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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时间:2022-05-30 04:14:08 作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书的故事作文700字,本文共26篇,欢迎大家阅读借鉴,并有积极分享。

读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篇1:读书故事700字作文

“书籍是人类的进步阶梯”,读书可以让我们获取更多的知识,陶冶情操,给我们一种美的享受!它能够使我们的思维更加开阔,使我们的心胸更加宽广。它能提高一个人的素质,增加一个人的'内涵。这就是读书的益处。我也很热爱读书,就像一个“啃书虫”,贪婪地在书的世界中汲取着丰富的营养。

小时候过生日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几本图画书,刚看到图片就被吸引住了,于是让妈妈念给我听,从此我就爱上了读书。我不断的成长,看的书也在变化,由看图画书渐渐地过渡到看文学书。我喜欢看故事书和童话书。它们的封面设计的很漂亮,内容不仅吸引人,而且还很新颖。这些书我都看得如痴如醉:《绿野仙踪》里的多萝茜被西方女巫虐待时,我咬牙切齿,愤愤地想:真讨厌,要是我知道恶女巫怕什么,我早就把她杀了。当我看到多萝茜他们把西方女巫杀列的时候,我高兴不已,从凳子上一蹦三尺高,双手摆了一个“YEAH”的动作,嘴里还喊:“万岁,太棒了,刚才真把我吓坏了。”让我常常和故事中的人物一起高兴、伤心、激动、生气、忧愁……只要一捧上书,就像中了魔法一样,爱不释手,眼睛再也离不开书了。

渐渐地,家里的书已经不能使我满足了,放学以后我背着书包就往图书馆跑,一看就是半个小时,要不是妈妈再三催促下,我还真忘了回家,忘了写作业。我现在看书已经到了非常痴迷的程度了,上厕所的时候身上带一本书,可是一看上书就把其他的事抛在脑后了,过了半个钟头,妈妈在外面喊:“是掉在厕所里了吗?我来拉你一把吧!”我听了浑身冒冷汗,连说:“谁掉厕所里了呀,我是大号,有些上火,排便不太顺。”说完,我就追假装嗯了一声,就继续看书了,等看完几章之后才依依不舍地把书藏在衣服里,蹑手蹑脚的走出了卫生间。

功夫不负有心人,读书让我思维扩展,而且还总结了一条经验:读书只要从不同的角度反复的读,就会常读常新,百读不厌。读书百遍,其意自现。每读一遍书,我们都会收获与上一次不同的体验,有新的发现。

篇2:读书故事作文700字

现在的我,总算明白了读书的好处。因为读书,我的心灵得到了净化,视野得到了开阔;因为读书,我增长了见识,各种能力也得到了提高。

儿时的我,在“锄禾日当午,汗滴何下土”的诗歌声中长大,每次拿起书,看着那毫无生命的方块字,我总是大喊没意思。读书是我最头疼的事了。

渐渐长大了,我感到了知识的缺乏,每次作文,我都不知从何说起。有时和同学,朋友聊天,心血来潮,总想显耀自己一下,可是,每次不是把词语用错,就是把字音读错,在同学朋友面前尽出洋相。至此,我终于明白了读书的重要性。于是,我便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多读书,懂得好多好多的知识。从那以后,我真的喜欢上了读书,因为在读书中,我获得了无穷的乐趣。

在学校里,老师引导我读书。我从书本中摄取了大量的营养,丰富了我的知识,增长了我的见识。课余时间,我喜欢在空气清新的早晨,读一本《影响中小学生成长的故事》细细品味书里面所阐述的道理;我也喜欢在晴空万里的中午,读一本《哈利·波特》,走进书中的古怪故事;我喜欢在阳光明媚的下午,读一本《百万英镑》感受文中幽默诙谐的语言;我还喜欢在夕阳西下的傍晚,读一本《品三国》,真切地去体会不同任务的不同性格;我喜欢在万籁俱静的深夜,读一本《红楼梦》感受贾府从兴盛到你衰败的全过程。不过,我最喜欢做的,还是在树阴下,看一看那些情节曲折,结局出人意料的小说,因为它使我身心愉快。

“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让我感受到了西湖秀丽无比的美;“黄鹤之飞尚不得过,猿猱欲渡愁攀援”让我感受到了蜀道的艰险;“潭中鱼可百许头,皆若空游无所依”让我体会到了生活在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环境中的幸福与快乐;“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让我领悟到文人墨客的高尚情操。

在读书中,我知道了海伦·凯勒的坚强;“三钱”勤奋刻苦;吉鸿昌的爱国情节;刘胡兰的视死如归;马克·吐温的幽默……

读书真快乐,它让足不出户的我可以欣赏到小桥人家、大漠孤烟、长河落日;它让我穿越历史的隧道,看楚汉之争、火烧赤壁、平型关大捷、三大战役;它让我了解到了中国近代史上的鸦片战争和南京大屠杀,激起了我对侵略者的痛恨,更加坚强了我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决心……

读书,让我获得了知识,找到了快乐。每一次读书,都会让我的心灵受到一次洗礼。

篇3:读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读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毛泽东说:“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但是书却不能一日不读。”像我这样对阅读如饥似渴的少年,它的功用更是不言而喻。

醉心阅读,使我得到了报偿。从小学三年级开始,我的作文便常常居全班之冠。阅读也大大扩展了我的想象力:望着天上形态各异、变化多端的朵朵白云,我会呆上半天,构想种种神话故事;路上遇到一个乞丐,我会黯然神伤,编织他的悲惨身世。

我是一个小书迷,我家客厅里有一面墙,没有摆放电视机,而是放置着一个大大的书柜,里面装满了许多书本,大的小的,薄的厚的,成套或几本的,我家应有尽有。

我喜欢看科幻类的书,比如:《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校园三剑客》、《幻想大王奇遇记》等。我也喜欢看儿童文学类的书籍,比如:《淘气包马小跳》、《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木偶奇遇记》等,我还喜欢看动物类的书籍,比如:《一只扮演大灰狼的警犬》、《笑猫日记》《最后一头战象》……

只要我手中有书,就废寝忘食,不知天昏地暗。当看到幽默的语句时,我会开怀大笑;当看到令人感动的语句时,我会热泪盈眶;当看到那些邪恶的人被惩罚时,我也会为正义的到来而欢呼。

有一次,我靠在床头看书,那时我正看得津津有味,妙趣横生。可是妈妈突然喊道:“都到九点半了,你还在看书,明天还要读书呢!”我听了,随口说道:“我等会儿再关灯,就让我看完这一章。”说完,我便快速地看起书来,看呀看,看呀看,不知不觉中,我便看了三四章。直到妈妈喊了几遍,再三催促,我才极不情愿的关了灯。但是,我还有办法,我借着外面一点点微弱的灯光,努力地辨认书上面的每一个字。妈妈看我这个样子,又好气又好笑,我理直气壮地说:“你只叫我关灯,没有叫我不要看课外书呀!”

卢梭说过:“读书不要贪多,而是要多加思索,这样的读书使我获益不少!”是的,如果你看一本书囫囵吞枣,那又有什么意义呢?

