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千学网!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作文大全

我与大白兔的故事作文

时间:2022-12-03 08:58:18 作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我与大白兔的故事作文,本文共30篇,欢迎阅读与借鉴!

我与大白兔的故事作文

篇1:我与大白兔的故事作文

关于我与大白兔的故事作文

我们家里养着一只大白兔,他整日都很清闲,吃喝拉撒都是由我伺候,那日子过得叫一个舒坦。自然而然地,它原本轻捷的身躯也变得白白胖胖,凌厉的眼神也变得温柔。

这一天,我早早的起床,闲来无事,就萌生了去看看大白兔的念头。我蹑手蹑脚地走到兔笼前,大气也不敢出,生怕吵醒了正酣睡的大白兔。哇!只见大白兔呈“大”字型躺在笼中,四肢自由地延伸着,雪白的肚皮一上一下有规律的起伏,模样让人忍俊不禁。没想到大白兔似乎察觉了身旁有人,一个咸鱼翻身四爪朝下就变成了平日里懒散可爱的`姿势,接着它用警惕的目光环视四周,耳朵也迅速耸起来听清声音。发现是我,它红宝石似的眼珠子放心地垂了下去,耳朵也慢慢耷拉在小圆头上。不久,大白兔慢慢闭上了眼睛,背上又开始有规律地起伏——这只兔子又开始去和它的兔周公玩耍了。

这天,我心情大好,决定把大白兔放出笼子让它活动活动。笼门刚开,大白兔就想脱了缰的马儿似的飞快冲出笼子,迫不及待地去和平日里看得见摸不着的家具拥抱。只见它一会儿跳上茶几拥抱白瓷杯一会儿蹿上沙发蹦蹦跳跳,一会儿爬上吊兰嗅那清新味道。不一会儿,它便玩腻了,蹿到我的脚边,蹭着我的裤脚。我咧了咧嘴,伸手就要抱起它,不了它缩了缩腿,飞快地跑到了其他地方。嘿!大白兔!和我玩捉人游戏呢,我就不信捉不到!于是我一个饿虎扑食扑向了它,没想到这胖兔子身手敏捷,一下跳到了电视柜上。我又扑了过去……就这样大战了几个回合之后,它终是被我给“生擒”住了。我两只手套住他的脖子,看它不服气的样子得意地笑了。突然,他耳朵耷拉下来,四肢也耷拉着,眼睛紧闭起来。我疑惑地腾出一只手去扯它耳朵,没想到它突然像诈尸般蹦了起来,我手一吓一松,它就机灵地“嗖”地溜走了,只剩我站在原地哭笑不得。

这就是我有大白兔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它像一支颜料,把我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

篇2:我与大白兔的故事作文

我与大白兔的故事作文

我与大白兔的故事作文-1

第一次见到我的大白兔,我喜出望外,满是欢喜。

自从大白兔来到我家,它过上“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大小姐”日子,它被养的白白胖胖,简直如同圆滚滚的球。同时它也跟我发生了许多故事。

大白兔的内心世界十分丰富。在之前,我看过《笑猫日记》,真希望大白兔跟笑猫一样,会冷笑、奸笑等等。出乎意料的事情发生了:我瞥眼过去,给它个电眼,结果它做得有模有样,偶然间露出它的大门牙,眼睛眯成一条缝,笑得我鸡皮疙瘩掉一地。

我喜欢吃大白兔奶糖。有一天,我去超市买了一包大白兔奶糖,放在茶几上,当我在看书时,它不停地蹦蹦跳跳,又渴望的眼神望着我,垂诞欲滴的样子,我终于发现到不对劲:它似乎想要扑到茶几上。如它所愿吧!我用手紧紧托住这只”胖“兔子,他尽然肆意妄为的用爪子扒开糖的包装袋,打开它试试看。果然,眼睁睁看我把糖剥开,它有点儿奈不住性子了,直接扑上来,”霸占“了我的糖。真是一只爱吃的兔子!

看着我的大白兔,一身滑溜溜的毛,俗话说得好:”人靠衣。”我的大白兔没有衣服怎么行呢?突发奇想的我想到一个妙点子:要不,给大白兔做一件漂亮的花衣裳吧!我把大白兔摁在桌子上,它老老实实地趴在那,傻傻的望着我,它的眼神告诉我:“主人接下来要干什么?会不会是暴风雨即将来临的夜晚?”他将身一扭,“这是要反抗我的指令码?”我大声呵斥道。气势冲冲地望着它,它用身子蹭了蹭我的手肘,好像求我原谅它,在向我撒娇啊!那我就暂且饶了你,半个小时后,我为大白兔量身定做的全球限量版出炉了,大白兔喜欢得活蹦乱跳。

我和大白兔三年的情感是任何人也顶替不了的。虽然我和大白兔已分开许多年,但是我和它在一起的美好时光,还一直回荡在我的心头。

我与大白兔的故事作文-2

我家曾经养过一只大白兔,它足足有十来斤重。那时我还小,抱也抱不动,它那肥大的身体,简直就像哈巴狗差不多大小。它还有一身雪白雪白的毛,摸上去柔柔的、滑滑的,可舒服了。每当我从它身后轻轻地靠近时,它的耳朵就“唰”的竖起来,然后就“叟”一下溜了。

它身体非常棒,也特能吃。从菜市场买回来水淋淋的空心菜,也不用洗,直接往地上一扔,它就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奇怪的是,它居然还好好的一点事情也没有发生。它既能吃,也很能拉,它总把便便全拉在洗手间。早晨,一打开洗手间的门,一股臊味扑鼻而来,整个卫生间馓满了一粒粒“黑豆”,一家人只能像蜻蜓点水一样沾着脚尖绕过满地的“黑豆子”来到马桶边。后来,妈妈用一根电线把它拴在了卫生间附近的一个柜子腿上,这兔子竟然把电线给咬断了,柜子的腿也被它啃得花花的。妈妈只能又把断的电线打了个结,再次把它捆住,但还是被它逃跑了。妈妈不死心,把电线增加到两根、三根,那兔子的牙齿像钢丝钳一样,每次都被它给逃脱了,无奈之下,只好把它送给了别人。

虽然它让人感觉有点麻烦,可至今回想起来把它送给别人是十分可惜的呢。

我与大白兔的故事作文-3

以前我家养了两只活泼可爱的大白兔,我给他们起了两个名字,分别是:贝贝、丫丫。贝贝比较听话,丫丫比较淘气。

它们身上披着雪白的大绵袄。一对长长的小耳朵,常常转向左,转向右,好像在探听着什么秘密。一双红红的眼睛闪闪有光,特别引人注目。一个小小的翘翘的鼻子,总是一纵一纵的。小兔子的嘴巴是三瓣嘴,吃起东西来,三瓣嘴一动一动的非常有趣。它的前脚短,后脚长。走起路来总是一蹦一跳的,跑的又快又远。它的尾巴很短,像是一个毛绒绒的小球贴在屁股上,可爱极了!

早上,我总是先喂它们吃东西然后我在吃早饭。每次我拿大白菜和胡萝卜去喂它们时,它们就会争先恐后的吃起来。吃饱后,贝贝和丫丫就会眯着眼睛挤在一个角落里舒舒服服地睡觉了,但是它们的`嘴还在动,好像还在品尝菜叶的味道。

有一次我不在家。兔子饿了,自己跑去吃黄瓜。我回来后,我马上到厨房拿两大片菜叶喂它们吃,谁知丫丫一闻就跑开,贝贝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这时我才明白,厨房里的几根鲜嫩的黄瓜是丫丫这个淘气包偷吃了黄瓜。我把它轻轻的打了一顿,从此以后它再也不敢偷吃黄瓜了。

我多么喜欢这两只又活泼又可爱的大白兔啊!

我与大白兔的故事作文-4

我从小最喜欢大白兔了,“大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爱吃萝卜和青菜……”百听不厌呀,妈妈说我小时候每次想睡觉的时候,只要听着这首儿歌,就能很快地乖乖入睡。长大后,也不例外,我还是最喜欢大白兔,所以妈妈给我买的第一个小宠物就是一只大白兔,我给它取名“大白”。

大白有一双红宝石一般的小眼睛,小鼻子东闻闻西嗅嗅,两只小耳朵一半白一半粉,神气地竖在头上再加上四条可爱的胖乎乎的小短腿,就成了我心爱的宠物大白。不过,最让我着迷的还是它那一身雪白的白毛毛了,摸上去柔软极了、舒服极了,像天鹅绒一样,让我真想把它贴在脸上呀。

大白不仅可爱,它还有一项本领,那就是装死,有一回,我、王子心和孙俪杨一起带着它下楼玩,一路上,我们说说笑笑,根本没注意它。

下了楼,来到那块草地上时,我们看了看大白,这才发现它已经躺在笼子里,一动不动了!我急得都快哭出来了,王子心说:“我们把它放出来吧。”我强忍住泪水,决定把大白的“尸体”放在地上,看着大白那洁白如雪的身体映衬在绿油油的草地上,我的心都快碎了!

