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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时间:2022-10-17 08:52:22 其他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本文共18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篇1: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全面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人身安全,按照西府办发[20xx]25号文件有关要求,我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了“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保证了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现将“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20xx年2月13日,乡党委、政府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布署春节期间食品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春节期间食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建立了由乡、村、组构成的网络体系。

节前,我乡召开了不同层次,不同部门参加的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同时,我乡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广大群众对食品药品的安全意识和监督防范能力。

我乡组织了乡卫生院、乡畜牧兽医站、佑君食药所、佑君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对药店诊所、养殖业主、食品企业、加工点、小作坊加强检查,使其提高生产条件,减少风险基数,对集贸市场、小商店、小超市、代销点、流动摊位进行检查整治;重点对饭店、小食店进行整治,保证了食品药品安全。

乡食安办会同乡综治办、派出所、食红所等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执法车辆3台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0户次,对蔬菜、肉类、乳制品、水产品、饮料、酒等重点品种食品进行了检查,未发现食品安全问题。

在春节期间,通过各个部门的共同协作,全乡没有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使广大群众度过了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

篇2: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根据《夹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夹食安办[20xx]14号文件要求,为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节日,梧凤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于节前召开了工作动员会,对“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详细地布署,强化监管职能,精心组织实施,圆满地完成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任务。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工作

乡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检查前制定了详细工作方案和工作时间表,检查辖区小学校、幼儿园,检查内容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食品原料索证是否规范,有无建立相关索证台帐资料,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餐具的清洗消毒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每餐食品是否做好记录留样等。检查结果良好。

二、开展“两节”期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专项检查

梧凤乡食安办对辖区各大小茶叶加工厂、粮油加工厂、餐馆、超市、食品经营摊位进行全面检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市场安全稳定、秩序井然。同时重点对奶制品、酒水饮料、儿童食品进行了检查,对各经营主体的索证索票、食品备案等食品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仔细检查,严把食品进货关,并做好相关记录,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坚决下架退回。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制冷、保温、防火、防爆、通风等设备设施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严防火灾、爆炸、人身伤害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宣传,增强意识

针对“两节”假期的特殊性,节前我乡加强了对食品安全协管员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通过宣传,增强了安全协管员的责任感,为监管工作打下牢固思想基础,进一步增强了业主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及加强自身卫生管理的自觉性;通过在场镇悬挂横幅,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及主动维权的意识。通过各个层面、各种形式的宣传,在全乡营造了食品安全意识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报送信息

节日期间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制度,保证通讯设备、举报电话和信息报送24小时畅通,及时上报各类监督检查信息。节日期间全乡无一食品安全举报和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

篇3: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根据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下发的木安生办字(20xx)24号《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及区、州“大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我委从20xx年12月25日至20xx年1月4日期间开展了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此次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 加大宣传及检查力度,提高肉食品的品质安全

此次大检查,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督查组,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部门组成,落实了工作责任,强有力地推动了食品安全工作的进行,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相应的组织保证。我委在此次检查中扩大了检查范围及检查事项,深入屠宰企业、酒类批发企业,对生猪、牛羊、家禽及大畜和狗、驴等牲畜屠宰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进行自检自查、定点畜禽屠宰证牌使用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两证两章”出厂制度等等事项。对酒类批发企业严格四查(查证、查单、查牌、查账)制度。目前,已深入重点企业检查4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台(次),没收未经检疫肉品狗肉25公斤。

检查期间我委还对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项实施方案进行了宣传。企业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尤其在节日期间各相关企业也做了许多工作例如:保持车间卫生、坚持进行自检自查、执行严格的检验检疫制度、加强值班值宿等。杜绝有安全隐患的鲜肉,流入学校、食堂、小餐馆、旅游景点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单位,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上放心节,吃上放心肉。

二、加强值班、值守,提高食品安全的重视度

我委及各相关企业都制定了应急预案,在节日期间,进行了值班值守安排,建立了24小时值班制度,确定专门联系人员,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按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启动应急机制,及时、有效、妥善处置。

