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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800字高中生

时间:2025-11-23 07:31:53 读书笔记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书笔记800字高中生,本文共20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高中生边城读书笔记800字

脑中似乎还回味着翠翠和傩送的第一次见面,“是谁?”“是翠翠!”“翠翠是谁?”“是碧溪岨撑渡船的孙女。”“你在这儿做什么?”“我等我爷爷。我等他来好回家去。” “等他来他可不会来,你爷爷一定到城里军营里喝了酒,醉倒后被人抬回去了!”“他不会。他答应来,他就一定会来的。”

“这里等也不成。到我家里去,到那边点了灯的楼上去,等爷爷来找你好不好?”翠翠误会邀他进屋里去那个人的好意,以为那人欺侮了她,又心中焦急,就轻轻的说:“你个悖时砍脑壳的!”那时的翠翠,人如其名,整个脆生生水灵灵,正所谓是“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生养她且教育她。”她俨然便是大自然赐予的精灵般美好的存在。

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就在两年前得到那次偶遇中,各自在彼此心中留下了磨不掉的美好。时间在平静而又平凡中往前推进,天保对翠翠的喜爱,老船夫想为翠翠找个好人家而有怜爱着这个相依为命的孙女,傩送不要碾坊要渡船的决心,翠翠害羞却始终坚定的执着……一切平静而又不可扭转的往既定的方向行去,我既喜既悲!

天保得知弟弟对翠翠的喜欢也是从两年前开始,兄弟两都是如此直爽而又善良,于是兄弟两约定两人各自“走车路”。得知翠翠喜爱的是傩送那竹雀般的歌声,天保黯然离开。天保,却天不保佑,年轻又热情的生命断送在茨滩水里,断送在伴了他几乎全部生命的水里。天保的“下水”,揭开了这个爱情悲剧的纱幕……

看完《边城》,我一直在想,是谁造成了他们的悲剧,是谁使得老船夫遗憾逝世,使得傩送远走他乡,使得翠翠始终守在碧溪岨等候那远去的心上人?他们每个人都是善良而又美好的人,老船夫热心正直疼爱孙女,傩送有着年青人的热情茶垌人的淳朴和直爽,翠翠善良美丽而爱羞如小兽,这样的悲剧,是怎样发生的呢?又似乎每个人都有着错,要不是老船夫的误会,要不是翠翠的害羞不回应,要不是傩送的不问缘由,要不是那些阴差阳错,翠翠该是幸福的和傩送生活的吧,老船夫应该是含笑而终的吧,也许天保也是好好的活着,然后找到了另一个他爱惜的女子……

可惜没有这些要不是,一切都是命吧,谁这样感概?

翠翠不能忘记祖父所说的事情,梦中灵魂轻轻的各处飘着,上了白塔,下了菜园,到了船上,又复飞窜过悬崖半腰——去作什么呢?摘虎耳草!那又软又缠绵的歌声带了翠翠的灵魂欢欣着,那是翠翠最美好的回忆!

篇2:高中生边城读书笔记800字

《边城》描写了山城茶峒码头团总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与摆渡人的外孙女翠翠的曲折爱情。在湘西风光秀丽、人情质朴的边远小城,生活着靠摆渡为生的祖孙二人。外公年逾七十,仍很健壮;孙女翠翠十五岁,情窦初开。他们热情助人、纯朴善良。两年前在端午节赛龙舟的盛会上,翠翠邂逅了当地船总的二少爷傩送,从此种下情苗。傩送的哥哥天保喜欢上美丽清纯的翠翠,托人向翠翠的外公求亲。而地方上的王团总也看上了傩送,情愿以碾坊作陪嫁把女儿嫁给傩送。傩送不要碾坊,想娶翠翠为妻,宁愿做个摆渡人。于是兄弟俩相约唱歌求婚,让翠翠选择。天保知道翠翠喜欢傩送,为了成全弟弟,外出闯滩,遇意外而死。傩送觉得自己对哥哥的死负有责任,抛下翠翠出走他乡。外公为翠翠的婚事操心担忧,在风雨之夜去世。留下翠翠孤独地守着渡船,痴心地等着傩送归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边城》寄托着沈从文“美”与“爱”的美学理想,是他的作品中最能表现人性美的一部。这部小说通过对湘西儿女翠翠和恋人傩送的爱情悲剧的描述,反映出湘西人民在“自然”“人事”面前不能把握自己命运的惨痛事实。翠翠是如此,翠翠的母亲也是如此,她们一代又一代重复着悲痛而惨淡的人生,却找不到摆脱这种命运的途径。沈从文通过《边城》这部爱情悲剧,揭示了人物命运的神秘,赞美了边民淳良的心灵。

《边城》正是通过抒写青年男女之间的纯纯情爱、祖孙之间的真挚亲爱、邻里之间的善良互爱来表现人性之美的。作者想要通过翠翠、傩送的爱情悲剧,去淡化现实的黑暗与痛苦,去讴歌一种古朴的象征着“爱”与“美”的人性与生活方式。翠翠与傩送这对互相深爱着对方的年轻人既没有海誓山盟、卿卿我我,也没有离经叛道的惊世骇俗之举,更没有充满铜臭味的金钱和权势交易,有的只是原始乡村孕育下的自然的男女之情,这种情感像阳光下的花朵一样,清新而健康。作者不仅对两个年轻人对待“爱”的方式给予热切的赞扬,而且也热情地讴歌了他们所体现出的湘西人民行为的高尚和灵魂的美。《边城》是沈从文的代表作,展示给读者的是湘西世界和谐的生命形态。

在现今的时代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显得是那样的陌生和功利。为了自身的利益,大家似乎都卷入你争我夺的潮流当中。在建筑物空间越来越狭小的同时,人与人的心灵同样显得狭窄;在交通便利的今天,人与人来往的途径是那样的便捷,但人的沟通却是那样的艰难。一道墙,不单是隔绝了人与人之间的居住场所,也同时隔绝了人心灵的来往;一扇防盗门,似乎避免了外人的闯入,但同时也囚牢了自己与外界的联络。

篇3:高中生《红楼梦》800字读书笔记

红楼十二金钗,黛玉温柔多情,宝钗知书识礼,探春大气稳重,湘云潇洒可亲……她们确实各有各的风采,让人无限着迷,让人为之倾倒。但是于我来说,她们多了脂粉气,只是宝玉口中的如水一般的弱女子,最令我钦佩的却是熙凤。

妈妈说:“女孩子,就应该像林黛玉一样,小鸟依人,弱柳扶风。”爸爸说:“女孩子,就应该像薛宝钗一样,相夫教子,安分守己。”我说:“女孩子,就应该像王熙凤一样,独当一面,不让须眉。”凭着一张利口,熙凤上得贾母、王夫人之宠信,下获宝玉及众小姐的依赖,而嬷嬷、丫环更是对她敬畏万分。她年纪轻轻,只是些许认得了几个字,偌大的荣国府,却被她上下打理得周到得体。虽然她也有贪财弄权、狡猾善妒的一面,但是瑕不掩瑜。她的才干将贾府的男性完全比了下去,没有她贾府会更早地没落。所以说我们应当学王熙凤,做一个独立、自强的女孩。

然而可悲的是,我们总喜欢说“每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个默默支持他的女人”,仿佛“成功”两个字只属于男人,却不知女人也渴望事业有成。在世人的眼里,少年应该远游,去闯荡,去追求,仿佛女子就应该在家中好好侍奉公婆,照顾孩子,洗衣、做饭,日日守候他的归来,最好是化做望夫石,在崖壁上久久伫立。殊不知女孩也有自己的可贵的梦想想要去实现。

我想起那旧社会的女子为博得男子的欣赏,痛苦地将自己的脚裹成三寸金莲。我想起那一块块高大巍峨的贞节牌坊埋葬了多少女子的青春。我想起那善良、勤劳的祥林嫂,孤苦而死,连自己真正的姓名都没有留下。封建社会,女性总是被压迫得最深。她们无心更无力去反抗这样一个男性主导的社会。

