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千学网!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作文大全

狗作文1000字

时间:2023-02-28 07:53:05 作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狗作文1000字,本文共1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狗作文1000字

篇1:狗作文1000字

从前,在一条古老的大街上,有一只小狗。这只小狗非常古怪,身上的红色衬衫布满了泥巴,头戴粉色蝴蝶结,脚上还有四只虽然脏却样式好看的鞋子,可能因为流浪的时间长了,又没有吃的和喝的,这只狗已经瘦的皮包骨头了,又加上满身都是泥巴,人们见了它觉得晦气,就都避开他所在的那片地方。

过了几天,这只小狗实在饿地受不了了,街上又没有人们扔的烂果皮和馊了的肉,只能找人们求助。这只小狗先跑到一位女士身边,对她说:“这位太太,我已经几天没吃东西了,您行行好,给我点东西吃的吧!”“哼!我身上没食物,再说了,我急着买东西,哪有闲工夫管你啊!走开!”说着,便把小狗给踢开了。本已饥寒交迫的小狗,又挨了一脚,身子更加虚弱了,可没办法,如果不吃点东西,就会饿死的。小狗只好站起来,再去求助一位先生:“先生,你行行好。给我点东西吧。”“走开!我没东西!别在这烦我!”先生大声说道。小狗只好走开,但他又无意中看见了一位小女孩,对她说:“小姑娘,你给我一点吃的东西吧!”只见女孩抚摸着小狗的头,从背包里拿了一个馒头,把它撕成碎片,一点一点地往小狗的嘴里送,小狗狼吞虎咽了一会儿后,对女孩说:“谢谢你,你的善心会有好报的!”女孩看着它,不由得笑了。路旁的行人都在用一种另类的目光看着他俩,还不断有指责的声音朝女孩扑来“哎,小姑娘!那只小狗很脏的,别靠近他!”“就是呀,快回来吧,别管他了……”可女孩非常镇定,当他们的话是耳旁风,仍然往小狗的嘴里送东西吃。小狗眼泪汪汪,对她说:“你不像他们,你给了我东西吃,我会实现你的一个愿望的!”“真的吗?!”女孩高兴的跳了起来。“对!可以,你尽管说,我一定能帮你实现愿望!”小狗不假思索地说。“嗯。我要一条好看的公主裙!”女孩脱口而出。“好的!”只见小狗用爪子锤了一下地面,一件公主裙就从地里窜出来了。小女孩用手接过来,惊叹不已:“天哪!太漂亮了!谢谢你啊,小狗!”“这是你应得的。”小狗对她说。正好,刚才的那两位先生和太太经过这里,目睹了这一切。他们和其余的人都纷纷跑去小吃店,给这位小狗买东西,扔到它的面前,还连忙说着自己的愿望:“我要一座大宫殿,我是里面的女王!”“我要世界上最大的钻石!”“嗯嗯嗯…我呀,要世界上最名贵的珍珠……”“别吵了!”狗狗喊道,“我已经饱了,不需要东西吃了!拿回去吧!”说着,变向东边跑去。人们看看扔过去的食物,看看小狗,羞愧的低下了头,拿回了自己的东西。 上一篇:《希腊神话》读后感800字 下一篇:期中考试过后 相关推荐 点亮我心中的那盏灯作文600字 我为自己点赞作文600字 友谊,爱一般的香气 一路走来,感谢有你演讲稿 做一个有教养的人作文600字 这次,我没有放弃 一道美丽的风景作文600字 人生路上温暖多作文800字 最好的我们 老师的另一面作文700字 触动了我的心灵作文600字_12篇 《法官妈妈》观后感700字

篇2:狗作文1000字

两条狗作文1000字

这个故事开始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山林里,这座山里,有一个小村庄,村庄住着十几户人家,主要以在外地收入为生,但几乎每一位人家都有条猎狗。

他是一个老人,已经算五六十岁了,住在破破烂烂的房子里,房子断垣残壁,让人觉得一阵大风,一阵大雨,就能把他推平,陪着它的,只有一条猎犬,这条猎犬瘦骨嶙柴,它的名字就叫叫赤力,活像一只野狗,这老人家牵着这条狗走在乡村土上,周围的村民纷纷翻着白眼,有几户大胆的人家,甚至拿着菜刀驱赶,这真叫“猎狗过街,人人喊打的”呀,这户老人因为太老了,在山林外的城市找不到工作,只能在深山里打猎,因为过度开发,山里的猎物已经非常少了,所以这户老人,吃掉上顿就不知道下顿什么时候吃了。

他的村庄里是一个人人都知道的土豪,其他的村人没有一个高科技商品,但他电视、手机……都有,他的房子在村庄里无人能敌,有好几层楼,前院后院都大得离谱,甚至才挖了个地下室,他也有只狗,名字叫“猎狼”,是英国皇家时代陪官员打猎的名贵猎犬――BoReZi-猎狼犬,虽然它有名贵的血脉,但很懒惰,刚打几次猎,就觉得自己什么都会了,不用再学了,所以更加懒惰,与“赤力”截然不同。

几年以后,“猎狼”的狩猎技术越来越生疏,“赤力”的狩猎技术越来越熟练。

就在这个时候,老人有了命运的转机。

一次狩猎大战拉开序幕,获胜者,赏金500万。

为了参加这次比赛,老人带着他的狗经过了那位富豪家,“赤力”看见,另外那条狗还在睡觉,为了方便他们休息,也为了少一个对手,老人没有叫上他,但就算老人叫上他了,他也不会跟老人走,而是自己走。

到了比赛场地,赛场里有一头鹿,这头鹿非常的健壮,金色的皮毛在阳光下闪闪发光,鹿角坚硬无比,眼神里冒出无与伦比的自信,仿佛在说“:来吧!我可不怕你。”

随着一声哨声,在长的所有的狗都对这头鹿展开了猛烈的进攻,“赤力”的进攻最为猛烈,因为他知道,这场比赛关于自己的主人生死,因为有可能没有钱,房子没盖好,风都能从房子的缝隙吹进来,很容易生病,主人本来就很弱,很容易死去。

本来威风凛凛的鹿,已经被折磨的上气不接下气,身体多处负伤,猎狗们不依不饶,扔继续骚扰着这头鹿, 鹿一快不行,就在“赤力”准备最后一击的时候,一个黑影率先咬死了这头鹿,是“猎狼”。

原来,“猎狼”和它的主人躲在暗处,就在鹿快要死的时候,它主人一声令下,躲在暗处的“猎狼”当了回渔翁。

“赤力”竟然知道这一点。

“赤力”愤愤不平,竟然跳出了围墙,“赤力”主人的手遮住了脸。

就在“赤力”主人绝望时,竟有短而有力的.狗叫,是“赤力”,它没逃,“赤力”主人清楚的知道,这种叫声是是是咬死了猎物。

大家随声一看,一只野猪血肉模糊,“赤力”也被野猪刮伤了多处。

裁判震惊了,全场人都震惊了,都不敢相信一条狗击杀了一头野猪!

“赤力”当之无愧的夺冠!

也许是“猎狼”不服,也向“赤力”一样跳出围墙,但再也没有回来,也许是被狼吃了,也需是被野猪捅了个血窟窿……总之,它在也没有回来。

“赤力”主人的眼角湿润了,也如愿以常的那到了这批奖金,他把房子加固了一下,剩余的全部都捐给了与他以前一模一样的人。

这个老人,没有把钱财据为己有,而是以捐款的方式给别的跟他一样的人带来了好处,难道不让人感动吗?

