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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关系的名言警句

时间:2023-08-23 09:22:39 励志名言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因果关系的名言警句,本文共8篇,供大家参考。

因果关系的名言警句

篇1:因果关系的名言警句

1、种其因者须食其果。——德国

2、知其所以然,才能知其然。——(英)培根

3、掌权的人因权而亡,有钱的人因钱而亡,卑躬屈节的人因侍奉而亡,寻求乐趣的人因纵欲而亡,而荒原狼则因它的孤立而亡。——(瑞土)海塞

4、在罪恶中游泳的人,必将在悲哀中沉没。——英国

5、在宇宙中一切事物都是互相关联的,宇宙本身不过是一条原因和结果的无穷的锁链。——(法)霍尔巴赫

6、运动的规律就是因果的规律。——(印)辨喜

7、原因与结果、手段与目的、种子与果实是无法割裂开的。因为结果孕育在原因之中,目的事先存在于手段之中,果实隐含在种子之中。——(美)爱默生

8、原因是不显露的,但结果却大家知道。——意大利

9、原因明显地残存于原因所发生的结果中。——柏格森

10、有什么样的征兆,就有什么样的事端。——(古罗马)西塞罗

篇2:因果关系的名言警句

1、有什么样的前因就有什么样的后果。——(古罗马)马可奥勒利乌斯

2、因为原因是独特的,已形成结果的一部分,而且与结果同时形成,既决定结果,又为结果所决定。——柏格森

3、一个为什么,都有其所以然。——英国

4、幸福不是奖赏,而是结果;苦难不是惩罚,而是报应。——英格索尔

5、无风不起尘埃,无祸不起事端。——蒙古

6、蛋未孵先别数小鸡。——英国

7、树叶沙沙响,必定有风来。——捷克斯洛伐克

8、事情一开始,就要想到它的结果。——日本

9、人人都承认,任何事物只要存在,就有它所以存在的原因。——(英)休谟

10、你有一天将遭遇的灾祸是你某一段时间疏懒的报应。——法国

11、你既种下一颗恶的种子,就休想获得善的果实。——伊朗

12、每一生成或被创造的事物必然是由于某种原因而造成的,因为没有原因,任何东西都创造不出来。——(古希腊)柏拉图

13、没有因就没有果。——(印)迦那陀

14、没有火星不起大火。——法国

15、没且件事是由一种原因引起的,而总是由多种原因引起的。——汉姆生

16、果与因之间的均衡极大,所以很难将原因视为结果的“生身父母”。——柏格森

17、恶行结不出善果,污水当不了镜子。——意大利

篇3:因果关系的名言警句

1、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一一物质决定意识 , 意识的内容来自客观世界。

2、望梅止渴一一意识对物质的反作用。 仁者见仁 , 智者见智一一人的知识构成不同 , 对同一对象的反映和理解也会不同。

3、先入为主一一人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受其原有知识结构的影响。 因地制宣 ; 因势利导 ; 因材施教 ; 量体裁衣 ; 对症下药 ; 随机应变一一切从实际出发 ;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4、掩耳盗铃 ; 画饼充饥一一主观感觉决定客观存在 , 否认事物的客观存在。 画蛇添足一一人们应如实反映客观事物 , 不能主观、任意地加以歪曲。

5、闭门造车一一做事主观 , 不从实际出发。 听天由命 ; 生死有命 , 富贵在天一一主观决定客观的唯心主义世界观。

6、好高莺远一一不切实际地追求过高过远的目标 , 主客观相脱离。 郑人买履 ; 按图索骥 ; 即郭学步 ; 对牛弹琴 ; 生吞活剥 ; 削足适履 ; 照本宣科一一 —做事情死板、教条 , 不从实际出发 , 不顾事物矛盾的`特殊性 , 生搬硬套。

7、抱薪救火 ; 扬汤止沸 ; 饮鸠止渴——不从实际出发 ,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与对待 , 必然事与愿违。 户枢不蠢 , 流水不腐一一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

8、种瓜得瓜 , 种立得豆一一物质的运动有其客观规律 ; 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 杞人忧天一一否认物质运动规律的客观性 ; 片面地看问题。

