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高二1000字写人作文:我最喜欢的人(共13篇),欢迎参阅,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高二1000字写人作文:我想找回以前
我想回到原来的世界。温柔的阳光,淡淡的风,以及空气里馨香的味道。
档案
程然,23岁,海洛因吸食者。曾就读于中国传媒大学,爱好服装设计。悔改意志坚定,在戒毒所表现良好
程然的自述
我是程然。
第一次与毒品这类东西接触是19岁生日的时候。
20xx.7.3谁都有过不羁的年龄,那个日子我不会忘。我吃了人生中的第一粒摇头丸,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那几个所谓的“朋友”灌进的,他们若无其事的还告诉我没事没事。总之那个生日令我走进了一个深渊。
如果你告诉我有一天我将颓废,告诉我有一天我会吸食海洛因,我定会骂你神经病,属于青春的那种朝气在那个还是纯净的女孩子身上展现得淋漓尽致,我还一直憧憬着未来美好的日子呢。
又是一段时间,和那群“朋友”呆在一起。他们给我喝了很多所谓的“饮料”,有一种怪怪的味道。不过喝了几次之后还觉得那味道蛮好的,我也没有特别留意那些东西,我想我还是认为他们是我的朋友吧,可是有时候那些所谓的“朋友”还真的会害的你连自己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我就是很好的一个例子啊。
于是不久之后的一个夜晚我头晕到不能忍受,就给他打电话〔当时我还不知道我被吸食了海洛因〕,他沉默了许久之后颤抖着声音告诉了我事实,我不知道当时是怎么挂的电话,不知道当时听到他说我是因为吸食海洛因而上瘾造成的身体不适时,觉着我的世界都坍塌了。我只是觉得我蒙了,脑袋里像被人放进了一颗特大号的手榴弹,炸的自己每个细胞都崩溃了。我从来都不敢想象这种事情会发生在我的身上。那一刻,我忘了所有的东西,我连哭都无法哭出来。那个夜晚只觉得眼前只有一片漆黑的手榴弹,脑袋嗡嗡作响,耳朵里充斥着啪啪的爆炸声。就这样,我捂着耳朵在房间角落里蜷缩了一夜。
那几天我一直蜷缩在床上,用被子捂住身体的每个角落。我知道我已经对那个东西产生了依赖性,我一直在发抖,冒虚汗,嘴唇和牙齿不停的哆嗦。我十分坚定的告诉自己不能再碰那个东西了,那会毁了我自己的。那几天似乎用尽了我平生所有的自制力,就在我耗尽了最后一点自制力之后,我受不了了,我觉得在这样我一定会死掉了。我就告诉自己我最后一次吸食海洛因,这是最后一次,不然我会死的。然后我就抓住手机给他打电话,它让我用钱买。于是我用仅有的几百块钱买了一包白粉,我回到家就用很快的速度吸掉了它。毒瘾被满足后,我瘫坐在地上,狠狠的给了自己两个耳光,我对自己绝望了。我觉得我实在没有资格谈什么理想,谈什么未来了。我对自己完全绝望了。
我讨厌我自己,我甚至想过结束自己的生命。我害怕,内心的恐惧使我无法动弹。我以为自己够坚定,我以为自己够强大,可是要怎么办,我陷进去了,于是我毁掉了我自己。
我,亲自,毁掉了我自己。
之后的事猜也能猜到了,就像大多数吸毒者那样,我不停的告诉自己是最后一次,却不停的*自己定下的最后一次。我便更勤的向父母要钱,甚至钱不够的时候,我也会干些小偷小摸的事情。你知道的,毒瘾那个东西再强大的人也无法控制,我也想戒下来,可是我真的难受啊。也就是在这段颓废的时光里,我学会了静脉注射毒品,于是我的手臂上、腿上、脚上多了很多针孔,我是没救了。
我曾想结果自己,可是我还是无法杀死我自己,人总是这样,明明知道不对,明明了解错了,还是想要苟且的活着受罪。那段时间我觉得自己真是贱的可以,我恨我的父母把我生下来,我恨他们。
20xx那年夏天,我活的十分狼狈,或许应该说从我主动吸食海洛因开始我就注定了狼狈着生活,就注定像腐尸一样过活着。就像站在一块玻璃面前,能倒映出自己浅浅的身影呢,可是只要发现那块玻璃背后将要被打上水银,映出整个自己清晰的轮廓时,我便畏惧了,想着要逃离,逃得远远的。我明明知道事情的后果,却还是自己瞒着自己,甚至编出谎言欺骗自己。很是可笑至极。
我不敢穿短袖、短裤,更不敢穿裙子,我要遮住自己身上的针眼啊。我就像那个“装在套子里的人”一样,尽可能用东西将自己包裹起来。不化妆,我是不敢出门的,甚至在家里我都要用化妆来遮盖自己衰老而因为吸毒变得恶心的面容。我发现我越来越讨厌这样的自己了,却又无法改变。
更糟糕的是,我偷走了家里的信用卡,取光了里面的钱并且离家出走了。爸妈报警了,不久后我就被警察逮捕了,送去了戒毒所。我想,是时候戒掉了,就算只为了不再让自己难受,不再让父母伤心,我会加油。
我会加油戒掉毒瘾,回到原本属于我自己美好的生活。
我想回到以前,就算只为欣赏一朵花开。
请你们,一定不要像我这样,输掉自己的青春之后才来反省,才懂得悔过。珍爱你们拥有的无形资产吧。
记住,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篇2:高二写人作文
母亲,我亲爱的母亲,我坐在窗前,想着您。
想起母亲,想起小学时的成绩单。母亲不识字,可是每次学期结束,拿了成绩单,我总是拿给母亲看,看着母亲脸上的笑容,我心里非常得意,非常满足。小学时并不知道为何学习,只知道拿着成绩单看母亲的笑脸。是母亲的微笑鼓励我勤奋学习、做一个听话的好孩子。
想起母亲,想起那杯咸菜炒肉片。高中时,我和姐姐一起离开了家,离开了母亲,住进了学校,一星期回去一次。两人读高中,妹妹又小,一家的负担很重,既想节省开支,又怕我们姐妹俩吃得太苦,影响生长发育和读书,母亲每星期给我和姐姐炒一大碗雪菜炒肉片,满满的、实实的,盛在大杯子里,让我们带到学校去吃,我和姐姐一般可以吃三天。现在,我和姐姐闲聊时常常聊起雪菜肉,感觉特别怀念。
想起母亲,想起那个蓝底带暗花的破棉枕芯。多少年了?二十三年了!我一直珍藏着,舍不得扔掉。二十三年前,我要到浙师大读书,母亲尽她所能为我准备了生活必需的用品:棉被、纹帐、脸盆、热水壶。明天要走了,母亲却发现没有枕头。母亲从箩筐杂乱的衣服堆里找出一块皱皱的蓝底带暗花绸布,就着黄黄的灯光,一针一针缝制成小布袋,再从一纸盒里拉出一些破棉絮,塞进小布袋,缝上口,一个小小的枕芯做成了。看着这个枕芯,我高兴地看着母亲笑,我感觉母亲好了不起,手好巧。母亲也高兴,笑得很宽心。