篇3:说明文作文1000字狗

一年级时,我从雪地里捡了一只快要冻死的小花狗,我叫它大花,很快我们成了好朋友。

三年级时我有了三只小兔,它们很是可爱。那时候下午放学很早,回到家里,把书包一扔,就到村外给它们弄新鲜的树叶吃,看着它们津津有味地吃着,我心里特别高兴。开始是在一个纸箱子里养着的,看它们越来越大了,就决定给它们垒个窝。在那里垒呢?我选中了阳光充足的堂屋(北屋)门旁边的一块地方。说干就干,趁中午大人们都休息,我把早已准备好的砖头、瓦、木片等弄了过来,按照邻居大明的兔子窝的样子,垒了起来。虽然累得满头大汗,满脸是泥,但心里高兴极了。等爷爷睡觉起来“工程”已经竣工了。爷爷满脸乌云,骂我不该在门口旁边边垒兔子窝,但木已成舟,也没有别的办法,只好由我。

小兔住上了新家,它们蹦蹦跳跳,非常快活。一天早晨,我正准备去上学,习惯性地去和小兔再见,却没有看到我心爱的兔子。走近一看,里面有血,靠近墙的那一面有一个洞,我赶紧喊爷爷。爷爷走过来,看了看,说“黄鼠狼把小兔吃了,是从墙里挖洞进来的。”我伤心极了,一上午都没有听进课去,总幻想兔子还能再回来。

有了上次的教训,兔子窝不能垒在土坯屋跟前了。我就在西屋北墙下垒了一个新兔子窝(墙是水泥的,很结实)。从同桌小芳家要了两只小兔,它们一白一灰,一雌一雄。我给它们分别起了名字:小白,小灰。叫长了,它们似乎能听懂我的话,喊它们时,它们立起身子,竖着两之长耳朵,看着我,三瓣嘴不停地动着,似乎在问:“有什么吩咐吗?”扔给它们树叶,赶紧低下头猛吃起来,真的太好玩了。

过了一段时间,不知什么原因,两只兔子的腿上、爪子上开始长癣,腿上的毛开始脱落。我急得到处找方子。最后得到的办法是,用醋泡了麸子往腿上、爪子上抹,每天两次。于是,我早、晚给小白,小灰抹醋,有时它们不听话,把盛醋的碗给蹬翻了,弄的我满脸满身都是,爷爷嫌我用醋太多也不高兴了,不再让我用,我就偷偷地把醋偷出来……坚持了治三周多,奇迹发生了,小白,小灰都好了。

冬天到了,很多小伙伴都给兔子垒了地窝子,说地窝子暖和。我赶紧在院子里挖了一个半米多深的坑,上面用砖一点点攒起来,像倒扣着的半截西瓜一样。不久我注意到,母兔小白肚子越来越大了,看来要生小兔子了。我就经常让它们在院子里散步,因为我听说,多运动好生(听妈妈说大姨的话)。另外快生小兔的兔子要给小宝宝准备一些东西的。我看到小白经常地从院子里找一些柔软的柴草衔到窝里,还不停地从自己身上往下撕毛,看来是快生了。

一天下午,我回到家,只看到小白,小灰不见了,我到处找,在柴房里,我看到了一幅悲惨的情景:大花已经把小灰的头快吃没了。我又急又气又伤心。拿起鞭子追着使劲打,一边打一边骂一边哭。大花大概从来没有见我发那么大的火,吓得瑟缩着身子,可怜巴巴地看着我,直到打累了我才住手,当时真想打死这只“恩将仇报”的东西。

它来我家的时间比小白和小灰长的多。是在一个风雪交加的早晨,我在路上看到它孤单单趴在雪地里,已经被冻得快要死了,看它可怜就拣了回来。那时它比一只兔子大不了多少,在我的精心呵护下,他慢慢长大了,和我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给我带来很多乐趣。我每天上学,它总是早我后面像保镖似的跟着我,到学校门口,我喊一声:回去!它便有点舍不得地往回走,还不时回头看我。放学回到家,它总是两爪扑到我肩膀上和我亲热。我去给小兔折树枝它总是摇着尾巴在后面跟着……有一天,看了《小兵张嘎》,嘎子在狗尾巴上拴鞭炮的镜头引起了我的兴趣,我何不用大花试试呢?于是,我找来一挂鞭炮,小心地拴在了它的尾巴上,点着了,霹霹啪啪响了起来,吓得它到处找地方跺,我高兴得哈哈大笑。后来,大花钻进了柴房,差一点着起火来……难道是它对我的报复吗?或者是小灰因什么原因惹怒了它呢?我白思不得其解。从那以后,大花再跟着我上学,我总是没有好气地踢它一脚让它回去。放学回来,它还是摇头摆尾地迎接我,但我不愿理它,它像犯了错误的孩子一样没趣地走到一边。后来妈妈告诉我小灰把我的鞋子咬坏了。我似乎突然明白大花吃兔子的原因:小灰在咬我的一双鞋子,大花为了教训小灰,酿成了悲剧(我宁肯相信是这个原因)。我原谅了大花,它又成了我的好朋友。

几天后,更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小白的肚子明显小了,却没有见到小兔,难道我忘记给它准备水,它把兔宝宝吃了吗?(我听说生兔子后要及时给母兔喂水,不然母兔可能吃了小兔)。经过着一连串事情的打击,我什么心思也没有了。虽然还是每天去给兔子整树叶,但对哪个狠心的妈妈已不抱任何希望。一天,我给小白添加树叶时,意外地看到窝里出现了5只毛绒绒的小兔,我赶到奇怪极了。爷爷看了看,笑着说:“兔子是会打洞的,在自己打的洞里生的小兔,现在领出来了。”我高兴地把小白抱起来亲了好几口。

后来,我的兔子我的狗相处得很好,再没有发生狗吃兔子的悲剧。

篇4:说明文作文1000字狗

我是来自乡村的孩子,花虫鸟兽,看着定然不觉得新鲜。狗是家家必养的动物。我家自然也不例外。

记得小时候,母亲从姨妈家抱回了一只小狗仔。刚到我家,它便用它那犀利的'眼睛环顾四周。两耳朵竖得像两把尖刀。过了许久才开口大叫“汪…汪…”好像在怨恨我们把它和狗妈妈分离了。我和哥哥去亲近它,可它却害怕得钻进床底去了。

直到过了一星期左右。或许说小狗也比较大方。开始愿意和我们玩了。因为小狗一身灰毛,所以我们叫它小灰。小灰是很活泼的,总在园子里乱跑,也不再怕陌生人了。有时还去惹母鸡,拣到一根鸡毛,闻一闻,咬一咬,踩一踩,简直像个小孩。我们都很喜欢它。过了几个月,哥哥要去外地了。我和小灰忧伤的送哥哥到车站。临行嘱咐完后,摸了摸小灰的头,正要上车。小灰却紧紧咬住哥哥的裤角。哥哥并没有生气。我连忙抱开小灰。哥哥也只是满脸微笑,又摸了摸它的头。可我却明明看见哥哥两面三刀眼潮湿了。

哥哥走后,就剩下我和小灰了。家中的家务我自然也要分担一些。我嘛,平时好动,胆子却也不大。在山里翻螃蟹,摘杨梅,挖笋……总也少不了它。渐渐的,小灰已经成了我不得分离的好友了。我的喜怒哀乐它似乎总知道。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已踏入了小学的大门了。不可能总和小灰呆在一起了。但为父母的期望,自己的人生目标。我决定舍痛割爱,与小灰半断交。决不为了玩而荒废学业。一开始小灰老实得在家呆着。过了几个星期,小灰开始送我到大樟树下,放学后又在小灰很够义气。可是有一次,它竟然跟着我来到了学校回家后,我生气不理它。小灰却只是眼巴巴的看着我,不停的摇尾巴,似乎在向我承认它的错误。看它这副可怜样也就原谅了它。小灰也高兴得蹦跳起来了。果然从此以后小灰只在大樟树底下止住了脚步了。

一天我放学回到家。园子里围了一群人。因为下着点雪,我还以为他们像小孩一样在堆雪人呢。冲上去一看,一幕让我伤心到极的画面:一个人正给奄奄一息的小灰打针。我急忙跑前去,拿起小灰的脚,用泪眼望着它,嘴巴欲言又止。小灰也用湿润的眼睛看着我。这或许就是我们无言的对话。眼看小灰快不行了,但我不愿放弃,仍然抓住它的脚为它加油鼓劲。可这却始终无法与命运抗争。病魔让小灰从此永离了人间。小灰的两眼闭住了。在雪花中,小灰的毛发显得洁白,小灰睡熟了。

篇5:关于狗的作文1000字

一条望海的狗

我们上岛的时候看见一条狗,一条毛色黑得像闪电的年轻的狗。它躲着我们走,紧紧地缩着身子往山墙上靠,眼睛里满是惊慌。走了很远停下来回望,发现它眼里的惊恐更多了,这条年轻的狗好像恨不能变成一个影子沾在石墙上。

