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电子简单版协议书,本文共1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篇1:电子协议书
在申请、接受或使用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之前,您必须先详细阅读本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订户协议(以下称订户协议)。若您不同意本订户协议之条款,请勿申请、接受或使用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
本订户协议将于您向指定的发证机构交付证书申请的当日开始生效。藉由交付本订户协议(与证书申请),即表示您要求发证机构签发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予您,亦表示您已同意本协议中的条款。北京_______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下称_______)的公共认证服务受_______认证业务声明(以下称「认证业务声明」)所规范,认证业务声明将不定时修改,且视为本订户协议之一部份。认证业务声明公布于_______网站的资料库,网址为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
也可以通过e-mail:___________获得。认证业务声明之修订条文也公布于_______的资料库中,具体网址为_______。
您必须同意,完全按照认证业务声明及本订户协议的条件使用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及相关的发证机构服务。您还必须同意,在信赖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安全服务器证书或发证机构签发的其他证书的时候,明确遵守_______的「信赖方协议」和认证业务声明第8章的规定。该信赖方协议也公布在_______的资料库中,网址为_____________。除遵守认证业务声明及信赖方协议所载内容外,您还赞同并接受以下1-7部分。
附加信息及条款和条件:
1.出口许可
全球服务器证书的出口将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的规定。您必须符合上述有关规定,_______才会签发给您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
2.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
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使您能使用128位的rc4或idea,56位的des,双密钥triple-des加密技术,或_____可能采用的其他加密技术来建立ssl或tls会话。
3.合格的申请者
在满足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_______有权独自决定是否向您提供全球服务器证书。
4.地理限制
根据本协议的条款,_______有权独自决定是否允许您在中国以外的某个国家安装和使用全球服务器证书。
5.使用限制
5.1软件平台限制
您必须保证,您的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只能用于在_______网站页面上所列的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软件平台(软件)上建立ssl或tls会话路。如果软件不是在注册表上特别注明的、则您在该软件上安装您的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之前,有责任确保该软件的使用符合相关的出口规定。
5.2仅单一使用
您的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禁止在下列情况下使用:
(1)为了或代表其他机构而使用;
(2)用任意域名和/或组织名称,而不是您注册时提交的域名和组织名称来执行私钥或公钥操作;
(3)一张服务器数字证书在同一时间在一个以上的具有不同域名的服务器上使用。如果您选择安装及展示安全站点标记(securesiteseal,下称标记),对该标记的安装及展示仅在符合安全站点标记许可协议(参见:https://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安全站点标记许可协议)的条件下方可进行。
5.3吊销如果您的机构名称和/或域名发生改变,您需立即通知_______,_______将吊销您的证书。如果您安装了标记但并未履行安全站点标记许可协议赋予您的任何义务,_______有权吊销您的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
5.4数字证书吊销或期满之义务当您的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期满或您收到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吊销的通知时,您应立即把该证书从所安装的服务器中永久删除,且往后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使用;如果您已安装了标记,您还应按照安全站点标记授权协议中规定的要求删除此类标记。如果违反上述规定,_______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6.附加陈述
通过提交本订户协议和证书申请,您声明下列陈述是真实的,并保证在本订户协议的有效期间内这些陈述仍将是真实的。
6.1本订户协议和证书申请由证书申请中所列的机构(下称申请机构)的授权代表或有权官员递交,以保证申请机构已经或将会全部符合本订户协议(和证书申请)中设定的条件。
6.2申请机构在获得和使用全球服务器证书时,完全遵守了适用于_______的出口方面的法律法规。
6.3您必须在有效控制下运作已经安装了您的全球服务器证书的计算机系统(服务器)。
6.3.1有效控制指的是:1)您可取得由服务器传递的所有交易数据,并将按照依法授权的证明或法院命令或合法机构的要求,向服务器所运作的辖区的政府机关披露数据;以及2)您有权修改和控制服务器,包括拥有在发证机构依合同要求或依法律规定而终止本协议时,使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无法
使用的权力。
6.4如果您在任何时候不再符合合格申请者的定义,您应当吊销您的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
7.不合格的申请者
您不是如第三部分所定义的合格申请者,您仍可能适合购买和使用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申请机构可以在个别批准的出口许可安排下获得并使用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
如认证业务声明所述,发证机构只提供有限的保证,但不提供除此之外的所有其他保证,包括适销性保证或适用性保证;发证机构承担有限责任,拒绝除认证业务声明中所述的有限责任之外的所有附带性的、结果性的以及惩罚性的损害赔偿责任。重要细节请见认证业务声明。
于下列情形(任一情形先发生)时,您表示了解并接受本订户协议的条款:
(i)向_______提出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的申请;或
(ii)使用该数字证书。
篇2:电子协议书
商务协议书是指社会组织或个人之间就商务问题或事项经过协商取得——致意见后共同订立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契约性文件。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推荐的美团电子商务协议书,欢迎阅读收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甲方:潍坊掌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友好协商,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方在乙方“美团外卖”平台发布甲方餐品的在线外卖订餐信息,并为乙方用户提供其订购的餐品,乙方提供美团外卖平台,供甲方发布其外卖订餐信息。
2、本协议自甲方餐品在乙方美团外卖平台上线之日起生效,合作有效期至20xx年 月 日 截止。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美团外卖平台的网络宣传。
2、甲方为乙方在消费群体中做相关宣传介绍并进行相关推,以提升甲方的知名度。
3、如乙方提供餐品出现任何食品安全事故,甲方有权随时告知解除本合同,并操作乙方餐品下线。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为甲方开辟绿色通道,具体事宜如:乙方在接受到甲方用户的订单后,应优先处理甲方用户的订单,并由乙方负责将订单中所述的餐品及时送达至甲方用户。
2、乙方应保证需提供有盖章的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包括工商登记证明、税务登记证明、卫生许可证及相关资质,因乙方资质问题贰使本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结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保证自身具备提供本合同项下餐品及履行本合同项下乙方外卖服务的必要的资质批文、管理制度及合格人员,保证送达甲方用户餐品安全、及时、无污染。
4、凡甲方已经在乙方上线的外卖餐品及相应服务内容,在双方规定的上线时间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的取消或变更,如因特殊原因甲方确实需要进行变更或取消的,由甲方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甲方,并由双方另行商议对页面做相应的调整后方可进行变更。
5、乙方有义务提供合作期间在甲方外卖平台营销活动和品牌形象展示所需要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等资料以工甲方方创作,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该等资料具有完全权利,并有权授权给甲方基于本协议目的进行使用。
6、乙方外卖服务如需在餐品在线标注价格之外另行收取费用,应告知甲方并在由甲方在页面明示。乙方送餐人员在给甲方用户送餐后,由乙方送餐人员对甲方用户进行现场收取餐费(含外卖费)。如甲方用户要求就餐发票,由乙方负责提供。
7、甲方系统通知乙方下单后,如乙方因餐品售罄原因,不能提供的,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 下单的消费者和甲方,并做好合理的安抚和处理。
8、甲方用户退订情形,甲方应在收到退订申请后告知乙方取消对应外卖订餐项目。乙方应根据甲方通知做相应调整。
四、合作约定
1、双方的品牌归各自所有。甲、乙双方均不可在对方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对方名称、LOG以及涉及相关内容的销售、促销宣传材料及广告、报纸、杂志、宣传单等。如因此产生的不良后果及损失由违约方自行全部承担。
