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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喜欢所以喜欢的高一作文

时间:2025-11-27 07:43:48 作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因为喜欢所以喜欢的高一作文,本文共2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因为喜欢所以喜欢的高一作文

因为喜欢所以喜欢的高一作文

朋友说我是个与世无争的人,我很惬意这种纯洁的感觉!仿佛敦煌飞天,清清爽爽从画中飞出,开始游离人间,偶尔流连片刻,忽而便转身无影……如神话中的境界!回过神才发现,是因为文学的存在,让我有了追梦的载体。

常独自在院里的安静角落,手捧书页,品味书里的情节顿感余温缭绕,心情升华许多。书里的世界,一片清澈安详。只依稀记得偶尔秋风,两三落叶,小屋、板凳……往事在音乐的旋律中慢慢铺陈。我早已将自己附着在主人公身,内心世界与书的世界融于一处,一起去寻觅那片自由文字编制的意境。这是外在的一切嘈杂都已抛除,本然世界已完全由另一个自己来演绎,那是个精彩且令人向往的`世界。

古往今来,爱好文学的人从来不是一个生活高手,更有甚者,诸多文学巨匠在现实生活中一败涂地,于是众人纷纷逃避文学这个毒液,或轻视或不屑,以免沾身,只有在生活优越闲适时才拿来玩弄。文学落得如此这般境地,不能不令人可感可叹。然而也有痴迷如我者,独爱之,深陷其中,深恋不舍。在许多人看来这是无法理解的。一个心思不在世俗的人的却没法作出合乎社会节拍的事来。但在另一片只有我自己知道的世界,那份快乐和喜悦却是他人无法领受的。有人说,爱好文学的人孤独,于是文学便理所当然成了我最好的朋友和伙伴,任何旁人无法理解的心情,只有诉诸文字,立刻找到了最好的倾诉对象。于是孤独的苦行僧找到了最可依赖的旅伴,如何还能轻易舍弃。

文学只是为我所爱,不要问为什么,不要问坚持多久,不要问有何作为,喜欢就好吧?在自然世界中能找到这种执着的爱纯属不易,何必非分出个理由好坏来?喜欢本身就是理由吧,因为喜欢所以喜欢。

篇2:就是喜欢她高一作文

就是喜欢她高一作文

她就这样轻轻地出现在了我的生命里,以一种特殊的存在,温暖、照耀着我。没有什么理由,就是喜欢她。

她不怎么好看,也不是很温柔。忙碌时,她总是将她略显凌乱的头发一把抓住,然后拿一个夹子随意地夹住,便又继续做事。她对工作偏偏争强好胜,使我们不得不在她严厉的'鞭策下努力奋进。

她走起路来腰板直挺,大步流星;她说起话来,头头是道;她做起事来,雷厉风行。她常常在工作时冒出一句不标准的川普来,末了还要佯怒一句“笑什么笑?我当然比不了你们语文老师普通话那么好了!我又不是教语文的,我只管你们英语和你们平时的学习情况!怎么了,嫌弃我啊!”

她常常在我们考试时坚持站在门口守卫我们,以保证教室周围的绝对安静。她很拼命。每次月考后,办公室里总看到她伏在办公桌上写着对每个同学的考试分析。为了我们分数的提高,常常在我们下了晚自习后,在昏暗的灯光下,为我们的课堂提前准备。

不知为什么,我就是喜欢她。

那天,她穿着时髦的新衣服,故作严肃地走进教室,但眼神中分明露出几丝羞涩。同学们一见“不修边幅”的她穿了件时髦衣服,都笑了起来。这一笑就把她原来强压在心底的羞涩一下释放,方才还严肃僵直的冰块脸刹那间涨满红云。她匆忙跑出教室,调整情绪去了。

喜欢听她口齿不清地说“这件四就四这样子的”;喜欢看她将头发向后一甩,说我们学习态度不端正;喜欢她在讲课前花个十五分钟教育我们,之后又心疼地看着手表匆匆讲课的神情;喜爱她批改作业本上留下的那些温暖的字迹。

她就是这样的普通,但我就是喜欢她。无论何时,她永远是我最爱最爱的班主任。

篇3:高一作文我喜欢你

高一作文我喜欢你

到现在,我喜欢你两年了吧。

我爱好星座,我把我的星座和你的星座查过无数遍,上面说这天作之合的时候我有多开心。我也在这写过,很多有关于你的作文。有很多东西想让你知道,知道我很在乎你。就像,我为你单独,写过一本日记。就像,你是让我哭的最多的一个。让我笑得最high的一个。那我体验过一次又一次的,第一次一个人。

现在,我们在一起了。但我发现,和我以前想的,完全不一。你一次一次的不在乎。我一次一次的给你找借口。这一次的自欺欺人。你的一言一行决定了我一天的甚至的心情。

每次,当我说放弃的.时候。你又对我笑了。我一直强迫自己,说,你对我怎么样我就对你怎么样?但最后,你只要对我一点点笑,我都可以像个孩子一样笑一整天。

现在。我想把最后那点尊严,留给自己。我知道,我明白,你的情绪还是会影响到我。我想抛弃一切全心全意的喜欢你,那好像慢慢有点力不从心了。

我喜欢你,不是我独家的记忆。而是在我们没在一起之前。我的朋友都知道。不敢说爱你。因为我知道,还没有到那个程度。我也不敢说,我不会放弃你 因为时间在变,我们也在变。

同龄的孩子女孩总比男孩成熟。你现在是在工作了,但在我眼里,还是个孩子。我曾经很喜欢你这一点。然后来发现这一点不适合在男女朋友里。我虽然喜欢照顾人,但不想当妈。

我喜欢你。不会知道我有多喜欢你。我也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我现在等,等失望到了一个境地,我放弃。等你,长大。

篇4:我喜欢绘画作文高一

我喜欢用五颜六色的彩笔,画出丰富多彩的美妙世界。我们家的墙上贴满了我的画:有胡桃夹子、埃菲尔铁塔、窗帘和花盆、寻找梦幻岛、雪山、火山、老树、梅花、草莓、小丑、斑点狗、天空这城、海螺、小桥流水、江南水乡、翼龙、马尔代夫、萨克斯……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火山、翼龙、马尔代夫。

每次上课前老师都会给我们讲一个简短的小故事。老师告诉我们,我们画的这座火山位于美国怀俄明州的黄石国家公园活火山口 ,是世界上最大的超级火山。它在历史上已喷发过上百次,最早是在一千六百五十年前,最后是在六十三万年前。而它的喷发周期大约就是六十万年,再加上最近几年太阳活动越来越剧烈,黄石超级火山似乎很快就要喷发了。我们所画的,就是假象中火山喷发的情景。

最早出现的飞行脊椎动物就是翼龙。侏罗纪时期的翼龙是角尖、牙齿锋利、有尾巴而且尾巴很长。而白垩纪时期的翼龙是角短、没有牙齿、嘴巴很长、没有尾巴。据说因为一次火山喷发,所以地球上大部分的恐龙都灭绝了,可翼龙还活着但它没有像以前那样多的肉食了,于是它的牙齿不再那么锋利了。至于它的长尾巴对它的生存没有起很大的作用所以就退化了。

马尔代夫是这些画中景色最优美的:湛蓝的天空、波光粼粼、泛着金光。踩在珊瑚上,硬硬的,需要穿上潜水鞋,否则珊瑚石对你可不客气呢!脚底很容易被划伤。珊瑚张开彩色的手臂去拥抱那一条条小鱼,小鱼在海的波动中游来游去,仿佛珊瑚就是小鱼的城堡。

我喜欢画画。更喜欢画中那五颜六色、千姿百态的世界。

篇5:我喜欢绘画作文高一

我喜欢画画,我把它视为我生命的另一半。也许你会觉得很搞笑,但是,一谈到画画,我总是滔滔不绝。

一本画纸,一支铅笔,一块橡皮,就能让我在书桌上折腾个半小时。在学校,看见一位漂亮的老师,一位美丽的女同学,一簇美丽的花丛,我总会边想边用手指在空气中画;在室内,我在本子上素描,画画美少女,画画可爱的男孩,画画我们的班级。我没有上过美术班,这一切都是我自学的,但是我从来没有埋怨过我的父母,我想,只要有心就一定会成功的。

在家里,我打开电脑,开始搜集绘画大师们的作品,跟他们学习,一起融入的绘画的海洋里,永不放弃。绘画,它并不高尚,但是它融入了绘画人的心血,融入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绘画很容易懂,只要有心谁都能掌握。老鼠爱大米,鱼儿爱小河,但我却雷打不动只我爱绘画。我相信,只要我努力,终究会有一天我会青竹于蓝胜于蓝,超过大师们的。

说到喜欢画什么,我最喜欢画人物了。高的,矮的,年轻的,老的,各种各样的人物我都爱画。我一直努力着完成我的梦想,我绝不失信于我自己。

我喜欢绘画,有心者,事竟成,我希望绘画一直陪伴我!

