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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字

时间:2022-05-20 14:44:43 作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字(共17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字

篇1: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字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字

你们猜猜我喜欢的是什么书?猜不了了吧。让我来告诉你,我喜欢的就是《天天爱学习》系列之《作文》。里面有许多内容:作文魔法师、素材一箩筐、童话幻想、天马狂想曲,还有······

其中天马狂想曲里的一篇叫开心农场的作文把我的眼球吸引住了。小作者的想象力真是天马行空,想象自己收到喜洋洋发来的短信说灰太狼要去自己的开心农场里偷玫瑰花,自己就叫齐天大圣孙悟空来收拾灰太狼,以齐天大圣的法力,终于逮住了灰太狼,原来灰太狼是受它的老婆红太狼指使去别人的农场偷玫瑰花来打扮自己,孙悟空见灰太狼有悔改表现,就饶了灰太狼一次,还跟灰太狼:“你喜欢玫瑰花就叫红太狼一起来农场种吧!”

阅读这一系列的书让我学习到怎样写好每一篇作文和童话故事有很大的帮助,告诉你们这本书对我们小学生写作很有好处,所以我爱这本书。

我有一本《少年百科知识问答》,它是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封面很漂亮,天蓝色的塑皮面上画着九个打着“?”号的盒子,盒子上有动物、植物、昆虫、机器人、机械、星体等九种物体;反面,画有一只装着鲸的盒子和一只小老鼠。

这本书的内容分为日常生活科学、动物科学、植物科学。昆虫科学、地球科学、人体科学等,内容涉及到天文、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医学等各个领域。

这本书具有儿童情趣,每一个问题答完后就有一幅漫画,叫人想看,爱看。在看书的同时,读者不知不觉就能把知识记住了。

这本书的形式有点像一台“联欢会”。在每幅漫画上都有一只小老鼠、一只小猪和一个小男孩,他们就像是“联欢会”的“主持人”;解答的问题,就像是“台词”;每幅漫画就像是一个小“节目”;读书时,就仿佛在看一台“联欢会”。

这本书还帮了我不少忙呢!有一回,我对邻居家的小朋友们说:“雌蚊只有在产卵之前才吸人的血。”他们谁也不相信,说我是“吹牛大王”。回家后,我在书柜里找这方面的资料,终于在《少年百科知识问答》这本书上找到了关于蚊子的一篇。我拿去给小朋友们看,证实了我的说法,他们都夸我知识丰富。还有一回,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了“地光”这个词,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打开《少年百科知识问答》寻找答案,在第26页找到了这个答案。原来,地光是地震的前兆,有时如带状,有时如条状,还有柱状、片状、球状、火状等形状。红色的地光较多。

《少年百科知识问答》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帮助我更好地学习和生活,是我的“良师益友”。

我有一个坏习惯,每次只要一看书,我就要打瞌睡。可我已经改了,你知道我为什么会改掉吗?请听我漫漫道来。

有一天下午,我闲着没事儿干,就到书柜里拿出一本叫做《三国演义》这本书。当时,我很好奇,不知“三国”是哪三国,一个中华民族怎么会有三个国家,“演义”大概就是故事的内容了吧!我翻开这本书,第一章就是“桃园结义”,看着这四个字,我感到莫名的'熟悉,原来在小学的时候,我的班主任程老师已经跟我们讲过这个故事了!我不由自主地露出了自豪的笑容。我看了一下目录,故事的名字真精致,真新颖。我一口气就看了四章的内容,却一点儿也不要睡觉,反而更想看了,更想知道下面的内容。我喝了一杯水,就继续往下看,不知不觉天已经黑了,书,我也看了一半了,我没有感到半点疲倦,只是打算着明天接着看,一定要把书看完。

有好几次我看作文书的时候,不知不觉就睡着了,作文书可真起到了催眠的作用。而且我看《老人与海》、《呐喊》、《少年维特之烦恼》……都会想睡觉。但看《三国演义》、《水浒传》、《上下五千年》……都会越看越有劲。我这才知道了为什么。原来,我自己还不知道我很喜欢看历史故事,现代的都不喜欢看。其实我看电视又何尝不是呢?我很喜欢看古代篇,但不喜欢看现代篇。

现在,我看什么书都抱着像看古代书一样的心情看,所以,现在,我看什么书都没问题了。但最喜欢看的,还是《三国演义》,因为这本书让我对所有书都起了兴趣。

大家一定都有自己喜欢的书吧,比如《黑猫警长》、《小英雄雨来》……,我当然有自己喜欢的书,它的名字叫《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

《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十分精彩,它的内容十分丰富,上面有许多平常人不知道的问题,我从这本书上知道了许多东西,比如:鱼儿不能多喂,因为鱼儿的记忆力只有5秒钟,当你这分钟喂了它,下一分钟又喂,它就会不停的吃,直到撑死为止。又比如:各种人的头发为什么不一样的颜色?因为各种人身体中的黑色素多少不同,所以头发的深浅也不同。还有:耳朵为什么能听到声音、眼睛为什么能看到东西……

《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不光告诉了我许多知识,对我的生活也有很大的帮助。以前,我留着好长好长的头发,可头发很不健康,总是分叉,《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告诉我:头发太长会造成脑细胞营养不充足,容易分叉。从那以后,我剪了长发,改成了清爽的短发,就再也没有分过叉。

《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内容充足,知识丰富,他告诉了我许多知识,给我解除了生活中的许多麻烦事,所以,我喜欢《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

真诚的朋友值得一交,真正的美酒值得一尝,而好书就是朋友,就是美酒,值得我们倾情深交,细细品尝。

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听妈妈讲故事,2岁识字后就开始自己看书,我特别喜欢看科普读物。《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就是我的最爱。