篇4:《睡前故事》读书心得700字

在寒假里,我阅读了《365夜睡前故事》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非常感人。

先来讲讲“玩具总动员”这则故事吧!这个故事里的主要人物安弟是一个拥有很多玩具的小男孩,安弟很珍爱他的玩具们,其中数巴斯光年和胡迪最勇敢了,有一次,绿色大兵遇难,是巴斯光年和胡迪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了绿色大兵。再来看看“101斑点狗”,这对斑点狗夫妇可伟大了。一天作曲家罗杰作了一首钢琴曲,可是他觉得不好听,就丢进废纸篓里,过了9天,罗杰每天作一首钢琴曲,可是罗杰都不满意,把曲谱全部丢进纸篓里。晚上,罗杰睡着了,这时斑点狗爸爸捡起纸篓里的曲谱来到音乐出版商的办公室,把曲谱一张一张地塞进出版商的办公室。第二天,出版商捡到起地上的曲谱很满意于是就打电话给罗杰决定买下这十张曲谱,罗杰高兴极了,这样他就能养活他的家人了。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勇敢是多么让人佩服,乐于助人是多么让人敬佩。我要向他们学习。

篇5:《睡前故事》读书心得700字

这本书是用好多小故事组成的。童年是鲜花盛开的季节,稚嫩的心灵编制着纯真的梦,精彩的一天就从手中缤纷的书本中开始。以故事启迪心灵,讲述处世道理;用故事启发思考,为孩子们的生命激荡出美丽的涟漪,通过这些含义隽永、脍炙人口的好故事,将智慧的种子撒播再孩子们的心中。

读一本好书,就如同找到了一盏点亮未来的明灯,从此,前进才有了方向。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珍珠眼的黑猫》正如这本书所说:的能搭配在一起的东西都是相近或相似的。大卫就是因为自己的疏忽导致自己和巨额财富失之交臂。这样的事情告诉我们:不要忽视细节,要经常思考,否则即便交上了好运,我们也只会错失机会。

篇6:《睡前故事》读书心得700字

自从日全食后,天气一直很凉快,好象又倒回了梅雨季节,全国各地都下大雨。

买房子的事恐怕还是要不了了之,手头银子不够啊!在心情郁闷的时候,就是要看看轻松的片子了,《睡前故事》就是这样一本意淫片。故事作者也许也是体会到现实生活中的种.种不如意,童话中的故事在身边并不多见,还是只有从故事中去找。影片讲述了一个小伙子,很熟悉的一张喜剧脸,不过我照例记不住名字,这个小伙子的父亲曾经营一家旅馆,后来因经营不善只好转让了,小伙子长大后在这家转让后的酒店当水电工,不过他还是有梦想希望能经营酒店的。当然,梦想和现实差距太大了,只好求助于童话了。小伙子在照顾侄女侄子的一周内,无意发现他讲的睡前故事中,两个小孩子讲述的部分会在现实中成真。因此他当然希望两个小孩子能在故事里给他编个美好的生活,不过,事情总是有小小的波折,但是,结局还是圆满的啊,小伙子获得了酒店经理的职位,也获得了美人心。详细情节就不讲了,反正情节是很弱智的,就是片中有一只大眼睛的荷兰鼠,也不知是不是电脑搞的,还是挺可爱的。

我小时候也很爱听睡前故事,主要是爸爸讲给我们听,那是觉得爸爸很了不起,我一直以为每个故事都是他自己编的,但是爸爸每天总是只讲一段就不讲了,现在才知道他是看报纸上的连载,所以天天的结尾都很吊胃口。而且爸爸也不管是不是少儿不宜,讲的故事大部分是恐怖小说,呵呵,也许这也是我到现在都爱看恐怖故事的原因吧。小时候我也爱编故事给比我小的小孩子听,真是乱编的,也是一些恐怖故事。不过老是编着编着就编不下去了,只好另起开头,搞的大家很郁闷,后来一定要我反复保证有结局的故事才肯听。看来我从小就是个挖坑高手了。不过,随着年龄的长大,我丰富的想象力也枯萎了,叹一个气吧!

新买的鞋子总是磨脚。我想起安徒生的《海的女儿》,她为了能象人一样走路,需要付出巨大的痛苦,因为她走路每一步就象是踩在刀子上一样。不知安徒生写这个故事的时候,女人有没有穿高跟鞋,有些高跟鞋穿上走路和踩在刀子上走的感觉是差不多的,但是大部分女人都会忍受,哈哈,女人还真是耐痛的物种啊!

《睡前故事》读书心得

篇7:圣经故事读书心得700字

圣经在上帝的信徒眼中,上帝是完美无缺的,他是一切福祉、美好、生命乃至天地的源 头,他的神圣、权威、仁慈、超能、大爱都是不容置疑的,《圣经》开篇的“创世记”就定下了这样的基调:“没有他,就没有世界的一切”。

其一,“亚当与夏娃的子孙后代越来越多,逐渐遍布了整个大地---人们无休止地相 互厮杀、争斗,世风日益败坏。上帝看到这一切后,非常后悔创造了人,对人类犯下的 罪孽十分愤怒,说‘我要将所造的人、走兽、昆虫以及空中的飞鸟都从地上消灭’---海洋的泉源都裂开了,巨大的水柱从地下喷薄而出,天上大雨如注,大水迅速上涨,甚至漫过最高山峰七尺。世界一片汪洋,地上的一切生物都被淹死,只剩下方舟里的人和动 物安然无恙”。这难道不是残暴恐怖之极的行径吗?虎毒尚且不食子,哪个父母在生出小孩后如果看到他顽劣不堪就会活生生地毁灭他?上帝连动物、凡人的恻隐之心都不如,谈何仁慈大爱?难道在他眼中,所有的生灵都不过是他捏陶土的试验品、不合格就推倒重来吗?他这样不是为了惩罚人类较少的罪孽而犯下重大得多的罪孽吗?难道因为他是上帝就不适用这种伦理判断与评价吗?

其二,“人们发明了造砖的方法,---因为语言相通、同心协力,阶梯式的通天塔很快就高耸入云了。---上帝看了后,说‘他们同一民族使用同一语言,今天能建成城市和通天塔,那么今后就没有他们做不成的事了’。---于是变乱了人们的口音,使他们彼此不通,并且还使他们从此分散到世界各地”。这不是担心甚至忌惮人类的团结与发展吗?人类做得不好要毁灭、做好了又担心失去他们的崇拜,如果人类真的是他创造的,那么难道是他的宠物吗?

其三,“以撒出生后,---上帝决定考验一下亚伯拉罕,对他说‘你带着你的爱子以撒至摩利亚去,在我指定的山上,把他们作为燔祭(类似于烤全羊)献给我’。”用这么残忍的方式来考验信徒的忠诚程度不是让人不寒而栗吗?这与黑社会要先杀人才能加入的规定或者大义灭亲以向组织表忠心的纪律有何差别?

这样的事例还仅是我在《旧约篇》1/10篇幅中找到的,在其他篇幅中还有很多,这样的上帝还能说是完美神圣的吗?在我看来,它其实是残忍、自私、丑陋的,远不如人 类自身,我们为什么要找一个这样的东西来崇拜呢?

