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借款合同注意要点,本文共4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篇1:借款合同的知识要点
借款合同的知识要点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除了亲戚、朋友、同事相互之间的借款合同之外,大部分借款合同的贷款人(出借人)是银行或信用合作社。
借款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1)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属于消费借贷合同。传统民法学说认为,消费借贷合同属于要物合同,即合同的成立,不仅要双方达成合意,还必须以标的物的交付作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民法学界通说认为,我国的借款合同应理解为诺成合同。即:只要双方当事人就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借款合同即告成立。
(2)借款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享权利、互负义务。贷款人负有按合同约定拔付款项给借款人的`义务,借款人负有按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3)借款合同大部分为要式合同。除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外,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借款合同应当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另外,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协议书及修改借款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是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
为了维护贷款人的利益,保证借款人按期还本付息,《合同法》第198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的形式和内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办理。另外,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合同法)第204条、第205条对借款的利率也作了原则性规定。根据规定,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公民之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篇2:二手房屋装修合同注意要点
二手房屋装修合同注意要点
1、合同主体不明晰
合同中应首先填写甲方、乙方的名称和联系方法。此处应注意一个细节,很多公司只盖一个有公司名称的章,您必须要求装饰公司将内容填满,并进行核对。您还应注意签订合同的装修公司名称,是否与合同最后盖章的公司名称一致。
如果不符,必须问明二者之间的关系,并在合同上注明。如此做的理由是一旦发生纠纷,一定要有装修公司比较完整的法人登记情况,以备将来投诉或起诉,省去查询的麻烦,而且能够找到确切的责任承担者。
2、监理概念模糊
合同中规定了可以实行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是指监理人受消费者即甲方的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督和管理的活动。“监理人”是指取得监理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监理事务所或单位。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工程监理人,其身份是独立于装修公司之外的。
3、书面文件不全
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全套设计、施工图纸,均为合同的有效构成要件。有些装饰公司在与消费者签订装修合同时,这些书面文件不齐全,给以后进行家装工程带来了隐患。
4、权利义务不清
合同中规定了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应做的工作。对于消费者来讲,尤其应注意合同中规定的下列几项:为确保建筑物安全,不能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果拆改原建筑物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的',应负责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如果在施工期间,该居室仍被消费者部分使用的,消费者应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5、增减项未加入合同
目前在装修工程的实际履行中,增加施工项目的现象很多。一些装修公司开始有意把报价做得很低,然后在开工后逐步增加,让消费者无法再找另外的装修公司,只好同意他们的要求,使得最后的装修总价远远超出初始报价,所以消费者在合同签订时,如果经过多方了解,再自己将所支出的费用结合居室面积及施工项目是合理的前提下,对工程项目变更应谨慎。
6、材料供应不做确认
鉴于装修材料品牌及价格等因素,目前大部分装修公司都建议消费者选择“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即合同中规定的第二种方式进行施工。那么在材料供应上,双方都应负一定的责任。消费者有义务按约定提供材料,并请装修公司对自己提供的材料及时检验,并办理交接手续。
7、工期延误没有规定
如果出现工期延误问题,消费者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对待:
第一种情况是双方均不承担责任的:工期延误的原因是由于合同中第八条第一项的原因,即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不可抗力,及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在消费者即甲方确认的情况下,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种情况是乙方不承担责任的: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乙方即消费者负担,工期顺延。
