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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50字学生作文

时间:2023-05-10 08:58:44 作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50字学生作文,本文共2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50字学生作文

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50字学生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50字学生作文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太阳;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这句话深深的透露出,书本在生命中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它是作者绞尽脑汁、呕心沥血之作,是我们截获丰富知识和累积经验的捷径。书的种类五花八门、应有尽有,每一种类型都有人喜欢它、热爱它,而登上我心中疯狂热爱的宝座是美国知名的雷克˙莱尔顿的精心杰作——“波西˙杰克森”。

当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时,我发觉这是一本如同“哈利波特”般深深吸引我的冒险奇幻小说,使我不知不觉的、渐渐的对它爱不释手。让我来介绍书中的主角,主角原以为自己是一位超平凡无奇的初中生,但有一天,他接二连三的遭到妖魔无情的攻击,后来赫然发现自己是海神的孩子,也发现自己唯一的朋友是位半人半羊,最后为了防止泰坦巨神的邪恶计谋成功,与最好伙伴们出生入死,接下一关关艰难又惊险的冒险任务……

其中有一段是让我目不转睛、一看再看的`高潮段落,就是主角和战神在海边对打,主角巧妙的乘着海啸,朝着战神挥动锋利的宝剑,但战神毫不畏惧的运用高深度的技术与经验反击。虽然最后未定胜负的结束,但我的心情已激起如同澎湃的海浪,一波一波又一波,真是高潮迭起,因为作者生动的描述,让我好像身历其境。

每次将这些书籍放在手中,就好像手里握的是一个充满神秘、魔法和惊喜的宝物,心中不知为何的油然升起一股兴奋感;当打开这本书时,我彷佛被带往未知的冒险旅程,使我常常赞叹,赞叹这伟大的作品,是如何幸运的呈现在我眼前。

书是一片充满知识宝藏大海,正等着我们去寻找宝藏;书是开启知识金库的钥匙,正等着我们去转动它。聪明的我们,真的要趁年轻时好好的拥抱它,因为徜徉书海的世界,是何等的丰富、惊奇、有趣啊!

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50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50字

天空的内涵与深沉,一方面在于它的浩瀚广大,另一方面在于它的变幻莫测。当旭日为她洗尽了灰暗,天色渐渐由苍白而浓郁,彷佛一片深不见底的湛蓝海洋,任白云恣意地在那蓝色画布上挥洒,倘若强风骤至,云朵便以铺天盖地之姿掀起弥天浪涛;而当晚霞为它涂抹上第一缕金边剎那间把天空晕染得金碧辉煌;而人生的瞬息万变、渺不可测,不正是它的写照?

收藏天空的记忆借由年仅十岁的小女孩遭遇,缓缓诉说着一段令人揪心的故事。艾美莉在一个偶然的际遇下和妈妈收藏了第一个天空记忆,但在两人甜蜜的度过这天后的隔日,艾美莉的妈妈却得知自己罹癌。一开始,爱美莉还不以为意,但后来慢慢发现事情并不顺利,直到她发现妈妈无法康复即将离开人世而害怕不已,而当她与妈妈天人永隔时,她悲痛万分,甚至天天都很疲倦的样子,但在维琪阿姨以及好友萝拉的帮助下,她试着慢慢地走出了伤痛。爱美莉终于了解,原来时间也是走出伤痛最好的良药。

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50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中华上下五千年》,这本书生动讲解了华夏历史上的众多事件,从盘古开天到夏商文明,元、明、清到今天的电子信息时代……无数的英雄豪杰、仁人志士,千古流传。五千年的辉煌令人肃然起敬,五千年的藏垢又令人无地自容。

唐太宗李世民就是历史上一位英雄豪杰,他征服了隋朝,带来了历史上的“贞观之治”;还有那秦始皇,统一六国,“车同轨”,“书同文”,全国统一度、量、衡制,修建了被称为世界八大奇迹的万里长城;当清朝末年的时候,也就是中国最无能的时候,被迫签订了《南京条约》、《望厦条约》、《辛丑条约》等一系列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国家的主权被分割的七零八落;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我们独立成为了自己国家的主人,国力逐渐强盛,人民逐渐富裕,主权不容侵犯。

滔滔黄河孕育了中华文明,滚滚长江养育了华夏子孙,每一滴水都融入了祖先的因子,每一把沙都含有祖先肌体的成份。五千年的历史悠悠而逝,我们的祖先已成为匆匆过客,风化为历史的尘埃,但是他们在这片土地上创造了璀璨的华夏文明。

历史,是一座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知识宝库。只要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有勇气去打开它的大门,人类几千年累积的丰富知识和经验,便会向你迎面扑来,使你受到莫大的启发和鼓舞。

《中华上下五千年》,值得推荐的一本书,我喜欢!

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50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区钢三小四年级五班:韩笑然 我从二年级开始不间段地读过好多书。读书是我的爱好。我如果不读书,就像婴儿断了奶一样。我读过的书有《金庸小说》全套、《杨家将》、《岳飞传》、《隋唐演义》、《八仙传奇》、《康熙大帝》、《聊斋志异》、《三十六计》、《简爱》、《复活》、《哈里。波特》……在我所读过的书中,《康熙大帝》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 《康熙大帝》讲述了从清朝初期,康熙夺宫初政,八岁称帝,十五岁智擒熬拜,渐渐拢聚了极大的权力。十八岁三藩之乱,吴三桂带兵谋反(连同西安、云南、广州)等兵马。与此同时,蒙古察哈尔也带兵谋反,康熙以京城的九百人马连灭反臣,成为史上的“三藩之治”。此后,康熙渐渐老了,可他却收复台湾,亲征葛尔丹,用能臣治理黄河。全书展现了清朝宫廷斗争到玉宇呈祥瑞的过程。康熙终年六十九岁,临终传位于雍正,平息了萧墙内乱。 我读完了《康熙大帝》这部书,看到了他一生的全景过程。有惊心动魄,有斗志高扬,而且感受到了他坚忍不拔的品质,从没有知难而退,不管什么事也要去尝试,有仁善体谅之心。 看完这部书,我感到了更深一层含义,那就是身为一代杰出帝王,要以百姓为重,以国家为重,才能创下千秋伟业。

第2篇

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550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550字