突然,大白一跃而起,撒开四条胖乎乎的小短腿飞快地跑开了,我们马上不甘示弱地追了上去,王子心边追边叫:“追!同志们,快追啊!”孙俪杨边追边喊:“你这个该死的,想骗我们,等追上你,看我怎么收拾你!”只有我没说什么,轻声地偷笑,高兴地追向我的大白。最后,我们终于抓住了大白,孙俪杨果然还惩罚了它:拔掉了大白一根胡须。嘻嘻……

现在,大白死了已经快一年了,它是去年冬天被那无情的北风冻死的,我好长时间都不敢再要妈妈给我买大白兔,因为我永远也忘不了我的大白,它给了我一生中最难忘的一段童年美好的时光……

篇3:我的朋友大白兔奶糖作文

受到《棒棒老师》里的“

。请看――

你知道大白兔奶糖吗?我说的是大白兔形状的奶糖。你没想到吧?她是我最好的朋友,身上总散发着甜甜的味道,住在一个胡萝卜城堡里,

小学生作文大全

有一次,我去她家玩。刚进她的家门,就惊呆了:床、桌子、衣柜、菜板、勺子、甚至碗盘都是胡萝卜做的。我有些口渴,就问:“你这里有没有水啊?”她笑嘻嘻的说:“有啊,在水龙头了。”我拧开水龙头。哇!流出来的竟然是胡萝卜汁!

我们玩了很久,有些热了,我说:“把电风扇打开吧!”她着急地说:“别……”没等她说完,我已经把电风扇打开了。只见空中划过一道白色的弧线,我的小兔子朋友被吹跑了!我连忙去追,看见她正在慢慢降落,就用手中的五彩棒棒糖把她接住了。没想到棒棒糖牢牢地黏在了她的尾巴上。我大笑着追她:“还我棒棒糖!不还也行,让我吃一口!”她边逃边喊:“不要啊……”

怎么样,你也想有这么一个朋友吗?

篇4:我与故事

我与少先队有着非常深厚的情感,因为它是我成长的起点,是它给予我鼓励;是它给了我一个施展能力的“大舞台”;是他带给了我成功!

四年级时,我是一个自我感觉良好的班干部,总觉得自己能力很强。开学两星期后,我得到了一个偶然的机会:大队辅导员倪老师让我与其他几名少先队员一起组织“猜灯谜活动”,而其时间很紧迫。我可高兴了,心想:哈哈我可以大显身手了,这点小事我肯定能做好!

下午,活动开始了。但我一望见那人山人海的景象我有些胆怯了,看见了许多同学违反活动规则,却不敢走上前去指出。突然,大队辅导员倪老师出现在我面前,将我带到角落里,对我鼓励道:“没关系的,你看到违反纪律的同学就该上前指出,这是为他们好啊。你能行的,我相信你,相信你能在这个“大舞台”上好好展现出自己的!”几名与我一起组织活动的少先队员也走上前鼓励我。顿时,我不再胆怯,小小的心中充满了自信。最后,我把活动纪律管理的非常好。此后,倪老师也对我留下了一个好印象,并推荐我当大队委员。后来,我成为了一个能干的大队委员,不再胆怯,干什么事都是自信满满的。

是少先队――这个成长的起点让我从一个小班干部成长到一位能干的大队委员。在这里我要感谢它――少先队。因为在我的成长路程中,总会遇到难事是它在我最困难的事给予我鼓励和帮助,使我在困难面前抬起头,充满自信的解决每一个难关,让我成功!

篇5: 我与故事

再次吃到奶奶蒸的包子时,丁丁热泪盈眶。

上次吃到奶奶的包子是什么时候,他早已记不得了。小时候,丁丁嘴馋,每当吃饭时,就把饭碗一放,叉着腰,大叫:“我不饿!我不吃!”爷爷是最了解丁丁的人,即刻会意,拉着他的小手悄悄从厨房溜出去,带着他满大街的瞎逛,吃各种美味的小吃。

爷爷最了解丁丁,而奶奶最心疼丁丁,担心肠胃不好的丁丁天天吃外面不卫生的食物生病,便在家支起了“小吃摊”。“包子,米皮,炸鸡腿;混沌,米线,糊辣汤……”,应有尽有。而丁丁最爱吃的就是那包子。

给孙子做包子,奶奶是最认真的。每一个步骤都一丝不苟。肉要挑瘦的,丁丁不吃肥肉,韭菜要选青的,熟透的不脆;包子皮要擀薄的,厚的嚼着都是面……而奶奶每次调馅时,都要多放上一小勺盐。问他为什么,她笑着:“我大孙子爱吃咸的。”

奶奶做的包子,皮薄馅多,汁多味美,丁丁嘴里嚼着包子,含糊不清的嘟嚷着:“奶奶,给您点个赞!”说着,将手里的半个包子一下塞进嘴里,顺手又抓起了一个。

后来,丁丁迷上了学校门口卖的迷你小笼包,蘸着蒜汁,一口一个,他一口气能吃十几个,吃的心满意足。奶奶也迅速跟上“潮流”。在家里的“小作坊”里也做起了小笼包,可奶奶辛辛苦苦干了大半辈子活儿,手指早已被生活压的弯曲不起,厚厚的老茧爬上了指尖,哪能将包子做的那样小巧?做的歪歪扭扭,虽说比以前做的小了许多,可依旧比街上手艺人卖的包子大了不止两倍,丁丁哭着说:“你做的太大了,我不吃,难吃死了!”奶奶无言,坐在角落里,期待的表扬,渴望的赞美,并没有如约而至,等来的只是孙子金豆般的眼泪,她眼中兴奋的光一点点黯淡了下来。

“大孙子!”奶奶轻唤着,“你想啥呢?包子都凉了。”丁丁从回忆中醒来,看着奶奶将两个热腾腾的包子塞到自己手中,举起一个便狠狠咬了下去。顿时,一股香浓的汁水顺着喉咙涌上了心头,一种温暖的感觉传遍了全身。“奶奶,好吃极了。给您点个赞!”“臭小子,就知道拍马屁!”奶奶白了他一眼,“快吃,我再给你往包里装几个,给你爸妈带点儿!”说着,就往厨房跑去,这个可爱的老人,还真是一如既往的风风火火。

“透过玻璃,望着厨房里忙碌着的苍老身影,丁丁意识到自己喜爱的美食并非山珍海味,而是奶奶那热腾腾的包子。想到这儿,几滴泪水从眼中溜出,划过脸颊,落在地上,它们聚在一起,就像一个小小的袖珍包子……

篇6: 我与故事

书确实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这种观念似乎在很久很久以前就被许多文人雅士所认同并推广,于是便有了“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一类的说法。而有时即便是上帝也会被称为魔鬼,并非所有被称为“书”的物体都能戴上“开卷有益”的桂冠。

五年级的时候班里曾经掀起过一阵奇怪的热潮,所有被老师器重的“好孩子”们都热烈地爱上了那些与我们的年龄身份极为不符的爱情小说,被那些似是而非、华丽空洞的句子迷得涕泪双下,在那些看似文艺、实则狗血的剧情里感动得妈都不认得。如果有人不知道她们口中的书名作者,还会遭来她们的耻笑与排斥――没错,我就是被她们打心眼里瞧不起的一个。

为了能够打入这些班级地位极其重要的学霸们的圈子里,我毅然决然地决定,以跟风的形式融入她们。于是,我也开始努力地追寻着她们的脚步,买了一批又一批这样的风花雪月,也学着无病呻吟地强说愁,学着被恶心的东西感动。就这样,我就凭空多了很多这类朋友,一起说着自己不懂的话,装模作样地咀嚼深奥的句子。我根本就说不清自己那是快乐与否,那时的风气似乎就是这样。而比起矫情,我真的更怕孤独。

几个月后的一次大考,我失利得极为离谱。尽管粗心是我一贯的风格,但这次的错误似乎有些不可饶恕。面对满卷的红叉,我的心情只能用“呵呵”来形容。而母亲大人可就不只是“呵呵”了,她早就对我那些矫情的东西烦不胜烦,这下终于有理由将它们灰飞烟灭了――她一再强调的,没有这些扰乱心智的无病呻吟,我不会是这个样子。

我至今都不知道我那次考试为什么会失利,尽管我个人觉得与那些书应该没有多大关系。我唯一知道的是,我很难过,当然不是心疼那些书,而是心疼那些朋友,所谓的朋友。

我又沦为她们嘲笑的对象。我很委屈,却也很无奈,一切都败在了可怕的风气上了。母亲大人承诺我说,如果下次考得不错的话,书就还给我。这成了我的动力,于是为了摆脱孤身一人的凄凉惨状,我只能用心学习。

考试、考试、考试,我的成绩有了起色,渐渐地,终于达到那可怕的标准了。母亲大人告诉我,书就在废报纸下面。而我却发现,我一点拿他们的欲望都没有了――我竟然一点都不在乎了。我不知道为什么。

后来上了初中之后,我很惊讶地发现,当年红极一时的学霸们竟然连一个考取好学校的都没有。听说,在作文那块,她们都损失惨重。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

篇7: 我与故事

制六合,执敲扑而鞭笞天下是秦始皇的故事;著《卡城名蛙》,编《镀金时代》是马克吐温的故事;抵抗金融危机,拯救美国经济是伯南克的故事;抗雪灾,减震灾是中国民众自强不息的故事。

众说纷纭,形形色色的故事,构成了人类文明史上最浓墨重彩的画卷,故事滋养着我们,教化着我们,启迪着我们。于是,我与故事难分难舍,我在故事的照耀下成长,并书写着属于自己的故事。

6岁,灰姑娘的故事教我善良。

幼小的你很早就失去了母亲,你在继母的暴虐下艰难的生活,但这不妨碍你始终拥有一如最初的善良。两个同父异母的妹妹夺走了你的新衣,让你的脸上沾满灰尘,但依旧无法改变你向往美好的心。王子是上帝赐给你的礼物,你的美好归宿让我无数次地喜极而泣。

12岁,鲁宾逊的故事教我思考生命。

刚刚过完成人节的你,遭遇了无人会遇的绝境,在荒无一人的海岛上,你一无所有,但这并不能阻止你生命的延续。没有房子,你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你摘野果,打猎;你还学会了驯养山羊,种谷子,种葡萄,做桌椅,制陶器,修水利。。。28年之后,你凭借你的勇敢和智慧得以重返文明社会。如果用沧海来比喻的的才情,你的人生一定波澜转阔;如果用巍峨的高山来比喻你的勇敢,你的人生绝对高耸入云。

15岁,袁隆平的故事教我学以致用。

已过古稀之年的你常常奔波在田间地头,因为你心系祖国和人民。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充足的食物供应是一个大难题,正是由于你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以致用,所以,这个国家的粮食安全才得以保证。你的奉献不光是给了中国,也是给了全世界和全人类。

啊,故事,从精卫填海到首阳遗孤,是你教会我什么是矢志不渝;从掩耳盗铃到一叶障目,是你提醒我不要愚昧无知;从张冠李戴到风马牛不相及,是你告诉我要明辨是非......