这本书一共有四本,只要内容有:天体漫游、生物世界、农业之窗……其中我最喜欢微生物王国这个部分。

每当我翻开书,书上的文字仿佛都变活了,它们变成一个个小导游,热情而又耐心。他们先带我去农田,让我看看根瘤菌怎么制肥,苏云金杆菌怎么杀虫;它们又带我去工业基地,让我看看氧化铁杆菌、氧化硫杆菌怎么炼矿,酵母菌怎样发酵……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源泉,是它使我成为班上的“小博士”。但是,我不会满足于现在的知识,以后我还要看更多的好书。

篇2:我喜欢的话题作文字500字

我喜欢的话题作文字500字

我,不比其他人长得漂亮;我,也不是最优秀的学生;我,也没有特别的地方,我会的'就只有把自己缩“小”一点。

我认为“小”这个字很适合我,因为我的胆子天生就很“小”,体型虽然并不小,但却能被一只比我小好几倍的麻雀吓到,你说我的胆子是不是真的很“小”呢?除此之外,我也会把自己看得很渺小,在这个地球村中,我就只像是一台机器中的小小螺丝,但是却也缺一不可。在一个团队中,不也这样吗?如果每一个人都愿意把自己缩小一点,也愿意付出他那微薄的力量,积沙成塔,成效一定比较好。

我把自己缩小一点,也能使我看得更清楚、更仔细。但是,姐姐就不这么认为,他(她)觉得每个人都很巨大,每个人都拥有“改变的力量”,把自己缩小只是一味的逃避现实,看不起自己。虽然她也言之有理,但是我还是喜欢渺小的自己。毕竟树大招风,我这朵小花就静静的躲在大树的旁边就好了,而我想,我的大树就是姐姐了吧!一大一小,综合一下,不就刚刚好了嘛!虽然我这样的缩小自己,老实说,有时候真的是在逃避,但是把自己看得太重,又怕会辜负了我对自己的期望。

现阶段我还是喜欢“小”这个字,等到哪一天,我有资格放大自己,再来换成“大”吧!

篇3:我和他作文字

我和他作文字

刚刚到了这个学校——南湖高级中学,我们每个高一新生就有了一个认识新同学的机会,那就是为期六天的军训。在这个短暂的六天中,我认识了很多新同学,同时也重新认识了自己。

我在这次军训中经历了很多平日里在家做大小姐所经受不到的事。一切的事情都不再像以前,有家人围得团团转,所有的东西都是包办好的。自己去收拾行囊,自己去考虑六天军训的一切日常所需,自己去洗碗擦桌,自己去打水搓衣,自己去决定每天的一切事情,用自己的脚走下那漫长的军训之路,……,一下子自己感到了压力,每天必须提前想好什么时候就要去干些什么,因为我们所安营扎寨的地方什么都是那么严格的时间制,一旦你没有安排妥当,就不知道会有多少的事发生。每天都住宿在一间八人的上下铺宿舍里,虽然很热闹,但却不能和家中宽敞单人的房间相比,而且睡的床是我从未睡过的木板床。每天熄灯后,全身上下包裹着空气的燥热,身体的乏力,对饭菜的不满,对训练的气愤,还要提防那可恶的蚊子时不时在你身上的某个地方饱餐一顿的危机,……但是还算好,我自认为自己的适应能力还比较强,大概一天左右就已经适应了这种生活,也许是平常跟着家人看了一些类似的电影电视剧吧!感觉有了在拍片的感觉,自己也开始学着去尝试习惯这种生活,去跟着这种节奏走。

8号上午,我们一行人坐着公交车经过一个多小时到达了目的地——南京炮兵学院,进入炮兵学院,给我的第一个感觉就是一个字:大!所有的学生跟着老师拖着疲惫的身子,双手拎得大包小包走在我们日后几天所要住的宿舍的路上。几分钟后,我们终于到了宿舍,像是到了家似的,每个人都迫不及待的放下一切行李坐在自己的床上休息休息,可是没过多久,严厉而酷热的训练就来临了。先穿迷彩服,再去整队,接着就是学习的开始。每天早上6:00起床,6:20开始训练站军姿,7:20吃早饭,8:00开始训练,11:40吃午饭,12:30午休,2:00开始训练,6:20吃晚饭,7:20开始训练,8:40洗澡,10:20熄灯休息。我想任何人都不可能平日里的生活是这样的,怎么说呢?嗯,应该是“井然有序”吧!当然我们也是硬着头皮、想尽一切办法基本做到了。好像我这样说也有一些过分,有了一些在诉苦的意味,因为其实这些也并不是非常难,毕竟我是把所有的都完成了的。

也许是睡不着,也许是惯例,不管怎样,夜里在宿舍里,几个人坐在一起,打着一把手电筒,讲鬼故事,好像已经成为了时尚,成为了前卫的标志,不讲几个似乎就没有了感觉。同样,这样的事也发生在了我们军训的期间。第二天一大早,我们听到哨声,下楼集合,例行早上的“作业”——站军姿,二十分钟左右,我们早已麻木的双腿终于可以得到解放,可是正当我们刚刚放松一下的时候,一个肩上挂星,体形圆墩儿的首长对我们全体女生说了一些话:“由于昨天晚上11:00左右,有的宿舍仍有人没有睡着,还大声喧哗,因此今天中午的午休时间,全体女生下来训练。”他的话犹如一个晴天霹雳,在我们每一个人幼小的心灵上狠狠开了一刀。我充满了一肚子的愤怒、不解、无里头在教官的一声“解散”后彻底发泄了。我生气的跑回宿舍,脱了迷彩服就开始和舍友开论,经过多方的了解和调查,终于大概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其实也就是那个鬼故事惹的祸。虽然这件事在我们全体女生都受到了首长所说的惩罚之后谢幕了,但是也是因为这件事,让我深刻的体会到了军人的制度,这就是俗语:“一颗老鼠屎害得一锅粥”的含义吧!接下来的几天让我有最大感悟的就应该算是时间大叔啦!一天24个小时,有大约8.84个小时的时间我们是在训练的,每当一到我们训练的时候,时间大叔像是突然穷了下来,穷的只能将平时代步的飞机换成了自己的双腿,害得我们每一次训练之后都累得筋疲力尽。

