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回首又见的作文,本文共22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回首又见它
回首又见它_初中记叙文
当有一天,我长大了。我会依在窗边,回头看我成长的时候,回首又见它---我那亲爱的校园,闪耀的年华,还有我童年未做完而又幼稚的梦。然后对它们说:“能遇见你们,我真的好高兴。“——题记
“天上的风筝哪去了/一眨眼不见了/谁把他的线剪断了……站在山上的我大声叫/也许你呀不会听到/把梦想找到要过得更好……我回微笑眼泪不准掉……回忆飞进风里了。”
听着燕姿的《风筝》,会觉得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会莫名其妙的热泪盈眶。我的童年就是一只无拘无束,在天空中翱翔的风筝,但是它的线断了,我的童年飞走了,飞走了……
中学时代的我――变了。不再像儿时那样张狂,却多了一分羞涩,沉稳。在心目中学习成了第一位,一切好日子都告结束。被考试卷子压得踹不过气来,好重,好累。期末是最为不堪回首的日子。唯一能让我笑得出来的就是幻想考试之后能拿到的满意的分数,这是我在黑暗中唯一所能抓住的仅有的一丝黎明的曙光。我怀恋过去的'你,怀恋我留在记忆里的童年,怀恋曾经因你的一个微笑而在我心里激荡开来的波纹,夹着酸,甜,苦,辣和一去不复返的快乐时光,如同潺潺的溪水流过我心灵的最深处,温柔,伤感,无穷尽。
今天我去了母校,天气格外的好,干净的天空,没有一丝白云,望眼欲穿。来到这儿,一股熟悉的气息涌遍全身。我把教学楼每一层都走了一遍,最后站在了原来我们班的教室门口。教室还是老样子,变的只是莘莘学子们的面孔罢了。我在操场边的乒乓台上坐了很久,望着蓝天,偶尔有一两只鸟在明朗的天空中轻轻飞过,把那些曾被我遗失在记忆的道路上的东西拾起。然后,藏在心里,深深深。
我走了,到校门口的时候,我停住了脚步,回首又见它。因为我在里面笑过闹过,风光过,也哀伤过流泪过。我在那里留下了许多,在我的心里――有它。
落日的余晖,洒满了整个天空,好美。在无人的街道上漫步,心里想:它走了,的确是走了,我只能小心翼翼的拾遗残留的碎片。
断,断,断。
把头一甩,把忧伤抛开,依旧大呼小叫,没有成熟风范,依旧张开满嘴的大牙傻傻的笑,依旧做着童年未完的梦。
明天的太阳总会升起,而且一定是新的。
篇2: 回首又见家作文
回首又见家作文
刚过了21岁生日,生朋友们的欢声笑语里我想我是快乐的。这是我离家过的第三个生日,依然没有蛋糕,因为我宁愿蜡烛点燃在记忆里。我已经跨过了十字头的年纪,可总是羡慕起记忆中那个聚在烛光里傻乐,看着妈妈亲手做的满桌饭菜一脸馋相的家伙。碗里已堆满了不知谁挟过来的各种可口小菜,我想我是幸福的,可我总是怀念十几年不做饭的爸爸在我生日时做的拔丝苹果,虽然做成了“搪炒”苹果,那酸酸的味道却让我永远都难以记住饭店里所谓的“正宗风味”。这三年里,爸妈总“忘记”在我的'生日时打个电话,我曾经枢过气,但在今天的喧闹中我却明白了,一他们庆祝了的日子他们怎么会忘记呢,只是每到这一天,他们的“宝贝儿”就会走得更远一点。虽然从小他们就教我要像鹰一样高飞,可将我放飞的时刻到来时,他们并没有真正做好心理准备。而我呢……
我在爸妈的宠爱中长大,他们陪我玩,听我哭诉,几乎给了我想要的一切。他们像朋友一样与我谈天说地,不管我干了多大的错事也很少与我红过脸。我永远无法忘记,从1岁长到21岁的每个冬天,我冰冷的小手都是在爸爸温暖的大手中度过的。我的手小,能被爸爸的大手全部包住。我的手形和妈妈很像,只是她的手很粗糙,每当我和她掌心相对,我都有一种踏实稳定的感觉,那粗糙保护下的细嫩,在我的心底定格成一种永恒。一直到大一,我的想法都很简单,我要努力,给予他们最好的生活,就如同我所享受到的一样,回报给他们最深的爱。我想我真的很努力,他们教会我去梦想,去执著地向前闯,给了我飞翔的勇气。可是,在他们的支持下,我离他们却越来越远。我理解了什么叫“可怜天下父母心”,我理解了什么叫含泪的祝福,然而我惶恐了,因为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可以把我幻想过无数遍的美好生活带给我的爸爸妈妈,我羡慕过从我身边互相搀扶着行走的老夫妇,我觉得那是世界上最浪漫的事。可现在那对我又有了另一种含义。他们的儿女也许不能陪在他们的身边,他们只好互相陪伴走过夕阳红。有一次在路上看到一位老教师已经认不出他的同事,他的同事握着他的手使劲帮他回忆;他还是很木然。他老伴哭了,而我站在路边也泪流满面。如果我能带给父母的美好生活到他们老成那样才能实现,我不知道是该把它叫做幸福还是叫做补偿。
只是我的心中有着太多的渴望,于是我选择了离开,从我第一个几乎没有回家的暑假就已经做出了选择。今年国庆期间,我又选择了旅行而没有回家,我知道爸爸妈妈好想我,可朋友对我说,你已经长大了,不可能再回去做一个备受父母呵护的小孩了,前方有着太多需要你独自前行的路。她是对的,从我知道自己再不可能从被子里爬出来和父母打扑克的时候我就知道她是对的。父母对我的爱也不再是让我引以为傲的宠爱,而已是一种对大人的掩饰过了的深情。就像我已难以说出“我爱你,爸妈”,难以将一封很长的家信寄出一样,众多感情已不会从唇齿间表达,只能在心底慢慢地积淀成一种永恒。
在21岁生日的那一天本该想想未来,可想起的却是小学四年级时爸爸去天津学习临走时亲了亲我熟睡的小脸,那年的中秋我因为想他站在家里大哭,上课偷看他的信我在课堂上就哭了。还有上初中时闹胃病,爸爸一夜起来好几次看我好不好。还有我们一起爬山、捞小鱼……突然间我好想让他们听见我心的声音,好想让他们知道我很想很想家。
篇3:回首又见的作文
挥之不去的过往,如今已灰飞烟灭,梦里花落知多少……
眸回首,四季荒芜,天空失去了以往的颜色,对世界,也许是一种“感动”。夜半,呼叱的北风吹得人有些落寞,我在幻想,幻想身边有一架炫亮透着神韵的钢琴,能让我尽情的释放。这是童话吗?,没错,一个童话般的遐想。时间翻来覆去,最终回到了原地,抛下的文字,早已默默的隐埋到了那廖无人际的大漠中去了,剩下在脑海里的“玻璃碎片”,也许,也许就是郭敬明所说的:“那些曾经念念不忘的事情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过程里,被我们遗忘了。”梦里常常出现了这样的画面:我来到了一个似曾来过又未能想起却如此熟悉的地方,四处便是绿草如茵,周围一片寂静。时不时的又下着蒙蒙细雨。我喜欢雨。也许正因现实中如此的喜欢,便带入梦境了吧!许多晚上,我总是做着同样的梦总能清晰的看到我的脸上多了些以往少有的伤感,惆怅。寂寞中只是远远的眺望远方的天空,梦醒,又是新的一天,可还是在习惯的过程中模仿“昨天”的生活
