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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痴为话题的作文

时间:2023-02-09 07:50:02 作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以痴为话题的作文,本文共21篇,希望大家喜欢!

以痴为话题的作文

篇1:以痴为话题作文

“我喜欢舞蹈。”

“我喜欢武术。”

生活中总会听到这样的话语,但他对自己的喜爱有达到痴迷的程度吗?

痴,是对一件事或一个人的喜欢达到非凡的程度。你会愿意为之倾注时间,甚至倾注所有。

对一件事物痴迷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因为痴,你会意志坚定,不会轻易动摇;因为痴,你会乘风破浪,不会胆怯畏惧;因为痴,你会迎难而上,不会止步不前;因为痴,你会成就你自己。

宋濂在送《东阳马生序》中曾说到:“余幼时即嗜学”,“嗜”可见他对读书的痴迷。因为他对书的痴迷,他克服了阅书之难、从师之难、求学之难,克服了生活之艰,最后成为了闻名天下的大臣。孙敬、苏秦也是如出一辙。因为他们对知识的痴迷,才会有流传千古的“头悬梁,锥刺股”,才会有后人所能效仿的学习对象。

毛泽东生于乱世,实现中国统一、建立新中国是他心之所向。因为他对祖国的痴迷,才会使他赤膊上雪山,使他在风口浪尖上挑起大任。最后,他成立了新中国。保尔痴迷于祖国,为此他贡献了自己的一生,毫无保留。林肯痴迷于平等,他颁布了《解放黑人奴隶宣言》,废除了美国的奴隶制,在美国历史上留下美名。他们都因痴而不“痴”,都因痴而不平凡。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如果在成功路上我们的付出是一小步,那么痴迷于一件事就像一次长跑;如果我们的努力是一涓细流,那么所痴便是一条源远流长的小河。

我的数学老师也是一位读书爱好者,他对语文情有独钟。上高中时,他会把多余的钱存下来订报纸、订书刊、买书籍,从不会浪费一分钱。可想而知,他的语文成绩非同一般。所以,你心之痴会成为你飞翔的翅膀,带你徜徉世界,飞向成功。

但有时心之所痴也存在正确与否。世界大国为争霸夺权引发世界大,给全世界带来了毁灭性的灾害;法国国王路易十六因坚持君主专制被送上断头台。很显然,他们所坚持的是与真理相违背的。所以正确与否,我们一定要慎重判断。

如果你痴于阅读,那就持之以恒,每天阅读,未来作为知名作家出现在报纸上;如果你痴于游戏,何不把它当做一项职业,一个梦想,做个电竞选呢?成功总要付出,付出总会有回报,坚持你所“痴”吧!

篇2:以痴为话题作文

痴,在孤独里痴清风,在乡愁中痴明月,在离殇时痴江水。既天不顺我,我自有痴处――不过是醉心纵命。

醉心并非醉生梦死,纵命并非纵横恣意。所谓醉心纵命,不过是一生只为一件事,逆命纵做顺喜事。

以心之利剑斩断命运的桎梏去追寻所爱,以心来作渠牵引命运的洪流引向所爱,以心的蓝图规划命运的泊船临岸所爱。而此心必有利剑之坚硬,水渠之宽广,蓝图之严谨,都不过一痴字,可这样的人可谓是凤毛麟角。

他,醉心于诗词,纵江山之颠覆。

李煜,一个才情横溢的少年郎,却背负着南唐国家的沉重期望。从开始的褚位之争,到后来的南唐遭伐,再到沦落为俘,他只求于乱世中舞文弄墨,看尽世间百态,却终究逃不过宿命的劫。“做个才人真绝代,可怜薄命作君王”,他站在人人看得眼红的峰顶,却独痴作词,许半壁江山于风花雪月。有人说李煜是个帝王家的笑话,可凭借李煜之才于治天下,他可能便淹没在历史的洪流中,又怎比秦皇汉武?可他却是诗词家的神话,巨人一般站在文学的转折点,王国维说“词至李后主而眼界始大,感慨遂深,遂变伶工之词为士大夫之词”。

他,醉心于木工,任龙椅之交迭。

朱由校,一个懵懂无知的少年,却担下天下大任。朱由校从小亦受李选侍的“侮慢凌虐”,终日涕泣,形成了惧怕李选侍的软弱性格。有人说他文盲,读书少,无大志,可他对于西方人强占澳门,朱由校态度强硬,在澎湖与荷兰殖民者数次交战,大获全胜,这是一个“文盲”能做到的吗?但心不在此处,终究只能是副业。他本不应该坐上黄金的龙椅,他的心坐在木头上。“幼时无意登皇位,年成江山喂奸臣。天命由校为熹帝,此生理应是匠人。”一痴字,让他成为“明朝的鲁班”,天才的木匠,据说第一张折叠床他发明的;最早的喷泉是他发明的;最早的雪橇也是他发明的。

没世皇帝却以绝世词人、惊世鲁班掠影于世,他们的痴绝,是挣脱了一切外在束缚,一切被命运框定的自己,不论此生荣辱,不管后世评说,始终忠实于内心的那股痴念。

长恨此身,事与愿违,春花水月,往事难了,痴何处觅?则观此醉心之痴,纵命之绝,如醍醐灌顶――痴已遂愿,心即远方!

篇3: 以痴为话题的作文

爷爷对我说,所谓痴迷,大概就是为了一个人,只爱一件事。

奶奶去世后,爷爷变得有些沉默,同时开始痴迷于旅行。奶奶离开前总想去看一眼西湖,但当时一大家子人都很忙,而且那会儿谁家流行旅行啊。于是,奶奶一辈子都没看过一眼西湖。直到她去世后,爷爷下定了决心,要带着我去看西湖。那一年,我八岁。

当时爷爷力排众议,和我搭着绿皮火车穷游。我们在杭州住那种破旧的抗战防空洞,大门里进去是两个狭长的洞穴,钢丝床和墙上都特别潮湿,还不时有滴答滴答的水声。我用被子蒙住头,有点害怕,心想这是什么鬼地方,我再也不出来旅行了。第二天起来去西湖,时近正午,阳光炙热,蝉声喧嚣。我们在断桥旁的一条长椅上坐下,我很困,躺在爷爷腿上眯着,他就一直给我扇扇子,边喃喃自语:“老太太啊,你看,这是西湖啊…西湖啊…”微风送来湖里荷叶特有的清新气味,前一天晚上的小牢骚一下子都烟消云散了。青石台阶上,爷爷牵着我教我唱《送别》。小小的人儿仰着头大声唱着。对一个孩子来说,送别是什么呢?仅是一支歌而已。

从西湖回来的几个月后,爷爷也去世了。爷爷去世的第二天,妈妈给我端来一碗面,还是爷爷的味道。我接过碗,还没来得及说声“谢谢”,眼泪就不争气地砸进了碗里。

我也开始痴迷于旅行了。大理,我在咖啡馆的墙上留下“爷爷,这里的云可漂亮了”的便签;西藏,我在海拔4700多米的纳木错湖畔望着星空默念“爷爷,哪一颗星星是你”……爷爷,你看我是不是比你棒,我去了那么多你想去但还没来得及去的地方,可为什么我好像有些悲伤?

