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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管理制度

时间:2022-12-13 09:36:16 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管理制度,本文共12篇,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财政管理制度

篇1:财政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残疾人事业五年计划纲要专项资金的管理,保障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计划纲要的顺利实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五年计划纲要专项资金是指用于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计划纲要所需经费,主要来源于各级财政拨款和国家彩票公益金、残疾人福利基金、企事业单位赞助等项资金。

各地应按照“地方投入为主、中央补助为辅”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五年计划纲要规定任务的按期完成。

第三条 五年计划纲要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只适用于五年计划纲要规定的项目,主要包括:

(一)康复。用于残疾康复、残疾预防和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的补助。

(二)教育。用于残疾人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补助。

(三)就业。用于对失业残疾人的就业服务、职业培训,扶持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补助。

(四)扶贫。用于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残疾人扶贫服务机构工作的补助。

(五)文化体育。用于残疾人特殊艺术活动补助;残疾人运动员选拔、训练、比赛,运动器材购置,残疾人体育运动基地补助,社区残疾人体育活动、特奥活动补助。

(六)其他。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计划纲要规定的其他项目。

第四条 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应根据五年计划纲要确定的任务指标和预算编制要求,按时编制五年资金收支计划和年度收支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第五条 中央财政安排的五年计划纲要专项资金,一定五年,分年度安排。其中补助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分,分别列入中央部门预算;补助地方支出部分由财政部商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达给省级财政部门,拨款文件抄送省级残疾人联合会、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第六条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依据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承担的五年计划纲要任务指标进行分配,适当向西部地区倾斜。补助项目和标准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商财政部共同制定。

第七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应根据上级补助资金和社会筹集资金情况安排相应资金。

第八条 各级地方财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接到上级补助资金后应及时分配和下达,不得截留和任意改变资金用途。

第九条 五年计划专项资金可以结转下年使用。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将根据情况扣减下一年度补助经费。

第十条 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应按五年计划纲要的要求按时完成任务指标,及时编报五年计划专项资金决算报表,并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逐级汇总上报。省级残疾人联合会于每年3月底前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报送上一年度全省(自治区、直辖市)专项资金决算情况;每年4月底前,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向财政部报送上一年度全国专项资金决算情况。

第十一条 五年计划专项资金必须纳入各级残疾人联合会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第十二条 用五年计划专项资金购置的材料、物资和设备等属于国有资产的,要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第十三条 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对五年计划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和挤占专项资金等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法规的,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备案。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2:财政管理制度

一、责任单位

雁峰区财政局农业股

二、责任人

农业股实行股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股长主持科内全面工作,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承担各自的工作任务。

三、权利行使依据

《〈湖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湘财农〔20xx〕22号)

四、资金管理

参与编制区级农业部门预算草案,根据相关财务规定,对所属预算单位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建议,审核各项涉农补贴资金,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项目申报和管理

积极向上争取支农专项资金,保证项目资金的需要,按照中央和省将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经济投入的机遇,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重点做好财政支农项目的选项、编制、储备和申报工作,按照财政标准文本,积极上报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扶持。

项目完工后,区财政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核实,并就项目的实施进度和绩效情况进行总结,对重点项目还应附报送财政农业专项重点项目实施绩效情况表。区财政局于每年的4月份组织对上一年度的项目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抽检验收和评价。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价的内容包括: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情况、项目效益情况等。

六、责任追究。参照以下条例处理:

一、执法股室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中,由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违反规定办理财政收支预算审核、批复或者调整的;

(二)违反规定办理资金拨付的;

(三)违反规定办理各类账户的开设、变更或撤销的;

(四)违反规定征收基金、罚款或收费的;

(五)违反规定办理预算收入退库的;

(六)违反规定办理减、免税费的;

(七)违反规定办理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的;

(八)违反规定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的;

(九)违反规定参与或干预政府采购中的商业活动的;

(十)违反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

(十一)违反规定发放罚没票据或者收费票据的;

(十二)违反规定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和行政裁决的;

(十三)违反规定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

(十四)没有法定依据委托有关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的;

(十五)指派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执法的;

(十六)违反规定不履行或故意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

(十七)违法制定涉及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造成行政复议被纠正或行政诉讼败诉的;

(十八)违反规定实施或不予行政许可的;

(十九)违反规定实施财政监督检查的;

(二十)其他依法应当追究的行为。

二、追究行政过错责任,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一)责令写出书面检查,进行批评教育;

(二)通报批评;

(三)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四)扣发全部或部分目标管理奖;

(五)调离执法岗位或停职离岗培训;

(六)责令辞职或辞退;

(七)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八)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单处或并处。在追究上述过错责任的同时,应对错误的行政行为进行纠正。

篇3:《新塘边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运行效率,严肃财经纪律,促进我镇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财政财务岗位责任制和内部制约机制,明确工作责任;镇政府负责人对本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镇财政所人员依照本制度履行具体职责。

第二章 预算管理

第三条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镇财政预算编制应充分体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本地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相一致、与本级政府履行职能相协调、与本级财政年度财力相适应。

第四条 镇财政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编制范围包括各级财政安排和分配用于本镇及下属部门、行政村、企事业等单位和个人的各种财政性资金。镇财政预算应有充分依据,按统一规范格式编制,收支项目按财政部制定的《政府收支科目》分类口径细化编排到“项”级功能科目和“款”级经济科目,做到程序规范、内容全面、方法科学。

第五条 镇财政所负责财政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和年终决算,组织财政预算的执行。经批准的财政预算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在预算执行中,因上级财政补助或转移支付而引起的预算收支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范围,在镇政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时予以说明。

第六条 镇财政所应当在10月份做好当年预算调整和着手编制下一年度财政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债务预算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另行同时编制。

第七条 镇财政预算按照本级政府当年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助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第八条 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经镇人代会审批通过后由镇政府组织执行。审议通过的预算报市财政备案,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定期抄报市财政局。

第九条 镇财政所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1个月内进行财政决算,决算编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做到收支真实、内容完整、说明详细。