你有没有读过一本书,上面尽是一句“亲爱的小朋友”,而结尾又往往是一句“恕我不能再写了”。书的名字叫《寄小读者》,她的作者正是如同自述天真派里的落伍者——冰心。

在我的书橱上常年搁着一本《寄小读者》。每每翻开我总要读一遍通讯一,她这位成熟的作家却喜欢小朋友们提携她。这着实是一位令人惊叹肯放下身段虚心学习的大作家。她既会因为一只小老鼠的死而伤心,也会以自己曾经是个小孩子而自豪。所以一翻开书我的心中便弥漫着各种情感,着实庆幸着自己还拥有一份童真;庆幸自己常在亲爱的父母身边;庆幸自己的风华正茂,或许还有幸见到冰心笔下那么美的风景。

这位令人尊敬的大朋友谈吐不俗却时常卧病,护士们不许她写一封长信。这是我时常伤感的一个消息。冰心用她软弱的手写出了一篇篇沁人心脾的感人故事;用朴实的语句歌颂了母爱的'珍贵。冰心把母爱比作了海,犹在童年,深阔无际,不着一字,便呈现了神秘而伟大的爱。又把朋友比作湖,温和妩媚,近在现在。书中的风景美如画卷,在国外他人的关心让我心头一暖。冰心真是一位顶顶童真的大人,会喜欢在船上抛沙袋,乐此不疲。却又是一位诗情画意的智者,用她浅显的语言诠释着深奥的诗篇。尽管在她生病期间足不出户却依然在细微之处留给我们无数感动。

有些抽象的语句,我往往是读不懂的。但这并不妨碍我牢记童真的珍贵。这本旧旧的《寄小读者》大多是写了冰心的个人生活和志趣,如同真的通信一般。我也不会辜负冰心的期望,定会多提笔书写身边故事多珍惜与家人共处的时光。献给我敬佩的大朋友,愿你如同美丽的安琪儿,畅游海天之际!

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50字五年级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50字五年级作文

我最爱的一本书是《狼王梦》,它是一本动物类小说,书中最令我震撼的是狼的勇气。

这本书,是妈妈在去年的六一节送我的礼物。我初看时,觉得很新奇,因为这是我这一生第一次看动物类的书籍,没翻了几页,我就爱上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狼的世界,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匹叫做紫岗的母狼。有一天,它快要分娩了,肚子非常饿,因为没有营养分泌奶水就不好,所以,它只能挺着肚子准备猎鹿。可是,很不巧,她又遇了猎人和猎狗,就在她即将分娩时,猎狗追上来了。于是,没有办法,她只能忍痛挨打,为保住她肚子里的.小狼而一动不动。这一刻,我体会到了紫岗的勇敢,她伟大的精神。对于一只普通的狼来说,尾巴被咬了下来,耳朵被咬掉了,腿也被咬瘸了,肯定是无法忍受的,但是紫岗却忍受下来。读到这里,我十分紧张,也十分感动……

还有一个情节让我记忆犹新,那是紫岗带着小狼蓝珲儿去觅食,结果不幸中了猎人的陷阱。可紫岗怎么弄也打不开捕狼器,结果只好眼睁睁地看着蓝珲儿被猎人拖走,读到这里,我又流下了伤心的眼泪。

这本书让我笑过、哭过、着迷过,我爱这本《狼王梦》!

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六年级作文550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六年级作文550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不是耐人寻味,盘绕着诡谲气息的侦探小说;不是豪气干云,充满着仗义行侠的武侠小说;更不是凄美温存,飘着淡然愁绪的爱情小说。它,就是人人恨之入骨,置于柜中不闻不问的语文参考书。

考试前,抱着语文参考书,厚重札实感,填平我心中不安的`枯井,翻开书页,看着古今名人精妙绝伦的文章,深入其境。一会儿,和徐志摩搭着小舟,滑过雾气弥漫,四周景色若隐若现的康桥,和他一同赋曲吟诗,晚来,仰望远方赤红夕阳隐没的最后一丝余晖;一会儿,和刘禹锡同坐于陋室,听着他于陋室中,超然、安闲自适地拨动着素琴,放眼望向窗外,草木扶疏,一股不同于凡俗的灵气弥漫,陋室的不陋皆在于此。

写题目时,仔细回想古今名人的事迹,每读一题,一幅幅景像跃然眼前,有时精彩的令我拍案称绝,有时令我惆然不已,有时更为作者不平的遭遇咬牙切齿,大声叫屈。如此身历其境地细细端详,语文参考书的趣味,如何是言语得以体悟的呢?

参考书另有一番好处,现今,大家都各有独钟迷恋于不同的书本,不免会暗自担忧成绩直线下滑,如此一来,也无法用心体悟看书的乐趣,两全而不得其美,而我读着参考书,一方面补强功课,一方面尽情游历其中,岂不是熊掌、鱼翅同时兼得吗?

