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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粮油的采购合同

时间:2023-01-05 08:32:33 合同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校食堂粮油的采购合同,本文共1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食堂粮油的采购合同

篇1:通用版学校食堂粮油采购合同

甲方(学校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监督实施方(签章):少普乡教育管理中心

为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采购的卫生质量,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高效运行,按照市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相关文件精神,通过招标会议研究决定甲方学校食堂所需米油统一由乙方供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中华人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1、乙方必须向甲方无偿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健康证)。

2、正式供货期限为20_年3月1日起至20_年春季学期放假(一个学

3、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到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如发现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造成食物中毒或名誉损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4、乙方按各学校的数量采购并送到该校,到各学校后要经各学校的负责人、食堂管理员、工勤人员检查验收,质量达到合同要求,并现场过磅。各学校的校长、食堂管理员、工勤人员天天作好每日安全台帐记录。

5、供货报价

具体价格每月由采购方所在的管理中心和供货方在当月2日前商议好,实际价格按照上月下旬的市场价格为参考价进行适当下浮,双方一经定价,则不得更改。

6、结算方式

结算时间为原则为一月内一次,甲方每两周的报帐中如现金提前到帐,可提前支付。

7、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食品不符合质量要求,不仅退货,还要赔偿当天学生的生活费(按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计算发给学生)。

(2)由于乙方所供食品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所在学校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一切责任(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将随时取消乙方的供货权,另行定点采购。

8、争端的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可向县法院提起诉讼。

(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暂时继续履行。

9、其它

(1)合同履行期间,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起。

(2)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乙方在供应过程中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教育管理中心留存,一份报送教育局营养办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若有违反本协议条款或教育局等主管部门要收回管理,甲方有权随时中止协议的执行。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篇2:学校食堂粮油的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由乙方为甲方提供粮油配送服务,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保障双方利益,特订立此合同。

1、乙方向甲方提供粮油配送服务期间须具备法定的资质,即具有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齐备的手续。乙方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甲方有权参观、检查乙方的经经营场所,若发现乙方有违反《食品贮存》有关规定,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作。

2、乙方必须确保向甲方配送粮油的质量安全,符合国家《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的规定》中有关条文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在每次供应粮油时向甲方出具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的相应批次的检验报告。

3、乙方保证按时向甲方提供所需粮油,所有配送须于一个工作日内送达,以保证甲方的需求。

4、乙方送货时所用的运输工具要清洁卫生,运输中要做好防尘、防蝇。

5、由于乙方过失,造成甲方受到负面影响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合作,由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6、采购的粮油品种及价格标准:

(1)大米:市米公司提供的.标一米。

(2)食用油:粮油公司生产的大豆油。

(3)花生:一级花生。

(4)黄豆:一级黄豆。

以上粮油价格为当时市场价下浮5%,价格如有变动,须经双方进一步协商,但所配送的粮油价格应保持在市场价下浮5%以上作为配送价格。

7、此协议签订后生,任何一方终止合作需提前两周通知对方(第一、第五条除外)。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篇3:学校食堂粮油的采购合同

甲方(学校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实施方(签章):

为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采购的卫生质量,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高效运行,按照市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相关文件精神,通过招标会议研究决定甲方学校食堂所需米油统一由乙方供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中华人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1、乙方必须向甲方无偿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健康证)。

2、正式供货期限为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春季学期放假(一个学期),采购量视甲方食堂的生活需求而定。在学生上课期间,乙方要每十天左右将甲方所需食品送到学校食堂。

3、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到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如发现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造成食物中毒或名誉损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4、乙方按各学校的数量采购并送到该校,到各学校后要经各学校的负责人、食堂管理员、工勤人员检查验收,质量达到合同要求,并现场过磅。各学校的校长、食堂管理员、工勤人员天天作好每日安全台帐记录。

