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魔方粉丝作文50字,本文共18篇,希望对大家的学习与工作有所帮助。

篇1:魔方粉丝作文50字
魔方粉丝作文50字
最近,我们班起了魔方热。我们男生对魔方爱不释手,其中,也有些女生也喜欢玩魔方。大家爱魔方到了“忘我”的境界。呵呵,我也是个魔方迷,因为电视里一直在播放一部叫《奇博少年》的动画片。可能是因为这样我们才会爱上魔方,幸好,妈妈还非常支持我玩魔方,妈妈说:“魔方可以开发个人的`智力。”妈妈还在网上帮我订了一个《奇博少年》里的那种魔方。它的名字叫“飚风猎鹰”。太好了,今天就可以把他带到学校里跟同学切磋一下了。现在我们班仍然沉浸在一片魔方热当中。
篇2:粉丝作文
粉丝作文
粉丝
粉丝是喜欢还是迷恋,是理性还是盲目,是好是坏只在一念之差。 ――题记 “粉丝”已经被赋予了全新的意义,它不再只是一种食物。而是英语“fans”的趣译,意为迷、狂热者、爱好者。这个通俗简单的叫法,立刻被大众所接受,成为了“流行”的代名词。这一词对于许多父母来说,是一个敏感的一词,他们都怕自己的孩子过于迷恋自己的偶像,而把自己的前途也搞没了。尤其是对于成绩好的人他们的父母更加反对吧。
其实,在很多时候,只要自己能过理智一点,做一名粉丝并不是一件坏的事情啊。在自己的偶像的身上,是可以学到我们想要的东西,更是因为对方是自己喜欢的人,而向他学习的欲望则更加的强烈。就好比说现在许多人都“哈韩”“哈日”的。当然也有许多人就认为这不爱自己的国家。其实“哈韩”“哈日”的粉丝他们只是仅仅喜欢自己偶型罢了作文人网 ,因为在他们身上,有着能打动和他们自己所想学习的精神。
而我,就是一名可说“哈韩”或“哈日”的人,但这并不代表我不喜欢自己的国家,只是在某时候,因为自己的偶像是别的国家的人,想去更了解他们才这样字罢了。我是一名“仙后”,这也就是“东方神起“的粉丝的代名词就像李宇春的“玉米”们一样。其实在我成为仙后之前,我只是仅仅对这些感兴趣而已,这些对于我来说可有可无。但是只从我的朋友让我认识了“神起”,在他们的身上,我真的学了许多的东西。而这些东西是别人所给不了我的。他们从出道到现在,他们所付出的`努力大家是知道的,即使他们的身体那处地方骨折了,但是,他们为了喜欢他们自己的“仙后”们,忍痛继续表演出他们最棒的一面。他们从到以来都十分谦虚,然而这些都造就了他们今天的成就……
在他们的身上我看到了谦虚、努力、对音乐和自己梦想的执着、他们之间深厚的友情……这些都是我所想要的,而我也在努力着,朝着这方向努力,努力的最好现在的自己。而我现在的改变,最明显是从认识他们开始的,他们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
相反,如果只是盲目的去追崇,后果不仅是让自己的父母忧伤,也让自己的偶像们苦恼。好比说一位13岁“超粉”(超级女声粉丝)小女孩为了能够参加比赛,得了厌食症最终活活饿死;一位周杰伦的粉丝,为了得到偶像关心,特意自残以求周杰伦能够来看望。一名刘德华的粉丝,为了看刘德华一面离家出走,最终看不到自杀了……这些都是无法理性的去处理自己对于偶像的感觉导致成这样的悲剧。
粉丝没有完全的定义,做一个理性的粉丝不是很好吗?在我们枯燥乏味的学习中为自己添加一些色彩。其实理性的对待你所崇拜的偶像,学习他的长处,摒弃他的缺点,不要一味的沉迷于偶像的全部。毕竟“人无完人”,你我的偶像也是如此。但请不要像无头苍蝇一样随波逐流,这样最终只是会不仅害到自己也会让身边的人忧伤。
篇3:粉丝作文
粉丝作文
粉丝
粉丝粉丝原意是用红薯粉制成的长条条食物,而现在是追求明星的人的代名词.这个词已是家喻户晓,特别在我们这个充满青春色彩的校园中粉丝事件更是随处可抓. 明星模仿 “听”隔壁班的大师兄正在引吭高歌,只见他脚蹬一双大皮鞋,一条休闲的牛仔裤上破了几个大洞,脖子上挂着一个领带,颇有明星风范.不过那歌声实在是不雅,再看看底下的听众优秀作文 专注写作 ,一个个摇头晃脑似乎听的津津有味,原来他们耳朵上都挂着耳机,正听原声版呢.师兄唱完还要将他的偶像大力宣传一翻,推荐他的新专辑.咳,这也是学生.不过奉劝您一句:千万别插嘴,否则你将被唾沫星子淹没或被打的鼻青脸肿.
