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我与元宵的故事作文700字,本文共21篇,欢迎阅读与借鉴!

篇1:我与元宵的故事作文700字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到了,身边洋溢着热闹的节日气氛,随处都能够听见礼花炮竹声。
夜幕降临了,礼花炮竹声便炸开了元宵之夜看花观灯的景象,迎来了一片繁华的夜景。
突然,父亲跑过来催促着我赶快下楼放烟花。听见这话,我便来了劲,赶快“飞奔”下了楼。只见父亲母亲接二连三地从车库里搬出许多烟花,还不时在车库里察看还有没有剩余的。天,这可是把咱家的“财产”全部都“扛”出来了呀!这时,父亲拿出打火机,小心翼翼地点起了火,还用手在边上为打火机“掩护”着。“点着了!”父亲在远处朝我们大喊着。我与母亲此时都不约而同地仰望着天空。天空不时出现一个大礼花;不时出现红色、黄色、蓝色的流星雨;不时出现一个个排列整齐的小飞碟;不时又出现了一条条小鱼在天空中自由地遨游、玩耍……这些烟花使我看得眼花缭乱、目瞪口呆。这些美妙的景色是已经不能再用语言来形容了。
不一会儿,我上了楼,仔细欣赏CCTV元宵晚会的经典节目。这些节目中,小沈阳唱的《大海》令我开怀大笑;刘谦表演的魔术让我为他鼓掌,竖起了大拇指;他们都获得了春节联欢晚会节目的一等奖,让我也为他们而高兴与自豪吧!
将近十点的时候,我爬在窗台上欣赏那又大又圆又亮的月亮。虽然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只是昙花一现,但是我却明白了什么。
夜深了,我久久不愿离开那窗台,因为我想起了已经过世的太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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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与元宵重逢作文
我与元宵重逢作文
新的一天,艳阳高照。不知不觉,元宵又与我们相逢了。
路上,耀阳的花灯在彩绳上和风一起跳舞,汤圆的香味弥漫在空气中,飘扬的灯谜纸让人走马观花。
灯谜,是元宵的传统,让我们开动大脑。我们,拿着一张盖章纸。用一个个谜底,去换一个个印章纸。我和陈键乐天马行空,异想天开,脑洞大开,谜底被我们一个个掀开了面纱。我们四处奔波也有了回报,满满的红印章在我们纸上,好像在说:“好挤啊!给我一点位置。”元宵的.感觉瞬间呼之欲出,元宵与我重逢了。
汤圆,是必不可少的。碗、杯子和勺子是汤圆的好朋友,而水和糯米粉是它的父母了。家长们细心的演示,我们也虚心的拜师学艺。终于,我们开始做了,只见张清茹和赖晖玲小心翼翼地把控好量,糯米粉给我们不断揉搓,像是给它按摩。看着张清茹一按,一捞,一收。过了一会儿稀零散落的糯米粉成了不可分割的面团。我们一手捏一点,轻轻地搓,生怕它们碎了,一个个圆滚滚的生面团,整齐的列在了我们的桌子上。汤圆下水了,水蒸气里夹杂着汤圆的清香和甜。汤勺慢慢地给汤圆们“洗澡”。终于,一个个香甜的汤圆问世了。那诱人的色泽和香味早已暴露了他们的可口。咬一口,甜甜的芝麻在我们嘴中回味,我们细细品尝着,身体里好像在被汤圆的清香感染了,这甜甜的感觉,让我们回味无穷。这时,透过了这一碗汤圆,我看了我又与元宵重逢了。
元宵节的传统和文化早已在我的心里生根,让我的心中有了这一株文化,博大精深的文化,应该传遍全世界,年的味道也应该让许多人品尝到。
篇3:我与文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关于文学,其实我学到现在也不很了解它的含义,但我知道那含义是广泛的,是包容万象的。文学这东西,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不必可少的,它可以成为黑暗时代的些微光亮,可以成为启蒙时代的醒脑钟,可以是我们闲来时的消遣,也可以是我们提升自身气质内涵的精神来源。
对于我来说,文学就是书本里不枯燥而能让我思考并明白些许道理的东西。所以我最有印象最早接受文学的时候大概是小学时终于能使用借书卡的时候了吧,我借了几本童话故事和中国的寓言故事,那时候的寓言故事对我来说简直大开眼界。从那时候起我便知晓精卫填海、霍去病精忠报国之类的故事,当我最喜欢的语文老师一旦提起这些寓言我都是第一个有反应的,因为其他的同学根本就没有读过,他们完全麻木的等着老师讲出那个故事。当时我也并不觉得我有什么优过别人的,但是我得到了老师的夸奖,老师很高兴我有去了解那些寓言故事和一些其他方面的东西,我也不晓得这是否算和文学结下的缘,但我是喜欢那时候的我的,我愿意读书愿意接受愿意思考,不像现在的我在图书馆借书借到过了期限急着去还却也没翻开来过。
我的内心是渴望能有文学再次光临的,但是读文学有时候真的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前两天我被逼着读了《沉香屑第一炉香》为了写出那至少三千字的葛薇龙的人物形象分析,但是我却是看哭了。是的,我哭了,为了葛薇龙,开始的描写并不那么吸引我,但当我断断续续的读完整部小说,我的泪水却也是止不住了,这样一个敢爱敢做的女子最终只能落得如此下场,我实在是痛心,同时也无法抵抗文学的魅力。真正的文学就是不论在哪个时代都依旧能发光发亮让人无法抵抗的东西啊,我想重投它的怀抱。