2、任何双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导致另一方受到包括但不限于投诉、举报、诉讼或处罚、赔偿等损失,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法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10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3. 本协议任何一方均应对其获得对方的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和其他保密资料予以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如因任何一方未能履行保密义务而给其他方造成任何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 乙方在使用甲方平台中,应保证每月成交30单以上,否则甲方有权将乙方下线。
5. 物料包(甲方为乙方提供宣传所用的物料包,乙方需要支付相关的费用)
6. 甲方可提供促销、引流、推广等增值服务。乙方如需定制,需支付相应费用,具体须签订补充协议。
五、争议解决
本协议项下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情形,任何乙方有权将整体提交至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篇3:电子协议书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电子信箱: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联系人:
电子信箱:
为扩大图书的传播途径,共同推进和繁荣我国的教育文化事业,甲乙双方就电子图书的制作和传播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授予乙方对其提供图书的数字化版权的非专有使用权(包括简体和繁体),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可以将甲方授权的图书以电子图书形式在全球范围内制作、传播和销售。“电子图书形式”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国家版权局颁布的《关于制作数字化制品的著作权规定》等有关规定,将图书转换为数字代码形式,并利用软件技术设置各项阅读功能,以非纸介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网络传播和制作销售电子出版物等数字化制品的方式使用。
2、甲方保证拥有其所提供的图书的版权所有者授予的对图书数字化版权的独家使用权,并拥有授权乙方以本协议约定方式使用图书的权利;保证其所提供的图书和所授予的数字化版权没有违反国家的有关出版管理的法律和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因授权图书或上述授权与第三人包括有关国家管理部门发生任何争议,争议的解决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甲方负责和承担,并应补偿乙方由此受到的一切损失,乙方并可以终止协议。
3、本协议签定之日起 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首批授权图书的样书 种和电子文档 种;全年甲方向乙方提供授权图书总数量样书不少于 种和电子文档不少于 种(电子文档是指s2、s72、ps2、ps、doc、pdf等其中一种格式文件)
4、甲方向乙方授权后,甲方可以享有以下权利:
(1)甲方享有乙方免费为其在中文在线网站上宣传甲方的权利,具体形式双方协商确定;
(2)甲方有权索取相关图书销售和浏览信息;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双方约定支付其应得收益;
5、甲方指定 ______作为合同执行人及联络人。
6、享有和承担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的权利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甲方所提供图书数字化版权的非专有使用权,即乙方享有将甲方所提供图书转换为数字代码形式,并利用软件技术设置各项阅读功能,以非纸介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网络传播和制作销售电子出版物等数字化制品的方式使用的非专有使用权。
2、乙方对图书进行数字化使用的具体技术、方法以及乙方推广数字化图书的方式均为乙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权许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对图书数字化的具体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数字化图书的版式设计、技术设计、独特的阅读功能的设置和组合等,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3、乙方有权在甲方授权使用的范围内根据市场形势决定使用授权作品的具体方式及其宣传、包装、价格和销售形式;乙方为实现使用甲方授权作品的目的,有权委托第三方将授权作品按甲乙双方约定的使用方式进行制作、传播和销售。
4、乙方保证甲方所提供图书的完整性,不更改图书的版权信息和内容。
5、享有和承担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的权利义务。
三、价格和结算
1、每年对于当年甲方提供的电子图书实现的销售收入:甲方与乙方按照3:7的分成比例进行结算。
2、电子图书的销售数量以中文在线销售软件统计的数量为准。
3、每年12月31日为版权使用费结算截止日,1月10―15日为版权使用费支付日期。乙方根据交易过程中发生的交易记录和有关电子凭证按照上述结算约定向甲方支付其应得分成,甲方应为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四、特别约定
1、对于甲方授予乙方的非专有使用权不具有排他性,乙方不得限定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类似的使用协议;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许可其他任何第三人独家使用本协议涉及图书的数字化版权或将图书的数字化版权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2、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和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知对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包括对方经营信息、销售数据和技术方案等商业秘密,非经对方的书面的、特别的授权以及在法律有强制要求的情况下,获知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或泄露给他人,或有其它不正当使用的行为,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认真地履行本协议的各项规定,如发生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应赔偿对方的损失包括对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引起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及任何可预期的间接损失及额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支出的律师费用、诉讼及仲裁费用、财务费用及差旅费;
3、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一款约定,应将乙方所付报酬全部退还乙方。此外,甲方应向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之作品著作权使用报酬总额十倍之违约金;
4、如乙方逾期支付著作权使用酬金,每逾期一日按报酬总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本合同终止日前必须将所有未付清款项付给甲方。
六、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另行协商签定书面备忘录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2、任何由本协议引起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最终由北京仲裁
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十年。
甲方(公章): 出版社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篇4:电子协议书
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用户(以下简称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快速通关_________及其相应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总则
1.乙方根据本协议获得甲方提供电子申报设备通信服务,甲方根据双方确定的资费标准对乙方进行收费。
2.在甲方为乙方提供电子申报设备通信服务期间,乙方每月(按自然月计)的通信费用以人民币结算。
3.甲方免费提供安装调试服务,保证_________能顺利开通,并提供从安装之日起一年的免费维修服务(除人为致损因素),一年后甲方将向乙方收取设备零件费及酌情收取维修人工费。
4.乙方同意在缴费期内向甲方指定的账号或按甲方指定的交费方式支付费用。
5.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暂停服务,并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向乙方追缴欠费: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和海关有关规定而被停止业务运作并产生欠费。
6.乙方补交所欠费用并申请复通,经甲方同意后,在一周内恢复电子申报设备的使用。
7.乙方的操作人员必须通过甲方培训,并持有甲方颁发的《来往港澳小型船舶电子申报技术操作员证》方可操作。
8.乙方若对费用及缴费情况有疑问,可在三个月内到甲方处或拨打甲方查询电话查询,航次帐单只保留三个月。
9.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营业执照、代办人资料、证件(身份证)和单位证明等资料真实并可联系。因上述资料不真实而无法接收到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等责任由乙方负责。
10.若乙方资料(联系方式、联系人、发票及帐单邮寄地址等)发生变更,应提前十五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以保障甲方向乙方提供正常电子申报设备通信服务。否则,因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11.甲方有义务对用户提供的资料进行保密。
12.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乙方(包括代办人)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不属实。
未经同意,乙方擅自装拆电子申报设备并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不当用途(有损甲方或相关第三方利益)。
二、通信费用的结算
1.收费标准:每船每月在_________个航次内收费_________元;每月在_________个航次内收费_________元,每月在_________个航次以上,从第_________个航次起收费_________元。
2.乙方缴费方式:
同城支票(含_________);
