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潘绍宗妻金氏。昆山人也。年三十而寡。矢志守节。及老。里人欲上其事以请旌。金氏闻而止之曰。朝廷定例。二十九得旌。三十不得旌也。里人曰。降一岁有何碍。金氏曰。是非吾心所安也。遂不上。后享寿八十余而卒。
一岁之差。以之报旌者多矣。况年虽三十。计其日月。每有不满二十九者。乃里人欲为请旌。金氏闻之。以为欺妄。于心不安。其平时之守信。可以概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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