但是在当下男女平等的社会里,女子完全可以自强,可以独立。我们不能只顾涂脂抹粉,而应为已、为家、为国,去拼博,去奋斗,去实现自己的价值。因为颜值、美貌只能一时取悦别人,实力、才华才是硬道理。

红颜当自强,我们绝不能看轻自己。

篇4:《三体》高中生读书笔记800字

我第一次看《三体》是在去年冬天,那是一个周末。

妈妈其实很早就买了这套书,而且妈妈总说很快就看。我本来很期待和妈妈一起阅读,但是妈妈总也不看,结果我等得不耐烦了,就自己先看了。

我最先看的是《三体3》,其实应该先看《三体1》的,但是我当时是闭着眼睛随便抽了一本,结果就抽到了《三体3》。

《三体3》的女主角是程心,男主角我也不太确定。一开始,我认为是云天明。后来,我又以为和《三体2》的男主角一样,是罗辑。再后来,我又认为是关一帆。其实,我一直都不太确定。

故事从程心收到一颗云天明送的星星开始,那颗星星的名字,哦不对,是编号,叫dx3906。对于这件事,有人衷心祝贺,有人却嗤之以鼻。

为了探测三体舰队超前的科学技术,需要把人类送到三体舰队那里去。为此,程心想了一个办法,叫“阶梯计划”,可以把一个人送到奥尔特星云去侦察三体舰队。但有些不理解的人认为程心应该回到大一,去算算“推重比”的作业。不过看到这里,我就看不明白“推重比”是啥东西了。程心当时就反驳了那些人,又解释了原理:先用普通的推进方式把飞船送到核弹轨道的边缘,通过核弹推进,将人类最终送到三体。但实际上这种办法只能承载很轻的重量,就是一个人的大脑,最终是送了云天明的大脑过去。

过了很长、很长的时间,云天明终于有了消息,三体为云天明复制了一个身体。这种方法如果真的可以实现的话,就可以用来治疗那些得了绝症的患者。如果在那些伟大的科学家身上使用这种技术,就可以让他们永生,那么人类的科技发展一定会比现在快很多倍。

在《三体3》里,最终三体被毁掉了,而地球从三维降成了二维,在这两个文明里见证最后一刻的只有三双眼睛:女主角程心、关一帆,还有机器人——智子。程心和关一帆从智子建的小宇宙里回到了大宇宙,而他们留在小宇宙里的小鱼生态球和小漂流瓶作为见证旧宇宙的眼睛,留给了将要来这里探索的未来智慧文明。

《三体》无疑是一套很伟大的作品,作家刘慈欣为我们构想了人类、宇宙的未来。看了《三体》之后,我感觉整个世界都不一样了。我认为,《三体》里有很多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描述,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话,则是“给岁月以文明,而不是给文明以岁月”。

篇5:《三体》高中生读书笔记800字

寒假期间,我读了《三体》这本书。

《三体》是一部科幻巨作,是中国科幻文学的里程碑之作,刘慈欣著。虽说也是一部科幻小说,但它却与其他的科幻小说大相径庭,在骨子里就是一本独特的书。举例来说,在大多数小说中,外星人都有着上帝般的形象,对人类亲切至极,会安慰人类,帮助人类,可谁知外星人是善是恶呢?《三体》便一反常态,将外星人刻画成一个合情合理的形象——迫于生存的危机而侵略地球的生物,存在着缺陷,却又十分的合于情理。这一下,就将它们活灵活现地刻画出来。

这部小说,还有一个引人注目的特别之处,那就是写作的手法。它一改以往习惯的“因为——所以”式写法,使用了“所以——因为”式。说详细一点就是将以往一成不变的先写事情发生前的事,再写事情结果的手法变成先写事情发生后的事,再写事情发生前的原因。中间一些细微的地方又透露着一些隐隐约约的线索,引人深思。读书的时候将这些线索串联起来,再仔细一想,对整件事情的理解便简单明了多了。这就像小孩子拼拼图一样,让读者自己一点一点去探索发现,这真是一种高明的写作手法,让读者能够有充分的空间去想象。

当然,每一部作品都一定会有它想表达的意思,无论深浅。而《三体》想表达的则更丰富。在一开始讲述叶文洁的记忆时,还描述了一幅大革命时的景象。我想,在此作者一定是想批评讽刺大革命时,人们迫害知识分子的那种无知、可恨。书中还讲到了地球叛军(eto),虽然他们的出发点是善的,只希望三体人到地球上来消灭坏风气,可他们的思想太过于极端,竟然想毁灭人类,毁灭地球!即便我们的社会真的无可救药,我们也应该尽自己的一份力,努力维护这个世界。这里毕竟是我们赖以呼吸、生活、生存的家园。试想没有了它,我们去哪儿生存?如此这般,还有许许多多,等待着读者去思索,去发现!

整部三体都以和平——战争——生存——毁灭为主线,在我眼前展现出一个广阔、神秘的世界。它开阔了我的思维,让想象不再受到约束,自由飞翔。其实,每一个人的头脑里都有一个世界,愿我们用想象的翅膀,创造出一个属于自己的精彩的三体世界!

篇6:《三体》高中生读书笔记800字

第一次听说这本书,是看到马化腾说着是他喜欢的书。得知他是一个天文爱好者,想来这本书也不会太差。于是慕名拜读。一开始阅读就入迷了,总是拨动心弦,一步步的引入,让人恨不得一口气看完。

从大革命那灭绝人性的年代开始导入故事,叶文洁的心应该说早已死了。从亲眼看到父亲被红卫兵斗死,母亲的背叛,自己也饱受折磨。使她对这个扭曲的国家彻底的死心。

一个偶然的机会让她进入科研机构,当她有机会认为可以向外太空发送消息时,她毫不犹豫的发送了消息。渴望有一天能有外星人来改变这个扭曲的世界。是她心底对这个世界的恨让她毫不心软的杀了丈夫。看到这里使我实在震惊,一个人要到这种地步,那是得多大的仇恨啊。如她的所愿,一群并不完美的三体外星人终于接到了她的信息,并给她回了信。这使她反而对这个世界充满了想象与期待,继续暗地里进行着她的事业。

三体人虽然并不完美,却比我们还是先进很多。后来的一切也证明了,宇宙中的生物并不是救世主。宇宙的资源是有限的,要么它会占领你,奴役你,要么就毁灭你。这是一个很残酷的现实。三体人从不会伪装自己的想法到学习人类,学习了如何伪装。这一切也只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生存能力

第2,3部中继续的验证了宇宙中的生物就像繁星一样的多,先进的程度也是令我们无法想象。生物间竞争异常的激烈,这也证实了只有不断的进步才有可能有生存的空间。否则就是被奴役和消灭的厄运。同样人类的怜悯好善之心并不会带来和平,只有掌握主动权,相互构成威慑才能走向和平。就像当前的世界格局一样,实力相差太大的总是被挨打的对象。当触动到大国的利益时,有一千个借口可以来整你。

弱肉强食不管在地球还是在宇宙,是一样的通行法则

篇7:《三体》高中生读书笔记800字

今天下午花了一些时间看完了《三体》。这本书一直被认为是中国科幻小说的扛鼎之作。其实它的故事并没有太多新意——外星人侵略地球,但是它包含了大量真实的物理内容,而且还有不少道德方面的思考。我不敢说我完全看得懂,反正就借着这本书随便扯扯。

有些人看这本书是冲着里面的科学内容去的,其实作为一名理科生我对里面的科学内容不是特别感兴趣,我倒是对其中的道德问题比较感兴趣。首先,人类真的有书里讲的那么无可救药吗?就我生活的环境来看,不是的。但是我生活的环境只是很小的一部分,所以我也不敢肯定。我还是比较愿意相信没有人生来就是恶的,人人都有可能做坏事,但是人性未必如此。我觉得一个人可能是恶的,但是这样的性格要在一定的条件或者刺激之下才会被激发出来,善可能也是如此。当然还是这句话,可能是我的生活环境造成了我这种想法,总之我在这方面还不是太悲观。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当一个人认为人类已经无可救药,他是否有替天行道的权利?我认为答案显而易见是否定的。王小波说凡是碰到伦理问题都比较复杂,因为每个人的诉求不同。而且也不能因为一些个体就否定全体。很多什么校园枪击案就是这样发生的。这样也引出了一个书中也提到过的问题:普适的道德标准是否存在?我的想法是:当然不存在,理由同上。其实这本书当中很多人的想法我都觉得是不对的,但是我又想不出来为什么。伦理这个东西一直让我有种可望而不可即的感觉,想当年我自不量力拿斯宾诺莎的《伦理学》来看,真的是只看懂了前言,顺便说一句,前言还是译者写的……