此次检查,对定点屠宰企业重新排查摸底,对证照过期的督促换证,无证无照的取缔关停,对食品安全意识淡漠,守法经营意识不高的提出学习要求,切实排查解决好群众身边的食品安全隐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

篇4: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为了切实做好我乡元旦、春节季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控制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乡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开展好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乡从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强领导,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全面履行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监督检查整治重点

一是对无证小餐饮、流动餐饮摊点为重点,加强餐饮企业的检查整治;二是以桶装水为重点,加强饮用水卫生安全检查;三是以裸露销售的食物、过期食品整治为重点,加强企业食品经营行为规范;四是以易致毒食物清理为重点,加强学校食堂、民工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五是以农村红白喜事聚餐宴席为重点,落实农村家宴审查备案管理;六是以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为重点,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的综合整治;七是以开展农残检测为重点,加强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基地、超市的产品质量检查和预警;八是以病死猪、病害肉整治为重点,加强畜禽定点屠宰及综合整治,确保食品安全。

三、加大食品安全事故预防的宣传力度

在元旦、春节期间利用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事故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开展关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有毒有害物品安全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把有关假冒伪劣、腐烂变质、有毒有害食品的鉴别和食物中毒预防等知识传授给广大群众,特别是预防误食有毒野生蘑菇、野菜、饮用自制药酒等引发食物中毒,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群众安全过节。

四、切实加强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各村(单位)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工作,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蓬溪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有关报告程序,及时、准确报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充分做好应对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准备,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各方力量,控制食物中毒的事态发生,维护节日期间社会稳定。

篇5: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我局根据城区要求,认真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按照上级的部署安排,成立农林水利局食品安全工作小组,陈正宁局长为组长,黄炳功、覃永秋副局长为为副组长农业组和畜牧组为成员,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检查和督导,明确了领导和执法人员的责任,保证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年前召开城区农贸市场蔬菜检测人员安全工作和培训会议,布置xxxx年安全工作和落实元旦、春节蔬菜检测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新闻报道、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结合部门实际,着重宣传《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动物重大疫情应急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印发宣传材料1500份,使广大民众深刻认识农、牧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并加强队伍管理,建立完善制度,明确岗位责任。

三、主要完成工作情况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1、蔬菜药物残留检测。组织工作组下到三个乡镇对农资市场进行检查和宣传,了解三个镇和市场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室,配备检测仪器和检测工作人员,按照市农业局布置要求,对进入市场的`蔬菜,首先进行抽样检测,检测合格后方能上架销售,对不合格的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不能销售,不能退货,必须当场实行无害处理销毁。三个乡镇生产基地共检测1671个样,超标8个,合格率达99.52%,没收销毁120公斤,农贸市场检测13848个样,超标27个,合格率达99.80%,没收销毁408公斤。

2、农资经营店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禁止销售和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45人次,检查了农资经营店37家,规范保障了市场农资产品质量安全。

(二)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工作

1、对镇畜牧兽医站进行监督检查。查看检疫人员是否严格按照动物检疫规程,做好查证验物,严禁无检疫标识、检疫证明和“瘦肉精”检测不合格的畜禽进入屠宰场,是否对屠宰检疫出的不合格产品坚决执行无害化处理,保障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安全。

2、检疫票证严厉查处票证倒卖行为、不检疫出证或只收费不检疫等违规行为,并严格要求检疫员督促畜主根据实际采取相应的无害化处理措施,处置检出的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

(三)养殖环节投入品监管工作

1、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监测。元旦春节期间完成抽组织样品(猪肝)检测“瘦肉精”100份、抽尿样检测“瘦肉精”1950份,检测均为阴性,抽检水产品养殖户10户20个样本,检测氯霉素和孔雀石氯,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2、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检查。检查8家,重点查处过期、不符合标签管理要求和使用违禁药品自制配方的饲料。查处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一家,目前正在进行案件调查处理中。

3、兽药经营企业检查。规范兽(渔)药、饲料经营店的产品采购、销售登记管理,建立采购(保管)、销售两本帐。元旦、春节期间共检查兽药经营户35户,查获假劣、过期、违禁或违法经营的兽药产品一批,处罚2起。检查未发现检查违禁药物。

