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年八月甲申朔丙午,江都相仲舒告内史中尉:阴雨太久,恐伤五谷,趣止雨,止雨之礼,废阴起阳,书十七县、八十离乡,及都官吏千石以下夫妇在官者,咸遣妇归,女子不得至市,市无诣井,盖之,勿令泄,鼓用牲于社。祝之曰:“雨以太多,五谷不和,敬进肥牲,以请社灵,社灵幸为止雨,除民所苦,无使阴灭阳,阴灭阳,不顺于天,天意常在于利民,愿止雨,敢告。”鼓用牲于社,皆壹以辛亥之日,书到,即起县社令长若丞尉官长,各城邑社啬夫里吏正里人皆出,至于社,下餔而罢,三日而止,未至三日,天?亦止。
《《春秋繁露》止雨第七十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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