篇6:我喜欢绘画作文高一

我喜欢绘画,我总喜欢用铅笔画一条条优美的线条。

我喜欢少儿画那幼稚纯朴的美。油画棒在粗糙的纸面飞舞,朦胧的色彩感和过渡感油然而生,让人不由得去怜惜这副优美的画。而水彩笔在那细微的角落摩擦,晕染的色彩是那样光滑平整,让人忍不住用手去触摸那光滑的色面。

我喜欢用笔勾勒一个个活灵活现的动画人物,他们记载了我们的童年,承载了我们一个个即幼稚又不切实际的梦想。那些人物是我们幼年时代纯真的梦,也是我们最初的偶像。

我喜欢不同方式画出的专业画,油画那飘渺真是的存在感,让人心生肃静;素描那线与面的柔和感,让人心生愉悦;水粉那色彩饱和的画面让人觉得近在眼前。

我喜欢欣赏大师们的画作,永不消逝,永不凋零。每位大师作品都有自己独特的风格,有的狂放,有的细腻,有的忧伤,有的愉悦。

我喜欢独坐在画室,宁静的空气里总能冒出许许多多的灵感。我喜欢看着窗外的细雨,画着那娇嫩的水兰。我喜欢在阳光的照耀下,画波光粼粼的小河。

这就是我为什么喜欢画画,绘画带给我很多很多的快乐!

篇7:我喜欢绘画作文高一

在过去的几年中,我有过许多的兴趣爱好:读书、看报、书法、画画……但我最喜欢绘画。

也不知从何说起,为什么我会喜欢绘画呢?你们绝对猜不中,说起来可笑。

一天,我像往常一样在纸上无聊地画着,姐姐这时正在绞尽脑汁的想象着,纸上的话却表达不出去。就在这时姐姐从旁边走过,看到我焦躁不安的样子,又看到桌上的纸被我用橡皮用力修改的画,笑着说:“怎么,又没有头绪啦!”我头也不抬不耐烦地说:“是啊,那又怎样?”姐姐看我这样,故意挑衅道:“哼,我就知道,给你看看我的,看我画得多好――”说着,从抽屉里拿出几张纸来,接着说道:“你看看你的――呵啊!”我不服气的说:“那又怎样?你别以为以大欺小,我就会怕你,你,你,给我等着,我一定会画得给你好的!哼!”我激动地说着,几颗珍珠大的泪珠不停地在眼里打转,但我忍了忍,没哭出来。

从此,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学会画画,要画得比姐姐的好看。于是,每当我一有时间,就拿出笔来画画。想起来,多亏了姐姐,尽管是那么可笑的一件事,却另我喜欢上了画画,这就是我喜欢画画的缘故。

篇8:我喜欢绘画作文高一

课余时间我喜欢唱歌,跳舞,跑步,但我最喜欢的是画画。下面让我来告诉你我是怎么学画画的吧!

我小的时候,妈妈带我去一个叫向老师的家里去学画画,向老师教会了我很东西、比如电视机、花朵、桌子……我画得越来越好,大家都说我画的好。我不知什么让我迷上了恐龙。我经常借恐龙的书来看,我看了图片,又认识了很多恐龙,有三角龙、双冠龙、霸王龙、肿头龙……我还把它们画到了画上,现在我读三年级,我画的更好了。

我太喜欢画画了,有一次,在辅导课上,我登记完作业以后,就拿起画画本在那画画,我画着画着,我同桌就来看我画画,然后老师走过来,和颜悦色地对我说:“不要画画了,赶紧写作业吧。”我听了老师的话就把本子放进书包,赶紧写作业去了。每次下课,我就画画,我真是一个画画迷啊!

我喜欢画画,发自内心的喜欢,我希望长大后能成为一名画家。

篇9:我喜欢的动物高一作文

老家养了一只大黑狗,叫阿福。阿福总是眯着眼,趴在水泥地上,什么也不过问,一副傻乎乎的模样。不过,你可千万不要被它老实的模样给骗了,其实,这只看起来有些憨憨的狗,聪明得很!

阿福的聪明,体现在它的看门、洗澡与进食中。

阿福的看门,真可谓是独具一格。我们的阿福先生白天是不看门的,白天无论多少人来来往往,它都绝不出一声,只有晚上,他才会出马。而它看门的方式也很特别:双眼眯成一条缝,趴在一棵棵植物的下面,在乌黑的夜晚,谁都发现不了它。可只要有人碰到,哪怕是摸到家里大门一点儿,阿福就会引吭大叫,音调暴躁严肃,就是再壮实的大汉也会吓破胆的。

阿福这条狗,十分臭美,可喜欢洗澡了。只要阿福一看到水管,就会自觉地趴在地上,以为主人就要给它洗澡了,可是主人并不买账,看都不看它一眼,去忙自己的事了。阿福看自己这招行不通,便跑到菜地上打了几个滚,把自己弄得又臭又脏,但它的主人实在是忙,没空给它洗澡,它只好自己给自己舔干净了。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到头自己吃了亏,哈哈!

阿福吃饭,更是令人发笑。咱们这位尊敬的.阿福兄弟,是吃剩菜剩饭的,而且还吃得津津有味。脸盆大小的一碗饭,它三口二口就吃进肚子里了。可它依然不满足,竟对猫咪小姐的饭起了馋。猫咪小姐十分斯文,一口一口慢慢嚼,一口一口慢慢吃,这下,阿福可耐不住性子了,他直奔前去,狼吞虎咽,兴奋极了。可是,好景不长,猫咪磨了磨自己的利爪,把阿福给抓伤了。没想到,阿福使出一招更绝的:抬起后腿,用它的“水枪”向猫咪“进攻”,喷出了恶臭无比的尿,把好端端的饭局变成一场“猫狗大战”。

爱干净的小猫既吃不成饭,又给害的脏兮兮的,气得放声尖叫。而阿福呢,又以一副乖乖的笨笨的样子,向我讨好了,我心想:这家伙,可真是大智若愚诡计多端!

篇10:我喜欢的动物高一作文

有人喜欢威风凛凛的老虎,有人喜欢憨态可掬的熊猫,还有人喜欢小巧可爱的兔子,而我最喜欢我伯伯家的小狗。

我伯伯家的小狗名叫“小丑”,因为它的耳朵是黑色的,其它都是白色,脸上面有几颗黑点,所以叫“小丑”。小丑的身上除了黑色的耳朵还有一条灰色的尾巴。它身上的毛很柔软,摸上去很舒服。”

大吃货

有一次,我在吃饭,伯伯给我夹了几块很大的肉,我刚准备吃,却听到了小丑在旁叫,我扔了一块肉,小丑摇摇尾巴,飞快跑过来叼起肉点了点头,好像在说:“谢谢主人。”然后趴在地上津津有味地吃起来。我又开始吃起饭来,谁知小丑立马吃完了,它看见了我筷子上的肉,眼睛变成了绿色的,盯着肉,口水直流立马向我扑过来。我刚反应过来,小丑却叼着我筷子上的肉扬扬得意的跑开了。我想:可以安心的吃饭了,可不一会儿一个矮小的身影又过来了,用身子直蹭我的腿,舌头伸得老长还要吃我无可奈何的把小丑喂饱才开始吃饭,它可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大吃货。”

警惕

有一次,我在睡觉,正睡的好好的,可一阵声音传进了我的耳朵里,我叫着伯伯下来。我一看草丛里,原来一只小兔子,落入了小丑的口中。后来我一看监控原来一只小兔子跑到了伯伯的菜园中,兔子本来探探风,可是被小丑发现了,它二话不说一口就将兔子送上了天堂,然后警惕地看着周围,耳朵竖着老高,好像在观察动静,真是主人的保护神。

我经常和小丑一起玩游戏,今天我拿着一个筒的盖子当飞盘向远处一扔,小丑跳起来,一跃,前爪很准确地接住了。然后我假装一扔,小丑看见了却笨笨的跑了出去准备接。跑了一会,小丑又疑惑不解地回来了。小丑一看我手里拿着飞盘,就明白了我在耍它,它朝我叫了几声生气的扭头走了。

“小丑”给我带来了欢乐,我以后要经常去伯伯家玩。

篇11:我喜欢的动物高一作文

我家曾经养着两只活泼可爱的小文鸟,他们都是我家的小“机灵鬼”。他们的颜色不同。一只是灰色的,肚子上是白色的,小脑袋上有两颗闪亮的黑宝石,金灿灿、尖利的小嘴喜欢在笼子上蹭来蹭去。还有一只穿着一身绅士服,长着长长的黑尾巴,细细的小腿和爪子在杆子上面闪展腾挪、灵活自如。瞧!他们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显得酷多了!