如今,18岁的我已经不知听过了多少故事。听故事,读故事,我思考我感动,我在思考和感动中成长。

故事教我自信,教我善良,教我勇敢,教我坚强。

我知道,我也在用笔,用心,用行动书写着自己的故事。今天的祖国日渐强大,对于人才的需求也与日俱增,我会用我的青春来书写最美最好的故事,来奉献给我的祖国和亲人。

篇8: 我与故事

在我小得我也记不清的年龄时,我就认识你了,你告诉我说,你叫“故事”。就那时,你身上的味道似乎是奇幻的,又似乎是真实的。

总是庆幸与你的相遇,有你的日子里,我的世界真的丰富多彩。在朝起夕落的太阳下,或喜,或悲,或愁,或怨,演绎着一个又一个令人感叹的人生故事。想让你带我到真正的另类世界,你却拒绝了,只给我一把钥匙,让我自己去寻找生活的真谛。

那是个满天星星闪烁的夜晚,你告诉我,国王有一个小女儿,由于被嫉妒她美丽的巫婆施了法术,公主就变成了一只鸟儿,与飞过王宫上空的鸟儿一起飞走了,国王与王后失去了心爱的小女儿后非常伤心。后来,一位王子得知这一情况后,便来到公主房间的窗前,一遍又一遍地呼唤公主的名字,一年又一年,公主居然真的飞回来了,还从鸟变回人形,并爱上了王子,后来,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听着你讲述这样美丽动听的故事,我幼小的心灵也飞了起来,仿佛看见了很蓝很蓝的天,很清很清的水,感受到了很美好很美好的幸福。从那以后,我迫不及待地要和你做一世的朋友。

待长大了些后,我意识到了我刚认识你时是多么的肤浅,只看见了你美丽的表面。听多了你讲的故事,而今我已懂得,世间最美丽的东西,是人的灵魂。

那天,浓荫掩映的梧桐树下,你伴着月光给我讲述了另一个故事。

在美国的一个山区,一位临产的孕妇与丈夫在山上游玩未归。那是一个静静的夜晚,十几头狼乘着黑暗向夫妇靠近。偏在这时,妻子滑倒在地,出现了生产的征兆。狼群中的领头狼慢步走到妻子身边,温柔地看了一看妻子,然后转身,示意所有的狼都离开。在它离开之前,似乎有些不放心这位孕妇,它想转身再看看她,没想到,一位猎人误以为它要伤害那孕妇,便开了枪。等猎人走上去才发现,这是一只怀孕的母狼。原来,它之所以让同类放弃一次捕杀,是因为它发现它们的“猎物”与它一样,即将成为母亲。

听完你讲的这个故事,我的眼前已经模糊成了一片。你给我讲这个故事的用意何在呢?为了让我知道母性的伟大,伟大到可以跨越生物的种群?也许万物真的是相同的,人只是万物中的一类。生命有种的差别,但性情却真的是相通的。与你的这份情缘,我会倍加珍惜。在你的故事里,我的思想渐渐成熟而深刻。在你的故事里,我越来越能辨清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我与故事相处的每一个时刻里,都能感觉出人生的意义。

篇9: 我与故事

在我的书柜中,一本淡黄封面的书籍已经默默地躺在那里很久了。自从学校开展经典诵读活动后,我慢慢地了解了国学,爱上了国学,那本书――《论语》也就顺理成章地跳入我的眼眶,走进了我的生活。

翻开书页,第一页导读里写着“修身立命,治国安邦的经典”。以前,我对这本书的内容一点儿也不感兴趣,以致冷落了它多年。那天,不知道为为什么,我竟然一页一页地认真阅读、体会、思考。也许我长大了,不再懵懂无知,一种和以前不一样的感觉涌上心头。

时间在流逝,思想在进步,书中智慧的火花启迪着我,指引着我。我感觉我和它的距离越来越近。“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让我感受到读书的乐趣,“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让我学会取长补短,而“吾日三省吾身”让我重拾那份珍贵的友谊……

时间定格在那一刻,我和最要好的她闹矛盾,双方互不相让,争吵起来。一气之下,我摔了她的文具盒,各种各样的笔掉了一地,我的心似乎也跌落至谷底,我发誓永远不再理她。我把她送我的笔还给了她,她把我送她的毽子还给了我。从此,我们像仇人一样,即使见了面也从不正眼看对方一眼。可不知道为什么,过去的欢声笑语总无法忘记。我总记起我们在灯下一起看书、写字,课间一起踢毽子、跳皮筋的情景……我斜着眼偷偷地看她,她正在睫毛下悄悄地看我。我俩慌忙把脸转开。啊!那一刻时间对我来说竟是那么长,我如坐针毡,我多想和她和好。此时,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回荡:“吾日三省吾身。”是啊,古人尚知“三省”,而我也应该反省、检讨自己啊。于是,我仔细想想我们闹矛盾的原因,却只不过是鸡毛蒜皮的小事,难道仅仅为了这点小事就要葬送我们的友情?想到这里,我鼓足勇气要打破僵局。刚起身,就碰到了迎面而来的她,我和她异口同声地说:“对不起,是我错了。”霎时,阴沉沉的的乌云散开,露出灿烂的阳光,我俩会心地笑了。

又是阳光明媚的一天,我从书包里拿出《论语》,与同学们一起分享,一起感悟智慧的结晶,一种从未有过的充实与轻松涌遍全身。

相信,不远的将来,我能够读到更多的国学经典之作,从中汲取丰富的营养,提升自我的境界。学习经典,其乐无穷啊!

篇10: 我与故事

时光匆匆,如白驹过隙。只有书,才能成为最诚挚的伙伴,最真诚的伴侣,书,让我一生都受益匪浅。我与书的故事就在与书打交道的点点滴滴中诞生。

寒风中的苦读

那是一个寒冬的晚上,我们家三人一起散步,恰好买到了新一期的《儿童文学》,我只想赶紧享受精彩的故事情节,于是就随便找一个小石凳,津津有味地阅读起来。真是寒风刺骨,冷风直往脖子里钻,可我已深深地沉浸在优美的散文中,脑海中只有迷离的故事,变幻莫测的情节,把身边的所有事物都忘记了。看完一整篇故事,才松一口气,仔细回忆文中的细节,不禁轻笑起来。一位老人走过来,看见这一幕,喃喃地说道:“这么冷的天这小姑娘还在外面坐着看书!真是个小书迷!”外面虽是冰天雪地,但我心里暖洋洋的,因为有书的陪伴,我不再寒冷!

先吃饭还是先看书?

“妈妈,听说《萝玲的魔力之墨夷家族》出来了!《儿童文学》早就推荐了,咱们去买吧!”早晨,我迫不及待地说。

走到书店门口,妈妈突然问我:“咱们还没有吃早饭呢,你说是先吃饭还是先看书呢?”

“呵呵,当然是先看书啦!先补充精神食粮,再补充物质食粮,这样心里才踏实,吃得才香呀!”我打趣道。这时,早餐店一阵阵香味飘来,真香啊!肚子不合时机地唱起了“空城计”,我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拉着妈妈的手,大跨步地走进书店。边走边说:“我还是想先一睹书的芳容!吃饭时还可以一边看一边吃呢!”……

爱书如生命

炎炎夏日,酷暑难耐,地球发烧啦!爸爸顺手拿起旁边的英语书扇扇风,他的手上下摆动,我的书“上下翻飞”,书页都弄皱了!我不安地望着书本,神色紧张。爸爸觉得风不大,又把书摊开,揪住一半,更加猛烈地扇着,书被他折磨的“奄奄一息”,我忍受不了了,赶紧把书抢下来,气愤地说:“真是的!开着空调还要扇,还拿我的英语书!旁边不是有扇子吗!”