新片上映,粉丝呕心沥血
<<功夫之王>>将要上映,李连杰,成龙领衔主演,李冰冰,刘亦菲也在其中.令人神往,粉丝们更是蠢蠢欲动.他们是又激动又着急.激动他们又可一睹偶像们的风采,着急影片还不上映.粉丝们为了看一看偶像不惜将零花钱全部奉献出来,甚至骗家长买资料要钱.
中学生的`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学习.可是看看这些学生,沉迷于追星会,请假去看偶像演唱会,不仅影响到学习成绩,还浪费了自己的美好年华.粉丝同学们,你们为什么不看看明星们的缺点,看看自己的优点.我们永远是老师、父母心中的闪亮点,是他们心中的骄傲.
粉丝们,不要再让父母痛心,不要让自己后悔,不要让自己的未来无所依靠.为自己加油,让我们的未来更加精彩!
流浪雨
篇4:粉丝作文
每一次来到南京的夫子庙,就会闻到那熟悉的飘香的味道,没错,这味道来自于南京夫子庙最具有特色的鸭血粉丝。
来到一家卖鸭血粉丝的店,点一份鸭血粉丝汤,你会看到老板先把熬制好的老鸭汤放在火炉上温一温,老鸭汤的味道渐渐地飘了出来,让人迫不及待地想吃上一口。老板再把鸭肠、鸭肝等杂料清理干净,去掉膻味,切成段,放在不太干燥的地方,以防鸭杂过干。粉丝很快就烧好了,老板娘拿着一个大勺子将锅里的粉丝捞上来,那粉丝中还夹杂着许多汤汁,调皮得直乱跳。老板再把粉丝和鸭杂倒入碗中,浇上一勺汤。哇塞,这汤里的鸭血看起来红红的,白色的鸭肝更是诱人,配上那绿油油的葱花,实在是诱人啊!
我夹起一根粉丝,滑溜溜的,刚夹住它,它就狡猾地溜掉了。我再来一筷子,把它抓住尝了一口,很有嚼劲,再加上滑嫩的鸭血,鲜美的汤汁,一股鲜味涌入全身,夹杂着一点葱油香,真是人间美味啊。
再看一看旁边的人,个个吃得汗流浃背。有的人迫不及待地夹了一大口粉丝含在嘴里,虽然很烫,但是这一口的美味还是让人难以抗拒啊。有的人喜爱吃辣,在鸭血粉丝汤里加了一大勺的麻油和辣油。嫌辣的,喝一口老鸭汤,渐渐的,嘴里的辣味就消失了。我也忍不住喝了一口,那老鸭汤的鲜美,让人有种飘飘欲仙的感觉。
吃完一整碗的老鸭粉丝汤,走出门外,看着那排长龙的队伍,总是让人意犹未尽,还想再吃上几口,我爱你,鸭血粉丝!
篇5:粉丝作文
粉丝,来源于英语fans,指沉醉于某一事物的人。提起粉丝,大家首先想到的肯定是歌迷、球迷。无可否认,我也是歌迷、球迷,但我最痴迷的却是李白的诗。可惜的是,在我身边相同志趣者实在太少……
“我是李白的诗迷。”
当我这句话脱口而出,旁边的同学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回过神来便嘲笑我假深沉,装高雅。此时,面对同学的误解,我不想再多言语。我只好笑道:“对啊!对啊!我只是逗你玩。”然后一边与他们讨论篮球明星转会和娱乐圈新闻,一边把那不小心露出的真实的我重新包装起 来。
然而,深夜当我在学习时,偶然抬头,看到桌上的《唐诗三百首》,我仍然会一遍又一遍地对自己说:“我是李白的诗迷。”
如果你想知道我为何放着当今千千万万的明星不崇拜,却对一个一千多年前的诗人如此痴迷,那便要追溯到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才能说清楚。
小学一年级时,老师第一次教我们背古诗。当时教的正是李白的《静夜思》。这首诗琅琅上口,我很快便学会了。《静夜思》是我学生生涯中学到的第一首诗,作者李白,这个名字也随着这首诗被我铭记于心。
随着年龄的增长,文学知识的日积月累,我对李白有了更深的了解。这位被誉为“诗仙”的诗人也渐渐成了我的偶像。从此,他的诗,便伴我度过一个个漫漫长夜。