9、刻舟求剑一一 —否认物质是运动的 , 不懂得绝对静止的事物是没有的。 方生方死 ; 朝令夕改一一否认事物的稳定和相对静止。

10、高瞻远瞩一一要善于从整体上看问题。 人无远虑 , 必有近忧一一如果不从整体和长远方面看问题 , 局部关系也难处理好。

11、继往开来一一事物在时间上的联系。 知彼知己 , 百战不殆一一深入调查实际 , 全面分析情况 , 才能获胜。

12、城门失火 , 殃及池鱼 ; 天外有天 , 山外有山 ; 蜡蝉捕蝉 , 黄雀在后 ;点唇齿相依 ; 唇亡齿寒一一 —事物联系的普遍性。 无风不起浪、根深叶茂一一事物之间存在因果联系。

13、头痛医头 , 脚痛医脚 ; 只见树木 , 不见森林 ; 坐井观天一一只见部分 , 不见整体 , 用形而上学的孤立的点看问题。 必竭泽而渔 ; 杀鸡取卵一一无视联系的客观性 , 只顾眼前利益 , 不顾长远利益。

14、盲人摸象一一凭片面的了解或局部经验来判断事物 , 以偏概全。 喜鹊叫喜 , 乌鸦叫丧一一否认事物联系的客观性。

15、当局者迷 , 旁观者清一一从事物的整体和大局出发 , 才能看清事物本身。 一着不慎 , 满盘皆输 ; 牵一发而动全身一一部分对整体有时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16、沧海桑田 ; 斗转星移; 物竞天择一一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 除旧布新 ; 推陈出新 ; 吐故纳新;弃旧图新;新陈代谢一一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 ,我们要促进和支持新生事物的发展。

17、士别三日 , 当刮目相看一一事物是变化发展的 ,不能用静止的观点看问题。 欲速则不达一一事物的变化发展是客观的 , 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18、星星之火 , 可以撩原 ; 得道多助 , 失道寡助一一新事物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最终能战胜旧事物。 以卵击石 ; 撞臂挡车 ; 多行不义必自毙一一与社会发展规律或人民群众的利益背道而驰 ,必然会自取 灭亡。

19、抱残守缺 ; 因循守旧一一思想保守 , 用形而上学的静止的观点看问题。 讳疾忌医一一回避和掩盖矛盾 , 否认矛盾的客观存在。

20、物极必反 ; 否极泰来 ; 乐极生悲 ; 因祸得福一一矛盾双方的相互转化。 吃一整 , 长一智 ; 失败是成功之母一一矛盾双方相互转化 , 从失败中吸取经验教训。

21、塞翁失马 , 焉知非福 ; 居安思危一一要善于从矛盾的转化方面来看问题。 教学相长一一 —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22、满招损 , 兼受益 ; 谦虚使人进步 , 骄傲使人落后一一事物矛盾双方相互转化 , 但这种转化必须具备 一定的条件。 兼听则明 , 偏信则暗 ; 金无足赤 , 人无完人 ; 尺有所短 , 寸有所长一一坚持两分法 , 全面地看问题 ,反对一点论。

23、放之四海而皆准一一真理的客观性与普遍性。八仙过海 , 各显神通 ; 人与人不同 , 花有百样红一一矛盾的特殊性。

24、同病异治 , 异病闰治一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 见微知著 ; 一叶知秋 ; 万变不离其宗一一矛盾的特殊性不能离开矛盾的普遍性。

25、张冠李戴 ; 良莠不分 ; 指鹿为马一一抹杀事物矛盾的特点 , 混淆事物的不同性质。 白马非马一一—割裂事物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 以矛盾的特殊性来否认矛盾的普遍性。

26、画龙点睛 ; 提纲契领;纲举目张——一看问题、做事情要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 统筹兼顽一一既要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 , 又不能忽略次要矛盾。

27、舍本求末 ; 本末倒置一一办事情抓不住重点 , 颠倒主次矛盾关系。 隔靴搔痒一一没有抓住事物的关键 ( 主要矛盾 ) 。

28、白壁微瑕一一看问题要分清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 一叶障目 , 不见泰出一一看问题要分清主流和支流 , 否则就不能认清事物的性质 ,得出错误的结论。

29、凿壁偷光一一事物发展的根 原因在于内因 , 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近朱者赤 ,近墨者黑 ; 南橘北枳;名师出高徒一一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重要条件。

30、千里之行 , 始于足下 ; 千里之堤 , 溃于蚁穴 ; 水滴石穿; 防微杜渐;循序渐进一一事。

篇4:因果关系的名言警句

1、人的知识和人的力量这两件东西是结合为一体的;工作的失败都起于对因果关系的无知。

2、科学研究能破除迷信,因为它鼓励人们根据因果关系来思考和观察事物。

3、因果链并不是直接从事实导向事实,而是从事实导向认知,再从认知到事实。

4、然因果关系,至复赜而难理;一果或出数因,一因或产数果;或潜伏而易代乃显,或反动而别证始明。 5、诚则灵!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因果不可不信。