想起母亲,想起那碟硬硬的、咸咸的、黑黑的酱炒牛肉丝。只记得是大学二年级的第一个学期,更具体的时间已经记不起来,回家的过程也想不起来,但我清楚地记得那碟酱炒牛肉丝。我到家时已是晚上八点多了,肚子饿得不行,母亲赶紧盛上饭,端出早就炒好的酱炒牛肉丝。牛肉丝硬硬的、咸咸的、黑黑的,母亲说这是用盐腌过的牛肉切丝炒的。因为穷,家里很少有机会吃到牛肉,也不知道这点牛肉是怎样得来,母亲舍不得全吃掉,留下这点腌起来等着我回来吃。她没想到这样的牛肉很老,炒是炒不酥的。但我感觉特别好吃,是我从没有吃到过的菜,至今我依然喜欢吃炒得硬硬的、咸咸的、黑黑的酱炒牛肉丝。
想起母亲,想起母亲在灯下抱着我小侄女轻轻摇晃的身影。小侄女的出生给家里带来欢乐,也给母亲增添了几多辛苦。小侄女特爱哭闹,每天晚上,姐姐困得不行了,她还哭着不肯入睡。母亲心疼女儿也心疼我小侄女,于是,把小侄女抱来和她一起睡,每晚母亲抱着小侄女在房间里来回走动,哼着哼哼歌摇她入睡,有时半夜她也会醒来哭,母亲又披衣起来抱着她来回走动,哼着哼哼歌摇着她入睡。母亲就在这样的摇晃与哼唱中渐显衰老,但母亲并不以为苦,看着孩子健康聪明地长大,是她最大的幸福。
想起母亲,想起窗外母亲的呼唤声。我生孩子时正值六月中旬,母亲忙于准备“双抢”,田里的活很多也很忙。偏偏我生孩子很不顺,身体也不好,母亲急得不行,我不想母亲因我而耽误农活,让母亲回去,在家一心忙农活。母亲两天没来,我还是有些想她,晚上十点,我们都已睡了。突然,窗外传来母亲叫唤我的声音,我一听赶紧让丈夫去开门,进来的是我母亲和父亲,他们还没洗去白天田头劳动的汗水,又走了两个小时的路,带着一脸的疲劳,跑来看我和孩子,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读大学了,工作了,结婚了,生孩子了,很幸福。而我的父母却依然有做不完的农活,生存状态并没有因我而改变,还要让他们为我操心。我至今想起依然感到心痛。
想起母亲,想起母亲粗糙的手。有一天,和母亲坐在一起晒太阳,我拉着母亲的手看。母亲的手,小小的、黑黑的、粗粗的,硬硬的,母亲的手骨节突出,手指弯曲,我让母亲把手指伸直,母亲努力想伸直,手如同僵了一样,无法伸直,弯曲着,好似握着什么东西。是的,它握着东西,右手握着`刀、柴刀、菜刀,左手握着稻、麦、菜、草。母亲手上有着许多伤疤,她数着伤疤跟我讲她的故事,这个疤是划破的,这个疤是刺破的,这个疤是摔破的,母亲笑着说她的故事,似乎一切都是那样轻描淡写,当时的痛、流血与惊慌早已过去。我只轻轻而又心痛地说:“这一切我怎么都不知道。”
想起母亲,想起母亲的六十六岁。母亲今年六十六岁,按着习俗,女儿要为母亲做一碗红烧肉,有六十六块肉,要买衣服,放鞭炮。母亲对我们姐妹仨没有要求,我们也没有想到。然而,今年春节,母亲收到了很多礼物,有至亲送的,有乡邻送的,母亲感到很满足,比收到女儿的礼物还要高兴。
想起母亲,想起很多很多。想起母亲偷偷给被关的“四类分子”送饭吃;想起母亲给下乡工作干部做饭不计报酬;想起母亲和女知青拉家常成朋友;想起母亲为乡亲托朋友看病救人;想起母亲认无父无母的女孩为干女儿亲如母女;想起母亲,想起许多许多。
母亲,我亲爱的母亲!我坐在窗前,想着您!我亲爱的母亲,我深深地爱着您!我骄傲,我幸福,因为您是我母亲!
篇3:高二写人作文
自古成王败寇,历史往往都是由成功者编写的,所以史官会把历代君王最光辉的一面呈现给史书,呈现给后人。妙笔生花的史官记录的都是君王们的正义、善良和对手们的邪恶、凶残,他们甚至把缺点写成优点。所以我们了解的每位成功者都是正义与勇气的化身,都是戴着假面、遮遮掩掩的,最后成为虚伪的存在,与他们写下文字时的初衷大相径庭。魏武帝曹操在距离成功还有一步之遥时失败,终究不能归在成功者之列,当然也不能被称为失败者。正是由于他的这种特殊身份助他逃过此劫,他不必被当做成功者或失败者极力的美化或疯狂的贬低,才得以以最真实的脸庞面对历史,面对你我。我想用几行文字来还原一个真正的王者,一个真正的曹操,请允许我称呼您为曹丞相,就让我手中的笔化成椽柱丈量出您在我心中的高度。
东汉末年,乱臣当道,朝政昏暗,狼烟四起。这正是男儿施展一番报复之时,然而即使是在这样一个英雄辈出的年代,即使是在这样一个耀眼的背景下,曹操的光芒还是无法被遮掩,当之无愧地屹立在这个年代的峰顶,当选这个年代期刊的封面人物。
当东汉这只巨龙奄奄一息时,当这个曾经纵横华夏大地三百余年的王朝风雨飘摇时,割据一方的诸侯们借镇压黄巾起义的机会,发展自己的力量,地方势力渐渐强大起来。西凉刺史董卓进京,废幼帝,立新主,操纵朝廷。汉献帝即位后,屡屡遭到播迁,需要仰仗权臣的鼻息才能生存下来。正在此时,各路豪杰齐聚洛阳城下,立志铲除残忍嗜杀、祸国殃民的奸臣董卓。我们的主角曹操曾只身一人、手持利刃夜探太师府,却被当场发现,机智的孟德只好以献刀为由,全身而退。从此以后他便回到家乡招兵买马,广纳贤才,惩奸除恶,名震四方。曹操敬才爱才,礼贤下士,礼遇每一位有能力的人,不论是敌是友。就是他的这种精神,把当时的文臣武将一一击中,像一颗巨大的恒星,当他稳居太空中时,把闯入引力范围内的行星一一捕获。这也是我敬重曹丞相的原因,只怪我生不逢时,不能为他尽一份力。我若生在你的.年代,必将披盔戴甲、横刀立马做一名将军为你征战沙场;我若生在你的年代,必将羽扇纶巾、运筹帷幄做一名军师为你出谋划策。可这一切都是不可能再实现的了,所以丞相,原谅我迟到了两千年,而我现在能做到的,也只有站在岁月的另一头,努力的眺望,然后用笔描绘出你的轮廓。
除去《三国演义》这张画皮,曹操还是一名优秀的诗人、作家。曹操平定冀州后,文学的发展获得了一个相当宽松的社会文化环境,文学士人在积极进取、建功立业的同时,创作出许许多多表现时代精神,反映时代生活,展现时代风貌的文学作品,他领导了当时的文人进入我国历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文学繁荣时期――建安文学时期。曹操是建安文学新局面的开创者,代表人物是曹操和他的两个儿子:曹丕和曹植合称的“三曹”,以及“建安七子”。他们吸收了汉乐府民歌之长,又不失自己的风格。曹操《蒿里行》中的“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表现他统一天下雄心壮志;《短歌行》中的“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表现了他博大的胸怀和对贤才的渴慕;《龟虽寿》中的“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表现了他虽已年迈但仍然积极进取精神。曹操还熟读兵法,对《孙子兵法》深入研究并做解,着有《孟德新书》。