异地银行划帐(收款单位:_________公司;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银行代扣(凭身份证原件,存折原件或银行卡在_________银行办理代扣手续,我公司可代办yin行代扣手续)发票:收到款后由甲方负责邮寄。
3.乙方缴费时间:以自然月为计费周期,每月的4 10日为甲方向乙方寄发上月收费帐单日期;每月的11 20日为乙方缴交上月航行通信服务费的时限,甲方将在每月23日向按时缴费的乙方寄发票。
三、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议条款如有变更,甲方将以业务通告、邮寄、信函等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_________天内与甲方协商并签订特别协议。否则,甲方视乙方得知并同意新协议。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电子协议书
电子缴税(费)协议书
编号:
甲方(纳税人或客户): 乙方(税务局): 税务机关代码:丙方(银行): 行号:
该银行的清算银行代码:
为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确保国家税款安全、准确、及时入库,提高三方工作效率,甲、乙、丙三方就电子缴税(费)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选择使用电子缴税(费)方式。甲方在丙方设立账户,并同意丙方按规定从该账户划转税款,该账户一经设立,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须提前到乙方办理终止原协议、签订新协议手续。
甲方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字号开立对公账户授权丙方根据乙方扣款信息和指令扣款,也可以经营者个人名义开立账户授权丙方根据乙方扣款信息和指令扣款。无论以何名义开立授权扣款账户,经营者在本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后即表示认可。
甲方应于缴纳税(费)款时,保证在缴税(费)账户中存足不低于应纳税(费)款额的可用金额,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乙方负责为甲方使用电子缴税(费)方式提供免费咨询,并对有关操作使用方法进行培训。
甲方在乙方征管应用系统中的代码: 甲方税务登记证件号码:计算机代码:
二、甲方授权丙方根据乙方发出的扣款信息和指令从甲方缴税(费)账户主动划扣税(费)款;划扣前,丙方无需征得甲方同意,且无需甲方提示付款凭证和加盖预留银行印鉴,也不需验证账户支付密码。
缴税(费)账户名: 缴税(费)账号: 如该账户不是甲方在银行设立的,账户所有人授权丙方根据乙方发出的扣款信息和指令从该账户主动划扣甲方税(费)款;划扣前,丙方无需征得账户所有人同意,且无需账户所有人提示付款凭证和加盖预留银行印鉴,也不需验证账户支付密码。
账户所有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 年 月 日
三、丙方根据乙方发出的扣款信息和指令,在缴税(费)账户可用余额不小于申报税款额前提下,从缴税(费)账户即时足额划转相应金额税(费)款。丙方不得延压、截留、转移、挪用税款。
乙、丙双方应密切协作,维护甲方合法权益,确保甲方资金安全,做好电子缴税(费)方式的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各自网络与通信系统的维护工作,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
四、甲、乙、丙、账户所有人四方应共同遵守上述规定,如有违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互相签发的相关文件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如该账户不是甲方在银行设立的,本协议一式四份,四方各执一份,自甲、乙、丙、账户所有人四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在甲方提出终止本协议的书面文件送达乙、丙方之前,本协议始终有效。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签章) (签章) (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签章)(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 方:(预留银行印鉴)
使用说明
1.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设置。
2.适用范围:纳税人通过银行以电子方式缴纳税(费)款前,与银行、税务机关签订协议时使用。
3.填表说明:
(1)编号:由征管应用系统根据规则自动生成的15位文书号码。
(2)该银行的清算银行代码:国库清算税款时需使用此代码。
(3)甲方在乙方征管应用系统中的代码:征管应用系统中给每个纳税人赋予的、全省唯一的、20位编码。
(4)缴税(费)账户名:纳税人提供的、用于缴税(费)的账户名。
(5)缴税(费)账号:纳税人提供的、用于缴税(费)的银行账号。
4.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3份,纳税人、银行、税务机关各存1份。如该账户不是甲方在银行设立的,本协议一式4份,纳税人、银行、税务机关、账户所有人各存1份。
SB75
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
2.适用范围:纳税人申请终止电子缴税(费)协议时使用。
3.填表说明:
原《电子缴税(费)协议书》内容:根据原协议书内容填写。
4.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3份,纳税人、税务机关、银行各存1份。其中银行留存的申请表由纳税人送交。
篇6:电子协议书
此协议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集团成员_______签署执行。
鉴于集团各成员单位希望其授权用户(后面有详细定义)能够上网使用电子期刊,而出版单位也愿意授权各成员单位在接受特定协议条款的前提下订购并使用,双方同意签署此协议。内容如下
一、内容和范围
(一)本协议中所包括的期刊是指成员单位订购、______和集团双方同意的,附录1中所列期刊的电子版本。这些期刊(“授权资料”)架设在______拥有的电子出版平台______上提供使用。本协议还包括spin书目数据库及其他______所提供的功能和内容,e.其版权皆属于______。
(二)______保证此协议适用于它自身出版的期刊以及其他在附录1上列出的由______代理的出版物。
(三)成员单位保证接受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并承诺对执行所定条款负责。
二、授权用户
______同意成员单位和授权用户在网上使用附录1上所列的期刊。但仅限于各成员单位和授权用户,不得转让或授权他人。本协议中的“授权用户”指的是成员单位所属的正式教职员工和学生,以及可以合法使用单位图书馆资料和设施的有关人员,并且只能在附录2中所确认的ip地址范围内使用。成员单位需有足够的警戒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管控和安全措施以确保任何非授权用户不能利用单位的ip地址使用______的网络资源。成员单位保证并通过合理的方式将本协议中的使用条款和限制晓谕所有“授权用户”。一旦收到______或其他渠道的通知并有合理证据显示有一个或多个授权用户违犯了协议条款,成员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协议条款,尽一切努力来制止。
三、ip地址
授权用户根据他们的因特网地址予以确认。成员单位的ip地址、地址段应在附录2中注明。______要求单位提供网络联系人的姓名和电子信箱作为和______联系的主要负责人。在授权使用期限内,各单位可以要求增加新的ip地址,但需得到______的同意。
四、允许使用的情况
(一)授权用户可以允许在网上访问______以及附录1中所列的授权资源。可以从______上下载、保存或打印文章内容、检索结果和其他资料,但仅限于个人使用和研究。单位和授权用户使用网上资源时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附录1中所列期刊的出版单位同意成员单位和授权用户对网络期刊的内容进行简短引用,但必须指明引文出处。对个别文章的拷贝和传送仅限于个人之间的交流,或者是授权用户和特定个体间的非系统性学术交流。
(三)成员单位为非成员单位提供文章拷贝需符合下列条件:
只能用邮寄、传真或ariel 方式提供电子文档的硬拷贝打印文本。任何情况下,成员单位都不可以将______电子文档以数字化格式传输给非成员图书馆、或其他个人和单位。
在没有支付出版单位的版权金(每一出版物在项目费用编码中都有说明)以前,成员单位不能把为其他图书馆和研究单位提供文献作为商业赢利的手段。该费用应直接向出版单位或版权机构缴纳。
在没有支付出版单位版权金以前,不得将文章提供给任何企业或非学术单位。
不能向中国以外的单位提供任何文章。
向非成员学术图书馆提供文章时,如果要求的只是某一篇特定文章而不是经常性、系统性的提供指定期刊,可以不支付项目费用。任何情况下,不能向其他图书馆提供整卷、整期的期刊拷贝。(允许出借原版纸本复印件)。
成员单位在向其他图书馆提供文章拷贝时,不得删除、隐藏或修改文章内的版权说明。
成员单位同意,未按上述约定使用授权资源将违反本协议的条款。
五、对某些用途的限制
严禁使用任何方式和媒介对期刊文章、检索结果、以及其他授权资讯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进行更改、重新编辑、系统复制、转售、转发、和重新出版(超出了第4部分所允许的简单引用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其中的版权、所有权和其他法律说明。
篇7:电子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提高效率、减少环节、促进发展、明确责任、规范行为的宗旨,根据国家和_________市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就乙方通过电子定舱的形式向甲方定舱,委托甲方承运国际集装箱货物,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电子定舱协议:
1.电子定舱作为EDI电子数据交换的报文形式之一,双方均必须共同遵守国家及_________市有关电子数据交换(EDI)法律和法规的要求。
2.当甲方接收到的报文经确认该项传送的报文的真正接收人有误时,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同时将这项信息从系统中删除。
或需变更时,需经各当事人同意,并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变更或终止手续。如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外提出,必须负担对方已造成的实际损失;
篇8:电子协议书
甲方(著作权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作品名称:_________
作品署名:_________
出版日期:_________
isbn:_________
出版社名称:_________
为扩大图书的传播途径,加大图书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共同推进和繁荣我国的数字化网络出版和基础教育事业,甲乙双方就甲方将其指定作品的数字化版权许可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授予乙方对其提供图书的数字化版权的非专有使用权(包括简体和繁体),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可以将甲方授权的图书以电子图书形式在全球范围内制作、传播和销售。电子图书形式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国家版权局颁布的《关于制作数字化制品的著作权规定》等有关规定,将图书转换为数字代码形式,并利用软件技术设置各项阅读功能,以非纸介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网络传播和制作销售电子出版物等数字化制品的方式使用。