为啥说他们机灵呢?有一次,喂食的时候,我把一张小纸片从缝隙中塞了进去,两只文鸟好奇而又警觉,偏着脑袋看了看,又轻轻地跳了过来。忽然,他们“叽叽,叽叽”叫了一会儿,然后猛地把纸片捉了过去。灰色的文鸟把纸片叼在嘴里啄来咬去,像是想尝试味道如何。一下子,纸片从他嘴里掉了出来,他吓了一跳,马上飞过去看了好一会儿,明白过来以后,好是懊恼,一闪身,到杆子上休息去了。我的脑子却出现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小鸟看东西时要偏过头来呢?我猜想:眼睛长在脑袋两侧的小鸟,更方便看到他们两边远处的事物,当他们想看清楚面前近处一样东西,就用一只眼凑近看来看。

他们还有一副好嗓子,是两个“高音歌手”呢!记得在一个早晨,我被鸟叫声吵醒了,过去一看,原来他们早早就起床了,而且把昨天剩下来的水用来梳理他们那些凌乱的羽毛,显然心情好极了,就在笼四周围的竖杆上对着太阳“叽叽”歌唱,这歌声很婉转,动听,像山泉的流水,像清脆的风铃。鸟儿为什么会歌唱?后来,我通过查找资料才知道:原来鸟儿唱歌就是为了快乐。科学家发现:只有在鸟儿歌唱的时候才能进行蛋白合成。科学家还告诉我们:大自然的生灵,对自然界的感知比一般人灵敏多了,就像公鸡报晓,九九燕回,都有特别的生物钟。多可爱的文鸟啊!

他们给我带来了一个启发:如果有自己不懂得的东西,一定要多思多问,要有顽强的意志,这样才能让自己对大自然、对身外的世界了解得更多。

篇12:我喜欢的动物高一作文

我家有一只可爱的小狗,我给他起名字叫“小白”。因为他全身的毛茸是雪白雪白的,特别的可爱。他有着一双像黑宝石似的大眼睛,一双小耳朵总是竖立直直的,好像随时在倾听周围的动静。还有一只灵敏的鼻子,鼻子下面还有一张大大的嘴巴。走起路来一蹦一跳的可爱极了!

有一次,我放学就去宠物食品店,买了小白最喜欢吃的骨头回家,刚到家门口小白就跑过来,摇着它那长长的尾巴向我扑来,仿佛在对我说:“小主人,你终于回来了,快给我骨头吃吧!”于是我就马上把骨头放在了小白的盘子里,小白猛地扑过去用他的前脚压着骨头,狼吞虎咽地啃了起来,小白啃完骨头后,又对我摇了摇尾巴,仿佛又在对我说:“小主人,能再给我一根骨头吗?”

小白他也很活泼贪玩。有一次,我带它去公园玩篮球,但是当我想把篮球抛到篮筐时却不小心把篮球给抛到了旁边的水池里。小白看见篮球被抛到了水池里就飞快地跑了过去跳了起来,然后就听到一声“咚”,小白跳进了水池。就在这时,我心想:糟糕!小白他不会游泳,它会不会溺水啊?于是我就赶紧跑了过去,但是让我出乎意料的是小白不仅没有溺水,而且还使出了它的独门绝技“狗刨式游泳”!小白用它的前腿在水面一直刨,它的后脚呢则是在水下一直蹬,给前脚助力产生向前移动的现象。最后小白成功地上了岸,叼着篮球跑到我的面前,仿佛在对我说:“小主人,这是你的篮球给你。”

除此之外,它晚上还不盖被子。有一天晚上我睡不着,就想下楼看看小白睡得怎么样,于是我就下了楼梯,看见小白它在它的狗窝打着呼噜,睡得香香的。可是小白却没有盖上我给它的被子,我怕小白会着凉就给小白盖上了被子,这时小白惊醒了过来,它的眼睛一直警示着周围,发现是它熟悉的小主人我啊!它看见我给他盖的被子,他就开始住我的怀抱里面移位,就像一个调皮撒娇的小孩似的。

最后我希望我能和小白一起开心快乐地成长。

篇13:我喜欢的动物高一作文

三年级期末考,我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妈妈决定带我去商场里买一条小金鱼。

来到大大的鱼缸前,我一眼就挑中了那只漂亮的小金鱼。它的额头呈火红色,腹部金灿灿的,有着一双机灵的眼睛,洁白如雪的鱼尾摆来摆去,仿佛在说:“把我带走,把我带走。”我高兴地把它带回了家,给它安了个“豪宅”。

这只小金鱼很贪吃,只要有人走到它鱼缸旁边,它就以为是别人要喂自己,便兴奋地甩着它的大鱼尾,露出小脑袋在水面上玩泡泡。一放几粒鱼食下去,它就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嘴里唱着波波波的歌声。一次我喂它吃鱼食时,它开心地直往上蹦。几粒鱼食吃完了,我的手还没来得及伸上来,它就使劲地亲我的手,“哈哈,哈哈……”笑声传满整个屋子,好痒啊!哦,那我就叫你小“吃货”吧。

相处了挺久,我与“吃货”产生了许多趣事。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每到冬天,它总是爱歪歪斜斜地躺着睡觉。那时我还不清楚,以为它死了,大哭了一场。我正准备拿着铲子下楼去挖坑埋了,可能声音太大,惊动了它,它开始游动起来。我惊奇地看着眼前的一幕,眼里还含着泪花,它朝我摆着鱼尾,看起来很开心的样子呢!真是个小坏蛋!

“吃货”有一次患了大病,鱼鳞都变得黑黑的,粘满了小豆豆,我怕得不得了,找来爸爸。爸爸查清了原因,原来是因为没有清理鱼缸,它被鱼缸污垢污染引起了这种病。从那以后,我都细心地照顾它,两三天就为它清洗一次鱼缸。它好像也很想恢复,很积极地配合。过了挺久,它身上的病慢慢地消失了,又开始摇摆着那可爱的鱼尾,好像在说:“我要活到永远永远。”我被它这种顽强精神感动了,眼泪情不自禁地掉了下来。

现在已经养了两年多了,它的食欲量变大了,体积好像比原来大了一倍,我感到很欣慰。我们相处得很好,感情深厚,它给我的生活增添了无限生机。

我喜欢你---小金鱼“吃货”。它用行动告诉我遇到困难时,都要坚强面对,顽强地活下去。

篇14:我喜欢的动物高一作文

今天,我妈妈给我买了一只小狗,它的毛是黑白相间的,看上去就像穿了件时尚的皮草,摸上去很柔软,舒服极了。

这只小狗很可爱,我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可可”,“可可”有一双明亮的眼睛,是绿色的,远看,一双明亮的眼睛就变成了两颗亮晶晶的绿宝石,还发光呢!

有一次晚上,我正睡觉,醒来的时候,发现有两只绿绿的眼睛在盯着我,我吓了一大跳,连忙把灯打开,让我不可思议的是,原来这个“妖怪”就是“可可”!可能是因为我第一次独自睡觉,“可可”怕我害怕,来陪我的吧。见可可这样通人性,那晚我睡得很踏实,就像爸爸妈妈在身边一样安稳。

“可可”还能看守门户,别看它是一只小狗,它的作用可大啦!它可以学各种各样的动物的叫声。如果夜晚有陌生人进来,“可可”就学老虎一样低声吼叫,让他们不敢轻易来我家,如果是小偷,就能把小偷给吓跑了。还有一次,我的妹妹过来和“可可”玩,可是“可可”发出的声音就像蛇游动时发出的声音,妹妹可是最怕蛇了,她听见这种声音,边跑边叫道:“蛇呀!救命啊!”一不留神,妹妹摔了个四脚朝天,我都快笑破了肚子,“可可”也围着妹妹转圈圈,可能是向她道歉吧。

“可可”走路的时候,昂首阔步,四处张望,好像在说:“我才是最厉害的动物,也是最美丽的动物,谁也比不了我!”我最喜欢“可可”了。

“可可”吃东西的时候,是最可笑不过了。每天我拿饭碗放在“可可”的面前,再在里面放几片肉和两个排骨,“可可”就大口大口叶吃起来,吃得津津有味的,好像在说:“主人,真好吃,谢谢你!”看着“可可”津津有味的样子,我心里乐开了花。

“可可”睡觉的时候,是趴着的,耳朵垂着,它睡在外面的,它的耳朵很灵敏,只要有一点儿声音,“可可”就会醒来,对小偷大吼大叫的,好像在说:“另再进入我们家了!如果再来我就把你咬得鲜血淋淋的!”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动物—小狗。

篇15:我喜欢的动物高一作文

去年我过生日,妈妈送了我一只小白兔。小白兔长着一身白色的长毛。两只耳朵一会儿竖得直直的,一会儿放平。眼睛红红的,又亮又圆,好像两颗闪闪发光的红宝石。小白兔的前腿很短,善于奔跑。

小白兔的胆子特别小。只要听到一点儿响动,就会“嗖”地卷成一团,准备逃跑。直到声音消失,它才恢复常态。一次我喂它吃食,无意中吹起口哨,我们立即丢下食物。飞快地蹿回窝里,半天才露出头来,小白兔可真胆小啊!