曹操一生戎马,镇压黄巾,讨伐董卓。挟天子以令诸侯,发号施令;官渡大战败袁绍,雄踞北方。可正当他踌躇满志的站在长江的岸边时,他首次尝到了失败的滋味。可失败后的他很快振作起来,并勇于承认错误,并不掩盖,我喜欢这种洒脱,男人就该像他这样敢作敢当。曹操有大家风范,有宽宏的度量,他能原谅写《讨贼檄文》痛骂自己的陈琳,宽恕背叛自己的陈宫。曹操用人唯才,尊重人才,他对许攸赤脚相迎,对关羽送马拜侯。曹操也儿女情长,他曾为气走了夫人懊恼一生,也为大乔小乔铸造铜雀台。曹操恩怨分明,有仇必报,他为报父仇兴兵攻打北海孔融。他也有缺点,那就是奸诈,但是我认为那是罗贯中的笔和老百姓的嘴为他赋予的、带有感情色彩的评价,同样是智慧,在曹操身上要叫奸诈、阴谋诡计;在诸葛亮身上要叫聪明、神机妙算。喜欢曹操的率真,不像刘备一样虚伪;喜欢曹操的刚毅,不像孙权一样懦弱。这无疑也注定了其他两个政权灭亡的结局。这每一个特点都逐渐丰盈了曹操的形象,易中天的评价非常准确“大家风范,小人嘴脸;英雄气派,儿女情怀;阎王脾气,菩萨心肠”,最后的定位是“可爱的枭雄”。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可爱的曹操,却要被民间传说和戏曲艺术塑造成“奸绝”的形象。罗贯中的笔明显尊刘贬曹,高高捧起那个虚伪、无能、妇人之仁、畏首畏尾却拥有着皇室高贵血统的刘备。然而这样的安排恰好迎合了当时儒家的正统思想,这是封建社会君主专制的产物。他们就是要告诉人们:只有皇帝才能统治天下,他们的权力是上天赋予的,即使君主无德无能,也该由其他皇族继承皇位。而作为臣子犯上作乱、谋权篡位是大逆不道的,是不会有好下场的。统治者面对自己没有能力治理好国家、百姓怨声载道的现状,他们只好禁锢人们的思想,从而方便了自己的统治。曹操就是这样被一种制度,被一本小说误解了,在这里。我要为你正名。
这就是我尊敬的曹丞相,一个真实、洒脱、有血有肉、触手可及的曹操,你在我脑海中比任何一个历史人物都清晰,好像就坐在我的对面。即使我生在两千年后,我仍然能清晰的感受到你的存在,让我不必穿越时空,就能和你一同吟诗作赋,痛饮一番。
篇4:高二写人作文
高二写人作文
我就是我
一袭红袍,包裹着我的人,也包裹着我的心。半醉的我提起纤细的玉手摁抚欲放的玫瑰,轻薄一笑,嘴角妖娆地上扬到最美丽的三十度。
我自命是个可悲的泪人儿,善于用沉默来伪装自己。我心疼,我孤寂,却没有任何一个人愿意来抹去我难言的伤痕。只有那一汪清水,那一汪清水里的我,只有我会陪我。
我和我有着相同的面貌,相同的衣着,却比我多了一丝脆弱。我的笑带着光影,斑斓却苍白无力,可我的笑妖娆红艳,是我放纵岁月的无奈。每一次我的眼泪无声地融进那汪清水里了,我就会飘渺地消失,然后再次出现。我知道那是我不想看见我落泪的样子。每当绝望了,我就会睁大眼睛凝视着水边的我,眼神清澈天真,似乎极力想伸出水做的'手抚摸我妩媚的脸庞。我就这样不离不弃地守护在我身边,梦幻般朦胧的喜悦在静音中溢美流年。
半面纱掩半世痛,半面妆画半世愁。半灰尘遮半杯酒,半泪人唱半情歌。
我笑了。不知是那个我先笑的,还是这个我先笑的。“呵”的一声苦笑,捶散了心中尘封已久的郁闷。我像发疯了一样欺负着自己的身体,疯狂地享受雪白肌肤被刺痛而带来的快感。从我身体里流出的液体将那个我染成了鲜艳的血红色。我又笑了,可那个我却哭了!我笑得越狂,便哭得越凶。我望着我呜嚎着被推向死亡。我妖红的视线里,瞬间闪现一颗晶莹纯洁的心……
在我第一次对我笑的时候我就知道,我是假的。我只是自己一个可悲的化身罢了。我给了自己一份纯色的佯装,其实从最开始我就知道,我的自欺欺人迟早会付出一桩惨烈而独特的代价。
我不会再依赖那汪水来描摹我沙哑的幸福。我是我,所以我爱我,我不忍心让我陪自己出演这一场极具戏剧美的荒唐独角戏。
和妈妈一起长大
世界上只有一位最好的女性,她便是慈爱的母亲;世界上只有一种最美丽的声音,那便是母亲的呼唤。
母亲,像一堵墙,为我们遮住了风雨,挡住了烈日,好让我们这些不经风雨的小树苗能茁壮成长;母亲,像慈祥的鸟妈妈,每天都用充满爱的手抚摸着我们稚嫩的羽毛,鼓励我们去搏击万里长空。
我的妈妈长得很漂亮,可是由于工作忙,没有时间打扮自己。已经变得很黑了,皱纹和色斑都部满了她的眼角和两腮,但她在我心中,比天使还要美丽!
那天放学,天突然变黑了,下起了毛毛细雨,我正庆幸雨下得不大,不然父母不在,我又没带雨具。忽然,我听到背后有人叫我的名字。哦,是妈妈的声音,是那么熟悉又温暖的声音。我转过身子一看,果然是妈妈!在茫茫细雨中,她身上披着雨衣,手撑着伞,正向我走来。我高兴极了,急忙跑过去。妈妈说:“你又忘了带伞了,快,我们回家吧!”妈妈迅速撑起雨伞遮着我,走出校门。我就这样子随妈妈回到家里,我看见妈妈的衣服湿得很厉害。怎么妈妈不怕淋湿?这个问题我想了好久。我终于想明白了,是因为妈妈怕我被淋湿,她太疼我。很多年过去了,我在妈妈的关爱下渐渐长大了,尽管我还是小学生,但我却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母爱很平凡,但平凡的母爱是世间一座最高大的山峰。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辉”。在人生的道路上给我们最多爱的人就是母亲。记得米尔曾经说过:“母亲是世界最伟大的力量”。所以母亲的爱是最伟大的爱,是母亲在我们成长道路上增添了一份温暖,一份温馨。
妈妈,我爱你!!
篇5:高二写人作文
老,也只有老,让你不知所措.
晚饭后,与父亲共处在客厅.
“雯,爸爸给你看样东西,好吗”父亲边说着边走进房间.在那儿打着饱嗝,无聊的转换电视机频道的我刹时来了精神.摸摸肚子,幻想着父亲能有什么稀世珍宝与我一起观赏呢!嘿,父亲出来了,有好戏
篇6:高二写人作文
今天是马大哈出狱的日子!