第三种情况消费者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即违约责任中规定的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应向装修公司支付违约金。
最后一种情况是因装修公司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装修公司应向消费者支付违约金。
8、质量标准不清楚
在北京市建委9月22日颁布执行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承发包及施工管理暂行规定(试行)》(京建法413号)中有这样的规定:“家居装饰工程的标准应当按照《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在家居装饰合同中约定。”
9、工程验收不细心
验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合同中规定:“如未办理验收手续,消费者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消费者负责。”这意味着如果未验收,消费者就开始使用装修房屋或入住,一旦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因装修现场的破坏使质量问题责任不易界定,装修公司可依据此规定免除责任。
10、争议解决办法未约定
家装消费者在发现装修质量有问题时,应及时与装修公司协商解决,但大多数消费者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出现争议后的解决办法。
篇3:签订装修合同细节注意要点
签订装修合同细节注意要点
随着人们对于房屋装修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和装修公司出现装修纠纷的事件也越来越多。而一旦出现装修纠纷,装修合同就是保障住户利益的最主要依据,因此我们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需要慎而又慎,特别需要注意装修合同之中的细节问题。
注意装修合同之中的细节问题,我们想要了解装修合同的构成。装修合同装修住户和装修公司签订的具有法律效益的.文件,对于装修过程中的各个细节都有所介绍,例如装修的工期、质量、开支、付款以及装修之中使用的材料都有所标注。
在现代国内的中大型城市之中,对于装修房屋有着较为成熟和规范的管理方式,会由相关方面的委员会或者建设局制定标准的装修合同,而一般来说装修合同有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1、工程主体:施工地点名称、甲乙双方名称。
2、工程项目:包括序号、项目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计价、合计、备注(主要用于注明一些特殊的工艺做法)等,这部分多数按附件形式写进程预算(报价)表中。
3、工程工期:包括工期为多少天、延期的违约金等。
4、付款方式:对款项支付手法的规定。
5、工程责任: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质量和安全责任作出规定。
6、双方签章:包括双方代表人签名和日期;作为公司一方,还应有公司章。
在签订装修合同之前应提前了解所在城市对于装修合同的标准规定,以防止在签订的时候上当受骗。
在装修过程中,由于设计的变更、住户个人的要求以及预算等问题会变更装修方案,那么装修公司会对于装修合同进行一定量的调整,而在这个时候需要特别注意重新签订的装修合同和原先合同之间的差别,例如在单位方面,有些装修公司会在这方面做手脚,而在正规装修合同之中的单位应使用国内通用的法定计量单位,不可使用英制等单位。
篇4:赠与合同需要注意的要点
赠与合同需要注意的要点
赠与合同需要注意的要点是那些?审查一份赠与合同 需要注意哪些要点?看看下面:
赠与合同需要注意要点【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以其无偿赠与性成为所有合同中极具特色的一类合同,那么在赠与合同的审查过程中,有什么值得注意的风险点呢?
一、赠与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赠与是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赠与的要约要经承诺后,赠与合同才会成立。
受要约人拒绝承诺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
因此,在赠与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往往会有类似“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赠与”的表述出现,表示受赠人的承诺、对赠与内容的接受。
二、明确赠与合同的订立主体
即明确赠与合同中各方当事人的身份。
如一般订立赠与合同的双方为赠与人与受赠人,但在多方赠与合同中,也存在除了上述身份之外的其他身份,例如附抚养义务赠与合同中的赡养人。
如果是多位受赠人的情形,受赠人可以表述为受赠人一、受赠人二、受赠人三,之后说明本赠与合同所指受赠人是指包括多位受赠人在内的全体受赠人。
三、详细列出赠与的内容
即赠与的具体标的物。
赠与标的物可以是动产或者不动产。
但是不论赠与标的物为何,其信息都应当真实准确,避免因信息错误给当事人带来经济损失或者引起其他纠纷。
例如若赠与的是房产,就应当写明房产的地址、自然状况、产权证号等信息;若赠与的是动产,则应当写明动产的形态、数量、交付方式等。
此处应当注意的是,在股权赠与合同中,“股权”这一表述指向的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而若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赠与,则应该表述为“股份”赠与,此时“股权”的表述并不恰当。
四、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由于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赠与人自愿将财产赠与受赠人,一般会要求受赠人承担一定责任。
例如附抚养义务的赠与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的同时应当就受赠人的赡养义务内容进行明确的约定,避免因约定不明致使赠与人权利受到损害情形的出现。
例如,双方可以约定:“自本件赠与成立之日起,乙方应付抚养甲方的义务。
乙方受赠后,如违背前条约定的抚养义务,甲方得撤销赠与。”
在赠与合同中,一般不要求赠与人承担瑕疵担保义务,但有两种例外情形。