我还想讲讲对这些中国的流行小说的感受。所谓“流行小说”,当然就是那种卖的很好的,网络小说也应该放在此类。我大概不同类型的流行小说都看过一些,科幻的看过《天命》、《三体》,言情的看过桐华的一些书,还有《盗墓笔记》不知道算哪一类,另外我还订过一年的《超好看》——基本上就是这种小说的。我总感觉看这样的小说就像喝那种质量不大好的烈酒——看的时候很爽,看完了也就没什么了。当然这个比喻可能不大合适,因为我并没有喝过质量不好的烈酒,但是我也找不到什么更好的比喻方式。我觉得这些小说的共同特点就是人物不是特别饱满,即便是《盗墓笔记》啊,《何以笙箫默》啊什么的。尽管这两本书在同类当中已数翘楚。优秀的小说人物,像《复活》里的涅赫柳多夫等等都给我很饱满的感觉。当然各人对于小说的关注点可能不同,读者其实也是被作者培养出来的。就我个人而言,我还是比较同意金庸说的“小说是写给人看的,小说的主体是人”。

写完这些自己也觉得有点搞笑,文章的前半部分等于什么都没说,后半部分在大放厥词,结构……就更加不说了,不过想想也没事,反正就随便扯扯。

篇8:秘密花园高中生800字读书笔记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读书,甚至对书爱不释手,我这么爱读书,为什么却没有进步呢?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妈妈替我找到了原因:囫囵吞枣。读书就好比爬山,要一步一个脚印,迈着坚实的步伐攀登高峰。书,一定要从中获取自己不知道的新知识才能算是读了一本新书。读书并不是轻描淡写地看看书中的文字,而是深刻的体会到这本书中每个字的意义和它所代表的生命,让自己也融入故事情节中,就好像透过文字,身临其境看到了故事。读书不但要思考、体会和想象,还要把作者的精髓融入自已的脑海中,在写文章时可以随时应用;要一遍一遍毫不厌倦地读一本书,只有每读一遍才会发现新的内容,才 会不断的获取新的知识,才能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有效地读书才能让你增长知识,感到快乐。于是我改掉了 囫囵呑枣的坏习惯 。暑假我就仔细的 读完 了 《秘密花园》 ,读完 之 后,我深深地感到心灵受到很大的震撼。

一个十岁的小女孩,她的名字叫玛丽,她生活在印度。在一处霍乱中,玛丽的父母去世了。小玛丽成了孤儿,不得不被送往画眉园。画眉园是一个古老而充满神秘的地方,有被锁了十年的花园,有被秘密藏在房间里的小男孩。而玛丽的到来改变了一切。

当玛丽进入那座封闭了十年的花园时,知更鸟站在一枝常春藤上向她问好,谢了的玫瑰花正悄悄地重新开花。幸运的玛丽找到一个属于自己快乐自由的新天地!在这里,她认识了与动物交朋友,会说鸟语的迪肯,那个浑身带着魔法一般的男孩,吹奏的笛子,可以引来一只只善懂人心的动物们。因为有他的出现,玛丽不再是 以前那个“凶恶专横的小野猪”,更加幸运的是在玛丽发现柯林之后,三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孩子聚在一起,发生了只有童话才会出现的奇迹一般的事情:当孩子们相信魔法的存在时,柯林重新找到了生命的意义,坐在轮椅上瘦小的他,奇迹般的站在了这片属于孩子们的天地的地方。一把钥匙,改变了两个孩子的性格,脾气。

有时候希望,是从快乐中得来的,有时候奇迹就会发生,因为你有信念,你有坚持,你不放弃。快乐是给予,而不是索取;那是执着,而不是轻言放弃;那是勇气,而不是胆怯;那是春日温暖的阳光,而不是秋天的落叶。

篇9:《西游记》读后感800字高中生读书笔记优秀精选

《西游记》读后感800字(一)

寒假里,我读了《西游记》这本书。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明朝时期的吴承恩。读过这本神话小说,书中一场场刀光剑影的精彩打斗,一幕幕求取真经的人间大义,一段段人定胜天的传奇历险,带给我无尽的感慨与回味,读完了一遍后还想读第二遍。就像一个“出征”的蜜蜂看见了一个美丽的大花园;就像一只快要过冬的松鼠发现了一颗巨大的松果;就像一匹饥饿的大灰狼找到了一块肥美的肉。下面就让我来给大家讲一讲我看《西游记》的感受吧!

《西游记》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唐朝时期,唐僧去西天取经,在取得真经的艰辛过程中,唐僧一共收了三个徒弟,他们分别是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他师徒四人在取经路上历经千难万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后,终于到达西天取到了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

《西游记》里成功塑造了一系列性格鲜明、影响深远的经典人物形象。书中唐僧的原型是玄奘,他在年幼时即聪颖非凡,十三岁时因其志向、风骨出众而被破格录取出家,之后遍访佛教名师,造诣日深,在取经途中,他诚心向佛,不畏艰险,坚强执着。孙悟空是正义勇敢的化身,他神通广大,会七十二变,还有一双火眼金睛,能看穿妖魔鬼怪的伪装,一个筋斗就能翻十万八千里,在西天取经途中,一路斩妖除魔,保护唐僧取得真经。猪八戒是一个喜剧人物,他憨厚老实,有力气,也敢于妖怪做斗争,是孙悟空的第一得力助手。但他又满身毛病,如好吃、好占小使用,怕困难,常常要打退堂鼓……虽然他毛病多多,但又不缺乏善心,因此人们并不讨厌猪八戒,反而认为他十分真实可爱。沙僧的特点是默默奉献,在取经途中,大多数情况下他都在默默地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当妖怪来袭时,自己明知本领低微,也要挺身而上。他的善良、老实、埋头苦干,任劳任怨都表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这四个主要人物中,我最喜欢孙悟空了。他热爱自由,敢于反抗,在西天取经的过程中,他见恶必除,除恶务尽,是专为人间解除磨难的,具有战斗精神的英雄。

读了《西游记》这本书,我深深地体会到,唐僧师徒的这种在困难面前顽强不屈、坚持不懈的精神正是我所缺少的,以后不论在生活还是在学习中,我都要把一件事从头做到尾,不论成功还是失败,我都要尽力去完成。

《西游记》读后感800字(二)

《西游记》是一本最受欢迎的四大名著,本书作者罗贯中。里面讲述了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弟经降妖除魔、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这次,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了这本书的原著。里面许多细节的描写惟妙惟肖,让我爱不释手。

西游记里的四个人物,大家都知道吧:唐僧一心向佛,心地善良,不怕艰难,但也顽固执着,做事极端,好几次把孙悟空逐出师门;孙悟空——这个大家都知道,他勇敢机智、英勇无比、嫉恶如仇,妖怪没有一个不怕他。但他也胆大包天、自作主张、争强好胜,他偷吃蟠桃、踢倒太上老君的八卦炉、推到人参果、打得玉帝满地跑;猪八戒贪财好色,好吃懒做、虽然帮助孙悟空降妖除魔,但他有时也知难而退,念念不忘着回高老庄,他有几次还让唐僧把孙悟空逐出师门;沙和尚忠厚老实、勤勤恳恳;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成了一个和谐而不失乏味的大家庭。

十万八千里,走了十多年。“涉过大河,翻过高山,一路艰辛,一路惊险。才见妖魔当道,又遇神仙发难;才遭风枪雪戟,又逢霜刀雨箭,谁知何年何月何日能到西天?”这句歌词形象的描写出九九八十一难的艰辛。“一片诚心,一往无前;不到灵山不回不还。”形象的描绘出唐僧师徒去西天的决心。这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如果大家都像猪八戒一样半途而废、虎头蛇尾,取经还能成功吗?所以这也许就是我们所缺少的,只要我们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知难而进,结果不管我们到底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我们都会很高兴,因为我们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这就是一种成功!

