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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委托制作合同

时间:2023-09-18 08:33:18 合同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广告委托制作合同,本文共11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广告委托制作合同

篇1:广告委托制作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制作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广告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委托制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详见附件效果图和预算表)。

乙方承包范围:A:B:质保期限

承包方式:乙方提供劳务管理人工,施工机械及全部材料,负责相应的管理、质量、安环保及文明施工。如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保质期内,一切质量责任由乙方负责。

图纸:乙方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认真施工。

委托制作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包材料包人工派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安装、文明施工。

二、委托制作价格及金额:

1、协议总金额:¥元

2、协议数量:

委托制作时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制作验收:

乙方在制作完毕后交付甲方验收。

展期完毕后,物料由乙方拆除回收。

四、制作款支付方式:

1、甲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支付乙方总金额的30%即元大写:。

2、乙方完工即交付甲方使用后,六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余款70%即元,大写:元给乙方。

五、安全责任

本合同内容安装施工期间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若乙方逾期完工,均属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按日支违约金总金额的3%。

若甲方预期未付款,甲方按实际拖欠天数和欠款总额度按每日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七、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2:广告委托制作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利互惠,诚信守约原则,甲方厦门银祥肉制品有限公司就厦门翔安区马巷镇郑坂村村北98号的楼顶广告,委托乙方厦门传世鑫广告有限公司负责制作、安装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广告规格、用料及价格:

第二条、原材料的采购、完成期限及质量:

一. 原材料的采购由乙方负责,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检验。乙方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重做的材料及价款由乙方自行负担。

二.制作完成日期:20xx年x月31日。

三.制作质量已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由甲方检查验收。

第三条、合同履行期间设计的调整:

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四条、广告手续的报批:

乙方负责户外广告的手续报批,包括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划部门、消防部门、气象部门等,一切与本次户外广告宣传有关的各部门申报审批手续均属此列。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报批手续完成后,要将手续复印件交与甲方一份。

第五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一.按照合同材质、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二.户外广告安装工程因设计不合理、安装不牢固、维护不到位等原因而引起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

乙方完成制作、安装工程后,所有款项待甲方验收合格后, 乙方提供完成后的照片和客户确认表,验收合格表及发票交付甲方,甲方收讫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本合同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二、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甲乙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后,乙方未按协议要求时间完成,造成甲方广告宣传工作延误的,每延误一天,甲方将按本协议总款项的10% 进行罚款。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后,乙方制作、安装内容,未按协议要求达到质量标准,每出现一项内容,甲方将扣减本协议总款项的10%。

五、本协议所指广告装饰工程完工后,乙方须承担维护、维修责任。一旦出现问题需要乙方派人到现场进行维修、维护,若因此出现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因人为破坏、不可抗力等原因出现的一切事故与乙方无关。

七、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广告牌的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本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解除和终止,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合同方可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九条、关于补充合同:

本合同履行中发现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必有时,可就协商一致的意见签订附合同。附合同一经签订,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对合同条款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同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持一份,甲方持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广告委托制作合同

甲 方:

乙 方:

鉴于:

1.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 的前期拍摄;

2. 甲方承担电视广告的制作费用,乙方负责按照双方事前确定的脚本完成此次前期拍摄。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电视广告制作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1. 委托事项内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制作。

1.2 制作方式:

1.3乙方向甲方交付的电视广告片的成品包括:

1.3.1 成片母带:1盘

1.3.2 HD高清录像带:2盘

1.3.3 Digital Betacam录像带: 2盘

1.3.4 Betacam录像带:2盘

1.3.5 DVD: 2盘

1.3.6 三维的序列帧

1.3.7 音乐分轨光盘完成日期: 年 月 日制作费用:甲方支付给乙方完成电视广告片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

2、付款方式:

2.1 签署本合同之日起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即付乙方第一笔制作款,总制作费用的30%,共计人民币

2.2 电视广告实际拍摄日2个工作日前,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甲方即付乙方第二笔制作款,总制作费用的40%,共计人民币 元)。

2.3 乙方完成电视广告片成品并经甲方认可同时交付1.3项所有内容,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7个工

2. 3.作日后甲方即付乙方第三笔制作款,总制作费用的30%,共计人民币 元)。

3. 项目条款:

3.1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署认可之拍摄脚本进行制作,如有修改,需经双方重新签署。甲方提出之脚本范围内的修改意见,乙方应进行相应修改,费用由乙方负担。

3.2 如因以下原因造成交片时间延误,乙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3.2.1 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

3.2.2 甲方未能按合同或双方协商妥的要求落实相应工作。本条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3.3 如因以下原因造成交片时间延误,甲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3.3.1 乙方未按双方已签署的创意脚本或双方协商妥的要求进行修改的;

3.3.2 乙方拍摄的画面或搭建的场景不能达成双方在PPM会上确认的或口头认可的要求。 4.4 甲方需要提供的物品和配合:

3.4.1 拍摄所需要的所有产品;

4.4.2 现场监制人员;

4.4.3 为实现合同目的合同外的双方协商好的其他协助或配合。

4. 权利归属

本合同约定的电视广告片的著作权由甲方拥有,电视广告片(包括音乐)的所有使用权在甲方向乙方付清所有费用之后归甲方所有。

5. 保证

甲乙双方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如任何一方原因导致侵犯第三方权益,则该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另外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6. 违约责任

6.1 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逾期交付广告片的,每逾期1日按其制作费用总额0.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其完成广告片的制作为止,不可抗力除外;如逾期30日仍未能完成,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并按本合同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非乙方单方原因造成则不在此限。

6.2 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未支付金额0.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其完成广告片的制作为止,不可抗力除外,最高赔偿支付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如非甲方单方原因造成则不在此限。

6.3 违约方应承担并支付守约方因主张权利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调查费等。

7. 保密

7.1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包含商业秘密在内的保密信息,在合同有效期和合同终止后,双方承诺:

7.1.1 如未经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接收方对于已经获得的保密信息,不得以书面或口头或其他形式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进行披露、散布、公开或拷贝;

7.1.2 保密信息只应被一方有必要获悉的董事、经理、雇员知晓,一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与该些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等,确保该些人员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

7.1.3 如果一方因为法律规定或被司法部门强制要求而披露保密信息,需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7.1.4 不得泄露、不正当地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些保密信息。任何一方泄露、不正当地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保密信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泄露或不正当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7.2 本合同中保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保密信息不包括:

(a)一方不依赖保密信息而独立开发获得的;

(b)已公开或公众已知的;

(c)从不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所合法获得的。

7.3 本合同终止后30日内,接收方应将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磁盘、光盘返还提供方。

8.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予以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同意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按照该委员会现行仲裁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 合同效力及其他

10.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若由授权代表人签字,该签字人声明和保证,签署前已获得所属合同一方法定代表人的合法和有效的授权签署本合同。

10.2 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10.3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广告委托制作合同

甲 方:

乙 方:

鉴于:

1.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 的前期拍摄;

2. 甲方承担电视广告的制作费用,乙方负责按照双方事前确定的脚本完成此次前期拍摄。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电视广告制作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1. 委托事项内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制作。

1.2 制作方式:

1.3乙方向甲方交付的电视广告片的成品包括:

1.3.1 成片母带:1盘

1.3.2 HD高清录像带:2盘

1.3.3 Digital Betacam录像带: 2盘

1.3.4 Betacam录像带:2盘

1.3.5 DVD: 2盘

1.3.6 三维的序列帧

1.3.7 音乐分轨光盘完成日期: 年 月 日制作费用:甲方支付给乙方完成电视广告片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

2、付款方式:

3.1 签署本合同之日起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即付乙方第一笔制作款,总制作费用的30%,共计人民币

3.2 电视广告实际拍摄日2个工作日前,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甲方即付乙方第二笔制作款,总制作费用的40%,共计人民币 元)。

3.3 乙方完成电视广告片成品并经甲方认可同时交付1.3项所有内容,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7个工

2. 3.作日后甲方即付乙方第三笔制作款,总制作费用的30%,共计人民币 元)。

4. 项目条款:

4.1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署认可之拍摄脚本进行制作,如有修改,需经双方重新签署。甲方提出之脚本范围内的修改意见,乙方应进行相应修改,费用由乙方负担。

4.2 如因以下原因造成交片时间延误,乙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4.2.1 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