今年,十五岁了,一直没胆去西湖,仿佛我不去,爷爷就能回来带我去一样。几个月前又去了一趟杭州,晚上骑着车绕着西湖转,风吹得人很舒服。我忽然闻到一阵熟悉的荷花香气。一个急刹,在断桥边我看到了七年前我和爷爷坐过的那条长椅。没错,就是它。青山依旧,物是人非。

对,所谓痴迷,就是为了一个人,只爱一件事。就像我去过的地方,仿佛每一步也有爷爷的足迹。

篇4: 以痴为话题的作文

“叮当、叮当!”中午放学铃响了。“你去端饭盒,我去占球台。”说着我便抓起球拍像一匹野马似的直奔乒乓球台。冲到球台边,我一下就爬了上去,双手叉腰站在上面,大吼道:“我占到球台了,我占到了!”那样子就活像一位得胜将军,威风凛凛。

不一会儿,没有抢占到球台的同学向我投来羡慕的眼光。去端饭盒的搭档来了,我们一手端着饭盒,一手拿着球拍,打一两个球,就用饭勺向嘴里送一辆口饭。我们觉得这样太没有味道了,于是我俩干脆把饭盒放在一边。这时的搭档像换了一个人似的,只见他一个弯腰、屈膝,挥手间,一个“反拉球”从乒乓球台上快速的蹦了过来。我心想:“这个球挺棘手,怎样接呢?”我灵机一动,快步向后退了两步,只见球的速度大大减慢了,我轻轻一抵,球就翻过球网,蹦到搭档那边去了。呵,他没接着,我胜了。围观的人一见,嘴里不停叫道:“好球,好球。”

时间随着球拍的上下飞舞,一眨眼就过去了。“你们班主任李老师来了!”不知是谁惊叫起来。我回头一看,真是李老师骑着一辆自行车来了,这是我才发现自己饭盒里的饭还没有吃完,便把乒乓球拍夹在手臂间,拿起饭勺狼吞虎咽的吃起来。

“叮当,叮当!”上课了,我端着一盒未吃完的饭,腰间夹着球拍,进了教室,只见同学们都向老师打我的小报告:“×××打乒乓球,没做完作业。”李老师收走了我的球拍,就像抽走了我的心一样。

虽然没了球拍,但仍然挡不住我对乒乓球的热爱。下午,我们照例占球台,用手掌当球拍,发球、接球、进攻、防守……玩得更欢,有时,反而觉得更爽。

听!同学们都叫我“球痴”。

篇5: 以痴为话题的作文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有人爱运动,有人爱旅游,有人爱音乐,而我则为书痴狂。

从我记事起,爸爸妈妈常常会在睡觉前给我读一些故事,那时候我多么希望可以自己识字、自己读书,我常常幻想畅游书海的感觉一定很美妙。我一直渴望能独自一个人看一本有意思的书,可我一个字也不认识,盼望着,盼望着,我终于上学了,我也可以识字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识字量也在持续的增加,我愈发痴迷于读书了,我因为沉迷于读书,而干了一些非常有意思的糗事……

还记得那是去年五月的一个下午,烈日炎炎,火红的太阳炙烤着大地。我正沉浸在那本令我陶醉的书里无法自拔。妈妈对我说:“天气太热了,让妈妈给你剪剪头发吧。”我头也不抬的“嗯”了一声。说干就干,妈妈拿起剪刀,我的缕缕秀发就纷纷飘落了下来,可我却浑然不知,继续在看书。妈妈接着说道:“天气热了,给你剪短一点可以不?”我继续“嗯”着,眼睛依然目不转睛地盯着手里的书。

读书的'时间仿佛白驹过隙,总是在不知不觉间匆匆走过。随着妈妈的一声:“好了!”我猛然抬起头,看见镜子里的自己,原来的长发女生一下子变成了毛头假小子,我气急败坏地跳着脚对妈妈喊道:“谁让你给我剪这么短的,这个发型简直太丑了!”妈妈瞪圆双眼,摊开双手,无辜地说:“我征求了你的意见,要不要剪短一些,你一直说嗯,那就是表示同意呀,这会怎么又怪上我了。”看看妈妈无辜的表情,我无奈的低下头,看着手里的书,心里默默的安慰自己:“也许这就是古人所说的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吧,转念又一想为书痴狂的人总要付出代价。”哈哈,瞬间我的心情好了很多。

还有一次,为了看书,我将写作业、上补习班、吃饭……全部抛到了九霄云外了。爸爸一看,还差三分钟就要开始上网课了,我的作业还没写完,就将我爱不释手的书扔到一边,拽着我去上课了,一边拽着我,还一边唠叨:“如果知道你这么喜欢读书,把学习、上辅导班、吃饭……都忘了的话,就不给你买书了。”可我知道尽管爸爸妈妈责备我,唠叨我,却丝毫也不会阻止我对看书的喜爱和迷恋。

读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它让我知道了遥远的历史长河里发生的那些波澜壮阔的事件,让我明白了浩瀚的星河里宇宙的神秘,让我懂得了蔚蓝的深海藏着太多的宝藏,让我醒悟了人类只是沧海一粟,所以我要让书本带着我,去到那更广阔的世界,我为书痴!

篇6: 以痴为话题的作文

“音痴”是指五音不全之人,但爸爸的“痴”却有些与众不同。

“滚滚长江东逝水……”放学一进家门,就看到老爸一边在厨房炒菜,一边深情款款地唱着歌。房顶似乎都受不了这歌声,欲掀欲合。外面无尾的蝉声,仿佛在和老爸较量谁唱得久。这一幅“兵荒马乱”之图让我咬牙切齿:“老爸真是个音痴!”