(四)生鲜乳监管工作

1、检查牛养殖场。查看养殖档案,规范投入品使用和登记管理,加强对奶畜养殖环节的监督指导。

2、检查生鲜乳收购站。重点检查在生鲜乳中非法添加硫氰酸钠、尿素、动物水解蛋白等高含氮化合物的行为,检查未发现掺杂掺假、有毒有害物质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对策建议

(一)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下乡进村宣传培训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让农、牧、水品质量安全防范知识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户晓。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建立执法人员长期培训机制,不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篇6: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春节期间是食品消费旺季,也是食品安全事故多发时期。为确保我县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呼图壁县卫生局按照县政府下发的《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认真抓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现将20xx年春节前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及早安排部署。

为切实做好春节前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在接到县政府下发的通知后,召开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对春节前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管,切实履行职责,切实加大查处力度,最大限度地预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公众节日饮食安全。

(二)突出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原则,联合各职能部门、对产加工、食品流通及消费四个环节,以粮油、肉类、蔬菜、酱油、醋、水产品、豆制品、水果、乳制品和儿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食品批发部、农贸市场等为重点部位,对各餐饮、小型餐饮单位等重点环节进行严格整治,依法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活动。检查期间共出动检查人员48人(次),车辆16车(次),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餐饮网点115户;下发整改通知书18份,处罚卫生不合格餐饮经营户5户。

(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春节期间,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科普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观念。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宣传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营造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加强信息沟通,认真落实值班制度

节日期间,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班,要求值班人员24小时开机,对在节日期间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按照《呼图壁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及时报送信息动态。

二、存在问题

(一)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紧缺,监管执法人员不足,制约了对食品市场的监督管理。

(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比较淡薄,知识缺乏。宣传培训工作需进一步加强,食品从业人员质量意识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篇7: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简报

6月7日,程集镇组织宣教办,安监办、食安办、中心校负责人对辖区学校、幼儿看护点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集中整改。

检查组到所辖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幼儿看护点,对食堂及校内、校园周边食品小卖部、餐饮店、饮食摊点等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管理与责任制度建立落实情况;食品安全事故预防机制情况;学校食堂、食品经营单位和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持证情况;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教育情况;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制度落实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落实情况;有无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其他不合格食品,是否有违规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和非法使用添加剂、不合格调味品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中发现各学校:

一是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健全,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分别建立《学校行政安全管理制度》《教务安全管理制度》《后勤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安全检查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安全管理和预防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二是上好“开学第一课”,开展地震逃生演练等,对师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

三是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利用安全课、校会、周会、升旗仪式等时间有针对性的进行防水,防事故,防侵害,防中毒,防流行病等宣传教育。

四是学校对食堂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做到每天检查登记。食堂不卖凉拌菜和糕点,确定专人购买相关食材,保证食材新鲜安全。但是部分学校仍然存在有安全隐患问题,如学校门口上学、放学时段各类车辆多,交通秩序较差,存在安全隐患;接送学生的车辆有超载现象;校园周边有流动小食摊打“游击战”,见到检查组就躲起来,检查组离开就卖些垃圾食品等。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问题,镇党委、政府将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学校师生食品卫生安全。

篇8: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简报

为深入加强我市学校校园及学校周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高考考生饮食安全,6月5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市区学校校园及学校周边所有食品销售经营单位专项监督抽查行动。此次行动按照“双随机”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随机抽调监管执法人员,执法人员随机抽取市区学校校园周边食品销售经营户,重点查验《食品经营许可证》持有情况、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是否销售“三无”食品情况等。

市局党组对此次行动高度重视,郭振启副局长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按照“三深入”的工作原则,即深入学校周边做到拉网式普查、深入食品销售经营单位做到执法准确,深入查处违规违法问题做到查处到位,开展专项检查。当天共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车辆6台,抽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50余户,检查发现我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基本上能按照相关要求依法经营,但个别食品经营单位存在实际经营项目与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不符,超范围经营,进货验收台账不齐全,经营的个别商品无标签或标识不明,《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没有粘贴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等不规范现象。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市局将继续加大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监督检查力度,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严查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我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篇9: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简报