说起马的哈,我们全村人没有一个人人不认识他。其实马大哈的本名不叫马大哈,叫刘毅!因为他特别马虎,粗心,还爱欺负人所以我们给他取名叫马大哈,对此他居然没有多大意见,太不可思议了。他是从外地来到我们村子的,所以不受多几个人爱戴!
当然也不是我们偏见。说起他,我们就来气。仗着自己力气大,又欺负人,你看那窗外的那个小伙子又被别人打了。你看村外的那个小伙子,都把别人打进医院。连女生都不放过,你看那个中年妇女,都快把人家貌美如花的脸蛋给刮花了。你看看跪在街边乞讨的那个老爷子,都把别人的脚给打断了……但说来也奇怪,不少打抱不平的小伙子在他面前挑衅,不管怎么样,马大哈从来没有真正的动过手!
直到那年5月,马大哈打了警察的儿子,终于被抓走了……!我们整个村子的人都特别开心,终于不用看到马大哈绕着走,那个蛮不讲理暴力鬼终于受到了惩罚!哈哈哈~
可就在马大哈抓走的第二天。村长的房间就挤满了人,你们猜他们要干什么!说出来,把你们吓一跳,居然是位马大哈求情,不敢相信,也会有人帮马大哈!那天我正好给村长送资料,听到他们的谈话,心里是对马大哈,满满的愧疚。
原来村外的那个小伙子,是个痞子,经常去,欺负我那些守寡的老人保护费;而那个中年妇女则特别恶心,看到比她漂亮的小女孩,她就会用自己的指甲或者剪刀去刮花那些孩子的脸蛋。在村子里没有谁会,因为这些孩子而得罪这些个女人;说起那个乞丐,原来就是个骗子,经常去抢别人的钱!有一次被马大哈撞见他在 抢钱还理直气壮的欺负人。马大哈气的直接把他的腿给打残了。原来……原来马大哈做的都是用自己的力量保护着我们。我们只看到被马大哈欺负的。那些人却没有去为什么欺负他们。我们都被眼前的是物给迷惑了双眼……
马大哈 …马大哈啊……你说你为什么不和我们解释呢,将自己的委屈都埋在心里。记忆中的你那么粗心,那么暴力却没想到你都用在了是坏人,你用你的善良却保护了那些受欺负的人。我们不该因为你是外地来的,而对你有所歧视…谢谢你这么默默无闻的保护着那些受欺负的人。我们村子都人会等你的马大哈!我们要找你算账,既然要保护,别人一个人怎么行,应该叫上我们……
马大哈,我们来了……
篇7:高二写人作文
每个人都是上帝笔下的神话故事!
我曾经无比的期待,将来可以拥有一个女儿,一个漂亮的女儿,我可以每天把她打扮的很漂亮,送她去练舞蹈,学钢琴。
有一次我生病住院了,那是一个小医院,所以病房里住的人会比较杂乱,有一天我睡醒了,旁边有个人抱着自己刚出生不久的孩子哼着歌曲,她脸上的笑容是那么的慈祥和庆幸,说到小孩子,没生过孩子的我们都很感兴趣那开十指的疼痛,就是因为这个话题,我和她聊了起来。
她的第一句话就是和我说,我真的很庆幸这是个男孩,当时我就想为什么,难道是因为传统思想吗,想要继承家业,重男轻女的思想还没有消失吗,我就不理解为什么她会说这样的话。
她给我说她刚怀孕的时候,趴在马桶边上吐得直不起腰的时候,她从心底盼望,肚子里的是一个男孩,因为他可以只在旁边拍着我的肩膀心疼我一下,甚至都不用心疼我。
当她怀孕5.6周的时候,每天工作下班回家以后,饭也不想吃,什么都不想做,只想躺下就睡,那时候,她从心底盼望,一定要是个男孩啊!因为他可以从1楼爬到5楼不用喘气,还可以和他的朋友唱歌、喝酒……
当她看到自己的身体日渐肥胖的时候,自己的体重上升到150斤的时候,脸上的雀斑越来越多的时候,肚子上的妊娠纹越来越明显的时候,她多么希望自己肚子里面的是个男孩啊,因为他可以随时保持着身材,也可以去健身房健身!
当开十指而无法顺产的时候,要去感受那剖腹产的冰冷和麻醉的疼痛,当手术后麻醉过后那刀口的疼痛已经不能忍受的时候,我真的很庆幸,他是个男孩,因为他只需要在旁边拍着老婆的手说了一句“你辛苦了”
当初生的喜悦感慢慢渐退的时候,忙碌的日子又要来了,照顾孩子是一个辛苦活,我真的很庆幸,他是个男孩,他不需要在炎热的夏天,洗澡洗头的时候特别注意,也不需要整天喝着淡淡无味的汤,不必一个晚上起来几次喂奶,他只需要享受做一个父亲的喜悦和自豪!
她给我说她结婚时候抱着母亲痛哭的时候,无比庆幸是个男孩,因为当他结婚的时候不用离开一个生活20多年的家庭,不用害怕新的家庭没人疼,没人爱,所以等我的儿子长大了,我一定要告诉他,好好爱那个女孩,感谢她能嫁给你,感谢她给你生小孩,因为在家的时候,她也是个公主啊……
听到这儿的时候,我也希望以后我的孩子是个男孩,一个有孝心有责任心的男孩。
篇8:高二写人作文
山里,朦胧的云雾还未散尽,公鸡也该打鸣,也窝在那圈中迟迟不起。穿着鞋,背着包,山里孩子又要走到十里路外的小学去上课。黑蛋,本来是个白白胖胖的小子,却为了胖胖的小子,却为了帮爷爷奶奶,皮肤晒得黝黑,爷爷奶奶也心疼他,被其他孩子戏谑为黑蛋。
黑蛋气呼呼地往学校赶着,还有好几里路,可天都快亮了。他也顾不了那么多,快走吧!路旁的小山包里,几头贼头贼老的孩子望着他,“三,二,一”一哄而上,黑蛋的包被残忍的拉开,奶奶才o的奶糖,没了。黑蛋也想追,看自己那生来麻痹的右腿,约束了他太多,跑着不在一个节拍,一不小心还得摔得个大跤。黑蛋无奈拾起书包,拍拍灰土,这次他把包抱在胸前,一瘸一拐地走着。
坐在作为上,黑蛋恶狠狠的望着刚刚几个同学,却又羞愧地望望自己的脚,因为他听到,窃窃私语声中有在嘲笑他的脚。
小学的张老师,是一年级至三年级的老师,斑驳的黑板上,写着运动会。多令人兴奋的消息,全班都炸开了锅,唯有黑蛋低着头。这跟他又有什么关系呢?一堂课总算度过,黑蛋舒了一口气,老师却叫住了他,“黑蛋,老师知道你的自卑,可不要紧,老师给你报个接力,加油!”一番挣扎,黑蛋就这么要参加接力赛了!一个瘸子,竟要...黑蛋自己也不敢相信。回家的路上,黑蛋试着跑了几步,果然,一个踉跄绊得他疼痛,幸好没人,可黑蛋自己却觉得鸡在笑,鸭在笑。就连村里公舍的老母猪,也在笑。
黑蛋羞红了脸,一声不吭往家里走。爷爷奶奶见着孙子不开心,也忙问着咋了?黑蛋如实说了。爷爷说这是好事,奶奶却心疼孙子受罪黑的心一横,我一定要参加。
第二天全校都知道了这个消息。一下课,同学们都来给黑蛋打气,黑蛋也在小操场上练习着。其他班的同学见了,都嗤了一下笑个不停。黑蛋眼一闭,又想着张老师说:“你能行。“这句话。
运动会那天,天果真晴朗,连以往几片云也见不着了。黑蛋要上场前穿着爷爷给自己买的运动鞋,他现在可正斗志昂扬呢!