爸爸在家没事总爱哼两声,歌声一响起真比那“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庐山瀑布还震耳欲聋。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老爸爱美声,我可不喜欢。

我有个习惯,边在车上边听歌(不是美声曲哟)!一次我戴上耳机,正享受至极,一旁“紫芝翳翳多青草,白石苍苍半绿苔”,真是良景!忽然觉得怪怪的,四周瞻顾一番,路边的行人有的在笑,有的对我们指指点点。我心中疑点无数:陌生人一向与我们是“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关系,怎么盯着我们,难道我们脸上有东西?还是出名了?莫非……我向前看去……

电影中有一句话“推理有一百种,真相只有一个”,果不其然,只见爸爸微收肚子,稍皱眉头,嘴巴张成小“O”型,眼睛睁着,却给人一种如痴如醉的样子,一只手扶着车把,操控方向,一只手半比划着,所以车开得很慢,行人听得一清二楚。我忽然觉得我和我爸都仿佛在云雾中,他是飘飘欲仙,我是如堕五里雾中。

我连忙摘掉耳机,正急着说话,声音的传播永远比反应快,这是科学道理。我还没说话,一阵如同铁锤的声音挤进我的耳中,仿佛把一把跳珠扔在地上,还有好多余音。我叫:“爸!”老爸一边唱:“敢问路在何方……”一边张着大嘴,一边轻抖着手,好像他的眼前是路,耳中是歌,除此之外再也容不下其它东西。

我用力拍了一下老爸,叫:“爸!!!”我的声音如同另一阵“涛天大浪”,终于盖住了老爸这层“高浪”。爸爸终于缓过来了,好像睡梦中刚醒来的人,揉着“惺忪的睡眼”,说:“怎么了?对了,爸爸刚才终于找到了唱歌的感觉,你要用鼻子唱,不要用喉咙挤……”不一会,那阵妖声又出现了……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老爸仍在唱着,家中的每个角落仿佛都蓄满回音,无垠的天空似乎也染上老爸歌唱的色彩,我成长的喜怒哀乐也都有老爸歌声的伴奏,没办法,谁让我是音“痴”的女儿呢!

篇7:以痴为话题的作文800字

以痴为话题的作文800字

我看古人之痴

痴山,痴水,痴天地。痴,与自然对话。

——题记

痴是一种喜爱,痴是一种依恋,痴是一种生活态度。古往今来,多少文人墨客“痴”倒在多娇的自然中。对于他们来说,山水可以给他们的心灵以安慰,而痴,则是亲近自然最直接的方法。

“湖上影子,惟长堤一痕,湖心亭一点,与余舟一芥,舟中人两三粒而已。”这句话是《湖心亭看雪》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句子。茫茫白雪中,一痕堤、一个亭、一只舟、几个人,在西湖如镜的水面上点缀着。多么特别的量词,“痕”“点”“芥”“粒”从来没有人用过,独特且恰如其分。张岱就像站在自然的高处,怀着赤诚的心描绘着独特的景致。他就像看透一切的仙人,俯视着一切,用淡淡的笔墨勾出绝美自然。然而是什么给了张岱如此神奇的力量?我的答案是——“痴”。

在我眼中,痴是一种远离尘世的生活态度,不是逃避,是一种我们无法达到的境界。之所以痴,是为了忘掉世俗的烦恼;之所以痴,是为了和自然做最直接的对话。巍峨的高山,清秀的绿水,灵动的生灵,多么神奇的自然!诗人们当然也发现了这份美,于是他们抛弃了给心灵留下伤痕的尘世,开始接近自然,渐渐痴情于自然,寄情于自然,让自然所蕴涵的那股神奇力量,愈合他们的伤痕。

在《湖心亭看雪》中,前文的“独往”和最后舟子的话,显示出张岱将自己视为脱俗之人。有人说这是自恋,其实不然,这是张岱的清高和思想的.高洁。有得到,就相应有舍弃,张岱舍弃了世俗的烟尘,换来了与自然最亲密的接触。

只有痴,才能看见自然真正的美,藏在其表面下的美;只有清高,才能将这份美藏于心中。张岱以及很多诗人,正是因为痴,因为忘记世俗的名利,全心去领会自然,接受自然的洗礼,才能得到如此洒脱、自如的生活,才能写出一篇又一篇佳作,让我们这些生活在钢筋水泥城市中的现代人,通过文字发现自然中我们难以发现的美。

古人之痴,是一种我们望尘莫及的感受,这是一种对宁静、安定的向往,是发自心灵的对自然的赞美和喜爱。自然吸引着他们,而他们通过心灵的沟通,从自然中得到慰藉。古人之痴,是一种人与自然最完美的和谐。

古人之痴,是用心与自然对话,而诗人的清高,则是聆听天地的细语。

篇8:以痴为话题的议论文800字作文

“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成也情,败也情。人们皆说不在乎情,却在不知不觉间被其扼住喉咙,难以喘息。众人都将情看重,失去了许多本可以紧握手心的东西。

四凤,《雷雨》中与众不同的一个,出生于农村,怀抱着对未来的美好臆想,满怀希望地踏进周家府邸。她对于爱情的理解,正如自身一样洁白单纯。可后来,她与蘩漪之间的勾心斗角,尤显老练,令人悲楚。她被花花公子言语所骗,沉沦于花田月下,失去知觉。当真相被揭露,她逃避,无所适从。疯似地跑出周家,误触电线身亡。她的存在本是一个悲剧,与自己的雇主、亲哥哥纠缠不清。这结局本已注定,反而是一种解脱与放逐,救她于幽深泥泞之中。她痴于情,却放逐自我,寻求解脱。

“害人害己。”使四凤,周萍走上绝路的蘩漪,实则寻求了片刻的欢愉,在痛快之后,必定是狂风骤雨与深深的烙印,自食其果。她不满周家主人周朴园,却忍耐着侵害,不满周萍与四凤纠葛,于是将真相说出,双手沾满了两人的鲜活生命的罪状。恶人有恶,亦有悲。芸芸众生都是顶着莫大的压力苟活,没有人是幸运的。她是时代的象征,敢爱敢恨,是新旧的结合,是陈俗与新规的过渡,畸形的爱情,冲动的欲望,丰满而具体。她痴于情,却身披荆棘,刺伤无辜。