5、供货报价

具体价格每月由采购方所在的管理中心和供货方在当月2日前商议好,实际价格按照上月下旬的市场价格为参考价进行适当下浮,双方一经定价,则不得更改。

6、结算方式

结算时间为原则为一月内一次,甲方每两周的报帐中如现金提前到帐,可提前支付。

7、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食品不符合质量要求,不仅退货,还要赔偿当天学生的生活费(按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计算发给学生)。

(2)由于乙方所供食品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所在学校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一切责任(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将随时取消乙方的供货权,另行定点采购。

8、争端的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可向县法院提起诉讼。

(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暂时继续履行。

9、其它

(1)合同履行期间,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起。

(2)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乙方在供应过程中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教育管理中心留存,一份报送教育局营养办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若有违反本协议条款或教育局等主管部门要收回管理,甲方有权随时中止协议的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学校食堂粮油的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按照市、县教育局关于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大棕食品采购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甲方)食堂食用油定点向乙方采购,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相互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1、甲方向乙方采购学校食堂学生午餐所需猪油单价不高于市场价。

2、供货期为合同签订于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采购量视甲方食堂的需求量而定。

3、供货方式为乙方送货上门,每批食堂所需食品采购时,甲方提前1—2天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须按期按质按量供应。

4、乙方所供食品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并取得卫生许可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相关证件,如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5、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月结,一月结算一次。

6、违约责任:

(1)供应商送交的货物称量必须与食堂口头或书面通知的重量一致

(2)乙方未能按期按质按量送交食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3)由于乙方所送食品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所在学校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7、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学校食堂粮油采购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按照市、县教育局关于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大棕食品采购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甲方)食堂食用油定点向乙方采购,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相互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1、甲方向乙方采购学校食堂学生午餐所需猪油单价不高于市场价。

2、供货期为合同签订于9月1日起至6月30日,采购量视甲方食堂的需求量而定。

3、供货方式为乙方送货上门,每批食堂所需食品采购时,甲方提前1—2天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须按期按质按量供应。

4、乙方所供食品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并取得卫生许可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相关证件,如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5、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月结,一月结算一次。

6、违约责任:

(1)供应商送交的货物称量必须与食堂口头或书面通知的重量一致

(2)乙方未能按期按质按量送交食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3)由于乙方所送食品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所在学校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7、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日期: 年 月 日

篇6:粮油采购合同

甲方(学校):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粮油购销管理政策,在平等、自愿、合作、互利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定购指定的牌面粉、

二、合同订购的粮油质量、等级执行国家规定标准。

三、甲方必须做到及时付款,保证没有质量原因不借故压款、退货、压价。

四、乙方必须做到按签订的合同提供指定的品牌面粉及食用油、数量、质量,要按国家质检部门规范认定的为准。

五、若因乙方粮油质量所引起的食品卫生事件乙方不但要无条件退货,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六、在执行本合同期间,甲方负责人(承包人)有变动时,由接替人继续执行本合同。

七、乙方交货时,需携带本合同,每次结算。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粮油采购合同

甲方(购方):

乙方(供方):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甲方所提供幼儿园食堂用的粮油、蔬菜,并负责包送。

2、乙方要保证蔬菜的新鲜、无病虫害、无污染、符合国家的卫生及食品安全要求。

3、所购粮油如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

4、甲方按月必须付清粮油和蔬菜的贷款。

5、乙方凭我园园长批示过的票据到昭苏县教育局核算中心领取贷款。

(三)违约自任

乙方为甲方所提供的粮油和蔬菜如因质量问题造成学生食品中毒及其它不良症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本合同正一式三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核算中心执一份。

(五)本合同有效自8月22日至07月1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粮油采购合同

X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立合同人 (以下简称乙方)

兹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本着互相信赖及诚信原则订立本合同,约定条款如下: (零部件订购)

第一条:本合同适用于甲乙双方订立的所有零部件。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本合同的零部件订购是指乙方生产制造的各种零部件,包括:甲方提供原材料,半成品委托加工的零部件。

