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出外实习安全责任书,本文共7篇,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并能积极分享!

篇1:大学生出外实习安全责任书
学生安全责任承诺书
学生安全责任意识是学生安全的重要保障,尤其是在校外开展实习活动期间,学生的安全工作,责任更是重于泰山。为确保在校外开展实习活动期间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责任承诺书。
1、学生承诺离校期间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现金和个人物品谨慎使用和保管。不得携带国家明文规定的违禁物品。违反以上要求造成钱物损失,经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查无结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2、学生承诺严禁在校外实习期间到江河、池塘和水库等处游泳,凡违反此规定,一旦发现或者有人举报属实则进行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给予开除学籍处理(对知情不报者,予以警告处分),违此而造成的损失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3、学生承诺在校外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学院和实习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实习单位领导和实习指导老师的管理和安排。确因事需离开实习场所和实习单位,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处。因不遵守学院和实习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及家长承担,并按学院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学生承诺在校外学习期间,不得进入违法的营业性娱乐场所,不得从事违法的商业性质活动,由此引起的纠纷或造成的损失引学生本人承担。
5、学生承诺离校期间遵守交通规则,因各种原因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由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因违反交通规则所造成的损失由学生自负。
6、学生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学院、系、专业、班级制定的纪律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凡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纪律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而造成的损失由学生自己承担,并按学院规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7、学生承诺在校外实习期间,凡需离开实习场所和实习单位,都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非实习时间、请假或不假离开实习场所和实习单位后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学生自己承担。
8、学生承诺在校外实习期间应当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在实习期间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学校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9、学生承诺使用计算机网络,应当遵守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传播有害信息。
10、学生承诺到达校外实习单位后立即与系指定的实习指导教师或辅导员取得联系以及按照规定的实践实习进程安排计划,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导师布置的任务。并且,自觉参加实习单位考核,并按学校通知的时间返校。
11、本安全承诺书一式两份,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本人签字,一份留存系里,一份由学生保存。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校外实习学生家庭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家庭详细住址: 实习地点:
校外实习学生联系电话: E-mail:
篇2:大学生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对毕业生校外实习的管理,确保学生安全而有效的完成毕业实习,结合我院实际,经双方协商, 系(简称甲方)、实习学生 (简称乙方)就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前往 实习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到签约单位(或预签约单位)参加实习前,应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同时提交单位的实习证明材料,经家长、班主任、毕业实习指导教师、系主任签字,将申请和安全责任书交所在系(部)备案后方能离开学校。
2、乙方在校外实习期间,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增加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努力完成实习任务。
3、乙方在实习期间,应听从实习单位领导、老师的.指导,服从管理。
4、乙方在实习期间要定期与学校的毕业实习指导教师联系,保证毕业实习进度和质量。
5、实习期间学院为学生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在实习期间从事非实习事务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6、实习期满后,乙方应按期返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必须经系(部)主任同意。否则按未完成毕业实习任务处理。
7、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章)后生效,有效期至毕业实习结束返校为止。
8、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签章):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 章)
篇3:大学生安全责任书
本人自愿参加烟台大学海洋学院**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保证本人身体和心理状况适合参加本次社会实践,对本次社会实践的目的、性质、实践地的情况以及可能的风险有清楚的了解,详细阅读并全部理解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年9月1日生效)。在我团队社会实践期间,本人保证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暑期社会实践的各项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依据本责任书和有关规定处理:
一、学生个人安全责任
1、在无团队指挥责任下,本人财物的遗失、被盗、毁坏等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2、由于本人过错、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的自身人身伤害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第十二条处理;