快乐被遗忘,天真被掩埋,只留下寂寞的开始。
“每一次都在徘徊孤单中坚强”就像歌曲中那样唱的,我想啊想,突然这时,我望向窗外,看到威风吹动着的树叶,它竟然可以如此的悠闲,享受着大自然的轻抚,我短呵了一声,竟对世界产生了不服,为什么树可以那样无忧无虑的,不必顾虑,不必眷恋,任何感情,任何事物。而我呢!有时仅仅只是为一件事,一个人。弄的一团糟。糟的仿佛江底的淤泥,踩进去走不动,挪也挪不出,夜深了,大地被黑色覆盖,天空泛着一丝的亮光。我在想些什么,没有丝毫的睡意。冷冷的夜风越过窗直渗我皮肤每一个毛孔。突如的凉爽使我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快感。可我的心还是波澜起伏的。
我之所以去写上面的那些文字,因为我喜欢他们,那是我的过去,我的流年,他们对我很重要,我记得有句话是这么说的,要记得曾经。
我做了。
因为是年写下的,所以我把他叫做难忘的,难忘的流年。
年的年末,我坐在教室望着窗外,雪花纷飞,大地被白色覆盖,看着雪花落下,我突然觉得时间离我好远,突然想到了郭敬明的那句话,我看见一年的时光在掌心中翻涌,升腾,最后的归于平静,留下无法抹去的痕迹和似水般温和的年华
年我过了十九岁生日,回想起过去的十八年,我像仙人掌一样,一点一滴的长大了
年我喜欢的书《左手倒影右手年华》郭敬明的书让我仿佛有种绝处逢生的感觉。再者就是很痛。因为我皆乎如此。《左手倒影右手年华》是会带有很深的悲伤,寂寞。我本就是个寂寞的人,在时间漂流然后再某个角落驻足。我是一个不甘于平凡的人,可我却过着甘于平凡的生活。难道这就是束缚吗?我也搞不懂。夜晚,我很期待梦。梦,这个虚幻的世界,每一次夜幕降临后总会给我带来“明天”美好的憧憬。身边的人都说我很快乐,但谁有知道我内心深处真正的寂寞与忧伤呢。我不知道向我这样的人会有多少,但我相信会有很多,谁能给我一个答案,让我不再烦恼。我常常举目望天,看着天上星星缭绕,想着那些事与愿违的事情,结果是忧伤再次涌上心头。十八年来我的左手年华是寂寞的,忧伤的,痛并快乐的,十八年后右手倒影出来的年华又会怎样呢?
我最难忘的地方是广州,在广州住了三个月,刚下火车就感受到了繁华城市带来的陌生,迷茫。还好,道路两旁路人的脸上挂着甜美的笑容。过往的私家名车有很多。给这繁华之城又增加了一道富贵感。那里的天空很蓝。云很白。夜晚繁星闪烁。望着天空,会让人想起很多过往。站在珠江边,一阵风吹过,像是轻抚脸庞似的。感觉很好。九月的夜,空气中带有沉闷感,让人难以入睡。于是就坐在窗前,凝望这个繁华城市。我从没有认真的去观察过任何一个城市,广州是第一个。仔细一看,它是那样的孤落,那时,一本书,一瓶茉莉花茶,是最适合不过的调味料了吧。
年我最喜爱的是文字。我曾经想过一个问题:如果这辈子只让我带走一样东西的话,我选择文字。我忘了我什么时候开始痴迷于文字的了,但我记得在我真正的知道我已经爱上文字爱到无法自拔的时候,我已经在我寂寞的世界里默默地写着我所谓的寂寞的文字了。有段时间,我是非常疯狂的。老师在黑板上栩栩如生地讲着“天书”我神定自若,埋头写着我喜爱的文字。朋友说我傻了,我说我愿意。我在“混乱中”成长,所以我觉得我要比别人懂得更多。最少我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我总是喜欢写下我的内心,然后让朋友同学来看,我问他们,好不好。他们说,很好啊!然后老师看到,然后对我说:“你不要在哪里释放感情了”我苦笑。
我向往的文字常常会在我的梦中出现,然后梦醒了,天亮了,我开心的笑了。
我记得小时候的梦想是当一名高深的武术家。小时候还写过所谓的“武功秘籍”然后自己修炼。想想那时,天真。再大一点就希望自己以后能够成为“文人”就是什么都懂的那种种。后来希望自己成为明星。很火很火的那种。其实就是想拥有很多很多的钱,不要说我贪财,至少能让我在物质生活上不受担忧。可我说的仅仅只是希望。因为在后来我的梦想就是当一名杰出的作家,写很多很多的作品。畅销海外。据说当文人生活不会富裕,至少物质生活如此,但我还是坚持。
我的生活一天一天的重复着,吃饭,上课,训练,睡觉。
我的专业是体育,但我任然会坚持我的文字。我是幸运的,也是自由的。最少我没有郭敬明妈妈那道阻碍。我妈会对我说:自己选择的,坚持就好。我认为我早该着手于文字了,也许我对文字,文字对我,都有一种不可隔阂的灵感吧!
我曾经写个几个句子,我喜欢它们。
第一,我抛弃了时间去守候明天,因为我有信念,徒步中,去奋斗,去追寻,追寻我想要的一片天。
第二,风中笑颜,雨中哭泣,雪中隐痛。
第三,没有永远的永远,只有现在的现在。
我告别了很多人,它们都朝着自己的方向去前进了,我知道我是留不住的,我也不知道我会不会再见到他们。但我希望我们有再见到的时候。突然想到了在北京的一个朋友,我们已经好两年没有见了,我一直记得他孩子般清澈的笑容,我常常梦到我们曾经在一起,一起吃饭,一起玩网络游戏,一起看书。
年末,我站在操场朝向天空呐喊,我即将告别了一年中发生了很多很多的事情,我渐渐成长,我看到了生命线上一个男孩这一年当中最快乐的时光。
篇4:回首又见的作文
“你永远看不到我最寂寞的时候,因为我只有在你看不到我的时候,我才最寂寞。”
――《左手倒影,右手年华》
在这本书中,我想我最为喜欢这句话,黯淡的忧伤如同泉涌般喷泻而出。也许他不并不是一个伟大的作家,但他有着和我一样的心情,在书中遨游,仿佛与他一起走进了曾经的岁月,只要轻轻一回头,我依然可以看见从前。
当我在读《回首又见它》时,我感到了一种内心的抽搐,一阵一阵的袭来。那种失望与无奈,我能明白,我同样也走过了那段青涩而纯真的路,知道了小时侯希望快快长大的梦想有多么的可笑。“左岸是我无法忘却的回忆,右岸是我值得紧握的璀璨年华,中间飞快流淌的是我年年岁岁淡淡的伤感。”我想这便是这本书的精要所在吧。
这其中有段文字是小四最为珍惜和疼爱的――《天亮说晚安》。讲述了四个朋友的故事,那种疼痛几乎无法形容,我是含着眼泪看完的,没有悲惨的情节,只有四种孤独的方式――旅行――他们的共同点。因为只有旅行的人没有家,所以不停的走,不停的找,寻找着回家的路,但是又有谁能真正的找到呢?