第三条:甲方评估乙方的经营业务、技术水平、生产规模及服务质量后,向乙方订购各项零部件(以下简称订购零部件)或由甲方提供原材料、半成品在乙方 工厂加工制造成零部件后,交付甲方指定之受货人及地点。

第四条:甲方定期以采购单、请购单寄送或传真向乙方订货,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拒绝或停止供货。采购合同范本第五条:采购单内所载[预示量]系指当期应交数量;[预示数量]系指甲方授权乙方预先制造之订购数量;[预计数量]仅供参考,不视为正式订购。

第六条:甲方应于合理的时间内将采购订单寄送或传真乙方,交货数量调整时,应提前通知乙方,并由双方协商交货时间。

(技术资料)

第七条:甲方应提供乙方制造订购零部件所使用之技术资料,技术资料包括图纸(零部件

图、装配图、工程图、检验规范或承认图)详细规格、标准及样件等,必要时甲方可追加或删减之,乙方不得拒绝。

第八条:乙方对甲方供给之技术资料应妥善管理,不得遗失或将内容外漏第三者,若因此

造成甲方之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在合同终止或解除或经双方协议认为已无需要时,乙方应无条件将该资料归还甲方,倘若乙方遗失图纸,每张应赔偿甲方人民币60元,甲方有权并迳自从货款中扣抵。

第九条:乙方对甲方供给之技术资料应做必要的校核,倘有疑义或相互抵触时,应即向甲方提出,并以甲方的书面解释为准。因甲方供给之技术资料失误而造成乙方严重损失,则根据乙方的请求,经双方协商后由甲方补偿。

(委外物料之供给)

第十条:甲方必要时得供给乙方制造订购零部件需用之合格原材料、半成品(以下简称委

外物料)。

第十一条:委外物料供给的方法、时间、场所、价格、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定之。 第十二条:乙方委外给物料时,应依通常程序从速检查其质量及数量,如发现有瑕疵或数量短缺时,应即通知甲方。甲方对前项通知怠于处理者,视为承认其通知。乙方怠于前项之检查及通知者,除隐藏性的瑕疵外,视为承认受领客供物料。隐藏性的瑕疵于日后发现者,应即通知甲方;怠于通知者,视为承认受领委外物料。 第十三条:乙方对甲方指定之其它供应商直接交付的委外物料,需依前条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乙方为加强对客供物料的管理,应设账册详实登录。客供物料除用于制造加工

甲方订购零部件外,不得移作他用。

第十五条:乙方对无偿客供物料之剩余材料、废料等,需依甲方指示处理。

第十六条:乙方倘有客供物料加工不良时,应即与甲方共同分析原因,并做防止再发生之

必要处臵。倘加工耗损率超过双方约定,而其责任在乙方时,乙方需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倘因委外物料的瑕疵造成订购零部件的不良,乙方应即通知甲方并采取处理措 施。

第十八条:甲方得派员每年定期实施委外的物料进行盘点对账,乙方需提前准备,盘点日期由双方协商,盘点当日乙方应派员共同确认。

第十九条:乙方因保管不周造成客供物料之数量短少或质量变劣时,乙方需照价赔偿(价格依照事先约定合约书书面资料实施)。

(模具、检验量具等)

第二十条:乙方制造订购零部件必须的生产模具,倘系由甲方向乙方订购而借予乙方使用者,其所有权属甲方。

第二十一条:模具的订购、验收、借用之管理,依甲方《模具合约书》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可按实际需要自制或委托制造检验量具,费用负担另行协议。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自行制造或委托制造与甲方产品相同之模具、检验量具……等,移做未与甲方有相关的生产上。

(设计变更)