狗怕人?怕到这种程度,好像很奇怪。陪我们参观的海署书记说:它怕人。真是怕人。因为岛上从来没有来过这么多人。这么多人是多少呢?充其量二三十个。这么些人能算得上多么?在我们生活的地方,哪一天不是睁开眼就能看见三五十个人?如今没有人的地方才稀奇。我们就是冲着这个到岛上来的。岛上只有灯塔守护人,房间里很整洁,纤尘不染。如今电缆从海底过来,有了电,有了冰箱,还能电脑上网,但守塔人依然艰苦,这是物质的更是精神的。他们年年月月守着一盏灯,当他把光明、把希望都分发给了航海者时,守塔人几近于把自己也点成了一盏闪闪发亮的但却是沉默寡言的灯:习惯不说话,习惯寂寞,习惯孤独,习惯一个人守护一个岛。网上有很时尚的“挑战极限”,那是人在富足有余、富贵有闲的情况下与自己拧着走,其实,灯塔守护人才是真正在挑战极限。据说有一个灯塔看守人在孩子出生后回了一趟家,家里“老婆儿子热炕头”的生活让他十二分地依恋。老婆在他走的时候说,你把汪汪带上吧,让它陪你。于是小岛就多了一样活物:一条土狗。狗狗初来乍到不适应,发疯似的围着岩礁圈发出恐怖的狂吠。一座岛开步走不到五分钟就走光了,荒芜苍凉,连飞鸟都不见,整座岛能够发出声音的除了狗叫与涛声以外,只有他呼唤汪汪的声音。接下来便是周而复始的单调,慢慢地狗也习惯了,习惯成了守塔人的一个影子。黄昏跟着爬上几十级楼梯去点灯,东方发白了又跟着主人去灭灯。久而久之,狗知道了主人的生活节奏,狗便成了主人的钟。每天早晨,狗会准时推门进来,舔他露在被子外面的脚底板。主人与狗有了一种默契,一种相依为命的情愫。主人似乎觉得不再像从前那样孤独了,也有了倾诉的对象。可是这条成年的狗却像是受不了长久的寂寞与孤单,经常面海而坐,一坐大半天。若不是主人去呼唤,望海的狗就不知要望到几时才记得回家。主人说:“汪汪,是不是想陆地了,想隔壁的狗老婆?”然后他拍拍它的头,“起来,回家吃饭吧。”汪汪懒洋洋地起立尾随主人回屋。第二天清晨照旧把主人舔醒。

每过半个月便是守塔人回家的日子。每一次交接班,狗狗最兴奋,吠着跑上艇赖着不肯下来。主人把它轰上去说:汪汪,上去上去!我半个月就回来。汪汪极不情愿地一步一回头地上岛,泪光盈盈,好像在埋怨主人:为什么你可以回家,我就不可以?然而,狗狗是绝对忠诚的,不情愿地上了岸。直等到主人回来,海轮的机器声嘭嘭地响起,狗狗便在岛上欢呼。一旦拢岸,狗狗狂奔着跳下甲板,又是舔又是蹭,与主人久别重逢似的狂喜。平淡的日子就这样一年一年地飘逝了。又一次从家里返回岛上,给养艇拢岸时出奇地安静,码头上只有轮班的守护人。一眼望去,这个熟悉的小岛像一片漂在蓝色海面上的老叶,被海浪簇拥着,一下又一下,主人的心狂跳不安。“汪汪呢?……”主人惴惴地问。“跳海了……汪汪跳海了!”狗狗跳海前一整日一整日地望海,不吃不喝不回头地守望大海。狗是会水的,跳下去也不难回头,但是狗狗并不回头,只是一味向外,向海中央游去。也许那便是希望吧。只是茫茫大海何处是尽头?没有几个浪头汪汪就下沉了,成为海鱼的腹中餐。主人哭了,哭得那样伤心。是啊,他再也没了自己的影子……

那一天当我们离开小岛时,一路上我没有看见那条忧郁的狗,那条毛色像闪电的年轻的黑狗。我想,这条狗还能忧郁多久呢?

已经入秋了,却没什么秋的韵味。已经入夜,窗外的虫啊什么的依旧固守着夏日难得的激情,在草丛里、树枝上多嘴般的喧嚷。

我突然觉得少了什么,不能入睡,窗外飘来的是浓郁而荤腥的花香,我脑中全是狗吠,可怎么会呢?一个高中生不好好学习,不好好的休息,还有时间想这?而且还想得这般偏僻!这般刁钻!

这不能怪我,上课上得好好的,就听见外面狗叫起来了,然后便是有一个人在疯言疯语,什么粗鄙的话都有,好让别人一听就知道他是爷们儿,随之便是狗凄厉的惨叫和那人的狂笑,可能笑得太猛,咳嗽了。

很不和谐的交响乐,不是吗?

这儿的狗还真不少,上星期上学途中,我望狗被车撞了,望见它挣扎着,从车轮下爬出来,望见它脑袋耷拉得像摇摇欲附的苹果,望见它跛着脚跑开了。

我本以为望见的是过眼烟云。

而这几天,我在路经自助银行时,却看着它了,它就卧在门前,我望着它收着脚盘成一团,望着不安地抖动;望着它垂下泛白的舌头,像肺结核病人那样喘气;望着那满是眼屎浑浊的眸子;望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关注它。

那也是我最后一次望见它。

但事情不会结束。正如我摆脱不了这份负疚感一样。这几天上沈从文先生的《边城》,老师让我们品味其中的人性美。我很喜欢文中那条黄狗,总是那么有灵气,像翠翠一样活泼可爱,我喜欢地拿起笔,想对这段作以赏析,又止住了,我的任务是赏析人性美,不是呀?可最后抖动的铅笔还是在纸上来来回回写下了这些字人与动物的和谐。

事实上,我也发言了,事后都不畅快,愁起眉头来,问想起来,我也曾有过这个边城一样的家乡。

那是同样很朴素的地方,一座黄土堆砌的瓦屋上爬满了青苔,墙壁的裂缝都用油纸塞严实了,整个山腰也就四五户人家,不像凤凰古城那样热闹,却也清静实在,屋外便是一抹竹林,一汪绿潭外加柑桔一碧。我在那从未感到过寂寞难耐,有姥姥呢,还有小姨,有很多人背脚路过总要来喝一杯茶水,从镇上来的,我对这些人的一切都是那样好奇,总觉得这些人身上有一种道不出的自然,让人踏实。

既便在没什么玩伴的时候,我也还有几只猫,特别还有一条黑白相间的花斑狗。

回老家的次数毕竟不多,每次回家就听见那狗叫,然后我往山里喊一声,那狗就没有声音了,过一会儿,准能看见它从前面的小路上冲下来迎接我。我的声音它总是记得的,即使两三年回老家一次,它也总是记得的。

可是因修大坝轮到姥姥家搬迁的那一天,却没有见着它--它喜欢满山丛里窜了玩儿。姥姥唤了不知多少次也没有用,于是它就被留在那儿--那个山清水秀的地方。拆迁后的老家,我也是去过的,从江上看去,漫山的树木因浸泡白尽了须发,老家也是生硬地倒下的,没了炊烟,它就留在了这儿,这个穷山恶水的地方!

我不知道哪天它回来,看到这突然的景象,会想些什么呢!它大概会着急,它大概会哭,它确实会,我是知道的。

听三姨说,那条狗后来竟然找到了她家,那狗瘦了不像样儿,我很想把它喂着,可它吃了一顿饭后,第二天又走了……

我知道,找不到姥姥,它不会停下来的,可它分明已经老了----已经十年了啊!我时常想起这些事,在比如这样夜深人静的时候,还想着我拿脸去蹭那条狗的脸的情景,现在,它大概确实已经老了。

它没有什么写的,却总有一种非写不可的使命感,一种非道歉不可的负疚感,因为我时常想,要是搬迁那天我在场,它一定听得出我的声音,我的呼唤,它会回来跟我们一起搬到镇上;也因为我那天居然会和常人一样认为爱护动物是小孩的事,而望着那狗喘尽最后一口气。

夜确实很深了,我佩服窗外那些虫啊什么的,还在叫,也不知道累,我要像它们一样,不打瞌就好了。

后来我想起那一夜,仿佛窗外有狗叫几声,我伴着这叫声睡过去了。

狗这一辈子

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善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

活到一把子年纪,狗命便相对安全了,倒不是狗活出了什么经验。尽管一条老狗的见识,肯定会让一个走遍天下的人吃惊。狗却不会像人,年轻时咬出点名气,老了便可坐享其成。狗一老,再无人谋它脱毛的皮,更无人敢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这时的狗很像一位历经沧桑的老人,世界已拿它没有办法,只好撒手,交给时间和命。