书中的每一个字都是一种痛,我很喜欢小四的文字,带着一种淡淡的忧郁气息,但也有着对未来的希望和憧憬。没有世俗的枷锁,在自己的世界里飘荡。他写过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新,他对自己说:“过了这个七月,请你让我离开。”如果没有看过这本书,也许根本不会懂这其中的含义,这是小四在读高三时说得最多的一句话,为了这一次的备战,他丢掉了真实的自己,丢掉了自己最喜欢的摇滚乐,丢掉了孩子的天性,当朋友面对此刻的他时,对他说了一句话:“小四,过了这个七月,你就可以笑得像个真正的孩子了。”我不知道这些意味着什么,只知道这是句令人感伤的话,想要逃脱,却又无法真正的逃脱,正如现在的我,所以只能请求,一种为心灵解脱的方式。
“那些曾经以为念念不忘的事情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过程里,被我们遗忘了。”我们有着忘记悲伤的权利,当它真正萦绕在心灵的某一个深处,在忙碌而快节奏的学生生活中,往往再忆起时,才突然发现,它已被我抛在脑后,脑中存在的也就只有数学公式,英语单词之类的了。
小四的一个朋友对他说过一句让他永远无法忘记的话,“月考就像翻来覆去的死。”死过之后再重生,重生之后在死。可以想象那种生活有多么的可怕,只有一年了,365天,很快就可以过去。有时我会想为什么不是明天就高考呢?其实要真到了那天,我就不会那么轻松了,恐怕是要一夜无眠,十几年的寒窗苦读为的便是这几堂考试,由那些简单的数字来判定我的生死,但我仍想快一点接受。
在我们伫立时,那个阳光而明媚的夏天已悄然过去,我们的回首见它又会在什么时候见到呢?
篇5:回首又见的作文
又是一个阴雨蒙蒙的日子,我趴在阳台上,静静的倾听着淅淅沥沥的雨声,不禁又想起了那个她。
那天同样下着倾盆大雨,时而几道惊雷伴着猛烈的风,划过天际。一如既往,我背着书包来到英语办公室,来金丹老师处补习。那时的我对英语很不上心,成绩是一塌糊涂。但金老师从未打骂过我,甚至每天放学后还让我去她那补习。
走进办公室,对上的是金老师那对清澈的双眸,她放下手头的工作,莞尔一笑,说:“来了啊,先把书包放下吧。”我嗯了一声,随之拿出英语书来。说实话,我最怕金老师这样,她越是对我关怀备至,我心里就越不好受。老师这般用心良苦,我却长进不大,试问,有什么理由可以心安理得呢?笔,被我紧紧攥出了汗水……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着,办公室的老师们陆陆续续的回家去了。“金丹,还不走啊!”最后一位老师收拾好了办公桌,问道。“哦,应该还有一会,你先走吧!”金老师答道,又很快低下头来对我说,“这个单词的重音在后边儿,记得中间的元音要发短音。不要怕,大声读出来。”她的一缕秀发垂到了桌上,也顾不得撩起来,只是不厌其烦>[注: 厌:嫌。不嫌麻烦。]的一遍遍教我如何发音。我也很努力很努力的试图跟上老师的节奏。渐渐地,在她的鼓励下,我越来越有信心了。
不知不觉,天色暗了下来。待我默写完最后一个单词,金老师从抽屉里取出一叠卡片,微笑着递给我,说:“这些英语卡片送给你,上面记载了字母的大小写形式及音标,你回家后多看看,可不要偷懒哦!”我双手接过卡片,心湖里漾起了阵阵涟漪。细看金老师,她是那么年轻漂亮,温柔可亲。在她身上,我似乎找到了母亲的气息……“好了,现在也不早了,你先回家吧。”老师关切地说。
走出教学楼,雨仍淅淅沥沥下个不停,猛然吹来一阵风,单薄的`我不禁冻得瑟瑟发抖。今天早上走的匆忙,忘记带雨伞了。这雨不见得要停的意思,而我也不好意思再去麻烦金老师了。这该如何是好,难不成要我冒雨回去?我踌躇不定,皱紧了眉头。“向成佩,等一下!”我似乎听见了金老师的叫声,回过头去,果然是。只见她气喘吁吁的跑过来,手里拿着一把洋花伞。“刚才我太大意了,居然忘了还在下雨。你没带伞吧,先把这把伞拿去用。”老师亲切地说着,把伞塞进了我手里,“幸好你还没走远!”“金老师,那你用什么呀,这伞我不能拿!”我断然拒绝。“没事,我开着车呢。”金老师依然笑着,那样甜美那样富有感染力的笑,就在这雨中绽放着,似一缕晨风拂过我的心田。我怎么也不肯收下,而老师硬是要让给我,僵持不下。最后,她只好妥协,说:“那你先把我送到停车场,我去取车,然后你自己撑伞回家吧!”我欣然点头。一路上,我尽量将雨伞往老师那边拿。不时有雨丝飘洒到脸上、身上,轻轻凉凉,略带着寒意。但我心里很温暖,很温暖。
一晃眼,我与金老师不相见已一年余了。回首再望,她的音容笑貌至今记忆犹新。我想,我与金老师之间那份浓浓的师生情,是我这辈子的一笔巨大财富吧!现在我的英语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也不知道金老师过得怎么样了?
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我,仍继续托着腮帮发呆。
篇6:回首又见那只猪
回首又见那只猪
第一秒,她背上书包朝我狂奔.第二秒,她突然转过头去.
第三秒,她回头朝我一笑.
第四秒,她张开大嘴,清晰地吐出六个字,哦,不,是七个字:“回眸一笑百媚生.”
第五秒,我昏倒在地,大片大片的树叶埋葬了我的身体.
在特殊的季节,特殊的一天,我度过了这样的五秒钟......
她叫紫榭.我叫她猪.
PartI 初次相识
第一次与猪成为同桌是在初三,虽然我们小学就认识,可是我和她从来没说过半句话.这一点导致我们在成为同桌的第一天竟都以沉默相对,我偶尔还是会晃她几眼,了解了解情况.有了新同桌,开始适应新的环境,我发奋图强,立志一洗昔日之耻.空闲之余,我也和猪说几句话,她和我想象中的差很多,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激发了我对猪的兴趣.
之后的几天,我开始对她进行调查.为此,我不惜动用了数学的方式研究:将猪放入直角坐标系后,纵坐标很短,横坐标更短,总结出来就是豆丁身材竹竿腰.她皮肤很黄,可谓是正正宗宗的“黄种人”.我曾经说她是怪胎,小篱总结出的一句话就足以证明这点----远视散光加弱视,还有嘴角一颗痣.
PartII 幼稚?三人组?成立!
开始喜欢猪,和她呆在一起总让我感到很轻松,我老爱欺负人,她也总是让着我.那一天,我和小篱将诗契,薇薇还有紫榭拉到一边,装出一本正经的样子,说:“本着互帮互助,共同进步的原则,也为了增加班级的活跃性......”
“同时基于你们三人的共同特点.”小篱接着说,“我们决定为你们建个组.”
“换句话说,就是----幼稚三人组今日成立!”话语一落,她们三人皆用奇特的眼神看着我和小篱,她们的`眼神锐利无比,我不禁打了个寒颤.
“幼稚?”
“三人组?”
“成立?”
“是啊,是啊!我相信在紫榭的带领下,再加上学习委员诗契与我们聪明可爱的薇薇的倾情加盟,你们幼稚三人组将来一定会得到很好的发展.”
幼稚三人组就这样成立了......猪也没什么表示,于是我就一直这样欺负她.好在经过我数月的“调教”,猪终于懂得反抗了!也不枉我煞费苦心.