篇4:我与文学的故事作文700字
总是觉得我和文学之间隔得那么远,但又离得那么近。
进入大学,读书的时间也多了。虽然从小到大一直在念书,但是此书非彼书,现在读书的时间是真真正正属于自己的,终于可以自由惬意地读自己想要读的书。
记得第一次见到《王贵与安娜》这本书时,我确确实实收获了一份惊喜,因为高中的时候偶然翻越的课外阅读文章训练的时候就有见过,当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里面的一段描写“安娜见王贵并不推让,用筷子夹起一大缕面条,往空中径直拉起,还在筷头上快乐地抖几下,哧溜哧溜吸进肚里,声音大得像喂猪一样,顿时凤颜大变。她用脚踢踢王贵,小声说,慢点儿吃。王贵居然回答,慢就凉了,凉就不香了,并不理睬安娜的劝告,风卷残云般消灭了面条,吃到鼻尖冒汗。”,这段文字就在我脑海里生根,因此当在一堆书里我一眼就相中了它,心里有一丝丝甜甜的蜜在发酵般有种妙不可言的欢喜。
好不夸张的说,小说我读了不少,爱情的居多,但是这本书着实让我爱不释手,欲罢不能,读着就不愿放下。当晚就被我啃了一大半,总被后半的情节所折腾,想要知道安娜和王贵的经历,为他们辛苦甜蜜的生活感慨捏汗。一边读着,心里总是微微泛甜,好像在品尝着多汁可口的樱桃。有时候我都会有种奇异的想法,总觉得自己好像从来没有看过小说,这本才算是。
在六六的笔下,看到了老一辈们淳朴简单却牢靠的爱情,正如她自己所说的,“从不爱到爱到无法分开,越老,两个人的手牵得越紧”,读完《王贵与安娜》,我对于婚姻的认识有了一点新的看法——爱情是由一点一滴的“真”凝聚而来的,这只是其次,最主要的还是这本书给我带来的那种愉悦的阅读体验,让我置身于一种忘我的氛围,那种感觉非常非常的赞!
以上就是我与文学发生的故事之一,那么的妙不可言。
篇5:我与文学的故事作文700字
认真回想起来,自己很早就接触文学了,甚至已经记不清到底是哪个时候。只记得小时候,在那个喜欢模仿的年纪,父亲总会捧着一本书,认真地看着。一旁的我学着父亲的样子,有模有样地拿起一本书,一本正经地看。现在想来,父亲从小就已经开始培养我喜欢阅读的习惯了。可以这么说吧,是父亲让我接触到文学的。
尽管当时家里的条件也不是十分优渥,但父亲从不吝啬于买书给我。只要有时间,都会带着我去书店看书、买书。记忆中,也因为家里的书越来越多,放不下了,于是书柜也换了两个。
因为父亲的影响,我从小就有接触到一些名家经典。像老舍的《骆驼祥子》、巴金《家》、《春》、《秋》、高尔基的《童年》等。以前,读的时候,或许因为涉世未深,懵懵懂懂,并不太理解这些作品。但如今再去品读,别具一番风味,更能体会感受作者的感情。有时兴致来了,感触深的话,还会写写心得体会,读后感之类的。
当然,现在的话,更喜欢一些青春文学。尤其像韩寒监制的杂文集,ONE?一个系列。虽然他的作品有些结构散落,有时不知所云。但其率真直白的表达和犀利老辣的`言辞,嚣张且谦逊,粗俗并智慧。韩寒的视角独特,语言文字总能一针见血,比如他的经典语录“痛苦来临时不要总问‘问什么是我?’因为快乐降临时你可没有问这个问题”、“你以为的极限,弄不好只是别人的起点”、“要学会分辨,然后再去信任”、“比那些用大嗓门企图压制世界的人,让全世界安静下来听你说话的人更可畏”。自认为,一部好的作品,不在于文字有多优美,行文有多流畅,而是能用自己简朴真挚的语言,给予读者心灵的慰藉,让读者跟着你一起了解这个世界。
我喜欢文学,也相信我会这么一直喜欢下去,我与文学的故事也会这样继续下去。
篇6:我与文学的故事作文700字
之前一直觉得他是一个我穷极一生都无法企及的梦,直至后来我才发现,原来他陪在我身边已不止一朝一夕。
在稚嫩的小学时代我们开始接触文学,跟着老师一首又一首的古诗读着,一篇又一篇的文章背着。虽然什么都不懂,但是总有一股莫名的热情在心头荡漾,一个劲儿的跟着老师读,听着老师一首一首解释的诗,不禁想着“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真的有那么深的情吗?自己也在心里偷偷想着,哪天我应该也会收到如汪伦般的情,然后又暗自羡慕诗人,从开始学这首诗就不停地在想,直到学另一首新的诗,才又开始新的想象。这些美妙的诗句伴随我们度过了稚嫩的小学时光,我想,大概就是那个时候我触碰到了他,并深深的迷恋着。他就这样在我的心里生根发芽,直到后来慢慢的枝繁叶茂。
中学时,开始朦朦胧胧的懂了他是怎样的,慢慢知道怎样更多的和他相处。在语文老师的引导下知道了他分成很多种类,每一种类又分成许多的小部分。那时候迷恋上一本写小短文的杂志,每次等到出新的期刊的时候就会第一时间去买来看,因为那时候总要背很长的古文,我总喜欢背完一篇古文之后就读一篇小短文,拿上杂志的那一刻就好像干涸已久的鱼塘迎来了一场大雨般,感觉很舒心,也许我和他就是这样慢慢靠近的吧。
高中时他在我的脑海中已经慢慢清晰了起来,对他的喜欢也一天比一天浓烈,甚至在高一刚入学的时候就立志以后要学和他有关的专业,那三年不断的充实自己,就怕他淡出我的世界,于是不停的借书来看,还记得那时候特别喜欢写东西,有什么感触都会写到自己的心情随笔里,偶尔有灵感脑子里冒出来的小短句也会写到里面去。还好有他的陪伴,缓解不短增大的学习压力,一直到现在,对他的热爱都不曾减退。