第二十三条:甲方因设计变更不得不终止或解除个别合同之一部分或全部,此时甲方需向

乙方提出合同变更的书面通知,乙方必须同意。

第二十四条:因设计变更使乙方受损时,得根据乙方的请求,经双方协商后由甲方补偿之。 第二十五条:设计变更时,甲方须以正式修改图纸或规格,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即通知各有关单位修正相关资料、废弃或缴回旧图纸或规格,并依据双方协商的新图纸或规格生效日期(或以数量决定)停止制造旧件。

第二十八条:为有效管制质量、改善产品及降低成本,乙方相关于图面要求之变更,需提出[设计、规格变更申请书];对非相关于图面要求之变更,需提出[工程变更预定实施连络单]。上述之变更均需经甲方核准后始得进行。

第二十九条: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变更货源、设计变更或工程变更,甲方将依据《违约变更零部件索赔及罚款作业标准》(附件一)中规定向乙方索赔因此造成甲方的所有一切损失,同时视违约状况向乙方处以5万元或5万元以上的罚款。

(价格及支付)

第三十条:订购零部件价格系依据乙方向甲方提出的报价单或附属文件,经双方协议决定者;所定价格除另有约定外,系指乙方在甲方指定场所交货,并含包装、运费在内的价格。

第三十一条:订购零部件因设计变更而变动成本者,视实际情况重新议定价格。

第三十二条:每期货款应于验收合格月份之次月一日起计算60天内(若60天遇假日则顺延),由甲方选择以支票、汇票、电汇……等方式支付乙方;以甲方汇出、转账之日为准。

(包装)

第三十三条:订购零部件应适当包装及标示,除应具备包装牢固能防损伤及质量劣化、便于搬运,看管,点收等原则外,并需符合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之[包装协议书]约定。倘乙方未按协议书约定内容交货时,甲方有权拒收。若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须负责赔偿;反之,甲方不得拒收。

(交货、检验等)

第三十四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采购订单指定之日期、时段、交货地点、交货形态、包装规格等配合交货。

第三十五条:乙方需按照甲方规定之交货手续、批量及包装方式交付订购零部件,并提交有关单据(包括进料验收单、检验记录表或材质证明)。未按前述规定者,甲方可拒收,若因此而造成甲方之损失,乙方应负赔偿之责。反之甲方不得拒收。 Page 4 of 10

第三十六条:乙方如需提前或延迟交货或数量不足等异常情况时,应事先与甲方协商并取得甲方同意,并需采取善后补救及防止再发生之适当处臵。

第三十七条:甲方接收订购的零部件时,应即核对交货单据,必要时会同乙方代表检查外观、包装及交货标签、清点交货件数,并于交货收料单上签收存证。

第三十八条:若因乙方交货短缺,造成甲方生产受损等,甲方将根据《交货短少罚款作业标准》(附件二)中规定对乙方进行罚款。

第四十条:因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致交货之料架及零件变形或损坏,甲方可拒收,乙方按延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若因而造成停工待料,甲方可请求赔偿损失。因可归现于甲方之事由致交货之料架及零件变形或损坏,甲方应负责修缮并支付乙方货款。

第四十一条:质量检验应由甲方依检验标准迅速执行,并将合格与否之判定结果通知乙方,前项检验标准结果作为质量及数量的最后认定标准。

第四十二条:质量检验标准(含抽样数量、检验方法、限度样件等)依据甲方规定或双方的检查协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乙方需依甲方的验收通知,将超交或不合格的订购零部件,遵照甲方的通知于指定日期前加以处理(收回并补交合格品或将瑕疵矫正等)。

第四十四条:乙方若不遵照前条规定,于指定日期前处理,则甲方不负保管责任,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进行处理,乙方对于处理的方式不得提出异议。

第四十五条:若甲方急需使用订购零部件时,乙方应派员对交货之不合格零部件进行全检,

选用其合格品或加工予以矫正;若乙方无法派员处理时,甲方得派员对交货之不合格品或加工予以矫正后使用。因全检或加工矫正所发生的费用概由乙方负担,并直接从货款中扣抵之。