除了胆小,小白兔还有一个优点,那就是不服输。一次,我和小白兔比赛跑步时,我对它说:“小白兔,我们呀跑到那棵树那儿,谁先跑到,谁就可以得到无根胡萝卜。”小白兔听了,似懂非懂,可是它为了那五根胡萝卜,就算拼了命也要赢。比赛开始了,我和小白兔迅速地跑着,跑着跑着,小白兔突然被一块石头绊倒了。当我准备过去扶它时,它居然勇敢地站了起来。坚持着跑下去。当我看到小白兔那不服输的个性时,我明白了。我假装跑得很慢,让小白兔取得第一。我骄傲地为它鼓掌,拿起五根胡萝卜,跑过去给它颁奖品。等它把那五根胡萝卜吃完时,已经到了晚上。我把它抱回笼中时,它已睡得正熟。看着它那小模样,心中有着说不出的一种感觉。

小白兔除了胆儿小和不服输以外,它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贪吃。记得有一次,我给它喂吃的时,它正睡在笼里。它醒了,一看笼子里放着两根胡萝卜时,那双眼睛瞪得发光,马上就把胡萝卜吃完了。中午时,我想把它抱出来和我玩儿。可它却蹲在那不肯动,怎么逗它,它也不肯赔我玩儿。最后,我只好拿出来终极武器——胡萝卜来给它吃。它这才肯陪我玩儿。照它这样的吃法,非把我家吃得“倾家荡产”时,它才甘心。

我喜欢我的小白兔,因为它给我带来了很多的快乐。是它让我感受到了快乐,是它让我知道了快乐。我喜欢它,我爱它。

篇16:我喜欢的动物高一作文

我的单位周围有好多草地。这里有不少小动物,由野猫、野兔、喜鹊、沙鸡、野鸽子、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小鸟,当然还有田鼠。

这几年随着人们的猎食,兔子和沙鸡不常见了,野猫、喜鹊倒还常见。喜鹊在我们的探照灯上搭了窝,还孵出了小喜鹊。有之白色的大野猫前几天死了,死因不明。小野茂就像毛线团儿大小,也开始到处乱跑。今天我骑车子上班的路上看见一只大花猫懒洋洋地躺在草丛里,好像不怕人。它的眼睛一直盯着我,我没有打扰它径直骑过去。这些野猫不想家猫那样肥胖,动作灵敏也厉害得多。轻易不要惹它,否则受伤是难免的。

我好善良的。有一次同事抓到一只小野兔,太小了,小得只有一只大老鼠那么点儿。它很害怕,耳朵紧紧地贴在身上。开始我还当它是只老鼠,后来才看出来是指小兔。野兔野鼠的毛都是黄褐色的。我把它要过来,问是在哪抓的。我把它送回去,刚开始它不敢动,我就离开了。十分钟后我再去,它已经逃得无影无踪了。还有一次另一个同事抓了一窝小麻雀,嘴角还是黄的。我知道它们一旦被拿走就只有死路一条(我小时候养过十来只麻雀,对麻雀很了解),所以我又把它们要过来,送回抓来时的管道里。我是心很善啦,又一颗佛心呀!

有一次我被一只老野兔给涮了。它不紧不慢地就在我前方两三米的地方,我一迈步它就跳一下,我不动它不动,我一动它就动。我用砖块打它又打不着。我不理它它却向我跟前蹦。这不是故意斗气儿吗?我一直追了它六七十米也没抓到。直到碰到我们领导,他问:“你干啥呢?”我无语~~嘻~~

野兔的速度实在是飞快的!没见过是不知道的。有一次我看到两只野兔在一块儿,我去捉,它们就跑。我骑上车子追,还没蹬两圈儿,兔子已经跑得没影儿了。我不知道要多快的速度才能抓到这小生命,祝福它长命百岁吧!我有些淘气却不伤生的

篇17:我喜欢的动物高一作文

我喜欢的小动物有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小猫。

妈妈给我买了一只小猫,我给它取个名字叫咪咪。咪咪长得不胖不瘦,全身像雪一样洁白,摸着非常光滑。一对三角形的耳朵,直直地竖着。眼睛圆溜溜的,像两颗黑色的珍珠,炯炯有神。鼻子也是三角形的。咪咪的三瓣嘴旁边还有六根胡须,我知道,那胡须一定是用来测量老鼠洞的大小的。这样的它,真是招人喜爱!

咪咪最大的特点是抓老鼠。有一次,一只又肥又大的老鼠从它的旁边经过,咪咪看到了,就一直在后面猛追,老鼠拼命地逃跑,眼看快到洞里的时候,咪咪猛地向前一跳,压倒了老鼠,就这样,咪咪把这只老鼠吃掉了。还有一次,咪咪在老鼠洞的外边睡觉,老鼠好像没有听到动静,就出来找吃的,刚从洞里出来,咪咪飞身一跃,老鼠就被咪咪抓住了。咪咪可真是身手非凡呀!

咪咪非常喜欢捉老鼠吃,但是家里的老鼠都被它捉完了,找不到老鼠,咪咪就会饿肚子,所以妈妈也会给咪咪做东西吃。妈妈是用刷锅水拌麦麸给咪咪吃。拌好后妈妈就会喊它去吃,时间久了,聪明的咪咪只要一听到刷锅的声音就跑过去找妈妈。有时候,咪咪非常饿,就缠着妈妈的腿喵喵地叫个不停,它好像在说饿极了,饿极了,快点做饭吧!妈妈有时候生气了,就轻轻地踢它几下,可贪食的咪咪一点也不在乎,一直缠着妈妈,妈妈没有办法,只好加快速度搅拌,还没等妈妈把盆子放下来,咪咪的前腿就跳了进去。一眨眼功夫,它就把一盆子的食物全部吃光了!咪咪可真是聪明可爱呀!

我和咪咪之间还有一个有趣的故事呢!有一次,我在卧室里正觉得无聊,这时候咪咪用头顶着一个小汽车对我喵喵地叫,它好像在说我们一起玩吧!我立马来了精神,我先把小汽车拿起来在空中来回晃悠,咪咪就像捉蝴蝶似的,左扑右闪的。等我把小汽车推到咪咪那儿,咪咪又用头顶了过来。

咪咪真是可爱极了!我非常喜爱咪咪。

篇18:我喜欢的动物高一作文

我喜欢的小动物是兔子!我喜欢兔子长长的耳朵,我喜欢兔子吃胡萝卜的牙齿,我喜欢兔子毛茸茸的外套,我喜欢兔子红宝石一般的眼睛。这是因为这种喜欢,我的一切物品,都是首选兔子的。

我床头的挂画是兔子的。那是一幅巨大的挂画,上面有一只巨大的兔头,笑着露着牙齿的兔头。这只兔头特写是我的哥哥送给我的,他看见我那么喜欢兔子,就送了这只兔子给我。我也的确很喜欢这幅画,每次回家一走进我的房间,我就会跟我的这只兔子兄弟打声招呼“我回来啦”!