下回看到参考书,请不要拒它三舍之远,不如耐心、细心地咀嚼,相信你也可以悟出另一番天地,品味出不同凡响的趣味。

篇8: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

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

这本书里面给我们介绍了许多著作,如《绿野仙踪》、《格列佛游记》、《水浒全传》、《童年》等等。这里面我最喜欢的是《绿野仙踪》、《鲁滨逊漂流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爱的教育》和《汤姆・索耶历险记》。《绿野仙踪》中有许多有趣的人物,比如说坚强的多萝西、调皮的小狗托托、想要大脑的稻草人、想要心脏的铁皮伐木工和想要胆量的狮子。他们组成了一支队伍,一支互相关爱的队伍,里面发生的琐事让人感动。如“只有多萝西的愿望没完成时,其他的队员坚持跟多萝西一起去向东方的女巫寻求帮助”。《鲁滨逊漂流记》中的鲁滨逊在荒岛上盖房子、做小船、做日用品、做食物、记日记、与野蛮人对抗,写出了鲁滨逊坚强的意志。也说明了一个道理:只有肯做,就会做得好。《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保尔・柯察金是个坚强的孩子,他为世界解放做出了贡献,他说的一段话让人们感慨万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给予人只有一次。应当这样度过人生:回首往事,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羞愧。临终的时候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这里面的人物有:玛丽亚.雅科夫列夫娜――保尔的母亲、阿尔焦姆.柯察金――保尔的哥哥,钳工,市苏维埃主席、达雅(爱称:达尤莎)――女工,保尔的妻子、冬妮亚.图曼诺娃――保尔少年时的女友,林务官的女儿、丽达.乌斯季诺维奇――红军师政治部工作人员,共青团省委常委……《爱的'教育》这篇著作以一个意大利4年级的小男生恩里克的角度来写的,爱,大至国家,社会,民族的大我之爱,小至父母,师生,朋友间的小我之爱。中间的人物有:卡隆――恩里克的同学、好友。一个高个子的男孩,是非分明,敢于和邪恶抗争,常常保护弱小的同学。波莱科西――铁匠的儿子身体瘦弱,学习十分用功。原来常遭受酗酒的父亲的打骂,但只是忍气吞声,不愿让同学知道。后通过努力获得过奖牌,也使得父亲发生改变。克莱迪――柴店主人的儿子,很小便为父母干家务。学习刻苦,就连干活时也在默记功课。他性格活泼,很懂礼貌。斯代蒂――长相不太好看,有坚忍心,学习刻苦,爱读书,自己买了很多书,在家设了个小小的图书馆,曾带恩里克去参观过。其中我最喜欢卡隆,因为他很正直,保护弱小。 《汤姆・索耶历险记》中的主人公是汤姆・索耶,里面的人物性格不一,有心慈手软的波莉姨妈、可爱的姑娘贝基・撒切尔、狠毒的印丘・乔伊、调皮的哈克、老实的墨夫・波特等等。其中我喜欢的人物是主人公汤姆・索耶,因为他虽然非常顽皮,但却很看重义气,不会丢下朋友不管。我最讨厌的人物是狠毒的印丘・乔伊,因为他会把自己的过错推给别人,使别人遭殃,老实的墨夫・波特也被他陷害,差点丢了命,幸亏汤姆・索耶救了他。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我真喜欢这本书!

你知道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哪本吗?那就是――《课堂内外.创新作文》。那你知道我为什么我这么喜欢这本书吗,请接着?赶驴础

我的原因是:这本书里有很多栏目。其中,“吹牛大王”是我最喜欢的栏目。而且,这本书让我的作文水平提高了很多。

每个月的月初,我都盼望着新一期的《课堂内外.创新作文》。每次我们经过书摊,我都要问一问有没有这本书,如果有,我就让家人买。到了家,我就一屁股坐在床上,津津有味的翻着书页。看到好看、好笑的话,我就旁若无人的哈哈大笑。

这不,我写完了这篇作文,又要去书摊问老板:“书到了没有?书到了没有?”

瞧!我心急的样子,你们说,我是不是很喜欢这本书呢?

篇9: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

我有一本书叫《脑筋急转弯》,这本书是我和妈妈在盐城新华书店买的。 这本书里有动漫、有解答,主编是吴晓静。这本书主要是让你动脑筋的,是彩色注音插图版的。 这本书的封面是蓝色的,里面有许多的动漫人物作文网

这本书来自于中国戏剧出版社,里面的内容让我刮目相看,真是一本精彩而有意义的书呀!

篇10: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题记 我最喜欢的书是《熊猫回家的路》,它是根据迪斯尼电影小说写成的一本书。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它主要将了主人公失去双亲的芦娃子遇到了迷失方向的小熊猫胖胖,而,、村里的专家认为,一只大熊猫只能抚养一只小熊猫,坚决要把小熊猫带走。芦娃子只好偷偷的抚养胖胖,还教会了它觅食、爬树、吃竹子……历经千辛万苦把小熊猫送回熊猫妈妈怀抱了的故事。它使我看到了熊猫胖胖那奄奄不息的生命奇迹,和芦娃子与动物之间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情意,往往使我看得如醉如痴,芦娃子和胖胖的那些悲欢离合的情节,在作者的笔下更是让我牵肠挂肚。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可爱的熊猫胖胖玩耍的情景,也看到了芦娃子、胖胖的两个可怜的孤儿相依为命的情节,总是使我泪水总在眼眶中打转儿……

我有个习惯——一但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的将它看完,刚买这本的时候也一样,为了尽快的看完,我早早的起床起来看,上学下课时也看,吃饭时还看……总之一句话——一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了,你可能会想这就完了,这本书的内容实在太精彩了,可我还

是一看再看,甚至现在都快会背了,因为他实在太好了。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篇11: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

捧起一本好书阅读,就是一种享受。书就像一把钥匙,打开智慧之门;就像一盏明灯,照亮前方的道路,引领我们走向成功。书像一艘航船,带我到达成功的彼岸。在我的书柜里,装满了不计其数的书籍。但在这众多的书籍中,我最喜爱的还是《鲁滨孙漂流记》。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的水手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挖了一个山洞供自己居住,并储存了一些食物。就这样,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最终他有了一大群羊和充足的食物以及一些工具。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鲁滨逊·克罗索。二十八年,一个令人惊讶的数字,一个不可思议的数字!而他,鲁滨孙,就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二十八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没有任何的食物,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食……但是,慢慢地,他对生活充满希望,而是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鲁滨孙之所以能在这荒岛上居住28年之久,是因为他有着不畏艰险、积极乐观、顽强生存、吃苦耐劳的精神。鲁滨孙的历险激励了我们这一代的少年。我们的学习道路不正是这样吗?面对着挫折与挑战,我们不能轻易放弃,摔倒了,重新爬起来;受伤了,不要哭泣。要取得成功,哪能不付出努力呢?而我们现在都是些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都是些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一丝的风吹雨打,严寒酷暑,而且一遇到困难就退缩,这样我们怎能取得成功呢?我们只有扬起自行的风帆,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我们应该从这一刻做起,成为一个坚强的孩子吧!让我们真正成为祖国未来的花朵吧!让坚持永远在我们的心头!

篇12: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

如果你问我,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是《木偶奇遇记》啦!

这本书的作者是科洛迪。当我在书店里发现它时,我还一下子买了两本呢!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因为封面有趣,内容也很丰富。 这 本书的主人公是木偶匹诺曹,他非常贪玩,并交上了坏朋友。这时,他的成绩也下降了许多,甚至还考了个“0”分。最后,幸亏他遇到了善良的仙子,仙子对匹诺 曹说:“你只要好好读书,就会变成一个真正的孩子了!”他虽然答应了,可是没过多久他就违背了承诺。回家后,仙子对他说:“你这次已经违背了承诺,下次可 再也不能违背了,不然啊,你就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孩子啦!”匹诺曹这次真的没有食言,而且比以前更加刻苦、专心地学习。最后,他靠着自己的努力,在大考中 还考了全校第一名呢!后来他真的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小男孩。

这则故事告诉我们做任何事都要认真。而这个品质正是妈妈要求我做到的。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另一个理由哦!