第四十六条:倘订购零部件不符原订规格,但在结构、性能上尚无妨害时,经甲方与乙方协商后,得经照甲方《特认处理作业标准》(附件三)特认验收并扣减价款。

第四十七条:若因初次制造之零部件(含新开发零部件及设计变更零部件),需经甲方书面确认质量合格后方可量产。

第四十八条:若因乙方交货欠交或交货不良,造成甲方生产全线停工,甲方将根据《停工待料索赔作业规范》(附件四)规定向乙方进行索赔由此造成的损失。

(质量担保、索赔)

第四十八条:乙方需参照甲方提升品质的质量要求,建立建全质量保证体系,以完成生产及检查的作业。

第四十九条:乙方应保证所交付的订购零部件为全新制品,质量符合甲方供给或认可之图纸、规格、样件及技术指导的要求。

第五十条:订购零部件虽经检验,但有隐藏性的瑕疵未发现或此项瑕疵并未在检验项目内,

而于甲方受领后始发现,经双方判定其责任若属乙方,且甲方于合理时间内向乙方提出者,乙方仍需对瑕疵矫正或补偿合格品或扣减价款,同时若因此瑕疵使甲方遭受损失时,乙方应负赔偿之责。

第五十一条:甲方通常只对订购零部件抽验,若于甲方受领后,工厂作业中发现不合格品,且证明其责任应属乙方者,乙方须于接获甲方通知后,依甲方规定限期取回不合格,若未依期限更换或取回而造成甲方停工的损失时,甲方有权从乙方下批交货中扣抵或扣减价款。

第五十二条:在甲方产品正常销售之保证期限内,若有不良零部件发生,其责任属乙方时,

乙方应补偿相关零部件,若必要时需更换总成件,乙方应予以配合,并补偿因零部件不良甲方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第五十三条:甲方向乙方订购之产品销售后,若因乙方产品之瑕疵所产生任何损害,乙方

应负赔偿之责。上述之赔偿,乙方接到甲方提出的索赔要求后,应在10日内答复处理,如不予以答复处理,则视为认可。乙方并在15日内支付赔偿费用。若乙方对于索赔费用有异议时,可与甲方协商解决,但在提出一个月后,如未达成协议,则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支付索赔的全部费用。

第五十四条:甲方在办理索赔时,原则上不向乙方退还索赔零件。若乙方认为需要退回索赔零件时,可向甲方提出要求,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判定乙方责任,乙方应承担相关运杂费用。

(保密)

第五十五条:双方对本合同有关业务、技术上的机密事项应切实保密,不得泄漏予第三者;即使在合同终止后,仍需负保密的义务。若一方违反保密规定致对方利益遭损时,应负赔偿之责。

第五十六条:依本合同第九条规定,乙方委托第三者制造时,应仅告知必要范围内之机密,并使该受托人保证履行保密的义务。若受托人违反保密义务,乙方应与其负连带赔偿责任。

(工业产权)

第五十七条:乙方依甲方图样、规格制造之零部件,如发现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时,应速通知甲方处理。其法律责任应由甲方进行处理。

第五十八条:乙方自行设计之零部件(含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绘制承认图经甲方认可者在内),乙方需负责因侵范他人知识产权所发生之一切后果。

第五十九条:除甲方订购或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销售、使用依甲方规格制造之零部件及模具,夹具,治具。

第六十条:乙方应保证在甲方产品结束后,继续供应甲方承制之零件五年以上,以保障售后服务市场之需求。

(权利让与)

第六十一条:乙方将零部件委托第三者制造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并得到甲方的允许,但乙方仍需按合同规定对合同履行承担责任。

第六十二条:甲方或乙方除事先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外,不得将本合同或其权益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者。

(调查与协助)

