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只是因为那本书作文1000字,本文共2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只是因为那本书作文1000字
记得自小以来书便成为了伴我成长的良师益友,书籍让我了解的故事与道理实在太多太多……
手摇白羽仑扇,身着青丝白衣。在战场上指挥全场的人是你,在庭院边谈论风生的人也是你,蜀国丞相诸葛孔明。
“功盖三分国,明高八阵图。江流石不转,遗恨失吞吴。”
我佩服于你未出茅庐却知晓三分天下的博学,也佩服于你亲临战场却不慌乱的镇定自若。你的才华果不其然,另天下世人所佩服。你烧新野,战群儒,借万箭,赚马超,取荆州,留姜维,六出祁山,七擒孟获。又和周郎在赤壁用一把烈火将一代枭雄魏王烧的心惊胆战。也曾用妙计用一座空城将司马仲达的十万精兵吓得落荒而逃。可惜,人称卧龙的你却也有失手之时,在白帝小城未听从先帝刘备的劝阻,竟然重用马谡去出守街亭,可远远没想到,此事却成为了你戎马一生中最大的败笔。
同时,我又对你有着另一种敬佩和不解。
汉室渐渐腐败,新一代枭雄和江东霸主接连崛起,以你优秀的军事才能,完全可以置身于孙家和曹家隔江对峙,也可以助力于这富贵的曹家去一统天下,去享受数不尽的荣华和富贵。可是你并没有,面对与名利坚守了自己的身性。面对与如此强大的两家依然去选择匡扶汉室,尽自己一生的心血和才华都投入重建这落败的汉王朝之上。蜀国的一身强大,你功不可没。你做到了,成为了刘备的首席军师。连拥有百万之狮的曹操和站天地之利的江东霸主孙策也应当敬畏三分。给后世留下你神机妙算的每名。我敬佩与你,却也只能用“可惜”二字来相评价。最终被耗死在五丈原。“鞠躬尽瘁,死而后己。”一生尽力尽责,却终没有完成你一统天下的霸业与志向。
因为有了书,我了解到你世人所佩服的美名。
手执三尺长剑,身着血红长袍。在沙场上英勇杀敌的人是你,在皇殿上口出狂言的是你,西楚霸王项羽。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残阳如血,如血的却不仅仅是残阳。你鸿门赴宴,又召范增商议大有可取刘邦之机,可最终应为英雄相惜没有将刘邦斩落于鸿门。又如此大公无私的追封于刘邦为汉中之王。你巨鹿之战以少胜多,崭露头角。破釜沉舟一战扬名,威震八方。成为一代霸主。可惜你的头街又建立多少百姓的战乱之上。你不甘心将无数的百姓苍生卷入战争,发誓要立志拯救天下的苍生。约好刘邦将在乌江开战。可怜如此忠义,换来的却是小人的十面埋伏。四面楚歌,腹背受敌。你兵败了,眼睁睁的看着身边部下一个接一个倒下,被修理白如雪玉的雪雅马匹在不停的斯鸣。自己的爱妃的喉管在你面前喷出红如碧玉的鲜血,染红了她的翠绿玉衫。面对虞姬的死,你却无能为力,曾经的力拔山兮气盖世的那份气势,在如今却荡然无存。乌江之上,渐渐漂来了一叶扁舟。那是你的至交。等待你多时,让你重新回到江东,重新整顿旗鼓,再战汉王。你大义凛然,自知羞愧,再也无法无颜去面对千千万万的江东父老。你的前方是来势汹汹的千军万马,身后是惊涛澎湃的乌江之水,你含笑无悔,从未质疑过自己。想起年少,一个面对秦王是立志超过,另一个却是唯唯诺诺。难道,这世间终是要小人的奸诈和诡计才可以坐塑钢一代国君的位置吗?你笑了,无悔于自己,抽出长剑,三尺长剑。斩下了自己的头颅。你的满腔热血,乌江水也被染得血红,霸王啊,忠义二字,你用你的生命和鲜血做到了。
因为有了书,我了解到你世人所称赞的忠义。
只是应为有了书,我却在也没能拥有拿庸俗的灵魂,只是因为有书我的生活不再烦躁无趣。
姓名:涂彦 年级:八年级
篇2:只是因为那本书的中考作文1000字
只是因为那本书的中考作文1000字
书桌上的台灯闪着微醺的灯光,照亮在桌上静静躺着的书。底色纯净的封面,交织着高贵的深蓝与单纯的浅蓝—一片遥远的夜空。群星明灭。夜幕下,一个小男孩,戴着一顶圣诞帽,翘首仰望天空。他昂着脑袋,帽尖圆圆的小球触及他后背。他不知,小小的身影,将体验一场生死之旅。这就是那本感人至深的“小书”—《天蓝色的彼岸》。
小男孩哈里因为一场车祸,去了另一个世界。他在天国排队,等着去天蓝色的彼岸。然而,他还在挂念着爸爸、妈妈、姐姐、老师和同学们,还有一堆他没有写完的作业。他不知道如何去向这些人吐露心声。一个叫阿瑟的幽灵帮助了他。阿瑟带哈里偷偷溜回人间,向亲人告别,向他们表达自己的爱意……不止一次被这本书感动。它让我思考:一切拥有的,在失去之后才会懂得珍惜。我们该如何,在属于自己的时候,将拥有化为永恒呢?
当我们活着的时候,享受着季节更替、星际交汇、明月清辉……甚至细微到一阵花香,一股柔风……生活中不乏享受,但是,更不乏爱。
我们每天都生活在爱的包围中,暖暖的爱多得都要溢出来。我们是否想过,在时间夺去自己亲人的青春、年华与生命时,一切会变得怎样?就像哈里离亲人而去,家里满满一面墙都贴着“哈里,我们爱你”。然而,哈里不存在了,生活还在;亲人不存在了,你还在。生与死,从来由不得我们抵抗,只有在逝者还在时好好珍惜,才能稍稍缓解失去的痛苦。
因为这本书,我忽然也变得“小气”起来,不再浪费亲情,开始用心,去珍藏生活中或明显、或潜藏的爱。坐在小书桌前,抚摸着光滑的书面,怔怔望着封面的小哈里,就有一股感动碾过心头。书桌干干净净,散发一种淡淡的、木头的'清香。桌面古色古香的纹理,被擦拭得光彩照人。旁边白瓷的水杯,盛着半杯温水。窗台上绽放的小花,默默倾吐着幽芳。这样的阅读氛围,不能不让人沉醉。而我知道,这都是妈妈用心整理的。书架旁贴着一张张心形小标签,上面写着的,都是些“看书久了要休息”“起来活动活动吧”之类的温馨提示。我望着这些心形纸,正如望着妈妈温柔的心。
因为这本书,我接受一次生死启蒙;因为生命有书,一切的爱与美好,都有了存在的印记……点评
小作者选择“只是因为那本书”显然想强调阅读对自己成长的影响。文章之高下既在所选之书,更在于书对人的影响。小作者选了一本小众的书《天蓝色的彼岸》,强调了书对自己在生死启蒙、亲情体悟方面的影响。行文流畅自然,内容丰富细腻。需要提醒的是:生死启蒙和亲情体悟这两个方面都有很多内容可写,平均用墨,均难深入,何不就其一点,深入展开?
篇3:只是因为那本书作文
只是因为那本书作文
只是因为那本书,我被家长批评了!
那一天上午,我从同学那里借到了一本《大清十二帝》,回到家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看着看着,我就入迷了。我看到了天命汗努尔哈赤在率领自己的部队与九部之师作战,他用木桩把马匹绊倒,然后用巨石把敌兵砸得粉碎,最后对了暗号把伏兵叫出来切断敌人的后路,就这样把九部之师打得大败。我觉得自己也像努尔哈赤的士兵一样在战场上英勇杀敌,用石头砸死了大批敌兵。
我从清朝第一位大汗――天命汗,一直看到了最后一位皇帝――溥仪,时间也从上午到了下午,我再好好写作业已经不可能了。这时奶奶走了过来,我急忙拿起笔装认真写作业的样子。奶奶说:“孩子真乖,还在写作业。”我暗地里松了一口气,虽然奶奶这个“鬼门关”过了可下一个“鬼门关”会更难啊!正在这时,爸爸回来了,爸爸问:“你的作业写完了吗?”我磕磕巴巴地说:“写……写完了。”知子莫若父啊!爸爸立刻看出了问题,声音高了八度又问了一遍:“到底写没写完?”我小声说:“真的写完了。”爸爸说:“好,那把作业给我,我检查一下。”我知道瞒不住了,只好把事实告诉了爸爸。爸爸气得脸发青说我不分主次,看书也得先把作业写完啊!爸爸批评了我并把书没收了。那天爸爸陪我补完作业,看看时间已经是半夜11:30了。
虽然那本书被没收了,但我爱看书的习惯并未改变,不过,从那以后我懂得了先写完作业在看课外书的`道理,也明白了爸爸说的先主后次的道理,并养成了合理安排事情的好习惯。
现在想来这件事仍然是记忆犹新,难忘那件事,难忘那本书。
篇4:难忘那本书作文1200字
难忘那本书作文1200字
自从有了电脑,书,我是很少读了;由于有了键盘,字,我也很少写了。是该感谢这破电脑,还是该诅咒它呢?
书柜,我那曾经的骄傲、曾经的牵挂、曾经的慰籍,大概就是因为有了这该死的电脑,正被我一步步地疏远、一点点的淡忘,。
我不是喜新厌旧之人,我要做喜新不厌旧之人。因此,近年来,过不了几天,我就要拿鸡毛掸子把我的“骄傲”轻轻地拂拭,不让它蒙尘。拂拭过后,我会静静地站在它们面前,隔着透明玻璃,与之进行无声的交流。我那些心语啊,它一定能神会。否则,我不会次次都得到可心的慰籍。可是,每次当我悟对我的“骄傲”时,总有一种挥之不去的遗憾——我的书柜里没有“它”。
这是怎样的一本书啊?