篇13: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

在我的书柜里,收藏着许多我珍爱的书籍,其中有一本书令我无比喜欢,那就是《智慧儿童》。 说起这本《智慧儿童》,它已经伴随我多年了。 记得我二年级的时候,有一天中午,我独自一人在家里写作业。突然,门“咔”的一声打开了,我跑出去一看,原来是妈妈回来了。妈妈瞧了瞧我,问:“敏敏,作业写完了吗?”“恩。”我说着,眼睛直盯着妈妈拎着的白袋子看,“咦!这好像是新华书店的袋子耶?”“恩,这是一本新书,刚出版的,拿去看吧。”妈妈说完,便把书放在桌子上,身去做午饭了。 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到桌前,提起袋子,跑进房间,从袋子里拿出书。哇多漂亮的书啊!湛蓝的封面上画着七个可爱的小女孩,在小女孩的中间,众星拱月般地围着四的艺术字“智慧儿童”。在“童”的下面还有三个红色的小字:中外篇。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翻到目录,哇!好多故事呀。有《司马光砸缸》《曹冲称象》《藏在图书里的绑架案》《拿破仑以少胜多》《巧买“啊”和“哇”》……最让我惊奇的是《藏在图书里的绑架案》了,为什么绑架案会藏在图书里呢?带着这一连串的疑问,我找到这个故事,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 噢,我明白了,这个故事讲的是小罗宾很爱看书,他去图书馆借了一本名叫《横渡大西洋》的书,书里有好几个字被人挖掉了,他向管理员记下了这些字,回家以后把它们拼成了一句话:如果想保住你孩子的`性命,就准备十万美元。不许报警,再联络。小罗宾一看,赶快上警局报了警,经过警察们的努力,终于破获了这一桩绑架案。真是太精彩了,我越看越入神,不出半天,一本书就被我“啃”光了。 我小心翼翼地把它珍藏起来,每天时不时地把它拿出来看一看,翻一翻,生怕它哪儿脏了,哪儿皱了,把它当稀世珍宝一样看待,对它爱不释手,宝贝地不得了! 现在,当我再翻开《智慧儿童》,翻阅着中外儿童的智慧精华,看着跟我同龄的孩子们惩恶扬善的事迹时,心中就会涌出一种激动,一种感慨:是啊!正是这本书,教会了我怎样做人,怎样用自己的智慧去战胜困难。

篇14: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书籍一定对你产生过影响,或者让你感动,让你快乐,折服......

幼时的时候,妈妈给我买故事书。晚上时,妈妈躺在我的身边,我在故事中入睡。

小学的时侯,在我的课 上放着一堆漫画书。那精彩的打斗,搞笑的表演......一幅幅画面在我脑海中如石头般铭刻。 中学的时候,家中书架上装满了幼时的故事书,小学时的漫画书,又增加了科普文学的科学书。

直到今天的我,我还是喜欢读书,只不过是更加溺爱科普文学的科学书罢了。一走到书店就要买上几本。

一次我多次路过一家书店,但是没进去过。我很希望能够进去挑一挑选一选,买上一本自己喜欢的书是我觉得很幸福的事。

一天我在书店看书,忽然看见一本书。书名就很吸引我,叫:《 外星球文明的探索

篇15: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

好书如同一杯清茶,沁人心脾,留香久远。在我的书柜里,《安徒生童话》虽然外表烂旧,但却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在《安徒生童话》中我最喜欢的一个小故事是《美》主要讲了:在树林里住着一对美丽漂亮的姐妹,姐妹的外表虽然一样,但妹妹有一个完美的灵魂,而姐姐自私自利,最后妹妹过上了辛福的生活。从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不光要做一位外表美的人,还要做一位心灵美的人,只有心灵美的人才是正真的美。在生活中也是一样的。有一次,我和妈妈去逛街,刚上公交车,便看见一位外表十分漂亮的阿姨坐在一旁,她的右边而站着一位八十多岁的老奶奶,她竟然不给老奶奶让座,不时望着窗外,还装着如其事的样子,正让人觉得可耻。在生活中这样的事还有很多很多……我们做人不要光注重外表美丽,更要注重内心,做一位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人,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家园建设的更加美丽、美好。五年级:易子涵

篇16:600字学生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600字学生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人们都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新鲜美味的果汁,是芬香浓郁的咖啡,是滋味甘醇的美酒,让人回味无穷嘿!还别说,我可是一个小书迷呢!在我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便非《老人与海》了。

《老人与海》这本书讲了孤独的渔夫桑提亚哥八十四天没有打到鱼的情况下,在出海打鱼时,意外地发现了了一条比小船还长的的大马林鱼,在同大马林鱼苦苦周旋了一天后,要靠自己的聪明才智,胜利而归。不料却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一条大鲨鱼想要来争夺这条大马林鱼,他在象征着厄运的鲨鱼作斗争时,虽然失败,但他坚韧不拔勇敢面对失败,从不服输的精神却令我敬佩,不由得让我对这个孤独的老渔夫刮目相看。

当我读到老渔夫 桑提亚哥在和大鱼周旋了一天时,心里为之一振,这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啊!他完全可以途中放弃,去捕捉其它的海鱼,不必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那一条鱼身上,可就是他那永不屈服,不甘失败的“硬汉精神”使他坚持了下去。

我想:老人桑提亚哥他可能在与大自然,与社会黑暗,与自身搏斗中一次次失败,但他的不甘失败精神却是永远也打不垮的。这种不甘失败精神是人走向胜利而不是走向毁灭的精神,老人桑提亚哥战胜了自我,战胜了鲨鱼和大马林鱼,因而是人类不甘失败精神的颂曲。

在生活中,我们都应该学习渔夫桑提亚哥那种不屈服,不甘失败的硬汉精神,要勇敢面对生活中的种种阻挠,敢作敢当,勇于挑战,勇于拼搏,这样才能成为生活中的强者!