我小心翼翼得把书整平,放进书架,心里想到:“谁再不爱惜我的书,我跟谁急!”……

随着岁月的流逝,我与书的友情再一点点加深,我与书精彩的一幕幕仍在上演着……书,成为了我必不可少的好朋友,它让我享受了知识的洗礼,也让我的心灵得到了滋润。作文

篇11:我与故事

故事的主角,是少时青春的我,和一个少时青春的他。悠悠记得当天笑,又带一种惘。在这三两天的背后有着一段8年的记忆。这个故事,名叫寻找。

初一那年,和他是同桌,一个调皮捣蛋的毛头小子。

而我,是老师眼中的乖乖女。第一次考试过后,成绩优秀的我向老师说,我不要和他坐,我要换位置。于是,我们第一次分开。自此以后,我们之间习生活的交集似乎越来越少。不知道这是不是寻找的开始,这寻了八年的故事。

世界好幽默,不大不小的城市我们都进了同一所高中,却彼此不知。若不是那炎炎八月军训时偶然的相见,或许我们还要彼此不知很久。汗渍浸泡泛白的军衫,晒得黝黑的皮肤,所有人都几乎长得一样,唯有那眼神,是人最独特的表情。8月1日,是他的生日。在国防教育基地度过。

初中中三年,我们不在一个班,不在同一楼层,偶尔路上相遇,总是会心一笑,心头总有淡淡的情愫萌生。总觉得,他还是当年那个调皮的孩子,自己也总还是那个配合着他调皮的孩子。有时会有夸张的动作,夸张的音量,夸张地旁若无人的叫喧。这是两个孩子夸张的与世隔绝的纯真年代。有一天,他去了高二,我还是高三,而有一天当他是高三的时候,我又将高三的时光重新踏了一遍。他说,这是我在等他一起考大,我说都是他这个阴魂不散的小子害得我再痛苦地经历一遍生命的轮回。

然而,我们在茫茫人海中,走散了。各自在熙熙攘攘的红尘中看各自的花开花落。各自在暗夜中细数回忆。在相识过了6年之后,失散。突然发现,我们居然谁也没有谁的电话,就这样走散。我以为在这偌大的世界,走散了,再相遇的机会是渺茫,就算彼此重新站在原点,也许也是朝着不同的方向,望不见彼此视线里的光。寻找故事的主角,八年前的孩子,如今都已长大。

9月的一天,我离开了原来的高中,去了许多地方听课,从原先生活学习的地方消失了,没有告诉除了家人外的任何人。他找不到我了。10月的一天,他去了英国,也消失了。偶尔我会和妈妈问道,那一起用放大镜烤着蚂蚁,一起比身高从十几比到二十几,一起去烧烤的男生,他去了哪儿。可是,不光是妈妈,所有人都不知道答案。

当我们失踪了将近一年之后,神奇般的找到了彼此。继续着停留在十几岁时光的对白,停留在互相怄气互相打压的话题,继续着有一搭没一搭的故事。走过了8年,这寻找的故事至此告一段落。寻到了彼此,是不是只是现在的事,是不是仅仅是一个故事,它是不是只是繁星的碎片,骤然滑落一地,我只是拾到一小缕光明。

寻找了8年的故事,是不是到了现在,才刚刚开始。

篇12:我与故事作文

我与故事作文

在人生的征程上,为何采奔波的我也聆听着各种故事,故事教会我等待,故事启迪我学习贵在专一,故事指导我做人要谦虚,故事告诫我用乐观的心去看问题。

故事・等待

曾读过《拔苗助长》的故事,农夫没有学会等待,迫不及待希望自己的稻苗长高,最好超过邻居家的,而辛苦的去拔稻苗。结果,稻苗虽然看起来长高了,但却因过度被损害而枯萎死去,这就在交给我们等待,学会等待,不要像项羽那样投江而死,不相信“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当我们面对前边的功名利禄时,我们要学会等待,不要急于跳上奔向那里的快车,我们应等待着自己理智、良心的协商。

故事・专一

奕秋,通国之善奕者也,他教向个人下棋,其中一个人专心致志,“相奕秋是听”另一个人呢!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思缘**来射它。结果,专心致志的人学的效果很好,而不专一的人却还是不会,这不在乎他们的智商,而是他们的专一程度不同。劝学中有这么几句话“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蟹六跪而二螯,非蛇鳝之穴无可寄托者,用心躁也。”这些就很好的说明了以上事例。从故事中我得启迪学习贵在专一,另有专心致志,把心投入到所做的事情中,才能把事办好。

故事・谦虚

《两小儿辨日》的故事指导我做人要谦虚。孔子是学富五车、才高人斗的.儒学大师,可面对两小儿提的问题,他“知之为知识,不知为不知”没有因自己的地位而敷衍,去胡乱遍一通,而是以实事求是态度去回答,人也应这样,成如朗月照花,风景犹然,不管取得再大的成功,也不应骄傲,而是要学会谦虚。

故事・乐观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面对灾难和不幸,塞翁总是以乐观的态度看待,没有悲伤之意,人生当中,我们经历的坎坷或许比塞翁要多得多。我们就更应懂得乐观,怀着“日破云涛万里红”的乐观信念面对人生,从而快乐生活每一天。

故事,伴我成长,它不仅仅教给我等待、专一、谦虚、乐观,还给了许多于我大有益处的东西。

故事,是我的良师益友,在人生旅途上伴随我走向远方!

篇13:我与故事作文

我从小很爱看书,特别是悬疑科幻类是我的最爱。我一直觉得中过得科幻小说写得很假,不如外国小说故事来的有趣,但是外文书籍翻译成中文,便会死板生硬,失去原来故事该有的趣味。可是有一本书,却让我对中国的科幻小说有了新的看法。

被誉为中国科幻文学的里程碑之作,并将中国科幻推上了新高度的《三体》,于20xx年获得美国雨果浆最佳长篇故事奖。这是亚洲首次获得雨果奖的作品。

《三体》三部曲分为《地球往事》、《黑暗森林》以及《死神永生》。小说中,“三体”是一个在三个“太阳”影响下的行星。因为面临恶劣环境,三体人决定移民到其他星球,在机缘巧合之下发现了像天堂似的地球。在此背景下,刘慈欣讲述了地球文明在整个宇宙的兴衰历程。

刘慈欣运用手中的笔深刻写出了人类在面对外敌时,内部分裂,互相猜疑,自顾私利的丑陋形象。但作品中林林总总技术化的冷酷思考背后,有一颗柔软温暖的心。从《地球往事》开始,刘慈欣越走越远,但他并非一去不回,即使在最远的地方,我们也能看到他对人类的关爱。《死神永生》始于一个近乎琼瑶式的爱情故事,一个人为自己暗恋对象买一颗遥远的星星,但他的暗恋对象却要求他为地球文明发展而奉献出他的生命。这故事是如此的浪漫彻骨,又寂寞无助。

《地球往事》对历史的反思,《黑暗森林》对道德的超越,到《死神永生》发展成为对全面的宇宙社会学、宇宙心理学、宇宙生态学的构建,而且他的作品发扬理性主义和人文主义精神,为中国文学注入整体性的思维和超越性的视野。这种终极的的关怀和追问,又建立在科学的逻辑和逼真的细节上,这就让浩瀚的幻想插上了坚实的翅膀。刘慈欣的世界,涵盖了从起点到宇宙边际的所有尺度,跨越了从白垩纪到未来亿万年的漫长时光,其思想的速度和广度,早已超越了“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的传统境界。他那浩瀚无边的想象是现代中国作家们所无法拥有的。

到底有多好看还是需要你们自己去体会,一千人看《哈姆雷特》便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只能说,《三体》是本连序章都很好看的书。

篇14:我与故事作文

这个期末,把自习用来都《鲁迅选集》了。然后又在晚上宿舍里偷看《徐志摩散文》。老师,由于考试给我们宽松的环境被我逮着了,我迷迷糊糊一下子生吞了一大堆看不懂的文字。相比之下,鲁迅先生的文章有份量多了。其中,就有《一件小事》这篇文章。这文章爸爸以前给我讲过,现在自己读了,却感叹这文章写的真“硬”,值得消化,也不能不消化。没有略微曲折的情节,也没有感情泛滥的'直言,文章硬在何处?现在体会,不仅深深叹服,从鲁迅以后,文章文字如此“硬”的,恐怕没有几人了!

《我与故事》的故事,得从小时候说起。故事的字面意思中带有对小孩子的安慰,与强大的吸引力。一直很想听老一辈的人们说故事,可我爷爷没故事,老爷有故事却不会说,只是知道一味地进行党的说教,我只能看看童话故事,可市场流行的童话理解起来又太难,父母也不重视。不过,我自己倒是很在意,平常到书店,便直奔童话专柜,拿起来便一定要看完,可总也没有触动的感觉。后来,偶尔在小学图书馆里发现一本直译的《一千零一夜》,当时的感觉真是如饥似渴,平常过个村走个店的童怀不见了,我仿佛听见了不加修饰的长者的声音,平缓地向我叙述……然后在小学读本上读到了《海的女儿》,很感动,我自此体会到了《安徒生》的震撼度。现在,看到市面上成一座座小山的花朵般五颜六色的童话,忍不住暗骂“浪费”。可直译的童话真少见,漫画倒有一大堆,好像很受少年人欢迎,我小时候可没这种情趣。

初中时书读的不是很多,也就是到高一才读了一丁点儿书。父母的工作做的不到位,并没有给我订读书计划,只是盲目购买,这是做父母的通病。我感觉到了自己意识与行动中的差距。故事书这时候则变成小说了。我喜欢杰克.伦敦的小说。并不是因为我崇尚《热爱生命》中的所谓精神的东西,只不过他的小说中写出了社会百态,又充满了冒险的经历。而真正打动我的地方是作者的真实性,有一种令我信服的真实感。我们中国人遇到这种社会形态,要不像儒家入世,要不像到家出世,而杰克.伦敦却能在真实中隐忍地体会。诠释,这是强调个人主义,个性发展的。现在不知为何,而我却更感空虚。这是谁也帮不了我的。

《我与故事》的故事,实则是我的一些看法与牢骚,无聊至斯。

篇15:我与故事作文

手机,是我们的交际工具,不但可以发微信,上网查资料,还可以视频聊天。接下来,我为大家讲讲我与手机微信的故事吧!