而且,我们不要被生活中美丽的陷阱所迷惑。像“三打白骨精”,在荒郊野岭,会有一个姑娘手里提着癞蛤蟆和虫子(现了原型后)来给我们吃吗?这很明显就是诡计!还好,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识破了白骨精的诡计。可唐僧就是不相信,责怪悟空伤好人……最后把他赶走了。我们的世界并不是完美的,也有许多看不见的陷阱,我们虽然没有孙悟空的火眼金睛,但我们依然可以分辨出好与坏、善与恶。

《西游记》能教会我们许多道理,“四大名著”这个名称是当之无愧的。我有机会还要读四大名著的其他三本书的原著!

《西游记》读后感800字(三)

阅过许多古色古香的文学名著,有些如蜻蜓点水一样很快就忘记了,唯有这一部——《西游记》依然深深地刻在脑子里。

初次接触《西游记》,是在牙牙学语的时候,从大人们口中的故事里。那是一个讲唐三藏、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师徒四人前往西天取经,一路上披荆斩棘、降妖伏魔,历尽九九八十一难,终于修成正果的故事。当时的我认为唐三藏代表善良,孙悟空代表机灵,猪八戒代表可爱,沙和尚代表老实。我想,那么让我去取也是可以的啊。

我小时候的想法并没有错,可是当我再次重温,我并不这样想,我更注重的是它的前因后果——为什么他们会去取经?为什么他们能胜利能成功?我想,一定是因为他们是勇敢的。虽然唐三藏给人一种懦弱无能的感觉,猪八戒给人一种贪生怕死的感觉;只有孙悟空和沙和尚才真正算得上是真正的勇敢。但事实并不是这样,如果他们并不都是勇敢的,那他们还会一起去,一起胜利而归吗?是的,只有勇敢才能取得胜利。

当今世界,胜利已经成为每一个人追求的目标,可是大部分人都只是麻木追求,丝毫没有注意到胜利者应该是一个怎样的人。就这样,胆小怕事的人遇到机会不去闯练,就知道每天把胜利挂在嘴边,直到离胜利越来越远;相反,而那些勇敢无畏、勇往直前的人,就算他们不在乎胜利,但他们永远是胜利的。由此可见,胜利的曙光只属于勇敢者。

最近热播的神魔电视剧《仙剑奇侠传Ⅲ》里的主人公景天也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本身只是一个小混混,应该过着与世无争、混吃混喝的日子;可是他没有,他选择了一条别人所认为的“不归之路”——斩妖除魔。他勇敢,他相信自己,他坚持到底,把连天帝也无可奈何的邪剑仙也消灭了。因为勇敢,他从一个小混混,成为一个救世大侠。

有人会问:现在的我们只是学生,干番大事业还是离我们太远,我们空有勇敢也没有用?其实,在学习上,我们也要勇敢。不要因为一些作业上的小难题,成绩上的小挫折就把自己给打败了。我们应该用勇敢来应付它们,消灭它们,把它们占为己有……

记住,胜利的曙光只属于勇敢者。只要勇敢,我们就已经向胜利迈出了一大步。

《西游记》读后感800字(四)

这个学期,我读了吴承恩写的《西游记》,感触很多。

《西游记》是明代杰出的小说家吴承恩所写的长篇神话小说,作者一生贫寒潦倒,四十三岁考中贡生,做过县丞。但与长官不合罢归家乡。社会黑暗沉滞,个人境遇坎坷,遂使吴承恩将愤怒的情怀尽情地倾注到了他的诗文之中,更加集中地倾注到了《西游记》之中!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保唐僧去西天取经,一路上降妖伏魔,克服了种种困难,最后取经成功的故事。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唐僧的大徒弟——孙悟空。他个子不高,是只从仙石中蹦出的神猴,他住在花果山,与那里的猴子成了亲人。他大闹天宫,被佛祖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后孙悟空被唐僧救出,并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上悟空降妖除魔。立下了大功劳。《西游记》成功地塑造和歌颂了孙悟空这个敢打敢骂、在斗争中从没有恐惧之感和退缩之态、富有反抗精神的神话英雄形象。老孙无“法”无“天”,从不把神圣不可侵犯的天宫和天宫里那些位尊势大的统治之神、包括玉皇大帝放在眼里,他打上凌霄宝殿,闯入兜率天宫,直逼冥司地府,把天上地下搅个不亦乐乎,他曾被天兵天将重重包围,但他从容对阵,英勇机智,坚持到最后的胜利。取经途中,他面对各种妖魔,无所畏惧,敢打敢拼;再大的困难也吓不倒他,难不住他!我要学习他迎着困难而上、敢打敢拼的精神!

《西游记》是中国神话小说中最受欢迎的一部。它为人们打开了一个璀璨壮丽的想象和神话世界,幻想纵横,故事曲折,结构宏大,场景壮阔,在中国小说史上别开先河。它的出现,把中国浪漫主义文学创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峰。我喜欢这本书!

《西游记》读后感800字(五)

大家肯定都知道会七十二变火眼晶晶的孙悟空和是人是妖都分不清的唐僧,还有手持钉耙好吃好睡的猪八戒,挑着扁担无怨无悔的沙僧,这些都是我读的《西游记》这本书中的主人公。《西游记》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拜佛取经的经过,同时也表现出了这四个人物的不同特点。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人物要数孙悟空了,因为他机智勇敢,乐于助人而且火眼晶晶一眼便能看出是人是妖。孙悟空就像保安一样守护着师傅和兄弟们。在取经途中很多次唐僧被妖怪抓走,悟空的机智勇敢加上七十二变总能化险为夷,把唐僧从妖怪手中救出来。有一次由于唐僧的善良,人妖不分,等到悟空把妖怪打死变回原型,八戒却说悟空打死的是好人,变出来个动物来骗唐僧。于是唐僧就念起了紧箍咒,痛的孙悟空直在地上打滚。这些足够说明遇到麻烦的事情要多动脑筋,如果不动脑筋听了别人不好的意见反而会更糟糕。不过我认为唐僧过于善良,哪怕对待坏人也十分友好,因为他只看表面而不了解人的本质。不过,俗话说的好:“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唐僧最终总能化险为夷。

我也喜欢猪八戒。我觉得猪八戒虽然单纯,但他幽默可爱,只要是猪八戒想做的事他一定会做的非常好,他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

这本使我受益匪浅的书希望大家也来读读。多读书,读好书,让我们一步一步的迈向知识的殿堂。

篇10:老舍小说《茶馆》高中生读书笔记800字

今天是星期六,一大早,爸妈决定带我去溜达一圈,我选择去前门的“老舍茶馆”看一看。

我和爸妈沿着热闹的街道,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信步来到了“老舍茶馆”门前。映入眼帘的是悬挂在垂花门上的金招牌,一对威武的石狮把守在两侧。大门的右边摆放着一张八仙桌,“老贰分”的牌匾竖立在一旁,一个大大的保温桶里盛满了为游人提供的茶水,游人们喝着大碗茶,高兴地谈笑着,不时露出惬意的微笑。

登上酒家的二楼,只见内部的装饰古香古色,环境优美典雅,楼梯两侧回廊上的花墙隔断里,错落有致地挂满了反映老北京过去生活的图片。在较为宽敞的地方摆放着琳琅满目、具有民族特色的柜台,巨型的紫砂茶壶和各种精致的茶具,突出了茶文化的特色,玻璃阁子里摆放有古代的仕女绢人、雕塑的泥人、风筝、剪纸、竹筷、折扇等等工艺品。我在柜台边驻足观看,对各样物件爱不释手,最后,我选择了一个漂亮的京味十足的泥制“兔爷”。看着阿姨小心翼翼地把它包好放入一个别致的写有“老舍茶馆”的纸盒里,我心里充满了对老北京民俗生活的向往……