3、本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或违反实践当地各项规定以及民族习惯等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4、本人在活动中不听从领队指挥和其他队员劝告、违背活动安全准则,私自开展不属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范畴之内的活动而造成损失及人员伤害,该种情况下的安全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5、实践过程中如发现或发生有关安全问题,学生本人要在第一时间向领队报告,学生本人不得在未经领队许可情况下擅自对安全事故采取措施或发表相关言论,如遇紧急情况学生本人可以采取正确的救援措施以减轻事故损失,但仍需及时向领队报告相关情况。学生本人如不履行该条款内容,将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6、严格执行外出请假制度, 服从组织的统一安排,不得擅自离队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带队老师请假,外出必须有两人以上,经批准方可行动;
7、本人对参与社会实践情况已告知家长,并征得了家长同意;
8、由于本人的过错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9、学生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并认可本责任书,对整体内容和各项规定均无异议。
二、指导老师安全责任
1、学生本人参与商定活动安全预案,领队根据安全预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明确提出活动中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并提前提醒学生本人并阻止学生本人参与带有安全隐患的活动;
2、认真指导学生制定实践计划,教育学生增强安全意识;
3、密切关注学生的实践行程,及时指导学生在实践过程中遇到的困惑;
4、及时处理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件,并在第一时间报告校团委及有关部门。
三、其它事宜
此责任书一式四份,校团委、院(系)团委、领队和学生本人各执一份。
我已阅读并同意以上规定,保证在实践过程中严格遵守,并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团队名称:“蓝。海韵”暑期社会实践队。
指导老师签字:
领队签字: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4:大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划清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权利与义务:
1、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
2、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
3、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二)、事故与责任: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责,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2、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检查安全工作。
3、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4、教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教师或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但一切责任。
6、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与教师无关。(指已参加保险的学生)
7、学生在校期间(规定上学时间,课间、午休除外。),校方有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
8、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9、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10、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1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3、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4、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5、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6、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18、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9、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0、不准学生骑自行车上学,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1、学校应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不准学生买其它食品食用,不食来历不明的食品,学生中餐由学校统一免费提供,学校供餐食品学生必须一次用完,不能带出学校或自由留取,若因违反造成的一切事故由学生方自己负责。
22、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23、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此责任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20元月20日终止(由学校保存)。
校长(签字)或盖章: 学生家长: 班主任: 学生姓名:
20__年3月1日
学 生(签字):
20__年9月2日
篇5:大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对大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维护学生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共同拟定如下安全管理合约:
一、学校责任
1、学校要切实抓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坚持以班或学生为单位,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对学生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知识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努力培养学生优良行为习惯。
2、学校应切实加强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强化过程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督办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是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建立上学、放学路队管理制度。实行按学生居住性区域编排路队,指定路队长专职负责,形成相互监督机制。加强教育学生上学,放学途中不得搭乘三轮车,小四轮、拖拉机等不符合规定的交通工具。学校报批的集体活动需集体乘车(船)时,学校必须与交通(航管)部门取得联系,乘坐正规载人客车或船只,严禁租用农用车或证件不齐全及车况差的车辆(船只)。
三是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上好卫生健康教育课,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爱国卫生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学生不吃生、冷、霉烂变质食物,以增强学生卫生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凡有住宿生的学校应不断改善食宿条件,向学生提供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饮用水。以班级为单位,根据不同季节定时或不定时地检查学生自带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禁止食用。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学校应及时送医院就诊并立即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到医院为学生治疗,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一切治疗费用。