书籍是一艘轮船,能载着我们在知识海洋中穿行,那么,就让我们在好书的陪伴下,一起在书的海洋中探索,做一个学识丰富的人吧!

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昆虫记》是一本世界名着。书中有许多昆虫的专记,带你走进丰富多彩的昆虫世界。

本书的作者名叫法布尔。他非金钱心地找到这些昆虫,观察他们的习性,然后用美妙的语言表达出来,把昆虫写的活灵活现。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的昆虫就是蝉。禅是非常大公无私的:在炎炎夏日,许多动物都没有水喝,但是蝉不一样。它用它那长长的吸管,吸取叶子里的汁液。那些饥渴难耐的昆虫,都跑到蝉的身边,蝉给这些昆虫让开了地方,让它们也能喝到新鲜的汁液。看!它很无私吧!

我徜徉在昆虫的世界里。那里有会唱歌的蝉,能干的水泥浆舍腰蜂,卖力滚这份球的蜣螂,美丽绚烂的大孔雀蛾,不停织网的圆网蛛……我被这些“小家伙”的毅力所震撼,为它们的互助友爱所感动,为它们的种种绝技欢呼喝彩。

大自然就是一本最好的百科全书,它总是带给我们无尽的美好。田野里的一朵小花,路旁的一棵大树,天空的一朵白云……都有说不完的故事。只要细细察看,你就会获得无法言传的惊喜与快乐。

《昆虫记》真是一本好书呀!

辽宁盘锦双台子区盘锦市第三完全中学六年级:许馨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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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古人如此诱惑人们去读书,我就抵挡不住诱惑,与书交上了朋友。

书是我最喜欢的,可以说我是爱书如命。一天不看书,眼睛会难受。两天不看书,手痒痒。三天不看书,直发疯。

在《伊索寓言》里做客,交了“道理”这个朋友;在《福尔摩斯》里,我和福尔摩斯去破案;在《红楼梦》里,我与贾宝玉和林黛玉吟诗作对……我这个“书虫”尽情地在书上啃着有趣的文字。

有一天,我闲着无聊,在路上闲逛。路过书店,那里好像放着一个强力磁铁,把我吸了过去。一排排书架放着整整齐齐的书本。我的目光在书架上徘徊。最终目光停留在一本封面花花绿绿的书本上,我快速抽书书本。只见书本的封面上写着“西游记”三个醒目的大字。我翻开书本,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孙悟空大闹天宫,神通广大,连四大天兵都被他打败了。西天路上,斩妖除魔,一路上保护着师傅……这一切的一切都深深地吸引着我。

孙悟空见义勇为,为师傅能成就“西天取经之事业”,总是来回奔波,与妖魔作斗争,勇救师傅。顿时,我的脑海中印上了“英雄”二字,我懂得什么叫仗义,什么叫友谊,什么叫勇气。

一页,二页,三页……我如饥饿的瘦狼,贪婪地吸取知识的甘霖。在我的脑海,孙悟空不再是一个简单只会打杀的猴子。他经历了千险万阻,却勇往直前,毫不放弃,持之以恒。他如一盏明灯,照亮了我前进的步伐。

“嗨,孩子,要买书吗?”我转过头,是服务员。我红着脸,摇了摇头,跑出门外去了。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还想着书中的情节。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吮吸着书之母乳,在书之阶梯上慢慢进步。

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高尔基曾经说过:锛偠亮艘槐臼椋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锛偂5娜啡绱税。>就为我的生活开了一扇大窗,一扇我最喜欢的大窗。

第一回读>,我流泪了。泪水像一条止不住的河水,不停地流,流在我的脸上,流自我小小的心里。

那是一个昏沉的阴天,我津津有味地看>。看到青铜一家的酸、甜、苦、辣,也看到了人世间所谓最珍贵的东西--亲情,而使我最感动的,是看马戏的那一段。

青铜家的房子刚建好,一天,远处的村落有马戏团来表演,于是青铜和葵花便一起去看马戏。那一天,葵花骑在青铜的脖子上看完了这场马戏。

看完了这段,我的眼泪在眼中打转儿,忽然感到青铜好象就在我眼前,他吃力地背着妹妹,而妹妹却高兴地看马戏,全然不知哥哥的苦处。青铜对葵花的这种感情,是一般的兄妹不会有的,更何况是血脉不同的兄妹呢?让我更为感动的还有他们一家相依为命的那一段和葵花与他们分别后又回到一起的那一段。

青铜他们一家相依为命,而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与葵花分别了一段时间的哑巴青铜竟然因为见到了葵花而开口说话,可见亲情是多么的伟大啊!

我流泪,为青铜、为葵花的不幸遭遇而流泪。

我流泪,为书中感人的情景而流泪。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给我带来感动。哦,对了,它是由江苏儿童出版社与凤凰出版社联合出版的。这本伟大的书的作者是---曹文轩。

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其实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大仲马的这本书为什么叫《三剑客》,主人公明明是四个火枪手,应该叫《四剑客》才对。搜了搜网上,很多人对这个问题都有疑问。

我喜欢这本书不是研究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也不是群臣派系的明争暗斗,对宫廷里的秘史轶闻也没什么兴趣。我最喜欢的就是这四个火枪手之间的朴实的友谊,温馨又浪漫,四个人可爱得真想见他们一面。让人觉得人有朋友真好啊,并且一定要保持像他们之间的那种生死与共的友情。

《三剑客》充分显示了大仲马想象思维的超凡脱俗,刻画人物别具特色。他用生花的妙笔将主人公达达尼昂和另三个伙伴的性格勾画的栩栩如生,跃然纸上,呼之欲出:达达尼昂初出茅庐,风流倜傥,果敢机智,对朋友侠肝义胆,对爱情执着追求,对敌人嫉恶如仇,他的那匹长毛瘦马也是特别的可爱;阿托斯平素少言寡语,出口一言九鼎,遇事沉着冷静,处事稳重老练,关键时刻,他是主事的灵魂和统帅;波托斯头脑简单,胸无城府,大胆鲁莽,贪钱爱财;阿拉米斯则是足智多谋,才思敏捷,温文雅儒,风度翩翩,关键时刻,他是主事的参谋和智囊。

看这本书已经是在六年以前了,总想着找个时间静下心来再去重读一下,无奈到现在也没有实现,现在要想静静地坐下来去读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好像是一件挺难的'事,而整天工作交往研究专业书籍把人都给搞得灰头土脸品位低俗精神荒芜的样子。

如果,长久这样下去,唉,人不为人啊!