为切实做好高、中考试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近期,眉山市食药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全市高、中考集中就餐点及其周边的食品经营店、食品摊贩进行专项检查,集中排查整治高、中考期间食品安全隐患。

检查中,工作人员重点对食品经营单位的主体资格、食品原料采购、餐饮具消毒、食品安全操作、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食品留样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部分食堂索证索票不全、食品留样不完善、“三防”设施不到位、仓库食品储存不规范、晨检制度执行不力等方面的问题,检查人员当场下达了监督检查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引导经营户遵纪守法、文明经营,不得从事扰乱考点秩序的经营活动。

高、中考期间,该局将继续采取驻点巡查等方式,加强对高、中考集中就餐点和相关食品经营店的监管,监督覆盖面达100%,确保广大考生食用到安全的食品。

篇10: 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全省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苏价检〔20xx〕77号)文件精神和县物价局的统一部署,以及县物价检查分局的具体安排,我所于20xx年3月22日至20xx年5月27日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始终以“安民生、促发展”为目标,以“清费、治乱、减负”为着力点,深化医疗改革,加强价费监管,整顿价费秩序,规范价费行为,精心安排,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我们共出动检查人员28人次对所辖8家卫生院20xx年的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这次检查主要是调查各卫生院是否存在以下行为:

(一)是否按规定做好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公示工作;

(二)是否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

(三)是否超过规定的加价率销售药品;

(四)是否及时变更《收费许可证》;

(五)其他价格违法行为。通过调查取证,各卫生院普通存在超过规定的加价率销售药品的价格违法行为,共查出违纪金额1097582.79元,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二、主要问题

近几年,通过对医疗机构价费行为的不断规范,以及物价、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医疗机构价费行为已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但是,在检查中,我们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不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违反明码标价的规定,没有在醒目位置公示医疗收费项目、标准、依据、药品名称、价格、规格、产地、投诉电话等。

(二)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不及时。个别卫生院没有及时办理换证手续。

(三)超过规定的加价率销售药品。与江苏省物价局《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苏价工〔20xx〕320号)“国家基本药物加价率统一按实际采购价格顺加15%作价”相违背,销售阿莫西林0.25g、5%GS250ml(软塑)等国家基本药物。

三、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责令各卫生院设立公示栏(牌),公示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相关内容;对于不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或换证手续的,晓之以法,分析利害关系,督促其及时办理手续;敦促各卫生院加强学习,深入领会医改政策和价格法律、法规,模范执行药品零差价,以体现国家以人为本和让利于民的精神。

四、些许思考

20xx年底实行了药品零差价,对乡镇卫生院形成冲击。长期以来,乡镇卫生院一直是以药养医,药品收入所占比重相当大,医疗收入所占比重比较小,医改对它们影响很大。由于乡镇卫生院划入了财政拨款,医院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削弱,救死扶伤的精神有所淡化,推诿重病号的现象有所滋生、蔓延和抬头。

在这次专项检查中,涉及到广大农民群众,我们时刻保持谦虚谨慎和廉洁行政的作风,以服务的理念和务实的精神鞭策和要求自己,为农民做好事、做实事,维护了我们物价队伍的良好形像;并坚持以清费减负为中心,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清理乱收费,规范价格行为,净化和优化农村经济发展软环境,为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地发展做出贡献。

篇11: 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构建公正和谐的税收法治环境,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保障税收收入稳定增长,根据湖地税发[20xx]45号要求和部署,我所在辖区范围内认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为保障我所完成各项税收任务打下良好基础。现将今年来开展专项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切实抓好20xx年专项检查工作,我所高度重视,成立了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所长xxx任领导小组组长,xxx为成员的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确保专项检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把专项检查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计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扎实开展工作。认真制订专项检查工作实施计划与工作方案,对选定的行业和乡镇总体情况进行梳理和分析,科学筛选检查对象,明确检查重点及要求。同时,加强与各乡镇党委政府的协调配合,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和配合,形成合力,强化执法力度,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二、严格执法,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一)对房地产业的专项检查。结合湖地税发[20xx]45号文件的要求,专项检查小城镇开发项目。对湖南xxxxx镇、xxx镇、xxx乡集镇建设进行专项检查,由于这些工程刚刚启动,我所只是对工程项目负责单位进行了纳税辅导并其完善各种税务征管资料。