第六十三条:甲方于必要时如要求乙方提出其设备、材料来源、生产管理、质量保证及相关财务报表等资料,乙方必须提供。

第六十四条:甲方于必要时访问乙方工厂,并调查乙方有关订购零部件的工厂设备、生产管理、质量保证、技术能力、制造产能及经营管理等实务,乙方要予以配合。

第六十五条:乙方接获甲方前二条要求时,除不得已的理由经甲方同意外,应给予甲方必要的协助。

(不可抗力)

第六十六条:因地震、火灾、战争、骚动、封锁等不可抗力事故发生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不承担法律责任。但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应在事故发生后14日内将合法有效证明事故发生或存在的文件寄给另一方。双方根据事故影响程度协商确定合同顺延或变更解除。

(合同解除或终止)

第六十七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双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双方经协商同意。

2、

3、

4、一方陷于解散、破产或停业整顿等状态下不能履约。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第六十八条:甲方因生产变更,经确认及订购零部件已无需求时,有权终止合同,但乙方之库存品在甲方订购量、授权量之范围内,甲方应于生产变更后6个月内负责处理或赔偿。但存在如下情况时,甲方不负处理或赔偿:

1、有违法行为经查属实且有影响甲方权益之虞者;

2、经调查报价不实,显有图谋暴利时;

3、连续逾期交货或交货质量有重大瑕疵,严重影响甲方生产时;

4、因故无法如期交样合格,经甲方同意顺延三个月,期满后仍无法交样合格时。

(法律适用)

第六十九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争议的解决)

第七十条: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尽力通过协商解决。如不愿协商或协商调解不成,一方可以向订购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第七十一条:依本合同规定所有之任何正式通知或请求,均应以书面为之。无论面交或邮寄对方本约所列地址或经对方书面另定之地址,均为本合同之附属文件;对方如有异议,应于收到后十日内提出反对理由,否则将视为默认。

(合同有效期间)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合同有效期间自生效日起算为期一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延长一年,但一方不同意续约,应至迟于合同期限届满之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 提出,否则视为同意续约。(合同份数)

第七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壹份。零部件订购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壹份,

并各自贴用印花。

订立合同人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

负责人:XXX

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 法人代表: 地址:

公司电话:XXXXXXXXXXXXXXXXXXXXX 公司电话:

税号:XXXXXXXXXXXXXXXXXXXXX 纳税人代码:

开户银行:XXXXXXXXXXXXXXXXXXXXX

帐号: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开户银行: 帐号:

篇9:学校食堂采购合同

购买方:

供货方: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的规范和安全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就餐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学校食堂实际情况,甲方特与乙方签订食品原料采、供货协议如下:

一、甲方经过一定的程序,每学期确定一次具有一定的资质或有良好信誉的单位或个人为食堂原料供应商(乙方)。

二、乙方必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在供货前需将原件和复印件送给甲方验核,甲方确认无误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下存档。

三、乙方所供原料必须安全、卫生,每次供货时应该随同所供原料的相关检验检疫证明必须同行。严禁乙方向甲方提供“三无”食品或腐败变质、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的食品。

四、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原料规格、数量、时间进行供货,不得随意改变或停供。如果乙方自行改变规格和数量,甲方有权拒收。如果造成延误(包括突然停供),影响原料出熟进而影响师生正常就餐的,乙方需承担临时应急采购费用贰仟元(甲方从乙方质量保证金贰仟元中先行支取)。

五、乙方如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提供有毒有害或不洁的食物原料造成就餐师生食物中毒的,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经相关卫生部门裁定),需承担一切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甲方采购人员和检验人员需加强工作责任心,对乙方每次供应的食品原料必须认真检验、认真记录,发现不合要求的坚决拒收。如果因为工作不到位造成后果的,需承担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

七、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原料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在手续俱全时,二周内付清货款。

八、本协议每学期签订一次,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篇10:学校食堂采购合同

购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全校师生能吃上“放心菜”,杜绝有农药残余的蔬菜进入食堂,避免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金岩中学总务处(以下称甲方)经考察商定,学校食堂的部分蔬菜由 (以下称乙方)供应。现就有关问题订立如下:

一、乙方供应给甲方的蔬菜类,必须是新鲜“绿色食品”,残余农药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有关标准,否则由此造成一切后果及其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供应给甲方蔬菜类食品的价格随行就市,根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定价,实行浮动。

三、乙方供应给甲方的蔬菜类食品,必须按甲方的需要量供应。供应的蔬菜类产品运送过程必须做好防污染工作,确保清洁卫生。发现腐烂变质的蔬菜除退回处理处,还要处以一定的罚款。

四、乙方必须向甲方出示蔬菜证明检验报告单、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

五、本协议暂定执行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若有违犯本协议原则,甲方有权随时中止协议的执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篇11:学校食堂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同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1、甲方向乙方采购食堂大米,品牌为:

2、乙方先试供20天,即试供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试供期内主要考核乙方的实际供货能力、供货质量等。试供期满,如各方面均能达到甲方及食堂生产要求的,甲方正式向乙方采购食堂大米;如不能达到要求的,甲方停止向乙方采购食堂大米。

3、正式供期为试供合格后起至 年 月 日止,采购量视甲方食堂的需求而定。

4、供货方式为乙方送货上门,每批食堂大米采购时,甲方提前1—2天通知乙方,乙方须按期按质按量供应。

5、乙方所供各种大米须取得有关卫生许可证,同时要提供该批大米的产品合格证,并承诺向甲方供应的大米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6、交货及验收:

(1)交货时间:乙方按甲方指定的时间交货。

(2)验收:由甲方验收。

7、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月结,即当月26日至次月25日为一月结算一次。乙方于当月供货期满后一个星期内开出正式发票,并于次月5—10日到甲方财务报帐结算。

8、乙方应保证:若供应的产品有数量、质量等不符合要求,或者存在着一定的缺陷,没有通过验收或在使用中表现出一定的质量缺陷,乙方必须及时更换,如乙方对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有异议,可委托有关质检部门进行检验,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9、违约责任:

(1)供应商送交的货物必须是定量包装,要求称量必须与包装袋上标明的重量一致,甲方验收时抽样5%过秤,如发现有不足秤的(偏差3‰视为正常误差),则当批货物按抽样平均重量计算,如累计出现三次不足秤的,以后各批次货物若出现不足秤的,按该批货不足额的2倍扣除。

(2)乙方未能按期按质按量送交大米或所送大米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则每次向甲方偿付伍仟元整的违约金。

(3)甲方拒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大米,甲方每次向乙方偿付伍仟元整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所供大米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并处罚金壹拾万元,追究法律责任。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执行,使对方受到损失的,违约方须向被违约方支付壹拾万元违约金。

10、争端的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可向合同签订所在地的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向县人法院提起诉讼。

(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3)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1、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者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视情况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违约责任。

12、其它

(1)合同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履行期间,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3)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篇12:学校食堂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为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采购的卫生质量,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高效运行,按照市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相关文件精神,通过招标会议研究决定甲方学校食堂所需米油统一由乙方供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1、乙方必须向甲方无偿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健康证)。

2、正式供货期限为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春季学期放假(一个学期)),采购量视甲方食堂的生活需求而定。在学生上课期间,乙方要每十天左右将甲方所需食品送到学校食堂。

3、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到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如发现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造成食物中毒或名誉损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4、乙方按各学校的数量采购并送到该校,到各学校后要经各学校的负责人、食堂管理员、工勤人员检查验收,质量达到合同要求,并现场过磅。各学校的校长、食堂管理员、工勤人员天天作好每日安全台帐记录。

5、供货报价

具体价格每月由采购方所在的管理中心和供货方在当月2日前商议好,实际价格按照上月下旬的市场价格为参考价进行适当下浮,双方一经定价,则不得更改。

6、结算方式

结算时间为原则为一月内一次,甲方每两周的报帐中如现金提前到帐,可提前支付。

7、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食品不符合质量要求,不仅退货,还要赔偿当天学生的生活费(按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计算发给学生)。