2.甲方保证拥有其所提供的图书的版权所有者授予的对图书数字化版权的独家使用权,并拥有授权乙方以本协议约定方式使用图书的权利;保证其所提供的图书和所授予的数字化版权没有违反国家的有关出版管理的.法律和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因授权图书或上述授权与第三人包括有关国家管理部门发生任何争议,争议的解决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甲方负责和承担,并应补偿乙方由此受到的一切损失,乙方并可以终止协议。
3.本协议签定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授权图书的样书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是指s2、s72、ps2、ps、doc、pdf等其中一种格式文件)
4.甲方向乙方授权后,甲方可以享有以下权利:
(1)甲方享有乙方免费为其在_________网站上宣传甲方作品的权利,具体形式双方协商确定;
(2)甲方有权索取相关图书销售和浏览信息;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双方约定支付其应得收益;
5.甲方指定_________作为合同执行人及联络人,随本协议附上甲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享有和承担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的权利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甲方所提供图书数字化版权的非专有使用权,即乙方享有将甲方所提供图书转换为数字代码形式,并利用软件技术设置各项阅读功能,以非纸介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网络传播和制作销售电子出版物等数字化制品的方式使用的非专有使用权。
2.乙方对图书进行数字化使用的具体技术、方法以及乙方推广数字化图书的方式均为乙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权许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对图书数字化的具体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数字化图书的版式设计、技术设计、独特的阅读功能的设置和组合等,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3.乙方有权在甲方授权使用的范围内根据市场形势决定使用授权作品的具体方式及其宣传、包装、价格和销售形式;乙方为实现使用甲方授权作品的目的,有权委托第三方将授权作品按甲乙双方约定的使用方式进行制作、传播和销售。
4.乙方保证甲方所提供图书的完整性,不更改图书的版权信息和内容。
5.享有和承担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的权利义务。
三、价格和结算
1.乙方每年将根据销售收入的10%来支付甲方作品的电子版使用费。
2.电子图书的销售数量以乙方销售软件统计的数量为准。
3.每年12月31日为版权使用费结算截止日,1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日为版权使用费支付日期。乙方根据交易过程中发生的交易记录和有关电子凭证按照上述结算约定向甲方支付其应得分成。
四、特别约定
1.对于甲方授予乙方的非专有使用权不具有排他性,乙方不得限定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类似的使用协议;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许可其他任何第三人独家使用本协议涉及图书的数字化版权或将图书的数字化版权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2.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和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知对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包括对方经营信息、销售数据和技术方案等商业秘密,非经对方的书面的、特别的授权以及在法律有强制要求的情况下,获知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或泄露给他人,或有其它不正当使用的行为,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认真地履行本协议的各项规定,如发生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应赔偿对方的损失包括对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引起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及任何可预期的间接损失及额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支出的律师费用、诉讼及仲裁费用、财务费用及差旅费;
3.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一款约定,应将乙方所付报酬全部退还乙方。此外,甲方应向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之作品著作权使用报酬总额十倍之违约金;
4.如乙方逾期支付著作权使用酬金,每逾期一日按报酬总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本合同终止日前必须将所有未付清款项付给甲方。
六、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另行协商签定书面备忘录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2.任何由本协议引起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最终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十年。
甲方(姓名):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电子协议书
甲方:(纳税人)
乙方:(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规定,为方便纳税人缴纳税款,加快税款资金安全周转,提高办税效率和服务质量,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乙方双方签定本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协议事项:甲方自行选择在乙方开立结算账户,该账户作为唯一的缴税账户,委托乙方凭国库转发的由甲方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产生应纳税款的电子信息从该结算账户直接划缴税款并缴入国库。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自愿采用电子缴税方式向税务机关缴纳各项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等,同意并授权乙方根据国库转发的甲方应纳税(费)款及滞纳金、罚款等电子信息从本协议书中所指定的缴税账户中划缴。
(二)甲方委托乙方划缴税(费)款的事项如下:
开户银行: ,
纳税人识别号为(税务登记证号码):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账户名称: ;
纳税账号: 。
甲方保证以上内容填写真实准确,并承担因内容填写错误而产生的相关责任。
(三)甲方指定的缴税账户信息发生变更时,甲方应在发生纳税义务的前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办理变更手续并重新签订协议书,并持乙方开具的有效证明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若因甲方没有及时办理变更手续造成乙方划缴税(费)款失败或无法在税(费)款限缴期内划缴的,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四)甲方保证在税(费)款限缴期内,其缴税账户的可动用存款余额足以缴纳税款。若因存款余额不足等甲方原因造成划缴失败,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缴税账户的可动用存款余额不足缴纳税(费)款、滞纳金、罚款时,应事先向税务机关申请分批缴纳。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乙方在收到国库转发的划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等电子信息时至当日结账止直接从本协议书所指定的缴税账户划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及罚款,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划缴税款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正当理由包含:甲方存款余额不足、不可抗力、系统故障、国库转发的时间超过营业时间或其他方面的正当理由。
(二)因甲方缴税账户有误等原因造成不能划缴税款的,乙方应于收到国库转发的扣款信息当天以电子信息的方式直接反馈给国库。
(三)乙方严格按照国库转发的应纳税款电子信息划缴税款,若因国库转发的电子缴税账户信息有误而造成乙方未能及时划缴税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成功划缴税款后,打印《福建省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凭证》,甲方到乙方领取,作为甲方缴纳税款的凭证。
四、乙方应本着为纳税人服务的原则,积极协调、妥善处理好实行电子缴税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五、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税务机关有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造成甲方需缴纳滞纳金、罚款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六、甲方向乙方办理缴税账户变更手续后,本协议终止。
七、本协议签定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分别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0:电子协议书
数字证书用于在网络上标识用户身份。北京数字证书认证中心(以下简称bjca)作为权威、公正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为用户提供数字证书相关的电子认证服务。为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bjca和用户就数字证书的申请和使用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申请