一条熬出来的狗,熬到拴它的铁链朽了,不挣而断。养它的主人也入暮年,明知这条狗再走不到哪里,就随它去吧。狗摇摇晃晃走出院门,四下里望望,是不是以前的村庄已看不清楚。狗在早年捡到过一根干骨头的沙沟梁,在早年恋过一条母狗的乱草滩,遇到早年咬过的人,远远避开,一副内疚的样子。其实人早好了伤疤忘了疼。有头脑的人大都不跟狗计较,有句俗话:狗咬了你你还去咬狗吗?与狗相咬,除了啃一嘴狗毛你又能占到啥便宜。被狗咬过的人,大都把仇记恨在主人身上,而主人又一古脑把责任全推到狗身上。一条狗随时都必须准备着承受一切。

在乡下,家家门口拴一条狗,目的很明确:把门。人的门被狗把持,仿佛狗的家。来人并非找狗,却先要与狗较量一阵,等到终于见了主人,来时的心境已落了大半,想好的话语也吓忘掉大半。狗的影子始终在眼前窜悠,答问间时闻狗吠,令来人惊魂不定。主人则可从容不迫,坐察其来意。这叫未与人来先与狗往。

有经验的主人听到狗叫,先不忙着出来,开个门缝往外瞧瞧。若是不想见的人,比如来借钱的,讨债的,寻仇的……便装个没听见。狗自然咬得更起劲。来人朝院子里喊两声,自愧不如狗的嗓门大,也就缄默。狠狠踢一脚院门,骂声“狗日的”,走了。

若是非见不可的贵人,主人一趟子跑出来,打开狗,骂一句“瞎了狗眼了”,狗自会没趣地躲开,稍慢一步又会挨棒子。狗挨打挨骂是常有的事,一条狗若因主人错怪便赌气不咬人,睁一眼闭一眼,那它的狗命也就不长了。

一条称职的好狗,不得与其他任何一个外人混熟。在它的狗眼里,除主人之外的任何面孔都必须是陌生的、危险的。更不得与邻居家的狗相往来。需要交配时,两家狗主人自会商量好了,公母牵到一起,主人在一旁监督着。事情完了就完了。万不可藕断丝连,弄出感情,那样狗主人会妒嫉。人养了狗,狗就必须把所有爱和忠诚奉献给人,而不应该给另一条狗。

狗这一辈子像梦一样飘忽,没人知道狗是带着什么使命来到人世。

人一睡着,村庄便成了狗的世界,喧嚣一天的人再无话可话,土地和人都乏了。此时狗语大作,狗的声音在夜空飘来荡去,将远远近近的村庄连在一起。那是人之外的另一种声音,飘远、神秘。莽原之上,明月之下,人们熟睡的躯体是听者,土墙和土墙的影子是听者,路是听者。年代久远的狗吠融人空气中,已经成寂静的一部分。

在这众狗狺狺的夜晚,肯定有一条老狗,默不作声。它是黑夜的一部分,它在一个村庄悠到老,是村庄的一部分,它再无人可咬,因而也是人的一部分。这是条终于可以冥然入睡的狗,在人们久不再去的僻远路途,废弃多年的荒宅旧院,这条狗来回地走动,眼中满是人们多年前的陈事旧影。

狗的传奇

外面飘着雪花,温暖的棉花下,一只老狗在对它的孩子们讲故事……

一个细雨朦胧的夏夜,我出生了,这也就决定了我的命运,一直贫寒的狗。

我的祖祖辈辈都指挥看家护院,我没有迷人的外表,也没有尊贵的血液,因为我只是一支农村里的狗。但由于生来的颜色是纯洁的白色,主人便决定将我卖了。来到熙熙攘攘的城市,这儿确实很繁华,四处是奇装异服的人和奇特无比的东西。不少人盯着我瞅来瞅去,他们似乎对我很感兴趣,不知怎么,我被一位胖女人领走了。她老是叫我‘小宝贝’,让我觉得不好意思,她的家挺豪华的,让我庆幸的是,那有两只狗,我有伙伴了!

“嗨,你好啊,我是新来的。望大家多多照应。”

“切!一支农村狗,你瞪大你的‘狗眼’瞅瞅我,是‘贵妇人’犬种,在狗界可谓是……算得上是数一数二,我相信你也听说过我们犬种吧!”那只扎着小辫的狗趾气昂扬的说。我看了她一眼,她的确是不一般,还穿着造型美观的衣服。但她的傲慢令我生厌。

我刚一抬头,看见那只狗已经钻到主人怀中了,我便问另一只狗:“请问大哥尊姓大名?”

那是一只老狗,他双眼哀伤,是有年纪了。“我叫爵士,是时候了,该睡觉了。”说完他便向他的小卧走去,这只老狗有点敷衍,但至少没有刚才那只上来便劈头盖脸训一通。我为我的今后生存有些担忧,一个尊贵傲慢,一个衰老哀伤。

我在这里看惯了那只“贵妇人”狗的一切行为举止,她舔主人,温顺至极,跟平常的样子“判若两狗”,让我禁不住联想到一个称谓“哈巴狗”。但她在主人那里享尽了福后,便摆出一幅“盛气凌狗”的样子,对我耀武扬威,让人生厌!

有时候,主人分给我们好吃的,她会到我这里说爵士坏话,到爵士那里说我的坏话,想让我们反目成仇,而她自己落个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但总算苍天有眼,她的诡计没能得逞,因为几次说我坏话被我听到,说爵士坏话被他听到,最终使自己得了个“两面狗”的美称。

几次听主人说家中的狗太多了,要赶走一只,我们也便很警惕,想在这儿长久住下去。

一个月黑风高的夜,当钟声敲过12点,主人家的门嘎吱一声被扭开了,一个黑大的身影出现在主人门外,那个人轻手轻脚走进来,径直往书房里走,我和爵士两眼一眨冲上去,咬住了那个人的腿,并汪汪直叫,吵醒了熟睡的主人,主人拉开灯一看,我和爵士正在对付劲敌,而那只“贵妇人”狗,往日那只对主人殷殷勤勤的她如今躲在桌子下面不敢出声,主人并没有报警,而是让我们放开那个来历不明的男子,他并没有受伤。主人说道:“这,本是我在试探你们,谁对我更忠心,谁在危急时刻更能挺身而出,谁更有权力,更有资格,更值得让我把他留在这里,事实已经证明。”她没有说什么,只是向“贵妇人”作了一个“请”的姿势。我和爵士感到万分惊奇,而“贵妇人”更是诧异至极,她从来没有这样难堪,两眼含泪,发出从未有过的哀鸣,用伤心和祈求的目光望着主人,可主人却冷若冰霜,尽管我们也替她求情,主人仍旧不肯改变主意。我从主人的眼中望见了往日不曾看见的失望、难以察觉的泪花和脸上分明写着的一丝愤怒,“贵妇人”被送进了“狗狗拍卖场”,因为她出身豪贵,身价也高,我们都盼着她能找个好人家,继续过锦衣玉食的生活。

或许是因为那次的勇敢行为吧!我和爵士比平时更加受宠,当然,我们也不会忘记,一只狗,自出生下来就应该具备的本性,去做一只义狗,一只勇狗,一只真正对主人有用的好狗!