第一棒,第二棒...黑蛋心都跳出来了,没辙,他是最后一棒,终于也快到他了,黑蛋抓着棒天步流星地走出去,是走,他却走得那么敏捷,右腿借着惯性甩出去,落地,同学们紧张地叫着:“黑蛋,加油!”那次,他被同学们竟抛上了天。
黑蛋当天夜里还在做梦,梦见自己在一个特大的操场上,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同学们都在,还有张老师,喊着:“黑蛋,快跑!”。
有一天,黑蛋在残奥运会上会实现的!
篇9:写人的作文1000字
因为你
“生如夏花般绚烂,死如秋叶般静美”。这是我熟悉的泰戈尔的唯一的一句诗,可就那一眼,那一刻,我如此着迷,如此的难以割舍。
我眼中的秋,是萧瑟的,是冰冷的。可我却疯狂地迷爱。看着枫叶优美地坠落,有一丝痛心,却万分欣喜。抱着透明的玻璃杯,就这样看落叶。我怕冷,却并不排斥风,因为如果没有风,就不会有最美的秋风落叶图。
若没有你,就不会有今天的我。曾经我的心,冰封。我的笑,冷漠。因为父母转移了对我所有的爱,我无法接受,我把自己禁钢在自己的小世界里,不让任何人进来。就在这个夹杂着冬的冰寒与秋的孤寂的时刻。我遇上了你,你动人的音色,深情的眼睛以及那句:“生如夏花般绚烂,死如秋叶般静美”吸引了我,我凝望着你,思虑着那句诗,就这样我知道了你,我被你的才情所折服,知道吗?我以为你是为我而念,我拼了命的想结识你。
这以后,我们成了朋友,我向你倾诉所有的哀伤,你总能以优美的文字诠释我内心的所想。那一刻,我如逢甘露,那干涸的心田,终于得以缓解。你不知道,我有多么的羡慕你,你有充满温暖的家庭,你的文章在全国发表,你有一大群“铁哥们儿”。我努力想站在你的身旁,只因为你是当时最了解我心的人。我排斥所有的人,却只盼能与你相见,与你说上几句话,甚至曾企图让你只属于我一个人。
所有的人都说“我喜欢你”。包括我自己也以为真的.喜欢上一个人,甚至傻傻地告诉你“我真的喜欢上你了”。只是伫立在寒风中的你,还是保持着那淡淡的笑,一阵尴尬,一阵脸白,我以为,咱们不会再像以前一样,可你还是那样和我笑,和我闹。我变了,变得真的开心,变得愿意去感受别人的心是真诚的。
知道吗?你的关心与帮助,在我最无助的时候给了我莫大的安慰,在冰冷的季节,给予了我一米最温暖的阳光。
如今的我,可以淡然地笑,可以大声地哭,我不再寂寞,不再自卑,因为你给予我的帮助是永恒的,我对你的感激也永不改变。
可是真的,我十分佩服你的坦然与成熟,没有因为我的单纯与幼稚的行径而影响到我们的友情。
因为你,我相信,朋友之间是可以单纯地存在友谊的,谢谢你曾让最灿烂的阳光照进我的心里。在我最孤单最伤感的时候给予安慰。谢谢你,你就是冬日里最灿烂的光芒,让我温暖。
会员档案:李凡月,女,1月加入湖北省少年作家协会。现就读于湖北省黄冈市浠水闻一多中学,爱好音乐、散步、运动。
会员心语:风中有朵雨做的云,而我却在雨中期盼彩虹。
篇10:写人的作文1000字
写人的作文1000字
写人的作文1000字太公
太公这个称谓,挂在嘴边总有那么重、那么重的沧桑感,隔了两代人的遥远,仿佛缺少了真实的距离感。缓缓步行的背影,依旧响亮的嗓音,浑浊的眼睛里还透露着对生命的不甘与顽固的执著。他一切的一切都牢牢地刻上了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的印记。
已是九十八岁的年纪,绝对算是高寿了,但太公总嫌活得不够似的时时刻刻都表现出对生命的倔强。他的脸上是岁月留下的.一道道印痕,但仔细看,颊边还有两道深深的疤痕,只是早已与那些皱纹浑然一体了。爷爷说那是太公在抗日战争时期子弹横穿过他的嘴时留下的。听多了英雄们的事迹,当这无情的疤赫然显现在我眼前时,心里还是不由得震惊,这些年,太公的身体一直很好,人有些微胖,他爱笑,笑的时候十分和蔼,娃娃脸上似乎还带着独有的与年龄不相称的稚嫩。
我们家住的是老式的居民房,太公就住在我们楼下。你若在我家待上一天,便听得见时不时传来的一声深重的叹息。那便是太公。每天千百次有些夸张了,几十次总还是有的。经历过战乱的人似乎不适应如今的安逸生活,就像太公,他还有满腔的热血和激情;愿意为国捐躯,却在新中国成立的那一天,带着无比的欢欣将它深深地埋在心底。在他心中,国家远比家庭重要得多。两个儿子在战火中牺牲,他便毅然抛下他们的尸体,赶赴战场。现在看来的确绝情,但在当时的环境里,或许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吧,太公寂寞,所以总是对我们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他的光辉事迹。那是种我们无法理解的寂寞,非经历过不能明白。
人越老,就越孩子气,这话用在太公身上真是一点儿没错。每天,他都要出去转转,若是爷爷奶奶没空儿,他便一声不响地自己出去,每逢这时,爷爷奶奶便急坏了到处找,生怕出了什么事儿:次数多了以后,爷爷奶奶便看太公看得更紧了,每当他想出去却又出去不得时,总免不了又是几声叹息。
太公的身上有曾经那个时代的鲜明的影子,我对他的感情,与其说是亲情,不如说是敬重。靠近太公,你会感受到一种无畏、正义的力量。他坐在那里,就是一本厚厚的书。
教师点评
多么鲜活的人物形象,让读者感觉特别亲切。文章不仅塑造了太公伟大、正直、勇敢的形象,更生动展现了太公在现实中积极乐观、热爱生活的形象。
以太公为代表的老一辈人对祖国深沉的热爱和对曾经的理想的真诚追求令读者动容。
篇11:写人的作文1000字
“老李”的船
早晨出门散步,正瞧见“老李”扛着渔竿往河边跑。我走过去和他打招呼,“老李”告诉我,今天他要钓鱼去,还问我去不去,我高兴地答应了。
说到“老李”这个人,他可是远近闻名的钓鱼能手,也是爷爷的好朋友。他长得有点儿胖,是个看上去挺憨厚的老人,发型是那种很普遍的秃头,还油亮亮的;眼睛很小,笑起来眯成一条缝,大嘴也咧开了,露出参差不齐的牙齿,额头、眼角的皱纹却舒展得几乎看不见。
我们走到河边,我以为就在这里钓鱼,没想到“老李”却径直朝停靠在岸边的一条船走去。
这条船不大,有一个篷,是黑色的。现在像这样的船已经很少见了。我登上船,看上去船挺破的,还可以看到深深嵌着的鱼鳞片和螺蛳壳,在船头还堆着一团网。
“这是您的船呀?”我惊讶地问。其实我早就知道这条船了,几年前它就一直停在这里,也经常有人站在船上钓鱼,但我没想到这船竟是“老李”的。
“是啊,好多年不用了,有点儿破了。来,你坐这个凳子上:”“老李”边说边把一个小凳子递给我。
呀,这里风景真好!眼前是一片碧波,耳畔是鸟雀的歌声,迎面是凉爽的风。我看见“老李”弯腰进了船篷里,我也跟了进去。
里面的景象让我更惊讶了:一张小得不能再小的桌子,上面放着两个热水瓶,周围围着两块垫子;一个小橱柜,最上面有两个抽屉,我拉开一看,是茶叶、瓜子、火柴之类的;还有一把奇怪的摇椅,看上去很新。
“老李”说:“这把摇椅是我在淘宝网上买的,还能平躺哩!”
