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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门票合同

时间:2023-10-03 08:17:16 合同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景区门票合同,本文共15篇,欢迎大家前来参阅。

景区门票合同

篇1:景区门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共同促进旅游业的发展,繁荣旅游市场经济。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门票优惠协议:

一、具体事项:甲方景区门票实行二种优惠售票方式

(1)单票优惠方式:购买单个景区的旅游团队票价按_________折优惠办理。

(2)组合票优惠方式:购买_________景区的旅游团队票价按_________折优惠办理。

(3)乙方组织的学生团队人数在_________以上的凭该学校介绍信给予_________折优惠。但由于学生团队已有较大幅度优惠,不列入年终人数奖励返还范围。(学校自行组织的给予_________折优惠)

(4)进入_________景区的旅游团队再另行实行_________人免_________的优惠。

二、景区 (点)名称如下

景区名称

门市价团队价

三、票款结算如下

(1)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门票管理所结算票款。

(2)乙方凭团队优惠协议号、导游证、出团单或介绍信到甲方门票管理所办理购票手续。

四、年终奖励办法

协议期满后,甲方将以乙方组团到甲方景区门票发票的总实际接团人数向乙方作如下奖励:

(一)单票奖励:指乙方协议单位游览单个景区的奖励。

(1)乙方累计组团人次超过_________人以上部分,再折让原票价的______%。

(2)乙方累计组团人次超过_________以上的部分,再折让原票价的______%。

(二)组合票奖励:指乙方协议单位组团游览三个景区或三个景区以上的奖励:

(1)乙方累计组团人次超过_________人以上部分,再折让原票价的______%。

(2)乙方累计组团人次超过_________人以上的部分,再折让原票价的______%。

五、特价(特殊)旅游团不计入以上奖励。

六、双方承诺

(1)乙方应积极组团到甲方景区游览,遵循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规范游览并有宣传和维护甲方声誉的义务。

(2)乙方如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甲方奖励,或在景区内就地组客,经查实,甲方有权取消优惠协议和年终奖励。

篇2:景区门票合同

协议号: 甲方:

地址:  邮编:  乙方:

地址:邮编:

甲、乙双方就合作销售 的代理销售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其门票的网上预订、销售、订单监控,售后服务及其它相关业务,并同意授权使用乙方所属的对外宣传资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循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代理合作协议:

第一条.代理合作原则

1、甲方负责乙方产品的网上预订服务和销售,并为客户提供相关的售前和售后服务。

2、乙方必须保证其实际提供的产品与合作产品内容的资料完全一致,并严格遵守《协议书》的相关条款。

第二条.合作产品内容

1、甲、乙双方协议约定电子门票的价格及相应服务标准如下:

2、取票地点:

3、付款方式:采用

4、(1)、入园当日早9点前  (2)、当天只能预订次日入园门票

5、验证兑票方式为:(此项为多选,请用√选择);○手机短息  ○身份证6

(1)、预订入园日期前后7天内均有效 (2)、预订入园日期当日

7、乙方产品如需要进行价格调整,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甲方,甲方应在24个工作小时内对网上售价以及其它渠道的售价进行修改。

8、是否同意使用甲方提供的兑票系统,景区窗口是否有上网条件

9、订单确认以 ○系统确认 ○传真确认

第三条.代理合作期限

代理合作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协议有效期顺延  年。

第四条.操作程序

甲方以系统或者传真方式通知乙方预订信息,乙方核对客人预订信息无误后,安排客人兑票入园。并在系统确认客人入园情况,或记录客人入园情况。并且积极配合甲方核对客人入园情况。(一周核对一次)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需保证游客在乙方经营场所范围内的'旅游安全,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和企业形象。乙方工作人员在旅游接待过程中,不得擅自向客人透露双方的结算价格和结算方式。

2.  游客因购买门票所需提供的发票均由乙方提供,甲方有权向游客核实入园情况。

3  游客因乙方原因未能按照订单取(购)票入园的,乙方有义务向甲方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在游客仍然要求获得门票的情况下,乙方须负责向游客提供门票,并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佣金。

4.  若乙方未能在景区门票的门市价发生变动当日及时告知甲方的,甲方有权在发生变动当月的结算期内,以门市价变动前与变动后的较低者计算佣金。

第六条.统计与结算

1.一月一结:甲乙双方在每月  10  日之前核对账目明细。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履行情况统计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实统计、填写并将《订单履行情况统计表》回传给甲方,经核对无误双方确认后做为结算依据。佣金(网络价格)与结算价之差。

2乙方在收到有效对账单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佣金款项支付甲方,并及时将支付凭证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付款凭证后开具国家规定的正规发票给乙方。

第七条.其它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双方往来传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双方不得单方面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对本合同的执行有争议且无法协商解决,双方同意将争议事项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网上联络方式:网上联络方式: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篇3: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管理论文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主导的价格趋向使得我国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呈上涨趋势,并且持续攀升,这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如何科学制定合理的旅游景区门票价格,促进我国旅游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也成为当下讨论的焦点。本文在查阅大量文献资料和实地考察的基础上,对旅游景点门票科学定价问题进行了梳理,针对国内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制定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相关的建议和对策进行表述。反映了旅游景区价格管理的进展,今后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和学术研究发展的方向。

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管理是对门票这一凭证进行可行性的管理,只有在大的社会背景下,遵循价格规律,科学定价,才能保证旅游景区市场的扩大,才能为景区吸引游客和合理化的管理做好调控。

一、我国目前景区门票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旅游景区定价缺乏灵活性

目前我国大部分的旅游景区门票价格普遍没有根据市场需求量资源变化量和旅客实际需求来进行定价。而是在市场经济价格利益的推动下盲目一味的最求高价来提高旅游景区门票价格,通过恶意竞争的手段来提高旅游景区的收入。忽视了对旅游景区门票管理规划的科学性。对于旅游景区来说,他们出售核心产品应是集景区观赏娱乐及相关旅游服务为一体的产品,不宜采用成本导向定价法,而应从游客的角度出发,采取需求导向定价的方法来制定。陈芸、黄远水认为我国旅游景区门票定价总体而言是不够灵活的,许多景区在季节段、游览时间段上没有价格变化;门票形式的多样化和不同游客群体的差异化更为少见。同样曹三强、潘秋玲(2011)也指出许多景区旅游环境容量超载,不是整个旅游景区的超载,而是景区内部某些旅游点超载,或是一天之中某一时间段景区旅游环境容量超载,需要运用灵活多样的价格杠杆有效调控旅游客流。例如在五一和十一的黄金周期间实行差别定价,以灵活的定价来吸引不同群体的游客。可以实行淡旺季门票价格调整,推出学生票,团体票,老人票等多种形式的门票。同时也可以利用网络来销售门票,并给予一定的优惠。这样既给旅游景区带来了收益,也发挥了旅游景区门票的灵活性起到调节客流的作用。

(二)国家对景点涨价从制度上缺陷,听证会制度有待完善

向荣(2011)认为部分景区调高门票价格的程序和过程没有充分体现出公平性。表现在:地方政府既是门票涨价的受益者,又是门票涨价的裁判;参加各景区价格听证会的代表主要是本地人,外地消费者几乎没有或者比例很低,但门票价格上涨主要与外地人利益相关。国内多数景区尚未完全成为独立的经营主体,景区市场竞争相对并不激烈,很多景区仍然依靠原有的知名度,景区经营主体在经营思想上存在靠资源的理念,市场意识不强,经营存在短期行为,景区长期的发展考虑不多,生产效率低下,在管理方式、产品项目的更新、形象营销等方面努力不够,却积极找各种理由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提高门票价格。