PartIII “花花”登场,剧散人离
我和猪的同桌生涯只维持了半个学期,一检结束后,“花花”将我们两个无情地分开,媛絮和蔷依成了我的新同桌.我的小猪就这样走掉了!
其实我从来都没有在紫榭面前叫她猪,只是我心里一直想这样叫.至于为什么,我也记不太清楚了.和猪分开后,只能在下课的时候说说话,一时觉得很落寞......
一人走在放学的路上,却不想太早回家,于是我在凉亭里坐下,开始思考一些很深沉的问题.仔细想想,时间真的过得很快,以前的一切都已成为过往云烟,即使尚且留有记忆,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记忆也会一点点地变淡,模糊不清.一切都无法改变,这就是现实.终于明白,在这个世界上,最无情的东西是时间,而最残酷的是现实.
Ending 回首见猪
“嗨,你在想什么呢?”
我回过头去,是猪.“想你是怎么死的!”我看着她,还是豆丁身材,看来是长不高了.
“我知道了,你一定会说我是笨死的.”
“错了!说你幼稚还不承认.”
“那你说是什么啊?”
“被人笑死的.”
“什么意思啊!”
“啊什么啊,吵死了.你不是一直说长大了想当模特吗?就凭你这模样和身材,我保证你一登台绝对被人笑死!”
“我会长高的,而且会越长越漂亮!我有这个潜力.”一副臭美的表情.
“我送你四个字好不好?”
“什么?”
“恬,不,知,耻.”
“扯淡.”她生气了,可我却很开心.
我的小猪还在我的身边,只要我回头就可以看见.
篇7:回首又见她散文
回首又见她散文
不知从哪一年起,已厌倦拜年这种相互检阅对方衰老容颜的庸俗游戏 ,于是新年的第一个夜晚 ,一个人静静的伫立在窗前 ,抬头远望 。 幽冷的夜空里 ,绚丽缤纷的焰火此起彼伏 , 释放着它们短暂而挚热的生命和激情 。
凌空炸响的爆竹和孩子们的欢声笑语,在高而远的夜空下 ,听起来是那么的遥远和空旷 。这一刻仿佛全世界都在狂欢 , 而我则站在千山万水之外 , 远处的盛世繁华, 就象一场美丽的梦 , 而我却行走在梦的边缘 。
朱自清在《荷塘夜色》里说:“热闹的是他们 ,我却什么也没有” 其实我也很热闹的 只不过那是在从前 。
记的小的时候 , 家里很穷 ,每逢过年的时候 , 大人们总会拿出少许的钱来改善一下寒酸的生活 , 孩子们欢欢喜喜 ,热热闹闹 , 大人们也笑逐颜开 。 欢乐荡涤了一年来的`辛酸和疲惫 。于是 ,过年自然就成了所有人期待和盼望的一个节日 。当然最高兴的还是孩子们 ,可以穿新衣 , 放花炮 ,提着灯笼满街跑 。即使偶尔犯错或说了有违神明的话, 大人们也只是和颜悦色的加以纠正 , 而不会被。欢乐真的象春水一样流淌在每个人的心中。
那年 , 那月 , 雪大 , 天寒 。
孩子们每天早上都会拥着调皮的梦,在温暖的被窝里 赖床 。 当晓星渐落 , 东方微亮的时候 , 那些鸟儿, 雀儿 , 早以飞上树梢 , 站在屋顶 ,高声的鸣叫 。 常常惹的孩子们性起 , 披衣下床 ,手拿捕鸟的夹子 , 风风火火的冲出门去 ,在雪地里捕鸟 。 全然不顾大人们在自己身后倾心的责备 , 可狡猾的鸟 ,却常常使孩子们 ,空手而归 !
天气如果不太冷的时候 , 孩子们常常会去江边 ,看迷人的雾凇 ,那些高大的白杨 ,婆娑的垂柳儿 , 早被大自然穿上了银色的新装 。仿佛它们也在赶趟似的迎接新的一年。那些枝枝条条 ,早以缀满了晶莹的冰凌花 ,微风驶过 ,婆婆娑娑 , 落英缤纷 , 象极了江南三月的扬花 , 簌簌的落满孩子们的肩头 。只是少了江南氤氲的水气 ,和淡淡的哀愁。
更多的时候 , 孩子们会去海燕儿家里 , 听海燕的爷爷讲古书里的故事 。
老人家 年少的时候 ,上过国立中学 , 一心抱国 ,但半生的飘荡和曲折坎坷的经历让他心灰意冷 ,风霜早白了须发 。他喜欢孩子们 ,孩子们也喜欢他 。 常常手执黄卷 ,给我们讲:《山海经》里的后羿和长娥 《三国》里小乔和周瑜。其实我们最爱听的还是《西游记》里的猴子是如何72变的!老人的讲述常常引起孩子们的讨论和向往。
东子:燕子 ,要是回到古代 , 你最想变成谁?
燕子:我最想变成长娥 !
东子:哦 , 那是为啥?
燕子:爷爷说月宫里富丽堂皇 , 那一定很有钱 , 有钱 ,就一定有很多糖吃 。 爷爷还说 , 月宫里有桂花树 ,我想有桂花树的地方就有桂花糕 , 我还没吃过桂花糕呢? 呵呵 ,你呢 , 东子哥?
东子:我最想成为周瑜 , 白衣白甲白银盔 ,指挥千军万马 , 多威风 ,而且爷爷还说 他媳妇小乔可漂亮了 , 哈哈 哈哈 。
燕子:你这么小 , 就想娶媳妇 ,真不羞 ! 不过你要是当周瑜的话, 那我就当小乔好了 ,要不然 ,就没人陪我玩了 , 不过我听说周瑜好象被诸葛老头气死了 !
东子 :哦 ? 我怎么没听爷爷说过 。
燕子:上次 , 爷爷讲的时候 , 你出去撒尿了!
东子:我不信 , 咱们打赌 好了 , 谁要是输了 , 谁就多吃一块糖 。
燕子:可你以前还欠我3块糖呢 , 这次咱们拉勾 , 谁耍赖 ,谁是小狗 。
东子:拉就拉 , 谁怕谁 , 哼 。
往事象清风一样徐徐的漫过心头 , 漫过那个悠远的年代 , 隔了多少个夜晚 , 多少个黎明 ,依然还会想起你调皮的眼神和微微翘起的嘴 。
曾记的一个电影中的对白:“我生命中的温暖就这么多 , 我全都给了你 , 可你却离我而去 , 杳无音尘 。”
燕子 , 今夜 在这人人欢庆的夜里 , 你过的还好吗??天国里冷吗?也有美丽的焰火吗?