那天放学,像往常一样,我高高兴兴地回到家,第一声先喊“妈妈”,可是,我连叫了好几声“妈妈”,都迟迟没有人回应。我好奇地拿着书包上楼问爸爸,“哦,你妈妈去新乡住院了,她的病有点儿严重,医生让住院观察。”听了爸爸的话,我顿时愣住了,因为这意味着自己将要生活在没有妈妈的世界里了,想着想着眼泪也情不自禁地流了出来,赶紧转身,跑回自己的屋里含着泪写起了作业。妈妈如今怎么也离不开微信了,她每天拿着ipad看微信。去店里吃个饭也得拍下照片,传到微信上。妈妈的好友还会把每天吃的饭菜拍下来上传微信,就连我也会时不时地偷偷刷屏看微信。

微信真方便,还能面对面地与对方交流,我觉得"按住说话"这个功能很好玩,我在微信上约妹妹去游泳,跟她说:"下午两点去游泳!"手指一松,这句话马上飞到了微信上,妹妹听了马上回话过来说:"好的!"我偶尔也会上微信看看热闹,有些人还在微信上发好笑的照片――有一只小狗穿上衣服,戴上眼镜,吐出舌头;有一个小电动车上坐着很多人........常有一些笑话和故事吸引着我的眼球。我也经常会和一些朋友微信聊天,偶尔会评论别人的微信,妈妈也经常把我打网球,模特表演的照片发上微信,吸引了很多“粉丝”夸奖。

现在的人们是时时刻刻都离不开微信了,如果没有微信,也许会觉得生活很无聊。

“妞儿,快来,妈妈要和你说话!”爸爸粗犷的声音再次响起。“真的吗?”我听了激动万分,以飞一般的速度奔去了爸爸的卧室。

只见爸爸的手机里有个妈妈在看着我。我明白了,原来,爸爸用手机给妈妈打了一个视频电话。当我看到手机里妈妈那温柔熟悉的笑脸,刚刚擦干眼泪的我居然又流出了晶莹的泪滴。通过手机,我也看见妈妈的眼圈湿润了。“妈妈,你为什么不给我说一声就走了呢?”“哦,是妈妈错了,因为妈妈不想耽误你的学习,对不起,我的乖女儿!”我的泪水似乎又多了起来,可是妈妈不停地鼓励我,安慰我,一会儿,我和妈妈就又开心地说说笑笑了。我看着手机里的妈妈一会儿在那边做鬼脸,一会儿吃水果,顿时,我觉得这种感觉真好!

如果生活在古代,我可不是要想死妈妈了?幸好现在有手机,能视频聊天,虽然我不能天天见到妈妈,可是能从手机里看见妈妈,何尝不是另一种幸福?

篇16:我与故事作文

我站在桥上,望着潺潺的流水,回忆着我与桥的故事。转眼,眼前浮现出外公屋后边小河上的那座水泥桥。

那是过年期间,我闲得无聊,就请妈妈带我出去转转。走到外公家后边的小河旁,只见有一座水泥石桥架在上边。桥已经很老很老了,没有扶手,一块又一块的水泥板架在水泥长条上,长条下面就几根水泥柱插入水中,桥底长满了青苔。为了安全,把几块伤痕累累、破得实在不能再破的水泥板重新换了。但水泥板与水泥板之间的缝隙还是很大,我想挑战一下,却停住了脚步,心里想:缝隙这么大,我会不会掉下去?……

我小心翼翼地站到第一块水泥板上,水泥板不是固定得很牢固,站在上面,摇摇晃晃,还发出“哐当哐当”的响声,似乎不从中间走,踩到边缘,水泥板就会翘起,我一惊,心里像有只活蹦乱跳的小鹿,“扑通”“扑通”直跳。我稳定了身子,在这块水泥板上僵持了好久,平复了心绪,继续慢慢挪动。

到了桥的中间,缝隙格外的大,我两腿发软,心跳加速,甚至有爬过去的冲动。我想到了红军飞夺泸定桥,泸定桥那时只有几根铁链,还那么高、那么险,红军都能过去,这点小缝隙算什么!我鼓起勇气,脚大步一跨,身子向前一跃,就轻而易举地过去了。

胆子大了,身子也变轻了,这时桥已经成了我的玩伴,我边走边数:“一块、两块、三块……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块!”我不厌其烦地在桥上来回走动、跳动,像只灵活的小兔子!想想刚走这座桥时,还让妈妈在后面看着我,防止我掉下去,我也被那时傻而纯真的自己逗乐了,害羞而开心地笑了一声。

我沉浸在美好的回忆里。现在,不管是中国还是外国,都有许许多多的名桥,个个都别有一番姿态,但我觉得那座铺满水泥石板的桥是最美的,因为我和它有个美丽的故事。

篇17:我与故事作文

幼年时,故事是我们对于情感的寄托所在,我们对它充满了幻想;青年时,故事可能是一场无畏的追寻、不凡的经历,我们为它付出;老年时,故事成为了我们对过去的回忆,我们为它欢笑、流泪。

可能是一串字儿,也可能是一句话儿,看似简单,却蕴含着丰富的哲理,这就是故事。祖辈的,子孙的,自己的,别人的,虚构的,实在的,这就组成了一个个鲜活的故事。读过这些故事,我们或欢笑,或流泪,又或感叹。

这个故事也许是自己经历过的,例如一场重大的考试,在这之前,你可能很紧张,很轻松,又或者是充满自信,或是情绪不好。之后,这件事情就成为了你生活中的一部分、人生中的一个小故事。在这故事中,你也许会体验到生活的乐趣。

盘古开天地、女娲补天、夸父追日、造物主……故事也许是从来没有、虚构的事,但却给我们以深刻的印象。

故事同时又是已故的事,让我们看到了荆轲刺秦王的悲壮事迹,看到了刘备三顾茅庐的高尚情怀,看到了苻坚淝水之战战败的错误……这些已故的事,蕴含丰富的哲理。

故事承载着民族的精神,被我们的祖先代代相传,故事不仅仅是故事,还是精神的代表,还是心灵的启示,我们还是一个稚嫩的孩子时,就已经接受了故事。尽管历经了千百年,依然在传承着,依然在完成民族精神的接力棒!

故事就是故事,它也许是喜悦的,也许是悲哀的,也许让你收获了许多,也许使你失望,但就是这些平常的故事,却构成了人生道路上的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当路过这道风景线时,心中总是很激动,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篇18:我与故事作文

我的“水故事”

水――生命之源!如果没有了水,我们人类将无法生存;如果水被污染了,我们人类喝下去将会引发痢疾等各种疾病。水与我们的生存是如此息息相关,而我们每天会不会因为无知而浪费、污染许多水呢? 就拿我来说吧,在没有听到老师讲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一课之前,常常会浪费许多水。每天洗澡时,我会淋浴很长时间,有时还会趁兴玩水。但每次都会被有节水观念的妈妈阻止,她会不厌其烦地说: “洗澡时,只要用水把全身冲湿,抹上肥皂,稍加揉搓再用水冲掉泡沫就干净了。不要冲很长时间,这样既节约了水和煤气,又把身体洗干净了,何乐而不为呢?”而我总是听不进去,认为洗澡是一种享受,一定要冲个痛快才尽兴。直到有天,在课堂上听到老师给我们上了一堂“珍贵的水资源”的课,我才真正醒悟过来! 当天回家我就对妈妈说: “妈妈,从今天开始,你不要再担心我会浪费水了,我们老师说了水资源的珍贵,淡水总量其实只占世界所有水量的3%,实在是少得可怜。我们虽然生活在上海,只要水龙头一开就能喝上干净的水,但世界上还有大约1 0亿人不能像我们一样喝到干净、安全的水,他们由于喝了被污染的饮用水而致病或丧命!世界很多地方都还在闹干旱,智利的阿里卡地区,几乎终年无雨!所以从今天起,我要节约用水了,不再浪费这么宝贵的水了!”妈妈听了我一番认真的表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说: “州州,太好了!如果每个人都能这样做,地球爷爷就不会再哭泣了,它会高兴的,因为子孙后代有水喝了!” 从那以后,每天当我洗澡的时候,我都会用最短的时间来完成。

篇19: 我与故事作文

波德莱尔说: “虽然你我会下落不明,你知道我曾为你动过情。”这篇文章,写给你,也写给我曾经最好的朋友。

“岁月你别催,还来的我不推,该还的还,该给的我给。”这是高一那年坐在我前面的她写给我的第一封回信里,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话。后来我才知道,它出自于李宗盛的《给自己的歌》。我跟她因为上课互相借杂志而熟络,又因为同样喜欢李宗盛而亲密无间,在那些我们还没有手机的日子里,无数封信件写满了这首歌的歌词,还有我对你的想念。

如果不回忆,我都快忘记了,我曾经那么喜欢你。初一在一家小小的麻将馆里认识你,喧闹的环境里唯独你干净得像天使,我们一起走过的三个春秋里,因为是两所学校总是不能每天见到你。互相喜欢了那么久,毕业才有勇气在一起。

我总是会突然想起,20xx年的夏天你第一次坐车来我的家乡看我,背着双肩包的你从车站出来,风尘仆仆的却是满脸的笑,我以为我看够了阳光的,它泛滥的廉价且平常,直到那一刻和你人海相望,才知道我从未见过真的阳光。

我还会突然想起,我们第一次去吃的那家小面馆,坐在门口左面的第一张桌子上,很简单的兰州拉面后来你好多次对我说,还想再去吃一遍。还有好多好多啊,记得我跟你在傍晚落日余晖下走在马路边上,你在后面笑着叫我小蘑菇,那时候我还是短头发,我拉着你的手使劲垫脚也打不到你的头,记得每天晚上九点半回了宿舍也要用仅有的十分钟跟你打电话,拿起电话来,听呼吸声我也知道是你。

可是这些都只是回忆了,哦对了,李宗盛是怎么唱的来着?“等你发现时间是\了,它早已偷光你的选择,爱恋不过是一场高烧,思念是紧跟着的好不了的咳。”我不知道我们是输给了距离,还是输给了时间,我们再走在马路上只是各自把手揣进裤兜,我们再也没有去吃过那家面馆,后来,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两年了。