(三)景区收入来源过于单一

我国旅游景区经营尚未形成有效的社会参与模式和景区多样化经营体系。在地方财力匮乏的前提下,旅游景区未能主动寻求和获得企业的赞助;我国尚未形成以社会捐助、社会基金等方式支持率由景区维持低廉门票价格的氛围;旅游景区投资经营的单一性明显,未能调整经营理念,想方设法从游客的购物、食宿、娱乐等方面获得经济效益。目前我国旅游产品结构不合理,旅游产品链尚未建立,景区门票之外的旅游综合收入少。旅游产品开发长期停留在观光旅游产品层次上,休闲度假产品较少,旅游娱乐、旅游购物不发达,在旅游营业收入中,商品性收入所占比重很低。例如,在我国最早发展旅游业且把城市定位为旅游城市的桂林市,传统观光产品占整个旅游市场份额的78%,而度假、商务、会展、体育、养生等旅游产品所占的市场份额却不足25%,其产品结构现状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旅游产品结构失衡的严重状况。由于观光旅游产品缺乏体验性、创收性项目,因此使得景区经营者选择上涨门票价格的方式来增加效益。

二、关于旅游景区门票调控的若干建议

(一)国家对景点涨价从制度上制约,听证会制度有待完善

着重完善旅游景区门票听证会制度,将民主制原则切实运用到实际的定价机制中。建立定期价格审核和申报制度。景区门票改革和价格调整不得少于两年,限制重大接待和必要的公务以外的免票。坚决禁止景区自身进行的违规实行价格折扣,压价竞争等不正当行为。那些不可替代的、特殊的、稀缺的景区资源,应该将其定价权收归中央,是否涨价,应该由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来组织听证会,在全国范围内征集听证代表,管理旅游资源的地方政府只能派代表参加听证会陈述涨价理由,最终是否涨价,应由全体代表作出决定。

(二)旅游景区应该形成产业经济的发展道路

当前,我国的旅游业的发展阶段从初级阶段上升到高速发展的阶段,呈现出产业转型,产业升级以产业融合的三大发展趋势,这样的发展趋势下,旅游景区应该放弃门票涨价获得的短期的经济效益,应该把眼光放远,关注旅游景区的发展。将关注点转移到旅游景区的资源保护,放弃原有的门票经济策略。走产业化经济发展道路,不断加强完善设施和服务,为旅客提供高质量的旅游景区产品,努力优化旅游景区产品结构才能满足旅客的不同需要,加速旅游业的发展。

(三)加大政府的财政投资,争强旅游景区的供给能力

我国旅游景区门票上涨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我国旅游市场的供求关系,也反映出我国旅游景区在数量和质量上不能满足旅客的需求。从支撑我国旅游景区的产品体系来看,我国旅游景区的核心组成仍然是传统的风景名胜,长期缺乏投入。长期接待旅游比较频繁,使得我国旅游景区发展已经不能适应新的旅游市场需求。因此,为了促进我国旅游业的持续发展必须要对传统的旅游景区进行改造提升。并要规划建设新的旅游景区,加快各类旅游景区休闲产品的规划和建设。旅游经济要打破门票经济的误区,开发相关产业,增加旅游收入。不要只看景点门票收入,要看综合效益,综合开发,科学规划。增加旅游收入除着眼开发新的旅游景点外,还应增加非基本旅游产品的供给,继续加强那些吸引力大的旅游产品,开发有潜力的新产品,转换一些缺乏活力的产品。要以旅游景点的开发为中心,向特色产品开发、旅游商品开发、风土文化开发等多项目开发转变,由单一景点开发带动相关产业的开发,做到有看的、有买的、有玩的,突出地方特色。国内旅游黄金周“旺季、旺丁、不旺财”,也就是说除基本旅游消费外,游客在其他方面的消费不多。世界旅游发达国家旅游购物收入的比重一般高达50%以上,如新加坡,旅游购物收入占旅游总收入的60%以上。我国的旅游购物创汇仅占总收入的20%左右,可见开发新的旅游商品,增加非基本旅游产品的消费潜力很大。

(四)鼓励我国旅游景区门票体制的改革创新

实行旅游景区门票管理体制改革,有利于资源整合,实现旅游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国家相关政策为依据,并将其量化,统一全国景点门票定价评估体系;以景区价值等级、知名度、观赏价值、历史文化价值、科学价值、环境容量、环境质量、管理水平、游乐设施等为项,在充分的调查研究基层上,从下而上实行“打分评估定价”制度,每年重新评估一次,不合格的降级或取消营业资格证。同时,建立起定期价格审核和逐级呈报制度,明确门票价格合理调整幅度和调价间隔时间。实行“打分评估定价”制度必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首先,必须将“打分评估定价”草案向社会公布,广泛搜集群众意见,并将反馈上来的意见逐条归纳,及时对“打分评估定价”制度内容予以调整。其次,实行景区门票定价的维权监督员制度,即消费者代表合法介入门票价格决策听证过程。维权监督员的选定必须要走规范、严谨的程序,并向社会公布,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得当选,确保维权监督员纯洁性、广泛性和代表性。维权监督员不得与地方政府和相关经营方、管理方沾亲带故,以杜绝表决会上“装聋作哑”或“同流合污”现象出现,致使维权监督员制度失去存在意义。在举行门票价格听证会前,应通过新闻媒体、网络或其他公开方式向社会公布。建议国家相关管理部门联合组成“景点门票价格管理排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严明制度,站在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和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的高度,深入地方景点,每年定期两次排查、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问题景点予以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对各景点不定期实行“回头看”,并实行暗访制度,确保排查工作质量。地方政府应予以配合建立旅游市场的自我约束机制和促进发展机制,以规则的完善和配套来约束和引导景区门票价格的合理形成。

三、结论

综上所述,旅游景区门票的合理化管理对于景区的可持续性发展,对于旅游业的产业推动,对于有限资源的利用和保护,都起着重中之重的地位。旅游景区门票需要科学化,合理化,规范化的管理,只有通过建立完善健全的社会制度使得公众利益和景区利益得到很好的协调,才能真正的解决好旅游景区管理的问题。

篇4: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管理论文

旅游景区是旅游活动的核心和空间载体,是旅游系统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景区门票价格作为实现景区效益、保障社会公平以及维护景区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却因景区类型多样性、定价目的多重性以及多种收费手段的施行而更加复杂化。因此,如何优化旅游景区门票定价机制成为业内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的概述

(一)景区门票价格的概念

景区门票是景区准入制度,本质上是景区的一项管理工具。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狭义上是指游客为获得游览参观景区的观赏许可,向游览参观景区经营单付出的门槛费用。广义上的景区门票价格,包括自然景区、文化景区、大型活动、休闲、娱乐等观赏和参与费用以及景区内为观赏景观配套服务的载人运输工具费用、导游讲解服务费等。

(二)景区门票价格的作用

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的作用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经济功能,景区经济价值是景区门票定价的经济基础;二是环境保护功能,景区门票价格作为可以引导游客消费的信号,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一定的经济调控性,是控制景区游客量的.重要手段之一,景区实行淡旺季差别定价的依据;三是社会功能,如世界遗产地等旅游景区具有社会公益性,决定了其景区门票价格承载着社会福利方面的非经济功能。