让时光倒转三十年吧!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中期,我在一所农村中学上完了我的初中和高中。那时候,农村中学的办学条件是现在的中学生们所无法想象的,连教室都是老师和学生一起用自制的土胚砖垒起来的,哪里还敢奢望有实验室和图书室呢。所幸的是,在那四年的.中学生活里,我遇到了一位让我终身难忘的好老师和一群让我引以为荣的好同学。
那是一个不读书的时代,是一个无书可读的时代。城里的学生要学工,农村的学生要学农,“五七”指示正放着光芒呢。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初中一年级的语文课本上只有八篇课文,大概就相当于现在的一个单元(其容量远不及现在的一个单元)。上学都快一个月了,我们总是在一位下放知青的带领下参加劳动,连课本也没有打开过。终于有一天,老校长和管校代表(他儿子和我是同班好友)郑重其事地把一位老师介绍给了我们。
“我姓蓝,蓝天的蓝,名字叫品海,品德的品,海洋的海。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们的班主任老师和语文老师了。”第一堂课老师作了自我介绍之后就给我们上课了。那堂课的教学内容我早忘了,但是,“蓝天的蓝,品德的品,海洋的海”却一直烙在我心中。
那时的学生虽然不象现在的孩子那么淘气,但是一旦淘起来,那“水平”绝对不低。记得有位年轻的王老师,由于读书少,在“农基”课上,表述不准确,经常用到“但是”这个词,加之同学们对教学内容不感兴趣,课堂上不是打瞌睡,就是小打小闹。王老师想“杀一儆百”以整顿课堂纪律,于是,下课前点名回答问题时,他点了好动、好讲小话的王国华回答问题。
“王国华,你把这节课的内容给我复述一下,看你学到了什么?”
只见他不慌不忙的站起来回答:“老师,这节课你讲了四十八个‘但是’。”
王老师在哄堂大笑中,红着脸离开了教室。自此,他再也没有进过教室(听说学校安排他专管“试验田”去了),“农基”课自然地改上语文课了。
王老师年纪轻、个子高大镇不住学生,那身高只有1。5米,年近半百的蓝老师是怎样带好这个班的呢?
他讲的课同学们爱听。教科书上的课文他只用了几节课就给我们“扫”完了,也没留下什么印象。然后他就自编教材给我们上课。上课时他总能旁征博引,妙趣横生。讲到动情处,他手舞足滔,眼镜的镜片,随着他脑袋的晃动而熠熠生辉。自此,我们知道了孔子,知道了“唐宋八大家”,知道了鲁迅、闻一多,知道了《国家与革命》是一本书(那时,有位干部作报告时要求人们学习《国家》与《革命》两本书)。我们就象一群饥饿的孩子被引进了美食城,哪还有心思去淘啊。
要求我们去做的事,他必定先做出一个样板来。蓝老师的备课和别的老师有很大的不同。他的备课纸全都是活页的,讲完课后他就把那些活页的备课纸张贴在黑板旁边的墙壁上。他备课的那个细啊,只怕难也找到第二人。记得一篇只有几十个字的《苛政猛于虎》他竟备课达十几页。他的书写可以说带给了我们震撼,你看,无论篇幅有多长,他都一丝不苟,一个个方块字在备课纸上、在黑板上排成整齐的方阵。慢慢地同学们写作业的时候也开始写方块字了。
篇5:只是因为那本书作文500字
只是因为那本书作文500字
一个人的一生可以摆脱一切魔鬼,但唯有一个是他永远无法摆脱的,那就是懦弱的自己。
——江南
我真正读懂《龙族》这本书时,是充斥着猖狂却又自卑的初中三年级。迈进校园的时候信心十足的我,在一次次的成绩下滑后终于沉默,两百多名的成绩,所有科目都失常发挥,很难接受。午夜梦回总会怀疑,是否是我不够聪明,自己在凌冽寒冬喧嚣夏日的努力是否值得,是否,有过成效。
我开始怀疑自己,我开始退缩。我怕我拼尽全力都拿不到好成绩,我怕我耗尽心血却换来平庸。我知道这不该,我不该这么弱狼狈,可我日复一日似乎没有改变。
那是一个普通的午后,窗外从阳光融融到阴云密布再到暴雨只用了几分钟的时间,我坐在瞬息万变的光影里,一言不发的注视着课本和别在桌前的成绩单,从未感到那么的悲欣交集,耳边仿佛听见全世界在向我呼喊“你根本不行,你早该放弃”。
偏巧的,我仰头望见好久没碰过的书架,拿起《龙族Ⅲ》。买书时年纪还小,看不懂路明非卑贱又藏着狮子的眼神,看不懂小魔鬼的磨牙吮血,看不懂楚子航的孤高,看不懂恺撒的.骄傲。可此时此刻,却是无比感触。他们经历了多少,可他们从未退缩。纵使是怂包路明非,也愿意次次燃烧生命,咬着牙也不求饶。我又重新翻阅。少年人策马扬鞭,该是潇潇洒洒,我更当乘风破浪。我振作了自己,我重新拿出了百倍的努力,我相信我的努力会有成效的。少年烈马狂歌的心,纵横捭阖的梦,都在合卷闭眼后的品悟里重新激活。我感到似乎有气在血管里流淌,带着咬牙切齿的顽强又重新开始拼搏。我打败了我的懦弱和恐惧。
时光是无鞍的野马,奔驰起来像闪电,最好的骑手都无法驾驭,可我争分夺秒,我还有那个孤独又热血的梦,我能把未来我在自己手里,因为我敢于去争。
篇6:难忘那本书作文
难忘那本书作文
今天,打扫房间的时候,无意间拉开了自己的百宝箱。怀着好奇的心思,我打开了它。本想着,里面应该是装着一些童年收藏起来的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可,没想到,映入眼帘的却是一本书。
这是一本封面精美的小故事书,有些破旧了,里面的字迹却清晰可见,我清清楚楚地记得,这本书对于我的重要意义。它,是我人生中第一本书,也算是母亲送给我的第一份礼物。
记得最初的我的到它的时候,看着那上面可爱的小人物开心地蹦跳的时候,我的内心,别提多雀跃了,这种感觉,就像是流离失所的难民住进一个金碧辉煌的大城堡似的。可是,我也无法忘记,在这本书的后面,是妈妈对我的一份怎样的爱。
那一年,我疯狂地爱上了阅读,却不愿意和其他人一样搬着小椅子去书屋里看书,因为我受不了那些人的目光,我只能不断花钱把很多的.文学书籍搬进自己家。可是,如今的社会,物质为重,就连一本普通的书籍,价格都很高。我只能想办法找妈妈要钱。那时候,妈妈身体还不像如今这么差,她还在帮邻居守店,还时不时地绣花贴补家用。
那一天,我去找她。“李阿姨,你看到我妈妈了吗?”我漫不经心地问。“哟,在那里面整理新进的货呢!”我走进去了这家灯光很暗的便利店。“妈妈,妈妈!”我大声喊着,却在看到妈妈的下一秒止住了脚步。在小屋子最里面的那个角落,在那个伸手不见五指的犄角旮旯,在那个还有异味的角落,我的母亲,像做雕塑似的蹲在那儿,她患有类风湿的两条残弱的病腿就那么跪在冰冷的地上,上半个身子都往前贴去,几乎是匍匐在了地上在工作。
此情此景,让我的心一下子就堵得慌。原本要冲出嗓子里的话也顿时没有了勇气再开口。妈妈工作得那么入迷,那么专注,又那么劳累,她两只长满冻疮,满是伤疤的嶙峋的双手在整理着一件又一件物品,那小心翼翼的样子让我惭愧。很长时间过去了,妈妈没有注意到我。直到我弄出了一丝轻微的声响。
“啊,小英来了!”妈妈费力地抬起手臂擦汗,露出甜美温柔的笑容对我说话,可是下一秒,她又像想起什么大事一样皱起眉头喊我:“你来这里干吗?灰尘这么大,你本来身体体质就差,吸了这些有害物质怎么行?快出去!”“妈妈,我想……”“你想干什么?说吧,妈有能力一定满足你。”“我想买一本书……”我的声音低得像蚊子叫,不是因为害怕,我知道爱我的妈妈一定会给我钱,我只是不忍心。
“看书啊?那你去买书的时候注意安全,知道没?妈妈忙,没空陪你去,你自己得注意。”说着,妈妈低着头开始在包里掏钱,她的手抓出了一堆龟裂的毛票,塞到我手中。“去买吧,买自己喜欢的书,要看得懂的,别去看那些小说,对你们的身心没有好处,只要是好书,妈都支持你多看。你知道的,妈妈没有什么文化,只能帮你多挣钱,好让你上一个好大学。”我点点头,内心又酸又涩。走出门去,我在书店里买下这样一本书――《关心妈妈的108个小故事》。
我真正拥有了属于自己的第一本书,而这,都要谢谢我的母亲。
篇7:只是因为那本书优秀作文
只是因为那本书优秀作文
这一天,我又一次翻开了那本书――法布尔的《昆虫记》。作者用优美的语言,描述了一幅幅画面,一种种昆虫。它们伴随着我的记忆,一点点、一点点地在我面前浮现,撞击着我的内心。
从三年级时,我就爱上了阅读。为什么?
只是因为那本书。小时候,我常缠着妈妈念童话、讲故事,也挺喜欢书,但只爱听妈妈念,不爱自己看。直到那一天――妈妈拿着那本书,叫着我的小名“快过来!快看看这个!”我跑过去,接过那本书,《昆虫记》第一次映入我的眼帘。我好奇地翻开书页,立刻就被那奇妙的文字吸引住了,它向我展示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蝉在地下”潜伏”四年,才能钻出地面,在阳光下唱歌五个星期;蟋蟀善于造巢穴,管理家务;螳螂善于利用“心理战术”制服敌人;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服;小甲虫为了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了儿女操碎了“心”……生动活泼的.行文,轻松诙谐的语调,盎然的情趣使我爱上了阅读,只是因为《昆虫记》。
我的童年,快乐而充实。为什么?
只是因为那本书。《昆虫记》,激发了我的阅读兴趣,从那之后,我贪婪的阅读《鲁宾逊漂流记》、《爱的教育》、《三国演义》、《水浒传》……一本本书,像一把把钥匙,打开了我智慧的大门,也打开了我快乐的大门。它们就像我的“百草园”,使我的童年快乐又充实。
有人问我,你为什么总能把作文写好?是啊,为什么?
只是因为那本书。那本书,启迪了我的灵魂,使我阅读了越来越多的书,让我积累了无穷的智慧。它们就像璞玉一般,稍加雕刻,便成为了宝玉;我把它们积累起来,自然能够变成一篇篇优美的文章。
自从上了初中以后,学习压力增大,每天忙忙碌碌,可我还能依旧快乐,这是为了什么?