(2)由于乙方所供食品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所在学校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一切责任(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将随时取消乙方的供货权,另行定点采购。

8、争端的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可向县法院提起诉讼。

(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暂时继续履行。

9、其它

(1)合同履行期间,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起。

(2)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乙方在供应过程中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教育管理中心留存,一份报送教育局营养办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若有违反本协议条款或教育局等主管部门要收回管理,甲方有权随时中止协议的执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篇13:学校食堂采购合同

采购方(学校,甲方):

供应方(供货企业,乙方):

根据大通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大通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协议》,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采购内容

甲方向乙方采购学校食堂用米、面、油、肉、蛋、面点、蔬菜、调味品等食材,双方协商确定具体食材、品牌、价格、数量(附表1《大通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明细表》)。

二、产品的质量要求

(一)供应商送交的货物必须是定量包装,要求称量必须与包装袋上标明的重量一致。

(二)乙方所供米、面、油等要新鲜,须不过期、不变质、不腐烂、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

(三)乙方所提供的肉、蛋等必须无毒无害、新鲜、符合国家食品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必须经动检部门检验合格。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出售病、死肉、注水肉。鸡蛋要新鲜,无破损,不变质,不过期。

(四)乙方所提供面点必须新鲜、完整、口感好;不过期、不变质,不添加防腐剂等对人体有害的化学添加物。

(五)乙方所供蔬菜农药残留检测须符合要求,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无公害蔬菜标准,肉眼观看不能有腐败变质、有杂质等污染。

(六)乙方所提供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原料必须符合标准要求。

(七)供应回族地区的食品必须为宗教部门批准的有“清真”标识的清真食品。

(八)乙方未能按期按质按量送交定购食材或所送食材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无条件及时调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九)若因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甲方名誉损失,乙方除赔偿甲方损失外,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并澄清事实承担全部责任。

三、供货期限

本合同从 年 月 日开始,暂定一学期,结束日期以放寒(暑)假日期为准(与学校教学时间同步)。

四、供货方式

每批食材采购时,甲方提前1—2天通知乙方,乙方须按期按质按量供应。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送货到各供货地点(附表2: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货情况统计表)。甲方负责验看相关证件,并负责验收食材质量、过秤,做好进货登记,当场索证索票,做好记录。

五、结算方式

甲方以转帐方式付款。采用先供货后付款的方式,按月结清所有款项。乙方于当月供货期满后一个星期内(节假日除外)开具正式发票,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六、其它款项

(一)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者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视情况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将执行退出机制,随时取消乙方的供货权。

(三)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合同前向甲方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国家规定的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法人身份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产品质检报告等相关证件。肉类、蛋类食材要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蔬菜要提供农药残留检测合格证明),所有证件、票据(包括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县营养办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篇14:学校食堂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为服务学生需要,决定向乙方采购蔬菜,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有选择地从乙方订购新鲜蔬菜,价格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2、乙方所供蔬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卫生质量安全标准,不得三无、糜烂、变质、过期等不合格商品送进学校。如因乙方供货卫生质量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所有商品都有检查验收权利,凡是不合格商品有权拒收和拒绝付款。

3、甲方每次提前订好次日所需货单,如市场短缺,甲、乙双方可作适当调整,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货单内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4、乙方必须确保按合同要求在每天上午8时前将食堂当天所需商品免费送货上门。所送商品必须经过校方食堂管理人员检查、过称、验收、签名后,方可进入结账程序。否则,学校不予认可和付账。

5、如乙方不能按本协议认真履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结账方式:每星期结一次帐,现金付款。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学校食堂采购合同

学校食堂定点采购合同

学校食堂蔬菜采购合同

粮油采购合同范本

粮油采购协议书范本

粮油供货合同

粮油购销合同

粮油交易合同

粮油交易合同

学校食堂用具采购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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