(二)对建筑安装业的专项检查。对辖区内重点工程和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掌握开工企业土建项目的发包、施工、竣工和投产情况,重点了解建安工程已经竣工投产但尚未开具发票入账的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所提供的安装工作成本是否真实是否采用推迟决算的形式拖延结转应税收入,人为操纵利润等问题。经查,我所辖区内重点工程和项目竣工投产后均已结算开具正式发票,无欠税行为。

(三)对广告业的专项检查。经对我所辖区内的xxx广告文化传播公司进行专项检查,该单位按照业务开展情况均已到我所开具正式发票,无违规使用发票行为。

三、周密部署,积极开展打击发票违法行为

对打击发票违法行为,我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专项检查,加强对发票使用环节的比对核查,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本着“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的原则,我所分阶段开展该项工作。一是组织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进行自查,二是对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发票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进行纳税辅导。经查有少数单位存在少量白条充账、工程上用材料发票充当工程发票现象。我所对此类情况进行了及时纠正,并要求其进行补税、补票、换票。

四、存在问题

(一)小城镇开发项目工程资料不完善,各乡镇为了完成招商引资出政绩,与乡镇共同开发,开发商手续不完善,主体不明确。

(二)税务干部业务有待加强,对于未涉及到的征税领域如房地产税收政策不大熟悉和掌握,业务知识培训有待加强。

篇12: 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按照市局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局从20xx年7月份开展了中药饮片整顿和规范专项行动。参加检查工作的执法人员达54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71台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71家,医疗机构105家。现将专项行动总结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专项整顿工作,摆上重点工作日程,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领会省、市局文件的精神,通过学习充分认识到对中药饮片流通市场整治的重大意义,这关系到祖国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和群众的切身利益。为确保一方百姓用上放心有效的药品,必须加强包括中药饮片在内的药品的监管力度,为此我局组成专项检查组,对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专项治理。

二、突出重点,打防结合。

这次行动我局主要是针对中药饮片的经营和使用单位从供货企业资质、发票到是否建立购进记录和质量管理情况及其经营使用行为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做到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行动迅速、措施到位、标本兼治。检查中发现个别医疗机构存在饮片贮存条件差,中药房空气过于潮湿;从业人员素质不高,药品质量管理意识淡薄;购进记录填写不规范的情况,我局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并进行了回访。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中药饮片,我局及时进行了调查取证,查扣了尚未使用的不合格的中药饮片并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避免了不合格的中药饮片继续使用危及人体健康。

三、加强监督抽验,提高中药质量。

在局领导的统一部署下,各科室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对中药饮片市场进行了集中清理整顿,监督检查了各饮片经营企业及配备有中药饮片的各医疗机构。对中药饮片的质量进行了认真检查。

下步工作,将继续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发挥药品监督职能,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

篇13: 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为切实维护我县夏季粮油收购市场秩序,及时发现和严厉查处各种涉粮违法行为,保护种粮农户、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根据省粮食局《关于开展夏季粮油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皖粮明电〔〕3号)文件精神,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发改经贸〔〕947号)和国家粮食局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做好国家临时存储菜籽(油)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调〔〕117号)文件要求,我局于6月18日至9月份对全县从事粮食经营者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集中开展了夏季粮油收购执法专项检查。现将夏季粮油收购执法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组织有力。

县粮食局专门成立了夏季粮油收购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监督检查股,为组织开展好专项检查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夏季粮油收购执法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明确检查对象,落实检查内容。