1.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应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及证明材料。如因故意或过失未向bjca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导致bjca签发证书错误,造成相关各方损失的,由用户承担一切责任。
2.bjca授权注册机构作为证书业务受理单位,进行用户的信息录入、身份审核和证书制作工作。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应遵照注册机构的规程办理手续。
3.bjca授权的注册机构应完全遵守bjca安全操作流程进行用户身份审核和证书制作。
4.bjca积极响应各注册机构发出的证书申请请求,及时为通过审核的用户签发证书。如果由于设备或网络故障而导致签发数字证书错误、延迟、中断或者无法签发,bjca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用户在获得数字证书时应及时验证此证书所匹配的信息,如无异议则视为接受证书。
第二条 使用
1.bjca发放的数字证书只能用于在网络上标识用户身份,各应用系统可以根据该功能对其用途进行定义。数字证书不能用于其他任何用途,若数字证书用于其他用途,bjca不承担责任。
2.用户应当妥善保管bjca签发的数字证书和私钥及保护密码,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如用户不慎将数字证书丢失,或因故意、过失导致他人知道或遭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时,用户应当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3.数字证书对应的私钥为用户本身访问和使用,用户对使用数字证书的行为负责。所有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上交易和网上作业中的活动均视为用户所为,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用户负责。
4.数字证书一律不得转让、转借或转用。因转让、转借或转用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用户负责。
5.bjca承诺,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由bjca签发的数字证书不会被伪造、篡改。如果发生数字证书被篡改、伪造,经确认确属bjca责任,bjca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方法参照《北京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电子认证业务规则》。
第三条 更新
1.数字证书的有效期自证书受理之日起计算。如用户仍需继续使用数字证书,必须在数字证书到期前一个月内向bjca授权的注册机构提出数字证书更新请求。否则,证书到期将自动失效,bjca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随着技术的进步,bjca有权要求用户及时更新数字证书。用户在收到更新通知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注册机构更新证书,若逾期用户没有更新证书,所引起的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第四条 吊销
1.如果遇到数字证书私钥泄露丢失、证书中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或用户不希望继续使用数字证书的情况,用户应当立即到证书注册机构申请吊销证书,吊销手续遵循各注册机构的规定。bjca在接到注册机构的吊销申请后,在24小时内吊销用户的数字证书。用户应当承担在证书吊销之前所有使用数字证书而造成的责任。
2.如果单位终止等原因致用户主体不存在的,法定责任人应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原数字证书,向注册机构请求吊销用户证书。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其数字证书在吊销前产生的一切责任。
3.对于下列情形之一,bjca有权主动吊销所签发的证书:
用户申请证书时,提供不真实信息;
证书对应的私钥泄露或出现其他证书的安全性得不到保证的情况;
用户不能履行或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其他
1.bjca不对由于客观意外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暂停或终止全部或部分证书服务承担任何责任。
2.本协议书如有修订而涉及用户的权利、义务时,bjca会通过网站www.bjca.org.cn进行通知。用户如果因此而需要吊销证书的,应当于通知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注册机构提出申请。如果逾期没有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接受修订后的协议。
3.建议用户经常浏览bjca网站,详细阅读《北京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电子认证业务规则》的各项规定。
4.用户确认已经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协议中的各项规定,用户在申请表上签名盖章即表明接受本协议的约束,本协议即时生效。
篇11:电子简单版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在申请、接受或使用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之前,您必须先详细阅读本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订户协议(以下称订户协议)。若您不同意本订户协议之条款,请勿申请、接受或使用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
本订户协议将于您向指定的发证机构交付证书申请的当日开始生效。藉由交付本订户协议(与证书申请),即表示您要求发证机构签发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予您,亦表示您已同意本协议中的条款。北京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下称_______)的公共认证服务受_______认证业务声明(以下称「认证业务声明」)所规范,认证业务声明将不定时修改,且视为本订户协议之一部份。认证业务声明公布于_______网站的资料库,网址为_________和___________,也可以通过e-mail:___________获得。认证业务声明之修订条文也公布于_______的资料库中,具体网址为_______。
您必须同意,完全按照认证业务声明及本订户协议的条件使用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及相关的发证机构服务。您还必须同意,在信赖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安全服务器证书或发证机构签发的其他证书的时候,明确遵守_______的「信赖方协议」和认证业务声明第8章的规定。该信赖方协议也公布在_______的资料库中,网址为_____________。除遵守认证业务声明及信赖方协议所载内容外,您还赞同并接受以下1-7部分。
附加信息及条款和条件:
1.出口许可
全球服务器证书的出口将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的规定。您必须符合上述有关规定,_______才会签发给您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
2.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
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使您能使用128位的rc4或idea,56位的des,双密钥triple-des加密技术,或_____可能采用的其他加密技术来建立ssl或tls会话。
3.合格的申请者
在满足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_______有权独自决定是否向您提供全球服务器证书。
4.地理限制
根据本协议的条款,_______有权独自决定是否允许您在中国以外的某个国家安装和使用全球服务器证书。
5.使用限制
5.1软件平台限制
您必须保证,您的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只能用于在_______网站页面上所列的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软件平台(软件)上建立ssl或tls会话路。如果软件不是在注册表上特别注明的、则您在该软件上安装您的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之前,有责任确保该软件的使用符合相关的出口规定。
5.2仅单一使用
您的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禁止在下列情况下使用:
(1)为了或代表其他机构而使用;
(2)用任意域名和/或组织名称,而不是您注册时提交的域名和组织名称来执行私钥或公钥操作;
(3)一张服务器数字证书在同一时间在一个以上的具有不同域名的服务器上使用。如果您选择安装及展示安全站点标记(securesiteseal,下称标记),对该标记的安装及展示仅在符合安全站点标记许可协议的条件下方可进行。
5.3吊销如果您的机构名称和/或域名发生改变,您需立即通知_______,_______将吊销您的证书。如果您安装了标记但并未履行安全站点标记许可协议赋予您的任何义务,_______有权吊销您的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
5.4数字证书吊销或期满之义务当您的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期满或您收到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吊销的通知时,您应立即把该证书从所安装的服务器中永久删除,且往后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使用;如果您已安装了标记,您还应按照安全站点标记授权协议中规定的要求删除此类标记。如果违反上述规定,_______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6.附加陈述
通过提交本订户协议和证书申请,您声明下列陈述是真实的,并保证在本订户协议的有效期间内这些陈述仍将是真实的。
6.1本订户协议和证书申请由证书申请中所列的机构(下称申请机构)的授权代表或有权官员递交,以保证申请机构已经或将会全部符合本订户协议(和证书申请)中设定的条件。
6.2申请机构在获得和使用全球服务器证书时,完全遵守了适用于_______的出口方面的法律法规。
6.3您必须在有效控制下运作已经安装了您的全球服务器证书的计算机系统(服务器)。
6.3.1有效控制指的是:
1)您可取得由服务器传递的所有交易数据,并将按照依法授权的证明或法院命令或合法机构的要求,向服务器所运作的辖区的政府机关披露数据;
2)您有权修改和控制服务器,包括拥有在发证机构依合同要求或依法律规定而终止本协议时,使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无法使用的权力。