从小学的相遇,初中的相识,高中一直到现在慢慢的相知,就姑且叫做我和他——文学的故事吧。
篇7:我与文学的故事作文700字
山涧的清泉虽然清凉,林间的墨竹虽然令人心醉,枝头的花朵虽然芬芳四溢,但当我每次畅游在书的世界时,一样的清澈,一样的沁人心脾!每当我想起自己与书的故事时,就不禁娓娓道来。
小时候,自己一点儿也不爱看书,但每次看到别人读那么多书会懂得很多做人处事的道理和发人深省的故事,会有一些不服,可一看到书就就老觉得无聊、乏味。妈妈看到我不爱读书就给我上了一节课,说什么读书可以使人陶冶情操、读书让作文写得好……说了好长时间,没有办法,我只好乖乖服从。自己随手拿了一本看了起来,不看还没事,一看我竟然爱上了读书,狼吞虎咽的看完了这本书。
从那以后,看书成为我每天必要的一项工作,当我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后,我便认为一切都会有希望。
书——一种神奇的物品。当你看到结尾时,有时它会使你潸然泪下,有时它会让你喜笑颜开,最终你会从书中得到许多有用的东西。而书却告诉我们有一种力量叫坚强,它能让一切腐朽变为神奇,让人即使在悲凉的秋天心头也会泛起一丝温暖。
我爱读书,因为它使我的心中获得滋润;我更爱书中的每一位角色,因为他们让我伤心,让我快乐。在这个喧嚣的城市里,唯有读书才能使我们的心灵更加清净!我爱读书,我心中始终铭记着冰心奶奶说过的九个字:读好书、多读书、读好书。
篇8:我与音乐的故事作文700字
我与音乐的缘分其实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楚。那么就让我来分析分析吧,最后再下一个结论。
我在上小学一二年级的时候就开始学电子琴,我每天都要练习很长时间,因为下次上课前老师都要逐个检查上节课所学的知识。慢慢地,随着我年级的增长,作业也慢慢多了起来,复习时间也就因此而慢慢减少。因为练习的`时间不够所以每次老师检查时我都弹得不是很好,还经常挨老师的“敲打”。渐渐地我开始厌恶起弹电子琴,最后连课都还没上完我就不学了。直到现在我的电子琴还在阳台上的地板上“呼呼的睡大觉”呢。这件事使我认为我与音乐一点缘分都没有。
但是,现在我我迷上了钢琴曲。这让我改变了我对我和音乐之间的关系的看法。
那是在一天早上,我和爸爸去三伯家玩。吃完去饭后觉得无聊,就让哥哥用电脑放几首歌听听,哥哥打开一首歌曲,听完后就得很好听,接着又听了几首和前一首差不多的歌曲。随后我就问哥哥这几首歌是什么音乐叫什么名字,得知这几首歌的名字后,我就和爸爸回家把这几首歌下载到了我的mp3上,随时都拿来听听。渐渐地我就喜欢上了钢琴这一西方乐器,甚至有一次我躺在床上边听音乐心里边产生一个念头——学钢琴。不过我马上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我生怕我到时候学着学着就不想学了,呐——躺在阳台地板上“呼呼大睡”的电子琴岂不又多了一个陪伴。
当然,我现在不仅喜欢西方的钢琴曲,还喜欢中国的古典乐器演奏出的古典音乐,比如古筝曲《高山流水》、琵琶曲《赛马》还有二胡曲《二泉映月》等等这些著名的古典音乐。我经常是一个人,躺在床上,听着音乐,慢慢入睡。
最后我对我与音乐的缘分所下的结论就是:以前还小不懂得去欣赏音乐带给我的美的享受,现在我逐渐大了,慢慢开始享受音乐带给我的美好。
篇9: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书是人的精神粮。”是我平时最喜爱的名言之一,对呀!如果没有书,我们的社会就不会发展,如果没有书,也就没有我们现在这幸福美满的生活。所以,我非常喜欢看书,吃饭时看,睡觉事看,有时连上课也要捧着我那 心爱的书本悄悄看上几眼才肯安心。可是,小时侯的我可并不这样的,那时的我还是一个淘气的孩子,整天都和几个小伙伴“上战沙场,出生入死。”弄了一身尘土才肯回家尘土才肯回家。而妈妈也不甘心我就这样虚度童年, 与是便起了让我读书的念头。
第二天,我正想约小伙伴去外面玩 ,而妈妈却神不知鬼不觉的出现在我的身后,厉声喝道:“你今天一定要将这张报纸读完,才可以出去!”我听后大吃一惊,正想出言反抗,但发现爸爸从书房中走了出来。没办法,我只好拿起报纸极不情愿地看了起来。不过,看的时候我还是想着出去玩,所以就走马观花,看了这一篇,又忘了那一篇。就这样日子又过去了几天,可就在第三天,我终于忍不住了,便开始了我的逃生计划,我先假装认真看报,等妈妈一走,便轻手轻脚下地走出了家门。“啊,久违了新鲜的空气!”我高高兴兴地与伙伴们玩了起来,可年幼的我却不知道危险已经悄悄地走近……
夕阳西下,鸟儿归巢,我回到家又会怎样呢?我怀着极度不安的心情回到了家。一进家门,我见到的并不是和蔼的笑容,而是两张可怕的面孔――爸爸妈妈早已等着我了,他们对我进行了一次漫长的说教,完后还命脉我今后几天要把报纸贴在墙上,让我“面壁思过”。我听了,心里长叹一声;“完了!”在那几天里,我怀着对报纸的无比怨恨坐在小椅子上。天还是这么蓝。树还是那样绿,可对我来说,却没有丝毫的意义。可是有一天,那一天也是我生命的转折――我竟爱上了读书!那天,我像以往一样,在椅子上“面壁”,突然报纸上的一个话题引起了我的注意,这篇文章内容新颖,描写生动,逼真表达了我们小顽童们的平时生活。我看着看着,竟然入迷了!