对县内从事小麦和油菜籽收购活动的各类粮油经营者、加工及转化企业,包括中央粮食企业、地方国有和民营粮食企业、外资粮油企业、跨地区收购粮油的外地企业进行检查。政策性粮油委托收储库点是重点检查对象。检查履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情况、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和油菜籽临时收储政策的情况。重点检查:粮食收购资格情况,仓房条件是否符合《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粮油质量标准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行为;粮食收购者是否及时支付售粮款,是否存在“打白条”现象;粮食收购者是否违反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及其他款项;委托收储库点是否按照规定公示收购价格、质量标准等政策信息;委托收储库点是否分仓、分等级储粮,是否存在租仓储粮或变相租仓储粮;委托收储库点是否存在购买陈粮冒充新粮或搞“转圈粮”;预案执行期间,委托收储库点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购买国家拍卖的最低收购价小麦的情况;从事油菜籽临时收储的库点是否存在直接购买菜籽油入库或从现有库存油脂中划转等违规行为;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委托收储库点是否及时向所在地的市或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抄报收购进度;其他违反最低收购价预案或临时收储政策等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认真开展,扎实有效。

在开展夏季粮油收购专项检查工作中,我局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和粮食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有机结合起来,每到一处都向被查对象出示执法证件,说明情况,累计进行了三次专项检查,八次常规检查,出动人员60人次,共检查收购主体42个次。从检查情况看:参加小麦最低收购价托市收购的县金谷粮油有限公司漳湖分公司漳湖闸门市部和参与国家临时存储菜籽(油)收购的县新市油脂有限公司都具备政策性粮油收储条件,仓库条件基本符合粮油仓储要求,仓容充足,两个收储库点能按照国家规定公示收购价格、质量标准等政策信息,没有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的行为,没有“代扣代缴”和“打白条”现象,能做到分仓、分等级储存,及时向县粮食局上报统计报表和收购进度,不存在购买陈粮冒充新粮或搞“转圈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购买国家拍卖的最低收购价小麦的情况,未发现从事油菜籽临时收储的库点直接购买菜籽油入库或从现有库存油脂中划转的行为,累计收购最低价小麦2874吨,国家临时存储菜籽8068吨。其他市场主体基本上边购边销,没有出现哄抬粮价或压级压价收购现象,全县粮食市场基本稳定。早稻启动预案后,我县仅国家粮食储备库和高士粮库具有托市资格,但因本地产量不多,未开展收购。

四、梳理问题,以促提高。

在专项检查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一些小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粮食经营台账不规范,有的没有按规定报送报表及资料。二是部分小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仓储设施和检测设备还达不到要求,缺少有资质的粮食检验和保管专业人员,消防设施简陋,难以防范火灾事故。三是有少数未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的个体工商户擅自从事收购活动,有的是在自家收购,有的是流动收购,其监督检查存在一定的难度。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已在检查现场告知了相关企业和粮食经营者,要求他们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做到规范、合法经营。少数企业在仓储设施上存在安全隐患已经整改到位。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粮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粮食经营户的思想认识,使其自觉守法经营;加大对无证经营粮食的企业或个人的打击力度,对违规经营的要坚决处罚,对未按《粮食流通条例》要求如实上报统计资料的要求限期整改,对已取得粮食收购资格但不符合条件或不履行规定义务的要坚决取缔,做到常抓不懈,抓出成效。三是加强与工商、物价、质检等部门合作,实行联合执法,提高行政执法的效果,切实维护好我县粮食收购市场流通秩序,使我县粮食监督检查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篇14: 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局相关文件精神,打击酒类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开展了酒类专项整治工作,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XX任组长,XX任副组长,食品安全监管股工作人员为成员,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设在食品安全监管股,由刘雄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专项整治行动。

二是清理了县内酒类生产企业和酒类加工小作坊台账。对已经倒闭、更换场地、变更业主的酒类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进行了清理,对新开业的酒类生产经营主体录入监管台账。

三是对酒类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了专项检查。我局执法人员在清理酒类生产经营主体台账的同时,对酒类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了专项检查。主要检查酒类生产经营主体是否具备生产经营资质、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添加剂的使用、成品出厂检验、人员健康检查、生产销售记录等。共出动执法人员98人次,检查酒类生产经营主体33家,发现问题47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0份。

四是严肃查处酒类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目前,共查处酒类2起,仿冒知名商品商标1起,无证生产酒类案件1起,共扣押酒类223.5kg,已查明的货值金额有24576元。目前这两起酒类案件还在查处过程当中。