6.4如果您在任何时候不再符合合格申请者的定义,您应当吊销您的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
7.不合格的申请者
您不是如第三部分所定义的合格申请者,您仍可能适合购买和使用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申请机构可以在个别批准的出口许可安排下获得并使用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
如认证业务声明所述,发证机构只提供有限的保证,但不提供除此之外的所有其他保证,包括适销性保证或适用性保证;发证机构承担有限责任,拒绝除认证业务声明中所述的有限责任之外的所有附带性的、结果性的以及惩罚性的损害赔偿责任。重要细节请见认证业务声明。
于下列情形(任一情形先发生)时,您表示了解并接受本订户协议的条款:
(i)向_______提出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的申请;
(ii)使用该数字证书。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电子简单版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 甲方授权乙方在互联网购物平台(天猫、京东、亚马逊、一号店商城与苏宁易购商城)(以下简称“B2C”)申请并建设网上店铺,并委托乙方对甲方所拥有的产品进行互联网销售,对甲方所拥有的店铺进行运营、策划、推广装修等服务。本协议双方若无特别约定,甲方之产品包括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生产、销售或经营的所有产品。
1.2 本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作为产品的品牌持有人或拥有人或拥有代理权的代理人的主体资格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代理文件等)。
第二条 店铺申请与建设
2.1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即开始进行为甲方申请网上店铺相关的工作,乙方负责为甲方在B2C平台进行店铺注册以及为B2C店铺账号开通等相关申请工作。
2.2 甲方负责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入驻B2C平台申请店铺注册需要的所有文件和资料。
2.3 乙方负责甲方B2C店铺首页装修及商品模板设计,包括店铺招牌设计、店铺首页自定义区设计、店铺首页左侧类目条设计、店铺商品展示设计和店铺商品模板设计等。在上线之前交由甲方最终确认。
2.4 乙方负责甲方B2C店铺的产品上架工作,上架的产品以甲方提供的产品目录为准,若甲方有异议,应及时提请乙方,由乙方进行修改。
2.5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申请网上店铺的注册申请过程中,若因为甲方提交资料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原因导致网上店铺注册申请延缓的,由甲方负全责。
2.6 在甲方的B2C商城店铺注册和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须向B2C平台支付的保证金以及技术服务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须按照所在B2C平台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
第三条 网络营销
3.1 乙方负责甲方B2C店铺的日常运营工作,包括:
3.1.1 B2C店铺网络维护技术支持;
3.1.2 产品更新与上架;
3.1.3 运营策略的协同制定与完善;
3.1.4 推广页面制作与店铺改版设计;
3.1.5 数据提取并分析及内部流程改进;
3.1.6 客服售前售后咨询及服务质检;
3.1.7 促销活动的策划与实施;
3.1.8 会员管理及营销;
3.1.9 分销平台维护及完善;
3.1.10 SNS推广与维护。
3.2 乙方负责甲方全年度广告策划并提供可行性广告执行方案。
3.3 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协助甲方获取每月产品销售数量、客单价、转换率、及总销售额等交易数据,并在每月5号前提供给甲方。乙方拥有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专业分析报告,可优先向甲方提供。
3.4 乙方承诺在甲方B2C店铺所出售的商品均为经甲方提供的商品;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标用于非甲方生产或销售的商品。
3.5 对于通过甲方B2C店铺完成的产品销售,由甲方负责提供相关产品,并负责产品质量、产品运输、产品售后等所有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3.6 甲方应提供B2C平台的账户密码及支付宝登陆密码给乙方,以便于乙方运营过程中以及甲乙双方结算及核对每月销售佣金时使用;若甲方修改支付宝登陆密码的,应在修改密码的第一个工作日前告知乙方。支付宝登入密码只限乙方在核算店铺销售金额时使用。
3.7 甲方应积极配合本协议所述产品的销售事务,如有产品推广和促销活动,须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提交相应活动素材给乙方,以便乙方根据其专业判断进行相应安排。
3.8 甲方承诺遵守网上店铺所在B2C平台的服务协议,支付服务协议以及所有公示于B2C平台及支付平台的已经发布的或者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店铺权利
4.1 乙方为甲方申请B2C网上店铺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4.2 甲方产品自身的各项知识产权和相关权利,乙方除为了本协议的目的正常使用外,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五条 合作期限
5.1 本协议履行期限从网店正式运营之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在签署处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起生效;
5.2 若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十五个工作日通知乙方续约,经双方协商可确定下一年度的合作事宜,签订后续合作的有关合同。
第六条 佣金
6.1 甲方按货品库存的 折(新品 折)的价格向乙方供货(不含物流费用)。
6.2 以上销售佣金计算办法中,销售商品成交总额的计算日为每个自然月的最后一个日历日,并采取累计计算办法。
6.3 签订合同之日起,双方在每月10日(遇休息日可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结算上月佣金并由甲方足额支付佣金,账期为40天
6.4 甲方账户信息为:
开户名:
开户行:
开户账号:
第七条 保密
7.1 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方。
7.2 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为故意或重大过失提供不充分的或虚假的信息致使另外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提前终止的,按协议终止前三个月(网上店铺开设成功不超过三个月的,按实际时间计算)的平均佣金计算出的月佣金额,按三个月支付乙方的佣金损失。若剩余协议时间不足三个月,按实际剩余月数计。
8.2 除本协议以上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对另一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九条 免责条款
9.1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战争、灾害等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在状况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避免损失扩大。
9.2 如因国家互联网或其他相关政策变化,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其他
10.1 本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应甲方要求,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乙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0.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0.3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 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协议,若一方确定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的,须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协议应当继续履行。
10.5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均应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6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篇13:电子简单版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产品名称、价格、数量。(后附详细报价单。此价格经双方认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交货地点及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
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收到预付款后20日内。
第三条,加工形式。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装款式及面料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2、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的方式。
3、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依据订货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并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通过服装款式及面料后,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甲方定好量体时间,保证人员齐全。
3、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不得延误。
4、从北京至福州的路途运费一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并作出相关赔偿。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如未按时交货,甲方需承担乙方千分之二/每日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3、由于乙方未及时电告甲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结算方式。
