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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十五)

时间:2018-08-31 09:50:09 国学经典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商书  太甲上
  
  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诸桐。三年复归于亳,思庸,伊尹作《太甲》三篇。
  惟嗣王不惠于阿衡,伊尹作书曰:“先王顾諟天之明命,以承上下神祗。社稷宗庙,罔不祗肃。天监厥德,用集大命,抚绥万方。惟尹躬克左右厥辟,宅师,肆嗣王丕承基绪。惟尹躬先见于西邑夏,自周有终。相亦惟终;其后嗣王罔克有终,相亦罔终,嗣王戒哉!祗尔厥辟,辟不辟,忝厥祖。”
  王惟庸罔念闻。伊尹乃言曰:“先王昧爽丕显,坐以待旦。帝求俊彦,启迪后人,无越厥命以自覆。慎乃俭德,惟怀永图。若虞机张,往省括于度则释。钦厥止,率乃祖攸行,惟朕以怿,万世有辞。”
  王未克变。伊尹曰:“兹乃不义,习与性成。予弗狎于弗顺,营于桐宫,密迩先王其训,无俾世迷。王徂桐宫居忧,克终允德。”

《尚书》(一)

《尚书》(二)

《尚书》(三)

《尚书》(四)

《尚书》(五)

《尚书》(六)

《尚书》(七)

《尚书》(八)

《尚书》(九)

《尚书》(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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