二、当前我国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存在的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我国旅游业迅速发展,从20世纪末至今,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大幅上涨,部分城市公园免费开放。其现状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景区门票价格偏高,上涨幅度过大。

景区门票上涨幅度越来越大,多个景区近年来互相攀比,引发一轮又一轮的抬价大战,不少景区门票低则几十元,高则上百元,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而且当前这种提价之风仍在发展之中。

(二)非正当竞争手段泛滥

其突出表现就是目前我国旅游景区景点回扣现象严重。许多旅游景区景点为多拉顾客,采用组导游、司机回扣的做法,特别是一些人造景观更是如此,回扣有时占了票价的一大半,这种做法在客观上提高了票价,短期看来,由于导游、司机为了一己私利可能会拉来一些客人,但长期势必会影响景区景点的声誉,而且极易造成恶性循环,票价越高,游客越少;游客越少,票价就抬得越高。游客被骗至此,发现如此高价非常不值,就会产生极强的反感,同时也会意识到导游、司机的居心何在,对景区景点的高票价更觉难以接受。

三、旅游景区门票定价机制研究

旅游景区门票定价机制是指旅游景区根据其开发、经营和维护产生的成本以及利润、税金等内容,按照市场调节和政府指导的原则,综合所要达到的目的而形成的门票价格的制定体系。其内容包括门票价格的制定原则,选择相应的定价模式,适当的定价方法。

(一)景区门票价格制定原则分析

1.价格与价值相符原则

旅游景区景点对消费者来说,是因为其有价值才成为旅游目的地的。每个景区景点的价值各有不同,消费者在市场上通过对比、通过选择,最后通过价格实现对价值的消费。而价值问题是极为复杂的问题,从自身的角度讲,它包括生态价值、历史价值、文化价值、政治价值、教育价值、体验价值、服务价值等。

2.市场供求关系原则

我国旅游资源多为观赏类旅游产品,其供求关系的矛盾,主要表现在景点质量高低和季节需求量的变化两个方面。为了避免旅游热点和旺季景区内人满为患、旅游冷点和淡季景区闲置低效,景区制定门票价格时应采用需求导向定价法,实行优质优价和季节浮动价,使冷热点和淡旺季有明显的差价,以平衡景区之间、景区内季节之间客流量的分布,实现保护和增效双得益的目标。

3.保护与适度开发原则

有些旅游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在经营开发时必须注重资源的保护。控制门票价格的涨跌变化有利于控制旅游客流量,是不容忽视的重要保护措施。

(二)旅游景区门票定价模式的选择

景区门票定价模式是指对旅游景区开发时,价格制定行为和经营过程中价格调整行为进行描述的总体框架。现有景区的定价行为可归纳为三种模式:

1.主体效益导向模式

所谓主体效益导向的定价模式,是指景区门票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完全从自身的经济利益出发,通过经营成本、经营收入以及景区效益目标的差距来确定价格的行为方式。用公式可以简单表示为:价格收入-经营成本=景区效益。

2.功能管理导向模式

功能管理导向模式,又叫中性定价模式,是指景区门票价格的制定要以特殊功能的实现为依据,而不是简单地从景区的经济效益出发。

3.营销策略导向模式

营销策略导向定价模式,又叫柔性定价模式,最具有变通性和灵活性,是以旅游景区的市场竞争策略和发展战略为依据来制定价格。

(三)旅游景区门票的定价方法

根据景区门票的定价原则和定价模式,可知成本导向定价方法是基于成本、利润为主要依据的定价法,而需求导向定价法和竞争导向定价法都是在成本导向定价法的基础上,加以考虑市场需求而进行的。现在着重进行基于成本、利润的门票价格构成因素分析。

1.成本的构成因素

景区经营的成本是影响门票价格高低的关键因素,在景区门票价格确定中起基本的和主体的作用。其内容包括景区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所需要的费用,开发和维护景区的劳动和资本的投入,还要考虑到景区资源的等级因素和影响力因素,即景区资源本身的价值。细化后分为人工成本,公用设施管理成本,专项开发建设成本,其他成本等。

2.利润的构成因素

在市场经济的体制下,景区需要自负盈亏,就必须适当地发挥其经济价值。所以景区拥有正常利润是正常的。景区的正常利润是指景区门票总收入扣除各项有关业务支出的剩余部分,扣除向政府缴纳税金、贷款利息、保险费用以后所获取的正常净利润,在景区门票价格确定中主要起价格修正和微调的作用。

3.景区门票价格的构成因素的比重分析

为了验证景区门票价格的构成因素分别在景区门票中所占的比重,本文采用抽样调查法,着重让调查对象对景区的经营成本、正常利润、税金、外部环境引起的浮动价格进行评价打分,本文采用的是叠加平均法进行计算:

比重(%)=∑(所选的分数i*选i的人数p)/1000*100%

i=0.5

其中i代表游客为门票价格的某一构成因素所选的分数(0<i<10);p代表选i的人数(0<p<100,且为整数),A是指景区的经营成本,B指景区的正常利润,C指景区所交的税金,D指由外部因素所引起的价格浮动。

在门票价格构成因素上可以看出,景区经营成本所占的比重最高,为36%,其次是景区正常利润、税金、外部环境,分别占的比重是29.8%,19.25%,14.95%。由此可推出景区门票价格的计算公式:

P=0.36A+0.298B+0.1925C+0.1495D

这说明了以下问题:

1.游客是希望景区可以有正常利润的。表中可以看出景区的经营成本所占比重是36%,而景区的正常利润是29.8%,这表明在游客心目中,景区的利润和经营成本是基本持平的,他们也认为景区的利润在景区门票价格的制定中应占有很重的比重,并不反感景区盈利。

2.游客认为税金在景区门票价格中所占比例挺大。通过表1,可以看出,游客认为税金在门票价格中应该占19.25%,这反映了游客希望景区所收的门票应该多交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重视公共设施的建设,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四、结论

目前,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管理自身存在弊端,比如旅游市场竞争过度,旅游价格秩序混乱等,只要相关部门足够重视这些问题,既加强理论研究,严格依法治国,依法规范旅游,又根据门票定价机制,制定合理的门票价格,加强监管,转变景区经营方式,将慢慢解决现阶段的门票问题,有利于景区向更好的方向发展,实现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篇5:江苏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保护旅游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我省旅游事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境内各类对外开放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与文化遗产地、红色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人文景观(含文物古迹、宗教场所、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等),各类公园(含动物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以及商业性投资建设并经营的旅游景区。

第三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是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的主管部门,依法对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实施管理。

第四条景区门票价格及相关服务价格,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坚持既有利于提高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发展,又兼顾补偿服务价值的原则,保持价格水平合理稳定。

第五条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依景区属性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或市场调节价。

属于国家自然资源、文化公共资源或依托这些资源兴建的公益性景区门票价格(含园中园门票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景区内交通工具、配套停车场收费等垄断性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其他已形成 有效竞争的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非依托国家文化公共资源兴建的,由商业性投资并经营的景区门票价格(含园中园门票价格)和交通工具等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按照景区的等级、知名度和游览人数等实行分级管理。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上调4A级(含4A级)以上景区门票价格前,须报经上一级价格主管部门同意后按有关程序实施。

其他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内服务价格按照景区等级、知名度和游览人数等指标进行分类,依据地方定价目录分别由市、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管理。

第七条 制定或调整景区门票价格应体现公益性,按照景区与公众日常生活关系的紧密程度和受保护程度等实行分类定价。重要的门票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应按规定进行价格听证:

(一)对保护性开放的重要文物古迹、重要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等,应考虑景区保护和适度开放等因素,按照保本的原则核定门票价格。

(二)对与居民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城市休闲公园应充分体现公益性,实行免费开放。暂不具备开放条件的,应实行低票价。

(三)除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外,各级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列入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的景区和以爱国主义教育为目的举行的各种展览应向社会免费开放。

(四)制定和调整与宗教活动场所有关的景区门票价格,应充分听取宗教事务部门、宗教活动场所代表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兼顾各方合法权益。

第八条制定或提高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内重要交通工具价格应当履行成本公开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在门户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布景区成本监审情况、听证会情况以及最终定价情况。

制定或提高景区门票价格(含园中园门票价格)及景区内相关服务价格,应当征求旅游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九条合理确定景区门票价格调整期限和调整幅度。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门票价格,应在调价前6个月向社会公布。同一景区门票价格上调频率不得低于3年。门票价格一次提价幅度为:50元以下的不超过35%;50-100元的(含50元)不超过30%;100-200元的(含100元)不超过25%;200元以上的(含200元)不超过15%。以上调价幅度以旺季票价为准。

第十条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景区不得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及之前一个月内提高景区门票价格和景区内交通工具等重要服务价格。

第十一条景区门票实行一票制,未经批准不得设置园中园门票。

景区内确有必须实行重点保护性开放的特殊景点,需要单独设置门票的,以及为方便旅游者将不同景区的门票或者同一景区内不同游览场所的门票合并成联票出售的,需报有管理权限的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联票价格不得高于各单项门票的价格之和,旅游者有权选择购买其中的单项门票。

景区内举办各种临时展览、活动不得加价。对确有观赏价值且投入较大的',景区可按价格管理权限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临时活动的门票价格。

除法律、法规另有明文规定外,景区在出售门票时不得强制代收旅游者保险费及其他任何费用。

第十二条季节性较强的旅游景区,可以实行淡、旺季门票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淡、旺季门票价格,由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定。

第十三条为方便居民日常休闲、锻炼,景区可以设置月(季、年)度门票。月(季、年)度门票应当体现价格优惠。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月(季、年)度门票价格,报有管理权限的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实行以下价格优惠政策:

(一)景区对残疾人、70周岁以上老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免收门票,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4米(含1.4米)以下的儿童免收门票。对6周岁(不含6周岁)~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在校学生、60周岁(含60周岁)至69周岁的老年人凭有效证件实行半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应当对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在校学生实行免费开放。

景区不得区别中外游客、本地外地游客设置歧视性门票价格。

(二)景区应当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等特殊群体实行门票优惠政策,具体优惠幅度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景区对旅行社等团购门票可实行批量优惠,优惠办法、幅度应对外公布。

(三)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所属宗教教职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所属的宗教是同一宗教的宗教教职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入景区前往宗教活动场所免收门票。

(四)法律法规对门票价格优惠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鼓励各地及景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扩大优惠范围及标准。各景区应根据自身特点及旅游市场情况,逐步建立景区免费开放日制度。

第十五条制定、调整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景区门票价格实行向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查制度。上级价格主管部门认为制定、调整门票价格与相关政策不符的有权进行干预。

第十六条景区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景区售票处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门票价格优惠范围和幅度、团体购票优惠幅度,以及景区内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景区内其他各类服务价格不得与门票捆绑销售。

第十七条景区的门票价格应当印制在门票票面的醒目位置,严禁用加盖印章形式在票面上标示价格。

第十八条建立景区门票价格成本监审和价格信息报告制度。各省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应选择有代表性且有一定知名度的景区作为年度监测单位,科学分析成本动态和价格走势。。

第十九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由经营者根据市场供需情况自主确定,价格主管部门 应当引导经营者合理确定票价水平,加强价格自律。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含园中园门票价格)应当提前6个月向社会公示,不得在法定假日期间提高门票价格。

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景区参照本办法规定对儿童、学生、老年人、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实行门票价格优惠。具体优惠幅度和优惠方式由景区自主确定并在售票处显著位置公布。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价格主管部门违反本规定的,由上级价格主管部门予以纠正,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江苏省物价局负责解释。各省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可依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 2月 1日起施行,有效期3 年。《江苏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苏价服[]361号)同时废止。

篇6:旅游景区门票减免的经济学依据

内容摘要:当今世界旅游市场发育成熟的国家和地区,普遍采用公共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减免的策略。

这是因为在产业集群的推动下,由于乘数效应的存在,门票减免能够带来更大的效益。

针对国内旅游景区门票价格一涨再涨的现状,本文认为,国内必须从产业发展角度解决不断高涨的门票价格问题。

关键词:旅游景区 门票减免 乘数效应 产业集群

相关理论概述

底,随着北京六大“世遗”景区门票价格的大幅上调,国内以世界遗产为代表的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开始不断上涨,由此引发了景区经营管理者与旅游消费者、旅游服务企业之间的激烈争论,也引起了相关专家与学者的理论探索。

近年来,国内研究主要集中在旅游景区门票价格是否该涨、影响效应、价格上涨原因、价格影响因素、价格定制方法以及价格的管理体制等方面。

关于旅游景区门票价格上涨对旅游业的影响,多数学者认为对我国旅游业发展的负面影响是深远的,会透支我国旅游业的未来。

对此,李纪用总价值构成理论、外部经济理论和公共物品理论,张维、郭鲁芳()用利益相关者理论,宗圆圆()用垄断竞争及不完全信息理论,吕观盛(2008)用需求价格弹性理论、消费者预算曲线,对国内公共景区涨价的四个主要理由(解决维护费用,控制游客流量,保护稀缺资源,体现景区价值),分别提出了质疑。

对于促进国内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但是,以上研究还没有完全说清楚许多国家和地区放弃门票收入的根本原因,还未找到国内选择门票减免策略的根本依据。

只有找到门票调整的深刻理由,才能为我国旅游景区门票调价战略的实施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