第十条 镇财政预算编制遵循“依法理财、量入为出、保证重点、科学细化、强化绩效”的原则,采取零基预算为主、增长预算为辅的方法,包括乡镇财政收入预算和公共财政支出预算。

第十一条 镇财政收入包括税收收入、非税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

第十二条 镇公共财政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三章 银行存款账户管理

第十三条 除上级有明确要求外,镇财政在银行机构仅保留财政所和人民政府两个账户,分别对镇财政资金和政府经费资金进行账套核算和管理(康庄工程专户和工业基地专户暂时予以保留)。今后如新开设、变更开设银行存款账户,经镇党政联席会议商定后,提出书面申请,报经市财政局核准、备案;未经核准、备案,不得擅自开设、变更银行存款账户。

第四章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

第十四条 现金使用必须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超出现金使用范围的款项一律用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汇票等银行结算方式办理。镇财政应采取稳妥措施减少现金支出,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第十五条 严格控制现金存量,按镇政府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库存限额,原则上日库存不得超过3万元,凡超出现金库存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六条 现金收入必须及时送存银行,所有收入统一上缴财政所账户,严禁公款私存、私借公款和坐支现金。

第十七条 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出纳必须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收支。在每日终了,应将现金日记账余额和所保管现金进行核对,不得以非法凭证抵库。财政所长和财政总会计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保管的现金进行抽查,核对银行存款余额,抽查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对因出纳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 镇财政所账户在银行预留财政所长私章、财政总会计私章、财务专用章三枚印鉴,分别由所长、总会计保管;镇人民政府账户在银行预留财政所长、政府单位会计、财务专用章三枚印鉴,分别由所长、单位会计、出纳保管。印鉴使用时,先由出纳填开支票或汇票,加盖财务专用章,再由会计进行初核并加盖私章,然后由所长复核加盖私章,形成三人复核制。

第十九条 会计和出纳应分别逐笔序时登记财政账户和政府账户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第五章 账套管理

第二十条 镇人民政府应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分别设置财政会计和政府会计两个账套。镇财政财务在统一建账的基础上,对镇财政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依法登记和核算,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做到账账、账证、账实相符。

第二十一条 镇财政会计账套核算管理全部财政性资金收支状况,侧重核算反映预算收入和专项转移支付收支,并应建立预算收入分类备查账和专项转移支付收支备查账。

第二十二条 镇政府会计账套即单位会计账套,用于核算反映政府经费支出,包括政府日常运转经费和本级用于民生、稳定、发展等经济社会事业专项经费。上级下拨的专项转移支付收支一般不在政府会计账套反映。

第二十三条 财政会计和政府会计两个账套的核算科目设置必须与财政预算科目相一致,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口径进行归类和编制记账凭证,不得擅自改变核算方向。

第二十四条 镇财政财务必须将本期内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做到月结月清。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前必须办理好移交手续,编制移交清单,请市财政局业务科室派人监交。

第六章 资金收入管理

第二十五条 镇财政资金收入是指经财政账户流转的资金,除上级财政部门拨款资金外,还包括需填开收据收取的自筹和统筹类收入、土地出让类收入、代收代付(缴)类收入、履约保证类收入、项目征迁费收入等,代上级执收单位收取的违章罚没收入、计生社会抚养费收入、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统筹收入等。

第二十六条 镇财政资金收入必须统一缴存或转账至财政所账户,再由财政所账户按时间和进度办理拨付。

第二十七条 镇财政应区别不同的资金性质和内容,分别填开《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服务性收入收款收据》和《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并在收据联加盖“财政所财务专用章”。票款缴解时,要求票款相等、及时缴存、月结月清。

第二十八条 下属单位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如需由镇财政垫付资金,应书面提出报告,经镇长同意,然后予以垫付。

第七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九条 镇政府经费必须按照年初预算执行,所有财政经费支出,坚持镇长一支笔审批制度,镇长个人经费支出的发票报销,由党委书记审批。

第三十条 镇政府经费是指镇政府为履行政府职能而预算安排的公共服务支出,按经济性质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转移性支出、赠与、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第三十一条 工资福利支出必须严格按照人事劳动和财政部门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改变享受对象和分配标准。工资单类的支出,应统一由政府单位会计进行造册或审核,造册时要对发放的项目作详细、准确的说明,对收集的各类支出依据及方案要按年度进行统一装订归档;非经单位会计造册或审核的出纳应予拒付。

第三十二条 商品和服务支出应根据预算定额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从严控制,有控制指标的必须控制在指标数以内,不得突破。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严格履行因公出国(境)审批备案制,其费用报销必须附出国(境)任务批件、单位内部出国任务审批表、护照(包括签证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因公临时出国用汇相关凭据、以及国际旅费和国外城市间交通费原始凭证、各项需分摊费用的原始凭证或复印件。各种有效票据凭证报销时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并由出国人员签字。与出国(境)公务无关的开支和超标准、计划外发生的费用(如旅游项目费用)不予报销。

(二)会议费。会议费开支坚持简朴节约原则,确需发生会议费的,应在每次召开会议前编制会议费开支方案,经镇长审批同意后予以安排。会议费报销时除合法票据外,还应提供会议审批依据、会议通知和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以及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等凭证。

(三)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活动要坚持必需、节俭公务接待原则,杜绝铺张浪费。严格执行工作餐制度,市机关部门干部到镇从事公务活动和乡镇之间的公务活动,确需在镇就餐的,原则上在机关食堂安排工作餐。严格控制在镇机关食堂以外招待用餐,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在外招待用餐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征得镇党政主要领导同意。上级领导和市外兄弟单位来镇检查指导工作的,应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公务接待规定制度执行,严格控制陪同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 一。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不得超过上级规定的接待标准。公务接待时,接待人员应如实填写审批单,经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综合办主任审核后,再送镇长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先电话联系,事后及时补办审批手续。接待经费需凭“三单合一”(审批单、原始清单、税务发票)方可报销,经财政所长审核签字后,送镇长审批。对内容不全、手续不全的一律不准报销。公务接待费用实行年度总量控制和进度控制,镇财政所对超过预算控制数的公务接待费一律先行退回处理。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车辆严格实行“按规使用、维修定点、保险采购、燃料考核、停放定点”的管理制度。镇政府的非专职驾驶员,无论因公因私,一律不得驾驶公车。镇政府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四个严禁”的规定: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将公车用于迎亲、接送子女上学、观光旅游等私人活动;严禁长期借用、占用下属单位、企业、服务对象的车辆或未经允许将单位公车长期借入、借出;严禁领导干部动用公款、公车学习驾驶技术。双休日、节假日确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做好行车情况记录以备检查。公车在未执行公务时,一律停放在本单位停车库(位);确需在市区停放的,应选择安全固定的停车位定点停放。公车停放地点应上报市纪委党风室备案。停放地点发生变动,应在变动后10天内报市纪委党风室备案。车辆保险、车辆用油和车辆维修实行统一定点。车辆运行费用根据上级下达的指标进行控制,实行单车费用核算。