篇2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很多,比如说:《白雪公主》、《稻草人》、《西游记》……如果你问我:“你最喜欢的是什么书?”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美德书》。这是我的爸爸在我刚读一年级的时候送给我的。初次听到这本书的人一定会非常奇怪,这不是一本很平常的书吗?有什么值得最爱的呢?这到底是为什么呢?请听我慢慢向你介绍吧!

这本书共分为九个部分,这九个部分都讲了很多感人的故事,正是因为这些意义不同凡响的故事,我才喜欢上了它。书中有一句话让我深有体会,在这里,我想与大家共同分享:《论语、颜渊》中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让我深受启发。

在生活中,我们总是希望别人做得很好,而对于自己却总是放宽要求。以前,我对老师们非常不满,总觉得这里不好,那里不好。他们表扬我时,我觉得那是想让我多听话多做事,平时可是金口玉言,想要听点儿好话,那可真是难以上青天,;他们批评我时,我又觉得他们实在不理解人,小孩子做些错事不是人人都说情有可原吗?再说有时不就少做了点儿作业,至于这样吗?可为什么到了他们那儿却成了坏事呢?他们忙于工作,没空理会我时,我就觉得她们并不关心我,成心不理我,想冷落我,说什么老师和父母一样,总是想着我们,总是为我们好,可是在我需要你们的时候,你们都成了大忙人了。看了这句话之后,仔细一想真的是太不应该了。老师们也有家,也有孩子,还要工作,为我们操碎了心。班里学生生病了,要嘘寒问暖,还得通知家长来领回去;班里学生没有来上学,又没有请假,得打电话问清楚是什么原因,什么时候来学校上课;班里的学生成绩退步了,得想方设法让他赶上去;学生们有了一点儿的进步,总是及时表扬,甚至给予奖励……而他们总是毫无怨言,即使被学生和家长不理解,也照样对我们一如既往。

回过头来看看自己,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尊敬老师,从来都没有想过要为老师考虑,从来都没有想过要爱老师,我还是一个学生吗?我也没有为身边的朋友着想,难怪别人总是斜着眼看我。我自己都做不到,又怎么能总是要求别人做得好呢?从今以后,我要多想想别人,多想想自己是不是也能做到,自己能做到的,再去要求别人做,而自己做不到就不能强求别人做到。如今,我的心态好多了,再也不会像过去一样,什么事都觉得别人做得不好,看了不顺眼。朋友也多了,还有人开玩笑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我只是笑着不语。如今我生活得非常开心。

这本书真是我为人处世老师呀!正因为如此,我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同学们,快来看吧,你一定也会从中受到很多启发的。

篇2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在人们的生活中是必不可缺的,就像是刚生下的婴儿眷恋母亲温暖的怀抱。都说“书读百遍,其意自见。”在书中,我们可以尽情想象,书中的知识无穷无尽,犹如知识的宝库,令人浮想联翩。

然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法国罗曼罗兰写的《名人传》,这本书让我懂得人生的哲理。里面的名人都是远近闻名的。

这本书以激情的文字谱写了三首英雄赞歌:贝多芬——一个耳聋的音乐家,在世界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他是一个被命运捉弄的人,一个用痛苦换来的欢乐的英雄。

贝多芬由于天生的禀赋和后天的勤奋,贝多芬风华正茂。然而,厄运降临,他的双耳失聪,这真是上帝开的玩笑,让贝多芬从云端跌入谷底,苦不堪言,痛不欲生。但坚强的贝多芬受住了这致命的打击,最终战胜了病痛的折磨。贝多芬以自己的人生经历证明:人只有具备坚强的意志,才能经受厄运的打击,才能把握自己的命运。

米开朗琪罗生于佛罗伦萨的一个家庭,不幸的是,他的一生的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天主教教皇的羁绊中度过,但他不甘于表现宗教艺术,用自己的一生的创作表现出了个人的理想,尊严,意志。来自外部的压力与束缚,不会扼杀真正的天才。只有具有足够顽强的信念和意识,用心血浇灌的艺术之花只会更加绚丽夺目。

托尔斯泰——一个离家出走的老翁,一个打破生活安宁以安抚良心的英雄。不同的人生经历会创造相同的成功和辉煌,它启示我们:人要勇于面对生活的挫折和苦难,不向困难低头。

在故事中,我最喜欢的人是贝多芬。他虽然晚年失聪,但他的精神将流传下去。贝多芬的经历,让我受益匪浅。他告诉我们,人的一生就像大地上风雨交加的一天,早晨,太阳初升,空气明净。只有几缕懒洋洋的微风吹拂大地。但在静止的空气中,隐约潜伏着一种威胁,一种沉重的压抑。可是白日的清纯之气并未受损,欢乐依旧持续,悲戚中总保留着希望。一个穷困潦倒,残废而孤独,生而痛苦无助。世界从未给予欢乐的人,他们却创造了欢乐,并奉献给了全世界。你用自己的苦难断就了欢乐。一句充满豪情的话可以锻造你的一生,这句话今天已成了一切勇敢人的口号:“唯其痛苦,才有欢乐。”

阅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里面的名人都是品德高尚的人。每一朵成功的花都是由许多苦雨,血泥和强烈的暴风雨的环境培养成的。我们在面对挫折只要有信心和勇气,就一定会有新的希望!