从那以后,我这个爱打爱闹的小玩童也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整天在爸爸书柜前
篇10:我与社团的故事作文700字
从小我的梦想就是当一名节目主持人。每当我看到那些主持人口若悬河,滔滔不绝,逗得观众捧腹大笑,我便佩服得五体投地,更加坚定了我的梦想。读二年级的时候,老师告诉我们,每周周三下午第三节课是学校的社团活动时间,有书法协会,有歌唱团,有文学社,有司仪社团等等,我听了之后,欣喜不已,毫不犹豫得报名加入了我期待已久的司仪社团。
还清楚地记得刚进社团的时候,老师让我们每个人做自我介绍,我站到台上,看到台下这么多双眼睛一直盯着我时,我感到非常紧张,手上直冒冷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急得快要哭了,这时候老师向我投来了鼓励的眼光,亲切地说:没关系,别紧张,慢慢说。”我吸了一口气,努力使自己镇定下来,于是我重拾信心,大胆地开口讲话,说着说着,也就不再紧张了。最后台下响起了一片热烈的掌声,这给我极大地勇气和鼓励,我终于成功地迈出了第一步,我要告别过去那个胆怯,羞涩,自卑的小女孩。
时间过得飞快,每周周三下午的第三节课,我都怀着无比快乐的心情来到司仪组,和同学们一起进行培训,接受老师的悉心教导。转眼间,一个学期快结束了,老师对我们说:“同学们,现在是你们展现自我,检验自我的好机会。我们将在学校即将举行的'活动中参加朗诵表演,这次机会来之不易,所以,老师顿了顿说,为了确保这次表演的成功,你们每人必须把这整张稿子背下来,每天还要练习三首以上绕口令。”这时,很多同学都被老师这样严厉的要求吓住了,想打退堂鼓。老师仿佛看穿了他们的心思,说:“谁不想参加可以,但我告诉你们,机会只有这一次。”原本我也想打退堂鼓的,但我想起了一句名言:机会总是属于有准备的人。我参加司仪社团,辛辛苦苦参加培训,不就期待有一天能站在舞台上展现自己吗?现在机会来了,我怎能轻易放弃呢?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呢?于是,我一有时间就对着稿子认真练习起来,甚至连课间休息也不放过,回到家里还让爸爸妈妈当我忠实的观众,看我表演,指出我的不足之处,让我不断去改进。
经过一个星期的努力,我们司仪组终于要登台表演了,由于我的表现突出,老师还让我充当主角,把金话筒交到我的手中,“我一定要好好表现,不要让老师失望。”我在心里暗暗给自己鼓气。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的表演取得圆满的成功,台下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一学期下来,接着第二期,第三期,我依然坚持报名参加司仪社团,我的主持能力越来越高了,我担任过班级主题班会的主持人,在全校的升旗仪式上讲过话,在学校活动中,接受过记者的采访,在六一儿童节活动中当过主持人…..这一切,都要归功于老师们的辛勤付出和同学们对我的的鼓励。
我觉得学习司仪不但学会更多的知识,更重要的是它锻炼了我的勇气,锻炼了我的意志力,提高了我的交际能力,使我变得自信,开朗。我的梦才刚刚开始,我还要更加努力,更认真付出,让美梦,可以成真!
篇11:我与社团的故事作文700字
我们学校社团很多,有运动类篮球、乒乓球、跳绳等社团,有艺术类书法、美术、舞蹈等社团,还有拓展类阅读、英语、科学等社团,我喜欢阅读,自然毫不犹豫地参加了阅读社团,随着星期五的到来(社团活动集中在周五下午第二节课),阅读社团那神秘面纱也渐渐揭开。 上午,潘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项作业,就是中午上网查找一篇文章《桃花源记》,了解原文、译意和作者等情况。我心想,老师布置这样的作业,是打算让我们写阅读周记呢,还是与下午的社团活动有关呢,葫芦里卖的到底是什么药呢?中午上网一查才发现,这篇文章竟然写得那么美,虽然是文言文,但读起来朗朗上口,里面好几个词都出现在我们第一单元“读读背背”中,特别有意思的是作者陶渊明的别号“五柳先生”,竟然源于他家门口有五棵柳树。
伴随着下午第一节课的结束,我们好奇又期盼的阅读社团活动终于朝我们款款走来。等参加其它社团活动的同学离开班级,教室里剩下的20多名同学都是参加阅读社团的,潘老师让我们统一坐到第一二大组的位置,刚开始我们都有些疑惑不解,干吗非要挤坐在一起呢?可当我们坐到位置之后,就看见四三班一些同学走进教室,这时我们才知道,原来这次活动是我们两个班级合在一起进行,由我们班主任潘老师统一组织。
老师打开班班通,找出了《桃花源记》,我这才明白她上午布置作业的用意。潘老师首先给大家提了一个“为什么要讲《桃花源记》”的问题,我们争先恐后地举起了手,她抽点了一名同学,“因为这篇文章很有名,而且第一单元‘读读背背’有文章中的词。”潘老师笑着肯定了他的回答,接着抽四三班一名同学领读了一遍原文,然后开始讲课,作者陶渊明“五柳先生”名号的由来,文章的背景和内容,她讲得抑扬顿挫,我们听得如醉如痴,仿佛看到了一个美丽的世外桃源。讲完之后,老师开始领着大家声情并茂地读起了文章。
时间过得很快,在美妙动听的读书声中,这次阅读社团活动结束了,但我们依旧沉浸在活动的兴奋之中,因为我们喜欢这样的社团活动,既增长知识,又开阔眼界,真是“不亦乐乎”!