旅游景区门票减免乘数效应的案例分析

本文以三个案例进行说明。

10月,西湖这一国家5A级景区,首次向社会免费开放,第二年就取得明显成效。

20,杭州接待国内游客突破了3016万人次,比历史最好年份的202776万人次增加了240万人次。

国内旅游收入突破了350亿元,比年净增70亿元。

接待过夜入境游客123.41万人次,比历史最好年份105.6万人次增加了17.81万人次。

旅游创汇近6亿美元,比历史最好年份的204.77亿美元增加1.2亿美元。

旅游总收入达410.73亿元,比历史最好年份2003年326亿元增加了80多亿元。

西湖免费开放前,其环湖的七大公园每年的门票收入约为3000万元。

免费后,杭州以损失3000万元西湖门票的代价,换来了一年净增80多亿元旅游总收入的巨大效益,两者之比是1:270。

第二个是来自台湾的案例。

自7月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启动以来,至今已有两个多年头。

在前两年半时间里(截至底),已有182万大陆游客赴台旅游。

据台湾观光当局估算,大陆居民至少已为台湾旅游相关产业带去超过910亿元新台币的收益,约合人民币近200亿元。

其中,最大的赢家是航空运输业。

旅馆业、餐饮业、零售业、银行业等,也有明显的业绩增长。

第三个是济南的推测案例。

209月济南市趵突泉水位突破了30米大关,72名泉喷势喜人。

为此,当地许多有识之士呼吁应取消门票,做大泉水文章。

济南国信旅行社总经理张晓国算过这样一笔账。

目前,其旅行社每年接待游客2万人左右,但大多数游客只花半天时间逛逛就走。

如果免费,保守估计旅行社接待量将达到10万人次,游客肯定会拿出一天时间在济南好好逛逛。

假如每人按住宿一晚100元、吃饭50元、交通50元、购物200元计算,一个人的花费是400元。

这多出的8万人将给济南带来3200万元的收入。

按目前门票价格70元计算,济南损失的只有大明湖和趵突泉560万元的门票收入。

两者相比,收入是损失的6倍。

如果游客再品品济南的特色风味,看看演出,再增加100元应该没问题。

这时收入是损失的7倍多。

杭州、台湾以及张晓国算的经济账,实际道出了其中的乘数效应。

所谓乘数效应是指一个经济区域经济活动水平的某一初始变化,会导致同一方向的进一步变化,进而影响更多种类产业的增长,使居民收入、政府财政收入也大幅度提高。

由于旅游业在未来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大量的餐饮业、宾馆业、运输业、商贸服务业等必然向旅游资源发达的地区集中。

这势必要求一系列为它们服务的生产性与非生产性行业也在这些地区相应发展,如公用事业、银行、保险、环保、零部件生产与维修业等。

进而,引起人口增长以及为居民服务的行业相应发展。

这种效应是一轮又一轮地按乘数放大的,一方面大大促进了旅游业在全国分布与发展的极化;另一方面也因企业数量的乘数激增,税源扩大,税收增加,从而带动当地财政收入的大幅度增长。

当今世界旅游市场发育成熟的国家和地区,就是借助公共旅游资源的引力和免费与低价策略,去吸引大量游客到此一游;然后,依靠各旅游服务企业的优质服务,去打动和留住游客;最后,再通过对各企业的税收,政府获得城市发展包括景区发展的雄厚资金。

这是一种舍小钱赚大钱的盈利模式。

不然,高筑景区价格门槛,片面追求门票经济,这只会压制国民出游欲望,影响整个区域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

旅游景区产业集群经济的形成与发展机理

那么,由景区免费所引发的整个区域经济发展的乘数效应,其根源必须从产业集群发展的规律中去寻找答案。

所谓产业集群是指在某个特定领域中,以一个主导产业为核心,大量联系紧密的企业及相关支撑机构在空间上集聚,从而形成强劲、持续竞争优势的现象。

旅游业就是一个典型的集群产业,与其吃、住、行、游、娱、购相关的餐饮业、旅馆业、运输业、旅游景区、文化产业、商贸服务业等构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集群。

产业集群具有如下几个主要特征:一是地理集聚特征。

围绕旅游景区,各关联企业、支撑企业及相关支撑机构等,都会在空间上集中在该景区周围,共同谋得发展。

二是外部经济特征。

企业集中布局,因成本节约,资源共享,知识溢出,每个企业都能得到额外益处。

三是路径依赖特征。

旅游业是典型的受自然与人文资源禀赋决定和影响的产业。

一旦该集群形成,一种自我强化的过程会促进它不断成长,在合理保护前提下它能得到永续发展。

四是专业分工特征。

与旅游业六大要素相关的各行业之间,各行业内其上下游企业之间,侧面延伸的互补产品的制造商、技能培训和行业中介等关联企业,以及基础设施供应商等,它们构成分工严密、专业化水平很高的生产与服务的体系。

首先,由地理集中所产生的集聚经济效应是产业集群形成和发展的主要原因。

在这里,集聚经济是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在空间上集中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成本节约。

而集聚效应则是使资源、要素和部分经济活动趋于集聚的力量及其作用之结果。

集聚效应的产生主要源于三个因素:一是经济活动的区位指向性。

对旅游业而言,各经济活动在空间上的分布主要趋向于旅游资源集中的地方。

二是各种经济活动之间的内在经济技术联系。

处于彼此间加强经济技术联系的需要,那些在经济技术上具有互补性、依赖性和关联性的各种旅游经济活动,往往都会集中到资源和条件适宜且优越的同一个地方发展。

三是对集聚经济效益的追求。

企业的集中分布,可以使其中的每项经济活动或每个企业,都因其在地理空间上集聚所造成的有利外部环境和相关投资节约,而从中获得外部经济利益。

这种因地理集中所带来的集聚经济效益,是区域内产业集群创造和保持竞争优势的重要源泉。

其次,由路径依赖所产生的累积因果效应是产业集群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力量。

所谓路径依赖是指产业集群的发展轨迹往往受到其初始选择的影响和制约。

人们一旦确定了某种选择,就会对该选择产生依赖性。

并且该选择本身也具有发展的惯性,具有自我加强的放大效应,从而不断强化这种初始选择。

资源禀赋条件是决定旅游产业集群的基础,也是旅游业发展的龙头,它直接引导着与其相关的行业自发地集中于自己的周围,形成一定的比较优势。

这样,在外部规模经济和规模报酬递增的作用下,各种要素将进一步向该旅游区域集中,从而使这种集群优势进一步强化,产生循环累积效应。

这种循环效应包括:旅游业的发展将不断增强地方的就业机会和居民收入,吸引外地移民进入,增加当地人口;就业机会和人口的增加,又会不断增强地方熟练工人的数量,促进教育机构的发展;伴随旅游业的发展,与其相关的服务业及其他产业将会吸引而至;进一步加强的外部经济,将吸引更多的产业进入。

这样,就会增强该地区的增长动力,使该旅游区域成为一个增长的中心。

第三,由专业分工所产生的.规模经济效应是产业集群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原因。

一般来说,在产业集群内,大量的中小企业集中在一起,形成密切而灵活的专业化分工体系。

各企业间分工明确,形成众多生产与服务的配套体系。

这种灵活的专业化本质是企业内部分工的外部化或社会化。

通过这种内部分工的外部化,可以使更多的生产服务操作实现内部规模经济。

由于集群企业的庞大需求所形成的规模性的专业化生产,又为每个企业创造了大量的外部规模经济。

由于各企业与政府机构聚集在一起,构成一个机构完整、功能齐全的社会化的市场组织网络或产业配套体系。

企业通过该体系,能及时得到资源和提供服务。

从而减少了不确定性,降低了信息搜寻与交易的成本,提高了企业经营效益。

第四,由合作竞争所产生的合作共赢效应是产业集群形成和发展的内在动力。

在产业集群内,大量企业集中在一起,既相互展开激烈的市场竞争,又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

例如,联合经营本地旅游市场,开拓域外新市场,建立生产与服务的供应链等。

由此形成既有竞争,又有合作的竞合机制。

这种机制的根本特征是互动互助、集体行动。

通过这种合作,许多中小企业可以克服其内部规模经济的劣势,与强于自己的域外对手竞争。

该机制的形成,也有助于合作企业建立战略联盟和伙伴关系,顺畅信息流通,缓和利益冲突,减少交易困难,从而获得集体效率和共赢效应。

比如,旅游景区通过与餐饮、宾馆、运输、商贸等企业的合作,可以减少自己因构建相关设施的巨大投入,也因给餐饮、宾馆、运输业等带来的客源,提高了其设施的利用效率,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益。

既然各旅游企业因集群形成这么紧密的联系,那么由集群产生的乘数效应就是必然的。

在乘数效应的引导下,旅游业完全可以也应该从区域经济发展的角度去做大这块蛋糕,而不是固守旅游资源这块小蛋糕做门票经济这篇小文章,仅仅靠门票经济实难取得旅游业发展的最大效益。