我的靠枕是兔子的。这个靠枕是姐姐买靠枕的时候给我买的,她一看见这个兔子靠枕就觉得非常适合我,简直就是我的私人物品出现在了商店那种感觉,于是她立马就买来送给了我。我就天天靠着这个兔子坐在那学习,见姐姐来我家了,我也不愿意再让给姐姐靠。

我的发卡,我的胸针,我的外套,我的床单被罩,我家和我身上的一切都有着兔子模样,这一切都表现着我喜欢的小动物是兔子,可我实际上只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养过一只兔子,从那只兔子走了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养过活蹦乱跳的兔子了。

小学三年级养的那只兔子,我也只养了半年,在那半年里,是我童年里面最开心的日子,我每天早上去上学要抱抱我的兔子,给它准备好一天的粮食,每天放学回家了也是第一时间跑去看我的小兔子怎么样了,有没有不开心之类的。我很少把我的兔子带出去玩,也就是把它放在楼下草坪上晒太阳,让它吃吃草的那一次让它在外面玩,导致了它的离开。那天我本来是陪着我的兔子在草坪上晒太阳的,没想到突然家里有事,需要我们一家三口都出去一趟,我们全家都想着这么明媚的天气,小兔子在这里吃吃草不会有事的,我们就出去了,没想到我们在回来的半途下起了雨,就是这一场雨淋一下,我的小兔子就怎么救也救不回来了。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养过小兔子了。

篇19:我喜欢的动物高一作文

世界万物,皆有灵性。动物当然也不例外,因此我十分喜欢小动物。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猫。

猫是最通人性的动物之一,它们温顺而又严厉。听了这句话,你们会认为不解。其实,猫是一种“欺软怕硬”的动物。当它在人面前时,就会百般讨好,温顺贴切,这当它在主人面前时,就会更加凸显出来。当它在老鼠面前时,就会威武奋战,为“主”除害。

我家也曾养过猫,这猫名叫吉咪。后因此猫咬伤了母亲而被丢弃。猫留着几根胡须更凸显了自己的威武。猫眼中的瞳孔会根据光线的明暗而自动调节,因此猫在白天黑夜都能够十分清晰的看到四面八方的景象。所以猫在捕杀猎物——老鼠时显得得心应手,好似信手拈来。似乎比我们弄死一只蚂蚁还要轻松嘞!猫就是如此神奇的动物。

猫的种类有很多。再加上现在科技的飞速发展所产生的猫的新品种,猫的种类就更加繁多了。例如:小土猫,折耳猫,波斯猫,布偶猫,金吉拉,加菲猫,异国短毛猫等。现在的养猫的家庭不仅仅是为了自家扑捉老鼠了。正如丰子恺先生所说的一样,猫为家庭带来了亿万的乐趣,这是其它之物永远也不可替代的。

猫也是十分聪明的动物。它在大自然中堪可以位居前列。这也是人们普遍喜欢猫的原因之一。因为猫会在适时的时候给主人带来乐趣,带走烦恼和忧愁。它能使在伤心的人不再伤心,使快乐的人更加快乐。从而使人人快乐,社会安定,政通人和,可见其功用之大。猫也会自己进行大小便,当然了这是在卫生间里。再者,它们很会“溜须拍马”,仿佛是大千世界中那些游刃有余的交际好手。

说归说,笑归笑。人家猫也有自己的真本领。飞檐走壁,爬树越墙,似乎能够上天入地,无所不能。据传说森林之王——老虎还是它的徒儿呢!再看人家捕鱼,捕鼠的身手。先是静候在旁,等待时机,首施守株待兔之策。待到时机成熟,忽地飞身一跃。而后,鱼鼠就成它的腹中餐了。那身手看了之后,真的是叫人拍案叫绝,叹为观止了。

这就是人见人爱的猫。你们喜欢它们吗?

篇20:我喜欢的动物高一作文

说起我家的小花猫,它给我带来了许多的乐趣,因为它机灵、活泼、可爱。

一年前,我从表哥家抱来一只小花猫,它的外形和老虎十分相似,很威武,可身体比老虎小得多。小猫身上长有雪白和淡黄色的毛,两种颜色的毛相间组合成一条条小斑纹。两只蓝宝石般的眼睛嵌在脸上煞是好看。早上它的眼睛是半闭半开的,看它闭着眼,好像是睡着了,可我一走到它身边,它马上会抬起头来“喵、喵”的叫,我知道小花猫是在对我说:我饿了、我饿了,小花猫真的是太机灵了;中午它的眼睛眯成一条线,好像是怕见到阳光。它的眼睛为什么会怕见到光线呢?这个问题我真的是不知道;晚上它的眼睛会睁得圆圆的,会发出一道亮光。我问过表哥,小花猫晚上睁圆眼睛干什么呀?原来它睁大了眼是在寻老鼠,可我从未看见小花猫捉住过老鼠,可能是我家里没有老鼠供它捉的原故吧!它粗壮的四肢支撑着肥胖的身子,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小尾巴竖起来,远看像是一根小棍。

刚来时,小猫还没断奶,我用牛奶喂它,有时,它故意捣蛋,把盘子弄翻了,我指着它骂了一顿,它就耷拉着脑袋好像在说:“对不起,我错了”。

小猫一天一天的长大,我就教它滚绒球,一天,我正在画画,忽然我看见小猫把绒球从篮子里拖出来边滚边跑,一不小心,撞在椅子上,它也不顾痛了继续玩着,我想小猫这样做大概是在练捉老鼠的本领吧!

我也很想了解小猫是怎样捉老鼠的,我是真没看过。一天,我突发奇想,我把家里的绒布老鼠串上一根线放在地上,这样就可以看小猫是怎样捉老鼠的了,我慢慢地牵动着小绒布鼠,不一会儿,小猫发现了小老鼠,把背高高耸起,摆出一副攻击猎物的姿势,它猛扑过来我把线向上一提,哈哈,老鼠被小猫捉住了。

我家小花猫机灵、活泼、可爱吧!你喜欢它吗?可我非常喜欢我家的小花猫。

篇21:我喜欢的动物高一作文

去年,我的好朋友送我一只鹿犬。它通体棕黄色,油光发亮,圆溜溜的小脑袋上长着一对毛茸茸的小耳朵,又薄又长,竖得直直的,像两个倔强的小三角;两只水灵灵的大眼睛,可怜巴巴地看着我,像是在寻求我的爱抚;一双黑珍珠似的眼睛,亮晶晶的,像两汪幽深的深潭;粉红色的舌头偶尔伸出来舔舔我的手,湿湿的,滑滑的,让我忍不住想要摸一摸、抱一抱它。因为它走起路来蹦蹦跳跳”的,所以我给它取了个可爱的名字——“跳跳”。

“跳跳”是一个黏人的小家伙,每天早上,我一穿衣服,它就知道我要去上学了,马上从床上跳下来,“汪汪”地叫着,要跟我一起出门。我走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一会儿拉着我的裤脚,一会儿蹭蹭我的手臂,看着它不肯罢休的样子,我只好对它说:“跳跳,我要上学去啦,等我回家再陪你玩哈。”它不甘心地摇摇脑袋。我只好趁它不注意,偷偷躲到大树后,它这才恋恋不舍地自己走回家。

“跳跳”非常喜欢吃排骨。有一次,我们家炖了排骨,闻到香喷喷的味道,“跳跳”马上跑到我身边,用它那柔软的小身子一个劲地蹭我的腿。我立刻知道了它的用意,心领神会地拿起筷子夹起一块排骨扔了过去。”跳跳”用感激的眼神望着我,好像在说:“谢谢你,小主人!”我用手摸一摸它的脑袋:“快去吧,别客气。”它满足地在我手上蹭了蹭,又警惕地看了看四周,仿佛怕有人跟它抢食似的,快速地把骨头叼到家里的一个角落,这才放心地津津有味地啃起来。你看,它用两只前爪抱住骨头,一会儿用嘴巴左侧啃,一会儿用嘴巴右侧啃,不一会儿,就把骨头啃得一干二净了。吃完后,它满足地伸出长长的舌头,清理了一下嘴边的残渣,我看到不禁发出开心的赞叹:好一个爱干净的小精灵!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跳跳”,我最喜欢的动物朋友,你喜欢它吗?

篇22:高一100字散文:喜欢

有时候,喜欢只需要一瞬间。

对上了眼,撞上了心,就确定就是他了。

喜欢可以一下子把观点改变。

就像一个从不看球赛的人,一下子爱上了科比,爱上了篮球,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篇23:喜欢作文

富兰克林说: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这句话没错,想要交谈就要思考,想要思考就要读书,所以读书是非常重要的。

就拿我来说,我很喜欢读书,在暑假里妈妈和我约定每天看书2个小时,可我因无法抵挡书对我的诱惑,总是半天半天地看书,有时甚至看得连吃饭都忘记了。我的阅读面很广,几乎什么都读:世界名着、中国古代名着、科幻小说等等。

我对书的迷恋使于四年级,那时爸爸给我买了一套连环画的《三国演义》,书中的那些英雄人物深深地吸引了我,使我爱不释手。从此,我就渐渐地迷上了书。到了五年级,由于我的阅读和理解水平都提高了,妈妈就给我买了些世界名着。世界名着和我以前看的有所不同,精彩的描写中蕴含着许多深刻的内涵。我先后阅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练成的》,海明威的《老人与海》等书籍。书中主人公曲折的经历、坚定的信念、顽强的毅力深深地震撼了我,让我深受启迪,也让我真正体会了书是精神食粮这句话。现在我又开始阅读《说岳全传》、《史记经典故事》、《说唐全传》等中国古典名着。从中我感受到了我国古代人民的伟大精神,了解了我国漫长辉煌的历史以及每个时代不同的时代精神和时代风貌。