你们也应该这样,记住吧!这是我们的使命!小狗们点点头,似乎明白了许多,做一支好狗。

雪夜里,结束了一段动听的故事。

狗王金獒

乔金带着他的狗——金獒漫步在那似乎永远也走不尽的夜晚城市街道里,金獒是一条牧犬,它不比任何狗差,它有着刚劲有力的后腿,最灵敏的嗅觉,最锋利的虎牙,和藏獒般大小的身材。乔金抚摸这条他曾经千宠百爱的狗,不禁回忆起以前在牧场的种种往事:

我——乔金,是一名牧工,曾在多种牧场做过事。那年冬天,我来到了西方的甜蜜牧场,负责管理羊群和牛群,在前段时间里,我结识了十几条狗,它们都有着足够强壮的体格,牧场的老板让我选一条狗作为新上任的礼物,就在我左右为难时,我看见了金獒,它长着一身金黄色的柔毛,毛茸茸的,一条尾巴摇来摇去的十分惹人喜爱。那时,它只是一条半岁大的小狗娃,还没有名字,可做了多年牧工的我一眼就看出那是一条有着非凡潜力的狗,我刚想选它,可牧场的老板却上前劝阻,对我说:“这条狗还是条小狗娃,对牧群的保护啊,对狼群的习性啊,都没有足够的经验,带它去只会吃亏,要不我给你介绍一个,你看。”他指了指那条棕黄色的狼狗,“那条狼狗是纯正血统的贵族狗,有着炉火纯青的技术和丰富的经验,带上它,保准能牧群吃得饱饱的,从而不让狼群伤害它们。”可我却断然拒绝,因为我从第一眼就就觉得它是条聪明的狗,什么事总是能够以出人意料的速度完成,老板见我执意要选它,也就答应下来了。它果然没有让我失望,什么事只要我教它三、四遍它就会熟练地运用,不久后,它便懂得了如何保护羊群和抵抗狼群入侵,我看着它的毛色和身材,给它取名金獒。就这样,过了1年。

有一天,我和往常一样,忙于照看西边的羊群,让金獒去东边追回一些独自离开的小绵羊。可是,它过了许久也没回来,这可不是金獒平时的速度啊。我纳闷地想。我连忙跑了过去,只见金獒正站庄严地在那儿,在它前面有着一群狼,数数,大概有十来只吧,虽然我身边带着猎枪和足够的子弹,可我却悄悄地躲到一边,想看看金獒过了一年功夫会长进多少。只见金獒后脚弯曲着,皱着鼻子,一副要与敌人拼个你死我活的样子。狼群也不甘示弱,迅速排成梅花阵拱着个腰,爪子迅速展开,让人望而生畏。金獒首先发起进攻,只见它先叫了一声:“唔~嗷嗷~”又随即把后腿一蹬,纵身跃到一只狼前,用自己坚硬的胸脯一挺,那只狼便一下子被甩到了几米外。它又身对付其他狼,它飞快地跑了起来,一边跑一边对付狼群,只见它一会儿把一条狼按倒在地,一会儿用雪亮的虎牙贴近一条狼的脖子,狼也不是吃素的,它飞快地伸出锋利的爪子,狠狠地在金獒脸上划了一下,金獒恼羞成怒,迅速用脚把它踢飞…… 就这样,十几条狼就这么全被打晕了(因为它受过严格的训练,没有得到命令,不许杀生),这时,金獒已经伤痕累累了,我心疼地望着它,快速跑到它身旁,抚摸着它,滚滚热泪在我眼眶里打,同时,我也知道了金獒的威力……

两年后,我老了,该退休了,可我舍不得金獒,想带它走,但它还正值年轻,不到退休的年龄,我含着眼泪正准备离开,牧场的老板可怜我和金獒,便说:“老乔,你就带金獒走吧,没有你,金獒会因不眠不休而死的,如果是这样,我倒宁愿让你带它走。”我便带它来到了这座城市。

篇6:狗的使命作文1000字

一条狗的使命作文1000字

其实狗的一生很简单,我之前也收留过一只小流浪狗,在我还没有想好它名字时,就已经在我看不见的地方生活。

之后,我每天都给它送菜送饭。它也渐渐对我没了警惕,敞开心扉。也许,动物的信任就这么容易得来吧。

记得有一次,它准备跟一些小狗去“游山玩水”。我立即斩杀这种“背叛”性的行为。它依依不舍的望着小伙伴们,往前小跑几步,趁我不注意的时候,从我的严加看守中逃走。当它回来时,我第一次用树枝打了它的头,

那一次,我差点丢失它,我第一次感觉到它是那么重要。到吃饭的点了,但始终不见这小吃货的声影,虽然它贪玩,但到吃饭的时候一定会摇着尾巴等候。我慌了,找遍它任何去过的地方。没找过一个地方,我的心就越沉重。这个小不点,它会去哪呢?它能去哪呢?我还想和它一起去玩呢,我还没有跟他道歉呢。最后的最后,我心中的大石头终于落下了。它飞扑到我身上,像个孩子般。那一刻,很满足。

可是,我舍不得呀。它好像也知道自己得病了,离我越来越远。最后,我竟找不到它了。

在电影《一条狗的使命》中,贝利经历五世,不同品种的狗狗,不同的使命。在最后,贝利却从未忘记寻找最初的主人伊森。,贝利已成为伊森生活里无可替代的存在。即使后来贝利穿越历经四生四世的多次重生后,在一次次生命中完成不同的使命过程中,仍然不忘最初收养它的伊森。

对于它,我是有很多愧疚的。第一次见到它时,狼狈的身躯,伏在肮脏的泥土地上。我呆呆的伫立,它那被浅浅毛发遮住的眼睛正乞求地看着我,闪烁着点点星光。我无奈的把它领回了家,它十分听话的`跟在我后头,尽管我是不情愿的样子,但它却十分高兴。

它每天都守在家门,像是一位准备戴罪立功的士兵。我对它这种“愚蠢”的行为毫不领情。

它“汪,汪”的叫了两下,是委屈的叫,然后,默默逃走。在那之后的几天,每当我出现时,它总会轻轻地逃走。当我在它面前送饭时,总会下意识的往后退两步,恐惧的盯着我。

但,它,只陪了我一个月。后来,它不知得了什么病。毛发掉的越来越多,身上也渐渐发出刺鼻的气味,眼睛里没有了以往的小星星,开始浑浊。爸妈也商量着,如何把这个“累赘”送走。

在草丛里,我找到了瘦弱的它,它认出了我,开心的对我摇尾巴。但我,是要把它送走的。在车上,我看着深得重病的它。它也不安的,慌乱的大叫。我抱起它,最后一次的抱着它,我把它安放在一处绿草盈盈的地方,它喜欢草。我走了,它留恋地望着我,浑浊的眼里,多了一种。

篇7:描写狗的作文1000字

7月30日,会展中心首届流浪狗领养活动。

走进大厅,狗的叫声便不绝于耳,一只只小狗看起来都是那样的兴奋。看,那只黄色的小狗在笼子里不停地打圈,那只白色的小狗直往笼子上窜,噢!还有那只棕色的小泰迪,它正用前爪不停地挠着笼子。最引我注意的是那只黑白相间的小狗,当我靠近它时,它把尾巴摇得像一朵灿烂的菊花。它的皮毛被工作人员精心梳理过,显得既干净又清爽。它的眼睛,乌黑乌黑的,没有一丝杂质,好像一潭秋水一眼便可望见它心里。当我看着它时,它的嘴里还发出“呜呜”声,整个身子都立起来,前爪搭在铁笼上,当我转身欲走时,它“汪汪”叫得急切,似乎在挽留,太可爱了!我伸出手想去摸摸它,它好像知道我的意思,竟顺从地低下头,让我摸了它肉感性很强的耳朵,我心动了,对爸爸说:“爸爸我们领养一只吧!”爸爸摇摇头:“不行,养狗很麻烦的。”“可是,我要嘛!”我对爸爸撒着娇。爸爸看了看我,笑了笑。我见爸爸不作答,忙说:“哎呀,爸爸!你就给我领养一只吧,你看他们多可爱呀。”“是挺可爱的。”爸爸说,“那好吧!我们去工作人员那咨询一下吧!”这时我的心如同一只小鹿跳得可欢了:终于可以拥有一只自己的小狗了。

咨询台这边的人可真多呀,要排队。在等候的那段时间里我看到了立在一旁的宣传牌,上面写着:爱不分贵贱,不分品种,它不在乎你购买金钱的多少,爱是守护它,不厌倦,不抛弃。读着这段话,我的心不由得被拨动了似的,酸酸的。我不禁想起那天在十足门口的那只流浪狗……

那是一个烈日炎炎的下午,树叶都被阳光烤焦了,变得枯黄。我饥渴难忍便去“十足”买了一根香肠和一瓶冰红茶。刚走出店门,拐角处便出现了一只泰迪狗。他走起路来四肢像灌了铅似的沉重,他的身体笨重而吃力,皮毛早就失去了青春的弹性与光泽,成了枯草一般的土黄色,脑袋有气无力地垂挂着,还耷拉着耳朵,吐着舌头,仿佛是一只已入暮年的老狗。当我看着它时,它的目光和我的目光擦肩而过,落在了我手中的香肠上。哦!看它肚子瘪得都快贴到脊梁骨了,怕是饿急了吧。他应该是被人抛弃的家养狗,不知该怎么去觅食!可当我把香肠抛向它时,他却没有我想象的那样急切去进食,而是犹犹豫豫地挪上前,目光在我和香肠之间穿梭,眉宇间凝结着一团疑云。他走到香肠跟前咬下一小口,慢慢地试探着,嚼着,当它放下心时,才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吃完,它抬起头望向我时,眼神极其复杂,有疑惑又充满感激……

思绪归致眼前,无奈我只好接受现实——爸爸仍不答应领养小狗。爸爸说,家里太小,没有阳台,不是很通风,而且每天早上他和妈妈都要去上班,我要去上学,谁出去遛狗?还有姐姐很怕狗!虽然诸多事实摆在眼前,可我还是对爸爸的决定表示不满。

虽没有领养,我仍旧在空闲之余去看看小狗。期间报纸、电视上流浪狗的新闻我时常关注,当看到流浪狗聚集的安全隐患,影响城市卫生;当看到流浪狗咬人事件时,我才慢慢明白书中说的“人生须知负责的苦处,才能知道尽责任的乐趣!”于是,我对爸爸不领养小狗的事释然了。

每次去领养中心总会发现有些狗不见,又有些狗进入此间,它们颜色不一,年龄各不同,但我知道它们已经得到了幸福!