何谓自持?是简爱了,她从未向命运交出投降书,以己之力同这不公的世界斗争。反抗舅妈,特立独行,她若时代的“毒瘤”,侵蚀已酩酊大醉的世人之心。当爱德华先生极力隐藏的秘密披露,她没有一蹶不振,拖着寥寥无几的行李离开,消失在黑夜之中。她本可以选择留下,与心爱之人携手共度余生,却要留给世人坚强的背影。她痴于情,却受控于自我,把控命运。

所谓痴,实则心中所想,取决于理性的判断。四凤与蘩漪沉沦,于是悲剧上演,令人惋惜;简爱清醒,自我审视,保持理性,于是得到了最好的结局。

原来,痴,既可以是自我的放逐与纵容,亦可以是理智的观察与探寻。有人在痴里沉沦无果,有人在痴中清醒自持。

我所求的,不过于混沌阴翳之间,辨伪去妄,探寻真相,寻求那个最好的,不为情所惑的,看似异类的,唯一清醒着的,痴人。

篇9:痴为话题的高二作文

大千世界,总有那么多美好的事物使万物为之痴迷。大鹏痴迷于翱翔万里蓝天,鱼儿痴迷于畅游五湖四海,花儿痴迷于吐露十里芬芳……痴迷是万物品质的表现和情感的表达。然而,痴迷也是有讲究的。

当有一天,雄鹰不再痴迷蓝天,而钟情于大地,那么我们无法想象一只鹰如一只鸡一般在地上觅食的情景。所以说,痴迷也要看对象,要选择适合自己的事物,正所谓痴迷要有道。大凡人生在世,要想有所成就,都要达到痴迷。西汉时期,一介布衣班超,因痴迷军事而放弃了文学,遂投笔从戎,钻研军事,后来终于参悟了行军打仗的精髓。在日后的作战中,班超凭借自身卓越的军事才能,屡立战功。正是因为班超对军事的这份痴迷,他最终达到了他人生的最高点——万里封侯出玉门。

痴迷也有不慎的时候。后唐国主李存勖可谓是个百战百胜的军事奇才,他继承父亲李克用的遗志,四处征讨,统一了北方建立后唐政权。可不幸的是,正当应该稳定民心,恢复生产的时候,他却不理朝政,痴迷于伶人的管弦呕哑,至于誓天断发,泣下沾襟,以至于伶人乱政,“激六军之怨”,最终国破身亡的。如果李存勖放弃对戏剧的痴迷,在政治方面有一番作为,何以会落得如此下场,对痴迷的不慎,他最终被三月泥沼淹没。

痴迷要有道,同样得有度。凡事都有个度,对事物的痴迷也是如此,适度则成事,过度则败事。

春秋时期,战火纷乱。范蠡和文种共同辅佐越王勾践,帮助他复国并进一步称霸春秋。两人声名显赫,位高权重,但二人的结局却截然不同。范蠡深知越王的可以同苦难,难以同甘,世人谁不痴迷名利权位,可他明白“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的道理和功高盖主皆殒身的教训,范蠡主动退出,写下了最完美的人生准则。携西施泛舟西湖,散发扁舟,给历史留下了一段佳话。而此时的文种被名利冲昏了头脑,被权势迷惑了心智。当他收到勾践送来的利剑时,他才幡然醒悟:是自己过度痴迷于高官厚禄,将范蠡的劝说当耳边风,才落得如此下场。可为时已晚,已没有回头的机会了,他怀着沉痛的心情接过沉重的利剑,倒在了悔与血交织的世界。

凡事不可不痴迷,凡事不可太痴迷。痴迷有道,痴迷有度,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锐意进取,抗拒诱惑,取得成功!

篇10:痴为话题的高二作文

“一个爱书的人,他必定不致于缼少一个忠实的朋友,一个良好的老师,一个可爱的伴侣,一个温情的安慰者。”正如巴罗说的这样,爱读书的孩子,就是一个好孩子。

这段时间,我一直在读《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书有很多版本,我家的版本不多,所以经常会去图书馆读。记得有一次,奶奶外出有事,把我一个人关在家里。我在家里没事做,便一个人跑到附近的小书店看书。书店里的人可真多,我在人群里挤来挤去,这才找到了书架。我在这些花花绿绿的书中找啊找,找到一本新版的《装在可袋里的爸爸》。我顾不上其它的,拿起书就读起来。

书里的内容真是太有趣了,我看得津津有味,连时间都忘记了。我聚精会神地盯着这本书,仿佛身临其境。看,杨哥的拇指爸爸正在桌子上发明万能打印机呢!每读到这里,我都在担心,万能打印机会被成功发明出来吗?真的能打印各种东西吗?“成功了!成功了!”拇指爸爸成功发明出了1。0版本的万能打印机。我也高兴极了,更期待下面会发生什么有趣的故事。

我接着往下翻,正看的着最精彩的一部分时,突然,不知是谁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才从书中走了出来。转头一看,原来是奶奶,再看看外面,天已经黑了,书店里除了老板,我和奶奶已经没有其他人了,奶奶把我拉出门外怒气冲冲地说:“你这个孩子也不知道和我说一声,就随便乱跑,害的我到处找你。走,回家!”我扮做个鬼脸,无可奈何地和奶奶回了家。但心中,依然在想着刚才那本书里的内容。不管奶奶再怎么说,也不能阻止我对书的迷恋。

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新书。我喜欢极了,每天都会看这本书,已经被我翻看了好多遍。今天早上我刚起床,就拿起放在枕头下的书,坐在台灯下读了起来。刚读没一会儿,吃早餐的时间就到了,我只好捧着心爱的书来到厨房,一边看着书,一边喝着粥。一个不小心,把粥全都撒到地上,这下完了,快跑!在奶奶没发现我之前,我一下逃回房间。

是书,教给了我知识;是书,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是书,提高了我的阅读能力。书是一位纯洁的天使,她闪闪的光芒,招引着我们与他前行。读书使我快乐,我爱读书!

篇11:痴为话题的高二作文

自然中总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她拂过大地,唤醒生机无限;她掠过枝头,弥散馨香满园;她遨游天地,粉饰碧海苍穹。她焕发万物光彩,却总是黯淡了自己。她是最美自然风。

社会上总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她驻足乡野,带来淳朴厚实;她刮过都市,扫除尘世浮华;她遍布人间,装点大千世界。她创造人类之美,却总是忽视了自己,她是最炫人文风。

春风绿了江南,夏风浓了柳荫,秋风熟了枝头,冬风褪了旧累。自然的轮回离不开风的吹送,蓬勃的生机离不开风的呼唤,

你看没在风的帮助下,蒲公英放飞了梦想,他的种子随风飘到远方寻觅新的希望。是风,让梦想拥有更广阔的空间。你看,那大鹏冲到九万里高空向南飞翔,也是借了风的助力。是风,为前行撑开了飞翔的翅膀。你看,黄山松屹立于山巅,终年受着大风的侵袭,姿态愈发苍劲。是风,让生命谱出绝美华章。你看,那西北荒漠的狂风肆虐,经年累月却积起黄土高原的广袤深厚。是风,造就了世界的广博!