登上三楼,坐在古朴幽雅的茶室里,心情极佳,喧闹的声音被隔离在茶室之外。在这里,你可以边品茶、边听书,还可以在品茗之余学习中国的茶道文化,当丝竹之声奏响之际,给这间挂满了字画、名茶水牌和仿真的京剧脸谱的雅室增添了一种文化气息,坐在这里你会忘记喧嚣、忘记烦恼、会有一种身处世外桃源恍然如隔世,飘飘欲仙的感觉呢! 茶馆经营地道的北京烤鸭及京、晋、鲁三种菜系,能容纳150人同时就餐。自制的宫廷细点和风味小吃更是选料上乘、京味十足。当您在品尝着如:艾窝窝、驴打滚、豌豆黄、焦圈、糖耳朵的同时,说不定还回忆起一些童年的往事……

据茶馆的服务员讲,北京的大碗茶酒家的前身,是靠在街边摆放的大碗茶起家,贰分钱一碗的茶水,为来逛北京城的游客们提供了极大的方便。那时,社会经济不发达,人们的生活条件有限,大碗茶成了过往的人们解渴的饮用品。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为纪念老舍先生大碗茶酒家于1992年成立,变成了京城唯一一家经营老北京传统名茶、宫廷面点、风味小吃和曲艺、京剧节目的特色“茶馆”,为海内外的宾客提供了一个了解北京民俗文化的窗口。“老舍茶馆”的名字与北京一起名扬四海,成为北京城喧嚣闹市中古朴典雅的一角。

我爱北京,更喜欢老舍茶馆中浓浓的文化氛围……

篇11: 高中生读书笔记

篇《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500字

《平凡的世界》主要讲了孙少平艰难上学,幸福教书,辛苦背砖的故事。孙少安开办砖厂,照料砖厂,工厂倒闭再重办,过上好日子的事迹。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主人翁就是孙少平了,他上学之路异常艰难,每天只能吃两个焦黑的高粱面馍,并且每天都吃不饱,但是少平还是坚持下来了,直到高中毕业。这种执著的精神值得我学习。在生活中有许多人在事业和学习路上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了,我们只有坚持才能品尝到成功的喜悦,所以坚持不懈是我们每个人都要学习的。少平在教书的那段时间可真是他人生最幸福的时光呀,再这里我们不能忽略一个重点,少平在那个年代能当上老师是他勤奋努力的结果,正所谓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他每天披星戴月的学习没有白费。少平因为家里穷,所以不得不出来打工。在砖厂打工的的那段时间可谓是少平人生最难熬的时间了。少平在打工时,每天起早贪黑辛苦劳动,结果把背弄得血肉磨糊,睡觉都只能趴着,真是苦不堪言啊!但是少平总会苦中作乐――与同事聊天,甚是愉快;向田晓霞借书报,从书中汲取强大的精神力量。我要学习少平苦中作乐、积极向上的可贵品质。我们在生活中,不能遇到一点辛苦事就哀声叹气、怨天怨地,要学会苦中作乐,积极向上过每一天。

《平凡的世界》是本激励人奋发向上的好书,它让我懂得了许多人生的哲理。我要不断地从这本书中吸取更多、更大的精神力量!

篇苏菲的世界读书笔记500字

14岁的少女苏菲在某天放学回家,发现了一封没有贴邮票,也没有写寄信人名字的信。苏菲不断收到艾伯特的信,因为他的问题使世界像谜团一样在她眼前展开。后来在艾伯特的指导下,苏菲从哲学的摇篮,从雅典出发对苏格拉底和树立的哲学有了初步的了解。她在文艺复兴时期这一课主要认识了罗盘、火器和印刷术这三大发明和它们的作用……苏菲运用了少女天生的悟性与后天的知识,想要解开这些谜团。可是,事实和真相比她所想的更加怪异、更加离奇。

刚拿到书的时候,我随便翻了以下,整本书都是字,连一幅插图也没有。我心想:这本书怎么可能在欧洲畅销三百万册呢,不看就知道,一定很枯燥。但花时间看的时候,发现书中的话就像动画片一样展示在我的眼前,很多部分我看了一遍又看一遍。在看到苏菲进入少校的小木屋时,我很奇怪一个少校的房子干嘛要建在那么远的地方;在看到汉密士开口祝席德生日快乐时,我感觉非常不可思议;在看到席德的爸爸知道女儿在监视他却仍然给她买东西时,我十分感动,尽管他是一个少校。

《苏菲的世界》这本书既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也让我认识了很多哲学家。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哲学家苏格拉底。苏格拉底是第一个在雅典诞生的伟大哲学家,他和他的两位传人都在雅典生活和工作。他或许是整个哲学史上最神秘难解的人物,他死后很快就被誉为许多哲学派的始祖。虽然他长得很丑,但是非常的和蔼可亲。我之所以认为他是一个很好的哲学家,是因为柏拉图是他的学生,也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

《苏菲的世界》既是智慧的世界,同时也是梦的世界。

篇朝花夕拾读书笔记范文500字

《朝花夕拾》是鲁迅所写的唯一一部回忆散文集,原名《旧事重提》,一向得到极高的评价。作者说,这些文章都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回忆文”。本书为鲁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回忆性散文,也就是鲁迅的往事。它是一本家喻户晓的散文集,是一本必读的散文集,是一本如良师益友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不只是为少年儿童写的,但写了许多关乎少年儿童的事,读起来兴味盎然,而且随着年岁的增加,我们总能从中读出不同的味道来,这就是鲁迅作品的魅力所在。这本书是鲁迅回忆童年、少年、和青年时期,不同生活经历和体验的文字。全书由《小引》《狗・猫・鼠》《 阿长与<山海经>》《 二十四孝图》《 五猖会》《 无常》《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父亲的病》《 琐记》《 藤野先生》《范爱农》《 后记》 构成。本书里面的每一篇文章都展现当时的世态人情、民俗文化,流露了鲁迅先生对社会的深刻观察和对家人师友的真挚感情。叙述亲切感人,又有机地糅进了大量的描写、抒情和议论,文笔优美清新,所以被堪称现代文学史上最高水平的回忆散文。

《朝花夕拾》共收入十篇作品。包括:对猫的厌恶和仇恨的《狗・猫・鼠》;怀念长妈妈又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阿长与<山海经>》;批判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的《二十四孝图》;表现封建家长制阴影的《五猖会》;描绘迷信传说中的勾魂使者《无常》;写童年之事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揭露庸医误人的《父亲的病》;描写一个心术不正,令人憎恶的衍太太形象的《琐记》;最使鲁迅感激的日本老师《藤野先生》;潦倒一生的同乡好友《范爱农》。《朝花夕拾》将往事的回忆与现实的生活紧密地结合起来,充分显示了作者关注人生、关注社会改革的巨大热情。

篇《范爱农》读书笔记500字

《范爱农》这篇文章带给我无限遐思……

《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接着,又是一次偶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死于河中。文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对光复后的绍兴换汤不换药的描述。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探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哈利・波特》高中生读书笔记

当我初次阅读《哈利・波特》这部作品时,只是普通地认为这只不过是一个小魔法师在学校开心的生活罢了,所以就带着无所谓的态度看了下去。可是,在接下来的情节中,我看见了哈利所背负着的东西,他有着一般人无法想象的痛苦回忆,当他还是个婴儿时,就目睹了自己的父母被杀害,他的母亲为了保护他施出了古老的魔法,只让伏地魔在哈利的额头上留下了一个伤疤。

因此,哈利便在魔法界成为了一个“名人”,但我想哈利绝不会认为这是件好事。哈利在费农姨夫家长期受到让人忍无可忍的待遇,只有当他回到霍格沃兹,他才是快乐的,因为有赫敏、罗恩、邓不利多等等一切关心他的人们。哈利背负着许多东西:父母被杀害的仇恨,朋友对自己的关心,小天狼星、邓不利多等长辈的关怀与期待,保护自己在乎的人的心情……

这一切都是因为爱吧!因为爱,哈利才能拒绝伏地魔以魔法石为条件让自己的父母复活,即使再也见不到自己日思夜想的父母;因为爱,哈利才会不顾危险地进入密室去救金妮,破灭伏地魔的阴谋;因为爱,哈利才会拼命保护小天狼星,面对成百的摄魂怪;因为爱,哈利才能想象着和父母、小天狼星一起生活的场景而使出守护神咒,赶走成百的摄魂怪,即使那样的场景永远也不可能实现……虽然从未体验过父母的爱的哈利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但是他的身边总有着那一群朋友支持着他,他们给予他的友情成为了他打败黑魔法的动力之一。而在这些经历中,他也逐渐了解自己的父母,了解到父母为了救他而付出了多大的牺牲,所以,友情温暖了他,而亲情却给了他强大的力量,这就是爱吧!