我又问:“那您没劲的时候就在这里看报纸吗?”我注意到小方桌上摊着几张报纸。
“当然不是啦。”“老李”打开柜子,原来里面净是书,塞得满满当当,我看到有一本很厚的《红楼梦》,就取了出来。“你们老师不是说过多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吗?没劲的时候我就看会儿书,顺便陶冶一下情操呗!”说罢,“老李”咧开大嘴笑了,本就不大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虽说这船从外面看挺破的,但里面却被“老李”打扫得干干净净,狭小的空间得到了充分利用。没想到“老李”还挺会享受生活的。
“咦,我刚才想要于什么来着?”“老李”摸着他的秃头想了半天,才突然反应过来似的抽了个纸杯,又从抽屉里拈了点茶叶和几颗枸杞,再倒上热水泡了一杯茶,然后也端了个凳子坐到船头。
这天,我们在船上钓了一天的鱼,连午饭都没吃,只有中间“老李”回家煎了两条鱼给我吃。
傍晚回家的'时候,“老李”把钓到的鱼全送给了我,我说:“你的船真棒,下次我还会来的。”他又咧开大嘴笑了:“那就常来玩玩吧!”
这就是“老李”的船,那真是一艘世界上最好玩的船!
教师点评 作为初一的学生,能够将视野投放到身边的老人身上,本属不易,不仅如此,作者还看到了一个老年人不老的想法――读书修身养性,和这样的老年人威为忘年交,一条小船也是一个世界了!
篇12:写人的作文1000字
纽扣奶奶
我和佩佩的关系非常好,她常常邀请我去她家玩儿。
从我家到佩佩家需要经过一段柏油路,路两边长着高大的梧桐树。走过树阴就可以看见一栋白色的房子,门前挂着木制的小牌子,上写着“缝扣子”三个大字。门常常是虚掩的,很冷清。佩佩告诉我:店主人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奶奶,大家都叫她纽扣奶奶,常常穿着彩色的衣服在店里忙碌,从来不和其他老人散步聊天,有人说纽扣奶奶在下雨的时候什么防护措施也不用,站在雨中美美地笑,像个天真的小女孩。
小店有时会有客人,多半是独自在外的工作者。纽扣奶奶有好多好多的各式各样的扣子,似乎全世界的各种扣子这儿都有。纽扣奶奶有一个漂亮的玻璃罐,里面盛满了彩色的闪着美丽光泽的小扣子,很多人都想拥有。但纽扣奶奶没有给过他们。
一天,我要去佩佩家,又经过那座白房子,好奇心驱使我轻轻推开了那扇门。纽扣奶奶正趴在桌子上忙碌着。我走到她的身边,踮起脚尖,哟,纽扣奶奶在桌子上摆满了彩色的扣子,纽扣奶奶不断地变换着扣子的位置,而此时的天气好像也随着扣子的变化而变化。我吓了一跳,碰掉了一粒扣子。纽扣奶奶像是刚刚从梦中醒来似的惊讶地看着我,不过又很快恢复了平静,慈祥地问我:“你知道天与地的故事吗?天与地在远古时期本是一对恋人,但是盘古却分离了他们,使他们永生永世不能在一起。天和地彼此非常想念对方,于是他们恳求上苍,上苍最终同意给他们一种传递感情的方式,那就是雨。天把自己深深的爱洒向大地,不久地上有了鲜艳的花朵、郁郁葱葱的树木,那些可爱的'动物就是天与地的孩子,天与地都十分爱他们,把一切都给了他们。结果人类把地弄得面目全非,用废气熏坏了天的眼睛。天再也不能把雨降下来了,于是天拜托我帮他降雨、帮他守护地。走,到外面去,马上就要下雨了。”
我们走到街道上,不一会儿,果然下雨了。人们纷纷躲进了屋子里。在雨中,纽扣奶奶高兴地说:“听见雷声了吗?天现在很快乐。听见雨声了吗?那是地在唱歌。人学会了打伞,学会了躲避雨的洗礼,却变得邪恶、变得肮脏、变得唯利是图。自以为身体的干净是纯洁,殊不知,雨是最轻灵的圣物,能够洗刷罪恶……”纽扣奶奶说了很多很多,直到雨停了,天上出现了一轮彩虹,像极了一个女孩天真的笑容。纽扣奶奶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枚彩色的扣子对我说:“这枚扣子是你刚刚碰掉的,现在送给你,带着它,请珍惜一切生灵,这样才能使天早日康复。”纽扣奶奶帮我把扣子缝在了衣服上,我向纽扣奶奶告别后,连佩佩家也没去就直接回了家。 第二天,我起得很早。上学的路上,一个男孩迎面走来,他的衣领上也有一枚彩色的小扣子,我们俩人会心一笑,擦肩而过。阳光很灿烂,纽扣奶奶现在应该在忙吧!
