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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短经》结营第三

时间:2017-08-07 08:43:54 国学经典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太公曰:出军征战,安营置阵,以六为法。将军自取九天之上,竟一旬,复徙开牙门;常背建向破,不饮死水,不居死地,不居地柱,不取地狱,无休天灶,无当龙首。故曰:凡结营安阵,将军居青龙,军鼓居逢星,士卒居明堂,伏兵於太阴,军门居天门,小将居地户,斩断居天狱,治罪居天庭,军粮居天牢,军器居天藏。此谓法天结营,物莫能害者也。
  

《长短经》品目第三

《长短经》量过第三十七

《长短经》败功第三十一

《长短经》昏智第三十二

《长短经》卑政第三十三

《长短经》善亡第三十四

《长短经》诡俗第三十五

《长短经》息辩第三十六

《长短经》势运第三十八

《长短经》傲礼第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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