在这个军训过程中,有一个人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她跟我同在一个小学,一个初中,一个高中,可惜的是从前我从来都没有注意过她,她就是王梦瑶。我对她的了解不是很深,只有短短的六天军训时间,她在我的认识中是一个看上去文静、稚嫩的小女生,但是其实她很厉害,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她讲了很多的事情都是我从前所未听过,未看过的,比如很多的电影、书籍等等,不可否认她的阅读面真的很广,在休息的时候,经常听得见她爽朗清脆的声音正说得头头是道,让人忍不住想加入其中,有时候我真的很嫉妒她,嫉妒她那么博学,同时我也很羡慕她,因为假如我和她看过、读过同样的东西话,我是一定不会记得的,就算记得,讲出来也是手忙脚乱的.,只会让听者更觉得无趣,但是她至少能让我这个什么都不懂的人听上去开心、兴奋,对她所说的东西产生兴趣。你千万不要认为我是在夸大事实,赞她哦!不相信,你也可以去和她聊聊嘛!

她给我留下印象最深不仅是她的博学,还有她的爱心。我不知道这一点会有多少人看得见,但是我知道,她真的很关心同学。

军训期间正直炎炎夏日,按照规定我们必须穿长袖长裤的迷彩服,不难想象在这种天气之下身着这样的装束,不想生些病症都是不可能的。几天下来,基本上每个人的身上都生了痱子,这些红色或白色的小疹子伴随着它们的刺痒性,慢慢侵蚀了我们每个人毫无防备的肌肤,当然我们宿舍的八个女生也是栽在了这些小东西的手上了,王梦瑶在回宿舍休息的时候就会帮我们涂上对这小东西稍稍管用的药剂,虽然药力不是非常明显,但是这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主动做到的。军训阅兵的前一天,我由于晒伤脱皮,没有参加上午的训练,她一训练完,就和我说上午的事。也许有人会认为:“烦死了!一个上午没去训练,好不容易爽了一会儿,她怎么这样,多让我休息一下都不可以吗?”可是我并不苟同,难道她训练了一个上午,不累吗,不渴吗?真的是那么的喜欢说话吗?我想是因为她不想让我跟不上大家的队伍,才会详细告诉我上午的训练内容,才会反复强调教官的要求吧!下午,我坚持去训练,但是都怪身体不争气,晚上就发烧躺在了床上,王梦瑶主动帮我向教官请了假,还帮我倒水换毛巾,这些的种种难道不是她爱心、关心的品质的真实体现吗?我不知道和她接触过的人是否对她有印象,但是在她的身上我学到了,不要只看自己,只要稍稍帮帮忙、动动手,就能够帮助到别人,同样也能让自己很快乐的。

六天的军训在我们的一滴滴汗水、一声声怨言、一正一板的军步、一招一式的军体拳、一阴一阳的军歌中圆满的画上了句号。我们八个班的学生经过了几个教官的严格训练,从一个个没模没样的富家公子、千金小姐,摇身一变都成了有规有距的新时代的大好青年。我相信这次的军训都会在我们每一个人未来的道路上树立一面鲜艳的旗帜,烙下一道深刻的印痕,安装一台永动的机器,时时激励、时时提醒、时时鞭策着我们奋勇向前,永不言弃。

篇4:我第一次作文字

我第一次作文2000字

过了没多久,我很快就接到了出差组稿的任务。领到差旅费,我便出去取回了自己定做的名片。看着上面印着的“陈清贫,《知音》杂志编辑、记者”的字样,一时竟颇有些迷惑:自己真的已是《知音》杂志的编辑和记者了吗?

我颠来倒去地把自己的名片看了老半天,才乐颠颠地跑去火车站买火车票。因为此时此刻我的小弟正在北京当武警,因此我最终决定把我第一次出差的目的地定在北京。不想,到了火车站我才被告知,由武昌开往北京的38次列车车票没得卖!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已没有时间耽搁的我只好决定还是当晚出发。

大约7点钟,我换上了一套崭新的警服,又将照相机、雨伞、中国地图、《知音》样刊、约稿函、换洗衣物等,一古脑地装进了一个牛仔包里,然后破天荒地打了一辆出租车,一溜烟地直奔武昌火车站。

抵达武昌火车站的出站口后,我掏出警官证对正在值勤的两位公安同志说:我是武警防暴部队的,曾多次在这儿参与过查禁三品,这次有急事需要去北京公干,希望给个方便。

执勤的公安同志接过我的警官证扫了一眼,冲我笑了笑就往里挥了挥手,我便连声道谢着大踏步地朝里走去。随后我迅速在一站台找到了38次列车的列车长,送给了她两本近期的《知音》,说明自己是《知音》杂志的驻军记者,此次有采访任务,需马上赶去北京。

列车长听了,满含歉意地冲我一摊手:“真是对不起,已经没有卧铺了。”我忙不迭地说:“不要紧、不要紧,只要能按时赶过去就行。”于是,车长安排坐在卧铺车厢里的座位上,对付一晚上。

次日下午一点十七分,38次列车徐徐驶进了北京火车站。像土包子进城一般的我,自过了保定站以后就再也在座位上坐不住了。我就像动物园下午那四点半的狼一样在车厢内走来走去,激动不已,一直到下火车。