五是对酒类生产主体进行监督抽查。全县共29家酒类生产企业和小作坊,我局执法人员结合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酒类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生产的酒类产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共监督抽查28个批次,检验合格28个批次,检验合格率100%

篇15: 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为切实保障春节期间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我市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不法分子,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新春佳节,按照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卫生检查方案要求,于20xx年元月7日――26日,历时二十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为确保“春节”前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有效地顺利开展,我们认真学习了食品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进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及“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规定”的要求,对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及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卫生知识培训情况、食品采购索证及贮存情况、生产经营场所卫生状况和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及废物存放情况等多项内容进行检查。此次检查重点为餐饮店、集体食堂及食品经营单位。

二、检查情况

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20余人次,车辆38台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7家,其中:学校食堂11家学校超市4家餐饮业28家生产加工单位16家经营摊位26家

三、检查中发现存在主要问题

1、检查的87家生产经营单位无卫生许可证或无有效卫生许可证的有18家,其中高新区管辖范围有16家。

2、部分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高新区多数从业人员无健康证。

3、采购的食品原料标识不符合卫生要求,进口食品无中文标识或标识不规范,采购食品时未索取检验合格证或索证不全。

4、某些摊点和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食品添加剂未按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

5、消毒保洁设施不能满足需要,不能做到一餐一消毒。

6、食品加工及存放过程未能做到生熟分开。

四、处理办法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8份,查处不合格食品1025公斤,捣毁食品生产加工地下“黑窝点”一处,立案查处违法行为3起,拟罚款人民币XX元。对于区站管辖单位的违法行为督促区站立案查处。

五、今后工作意见

1、加强协作,多方联动,提高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加强多方面合作,即加强与质量技术监督执法部门的合作,提高打假的有效性;加强与检测检验部门的合作,保证执法的权威性;加强与工商的合作,提高执法的针对性;加强与食品药监、公安等部门的合作,提高市场整治的有力性;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提高执法信息渠道的畅通性与宣传性。各方面齐抓共管,为欢乐的节日保驾护航。

2、在监督中使用科学的检测手段,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科技含量。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对市场上销售的辣椒面中的苏丹红、水发产品中的甲醛、蔬菜中的农药残留等进行快速检测以便及时发现问题,确保无公害食品上市销售。

3、点、线、面相结合开展检查活动。

根据卫生监督职责分工,立足本职,点、线、面相结合开展检查,加大对卫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点:即举报案件查处;线:指各项专项检查;面:日常监督检查。通过上述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提高打击力度,为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饮食环境。

由于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通过本次检查,增强了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管理意识,及时发现和消除了卫生安全隐患,为双节期间的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今后,要多组织类似的检查活动,打击不法经营行为,同时要加强宣传,大力宣传执法人员的行动结果,及时曝光违法者危害人民的各种行径,使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我市的食品卫生水平,让广大市民群众对食品消费质量放心,为全市人民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饮食环境,为春节期间百姓的“餐桌健康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篇16: 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为确保“安全生产月”及“保文保卫”工作期间辖区内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及扬尘防治的持续稳定,按照洪建发【20xx】66号关于开展南昌市20xx年上半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洪建发【20xx】52号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洪建安监字【20xx】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洪建发【20xx】60号关于印发《南昌市建委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建发【20xx】48号关于印发《南昌市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洪建发【20xx】56号关于印发《20xx年南昌市建委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我站于6月6日至6月21日开始了辖区内开展第二季度暨“安全生产月”及“保文保卫”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工作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共检查在建工程28个,涉及施工单位26家,监理单位17家,下发监督记录28份,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4份,其中落实整改13个,仍在整改的1个。

二、好的方面

各施工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对项目进行了专项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并有专项检查记录。对于存在重大危险源项目,工地上相关负责人接到文件后及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工地监理已下发整改单,施工单位立即制定了有效措施及时消除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大部分项目能按照“保文保卫”文件要求及扬尘治理要求做好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

三、不足之处

1、部分项目大门出入口车辆冲洗平台损坏未及时修复,车辆冲洗记录未完善,施工现场裸露土方存在未固化、覆盖及绿化的现象,现场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建筑材料堆放不整齐,临时板房围挡上垃圾小广告未清除,围挡上公益广告面积设置未达标,少于围挡面积的1/3。