6、人世间,云谲波诡,因果错综。只有能做到“尽人事而听天命”,一个人才能永远保持心情的平衡。

7、所谓命运,并不是在因果法的范畴之外,不过是一种在更深刻的法上的因果的现象的表现。

8、人与人之间已无所谓单纯的清浊、强弱、枯荣,大家都变成了一个自然过程,渐次分担着不同的基调,每一个基调间互为因果又互相惩罚,互相陌生又互相嘲弄,断断续续接成所谓人生。

9、一切烦恼业障本来空寂,一切因果皆如梦幻,无三界可出,无菩提可求。人与非人,性相平等,大道虚旷,绝思绝虑。

10、知谨言慎行,便不错因果而无挂碍。

11、在人的一生,有些细微之事,本身毫无意义可言,却具有极大的重要性。

事过境迁之后,回顾其因果关系,却发现其影响之大,殊可惊人。

12、这个世上,胜者生,而败者亡,在世事的胜负面前,生与死不过是必然的因果。

13、付出多少,得到多少,这是一个众所周知的因果法则。回报也许无法立刻得到,却可能会在不经意间,以出人意料的方式出现。

14、其实你只是看上去很努力,骗别人容易,骗自己更容易,只是,骗这个世界的因果,有点难。

15、政治、军事、外交都是没有善恶是非的,只有利害关系。

篇5: 因果关系的关联词

因果关系的关联词

因为……所以/才……

我因为不懂才来向你请教

之所以……是因为

大家之所以尊敬班长,是因为他做事很负责。

由于

由于他平时努力学习,因此考试各科成绩都很好。

既然……就……

既然大家都同意,我们明天就去爬山吧。

因而

他们采用了最先进的技术,因而手术十分成功

因此

由于我在那里住了很多年,因此很了解周围的状况。

以致

由于看错了时光,以致没赶上飞机。

从而

由于改善了学习方法,从而大大提高了学习效率。

篇6:相当因果关系说述评

相当因果关系说述评

一、相当因果关系说之基本思想

相当因果关系说诞生于十九世纪八十年代,由德国富莱堡大学生理学家冯。克里斯(Vor Kries)首创。克里斯长期研究概率学,并一直试图把概率论的有关方法运用于社会问题的研究。一八八八年,他发表了一篇文章,首次将概率论的思想用于侵权行为法上的因果关系研究领域。其理论的基本立意很快得到大陆法系诸多学者的赞同,他们在克里斯的理论的基础上,对相当性的判断问题作了进一步的研究,从而形成了侵权法上因果关系判断领域的相当因果关系理论。相当因果关系说产生以后,逐渐被包括德国、奥地利、瑞士在内的大陆法系国家的法院所接受,并成为支配性的学说。时至今日,相当因果关系说在德国、希腊、奥地利和葡萄牙等国仍然处于主导性地位。

相当因果关系说的理论前提是: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是事物普遍联系和相互制约的反映形式之一,它是客观的,独立于人们的意识之外的,它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是人们对因果关系的'认识,是要受制于人类的知识水平的。事物之间联系的复杂性、人类认识能力的有限性、信息占有的不完全性等等,使得人们不可能完全认识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而,人们对特定事件之间的因果联系的判断也只能是在现有的认知条件和信息状况下,对因果关系作出一个大致的判断。因而,因果关系的认定就不完全是一个逻辑推演的过程,而只是一个可能性的判断过程。

关于可能性的判断,在克里斯看来,就是一个运用概率学的原理和方法进行分析的过程。这个过程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步骤:首先,对于某一个现象发生的频率进行考察;其次,对不同现象发生的频率进行比较和分析。比如说,我们可以通过考察特定人群患某种疾病的频率,来判断从事某种职业是不是很有可能造成从事这种职业的人患上这种疾病。一个经常讨论的案例是关于矿工患肺结核病的案例。在这个案例中,通过调查发现,由于煤矿工人长期暴露于对呼吸系统损伤极大的粉尘当中,因而患肺结核病的比例很高,远高于一般人群。这样,我们就可以作出从事矿工这一职业很可能导致肺结核的判断。