只是因为那本书――《昆虫记》。感谢你,我的朋友,是你帮我把读书变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无论多忙,我都会抽出一点时间来体会文字的魅力。它们充盈着我的生活,使我获得了无穷的快乐。
如果,你要问我,为什么我是今天的我?我会大声快乐的告诉你――只是因为那本书!
篇8:只是因为那本书初中作文
只是因为那本书初中作文
在人生中,在茫茫人海里,幸运的机遇有许多,而我则遇到了我初中时期盼的钟子期。
早晨,天还没亮,天空中的云朵披了件银灰色的薄纱。
出门了,我打了一辆出租车去图书馆,我打开门,这么早人也这么多!我心想,我正犹豫要不要坐进去,一个与我年龄相仿的女孩儿使劲地往里挪了挪,“喏,你坐这好了!”她指着空出来的座位,笑眯眯对我说。见她月牙般的眼睛如此透彻,我顿时晃了神,神不知鬼不觉地坐了进去,车在缓缓地开着,她在看风景,我在看她。风缓缓吹着她的秀发,一股清新的风迎面扑来,这是她的气味。突然好想认识她,与她做知心的好友,一起坐窗边聊天、看书讨论,处在青春期的我美好地憧憬着。到了图书馆,我下了车走几步时,不自觉地回头一望,她正向我招手。我也招招手,车带她越行越远,面对着她的友好,我的心在雀跃。突然,我的书呢?糟糕,忘车上了!那是本人物传记与散文的书,价格昂贵,重要的是,那是我极其珍爱的书啊!一种愧疚感与悲伤的情感充满我的`心,我在懊恼我的粗心。我想不起来那热情的笑脸,我想她也治愈不了我了。
但,过了几个星期,我正打算以三本书的价格向图书馆赔罪时,我又幸运地遇见她,她正远远地望着我,我也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向我跑来,那双灵动的眸离我很近,“你的书!”她递给我,“我在这等你两个星期了,但还好你来了,这本书我也花时间看了,充满了哲理与崇尚,不好意思!”她羞涩地挠头,“没……没事。很感谢你,真的!”我颤抖地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分别了,她依旧没看到我的脸,谁让这是个坏天气呢?我好想再见她,我有从未体验过的兴奋。初中开学了,我踏入新的门槛,我又在43个陌生的脸庞中认出了她,我还记得那颗要从胸膛蹦出来的心脏,我毫不犹豫与她做了同桌,坚决果断地说:“你好,我叫李芮茜。我们交个朋友吧。”
只是因为那本书,让我获得了知心的伙伴,我会再把握每一个与她相处的时间,真心地与她相待。
篇9:因为那本书初中作文
因为那本书初中作文
我的心无处安放,只能折叠在文字里。在文字中生情,在文字中怒放!
本应该将一颗心怒放在世间,与人共享。可我的心无法施展!不是本人没有才华,而是世间剥夺了我的权利。只能将我的心儿折叠、存放!其实文字间有何不好,文字能绽放我的能量,文字能渲染我的情感,文字能陶冶我的情操。文字就是我的化身,文字就是我的未来,文字就是我一生的牵绊!
将心折叠在文字里,让心儿不再感到忧伤、寂寞,甚至心儿还会光芒四射;将心折叠在文字里,不再让心飘渺周游,让心儿回归平静,让心儿只在文字间发芽。将心折叠在文字里,给文字增添一些色彩,给文字添上了动感,给文字带来了喜气。
人说,文字也生辉!是的,有灵动的感受,文字就像插上了翅膀,飞的会更高!有心的缠绵,文字也柔柔有情,文字也会是人们的情人。有喜怒哀乐的表现,文字也活灵活现,表现的淋漓尽致。其实,文字的表白,就是人的情感,就是心的阐述,就是人的内心反映。有生活的阅历,就是文字的骨肉。没有人的'感受,何来文字的精髓?因此,将心折叠在文字,有何不妨?
特别是我,将心折叠在文字里,就是我的喜好。因为我酷爱文字,一心只在文字间开花。即便成不了作家,也要将自己的心绽放在文字里。等到我来年老去时,回首往事,沾沾自喜!
如果你的心也无处安放,不要再四处漂泊了。也将自己的心折叠在文字吧!文字会优待你,文字会给你光和热。文字的色彩就是人的灵动感受!有心的恩赐,文字也就熠熠生辉了。不信,到文字间走走,你的心会跟着文字一起徜徉下去,你的心总有一天会被文字所感染。
以前,我的心也漂泊过、流浪过。如今,不再那样荡放天涯,心归于了平静,心有了自己的寄存所在。一有时间,就去赏文、品文,甚至我的文字也有了光环,越写越喜爱,越写越有了成就感。在此,我向大家申明,我也曾是忧虑重重之人,后来,在散文网使我见到了曙光,重获了新生。再加上我是有志之人,别的地方没有我的用武之地,就在文字间开花结果吧!
将心折叠在文字里,文字就是我的海洋,尽情遨游,尽情飞翔!文字的世界没有边界,让它带你尽情享受其中的奥妙吧!可以接受未来的世界,也可以释放出自己应有的才能。尽管世间有污泥逐水,有小人暗算,但文字会给你指出一条明路,它将永远指引你前行。管它世间变幻如何?管它岁月匆匆?只管放心写文,只管在文字间享受自己的乐趣。
将心折叠在文字里,在文字中不时地放出自己的火花,不也是给人类增添了一些辉映吗?
篇10:只是因为那本书小学作文
只是因为那本书小学作文
我和我第梁恒每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用我妈的话来说就是八字不合。也难怪我妈会这样说,都是事实嘛,我也不好狡辩。我和梁恒都喜欢看书,尤其是小说,也曾为了一本书冷战好几天,但终究会和好的。
“梁恒,今天同学借我一本书叫《刀剑神皇》,明天就要还了。”“那我今天晚上抓紧看,借我吧?”“哦,明天一定要还给我。”我和弟弟坐在电瓶车上一说一搭,聊得不亦乐乎,聊什么呢?当然是在聊小说啦!同学常借我小说看,梁恒就没有我这么好的人缘。八成也是我守信用,总能按时还书的原因吧。
第二天,“书要还了。”“我还没看好。”“不行,你昨天答应我,今天给我的。”“妈妈!”我和梁恒又吵架了,这次跟前几次差不多,都是因为书。最后,我把书按时还给同学了,但我和梁恒却开始冷战。
“梁恒!快起床。”我走进梁恒房间,习惯性地叫他起床,但今天,换来的只是白眼,哼!记恨啊。都说宰相肚里能撑船,梁恒你不会撑,可别怪我翻脸。“姐姐,这题怎么写?”“不知道。”我头也不抬,直接把梁恒晾在一边。要不是妈妈发现我和弟弟之间微妙的火花,我们可能要战上三天三夜。
“不就是一本书嘛。”这是妈妈发自内心的感叹。是啊,只是因为一本书,不过这样的生活才充满乐趣,不是吗?
篇11:只是因为那本书优秀作文
“我已经尽力了,弹不好能全怪我吗?”我歇斯底里地大吼,心中划过一丝无奈、一丝愤怒、一丝冲动,我试图让自己冷静下来,却又一次失败了。好似没能控制住自己,只听得“呼”的一声,我已站在瑟瑟秋风中,接受着冰凉的洗礼,一阵又一阵……几分钟前,我还坐在钢琴的前头,凝视着那几行整齐划一却了无生趣的音符,这些小蝌蚪在我眼里就如像在漫无目的、悄无声息地胡乱游走。慢慢地,终于在书页上搅成一团,混淆着我的视线。我一度怀疑那个刚开始学琴高兴地手舞足蹈的女孩是我吗?花了许多时间练习却仍把一支悠扬的曲子弹得支离破碎,我口中仿佛衔着一枚青橄榄,又酸又涩,我呢喃着问自己:“是要放弃了吗?”
门前的过道,独留我一人孤独地栖息。我不自觉地仰头,猛然发现正对着我的便是那深秋里的一抹嫣红。她红得灿烂,红得热烈,仿佛在她的身体里流淌着新鲜的血液一般,把周围万物衬托得黯然失色。我下意识地感到她红得灼眼,便把目光缓缓挪开去,猛然瞥见那寂静的角落里,有一片枫叶孤独而倾斜地悬挂着。她的颜色毫不惹眼,只是一笔黯淡的红,甚至有些接近灰黑了,她的叶边也不完整,仿佛是无力了,细看来,这是片将要凋零的'残叶呢。
又一阵寒风袭来,我把脖子往毛衣里缩了缩,仍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她。只见她由一根细细的枝丫牵着,身子倒置,剧烈地晃动,在我眼前制造出一道来回的浮影。要落了吧,我想。可是,我错了,几阵大风过后,她仍紧紧地攀着枝丫,尽量不使自己作出苟延残喘之态。呵,真是顽强呢!我自心底发出一声赞叹。这真是片顽强的枫叶,她并不知道自己能存在多久,却仍坚持着、努力着、支撑着不肯落下。不论还有多久,她似乎只是努力拥有现在的每一分钟,悄悄在这僻静的角落,自己为自己支持下去。
叶的目标也不远大,但她经历风雨却仍坚持不懈,我静静地想着,那我呢?我就那么脆弱,那么不堪一击吗?我恍悟,我又错了。成功不是那么容易的,努力一点点是不够的,我小声而坚定地告诉自己:“我不放弃!”