天已微明 , 前尘往事的记忆碎片 , 被破晓的风 , 吹散在浓雾里,久久不愿散去 。
篇8:回首又见它优秀作文
回首又见它优秀作文
现在再回过头来看高一时的政治经济学,觉得明了了很多,里面的概念和例子很轻松的就理解了。就像老朋友相见,有熟悉的感觉。的确应该有熟悉的感觉,高一时看了它那么多遍,一段话反反复复的看,但那仅只是和它相遇却不相知。
初三的时候,代数中的函数让我对数学绝望了,虽然我把函数的定义和公式抄了很多遍,却还是留不住它。待到高中用到初中的函数知识时,又去复习,这次我平静的去温习,它也很平静的“招待“我。或许是时间,冲刷了那些浮躁,误解。能再见到,能再让我找回那曾经遗失的知识,真好。
刚上初中时,喜欢穿一些花哨的衣服,穿什么色调的衣服,或宽松休闲或紧贴身体全由“流行“来决定。我喜欢跑动,在人群中跑动,尤其是在女生面前。我想我应该引起她们的注意了吧。我以为一封信一些爱的字眼,然后她的答应,那么就拥有美好的爱情,只需她做我的女友,就是永恒的爱情。
可后来,一封书信阅读后,一声应答后,我却不知该如何去做了。
现在我喜欢穿YISHION的衣服。用料是棉,穿起来很舒服,很亲切。而且洗了很多次衣服的'形状也没太大的变化。衣服的款式不张扬,却透出那份休闲与随和,我想它可以陪我很长时间。我喜欢看来来往往的人们,他们当中不乏是一些情侣。他们亲切的交谈,幸福的微笑。我不知道他们可以走多远,但我把我的微笑给他们真挚的情愫。
篇9: 回首又见它读后感1000字
回首又见它读后感1000字
“你永远看不到我最寂寞的时候,因为我只有在你看不到我的时候,我才最寂寞。”
――《左手倒影,右手年华》
在这本书中,我想我最为喜欢这句话,黯淡的忧伤如同泉涌般喷泻而出。也许他不并不是一个伟大的作家,但他有着和我一样的心情,在书中遨游,仿佛与他一起走进了曾经的岁月,只要轻轻一回头,我依然可以看见从前。
当我在读《回首又见它》时,我感到了一种内心的抽搐,一阵一阵的袭来。那种失望与无奈,我能明白,我同样也走过了那段青涩而纯真的路,知道了小时侯希望快快长大的梦想有多么的可笑。“左岸是我无法忘却的.回忆,右岸是我值得紧握的璀璨年华,中间飞快流淌的是我年年岁岁淡淡的伤感。”我想这便是这本书的精要所在吧。
这其中有段文字是小四最为珍惜和疼爱的――《天亮说晚安》。讲述了四个朋友的故事,那种疼痛几乎无法形容,我是含着眼泪看完的,没有悲惨的情节,只有四种孤独的方式――旅行――他们的共同点。因为只有旅行的人没有家,所以不停的走,不停的找,寻找着回家的路,但是又有谁能真正的找到呢?
书中的每一个字都是一种痛,我很喜欢小四的文字,带着一种淡淡的忧郁气息,但也有着对未来的希望和憧憬。没有世俗的枷锁,在自己的世界里飘荡。他写过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新,他对自己说:“过了这个七月,请你让我离开。”如果没有看过这本书,也许根本不会懂这其中的含义,这是小四在读高三时说得最多的一句话,为了这一次的备战,他丢掉了真实的自己,丢掉了自己最喜欢的摇滚乐,丢掉了孩子的天性,当朋友面对此刻的他时,对他说了一句话:“小四,过了这个七月,你就可以笑得像个真正的孩子了。”我不知道这些意味着什么,只知道这是句令人感伤的话,想要逃脱,却又无法真正的逃脱,正如现在的我,所以只能请求,一种为心灵解脱的方式。
“那些曾经以为念念不忘的事情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过程里,被我们遗忘了。”我们有着忘记悲伤的权利,当它真正萦绕在心灵的某一个深处,在忙碌而快节奏的学生生活中,往往再忆起时,才突然发现,它已被我抛在脑后,脑中存在的也就只有数学公式,英语单词之类的了。
小四的一个朋友对他说过一句让他永远无法忘记的话,“月考就像翻来覆去的死。”死过之后再重生,重生之后在死。可以想象那种生活有多么的可怕,只有一年了,365天,很快就可以过去。有时我会想为什么不是明天就高考呢?其实要真到了那天,我就不会那么轻松了,恐怕是要一夜无眠,十几年的寒窗苦读为的便是这几堂考试,由那些简单的数字来判定我的生死,但我仍想快一点接受。
在我们伫立时,那个阳光而明媚的夏天已悄然过去,我们的回首见它又会在什么时候见到呢?
篇10:读《回首又见他》心得感悟
我们都曾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迷茫,也曾在夜深人静之时假设,当年的当年没有选择的那一条路到底通往何处,是否比现在的境况更好或者更坏。
艾利·哈里斯的小说《回首又见他》却让我们不得不正视一个问题:所有那些你以为因为你的选择而放弃的东西是否真的离开过你的生命而带着你通往了完全不同的人生道路?
碧,轻度抑郁症患者、幼年时父亲不告而别、少年时亲眼见到恋人的弟弟落水而死并与恋人分离,休学并长期做着自己并不热衷的临时工工作等这一切都让她不再相信自己,认为自己不配拥有幸福和快乐,她已然习惯了听从母亲、弟弟、闺蜜及现任男友的安排,逐渐的迷失了自我。
在和相恋八年的男友进入婚姻殿堂的时候,前男友的出现,让她的生命发生了奇迹般的变化。故事开始以我们不可想象的方式,带着我们领略了人生中无数假如之后,最终的尘埃落定。
倘若有人对你说:“我们选择的每条路、做的每一个选择终有一天会把我们带回自己之前放弃的另外一条路上。”你会是怎么样的反应?认真思考其可能性,还是嗤之以鼻一笑而过?
《回首又见他》的与众不同就在于此。它抛给你这个问题,却从不正面回答你。而是将女主人碧在婚礼现场跌倒之后的人生分成了两组平行线,一条是顺着自己的心意,遵循自己的内心想法去做;另外一条是按部就班,听从身边人的安排或者说是满足身边人对自我的设定去行动。惊奇的是,这两条路最终的大致结局都是雷同的,该出现的人迟早都会出现,改发生的事情注定会发生,孰好孰坏,是喜是忧,在某种程度上完全取悦于自己的思维、心态及智慧。
抓住幸福比忍耐痛苦更需要勇气。碧在婚礼上成为逃跑新娘是她开始寻找自我的起程,一份自己热爱的园艺工作、再见基兰而释怀缠绕自己多年的愧疚、在基兰的鼓励下踏上寻找父亲的旅程、和闺蜜分离却独立生活并不断强大内心的自己、满不在乎的母亲背后隐藏的对父亲的深刻爱意及对家庭的付出、与基兰再见之后的热吻明白自己深爱的只是亚当、亚当帮忙寻找到失踪的父亲并耐心的等待着自己的回归、父母的见面消除多年的误解和好如初、海边浪漫相遇的两个人再次携手共度人生。这是一出活脱脱的分离是为了让彼此遇见更好的自己而再度重逢的大团圆结局。
既然所有的一切早已注定,为什么不遵循内心的方式去生活呢?更好,或者更坏,从来都不是固定的。那些我们以为的假如,从来都不会在多大的程度上改变我们的生活。我们只有一种选择,就是当下,寻找自我的心灵需求,按照内心的方向去走。
生命并没有地图,只有你内心的指南针。
篇11:读《回首又见他》心得感悟
这是一本有关成长和回忆的书,无比真切、伤感又甜蜜。
从初入大学写起,故事讲述了四个女孩各自分开又相互交织的成长历程。尽管她们性格迥异,但四个女孩却同样在这段时间里学会了等待与爱,找到了各自生活的道路。