毕竟是唱着“我爱北京天安门”长大的,毕竟是第一次来到首都北京,待我出得火车站以后,回头看看“北京站”那三个大字,竟仍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仍不敢相信此时此刻自己是真的正身处于北京城之中……

小弟没有来接我。举目无亲、一片茫然的我背着牛仔包在北京火车站外简直不知该何去何从,几个的士司机小心翼翼地上前搭讪,均被一身警服的我一眼瞪回。

最后百般无奈之下,我只好见了跟我穿一样警服的人就打听。然后,顺藤摸瓜地一直倒车到了北京的郊县,才终于找到了小弟所在的部队。

门卫仔细检查了我的证件,告诉我我小弟所在的分队一大早就出去执行紧急任务去了,可能马上就要回来,让我在门口会客厅里等着。

不曾想有那么巧,说着说着就见一溜儿新式装甲防暴车拉着警报一一驶入营区,接着从车上鱼贯而下了好几百名武警战士。正当我左寻右找、眼花潦乱之时,忽听人群中有人大声喊道:“哥哥!”

随着这一声狂呼,一名高大的武警战士已越众而出,然后三步并作两步地直冲到我的面前。我定睛一看,没错,是小弟!不过,他长高了,壮了,也帅气了许多!才三年不见,一向被我轻视的小弟就已变得得让我抬头看他了!

小弟是我们兄弟仨中最不爱学习,也最不爱说话的一个,因而我和我家老二儿时便时常在共同的活动中顾自地欢声笑语,而把焉头耷脑的小弟孤零零地撇在一边,一任他去自生自灭。后来我们还为他取了个当时极为形象的外号,叫“窘砣”。

常言道:“士别三日,当括目相看。”如今小弟居高临下地抓住我的肩头就不放手,他一边兴奋地摇晃着已如风摆杨柳般的我,一边一连叠的对不起,说未料有突发事件发生,他们一大早外出直到现在才赶回来。

好在一大群武警官兵很快围了上来,小弟方松开手回头一一地跟我介绍,已快被摇散了架的我才算是缓过了一口气来。

晚饭由小弟所在部队的领导、及其上级领导机关的新闻工作者陪同,我本人倒不曾想我陈清贫在武警部队竟大名远播,一众人都对我说了不少“久仰”之类的客气话,并频频举杯,集中火力对付我这个远道而来的“小名人”。

幸好一边的小弟奋不顾身、频频挡架,最终由不胜酒力的我搀扶着从来未有过此类殊荣、而已兴奋得开始胡言乱语的小弟,回到了部队招待所。

第二天一清早,小弟请好假,并上上下下收拾一新,然后昂然地对我说:“北京我已混得烂熟,你报出地名,我带你倒车!”

那时杂志社还不兴报的`票,于是我便随着小弟从一路车倒向另一路车,一家一家单位的跑。我俩见的第一个人是当代著名作家、电影《摇滚青年》的原著,刘毅然。那一天的刘毅然穿一件绸布对襟大褂,他非常热情地招呼我俩坐下,然后非常客气地告诉我们:最近他很忙,恐无暇为《知音》写稿,但他可为我介绍一些作者和被采访对象。

于是,他先为我写下了著名作家王朔及著名电影演员马伶的电话号码,让我打着他的旗号去找他们。只是非常可惜,当时这两个人都不在北京。这就意味着,第一天我们俩整个一个白忙乎。

第三天,我俩去的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通过朋友介绍朋友、滚雪球的方式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制节目组的阿计等人相识。

当天上午,五六个人谈着聊着,不知不觉中,气氛便开始热烈起来,话题也渐渐扯开了。我一时兴起,就谈起了不久前一次登峨眉山的体会,我说:“人生不同的阶段里总有着不同的心境,但乐观的人总能找出不同的快乐的理由。如出发到峨眉山之前,我已对此行充满憧憬;而一俟到了峨眉山,哇!云海、飞瀑、奇松、怪石、佛光,真让人欣慰、兴奋到满足;及待返回到家中,无数甜蜜的回味便又必然是少不了的。”

不想正在这时,一边闷了半晌焉不叽叽的小弟突然插了一句:“就怕已走到峨眉山脚,突然括机响了,低头一看:‘家被淹水,火速返回!’这样就憧憬也没有了,满足也没有了,回味也没有了。”

众人一听,顿时为之哄堂大笑,并连声叫绝。

也就是从那一天起,我和小弟均找到了与陌生人交往时的感觉和自信,而开始与人接触时的拘谨和惶恐均一扫而空。我成了相声中的“逗哏”的,小弟成了我的“捧哏”的,我们俩一搭一档,组起稿来竟极为默契。

我俩的最后一站是中央电视台,“兄弟同心”之下,竟使中央电视台的文字工作者张斌先生和王红小姐大为折服,中午在其四楼宴会厅大摆开了宴席。

而小弟突然看见一向只是在电视上才看到的熟面孔竟一张又一张地在他面前晃来晃去,竟一时兴奋得坐也不是,站也不是,满桌的佳肴和来来往往的名人,他不知该怎样合意地协调才能两全其美。

待我拿着一大摞稿离开中央电视台的时候,小弟由衷地说了一句:“要是天天过这样的生活,就好了。”

篇5:我与作文字

我与作文字

如果就“我与作文”这个题目问起作家们来,恐怕绝大部分人都会回答说,他们从小就喜欢学语文,喜欢写作文。这个志趣蔓延到最后,就发展成为把自己变成一名坚定的职业作家。一个人能够坚持从事一门职业,其中的因素有很多,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这职业对他来说绝对不是苦役, 也不是光靠毅力在支撑,肯定是首先有个人乐趣、志趣在里边,使他能够从中获得快感,体会到人生自我价值的实现。