克里斯认为,这种可能性的判断可以用于因果关系的判断。理由非常简单:如果可能性的判断显示A很有可能导致B的发生,而在存在A的情况下确实有B的发生,那么人们会比较有理由相信A就是导致B发生的原因。这里,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尽管克里斯是从统计分析的方法出发来探讨因果关系的判断问题的,但是他并没有把可能性判断完全建立在数据的统计和分析的基础之上,而主要是依靠一个普通人和受过良好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的法学者所共同具有的社会常识。因为“依据相当性概念判断之结果,与普通一般人或经过训练、具有正义感的法律人,依据经验之启发及事件发生的正常过程,所为之判断,甚为相似”。[1]

克里斯将上述思想贯彻于侵权行为法因果关系认定领域,主主张事件与损害之间具有相当因果关系,必须符合二项要件:(1)该事件为损害发生的不可欠缺的条件;(2)该事件实质上增加损害发生的客观可能性。换言之,在克里斯看来,极大地增加损害发生可能性的必要条件就是损害结果的原因,行为人应对由此而造成的损害结果承担侵权责任。[2]因此,根据相当因果关系说,首先应判断结果发生之条件,是否为损害发生之不可欠缺的条件(条件关系之判断),亦即在认定确实具有事实上因果关系后,再判断相当因果关系存在与否(相当性之判断)。

二、条件关系之认定

对于条件关系之认定,采相当因果关系说的各侵权法律制度基本上都以必要条件理论为基础,下文围绕必要条件理论对条件关系的认定作一简要之介绍。

(一)必要条件理论之内涵

这里所谓的必要条件理论,是指英美法上的“bu

[1] [2] [3] [4]

篇7:浅论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论文关键词】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法律性动态性主观渗透性

【论文摘耍】原因是因素的相互作用过程,结果是因素相互作用的效应及 其痕迹。借鉴“因果结构观”,文章从动态的角度观察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将 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予以了新的诠释。

一般而言,在法律上研究因果关系,最终都是为确定行为人在法第一文库网律上是否 承担责任服务的,本文探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问题,拟在归责的意义上!在对因 果关系有新的取舍的条件下,以新的视角观察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综观法律上有关因果关系的学说或理论,无论认为因果关系是构成要件之 一,还是认为因果关系是归责原则之一,还是认为因果关系在有些情况下只是 确立了负责任的基础,在有些情况下才成为确立责任的基本构成要件,他们都 未强调过司法者的主观因素在确定法律责任时的重要影响。本文将把司法者的 主观因素作为一重要因素来论述的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笔者的出发点是归责,所谓,归责,即法律责任的归结!是指国家机关或其 他社会组织根据法律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判断、认定、归结和执行法律责任 的活动。一般来讲,法律责任的概念具有广义的和狭义的,广义的法律责任等 同于法律义务、狭义的法律责任是指违反了法律上的义务而导致的法律上的不 利后果,在归责意义上,法律责任即指后者,而在此概念下的法律责任只能是 (因果责任)我的出发点是归责!即研究法律上因果关系的目的就在于确定法律责 任的性质和范围,负责对行为人应承担的损害及其范围进行定性和量化,因而 可以说!行为人并非对其所导致的一切损害负责。以确定法律责任为尺度!在所 有客观存在着的引起损害的诸多原因中筛选出对确定法律责任有意义的原因, 这个过程就是寻找法律上原因的过程,也是确定法律上因果关系的过程。 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与哲学上的因果关系异中有同!法学作为具体部门科学离

不开哲学的指导,所以,这种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也离不开哲学上的因果关系理 论的指导。但,此哲学上的因果关系理论非彼哲学上的因果关系理论,彼哲学 上的因果关系理论,是指哲学的传统因果论,它认为,因果关系是指客观世界 中普遍联系,相互制约的事物和现象间的这样一种关系,即前后相继的两个现 象间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由于这种必然的联系!其中一个现象存在必定引起 另一现象接着出现,而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就是原因!被引起的现象就是结果。 在这种因果观的指导下,就易于把原因简单地等同于某种类似于质点的单纯事 物,而没有把它看作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过程。而此哲学上的因果关系理论, 是指新的因果结构论,这种因果结构论在批判地继承传统的唯物主义因果观的 基础上!提出*原因是因素的相互作用过程。结果是因素相互作用的效应及其痕 迹,并且,只有当因素参与相互作用过程,才能构成现实的原因!也便产生结果。 也就是说,现实的原因本身就应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与因果关系的发生是 同一过程,在这种理论指导下,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便无法局限于传统意义上