4.2.2 甲方未能按合同或双方协商妥的要求落实相应工作。本条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4.3 如因以下原因造成交片时间延误,甲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4.3.1 乙方未按双方已签署的创意脚本或双方协商妥的要求进行修改的;

4.3.2 乙方拍摄的画面或搭建的场景不能达成双方在PPM会上确认的或口头认可的要求。 4.4 甲方需要提供的物品和配合:

4.4.1 拍摄所需要的所有产品;

4.4.2 现场监制人员;

4.4.3 为实现合同目的合同外的双方协商好的其他协助或配合。

5. 权利归属

本合同约定的电视广告片的著作权由甲方拥有,电视广告片(包括音乐)的所有使用权在甲方向乙方付清所有费用之后归甲方所有。

6. 保证

甲乙双方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如任何一方原因导致侵犯第三方权益,则该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另外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7. 违约责任

7.1 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逾期交付广告片的,每逾期1日按其制作费用总额0.03%向甲方支付违

7.2 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未支付金额0.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其完成广告片的制作为止,不可抗力除外,最高赔偿支付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如非甲方单方原因造成则不在此限。

7.3 违约方应承担并支付守约方因主张权利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调查费等。

8. 保密

8.1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包含商业秘密在内的保密信息,在合同有效期和合同终止后,双方承诺:

8.1.1 如未经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接收方对于已经获得的保密信息,不得以书面或口头或其他形式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进行披露、散布、公开或拷贝;

8.1.2 保密信息只应被一方有必要获悉的董事、经理、雇员知晓,一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与该些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等,确保该些人员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

8.1.3 如果一方因为法律规定或被司法部门强制要求而披露保密信息,需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8.1.4 不得泄露、不正当地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些保密信息。任何一方泄露、不正当地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保密信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泄露或不正当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8.2 本合同中“保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保密信息不包括:(a)一方不依赖保密信息而独立开发获得的;(b)已公开或公众已知的;(c)从不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所合法获得的。

8.3 本合同终止后30日内,接收方应将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磁盘、光盘返还提供方。

9.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予以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同意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按照该委员会现行仲裁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1. 合同效力及其他

11.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若由授权代表人签字,该签字人声明和保证,签署前已获得所属合同一方法定代表人的合法和有效的授权签署本合同。

11.2 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11.3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广告委托制作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项目广告位合作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广告位基本情况

1、位置:

2、数量:

3、规格:

二、广告位使用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协议满期后,若甲方继续对外合作,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合作权。

三、合作费及支付方式

1、广告位合作费包含场地使用费、管理维护费、电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合计每年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2、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每月________日前支付上月费用。

3、需用电的广告位单独设置电表,产生的能耗每(月/季度)按实结算。

四、相关手续

乙方负责到城建、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办理广告位建设、广告发布等业务的相关审批、备案手续,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五、广告位的制作、安装与维护

1、使用现有广告位

(1)使用项目现有广告位的,乙方负责根据现有广告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广告牌的制作,不得对广告位进行扩建、改造。

(2)协议期间,如发现广告牌有损坏,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2、需进行施工的广告位

(1)广告位的设计、制作、安装等均由乙方负责,在安装过程中不得破坏甲方建筑物、公共设施的主体及结构,不影响其使用功能,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需将施工方案报甲方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由项目为乙方办理进场施工手续,施工期间发生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设计制作的广告牌应符合市政、工商等部门的要求,否则,由乙方负责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负责协议期内广告牌的日常维护管理,若因广告位的设施等造成甲方或其他任何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协议期间,如广告牌有损坏,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6)协议期到期后,如乙方不再续约,可在协议期到期后5日内,拆除广告位,恢复场地的初始状态;也可以和项目进行协商将广告位无偿移交项目。

六、广告内容

1、乙方广告内容不得有除___________集团外的酒店、房产类信息,同时乙方广告发布前须送甲方进行确认,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在项目发布;甲方确认仅为乙方广告宣传符合甲方经营政策之形式审查,不对其合法性负责。

2、广告内容由乙方负责制作、安装、发布,广告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如因广告经营造成工商、税务、卫生、城建等部门的处罚,均有乙方自负。

3、甲方及甲方的关联单位若需发布广告,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给予甲方优先权。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七、双方的权责

1、甲方权责

(1)甲方按照协议约定时间将广告位交付乙方进行使用。

(2)为乙方进行广告安装和维护提供供电、供水等基本条件,广告牌安装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由甲方负责提供。