我不敢说我有多想念你,可能我们走上了不一样的路,我再也不知道你认识了什么样的新朋友,你也不会理解我为什么会突然笑出声,那天我走在路上看见一个学长特别像你,想走过去说句话,可心里明白,他终究不是你。我不太敢听这首歌了,思念从来没有放过谁。

离开的也不只是有你,还有从前的朋友,我们曾经那么多的书信,那么多互诉衷肠的夜晚,隔着几千里,我再也不能陪着她们了。看着空间里更新的说说陌生的面孔,我们都不再参与其中。“想得而不可得,你奈人生何,想得而不可得,情爱里无智者。”

我们终究要去认识新的人,去走向明天的生活,就把你们放在心里,尤其是你啊,如果不能忘记,我所能做的,就是好好记得你了。李宗盛是写给他自己的歌,恐怕也是我心里,想送给自己的歌了。

最后,我没有什么好送给你们的了,就送你们走吧。

篇20: 我与故事作文

陈嘉瑞(著名作家、文化学者)我不是一个合格的集邮家,但邮票于我,却有着三段深刻的记忆。

上世纪70年代,初中毕业的我就失学了。书念不成了,我却喜欢上了看书,看着看着,就觉得自己也能写。于是我精心构思熬了四个晚上,写了一篇3000多字的文章寄给陕报。我买了两张邮票,一张贴在信封上,另一张装进了信封。信邮走了,我的心也随着8分的邮票远远地飞走了。我天天关注报纸,一连盼了七八天,也没有看到我的稿子。我开始失望了,投稿的事就渐渐淡忘了。突然有一天,有人喊我有一封信,那个年代,省里的大报纸给一个乡下小娃来信,一下子就引起了轰动。我急急慌慌奔到大队会计家,会计把信交给我。我一看厚度,就意识到是稿子退回来了,顿时满脸绯红,接过信低头就走。会计在身后补充说:人家报社还给你了张邮票!他不知道,那张邮票正是我寄给报社的。此后,这件事在村子里传成了“新闻”,人们也误以为给省里的报纸投稿,人家还给送邮票。这是我的第一次投稿,一张8分钱的邮票,搅起了当年乡村一场小小的波澜。那张8分的邮票,也就一直深藏在我的脑海里。

到了90年代,我在一家刊物做编辑。市面上最多的,是一种民居题材的两毛邮票。那些年我主写言论,见报频率高。抽屉里经常有邮票,还有胶水、信封。今年年初挪动书房,一沓牛皮纸的信封被我从旧书堆中翻了出来。看到这些信封,时光一下子又回到了前。那些没有用完的邮票,还在散发着当年的气息。

在杂志社的8年里,经过我手的信函有数万封。那些来自四面八方的各种邮票花花绿绿、各种各样,一下子就诱发了我的收藏兴趣。后来我一本厚厚的集邮册里,那些年的邮票插得满满当当。

近20年又过去了。如今,人们的信息传递已不再依赖信函了。家书、信封、邮票,开始淡出人们的视野。但是,人们对邮票、信函的情感,却是历久弥新。去年,我在澳门一家报纸开始发表作品。有一篇写紫阳石板房的稿子,被一位身在澳门、老家在安康的朋友看到了。她从博客上找到我,说她那里有报纸,可以寄样报与我。后来,一封软垫包装的文件包寄来了。我打开一看,二十来份样报厚厚的一沓,还有澳门近年发行的三张邮票纪念封。我和她素昧平生,只是写作上的关系,她竟这样友情与我,让我心生感动。这些邮件、信封、邮票,把我带回到十分美好的情境。

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翻出了早年的集邮册。那些邮票、信函、明信片等,一一翻过,耳边是一片时光流逝的声音。我觉得,那些邮票的记忆,即使再久远,什么时候回忆起来,也都是温馨的。

篇21:我与什么的故事作文

我与什么的故事作文

我与什么的故事作文(一)

我从小最怕小狗了。只要一听到小狗“汪汪”地对我直叫,我就想立刻离开那里。但是,有一天妈妈就偏偏把一只小狗带回了家。

“啊?哪来的小狗!会不会咬人啊,身上有没有跳骚……”我开始担心了起来。“不用担心!”妈妈笑着说,“这只狗是打过预防针的,不会咬任何人!”“真的吗?”我还是半信半疑。

第二天,我就发现我的袜子、毛巾等物品都撒在了地上。又看见小狗嘴里咬着一只袜子,就忍不住踢了它一下,生气地说:“你干嘛把我的`东西都拉下来,把家里弄得一塌糊涂。真讨厌!”“呜!”小狗好似很害怕地边叫边跑。我突然感觉小狗很可怜。我用手指轻轻地碰了碰它“咦,它怎么不叫呀?”于是,我用手轻轻地抚摸着它的身体,小狗一动也不动的趴在地上,并且摇晃着它那条又短又小的尾巴。很讨人喜欢。“啊,它的皮毛非常光滑,好像涂过油似的,而且很柔软!”我喃喃自语道。于是,我抱起它说:“对不起,我刚才踢了你一脚,疼不疼?以后不要再把东西拉下来了,否则我真的要对你不客气了,记住了吗?”“汪汪……”小狗边叫边摇晃着它的小尾巴,好像在说知道了。

从此,我经常与小狗玩耍,成了形影不离的好伙伴。

我与什么的故事作文(二)

一天,我妈妈突然心血来潮,允许我玩1小时的电脑,我高兴极了。

刚打开电脑,我就迫不及待的去玩摩尔庄园,我的同学在线呢。

同学嫌我打字太慢,我不服了,有本事比比,小屋,象棋,拉姆,服装……到最后,商定了去玩五子棋。

我在学校里下五子棋可是高手,没到几个回合,同学就败下镇来,我得意了,同学不服。最后,我5比0大获全胜。

这时,我想起了一个鬼主意,对同学说:我们玩捉迷藏吧!'他同意了,()要在我的小屋藏,我去了小屋,可是,他不知道,进小屋的时候,是先出人,后出家具的,我利用进小屋的那一秒,看见了他,我找到他了,这次,我又出了个主意:你在庄园里藏,可他不知道,只要加他为好友,只要在线,点查找,立刻就能到那,我又找到他了。

我们今天玩的非常高兴,但1小时到了,我只好下线了,不过我们约定,下次再玩捉迷藏!

我与什么的故事作文(三)

那一个个黑白相间的足球,犹如一个吸铁石,让我深深地爱上了它。那一场场惊心动魄的足球赛,犹如没有硝烟的战场,深深地牵动着我的心。

我和足球的故事数不胜数,我挑几件给大家说说吧!

三年级的时候,我报了足球班。有一次,老师说让我们来一场小小足球赛,我激动万分,终于可以比赛了!

刚开始,我们抢到了球。队友先传给了我,我把他们搅得晕头转向。当我射门时,一个铲子把球踢到了他们守门员的身上。守门员踢了个高球,谁知传到了我们队员脚下,队员传到了我们的队长脚下。队长一脚远射,打破了对方球门。比分1:0。

时间过半,球传到对方脚下,我们抢了好长时间球,可都没抢到。过了一会儿,眼看队长要抢到球,对手机灵地踢向守门员。谁知聪明反被聪明误,守门员一个不留神,没接住,来了一个大乌龙。哈哈!2:0,我们肯定赢了。谁知他们变化战术,打得我们落花流水,连进两球最后2:2平局。

老师又让来了个S形传球大战决胜负,刚开始我们落后一点,最后队长加速,我们取得了胜利。

中国恒大今年取得亚洲足球冠军靠的是团队精神,是团队信念。所以,足球的好处是多么多啊!希望大家多多加入我们这个行列!

篇22:我与的故事作文

我与的故事作文

我与的故事作文(一)

说起书,大家都知道,有文学类的书、战争类的书、生物类的书以及幼儿类的书,很多很多,这些书我都喜欢,是个读书迷。

我呢,和一本与动物有关的书有个故事。

一天早晨,我爬在床上,目不转睛地看妈妈给我买的新书《双面猎犬》。我看的津津有味,好像已经进入了书的情景中。这时候,妈妈说:“儿子,妈妈去外面有点事儿,一会就回来。锅里煮着粥呢,一会儿你看看表,如果分钟指到‘4’的话,你就去关火,否则,咱俩就没吃的'了。”妈妈的话对于在书中漫游的我只是“耳旁风”罢了,所以,我并没有听清楚妈妈说什么,正好看到猎户问“我”答不答应的情节,就情不自禁的说了句“好的!”然后妈妈就出去了。我继续沉浸在书中的世界。过了一会儿,锅里的粥糊了,飘出阵阵糊烟,正在书中漫步的我却浑然不知,感觉不到一丝烟味。烟越来越浓了,家里养的乌龟不敢从水中探出头来,金鱼不敢在水面呼吸空气,俩只蚂蚱不安的跳来跳去。这时,妈妈回来了,她刚一开门,就闻见了粥的糊味,看到满屋烟气,“啊DD!”她大叫了一声,便跑向厨房,把火熄灭,打开窗户。而我却在书中想着:刚刚还是浓烟滚滚,怎么转眼就烟消云散了。又过了一会,妈妈过来问:“儿子,你怎么不去关火呢?”我却还在书中漫步,正好看到一个人问“我”话呢,我有情不自禁的说了句:“不为什么!”妈妈听了,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这就是我和一本书的故事。

我与的故事作文(二)

我的老家坐落在一条大河边,潺潺流水、悠远宁静,在那里有我最亲的家人我的姥姥还有陪伴她大半生的白猫大肥。每年暑假,我都会去姥姥家度过炎炎的夏日,在清凉的河水边,懒懒的大肥和我跳跃的身影绘成了一道特有的风景线。