我轻轻地嗅着花园里湿润的空气,忽然感到甜丝丝的,心灵舒展。我知道,像那一片枫叶那样坚定、那样执着,青橄榄也会变甜的。
篇12:难忘那本书作文
难忘那本书作文
我曾经读过许多本书,其中最令我难忘的一本书,只有那本《明朝那些事儿(二)》。
它主要记叙了从明成祖朱棣一直到明英宗朱祁镇复位这段历史中间发生的事情,如编纂《永乐大典》、郑和下西洋、土木堡之变等。明成祖朱棣生于兵荒马乱的元末,却并未死于刀剑之下。他一生立下无数军功,却驾崩于征讨蒙古归来的途中。他真可谓是“生于战火,死于征途。”明仁宗朱高炽与明宣宗朱瞻基开创了盛世,却未能长寿,明英宗朱祁镇一生犯下两个大错,但他是一位好人,也是一个可怜的人。他先是当了十四年的'皇帝,又当了一年瓦剌的俘虏,接着当了七年明代宗朱祁钰的囚徒,最后才又当了八年的皇帝。说他不可怜,鬼都不信。
这本书之所以让我难忘,是因为在我们的印象中,写历史的书都是十分枯燥、看着让人哈欠连天的。而这本书却不一样,它写得十分精彩,十分好看,让人兴趣盎然,看了前面的内容就想接着往下看,大有不看完誓不罢休之势。
另外,作者还用上了一些幽默的语言,比如“要你命三板斧系统”、“如果你对这一推论感到不满,也请不要向我丢砖头”“马哈木同志就不要哭了,毕竟事情已经过去了”“其威力实在堪比现在街头斗殴时使用的王牌武器――三棱刮刀。”等。此外,这本书中的各种描写都十分细致,让读者觉得仿佛身临其境。
我认为明成祖朱棣是一位文武兼备的英雄,他上马能打仗,下马能治国,是一位好皇帝。但他不是一个好人,对于忠于建帝的大臣,他全部处以了残忍的极刑,尤其是方孝孺,不仅被处以凌迟,还被灭了十族。之后继位的明仁宗朱高炽心地善良,不仅赦免了已经被朱棣处死的建文帝旧臣的罪名,还把他们的家属也赦免了,并发给他们土地。他死了之后,他的儿子明宣宗朱瞻基当上了皇帝。他首先处死了一直想造反的他的叔叔朱高煦,然后又把自己的票拟权给了内阁,批红权给了司礼监,接下来的那位明英宗朱祁镇是一个好人,却不是一个好皇帝,他宠信王振,结果吃了败仗,成了瓦剌的俘虏,而那位拯救大明王朝的于谦,是一个文武兼备、智勇双全的奇才。他既能把朱高煦骂得狗血喷头,又能带兵击退了也先的军队,正说明了这一点。
这样的一本好书,我相信没有人会不喜欢它的。
篇13:难忘那本书作文
书,从造纸术发明之前的“韦编三绝”、“学富五车”,直至21世纪精美的印刷体,它一直被认作知识的载体与输送智慧的通道。它被人们所喜爱,所传颂。几千年前孔夫子的语录直至现在依然流芳,甚至连刚上幼儿园的孩子,有时还能来上一句:“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我最喜爱的书籍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从最开始看的青少年版,直至后来厚厚一大本稍带文言色彩的白话文本,内容愈读愈难懂。在老师的推荐下,我阅读了《蒋勋说红楼梦》。
好书不厌百回读,它让我感触倍发,久久难以忘怀。林语堂先生曾经阅读过《红楼梦》,他说:“最喜欢探春,最不喜欢妙玉。”蒋勋就说,在《红楼梦》中,没有最喜欢与最不喜欢。
探春虽然是赵姨娘的女儿,却不似她那样善妒和刻薄尖酸,她反而聪明大气,她努力为自己的生命开创不同的格局。她处事公正不徇私,在王熙凤卧病期间,将贾府打理得井井有条。林语堂先生深受欧洲启蒙运动的影响,而探春正是他所尊崇生命典范。
而妙玉出生在一个没落的官宦人家,不得不在贾家寺庙为尼。她孤傲,看不起世俗的人,对乡下来的刘姥姥嗤之以鼻。却唯独钟爱宝玉,亲自给他挑选最好看的梅花,但她的爱是不能说出口的。她的孤芳自赏,也就变成了怕受伤的保护。
就像最柔软的蛤蜊,需要最坚硬的壳来防卫。我们能不喜欢她吗?能嘲笑她吗?《红楼梦》的'作者,没有嘲笑,只有悲悯,没有不喜欢,只有包容。面对堕落似薛蟠,沉沦似贾瑞,作者也只是叙述,没有轻蔑或批判,这就是平等,这就是智慧。
蒋勋老师说:“世界文学名著中很少有一本书,像《红楼梦》一样,可以包容每一本书中即使最卑微的角色。”正如臧克家所说:“读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我的益友是令我难忘的,我会好好珍重“他”的!
篇14:难忘那本书作文
我喜欢看书,但是在这里,我要介绍一下这本书――《青铜葵花》。
这本书是我的朋友送给我,我看了书题后,以为书本中讲的是青铜有一株葵花,所以决定不看这本书。但是一段时间后,我觉得我得看看这本书,因为同学们都在读,我也不能就这样把它放在书架上不管,便不情愿地看了这一本觉得没意思的《青铜葵花》。
我打开书后,先翻目录,目录上的小标题十分引人注目。第一并非是、第二、第三个也不是,而第四个却吸引了我的眼球,我马上翻到它所在的那一页。
但是介绍的地方却更吸引了我的大脑,原来我之前理解错了啊!不是青铜有一株葵花,而是青铜有一个妹妹---葵花呀!
我马上读起了这本带有悲感的这一本书。
葵花没有了爸爸很难过,我也十分伤心,觉得自己全身上下都非常寒冷。葵花大哭,我也如此。天上的白云很有趣,时而松,时而消失,时而遮掩,连绵起伏。我为葵花的处境而感到忐忑不安,让人觉得葵花十分可怜。
我翻一页就仿佛能听见蚕在撕咬着桑叶的声音,“擦擦,擦擦”一直响个不停。
后来,葵花有了个哥哥,叫做青铜。他是个善良、体贴家人又非常老实的人。他在大雪纷飞的日子里卖鞋,如果换做是我的话,就会像一只缩头乌龟一样,在雪地上慢悠悠地走着。有时我看得太入迷了,就会忘记吃饭,忘记睡觉,因为我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善良懂事的青铜,喜欢可爱乖巧的葵花,更喜欢仁慈的老奶奶。
篇15:只是因为那本书作文750字
只是因为那本书作文750字
在人生中,在茫茫人海里,幸运的机遇有许多,而我则遇到了我初中时期盼的钟子期。
早晨,天还没亮,天空中的云朵披了件银灰色的薄纱。
出门了,我打了一辆出租车去图书馆,我打开门,这么早人也这么多!我心想,我正犹豫要不要坐进去,一个与我年龄相仿的女孩儿使劲地往里挪了挪,“喏,你坐这好了!”她指着空出来的座位,笑眯眯对我说。见她月牙般的眼睛如此透彻,我顿时晃了神,神不知鬼不觉地坐了进去,车在缓缓地开着,她在看风景,我在看她。风缓缓吹着她的秀发,一股清新的风迎面扑来,这是她的气味。突然好想认识她,与她做知心的好友,一起坐窗边聊天、看书讨论,处在青春期的我美好地憧憬着。到了图书馆,我下了车走几步时,不自觉地回头一望,她正向我招手。我也招招手,车带她越行越远,面对着她的友好,我的心在雀跃。突然,我的书呢?糟糕,忘车上了!那是本人物传记与散文的书,价格昂贵,重要的是,那是我极其珍爱的书啊!一种愧疚感与悲伤的`情感充满我的心,我在懊恼我的粗心。我想不起来那热情的笑脸,我想她也治愈不了我了。
但,过了几个星期,我正打算以三本书的价格向图书馆赔罪时,我又幸运地遇见她,她正远远地望着我,我也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向我跑来,那双灵动的眸离我很近,“你的书!”她递给我,“我在这等你两个星期了,但还好你来了,这本书我也花时间看了,充满了哲理与崇尚,不好意思!”她羞涩地挠头,“没……没事。很感谢你,真的!”我颤抖地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分别了,她依旧没看到我的脸,谁让这是个坏天气呢?我好想再见她,我有从未体验过的兴奋。初中开学了,我踏入新的门槛,我又在43个陌生的脸庞中认出了她,我还记得那颗要从胸膛蹦出来的心脏,我毫不犹豫与她做了同桌,坚决果断地说:“你好,我叫李芮茜。我们交个朋友吧。”
只是因为那本书,让我获得了知心的伙伴,我会再把握每一个与她相处的时间,真心地与她相待。
篇16:那本书令我难忘作文
那本书令我难忘作文
我想《资治通鉴》这本书相信大家并不陌生,这是由北宋大文豪司马光所编写,讲述了从三皇五帝到宋神宗之间几千年的历史,读完了这本书,我有许多的发现,下面我来介绍给大家。
首先,司马光描写的十分的生动形象,让人看完之后不由自主的去佩服司马光那生动的描写,比如在荆轲刺秦王时,通过了护卫的:王负剑,负剑。这寥寥数笔让人感受到侍卫的着急。更加突出了司马光的'写作能力和对历史深入的了解。让人看完之后又忍不住的继续读下去。
其次,司马光对人物的内心描写也十分的生动,让人们一看,就立刻明白了这个人物的性格,如当秦王出游的时候,项羽看到时,他心里想:吾可取而代之。体现出了项羽那么的一种英雄气概,和那种狂放不羁的性格特点。这也突出了司马光在对人物细细的揣摩,才能描写出人物的性格特点。
最后,读完了这本书,我仿佛看到司马光他为了写这本书他废寝忘食,因为他想为后人留下一本可以考察的历史令人爱看的书,可以造福人类的书。让人们多多的了解历史,学习历史,用心去感受历史,让历史不会被人们所遗忘。让后人可以根据这一本书来寻找对自己有用的知识,这样,他的这本书写的才会有意义,才会更有价值。
中华上下五千年,希望人们多多关心历史,不要忘记我们的过去。
篇17:那本书,那个梦作文
从一书一梦一光阴里,我别样的成长……——题记
同一本《流言》,同一个张爱玲,同一个小小的我,年纪不同的时候,我却有了不同的梦,
总角时候
知道吗?接触《流言》是纯属意外,那时,我还是一个黄毛丫头,大字识不到半箩筐。
唉!总而言之,整本书,我连第一节都没看下去。
于是,我天真的祈求,一夜之后,我突然就可以把整本书看下去!很傻的
懵懂金钗
当识了些字的我再次翻开《流言》,看到的,是我认为的故事书,是张爱玲写的故事,是并不真实存在的人和事。那时,我看书的重点总不在内容上。之后,我,自以为是地拿着这本“故事书”,嘴里嚼着泡泡糖,一页页翻阅,而心中满是漠然,找不到老师说的好词好句,我开始觉得无聊和愠怒,不耐烦的摔书离开,选了一本《精选好词好句》,麻木疯狂丰富自己脑子里的辞藻,心里面,是翻江倒海,词措澎湃……
然后,梦想着将来,小丫头我自己出一本书——里面字里行间都要有很华丽的辞藻,让所有人咋舌!就像郭敬明那样!