对。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的理解!同时不能不研究一个因素相互作用的动态的过 程,并且无法不将司法者的主观渗透作为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来考察。

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指明确或蕴含地规定在法律当中!由司法者,广义的司

法者,即归责的主体-根据该种规定!经过法律的价值评判和选择。最终将案件 定性定量的因果关系,从概念也可以看出!这种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有如下特点,

法律性,即判定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的标准被法律予以明确或蕴含地规定,司法 者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和法律价值进行评判、选择和定案。动态性!即它是一个 寻找、筛选、定性的过程!这是与本文的特定视角,动态的观察法律上的因果关 系相一致的,主观渗透性。即它首先体现了立法者的`主观因素,因为其意志及 价值取向被明确或蕴含地规定在法律之中,其次体现了司法者的主观因素,因 为是他在具体的执行,便不可避免地掺杂其认识+意志+价值取向等因素。

一、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与因果关系的客观性之间的关系问题

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具有法律性,具体地说!国家综合考虑各种情况,对不同 情况下承担法律责任的因果关系提出不同程度的要求!并由立法者规定于法律之

中。这种标准一旦确定!它的存在与否就不依人们,包括行为人,司法者和其他 人主观方面是否认识以及能否认识为转移。另一方面!损害,危害一旦发生,即 是客观的!加害行为,危害行为与加害后果,危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就是客观

的。以上两方面正体现了因果关系的客观性,换言之,在法律上,因果关系的 客观性包含两层意思。因果关系的法律标准是客观的,事实上的因果关系也是 客观的,实际上,这正是哲学上因果关系的客观性的表现。可见,虽然法律上 的因果关系具有主观渗透性,但它并不否定因果关系的客观性。

二、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与法律责任构成要件之间的关系问题

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具有动态性,一方面,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万事万物都在 运动当中,运动是绝对的,一个法律结果的产生。同样是各种因素运动的结果, 法律要实现其公正,公平的价值。就必须对各种复杂的法律现象尽可能精确, 真实地分析,评价,从动态的角度分析,正是为了尽可能的还原事情的本来面 目,以便实现法律的目的。另一方面,辩证唯物主义还认为,万事万物都处于 相互联系之中,联系是复杂的,因果关系属于联系的范畴,虽然一般情况下。 因果关系可以是一因一果,但由于事物和现象的复杂性,往往会出现一因多果、多因一果、多因多果的情形%同时“由于联系的复杂性”一果的原因往往是另一原 因的结果〃所以孤立的强调一方面〃根本无法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一法律现 象,也就无法真正实现法律的公正公平,本文中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强调还致果 之因素以动态,在动态中,看其相互之间之作用及其致果之作用。这里,法律 上因果关系的因素包括自然事件,直接行为人的行为,他人行为,受害人自身 行为等多种因素,具体哪些因素参与相互作用过程,需结合法律和具体案件确 定,因为对于不同的法律责任。法律所要求的因果关系的联系程度也不会完全 相同,本文中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的特点正在于不是机械地寻求法律责任构成要

件,而是找出相关因素,再现相互作用的过程,根据各因素的相互作用及其效 应,再确定法律责任的质与量的问题。而在以往大多数的因果关系理论中,因 果关系及其他法律责任构成要件只是一个固定量“只要确定了其存在,就实现了 其对丁?确定法律责任的固定的价值!我们所说的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虽然脱不了

法律责任构成要件理论的指导“但是却试图放大法律责任构成要件之间的有机联

系!我们认为,这正是对法律责任构成要件的理论的弥补,所谓弥补。就不是要 将责任构成要件理论取代,事实上也无法取代。因为法律责任构成要件是有着 坚实的法律依据的。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也不会成为法律责任构成要件之外的另 一个要件,因为我们所说的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与法律责任构成要件是研究角度 不同的结果,是不同标准下的产物!从根本上说。我们再论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只是欲提供一个研究问题的新视角新角度,它是另一个角度下的产物。

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与司法者的主观因素之间的关系问题

该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具有主观渗透性,它除了体现为立法者的主观因素外, 还体现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与司法者的主观因素的关系上。虽然法律上的因果 关系具有法律性,其因果关系的法律标准是客观的。但是,这种标准有时比较 抽象,有时比较具体,有时比较明确,有时又比较含糊。然而,根据立法维护 国家利益的需要这一总的原则,通过法律条文所体现的立法精神,研究法律中 的有关规定之间的关系,总是能够大致确定这种标准的。司法者就是在这种限 制下具体地确定和执行之。同时,对丁?事实因果关系的认定,也是由具有主观