1、支票结算。此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须预付百分之五十的货款给乙方。
2、终结付款额,依据实际制衣件数,经双方认可后的款额支付。
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后,须在三十日内付清乙方全部货款。如有延误,每日须加付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
第八条,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一方在有效期内欲终止合同,需赔偿对方百分之三十的货款作为违约金。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电子定舱协议书
电子定舱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提高效率、减少环节、促进发展、明确责任、规范行为的宗旨,根据国家和_________市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就乙方通过电子定舱的形式向甲方定舱,委托甲方承运国际集装箱货物,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电子定舱协议:
第一条 总则
1.乙方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及外经贸委国际货物代理企业批准证书,营业范围允许在其营业地经营国际货物代理业务;
2.乙方同意以正式电子定舱报文替代纸面的集装箱货物托运单和以电子数据签名(定舱密码)替代定舱章的形式向甲方申请定舱;
3.甲方以电子定舱确认报文替代纸面的定舱配舱回单并以电子数据签名(定舱密码)形式确认定舱,接受乙方委托;
4.双方未能在约定的合理时间内收到确认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否则双方有权假定最初传送已经被收到;
5.双方均有义务留存对方发送来的电子报文和传输日记,并应在发来的报文上注明发送人、接收人、发送/接收日期、时间和地点;
6.双方均有责任防止非法侵入或非法传输,保护业务记录和报文数据不受非法侵入、篡改或毁损的义务;
7.甲方将按双方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代乙方向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理进行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装船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
8.符合规范要求的电子定舱和电子定舱确认报文,具有与书面单证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对乙方所托运的货物享有运费追索权;
9.电子报文的保存期与纸面单证相同;
10.电子定舱作为EDI电子数据交换的报文形式之一,双方均必须共同遵守国家及_________市有关电子数据交换(EDI)法律和法规的要求,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电子定舱细则的有关要求;
2.对于甲方提供的数据资料,乙方必须作好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泄、修改和提取未经甲方书面授权的经营机密信息和数据;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报文格式、代码标准和安全保密标准向甲方提供内容正确、完整无误的集装箱托运数据;
4.乙方发送的电子定舱报文应包括祥实准确的定舱号、协议号、装卸港口、货物交付地、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预配箱量箱型、货物明细(品名、件数、重量、体积、特种货物尺寸等)、运费条款、预配船期和其他认为需要特别注明的信息,并加签电子数据签名(定舱密码)后发送给甲方;
5.乙方应将电子定舱报文在受载船舶截单前一个工作日发送给甲方;
6.对于乙方出运特殊货物,如危险品、超尺寸货物和冷藏货物,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如甲方有要求)提供纸面的危险品说明书、危险品包装证明书、超尺寸货物的图纸资料和冷藏箱预冷证明等;
7.乙方如需对委托进行更改,应在货物装入集装箱或件杂货进栈(库)的当天通知甲方;如电子定舱更改时间已经截止,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更改;
8.乙方对通过电子定舱委托甲方承运的货物有支付运费的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电子定舱的有关技术支持并指导乙方有关工作人员提供技术指导;
2.甲方收到乙方发送的电子定舱应在合理的时间内以电子定舱确认报文形式确认乙方定舱;
3.甲方接收到的电子定舱报文在形式上不正确或不完整或传输不够有序或不符合标准,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要求重新发送;
4.甲方发送的电子定舱确认报文应包括乙方电子定舱号和提单号或拒绝定舱的理由;
5.甲方提供每一个航次截止更改时间;
6.当甲方接收到的报文经确认该项传送的报文的真正接收人有误时,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同时将这项信息从系统中删除,
第四条 提单签发
1.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电子定舱数据及理货公司提供的理货数据直接签发提单,如电子定舱的数据与理货数据不相符、甲方将以理货数据/资料为准;
2.乙方应对其所提供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凭提单申领单向甲方申领提单;
3.提单使用:使用中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联运提单;
4.提单签发:本协议所承运的货物,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船舶代理签发。
第五条 电子定舱通信费用
双方为传输电子定舱数据而产生的通信费用及所需的设备,由各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海洋运费和定舱费用的计收与结算
遵照甲乙双方所签定的有关货运代理协议和运杂费结算协议执行。
第七条 协议的履行
1.协议当事人应在各自的操作部位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保管反映系统运行情况以及所交换的全部电子报文清单输入电子定舱日志。电子定舱日志应由各方的专职人员作书面证明;
2.任何当事人均不得将本协议书下的利益转让给与本协议无关的其他方;
3.任何当事人在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时,因不可抗拒力的作用,无法履行或按时履行与协议有关的事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尽力采用其他方式通讯。在这期间,电子文件发生延迟、脱漏或错误或偶发的不良后果不负责任;
4.当事人的一方对另一方的违约表示弃权,应以签署书面声明方为有效;
5.一方若发现有违背安全、非法使用或非法传输行为,应立即通知对方及其他有关方,并进行调查,将调查的结果报告对方及其他有关方。在此期间,电子数据交换应暂停直至安全情况恢复到双方满意为止;
6.电子报文进入指定接收人信息系统的时间为收到时间。发送人和接收人的作业地点分别为发、收电子报文的地点。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各当事人同意,并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变更或终止手续。如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外提出,必须负担对方已造成的实际损失;
·委托代理合同 ·产品代理合同 ·总代理合同 ·代理会计合同
·招生代理合同 ·设备代理合同 ·进出口代理合同 ·设计代理合同
2.变更或终止生效日期前发生的义务和权利不因此而受影响;
3.变更或解除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当事人违反协议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由当事人商定。当事人违反协议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违反协议的行为应承担协议规定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 其它
1.承运船公司的提单及运价本(表)条款,以及双方签署的有关协议或协议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通过_________海事法院提出仲裁和/或上诉。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以昭信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协议到期如无异议,则自动延续一年。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协议书
签约地点: 协议编号:
甲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业务代表:
乙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鉴于乙方是具备下列任一条件的个人或组织:
A、依法成立并能够独立承担责任的经营性单位;
B、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
并且乙方拥有优质的产品或者服务,因开展网上商务活动而需使用甲方的电子商务平台,并承诺将在利用甲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商务活动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尊重消费者的.隐私权,完全理解、接受并且执行甲方在平台上公布的《保护用户隐私权声明》。
因此双方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提供以下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供乙方有偿利用进行商品网上销售或服务等商务活动。
甲方提供的电子商务平台服务:
1、商品发布系统(提供网店发布商品及建立多种形式的商品分类等相关服务);
2、商品上下架管理(提供商品的上下架修改、价格、文字、图片、配送介绍等相关服务);
3、商品推荐管理(提供网店店铺首页的精品推荐等相关服务);
4、商品促销系统(提供网店进行打折促销及促销系统管理等相关服务);
5、商品订单处理系统(提供网店订单查询、订单处理状态、订单跟踪等相关服务);
6、商品网上支付系统(提供网店不少于? 种在线支付方式的网上支付平台服务);
7、店铺会员管理系统(提供网店本店所有消费者的会员信息资料管理);
8、店铺帐务管理系统(提供网店月度帐务查询与年底销售帐务分析管理);
9、网店信息发布系统(网店介绍、LOGO、售后服务、网店公告及新闻等相关服务的实时更新系统);
10、全年提供8小时/工作日,客服中心响应服务;
11、店铺模板管理系统(提供网店不少于3套店铺模板服务);
12、其他定制服务: 。
第二条 乙方利用甲方电子商务平台时间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第三条平台收费标准及其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