(五)差旅费。实行公务差旅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控制差旅费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住宿费在批准的出差天数和规定的限额标准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规定的出差目的地标准报销,在途期间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标准报销。

出差人员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凭住宿费发票和城市间交通费票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船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工作人员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参加会议、培训,应当事先咨询、了解经费开支情况,对要求分摊费用的,应拒绝参加。举办单位统一开支费用的,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按照规定报销,报销时提供会议、培训通知。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出差相关费用按公务卡使用规定结算。

镇财政所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由出差人员个人自理。

(六)办公费。办公用品的购置统一由镇综合办负责采购落实。正常性办公用品,如笔、灯管、墨水、笔记本、纸张等由综合办统一采购,各办公室直接到综合办领取,综合办做好登记;特殊岗位的耐用性办公用品,如皮尺、计算器、U盘等,由各办公室主任填写购物单,经镇长审批同意后,由综合办负责统一采购,建立领用清册,领用人签字后方可领出,并在调岗或调动时交回;大件用品的采购如电脑、摄像机、照相机、空调等,由所需办公室提出意见,经书记镇长商量同意,报市控办审批后由综合办采购。

电脑、打印机、空调等的维修实行统一管理制度,各办电脑、打印机、空调确需维修的报综合办,由综合办指定专人上门维修或指定地点维修。未经同意擅自将电脑、打印机、空调放到其它店维修的费用自理,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

(七)各线开展活动须拨款的,应书面汇总到综合办,报经镇长批准后拨款。严格控制非正常性大额支出,一次性支出在5000元以下的,事前应征得镇长同意;5000元以上的,应同时征得书记镇长同意;2万元以上的由镇长提交党政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非正常性大额支出财政所须凭会议纪要或抄告单才能办理支出。

(八)经费报销要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当月的票据当月报销,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购买物品、订阅报刊杂志及日常修缮等必须凭正式发票报销,非正式发票不得报销。原始发票应具备以下内容:单位名称、填制日期、款项内容、金额、填制单位发票专用章。每张发票或附单上都要有经手人签字以及分管领导审核,并注明事由及用途,有清单的还要附上完整的原始清单,并加盖开具单位的发票印章。超出规定标准的支出事项应由经办人员说明原因并附审批依据,确保与经济业务事项相符。

第三十三条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应按规定标准执行,不得擅自增加补助项目和提高补助标准。

第三十四条 镇财政所应建立健全“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即财务管理制度公开、财务执行结果公开,实行民主监督),定期公布镇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八章 项目资金管理

第三十五条 项目资金包括工程建设、专项补助(专项转移支出)、重大征迁等三类。镇财政所负责项目资金财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其他相关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的业务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镇财政所和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年度支出预算和规定的用途使用项目资金,不得挪用、移用项目资金,不得在项目支出中违反规定发放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及其它与本项目无关的.费用。

第三十七条 项目资金使用实行“全程监督,跟踪问效”管理。镇财政所应当加强与建设项目承建单位的沟通,准确掌握建设进度,加强价款支付审核,按照规定办理价款结算。镇财政所通过以下方式行使资金使用监督管理职责:

1、参与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开招投标、建设工程验收、竣工财务决算、配合审计监督等各环节相关工作。

2、根据资金管理需要,不定期地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和账务的检查监督。

3、村级实施项目在申请资金拨付时,要求提供相关的原始支付凭证复印件。

4、镇本级实施的项目在办理资金拨款手续时建设项目承建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工程合同,建设项目承建单位提供并经监理单位和业主审核的已完成工程量文件,监理单位签发的工程款支付证书,主管本镇的税务机关开具的正式发票。项目资金应直接转帐到工程中标单位,不得支付现金。财政所不得接受委托手续。在工程建设期间,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应控制在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80%以内。

第三十八条 项目资金在竣工决算或造价审计后,其余额由镇财政所填报《项目资金余额结转报告》,附相关的结余结转依据,拟定具体结转方案,经镇长或党政联席会议审批后办理结转手续,结转方案报市财政局乡财科备案。

第三十九条 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按《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法》对外公开招标采购实施。工程建设合同书及在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工程量增减联系单等涉及资金变动的相关资料应送镇财政所进行备案。工程量增减超10%以上的需经党政联席会议审批。单项投资5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实施完工后必须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造价审计后才能办理工程款结算。并保留不低于工程结算价款10%的质量保证金,待工程质保期满后清算。

第九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十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十一条 镇财政所是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本镇固定资产实行财务管理;镇综合办对固定资产实施实物管理。

第四十二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产权登记、资产核算、资产清查和资产统计报告等。

第四十三条 固定资产配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二)与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三)科学合理,优化资产结构;(四)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对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按照标准进行配备;对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在本镇现有资产中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新的资产。

第四十四条 固定资产配置完成后,应填制《固定资产使用变动登记表》,同时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上作相应调整。

第四十五条 政府单位会计应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总账和明细分类核算,并确保账账、账表和账实相符。同时,充分依托《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实现对固定资产的动态三级明细管理。

第四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是指在日常行政工作或业务活动中对所需及占用的固定资产实施不间断的管理。固定资产由综合办和财政所进行统一编码,订上号牌,做到“资产定号、登记定人、管用定责”。固定资产使用人或保管人变动时(含工作人员调动),应办理变动登记,工作人员工作调离时,在其使用保管的固定资产移交后才能办理工资、组织关系调动手续。