已而及笄
如今,已而及笄年华,再看这本书时,竟也可以参透几分,迷蒙地读懂些许了,也
轻叹一声,叹自己到了及笄之年,才懂得如何真真正正的去读一本书,去享受书香氤氲所萦绕。
及笄的我,现今,有一个很纯的小梦想:在一个月光洒满的小院,伴着蝉鸣,斟一盏柠檬茶,坐在秋千上,点星火般温暖的灯,阅一本值得看的。现在的我,可能会去尝试安意如的《陌上花开》,或许里面日志式的心情,可以让我内心的情愫有所游走;当然,还想出一本属于自己的书,不要华丽的篇幅……关于张爱玲小说的
从小到大,我一直被用心方可以嗅出的书香围绕,我也一直拥有自己的小小梦想。可是,我居然现在才嗅到这书香,我到现在才有一个实际的,有意义的梦想让自己痴想,希望,不会太迟吧。
篇18:重拾那本书初二作文
重拾那本书初二作文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又是一个秋天,经过一场秋雨的洗礼,大地也变了样儿,一片片黄叶悄然落下,只留下了光秃秃的枝干。
眼睛不经意间,看向了放在柜顶已久的一本励志小说。踩在椅子上,小心翼翼将它拿下,伸手轻轻拂去上面的灰尘,渐渐清晰的封面,封面上印着两个穿着美丽裙子的小女孩在花丛中捉蝴蝶。便不由得想起了她——那在远方的朋友。
小时候,她的爷爷总喜欢到我家去玩,经常带着她,我们也就成了朋友。渐渐长大了,我们也在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班级。周末回家,便会一起玩从厨房找来一把漏勺,跑到稻田里去捉蝌蚪,两个小辫子像蜻蜓一般,一会儿上,一会儿下。不一会儿便捉了满满一瓶。沿着小路走到开满野花的草丛中,便开始比赛采花,看谁的.最好看,但每次都是她赢。将花梗摘去,走到石桥上,当手中的花朵扔在水中,看着它们带着我们愉悦的心情,和着溪水那美妙的歌喉流向远方。
夏天,我们踮起脚在樱桃树下摘樱桃,一颗颗红透了的樱桃,吃进嘴里甜丝丝的。色味都比草莓要好得多。夜晚,许多蟋蟀们开起了音乐会,有的待着不动,低唱着;有的左蹦右跳,伴着舞……这时我们便拿着手电筒,当它们的观众,不过要注意的是,要轻手轻脚,不能发出声音。就这样一年复一年,我们一起度过了许多个春、夏、秋、冬。
又是一年,开学了,回到熟悉的校园,却没看见那个熟悉的身影。后来才得知,她同爸妈一起转学到武汉。我周末回家后总闷闷不乐,回到房间看到了桌上有一本书,看上去有些眼熟,问过妈妈后才知道,原来是她送给我的。我拿起书,翻开来,一滴泪水滴在书页上,逐渐扩大,扩大……
秋天又来了,树叶离开了树枝,但新的一年,它又会重新长出来,我也一直相信,她,一定不会忘记我。抬头看,天上的云彩形态各异,我仿佛看到了两个女孩在花丛中打闹,玩耍……
篇19:那本书的故事作文
那本书的故事作文
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总会有使心灵震撼的事,它们像天上那数不尽的星星一样,一闪一闪发着光,让我把最亮的星星讲给你听。
记得有一次,我向同学借了一本课外书《查理九世》,书里还夹带着一张解密卡。在学校时我没有看完,便向那位同学把书借给我回家看。回家后,妈妈看到我拿着解密卡津津有味地在看书,就提醒我,还书的时候要亲手交给她,别把书中的解密卡弄丢了。我没有在意妈妈说的话继续看书。等到第二天下课的时侯,我到操场玩去了,忘记把书还给她了,就让她自己去我书包里拿去。后来我忘了这件事,但那位同学突然找到我说,她的书里面没有解密卡。我没好气地回答说:“我明明把解密卡夹在书里了,你自己从我书包里拿走的书,是你弄丢的。”我们两个吵了起来。回到家,我默默咀嚼着自己种下的苦果,心中不住的叹气,是啊,如果我听了妈妈的话,就不用赔给她那本书了,可是后悔也来不及了。
人生就像一段旅程,有许多风景,但是并不一帆风顺,有错误要及时改正,听取别人劝告的话。就像我的经历那样,要是听取妈妈对我说的话,就不会有那样的结果了。有一句话说得好: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的确,如果不虚心听取别人的劝告,那只能自己默默承受后果了。通过这件事,我一定要虚心听取妈妈和别人对我好的话,可不能再做那样的事了!对了,千万千万别告诉老妈呀,要不然又得淋一场“碎碎念”雨了!
篇20:网1000字作文
网1000字作文
生活像极了一张网,一张反复折叠,复制粘贴的网。宝玉的命运,黛玉的命运,或者是宝钗的命运,也许是你我的命运都交织在一起。贾宅那又厚又红的围墙,圈禁了多少人的幸福,又圈起了多少人的悲剧。晴雯被逐,尤二姐吞金,尤三姐自尽,黛玉魂断,可卿离世……难道说这些人的悲剧早已注定?还是说这就是生活?我不信天,亦不信命。这些人的`死究竟是为了什么?竟没有人觉悟,没有人反抗?所有人都陷入了一张巨大的网中。网的名字叫做封建礼教,世俗功利。
倘使有人反抗了,即会冲出这张网,为什么自己的命运要交与人手?可惜,没有人去反抗。红楼的结局可以有很多种……
A如果宝玉冲出了这张网……
镜头拉至贾府宝玉 ,宝钗婚礼现场:一时大轿从大门进来,家里细乐迎出来,十二对宫灯排着进去,倒也新鲜雅致。傧相请了新人入轿。宝玉见新人蒙着头巾,喜娘披红扶着,下首扶着新人的你道是谁?原来是雪雁。宝玉看见雪雁,犹想:因何紫鹃不来,却是雪雁,心中已有疑惑。待要拜堂之际,忽大彻大悟,飞奔到潇湘馆去寻黛玉,只留下声“对不起”。
那么,黛玉不必焚稿断痴情而死,宝钗可免孤苦伶仃一人扶子。我坚信:命运掌握在你手里。
B如果黛玉冲出了这张网……
镜头拉至贾府宝玉 ,宝钗婚礼现场:一时大轿从大门进来,家里细乐迎出来,十二对宫灯排着进去,倒也新鲜雅致。傧相请了新人入轿。宝玉见新人蒙着头巾,喜娘披红扶着,下首扶着新人的你道是谁?原来是雪雁。待要拜堂之际 ,黛玉出现婚礼现场,说了一句“跟我走吧”! 宝玉从头至尾根本不知此事,不知他会娶的是宝钗,怪只怪在黛玉不说,宝玉不说,那黛玉的结局岂不是自己一手造成的么?
这张网实在是太大了,网络进了整个封建社会,悲剧一次一次的重演,重演……封建社会,短短四个字,却无情的夺去了多少人的生命,幸福与快乐,然而终将会有人起来拯救社会,只是时候未到……
c如果宝钗冲出了这张网……
镜头拉至贾府宝玉 ,宝钗婚礼现场:一时大轿从大门进来,家里细乐迎出来,十二对宫灯排着进去,倒也新鲜雅致。傧相请了新人入轿。宝玉见新人蒙着头巾,喜娘披红扶着,下首扶着新人的你道是谁?原来是雪雁。宝钗心中挣扎万分,她深知宝玉与黛玉两情相悦,自己也是迫于无奈,母命难违。她嫁给宝玉会有幸福么?这极可能是三个人的不幸。正当拜堂之际,宝钗把自己的头盖取了下来,对宝玉说:“去找你的林妹妹吧!”说完,她也轻叹了口气。
其实,或许贾母心中后悔,或许凤姐心中不忍,或许雪雁偷偷说出真相,或许王夫人,或许是薛姨妈出面阻止……那么多人可以冲出这张网,他们却选择了无动于衷,这场悲情的发生又是谁的错呢?假如 ,所有人一起冲出这张网……
我心中明白这张网大而坚固,不是说冲既可以冲的破,只是因看众人愚昧,自己命运竟甘愿交与人手,心中愤愤不平,才做出以上假设。若与君想法冲突,还请见谅。
篇21:1000字作文
分享1000字作文
大雁啼声南迁,雄鹰扑打着翅膀,翱翔天际,它们同一片蓝天飞翔,分享着同一片蓝天;绿草青青,树木成荫,花香遍地,草木在同一片土地汲取甘露;行人匆匆,旅人闲来无事,人类在同一片土地生活。分享着整个世界的居所,分享是个具有魔力的东西,给我们以快乐,更给我们成熟的处事能力。