其一,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所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瑕疵担保责任。
因此在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此项条款的约定就成为必要,避免了因赠与财产的瑕疵给受赠人造成的损害。
例如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当事人可以约定,赠与财产有瑕疵的,受赠人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
其二,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所谓保证无瑕疵,指保证赠与财产普通的无瑕疵,而非保证具有特定品质。
所谓造成受赠人损失,解释上认为属于信赖利益的损失,不包括赠与无完全无瑕疵时应得利益的损失。
当事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对于赠与合同的顺利履行、各方及时承担自己的责任至关重要。
五、合同撤销权的约定
赠与合同的`撤销是实务中经常出现问题的领域。
赠与的撤销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
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为:
其一,赠与财产的权利还未转移。
赠与动产的,动产还未交付;部分交付的,仅能对未交付的部分行使撤销权。
赠与不动产的,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其二,不属于救灾、扶贫社会公益、道德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因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因此赠与合同会有这样一项规定:“本赠与合同经公证之后不可撤销。”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其中第二项和第三项在实务中的认定较为困难,且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赠与人对受赠人未履行抚养义务、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进行举证。
在原告刘素安与被告王凤山、代玉霞、第三人王凤魁、王风娟赠与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就以原告刘素安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两被告未尽赡养义务,因而判定不予支持原告要求撤销《赠与合同书》及返还诉争房屋所有权证及宅基地使用权证的诉讼请求。
这就还是涉及到赠与合同中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约定一定要具体明确,以保护赠与人和受赠人的合法权益。
六、赠与合同的生效
某些赠与合同需要公证。
当事人往往会约定赠与合同经公证后生效,此时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并不是合同唯一的生效要件,当事人要注意这里合同生效的时间已经发生了变化。
例如“本合同签订之后须经公证机关公证,使得成立与生效”。
七、赠与人的穷困抗辩权
由于赠与合同的特殊性,法律给予了赠与人一定的保护。
赠与合同成立后,若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赠与人有权不再履行尚未履行的赠与义务。
但是对于已经履行的部分,不得反悔。
因此,在赠与合同中当事人若对此条款进行了明确约定,对于保护赠与人的权利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例如在霍玉成与霍夏君赠与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就以赠与人霍玉成在赠与合同成立后生活困难为由,判定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保护了赠与人利益的同时,也符合赠与合同的订立目的。
以上为赠与合同在审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其中合同中当事人对于权利义务的约定以及撤销权的规定是赠与合同最重要的风险点。
不动产赠与合同范本【2】
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缔结如下赠与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其所有的不动产依以下各条约定赠与乙方。
第二条 甲方会同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进行后记的不动产移转登记及转让手续。
第三条 前条的转让系以现有状况下交付乙方。
而自签约日始至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可以继受为不动产建筑物的出租人。
甲方须将前述房屋租赁合同交付予乙方。
第四条 乙方受赠不动产后,应负扶养甲方夫妻之责。
但,乙方应自不动产租赁所得租金____________元于每月前交付予甲方.
但,当甲方夫妻之一生病时、或乙方生子时,双方可重新酌商前述但书的约定。
第五条 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撤销本合同:
(1)无法履行前述的抚养义务时。
(2)对甲方犯下重大罪行。
第六条 乙方若因前条任一事由遭致撤销合同时,不得将不动产转让,并应立即将之归还甲方。
第七条 根据第二条所述不动产于办理移转登记或交付日之前损坏时,则撤销不动产建筑物的赠与,而仅赠与土地使用权。
乙方可不支付第四条但书中的抚养费。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动产标示:
(1)土地使用权:
坐落于______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号
面积:______平方米
(2)建筑物
本造房屋二层
面积: 一楼______平方米,二楼______平方米.
上列建筑物正租赁中。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赠与人(甲方): _____________
受赠人(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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