结论

转变国内门票经济的发展理念与思路刻不容缓。

11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力争到我国旅游产业规模、质量、效益基本达到世界旅游强国水平” 。

篇7:四川4月免门票景区名单公布

4月1日,四川省文旅厅公布4月免门票景区名单,112个景区4月向所有游客免门票,包括阆中古城、青城山--都江堰旅游景区、邓小平故里旅游区、朱德故里景区等5A级景区。无独有偶,贵州官方23日对外发出旅游“大礼包”,贵州省内A级旅游景区对海内外游客实施门票五折优惠政策,对中国医务工作者实施门票免费政策。

湖北神农架旅游区恢复开放

3月25日,神农架生态旅游区恢复开放,每日开放时间为08:00-17:30。5月1日前,神农顶、大九湖、官门山、神农坛、天生桥、天燕、画廊谷等7大景区向所有游客免费开放。期间,景区换乘车费用实行5折优惠。

湖北神农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5月1日至6月25日期间,游客游览6大景区(神农顶、大九湖、官门山、神农坛、天生桥、天燕)门票按联合促销价169元/人执行,优惠门票政策入园截止时间为206月25日16:00止;游客游览6大景区享受国家及省发布的半价优惠政策的群体按135元/人执行;游览单个景区按景区门票挂牌价执行;景区换乘车费用实行8折优惠。

各地旅游经营活动陆续恢复

为了帮扶疫情期间受困企业,文化和旅游部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印发了《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下发了《关于用好货币政策工具做好中小微文化和旅游企业帮扶工作的通知》《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导游队伍稳定相关工作事项的通知》。在文化和旅游部的官网上设立了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的专栏,既包括一些政策咨询,也包括一些在线培训等内容,开设了红色旅游云课堂、乡村旅游面对面直播课堂、旅游景区云课堂和文旅产业云讲堂等网络课程。

二是积极沟通协调,争取政策支持。通过多种方式认真研判疫情影响,深入了解企业的政策需求,及时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沟通,得到大力支持。目前,财政、金融、税收、社保等方方面面的政策都惠及到文旅企业。

三是稳步推进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复工复产。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已就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在省域内有序恢复经营活动做出部署,各地已陆续恢复辖区内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的经营活动。

中国旅游业前景预测

随着社会的发展,旅游业已成为全球经济中发展势头最强劲和规模最大的产业之一。旅游业在城市经济发展中的产业地位、经济作用逐步增强,旅游业对城市经济的拉动性、社会就业的带动力、以及对文化与环境的促进作用日益显现。旅游业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之一。

全年,全域旅游推动旅游经济实现了较快增长,大众旅游时代的市场基础更加厚实,产业投资和创新更加活跃,经济社会效应更加明显,旅游业成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力量。

20全年,国内旅游人数44.4亿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11.0%。其中,城镇居民31.95亿人次,增长14.03%;农村居民12.4亿人次,增长4.38%。国内旅游收入3.94万亿元,增长15.19%。其中城镇居民花费3.22万亿元,增长16.77%;农村居民花费0.71万亿元,增长8.56%。全年,入境旅游人数1.38亿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3.8%。其中:外国人2815万人次,增长8.3%;香港同胞8106万人次,增长2.0%;澳门同胞2350万人次,增长2.7%;台湾同胞573万人次,增长4.2%。入境旅游人数按照入境方式分,船舶占3.4%,飞机占16.4%,火车占0.8%,汽车占21.9%,徒步占57.5%。2016全年,国际旅游收入1200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6%。其中:外国人在华花费668亿美元,增长10.3%;香港同胞在内地花费305亿美元,增长2.3%;澳门同胞在内地花费76亿美元,增长3.1%;台湾同胞在大陆花费150亿美元,增长5.0%。

《“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我国旅游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城乡居民出游人数年均增长10%左右,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11%以上,旅游直接投资年均增长14%以上。到年,旅游市场总规模达到67亿人次,旅游投资总额2万亿元,旅游业总收入达到7万亿元。旅游业对国民经济的综合贡献度达到12%,对餐饮、住宿、民航、铁路客运业的综合贡献率达到85%以上,年均新增旅游就业人数100万人以上。

篇8:景区租赁合同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6.1甲方责任

6.1.1甲方应确保其对租赁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无任何争议。若发生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甲方保证享有租赁标的合法的资格及权利。以及承诺将属于自己名下自有和托管的所有景区全部的广告位经营权与投放权只租赁于乙方经营,且在乙方经营期间不能再租赁任何其他公司。因上述资格及权利的瑕疵而发生任何租赁纠纷,或在把景区广告位经营权和投放权出租赁给其他公司,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6.1.2甲方有义务协调景区环境管理部门,为乙方进行景区广告位投放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确保乙方拥有租赁标的独立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6.1.3乙方的景区广告投放方案经甲方同意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挡乙方在景区进行广告位投放工作。

6.1.4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负责租赁标的功能完备,在遵照甲方相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确保景区景观,不能影响旅客旅游,并负责协调相关问题。

6.1.5甲方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限内按本合同约定目的使用全部租赁标的,不受甲方或因甲方原因引起第三方的任何妨碍和干扰;租赁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使用或破坏LED屏,但出于紧急需要及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情形除外。

6.2乙方责任

6.2.3由于乙方经营不当,造成一切灾害,人身安全等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6.2.3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播放甲方的品牌宣传片。

6.2.4乙方不得实施下列行为:利用承租景区广告位进行违法活动,将所承租的景区广告位抵押或单方转租给第三方。

6.2.5乙方享有景区广告位的使用过程中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并确保使用者的合法性、安全性。使用过程中使用者按照法律规定所产生的安全责任及经济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

6.2.6乙方在景区广告投放经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景区管委会安全、旅游、交通、环境保护等相关管理规定。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的违约责任

7.1.1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要本不能履行,或者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而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的违约金,并另行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不限于乙方广告位投放、维修期间的经济损失、可得预期收益以及搬迁和寻找新的租赁景区广告位的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等。可得预期收益按照乙方最近一年的收益计算。

7.1.2乙方在广告位投放期间不为甲方提供品牌宣传。乙方不能正常营业的时间超过三个月,乙方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不向甲方承担任何违约和赔偿责任,并要求甲方支付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的违约金,并另行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广告位投放、维修期间的经济损失、可得预期收益以及搬迁和寻找新的景区广告位的费用、合理律师费等。

7.1.3本合同签订后,如甲方单方面解除或终止租赁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并另行支付乙方赔偿金,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广告位投放、维修期间的经济损失、可得预期收益以及搬迁和寻找新的景区广告位的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等。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可以要求合同继续履行。

7.1.4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将租赁标的售卖给第三人,且第三人不可意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并另行支付乙方赔偿金,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广告位投放、维修期间的经济损失、可得预期收益以及搬迁和寻求新的租赁景区广告位的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

7.1.5甲方合同有效期内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不能让乙方如期施工,每延期一日,应按照当年LED屏广告费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此造成乙方和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损失。

7.1.6如因甲方租赁标的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导致乙方无法继续承租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的违约金,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景区广告位投放、维修期间的经济损失,可得预期收益以及搬迁和寻找新的租赁景区广告位的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等。