篇8:狗与驴1000字作文

狗与驴1000字作文

有一头刚刚长成的毛驴,从来都没有工作过,却被卖到了集市上,有一个农民把驴买回家拉磨。

农民不想叫毛驴明白自己的工作性质,就用黑布把毛驴的眼睛蒙了起来。毛驴绕着磨道赶了一天路,还以为已经走了非常远了呢。没想到,摘掉眼罩一瞧,自己原来在磨房里绕圈子。

毛驴感到自尊心严重地受到伤害,怏怏不乐地跟着主人回到了驴圈。毛驴认为自己并不比牛、马差多少,应该同它们一样去负重、拉大车,不应该一天到晚绕圈子。但是,毛驴没有任何机会逃跑,缰绳把毛驴牢固地拴在驴槽上面。

有一天拉磨的时候,毛驴听到主人对妻子说:

“家里的老狗已经没啥用了,对小偷已经失去了威慑的作用,牧羊更不是狼的对手,只能宰杀吃狗肉了。”

毛驴听了这番话以后很为老狗抱不平,它觉得主人简直太忘恩负义了。

到了晚上,老狗跑到驴圈里躲避风雨的侵袭。于是毛驴把白天听来的坏消息告诉了老狗,老狗既吃惊又害怕,都哭出声来了。

毛驴说:“你真愚蠢呀,伤心有啥用呀,还是想办法逃出去要紧。”

狗怀疑地问道:“往哪里逃呀?逃出去该如何谋生呀?”

毛驴回答说:“你把我的缰绳咬断,跟我走吧。陆地上那么大,有大森林和大草原,就连小兔子都能活下来,我们为什么一定会饿死呢?”

老狗仍然在犹豫,甚至还眷恋起主人对它的好处来。

毛驴继续鼓动说:“你今天夜里不走,到了明天恐怕就会被主人杀掉了,咱们只有逃出去才会有活命的机会呀!”

老狗终于下定决心了,用已经很久没有使用的钝牙,费了很大劲才把毛驴的彊绳咬断,接着和毛驴结伴逃命去了。

它们在大路上跑了整整一夜,来到了距离村子很远的森林边上。

森林外面到处都是草地,毛驴吃着青草为自己恢复自由而昂首高歌。老狗在一旁看了非常生气,因为它还饿着肚子呢。毛驴跑到森林里,替老狗找来了松子,老狗吃起来非常费力,对毛驴说:

“咱们快走吧,别的'地方或许比这里好些。”

毛驴认为有责任陪伴老狗,于是马上带着老狗去寻觅肉食丰富的地方去了。走在森林里,它们捡到一封信。

狗没有上过学,只好请毛驴念给自己听。

老狗听见信里只写到了小麦、麸子、干草以及马铃薯之类农作物,感到一点兴趣都没有,于是就问:

“信里有没有说过骨头与肉呀?”

毛驴深表遗憾地回答说:“信中没有说这些食物,你为什么只对骨头和肉感兴趣呀?”

老狗笑着说:“连这个你都不明白呀?就连人类都只关心和他们利害相关的事情,我为什么不去关心与我利害相关的事情呢?”

毛驴听了没有话说了。

慧言智语:

做事一定要有主见,不能像毛驴那样人云亦云。有一个小马过河的故事,讲的也是这个道理,做事只有自己亲自试过了才知道行与不行。

所以说,一定要培养自己独立自主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够做到适者生存,强者生存。

篇9:电影《狗十三》观后感1000字

刚看完《狗十三》,心里有点感触,随便写写,按照人物分析一下。

爷爷:宠着孙女李玩,想着给孙女买螃蟹吃,然后就把狗弄丢了;而且性格固执,自己错了不认错,大男子主义,有点封建,有点重男轻女,孙女名字不帮着想,给孙子起名字特别积极。

我突然发现我怎么写成了高中阅读题模板了,算了就这样吧。

奶奶:宠孙女,性格软弱,正好就是和爷爷大男子主义反过来,虽然担心孙女,但是最后他爸打李玩的时候也就是劝两句,其实也是袖手旁观,没办法,中国式教育。

后妈:主意贼正,就电影中的来看,暗示她不是个老实人,总搞些小聪明,李玩他爸惹李玩生气,她就买了条狗,狗丢了送了个轮滑鞋安慰,最后没辙又买了条相似的狗,小聪明太多,结合最后他爸跟李玩亲妈打电话之后骂自己不是个好爸爸,我个人推测,我觉得是这个后妈勾引他爸,和她亲妈离婚,电影没交代,但我结合其中暗示,认为应该是这样,要不他爸也不至于痛哭流涕骂自己。

爸爸:大男子主义,实锤,但也不能不说不爱李玩,就像他爸说的,“都是为了你好”,“你长大就懂了”,这个做法吧,就像是半杯水,你可以说它是有半杯水,也可以说它是没了半杯还剩一半;他爸的做法可以说是以爱之名的伤害,但也无法否认他是用自己的方式去爱他女儿,虽然过程错误,但初衷是好的,至于打孩子的事这个就是传统的中国式教育,有弊病,也直接,不太懂教育这方面,先不妄下结论了。还有就是他爸爸实际上也担负了很多,作为家中的顶梁柱,他必须要在家里维护自己的地位,父权。

李堂:不是个传统意义上的“好学生”,但是不坏,发现高放劈腿了也没做什么过分的事情,或者说还是太年轻,认为爱这个词太老土了,就像家常便饭一样的东西,不知是不是我个人的共鸣,我印象特别深刻“我总得喜欢谁吧”,太精到了,这个时期的孩子,不是说真的懂爱,而是像别人有什么好东西我也得有的一种攀比心理,你有喜欢的人,那我不能拉下,我也得有,但是却完完全全不懂爱。

高放:和李堂一样,甚至说,比李堂还傻,一开始喜欢李堂,纹了个“堂”字,我相信他当时肯定不会自认为冲昏了头脑,只是觉得我很喜欢李堂,我会永远喜欢你,我就纹上你的名字;后来又喜欢李玩,纹上李玩的名字,太幼稚太冲动,但是有自知之明,不算是坏,李堂提出分手,没拖泥带水;李玩拒绝他,也没纠缠人家,很值得舔狗们学习,当然,舔到的除外。就是幼稚而且傻,不懂爱,玩玩就腻了,但是谈恋爱的时候肯定是满腔热血的,要不也不至于纹身。

弟弟:就是个小孩,啥也不懂,其实都是家里人给惯的,养而不教,是家长们的错

爱因斯坦:哇,自己走丢了找不到家赖谁,赖智商低吧,我还以为是金毛,一想金毛智商没这么低

蝙蝠:蝙蝠你更惨,心疼蝙蝠,需要蝙蝠保护协会,本电影唯一阵亡角色,一哈子打死,惨的一比,大家也没关注蝙蝠死活,社会性死亡

李玩:选角真的很好,非常符合人物,真的不需要演,我真的觉得她可能就是在演自己,演技没掉线过好吧,有些酸酸的评论真的恶心。整个电影就是围绕着她来展开叙事,就是李玩自己从“不懂事”到“成熟”的过程,从反抗大人给她戴面具到最后自己主动戴上面具的过程,很悲哀,很现实,从不理解,到主动去做,很无奈的一件事,辩证看待,不能说好坏,都这个年纪了,不是说好就是好坏就是坏,要辩证看待,但是对于这种必须要经历的过程,总让人一声叹息。