分享能带给人们精神上的快乐。分享是一种独特的哲学,独树一帜。只有懂得分享的人才能够明白蕴含其中的快乐,因为,当他们在分享的时候,会感受到精神上的愉快。比尔·盖茨曾说:“每天清晨当我醒来,我便思索着如何与他人分享我的快乐,因为那会使我更快乐。”世界首富都如此,比尔·盖茨也的确如他自己所说做到了与别人分享他的快乐:他与世界上的人们一起分享着他最新钻研出来的成果;他与社会分享自己的财富,将自己大部分的资产,用作了慈善事业;他与世界分享他的骄傲,他发明了完美无缺的“Word”,苦苦和员工熬夜了三天,却毫无怨言。他在分享中得到了人们的敬重,得到了世俗所不能及的光环,但是在这充满了真诚敬重中,他获得了更多的快乐,因为,明白了如何去快乐的分享。不会分享的人只能在自我为中心的圈子中自以为是“幸福”地度过每一天,他们不明白也从不会容乃别人的意见,别人是对的,他也是对的,别人错的,他还是对的,总归到他那里,别人就没有理了。没有分享,没有开阔的心胸,而心胸狭隘如何能有真正的快乐?分享就似一种润滑油,有了它便可以磨平棱角,更好的与周围的人相处。
分享能够提升人生的境界,它可以使你更加高尚,赢得人们的尊敬,赢得名誉。竹林七贤徜徉在山水之间,吟诗作对,在分享彼此的志趣之时升华了各自的情谊,却最后因为互相猜忌,下场凄惨,由此可得,他们根本就没有悟出分享的真谛;居里夫妇毫不吝啬,并没有申请专利,而是将镭的冶炼方法公之于众,无论是否有关于富有抑或是贫穷,他们最后落魄到,要由人捐赠一克由自己发现的镭,这是多么讽刺,但是他们与世人同享,所以他们成为了我们教科书上,要学习的科学家,学习精神的科学家……因为有了分享这个词,又有了分享的事情,所以人与人之间深存的'隔阂渐渐消失,使他们有了人性,架起了友谊的桥梁;因为有了分享,他们播种下一颗小小的种子——乐于分享,所以,他们在收获的季节,收获了双倍的幸福;因为分享,他们虽不一定名留青史,但是他们得到了尊敬,这是他们应得的。
分享能使我们更好的沟通交流,使我们小集体的关系更加融洽,有可能也会使国际的关系更融洽。世界是一个大家庭,各国文化,都很灿烂,需要人们共同分享。回想那中国古代闭关锁国的历史,那个因为问别的国家而出丑的皇帝,我们不难发现,封闭锁国,使我们落后,以为不分享,所以我们的进程慢了一拍,再想想,各个国家对科技的吝啬,无不令人汗颜。现代社会需要分享,我们应当学会分享。因为分享可以让文化逐渐趋同,攀登到另一个新的高峰,分享能创造一个和谐宁静的世界,一个充满了快乐与关心的温暖世界,它将有的是温暖,而不是冷色调。
学会分享吧,学会架起桥梁。这个世界需要分享,因为它需要爱,因为因为需要爱,所以,它才需要分享
篇22:作文1000字
作文大全1000字
作文大全1000字:人生的前行之路
回首过去,令我惊叹的是我已经前行了十年。
十年看似漫长但我在这些年里头却过得十分有意义。因为为了心中因年龄不断增长而不断改变的目标,我一直不畏艰难险阻地前行着。
随着心中的目标一一在我面前实现,我总得依依不舍地告别些什么,与此同时,我也是满怀期待地迎接着新事物的到来。无论时间的年轮如何乏味地自转着,我总是忘不了——
小学时的我是那么的天真活波,日子过得是那么的无忧无虑。在课堂上,听老师同学们讲故事;学唱歌谣;学画画;在课后,就三五成群的到操场上玩耍:老鹰捉小鸡;跳飞机;丢手绢,不一会儿操场上就洋溢着我们的欢声笑语,多么快乐的时刻啊!转眼间,我就成为了一名六年级的学生,这一年可就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随心所欲地玩了。
为什么呀?因为我早已为自己的前途定下目标——考上一所重点的中学。这也算是我在人生前行路上的一大转折点吧!这不,我每天早早就到学校开始一天新的学习之程,晚上也是丝毫不敢懈怠自己,开起夜车来在题海中遨游。
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我考上了我镇上颇有名气的中学,在喜悦之际,我依依不舍的告别了充满无限童趣的小学,迎来了丰富多彩的中学生活。
毕竟是前行路上的另一站,中学对于我,这个还尚许保留一些爱玩之心的女孩,顿时使我觉得有些喘不过气来:语文大幅度的文言文;数学繁琐的问题;英语数不尽的单词;生物地理的会考;还有体育的考试……
我曾经多次反问自己:难道我的前行之路就要在此终止了吗?难道我是一个遇到困难就会退缩的人吗?难道我比不上那些跟我同龄的人吗?还是我天生就比人笨?不,这不可能!我相信只要我肯吃苦,在学习上多下功夫,一切都会迎刃而解的。
于是,我每天都比别人早起,背文言文;背单词;在周末,把玩的时间都用在解决数学的问题上……我很高兴,你知道吗?我竟然从第一次的第十一名进到了班上的第五名,我成功了!看来“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这句话是正确的。
可令我万万没想到的是,最重要的中考我居然失利了。这对于满怀信心的我无疑又是一次大大的打击啊!我人生的前行路上又被一个巨大的'石头挡住了:“搬还是不搬”这句话在我脑海中久久回荡,最终我毅然选择了要把这石头搬到山底下去。因为下一个目标就在不远处……
人生的前行路在我眼中是永不会因外界的一草一木而终止的,只会因我的努力而愈闯愈宽敞,明亮,直至通到我最终的目标——每个人都向往的大学!
作文大全1000字:挫折伴我前行
春日的微风摇落了最后一朵花的笑靥。站在花园里,我仿佛看到不久前飞舞的蝴蝶,它们或亭亭玉立于花上,或比翼双飞于花间。一朵花的盛开,人们只惊叹于她盛开时的美丽,却忽略了她背后的汗水与泪水。我想,我也是这样想的。
学习上,我是一个失败者,不知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我萎靡不振常常被困难压倒,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使我习惯了逃避,面对困难,唯有逃避。一直以来,别人的青春是兵荒马乱,我的青春是单枪匹马,我总是在一个深渊里,自己和自己打得不可开交。
身为学生,学习,考试,就如一件件不可磨灭的任务一样,如影随形。曾经的我,是考场的勇士,是分数的宠儿,如今也......
期末考复习阶段一次次的模拟考已使我对自己失去了信心,每当看到试卷上那凄惨的分数是终于做到了漠然无情,无动于衷。想起自己曾经为了八十九分的考卷哭泣,在想想现在却在期盼着可不可以及格。是我堕落了吗?学习上,分数将成为我永远的挫折。
偏科,这不得不说是我非常严重的一个毛病。极端的成绩就如同我本人一样极端,没办法,我只钟情于语文,钟情于我所依赖的文字,对于那些干燥乏味的数字丝毫不感兴趣。我可以为了一篇文章画上一个下午的时间去琢磨,却不愿花十分钟去研究一道数学题。这或许就是我数学学不好的根本原因。每个老师都对我说,学习上,长短腿很不好。
妈妈也对我说,偏科很不好,我有什么办法呢?我也想学好数学,考好物理,我也想解出令别人毫无头绪的难题,我也曾试着喜欢它们,救一科死一科,我也得为我的语文着想啊。好像我就天生没有那细胞似的。
这次的考试公布出来了,别人满分的试卷我刚刚及格,我无语。本以为自己会大哭一场,到了现在,眼泪似乎也是奢侈的了,以一种习惯让人惧怕。
回家的路上,蜗牛的速度后留下一个常常的身影。仰天大喊:折了翅的鸟儿还能再飞翔吗?
六月的天气永远那么难以琢磨。一场大雨过后,到处散发出大地的芳香。远处的蓝天,绿树似乎都在朝我招手,向我示意。走出家门,望着刚洗过的蓝天,我好想看到了:我看到了一只翅膀受了伤的小鸟在空中自由翱翔,飞得那么独一无二,那么特别;我看到了父母老师在对我微笑。我懂得了,折了翅的鸟儿依旧可以飞翔,依旧可以飞出勇者的风范,我明白了,只要扬长又何顾那一点避短?
回到家,单行本上留下这样一段话:风,飞扬着我的梦想;雨,充满了我的胸膛;雷,击打着我的主张;电,划亮了我的天堂。挫折必将引领我走向壮美与辉煌!
暴风雨来临,我不再恐惧,我要高呼:“挫折必将引领我走向壮美与辉煌!”