篇12:我与红领巾的故事作文700字
每当红领巾挂在我的胸前,随风飘扬时,我就万分的自豪。因为它神圣而纯洁,红领巾是用无数革命鲜血染红的,是中国少年先锋队队员的一种光荣的标志。所以能佩戴红领巾,成为一名少先队员是无比光荣的。
我第一次配戴上红领巾是在6月1日的儿童节,在第一次选拔少先队员,我落选了,这令我万分伤心。看见同学么都有了一条鲜红的红领巾,我羡慕不已。后来,通过自身的努力,以及老师的帮助,我在各方面都有了不小进步,如今的6月1日我成为一名少先队员,能在国旗下宣誓,能在对旗下唱队歌,能戴上一条红领巾了。这是一个令我最难忘,最激动人心的日子,在老师的指导下,由六年级的一名同学来为我系上红领巾,我高兴得流出了眼泪,把自己想象成是前辈们用血汗浇灌出来的花朵,暗自下决心结出丰硕的果实。
一次放学,妈妈让我去楼下买酱油,我将十元钱给了老板,在货架上标着六元的字样,可是他找给了我八元。嘿今天天上掉馅饼了,捡了个大便宜。我本想自己留下来,不算去还了,正当我高兴万分之时,红领巾随风飘起,这不得让我沉思,犹豫。它似乎在责备我“枉你是少先队员,少先队员要诚实守信,如果你在这样,就算你再怎么珍惜我也无济于事,你不是一个好队员。”我回想起有一条红领巾十多门可贵。随后我把钱归还给了老板。他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
他虽然是一条在简单不过的红布,但包含着重要的意义。它是我的真诚的伙伴,时时刻刻陪伴着我:红领巾又似一句警言名句,时时刻刻提醒着我:红领巾又像一位老师,时时刻刻教我做人的道理。
红领巾一个朋友,红领巾一句警句,红领巾一位老师。“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 继承革命先辈的光荣传统, 爱祖国,爱人民, 鲜艳的红领巾飘扬在前胸。 不怕困难,不怕敌人…..”
第2篇篇13:我与红领巾的故事作文700字
我与红领巾的故事红领巾大家应该都认识吧!那飘逸着浓浓爱国气息和革命烈士庄严承诺的红领巾,飘荡在胸前。正是这红领巾,与我悄悄展开一段不为人知的小秘密……。 小的时候看见小学里的大哥哥大姐姐胸前挂着那鲜艳的红领巾,心生羡慕,向往着那一天的到来,眼前的红领巾在我眼前荡来荡去,年幼的我顿时想挂上那鲜艳的红领巾。我马上寻找,找到了一条红绸带,经自己胡乱处理,终于有点像模像样,挂上后,站在镜子前修饰,可是怎么也找不出真正红领巾那英姿飒爽的气概。我瘫坐在地上,巡视四周,想找到姐姐的红领巾,可怎么也找不到,刚想哇哇大哭,眼角瞄到了一块红红的布,那红布好像对我说:“小姑娘,我就是红领巾,过来看看吧!”我的脚好像不随着我的控制向那块红布移动,一眨眼,我到了跟前,看到那充满这革命气息红领巾,心情顿时无比激动,嘴里像塞了蜜一样。是的, 是它,我梦寐以求的红领巾。我在心里默默念叨着。 红领巾幼儿的感觉是激动的,令人振奋的,小学的时候,感觉有更上了一步,知道了这红领巾是由无数中国人民的鲜血染红的,心里一阵酸楚,对红领巾的感觉是敬佩的,令我称赞。初中,高中,大学,红领巾的体会越来越深,感触越来越深……。 对!红领巾是红旗的一角,是祖国的象征,是千千万万的中国革命烈士用鲜血用汗水染成,它具有浓烈的革命气息。 当每次号角吹过,当黎明的曙光穿透云雾,当露珠散落在绿银盘里,闪烁着光辉。红领巾的影子闪烁在遥远的天际,它永远与我相伴时时刻刻。 这就是我与红领巾的故事以及我对红领巾感触,敬佩,激动,时时缠绕我心……
第4篇篇14:我与红领巾的故事作文700字
我是一个想法很奇特的小姑娘,在刚刚入学的时候,就与别的小朋友想的不一样,他们都羡慕大哥哥大姐姐们胸前飘动的红领巾,而我觉得那只是一条再普通不过的三角形红布,它既不能给我带来任何荣耀,又不能给我添加任何光彩,所以我并不像其它小同学那样,去仰慕那条普通的“红布”。
一年级下半年,我正式成为了少先队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在庄重的入队仪式上,由大哥哥大姐姐们把鲜艳的红领巾系在我们新入队的小同学脖子上,看到其它同学们投来羡慕的眼光,我心中感到无比自豪与骄傲。过了一段时间,我渐渐的忽略了红领巾。一天,我放学回家,闲的无聊,便把红领巾揉成一团,投掷沙发,妈妈见了,批评了我几句,便讲起了红领巾的来历:“在过去,一群苦孩子,在党组织的帮助下,成立了劳动童子团。他们在坚苦的环境中,经受着血与火的考验,红领巾是红旗的一角,是少先队的标志,是烈士的鲜血染成的。”你一定要珍惜呀!它不是一块普通的红布啊!