2、外脚手架拉结点不足,高处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带。

3、临时用电存在电线拖地的现象。

4、部分安全网破损,存在落地接料平台。

5、部分项目现场临边防护设置不严。

篇17: 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我镇为了确保节日期间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使广大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在“五一”节前对我镇辖区内的学校、食品批发部、餐馆、宾馆、农家乐等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就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我镇在节前就成立了相应的专项检查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陶永刚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黄贵川、李大清、刘孝银担任,成员有张春芳、王文祥、黄梅、樊波、陈品东等。

二、确定监管重点,认真组织实施

我镇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划定了此次检查的重点区域是我镇景区范围,并对景区的重点部位工地食堂、食品批发部、宾馆、餐馆、饭店、农家乐等进行了检查。4月27-30日领导小组一行邀请了地方派出所参与,对镇范围内的重点部位进行了一次大检查。我镇这次的专项整治检查共出动车辆3台次,人员10人,检查蛋糕加工店1家,中药材副食店1家,小副食店超市10家,宾馆9家,农家乐7家,学校3所,雪山泉饮水厂和花水湾雪山茶厂。主要对六类食品市场准入进行了检查,以及有无过期和不合格食品上柜,对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办理情况,店面的环境是否卫生等进行检查。经查,各学校、宾馆、饭店、餐馆、农家乐在不同层次上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宾馆、饭店操作间环境卫生差;学校主要存在是无消防池等。对存在的问题我镇都对其发了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同时我镇也提前做好了节日期间值班安排,要求24小时有人值班,对食品安全事故等重要信息必须及时上报。

三、加强宣传,提高广大育龄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消费意识

在节前我镇党委政府利用多种形式对食品安全进行了宣传。在4月24日我镇党委政府利用召开村干部、和各企业代表会的时间,在全上我镇分管李大清就食品卫生安全做了重要强调,要求全镇上下增强对食品卫生安全的意识,提高广大群众的消费意识。同时我镇也利用老年协会编排一些有关食品卫生方面的节目,利用节假日在镇范围内的村、社区、广场等进行表演。对农村群晏采取申报制,每个村都指定了一名专人负责群晏的报批。

篇18: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简报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衡水市局针对本辖区内中小学校多,外来就读的学生多等特点,认真落实省局与其他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学校食堂安全管理整治工作。

一是迅速行动,督促学校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对辖区内的学校食堂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将省局和市局通知精神传达到各学校,要求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联合教体局组织召开会议,与各校长集体进行责任约谈,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了职责要求和具体的工作重点,要求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持证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

二是加强互动,及时通报餐饮食品安全情况。针对在校学生食品安全意识相对薄弱和食品安全知识了解少,饮食不注意,容易误食不合格食品等问题,衡水市局与教体部门沟通,专门为学生和家长代表设计了一堂包含如何鉴别放心食品、如何合理膳食等为主要内容的食安课,增强对问题食品的.防范意识,确保学生餐饮食品安全。还倡导各学校有条件开展学校食堂对家长开放日活动,让学生家长参与监督,及时通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

三是惩防并举,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小餐饮、小摊贩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本次专项检查重点是对各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小餐饮、小摊贩餐饮服务许可持证情况;全市所有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主要是网络厨房和视频厨房;建立与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情况;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教育情况;原料采购存储、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情况;台帐管理、清洗消毒、食品留样情况;食堂卫生环境,餐饮设施设备配置、运行、维护情况等进行检查。特别是畜禽肉及其制品、粮油等主、副食品的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食品安全法规、制度的落实等。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次,检查学校食堂(含托幼食堂)、学校周边超市小餐饮店659家,共排查隐患280余处,主要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不齐全,台账记录不规范,工用具、水池等标识不明,存在混用现象,食品留样制度执行不规范等,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过本次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学校及食堂负责人的食品安全意识,落实了管理责任,对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春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汇报

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食品安全检查

旅游景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食品安全检查计划

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简报

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复工复产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开展预防接种专项检查的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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