李白的诗正如他的号,“青莲居士”,清新脱俗,天马行空。他半世漂泊,游历天下。随着他的笔触,我也阅遍了大江南北。我与李白同坐石椅上,听蜀僧为我们弹出悠悠琴韵;一起在黄鹤楼上为孟浩然饯别;同他一起夜宿于山寺之中;同他一起在敬亭山顶观云。凡是我们走过的地方,都会留下一首首脍炙人口的诗歌。我快乐着他的快乐,我悲伤着他的悲伤。他一心只想报效朝廷,好不容易才能进京。到京城后,李白才发现唐玄宗虽然器重他,却只是要他当唐朝盛世的点缀棋子。伴君如伴虎,有如此重的心理负担,李白焉能写出流芳百世的诗歌?多少次,我听见了他夜不能寐时的唉声叹气;多少次,我看见了他不得不在皇亲国戚面前强打笑颜;多少次,我急切地想对他说:离开吧,歌舞升平的长安不是你的终点,名山大川才是你的归宿。还好,他回来了,离开了那险恶的官场,回归了淳朴的大自然,口中还愤愤道:“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若李白不离开官场,天下只会多了一个庸臣,而少了一个伟大的诗人。
作为李白的忠实粉丝,我欣赏李白的诗风。他的诗大刀阔斧,敢于想象,融合了大自然的奇秀风光和浪漫色彩。他如同神仙一般快活,嗜酒如命,在半醉半醒之间,把大自然的景色描绘得淋漓尽致。“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这正是李白的真实写照。倘若我与他生在同世,又有幸结为挚友,我定会随他左右,同他一起在林间漫步,在河边喝酒,在山间奔跑。我将同他一起逃离这喧闹的人世,一起坐在云端,吟诗作赋,喝酒作乐,谈古论今。在那里,我无所顾忌,我快乐便歌唱,我悲伤便掉泪。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转眼间我已经十五岁了。回顾以往,我突然发现自己处事变得圆滑了,我原本那天真率直的个性早已消失了。只有在黑夜中,读着李白的诗集,在那自然的风光中,我才能找回那真实的自我。
于是,我一遍又一遍地对自己说:“我是李白的诗迷。”
篇6:粉丝作文
你们好呀…^^
真的是好久不见..你们过得还好吗?
总是想说要写信给你们 但总是嘴上说说而已 真是抱歉..
现在再过几天我们BIGBANG就要到五周年纪念日了,还有我的生日也快要到了我很感谢提早祝贺我并且和我一起激动的你们~真的
只要到我的生日就会收到很多的爱以及祝福..但是今年碰到我生日以及5周年纪念这样的好日子,我总是在想 我们做些更有意义的事情如何所以我用很害羞的心情写下这样子没有文采的信还有难看的字
这么长时间以来 我知道我家美丽的fans们用我的名字做了很多天使般的事情 也给予了别人很多的帮助(我真的是…遇上了一群好fans的样子?!哈)但是这次由我用fans你们,VIP的名义作为报答.所以要小心翼翼的拜托大家一件事
这次生日我将郑重地不再接受礼物了
我家美人们有那份心意就已经很足~够了,就用那温暖的心多多给予我祝福吧~^^
虽然之后不会再收礼物 但我希望这会成为和大家一起制造最有意义的回忆,而将成为特别的一天…心情很好的来唱首最后的问候吧~
I don't wanna be without you VIP~?
为了更多的展现给大家作为BIGBANG的队长以及G-dragon帅气、成熟的样子 我每天每天?都在努力!(这句每天每天和BIGBANG的歌曲一天一天的韩文相同 此处译者认为这样翻译更为通顺)
那么大家在炎热的天气要注意身体健康~不要花心哟!
掰掰~?给你们
篇7:粉丝作文
每个人都有自己所崇拜的人,有人崇尚他的品质,有人欣赏他的外表,也有人爱好他的性格……
但做人是有原则的,是有底线的,可是有些粉丝为了自己心中的“男神”“女神”们,原意将家弄得倾家荡产,不惜用自己血汗钱去买演唱会的票;原意在自己脸上动刀子,将自己“整容”成偶像的样子;愿意将自己一生的幸福,快乐都与自己的偶像联系起来,难道这就是粉丝文化么?