就像王怜花在《江湖外史》中反复强调的,“一切归根结底都是道路问题。”对于人生,最重要的或许并非世人期盼的所谓“成功”,而是你选择怎样的道路,用怎样的方式过你的一生。也许每一个还在路上的读者,都容易被像陈麒凌这样的书写者感动。她用一本书的时间,描述了不同模样的人生。麦蓝的聪颖和不争、戈葭的执着和倔强、闻静的忠于浪漫和恩美的按部就班……每一种选择,都拥有各自不同的光彩。
很难想象这是作者陈麒凌的第一部长篇作品。文笔轻快又富于思考,情节出落得从容却颇具张力。或许有人会觉得字里行间渗透的真实有些过于琐碎,但我想这大概正是作者始终坚持的创作态度吧——就像之前读作者的短篇集《一念,半生》,她的叙事总是不温不火,但美好,却会在如水般明澈流淌的文字中悄然铺开,回味悠长。
从创作的角度来看,多线并行的叙述方式也许是创作者们最喜欢,却又很难驾驭的。每个人物都是自己生活的主角,但生活本身却又是一台没有主角的“实验话剧”。创作者的野心是要复刻生活,然后把它上升到值得思索的高度。而对于读者,读故事的时候,他们往往没有做“思考人生”的打算,他们只是想要一个故事,让自己的无趣时光变得有趣。因而出色的创作,首先需要是一个“好故事”。令人愉快的是,陈麒凌要在这本书中讨论成长,讨论“道路问题”,但这些思索却都要发生在读者的“故事之后”。这是一个没有人愿意打断的故事,而当一切暂时尘埃落定,你总能从中看到自己的影子,生发出有关回忆的感动与思索。
因而除开成长,《回首又见他》的另一个主题便是回忆了。有人说,爱回忆的人不快乐。但我们终究不能否认,所谓回忆,是时间馈赠我们最好的礼物。我想,作者自己或许也是个爱回忆的人,所以才能将故事写得鲜活。她没有去尝试陌生的语境,这使得作品的许多情节令人印象深刻。而在另一方面,作者面对记忆时的小心翼翼,也让这些情节格外令人动容。或许我们无法喜欢生活为我们安排的每段故事,但当时光悄悄走过,故事成为回忆,回首又见他时,我们需要心怀感恩,毕竟爱过,毕竟曾经拥有过彼此最好的年华。
过去再美好,我们也不能回到过去了——因此回忆,竟是最低成本的“时光旅行”。你可以在午后,也可以是午夜,一杯红茶或是一杯红酒,单曲循环着蓝调或是爵士,翻开《回首又见他》,静静地,让回忆在心头蔓延。你会发觉,所谓爱,不只是一场独角戏,更是一场自我教育。当你心中的“他”变得清晰时,你或许会亲切地问候——
“你好吗,天气好吗?”
时光,无论是在午后,还是在深夜,总是宁静的。
篇12:回首又见花满庭作文800字
回首又见花满庭作文800字
这是这个小城的四月。
这个周末,我坐上了老旧的公交车,沿着它冗长的线路,看着形形色色的乘客,粗俗的、慢吞的、沉默的,都被泻下的阳光融成了一副画,鲜活的流动。这条公交线路蜿蜒的从这个城市的角角落落里穿过,正如生活在这片被遗忘的老城区的人们,卑微、渺小。
在老城区的最北角,有一段早已荒废的铁路,那里早已无人问津,却是我们回忆的起源。
西子,我回来了。
铁路的两边是长得高大得槐树,你曾说过,槐花泡茶最是好喝,甜而不腻,还带着层层的清香。如今的槐花又开了,只是却无人再为我泡上一杯槐花茶。你笑我懒,其实我只是想要看你摘花时垫起的脚尖,低头泡茶时鬓边滑落的发丝,还有倒水时微微翘起地尾指。我告诉你你泡茶的时候最美,你却嗔怪着问我是不是还想再喝一杯茶。
想让你和我一起回去,你却始终是不肯,只说这里清净,山高皇帝远,无人打扰,乐的自在。我简直是要被你气死,但也拿你无可奈何,只能随了你的心愿,陪你在这里看繁花遍地。
那个静坐在木椅上女子,即使穿着的那身粗劣蓝布衣裳也无法盖住她的美好。
你轻轻侧过头,对我道,回去吧。我慢慢转身离开,你那端坐的背影,落入了时光的.长河,未激起一丝涟漪。
待我回来的时候,你已经虚弱的躺在了床上,药石无医。你迅速的消瘦了下去,两颊深陷,平日里温和的眸子被眼皮遮住,看不到往日的光彩。你整日整日的昏睡着,清醒的时刻极少,整个人没有一点儿生气,我趴在你的耳边说,西子,我想喝你给我泡的槐花茶了,可你还是一动都不动,只能任由着请来的神姑在你的身旁装神弄鬼。
约莫是这样的过了两三日,你居然毫无征兆的睁开了眼睛,还十分清楚的说自己口渴了。我以为你好了,旁人却面露痛心之色,只说你撑不了多久。我看不懂他们之间隐晦难懂的暗示,只缠着你,要你给我泡槐花茶,你无奈于我的蛮缠,只得答应。我看着你的脚尖,看着你的发丝,还有你的尾指,却品出了一丝心慌的茶味。你还是那般淡然,我看得有些呆了,以至于竟未发现你是如何倒下的。槐花落下,只是你生命中的伴奏。
我更相信你是睡着了,因为繁花太美,因为此处更静。
篇13:回首
回首昨天,
才发现,
昨天已成为历史。
也许吧,
该释怀了,
因为回忆终究只是回忆。
初二:紫萱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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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回首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不知不觉,我们也随之成长。
当我们在教室里,“哗哗”翻着书页,风偶尔拂过我们的脸颊,粉笔在黑板上留下清脆的响声,我们最期盼的是下课铃,那是小学。
当我们开始抱怨作业太多,老师太烦,父母太唠叨,认真上课变得百无聊赖,慢慢地开始混日子,那是初中。
一年四季的更替,只是提醒着我们又过了一个春秋罢了。
当离开父母的唠叨,学校的纷乱时,我想问:“我们够坚强吗?”
我们有的是情绪和向往自由,自主的追求,但真的了解自己的内心想法吗?
年少的我们如同脱缰的野马,只是想得到满足罢了。
我们一直在成长,遇到了太多的人和难忘的事。
遗忘是我们不可更改的宿命所有的一切都像是没有对齐的图纸从前的一切回不到过去就这样慢慢延伸一点一点的错开来也许错开了的东西我们真的应该遗忘了。我们习惯回首,细数往事,看看曾经的自己做了多少傻事,时光却习惯将我们丢在原地。
时间是沙漏,我们习惯相濡以沫,投其所好,也贪婪美好。当曾经变成付出,放不下的变成过客,落叶满地,已是陌路。
谁是谁生命中的过客,谁是谁生命的转轮,前世的尘,今世的风,无穷无尽的哀伤的精魂。
我回过头去看自己成长的道路,一天一天地观望,我站在路边上,双手插在风衣的兜里看到无数的人群从我身边面无表情地走过,偶尔有人停下来对我微笑,灿若桃花。我知道这些停留下来的人终究会成为我生命中的温暖,看到他们,我会想起不离不弃。
篇15:回首
曾经辉煌,不过风尘仆仆;百年沧桑,岂容让人遗忘?走近碉楼,走进小城里的大故事。或许我们还不曾辉煌,还不懂沧桑的味道,但在别人的故事中穿行,你会收获一份宁静,一份思考,开始感悟人生,懂得回首!
钟鼓楼上的抉择
人们常说:在抉择面前容不得半点犹豫,但当你真正面临抉择的时候,你又是否真的能那样从容,坚定?在生与死一线之间,你又是否没有犹豫呢?守楼者没有牺牲,但他抉择时,已经有了死的准备,或许在冥冥之中,英雄不该早逝!