眼看着时间一点一滴地流逝,小哈利也逐渐成长起来,尽管哈利被别的同学怀疑过是“蛇语者”的继承人,被别人嘲笑过、讽刺过、挖苦过,罗恩、赫敏也从未离开过他,他们更加努力地去寻求谜底,一起面对危险。朋友,成为了他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们一起去保护魔法石,共同面对密室中的危机,结伴去营救无辜的小天狼星・布莱克,以及挑战伏地魔等一群黑魔法师。哈利的力量因为友情而更加强大,更加闪光。

亲情,友情,这就是哈利心中最为光亮,最宝贵的两样。

爱,永恒的主题。哈利・波特的故事,永不结束。

《哈利・波特》高中生读书笔记

一本关于魔法的书,正如他本身所具有的魔力一般,刚刚问世,便与他的作者一同风靡全球。

他是神秘而充满魅力的。他的神秘正是难以测量的读者的热情高度。他的魅力或许并非是飞扬的文采,也并不是来自于那个我们所无法触及的魔法世界,因为他的影响远远高于那一两个魔咒所产生的效果。作为他的一位读者,我真正从中受益最大的,是一种亘古不变的力量:爱与勇气。

在那个令我们心神向往的`魔法世界中,真正的无敌竟不是魔法,而是我们每个人身边都存在的爱。书中的爱与勇气有着多方位的统一,也就是说在某种程度上他们是一体的。

当朋友决定要去做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时,敢于站在他们面前去阻止他们也是需要一种勇气的。这勇气难道不是出自于对朋友的关爱吗?当朋友被绝大多数人因一件子虚乌有的事怀疑,排斥,可以坚定自己的立场,冒者被连累的可能相信他,这更是一种爱与勇气。当发觉自己的某一项弱点会给集体有损伤时,一次次努力克服恐惧的勇气,真可谓大爱。当面临生命危机时,仍坚持完成他人的遗愿,这难道不是一种爱吗?当被任命做一个人皆诛之,同时可能因被识破而丧命的间谍时,无条件地去答应,这种勇气源自于无言的大爱。当得知自己惟有一死才可换取打败半个世纪的黑魔头的机会时,这仅仅是勇气吗?

第一次意识到勇气居然有那么多种表现的形式,而其中的一些竟未曾意识到她叫勇气。细细想来,生活中的许多时候,不是勇气躲在了爱的身后,就是爱把勇气遮住了。而事实是,她们彼此相依了那么多年,无论在哪个时代,在哪个国度,早就融为一体了。难以区分,也很少有人去探究她们。

在被七本灌满了这二者的书感动后,有很久都对那个世界充满了向往,这分向往,是哈迷们共有的。曾经一度认为这种向往是遥不可及的,却在那些实实在在的经历和感受之后再也没有去怀疑这分向往是属于爱与勇气,也不会去动摇对现实世界的信任。

那场满目白色的雪灾之后,从背影,从电视,一次次注视那些铲雪者,那些抢修电路的人,那些彼此关怀的陌生人,那些各行各业的人们团结在一起时,心被震撼了。我们不懂魔法,我们手无寸铁,可是,我们的力量,我们的热情,我们的信心锐不可挡。这不是我第一次被感动,但却给了我前所未有的改变。我深信,有爱就有勇气,有勇气,什么都可以做到。

谁都不会忘记那场天崩地裂,那场天昏地暗。且不说它发生时太多的感动,也暂且不谈第一线的救援有多震撼,单是全国人民的万众一心,各行各业的努力,说上多久都是说不尽的。我坚信,有爱,有勇气,就无惧无谓。

魔法中的永恒,童话中的永恒,原来都来自于身边的永恒。魔法世界也许只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中,但这种爱与勇气却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当在想象中再次看见现实,有种莫名的亲近,这或许正是《哈利波特》风靡全球的原因吧。

但同时我们也应从中去真正理解爱与勇气。

《哈利・波特》高中生读书笔记

今天,我心血来潮,拿起了放在书柜上一两年没有读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啊,我真羡慕哈利・波特呀,可以去魔法学校上学,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讲了恶魔头伏地魔杀死了哈利的父母,却杀不死仅有一岁的小哈利,这时,伏地魔消失了,哈利也被阿不思・邓布利多校长神神秘秘地送到了他的姨父姨妈家的门前。哈利在他姨夫家没有少受过欺凌,这样度过了十年的痛苦的生活。他的房间便是那位于楼梯下面的又暗又小、布满灰尘的碗橱。他的那个肥胖、娇惯、欺负人的大块头表哥混世魔王达力和他的伙伴皮尔更是对哈利拳脚相加。十年来,没有人对哈利有过好感,没有人给他过过生日,更只是以为哈利是一个怪胎,

但是,在他的第十一个生日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天大的事,使他的命运发生了天大的变化,无数只猫头鹰带来的无数封信:邀请哈利去一个他永远难忘的、不可思议的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院。

在霍格沃茨里,哈利不仅找到了他最好的伙伴,而且学会了魔法,学会了飞行,并起着他名叫光轮的飞天扫帚打魁地奇比赛。后来,哈利又神奇地得到了一件魔法衣,并干出了一件大事。

J.K.罗林,她从24岁就开始创造“哈利・波特”系列。她一开始时是在家旁边的咖啡馆里把哈利波特的故事写在一张张小纸片上,不过,她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小说一出版就备受瞩目好评如潮。

这个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的地方有谁不向往,有谁不期待有谁不期待,有谁不喜欢呢?啊,我真羡慕哈利呀,要是我也能去霍格沃茨魔法学院那该多好呀。

《哈利・波特》高中生读书笔记

晚上,我躺在被窝里,回味着英国女作家J.K罗琳的长篇小说《哈利・波特》慢慢地闭上眼睛,书中许多感人的情景一幕幕地浮现出来。

你看,哈利的表哥达力津津有味地吃着冰欺凌,但过生日的哈利波特却擦着车窗,修整草坪,整理花圃。烈日当空,可是哈利却能有滋有味地干活,还唱着《生日歌》。

我不由得想到了我自己的生日,以往,每次我过生日,妈妈总是忙得不可开交:给我买好生日蛋糕,为我精心准备礼物。而我这个“小寿星”却总是不知足,不是嫌蛋糕太小了,就是抱怨礼物没去年的多,弄得大家很扫兴。现在看了哈利的故事,我知道了大人都为什么说小孩“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只知道索取却不知道付出,让我感到很惭愧。

后来,哈利波特拿到了去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通知书,来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院。

在学院里,哈利波特帮助着魔法学院的每一个同学,还与伏地魔对抗着,最后终于获得了胜利。

谢谢你,哈利波特,你让我知道了怎样快乐地做人。

篇12: 高中生读书笔记

汤姆叔叔是希尔比先生家的黑人奴隶,他为人热心善良,诚实能干很受大家的爱戴。但因为他生活在恶劣的奴隶制社会,奴隶主从不把奴隶当人看,而被当做商品进行了几次买卖,最后来到了大坏蛋烈格雷的家中。烈格雷让汤姆叔叔去采棉花回来后,让他去打别的奴隶,汤姆叔叔不愿这样,烈格雷就将汤姆叔叔暴打一顿,从此汤姆叔叔过着悲惨的日子。还会抽时间给其它的奴隶们讲《圣经》里的故事,让其它奴隶也做一些好事。最后汤姆叔叔在烈格雷暴打中死去,烈格雷也因所做的坏事情太多而被吓死,乔治少爷因为汤姆叔叔的死去而感到难过,最终解放了他家的奴隶们。通过这个故事我为我能生活在这个社会里而感到幸福。