林娟,想必大家都很熟悉她吧,“不见刘德华,我绝不嫁人”一个28岁的女子发誓。十二年来她前后三次前往香港与北京寻找与她的偶像――刘德华见面的机会,其家人也为她不惜一切代价,不仅债台高筑,就连家里不足40平方米的房子也买了,几乎弄得身无分文。四月十八日,又是一场演唱会,作为父亲,为了让女儿第三次去香港与刘德华见面,他只能四处借钱,可那还有人愿意借给他呢?无奈之下,父亲只能完成他的诺言――林娟的父亲在无法筹集到女儿的费用后,说道:“如果实在凑不到女儿去香港的钱,我就去卖器官。”
这个故事是谁听到都会觉得心酸,一个好好的女孩为了见见刘德华,得到他的签名,竟搭上了自己的青春,还害得家里倾家荡产。而得到的又是什么结果呢?刘德华说,娟娟这样的行为不正确,不正常,不健康,不孝,他绝不会理会娟娟的要求,并呼吁她停止过分的行为。他说:“我最痛恨做人不孝,如果用不健康的方法希望与我见面,我不会理会。”
有一个自己崇拜的人是好事,可以取长补短,但不能盲目,粉丝不是什么坏人,但也要学会理智,不要因为自己而伤害其他人,这才是真正的粉丝文化。
篇8:学魔方作文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爸爸买回一个五颜六色的魔方。它有六个面,每个面有九个一模一样的小方块,爸爸说:“你只要一面拼好就不错了。”
我迫不及待的把魔方打乱,本以为没什么难的,可没想到结果一面也没拼好,反而更乱,有时一面明明快拼好了,就剩下一个,结果,这一个移上去,另外两个又移到别的面上了,我屡试屡败,最后火了,恨不得把魔方拆零散,重新拼装起来,正当我心灰意冷的时候,爸爸连忙对我说:“做什么事,都要有耐心,而且要讲究方法。”
爸爸看着我,微笑地说:“来,我给你讲一下关于魔方的知识。”它六个面,六种颜色,共有26个小方块,其中8个角块,12个棱块,6个中心块,需要经过七个步骤才能还原的,并不是像你那样一下子就会拼好的`,要循序渐进,一步一步来,这时爸爸拿起了魔方,给我示范每个步骤和注意事项,我认真地听,用心地学,不懂就问,最后,爸爸把魔方交到我的手中,我跃跃欲试,拿着就转了起来,然而,听着容易,做起来难,第一步老是拼不出来,而且中间如果出错了,往往需要从头再来,但我并不气馁,一遍又一遍的,在爸爸手把手指导和我的不懈努力下,我终于还原了魔方。
通过学习魔方使我体会到: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懈,而且要方法得当。俗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你说呢?
篇9:学魔方作文
早就知道魔方是个很好玩的东西,尤其是有一天看到幼儿园的小朋友都能很快的复原魔方后,我也想学了。
终于魔方买回来了,妈妈派爸爸先研究透以后再来教我。于是,爸爸就一头扎进去,在网上找了各种视频和教程来学习。经过两天的努力,爸爸满怀信心的来给我当老师了。
魔方的第一层很简单,就是各归其位,我很快就学会了。第二层有点难了,可是在口诀的帮助下,也很快就掌握了。到了第三层,我有点烦,不肯学了。爸爸也不勉强我,这样过了几天,看着爸爸能熟练的还原六面,我又动心了,慢慢的记口诀,练速度,我终于也能还原六面了。
魔方真是好玩,我现在玩的已经比爸爸快了,正努力把成绩提高到两分钟以内,相信以后我会越来越快的!
篇10:魔方作文
魔方作文
总会使人捉摸不透,因为,它在变。 ——题记
谁都不愿意一成不变,因为这只是人们不思进取的一个愚蠢而可笑的借口。
天气会变,时代会变,语言会变,人心会变。
因为所有的事物都会变,世界成了一个不停转的大魔方。
历史在不断更新,“魔方”在不停地转动。
瓦砾和碎砖堆满了整片空地,不时散发出附近居民随意丢弃的'垃圾的阵阵恶臭。
魔方一转,一栋摩天大楼拔地而起,就是这样。
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时代,再也没有人愿意翻开尘封的历史,再也没有人愿意回到以前自给自足的平平淡淡的生活。
魔方仍以令人窒息的速度旋转着。
因为它在变啊。日新月异,瞬息万变。谁也不愿意印上“无知”的烙印。
变得繁华而苍凉,变得真实而虚无。
人心开始捉摸不透。魔方转得快之又快,人必须学会应对身旁人的阴晴不定。
变化得如此快,导致再也没有人能一眼洞悉谁的心底,人必须学会保护自己,用外表的冷漠筑起一道防线,砌起一道心墙。牢牢守住,不让飞速旋转的魔方把自己甩出去!
也许上午还是阳光明媚,下午却会乌云密布。
请你想象:一个硕大无比的魔方,被一些人用力推动,旋转得飞快,而更多的人则是被魔方带动着,同样在变,却没有自己的主见。
与其说是勇于改变,不如说是迫于无奈,迫于生活和社会的压力不得不变。
也许他们也愿意推动时代的魔方,可他们更愿意动嘴动眼而不是动手。
人们开始漠视这一切,继续做一个被魔方推动的“变化先生”。殊不知,能带动整个世界的人正在老去,而新一代的栋梁,新一代的希望却迟迟没有出现。
世界需要的是带动魔方、勇于改变的勇士,还是被魔方改变、迫于无奈的凡夫?事实摆在眼前。
因为你在变,因为我在变。
这样的变化,太无奈。
魔方,还能转多久?