7.2乙方的违约责任

7.2.1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播放甲方的品牌宣传片(但因甲方未提供品牌宣传片由甲方自己承担责任),时间超过2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向乙方承担任何违约和赔偿责任,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的违约金,并另行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7.2.2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原因退出该项目的合作与终止租赁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甲方赔偿金。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景区损失、合理的律师费等。

7.2.3在本合同期间,乙方只限权经营景区户外广告,乙方无权经营与景区广告位投放项目以为项目,同时不得将租赁标的整体以任何方式转借或设定抵押,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万元,且甲方有权要求恢复租赁标的所有要权利。

7.2.4在本合同期间,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改变租赁标的用途及恶意破坏景区景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万元。

7.3租赁期限内,甲方任何一方提供变更租金标准要求,如双方就此不能达成一致,致使本合同无法执行并解除,提出变更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并赔偿由此给该方造成的损失。

7.4因不可抗力的事由,致使租赁标的景区广告位部分或全部毁损、丧失,造成无法经营,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租赁区域设施、设备的维护及维修

8.1甲方义务;

8.11 在合同履约期间,甲方应负责提供景区LED屏的情况。

8.2乙方修缮义务;

8.2.1本合同履约期间,乙方负责修缮景区广告位及LED屏除,保证施设备的正常运转。乙方以租赁景区广告位的维护维修义务主要包括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或正常使用的破损。

8.2.2乙方的广告设施应立即维修,以及维修过程不能影响甲方的环境及安全。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9.1本合同不以双方法定代表人人事变动而更改。

9.2双方可以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原则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致的,以后签订的补充合同为准。

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0.2发生不可抗力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应公正进行磋商,寻求一项公正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努力将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隆至最低。

10.3租赁标的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和城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0.4如本合同因不可抗力而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10.5在租赁期限内,如租赁标的被国家征收、征用或逝迁并因此致使本合同无法结业履行,政府对此进行补偿的,则乙方有权从甲方和或政府获得其所对应的补偿以弥补乙方因无法使用租赁景区广告位而遭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甲方和乙方任何一方对于合同的争议,如不能协商达成一致,有权依法向景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

12.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2.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景区租赁合同范文3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 租赁物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及相关配套设施:__________________

3.质量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_____年_____个月_____日,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 租赁物的用途或性质:_____________

租赁物的使用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2.租金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租赁物的维修

1.出租人维修范围、时间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

2.承租人维修范围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因租赁物维修影响承租人使用______天的,出租人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其计算方法是: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租赁物的改善或增设他物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改善或增设他物不得因此损坏租赁物。

租赁合同期满时,对租赁物的改善或增设的他物的处理办法是:__________

第九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物。

第十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租赁期届满,双方有意续订的,可在租赁期满前____日续订租赁合同。

第十三条 租赁期满租赁物的返还时间为: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景区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为充实XX景区的服务内容,促进旅游景区的全面发展,逐步形成景观观赏、餐饮、购物、休闲、娱乐等全方位旅游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满足旅客的旅游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XX景区部分摊位(以下简称“摊位”)租赁经营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摊位位置及经营内容

1、乙方承租甲方XX景区西门口、东门口摊位各一个,共计两个摊位,前述摊位有甲乙双方共同认定,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随意变换摊位位置。

2、乙方在前述摊位经营内容仅限于数码快照、冲洗、照相器材的销售,乙方不得利用该摊位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为 年,自20 年1月1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乙方有意续租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标准为每年 元。

2、支付方式为:乙方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下年度的租金。

第四条 保证金

1、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交纳 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协议、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保证。协议履行完毕且乙方无违约或其他赔偿责任,甲方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需交纳违约金或罚款而乙方拒不交纳的,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视情况对乙方实施停业整顿或解除协议。扣除的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

2、协议履行期间履约保证金应保持在 元,不足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补足。

第五条 摊位的改造

协议期内乙方按甲方的统一规划进行摊位改造,其改造方案需经甲方审批同意,改造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景区有关消防、卫生、安全用电、营业时间、公共安全、经营秩序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协议。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摊位及相关配套设施,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当具备合法的经营证照。

3、应按本协议约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摊位转租、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摊位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第八条 协议的解除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摊位,经甲方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承租的摊位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4)、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被消费者投诉,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

(6)、将承租的摊位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

(7)、逾期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的。

(8)、未经甲方同意连续停业达 日的。

(9)、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3、租赁期满本协议自然终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本协议终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提供出租摊位,应按租金标准双倍减收相应租金,逾期三十日,乙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按年租金的双倍赔偿乙方。

2、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0.3%的违约金。

3、乙方因本协议第八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协议提前解除的,甲方所收租金不予返还,乙方还应按当年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所收租金不予返还,乙方还应按当年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政府规划、拆迁需要收回摊位所在土地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由此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前述两款而终止本协议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第十一条 摊位的交还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本协议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三日内将租赁的摊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摊位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2、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协议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威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景区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为实现双赢,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原则,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

甲方保证作为旅游景区的权利人,依法享有旅游景区广告位的使用权及出租权,所租赁不动产无抵押、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争议。并承诺将属于自己名下自有和托管的所有景区全部的广告位只租赁于乙方经营,且在乙方经营期间不能再租赁任何其他公司。凡因甲方旅游景区产权、债务原因所导致的纠纷或在出租赁其他公司,均由甲方负责,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租赁物基本情况

本合同项目租赁物为中惠旅景区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所有景区的广告位,广告位包括景区里面以及景区的大门以外所有的广告位。(以上简称“租赁标的”,详见附件租赁范围平面图)。所有租赁标的需满足第一的权利。乙方不承担甲方为交付合格租赁标的而对第三方的拆除补偿的费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应解除之前与第三方签订的关于租赁标的所有的租赁协议及其他协议。

第三条:租赁用途

乙方用于经营景区LED屏户外传媒广告位投放及广告。

第四条:租赁期限:

租期为 在乙方没有违约或解约的情况下,为永久性租赁。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5.1、经双方协商,乙方将以为甲方提供品牌宣传为租金。租赁期限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

5.2支付方式,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品牌宣传,乙方承诺在甲方旅游景区所有的LED屏每隔10分钟播放30秒甲方公司的品牌宣传片。

5.3广告位投放

在不损坏甲方旅游景区的景观及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乙方应请具有相应设计资质单位具具设计方案,保证材料的品质。并经甲方书面同意认可后,乙方才能在景区投放广告位。

篇11:景区承包经营合同

7、乙方承诺在合作期间每年至少做不少于次促销。

8、乙方必须取得工商、卫生等部门核发的证照;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9、乙方承诺所经营项目与其他承包方不同。

10、乙方如需调整售卖商品时需经运营部经理同意。

11、为了维护景区整体形象,乙方必须与甲方统一着装。

12、乙方承诺不经营欺骗消费者的项目。

13、乙方如出现食物中毒等事故独立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14、乙方如需转让必须经过甲方,转让价格由甲方制定,转让后甲方收取5000元手续变更费。

15、甲方员工消费享受8折优惠。

四、乙方提供的条件:

1、具有一定的餐饮经验和人脉关系。

2、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五、甲方提供的条件:

1、甲方负责场地、木屋售货亭的提供

3、提供海报、工作服。

六、费用分摊

1、场地木屋管理费合计 万元/年。

2、乙方负责人工费用、商品耗材、水电费等。

八、结算方式:

乙方按市场价对游客出售所需商品,水电费每月底由公司统一收取。

十、违约处理:

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 万元违约金;守约方并可视情况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有下列违约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缴交的承包款无偿归甲方所有。