记得我小时候上学时,写作文真的不是苦差事,而实在是一种乐趣。尤其是作文本子交上去,每次被老师当成范文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朗读时,那种感觉,别提有多么好了!一边心怦怦跳,一边偷偷骄傲,同时也微微脸红,略微有点不好意思,表现在众人面前的形象,就是把头低下去,假装满不在乎没有注意在听的样子。

小时候我性格比较内向、害羞,平时不太爱说话,这就抑制了语言中枢的发达,同时,也促成了另一种性情的形成,那就是沉湎于内心,对事物敏感、多思,喜欢一个人看书和写作。尤其是对写作文十分热爱。因为写作文之于我,已经不单单是“写”,而是“说”,是我一个人用笔来跟自己说话,一个人通过笔跟大家、跟所有人的倾诉和表达。对一个善写而惧说的孩子来说,在纸上“说”出来的东西,比用嘴巴表达出来的更丰富,更形象,更具体。因为在这个说话过程中,会有一个自由的思考时间,没有人打搅,想说什么,都由着自己来,写完以后还允许改动。没有什么比这更好的了!诉诸于书面的表达,多么完美、和谐、熠熠生辉、具有华彩啊!这种沉迷,一方面促使我去读更多无用的闲书,开阔了眼界,比别人更早地了解到人和世界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同时,也有不好的一点,就是助长了我那时候执拗的想法:惟有纸上、书上写出来的人生才是丰富多彩的,而现实的人生则是单调乏味的。

这种将现实人生和书本虚构的本末倒置一直延续了好多年,直到高中生活开始以后才逐渐纠偏。我所在的那所辽宁省重点中学十分重视学生能力的培养,学校里的种种演讲训练和社会实践活动,把人一天天扎在呱唧呱唧热闹非凡的现实里,将我内向的性格一

点点改变过来,想要不外向都不行。同时,高考的应试训练使各个科目都重视均衡发展。仅仅会写作文是不行的,高中的那段时间我暂时甩掉爱写作文的癖好,忙着对付习题也对付外面世界的许多问题。后来如愿以偿地进入大学中文系以后,从理论上弄懂了生活才是写作的源泉,艺术高于生活但是必须来源于生活的道理。

一路走来,二十载寒窗过去,转眼间,已是人至不惑。读过的书、作过的文也已不计其数。回首人生,方才明白,作文就是做人,作文就是人生。它不单单是个人一点小才气小文采的展示,也不是更多的形容词副词的堆砌,而是价值观和世界观的全面体现。一个人的心有多大,做出来的文章境界就有多深。把作文写好并不难,难的是把握好自己的'人生。

小时候,我讨厌作文,因为那时我并不懂得观察,不懂得留心身边的一草一木,只知道将事物生搬硬套的搬到纸上,尽是一些无聊、乏味的事情,为此老师经常批评我,我却对此抱着消极的态度,认为作文没有任何用处。

渐渐地,我长大些了,在老师的帮助下,我对作文有了一些兴趣与了解。有一天,老师将我的作文选为了范文,这使我那早已因经常受到批评而丧失的自信又重新升了起来,将我心中那失落已久的作文梦点燃了,熊熊火焰,使我身心欣喜不已,我终于明白,原来我也有写作文的天赋;我终于明白,只要用心观察、用心积累,就可以写出好作文。从此,我开始认真积累书中的好词佳句,慢慢地,我喜欢上了看书,逐渐积累了很多写作文的方法,也开始用心观察生活、享受生活、享受快乐,留心身边的人、事、景、物。

从此,我的作文一次又一次地被老师选为范文,这让我感受到了无比的自豪与快乐,也让我体验到了成功的喜悦。

我真应该感谢作文,是它让我成了生活的有心人;是它唤起了我对生活的热爱;是它让我学到了许多的道理;是它让我体验到了别人体验不到的快乐;是它让我的童年更加精彩!

篇6:我喜欢的一本书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木偶奇遇记》,当初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这部童话的主人公——匹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另外,他又缺乏主见、没有恒心、禁不住诱惑。真是因为这样,他经历了许多事情。

我喜欢这个故事,它讲述了木偶匹诺曹为了看戏不惜卖掉课本,在回来的路上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被他们吊死。被仙女救了之后,他又被傻瓜城的法官投进监狱。出狱后他被迫当了看家狗。夜里,因帮助主人抓住黄鼠狼而重获自由。他一心想成为一个用功读书的好孩子,可是又禁不住诱惑。在坏同学的怂恿下,逃学到海边看鲨鱼。后来他又被卖到玩具国,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他在鲨鱼腹中意外与父亲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从此,小木偶每天去做工,有空还要学习。最后,仙女把小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小木偶匹诺曹那一个个调皮可爱的样子,真是引人发笑啊!

我有一个习惯,一旦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看完它。为了尽快看完这本书,早上一早起来看,吃饭的时候看,晚上我也会看……总之一句话——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这本书,你就会想这本书已经没用了,NO!你知道“煮书”吗?意思就是要把一本好书一看再看。没错,我已经看得要把这本书背了出来。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四年级:洛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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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正文:

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

福建省泉州市 泉州师范附属小学 三年一班 郑林翰

我看过许多书。有《三国演义》、《西游记》、《自然 .环境》、《艺术 . 文化》……不过,我最爱读的书还是《水浒传》。

这本书是妈妈送给我作生日礼物的。书的封面画着一只凶猛的老虎,武松压在老虎的背上,挥拳打老虎。这本书是金盾出版社出版的,插图也印得栩栩如生。

《水浒传》是一部描写北宋农民起义的长篇小说,也是我国文学史上第一部反映农民起义的长篇小说。《水浒传》塑造了一百零八位英雄,其中突出刻划了宋江、林冲等二十几位典型形象,这些人物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水浒传”这三个大字和里面的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已经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