篇11:牛肉粉丝作文
我妈妈有一个拿手绝活——牛肉粉丝。妈妈弄得又香又美味,吃了让人回味无穷。
我妈妈之所以拥有这般绝技,都是因为我这个超级无敌的牛肉粉丝“小馋猫”。每次上完小桔灯的课,都是爸爸来带我。我在他耳旁嘀咕了一下,爸爸立刻开着他的“宝马”去夏大雪吃牛肉粉丝,久而久之,爸爸把这个事告诉了妈妈。
从此,妈妈在星期六有空也陪我吃牛肉粉丝。一开始,她看我那津津有味地样子,便疑惑地问我:“真的有那么美味吗?”我一回答:“好吃!”又大口大口吃了起来。妈妈看我吃的狼吞虎咽,也信了,便也点了一碗妈妈。妈妈品尝了后,眼里大放光彩。
回家后,妈妈默不作声。隔了几天,妈妈也做了一盘牛肉粉丝,我尝了一下,“恩……一般。”妈妈听了有点失望,但又有点欣慰。
又隔了几天,妈妈又做了一盘牛肉粉丝。这一次,我眼里大放光彩,随后我大吃了好几口。看到妈妈开心的样子,我眼珠骨碌一转,想出了一个妙计。我眉头一皱,不吃了,妈妈问我怎么了,我“骗”她说:“有点苦。”妈妈听了,大吃一惊。我见妈妈“中计”了,便叫她来尝尝。“咦,不是很美味吗?”我立刻哈哈大笑,“哈哈哈哈哈。”妈妈一听,明白了,也笑了。
从此,这道菜成了我的必备早餐。
老师点评:爱心早餐——牛肉粉丝,是妈妈特地为我学会的一道拿手绝活。这里面包含着浓浓的爱,习作围绕“牛肉粉丝”组织材料,层次分明,叙述清楚。
篇12:粉丝文化作文
刘谦自打春晚一炮走红后,我对魔术的热情也是到了白热化的程度。
都说魔术师要有一双灵巧的手,为了我那魔师时的梦,我天天用醋泡手,一个月下来,手倒是软了,就是发炎了,这下魔术肯定是一时半会儿的变不了了,但是,咱用看的。
说干就干,我把我的零花钱全部找了出来,踏着我的滑板,一路风驰电掣的就到了读书馆。“这架子上有关于魔术的,那个架子上还有,那边还有~~~~~~算了,阿姨,只要是关于魔术的,您就全给我算上。”这下可把图书馆的馆长乐坏了,他立即吩咐手下的员工停止工作,纷纷站到门口送我回家,并且欢迎我下次再来。(天啊,这些书就够我看一辈子的`了,我可不要再来了)由于买的书太多,我也只有打出租回家了。可是,这些书一辆车还装不下,于是,继疯狂购书之后,我又开始了我的疯狂打的活动。为了装我的图书,出租车已经从石家庄排到了保定,造成了严重交通堵塞,即便是这样,我的书也没有装完。
就这样装了10天10夜的书之后,这些书终于成功的抵达了我们家。可是,一个更严重的问题又摆在了我的眼前:这些书可往哪里放啊?天无绝人之路,我买书的事情竟然被联合国知道了,他们立即封我为“近一个世纪最爱读书的人”,奖励是100栋别墅,这可解了我的燃眉之急啊!于是,我们又搬了10天才将这些书搬完。
老爸老妈已经被我累趴下了,但我的精力却依然旺盛。我一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了魔术上,早就把学习两个字从我的字典里删去了。于是,我就一边钻研魔术,一边学习。魔术的功力在一天天的增长,可学习的成绩却在一天天的下降。终于有一天,我突破了0分!老师把我的家长叫了过去,老爸老妈接过了卷子,我只是将手那么轻轻一挥,大大的“0”就变成了“100”,我得意洋洋的站在那里,老师说:“笑什么笑,看看你考的分数!”这时,校长突然推门进来了,看到了我的“100分”的卷子,拿起来赞扬了一番,老师却被蒙在鼓里,还被校长狠狠的骂了一顿!
那时,我的魔术水平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一天,我发现我甚至还能改变人的模样。于是,我开了一将美容院,开业第一天营业额就高达一百万元,连店铺的门都被挤扁了。从此,所有从这家美容院走出去的人都当上了影帝、影后,人们一回家就看电视,几乎每家每个月都要换2台电视,电视界的发展与日俱增,最终上升到了“世界最赚钱的行业”之首。
为此,我也是相当的骄傲。当然,这还是要感谢刘谦的,要是没有他,我也不会走上魔术之路啊。虽然我已是世界顶尖级的魔术大师,但是,刘谦依然是我的偶像,我对他的痴迷仍是不减。于是,我决定去学魔术当中最难的魔术——人物替换。经过长时间的研究,我已完全学会了这一魔术。于是,我决定把我身边的一个事物变成刘谦。首先我是对一直玩具猫下手。只听“轰”的一声,玩具猫顿时变成了刘谦,丝毫不差。
于是,我开始在大街上试着变换身边的人物。他们一回到家里和工作的地方,大家都互不认识了,制造了前所未有的社会恐慌。于是,联合国经过百般搜索,最终找的了我,要把我抓起来,正当我要把他们变成动物时,一声巨响把我带到了另一个世界中来——怎么还睡呀?都7点了!不上学啦!