自然风创造了自然美,同时给予人类以美好的情思。古代的文人墨客享受自然风:“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而吾与之所共适”。也许念在人们对她的钟爱,风以另的外一种更加飘渺的姿态进入人类社会。淳朴的民风,浓厚的学风,廉洁的党风……这些“风”也备受追捧。

你看,“萧鼓追随春社近,衣冠简朴古风存。”这是陆游笔下的山西村。是淳朴的民风,让生活恬淡静谧。

我们称美好的事物的盛行为“蔚然成风”。而今,越来越多的“风”在人群中刮起。你看《感动中国》对于道德的讴歌,掀起多少学习道德模范的崇德之风,掀起多少学习道德模范的崇德之风。这是“风”的力量,她于无形中感化心灵,净化世风,创造人文之美,这道德的清风为神州大地每一个角落都带去勃勃生机。你看,党星期的倡廉之风,让政治更加清明,人民更加幸福。看,民族所兴间的节约之风,不浪费每一粒米勤俭节约的精神为社会注入强劲的动力。这是“风”的力量,她以人心的共鸣,团结一股巨大的合力,助推时代车轮滚滚向前!

“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天”,故人这般赞美风,可见这是怎样一种无形的神力。无论是美妙的自然风还是我们人类社会所星期的好风气,都无疑将会使这世界更加美好!

曾几何时,我打开《三国演义》的扉页,于日光下攻读,一股清新的风拂面而来。我爱这“风”,唉它的奉献精神!

篇12:痴为话题的高二800字作文

“姥爷,我来了啊。”一片寂静。

他时常坐在床上,一动不动地望着那张黑白照片。我进来后,他也不过是看了我一眼,继续注视着那个褪去了颜色的相框。

或许,他是在回忆这住了几十年的家?或许,他是在想念那个走远了的人?一切,都无法得知,我只能看到他呆呆的样子。

记得小时候,他还是那样帅气:脸上没有任何岁月的痕迹,头上的银发十分闪亮,眼眸中常带着一丝光亮,温和地摸着我的头,将巧克力一颗一颗塞进我的嘴中……

如今的他,再也没有了以前的模样。他仅有的几根头发花白、稀疏,脸上布满皱纹,肥大的身躯终日卧在床上。他一言不发,眼睛里再也没有几年前的光彩,只有一片空洞。

究竟是什么,让一个原本乐观的老人,在短短几年间变成了这样?难道,他真的老了?难道,是那个伴随他几十年的女人的离去,彻底击垮了他?我无法得知。

记得小时候,他常常推着坐在轮椅上的她,带着我去附近的公园遛弯。他会给她捧一捧泉水,让她从水的清澈中看到自己;他会给她讲笑话的,带她看紫竹林,时常能听到他爽朗的笑声,他就像一个孩子。

如今,他只能一个人坐在木椅上,静看眼前那片竹林。有时,他会一声不响地从家中消失,我和妈妈便会去那个公园找他。终于,我们找到了他。“姥爷,回去吧。”他默默起身,注视着眼前的竹林,扭头离开。

究竟是什么,让他无数次来到这个老地方?也许,这里寄托了他无限情思?也许,这片竹林更像陪伴了他几十年的那个女人?我无法得知,只有无能为力地看着他由乐观变得麻木。

其实,我记得很清楚。在姥姥去世的那一天,他就变得沉默寡言。在姥姥下葬的那一刻,他的眼中竟流下几滴眼泪。那个经历了时代都没有流过泪,在我的记忆中从来没流过泪的男人竟流下了泪水,只是为了她。

是否,那个男人会在深夜梦到她;是否,他会默默流下泪水;又是否,他会常常发出一声叹息,看着天上的星星,想起她?

我仍旧无法知道。只知道,他仍旧注视着那张照片,注视着那个他深爱了几十年的女人。

也许,那就是一个男人的痴情……

篇13:痴为话题的高二800字作文

我家出了一位养多肉植物的业余高手,虽说是业余,但我认为,养多肉这件事就占据了她大部分的业余时间。不用多想,那位养多肉的高手就是我的妈妈。

也不知道妈妈是在何时爱上多肉的,只知道阳台上的多肉越来越多,那些中看不中用的植物被逐步替换掉,直到最后,多肉植物霸占了整个阳台。

妈妈要求自己的每一颗多肉都是状态最好的。她每天去阳台浇水、施肥、除虫,如果一旦发现多肉叶片上有虫子或虫卵,一定会毫不留情地掐死,不让自己的多肉受到一点伤害。可就算这样,去年夏天,由于天气十分闷热,阳台上的多肉受到严重损害。当妈妈整理完一个个空花盆,走出阳台时,她的眼里满是凄凉。花了几年的功夫,在多肉的养植上刚刚获得了一点点小成就,却被一个奇热无比的夏天,让妈妈的努力掉入了冰窖。

妈妈没有气馁,她把更多的时间放在养好多肉上。她买来不下十本多肉图鉴,还经常到图书馆借有关多肉的书,每天翻看,随时拿出小本子,记录重点,写写画画。除此之外,她还购买多肉的专用土,一些的必要的种植多肉的小工具和杀虫的药,又重新购入一批新的多肉。新买的多肉在妈妈的精心呵护下,变得越来越美,她离自己的小目标越来越近。

最近,妈妈似乎又有了新的打算:想要把阳台变得更有艺术感。她开始购买一些艺术感强烈的花盆和小摆设来装扮多肉。甚至,她在路边看到被人丢弃的破花盆,也装进袋子带回了家。花了一个下午,在阳台上拼拼凑凑,就把破花瓶装扮得别有风趣,造型特别,变废为宝。妈妈经常有新花样来布置多肉,所以隔几天,我家的阳台就会发生一些变化。