篇8:圣经故事读书心得700字

据说,没有看过《圣经》的人生是不完整的。出于对这句话的尊重,而非对宗教的信仰,我用了几个周末的时间看完了一本书《圣经故事》。

圣经故事分为旧约和新约。旧约讲的是上帝造人和人类繁衍的初期,涉及很多战争、国的创立与分裂等。新约讲的是耶稣降临,称之为“人子”,代表上帝行神迹、拯救世人,被杀却又复活的故事。

值得一提的是,圣经是犹太民族的圣经,是以色列国度起始、发展与坎坷的不同于正史的另一种记录方式。其中的上帝,即耶和华上帝,也并非全人类的上帝,而是犹太民族的上帝,他只庇护这一个民族,以及其他民族中信仰他的人。

最初的世界一片混沌荒芜,只有上帝的灵存在。后来上帝创造了一切,用了一周时间。

第一天,创造了光,于是有了黑暗和光明。

第二天,创造了空气,于是有了苍穹,即天和地。

第三天,将地上的水收集起来,于是有了陆地和海洋,同时陆地上开始生长各种植物。

第四天,创造了日月星辰。大的管理白天,小的管理黑夜,同时人们可以利用其做记号、记年月节气。

第五天,创造了各种鱼类和水中生命。

第六天,创造了人,管理一切,还有各种丛林野兽。

第七天,上帝看到一切都十全十美,于是休息了,称为“圣日”。

耶稣是从在新约中出现的人物,最为最重要的人,他在诞生之前就被指定为人子,即上帝的代言人,向犹太民族宣扬上帝的神圣不可侵犯,引导人们信奉并敬仰上帝,同时常常显现神迹庇护其追随者。耶稣的母亲未嫁时,因上帝的旨意,便自然受孕身怀耶稣。所以,耶稣实质上是没有父亲的。

现在看来,这些故事颇有些耐人寻味的观点。上帝几乎是万能的,可随心降灾降福于众人或个人,而因耶稣得上帝钦点为代言人,所以耶稣也拥有异能。他常常为人治病,而手段是心诚则灵的语言。比如一个人瘫痪多年,他说“站起来走”,那人便真的能站起来走了;一个人出生便眼盲,他说“睁开眼睛看世界”,那人便真的目光炯炯。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信奉他追随他,而他也只给那些信奉他的人显降神迹。除了治病,他还有很多超能力,某次他和门徒救助了一批灾民,总共几百人,而他们仅有的食物就只有几只鱼几张饼,耶稣说“大家不用担心,尽管吃就行了。”然后大家就发现那些鱼和饼取之不尽,怎么吃都还是剩下很多,最后所有人都吃饱了,食物还剩下几框。读到这段的时候,觉得世界的文化果真是想通的啊,这不就是我们说的神仙吗?中国的电视剧里神仙就是无所不能点石成金的啊。

而且,那时的信仰和现在不同。那时耶稣真的能为大家免除疾苦,赐予幸福,越来越多的人才回追随。在现在看来,这有点不可思议吧!

书里的耶和华上帝是个很有趣的人,哦不,很有趣的神!他总是告诫人们要信奉他跟着他的指示走,而不能信奉其他的神。一旦人们开始怠慢他或者转向其他的神灵,他就立刻降下大灾去惩罚人们的不忠诚。于是人们在灾难面前又开始敬畏上帝的强大威严,苦苦求饶忏悔,立刻好好的祭奠敬奉。上帝看他们受到教训了,就收手了。可是过一些日子,又有人心生异端,于是上帝再次教训他们,他们又重新求饶忏悔。偏偏那些人还不长记性,于是演成了一个现在看来很好玩很有意思的循环剧情。

耶稣收了十二位门徒,分别是彼得、西德列等,还有一个很著名的犹大。这些人被耶稣选中为门徒后,若耶稣许可,他们也拥有一定的异能,追随耶稣救助受苦众生。

传说中犹大出卖耶稣的事情是这样的。据说犹大本来就心术不正,爱偷东西占便宜,经常利用自己在组织中经管饮食财务的权力,私吞钱财,将他人贡献集体之物据为己有。某次他们进入一个国度,那里的人担忧耶稣的号召力越来越强,动摇他们自身的权威,想杀了他。犹大于是就向他们通风报信,告诉那些人耶稣和门徒正在传教的地方,约定犹大先进去,他跪下吻手的第一个人就是耶稣。于是,他进入房间后就亲吻耶稣的手,那些人便一拥而上将耶稣抓走并执行绞刑。事实上耶稣早在之前就预料到此事,并告知门徒自己会在死亡三日后复活,复活的那日便是“复活节”。复活后的耶稣继续行神迹救世人。而犹大出卖耶稣得了五十金币,却因愧疚不安而自杀。

这本书最终讲的是一个民族文化的古老起源和发展历程,类似于我们用传说的盘古开天、女娲造人、观音普世等神话去解释人类最古老的由来一样,却又不同。圣经所体现了这个民族历经多次天灾、迁徙、瘟疫等灾难但顽强繁衍并强大的精神,反映了这个民族文化思想的逐步变迁提升,那段神秘时光穿越千年仍带给我们别样的体会。

我们国家的人大多并没有特别的宗教信仰。而现代的人即使有宗教信仰,也是为了寻求心理寄托和庇护,再不会异想天开的希望借助神灵救赎凡世中的自己。但是人思想和心理的作用已非常强大,足以改变命运。所以仍然有那么多的人愿意为心灵寻求一片清新明净之地。

怎样都好,人心自在,并且自我关照自我净化,生活就会很美好的!

篇9:感恩故事读书心得700字

“感恩”是个舶来词,“感恩”二字,“牛津字典”给的定义是:“乐于把得到好处的'感激呈现出来且回馈他人。”“感恩”是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一切的一切,包括一草一木都对我们有恩情;感恩,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一个正直的人的起码品德。孟子曰:“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助人者,人恒助之”;“与人善者,成人之美,舍得善之心。”其中心思想始终贯彻“感恩苍生,感恩万物,乃至感恩宇宙,感恩一切的一切”。

拥有一颗感恩的心是一个人事业成功的起点,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真正懂得感恩的员工并不多,许多时候,我们总是抱怨,,抱怨工作太多太累,抱怨领导对你不好,抱怨领导有眼无珠,不识才,总之牢骚一大堆,积怨满天飞,而忽视了是单位和领导为你提供了就业机会,提供了锻炼自己成长成才、提升能力和素质的机会。因此要做个懂得感恩,学会感恩的人,我们先从学会如何来做一个懂得感恩的员工做起。

首先,给自己安装一颗感恩的心。在人生的道路上,随时都会发生令人动容的感恩之事。在生活、工作中所得到的点点滴滴的关心和帮助都值得我们用心去铭记。感恩不仅仅是为了报恩,因为有些恩泽是我们无法回报的,有些恩情更不是等量回报就能一笔还清的,唯有用纯真的心灵去感动、去铭刻、去永记,才能真正对得起予你恩惠之人。常怀感恩之心,便会更加感激和怀想那些有恩于自己却不言回报的每个人;常怀感恩之心,足以稀释我们心中狭隘的积怨,还可以帮助我们度过最大痛苦和灾难。

其次,调整心态,在抱怨中学会感恩。生活中充满了不如意,我们习惯了抱怨,在抱怨中,对于拥有的幸福熟视无睹、不懂珍惜;在抱怨中,患得患失、斤斤计较,把感恩的心态越抛越远。同一件事从不同的角度考虑,结果也就不一样,有这么个小故事:杯子里只有半杯水了,一个人看见了说:“哎,只有半杯水了。”而另一个人则说: “啊,还有半杯水呢!”这就是对待事情的不同的心态。前者是抱怨而悲观,而后者则是感恩而乐观的。因此学会用感恩的心看周围的一切,你会有另一种心情。抱怨不如改变,不要抱怨玫瑰有刺,要为荆棘中有玫瑰感恩。没有一项工作是完美的,也没有一项工作会让一个人完全满意,我们做不到从不抱怨,但我们应该让自己少一些抱怨,而多一些积极的心态去努力进取。