咻,原来这是一场梦啊!不和你说了,刘谦的节目开始了!
篇13:粉丝优秀作文
粉丝优秀作文
粉丝,来源于英语fans,指沉醉于某一事物的人。提起粉丝,大家首先想到的肯定是歌迷、球迷。无可否认,我也是歌迷、球迷,但我最痴迷的却是李白的诗。可惜的是,在我身边相同志趣者实在太少……
“我是李白的诗迷。”
当我这句话脱口而出,旁边的同学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回过神来便嘲笑我假深沉,装高雅。此时,面对同学的误解,我不想再多言语。我只好笑道:“对啊!对啊!我只是逗你玩。”然后一边与他们讨论篮球明星转会和娱乐圈新闻,一边把那不小心露出的真实的我重新包装起来。
然而,深夜当我在学习时,偶然抬头,看到桌上的《唐诗三百首》,我仍然会一遍又一遍地对自己说:“我是李白的诗迷。”
如果你想知道我为何放着当今千千万万的明星不崇拜,却对一个一千多年前的诗人如此痴迷,那便要追溯到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才能说清楚。
小学一年级时,老师第一次教我们背古诗。当时教的正是李白的《静夜思》。这首诗琅琅上口,我很快便学会了。《静夜思》是我学生生涯中学到的第一首诗,作者李白,这个名字也随着这首诗被我铭记于心。
随着年龄的增长,文学知识的日积月累,我对李白有了更深的.了解。这位被誉为“诗仙”的诗人也渐渐成了我的偶像。从此,他的诗,便伴我度过一个个漫漫长夜。
李白的诗正如他的号,“青莲居士”,清新脱俗,天马行空。他半世漂泊,游历天下。随着他的笔触,我也阅遍了大江南北。我与李白同坐石椅上,听蜀僧为我们弹出悠悠琴韵;一起在黄鹤楼上为孟浩然饯别;同他一起夜宿于山寺之中;同他一起在敬亭山顶观云。凡是我们走过的地方,都会留下一首首脍炙人口的诗歌。我快乐着他的快乐,我悲伤着他的悲伤。他一心只想报效朝廷,好不容易才能进京。到京城后,李白才发现唐玄宗虽然器重他,却只是要他当唐朝盛世的点缀棋子。伴君如伴虎,有如此重的心理负担,李白焉能写出流芳百世的诗歌?多少次,我听见了他夜不能寐时的唉声叹气;多少次,我看见了他不得不在皇亲国戚面前强打笑颜;多少次,我急切地想对他说:离开吧,歌舞升平的长安不是你的终点,名山大川才是你的归宿。还好,他回来了,离开了那险恶的官场,回归了淳朴的大自然,口中还愤愤道:“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若李白不离开官场,天下只会多了一个庸臣,而少了一个伟大的诗人。
作为李白的忠实粉丝,我欣赏李白的诗风。他的诗大刀阔斧,敢于想象,融合了大自然的奇秀风光和浪漫色彩。他如同神仙一般快活,嗜酒如命,在半醉半醒之间,把大自然的景色描绘得淋漓尽致。“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这正是李白的真实写照。倘若我与他生在同世,又有幸结为挚友,我定会随他左右,同他一起在林间漫步,在河边喝酒,在山间奔跑。我将同他一起逃离这喧闹的人世,一起坐在云端,吟诗作赋,喝酒作乐,谈古论今。在那里,我无所顾忌,我快乐便歌唱,我悲伤便掉泪。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转眼间我已经十五岁了。回顾以往,我突然发现自己处事变得圆滑了,我原本那天真率直的个性早已消失了。只有在黑夜中,读着李白的诗集,在那自然的风光中,我才能找回那真实的自我。
于是,我一遍又一遍地对自己说:“我是李白的诗迷。”
篇14:粉丝初二作文
粉丝初二作文