读书使我了解世界,使我扩展见识,使我明了事理,使我增长才干。正如培根所说:知识就是力量。想要有知识,定要多读书。让我们一起来吸收这份精神食粮吧。

篇24:喜欢作文

喜欢作文

喜欢

我喜欢抬头望着蔚蓝的天空,然后发一会儿呆,继续笑笑。

我喜欢走路时,望着脚下的地,而不是仰着头,因为我不是骄傲的孔雀,因为我更喜欢脚踏实地。

我喜欢在大清早拿着英语书放声朗读,也喜欢在午夜时分看看小说,听听文学唱歌的声音。

我喜欢拿着一大堆的武装片整天整天看个没完,也喜欢一遍一遍地重复那些经典的动画。

我喜欢四处去吃各地的小吃,不去管它的苦、辣、酸、甜,也不去理会吃了之后是会拉肚子,还是长痘痘。

我喜欢在自己高兴的时候,用笔记下我的快乐,也喜欢在自己难过的时候,用歌唱自己的忧伤。

我喜欢在空闲的时候,放放松松地大睡一场,躺在我那张软软绵绵的床上,与周公聊上一天。

我喜欢听那些动人的歌曲,虽然大多数总是那么伤感,但却那么完美,那么刻骨铭心。

我喜欢偶尔玩玩游戏,喜欢打“泡泡堂”时的刺激与快乐,我却更喜欢将自己的不快乐藏在心里,留给别人的永远是一张笑脸。

我喜欢这样的自己,大咧咧地,想做就做,想放就放,喜欢并不需要理由,喜欢只是心中溢出的感动!

喜欢

我是一个很平凡的女生,但我有一个很特别的名字李照青。从名字上就能明显地看出长辈们对我的期盼。

我嘛,个子不高,身材微胖,头发乌黑,浓浓的眉毛,大大的眼睛,是单眼皮的。

我既不才华出众,也不天生丽质。虽然我努力学习,但是我很少在全年级考到名次靠前的位置。我焦虑过,可从来不自卑。和很多名人相比,我没有伟大的胸襟,和班上很多同学相比,我也缺少远大的理想。我的愿望就是希望有一天考上一所理想的大学,有一份固定的收入和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

我天生有些懒惰,所以到现在还不会做家务。妈妈也因此唠唠叨叨。有时,我还会回上几句嘴,害得我总会被爸爸训上一顿,连大气也不敢出,他可是我们家出了名的“暴君”,没有人敢惹他。虽然我不会做家务,但是饭后我会主动帮助妈妈收拾碗筷,实在太累或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也会偶尔偷个小懒!

和大多女生一样,我也喜爱音乐。只要隔一天没有唱歌,心里就痒痒的,而且在睡觉前还会小声哼上几曲。我不大喜欢画画,有时心血来潮也会画上一些东西,但是画出来的东西往往会被弄得面目全非。因此我发誓,以后再也不画画了。

我还有一个不知是好是坏的习惯:每当不小心丢了一些小东西时,我都会哭得稀里哗啦的。事后想起来,仍然会很伤心。

为了能轻轻松松地读好初中,我常常告诫自己说:现在该是扎扎实实地读书的时候了,就从现在开始吧!

我要朝自己微笑,因为我喜欢这样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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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觉得自己是一个奇怪的人,有着奇奇怪怪的想法和思考,还有那些极为好笑的习惯。

偶然看到杂志上的梦游娃娃,忽然喜欢上她。于是,怀着极强烈的执著,在校外喧闹的店铺穿梭长长地反反复复地穿梭。然而,终于在那家明亮的店里看到它的时候,我忽然只想这么看着,就看着她摆在那里,嘴角是一抹安然的天使样的微笑。于是,我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她于我而言,终将只是每个中午,默默地走过门口,刚好看到架子上的她,上扬着头,微微地冲我笑。带着我喜欢的,零星的.狡黠和微露的欢喜。他们问我:“为什么总去看,不买下它呢?”我摇摇头说:“我喜欢它,但是不想买它,不想拥有。”他们笑我,说我这是没有头绪的话。

常是这样的,我喜欢一个本子,却不愿在上面写下字迹,我只希望它会一直保持纯粹的自由。我喜欢一首歌,却只愿轻轻地在心里唱着,我希望它的曲调是属于所有的。我会喜欢一个名字,喜欢一个符号,甚至喜欢一个汉字,一个英语单词然而,我终究是不愿把它们据为己有,只是这么喜欢着,这么浅浅的喜欢,一种心灵最初、最安然的纯净。这种喜欢应是很美的情感,因为它往往不会奢求什么,不会强硬地要求拥有,不会蛮横地占据什么。没有什么属于它,然而却什么都属于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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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颜色。我喜欢鲜艳娇嫩的暖色,也喜欢宁然清爽的冷色。我喜欢浅一些的颜色,喜欢明薄纯粹的色彩。曾经有一段时间,偏爱过冷漠而凝滞的暗灰与黑,固执地认为这些就是我生命的色调。我记得我还想过,我永远都不会再喜欢橙黄与红这样喜气洋洋的颜色了,它们已经远得像在另一个结界似的。可是现在,当我看到笼罩着一层毛茸茸光晕的橙红色太阳散着温暖而欢喜的光芒,看到新鲜而饱满、光滑得折射着淡淡光彩的橘子,看到某个夜晚,漆黑如墨的夜空悬挂着一轮水红色的弦月时,我居然依然会感到莫名的欣喜和感动,它们在身体的某个很深的地方,啜泣一般地奏响了。

我喜欢季节。喜欢春,喜欢春的复苏,喜欢那些飞扬在春日里的美丽风筝;喜欢夏,喜欢夏日清凉的泉水和香甜可口的冰淇淋;喜欢秋,喜欢看枯叶随风漫卷,挥洒别样的情怀。四季我皆爱,却最爱冬。许是因为我出生在冬季吧,那些冬日里另人颤粟的寒冷居然也成了我恋冬的原因。冬日,有大风。冬的风气势浩荡,铺天盖地围剿苍穹,风里面还夹杂着旷远苍茫的气息,凛冽,铿锵,像某种金属般质地硬朗。站在这样的风中张开双臂,让宽大的风衣里灌满风的呼啸,人,真的要呼啦啦飞起来呢。风是永远不会停的,它们以路过却不回首的姿态渐次穿过我暖烘烘的身体,卷走纠缠的温度,敲打我暴露在空气中的脸颊,染上一层最自然的高原红。张大嘴巴贪婪地吞咽东风,它的干冷,它的凛冽,和它作为一个流浪者的气质,好像被我尽收胸腔。霎的,身与心与魂,豁然开张。

我喜欢一些可爱的小矛盾。小小的矛盾,无伤大雅,有些古怪,有些无奈,因此格外生动可爱。就像我喜欢看书,喜欢花大把大把的时间整个儿地浸在书中,喜欢把脸埋在书上,使劲地嗅着或浓或淡的油墨气味一样。那油墨的气味我想说不上香,因为有时候,我甚至也会厌烦。比如学校新印了好几摞的油印试卷,就散发着类似的味道。我讨厌那些试卷,于是爱屋及乌般的,我讨厌它们的味道。再于是,奇怪了,矛盾了,我时时恋这气味又明明时时厌恶,相反的两种感觉偶然交织冲撞,这便是一种小小的矛盾。其实,我想说的是,这种矛盾多么有趣啊,它们或许仅仅属于你,它们给生活染上了一些截然相反的色调,它们时有碰撞,然后你的心上就会叮叮咚咚地响开了。

我喜欢一些简单的句子。寥寥几个字,居然有种超出平面的奇妙感应。那字不止是字了,甚至成了嗅觉听觉和触觉。川端康成说:“凌晨四点钟,看到海棠花未眠。”他这么浅浅一句话,轻轻地也不经意地缠住了我的心凌晨,夜将尽未尽,晨将至未至,花依然未眠这是多么清美的意象啊,如梦如诗如画,如最温柔的光辉,作家孩童般敏感洁净的心境,忽然展成光晕,让人惊叹、折服。于是这琐碎的日子,忽然间盈满花香,心,已是圣洁如洗。我喜欢这如诗的句子,还喜欢那些平白之至的话语。最近总是听说这样一句话:“这一秒不失望,下一秒就会有奇迹。”这句子干脆,几乎让人要朗朗脱口而出,其实细想,这话分明是骗人呢若真是如此奇迹岂不降值了?可是我偏偏喜欢它。我们都喜欢把失望和不快都压缩在瞬间,让好运紧随其后而来。这样的句子,多遂人意呀。况且,读着它,我几乎真的就要坚定地相信,相信下一刻即将喷薄的奇迹了。简单平白,但是给予人欣慰与信念有时候,这些,已足够美妙。

我还喜欢,这样一个我,心中充满了爱和美,能喜欢那么多,值得喜欢的。

喜欢

每天都能看见你,

却感觉你遥不可及。

每一次你的笑脸,

都令我呼吸困难。

我是一个平凡的女孩,

只好在远处眺望你。。

好想将这份心情告诉你,

看到你,甜甜的;

看到你和别的女孩在一起,酸酸的;

看到你受伤,苦苦的。

微风吹来,

请告诉我

我是喜欢你的么?