指导教师:李苹

投稿:20xx-6-15 21:54:27

篇8:我喜欢的一本书

爸爸妈妈从我很小的时候就鼓励我读书,也就给我买了很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科学家的故事》。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爱迪生的故事。

爱迪生小时候家里很穷,很早就辍学了。他靠在火车上卖报纸维持生活。他对科学实验很感兴趣,就一边卖报纸,一边坚持自学。每天一有空就到图书馆里查阅资料,汲取了很多知识。他喜欢做实验,就克服重重困难:没有实验器具,就去垃圾堆里捡一些瓶瓶罐罐;没有实验场地,他就央求列车长给他一个火车角落里做实验;他把自己买早点的钱买化学药品。凭着坚定的意志和惊人的毅力,他在历尽磨难之后,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发明了电灯、电影、留声机等,为人类带来了光明和快乐。

爱迪生虽然家里很穷,也没有上过几年学,但是他有了自己的兴趣和梦想,就不懈地去努力,不怕失败和挫折。我今后也要像爱迪生那样想干什么,就去努力地去干。干什么事情都一定要做到最好,不能半途而废。这就是我从这个故事里得出的道理。

我喜欢的一本书――《法布尔昆虫记》三

赣州市西津路小学一(2)班 钟嘉羽

爸爸托阿姨从网上给我买了一套《法布尔昆虫记》,我非常喜欢这套书,因为它有趣极了。

书的作者是著名的法布尔先生,他是一位热爱自然的伟大科学家,也是一位优秀的文学家。19世纪末,杰出的法布尔先生推出了这部《法布尔昆虫记》。

这部《法布尔昆虫记》里面很多很多有趣的昆虫:有“自然清道夫”粪金龟,有“地下毒王”狼蛛,有“天才建筑师”圆网蛛……里面的小昆虫都有趣极了,展示了它们的自然风采。昆虫妈妈都会很好地照顾自己的宝宝,非常细心。特别是红蚂蚁,他们会竭尽全力地保护自己的孩子,红蚂蚁还有奴隶,那就是黑蚂蚁。红蚂蚁通过战争抢走了黑蚂蚁的卵,黑蚂蚁从小到大一直到死为止,都要忠诚于红蚂蚁。他们从早到晚都不能休息,整天都有做不完的事情。原来昆虫里面也有奴隶呀,真是太有趣了。

法布尔先生之所以能写出这么有趣的昆虫故事,因为他细心观察,我们应该要向法布尔先生学心,细心观察周围的事物。

有空你也看看《法布尔昆虫记》,我想你一定会非常喜欢的。

篇9:我喜欢的一本书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但是我最最喜欢的一本是这个暑假读的《蛋壳里出来的奶奶》。

这本书的主人公埃利亚斯的妈妈拥有一头像公主一样的头发,他的爸爸设计电脑游戏。小朋友们都十分羡慕他。但爸爸妈妈却很少有时间陪伴他。一天,他在泥潭中发现了一只蛋,并开始仔细照料这个蛋,直到一天从蛋中孵出来了一个长着小胳膊小腿,背上有一对小翅膀,身穿一件浅蓝色的小衬衣,系着一个深蓝色小围裙的奶奶。

然而,这个奶奶并不像埃利亚斯想象的那样可以给他讲故事、陪伴他……这个奶奶就像一个婴儿,于是他开始照顾她,渐渐地他体会到了父母的感受。这个奶奶用她神奇的力量帮助埃利亚斯一家找回了失落的温情。

以前,我总觉得爸爸妈妈很少陪伴我――妈妈每天都坐在电脑前忙于工作,爸爸总是在上班加班,就连周末爸爸妈妈也很少陪我玩。可是读完了这本书,我体会到了爸爸妈妈对我总是很耐心,很细心――如果我有一道数学题不会解,妈妈总是非常仔细地给我讲解题的全过程,直到我完全明白;如果我的一篇作文总是写不好,爸爸就会非常有耐心地帮我分析哪里写得不好,哪里的句子写得不通顺,有一次老师留了一篇作文,我绞尽脑汁想了好久也不知道该怎么写,这时爸爸走过来问我需不需要帮助,在爸爸的启发下我顺利地完成了这篇习作……读完了这本书,我也体会到了爸爸妈妈是多么爱我――每当天气转冷,妈妈都会不停地问我需不需要多穿一件衣服,有一年秋天,在一个变天的早晨,我没穿大衣,上体育课前我心想:这么冷的天我怎么出去啊?正在我发愁时妈妈拿着一件大衣向我走来;到了周末,爸爸只要有时间,总会请我吃我最爱吃的比萨饼,放学回家后爸爸总是问我需不需要吃点什么……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读了这本书我体会到了爸爸妈妈对我的爱,我也体会到了父母的感受,我更爱我的爸爸妈妈了。

篇10: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们都知道,高尔基有一句话说:“书籍人类进步的阶梯。” 多读书会给我们带来快乐,多读书也会给我们带来许多知识。 想必你们都 有一本最熟悉的书吧。我也有一本,名叫《西游记》。 我先是从电视上了解到《西游记》。后来爸爸妈妈又给我买了一本《西游记》。 我以前只觉得从电视上看到的会比较好看。但是,自从爸爸妈妈给我买了一本《西游记》。我觉得从书中了解到东西,会比从电视上看到的更有趣。