最后,我们要心怀感恩,快乐工作。快乐源于积极付出,懂得付出,就永远有可付出;贪求索取,就永远有要索取。人要学会向他人付出,才能收获快乐,付出越多,快乐也就越多。快乐源于一颗感恩的心,当一个人能够心怀感恩,把全身心彻底融入集体中,当敬业成为一种习惯时,便拥有了回报——忠诚能够带来信任,个人的职业生涯就会变得更加圆满,事业就会变得更有成就,这样更可感受到工作的乐趣,工作不再只是一种职业,更成为了一种享受。只要愿意怀着快乐感恩的心,愉快的投入工作,那么你就可以体验到原来平凡与精彩、烦恼与快乐、腐朽与神奇是如此容易转换。

篇10:励志故事读书心得700字

这是我今天听“同课异构课”时知道的故事,读励志故事《狼和鹿》:人生路上需要“狼”。是一个关于生态平衡的故事。讲一百多年前,凯巴伯森林的居民为了保护鹿群,大量捕杀狼与其他一些鹿的天敌,结果事与愿违,鹿大量病死,森林也遭到了严重的破坏。

听课中,我脑海中出现了一些胡思乱想。我想到了森里里需要狼来维持生态平衡,那么人生的路上也需要有“狼”在侧。

想到少年时,父母经常在家里议论:“这么多的地,累死了也要争气啊,你看庄上很多人家都盖了新房子,我们也要有自己的新房子啊。”

想到童年时时,老师对我们说:“你们要好好学习啊,念书的学生这么多,而工作岗位那么少,如果不努力,就没有正规的工作,就回家刨那二亩田去吧。”

想到工作时,领导对我们说:“要好好干,要多学习,争取超过别人,要像那些名师学习,要做一个良师。

课文中的狼是鹿的对手,是敌人,是可以致对方于死命的人;人生中,也随时充满着对手,充满着竞争:儿时的竞争是学习成绩,青年竞争的是工作的成绩,中年往往竞争工作的岗位和机会。当森林里有狼时,鹿会充满着危机感,随时警惕、小心,随时准备奔跑、躲闪,不断的运动、聆听、观察,锻炼了鹿的机敏;当人有了竞争时,内心会有压力,压力会催生“内驱力”,让人去取得更大的成绩。

课文中阐述的至高道理是:自然本和谐,何必去干扰。我想,人生的环境中如果有了矛盾、有了对手,也不必过分担忧,要知道竞争是永恒的法则,有竞争才会有进步。

人生的路上很多时候需要有“狼”在自己的周身徘徊的。它激励、刺激或者说逼迫自己去拼搏。

篇11:我的读书故事作文700字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先生说的。没错,书籍不正是阶梯吗?每当我们读完一本书后,就能踏上一级阶梯,最终它能带领我们走进知识的殿堂。

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森林报》。我一看便融入了书中,我好像变成了一只小松鼠为了逃离猎人的枪口不停地在树上窜动,突然,妈妈的声音就像枪声一样响起在我的耳边:“子怡,去帮我买包料酒!今晚我蒸水蒸蛋”。这时,我才从书中的世界醒来。我心不在焉地听着妈妈让我买的料酒的牌子。当妈妈吩咐完后,我立即“偷”走了放在餐桌上的`《森林报》走在去超市的路上。

我一边读着《森林报》,一边走路。一不小心,我就被路上可恶的小石子绊倒。立刻,膝盖上就出现了一块又蓝又紫的“图案”但我并不感觉到疼痛,还是捧着书前进。或许是被书中的精彩内容吸引,自己竟手舞足蹈起来,有时书中出现“夜莺轻盈的飞着“时,我的脚步也慢慢地从缓慢变成了轻盈,有时书中还出现“猫头鹰的眼睛像利剑一样睁着”时,我的眼神也从笑盈盈变成了尖锐。走着走着忽然感觉有人在我旁边议论纷纷,抬头一看见原来有这么多人在望着我呢!心想他们大概以为这小孩怎么了,一个人在大街上眉飞色舞,手舞足蹈的。心里偷偷乐了,你们才不知道我的乐趣呢!呵呵!我飞快的从人群中逃离出来。到了超市,可我的心还在书里,我缓慢地走着,到了调料柜后,我随手拿了一包料酒,就急匆匆的结了帐回家。一点也没发现自己随手拿的其实是一包醋。哈哈……。

晚上,吃晚饭时,妈妈十分生气的对我说:“叫你做事要专心,这么点小事都办不好。只是让你买包料酒,你居然给我买回一包醋!作为惩罚,妈妈硬逼我吃了整整一碗醋蒸蛋。

你们看,这就是我的读书故事之一,虽然被妈妈批评责罚,但我还是觉得“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还是喜欢读书!

篇12:我的读书故事作文700字

我花了整整一周“啃”完了一本书――《月亮与六便士》

在这一周里,阅读课的时间加上课外时间,甚至加上自习课的时间,我才勉强大体看完了一遍。

其实我是不爱看名著的,尤其是外国名著。相比起来,我更喜欢时下流行的快餐书籍,同样的时间我可以读上五六本,我也更喜欢其所带来的一次性放松和愉悦,而《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是我第一次真正领略到名著的魅力与韵味。

还记得刚开始借来它时,我是颇带着不满意的,我不爱外国的名著,最重要的是因为里面孪生兄弟一样又臭又长的人名,因为别无选择,所以我开始了与它的故事。

最初打开书直奔主题,翻了几页尝尝鲜,发现根本读不懂,于是我耐着性子花了极长的时间去研读前面的序,再次翻开正文时颇有一种豁然醒悟的体验,让我感到了成就感与自信,也促使我有了继续下去的动力。

再后来的过程中,我逐渐对文中极具特色的对话与带有明显西方色彩的逻辑与为人处世的方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里面人物的对话总是带着夸张的手法与暗讽的意味,还带着一点冷幽默。这些句子通常我第一遍是读不懂的,我得向后看看情节发展再加上反复推测才能读懂,所以我最爱读着读着就翻到前面去品味人物的对话,越钻越觉得深刻。我至今还记得关于作者与一位女作家评判主人公放弃妻子儿女独身去巴黎的话语。文中不符合中国思维的逻辑与为人处世的态度也是深深吸引我的一点,它更强调个性与追求,而不是合适与合乎常理。

读完整本书,我对这本书整体所想表达的主题有了粗略的理解,也知道书名的由来。月亮即远大的追求与理想,六便士指眼前的蝇头小利,有时我会问自己“是弯下腰去捡六便士还是会抬头追求遥不可及的月光呢?”我彻底爱上了这本书。她能带给我不一样的知识与教养,也能让我包容文化差异,培养了我的耐心,更重要的是她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和养成读书的好习惯,还使爱上了阅读。

这就是我与它的故事。

篇13:我的读书故事作文700字

品味书香美文,弘扬奥运精神,传授奥运文化,我养成了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书山上开掘智慧的宝藏,知识的海洋里采撷真善美的珍珠。