一个蝉声聒噪的晚上,一群不怀好意的海贼,与一个年轻力壮的守楼者,在钟鼓楼里上演了一出关于人生抉择的戏剧。
远处一群海贼凶神恶煞地向村庄袭来,楼上一阵又一阵钟声当当响起。不时,十村村民纷纷响应,火把齐明。一心想袭村的海贼不但眼看计划要泡汤,而且自身难保,纷纷朝一个方向逃跑。
守楼者居高临下,指挥十村村民追捕海贼,海贼们眼看形势险峻,刻不容缓。一贼首向碉楼冲来,企图杀害楼中人,其余海贼径直向北突破。
这一切守楼者看在眼里。他晓得贼首来意不善,必是与自己殊死一战,而自己未必能站到最后。他想通知一些村民来与自己共同奋战,可是他竟忘记约定求救的钟声是如何地敲起的。在那一瞬间,他想到了年迈多病的母亲,自己心爱的邻村姑娘,还有今年自己才20岁。那一刻他紧锁眉头,有了弃楼而逃的念头。
此刻,他远远地望见一群海贼径直向海湾逃去,他想到了放走这一群杀人如麻的家伙的后果,想起了上个月邻村惨案。为了村民的安危,他必须留守碉楼,指挥“作战”,随后,一阵阵钟鼓声继续响起。
最终,他与贼人激战数会,左大腿吃了一开山斧,正当生命危急的一刻,村民赶到了,吓跑了贼人,救了他一命。翌日,谭江水面漂浮着十几具尸首,据说都是海贼的尸体,从此,十村相安无事。
钟鼓楼上,当年的大钟依旧宏亮如初,游人别忘了敲一敲,敲响属于生命的抉择!
缅怀南楼七壮士
很多时候,我们过于善忘,把不该忘的历史忘了,比如日本侵华;有很多人也随着年代的久远而在大众的视线消失,比如毛主席,南楼七壮士。我觉得有些事,有的人,是需要我们一辈子都记得。这是一个戏说的年代,也是一个欺世盗名的时代,我们需要缅怀,缅怀那些曾经不朽的英雄。
抗日战争时代,昔有狼牙山五壮士英勇就义,后有南楼七壮士壮烈牺牲。百年抗战,中国一次次地在屈辱与血泪中灰心,而正是这种保卫河山的坚毅意志与不屈精神,使中国再一次屹立于世界,成就中华民族的伟大。
当大队国民党军队逃离夹水时,南楼七壮士依然坚守;当粮缺弹尽之时,七壮士依旧死守南楼;当炮声隆隆,黑烟弥漫,坚固之楼穿成大洞时,七壮士最终还是决意留下,与南楼,与国家的土壤共存亡。
有许多人曲解了你们的牺牲,生命固有它的价值,留此有用之躯或可在他日另有一番作为,但此刻不挫一挫日本的锐气,显我中华之灵魂,他日又何谈抗日御敌呢?死固轻于鸿毛,重于泰山,显然七壮士之牺牲属于后者。
英雄的豪壮终归英雄的故乡,悲壮地牺牲,不朽的功名。
一片断瓦残垣,铁窗破碎,一个又一个的大洞成了南楼的标志,也成了南楼的气魄。那年雨后,彩虹横贯南楼,我们永远记得沧桑的时候。
七层碉楼救众生
或许生活中,我们受过太多的恩惠,以致于我们不懂得如何去感恩。有时为了利益,我们会卖掉祖屋,忘记了自己在这里度过了多少个欢乐的春秋;有时为了发展,会拆毁历史的古迹,全不知那是中华的象征。当你看到这则故事,不知道会不会感动,会不会为这座七层碉楼而赞美,或许有人只会取笑这无知的孩子,但孩子永远坚信自己是对的!
乌云密布,雷声霹雳,暴雨狂泻,酿成了40年来最大的一次水灾。原本一望无际的万顷良田,成了汪洋一片。
那一刻,我们方才晓得原来我们在大自然面前是多么地渺小。这令我想起了的华东特大洪灾,的印尼海啸,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水的流动中走向生命的尽头。
所庆幸的是,那一年的水灾并不造成人命伤亡,这有赖于那楼高七层的碉楼,挽救了这村庄的百余人的生命。村民为了铭记这座碉楼的特殊功绩,将这座无名的碉楼命名为“救命楼”。
几十年过去了,村里依然矗立这碉楼,表层脱落大半,残垣断瓦一片,这是它经历的沧桑,也是它奉献的表象。现在,村庄已经盖起一座座楼房,这发霉的古董显得那么突兀,与此格格不入,但没有人愿意拆毁它。
夕阳中,它如老者一般凝望着村庄,那一抹余晖折射出曾经的回忆,天边的云朵凝聚了它的笑靥。
开平的碉楼在申遗的路上坚定的走着,我们凝望着这矗立的一座座碉楼,缅怀它们曾经的沧桑。谁都明白,我们在纪念着一段历史,一段属于沧桑的历史。
今天我们决意要保留着这碉楼,这不仅仅是保留一处名胜,更是保留碉楼里一个个感人至深的故事。这故事已经成为一种文化,一种信念,我们在其中感动,思考,收获,开始感悟人生,懂得回首!
篇16:回首
回首
那一天,不管怎么说
在渐渐的来临,迫近。
终于到了那一天。
我们微笑着挥手告别,
告别往昔,还有那青涩的梦。
我们不哭,是一种约定。
直到转身离去的那一刻
才发现那只是美丽的谎言。
走了几步,不自觉得
回首,细看……
每个人都在回头。
眼睛湿润,点点头
相互示意
气氛突然变得那么凝重。
再一次的转身,离去。
这是真正的离去。
直到彼此消失在茫茫人海中
泪,才落下。轻轻滑落。
才发现,其实自己
早已在不觉间回首多次。
篇17:回首
山水一程又一程,何处是我的归程?
仲秋时回到了老家,瘦风把老家院后的垂丝海棠吹得颀长,月白色花瓣斑驳着古铜色的老旧时光。就这样匆匆地走过了十六个冬夏,苦涩也罢,或多或少的甘甜也罢,都于悄然间呢喃成一怀沉香飘过原乡。
这是我第一次为时间感到焦灼,十六年,都一一被剪成片段定格为记忆。时间把枯藤催出新芽,流光早于肩上翩然轻擦,复叶火红的凤凰木正在生长,经九个月的斜雨寒霜,又会盛放出一场惊诧旁人的盛夏。
还是习惯穿梭于五中梧桐树下繁芜的光影,还能记得初二那年注意过的校西边那棵纤小的树苗。后知后觉三年过去了,穿在身上的浅蓝色校服一如既往,只是二中没有梧桐,代之的是一棵棵拔地而起的老柳。柳树下的我们在追一个梦,风雨兼程。
我不敢笃定高考是输是赢,但我相信脚踏实地的努力,也相信为梦想狂奔时,腾空而起的奇迹。高三,把自己交给自己。
十五的风微凉,充斥着寒意。纠缠的云给圆月凭添一首诗的韵意。我坐在广场的大理石矶上,任时间从指缝悄然溜去。今宵难得的闲惬,摆在奔命的高三面前是多么的奢侈。闭上眼,塞上耳机,单曲循环着尚雯婕新发的先导pure。转眼十年,她褪去了青涩与躁动,在时间的磨砺下愈加野蛮生长,于我呢?