在一次学校活动中,一位阿姨在荒乱中被挤掉了钱包,我弯下腰,拣起了那装满许多金钱和十多张卡的钱包,我不住地愣了,这时,我看到胸前飘动的红领巾,想起入队誓言,不能为红领巾抹黑,我是一名光荣的少先队员。于是,我快步走上前去,并交还了那钱包,阿姨用感激的目光注视着我,旁边的路人都为我投来赞许的目光,阿姨用感激的话语说:“谢谢……你……叫什么名字?”我支支捂捂半天,吐出了一句话,“我……我叫……红领巾”,我就飞快的跑了。如今,这事已经过了多年,恐怕阿姨已忘了我的模样,但我想她一定没有忘记我那条胸前飘动的红领巾。
从那件事起,我真正明白了红领巾的含义。我爱红领巾!
五一小学五年级:孙仔培
第3篇篇15: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与书的故事可多了,从刚会认字起,我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不信,你瞧!
我有一个小书柜,上面放的都是我喜欢的一些故事书,看得我如醉如痴。《西游记》引得我奇思妙想,《茶花女》又叫我浮想联翩,《水浒传》让我血气方刚……最可笑的是小时候,有一天,我在书店里看到一本《恐龙世界》,我如获珍宝,一定要妈妈给我买,妈妈不知怎的,就是不给我买。我哭着、闹着让妈妈快点买,妈妈还是不肯买,我只好使出了自已的杀手锏,坐在地上不肯走,哇哇大哭起来,引来了许多人看。有人说:“不就是十块钱吗,还不给孩子买,真是的。”妈妈经不起我的这番折腾,只好不耐烦地给我买了下来,我津津有味地边走边看,谁知,连路上有个坎都没注意到,竟摔倒在地,可我不但没有哭,也没有站起来,而是顺势趴在地板上看了起来,妈妈哭笑不得,怎么也拽不起来,至今成为大人们的笑柄。
还有一次,我们去爸爸的单位。妹妹睡得正香,楼下面正扭秧歌,爸爸妈妈都去看了,我正看一本有趣的故事书,当然不想去,于是,照看妹妹的任务自然就落到了我的身上。谁知,过了一会,妹妹醒来了,想要喝水,我一手拿着书,一手给妹妹去倒水,不小心把水调到了最高温度,毫不知情的我又兴致勃勃地回到里间看书了,当我正看的高兴的时候,只听妈妈大叫:“梓粮,这是怎么回事”。我连忙跑过去,拉开门,呀!整个屋子白雾缭绕,书柜上、文件柜上、天花板上都是水珠,就像一个水帘洞。我架着筋斗云来到妈妈跟前,连妈妈的都看不清了。我受到了狠狠的批评,差点挨了打,但我并不生气,吐了一口粗气,又悄悄地坐在一边,看起书来。
像这样糊涂的事情还真不少,都是书给我惹的“祸”。但日积月累,书带来了无穷的知识与快乐。书是理想的乌托邦,是医治愚蠢的良药,也是指引我们走向成功的明灯,愿我在书的海洋里邀翔。
篇16: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一听到书,大部分的人写的都是自己有多喜爱书;多么爱看书;甚至爱书爱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而我今天要讲的却是在我5岁时发生的与书之间的趣味故事――我吃书 。
小时候,由于贪玩做功课老不专心,妈妈因邻居家孩子比我聪明而跟我大吵一架,据我回忆,那时,妈妈把蓝西(邻居家的孩子)叫过来跟我做数学题。蓝西全对;而我却因粗心错了3道题。妈妈对我大声说:“你就不能争点气吗?你看看人家蓝西, 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学校,怎么别人就比你聪明,别人就能把书上的内容消化了,你怎么就不能把书给消化了?也不学学人家蓝西…… ”
消化,不是只有吃了东西才能消化吗?于是我趁爸爸去上班,妈妈去买菜时,从爸爸的书柜里拿了很多书,好像有《意林》,什么小说全集,还有个什么散文集的,我都已经记不清了。我撕了一小片,嗯,这是个什么书呀?连个味都没有,后来我把书在盐里蘸了蘸,虽然有点咸,但比起之前那个苦苦的还是好多了。我猛然想起妈妈平时做的菜,都得在锅里炒一下后,才变的好吃。于是我把书撕成一页一页的,放在菜盆里洗了一下,有的都破了,我把它们一张张叠在一起,分成五份,用力一切,切的不是长方形,而是不规则的几何图形,我见切的不好,就用手撕了起来,哪知还不如切的呢,我气的暴跳如雷,但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倒上油,我不懂什么油热不热,只是等了十几秒,我就不耐烦了,就直接把书往锅里倒。拿起“铲子“翻来覆去的炒来炒去,放了一勺盐。拿起小铲子吧菜放在盘子里。尝了一口,“嗯,味道还不错,咸咸的。”这时,门外传来了熟悉的脚步声和说话声:“累死我了,累死我了。”我知道妈妈回来了,便把我的“劳动成果”放在餐桌上,想让妈妈也品尝品尝。妈妈还没看清楚那是什么就对我说:“你爸也真是的,明明不会炒菜,还偏偏要做菜,你看看菜都没炒熟,白白的,别人还以为是白萝卜呢。”我在旁边匿笑,“这是我炒的,怎么样,不错吧?这也不是白萝卜,是书,你不是说让我消化吗?我刚刚吃了点,估计已经消化了,你也吃一点吧!”突然妈妈哈哈的大笑起来……
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怎么样?也是留给童年与书最初的故事,它将激励我不断上进,做一个爱读书的人!
