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认为同姓为婚,其生不蕃,因此严格禁止在本氏族内部通婚,不论男女必须与外氏族通婚,这样构成了一个婚姻集团,往往同部落的两个氏族世代互为婚姻。这样,两个通婚的氏族彼此嫁女,实际上是姑舅结亲:女方的公公正是母亲的兄弟辈,所以应该称“舅”;女方的婆婆正是父亲的姊妹辈,所以应该称“姑”,这样一来,公公与舅舅、婆婆与姑姑就“一身而二称”了。
《古代为什么将丈夫的父母称为“舅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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