第四十七条 每年至少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对于盘亏、盘盈的固定资产,应说明原因,填制《固定资产清查盘亏盘盈报告单》,由使用办所主任签署意见,经镇长审核同意,最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十八条 固定资产处置,是指对固定资产产权的转移及核销,包括各类固定资产的调拨、转让(变卖)、报废、报损(盘亏)等。固定资产处置应按规定审批,不得随意处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审批办法为:土地、房屋、建筑物、车辆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仪器设备的处置,报市财政局审批同意;规定标准以下的固定资产处置经综合办和财政所组织技术论证后,填报《国有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由财政所、综合办签署意见,报镇长审批同意,同时抄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十章 财政票据管理

第四十九条 财政票据是指由财政部门监(印)制、发放、管理,镇财政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

第五十条 镇财政总会计兼任票据管理员,具体负责财政票据的购领、领用和管理工作,并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台账,严格票据领、用、销等手续。票据管理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险柜等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

财政票据实行凭证领购、分次限量、核旧领新制度。财政票据管理员凭财政部门发放的《财政票据购领证》办理财政票据购领,并提供前次票据使用情况,包括票据的种类、册(份)数、起止号码、使用份数、作废份数、收取金额及票据存根等内容。单次购领后镇财政的票据结存量不得超过6个月的使用量。

票据管理员发生变动时,由镇财政所出具书面证明,由原票据管理员陪同新任票据管理员到市财政局办理有关交接手续。财政票据填开人领用时,应持《票证票款结报手册》向票据管理员领取,双方当面清点核对无误后双方在手册上签名。

财政票据结报时,填开人应将已填开的票据收入及时持银行解款单、票据记账联与财政总会计核销,如收入款项没有明确的入账科目,应由财政所人员共同分析后明确入账科目再入账。

第五十一条 财政票据购领实行计划管理和控制,镇财政在每年12月20日前报送下一年度分季度的《财政票据购领计划表》。

第五十二条 镇财政在使用财政票据时,要严格按《财政票据购领证》核定的事项准确使用、填开票据,不得串用和扩大票据的使用范围,收入项目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依法纳税的,应按税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发票。

第五十三条 财政票据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填写错误的,应当另行填写。因填写错误等原因而作废的财政票据,应当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各联次,不得擅自销毁。不得违反规定转让、出借、代开、买卖财政票据、发票等票据,不得擅自扩大票据适用范围。

第五十四条 财政票据使用完毕,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资料,按顺序清理财政票据存根、装订成册、妥善保管。财政票据存根的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报经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查验后销毁。保存期未满、但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销毁的,应当报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批准。

第五十五条 尚未使用但应予作废销毁的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登记造册,报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核准、销毁。

第十一章 公务卡的使用规定

第五十六条 镇财政根据上级公务卡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镇政府工作人员应规范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支付结算业务。镇政府新增工作人员,应及时办理公务卡的申领,因调动、离职、退休等原因离开工作单位,应清理公务卡下债权债务,停止公务卡使用。

第五十七条 单位公务卡按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进行管理,仅用于同城委托收款业务,不得用于消费等其他支出和提取现金。个人公务卡以在职工作人员个人名义申请开立,也可以用于个人支付结算业务,在职工作人员作为持卡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个人公务卡公务支出不允许提取现金。对个人公务卡提现行为,视同个人支付行为,单位财务部门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第五十八条 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中的办公费、培训费、住宿费、公务接待费支出项目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镇财政根据上级规定的公务卡结算目录,适时进行增减。镇财政取消现金预借制度,并根据银行卡受理环境等情况,积极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尽量减少现金支出,最终实现单位的所有费用项目实行非现金结算方式。

第五十九条 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各项公务支出,必须在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银行记帐日到发卡行规定的到期还款日之间的期限)到财政所报销。因个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利息费用,由持卡人承担。

第六十条 使用个人卡进行公务支出后,持卡人应提供报销凭证(发票)和银行卡付款单据(POS机小票)复印件,镇财政按照规定的财务报销程序进行审批,与银行消费信息核对无误后,将资金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或镇财政帐户划转到公务卡账户。同时,由代理银行将相关支付信息导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镇财政根据导入的支付信息生成支付申请,并将上述报销单证作为原始凭证一并登记入账,向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办理结报手续。

第六十一条 对确需支付的下列现金支出,必须填写《现金支出情况说明书》,经镇长同意后,才可继续使用现金结算:

(一)确需用现金发放的慰问费或其他抚恤救济性支出。

(二)确需用现金发放的临时人员支出、劳务费。

(三)在个别确实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商业服务网点发生的零星支出。

(四)职工出差伙食补助费。

(五)其他特殊情况下经单位财务部门事先同意的支出项目。

第十二章 制度执行监督及违规责任

第六十二条 镇财政财务必须接受上级财政、审计和业务主管部门的财务监督和检查。

第六十三条 镇财政财务应采取收支审核、财务分析、专项检查等方式,对本镇的财务收支、资金运用、财产物资管理等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查自纠。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其它财经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六十五条 财政债务管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镇总工会与养老服务中心的财务制度遵照上级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政策有特别规定的服从其规定。

篇4:财政介绍信

尊敬的xxx:

您好!

我叫xxx,是南京审计学院财政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

我即将走完四年的求知之旅,四年充实的大学生活,培养了我科学严谨的思维方法,更造就了我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和开拓进取的创新意识。课堂内外拓展的广博的社会实践、扎实的基础知识和开阔的视野,使我掌握了扎实的财政学知识。我在所热爱的学生社团工作中养成的热心奉献、以集体为重、团结协作的优秀品质,使我深信在岗位上我同样可以为之倾洒我的真诚,做到爱业、守业、敬业!我竭诚希望我的才能可以为贵单位欣欣向荣的事业尽绵薄之力!