篇2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在我七年级的时候,买了这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刚看不久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虽然这本书很薄,但是里面却蕴涵相当多的知识。

这是一本外国的小说。这本书的作者是被美国评为“20世纪美国10大偶像之一”的海伦·凯勒。她是一个不健全的女孩,一个又聋又哑的残障人。她仅在生命的前19个月中像普通人一样享受光明和声音,之后,她就跌入了黑暗与寂静。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又聋又哑的女孩,创造了生命的奇迹。她不仅学会了读书,学会了说话,还以惊人的毅力完成了在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夫学院的学业。成为人类历史上获得文学学士学位的第一位盲聋人。

海伦小的时候,跟着同龄的人一起玩耍,快活极了。但是,再她成为聋哑人之后,就很少有朋友来找她玩,她一直很不开心。直到她的老师——安妮·莎莉文小姐的出现,她的生活才开始变化。

海伦刚开始学字的时候,好几次想要放弃,最后都没有放弃到。在这之后,莎莉文小姐的谆谆教导下,学会了说话学会了写字。1892年的冬天,海伦写了一篇短篇小说《霜王》。这篇小说跟格丽特·康贝尔小姐的《霜仙》十分的相似。所以很多人都在批评她,说她是抄袭别人的,她很伤心。但她并不因此而气馁,坚持写下去。

在18的时候,海伦进了剑桥女子中学上学。但每次讲课的时候,海伦都很吃力,都是靠着莎莉文小姐在她手掌心上写老师上课时所讲的内容。再这所学校里,她生平第一次和同龄而且视听都正常的女孩们一起生活,她们的生活充满情趣。186月29日到7月3日,她参加了德克利夫学院的入学考试。考试的时候,只有吉尔曼先生在那里,吉尔曼先生先用手语字母把题目念给她“听”。最后通过了考试上了二年级,她高兴极了。以后海伦就不在畏惧困难了,她信心十足,她在学习中经历了很多的困难之后,终于在19考进了大学,实现了她的大学梦。我真为她感到高兴。

这本书记录了海伦从小到大的成长历程。她经历了无数次困难的磨练,从失败走向成功。我们学习也是一样的,不要被困难吓倒,要有战胜困难的决心才能战胜困难,在困难中磨练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不怕困难的人。勇敢地接受生命的挑战,才能赢得生命中的光明。无论我们在何处,都要发奋图强,学会满足!

篇2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由此可见,书籍对人类是多么的重要。在我阅读过的所有书目中,我最喜欢《城南旧事》了。这本书分《城南旧事》和《北平故思》两部分,主要讲述了作者林海音在旧北京城城南的童年往事。

这本书是母亲应老师要求购买的。那时我正处在低年级向高年级过渡时期,老师没有要求我们一定要看,我自然也无暇顾及,随手把这本书塞进了书柜。

老师换了一任又一任,这本书也在书柜里“住”了一年又一年,直到遇见现在的张老师。张老师十分重视阅读教学。从上个学期开始,她就会布置读书任务,每天要求我们阅读打卡,并写出从中收获及感受。时不时,张老师还会在语文课堂上拿出时间引领大家阅读。

在张老师的“逼迫”式阅读下,我开始又翻起了《城南旧事》。没想到,没看几页内容就把我吸引住了。我觉得林海音的文笔就像是一支魔杖,把我带入了一个全所未有的世界。故事讲得那么贴近实际,没有一点刻意捏造的痕迹。阅读时,我会随时准备一本小本子,摘录着书中精彩的部分。

有一次,张老师要求我们写一篇关于童年的作文,这是语文书第二单元的作文主题。为了让大家领会作文意图,张老师特意拿出一节课来讲要求。我决定把幼年时期表哥带我去“偷”红薯的经历写下来。可正当我拿出作文本准备写时,我却愣住了。由于时间长河的冲刷,我对于这件事情记忆不清晰,无从下笔。我的眼神游离着,心中不断喊:“怎么办?怎么办?明天交不上作业怎么办啊?”

不知不觉,我的思绪飘远了,没办法集中精力想“偷”红薯的经历。就这样,浑浑噩噩过了几个小时,直到我偶然把头一转,看到了被弟弟玩弄着的阅读记录本。“啊哈!有主意啦!”我得意地喊起来,然后像饿狼扑食一般,把阅读记录本从弟弟手中抢过,嘴上念念有词,翻到记录着有关《城南旧事》的内容。我决定运用《城南旧事》的写作方法来写我的回忆。我豁然开朗,我的记忆好像出去遛达了一圈又遛了回来似的,一点一点回到我的记忆之海。

皇天不负有心人。我绞尽脑汁地回忆和《城南旧事》中的好词好句融为一体,形成了一篇生动具体的好作文。张老师不仅对这篇作文进行了全班点评与鼓励,还给了我一个大大的优。

从此以后,我经常和《城南旧事》“泡”在一起。《城南旧事》逐渐走进了我的内心,陪我渡过了童年最美好的时光。

篇2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也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书可以让我们学会处理生活中的矛盾。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感恩父母》。

在这本书里,有许多精彩的故事,有许多课堂中学不到的感人情节。它让我们学会了感恩,对生活中遇到困难不害怕,不退缩,勇往直前。

书里的故事都围绕着一个中心,那就是感恩。

在这本书里有一个故事,一位母亲名叫多莉,但最后母亲却因疾病痛苦地死去。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我生活中一个朋友的故事。

这件事发生在我朋友九岁时,她的母亲腿上有很多伤疤,当朋友问她伤疤是怎么来的,她却笑而不语,不肯告诉她实情。不管女儿采用什么方法,母亲就是瞒得死死的。后来,好心的人告诉我的朋友其实这些伤的来历,这些恐怖的伤疤是为了母亲为了给女儿拿回不小心丢在马路上的玩具,被三轮车给撞伤的。在女儿的心里,母亲比玩具更重要。可是在母亲的心里,自己受点伤不算什么,可是玩具却可以带给女儿这么多的童年乐趣,她是不会轻易放弃的。她的母亲为了女儿,什么危险都敢冒,什么事情都心甘情愿地去做。这就是每一个可敬的母亲的心理,孩子永远放在第一位,自己永远放在第二位。孩子的笑声就能带给母亲最大的欢乐。这件事情虽小,但是活生生的发生在我的周围,让我认识了母爱的伟大。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一天,这位朋友的母亲突然晕倒了,而朋友却全然不知。当母亲被送往医院检查到有白血病时,朋友正在快乐的玩耍,并不知母亲已经危在旦夕。过了几天,她的母亲最终没有摆脱死神的困扰,后来还是撒手离开了人间。母亲死了,朋友却不知,当举行祭奠时,朋友还在找她的母亲呢!当要火化时,朋友才恍然大悟,她才知道自己的母亲已经死了!她伤心欲绝,她也在痛恨,她在痛恨自己为什么以前不听母亲的话。她看着父亲,她知道如果再不听父亲的话,那就真的是不孝了。她认识到父母的爱是多么的深,多么的重要,但是她却再也没有机会向母亲表达自己的爱,再也没有机会把爱反馈给自己的妈妈。