每次晒衣服,妈妈都很主动地揽下了这个活,可妈妈哪里只是纯粹的晒衣服啊!你看她,没晒几件衣服,就扔下晾衣杆看多肉去了。如果这个时候呼唤妈妈,是得不到她一丁点儿回音的,尽管我的声音分贝越喊越高,喊到嗓子生疼。哎,妈妈又被多肉包围了,只顾着欣赏她的多肉,哪里还听得到我的声音。

妈妈告诉我,看着多肉小精灵慢慢长大,渐渐变美,心情会变得特别好。如果肯在一个事物上倾注自己的热情,生活就永远不会缺少美。

篇14:痴为话题的高二800字作文

如果你来访我,我不在,请和我门外的花儿坐一会儿,它们很温暖,我注视它们很多日子了。

——题记

“痴”真是太可爱了,这个字给我一种一见倾心的感觉,就像风在吹,花在落,可你却被定格似的,目光停滞在前方,说不出话来,连呼吸都忘记了。在那刹那,你找到了心中最灿烂的光影,它折射出的光辉,照亮了每一个灵魂的阴暗角落,似春雪,将要流淌。

不知道“痴”字为什么有病字头,痴真是最直率、美好的一种感情,不由得想起《红楼梦》中据说贾宝玉的痴病。配合着文章来看,真是很美,他的“痴”,是对他身边女孩们青春之美的一种欣赏与赞叹,那种“千朵万朵压枝低”的叠嶂的芬芳甜馨,贯彻着整个大观园,伊们都是这绝好年华中的红颜,宝玉这种执着的痴,正是要将这些花朵都系在身边,不能任伊去了,任伊老了。他是那个单纯的孩子,眷念友谊与新生的爱,他的痴铸就了他心系苍生的释然,痴对他而言是俗世病症的良药,是精神上最丰富的那几笔红彩,是对自我生命最美的成全。

安徒生曾去拜访过一位林务员,他一大清晨地走到森林中,在蘑菇下放置各种饰物:小小的花边、小花、纽扣和漂亮的石头,待林务员的女儿欣喜地的在蘑菇下面找到它们时,他告诉她这是小精灵留下的。有一位牧师听见这事十分生气,认为安徒生是在欺骗小孩,可安徒生却说:“一个孩子,如果都不相信仙女与精灵,那他的心已经死去了。”安徒生的痴,在于童话,他像一位寓言家,释放着自己周身奇异的光辉,他走到哪里去,都能让人们被他吸引,他自己就是那么不可思议而又多情。尽管他生得纤细、羸弱。可他就是移动的童话,他的足迹里有梦,梦中洋溢着故事的笑语,他将他的痴像烟花一般放出,碎成万朵星火,散布到平凡之人的炊烟里,床榻旁。他的痴让人们在平凡中追寻幻想,让他们的世界也迸发出异彩魔幻。

这就是痴吧,平凡地痴、高高地痴,都像朝圣者一般不畏艰苦地跋涉的痴。从对一朵野芳的喜爱到对星空的追求,从自己心中的痴迷到散播人间的幸福,这都是痴,都是对世界、对自己最好的执着。

人无癖不可交也,无癖便无痴。我喜欢有痴的人,他们心中的“痴”,会成为支持他们走过长夜、踏破黎明的信念。

所以,如果你来访我,我不在,请细细寻找我的痕迹吧,希望你可以从我的书纸上看见我笔尖凝积的软墨,希望你可以从找到我的痴,我那月满山川似的大大小小的痴与爱。

篇15:以经典为话题作文

与经典同行,与圣贤为伍。一篇好的经典诗文就如同一位好朋友,与你走向成功之道。曾经与经典的一次亲密接触,使我难以忘怀。

记得那一次,下午一放学,我就狂奔回家,守候电视里播放的我最喜爱的卡通片。正当我看到精彩之处时,“啪”的一声,妈妈关掉电视机,守在屏幕前,语重心长地说:“你一放学就看电视,不好好学习,将来老了就会后悔……”听着妈妈唠唠叨叨,烦死人了。我走进房间,用力甩上门。门外是妈妈一声无奈的叹息。

我在房间里直生闷气,随手抓起一本书翻看,孟郊写的《游子吟》吸引了我。这首诗歌歌颂了一种平凡而伟大的.人性美――母爱!每句诗都敲击着我的心灵。“世上最伟大的爱莫过于母爱!”我不禁感叹道。我妈妈何曾不像诗中的母亲那样爱自己的孩子呢?刚才,我对妈妈的不睬,必定伤透了她的心。母亲为我付出了那么多――时间、金钱、精力等等,这都是热火般的爱啊!而我呢?我何曾对母亲说过一句感谢的话?何曾在节日里给她送上一支鲜花?我甚至记不清楚她的生日在哪一天?只要想起母亲为我做的一切,我的鼻子就酸溜溜的。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母亲为孩子做的一切必定有她的用意。妈妈把电视关了,不就是为了让我有更多的时间学习,我应该理解她。“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我怎样才能报答妈妈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恩情呢?虽说妈妈对孩子的爱是不图回报的,但是,我想现在好好学习,将来学有所成,妈妈一定会有说不尽的喜悦。

与经典的一次亲密接触,真令我难以忘怀,因为,它让我懂得了寸草报春晖的人生哲理。

篇16:以和为话题作文

暑假期间,我回到了家乡的小镇,来感受流传至今的“和”文化。

仿佛雨后春笋般,镇上突然冒出了许多现刻瓦片的小摊,摊后是油嘴滑舌、分心刻瓦的摊主,摊前是讨价还价、熙熙攘攘的人群,我站在镇口,感觉这一切并不和谐。

镇口有着陶二爷雕刻的巨型“福”字。“田”中藏“寿”,“口”中藏“禄”,“寿”依“礻”边,团团喜气又因底料的灰色而显得肃穆起来。下头还刻有几幅吉祥图案,“喜鹊登梅”,“貔貅送子”,“凤舞九天”,“龙戏双珠”,每幅画都那么生动,那么和谐。

从镇口向镇里走去,绕开熙攘的人群,踏上熟悉的麻石板路,漫步于院落之间的小巷中。两侧的院墙没有过任何装饰,显得朴素的灰色面墙上头的瓦片却各不相同,每一片都雕有丰富的图案。它们安静地躺在墙头,不时有几片落叶从它们身上轻轻抚过,仿佛流淌着时光静好。