从《西游记》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孙悟空, 他上天入地,无所不能。斩妖除魔更不在话下。我还知道了猪八戒,他在平时看起来有些懒,但在关键时刻,他也会来保护唐僧。沙僧对唐僧那是忠心耿耿,遇到什么好事都想着唐僧。唐僧师徒取到真经总共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每一难中,都有我们值得学习的精神。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孙悟空被压在五指山下,但丝毫没有气馁,而是等待唐僧等了5:那时,孙悟空上天宫做弼马温。刚开始孙悟空以为那是一个很大的官。但是,等他知道弼马温是一个什么职位的时候,他非常生气,结果,他闹到玉帝的面前去,把天宫搅了个鸡犬不宁。然后又回到花果山。花果山的猴子们说让孙悟空在花果山做齐天大圣。孙悟空觉得不错,便同意了。玉帝三番五次派天兵天将下凡去捉拿孙悟空。但是都被孙悟空给打败了。最后,如来出面,把孙悟空给压在了五指山下。孙悟空被压在五指山下压了500年。但是他丝毫没有气馁。他发誓,等从五指山下出来时,一定要向如来报仇。

他那勇气和乐观的精神令我非常敬佩。从这本书中让我知道了很多道理,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弟不怕山高路远,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的精神使我非常敬佩,取经路上虽然困难很多,但是他们不怕困难,他们没有放弃,所以他们取得了真经。这也就是我为什么最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的没有错。多读书,确实可以让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

篇11:我喜欢的一本书

书是我们获取知识的一种重要途径,也是我们了解这个世界的快捷方法。当然在小时候我也就对读书这件事情有着浓厚的兴趣,我爸爸最喜欢带我去书房看书。也是如此我才被我爸爸熏陶出了读书的习惯,让我从小就对各种书籍有兴趣。当然一开始并没有那么的顺利,只是后来被一本书吸引了,开始有了读书的念头和想法。很多时候兴趣真的很关键,要是没有兴趣,可能我现在也不会迷恋上读书这么枯燥的事情。

还记得那个时候我就对海洋世界充满向往,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发现了《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它满足了我对海洋世界所有的渴望,同时又感受到了自然的神奇和科学的力量。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法国生物学家,应邀登上一艘驱逐舰,参与驱逐盛传的海上“怪物”反而被“怪物”俘获。但其实,所谓的“怪物”是一艘当时尚无人知的潜水艇。他们虽然身为俘虏,但却收到尼摩船长的善待。只不过为了保密的缘故,不许他们离开潜水艇。因此,生物学家一行人被迫随潜水艇游历各个海洋。后来他们几经艰险终于逃脱。最终将这一海底秘密公诸于世。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就是因为其中的一些知识让我觉得非常的有用,不仅让我能够更加了解海洋的世界,也让我明白了科学和自然的力量有多么的强大。一些从来没有见到过的海洋生物,一个个都浮现在我的眼前,让我对这个世界又多一份好奇的心。只有好奇才会有探索的欲望,只有好奇,才能够让我继续的读下去。在这种良性的循环中,我对于书本的喜爱也越来越高了。

篇12: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们家的书很多,我从小就有了读书的习惯。都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也是,因为一本书而让我写的作文经常受到老师的赞美,那本书就是《意林小文学》。

《意林小文学》是我从五年级开始定的,订了以后,发现里边还可以学习写作秘籍,学习明星是怎样激发他们变得更加优秀。不仅仅只有这些,还有许多的小文章,都是节选或全文,有些故事是伤心的,有的是开心的,有些是经受挫折后战胜了自己的对手……不仅我学到了许多新的词语,还懂得了人生道理。就像有一篇文章是这样的:女生小燕子是一位女学生,爷爷想给上学的她送点吃的,可那天正好小燕子有事出学校了,爷爷在校门口等了一天……家人们以为爷爷出去转了,可整整一天还没寄俺爷爷回来,全家人都急了,一边报警,一边出去找爷爷……当爷爷被找到后,小燕子也非常懊悔。一天爸爸妈妈不在家,在这个时候小燕子准备“行动”,把她讨厌的爷爷送回乡下去。回来时爸爸妈妈只见她一人回来了,就问爷爷呢?小燕子吱吱呜呜才说出了真相。爸爸急切地说:“你的学费不够,爷爷把房子卖了才给你交的学费。”小燕子一听,感动地哭了起来,很快就把爷爷接了回来。之后爷爷去学校给小燕子送饭,小燕子非常欢迎爷爷,不再讨厌爷爷了。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自己的爷爷奶奶,哪个不爱我们,为我们做了那么多!我们应该好好孝顺他们。

这就是我喜欢的书《意林小文学》。

篇13: 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好书如同一杯清茶,沁人心脾,留香久远。在我的书柜里,《安徒生童话》虽然外表烂旧,但却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在《安徒生童话》中我最喜欢的一个小故事是《美》主要讲了:在树林里住着一对美丽漂亮的姐妹,姐妹的外表虽然一样,但妹妹有一个完美的灵魂,而姐姐自私自利,最后妹妹过上了辛福的生活。从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不光要做一位外表美的人,还要做一位心灵美的人,只有心灵美的人才是正真的美。

在生活中也是一样的。有一次,我和妈妈去逛街,刚上公交车,便看见一位外表十分漂亮的阿姨坐在一旁,她的右边而站着一位八十多岁的老奶奶,她竟然不给老奶奶让座,不时望着窗外,还装着如其事的样貌,正让人觉得可耻。在生活中这样的事还有很多很多……

我们做人不要光注重外表美丽,更要注重内心,做一位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人,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家园建设的更加美丽、完美。