篇17: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教育家说“书是智慧的钥匙”;史学家说“书是进步的阶梯”;政治家说“书是时代的生命”;学生们说“书是不开口的老师”;惠普尔说“书籍是屹立在时间的汪洋大海中的灯塔”;高尔基说“爱护书籍吧,它是智慧的源泉”
倘若与书为“敌”,那就是与整个世界为“敌”,我是个爱书人士,有的同学会说“你太刻苦了,到哪都拿着本书。”我知道那是他在嫉妒,我不与他一般见识。假使有人破坏了我的书,我会雷霆大怒,也会潸然泪下。如果有人愿意拿本新书换我手中多次翻阅而略显苍老的旧书,我会决绝的谢绝。我喜欢手头、卓头、床头,总有悦心的书陪伴,这将是一生的幸事。书在左右,或信手闲翻,或倾心细读,或一笑看过,或反复品读,芬芳盈口,满心余香。
追其根源。我以前也很不喜欢书,见到语文就头大,更别提读书了。我的数学能考满分,语文也能不及格。唉,本以为我与书无缘,可没想到后来《西游记》的天马行空的想象吸引了我;《安徒生童话》催人泪下的故事打动了我;《格列佛游记》入木三分的粉刺警醒了我。或是淡淡的讲述,或是澎湃的呐喊,那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轮番登场,将我与书的缘分系在了一起。其实,书本无言,却在默默中与读懂他的人实现心灵的挈合。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每天都需要用知识来充实自己。我们班有的同学通过订阅杂志,有的通过自己购书来满足自己对书的渴求,而我趁着中午半个多小时的午休时间钻进阅览室,畅游在书海。看书的时候固然美好然而最痛苦的就是那短暂的时间的结束,那时间大姐高举着“公平,公正”的牌子,而无情的将我与书分开,每每离开阅览室时我只能不舍的回头用无奈的目光与它们告别,它们也流下了不舍的泪水,想挽留我,却无能为力。
我喜欢读书,喜欢享尽这不为所役的人生。在山穷水尽时,随意躺下却又找到内心另一座恬静闲适的村庄・・・・・・。多谢书的多年陪伴,我与书的故事还将继续,何止《海底两万里》?何止《一千零一夜》?
篇18:初一作文我与什么的故事700字
“她”是谁?一个默默无闻的学生,成绩不出众,唯有“她”的脸蛋让我嫉妒。可就在我和“她”之间,就在那个课间,演绎了一场闹剧。
那天,太阳出奇的热,烤焦了的大地散发着热气,汗水洒在地上都会瞬间化为乌有。那天,是“她”的生日。
“叮铃铃……”,下课了。集中精力听了一堂课的我,格外疲惫。也许是因为这热得出奇的天,又或许是老师讲得内容太多,我向教室后面的图书角走去。想找本书来缓解一下我劳累的神经。走着走着,我忽然什么都看不见了,一片空白。视野里只有图书角上的书,那书像是在向我招手,说:“快来呀,这里有好多的兄弟姐妹呢!快来!”我自顾自地往前走,目标只有图书角。
“啪!”墨水瓶碎了。不是别人的,竟然是“她”的。我从幻境中醒了过来,在原地呆住了,脸涨得通红,一时间束手无策。我眼前突然蹦出一幅图画——今天早上……
今天早上,“她”又蹦又跳地进了教室。“她”刚进教室,我便把“她”拦住了,送给她礼物——一盒糖和一串千纸鹤。我知道,今天是“她”的生日。我注意到“她”今天穿了件我们初识时的那条蓝色长裙,特别漂亮。“她”接过我的礼物,爱不释手。
那条裙子,对“她”而言,一定很重要吧。可现在,沾上了深蓝的墨水,那么一大块污渍。我看到她的眼里隐约闪有泪光,我多么希望我能快点找个洞钻进去。我只得一个劲地对她说“对不起”,跟她道歉。
“没关系,回家洗洗就好了嘛!”她笑着对我说。“啊?”我没想到她会这样说,“可是这……”她打断我的话,接着说“不过,你送我的礼物就当赔偿了,你得再送我一件礼物。”“你想要什么礼物?”“我想要你的一个吻。”她俯在我耳旁,小声地说道。“别闹了,这么多人。”我给她使眼色。我不是瞎说,刚才那一声,好多人过来看热闹了。她摆出一副“我不管”的架势。我只得亲了她一口,旁边的人都起哄。唉!我可是真的无语了。
这件事就这么不了了之了,我们不但没有“分裂”,反而更加亲密了,关系更进一步,成为更好的闺蜜。想必了解我的人都知道了,她就是我的“纸鹤”——陈鹤鸣。
篇19:初一作文我与什么的故事700字
我是一个“疯子”,是一个疯得不能再疯的女孩。或许是因为我的缘故,我所交的朋友也是个“疯子”,李海蓉就是其中一个。
她,头发卷卷的,简直像一只卷毛狗。眼睛不大,嘴巴不小。总之,五官端正就行了。皮肤黝黑黝黑的。唱起歌来,经常把我吓得半死。就因为这,我和她成为了班里的最佳搭档。
比如放学时,不管中午放学还是下午放学,不笑的话,就如同有万根钢管刺喉一样难受。记得有次中午放学,我把手搭在她的肩上,不知不觉的就聊到了自己的妈妈是干什么的。
我便开个玩笑一样的说:“李海蓉啊,你妈不会是卖馒头的吧?”
说完,一个“馒头”立即向我砸过来。
“我还没说完!”我叫道
“那……你继续说吧。”她的语气稍微轻了点。
“我想说的是,你听好了啊!李海荣的妈就是卖馒头的,馒头还是纯正面粉!忒好吃的!OK?听懂没?”