是喜欢还是迷恋,是理性还是盲目,是好是坏只在一念之差。 ——题记 “粉丝”已经被赋予了全新的意义,它不再只是一种食物。而是英语“fans”的趣译,意为迷、狂热者、爱好者。这个通俗简单的叫法,立刻被大众所接受,成为了“流行”的代名词。这一词对于许多父母来说,是一个敏感的一词,他们都怕自己的孩子过于迷恋自己的偶像,而把自己的前途也搞没了。尤其是对于成绩好的人他们的父母更加反对吧。
其实,在很多时候,只要自己能过理智一点,做一名粉丝并不是一件坏的事情啊。在自己的偶像的身上,是可以学到我们想要的东西,更是因为对方是自己喜欢的人,而向他学习的欲望则更加的强烈。就好比说现在许多人都“哈韩”“哈日”的。当然也有许多人就认为这不爱自己的国家。其实“哈韩”“哈日”的粉丝他们只是仅仅喜欢自己偶型罢了,因为在他们身上,有着能打动和他们自己所想学习的精神。
而我,就是一名可说“哈韩”或“哈日”的'人,但这并不代表我不喜欢自己的国家,只是在某时候,因为自己的偶像是别的国家的人,想去更了解他们才这样字罢了。我是一名“仙后”,这也就是“东方神起“的粉丝的代名词就像李宇春的“玉米”们一样。其实在我成为仙后之前,我只是仅仅对这些感兴趣而已,这些对于我来说可有可无。但是只从我的朋友让我认识了“神起”,在他们的身上,我真的学了许多的东西。而这些东西是别人所给不了我的。他们从出道到现在,他们所付出的努力大家是知道的,即使他们的身体那处地方骨折了,但是,他们为了喜欢他们自己的“仙后”们,忍痛继续表演出他们最棒的一面。他们从到以来都十分谦虚,然而这些都造就了他们今天的成就……
在他们的身上我看到了谦虚、努力、对音乐和自己梦想的执着、他们之间深厚的友情……这些都是我所想要的,而我也在努力着,朝着这方向努力,努力的最好现在的自己。而我现在的改变,最明显是从认识他们开始的,他们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
相反,如果只是盲目的去追崇,后果不仅是让自己的父母忧伤,也让自己的偶像们苦恼。好比说一位13岁“超粉”(超级女声粉丝)小女孩为了能够参加比赛,得了厌食症最终活活饿死;一位周杰伦的粉丝,为了得到偶像关心,特意自残以求周杰伦能够来看望。一名刘德华的粉丝,为了看刘德华一面离家出走,最终看不到自杀了……这些都是无法理性的去处理自己对于偶像的感觉导致成这样的悲剧。
粉丝没有完全的定义,做一个理性的粉丝不是很好吗?在我们枯燥乏味的学习中为自己添加一些色彩。其实理性的对待你所崇拜的偶像,学习他的长处,摒弃他的缺点,不要一味的沉迷于偶像的全部。毕竟“人无完人”,你我的偶像也是如此。但请不要像无头苍蝇一样随波逐流,这样最终只是会不仅害到自己也会让身边的人忧伤。
篇15: 魔方作文400字
最近,妈妈的手上经常把玩着一样东西,它就是魔方。
妈妈玩魔方的水平可高了,魔方经她的手指轻轻地拨几下,不一会儿功夫,就还原成了六面。魔方在她的手里就像一辆遥控车,想开到哪就开到哪,神奇极了!我玩魔方堪比笨熊,左旋旋,右转转,那些小块块总是凌乱得很,好像成心与我作对似的。我想把它转到上面,可它始终在下面,我想把它转到右面,可它始终在左面徘徊。爸爸在一旁打趣地说:“你脑子不灵,看来没遗传你妈妈的基因。”妈妈不甘心我被数落,反驳道:“他在我的帮助下,一定会好起来的。”
于是,妈妈在电脑上安了一个魔方视频教程,让我边看边学,她在一旁边辅助我。在视频的手把手教学和妈妈的层层解释下,我过五关斩六将,眼看到了最后一关,即将还原成功了,我却卡机了。手里的小块块凌乱不堪,已没有规则可言,我忙叫妈妈过来帮忙。妈妈看了看魔方,也陷入了沉思,她时而抓耳挠腮,时而转来转去,时而啧啧作响。突然,只见她眼珠一转,两手轻轻地拨了几下,魔方还原了,五颜六色的小块块回到了属于自己的家。我甭提有多开心了,我终于学会了这个本领,不怕被老爸嘲笑了。
掌握了魔方的还原方法后,我反复地练习。几天后,我的速度明显提高,成了家里的霸主,有空就找妈妈PK。有一次,我去小朋友家玩魔方,他的家人都被惊呆了,问我是谁教的,我自豪地说:“当然是我的妈妈!”