美丽的夜晚是我读书的最佳时机,每晚必读,平均每晚的读书时间不会少于一个小时。翻开一本好书,就是点亮了一盏奇特的灯,它照亮的不是无边的黑夜,而是我的心灵。这些书籍,将我带进一个广阔多彩的领域,引领我去思索人生,让我从幼稚走向成熟,带我从狭隘走向坦荡。翻开一本好书,就是走进一座宝库,每一扇神秘厚重的门里,必定藏着知识的财富,岁月的云烟遮不住智慧的闪烁,它的灿烂光华,仍在我翻开的刹那,灼痛我的眼睛,震撼着我的灵魂。

读书已经成为我的一种习惯,一年四季,风霜雨雪,都是读书的好时候。融融春日,在“枝上流莺三四声”的配乐下,“沉酣六藉心千古”,诵读间,李白的雄奇飘逸、陶渊明的闲雅超旷,孟浩然的清淡自然、王维的空明灵秀,就这样慢慢地穿越时空,与之神交意会。炎炎盛夏,泡一杯浓酽的绿茶,选一本爱读的书,一边听音乐,一边一页页慢慢读来,口中觉得清清爽爽,心也渐渐地凉了下来,静了下来,沉入书中。天高云淡的金秋读书最富有诗意,读累了,顺手拾取一枚飘飞的黄叶,便是最美的书签了。冬天“小窗映雪拥虚白”,“咿唔声送梅花风”,蜷在暖烘烘的被窝里读书也别有一番情趣。拿起一本喜爱的书籍,就好象随手推开一扇窗户,欣赏窗外美丽的风景。这风景或粗犷豪放,或纤巧婉约,或雄伟磅礴,或深远空灵,令我浑然忘却了学习中的烦恼与不快,仿佛徜徉在青山绿水之间,呼吸着新鲜的空气,翕张着思想的翅膀,感受着生命的美好。白天读书舒展豪放,夜晚读书温柔细致;月明风静时像与夜的甜言蜜语,风雨交加时则更觉声声入耳。

我爱读“滚滚长江东逝水”的宏伟;我爱读“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的亲情;我爱读“把酒当歌,人生几何”的气节......

书香让人神往,奥运催人奋进,凭着丰富的人文底蕴,我增强了立志成才的决心和信心!

篇14:我的读书故事作文700字

读书,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种爱好,书能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提高我的写作水平,所以,我以为,读好书,读书好,好读书,这句话说得非常有道理。

小的时候,我问妈妈:“妈妈,作家是什么东西呀?”妈妈抚摸着我的头说:“孩子,作家就是能写出好文章的人呀。”我说:“我长大了,也一定要当一个作家。”妈妈说:“好,有理想。”

渐渐地,我上了小学一年级。到了晚上,我做完作业,就上床看书了,等到了睡觉时间之后,我就放下书,装睡觉,等妈妈走了之后,我就拿出早就准备好的手电筒,继续看我的《笑猫日记》,我看得津津有味,正看到高潮部分,就是一只保姆狗一直想害死帅仔(一只漂亮的牧羊犬),每一次它的计划都被笑猫化解了,才没让保姆狗的计划成功……突然,妈妈来了,我却没有查觉到,妈妈像审问犯人一样地说:“把书都给我拿出来。”我说:“我、我、我没有。”突然手电筒从被子中掉了出来,妈妈说:“胆子不小呀,竟然敢拿手电筒看书,眼睛还要不要了?”接着,妈妈又从我的枕头下找出了五六本书,又说:“这么晚了还不睡觉,明天在课堂上还想找周公啊。”听了妈妈的教训,我想我错了,可是看见那一本本书,让我直流口水,可只能看着被妈妈抱走了。

我长大了,进入了四年级。周末,我问妈妈:“妈妈,我能看着电视洗脚吗?”妈妈说:“不行。”我拿着盆到卫生间里洗脚,并小声地说:“妈妈真讨厌……”忽然,妈妈出现在我的面前,我以为被她听见了,原来是来给我送书的呀!她说:“看书还是可以的。”我懒洋洋地接过那本书,一看,原来是我最爱看的《笑猫日记》呀!我又一次看入了迷,洗脚水凉了我也不顾,一直到了妈妈来收书时,我才依依不舍地把书给了妈妈。

“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说得果然没有错,这些书让我百读不厌,有机会我还会再读第二遍,第三遍……而且,我希望有更多的人喜爱读书!

篇15:我的读书故事作文700字

我喜欢读书,而且也喜欢读好书,我记得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有读书才让我们进步。

还记得,我的爸爸去年给我买了一本作文书,我很喜欢看,有一次,我坐在我家的院子里,拿起了书看,那阳光从葡萄树的缝隙中穿了过来,照在我的书上,我伴着阳光的照射,风的凉爽,开始读起了我的书,其中有一篇是《我的父亲》里面讲了这个父亲有一个儿子,上了初中,学习不是很好,也不是很差。有一天,他的父亲在工地干活,突然他的妈妈打电话给他的父亲并告诉他儿子要召来家长会,你上次不是说要参加吗?你来不来参加?父亲着急的说:“来来,肯定来”,这是我第一次去参加家长会,一定得来,爸爸带着着急而又激动的心情来参加他儿子的家长会,衣服还是脏的,因为已经来不急了,他的父亲连午饭都没吃就来参加家长会,这精神值得其他的父亲学习。父亲来参加家长会了,但很意外的被儿子拦在了校门口,儿子很气愤的说:“没让你来,你怎么就来了,而且衣服还脏兮兮的,你回去吧!不用来参加我的家长会了。”儿子一句句的说,根本不让父亲说一句话,就这样,父亲被拦在校门口,失落的走了回去。从那时,父亲的心彻底被儿子的一番话给打碎了,父亲很难过,很伤心。而这时的儿子很气愤的咒骂自己的父亲。我当时读完这一篇文章之后,我的眼泪就流了下来,这个父亲从工地赶下来参加家长会,累也就算了,饿着也就值了,结果还被自己的儿子嫌弃。这个儿子真的是很不孝啊!父爱如山,自己的父亲每天在工地上干活,吃不饱,睡不足,挣得那些钱还不就是为了让他的儿子好好上学,没想到他的儿子的心是那么的坏,不体谅自己的父亲也就算了,还用那一番话来说自己的父亲。

总而言之,父亲是我们依靠的大山,母亲把我们当做一块宝,我们要珍惜父母对我们的爱,也要将这些爱回报给父母。这就是我们读的一篇的文章,我的感悟很深,不知道你的呢?

篇16:我的读书故事作文700字

都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可是,曾经的我是真的不中意“书”啊!

“书”,在我小的时候与蚂蚁并列,是我最讨厌的东西了,一讲到它们我就起鸡皮疙瘩,头皮发麻。小时候,要是让我坐下去认真读书,那我一定是心不在焉,总是左看看右看看,反正眼睛一定是不会往我手里的书上看的!我总感觉书上的汉字在纸张上排列有序,时而横列,时而纵行,像一群群密密麻麻、黑漆漆的蚂蚁,让我很不舒服!

但是,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竟然爱上了读书,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一次,我和朋友们聊天,正聊得兴致勃勃的时候,突然有个朋友说:“你们看《西游记》了吗?”周围的人都点点头说:“我看了,里面的孙悟空可真聪明呀!”“对啊,孙悟空他还拥有火眼金睛,妖怪不管变成什么样他总能一眼识破”我一直都插不进去话,总感觉自己好多余。后来,我再去找别人聊天,发现他们都在谈关于书的事情,这才让我认识到了自己的差劲。我发现大家都比以前优秀,而我呢,还在原地踏步。从此,我的心里开始默念:从现在开始,我要读书!