作为应届大学生,我还很稚嫩,但我明白:一个青年人,可以通过不断的学习来完善自己,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我相信,良好的自学能力和不懈的钻研精神一定能使我很快胜任我的工作。如果我能喜获您的赏识,我一定会尽职尽责地用实际行动向您证明:您的过去,我来不及参与;但您的未来,我愿奉献我毕生的心血和汗水!

xxx

20xx年xx月xx日

【财政介绍信(13篇)】

篇5:财政学学什么

财政学专业就业情况:

从毕业生就业来说,公务员受到毕业生大规模青睐的理由大家都很清楚:稳定、工作压力小、薪酬待遇中上等。但上岗竞争空前激烈,经常出现几百人竞争一个职位的场景。财政学专业毕业生的对口职位大都在财政局和税务局的税收规划、审计、资产管理等方面。

其他就业点包括财务会计、市场营销、职业学校或大学教师、客户服务等等,那些职位虽然没有完全脱离经济类专业的就业方向范畴,但都不能说是财政学毕业生的对口就业。

财政学的名头特别响亮。财政一般都是地方政府和国家层面的.经济行为的特定称谓,普通家庭的开支是绝对不能提升到“财政”高度来讲的。财政从字面上就体现了一种霸气,因此财政学学习的主干学科多多少少带有“国”字概念,例如国际经济学、财政学、国民经济管理、国家预算、税收管理、国际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等。

篇6:财政工作计划

20xx年财政社会保障工作的整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就业为重点,紧紧围绕全县财政工作目标,强化措施,规范管理,确保社会保障各项政策全面落实,不断推动全县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和完善,为建设和谐通山作出努力。

一、抓好社保基金预算,加大扩面征管力度,切实做好养老保险省级

统筹工作

1、做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省政府研究决定,20xx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要按照统一部署,切实做好数据测算、基金预算、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

2、认真编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科学预测、精心编制,认真做好20xx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工作,做到资料真实、数据准确、报送及时,并按计划抓好管理。

3、加大社保基金扩面征管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协调和督促地税和劳动部门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服务水平,核定缴费基数,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4、积极开展检查监督活动。经常对单位缴费情况和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欠费单位和个人利用财政手段实行代扣代缴,对查出的问题责令及时整改,堵住社保基金截留挪用和虚报冒领现象,保证基金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二、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建立促进就业工作的长效机制

根据《就业促进法》和鄂政发[20xx]60号文件的精神,切实抓好就业政策的落实:

1、认真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及农村劳动力尽快就业;

2、认真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稳定就业;

3、认真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帮助登记失业人员和进城创业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

4、积极筹措并管好用好就业资金,加强监督检查,完善资金绩效考评制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努力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1、进一步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过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切实加强动态管理,探索建立副食品体格与低保水平调整挂钩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力争城镇低收入人群和农村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2、不断健全和完善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继续规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离休干部及伤残军人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重点抓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改制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农村困难群体医疗保险工作。

3、积极推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探索建立农民工、失地农民、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险制度。

4、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城乡大病医疗救助体系,建立健全临时救助机制,抓好农村福星工程建设,切实解决城乡困难人群和弱势群体的实际问题。

5、积极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探索建立城乡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和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支持重大疾病和传染病的防治体系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助体系建设、基层卫生体系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公共用药和食品安全。

四、狠抓落实,强化管理,确保社会保障资金规范运行

1、全面落实社会保障对象政策待遇,确保离退休人员、城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企业军转干部等各类保障对象的待遇按政策落实到位。

2、切实管好用好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确保原迁移民直补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按时直补到人;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资金由县财政直达项目,专款专用。

3、严格执行社保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4、认真做好社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和县级统发工作,确保资金分配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并及时上网公示。

5、加强社保资金财务管理,做到专账、专人、专机。

6、积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活动,促使基金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五、加强学习,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家财政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

2、熟练掌握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切实开展社会保障方面的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探索问题,改进措施,推动工作。

篇7:财政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街道的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和关怀下,在区财政局各业务科室的帮助、指导和监督下和财政所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所本着围绕街道的中心工作,努力管好家、理好财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为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促进全街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财务管理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重学习、强素质,为民服务

财政部门是一个业务职能部门,要搞好财政工作,必须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按照在街道和区财政局的要求,我们认真学习了《会计法》、《审计法》、乡镇财政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在注重业务学习的同时,我们还时时抓住提高政治素质这根弦。积极主动地参加街道组织的政治学习,认真领悟党中央文件精神,积极投身于街道的经济建设中。

(二)立足本职,搞好街道财政工作

一是坚持日清月结,及时报表。在处理帐目时我们认真遵守财经纪律,严格审查各项经济业务报销单据,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及时记帐、结帐,做到帐帐相符、帐表相符。按月、季、年度及时上报会计报表及有关统计报表。二是定期报批人员工资,使全镇工作人员都能按时领到。三是随时报备领导所需的财务资料。

(三)规范帐务处理方法,做好财务基础工作。

1、在区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编制本级预算,按程序上报区财政局审批。

2、在使用资金时先在年初做预算,再向区财政局报资金申请或用款计划,并接受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对街道财务和项目进展情况的不定期抽查和监督。

4、按审计和财政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了收支管理、现金管理、账务管理、财产物资管理等财务管理制度,杜绝了财务混乱现象。

5、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认真做到专款专用。一是严格按照区财政局的分配方案支付村干部报酬和村级公用经费。村干部工资现已全额发放,村级公用经费全部用于各村办公用品的购置及村级必要的开支。

二是严格按照区委、政府和财政局的要求和部署,发放各项惠农补贴资金,使党的惠农政策切实落到了实处。发放汽车下乡补贴1794元、小麦农资综合补贴18.6万元;粮食直补资金1.28万元。农村、城市低保金、物价补贴及复员军人补贴25.5万元。三是在搞好财政工作的同时,我们积极服从党工委、办事处安排,配合和参与政府的各项重点项目建设、农业生产等各项中心工作。

6、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监督。加强对收入票据的管理,设专人管理票据,为资金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对所有支出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财务规定的支出坚决不予列支。

二、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成绩的取得是领导的关心和全所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但我们的工作也存在很多不足:

一是财务基础工作做的不够细致。如在处理项目工程资金业务时对项目工程进度等情况掌握的不细。

二是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抓的不紧。我们整天忙于工作,有时就忽视了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

这些不足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把财务工作做好做细,更好地服务人民和街道的经济建设。

三、主要工作计划

为搞好街道的财政财务工作,强化资金管理,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各项任务措施都能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及时、准确地为领导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以促进街道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特制定以下计划:

1、在街道的领导下按审计和财政部门的要求,严格规范街道的财务和收支两条线制度。按照《预算法》和《会计法》的规定,编制街道财政财务收支预算。并按计划使用资金。

2、做好债权债务清查。针对个人借款用于公差未冲账的我们财务人员督促其尽快处理,时间不超过半个月。

3、做好、做细各项重点项目工程等资金和档案管理。各项目资金支付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实施方案、合同协议及竣工决算报告等的规定和工程完成进度付款;且支付的票证符合财务制度和税收法规的相关规定,必须有经办人员、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签字方可核销。

4、加强学习,提高财务人员素质。按照所内学习制度的规定,每星期五下午组织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知识。另安排时间,组织镇政府下属站所的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学习。

5、按时搞好会计档案的归档立案工作。认真履职到位,规范服务,全面推进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对内规范管理、明确和细化各项工作制度,实现工作效率的提高;对外强化服务、深化换位思考服务理念,不断提高财政服务水平,为街道当好家、理好财。

篇8:财政工作总结

在镇党委和当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列位领导、科长和各村子的鼎力支持和赞助下,财政科各项工作安稳推进。今年我镇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元,增长000%,营改增革新,调减了镇级收入留成比例,在减税的大配景下,我镇还能逆势飘红,这得力于镇党委和当局的高瞻远瞩,提早谋化。在支出方面,由于今年第一年营改增,收入受革新影响较大,在收入不肯定的前提下,支出略有保守。

财政科将贯彻党委和当局的工作部暑,结合财政科的实际环境,认真落实抓规范、克难点、补短板的工作精神,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工作:

一、抓收匆匆支。收入方面,我们将密切和经济成长办、税办等科室联动,盯紧税收,实时研究税收变更,并做好在税收大幅颠簸的环境下,有充沛的非税收入来补充税收不够,节制好收入进度。支出方面,今年一是预算准确到月,财政科月末实时了解各科室支出完成环境,与支出进度慢的科室实时沟通,配合尽力完成支出任务。二是采取预拨的方法将托收的款项先拨付到机关账户。三是与相关科室进行了沟通,将能拨付到村子级的资金尽量支配在一季度。四是党委当局支配的总支出这一块还需党委当局的鼎力支持、各科室的鼎力共同,财政科也将调动一切力量,确保完成支出任务。

二、规范财政科规章。没有规距不成方圆。一是订定AB岗制度。在达到岗位相互管制的内控前提下,依据个人岗位、才能、责任心等方面进行AB岗设置,这样即有利于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同时也避免由于太忙,有的岗位正常的休息也得不到包管的环境呈现。二是档案治理制度。通过一年来的工作让我深深意识到财政科的档案治理有多紧张。好记性不如烂笔头,今年我科专设一个档案治理员,按光阴类型分门别类进行存档。更紧张的要树立电子档案,通过查询,快速查阅档案,进步工作效率。三是进一步完善岗位职责和内部治理制度,明确每个人的岗位职责和具体分工,做到职责清晰。四是单子治理制度。五是耿介自律制度 。

三、包管重点开支,严格支出治理。

XX年,我们坚持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在预算支配上,继承贯彻“突出重点,统筹一般”的方针,增强了财政支出的治理。一是包管了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支出和离退休人员“两费”支出;二是以科技成长为重点,包管了学校扶植和维修等教导事业费支出;三是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包管了综治、法律和巡逻经费开支;四是保障弱势群体的基础生活,包管了下岗职工基础生活费和社会保障资金支出;五是坚持厉行勤俭的原则,增强了行政公用经费治理,严格节制会议费、接待费、补缀费、燃油费等费用。

四、抓制度革新,完善村子社财务治理。

一是树立按期对账、结账、颁布的“财务资金一体化”治理新体制;二是实行村子、社财务“镇管村子用”,树立单一帐户体系,强化核算中心职能,分外是对合并村子进行财务检察,并写出检察看法;三是依据xxx办[xxx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xxx村子级民主治理试行法子》,初拟出《xxx镇农村子财务治理和暂行法子》,完全实行村子组署理制度。

五、严格执行《xxx镇机关工作治理制度》,进步办事质量,完善做事流程。

六、做好党委、当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篇9:财政介绍信

XXX:

本人性格开朗,稳重,诚实守信,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及集体荣誉感;在生活中严于律己,勤于动手;在学习中能不断充实自我,并能充分联系实际,不断积累经验;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认真,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有责任心,能迅速适应各种工作环境并融入其中。

作为一名XX年毕业的大学生,我所拥有的是年轻和知识,年轻也许意味着欠缺经验,但是年轻也意味着热情和活力,我自信能凭自己的能力和学识在毕业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克服各种困难,不断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和追求的目标。

XXX

XXXX年XX月XX日

篇10:财政工作总结

(一)树立大局为重理念,财政收支实现稳步增长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增强大局意识,主动作为,狠抓收入,严控支出,财政收入实现了平稳较快增长,1-11月份,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3.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46%;地方一般预算支出49.9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23%

在抓好收入上,突出做到“三早、三保”:一是早部署,保增长。在影响我市经济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和严峻的财政收入形势面前,市委、市政府对全市财政运行态势高度关注,市政府多次召开财税联席会议,针对存在问题,协调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切实做好财税征收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听取汇报,并亲临财税部门实地调研,要求各部门深入分析收入形势,全力以赴,千方百计完成全年收入任务,确保财政收入实现增长15.5%的目标。二是早预测,保质量。加强收入预测和监控,实行市、县(区)每月收入进度及下月收入预测的通报制度,掌握收入变化状况,把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更加注重查找征管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堵漏增收,提高收入质量。三是早落实,保进度。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建立收入目标考核制度,明确各征收单位的责任,定期召开收入通报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收入进度,财政收入实现一季度“开门红”,上半年 “双过半”,全年“稳增长”的良好局面。与此同时,建立税务征收激励机制,提高税收征管效能,规范征管行为,强化税源监控,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在加强非税收入征管上,结合“金财”工程建设,及早启动非税收入信息化管理工程并积极拓展收入范围,多措并举提高收入质量。20xx年1-11月,市直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等全部纳入非税系统进行网上征收,预计全年共有228个项目实现网上征收2.85亿元。