每走一步便可听到鞋跟儿敲击路面的声音,这声音沧桑,古老,来自于地下深处,在与我进行灵魂的交流,眼前的时光静好与天地之音将我带入了一份和谐的完美中。

转过一个拐角,看到了熟悉的木门——这不是陶二爷家吗?推开虚掩的木门,迈过厚重的门槛,看到了多年未见的陶二爷。陶二爷正雕刻着一条小鱼,他一挥手,是鱼跃龙门;一抬头,是丹凤朝阳。旋凿雕磨,每一个动作都行云流水,淋漓尽致。雕刻完毕后,陶二爷看见是我,道:“小伙子,还记得我这老头子呢?我已经不入江湖喽。”说完,他将那条小鱼赠予了我。触到小鱼的一瞬间,我感受一种传承了千年的和谐,这一次,是触摸到的。

直到那一刻我才明白,“和”文化就在时光静好中,大地之音中,也在那朴素、单纯的雕刻中。

篇17:以和为话题作文

和之一字,贯穿中华五千年的文化历程。所谓“万事和为贵”一句话,便足以道出“和”的重要性。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往往,在为人处事上,和,永远好过于争。

“和”,是一种文化的沉淀,是修养的体现,君子以中正平和处世,小人只知争一时的意气。以和处世,是一种人生的态度,若人人能做到,盛世将兴于此,老庄的中庸无为便是一种和的态度。所谓中庸无为并非是真正的无为,不过是一种不争的态度罢了。老子一生,传奇无尽,怎能说是无为,一部道德经,洋洋洒洒不过数千字,却引得后世折腰惊叹,亦能令一代圣人孔夫子俯首问道。庄子为人更不能说是无为,时有诸侯好观斗剑,庄子以天子剑说之,能救得一国之政。又怎么能说无为?他们不过是不愿争那庙堂之位,只愿为湖底一曳尾之龟而已,于是他们以“和”的态度看待世间万物,以“和”逍遥于天地间。

“和”乃立世之根本,唯有“和”方能更好地存在于这个世上,三国鼎立,吴蜀兴于和,赤壁之战,因吴蜀之和,以少胜多,令曹操丢盔弃甲,割须断袍,惶惶然如丧家之犬,若非因关羽念及旧日恩情不忍下杀手,曹氏天下,早已覆灭。吴蜀之衰,尽因一个争,为荆州,为一句虎女岂可嫁犬儿,刀兵起,为两国的衰亡拉起序幕。于是吴蜀相继为魏所破。昔日的豪气干云,金戈铁马,亦如梦幻般破碎,可谓成也和,败也和。

想我如今,泱泱华夏,万里山河,站在世界的高度上看,亦是一不容忽视的大国。但,为何在面对日本在钓鱼岛上的挑衅,仅能以言语相责之?皆因一个“和”字,因为我们知道,“和”的重要性若失了“和”,起了争,那么燃起的战火所席卷的将是无辜的人民,战火是人们所不愿看到的,唯有“和”才能令百姓安居乐业,唯有“和”,才能富国强民。而“争”不过是不得已而为之罢了。

“和”在世间的每一个角落,发挥着它无与伦比的作用。生意场上“和”气能生财,与人交往上,有“和”方能令友遍四海,在国家层面上,“和”可以富国强邦。

篇18: 以和为话题作文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时光的流逝,俗话说,时间就是金钱,寸金难买一寸光阴,表明了宝贵的时间,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的每一分钟。

我以前做事慢,拖拖拉拉做作业的时候,我还是东奔西跑,一边玩,一边东奔西跑,有时候还头昏眼花,在跑腿结果,我花了很多时间,但一切都没有进展而且作业总是拖到最后一刻才完成,一般来说,作业会堆成一座小山,让我踢不动在这件事上,老师和家长没有少提醒和教育我,我无数次地警告说:“明天就是明天,明天是多少天,明天我会浪费一切。”我无法改变既然发生了什么事,我明白了真相,让我改变了过去,让我明白了时间的价值,之后我决定珍惜时间,和时间赛跑。

我记得数学课只是在很久以前就开始了,老师安排作业让我们完成,匆忙地走出教室,作业比平常的课堂作业还要多,我暗暗地想,没什么大不了的,应该能慢慢离开家做作业,我开始了我平常那种环顾四周,懒洋洋的写作业,就在老师回到教室的时候,老师又回到了教室。我们被要求立即交作业。这一次我开始变得可爱了。看着其他学生,我积极地交作业。铃响了,但我的作业还没完成一半。它不仅受到老师的批评,而且让老师留在教室里,在课后继续完成。这时,教室里充满了笑声。我不仅不能和同学们一起玩,还让老师在课后呆在教室里继续完成。这时,教室里充满了笑声,我不仅不能和同学们一起玩。这时的笑声似乎变成了对我的嘲弄,我非常伤心。

这件事情让我意识到,时间是宝贵的,时间是金钱买不到的,我们要合理安排时间,以节省时间。现在能办成事情不能拖,因此会去完成。事实上,每一天的时间来对待每一个人公平的时间去每个人都是一样的长度,但成功的人总是很善于利用时间,节省了时间,所以喜欢在不同的宽度相同长度的生产,所以它正在运行提前时间。

篇19: 以和为话题作文

世界上,每个人都不可能孤立的存在。所有的生物都是一样的。只要是有生命的他们都需要交流,合作。所以,他们一定要有自己的好朋友。像人,昆虫,鸟雀,甚至还有植物。

一天我漫步在花园里,安静而开心的欣赏着这里的每一朵花,每一片叶,每一寸土地,每一棵树,每一朵白云,他们看起来是那么的安详,和平,安静。如果再有几片小田地和几座田园小房子在这里的话,那可真就能称得上世外桃源了。

不过,我总感觉还缺了什么是的。

就在我要沉醉于其中的时候,我忽然发现了两样东西,‘和平’和‘生机’。让我发现这两样东西的是两只小蜜蜂。我看到,他们同时落到一朵花粉满布的花上,大概是要采花蜜吧。可是,同一朵花同时落下两只蜜蜂,这两只蜜蜂会不会打架呢。我正这么担心着。忽然,他们做出一个举动,这让我的心里顿时充满了温暖。我看到那只大一点的蜜蜂飞开,让小蜜蜂先采蜜,这是我发现大蜜蜂身上的蜜蜂并不多,而小蜜蜂的身上却有很多,他再采一点就可以回去了,可以看出来,小蜜蜂和大蜜蜂都已经很累了,因为他们飞行的速度又低又慢,可是大蜜蜂为什么要先让小蜜蜂采呢,等小蜜蜂采完之后大蜜蜂又去采,却发现花蜜还是那么多,我看到了,因为小蜜蜂也发现了,大蜜蜂的状态,所以他故意飞开,到另一朵花上去采,把多的留给他,大蜜蜂很高兴似的,它们采完花蜜之后,一起飞回去,我也跟着去了。