“我听懂了,但我的拳头听没听懂,我可不知道啊。”一边说着,一边准备打我。
“停!”我大声叫道。
“怎么了?”她不解地问道。
“你到家了,下午在算账吧。吃饱饭,用尽力,再打吧。”我像个专业人士一样向她说道。
说着,还握了握手,说:“下午见!”“好的!等你哦”我大声喊道,生怕她忘了什么一样的。
可是到了下午却不像我们说的那样,而是又发生了一件搞笑的事。
“小李,你觉得历史上那个皇帝最好啊?”
“唐太宗李世民啊!”非常快速的回答道。
“咦……?为什么呢?”我有点不明白的问道。
“这多简单啊。唐太宗嘛,整天吃喝玩乐听取别人意见嘛。”
“我晕。这就是你对唐太宗这位皇帝的理解。那,我们班上谁最像唐太宗呢?”
“她。”用食指指着班长说道。
“嗯?”班长微笑的问道,可我们却当她承认了自己是唐太宗的后代。
“参见‘皇上’!”我和李海蓉双手抱拳说道。后果真是不敢想象……
还有呢,有时我们因受到别人的启发,而想出了一个好点子。比如有次,班长唱了一个“偶玛丽玛丽蓓蓓后”,则让我和李海蓉想出了一个好点子。是这样唱:偶玛丽玛丽蓓蓓后,送你离开千里之外,胖子进去,廋子出来。耶!还有一个就是:谁有拉拉!你心脏病发了!等等。我记得最清楚的是:那次体育课,体育老师说玩一个叫“贴膏药”的游戏,我和她就想出了一个绝招,专门对付班长的“龟波气功”,绝招的名字就叫做:云南白药膏!
这应该就是我和她的故事。很有趣吧?我和她都是“疯子”女生,也都是最好的“疯子”搭档。愿我和她的故事越来越多,也越来越有趣……
篇20: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蜜蜂以花为侣,鸟儿与树为伴,而我却和书交朋友。这是为什么呢?请听我细细道来。
记得我三岁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唐诗三百首》。开始我对这个“大家伙”并不感兴趣,甚至还有些讨厌它。可是就当我背了一首唐诗时,却得到了奖励——1颗糖。我尝到了读书的“甜头”,渐渐对读书产生了兴趣。
我五岁时,妈妈经常给我讲一些童话故事,我听得如痴如醉,仿佛我也变成了童话故事中的某个人物,随着主人公一起寻宝、探险……
我六岁时,妈妈就给我讲成语故事了。如:《亡羊补牢》、《守株待兔》等等。这些故事让我懂得了许多深刻的道理。
我八岁时就已经自己能看书了,这时我经常看一些作文书。作文书里的每一篇文章都是一件法宝:状物的文章能带你上天入地,欣赏奇异的景色;写人的文章能带你了解别人外貌和性格的特点,使你又多认识了一位朋友;叙事的文章能带你穿梭时空,去事情发生的现场看看,让你体会体会作者当时的感受……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也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认为他们说得一点儿也不错。如果没有书,人类怎么能获得知识?如果没有知识,人类怎么会进步?如果人类不进步,我们现在还可能生活在山洞里,吃着生肉、树皮、野草。所以,书籍是人类生活的必需品。
大家都知道,我们人类吃东西是为了摄入人体每日所需的营养物质,读书是为了摄入精神的营养物质。如果我们不读书、不学习的话,精神的营养物质就会越来越少,渐渐的,渐渐的,你就会变成一个不折不扣的木头人!要知道,粮食哺育的是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灵魂啊!
大家都一起来热爱书籍、热爱学习、热爱知识吧!我相信不久之后,书籍也会成为你们最真挚的朋友!
篇21:我与书的故事-书的作文700字
我与书的故事-关于书的作文700字
我读过不少好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也让我收获巨大的书就要数《十万个为什么》了。《十万个为什么》带给我全面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
说起来,为了这本书,我还经历了一段波折呢。在我上一年级时,我就已经听说了这部书,我很想看,所以请求爸爸给我买。可是,爸爸却拒绝了我,让我先学会认字再说。我很生气,差点儿就哭了。不过哭也没用,我只能乖乖地认字。
经过一番努力,我终于得到了第一本《十万个为什么》。那天傍晚,我匆匆吃了几口饭,就来到书桌旁,捧起崭新的.《十万个为什么》,小心翼翼地翻开书页。我睁大双眼,仔细地看了起来,生怕错过任何一个字。直到九点钟,妈妈催促我睡觉了,我才想起作业还没写。那天晚上,我写作业一直写到深夜,还挨了妈妈一顿狠狠的批评。在这本书看了无数遍,我的识字量大大增加之后,爸爸才陆续把剩下的十余册《十万个为什么》买给了我。其中有讲自然奇景的、军事武器的、人体构造的、民间民俗的等等,它们都让我看得津津有味。
记得有一次,语文课上,老师问我们:“地球会转吗?”大家都说不会,不然人早就被“甩”出去了。我马上举手说:“会转。地球会自转,也会围绕太阳公转。但因为有地心引力,所以我们不会被‘甩’出去。”老师听了,连连点头称赞,同学们也纷纷投来羡慕的目光。我心里美滋滋的,这都是《十万个为什么》的功劳啊。
还有一次,我去同学家玩,看见了他的大乌龟,我说:“这乌龟好大啊!”他得意洋洋地告诉我:“那当然,我每天喂很多食物给它吃的!”我接着说:“乌龟对于食物,不论多少都是‘来者不拒’的,喂得太多,它会撑死的。”他不信。于是我找来《十万个为什么》,告诉他乌龟的正确喂食方法,他这才心服口服。
《十万个为什么》一直在默默地帮助着我,为我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乐趣。我喜欢这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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