(1)合同签订后,乙方私自将售货亭装让他人。

(2)乙方擅自利用甲方的景区资源从事非法行为。

(3)经核实,乙方连续三天无故未开门的。

3、本合同的订立、变更、撤消,均需以书面形式作出通知,并盖章有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应严格执行之,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按合同法等国家法规提请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景区承包经营合同范文3

甲方(转包方): 住所: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接包方): 住所: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和《杭州市萧山区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林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林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坐落于____镇 山的_______亩林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转包给乙方,转包经营权包括:□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转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建设。

二、转包期限

林地转包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最长不得超过林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应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将林地交付乙方。

三、转包价格与支付方式

转包林地价款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___元,共______元;林木一并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元。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 。 转包价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分期支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元;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元;余款 元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2、一次性支付: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与发包方的林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履行原林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有权获得林地流转收益的权利,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林地。 3、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转包林地,制止乙方损坏转包林地和其他林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流转林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林地补偿费。

5、确认流转林地产权清晰,如在转包后发现林地、林木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6、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林木及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2、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的各种优惠政策补贴和服务。

3、流转期间林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费。

4、维持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闲置荒芜。

5、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于 年 月 日前造林完毕,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6、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7、依法保护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在流转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的,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转包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的林地或者协商继续转包。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 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逾期支付转包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___%承担违约金。

4、甲方逾期交付林地,每延迟一天,按转包费用的_____%承担违约金。

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使用林地,改变林地用途、破坏山林或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村民委员会、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按下列 种方式解决: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镇(街道)林地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对林地进行再流转,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如乙方为提高林地生产能力进行设施建设,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将方案报发包方和上级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林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若不继续流转的,乙方对已投入相关设施建设及地上附着物(管理用房等)、未采伐林木的处理约定为:由甲方作价补偿给乙方。地上附着物作价 元,林木作价 元,合计人民币 元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3、其他约定事项: 。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镇(街道)林地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鉴证单位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景区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

乙方:

一、承包时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计划开业时间为: 年月 日)

二、合作内容:

甲方经营管理的特色小吃街项目内共有7座小木屋售货亭,现将其中 座租给乙方独立经营,亏盈自负。。

三、合作管理

1、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监督与管理,聘用人员登记表等相关入职资料、促销计划、经营项目名称必须交由甲方备案。

2、乙方每周向甲方提交经营报表等销售报告。

3、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及本协议约定的经营范围,不得越权经营,不得哄抬价格,必须按照甲方规定操作。

4、乙方在合作期间,不得在正常工作时间关门歇业。

5、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积极开展售货亭的装饰、前期准备工作。

6、乙方须遵守甲方运营部的管理制度及参加甲方的各项培训和会议。

篇13:景区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_____土地出租给乙方经营、管理。为使甲乙双方合法权益能得到应有保障,根据《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特订立本合同,双方遵照执行。

一、租赁土地的地点、面积和用途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地名),东至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的土地_______________亩。

甲方出租上述地块给乙方

二、租赁年限

租赁期限为_______________年,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_______________元/亩/年。

租金总额为_______________元,即:_______________亩×_______________元/年×年=_______________元。

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分两期支付完租金总额_______________元。

第一期支付租金5万元,按下列方式支付。

1、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支付定金壹万元(¥10000、00)。定金在甲方交付土地时自动转为租金。

2、在xx年6月1日前支付租金壹万元(¥10000、00)。

3、在xx年9月11日前支付叁万元(¥30000、00)。

第二期支付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在xx年6月1日前支付第二期租金_______________元。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属于甲方合法所有,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土地的租金。

2、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

3、合同期间,甲方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不得擅自收回土地,擅自解除合同造成乙方损失的应予赔偿,并支付违约金。

4、甲方保证乙方的合法经营权,因土地使用权与他人发生争议的,甲方负责出面解决。

5、乙方承租期间,因经营需要甲方配合办理手续的,甲方应尽力协助。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间内,乙方有权自主经营,甲方无权干涉。

2、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租金。

3、合同期满如甲方土地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乙方因特殊情况无力经营,须转让他人时,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2、如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租金从滞纳之日起每天按应缴纳费用的1%交纳滞纳金。

3、如甲方收取定金后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4、如任何一方无故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总租金的%作为违约金。

七、其他

1、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条款或解除合同。

2、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土地被国家征用的青苗费全部归乙方,其他补偿按法律、法规处理。

3、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

后附:

1、甲方提交的租赁土地的林权证

2、身份证复印件。

篇14:景区租赁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主要用于景区建设和景观,为规范双方权利义务,订立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自留山地在其所辖山地范围,界址:______________亩。

二、租用期为_____年,即从______年__11__月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60____年___11__月___10___止,共计_____年。在租用期内,乙方以每亩每年按当年国家封山育林费支付给甲方,乙方在签订协议书之__7__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2_月__1_日支付后一年租金。

三、租用期间,甲方必须保证不得有任何事端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生产,如有山林权属争议、纠纷,由甲方负责调解处理。调解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纠纷造成乙方有经济损失的,一切都甲方负责,甲方帮助劝告其他村民不得在甲方自留山地破坏林木,严禁在林区滥砍伐、烧山等。

四、自合同签订起即可行使使用权,可进入租用地做准备工作。

五、原有进入林区的.大路,甲方必须负责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不得以任何借口设卡收费,乙方需要新建林区公路,如需占用甲方或其它户的部分土地,甲方应给予支持,并保证帮助理顺解决。用到的山林补偿费按签订补偿方案补偿。

六、在租用期内,乙方家庭或成员均享有租用使用和租用继承权本协议也不因乙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

七、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方双方都履行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纠纷发生,可申请林业主管部门调解或者行政村和乡政府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判决。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

篇15:景区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位置、面积

1.1甲方将于灌云经济开发区镜花缘路(原纬三路)的场地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面积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10000平方米;

1.2本场地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经营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期限为20年,即从20xx年6月3日起至20xx年6月2日止。

第三条租赁费用及支付

3.1租赁费用为每年1000元,租赁期限内不得涨价,租金以半年一付的方式交清。

第四条保证条款

4.1甲方保证有权利签署本协议,保证本协议下出租给乙方的场地使用的合法性及无争议性,同时保证在履行本合同的权利与义务时不存在任何法律的障碍;如因此问题而给乙方的生产经营造成损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4.2甲方保证出入场地的'道路畅通无阻,不存在阻碍交通的情况发生;

4.3除租金外,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诸如:治安联防费、绿化费、村道路硬化费、管理费、土地使用费等一切与乙方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若发生均由甲方负责缴纳或解决;

4.4甲方在乙方进驻前,应路通、水通、电通;

4.5甲方保证不干涉乙方在所租赁场地有效面积内自由支配;

4.6甲方保证乙方承租经营期间地方关系的协调,保证乙方不受当地村民或地方恶势力的阻挠和刁难;

4.7甲方承租给乙方的场地应承担风险,确保该场地不因任何第三人的权利主张或其他因素而使乙方受到使用上的障碍或其他损失,乙方有权提出,甲方应负责赔偿;

4.8乙方保证及时足额支付租金,逾期不支付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9乙方保证经营的合法性;

4.10因乙方原因无法继续经营,且承租期限未满,乙方在保证甲方利益的前提下,可转让第三人。

第五条其他条款

6.1本合同生效后,除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或不可抗力外,双方应认真履行,不得违约;

6.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同意后可另签补充协议;

6.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景区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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