这本书让我学会了怎样感恩,我自从看了这本书以后,就跟父母的感情越来越好。

如果你想学会感恩,你想与你父母的关系相处得越来越融洽,那就看《感恩父母》吧!看了这本书,你的心灵就会为书中父母的爱而受到震撼,你的心就会变得宽容和容忍。生活中与父母之间遇到一点点的矛盾是很自然的。父母和我们之间不是缺少爱,而是缺少沟通,缺少学习怎样来表达爱。

我最喜欢的书——《感恩父母》。它让我更加从容地处理生活中的小事。让我更真切的感受到生活中的爱。

篇2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说起读书,有人喜欢《十万个为什么》,有人喜欢《红楼梦》,还有人喜欢《三国演义》,你知道我最喜欢什么书吗?我最喜欢童话故事里面的《大拇指·汤姆》。这个故事的内容是:从前有一对夫妻,一直没有孩子,那一段时间夫妻两个每天都唉声唉气。

过了一段时间,妻子生了一个小男孩,由于他很像大拇指那么大,所以夫妻俩给他取名叫:“大拇指·汤姆。”

在一段时间里,那一对夫妻,整天陪伴在汤姆身边。直到有一天,两个陌生人在旁边注视着,小声嘀咕道:“如果咱们能得到这个孩子,把他作为展品去各个城市展览,那我们一定发财啦!”

于是他俩对汤姆的父亲说:“我们俩想买你的儿子,请相信我们,他跟我们去比跟着你们好。”父亲说:“我的宝贝儿子,胜过一切,金子银子算什么?”汤姆听到这两个陌生人想买他,他便偷偷沿着父亲的大衣爬上他的肩上,对着父亲的耳朵说:“把钱拿着,让我跟他们走,我很快就回到你们的身边的。”

于是,父亲便同意以一大块金子卖给两个陌生人,把汤姆交到他们的手上,让他们把汤姆带走了。

到了一天晚上,汤姆说:“我困了,放下我吧。”于是两个陌生人,就把他放在前边的小土块上,汤姆趁他们不注意,溜进了废弃的鼠洞里。汤姆故意扯着嗓子叫,两个人立刻跑过来,用手猛捅老鼠洞。可是折腾了好一阵,也没有捅出来,只好放弃。

一天晚上,汤姆出来后找到一个蜗牛壳儿,在蜗牛壳里睡着了,等醒了自己却在一堆草丛中,这草正好是牛的午餐。于是牛吃草时把蜗牛壳也吞到了肚子里,汤姆起来一看在牛肚子里,害怕极了!就大声叫了起来,厨娘听到牛肚子里有叫声,非常惊讶。就把这件事告诉了老板,老板听后就立刻让厨娘杀了这头牛。但是,新的灾难又降临了,一只饿狼猛扑过来,一口把汤姆和牛吞到肚子里。汤姆告诉狼他家有好吃的,给狼说出自己家庭的住址。到了家里,排水沟里有好吃的,狼吃得饱饱的,但想从排水沟里出来,简直比登天还难。

汤姆大喊大叫,把汤姆的父亲吵醒。父亲听到狼的肚子里有汤姆的声音,酒拿来一把刀,一把斧子。正当父母想砍狼的肚子时,却听到汤姆在叫,他们高兴的总算找到了儿子。为了不让儿子误伤,就选择用斧子来劈开狼的肚子。狼死了,他们急切地切开狼的肚子,把儿子救了出来。汤姆终于出来了,夫妻不停的亲吻他,从此汤姆幸福极了!

你们最喜欢什么书呀?快来和大家分享一下吧!

篇2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鲁滨逊漂流记》可能有的同学看或读过,没错!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说起我与这本书的缘分,也颇为奇妙。那是一个晴朗的星期六,我去书店买书,儿童文学区中的图书,琳琅满目,浩如烟海。但是这众多书中我一眼便看到了《鲁滨逊漂流记》,因为我对生存冒险异常热爱,看着这书名我又对书中的内容充满了期待,再也顾不上其他不认识的书,付完钱后就急匆匆的赶回家了。

回到家后,我迫不及待的开始读《鲁滨逊漂流记》。读第一章时,我知道了鲁滨逊全名是鲁滨逊·克鲁索,但其实他的原名是克洛依·兹奈尔,因为他是外国人,英国人经常叫错,将克洛依·兹奈尔叫成鲁滨逊·克鲁索,所以克洛依·兹奈尔改名为鲁滨逊·克鲁索,他于1632年出生于英国约克城的一户富裕人家,他有两个哥哥,一个在战斗中死了,另一个失踪了,当我看到这里时知道了鲁滨逊·克鲁索的家庭背景。我读的津津有味,我读到中间时很佩服他面对困难的勇气:在他被土耳其海盗奴役时逃离的勇气;在他流落荒岛时面对现实生存时的勇气和面对野人时的勇气等。

我在读第一遍时,可以说是手不释卷,像几天没有吃东西一样,如饥似渴的读着。我读书有一个习惯,就好像是品茶一样,先喝一大口,感到好喝就细细品味。

书中鲁滨逊·克鲁索头脑机灵,勇于尝试,虽然流落荒岛,但鲁滨逊却能勇敢地生存下来,用他自己的聪明才智搭建房屋、制作工具,驯养家畜、种植小麦等粮食、缝制衣服帽子等。在鲁滨逊解救星期五时的动作与心理作者描绘的很好,星期五是鲁滨逊从登陆到鲁滨逊岛上的一群野人当中救出的的俘虏,因为在星期五救的他,所以鲁滨逊给他起名为星期五,并教他英语,和他一起生活。终于鲁滨逊被一艘商船救了,但是被救之路是极其坎坷的:因为商船上有水手叛变,鲁滨逊和星期五把船长及两个没有叛变的大副救了出来,带他们回到了他的庇护所,船长告诉鲁滨逊和星期五因为有两人叛变,所以改变了路线,说完后鲁滨逊就与船长、水手和星期五一起商量计划,商量好后,给他们一人一把枪,把那两个引起叛变的人抓了起来,鲁滨逊让那两个人在他流落的岛上自生自灭,之后登上那艘商船回到了有文明的大陆,开始了新的生活!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鲁滨逊漂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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