七点半,星稀的夜空开始略过匆急的烟火。行人匆匆,吮着微热的蓝莓优格,我在想啊,明年今日怕是要在远方的大学里度过。那么,既然现在还有努力的机会,为什么不去为自己争取一个对得起自己的大学。九个月的日月,足以孕育一个生命,也最够给自己缔造一段峥嵘的奇迹。
那么,就把心沉下来吧。自此沉溺于学习,放下所有顾虑,一步一个脚印。自此以时间为梭,渐染着努力,编织出岁月的绸锦。自此把对未来所有的期许,都托付给时间,万事休羡。期年之后,一切都会温如春熙,陌槿着锦。
愿有岁月可回首,且以深情待此生。我们都在路上啊,踏过荆棘,栉风沐雨,努力地跳出那个自己看得见的结局。我们都在路上啊,不畏颠簸,心生坚强,把所有的躁动都作信,遥寄天涯。
山水一程又一程,此心安处即是归程。
篇18:回首
回首,看到这几个字眼,猛然间想到XX年就要临近了。
似乎昨天晚上还看着春晚,今天又快要看春晚了
不禁让人感慨光阴似箭,时不可待啊
这一年,我感到了深深的力不从心
这一年,学校的管里更加严格
这一年,繁重的学习压力压得我喘不过气
这一年,小高考的脚步越走越近
这一年,回家的次数少了,上一次回家菊花还没开,这次回家菊花都已凋谢
这一年,我短暂的高中生活已过去大半
这一年,我还剩下什么,也许只有奋斗再奋斗……
高二:魏雪
篇19:回首
回首
回首huí shǒu[释义]①(动)把头转向后方。
②(动)〈书〉回顾;回忆。~往事。(作谓语)
[构成] 动宾式:回|首篇20: 回首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从蹒跚学步的婴儿到现在浑身洋溢着青春活力的我们,还将面对着无数的挑战。但还有许许多多藏在记忆深处的美好回忆,像一本久未翻过的书,一坛深埋在地下的美酒,等着我们去挖掘和品味。
蓦然回首,记忆的银河中,一叶小舟,承载着我美好稚趣的回忆。一个炎热的下午,烈日当空,岸边的垂柳高大,茂密。垂柳在微风中摇摆,知了躲在树干上,唱着清脆的歌儿。河水如一条碧玉的绸带,看似清澈,却暗藏玄机。我小小的脑袋上戴着略大的斗笠,在岸边钓鱼。
微风袭来,怡人的风景,令这太阳似也变得温柔。我独坐于河中小舟之上,双手紧握着小鱼竿,双目沉寂,不知过了多久,知了声渐歇,我依旧“岿然不动”。不久,家中的长辈寻来,呼唤道:“哎呀!你在这坐了多久?天要黑了,咱们回家吧。”我却不愿意,心中忽地想到“蓬头稚子学垂纶,侧坐莓台草映身。路人借问遥招手,怕得鱼惊不应人。”我这也算有点意境了吧。“噪声”一起,思绪又被打断,“我说你怎么不带鱼饵啊?没鱼饵怎么钓鱼啊?”声音中带着笑意,我立马不乐意的“哼”一声:“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长辈笑道:“哈哈哈!好啊。从哪里学来的,还颇有一分味道。”只觉得船上一沉,一直大手抚在我的头上,爽朗的笑声接踵而至、而他在甲板上拿起一个带网的小兜,往水里那么一捞,几只小鱼小虾赫然出现在眼前。他又一把抱起我道:“好了,今天就先钓这些,回去吃饭好不好啊?”我低声:“嗯。”我心里也知道没鱼饵,怎么可能钓上鱼来呢?就这样伴随着知了得叫声,渐渐走远。
每当回想起这件事,心中都会有点诧异,没想到儿时的自己,能有那般长久的定力。
那一叶扁舟,那发出爽朗笑声的人,不知何时能再出现在我眼前!
篇21: 回首
秋天是迷人的,枫叶似火,菊花绚烂,秋天的美是实实在在的,橙子金黄,桔子青绿,硕果累累,十月二十六日,和同学们一起坐着大巴来到了沛县博物馆。
一进门,就被那巨大的刘邦雕塑给吸引了,他右手把酒,左手持剑,目视前方,仿佛在观赏他用性命拼来的天下。在他身后的墙壁上,挂着一幅巨大的浮雕一归故乡。壁画上,人物活灵活现,我感到我也在那里,同他们一起欢呼,庆祝刘邦得胜归来。
进入大厅,我看到了三块石碑,仔细看去,才知道中间那块石碑是“镇馆之宝”一汉代大风歌石碑,碑上有刘邦亲自击筑而歌:“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后人勒石传世,汉碑仅存上部,用铁来箍,碑文每字长尺余,宽八寸,现存“汉高祖皇帝,大风起兮云,加海内兮归,得猛士兮守。”等字样,汉代碑也因年代久远少了一半,真是一大遗憾。右边是元代临摹的,左边是现代仿造的。两块石碑上早已攀上了岁月的痕迹,磨损得看不清字了。
沛县之名的由来,据说是因为水极其多,毕竟旁边就是烟波浩渺,水光潋滟的微山湖,微山呢,又是因为微子封宋而得名。
沛县有许多故事,其中有名的有”许由洗耳“,”老子居沛“等。最让我震撼的是汉朝的经济。青铜器和彩陶虽有,但都已经″衰微”,铁器和瓷器都相继而出,什么弩枪、盾、双手铁拐等武器都是由铁制作。瓷器也种类繁多,大小不一,形态不同,大得可以装孩童,小的可以放米粒。更厉害的是未央宫,宫殿是六个紫禁城面积的总和,这需要多少人力和财力啊!
倘若没有刘邦、萧何等先辈的拼搏,怎会有如此厚重的汉文化源远流长?那在时间长河里淘洗着的文物,带着历史的深厚底蕴,荡涤着我探求知识的心。
篇22: 回首
还记得一年级那一个个幼稚天真的笑脸,如今的我们,正以紧张全副武装,为六月的升学考,奋斗着……
――题记
重拾回忆
第一年九月,56位素不相识的小朋友相聚在一(6)班的教室。想那时,幼稚的我们在老师的安排下,一个个的开始了自我介绍:一个小女孩怯生生的站起来,用属于那时的孩子气腔调说:“我叫程蓉,今年八岁了。”我们互相认识,互相搜索着与自己“臭味相投”的小伙伴。于是,小学生活就这样开始了!
第二年二月下旬,似乎没有觉得时间的匆匆,依然天真的在学校里混日子。在学校等待放学,等待下一个假期,
一天,听老师说有新同学转来,傻傻的我不知道那会是一个多么隆重的场面,在简单的自我介绍后,又回到那三年级所谓的紧张学习。三峡,我们经历了第一次离别,两位要好的同学要永远的与我们说再见,我似乎都没与他们道个别,就迷迷糊糊的再也不见了。
五年级:我们一起为汶川同胞们祈福,为烈士们扫墓。渐渐,我们都感觉到了时间的飞快了,离别之意渐浓,我们便格外珍惜在一起的时间。
第六年,还有一个月就分别的我们流露了那么多的不舍,我们各自买下同学录,希望用他缓解内心的留恋,希望用他为我的小学生活画上一个完美的休止符。
远方,我们点亮那座灯塔
最近状态不对。
离开母校,我们更多的是不舍,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只不过现在的我没什么精力和资格去想那份美好,当一张张分班试卷发下来后,我傻眼了。于是我不再天真,不再向父母夸下海口。
在即将到来的六月,我们远在为那点目标奋斗,我们准备迎接那一点黎明前的黑暗。
努力调整心态,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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