大肥到底有多大了呢?这个问题我也说不清,只知道从我记事起大肥已经是姥姥家的固有成员了,只是那时候大肥还不是大肥,还只是一团小雪球。

姥姥家的大白猫被取名为大肥完全是因为它肥硕的体型。大肥特别能吃,而且从不挑食,姥姥吃什么它就吃什么,同时它还特别爱吃,只要是拿着食物引诱它,让它干什么都行。()记得我和大肥第一次见面时,大肥是相当不给我面子的,奈何我软硬皆施,也不能接近它,就在我决定中场休息,拿着鱼干大啃特啃之际,大肥突然自己迈着她那优雅的步伐缓步向我走来,并做出更让我大跌眼镜的事来:挨着我的腿一个劲地磨蹭撒娇。最终在姥姥的解释下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攻克大肥的最佳战术是美食计。于是在美食的引诱下,我和大肥的关系越来越亲密。

这只贪吃又懒散的白猫就是我喜爱的大肥,虽然它不乏一些小缺点,但是这憨憨憨憨中带点可爱的性情却是我的最爱。

我与的故事作文(三)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小鸡,它那一身毛绒绒的毛可真招人喜爱。

去年奶奶养了一群小鸡,我每天都去看它们,看着它们一天天长大,我就像快速长大了一样。

一天,我闲着无聊,便给小鸡喂食,我抓了一把饲料洒在用砖围成的笼子里。小鸡们不一会就把笼子清理干净了。我明天没有空,干脆把明天的饲料洒在笼子里吧,小鸡已经吃饱了,不会再吃了。我刚把饲料洒在笼子里,小鸡又去吃了。唉,这个小鸡真能吃呀!我心里暗暗想到。看到小鸡脖子那么大,好像把一个球吞了下去。不行,我要给小鸡减肥,我用橡皮泥捏成一个小孩,用绳子拴着,把橡皮泥放入笼子里,拉动绳子。小鸡被吸引过来了,我马上转移方向,把橡皮泥往右拉。我看见一只灰色小鸡在远处不动,又有一只黄色小鸡跑来。好像在说:大王,前方发现不明物体,要销毁吗?灰色小鸡说:不,先留着不明物体,看它想干什么。看来,灰色小鸡就是小鸡们的首领了,真有领袖风范呀!我不再逗它们了。

小鸡慢慢长成大鸡了,虽说没有小时候可爱,但它为我们做出了贡献。

篇23:我与故事高三作文

也许是一行文字的串联,也许是一个拟声的感叹,简单的,却包含着不平凡,这就是故事,自己的,别人的,串联成一个个章回,成了岁月的一部分。

读一个故事,总希望有一个美丽的开始,它来自一生响亮的啼哭,如同天籁,这是故事的第一句,就已经牵动了我的心。它闪耀着光辉,温暖着身边的每一个人,那个叫做母亲的女人和那个叫做父亲的男人,他们的目光为这个开头,润上了一层名叫温柔的颜色,带着微笑的甜美和泪水的清新,迎接生命的感动。就是这个故事,承载了无数希望与祝福,来到了我的生命中,以一个美丽的形式,引出未知的下一段。

读一个故事总希望有一个丰富的过程,有过波折,再迎接欢笑,才会有让人铭记于心的精彩。故事中开始出现不同的人物演出不同的情节,儿时后院捏过的泥巴人,幼儿园里结识的第一个伙伴,小学温柔的班主任,甚至是偶然停留在窗边的一只蝴蝶。在漫长的中篇里,不停地重复一个个离别与重逢,欢笑与泪水。它们化作一个个文字,映入这故事里,然后任由读着这故事的我,在泪眼模糊间反复地追溯回忆,直到那纸张都变得温润。

就如同一条川流不息的河流,日夜向前奔涌,却无法阻止河床上沉淀了泥沙,一层层地抬高,那里面藏着什么,没有人关注。只有在某一天无意中翻开,才发现,原来那是无可替代的宝藏。读着这个故事,从回忆中走来,再走向未知。

读一个故事,总期望能有一个完美的结局:或许是一片海,或许是一道霞光,平静得让人期待;也许,在到达之前,还有无数的崎岖,但是,只要向着它,就能让人披荆斩棘,去追寻美好的结局。不要止步,便成了这个故事永恒的宗旨。

读这样一个故事,我的故事,它有一个美好的开端,一个丰富的过程,现在,它仍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下去。它与我有着永不分割的牵挂,只希望有一天它迎来一个完美的结局。

篇24:我与故事高三作文

文学无处不在,它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我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我们每个人都会与身边的文学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换句话说,其实,文学伴随着我们成长。

小时候,我们都喜欢听着爷爷奶奶或爸爸妈妈在床前讲故事,最喜欢《安徒生童话》,在听故事的过程中,其实就是在与文学交流。也许从此刻开始,你与文学的故事也就展开了。

我想,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喜欢上文学了,即使那时也完全不懂什么是文学,但是小时候的我就很喜欢听故事,尤其是童话故事,现在想来,这些小故事也属于文学范畴,所以我觉得我与文学的故事就应该从这些童话故事开始。我听过和读过的故事《卖火柴的小女孩》、《白雪公主》、《小锡兵》、《拇指姑娘》等很多,那时候就觉得这些特别有趣,看了一遍又一遍,有时候还和自己的小伙伴们扮演这些角色,特别好玩。

文学是一个很有趣的东西,从儿童时期的童话故事,到我上小学、中学后,我喜欢上寓言故事,像《鹬蚌相争》、《揠苗助长》《狐假虎威》等等,这些都是出现在语文课本里的,那时,老师把这些故事讲得很精彩,然后自己就喜欢上语文课,天天期待着上语文课。初中高中都很喜欢古文,喜欢读文言文小说,《聊斋志异》读过一些,在语文课上也会学一些,那时还是比较喜欢老师给我们翻译出来,总感觉老师的翻译特别有趣,而自己却很难很难理解,老师解后自己会有幡然醒悟的心情,但是毕竟水平有限,读的也不多,而且很多都来自于语文课本,所以我觉得,我与文学的故事更多的是在课堂上,在语文课本上。到现在,我们的四大名著我都还没有完全读完,我还真的该好好找时间好好地读一读了。

文学是很奇妙的,它与我们的生活同在,它随处可见,像那些广告啊、音乐、歌曲、标语……身边的很多东西都离不开文学,我们与文学的故事也很多,并且每天都在更新。用心去发现身边的文学,发现你与文学的故事,你会发现,在不知不觉中,文学已陪伴你很久。

篇25:我与故事高三作文

错过了交老师要求做文学调查的作业的时间,于是就要做另一份作业:我与文学的故事。不过没关系,我很乐意和大家分享我和文学的故事。

虽然我是文科生,但其实我并不喜欢看书。所以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们:我看过的课外书很少很少,少的几乎可以用手指数的出来。但是我看过的很少的课外书还是有两本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余华的《活着》,桐华的《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

余华的《活着》是我看哭了的小说。我是个很少说看书会哭的女生,但是我确实在看《活着》的过程中边看边哭,因为觉得主人公福贵的命真的太苦了。就是在这个时候我才感受到文学的力量——感染读者,把读者带到作品中去。我一直都天真的以为,文学作品是不会把读者给感染哭的,觉得文学没有那么大的魅力。直至我读了余华的作品,我才知道:原来文字也是可以感动人,可以让人落泪的。于是,我开始渐渐地喜欢上了读文学作品,但是每次我看完一部文学作品之后,我必须让自己隔一两个星期再去接触其他的文学作品。因为我觉得刚看完一部文学作品,需要时间去消化,去沉淀。

在看完《活着》之后,我久久都不能从福贵的遭遇中走出来,但是后来我又阅读了一部让我感触很大的作品——桐华的《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或许是因为主题是校园爱情故事,讲的是校园的故事,所以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尤其是女主罗琦琦最后跟男主没有一个明确的结果,没有幸福的结局。所以,当我看完这部小说之后,我就不敢再去看同类型的小说了,因为我觉得还没有做好准备去接受另一部小说。

看文学作品,总会从中学到些什么的。我就说说看完《活着》我悟到的,不过其实也是很简单的道理,只是相对很深刻而已: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我相信每个人和文学都会有不得不说的故事,那么今天我和文学的故事就说到这里。

篇26:我与故事高三作文

我家屋旁有几根桔子树。

每当冬去春来,阳光温柔的撒在大地上,桔子树叶间便孕育了一朵朵白色的花朵,儿时的我总喜欢踮着脚着头从叶间窥视他们的丰姿。当花开时,我便围着树转,什么时候会有桔子吃呢?渐渐地,我对它产生了强烈的不满:它的花为何这么小?一定是花小决定果实不大!我也同样问自己,我为何长不大呢?

当不满变为疑问时,我读书了,学校离家不远,透过玻璃,依然可以瞧见桔子树,秋天依然可以望桔止馋。但疑问依然是疑问。

我试问爸爸:“爸,桔子为何这么小?柚子可比它大多了!是因为柚子花大于桔子花吗?”爸爸笑了笑,对我说:“那可不一定哦!你长大了就会知道!”

随着年龄的增长,随着对桔子的关注,我的注意力渐渐从想像中转移。我把目光转向了爸爸的天地―――我们家的大书房,那里放着许多的书。我幼小的心灵膨胀着好奇,我开始一点点的走进它们。从《十万个为什么》开始,我享受到了读书的快乐,有一种如鱼得水的感觉,畅快淋漓,我知道了许多。

儿时那令我不解的桔子,也得到了剖析。花的大小不能决定果实的大小,果实的大小取决于外界环境的因素,像充足的阳光和水份,适宜的'温度……还有内在条件,这包括遗传和发育。

许多不懂的问题,我都通过看书来解决,就像彩虹的形成。幼时无知的我总愿意把它想像成神话,那是仙女们要过的桥,后来,我知道,雨后的天空有许多小水珠,它们就像一个三棱镜,通过阳光对它的折射,就形成了雨后的彩虹。

只是,我依然模糊,我为何长不大呢?