能动性的司法者来完成的。总的来说,确认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的过程实际上就 是司法者积极地认识和评价的过程,是司法者对致害的各种因素及其相互作用 的认识和评价的统一。而如何认识和评价总是涉及到知、情、意的领域,总是 表露出评价者的知识、态度、情感和意志。也就是说,司法者的品行素质、知 识水平以及情感、意志等主观因素必然会对法律责任质与量的认定产生影响。 例如,相同案件在同一时期得到的判决结果不同,有时甚至差距很大,很显然。 原因在于主观因素作用的程度不同,这样的案件比比皆是。因此,我们将司法 者的主观因素作为动态的法律因果关系的构成因素之一,当然,除此之外还有 立法者的主观因素。只不过这种主观因素一旦被客观地确定下来,其作用力的 确定性便相对的稳定下来。而司法者的主观因素则不然,其作用力的不确定性 太大。因而对法律因果关系的意义更突出。为此,要维护司法公正,维护法律 的尊严,就要对其作用力加以限制,使其效果相对稳定,这对法治具有重要意 义,法治的本质就在于限制权力。权力在主观支配下的劣控和失控即表现为司 法者主观因素的作用力的膨胀。因此,规制这种作用力应该成为法治的一个重 要的具体任务。认识到这个问题是最关键的,其后便可以在各个方面,由外而 内地落实和实现这种规制!如,可以引入判例制度”完善各部门法的程序制度, 加大立法广度和力度,人事制度上把好关,加强司法者队伍建设。司法者自身 自觉地提高修养和素质,正确理解法律,严格依法办事,解释和适用法律时严 格遵循一定原则和步骤,排除个人的需要、好恶、意向等主观情感因素的影响, 等等。可见,动态的研究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会让我们更全面更清醒地认识法

治,将司法者的认识因素作为其一构成因素,具有不可忽视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陈兴良主编!刑事法评论(第2卷)[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陈兴良主编!刑事法评论(第3卷)[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3] 王利明著!民商法研究(修订版)[M]法律出版社

[4] 王天思!因果结构论――兼评哥本哈根学派的因果观[J]中国社会科学, 1991, (1)

[5] 侯国云!将哲学上因果关系应用到刑法中来需注意的问题[J]法学评论 , (4)

篇8:因果关系的句子

因果关系的句子大全

1、有时候会突然特别想离开北京,哪怕它是我从小长大的地方,我却从才不觉得它是属于我的。好像从有个人意志开始,就深深的觉得我不属于这里吧。因为一直向往一个无风、温暖的地方,所以总在无助时想要离开。

2、有很多天没有做过梦了,都快要忘记做梦的感觉了,原本我爱着每一个自己做过的梦,现在连这些也没有了。我从来没做过噩梦,所以特别想知道做恶梦的'感觉。

3、因为天晴了,所以我今天晒被子。

4、因为阿婆是我们的朋友,所以我们有困难就找她。

5、因为张老师讲课非常生动,所以我最愿意听他讲课。

6、我从不知道孤独是什么,是不是没有人陪你游戏,还是没有人与你交谈就叫孤独。我在孤独中长大,有很多时候家里只有我一个人啊,小时候还曾经连电视也不爱看了,一个人坐在沙发上干嚎。所以现在特别贪求一个人在家的时光。

7、我们有困难就找阿婆,是因为她是我们的朋友。

8、因为下雪了,所以路上的行人很少。

9、因为时间不等人,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

10、人之所以痛苦,在于追求错误的东西。

11、因为我的学习成绩有了进步,所以老师表扬了我。

12、在生活中,一定要让自己沉默起来,因为沉默的自己才不至于表现肤浅,也才能得到他人的信任。还要乐观些,因为乐观的自己才有可能使内心充满阳光,让生活的气氛显得更加轻松。

13、因为诸葛亮有才干,所以周瑜妒忌诸葛亮。

14、因为小明太调皮了,所以老师今天没有给他发小红花。

15、我最愿听张老师讲课,是因为他讲课非常生动。

16、我没有去上课是因为我病了。

17、正因为诸葛亮三天就交出十万支箭,所以周瑜自叹不如诸葛亮。

18、因为早上没吃的缘故,所以今天还没到放学我就饿了。

19、因为他看起来令人生畏,所以人们常说他凛然不可侵犯。

20、老师表扬我了,是因为我学习成绩有了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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