那天过后,我开始了读书之旅。刚开始,我总是读到一半就想玩会儿手机,让自己放松一下,但是,没过一会儿我就打破了这个念想,自己对自己说:你现在比别人已经落后了许多,现在读书还不迟,只要自己努力,就一定能追上他人。

我先从最薄的书开始阅读,后来再慢慢地增加阅读的页数。如果有时候有了感想,就拿出铅笔来做批注。时间久了,我发现,每天阅读已经成了自己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如果有一天不拿起书来阅读,总感觉今天好像少做了些什么事情。

我发现,书真的是人类最好的营养品。自从爱上读书后,我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起来。每当我有困难时,孙悟空都会为我披荆斩棘;每当我有过不去的坎儿时,简·爱都会在耳边不断鼓励着我;每当我骄傲自大时,保尔都会及时提醒和告诫我。

如果有人说谁不爱读书,那一定不是我;如果有人问谁热爱书,那一定包括我!

篇17:我的读书故事作文700字

一看到书,我的脑海就会浮现出高尔基的一句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刘向的一句话也令我印象深刻——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如果没有书,人们就不会有知识,不会有成就,更不会有修养。

其实在十岁之前,我并不喜欢读书,如果不是哥哥的榜样作用,也许我对书一点儿兴趣都没有。

有一天,爸爸妈妈不在家,我终于成了电视机的霸主,在客厅里尽情地享受电视剧带给我的愉悦,而哥哥却在卧室里津津有味地看一本书——《窗边的小豆豆》。我不解地问哥哥:“书有什么好看的,与其在这里看枯燥无味的书,还不如看一会儿有趣的电视剧呢!”“书有什么好看的?书里的人物栩栩如生,并且满带着真情实感,相同的道理,如果没有剧本,电视剧该如何演绎呢?还不是得益于书?”哥哥反驳道。我半信半疑地随手找来一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一看到书名就产生了探索的兴致,好奇地想知道,为什么作者只要三天光明呢?带着问题我进入了海伦?凯勒的世界。之后我才知道,原来主人公是一位听不到声音、看不到景物、说不出言语的残疾人,故事里的每一个情节都使我浮想联翩,为海伦?凯勒的喜而喜,为她的忧而忧,仿佛我与主人公在一起,与她同呼吸共命运。不知不觉读书四个小时,万万没想到我会沉迷其中,我的眼睛似乎有点吃不消,哥哥对我说:“书中的知识可以解决生活中的问题,书里提到过,如果长时间看书眼睛疲劳,应该向远处眺望。”我按照这个方法试了一下,眼睛果然好多了,我心想:以后一定要多读书,以哥哥为榜样,不然连普通的常识都不知道。

从那以后,我每天都坚持阅读,与书携手同行。读书不但使我得到了渊博的学问,而且也让我积累了大量的优美词句,通过日积月累,我已经写满了两个小本子了。

我认为书是一把金钥匙,为我打开了通向智慧的大门;书是一道彩虹,在我的成长之路上架起了一座美丽的桥梁;书更是一艘潜水艇,带我在浩瀚的知识海洋中遨游。同学们,让我们一起热爱读书吧!

篇18:我的读书故事作文700字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是呀!我也这么认为,书是无尽的源泉,书是灵动的生命,畅游书海,可是一番风情。

记得一年级的时候,认识了拼音、写字。回家只知道要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就行了。对于阅读我觉得这是一件麻烦、无聊的事,直到妈妈给我买的一本《小猪唏哩呼噜》的书,我第一次觉得里面的故事太好玩、太好笑了,有几次,看的我发狂了的笑,妈妈看得不禁目瞪口呆,啧啧地摇头傻笑。之后我不禁觉得看书也是件让人高兴、让心情舒畅的一件事,每天晚上睡前都捧着书,有时上完辅导班后时间比较晚了,趁妈妈睡觉时把台灯拿到手,一股脑的钻进被窝,开启台灯疯狂看起来。

在看《乌丢丢的奇遇记》的时候,我感动于乌丢丢珍惜生命的可贵,他懂得用爱滋养生命、用爱回报生命,因为爱,让乌丢丢的生命变得鲜活;因为爱让乌丢丢和老诗人的友情变得神圣。记得故事中那只逆风而行的蝶,拿了一只蔷薇在这风越刮越大、小树吹得东倒西歪,大地尘土飞扬的时刻逆风而行,她说:“蔷薇只为我开放,如果我没有见到她,她就会凋谢,最后这只勇敢的蝶死了。”看到这,我默默地流下伤心的眼泪,被蝶这种守信的精神感动了,也渐渐让我明白作为一名小学生不管跟谁做了约定就要信守承诺。不要失信于他人,因为这是对人最起码的尊重。

阅读增长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带给我一个又一个人生启迪,看了《木偶奇遇记》知道了做人要诚实、做事要实实在在。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明白了不管发生了什么,都要像海伦一样坚强、微笑着面对人生。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让我感受到珍惜现在所拥有的是多么重要————

毛爷爷从小酷爱读书,他有一句名言一直启迪我: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一日不读。的确,书是人类的营养品,我不想落后于别人,我会与书为友,从许许多多的书中获得许多的营养,让书伴随我成长!

篇19:我的读书故事作文700字

我爱读书,爱读书中的故事,我总喜欢花上连续的几个小时来完完整整地读完一个故事。而如今回首,才发现,原来我的读书也成了一个与众不同的故事。

海之博大源于不择小流。我读书也是同样如此。我所看的书品种博杂,看书时也从不在意类别。为了满足我这饥不择食的欲望,我只好时常出没在各家书店,过着《城南旧事》中窃书般的生活。

每到闲时的下午,我就会轻车熟路地来到最近的书店。进门,首先不要忙着拿书坐下,要装作买书的模样绕着书架转一圈,而且不要走得太快,要用目光上下左右地扫过书籍,或是用手指轻轻地慢慢地摸过去,最好还要时不时地抽出几本,皱着眉头翻一翻,然后又像是失望似地摇摇头,放回去。这样转着,要是老板问我要找什么书,我就会摇着头说:“我先自己看看”。这老板一定会答应一声离去。而我呢?就会满怀着欣喜熟练地找出那本上次还未看完的书,点点头,慢慢地移向一个老板不太注意的角落,悄悄的蹲下,静静地享受我的精神盛宴。

脑中自有马良笔,何必出门做笔记。对于时常在书店看书的我,做笔记是很少有的事,哎,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可我也还有着一个锦囊妙计。看的书博,可真正吸引我的却很少。每逢遇到一本好书,我总会想方设法地买一本回去好好做下笔记。要是真的没法买,就只好到书店去把那本书看个五六遍,用脑中的笔记下人生笔记。

陋舍出真知。虽然书店我去得多,但我最有阅读灵感的却非那里,也非学堂,而是一片公共之地——公共厕所。每逢腹中产物过多,需要排解一下时,我就会带上最喜爱的书金蝉脱壳般溜进厕所,解裤下蹲,端书翻看。慢慢地看着书,翻着页,却不知时间在悄悄流逝。直到脚酸腿麻,香气缠身才知道这并非是久住之地,连忙起身,洗手离去。