(3)对乙方发布的广告进行巡视,发现损坏及时通知乙方进行处理。

(4)对乙方广告位运行能耗进行监控,每月将广告位能耗及费用通知乙方。

(5)为乙方人员进入小区,发布、更新、维护广告提供方便。

2、乙方权责

(1)遵守甲方项目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安装广告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2)按时足额交付广告位能耗费用。

(3)不得对该广告位出售、转让、抵押、出租等行为。

(4)定期对广告位进行清洁,保证其干净整洁。

(5)在进行广告发布前,将广告内容报送甲方进行确认。

(6)保证在协议期限内广告画面无空白,如发生广告损坏时,在得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完成广告修复或更新。

(7)每(月/季度)至少更换新广告画面一次。

八、协议的终止和解除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协议终止和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如果因建筑物有变化,而导致广告位的取消或商业广告表现效果不复存在。

(2)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超过72小时,任何一方将有权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3)因政府行为导致经营环境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正常履行(如城市规划发生的城建和拆迁、政府征用、收购、收回房地产等);或因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法令、规定和命令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

2、如果乙方有以下严重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究其违约责任,且即时终止或解除本协议,甲方已经收取的广告位租金、保证金不予返还。

(1)乙方所发布广告严重违反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

(2)乙方未能及时发布、更新广告或对破损的广告未能及时修复,严重损害甲方形象,或广告画面空白超过________日。

(3)甲方对乙方广告提出整改要求,乙方未及时整改或经3次整改后仍未能满足要求。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广告位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

(5)乙方中止或提前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或乙方单方解除本协议。

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九、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协议的,应向对方支付协议总价________%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十、其他约定

1、协议期内,因偶发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责任,如广告画面陈旧、脏污、破损等,甲方概不负责。

2、协议期满或依法解除后,乙方应在五日内自行拆除全部广告牌及设施,恢复广告位原状。

3、此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签订补充附件解决,补充附件与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内发生协议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自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人: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6:广告委托制作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利互惠,诚信守约原则,甲方厦门银祥肉制品有限*司就厦门翔安区马巷镇郑坂村村北98号的楼顶广告,委托乙方厦门传世鑫广告有*公司负责制作、安装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广告规格、用料及价格:

第二条、原材料的采购、完成期限及质量:

一. 原材料的采购由乙方负责,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检验。乙方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重做的材料及价款由乙方自行负担。

二.制作完成日期:20xx年x月31日。

三.制作质量已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由甲方检查验收。

第三条、合同履行期间设计的调整: 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四条、广告手续的报批:乙方负责户外广告的手续报批,包括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划部门、消防部门、气象部门等,一切与本次户外广告宣传有关的各部门申报审批手续均属此列。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报批手续完成后,要将手续复印件交与甲方一份。

第五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一.按照合同材质、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二.户外广告安装工程因设计不合理、安装不牢固、维护不到位等原因而引起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

乙方完成制作、安装工程后,所有款项待甲方验收合格后, 乙方提供完成后的照片和客户确认表,验收合格表及发票交付甲方,甲方收讫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本合同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二、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甲乙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后,乙方未按协议要求时间完成,造成甲方广告宣传工作延误的,每延误一天,甲方将按本协议总款项的10% 进行罚款。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后,乙方制作、安装内容,未按协议要求达到质量标准,每出现一项内容,甲方将扣减本协议总款项的10%。

五、本协议所指广告装饰工程完工后,乙方须承担维护、维修责任。一旦出现问题需要乙方派人到现场进行维修、维护,若因此出现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因人为破坏、不可抗力等原因出现的一切事故与乙方无关。

七、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广告牌的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本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解除和终止,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合同方可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九条、关于补充合同:本合同履行中发现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必有时,可就协商一致的意见签订附合同。附合同一经签订,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对合同条款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同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持一份,甲方持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广告制作委托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制作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广告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委托制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 (详见附件效果图和预算表)。

委托制作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包材料包人工派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安装、文明施工。

二、委托制作价格及金额:

1、协议总金额:元

2、协议数量:委托制作时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制作验收:

乙方在制作完毕后交付甲方验收。

展期完毕后,物料由乙方拆除回收。

四、制作款支付方式:

1、甲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支付乙方总金额的50%即大写: 。250%即元,大写:

五、安全责任

本合同内容安装施工期间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若乙方逾期完工,均属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按日支违约金总金额的3%。若甲方预期未付款,甲方按实际拖欠天数和欠款总额度按每日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七、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8:委托制作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

平台帐号: ,展厅名称:

展厅地址: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移动端网上展厅有关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合同签署方式】

本合同以电子邮件传递形式签署,甲方阅读合同后有意签署协议的,甲方签字并按手印或盖章后回传合同照片或扫描件至乙方指定电子邮箱,乙方回复确认签署的,合同即签署生效:

甲方电子邮箱: ,乙方电子邮箱: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1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手机移动端网上车辆销售展厅,展厅平台载体为乙方省心宝app。

1.2 乙方服务项目:网上展厅(含车辆管理、客户询价留言、分销推广、优惠券管理、展厅访问统计),具体详见附件一《省心宝网上展厅功能说明》。

1.3 委托基本流程:甲方线上申请(即填写信息、上传资料)、乙方审核、审核通过签署合同、甲方支付服务费、乙方为甲方帐号开通相应权限。

第二条 成果交付

2.1 交付时间:甲方付款后 2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成果。

2.2 交付方式:乙方完成设计、制作,交付成果乙方为甲方省心宝app端帐号开通展厅权限,上述行为的完成视为交付完成,乙方的合同义务完成。

第三条 服务费用

3.1 鉴于乙方提供的上述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680.00 元(大写人民币陆佰捌拾圆整)。

3.2 上述服务费为半年的服务费,服务期间自网上展厅开通之日起算6个月(包含周末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

3.3 上述服务费仅限于本合同第一条所述服务项目,若甲方提出超出上述服务之外的需求的,需另行付费,具体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确定。

第四条 付款方式

4.1 本合同签订当日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额服务费。

4.2 付款方式为以下第 种:

(1)甲方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服务费,乙方指定收款帐号为:

户名:

户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两江分行营业部

(2)甲方以平台宝袋资金支付服务费,甲方授权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在甲方平台宝袋中直接扣取服务费。

4.3 【郑重提示】上述帐号为乙方唯一指定收款帐号,乙方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代收服务费,为确保您的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服务费金额,严格并按照合同载明方式支付款项。

第五条 权利义务

5.1 甲方权利义务

5.1.1甲方付费后有权要求乙方按时交付成果。

5.1.2 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间内,使用中出现程序错误等使用异常情形的,有权通知并要求乙方予以处理解决;

乙方客服热线为:4000-121-67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5.1.3 甲方作为展厅的运营者及商品(即车辆)的销售方,甲方保证所售商品的合法性,并对所销售的商品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5.1.4甲方使用分销功能的,应自行设置并支付分销佣金。展厅商品信息,可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转发,因转发内容导致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5.1.5甲方因分销及客户询价留言而获取的第三方的个人信息(包括不限于姓名、联系电话等)的,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非法使用、发布第三方的个人信息,甲方因此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甲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1.6甲方展厅运营中,应自觉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确保其发布或使用的资料及信息不侵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甲方违反上述守法、诚信承诺,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的,由甲方自行妥善处理并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1.7甲方展厅运营中,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平台使用规则,因违反网络及微信、QQ、微博等第三方平台规则或因第三方平台规则限制导致无法正常访问,乙方有义务辅助解决,但不承诺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5.1.8 乙方有权利单方面根据运营情况调整产品功能满足用户需求。

5.2 乙方权利义务

5.2.1 乙方拥有省心宝平台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

5.2.2服务期内,乙方应确保程序的运行稳定,及时回应甲方通知的程序错误等问题,并具体采取相应的措施。

5.2.3基于甲方的委托,乙方仅承诺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成果的交付,乙方不就服务使用的宣传效果、甲方展厅商品的销售量等做任何承诺及保证。

5.2.4乙方有权就甲方的展厅进行监督、管理,乙方发现甲方有欺诈消费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发布虚假消息、违反承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形的,有权单方终止服务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有权就此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披露。

5.2.5甲方平台帐号因存在恶意等行为被乙方强制停止帐号使用的,本合同服务一并暂停或终止,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2.6 乙方交付完成后,乙方的合同义务完成,甲方已付的服务费不予退还,乙方的售后服务为本合同完成后的附随义务。