篇13:写人的作文1000字
记余文老师
每当我闭上眼的时候,总能看见,那黑暗中,有一点微芒。
——题记
在遇到他之前,我兴许是不喜欢数学的。
还记得那时的课本常被彩笔画得乱七八糟,我偷偷用红笔批改过不知对错的作业,战战兢兢以应付老师检查。
这一切直到余老师的到来。
那一年,我读二年级,尚带着一个孩子对未来的天真懵懂,忐忑的、期待的、好奇的迎来了我的新老师。
余老师身材微胖,戴着眼镜,乍看之下不苟言笑,但其实,他是个非常好相处的人。他更像一位和蔼的长者,用海洋般宽广的胸怀包容和理解我们总是不经意犯下的错误。仅有一次,余老师大约实在被我们气狠了,课堂之上拂袖而去,后知后觉的我们歉疚的围在紧闭的办公室门外,他打开门出来,不但没有批评,反而还因为耽误了我们学习,坦然的向我们认错。阳光落在他身后,竟是那么宁和而温暖。
还有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或许连时光都懒得去留意它微末的痕迹,但我却始终记忆犹新。那是一次数学课上,我因为奶奶受伤,心里很是担心和害怕,听课一直心不在焉,甚至偷偷写希望奶奶安好的许愿卡,结果恰被余老师抓个正着。出乎意料的,余老师只是沉默了片刻,便将卡片放回我的桌上,然后温言嘱咐我认真听讲。事后,他还在全班面前夸我知错能改。一个老师原谅一个上课开小差的学生,这是何等平常之事,但对于那个学生来说,在她幼小的心灵中,她的老师是多么亲切,多么宽容。
余老师讲课颇为风趣,我们常笑着笑着,一堂课转眼就过去了,丝毫不会感觉到时间难熬,反而还有些犹意未尽的味道。有时余老师也会讲一些富有哲理的故事,教我们做人的道理。为了鼓励我们学习,余老师给我们发一种盖有“教导处”字样印章的小卡片,作业集齐十五个“优”或者上课积极发言之类都可以获得。每隔一段时间,余老师就自掏腰包买来各种文具作为奖品,让我们用积分卡兑换,往往三两张便可以换到一只碳素笔或画有可爱图案的尺子。
余老师是副校长,自然免不了偶尔出差。每当他离开,我们都非常想念他,那些突然没有数学课的日子,无论多久也难以习惯。有一次余老师为我们带了礼物,是一颗颗玲珑漂亮的雨花石,余老师亲自为我选了一颗红白相间的,至今还被我小心珍藏在一个小盒子里。
然而岁月似水,匆匆而逝,指尖跳动的分秒眨眼便转过了五个春秋。
毕业前的最后一堂数学课上,余老师最后一次为我们兑换奖励,许多同学握着手中黄黄绿绿的卡片,然后都默默抽出一张,仔细放在了文具盒里。我仍记得余老师将收回的积分卡撕毁的情景,喧闹的教室霎时陷入寂静,而在那长久的沉默中,无数碎片纷纷扬扬落下,像往昔那些再也拼不完整的时光。余老师说,反正我们毕业了,以后也用不到了。那一刻,我不知道该是感到高兴还是难过,那些卡片成了属于我们2004级六班唯一的东西——永恒的唯一。
风起斜阳远,旧影不见,一别已经年。
看不见了,那方小小的操场上,我们练习航模时,余老师悉心指导的场景;看不见了,那间小小的办公室,我们或坐或站,围着余老师学习转魔方时,那窗外璀璨绚丽的夕阳……
在阡陌纵横的人生路口,我们打点行装,纷纷奔赴下一场崭新的旅途。而余老师的谆谆教诲,将如光,永远照亮我们前行的方向。
妈妈
夜晚悄悄地来临了,冬风在窗外吹着,那从窗缝里传来的风声好不吓人!或许是因为太兴奋了,我竟无法入睡!
现在,我就睡在妈妈的身边,靠的很近,很近(我想给妈妈温暖)。妈妈和我正面对着面,看着她那熟睡的脸庞,我不禁露出幸福的微笑。
月光温柔地洒在她那慈爱的脸上,这时,我蒙蒙拢拢地看到了妈妈脸上又多了好多皱纹,一脸的憔悴刹时,心中涌动着一股感动,泪珠儿又巧巧的涌眶而出,我努力的抑制住自己的情绪,生怕把妈妈吵醒!
记得很久好久没有和妈妈这么亲密了,今晚这温暖的瞬间只有在童年才能够体验。虽然现在长大了,但是,如今在续旧日时光——睡在妈妈的身边,还是觉得真的很美,很美。想到这里,妈妈的好又浮现在我的脑际!
天黑了,是妈妈守侯在我的身边,不让我害怕,孤独;
天冷了,是妈吗亲手给我织毛衣,那一丝一丝的线融的是一个母亲对女儿的爱,我穿在身上,因为有了爱的包围,所以,不在寒冷;
天下雨了,是妈妈一步不离地照顾受凉生病的我,让我很快地好起来;
忘不了啊,忘不了当我拖着疲惫的身子走过你身边时,你轻轻搂住我,接着是你对我的关心-耐心地听我诉说,听我吐露心中的忧伤与烦恼;忘不了啊,忘不了当我告诉你我成功的达到自己一个又一个目标时,你那信任我的眼神,那是让我一次次决定再去努力的永恒动力;忘不了啊,忘不了当我上了初中后,你默默承担着家庭的所有家务却从不说个苦字,甚至是说我们比你更苦;我永远都忘不了,忘不了妈妈对我的爱,对我的好,忘不了妈妈给予我的教育,忘不了妈妈为我付出的一切血与累,为我们这些孩子尝尽的酸,苦,辣。
当自己从回忆中醒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眼泪已沾湿了棉被!
或许是我吵到了妈妈,她不觉翻了一下身子,我忙屏住呼吸,闭上双眼,身怕让她看到我在流泪,因为那样她会心疼的,这我是知道的。待到没有动静时,我又小心地睁开我的眼睛,想不到妈妈早已将身子缩成一团了,原来是妈妈冷了。我小心地将自己的身子挪到妈妈的怀里,无意中碰到妈妈冰冷的脚,我自觉地用自己的双脚把她的脚围了起来,然后把被子向妈妈那边轻轻的掖了掖,就这样闭上了眼睛,安详的睡下,嘴角扬起幸福的微笑!
我亲爱的妈妈呀,你知道我在爱你吗?为了让你不那么辛苦,我每天早早起床煮好饭,准备早餐好让弟弟妹妹上学;为了让你减轻疲惫,我准备了一盆热水,在你临睡前让你暖暖脚,因为这是我在网上找到的能让你不失眠的方法;为了让你开心,我每天都会笑迷迷的叫你,因为我知道或许你有时工作忙了会浮躁一些,我的笑能让你感到我是在关心你的。我现在已经长大了,我知道我应该做什么,我也知道我要怎么去做!
妈妈!我爱你,我正在爱你!