篇14: 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

少年文库像一艘船,把我们载入了知识的海洋之中。这些书中,有歌颂英雄人物的,令人钦佩;有介绍科学知识的,饶搞笑味;还有描述神话故事的,优美动人……

其中,《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给予我很大的启迪。“钢是在烈火中和急剧冷却里锻炼出来的,所以才能坚强和什么也不怕。我们这一代也是这样在斗争中和可怕的考验中锻炼出来的,学会了不在生活面前屈服。”这是保尔·柯察金生前说过的话。每当想起这句化,我就思绪万千,浑身增添了无穷的力量。保尔生长在极其艰苦的战争环境中,他的一生是与挫折、困难作斗争的一生。应对凶恶的病魔,他没有屈服,应对生活的挑战,他没有退缩。跌倒了,又爬起来,甚至在双目和下身瘫痪的状况下,他还靠口述完成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著作。保尔之所以有这样的惊人的毅力,来源于他正确的人生观念。

他认为:人生最完美的,就是在你停止生存时,也还能以你所创造的一切为人们服务。”作为独生子女,我们生长在蜜罐里,既没有尝过旧社会的辛酸,也没有像老前辈那样经过生与死的考验。大家称我们为掌上明珠,帝国主义也把和平演变的期望寄托在我们身上。怎样才能成为像保尔那样勇敢坚强、不怕困难的战士呢?我觉得最重要的应当树立正确得人生观念,自觉地在惊涛骇浪中磨练自我的意志,在与各种困难的争斗中经受住考验。真金不怕火炼,百炼方能成钢。保尔永远是我学习的榜样!

篇15: 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西游记》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中描述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有神通广大、降妖除魔的孙悟空,他有火眼金睛和金箍棒,会七十二般变化,能腾云驾雾,而且一个跟都能翻出十万八千里。有好吃贪睡、贪生怕死得得猪八戒,他原先是天蓬大元帅,因为喝醉了就调戏嫦娥被贬下了人间投错了胎,长成了猪的模样猪八戒肥头大耳,据说一顿能吃三五逗得米饭;他有个宝贝那就是太上老君给他的九尺钉耙。有老实忠诚、默默无闻的沙和尚,他一心一意保护唐僧取经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还有一心取得真经、慈悲善良的唐僧。书中讲述了他们师徒四人经历了九九巴士一难后,取得真经的故事。

我喜欢《西游记》这本书,主人公之一孙悟空则是我最敬佩的。我们要学习孙悟空那种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用心乐观的斗争精神。在生活中,我们虽然没有孙悟空那般神通广大,但是我们也要学习他善于分辨真假善恶,不要被社会上形形色色的“妖魔鬼怪”所迷惑。

喜欢《西游记》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要想办成一件大事,绝非易事。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经历了众多的艰险。使我想到了学习,我们经历的每一天又何尝没有困难呢?我们要应对一道道难题的挑战,要应对完与学的抉择……战胜困难就孕育着成功。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最大原因。

篇16: 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题记

我最喜欢的书是《熊猫回家的路》,它是根据迪斯尼电影小说写成的一本书。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貌,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它主要将了主人公失去双亲的芦娃子遇到了迷失方向的小熊猫胖胖,而,、村里的专家认为,一只大熊猫只能抚养一只小熊猫,坚决要把小熊猫带走。芦娃子只好偷偷的抚养胖胖,还教会了它觅食、爬树、吃竹子……历经千辛万苦把小熊猫送回熊猫妈妈怀抱了的故事。它使我看到了熊猫胖胖那奄奄不息的生命奇迹,和芦娃子与动物之间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情意,往往使我看得如醉如痴,芦娃子和胖胖的那些悲欢离合的情节,在作者的笔下更是让我牵肠挂肚。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可爱的熊猫胖胖玩耍的情景,也看到了芦娃子、胖胖的两个可怜的孤儿相依为命的情节,总是使我泪水总在眼眶中打转儿……

我有个习惯——一但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的将它看完,刚买这本的时候也一样,为了尽快的看完,我早早的起床起来看,上学下课时也看,吃饭时还看……总之一句话——一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了,你可能会想这就完了,这本书的资料实在太精彩了,可我还是一看再看,甚至此刻都快会背了,因为他实在太好了。

一本你喜爱的书能够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篇17: 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中华上下五千年》,多么亲切又悦耳的名字。这本书分上、中、下三册,都是介绍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

昊昊始祖,吾华肇造,唯我华夏泱泱礼貌古国。自炎黄创叶兆基以来,纵横两万里神州大地,金戈铁马;上下五千年王朝政治风云变换,不尽长江万古流。数千年来,帝王将相、先贤圣哲、才子佳人、诸子百家、商贾名流、贩夫走卒、乱臣贼子……形形色色的人物,匆匆奔波于历史舞台,乱纷纷你唱罢我登台。正是那些一闪的生命,擦出了无数亮丽的火花:廿四朝的政治兴衰存亡历史通鉴;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璀璨星河;清代以前遥遥领先于世界的科技成就;统一与分裂中的华夏民族的融合;广泛的哲学思想与宗教文化;无数辉煌壮丽、豪华典雅的皇家建筑;无数精致小巧、宛如碧玉的园林风景与大漠荒沙、长河落日的古朴自然、人文环境……够成了一条条绚丽多彩的艺术长廊。略读过这本书后,我的第一感触就是“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竟折腰。”因为它让我明白了许多自我感兴趣而以前又不明白的问题如:远古原始社会的历史新趋势和夏朝的文化艺术还有清朝的清宫疑案等,它们使我更加热爱我们伟大的中华民族。自盘古开天以来,勤劳的中华人民不停的奋斗着,这本书就是炎黄的结晶。正因为中华民族长河一般悠久的历史,才使我把这本书视若瑰宝。

如果你有幸能欣赏到这一篇篇壮丽的历史诗篇的话,那么在你徐徐舒卷之后,定能在增广见闻的同时,有所领悟、有所感叹、有所抒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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