之后,我发现了一个蜂窝,有好多蜜蜂,他们在一起开开心心,快快乐乐的生活着,没有争吵,只有和平和安乐。

看着这些蜜蜂,我不禁想起了我们的人类,如果我们人类能像蜜蜂一样,那还有什么问题做不到,解决不了呢,和的力量是伟大的。

篇20:以简单为话题作文

清晨,一打开窗户,就与包含着露水的春风撞了个满怀,一束阳光射了进来,心里的感觉好温暖!每一个小草都是我们的好朋友,向我打着青翠的手势,每一滴露水都是我的知己,与我交换眼神。虽是早春,但新燕早已来报到,在电线上划着各式的音符,快乐地飞翔在蓝蓝的空中,真的不得不赞叹它们是最好的飞行家,各个神态自如,仿佛也在欣赏着眼前是难得的美景。它们身子在动,嘴也没闲着,轻轻地亲昵地呼唤着我的名字。知足者长乐,我快乐地会心一笑,因为心里的充溢着无限的温馨。

背上书包,特意选了条小路,伴着泥路,踏上了上学的路。油菜花开了,一朵朵如一张张洒浴下阳光下的笑脸,一个个忍俊不禁,花朵儿一朵接着一朵,一株接着一株,彼此推着、挤着,好不热闹。抬眼看去,金灿灿,油亮亮,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几只辛勤的蜜蜂早已出来忙碌,停留在一朵朵油菜花上,也许它们也被这眼前的油菜花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也不由自主地放慢了速度,不为别的,只为眼前的春景。微风吹过,菜花犹如一位位亭亭玉立的少女在翩翩起舞。风里带着新翻的泥土的气息,混着青草味儿,夹杂着菜花迎面扑鼻的香味,心里的感觉好清新。我没有见过洁白的薄公英随风飘舞的一瞬间;也没有见过西湖那无穷碧的莲叶,映日红的荷花;更无法想象烂漫的樱花在空中翩翩飞舞以及落地的一刹那,但如此灿烂如此芳香的油菜花的确令我沉醉不已。我听过炎炎夏日那清脆的蝉鸣,看见过秋高气爽时那傲慢不失高贵的菊花,欣赏过冬日那寒风刺骨的坚强的腊梅,但我却从来没见过开得如此灿烂的油菜花。多么希望画面定格在这一秒。嘴角微微一翘,因为心里的感觉好清新。

伴随着一阵春风,我来到学校。学校池塘边的花草也不甘独自寂寞:碧绿的柳条儿飘着柔顺的长发与池面相映成趣;几棵不知名的树也按不住性子,粉色的花儿淡淡地开放,犹如是满树害羞的小姑娘,扑哧着红红的脸袋。虽然自古都是绿叶衬红花,但是,这些花果不用绿叶的衬托,只是阳光微微一射,花儿显得更加可爱俏皮,为春天增添了不少生机。

这美丽的春日中的校园一角,生活一角,也实难发现。我不禁开怀一笑,不知该说自己聪明发现此景(嘻嘻,虽然这不是我发现的,但的确也不难发现)还是该说心灵手巧的春姑娘竟赐与我们这样的神泽。心里的感觉好欢快!

一束阳光,一片花满,一个校园一景,这才发现:快乐,原如此简单!

篇21:以简单为话题作文

阳光,再次触手可及。风缓缓的抚过了脸颊,微笑轻轻的爬上了我的脸。

一直以来,我都以为,幸福是离我很远很远的,远到,我看不到它的存在,远到,我闻不到她的甜美。我总是一次次的渴望得到更多,我总是一次次的希望每个人都很爱我,我总是一次次奢望能够得到更多的关注。可是我却忽视了最单纯,最美好的幸福味道。我才恍然大悟,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对你无私奉献,不是每一份关注都是对你的赞赏与支持。不是只有表面上的才叫幸福。

幸福,原来很简单,而当我懂了时,我看见我被幸福甜蜜的包围了,我看见了自己最向往的那种幸福,变得越来越渺小,到最后的消失。原来,幸福离我那么的近,一次次叮咛,一次次责备,一次次寄托的更好的愿望。

幸福,原来很简单。就像是孩童躺妈妈的怀抱时的那种依赖;就像是一家人坐在一张桌子上,谈论这一天中发生的新闻趣事的那种温馨;就像和老朋友叙叙旧的那种回忆的美好;就像是一个人走在小径上,享受着阳光的轻柔抚摸的心静的感觉;就像是看了一个很好笑的笑话的捧腹大笑的无忧无虑……

幸福,原来很简单,是我们的思想把它复杂化了。原来,只要我们把它细细的品味,你就会发现幸福和生活真的是紧密相连的。生活就像是一面镜子,你对它笑笑,它就对你展开眉梢,你对它哭泣,它就会泪流满面。你用什么态度对它,它就以什么态度对你。有的人认为,只要找到钱就会幸福,而忽视了身边可以给他幸福的那些人,当那些人已经远去,他再回头看,回头寻找时,才发现自己的最需要,不是那一捆捆的金钱,而是一家人可以在一起的温馨。似乎,幸福就好象是风,你不能伸手去触碰,而是用心去感觉那种美好。生活与幸福一样不会抛弃“任何人”,只有当“任何人”抛弃它时,它才会毫不犹豫的离你远去。曾经看过一个少年,他有一对深爱他的父母,他们的经济很好,可是,少年不满足,觉得生活没有乐趣,便开始结交一些不良的少年,最后,堕落,连最初拥有的的哦偶失去了,所以,人不应该总去想自己没有的,应该懂得把握现在自己拥有的,并好好的珍惜。

阳光穿过了我伸出的双手,我想看看我拥有的,有多少?微风穿过我的唇齿间,我才发现,原来幸福是无处不在的,只要,你愿意去感受,用那可敏感的心去发掘,就会发现,幸福,原来那么简单。

以春雨为话题作文

以关爱为话题作文

以苦为话题作文

以母亲节为话题作文

以快乐为话题作文

以动物为话题作文

以温暖为话题作文

以分享为话题作文

以安全感为话题作文

以酸甜苦辣为话题作文

《以痴为话题的作文(共21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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