第六条 知识产权

6.1 本服务中所包含的全部智力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库、网站设计、文字和图表、软件、照片、录像、音乐、声音及其前述组合,软件编译、相关源代码和软件 (包括小应用程序和脚本) 的知识产权权利均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为商业目的复制、更改、拷贝、发送或使用前述任何材料或内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一并承担守约方的追索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交通住宿费等。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8.1 所有由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其他约定

9.1 双方确认本合同载明的地址为有效的送达地址,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告知对方,未书面告知的视为送达地址未变更,一方按此地址发出文书的第三日视为送达日期。

(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省心宝网上展厅功能说明》

附件二:《省心宝拼单奖励政策》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通讯地址: 住所地:

篇9:委托制作合同

甲方:北京水晶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9号中国外文大厦B座8、9、10层邮编:100089

电话:86-

传真:86-

法定代表人:卢正刚

合作联系人:

乙方:(如为个人,则还需写明身份证号、现住址——详细到门牌号、发证机关)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合作联系人: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声明及保证

1. 甲、乙双方于此共同声明及保证如下:双方均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的企业。

2. 甲、乙双方保证依据各自商务状况和经营能力,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合作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

2. 具体内容为:

3. 交付介质:

4. 交付标准:

5. 最终成品交付时间: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义务

1) 甲乙双方分别指派为本合同项目的联络人。在本项目制作过程中,甲乙双方往来的资料均以上述联络人的签字确认为准。本合同实施项目进度确认制,甲乙双方均须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限要求进行项目的具体制作。

2. 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制作本项目所需的相关素材资料。

2) 甲方有权对制作要求进行修改。

3)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具体的制作要求、项目制作安排,并有权根据质量与版权合法性等原则对乙方制作的作品进行验收。

4) 按照项目进度要求,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每阶段项目成果后,应当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应向乙方明确验收结果。如验收不合格,须对不合格原因进行说明并提出修改意见,确定下一次验收时间;如验收合格,则乙方将甲方交付的全部资料返还甲方,并向甲方交付最终成品。

5)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3. 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制作服务,并保证制作的作品的质量符合甲方的要求。

2) 乙方同意合同期内为甲方设计制作的作品及其组成部分的著作权及所有权全部归甲方享有。

3) 乙方收到素材资料后即开始进行制作工作。

4) 乙方应按照甲方制作要求进行制作,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制作要求进行任意调整和修改。

5) 如甲方对制作要求进行修改,则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照修改后的要求制作。若此修改属于实质性修改,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制作费用。

6) 若乙方工作进度不能达到合同进度要求,乙方应当立即以书面方式向方说明该等情况,并采取任何及全部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班、津贴或额外倒班等,以按照本合同进度要求按时完成项目成品。乙方因实施此等措施而导致的相关所有开支,均应由其自行承担,除非该等延误是由于甲方原因所致。

7) 未经甲方书面明确授权,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的一部分或全部转委托。

8) 乙方应当按照项目进度要求,向甲方交付每一阶段的作品,由甲方进行验收。

第四条 费用支付方式

1. 本合同项目总价为:人民币。

2. 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全款支付

3. 乙方收款银行账号:(为交易安全,应当避免现金支付;此处规定应当与项目进度确认的条件一致)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开发票时间: 年 月 日之前(手填)

注明:在甲方付款之前乙方提供发票

第五条 版权

1. 在本合同项目制作过程中,乙方制作的原始资料、未完成的作品及其他一切非最终完成作品、最终成品的版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除依本合同可以取得的制作费用外,承诺永远不因该作品而提出任何权利请求。乙方也不得将所制作的本合同项目成品或其组成部分用于市场宣传或对外展示传播。

2. 乙方保证所制作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不能照搬其他作品的内容,如甲方发现乙方制作的作品为抄袭或与第三方的作品存在类似的内容则以作废处理,乙方应当返还已收取的该项目费用,还未支付的剩余费用,甲方不再支付;乙方还应该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其他损失。