“周炎坤,快来PK一下。”看!是我的妈妈又来找我玩魔方了。
篇16: 魔方作文400字
我们班有一个同学,他的头发到半额就剪了,刘海很齐。他,是我们班的魔方大师——杨同学。
有一天,他带了一个魔方到学校。我们班几乎所有的同学都不会玩魔方,杨同学则大声问道:“你们谁能把魔方复原吗?”没有人应答。这时,杨同学说:“我可以马上复原!”同学们立刻围过来。谁都想看一看他是怎么样复原的。
杨同学先让大家看看魔方,说:“看好了,这个魔方已经打乱了。可不要冤枉我哦!”大家都说:“不会,不会。”
要开始复原了!一旁的同学开始计时,只见这边杨同学手拿着魔方,我都几乎看不到他的手指在转动。渐渐地,魔方仿佛是自己正在复原一样,又过了几秒,魔方就基本上被复原了。当到第六十秒时,他大喊一声:“好了!”同学们都惊讶着看着他手里的魔方,那个魔方已经完全复原了。
又有几个同学自告奋勇:“我也试试。”结果看起来简单,真正自己操作起来很难,几分钟过去了,他们也没弄好。而杨同学再拿了过来。还是几秒钟的时间,很快又复原了。同学们惊叹不已,都佩服杨同学的高超技艺。
杨同学还参加过魔方比赛。听说那一场赛事十分激烈,有人连选拔赛都上不了呢。而杨同学是我们班同学中唯一一个选上去参赛的。出乎意料的是,他竟然进了初赛。要知道,连选拔赛都是那么的难进,进初赛就更不容易了!那次以后,我就更加被杨同学的高超技艺折服了。
这就是我们班的“魔方大师”!
篇17:魔方作文600字
想必大家都认识魔方吧,是的,它是一种可以帮助学生增强空间思维能力的教学工具。可以锻炼学生的智力。最近不知怎么的,班级里开始流行起来了玩魔方,大家一下课就拿起那魔方转来转去,看的我是眼花缭乱,哇塞!这小小的魔方居然能在他们的手里边的这么灵活,我也要试试。
说是试试,但我心里实在没底,以前买来一个魔方,我转了一年多了,结果是越弄越乱,最后一赌气,把它给拆了,现在要我学魔方,我真有点害怕,“先学一面,就先学一面。”我心里想。“你一面也要找人学啊?”同学一听说我只想先学一面,就好比见到了外星人一样,“你一面也要学啊?”我没想到他们的速度这么快,学一面也已经是低级了。最后,还是周布伟要教我这个“新手”。
刚开始先学叫什么“一面加T”(反正他们都是这么说的),步骤怎么来着?先找到一个点的对面,然后变成一朵“花”,就是横排和竖排都有两个它对面的颜色,然后再转,转到颜色相同的时候,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以此类推(千万别学我这么说的做,不然我不敢保证你也会气的把魔方给拆了)之后再把那一面拼好,就是一面加T,后面的我没怎么听,我只管找他说的做呗,也许我真的没有这方面的天赋,搭了二十分钟,还是不会。“这样不会,哈哈哈哈,真是要笑死人了·······”
“有什么了不起?”我学完奥数班回来的路上,心想着,我回去也买一个魔方,我也练,看谁笑到最后!
魔方,锻炼了我的思维,虽然我还没学会,但总有一天,我会用自己的双手,去拼出最有意思的魔方!
篇18:魔方作文600字
四天前,妈妈在网上给我买了一个我心爱的五阶魔方。五阶魔方就是一个正方体,每个面都有25个小正方形。因为我的二阶、三阶、四阶魔方都会拼了,所以我才向妈妈要五阶魔方。那么,我什么时候开始喜欢魔方呢?
去年,我在电视上看了一个节目,想必同学们都知道,那就是“最强大脑”。其中有个魔方比赛,那个外国选手,他就是世界魔方冠军,号称“菲神”。双方都很厉害,拼的过程我都看不清楚,太快了,对他们来说简直易如反掌。我发现,他们玩的魔方有不同种类的。有金字塔魔方,有二阶魔方,有三阶魔方。我不禁看得入了迷,一直对中国选手喊:“加油!加油!”那时候,已经十点了,妈妈叫我:“孩子,睡觉了。”但我好像没听见似的,仍然为那个中国选手加油,只不过最后他失败了。从那个时候,我开始爱上了魔方。
我首先学二阶魔方。 刚开始,我以为很简单,可是拼了两天也没成功。我就仔细琢磨,发现其中有很多奥妙,再结合魔方公式,最后终于成功了。看着拼好六面的二阶魔方,我的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二阶拼好后,我又开始学三阶魔方, 这个比二阶魔方难一点,但它还是难不着我。几天后,又成功了。我高兴地乱蹦乱跳。
接着, 我又让妈妈买四阶魔方,它的难度更高。我拼魔方的时候,虽然经过了无数次失败,但风雨过后总是见到彩虹。现在,四阶和五阶魔方我都会拼了。
现在,我每天做完作业都要玩一会儿魔方, 玩魔方的感觉真好!魔方不仅能增加兴趣,还能开发智力。通过玩魔方,我知道了:做任何事情,都要目标专一,专心致志,不怕困难,才能达到我们美好的理想。
★魔方教案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