回首自己读书史,想到笑话处也自觉好笑,难怪同学中总有人开玩笑。可这就是我的读书故事啊!它并非最美,却是最适合我的,就像穿衣一样,合身才会最美。

篇20:我的读书故事作文700字

科技楼那儿开了一家新华书店。

开业的第一天,同学几人趁着午休前的一段空闲跑去逛书店。店里,装修气味之外的,是久违的书香。我们在书架下流连、徘徊,我的心痒痒的,好像不买本书都不好意思离开。脚边的《百年孤独》吸引住我的视线。对它垂涎已久的我把它买了下来。

当天中午,数学自习过后,从不睡午觉的我翻开了新书,一看,就陷了进去。我好像打开了一扇新的门,第一次真正体会到人才是小说的核心,书中的情节、故事都围绕着人物,“所有的事在同一时刻发生。”铃声响起,我才被拉回现实。

和《百年孤独》差不多同时来临的,是分科考试的迫近。

但沉浸于书中的我,与现实的距离已被拉远了。匆忙地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我就扎进书中人的喜怒哀乐。考试、成绩、复习、离别,通通忽视掉。分科前最后一次班会课,准备选文科的同学在讲台上声泪俱下时,我只关心着奥雷里亚诺上校的几十次起义。星期六的自习,我将它用作阅读时间。

“月考倒计时,一天”,空调上的小黑板向我强调道,一遍又一遍。

我出神地凝视着小黑板。书翻到了最后一页。“一切自永远至永远不会再重复,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马孔多,那个虚幻的小镇被永远地抹去了。考试的压力,分科的离愁别绪爆发着奔腾着涌上心头,淹没了我。

考试终于结束了。大家已经在忙着道别,忙着关心分科的政策,忙着放元旦假。我缩在角落的座位里,忙着写明信片,手边摞着一沓别人给我的,放在那本《百年孤独》上。

新同学来了。晚自习,大家轮流自我介绍。我望着讲台,听着,却又没有在听。一只手摩挲着那本旧书的封面,感受着棉纸的质感,回忆着过去生活的点滴。

轮到我了。我站上讲台,在开学时的台词中补上一句“喜欢马尔克斯,刚看完《百年孤独》。”我瞟了眼桌上的书,笑了笑。

篇21:我的读书故事作文700字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关于读书的名言数不胜数。而我想说:“书籍是我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

屈指算来,从幼儿园到现在,我已经读了六年书了。除了课本,我还读了不少课外书。《三国演义》中荡气回肠的故事情节;《西游记》中唐僧师徒历经九九八十一难西天取经的故事;《水浒传》中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的侠肝义胆;《红楼梦》中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悲剧……名著中的故事让我回味无穷,如痴如醉。

要说我记忆中最深刻的一本书,还得从今年五月份爸爸送给我的一本书说起。我的爸爸是语文老师,有一次,他从台州开会回来。一到家,爸爸就从包里掏出一本书对我说:“祎程,看!我给你带了一本马三枣的新书。”“马三枣?好有趣的名字啊!”我迫不及待地接过书。书名也很有趣——《魔鬼与我同桌》。翻开目录:“才出魔窟,又入虎穴”“人鬼大会师”“美人鱼妈妈”……想必这些故事都很有趣吧!

晚上,爸爸妈妈都已经入睡了,我还在津津有味地读着书中那些生动有趣的故事。时间在一分一秒地流逝,我看来看手表,已经十一点了,我这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

第二天早上,妈妈看到我的眼睛有点肿,担心地问我:“祎程,你怎么了?眼睛都肿了。”我笑了笑说:“可能是没有睡好吧?没事的。”我嘴上说着,心里却想着:“妈妈,你可知道,昨晚我的收获可不小哦。”

过了一个星期,我们班级开展好书推荐活动。轮到我发言时,我对照着PPT,把《魔鬼与我同桌》推荐给大家。同学们听得津津有味,不时发出阵阵笑声。读到特别有趣的地方时,有的同学捧腹大笑,就连一贯严肃的简老师也忍不住笑了。一场推荐会结束后,同学们纷纷向我借这本书。就这样,《魔鬼与我同桌》成了我们班级最“畅销”的一本书。

篇22:我的读书故事作文700字

小时候,我非常喜欢听妈妈讲故事,特别在睡觉前,经常听着故事慢慢入睡,这已成了我童年里的一色暖心。

上了学,学了拼音,才知道妈妈讲的那些故事书上全有,从此我爱上了书,一读就如痴如醉,甚至经常忘了时间。上了二年级,老师教我们写日记,要强的我总想写得最好,写完日记后,妈妈总是耐心地进行修改,经过妈妈修改的日记,总能得到老师的好评,还经常被当作范文在全班同学面前念,那种满足感激发了我写作的兴趣。可是妈妈却说自己写的日记得到老师同学称赞,那才是过硬的本领,是啊!小鸟长大了,总是要独自生存的。为了妈妈的那句话,我更爱看书了,我希望在书中找到写作的灵感。到了三年级,老师开始正式教我们写作文,尽管我的作文还是让妈妈修改,但我每次会注意到妈妈修改的内容,从中汲取教训,修改方法。在不知不觉中,随着年龄的增大,阅历的丰富,还有老师的辛勤教导,我的作文写得更好了,基本能独立完成。到四年级时,我的两篇作文,《会说话的标志》和《妈妈,感谢您!》都荣幸地在校园网上发表,其中《妈妈,感谢您!》还选入了我校的校刊,这些给了我极大的鼓励。

我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名人故事》让我奋发图强,《济公传》教我要做个善良之辈,《鲁滨逊漂流记》让我领略了什么是毅力、智慧和勇敢,《读者》更是一种奇妙的杂志,她里面的文章总让我回味,所包含的人生哲理让我眼前一亮……现在只要有空,我就会直奔书店或者图书馆。

与书为伴,我忘却了所有的烦恼,与书为伴,我更加快乐。看书,催我上进,看书,教我知识,看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书就像一位老师,拨正我前进的方向,书又像一盏明灯,照亮我前进的路。我相信有了书的陪伴,我的人生之路会更加充实、精彩。

篇23:我的读书故事作文700字

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而我就觉得,书籍就像是我的一位良师、一位益友、一个终生伴侣……说起读书,我和它有一段不解之缘。

在读幼儿园时,我已经开始阅读了,虽然那时我只是阅读一些连环画、漫画书,可那时的我却觉得这些闲书读起来是那么津津有味,精彩有趣。及后,我上了小学,读三年级时,就迷上了文艺书,童话故事及科普类书籍等。那时的我,只要一拿起书,就立刻沉迷当中,看得如痴如醉。正是那一本《世界的未解之谜》,把我带进到奇幻的科学探索世界;还有那本《安徒生童话》又令我仿如置身于神奇美丽的童话王国;而最令我爱不释手的要数《小故事大道理》,书中那一个个精彩故事,升华了我的人生智慧。所以说,我已经和书结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时光飞逝,转眼上了x年级,书的吸引力对我更大了,像磁石一样吸附着我,可四年级的作业真不少,顾得上做作业,就看不上课外书了。所以,我想“摆脱”读课外书这种习惯。可是,有一次,当我看见班上的一名同学拿着一本新出版的书,就按捺不住自己的爱书之情了。正想向他借,可一想到作业太多,就不禁打消了念头。可我并不想就些罢休,想出了一条妙计。当天,我把做作业的速度加快,挤出时间,终于可以重读课外书,找回了我久违的阅读滋味。可第二天,老师便把我留堂,原因是字体写得龙飞凤舞,而且大部分都做错,简直是一塌糊涂……

但那次以后,我并没有放弃读课外书的这个习惯,因为读课外书也有很多好处啊。记得一次,考试写作文《我与电脑的故事》,我想:这次一定可以大展拳脚了,以前书中读的.优美词句,终于派上用场了。而且我考试的前几天“临阵磨枪”,一连看完了几本作文选,吸取了不少精华。果然,我的作文得到老师的好评。

因此,我认为:只要我们合理安排时间,既读好课堂上的书,又多阅读有益的课外书。这样,双管齐下,就一定能提高我们的阅读与写作水平。

书是知识的源泉,朋友,让我们多读书吧!