写人作文:哥哥
许久未见到哥哥了,特别想念他。想想那家伙当兵也一年多了,现在他快要壮得像头牛了吧!他那强壮的样子突然就出现在我的脑海里,竟不由自主地笑出声来。
今天,才到家,就接到他的电话,真是幸运。俺有三个多星期没听到他那富有磁性的声音了,这一接电话可不要紧,我没完没了地和他哈啦了起来,最后,在我妈的强烈攻势下——把电话给抢了,这才作罢。
接完电话,坐在阳台,伴着那阵阵清风,记忆也随着思绪任意翱翔,有哥哥陪伴在身边的那些云淡风清的日子就汩汩地冒了出来。
上初一那年,哥哥上高一,我们在同一所学校,加上两人从小感情就好,所以美丽的校园就时常出现我们的身影。有个人天天陪在身边当保姆兼保镖,那的确是件令人兴奋的事,不过,由此引出的误会,现在想想仍是觉得有趣。
记得那天晚上天气格外好,所以自修一下课,我就屁颠屁颠地狂奔高中部,随后,我们就肩并肩手拉手,肆无忌惮的穿行在校园中,惹得回头率直线上升。我心里直嚷嚷:大家千万别误会,那可是俺哥,亲哥,一个爹妈生的呀!夜越来越深,大约有11点了,我却还是不放哥哥回去,这时,一个保安如天兵天将站在我们面前,高声地说道:“你们两人也太大胆了吧!谈恋爱还这么大摇大摆,知道你们是学生吗?校牌拿出来!”哥哥忙解释道:“她是我妹。”“你妹,你们都这么讲,校牌!”我实在受不了,就说:“要不,咱们去验DNA得了。”可把那保安气得脸都绿了。这时,刚好哥哥的一位老师过来,他认得我,就对保安说:“他们的确是兄妹,我敢担保。”保安听后,才讪讪走开。回到宿舍,我把俺的遭遇和她们讲了一番,竟惹得她们哈哈大笑,她们说,这是有史以来最搞笑的事件。可把俺郁闷地只差点没剁了她们。
现在回想起来,竟万分怀念那时的我们,哥哥带给我的不仅仅是欢乐,还有感动。
初三毕业时,我们都要参加体育测试,其中一项是800米。我自知以我的体能是无法跑完,但哥哥叫我不要担心,更不要放弃。为此,他决定从那天起带我跑步,那时已是深秋,每天清晨,操场上总会出现两个身影跑着。考试那天,哥哥给我买了葡萄糖,红牛等一些补充能量的饮料,而且,他还请了半天课,说要为我加油。800米我终于顺利地跑下来,扑在哥哥怀里的那一刻,我幸福地哭了。
一幕又一幕,绵延不绝,我和哥哥的故事永远也说不完,我知道,他对妹妹的那份爱会是亘古不变的。哥哥已选择从军,在军营里接受严格的训练意志的磨练,这于人的一生中是难得的,我为哥哥骄傲,妹妹我祝你万事如意,相信幸福会长久伴随你。
写人作文:这个老头
我承认自己无法读懂爱因斯坦,但我更得承认是爱因斯坦让我的心中再次升腾起了感动。
之前从未发现他是这样一个人,有幽默感,关注社会,心地善良,有时又充满了童真。我曾一度认为他是个纯理性的、伟大的人。仅此而已。他那一把胡子和纯白的乱乱的头发足以让我相信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时时刻刻都在思考的人。只是他在思考什么,我真得一点儿也不知道。而今,一篇《社会与个人》让我隐约听到了他浓密胡子下发出的低吟,很震撼。他对社会与个人的关系的阐述使我很有范仲淹的那种“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感觉。
然而令我感到惊异的是他的理想化的思考。在《社会和个人》一文中,他给社会开的药方剂有计划的人工似乎很难为社会作接受。毕竟人一人之间复杂的利益关系对人所在的立场起了主要的决定作用,再加上情感因素,可以说能令每个人都满意的计划几乎是不存在的。随着范围的扩大,这样的几率就更会减少了。因此,他所提出的有计划的分工很难操作,即使实现了,也会导致一部分人决定另一部分人的命运。这样的结局是:人们无法找到一个平衡点,或许又会出现另一种并不令人满意的社会格局。这样的下法在今天这个社会,至少是行不通的。
爱因斯坦是个聪明人,他一定也想过这类问题。让我所觉得可贵的事,尽管他知道这个想法的可行性所面临的挑战,他还是坚定地将它说了出来,而且是乐观的。
我起初的惊异变成了赞许。
这位慈祥的老人带给我的感动还不止这些。他“告诉”我一个人在学生时代最重要的获得不是系统的学术知识,不是某种就业的实用技能,不是成为一个专家,而是,成为一个和谐的人,一个能够独立行动和思考的个体。
我曾在茫茫题海中觉得前方一片迷雾而精神不振,也曾沉浸在方程与计算中而忘掉了一切,可是现在我不会了。因为我知道了前方的路标是一个和谐的人和保持个性与思考的能力。我曾一度困惑与科技的飞速发展给们带来的利弊该如何权衡,如今,我亦不再困惑。因为它让我明白一个人的思考与研究的前提与基础源自我们所处社会本身的需求,我们是为了更美好而非令人担忧的未来而努力。至此,人的个性与奉献精神被摆在了一个明显的位置。这如他所说的 “真正有价值的东西没有一件是出于个人的雄心或仅仅纯粹是出于一种责任感,而是源于对人类和客观事物和爱的献身精神。”以及“人的价值应该体现在他能给予什么,而不是在于他能获得什么。”
我想,我会铭记这一切。如果我没有记住这些教诲,那就是罪过了。
我曾读到一些爱因斯坦写给孩子们的回信,觉得很亲切。
我愿称他为“一个温柔的科学家”。
写人作文:乡下的祖父
我们已经很久没有回乡下了,所以我们今年决定去看望祖父.
我们是乘着汽车去的,随着周围变化的风景,我的心情越来越兴奋了.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和乡下的距离越来越近了,心也一点一点地和这里融合了.终于,汽车停了.我蹦蹦跳跳地像一个小孩子一样走下车.很久没有来到过了,踏上这一片熟悉的土地,我的心似乎与这里分不开了.这里到处都是山,绿树环绕,凉爽的风徐徐地从四周吹来,带来一阵清新的气息.偶而听到树林间几声清脆的鸟鸣,悦耳动听.淳朴的乡村,简陋的房屋还是和以往一样.这里房屋并不高,只有仅仅的几栋特别高.
我和父母说着走着,随着熟悉的小路,我们终于到了祖父家门口.墙色是灰灰的,似乎已经很久没有修葺过了.看到这熟悉的地方,小时侯的记忆一下子就在脑海间浮现了,其中最令人难忘的还是那一位常常带着微笑的祖父.父亲试着推开门,门是虚掩的并没有锁着.我轻轻地走着,不想打破这一切的宁静.那熟悉的身影正在花园里浇花,浇花时嘴角还不时地挂上了一丝微笑,我就知道这一定是祖父.祖父喜欢种花草,他每天都精心照料着这些小生命们.当然,这些小生命也健康地成长着.祖父一看到我们来,脸上还是挂着那令人熟悉的微笑.不过,祖父看来又老了许多,头上的银发显得格外耀眼,谈笑间脸上的皱纹也更深了祖父见到我便高兴地笑着询问我这几年的概况.边问着边招呼我们到客厅.屋子的装修很简单,所有家具都是木做的,并没有其它多余出来的东西.屋子虽然简朴,但里面却是干干净净的.可能因为家具用的时间很长,空气中飘拂着一股霉霉的味道.祖父笑着给我们砌茶,我们端过来喝着,虽然这并不是什么名贵的茶叶,但杯面上飘来一股淡淡的清香,喝下去暖暖的,口中似乎还残留着余香.我们就这样有说有笑,很快地到了中午吃饭的时间,虽然饭菜很清淡,但我们吃得很开心.吃完饭我便周围走走,走着走着就走到了后花园.花园里搭了几根竹架,上面缠绕着喇叭花,枝茎弯弯曲曲地随着竹子向上伸展,娇艳地开着,像是一个个喇叭似的奏出无声的乐章,听得让人神迷.我久久地站在这里痴痴地看着这些可爱的小生命.待我回过神来,祖父已经站在了门口,脸上始终挂着一丝微笑.虽然这个花园并不大,但却充满了祖父的爱心,他对每一棵小生命都很爱护,总是小心翼翼地照料着它们.祖父兴奋地给我一一介绍着它们,他笑得就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多了一份童真.就这样,时间飞快地流走,又到了吃晚饭的时间,吃完饭后,我又像习惯性地一样走到了后花园.月光撒到了小池塘里,水面浮起一层层的粼光,花园里显得一片幽静.祖父笑着走出来,我们又谈起了小时候的事情.夜色深邃,我的思绪随着这美丽的月色又飘到了很远很远
很快地,我们要离开了,在这里过的几天我真的很高兴.当我们走时,祖父脸上还是依旧挂着微笑.我真的舍不得和祖父分别.当我搭上汽车以后,我的心还是停留在这个令人熟悉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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