四是加强其它安全管理。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并根据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预防措施对学生的安全予以管理和保护。对学生具有危险性的行为,如:擅自下河洗澡,不请假擅自离校、课外时间打闹。在楼梯间拥挤、攀爬翻越护栏、触摸电器或违章使用电器以及在集体活动中不听指挥擅自行动和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等,应及时告诫、纠正,必要时应责令其写出检查或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一定的处分。对不听却阻、拒不改正的要及时告知其家长或监护人,并认真做好记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校要禁止学生参与抗洪抢险和扑救火灾等活动。
3、学校应将作息时间准确无误的告知家长或监护人,以便家长或监护人加强对学生禹校期间安全的监管。
二、家长或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1、家长或监护人必须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学生非在校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应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2、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必须使用交通工具时,家长或监护人应监督学生乘座正规的人客车或船只,禁止学生乘坐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家长应主动与学校加强联系,及时反映学生的情况,并共同对学生加强教育,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学生在校期间患病时,家长或监护人应尽快将其接送医疗部门治疗。学生上学前,家长或监护人应注意了解、观察学生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应阻止学生返校及时予以必要的治疗。学生若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及时、如实告知学校,严重者应办理休学手续,予以休学治疗。
4、学生在校期间严重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其行为危及个人及他人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和经济责任。学生在校期间擅自离校的及其行为应由个人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自接到学校告知时起,应承担学生的安全监护职责。
5、学生离校期间(学校组织活动时间以外)其交通及其他安全由学生本人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负责监管。
三、学生的安全责任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中小学守则》、学校纪律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自觉遵守交通(航运)规则,遵守法律法规,努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因违反校规校纪,违反法律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2、在校期间,严禁打闹;不在楼梯间推搡、拥挤;不攀爬、翻越护栏;不购买食物三无食品和霉烂变质食物。放学、上学途中切实做到:遵守路队纪律。服从路队长管理:不搭乘和使用农用车及各种不安全交通工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拦车、扒车;不骑自行车带人;不下河(沟、渠、塘、库)洗澡;不攀高登险;不玩火,燃放鞭炮,不做不安全游戏和活动。
3、在校期间或参加集体活动时,未经教师允许,不得私自离校(离队)外出和单独行动。学生放学后或节、假日期间,不在学校逗留,游玩。其它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学校、家长或监护人,学生应严格遵守,并自觉履行各自责任。如因学生或家长不遵守合约规定造成的安全事故,其后果学生本人或家长(监护人)自负,学校概不承担责任。
4、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听老师的教导和管理,如果不服管理一意孤行,出现意外学校不负责任。
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有效。有效期为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请家长仔细阅读,认真签字(盖章并签字)。
学 校(章):
家长或监护人(盖章并签字):
篇6:大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依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要求四华里以上的学生在校寄读,并对寄宿生实行封闭式管理,无特殊原因,未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同意,星期一至星期五放晚学期间(尤其是晚上)一律不准外出。通寄生在上课期间不准外出。禁止学生翻爬围墙进出校园。
2、学生上学、放学路上,星期五放学后,学生必须及时回家,严禁乘坐农用车、拖拉机、漫漫游、无牌无证及其他不安全的交通工具,不准骑自行车。
3、严禁私自下河、塘、水库玩耍、洗澡和上山摘果捕捉野生动物。
4、严禁以任何形式从事赌博活动。
5、严禁到网吧、歌厅、游戏室、录像厅、溜冰场等营业性场所参与任何活动。
6、禁止与社会闲散人员
篇7:大学生安全责任书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和责任到人的原则,为了确保学生的人生安全,认真抓好学生安全教育以及管理的需要,经班主任、家长商议签订本责任书。
一、班主任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二、班主任要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建立班级安全制度。
三、班主任平时要加强教室、楼道、操场等地方的安全检查,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情况,消除安全隐患。
四、学生在校内遇到危险情况时,班主任要挺身而出,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五、家长是学生的主要监护人,对学生的安全负有主要责任,要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和安全法规,家长不要让学生乘坐超载、超速、无证车辆,注意交通安全,如家长未按要求,学生出现安全问题,概由家长负责。
六、家长或监护人要经常提醒学生注意安全,并加强安全教育,严禁学生下河、塘、堰、池洗澡或玩水。
七、当在园内发生安全事故时,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地与班主任配合,采取积极措施救助受伤学生。
八、符合下列条件的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不负责任: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
(2)学校或教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3)学生自杀、自伤,或在对抗性或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4)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
九、本责任书从签字之日起生效,由学校保管。
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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