篇24:我家的读书故事作文700字精选

书给我打开了知识的大门,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生活,把我带到了一个无限广阔的天地。正像高尔基说的那样:“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每当我打开一本书的时候,我就会走进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那里面充满了喜怒哀乐,充满了悲欢离合。书使我懂得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丑恶,书成为了我的良师益友。

提起我和读书的故事,还得从我八岁时说起,有一次我去新华书店看《格林童话》,当我走进书店时,我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我从来没看见过这么多的书!散文、科普、童话、古今中外、天文地理……真是应有尽有,这真是书的海洋。于是我便四处寻找《格林童话》,我找了很久才找到《格林童话》因为这里的书太多了,我像一条贪婪的鱼,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流连忘返。

我急忙打开书,便开始看了起来,我正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妈妈就来叫我回去了。我根本没听见妈妈在叫我,于是妈妈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说:“女儿,我们该回去了。”于是我依依不舍的放下了我最喜欢看的书——《格林童话》,然后就和妈妈一起回去了。

后来,妈妈觉得我很喜欢看课外书,于是就给我买了很多本,有《格林童话》 《安徒生童话》《十万个为什么》 《一千零一夜》 《海的女儿》 《拇指姑娘》《皇帝的新装》,我的书一天比一天多,我也一天一天是长大了,是书伴随着我成长的。自从我的世界有了书我的知识就变得很丰富了,我觉得在我的成长中永远离不开书。

我喜欢书,喜欢书里面的图画,喜欢书里面的文字,喜欢书里面丰富的知识。莎士比亚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是我人生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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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5:我的读书故事作文700字我的读书故事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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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书”,我最早是从听故事开始的。

从我记事开始,爸爸就给我念关于“品德”、“美德”的书了。一开始,我还听得津津有味,可是,时间一长,每天晚上的听故事时间就开始变得无趣、乏味。

后来,我来到厦门。妈妈又开始给我念故事,出于习惯,我还是觉得故事十分无趣,可后来,我居然越听越有趣了!之后,我嫌妈妈读得太慢了,便干脆自己读了起来,阅读速度明显地提升了,这回,我还真是尝到了甜头了。

再后来,我上了小学,在班级图书角发现了一本似珍宝般的书籍(至少当时我是那样想的),我发现那本书还要感谢李晓春同学呢!因为是她把书捐到了图书角,我才能从阅读中找到无穷的乐趣,这本书的名字叫《小鹿斑比》,这本书是如此让我牵肠挂肚,又是如此让我动情,读到斑比受伤,我的心也跟着隐隐作痛;读到斑比被猎人追逐,我的脚也不自觉地摆动;读到老公鹿孤独地死去,我也为此悲哀;常常,我都会因为读到这样的情节而吃不下饭,但为了知道结果如何,我还是如饥似渴地将它读完了,还意犹未尽。后来,我把这本书还回了图书角,自己又买了一模一样的,之后,我几乎每天都重新再把那本书读一遍,直到我熟悉那本书中的每一个句子,每一个词,到后来,我甚至可以将那本书当做我的第二本词典,每次我有不会的字词,我都会到那本书里面去找。还有一次,我接触了侦探书籍《查理九世》,一开始,我还害怕得瑟瑟发抖,看完几册后,我的'胆子渐渐大了起来,到恐怖的段落,也不怕了,有一次,我在课间的时候,看一本《查理九世之所罗门王的魔戒》,看得津津有味,正当要翻开书时,突然想起妈妈的嘱咐,要我回到家就给她打电话,“滴滴。”,电话还没打通,我又看起书来,妈妈说的话,我一点都没听进去,打完电话后,我继续看起来,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抬起头时,已经是六点钟了,我心里不禁一惊,“咔啪”,妈妈开门回来了,看到我手里正拿着一本书,呆呆地坐在电话机旁,妈妈不禁笑了。

从此,我又一发而不可收拾地阅读了《笑猫日记》、《女水手日记》、《哈利.波特》、《夏洛的网》。我爱上了阅读,并在阅读的海洋中找到了无尽的知识,体会到了无穷的乐趣!

篇26:读书作文700字

生活依旧是那样忙碌,书桌上又蒙了一层灰,不是不想静下心来读书,而是实在没有时间,或者说没有精力。每当捧起那份厚重,心里总是会有触动,却也伴随着莫名的无奈,怎么就不能好好读读书了呢?我想,这样的困惑并不只是我一个人的,在现在这个浮躁的社会,阅读,真的正在远离我们的生活。

不知道人们都在追求什么,总觉得大家都很忙,忙着上班,忙着赚钱,忙着应酬,总之就是忙……以前那种云淡风轻的小时光,那种一杯香茗,一本大书就是一个周末的日子再也找不到了。现代人,都在干嘛?守着一台电脑,没有目的的浏览?拿着iPhone,盯着那小小的文字?反正,没有人坐下来看书。总觉得生活缺了什么,不是钱,似乎是一种感觉,那种被忙碌压榨没了的自由,快乐的感觉。

阅读,回来吧,回到大家的生活中来吧!没有时间,不要紧,我们可以换一种方式,不要总是纠结着,说不能逐字逐句看的清楚,有的时候一目十行也是一种别样的感受;不要总是纠结着,到底该看什么样的书,其实只要是读了,本身就是一种收获;更不要总是纠结,为什么有些东西记不清了呢?其实如果不再为学业忙碌,读书就是一种高雅的消遣,只要你的心得到了满足,得到了那种自由与快乐,就足够了,干嘛一定要命令自己记住些什么?

抛开工作的压力,抛开生活的负累,抛开小巧的电子书吧!重新捧起那要么古旧,要么泛新的书吧,感受书在手中的那种感觉,感受翻动书页心中的那份触动。不要总是面对电脑,让我们远离辐射,重新回归书本,在书籍中寻找另一种生活,那种惬意的,轻松的,舒缓的生活。

读书吧!在书籍的海洋中,做一尾鱼,一尾自由自在,轻松快乐的鱼! 上一篇:闲时以书为伴 下一篇:父爱 相关推荐 点亮我心中的那盏灯作文600字 我为自己点赞作文600字 友谊,爱一般的香气 一路走来,感谢有你演讲稿 做一个有教养的人作文600字 这次,我没有放弃 一道美丽的风景作文600字 人生路上温暖多作文800字 最好的我们 老师的另一面作文700字 触动了我的心灵作文600字_12篇 《法官妈妈》观后感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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