1.1技术平台服务费为元人民币/年;
(网店展示限 件商品,注册顶级域名www..;电子邮箱个);
1.2商品订单交易佣金为%;
1.3网上银行卡支付订单的结算手续费为每笔 %;
1.4先行赔付保证金元。《先行赔付条款》见附件一。
1.5其他 。
以上合计服务年费 元。
2、收取方式
2.1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电子商务平台年费及其它费用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款到协议开始生效;
2.2结算方式:甲方当月代乙方收取的商品货款在提取商品订单佣金后与乙方结算。结算方式为:应结算款大于人民币贰千元;或应结算周期大于一个月。结算周期的计算截止期为交易完成后7个工作日。
2.3对于货到付款、上门收款等离线支付条件下的交易,每月底甲乙双方对有效定单进行核对,按定单金额提取交易佣金。若当月在线支付交易额足以支付所有条件下的交易佣金,则甲方直接计提所有交易佣金后,在下月15日前与乙方结算;若当月在线支付交易额不足以支付所有条件下的交易佣金,则乙方应于下月15日前,按有效定单金额为依据,补交当月货到付款等离线支付条件下的交易佣金。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甲方有权根据页面规范标准要求乙方修改产品陈列结构;
1.2如乙方违反《电子商务平台先行赔付规则》(附件一)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终止本协议,且不退还乙方已交纳的平台使用费等费用;对终止前已发生的尚未按本协议结算条款结算的往来款项,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对其造成的实际损害,并有权在第三方向甲方要求赔偿后向乙方追偿。
1.3甲方作为 电子商务平台的所有者和管理者,有权对乙方在平台服务范围内的经营活动进行规范、监督和管理。对于严重损害公共权益或甲方利益的网店,甲方有权终止其继续使用平台,并支持和协助消费者、有关行政机关进行追索和查处。
1.4乙方一旦提交商业信息资料给平台后即被认定承认甲方对此资料的无限使用权。对于提交的被甲方认为无意义的资料内容,甲方有权不经过乙方的同意予以删除。
篇16:购买电子产品销售协议书范本
甲方: 协议编号: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建立长期产品购销合作等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特订本协议,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1、甲方作为供方,在协议期内应严格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产品;乙方作为需方,在协议期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建立长期产品购销合作的供方采购产品。
鉴于与乙方建立长期产品购销合作的供方不止甲方一家,对于在每一项具体的产品购销交易活动中选择其中那一家作为供方,乙方具有最终决策权。
2、对于每一项具体的活动,甲乙双方应另行订立《产品购销协议》。《产品购销协议(样式)》作为本协议附件。即使甲乙双方因时间紧迫等原因在具体交易过程中未能订立《产品购销协议》,甲乙双方均仍应严格遵守《产品购销协议(样式)》中的各项条款之规定。
3、对于每一项具体的产品购销交易活动,甲方在接到乙方要求提供产品的明确书面通知(包括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后,应立即组织生产,保证向乙方供货。甲方不得以双方尚未订立《产品购销协议》或双方尚未就产品价款、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其它事宜协议一致为由影响生产及供货。如甲方未能及时组织生产及供货,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有权全部没收本协议第5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
4、如甲乙双方就产品价款、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甲乙双方以往的《产品购销协议》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如甲乙双方就有关协议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条第一款约定之原则仍不能确定的,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之有关规定。
5、为保障本协议及甲乙双方据此订立的各份《产品购销协议》的履行,甲乙双方暂不结算第一笔产品购销交易的货款,相应款项作为甲方的履约保证金,待本协议期满后,由乙方根据甲方的履约情况决定是否及如何返还该保证金。对于因甲方违约而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以履约保证金充抵或扣付货款充抵。
6、争议的解决: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协议期届满前一个月内,如果甲乙方均未向对方提交解除或修改本协议的书面要求的,那么,在协议期届满后,本协议自动延续一个协议期,以此类推。
8、本协议壹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7:电子认证服务协议书
电子认证服务协议书样本
数字证书用于在网络上标识用户身份。北京数字证书认证中心(以下简称bjca)作为权威、公正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为用户提供数字证书相关的电子认证服务。为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bjca和用户就数字证书的申请和使用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申请
1.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应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及证明材料。如因故意或过失未向bjca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导致bjca签发证书错误,造成相关各方损失的,由用户承担一切责任。
2.bjca授权注册机构作为证书业务受理单位,进行用户的信息录入、身份审核和证书制作工作。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应遵照注册机构的规程办理手续。
3.bjca授权的注册机构应完全遵守bjca安全操作流程进行用户身份审核和证书制作。
4.bjca积极响应各注册机构发出的证书申请请求,及时为通过审核的用户签发证书。如果由于设备或网络故障而导致签发数字证书错误、延迟、中断或者无法签发,bjca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用户在获得数字证书时应及时验证此证书所匹配的信息,如无异议则视为接受证书。
第二条 使用
1.bjca发放的数字证书只能用于在网络上标识用户身份,各应用系统可以根据该功能对其用途进行定义。数字证书不能用于其他任何用途,若数字证书用于其他用途,bjca不承担责任。
2.用户应当妥善保管bjca签发的数字证书和私钥及保护密码,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如用户不慎将数字证书丢失,或因故意、过失导致他人知道或遭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时,用户应当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3.数字证书对应的私钥为用户本身访问和使用,用户对使用数字证书的行为负责。所有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上交易和网上作业中的活动均视为用户所为,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用户负责。
4.数字证书一律不得转让、转借或转用。因转让、转借或转用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用户负责。
5.bjca承诺,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由bjca签发的数字证书不会被伪造、篡改。如果发生数字证书被篡改、伪造,经确认确属bjca责任,bjca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方法参照《北京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电子认证业务规则》。
第三条 更新
1.数字证书的有效期自证书受理之日起计算。如用户仍需继续使用数字证书,必须在数字证书到期前一个月内向bjca授权的注册机构提出数字证书更新请求。否则,证书到期将自动失效,bjca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随着技术的.进步,bjca有权要求用户及时更新数字证书。用户在收到更新通知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注册机构更新证书,若逾期用户没有更新证书,所引起的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第四条 吊销
1.如果遇到数字证书私钥泄露丢失、证书中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或用户不希望继续使用数字证书的情况,用户应当立即到证书注册机构申请吊销证书,吊销手续遵循各注册机构的规定。bjca在接到注册机构的吊销申请后,在24小时内吊销用户的数字证书。用户应当承担在证书吊销之前所有使用数字证书而造成的责任。
2.如果单位终止等原因致用户主体不存在的,法定责任人应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原数字证书,向注册机构请求吊销用户证书。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其数字证书在吊销前产生的一切责任。
3.对于下列情形之一,bjca有权主动吊销所签发的证书:
用户申请证书时,提供不真实信息;
证书对应的私钥泄露或出现其他证书的安全性得不到保证的情况;
用户不能履行或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其他
1.bjca不对由于客观意外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暂停或终止全部或部分证书服务承担任何责任。
2.本协议书如有修订而涉及用户的权利、义务时,bjca会通过网站www.bjca.org.cn进行通知。用户如果因此而需要吊销证书的,应当于通知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注册机构提出申请。如果逾期没有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接受修订后的协议。
3.建议用户经常浏览bjca网站,详细阅读《北京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电子认证业务规则》的各项规定。
4.用户确认已经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协议中的各项规定,用户在申请表上签名盖章即表明接受本协议的约束,本协议即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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