作文大全1000字:前行路上,有你就行
前行路上,没有坚持相随,便会后悔,直到生命的最后那一刻。
一只肥肥的灰黄色的毛毛虫在不断挣扎着束缚它的蜘蛛网。随着时间的流逝,一次,两次,三次……的挣脱也失败了。它躲不过死神降临到它的身上的厄运,它那肥胖的身子的蠕动已经在慢慢的停了下来,似乎可以看见,它的眼睛露出绝望,在仰天长叹着命运的不公平,后悔着自己为何会陷入这样的绝境。
蜘蛛网吊着它,它的身子也由像是站着一般,慢慢的变成了平躺在空气中。它的毛,它的身子都在缩短着,在它的那处地方,充满了死亡的气息。它,已把绝望给慢慢封闭上了;它,已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了死神,再也回不来了。
过了一会儿,一只比它还要小几倍的蜘蛛在收着网,收着这份偌大的收获。它知道,它必要美餐一顿了。带着喜悦,停留在网上想了一会,便顺着网来到毛毛虫的身边。环绕着它几圈,然后向上爬,它的触手在不停的比划着。这样子的反反复复,毛毛虫身上已经出现了白色的痕迹。这白色,是带毛毛虫走向死神身边的一种死亡之线。蜘蛛缠着收获到的食物,要包裹成一个“白色喜悦”是一个大工程。蜘蛛好像已经累了,在一个类似于它的家的地方歇息了下来。在过了不久,又继续工作了。反反复复,终于将这一大美食,尽收在自己的腹中了。
我静静地看着这一切的发生,至它生命结束的那一刻。没有去帮它,挣开死神的锁链,没有去帮它,任由它被死神带走。因为我知道,毛毛虫在它的人生前行道路上最紧要的时刻,慢慢地将人生前行路上必不可少的坚持给抛弃在白茫茫一片的沙漠中。放弃了坚持,又何有生命之说。
蜘蛛结网,贵在坚持。若不坚持,有何能可收到偌大的喜悦?毛毛虫的死,溃于放弃。若不放弃,继续挣脱着这个像是死神的手,又如何会让蜘蛛饱餐一顿?在我们前行的道路上,坚持就像阳光,没有它,万物都不可能生长。同样,没有坚持,人生就会失去像阳光的生活。正如泰戈尔所说:“只有经历地狱般的磨炼,才能炼就创造天堂的力量;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出世间的绝唱。”
蜘蛛的网,能把一个个的生命带到死神的手中。我们生活中自己结的网,也能让我们走向绝望的路上。毛毛虫生命结束的那一刻,不仅感叹生命是如此的脆弱,更加认识到人生,如果少了拼搏,坚持的意志,那就真的可能让我们把自己,逼上绝望的深渊。那么,在我们的前行路上,就真的不能让坚持成为空谈,让努力变成泡沫,一点一点儿的破碎。
在我们前行的路上,难免会遇到挫折。当遇到困难挫折时,千万不要让绝望充满了我们的思想,让死亡之线环绕在我们身边。台果你是对的,那么坚持的结果,就是阳光温暖的抚摸着你,让你拥有一双洁白的翅膀在蓝天下自由地飞翔。
在前行的路上,只要有坚持相随,就行。
篇23:偶尔作文1000字
偶尔作文1000字
偶尔想要放纵自己一会。去看看他们眼中的山河。――题记
在这漫无目的但忙忙碌碌的旅途中。好像一不小心就会把真正的自己给丢了。我自幼就贪玩。在吟诗作对的过程中我会跑去捉小鱼小虾。在听父母训斥的时候也会和隔壁家的小伙伴挤眉弄眼。在听幼儿园老师指手画脚整理队形的那段时间内我会偷偷拉着一群小伙伴去玩滑滑梯。
随着学业压力的增大。学业难度的拔高。我体内所有的贪玩因子都被生活狠狠压制。父母也不再时不时和我打闹。每每望向他们。他们的眉头也是紧缩的`。他们挂着嘴边的话语早就从“这周末你想去哪里玩。”“十里荷塘的荷花开了我带你去看。”“我今天带你去吃披萨。记住要瞒着你妈妈”猛的转变成了“这道题这么基础你怎么也错”“你要努力考上一中。你考不上我们也懒得管你了”“你这成绩怎么一次比一次差。下次索性不及格好啦。”那些刺耳的挖苦几乎占据了我所有的日常。还有他们自认为正确的对我的生活的所有规划。
“我想在山林里砌一座小屋子。每天享受阳光沐浴的喜悦和微风拂过的温柔。”一个小姐妹在我们叽叽喳喳地抱怨生活的时候突然出声说到。
我也想偶尔放松一下自己紧绷的大脑。去追寻阳光曾洒落那片大地的迹象。和她们一起去山间小屋里饮茶赏景。去外婆家的小竹林里和那群小伙伴再玩一次捉迷藏。偶尔多美。那是我曾百般向往的未来。而不是这般枯燥乏味。
想在未来的某一时刻。去看看阿婆嘴中时时提起的小镇。
他们偶尔会在夏夜里。手持蒲扇。坐在摇起来会咿呀咿呀响的老藤椅上。坐在满天繁星和一轮明月下讨论着家常。我想拾起老一辈人的温柔和淳朴。放入记忆的匣子里。时不时拿出来慢慢品味曾经。
孩童们偶尔也会将几个毛毛的小脑袋凑在一起。手里捧着几个硬币。然后叽叽咕咕讨论着谁去买糖果。当那个被派去从糖果贩子那里买糖果的小毛孩捧着一把糖果从远处跑来时。几个孩童便会眼也不眨的盯着那个从远方跑来的伙伴。然后一拥而上分着糖果。
偶尔青瓦白墙的屋子里会传来莲子粥的香气。逗得一大群孩子心里馋得直痒痒。
偶尔也会有小贩的叫卖声和长辈喊在外面野了一天的孩子们回家吃饭
偶尔想漫步在一条不知名的小巷。通往一处幽境。石径上布满碧绿的苔藓。蹲下来细细找寻。那针尖般大的花儿在小草丛里时隐时现。不禁惊叹生命的蓬勃。
可能还会在巷子中偶遇一位老翁。眯着眼摇着蒲扇。安然地躺在藤椅上。享受惬意的午后。那怡然自得的神气抚平了我内心的烦躁与戾气。
偶尔去寻一处宁静淡雅的弹丸之地。暂时忘却繁市的锣鼓喧天。享受片刻的清闲。
偶尔也会想起每个时代的英雄。如果可以我想去那个时代抱抱他。
偶尔也会心疼那些独自一人在家的留守儿童。如果可以我想去他们身边陪他们玩乐。
偶尔也会想起屏幕前的他们。如果可以我想去他们的那个城市和他们来一场新的认识。
篇24:关于1000字作文
大奇高高兴兴地走在放学的路上。突然,天上噗噜噜掉下一个东西,“咚”地砸在他旁边。
“哎呦!怎么还是活的?”大奇叫了一嗓子。
大奇使劲儿搜索大脑里的知识,问:“我猜……你是一只怪鸟吧?”
“怪鸟?哼!”长翅膀的小娃娃气得鼻子一翘,“我是天使,不折不扣的天使!我姓丘,我叫丘比特!”
大奇说:“我才不信,天使怎么能从天上掉下来?”
“人家……人家被飞机撞了嘛。”小天使说着,从背后掏出一副金光闪闪的弓箭,“瞧见没有?这魔箭射中谁,谁就会特别有爱心,特别有礼貌――我给你露一手吧!”
正好前面有个小偷,警察正严肃地教育小偷,小偷却叼着烟,满不在乎。
“你就射那个小偷吧,”大奇指指说,“让他变成好人!”
“好嘞!”
小天使弯弓搭箭,“嗖”,箭飞出去了,不过射中的不是小偷,而是警察叔叔。
警察叔叔马上满脸堆笑,他说:“小偷先生,您辛苦了。今后请继续努力,多多偷窃!”警察叔叔把小偷放走了。
大奇蹬了小天使一眼,小天使刷地变成大红脸。
“今天风大。影响准头……”小天使说,“对了,谈到风,我再给你露一手,让风吹来棉花糖云,下一场棉花糖雨,怎么样?”
“随你的便!”大奇对他的“露一手”产生了怀疑。
小天使卖力地念了一段咒语,果然起风了,吹来一朵绿云。
“棉花糖好像不是绿的。”大奇说。
“我也觉得不对,”小天使挠挠作文Www.ZuoWEn8.Com/头,“嗨,管他呢,也许是新产品吧!”
小天使又念咒语,绿色下起来了――是硬邦邦的青苹果!
小天使和大奇被砸得抱头鼠窜。小天使急忙念咒语,风儿把绿色的云吹跑了。
“妈呀,真吓人!”大奇喘了口气,“你算个什么天使啊,尽捅娄子!”
“我也不愿意这样啊,”他泪汪汪地说,“实话跟你说吧,因为魔法考试不及格,爸爸训了我一顿,我一生气就逃跑了,一出家门就忘了怎么飞,从云头跌了下来。呜呜,现在叫我怎么办呀……”
“你应该回家好好学习,这样就不会闹笑话了。”
“可是我不会飞了,怎么回家呢……”
“我帮你,”大奇说,“我用你的弓将你射上天。”
小天使抹抹泪,“也只有这一个办法了――拜托你好好照顾我的弓箭。它们可是名牌产品。”
小天使轻得像一片羽毛,大奇将它搭在弓上,“嗖”地射向天空……
小天使调整方向,正好被射进天使爸爸的怀里。天使爸爸变得特别有爱心,特别有礼貌。
“我是不是对儿子太严了?”他反思,“嗯,以后要做个好爸爸,让他没有学习压力。”
奇怪的是,不让他学习,他反倒拼命学习了,小天使白天学完晚上学,站着学坐着学……后来,小天使成了天堂学校的“三好学生”。他还发明了一套法术,将彩虹变成了连接人间和天堂的七彩阶梯!
这下子,人类就和天堂互相串起门来,天堂有人间的生机勃勃,人间有天堂的幸福祥和,真分不清哪里是天堂,哪里是人间了!
篇25:关于1000字作文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相、性格、爱好。那是我们独有的,自然都不一样。“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她也是荟荟众生中的一个,而且是独一无二的。
她有充满问号的眼神,总喜欢歪着头问这问那。“这是什么?”“为什么会这样呢?”“这应该怎么办呢?”这些都是她喜欢问的问题。每次出去玩的时候,遇到什么她不懂的,总喜欢拽着人问东问西。有时候问得人都烦了,就会对她说:“你上百度查去!”
她有张给人带来无穷乐趣的小嘴。她的皮肤不白,很多人都会拿她的肤色开玩笑。一日,有个人对她说:“你的皮肤怎么这么黑啊!”他说完以为她会生气,不知所措的站在那。她笑道:“哪有,只是白的不明显而已。哪天晚上等你们家停电了,我穿一身白大褂去吓吓你!”一旁的人愣了几秒后,笑的前仰后翻。
她有着“双重性格”。记得那日她母亲的同学带着她家孩子,来找她母亲出去玩。那个阿姨问她的母亲:“你的孩子性格怎么样啊?我看她有点不爱讲话的。”她的母亲说:“有一点不爱说话。”可经过一段时间后,她和那位阿姨的孩子建立了良好的友谊,他对她说:“刚见你的时候还以为,我在想,你怎么不还说话,也不笑,就在那听音乐,而现在……”“咯咯咯,被我的假象欺骗了吧!”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她的笑声打断了,“而现在就像个疯子似的,唉。”他叹口气,继续说“疯的时候比谁都疯。”不过她还是觉得她母亲的说法更贴切:刚见生人的时候,会有点内向,乖得像只小兔子;一旦和你玩熟了之后,她就会表现出无限的热情来……
她喜欢听音乐。放假后你见到她总是耳朵里放个耳机的样子。她喜欢听音乐,听的不是旋律、不是歌词,而是故事。她喜欢根据音乐的旋律、情感来想象,来编故事。她听音乐,是真的用感情去听音乐。每每她烦躁的时候,心情低落的时候,听一首歌后,心情立马就平静了下来。记得有一次,她和伙伴一起听音乐,听着听着,她突然低下头去。原来是听音乐听哭了……还是个多愁善感的姑娘。
她还是个古灵精怪的小丫头。那次和伙伴一起去游泳时,她看着满池的水,脑海里蹦出了一个鬼点子。“哎呦!”她大叫“怎么了?”伙伴游了过来。“我脚崴着了。好疼啊!”“你没事吧,我看看。”当她的伙伴正察看她的伤势时,她突然捧一手水向伙伴洒去,说“我骗你哒!哈哈哈哈!”一场水战在此展开了。
这就是她,一个活泼顽皮的女孩。
这就是她,一个多愁善感的女孩。
这就是她,一个古灵精怪的女孩。
想知道她是谁么?可能你们已经猜出来了,她就是我呀!