还有想说的就是标题狗13,这句狗B是对谁说的呢?我觉得是对这个社会说的,不是愤怒的辱骂,而是一种无奈的发泄,脏话真应该好好传承,一个字词,语气不同,无数个意思哈哈哈哈

最后我其实还发现了一件事,大部分算是这样的,就是李玩穿的衣服的颜色,可以反映出她心态的变化,当然不算校服,就是校外的衣服,从淡色到结尾的纯黑,一脸.........嗯.........旁观者的无奈吧,已知无法改变,发现弟弟也要被迫成长,被迫接受这样的事实,只能冷眼旁观,最后全片结束,真的让人感触特别的深。但

篇10:电影《狗十三》观后感1000字

《狗十三》这部片子最难能可贵的就是,整个故事相当真实,没有为了编写故事营造冲突而搞出一些极端的剧情。李玩的爸爸离婚后再婚又生了一个儿子,他并没有因为新的家庭完全就不管李玩了,虽然是有些顾不上她,但也没有某些影视剧中的彻底不管。李玩的后妈也没有因为护着自己的儿子成为恶毒的继母,她对李玩谈不上感情,但至少人面功夫也做足了。这些都是最平常的生活。甚至说,电影真实到,李玩李堂高放的校园早恋剧情在我中专的班级里就有过类似的事情,李堂对李玩那种微妙的态度,李玩对高放的态度,简直就是我中专狗血往事的再现。

李玩的爸爸让李玩报了不喜欢的英语班,买了一只狗给李玩作为补偿。狗跑丢了,全家人的解决方式不是安抚一个失去了宠物的少女,而是买一双旱冰鞋,旱冰鞋不起作用那就买一只长得差不多的狗告诉李玩这就是你的狗。当昭昭用叉子戳这只狗最终被狗咬,爸爸的解决方式不是了解狗为什么会咬人以及狗和女儿的感情,而是把狗送走。当这只狗死了,爸爸又一次给出了一个解决方式:再买一个长得差不多的狗。

爸爸其实是爱李玩的,他为了李玩的英语不好着急让堂姐来给她补习,女儿英语演讲他带了相机来捧场,女儿成绩第一保送高中他为女儿庆祝。只是,他和女儿的第一场对戏居然是他打女儿,之后一次又一次用狗来伤害女儿。答应陪李玩看电影,却故意错过了放映的时间,答应陪李玩去看天文展览却先要去个应酬,到了闭馆也没有去成。让女儿在酒席上给生意伙伴敬酒同时又责骂女儿放学后不回家在外面喝酒。

中国的家长们从来不去想子女们到底在想什么,因为他们从不认为孩子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他们认为孩子是属于自己的私有物品,我想怎样就怎样,我要决定我的孩子的人生。当我的孩子有了情绪,随便哄哄就行了,哄不好就打骂。他们爱子女,他们的爱真诚,同时又伪善;他们的爱炽热,同时又粗暴。我曾经在超市见过一个坐在购物车里的五六岁男孩想买烤鸡,妈妈说:“不买!……就是不买!……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听话!都说了不买了!”我一直记得那个孩子一脸委屈的样子,如果孩子继续坚持要买烤鸡,你猜他妈妈会不会动手打下去?

当李玩痴迷于平行宇宙喜欢看霍金的《时间简史》,应酬上的张哥说这是小孩子看的书,人应该多读经典着眼于眼下。李玩的爸爸在整个应酬上对张哥都是恭维讨好的态度。成人和孩子,或者说家长和子女的最大的代沟就是:家长们在意的是如何在这个物质的世界争向上游,而子女们活在梦想的世界里。电影通过最后爸爸在车上唱红歌忏悔自己不是一个好爸爸以及与前妻打电话后痛哭的情节给予了爸爸一些谅解。成人世界有成人世界的挣扎与无奈,中国的家长们其实是在更为伪善和粗暴的原生家庭里长大的,他们在他们家长的教育下和社会环境的催逼下从平行宇宙里的小王子成长为了连男人哭吧不是罪都成了奢侈的成人。他们成长时中国普遍的大环境,中外文化交流的闭塞,在教育子女方面他们并没有可以参考和学习的榜样,加上所背负的责任和压力迫使他们不得不用或哄骗或打骂的粗暴方式去解决子女的问题。

李玩可以拒绝一杯不爱喝的牛奶吐在地上,可是电影结尾她犹豫了几秒之后吃下了一块狗肉为了维持人情世故。她也正挥手告别她的平行宇宙,逐渐成长为压抑内心真实的成人,用伪善和粗暴去对待她的人生。

李玩的继母的儿子,连路都走不稳的昭昭,被父母以爱的名义,以不输于起跑线的目的送去溜冰。他一次又一次地摔倒,他一次又一次地央求教练领着他溜冰,教练却不顾他的请求。在电影中,属于他的残酷成长比李玩来得更早。看到这里,我没有绷住我的情绪,大骂了一声草泥马。

谁该为李玩的成长忏悔?谁该为昭昭的摔倒忏悔?是爸爸吗?是继母吗?我的成长之伤又该向谁问责?这声草泥马回荡在空旷的客厅里我朋友一脸惊讶地看着我。我可以用这声草泥马去问候谁?悲哀的是我找不到一个可以问候的人。我想,导演真正想说的是,爆粗之后,和解吧。

篇11:城市与狗1000字读后感

城市与狗1000字读后感

城市与狗1000字读后感

如果问我为什么会选择阅读《城市与狗》 ,我的理由是它的文学评价非常之高。在我看来,它的评价之所以高是有原因的,说明它是值得世人去了解和细细品位的。

《城市与狗》是诺贝尔奖得主略萨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也是他的成名之作。同时也是标志着拉丁美洲“文学爆炸”展开的四部里程碑小说之一。

小说从卡瓦到教学楼偷五年级化学双月考试试卷题入手,一步步拉开了莱昂西奥・普拉多军事生活的序幕。

小说在叙述现实的时候插入回忆……军校内生活和军校外的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校外的生活是开心的,可以和朋友一起喝酒跳舞,一起策划着追求自己喜欢的女孩;而校内的生活是非常规的。表面上,学校管理严格,其实私底下,士官生吃喝嫖赌、打架斗殴、考试作弊都是家常便饭。变卖偷窃而来的财物,卖酒、卖烟、聚赌等地下经济活动已经变得习以为常。而这些丑恶的行为正是当时处于底层人生存的艰难处境反映。

看完这本书后,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有两个人,一个是主人公“诗人”阿尔贝托,一个是“奴隶”阿纳德。

阿尔贝托由于成绩差被父亲逼迫考进莱昂西奥・普拉多军校。他是“他是一个中立者,他来自上层社会,同时又和黑人、妓女等混在一起。他既看到了上层社会的伪善、欺诈和糜烂的生活,也了解了贫苦阶层的悲惨处境。(w w w . f w s i r . c o m)他遭遇了社会上的种种伪善和不公,并用文学的手段,来阻挡现实的丑恶,文学成为他反抗的武器。

另一个角色阿纳德,军校中的`人都称呼他为“奴隶”,他的性格是懦弱的,他不像阿尔贝托那样不卑不亢,善于伪装。对于他,别人一眼就能看穿,软弱无能,不能自卫,像个奴隶。但同时,他也是一个温顺,善良、默默无闻的人。虽然没有做过恶事,但依然被茫茫人海所吞噬,被人们渐渐淡忘。

小说中的最大的事件莫过于“奴隶”在演习中被枪杀,抢救无效死亡。对此意外大部分教官对此不知情,协助管理的士兵也视而不见。在这种悲痛的时刻而学校在意的却是自己的名誉和利益,为避免丑闻外露,立即封锁了消息,并将一切过错归结于他没有服从命令而造成的差错。军校领导中,甘博亚中尉是唯一一个恪守职责,坚持真理的人。在“奴隶”死后,他想查清死亡的真正原因,却因遇到来自各个层面的阻挠而无奈放弃。阿尔贝托开始时一心要为奴隶报仇,却在校长的威胁下放弃了。他们俩的反抗没有得到任何补偿,毫无作用,“奴隶”的死就这样不了了之。这或许就是“奴隶”软弱无能、毫无尊严、不知反抗的下场。这种结局不是我们所想要的。

这个故事是悲剧的,是当时麻木无情的黑暗社会所造成的。对比如今的社会,我们该是多么幸福的一代人啊!