喜欢

我喜欢上的,终究不是现实,终究只是幻想,终究只是虚构。

我跟许多人说过,我很喜欢尹智厚,喜欢他最悲剧的结局,是的,我知道,最能抓住人心的不是happyending,只有悲剧的结局才会让人印象深刻,让人难以忘怀,让人久久思虑,让人深思其中的原因。所以,我会喜欢那个剧中的尹智厚,那个完美的悲剧王子,可是,我并不喜欢现实生活中的那个金贤重,那个很脱线,很努力地追求自己梦想的大男孩。不,也称不上是不喜欢,只是没有感觉,没有对剧中尹智厚的感觉,那种为他心疼的感觉。只是,看到他就想哭,其实,应该说很心疼他为丝草做消防员,做救生员,可是丝草却做不了他的谁!

我也和许多人说过,我喜欢单君昊,喜欢他细腻的心思,喜欢他高高在上的唯我独尊感,可是,同样地,我对现实生活中的明道也没有这种感觉。而我明明也知道明道的优秀之处以及他为了成为演员所付出的努力,我在《读者》上看到那篇介绍他成长历程的文章时也很感动,可就是比不上对单君昊的感觉。我明明也不是不喜欢明道啊!

也有人知道我很关注马天宇。其实,我对这号人物说不上喜欢。同样地,我只是看了《青衣》的MV,在那里面我喜欢上了那个台下看戏的少爷,只是因为他的一个神态。他走到后台正好是戏中女子在梳头的时候,他从门缝中看着她的表情,无数种感觉只化作一个神态,无数句未说出口的话化作一个眼神,就那一刹那,我就喜欢上了这个有着娃娃脸的人。可是,我想我终究不可能喜欢马天宇的,因为我很清楚地知道,他并不是MV中的那个他,不是……

在喜欢的同时,我还很分得清楚演员和剧中人是不同的,这是件好事还是件坏事?我不清楚……

不过,太多的感动只存在于虚构中,这并不是件好事。我对虚构世界的感动永远无法再现实生活中实现,这对于我来说,是件很痛苦的事情,有可能,我这一辈子都在现实生活中寻找着与虚构世界同样的感动,然而永远找不到,那么,我是不是永远都不会感到感动?

篇25:喜欢作文

喜欢

浙江省平湖市 东湖小学302班 苏诗蕙        我喜欢

因为春天

大地充满了勃勃生机;

我喜欢夏天,

因为夏天

可以吃到冰爽的雪糕;

我喜欢秋天,

因为秋天

甜甜的水果都成熟了;

我喜欢

因为冬天

小朋友们可以在一起堆雪人;

我问妈妈,

你最喜欢什么?

妈妈笑着说,

我喜欢你,

因为妈妈最爱自己的孩子,

喜欢作文

小学生作文大全

指导教师:沈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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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6:喜欢就是永远作文

喜欢就是永远作文

星夜谰语,月光皎皎;暗香浮动,嫩柳婆娑;好书一本,清茶一杯;倚窗共品,幽远缠绵。我就是这样捧着文学,我就是这样成长。

从小,我就喜欢文学。因为那一个个身姿优雅的汉字聚在一起就是绚丽的诗词歌赋,就是小说散文,这一切是多么神奇而微妙啊!它们总能勾勒出无限的美好。描绘出无尽的.风光,讲述出无穷的回忆;我们的身心在这里沐浴,就像浸泡在春日的暖阳里一样舒畅。

因为这样我也喜欢书,但只喜欢那些只有字的书。翻开凝重神秘的封面,触摸泛黄的纸张,闻着幽思曼妙的墨香,靠近文章的呼吸,贴近文字的心跳,捡拾前人遗落在字里行间的忧伤抑或笑颜,就像一个孤独但不孤寂的拾荒者。

在丑小鸭的成长中体悟世事幻化,在唐诗宋词间赏他人风骚,为黛玉愁绪满怀忧伤,因吴用智取生辰纲大叫。甚至因为夏洛克而咬牙切齿,可又被玛丽带向美丽的山魔,步入古埃及的漫天黄沙,走回爱琴海的忧伤,迷失在丹麦的薰衣草花田……我想:成长就是从童稚到成熟,从安徒生到莎士比亚吧!

一路的成长,都有好书相伴,这样的美好于任何人而言都是一种难以企及的幸福吧!我无法很准确地解释好书的涵义,只是在成长之中用心去感觉,去感悟,感悟那些可以帮我走出迷雾,可以使我感动满怀,教我待人接物的书,便归入好书的这类。而后,多次品读,像泡一杯好茶一样反复浸润,直至其精髓外溢,缭乱迷雾中茶香缭乱。我也难以解释幸福的涵义,只是一路书香阵阵,让我童年开心满怀,少年逍遥自在,青年独立自主。文学就这样哺育一个孩子成长,文学就这样滋润一颗心灵朗润。

牡丹之爱,宜乎众矣;菊之爱,陶后鲜有闻;莲之爱,同予者何人?周敦颐大唱自己对莲的喜爱。而我则想高呼,文学之爱,绵绵不绝。我实在无法想象失去这盏明灯,我将如何前行。在黑暗中只剩踽踽前行?

喜欢文学,刻骨铭心,曾经是,它伴我成长;现在是,它伴我明理;未来是,它伴我前行。

我注定离不开它,注定喜欢它,就是永远。是的,喜欢,就是永远。

篇27:喜欢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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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欢夏七夕,喜欢那些小小的浪漫,懵懂的悲伤,静静的等待。

喜欢在每篇问章中寻找她的身影,喜欢在同一本杂志上等待故事的结局。喜欢给她留言,轻轻的打上一句:深蓝,喜欢你。却不知道,你会不会看到。

喜欢她的《蓝色气球和苏夏》《海是倒过来的天》《带着眼泪去流浪》……

喜欢她用最华丽的语言编制出的一个个受伤的故事。

但我最喜欢的就是在这个夏天,七夕姐姐写的《我不是你的多啦A梦》,喜欢假如,我是说假如,如果有来世的话,那么我会在佛前祈求上天,让我出生在幸福健全的家庭,不会遭遇天灾人祸,生离死别,重新将你遇到,陪你好好的活一遭。只是那时你还会记得我吗?

我喜欢,在这个并不快乐的夏天,带着忧伤的心情,读你的长篇小说《后来我们都哭了》,喜欢她的封面,她的文字,她的青春。

七夕姐姐,我很喜欢你的样子,喜欢你空间中的生活照。那么清纯的面容,可是……你的眼神总显得那么夏伤。

七夕姐姐,有很多人都说你是悲情女王,可我觉得,那是错的,你的文章总让我感到莫名的温暖,莫名的夏伤,莫名的痛楚,却不知自己为什么会那样。

我,可以用很多的话心疼一个人,却不及你的一句话来的伤情。

你们可以去七夕的博看,是她的11月5日写的博文:微博上有个好玩的投票问,你妈嫌你什么?

选项五花八门,我妈嫌我太懒惰,我妈嫌我乱花钱,我妈嫌我爱上网,我妈嫌我长不大,我妈嫌我没有男朋友等让人忍俊不禁。

但看到朋友回的一句话后,我立刻泪崩,她说,我妈嫌我离家远。

或许现在的很多寄居父母羽翼下的人并不懂这句话对一个漂泊的人的含义。但我不介意告诉你们,当有一天你耳边没有了父母的唠叨,你远赴千里的大学不再能轻易尝到妈妈做的饭,你谈恋爱受伤后哭得一塌糊涂却找不到人倾诉,你茫然走过一条又一条的大街,你毕业后找工作不顺利,你身上只剩两元钱吃饭,你生病无人照顾只能躺在床上望天花板,你始终不习惯开火而总是泡面应付一日三餐,你在公司被人两面三刀算计,你在社会上行走艰难时,你一定明白家的存在意义。

……

我喜欢,有很多人喜欢七夕,我喜欢,喜欢七夕。我喜欢花火,买他们的花火,让他们无处可买花火。

又那么多人在你博留了言,你一定看了,可是会不会看到我的那一条,那么渺小的,那么不懂是的我,那么一无是处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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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深信