篇26:假如1000字作文
假如1000字作文
人生在世,我们有太多太多想要达到的梦想,却总是无能为力,遥不可及,能做的却只有回首翘盼。有人想要家缠万贯,有人想要成为学霸,也有人想要闻名天下……而我今生万唯一的梦想就是想成为神笔的主人。有一天,我梦幻着,我想象着我在不知不觉中拥有了一只神奇的笔,它可以勾勒出世间万物,世外桃源。它就是——神笔。
可是它只能用4次,4次后就和其他笔别无他样了。我心喜欲狂,手握神笔,冲出了家门。春天,万物复苏,桃红柳绿,湖水解冻了。一切都是那样美好,可是春天,那些穷困潦倒的人民靠什么生活?走到一个贫困人家家门口。一阵痛哭声震耳欲聋。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小女孩她正趴在床前嗷嗷大哭,躺在床上的是女孩的妈妈,因为没有钱看病,所以已经危在旦夕了。当我看到这一幕,不知所措,这时我想到了这支神笔,可是那我的愿望,女孩的哭声越来越大了,几乎满屋子里都回荡着女孩的哭声。顿时,我感觉到屋子里是那么的冰凉,那么的凄惨。我提起笔就画了起来,在千钧一发时,我画好了药,给了女孩,女孩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连忙接住了药,就连我是谁都没问。女孩的妈妈得救了......我想:虽然失去了一次机会,但却换了一个温馨的家庭,一切都是值得的......夏天,我本想去实现我的第二个愿望,却没想到最终还是以失败告终。我走出家门,本想画高楼大厦,突然有一个年满八旬的老人唉声叹气地说:“唉!现在这个鬼天气,成天烈日炎炎的,田里的庄稼都死光了!这可要我们怎么活啊!唉!”这,可怎么办,地里的庄稼都死了,你人们要怎么生活啊!我利用第二次机会画了一场滂沱大雨。人们一看下雨了,喜出望外,纷纷都拿着盆去接水......顿时,一股暖流随之涌来。原来,向有困难的人伸出援手比帮助自己更快乐。
我觉得要把剩余的机会统统奉献给那些需要帮助的人。秋天,一个变化多端的季节,忽冷忽热。我在外面左右徘徊,寻找着需要帮助的.人。突然,有一位老奶奶从我面前沮丧着走过。我追上前,打听了一切。原来,今天是老奶奶女儿的生,女儿给了她地址让她打车让司机按照这路线走就可以。马上女儿的生日party马上就要开始了。可是现在连一个出租车的影子都看不见。我拿起了神笔,——嗖——嗖几声画出了一辆车。我将老奶奶安全地送到了地点,刚好赶上了女孩生日party的时间......仅剩最后一次的机会了,神笔马上就要失效了,我即将就要与他告别了。冬天,冰天雪地,银装素裹,一阵瑟瑟的风儿吹过,吹过了人们的心中,片片树叶随风飘荡。走在大街上的人,连忙将衣服包裹地严严实实的。街上的人寥寥无几,千家万户的窗户也紧紧实实的关着。四周一片寂静,鸦雀无声,就连一根银针掉落在地的声音都听得一清二楚。周围的空气就像凝结了一样,让人难以呼吸。我拿出神笔画了一个硕大无朋的太阳高高的挂在天空中。
人们一见出太阳了,一个一个连绵不断地出来了。原本寂静的大街一下子生龙活虎了起来,满大街人山人海,挤得水泄不通,大街上洋溢着快乐的气息......就这样,四次机会都用完了。我从幻想中觉醒......
篇27:如果作文1000字
如果作文1000字
看过许多对于《红楼梦》的品评,有的是赞美宝黛之间凄美爱情的、有的是对于封建社会的批判、也大有同情宝钗小姐的人在。但是,对于“凤姐”似乎都是厌恶至极,直接把其列入“最毒妇人心”的典型代表。
而我的看法却不同。
凤姐的出场就吸引了我的眼球。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在那个封建的社会中,哪个女子敢如此大胆?
虽然,这不符合古代女子的形象。但是,贾母说“这是我们南省的泼皮破落户,你叫她凤辣子就是了”,“凤辣子”是贾母对王熙凤的昵称,可以说是一种爱称吧。说明当时封建社会的女子都在一定程度上,羡慕或说是向往着“凤辣子”的这种大胆作风。
即使大胆,她也不似宝玉般疯疯癫癫。
“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慕此生才”。
对于她的才,我们是不可否认的。宁国府贾蓉之妻秦可卿去世后,尤氏有病,不能料理丧事,于是凤姐临时转会宁国府,转会期一个月。王总教练上任伊始,一顿板子打了一个老队员先立威(凤姐的坏名声,大概就是这样的一些事得来的吧!)可是这里有矛盾了:手狠,得罪人;手软,难治家。怎么办?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先立法,依法可也,不依则罚。凤姐的行为同样的不怕得罪人,同样的执法如山。这是别人病了,她代劳,比别人做得好。后来有一回她病了,她一个人的活要李纨、探春、宝钗三人来干。这么看来,凤姐是不可缺的。
有人说“明是一盆火,暗是一把刀”;又有人说凤姐少说“有一万个心眼子”,是形容她的心计之多,机变之速。而我想说,一个女人家要管宁国府大大小小里里外外的事,没有心机、没有城府,如何管理?
李纨曾说了句有玩笑性质的话,“天下人都被你算计去了”这句话,其实对凤姐真是一个恰如其分的评判。可凤姐的心机也不仅仅是用在“财”这一个方面。还有她“见风转舵”这个特色。“见风转舵”在现在来看,可是个褒义的'词。它是形容一个人懂得察言观色、懂得调动人际。凤姐就是这样,她善于察言观色,辨风测向,有时,竟又觉得她是一个心理学家。常常是这样的,对方还没有说出口呢,她已经猜到了;对方刚说呢,她已经办了,这种例子是很多的。像黛玉出场,刚进贾府,夫人说是不是拿料子做衣裳呀?凤姐说“我早都预备下了”。又如,宝玉和姐妹们要开什么诗社,探春这里刚出口,凤姐马上就猜到你们缺的是什么,二话不说,放下银子,让这些个不知人间疾苦的少爷小姐们闹着玩,真是个疼爱弟妹的好嫂嫂。
说到这里,又发现了凤姐的一个优点,跟宝玉黛玉小姐比起来,她更懂得什么是更重要的。整天吟诗作画,虽可以陶冶情操,但那只是败家的前兆。如果,不论后来,一开始就没有凤姐打理这个财务,我想,贾府早就坐吃山空了。
话题回到疼爱弟妹这里,凤姐不仅疼爱弟妹,她还十分孝敬老人。人人都知道,凤姐爱财如命,李纨说她“专会打算盘分斤拨两”。但是,她在跟老太太玩牌时总是故意输钱,为的是什么?还不是老人的高兴!老太太最喜孙子宝玉,书中也说了,“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有事没事就摔玉,正经书不好好读,整天跟胭脂水粉混成堆,哄老人不如哄黛玉。就这样,宝二爷如何能让老太太高兴呢?但是,凤姐呢?她最了太太的心思,有事没事就把老人逗乐了。正所谓百敬孝为先。
古有七出,嫉妒和无子也在其中。我们要说,生活在封建宗法关系中的王熙凤,最终仍旧不能摆脱“夫纲”和“妇道”的拘束,她不能不承认丈夫纳妾是正当的。为了子嗣,即使三妻四妾也是冠冕堂皇,无往而不合于礼。所以在强大的宗法礼教和社会舆论面前,争强好胜如凤姐,也要竭力洗刷自己“妒”的名声,构筑“贤良”的形象。这实质上是一种屈服。凤姐在为人处事上,有时虽有些极端,但是大多时间还是处于冷静情况下的。要说尤二姐的死,我们也只能去怪那时一夫多妻制的封建社会了。
所以,凤姐作为贾琏的妻子这一点来说,我觉得抓不到什么把柄,来指责她,至少跟贾琏相比,凤姐比贾琏强得多。“金紫万千谁治国,裙钗一二可齐家”,在“协理宁国府”当中,她是比较积极、正面的。从客观来说:她既是一个支撑贾府的顶梁柱,又是一个挖空贾府的“大蛀虫”。但,所谓人为私而私。人的一生怎么无错呢?凤姐到头来也自食其果了。“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但我仍是喜欢凤姐,她的光彩四射,风情万种;她的快人快语,风趣幽默;有胆有识,敢作敢为。这样的熙凤,到了现代,无疑是个女强人之类,可惜啊……
我之所以把文名取为《如果》,只是为如此的凤姐感到惋惜,如果,凤姐在现代。结局还会像那时如此惨痛吗?她的所作所为,在某些方面看来,也有很大一部分的社会因素吧……
篇28: 心中的那本书作文400字
心中的那本书作文400字
时光匆匆流过,生活就像一本书,字里行间书写着岁月的痕迹,一笔一画勾勒出青春的印记。书中,有人,有物,来来去去。有些人,只是生命中的一刹那,离开,就不会再回来;有些人,从生命的扉页开始,就一直不离不弃的陪伴至今;有些人,虽然只有一瞬间的相遇,但却一直留在了心底,沉淀在那最美好的记忆深处。
曾有过一段关于乡村的回忆,那里的夜晚,有数不清的繁星,还有那一盏同星光般明亮的夜灯。那个夜晚,与家人走散的我独自穿行在只有不到百米的村庄外围的田坂,年幼的我伴随着迷茫,就是走不出这小小的'田野草墩堆砌的“城堡”,突然远处亮起了一盏“星星”,它是那么的明亮,照亮了村口的小亭子,还照亮了我的心,在那亮光里,回荡的是那个守夜阿姨的微笑。那年,我五岁。
一个陌生的校园,一群来来往往的陌生人群,空气中溶解着兴奋、快乐、惧怕和忧伤,唤醒了九月炎热的灵魂,烘烤着我幼小的心灵,一个人,不知所措。那是一个年轻美丽的身影,人群中,她抓住我的手,“新生吗?跟我走!”那一句温暖的话语,冲淡了各种情感,有的只是安全感,那只温暖柔和的手心,驱散了所有的嘈杂。那年,我六岁。
餐厅中,人群来来往往,仿佛只剩下因缺少一块钱而满脸通红的我,忽然,眼前出现了一只手,那么温暖,手心里,揣着一元钱。我回过头,希望看到他的脸,但只留下了一个背影,在我眼前久久不能散去。那年,我十岁。
生命在不断的流淌,那些人一直在我心中,好多好多的感动一直铭记在心。虽然人在变,天地在变,周围的一切都在变,但记忆是无法抹去的,那不变的温暖,一直回荡在心,不会消失,记忆的书中,我们读懂了许多,那些人、那些事,书中那些不变的,心灵的触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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