篇12:写贵宾狗的作文1000字

“小卷毛”是爸爸送我的礼物——一只棕色的贵宾犬。胖胖的身子,圆圆的脑袋,卷毛覆盖全身,于是我给它取名“小卷毛”。

小卷毛成为了我家的新成员,它的到来,一开始给妈妈带来极大的惊吓,但很快情况就发生了变化,惊吓变成了宠溺。本来我们家的排位是老妈第一,老爸第二,我第三(我家就只有三个人),可自从小卷毛来了之后,我们家的排位变成了老妈NO。1,小卷毛NO。2,老爸NO。3,而我自然就是NO。4了。没想到小卷毛的野心不小,谋权篡位,硬挤在了我和老爸前面。我爷俩想教它怎么好好做条好狗,但小卷毛却让我们吃尽了苦头!

你看,它又来了,那娴熟的动作,一跳一抓,我又一块橡皮擦“牺牲”了。这已经是它这个月第N次叼走了我的橡皮擦了。我气急败坏想朝它追去,刚站起身,它就“呜呜呜”地开始叫,听起来怪可怜。妈妈火速赶到现场,看见了这一幕,对我生气地说:“你已经欺负它很多次了!”说话间小卷毛竟把橡皮擦扔到了我的脚下,妈妈见状,认为是我用橡皮擦打小卷毛,接着我收到的是一顿“竹笋炒肉”(指用竹子做的戒尺与你的屁股亲密接触)。然后“小卷毛”高兴地玩着它的毛绒玩具,像是在庆祝胜利。

经过这次教训,我暗地里与老爸串通好,研究出一套完美的复仇方案。为了防止太明显,我爷俩趁小卷毛在沙发上休息时,老爸突然用手一铲,把小卷毛抄起来朝天上一抛。我接住卷毛,照着爸爸的样子,再次把小卷毛抛向空中,小卷毛在天空中划过一道道美丽的弧线,伴随着一声声惨叫,小卷毛四脚朝天躺在了地上。看到小卷毛惊慌失措的样子,我哈哈大笑。妈妈又一次闻声赶来,看见小卷毛被我俩扔着玩,又数落开了:“又那么皮啊,净欺负卷毛!”小卷毛可怜兮兮地跑到妈妈身后撒娇。小卷毛看到了妈妈在训斥我和爸爸,立马冲到我和爸爸面前狂吠。我心想:“天啊,现在狗都成精了!”我和爸爸的计划在妈妈的训斥声中,再次失败了。小卷毛在客厅里跑着跳着,像是在我们面前炫耀它的成功。

我的“教狗”计划还没有放弃,我在它的小床底下放了块橘子皮(小卷毛十分讨厌橘子皮)。我静静观察了半天,小卷毛终于玩累了,它走到床边,低下头闻了闻扭头就走。正当我暗自得意之时,只见它站在狗粮盘旁边,用它的小爪子轻轻一踩,一下就将盆子打翻,狗粮撒了一地。不知为何我妈耳朵这么灵,闻声赶到,不必多说,小卷毛再次成功嫁祸于我,我遭到妈妈“台风”般的训斥。此时的小卷毛却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看着我,嘴角都快升到天上了,眼神里流露出窃喜。它的诡计再次得逞。

本以为我是孙悟空,殊不知它才是。“现在让你吃点甜头,往后我让你吃尽苦头。”我与卷毛的星际大战现在才正式开始。

好你个小卷毛,咱们走着瞧!

篇13:吾家之狗作文1000字

吾家之狗作文1000字

吾家有只“古灵精怪”的小狗。一次,我们去外婆家吃饺子,将奇奇也带了过去。吃完香气扑鼻的饺子之后,我的好朋友若琪来找我玩,我当然满口答应。可是!“我的鞋子呢?”我不分青红皂白的向爸爸发了一顿火,爸爸被我说的一脸委屈,也没能拿出我的鞋子。这时,奇奇从外面迈着“四方步”走进来,嘴里叼着我的鞋子。见我脸色是“阴”,立马小心翼翼的将鞋子放在我的面前,然后静静的呆在我的.面前“找批”。我噗嗤一下就笑了,它呢?悠哉悠哉的乐呵去了。

吾家之狗,乃高度负责的小跟班―忠诚。每当我上学时,它都会屁颠屁颠的紧跟着我走好远,直到我上车后,它才三步一回头的走回家去。而当我放学时,老远就可以看到它的身影,只要我一下车,它就扑过来,含情脉脉地注视着我,我也抚摸着它的毛,真是”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

吾家之狗,乃性格刁蛮的小公主―叛逆。我家这狗的性格同那“不服麒麟辖,不服凤凰管”的孙悟空差不多。它一点儿不受委屈,只能捧在手掌心疼。要是待它稍微差了点,它就跟你耍小姐脾气,来个”离家出走“。直到你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它才会无声无息的出来,绕着你的脚打转,并十分娇气的“汪”“汪”叫,又跟你亲昵在一起,使人哭笑不得。我家这“主子”独一无二的怪脾气,是谁也摸不透的。

吾家有只斑点狗十分可爱,它不仅身上的毛是斑点状的,就连舌头上都零零星星地有斑点。小小的脑袋上竖着两只尖尖的耳朵,三角形的脸上嵌着一双圆溜溜又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显得十分机灵,眼睛滴溜溜地转着,观察着周围不断变化的一切事物,感到新鲜又好奇。我给它取名叫奇奇。

吾家有只“古道热肠”的小狗。每当家里来了客人,最忙的不是我,不是妈妈,也不是爸爸,而是奇奇。你瞧!它翘着“冲天尾”,在人家腿边绕来绕去,把人家吓的嗷嗷直叫,它却“坚持不懈”。别的小狗可能只会“报一下警”就去“逍遥自在”去了,可是奇奇呢?一个劲儿的亲热人家,任我怎么诱惑也置之不理,好一让我吃醋个“小叛徒”!

吾家之狗,乃货真价实的牛皮糖―发黏。每到“用膳”时间,它就忍不住了,竖起“天线”在你身边打转,还不时“汪“”汪”地“引吭高歌”,陶醉在自己的“演唱会”当中。当你把一碗“猪肉拌饭”倒下去时,狗狗的“个人巡回演唱会”马上停止,那根“天线”也倒了下去,马上“狼吞虎咽”起来。“酒饱饭足”之后,狗狗就会绕着我跳来跳去。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各位读者,若不过瘾,请登门拜访,吾家之狗一定闪亮登场!

篇14:狗作文150字

一身雪花似的毛,一双明亮的眼睛,灵敏的鼻子总能闻出蛛丝马迹。经过训练的它,四条有力的腿爆发出惊人的速度。它很温顺,但遇到坏人时就会张开自已大大的嘴巴,使用最坚硬的武器――牙齿。它就是我们最忠诚的伙伴――狗。

(一篇小练笔,字数不多,但写出了特点。)

第2篇

篇15:狗作文150字

皮皮是一条雪白的小狗,它有一层又短又直的毛,两颗宝石似的眼睛,四只细长的腿,还有一个短短的尾巴。 皮皮是一只贪吃的小狗,早上它会把主人叫醒,给它喂吃的;主人吃饭时,它会可怜巴巴地望着主人,主人会不由自主的喂给它吃的。 你喜不喜欢皮皮呢?

六年级:爱读书的小男孩

第4篇

篇16:狗作文150字

我家有一只超可爱的小狗,名字叫欢欢。

他有一个小鼻子,一对大眼睛。还有一身毛茸茸的毛,他见到我他的尾巴总是摆来摆去。每次我回家,他还不是的舔我的手。

这就是我家的小狗欢欢!!!

遵化市建明镇赵庄子小学一年级:王亮

篇17:狗100字作文

我家有一只超可爱的小狗,名字叫欢欢,

狗100字作文

他有一个小鼻子,一对大眼睛。还有一身毛茸茸的毛,他见到我他的尾巴总是摆来摆去。每次我回家,他还不是的舔我的手,

小学生作文大全

这就是我家的小狗——欢欢!!!

遵化市建明镇赵庄子小学一年级:王亮

上课不说话检讨书1字

狗作文

狗的作文

介绍狗作文

小白狗作文

狗动物作文

狗小学作文

染色狗作文

狗优秀作文

霸王狗作文

《狗作文1000字(共17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