在保障支出上,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努力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着力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确保重点支出需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兼顾,有保有压,在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等基本支出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扶持经济发展各项措施的落实,同时,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市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等新增支出以及市重点支出的资金落实;二是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从严控制预算追加;三是压缩经费开支。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实现行政经费支出“零增长”。

(二)树立创新转型理念,促产培财力度不断加强

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潮州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功能和乘数效应,全力支持产业加快转型升级,为进一步推动促产培财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撑。

1、加快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双推进。大力构建具有潮州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支持特色产业发展,鼓励企业通过争创名牌名标、自主创新、技术改造,提高产品竞争力,推动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20xx年,市本级设立了科技创新扶持资金、品牌奖励专项资金、市场开拓专项资金、上市融资奖励资金、引进生产自动化半自动化设备奖励资金、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共6大类15项专项资金,预计全年拨付3009万元,比上年增长28.75%。

2、支持扩大内需和开拓外需双拉动。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增强消费需求拉动力,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和生活质量。预计全年兑付“家电和摩托车下乡”、“家电以旧换新”政府补助资金1942万元,直接拉动商品销售总额达到1.86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17.84%和16.49%;同时,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参加海内外展览会、推介会等,通过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拓展产品外销市场。

3、促进“三农”和水利建设双发展。一是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活和生产环境,按照“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强基增后劲”的思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千方百计稳定粮食生产和“菜篮子”工程建设,支持 “潮州柑”、“凤凰单丛茶”、“铁皮石斛”等农业产业基地发展;二是突出强农惠农补贴资金的投入,各级共安排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种粮直补、农资综合直补等补贴资金**万元,帮助农民开展农业生产。三是实施“生态文明万村绿”林业建设工程,提高农民植树造林积极性,提高村庄绿化覆盖率,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四是大力支持发展海洋经济,完善海洋与渔业基础设施和标准化渔港建设,大力发展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五是认真按照“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济困目标任务,帮助贫困户早日脱贫。六是建立健全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扎实推进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千宗治涝治洪保安工程、海堤达标加固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水库移民安居工程等重点民生水利建设。

(三)树立民生优先理念,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保增长、保重点、保运转、保民生”的支出原则,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始终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公共财政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建设为平台和抓手,切实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支持和保障力度,重点向“十项民心工程”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建设倾斜。全市1-11月份涉及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等民生支出34.14亿元,比上年增长24.8%。各项重点民生支出增幅均高于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平均增幅,有力地保障了我市各项民生事业持续发展,提高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和社会建设水平。

1、优先发展教育。大力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加大投入,积极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努力加快普及学前到高中教育,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构建全民多层次终身教育体系。1-11月,全年教育支出10.49亿元,比上年增长9.07%。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进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工作,严格执行免除在普通中小学就读的本省户籍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课本费的规定,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小学350元、初中750元,全年实施义务教育免费的资金支出2.16亿元,共33万名学生受惠;安排资金资助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技术教育、高中阶段和义务教育,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奖、贷、助、补、减”为主体的职业学校贫困学生助学体系;与此同时,市本级投入335万元配套资金,支持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筹集3600万元用于高中校园建设;积极向省争取补助资金1219万元,支持我市80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创办“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和“规范化乡镇中心幼儿园”项目;重视解决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问题,全面推进绩效工资改革,市直学校教师津补贴按“两相当”的规定编列部门预算。

2、完善城乡社会保险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1-11月份,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29%。

一是加快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推进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管理。严格执行社保基金从上缴、申领、审核、拨付、待遇发放、检查监督等环节的规章制度,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作及100%社会化发放。

二是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民养老制度。全面提高补助标准,各级财政对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按每人2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全市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数达到197.2万人,各级补助资金达到39440万元;市级财政安排新型农民养老保险专项资金1200万元,有13.09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三是落实城乡医疗保险救助制度,确保困难群体医疗待遇保障,安排配套资金70万元专项用于城乡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四是建立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机制。做好结对帮扶特困家庭工作,市区1000户最困难低保家庭、五保供养对象、城镇“三无”对象,继续分别享受每月300元的结对帮扶生活补助。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以及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一次性发放临时性价格补贴和生活补贴共1908万元。

3、注重对文化、体育、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等事业投入。20xx年,1-11月份,全市文化体育与传媒、公共卫生医疗支出6.99亿元,增长42.65%,大力支持公共服务事业发展。

一是支持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积极推进公共文体服务,促进城乡基层文体事业的发展,支持 “送电影下乡”、“农家书屋”、“广播电视村村通”、“书香潮州”和基层文化站设施及各项体育竞赛活动开展。

二是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转变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完善补偿机制,基本建立全市基本药物制度,在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零价差,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机制。

4、提高住房保障能力。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大力支持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供给,逐步建立多层次、多方位覆盖的新型保障房体系。一是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将廉租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加大廉租房建设专项资金投入;二是严格按照《潮州市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标准办法》,建立了廉租住房保障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的申请、审核、公示、登记、轮候、退出等制度;三是对省政府历年下拨的专项补助资金进行合理分配,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专项资金及时投入到住房建设中;四是认真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对保障性住房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四)树立科学理财理念,公共财政改革扎实推进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推进各项财政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体系。

一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在收入预算上,坚持走综合预算路子,部门预算收入编制将原由专户拨付的行事性收费及罚没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编列部门预算;支出预算安排从原来的“款”级科目,全部细化到“项”级科目,专项资金全部落实到具体执行项目,进一步提高了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精细化,全市共有476个单位编列了部门预算。逐步完善市级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库,完善定员定额管理,推进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相结合,充分利用人员数据、决算数据、工资发放数据、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等基础信息,不断规范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科学性、增强预算透明度。