篇13: 高中生读书笔记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用这句诗词描述《活着》的主人公富贵再恰当不过了。曾经的大地主,门前车水马龙,不曾想庞大的家族被富贵一人断送。

周末看完了余华的《活着》,作者以简单普通的语言风格,用听故事的方式让主人公将自身经历娓娓道来。为了活着而活着。主人公富贵用一生的故事书写了无论人在哪个阶段都要珍惜当下,活在当下。各个阶段都要不停的寻找幸福。

本书讲述了主人公富贵的一生,年轻时因仗着家庭情况好,成天游手好闲,寻花问柳。还记得富贵取了媳妇后经常去逛窑子,让窑子里的姑娘大摇大摆的背着自己回家,路过老丈人的店铺而毫不遮掩,羞的老丈人每次见到富贵就躲起来。

在这些玩腻了以后沾上了赌博的瘾,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每次去赌博都让别人欺骗而不自知,身上带的钱输光了后就欠债,终于,对赌的人在得知富贵输光了家里的房子、一百亩土地后没有资本跟他对赌,便要求兑现。读后感・愿赌服输,在父亲得知富贵输掉家产后身体一蹶不振,很快就去世了。

富贵从输掉家产后幡然醒悟,决定从头再来,好在妻子并没有因为富贵以前犯下的错误而落井下石,反而带着未出生的儿子在娘家呆了一段时间后毅然回到富贵身边,同他一起经历贫穷的日子。

在富贵的老娘生病以后,他怀揣两块银元给母亲去抓药,不料想碰上国民党抓壮丁,富贵就这样稀里糊涂的被抓走,直到两个月后国民党部队被共产党打败充当俘虏被遣散回家。

没成想回到家时老母亲已经生病去世了,这下就只媳妇、两个孩子和富贵一家四口。不幸的是富贵媳妇最后得软骨病而死,他们的女儿凤霞是个哑巴,儿子为了救县长夫人失血过多而死,凤霞最后生孩子时大失血救治无效,凤霞的孩子因为太饿而吃了大量的豆子而撑死,最后只有一头老黄牛陪伴富贵共度余生。

在这些最悲惨的事情发生在富贵身上时,他没有被生活打败,依然艰难的活着。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

篇14: 高中生读书笔记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做《泰戈尔诗选》的书,它很棒。

泰戈尔把他积攒下来的一点一滴的真理,以优美的文笔,真情的哲理,抒发从内心的感叹。这本《泰戈尔诗选》中是泰戈尔写过的诗中,精挑细选出的一些最棒的作品和诗集。其中包括《吉檀迦利》、《园丁集》、《新月集》、《飞鸟集》。

其中我本人最喜欢的是《新月集》和《飞鸟集》。《新月集》是泰戈尔的以儿童生活和情趣为内容的散文诗集,这部诗集具有“不可测的魔力”从另外的一个角度去观察父母对孩子、孩子对生活,对世界的情意;《飞鸟集》则是一部哲理散文小诗,诗人以抒情的彩笔,写下了他对自然、宇宙和人生的点点哲理思索。

篇15: 高中生读书笔记

某天我读了《明朝那些事儿》第二十章最后的名将――蓝玉。这本书主要写了朱元璋不放心北元,明洪武十三年和十四年向北元发起两次远征,都取得了胜利,但并未对北元形成致命的打击,不断骚扰明朝的边境。洪武二十年,朱元璋又一次下令远征,蓝玉在历次正沙漠的行动中只是担任了几次配角。蓝玉是安徽远定人,是常遇春的内弟。蓝玉是一个要强的人,他从不会承认比任何人差。这次远征无疑给蓝玉提供了一个最好的机会,朱元璋同意了蓝玉的请求,给了他右副将军的位置,主帅自然是冯胜。蓝玉来辽东击破了庆州的重兵把守,纳哈出率二十万军(bu)队投降明军。洪武二十一年,蓝玉带兵远征北元,脱古思帖木儿丢下军(bu)队逃走,元军投降,北元灭亡。

好词:明目张胆、朝思暮想、百般无奈、无处不在、瓦解、震慑、洋洋得意、狰狞、凶神恶煞、不共戴天。

我欣赏的句子有:“其实他采取这一政策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本来在大都当皇帝的父亲被逼得搬了家,亲戚都被拉去吃牢饭,此仇实在不共戴天。”“这些明军士兵用恶狼般的眼神看着他,脸上露出欣喜的表情,还大声呼喊,很快,更多的明军士兵围拢了来他们一看珍稀动物似的眼神注视着他。他很荣幸的成为第一个俘虏。”

实现理想之后的蓝玉任意妄为,让朱元璋再次挥动屠刀。

篇16: 高中生读书笔记

《简・爱》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对生活的写照,同时也是反映女性生活的成长故事。这简・爱是个孤儿,从小寄养在舅母家中,受尽百般欺凌。后来进了慈善学校洛伍德孤儿院,灵魂和肉体都经受了苦痛的折磨。也许正是这样才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她以顽强的意志以成绩优秀完成了学业。为了追求独立生活,她受聘在桑菲尔德庄园任家庭教师。故事的重点是身份低下的家庭教师简・爱与男主人罗切斯特之间历经磨难的爱情。

这段爱情因男女主人公悬殊的社会地位和个性的差异而充满了激烈碰撞,也因两人志趣相同、真诚相爱而迸发出灿烂的火花。作者以简・爱鲜明独特的女性视角和叙事风格娓娓道来,真实而有艺术感染力。特别是简・爱的独特个性和思想,爱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她有顽强的自尊心。在打动身为贵族的男主人公的同时,也紧紧抓住了我们读者的心。

这让我深深的感受到命运是不公平的但是人确是平等的,生活每天都在变只要你有追求有理想你的生活就将从此改变!因为你会为了你的追求为了你的理想而奋斗。你的必将生活多姿多彩!

当今社会,金钱、地位成了人们的向往,什么亲情、爱情对他们来说一文不值!而《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爱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人的心灵。

我特别喜欢《简・爱》中的一句名言: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篇17:高中生读书笔记

《读书笔记》读后感

我家有一本名叫《读书笔记》的书,它对我们写读后感一类的作文有很大的帮助,这本书把读书的题材分为好几个部分,第一个是经典童话,第二个是历史故事,还有奇妙旅行,动人物语、四大名著,国外名著和国学经典等。

首先,它会给你介绍所给文章作者,他的生平、简介、代表作等,比如雅阁.格林和威廉.格林是德国童话搜集家,语言文化研究者;比如老舍是著名作家,代表作有《骆驼祥子》、《茶馆》。接着就把所选文章的节选给你阅览,然后还有好词好句好段的摘抄。最后是精彩的读后感。这本书不仅扩大了我的知识面而且教会了我如何写一篇好的读后感,它真是让我受益非浅。

《去年的树》读书笔记

我读过一篇课文,叫《去年的树》。课文的内容是:一只鸟儿和一棵树是好朋友,秋天来了,鸟儿飞到南方去了。春天它又飞回来时,发现树不见了。它一直寻找着树,但当鸟儿找到它的时候,它已经变成了煤油灯里的灯火。

读完了这篇文章之后,我深受感触。最让我感动的是,这只鸟儿和这棵大结的深情厚谊。鸟儿它跋山涉水,不远万里去找它的'好朋友大树,不只因为它们之间的友谊,鸟儿也是要遵守曾经对大树的承诺,因为它说过来年还要为大树唱歌的,

虽然它看到的是灯火,但它知道,它已经看到它的朋友了。我能理解它此时此刻的心情,它悲痛、伤心欲绝,眼泪都快流干了。但它不会久远保持这种生活,我也知道。我也要和鸟儿在一起!