3. 乙方任何时候不得再次使用其提供给甲方的制作作品或组成制作作品的部分或将作品或其组成部分以任何方式授权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如有违反,甲方有权不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并根据所造成的损失要求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 甲方如发现乙方提供的制作作品涉嫌侵犯第三方的版权或其他合法权益,或者因乙方提供的制作作品而导致第三方投诉、索赔、诉讼或造成甲方其他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视情节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如第三方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乙方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且最终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保密

1. “保密信息”,是指涉及本合同内容的所有信息、文件和资料,无论其表现形式如何,也无论通过何种方式取得,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内容:

1) 商业秘密:合作方式、合作内容、策划脚本、合作合同本身及其附件的全部或部分文本内容、合同的执行等。

2) 财务秘密:结算标准、结算方式、结算周期、由于本合同产生的收益及其分配等。

3) 技术秘密:特有的技术方法、技术标准、解决方案、技术更新及调整等。

4) 经营方式:业务种类、业务状况、用户资料、宣传及推广的方式与实施等。

2. 乙方有义务对所参与制作的内容严格保密。乙方只能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不得为任何其他目的使用或授权使用全部或部分保密信息。

3. 乙方应当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为任何目的,向那些为能够履行本合同而“需要知悉”该信息的乙方相关人员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露任何保密信息。

4. 如为双方合作的目的,乙方确实需要向第三方披露项目保密信息,必须事先取得甲方书面许可,并与该第三方签订保密合同。

5.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复制、变卖项目保密信息,并不得许可其他任何第三方进行复制或保留。

6. 如果双方经探讨后未建立合作关系,乙方亦不能以任何方式公开、使用已知的甲方的保密信息。

7. 如双方合作关系未建立或终止或甲方书面通知要求乙方返还项目保密信息,乙方应于前述情况发生之日起两天内归还由其持有的带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物品和其他资料,以及做出的与保密信息有关的所有记录和备忘录,包括这些资料的所有复印件。

8. 乙方应自知悉项目保密信息之日起至项目保密信息公开之日止,履行保密义务。无论合作是否建立或者合同是否终止。

第七条 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发生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地震、台风、战争、火灾、水灾、雷电灾害、罢工、政府行为、政府禁令等以及其他公认的不可抗事件),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由另一方评估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遭受方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

2.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天之内提供上述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

3. 按照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了不可抗力的,迟延方的合同义务不能免除。

4.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尽可能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

5. 任何相关政府机构颁布或修改法律法规、条例或规定导致本合同的主要条款无效或无法执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6. 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履行中止超过三十日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且任何一方均不得因终止本合同而要求另一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未在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和交付本合同所规定的项目,除依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偿和采取补救措施,并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违约金的具体确定方式为:

1) 每延期1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5_%的违约金,但此项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_50__%;

2) 如果延期时间超过1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当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__50_%的金额作为对甲方的赔偿,同时,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制作费。

2. 制作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违约责任

乙方应严格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制作成果,并对所提交的制作成果的质量负责。乙方交付工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按如下约定处理: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要求的作品进行修改,直至其符合甲方要求,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2) 乙方交付工作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如经乙方三次以上修改,仍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就本合同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3. 付款违约

在满足支付条件的情况下,如果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5__%作为违约金,但是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应付未付款项的_50__%;

4. 保密违约

1)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但尚未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2)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造成甲方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乙方应

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人民币十万元。若乙方因侵权所获得的收入高于十万元,则按照乙方所获得的收入计。此外,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因调查乙方侵害其合法权益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

5. 履行违约责任期限

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否则,甲方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第九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法规。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协商解决未果,双方同意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

1. 乙方保证: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乙方签署本合同即明确和完全地放弃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适用的法律而可能享有的任何以及全部工作作品留置权。本条款将列入甲方与乙方之间订立的任何合同或协议单。

2.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与补充应以书面形式做成。

3. 本合同因任何理由或原因终止后,已表明终止后仍有效的任何条款仍应继续执行,特别是版权、保密和因对方违约而产生的损害赔偿权。

4. 本合同为中文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水晶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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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委托制作合同

兹有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相关光盘制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的制作要求及相应价格:

1.制作母盘       张,单价为       元/张,总计(      )元

2.压制        张光盘,价格为      元/张,总计(      )元。

3.制作光盘面印刷用菲林     份,价格为      元/份,总计(      )元。

4.为         张光盘进行光盘表面丝网印刷,总计(       )元。

5.办理光盘制作委托书       份,价格为(       )元。

以上费用总计          元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材料:

1.公司或法人单位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2.制作内容的版权证明原件

3.制作内容的数据源盘

4.表面印刷的设计稿

制作流程:

1.双方签署合同,合同签署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合同款和提供制作所需的相应材料。详见合同上文。

2.乙方在收到甲方订金及相关材料后,开始进行光盘制作,时间为10天。

3.甲方到乙方处检验产品后支付合同余款。

4.交货

违约责任:

1.双方在签署合同前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与责任,合同签署后应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2.若甲方违反合同条款,乙方都有权终止合同,且甲方所支付的定金归乙方所有。同样,若乙方违反合同条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收回订金,并向乙方索取与订金相同金额的款项作为赔偿。

3.制作完成后甲方若不能按时缴纳余款,按每天合同金额的1%支付给乙方滞纳金

双方应秉承友好协商的精神进行合作,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按照合同法执行。

篇11:委托制作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甲方企业文化建设、品牌推广歌曲的创作要求,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平等、尊重、合作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项目名称:___________

二、项目内容

作词;作曲、配器(编曲);制作:演唱、录音;混音、合成;

三、费用

每首歌曲制作录制混音成品费用为:_______元,共:_________首

以上全部费用共计: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含税)___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歌词创作和修改并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开始进入旋律创作、配器、编曲、演唱录音程序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总金额____%,即____________¥元。

2.全部录制、混音制作完成后,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将成品交付甲方,提供正规发票给甲方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本协议总金额___%的余款,即_______¥元给乙方。

3.以上金额的付款均以货币形式支付(电汇、现金或其他双方任何的支付形式均可)。

五、甲方责权:

1.甲方提供文艺精神、背景资料、经营理念、宣传口号及以往的广告用语和本项目所需的相关等材料(涉及商业秘密的乙方必须做好保密),作为乙方创作的参考依据。

2.甲方积极配合乙方要求,在本协议签订之后,甲方协助乙方创作此次所有歌词,最后由乙方完成作品的制作。

3.甲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对乙方各阶段的工作计划安排,应给与支持和配合,对乙方的各类报告甲方应在及时给予反馈,如:歌词创作的意见回复等等,以确保创作如期完成。

4.甲方根据本协议第十条:验收与标准界定的条款,具有最终审核验收权。

5.甲方应按本协议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六乙方责权:

1.乙方负责歌曲创作制作的全部流程包括:文化调研、综合定位企划、作(填、改)词、作曲、编曲、配器、演唱、录音、整体合成、制成标准CD格式光碟及音频WAV格式。

2.乙方应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为甲方创作企业歌曲的工作中,确保高质量的完成全部工作。

4.乙方提供歌曲版权使用证明给甲方。

七、制作程序:

1.第一阶段:歌词创作、审阅歌词、修改歌词、定稿

2.第二阶段:旋律创作、编曲、配器、演唱录音、审听、定稿。

3.第三阶段:混音合成、制作母版CD

八、制作日程

1.歌词创作:___年___月____日开始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包括修改)

2.旋律创作、编曲配器:______年____月___日开始至____年__月___日完成。

3.演唱录制制作:_____年___月___日前。

4.终审听: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备注:在交付作品期限内,根据创作、沟通、修改和完善等需要,期间的日程可灵活掌握,乙方不负违约责任。如其间因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延期,乙方不负违约责任。

九、交付作品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十、知识产权问题

1.乙方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协议任何一部分作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乙方提供该协议所有歌曲(音乐)作品的版权证明给甲方。

3.乙方享有该协议所有歌曲(音乐)作品署名权、修改权。

4.甲方享有该协议所有歌曲(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使用权。

5.该协议提供的作品乙方不得私自提供给第三方商业使用,但可以作为乙方非盈利性质的作品介绍、展示,交流以及参加各类艺术评审活动之公益性使用。

十一、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其它

1.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违约事实,由违约方承担和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3.艺术创作有着其特有的规律和特点,合作中出现问题双方本着相互尊重理解友好的态度协商。若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制作合同

广告制作合同

广告制作合同

委托设计制作合同

广告委托发布合同

广告制作承揽合同

关于广告制作合同

委托拍摄制作片子合同

广告发布委托标准版合同

的户外喷绘广告制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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