二是加快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重点是扩大财政资金直接支付范围,在总结历年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管理经验的基础上,针对财政资金专户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对市本级财政资金专户进行全面清查,并相应修订有关管理制度,出台《潮州市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对财政专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及管理使用进行规范,建立财政专户档案制度、年度报告制度以及定期或不定期清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国库管理体系。预计全市纳入国库直接支付的财政资金达到14.2亿元。在推进公务卡改革方面,加强市本级预算单位公务性支出管理,进一步规范单位支付行为,控制现金结算规模,通过对单位零余额账户划款信息和公务卡消费明细信息的动态监控,确保资金安全。与此同时,扎实推进“实时在线财政预算监督”、“财务集中监管”、“非税收入网上征收”等系统建设。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改革,规范采购行为、完善采购制度,大力推进政府采购的电子信息化平台建设,强化采购监管,提高采购效率。

四是进一步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改革,开展引入第三方评价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试点。

(五) 树立严格监管理念,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注重财政监管,积极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创新财政监督的方式和方法,实现由检查向服务的转变,把监督检查与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相结合,切实提高财政监管效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一是开展对专项资金的清理检查。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分类、整理,筛选出一批重点资金项目,并进行认真检查。重点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专业性产业转移工业园竞争性扶持资金、省级节能专项资金等的拨付、使用及管理进行严格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违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提出整改落实意见。

二是对现有的`管理制度进行清理,对所有财政权力运行事项按照行政管理类、财政分配管理监督类和其他类等进行分类,并逐项梳理权力行使依据,描述权力运行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和关键环节,查找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分析研究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的措施办法,提出“废、改、立”的意见,完成《潮州市财政局工作运行规程》的编制。通过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促进了财政部门在转变执政观念、制度建设、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惩防体系建设等五个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三是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成果,扩大财政资金的监管。完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全面复查工作任务,共有1409户列入复查,复查率为100%。经查,全市私设“小金库”总数5个 ,总金额为46.65万元,对违规问题已进行整改。

四是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管,切实完善制度建设,落实防治采购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各项措施,严格按照采购基本程序,对采购全过程进行监督,规范采购人的行为。

五是严把政府投资工程的预结算审核关,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并发挥应有的效益。全年市级累计完成各类财政性工程投资的项目支出审核共328项,送审造价8.3亿元 ,核减金额0.67亿元,审定造价7.64亿元,平均核减率8.1%。

六是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及非政府投资3000万以上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两个方面工作情况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存在问题的项目逐个进行整改。

(六)树立高效务实理念,干部理财能力全面提升

20xx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大力推进法治财政、民生财政、绿色财政、绩效财政和阳光财政“五大财政”的建设要求,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行政执行力。

一是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为契机,加强和改进财政机关作风建设,努力营造勤政廉洁、优质高效、规范务实、作风优良的机关政务环境,创新服务方式,精简办事环节和程序,提高办事效能。

二是以加强财政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财政管理科学化和精细化建设为支撑,深入推进“讲正气、树新风、促发展”、“创先争优”等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努力打造一支思想解放、勇于创新、业务精通、作风正派、积极进取的高素质理财干部队伍。

三是以扎实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为载体,切实增强财政干部队伍的宗旨意识、党性观念、纪律意识、廉洁意识,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财政改革之中,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构筑源头治本的公共财政制度防线。

四是以规范权力运行、强化自我监督、提高执行力为目标,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审批、深化政务公开,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五是以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为主线,增强为人民群众解难事、做好事、办实事的责任感和工作能力,坚持寓服务于财政管理实践中,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社会建设、十件民生实事等各项民生政策落到实处。

承办过程中,坚持积极沟通,拓展办理深度,努力创造条件,在解决问题、办出实效上下功夫,力求做到办理一件建议或提案、解决一批类似问题、推动一个方面的工作,使代表和委员的“良策”变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

篇11:财政介绍信

尊敬的xxx:

您好!

我是一个动中有静的xxx,能歌善舞的我也喜于展示自己动中的一面,我会积极参与团队及社会上组织的文体活动;作为一名准财政工作人员来讲,我又是一个安静的女孩,这应该属于第二性格;稳中求胜的做事方式让我能够注意到每一个细节、不急于求成。

短短一年的学生会工作让我学会了团队合作,以及培养了我的组织能力。我也相信只要认真的去做每一件事,那么最终都会是有所收获的。

在一年的财务工作中,养成了自己严谨的工作作风。在xx集团财务任职期间,每个月都要与150家分公司核对账目,保证账目的正确性;能在工作的过程中,不断的去尝试探索更为有效合理的解决方式,这使我能够在很好的完成工作的同时,也能够从中得到乐趣以及很大的成就感。同时,我希望公司有比较健全的晋升和轮岗的制度,全面的学习才能更好的发挥自己的价值,找到更适合自己的方向。

xxx

20xx年xx月xx日

【财政介绍信14篇】

篇12:财政介绍信

xxx:

我叫xxx。所学专业财政学。毕业于xx大学。

本人性格开朗,稳重,诚实守信,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及集体荣誉感;在生活中严于律己,勤于动手;在学习中能不断充实自我,并能充分联系实际,不断积累经验;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认真,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有责任心,能迅速适应各种工作环境并融入其中。

使我深信在岗位上我同样可以为之倾洒我的真诚,做到爱业、守业、敬业!我竭诚希望我的才能可以为贵单位欣欣向荣的事业尽绵薄之力!

作为应届大学生,我还很稚嫩,但我明白:一个青年人,可以通过不断的学习来完善自己,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我相信,良好的自学能力和不懈的钻研精神一定能使我很快胜任我的工作。如果我能喜获您的赏识,我一定会尽职尽责地用实际行动向您证明:您的过去,我来不及参与;但您的未来,我愿奉献我毕生的心血和汗水!

xxx

xxxx年xx月xx日

财政介绍信

财政工作计划

财政工作总结

财政税收论文

财政个人工作计划

财政经费自查报告

财政工作计划的

财政征文演讲稿

财政工作年终总结

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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