它们都有着各自的姿态~

各自的妖娆。

我喜欢读信~

喜欢挚爱亲朋的来信~

那些熟悉的话语展在纸上~

如同面对他们熟悉的笑颜~

总能使我在泪光中甜甜的回想往事。

我喜欢看书~

特别是在夜晚~

喜欢在万籁俱寂的夜里~

被风花雪月的小语~

感动的落泪~

喜欢品读英文原本的小说~

读那种心灵的震撼~

仿似有身临其境的感受。

我喜欢松散闲适的生活~

我不喜欢精密的分配时间~

不喜欢紧张的安排节目~

我喜欢许多不实用的东西~

我喜欢怀旧的东西~

我喜欢泛黄的旧照片~

我喜欢美丽的小饰品。

喜欢

我喜欢抬头望着蔚蓝的天空,然后发一会儿呆,继续笑笑。

我喜欢走路时,望着脚下的地,而不是仰着头,因为我不是骄傲的孔雀,因为我更喜欢脚踏实地。

我喜欢在大清早拿着英语书放声朗读,也喜欢在午夜时分看看小说,听听文学唱歌的声音。

我喜欢拿着一大堆的武装片整天整天看个没完,也喜欢一遍一遍地重复那些经典的动画。

我喜欢四处去吃各地的小吃,不去管它的苦、辣、酸、甜,也不去理会吃了之后是会拉肚子,还是长痘痘。

我喜欢在自己高兴的时候,用笔记下我的快乐,也喜欢在自己难过的时候,用歌唱自己的忧伤。

我喜欢在空闲的时候,放放松松地大睡一场,躺在我那张软软绵绵的床上,与周公聊上一天。

我喜欢听那些动人的歌曲,虽然大多数总是那么伤感,但却那么完美,那么刻骨铭心。

我喜欢偶尔玩玩游戏,喜欢打“泡泡堂”时的刺激与快乐,我却更喜欢将自己的不快乐藏在心里,留给别人的永远是一张笑脸。

我喜欢这样的自己,大咧咧地,想做就做,想放就放,喜欢并不需要理由,喜欢只是心中溢出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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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太阳

因太阳给大地照射温暖的阳光.

我喜欢月亮

因月亮娃娃是蓝天的宝宝孩子!

我喜欢星星

因为星星象宝石一样闪闪发光!

我喜欢大地

因为大地是花儿的住所.

我喜欢地球

因为地球是我们共同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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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什么就做什么,这,也许是本身的性格,是无法改变的一种心情、我常常会很随意的说“因为喜欢,所以喜欢”

喜欢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把作业拿出来做。我不习惯白天做功课,特别讨厌刺眼的阳光,即使阁着窗帘,即使射进来的只是一丁点光,即使周遭安静的吓人,我还是独爱黑夜。听,他们都睡着了,月亮也出来了,它很羞涩,一会儿躲进黑云中,一会儿又露出来,那么的圆,那么的皎洁,这时,无限的思绪都涌出心头,会想象月亮上的故事,会幻想嫦鹅旁边的把只小兔子,夜里的风是温柔的,它吹过树梢,叶子轻轻摆动,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么恬静,植物的絮语正在进行着,沙沙沙、呼呼呼、哗哗哗、我虽然是听不懂,但是好象明白了似的。写着作业,头不时的向外张望,有时候会碰上好戏,那天,00:20多,我看到了一场惊心的场面,正好,天正值大雨,两位夫妇在争吵着什么,雨水打在他们的身上,站在中间的是他们的女儿,搞了好半天我才弄懂,原来夫妻俩闹离婚,男人要女儿,那个女人同样也想持有女儿的抚养权,于是在谈不合的情况下发生争执。这只是生活的一段小插曲,立时立刻,我不知又想到了什么,感慨到了什么,情不自禁的在日记本上写下“今天天气持大雨,夜晚还是跟往常一样宁静,只不过从中演绎了一小节故事,这故事虽不感人涕下,但是仿佛包含着深刻的道理,是啊,如今现在离婚的家庭这么多,他们只追求自己的那种自由与当时的快感,一时的冲动却没想到受伤最大是孩子,我想,如果自己的父母真的也离异了,我会选择独立,我会过我自己的生活……”那晚,我记的是那样的清晰,以后的日子,我更加喜欢夜晚了,为了不错过每一个平凡而又真实的小故事。

喜欢访问久违的事。孤独无奈时刻,我会翻很久很久以前的东西,比如儿时的作业,儿时的照片,每一次看,我都会非常的开心,想想那时的单纯无知……“那个时候真好”我自言自语着,最爱做的事情,就是去借书时路过那家奶茶店买一杯热乎乎的奶茶,那家店的老板已跟我熟的不能再熟了,我们之间也达成了默契,只要我一朝他那方向去,老板就会义无返顾的冲好了奶茶,老板知道我永远热忠于蓝梅的味道,喜欢蓝梅,因为它的味道很香浓,很香很香,戒不掉它独有的浓度,我经常一边拿着书,一边品尝蓝梅味的奶茶,我想,这个时候,应该是最快乐,最悠闲的时候吧!

喜欢跟人打闹。一直以来都觉得自己是个特别特别无理的女孩,我喜欢疯,喜欢闹,和班的里的同学常常玩的大汗淋漓,朋友之间的`闹别扭我从来没当回事,因为我知道,我现在跟她们吵了一大架,明天来上学时肯定又是一大拥抱,斗斗嘴,打打架,这是最平常的,无聊时期我就会没事找事,我敢这样做,因为我知道,她们不会怪我,她们了解我的性格。偶尔开了大点玩笑,我也不会太在意,因为我知道,大雨过后,一定是晴天。

喜欢无拘束的笑。爸爸妈妈说我是疯丫头,没点矜持可谈,大里大气,笑也不成体统。我没办法,只能对他们的责怪微微一笑,笑,不是错误,老师曾经说过,人最好的身份证就是微笑,爱笑是天性、是本能、是先天的。遇到超好玩的事,最能表达此时情绪的那只是豪迈的大笑了,虽然,这可能会露出不想被人看到的丑态,但那又如何,我就是我嘛!如果批着本不属于自己的套装,那就是另外一个人了,所以,要笑出自我的风采、要笑的正气,笑的纯洁。

喜欢是无止境的,可以喜欢天,可以喜欢地,可以喜欢云彩,也可以喜欢一切你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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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白色的灯光照耀着我的全身,我不敢动弹,嘴角颤抖无法开口。“拍拍拍”台上响起了熟悉的掌声,我紧张的看着下面为我鼓掌的你,深吸一口气,双手紧握着话筒,理了理那离乱的思绪,想起那我准备已久的歌词,看着台下微笑的你,我张开了口,歌声也在这音乐室里开始回荡着。

我喜欢你的名字,你的名字有种自由自在的感觉,喜欢你洒脱的笑容,喜欢你那会说话的眼睛,喜欢你嘴角经常勾起的坏笑,喜欢我把你的手紧紧捧在手心里的感觉,我不曾想象自己能拥有你。

以前,我经常上网看着别人讨论你的话题,看着你越来越多人喜欢,我的心里又高兴又伤心,这种不知所措的感觉至今还遗留在我的心里。现在,你终于从照片里走了出来,宛若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又似观音座下的金童,妖媚而又帅气,让我无法分清楚你是男是女,深深吸引着我的眼球,占据了我整个心里。你看着我,嘴角勾起了弧度,缓缓向我走来,我无法抗拒的站在那里。

“这位小姐我有这个荣幸请你舞上一曲吗?”你的声音轻轻划过我的耳边。

我小心翼翼的把手搭在了你的手上,我不敢想象那修长白皙的双手正拉着我那双笨拙粗糙的手,我的脸瞬间红透了。我呆呆的任由你来操作,而你身上的独特的香味让我整个心都变得十分的柔弱。

曲终了,我停住了那凌乱的脚步,抬头望了望你,你的微笑从来没有从你的脸上消失过,还是那么淡淡的笑着,我整了整裙子,挥动着双手想把脸上那两片红晕压下去,可是滚烫的脸蛋始终保持着“高烧”的状态。

“小姐,我很开心,今天谢谢你了。”你再一次开口了,我微微的愣住了,看着你脸上那更深的笑意,我不好意思的低头傻笑。

“咚咚咚”外面的钟声想起了,十二点准时到了,你挥了挥手,示意自己要回去了,就像灰姑娘到了十二点离开王子一样,我紧紧地追随着你,直到你消失不见,却没有给我留下可以再次寻找到你的水晶鞋。

你和我说过你的名字里面藏着的意思是“沉静的爱”就像是我们俩一样,这份爱情随无法延续,但却十分的沉静。

舞台下的你等待着我唱完那首歌时,已经消失不见了。我微微的笑了下,是的这就是最沉静的爱。

梦醒了,我望着那盆曾经种过白色风信子的花盆,似乎我又想起了你。风信子,沉静的爱,也许只有我们俩明白。

我喜欢你,白色风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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