篇18:高中生读书笔记

今天,我心血来潮,拿起了放在书柜上一两年没有读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啊,我真羡慕哈利·波特呀,可以去魔法学校上学,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讲了恶魔头伏地魔杀死了哈利的父母,却杀不死仅有一岁的小哈利,这时,伏地魔消失了,哈利也被阿不思·邓布利多校长神神秘秘地送到了他的姨父姨妈家的门前。哈利在他姨夫家没有少受过欺凌,这样度过了十年的痛苦的生活。他的房间便是那位于楼梯下面的又暗又小、布满灰尘的碗橱。他的那个肥胖、娇惯、欺负人的大块头表哥混世魔王达力和他的伙伴皮尔更是对哈利拳脚相加。十年来,没有人对哈利有过好感,没有人给他过过生日,更只是以为哈利是一个怪胎,

但是,在他的第十一个生日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天大的事,使他的命运发生了天大的变化,无数只猫头鹰带来的无数封信:邀请哈利去一个他永远难忘的、不可思议的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院。

在霍格沃茨里,哈利不仅找到了他最好的伙伴,而且学会了魔法,学会了飞行,并起着他名叫光轮20xx的飞天扫帚打魁地奇比赛。后来,哈利又神奇地得到了一件魔法衣,并干出了一件大事。

J.K.罗林,她从24岁就开始创造“哈利·波特”系列。她一开始时是在家旁边的咖啡馆里把哈利波特的故事写在一张张小纸片上,不过,她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小说一出版就备受瞩目好评如潮。

这个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的地方有谁不向往,有谁不期待有谁不期待,有谁不喜欢呢?啊,我真羡慕哈利呀,要是我也能去霍格沃茨魔法学院那该多好呀。

篇19:高中生读书笔记

14岁的少女苏菲在某天放学回家,发现了一封没有贴邮票,也没有写寄信人名字的信。苏菲不断收到艾伯特的信,因为他的问题使世界像谜团一样在她眼前展开。后来在艾伯特的指导下,苏菲从哲学的摇篮,从雅典出发对苏格拉底和树立的哲学有了初步的了解。她在文艺复兴时期这一课主要认识了罗盘、火器和印刷术这三大发明和它们的作用……苏菲运用了少女天生的悟性与后天的知识,想要解开这些谜团。可是,事实和真相比她所想的更加怪异、更加离奇。

刚拿到书的时候,我随便翻了以下,整本书都是字,连一幅插图也没有。我心想:这本书怎么可能在欧洲畅销三百万册呢,不看就知道,一定很枯燥。但花时间看的时候,发现书中的话就像动画片一样展示在我的眼前,很多部分我看了一遍又看一遍。在看到苏菲进入少校的小木屋时,我很奇怪一个少校的房子干嘛要建在那么远的地方;在看到汉密士开口祝席德生日快乐时,我感觉非常不可思议;在看到席德的爸爸知道女儿在监视他却仍然给她买东西时,我十分感动,尽管他是一个少校。

《苏菲的世界》这本书既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也让我认识了很多哲学家。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哲学家苏格拉底。苏格拉底是第一个在雅典诞生的伟大哲学家,他和他的两位传人都在雅典生活和工作。他或许是整个哲学史上最神秘难解的人物,他死后很快就被誉为许多哲学派的始祖。虽然他长得很丑,但是非常的和蔼可亲。我之所以认为他是一个很好的哲学家,是因为柏拉图是他的学生,也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

《苏菲的世界》既是智慧的世界,同时也是梦的世界。

篇20:高中生读书笔记

俗话说:文如其人。读曾国藩的家书,好像听见他在耳边娓娓道来,看不到丝毫厚黑、狡诈,也不会觉得他是一个政治家。家书从曾国藩由翰林院庶吉士初授官职到去世前不久,跨越近三十年。除了思想渐趋成熟外,他的志趣仍然和少年读书时一样,始终以读书人自居,这决定了他对周围事物的看法,也成为他一生成功的基石。他在信中表述的对为学、作文、历史等等的认识,有很多经验值得后人学习,按现在的话说,即是他有非常好的学习方法和领悟能力。他科举出身,却深得教育大义,更加强调灵活大气、坚挺的文风。他在家书中对自己官场得失谈的较少,而始终牵挂在心的是少年时学习的误区,如字体、天文等,这几乎成为他一生的遗憾。同时,他官学并举,胸怀大略,时时刻刻警戒自己:做官清廉、做人谦逊、做事勤劳。对弟弟、儿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功夫力透纸背,非一般官宦人家所能及。

感受最深的,是他作为过来人对以前每个阶段读书方法和效果的总结。他的方法积极向上,深得儒家精神熏陶。开始认为自己学术修养已经可以了,可是准备写书时又认识到基础不扎实、涉及面窄,还远远没有达到总结前人经验后再提炼的地步。他讲究做人与作文融会贯通,特别强调读书的意会和对人的教化作用,教导儿子“自古圣贤豪杰、文人才士,其志事不同,而其豁达光明之胸大略相同。以诗言之,必先有豁达光明之识,而后有恬然冲融之趣”,“人之气质,由于天生,本难改变,惟读书则可变化气质”,“于陶诗之识度不能领会,试取其诗反复读之,若能窥其胸襟之广大,寄托之遥深,则知此公于圣贤豪杰皆已登堂入室”。对科举考试,他评论道:只有文丑而侥幸者,断无文佳而埋没者;针对弟弟们的考试失利,建议他们从自身找问题,到主考官面前说情。他总结了为学初始阶段模仿和积累的必要,“收效较速,取径较便”。对于通用学习方法,他谈到“看生书宜求速,温旧书宜求熟,习字宜有恒,作文宜苦思”。读经之法在于“耐”字,一句不通,不看下句;读史之法“莫妙于设身处地,每看一处,如我便于当时之人酬酢笑语于其间”。他感叹少年十五、六岁是人生长、读书的关键时期,自己到三十岁时方悟出文理之意,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借鉴和引以为重的知识。

除了读书习字之外,曾国藩也提到了修身养性、处理人际关系等方面。姑且不论他镇压太平天国运动的是非功过,仅从个人角度来看,历史上轰轰烈烈、建功立名的人物能做到功成而退、善始善终的人少之又少。而在晚清动荡的政局下,他以汉族耕读人家出身的背景,能做到官居一品,爵至封侯,不仅需要足够的能力和魄力,更需要洞悉人生和社会的方方面面,这些可以从曾氏家书中窥见一斑。他在位居高官时仍能以朴实的观念教育儿子,“陈岱云姻伯之子,比尔仅长一岁,以其无父无母家渐清贫,遂尔勤苦好学,少年成名。尔幸托祖父余荫,衣食丰适,宽然无虑,遂尔酣豢佚乐,不复以读书立身为事”。在大儿子23岁时,指出“今年二十三岁,全靠尔自己发愤,父兄师长不能为力”;对小儿子则指出“生长富贵,但闻谀颂之言,不闻督责鄙笑之语,故文理浅陋而不自知。处境太顺,无困横激发之时,难期其长进”。他在京城权倾朝野,却规劝家人不要自高自大,插手地方政事。对同为高官的弟弟,他谈到“纵人以巧诈来,我仍以浑含应之,以诚愚应之。久之,则人之意也消;若钩心斗角,相迎相距,则报复无已时耳”;“未有钱多而子弟不骄者。吾兄弟欲为先人留遗泽,为后人惜余福,除却勤俭二字,别无做法”,“此时家门极盛,处处皆行得通。一旦失势,炎凉之态处处使人难堪。故不如预为之地,不见不闻之为愈也”,“吾辈在自修处求强则可,在胜人处求强则不可”。从这些言语里可以感受到他的坦诚大度和坚毅稳重,这些绝不是所谓厚黑,完全是积极向上的认识和方法,从某种意义上说,和现代社会卡耐基、拿破仑·希尔等的成功学如出一辙。读曾氏家书一个重要的收获就在于能让读者直接与他对话,有助于纠正社会上某些观念的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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