进入初中后,我读书的习惯依旧没变,同学们有不懂的问题也喜欢请教我,我也乐意从书中寻找答案。

我明白了许多疑问,或许是因为我长大了。现想,这一切都归功于桔子,它激发了我的兴趣,引起了我的好奇,促进了我对书的喜爱,让我明白了许多。从小到大,成长的道路上,有许多这样的桔子……

篇27:我与故事高三作文

在那些个蝉鸣难息。蛙叫连天的仲夏之夜,外婆总是坐是那吱吱呀呀的摇椅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扇着蒲扇,而我则会手托下巴,望着从树逢间透过的月光。这时,外婆那低缓的声音就会掩盖一切嘈杂,径直钻进我的耳朵:“今天的这个故事……”

记不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脑子里开始装满了各种各样的故事,三毛流浪记小蝌蚪找妈妈,神笔马良这些充满了童真和智慧的故事,那百听不厌。小时的我将自己与每个故事的主角替换,做小工的我将那个周扒皮耍得团团转;在鬼子刀下的我大义凛然;戴着红帽子的我,惊恐地看着变成外婆的大灰狼……童年的故事像是从外婆的蒲扇里摇出来的一样,和心凉的夏夜里的星星一起掉入了我的眼睛,我带着这纯真的美好荡过了外婆桥。

童话里的幸福再也敌不住现实中的真相。我逐渐褪下了一身稚气,认真思考着自己的人生。张海迪、史铁生的故事令我动容,也令我振奋,我开始明白彼得潘不会带着我到达永无乡,村克船长的丑恶却会一直存在,我开始聆听那些伟人的事迹,寻求真实的经验,居里夫的刻苦,爱因斯坦的勤奋……我捧着一本又一本人物传起,对其中的智慧决策钦佩不已。我像是迷雾中的小舟,看清了远方灯塔的光芒。

似乎每人一个少男者随一段伤感的时期,这种感觉曾经无来由地侵袭了我,我陷入贾宝玉的泪痕中却义无反顾,那枝丫虽无法企及、根茎却交缠紧握的橡树啊,你们的情谊让我知道什么是心心相印;那撞死在侣旁的孤雁啊,你的相随让我明白了什么是至死不渝,还是昆曲里那流水细长、感天动地的佳人才子,让我知晓了爱情的美、爱情的悲……

生命中,谁是谁的过客,谁的故事又都装点了谁。那永远都会铭记教会我善良、坚强的那些故事,也难以志不怀陪伴我成长的那些故事。我的路还很长,我的故事还在延续……

我一生是一个故事,将来,翻它的人,会轻轻叹息。

篇28:我与故事高三作文

“咚咚!”我正在整理我的书柜,突然从书柜里掉出来了一个手电筒。看见了这个手电筒,我想到了我与书的故事。

那是一个寒冷的夜晚。凉风吹得人浑身发颤。门铃响了,妈妈拿着一本书,拎着一个大袋子走了进来。我回头一看,第一眼看见的就是妈妈手里的书。我非常好奇,冲上去问妈妈:“要我帮忙吗?”

妈妈微笑着说:“帮我拎一下袋子,还有,这本是送给你的。你喜欢吗?”

我两眼直放光地看着书的名字,竟然是我最喜欢的《吃狼奶的羊》,我立马回答妈妈,像火箭一样冲进房间。我反复地看了看书的封面。又摸了摸。呀!这感觉可真不一样,我美滋滋地想。这本书对于我来说,那可是比和氏璧还珍贵的物品。我立马开始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到吃饭的时间了,我已经看得非常入迷了,我觉得都吃饱了,看来书是人类的营养品,真不假!可是不吃饭也不行呀,在妈妈的催促下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书去吃饭,不知是不是想读书而爆发了我的小宇宙,吃饭、洗澡、写作业都像闪电般的速度做完了,我觉得这是另一个我。重新坐在我的椅子上看书时,椅子都还是热的。

准备要睡觉了,可是一种声音一直在呼唤我,叫我继续看书。于是,我就开始想办法。不能开灯看书的,万一被妈妈发现了,这又该怎么办?终于,我想说最好的办法,我先把手电筒和书放在被窝里,我躺在床上,闭上眼睛,等过了妈妈这关,我从我身子下面拿出手电筒和书,应该是我的被子没盖严实,手电筒的光露出来,被妈妈给发现了,妈妈走进来,把灯打开,我竟丝毫没有察觉到,妈妈把我的被子掀开,我才知道,唉,我被抓个正着,就这样被妈妈狠狠地骂了一顿。

看来做什么事都不能过分,读书也是如此,虽说它是上等营养品,倘若不加节制,终究也会酿出祸端来。

篇29:我与故事高三作文

“汪,汪,汪……”不知谁家的狗,没邦绳套,在我脚下乱吠,我大吃一惊,却又发现他丝毫没有伤害我的意思,这让我想起了我与贝贝的往事……

贝贝是一只狮毛犬,全身都是大卷大卷的毛,特别是头发,长得遮住眼睛。他的眼睛炯炯有神,异常光彩,与身体很搭配得当。多少次我为帮他将眼睛亮相(剪头发)而至今却不能。贝贝是来我家的就失踪了。

他与我相处了两年,感情非常密切,他是我在菜市场赎回来的,来我家时,他不吃不喝,但经过了半天时间,他便于我好上了,天天与我吃饭,与我入睡,在我的床边,有一个小箩筐,上面铺着软软的小碎布,特别致雅,是我特地为贝贝做的。贝贝在里面可享福呢!每天,贝贝都会在外面玩一圈,才会回来。我也满不在乎,因为这是贝贝的家常便饭,我也不阻止,多走走对任何动物和人都绝不是坏事。可是,意外却因此发生。

次日清晨,贝贝又溜回去了,本来中午他会主动回来的,可我等呀等,始终等不到贝贝回来。于是,我们全家动员起来,你分东,我分西,可是却总找不到,连续几天,都不见贝贝的身影,这回我急了,本来还想找,可一直无头绪,世界天涯海角这么大,找一只狗便等同于大海捞针。那几天,我什么都吃不下,老海里尽是以前与贝贝相处的背景,那是多么有趣呀!现在,贝贝不见了,就像少了一个人,却多了一份冷清,渐渐的,我适应了没有被倍的日子,我衷心的祝福他能找到一户好人家,扮演另一个角色,忘掉我,忘掉曾经,忘掉痛苦,开始新的生活,听好新主人的吩咐……

“走,走,走”一阵刺耳的声音打破了我的回忆,那只狗和它的主人远远离去,他们的背影与夕阳搭配得很协调。我很想对那只狗的主人说:不要让自己的最爱离去时才心痛,也许在与他相处的日子很平淡,但是,当失去时,你会觉得世界更冷清更无趣,因为平凡的东西总是在失去时变得宝贵。

篇30:我与故事高三作文

妈妈喜欢给我买书,真是包罗万象,无所不有。可惜,我不喜欢看书,这对我一点吸引力都没有!记得那是个星期六的晚上,爸爸妈妈都出去了,就留我一个人在家。

那时候,胆儿也大,就一个人看鬼片。鬼片真吓人,忽悠忽悠的,一会儿人飘到这儿,一会,人又飘那儿去了。真是够吓人的,吓得我头皮发炸。说巧不巧,说不巧还真巧了,就在那鬼片儿演到最吓人的部分时,电话铃紧促的响起来了。我的妈呀,我吓得差一点就钻到凳子底下去了。铃声还在响,我害怕的闭上了眼睛,说什么也不敢动了。突然,那阵铃声又响起来了。不行,不能接,我一动都不敢动了。闭着双眼抱着头的我,突然看到旁边有一本书,赶紧抓起来,我缓缓张开双眼,想起了一句话:“读书吧!书可以使你忘掉一切!”我赶紧认真的看这本书,好抓紧忘掉刚才所发生的一切。这是一本《海蒂的天空》,讲诉的是海蒂努力垦荒的故事。

慢慢的,我发现这本书里的文笔是那么的优美,当我读到“我必须感恩,我的确很感恩,我每天都很感激她和我并没有真正的亲戚关系”这句话时,我有了一种很无奈很忧伤的感觉。以前,总是以为书上的东西不精彩。可是直到今天我才发现书里的东西真的很美,真的能让人忘情,就好像书里的故事就发生在我的身边,我渴望继续读下去,精彩的故事情节让我完全沉浸其中,渐渐地,忘记了恐惧,忘记了周围的一切,我没听见任何声音。当我沉浸在书的海洋之中时。“咣当……”门开了。只见老爸老妈气愤的看着我。“在家怎么不接电话?我们俩都吓死了!”通过这件事情之后,他们惊喜的发现我从那时开始爱上了读书。从此以后,一有机会我就让爸爸妈妈给我买书。

有些书看过后没有再看的价值,于是,我开始学会了从网上下载一些书看。那样既不麻烦,又可以免费阅读到书,何乐而不为呢?

大白兔奶糖作文

大白兔“奶糖”作文

我家的大白兔作文

我与故事

我与图书馆的故事作文

我与父亲的故事作文

我与书房的故事作文

我与阅读的故事作文

我与读书的故事作文

高考满分作文——我与故事

《我与大白兔的故事作文(共30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