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千学网!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实用文 > 其他范文

工作发生工伤怎么申请法律援助?

时间:2025-10-06 08:23:48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发生工伤怎么申请法律援助?,本文共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工作发生工伤怎么申请法律援助?

所有工伤纠纷都能申请法律援助吗

当事人需根据鉴定意见决定是否通过诉讼主张权益,且该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受援人在主张权益过程中,确需通过司法鉴定取得相关证据的,可以向同一法律援助机构另行申请司法鉴定法律援助。

实践中工伤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况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还没有打官司,准备鉴定了伤残程度之后,确定赔偿标的额,为之后通过法律援助打官司找个依据的;另一种是,已经在维权过程中了,但之前没有做过鉴定,或者需要重新鉴定的。

申请工伤法律援助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

2、与本案有关并且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的证据材料:

(1)已经立案的案件,应提交受理案件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起诉书或答辩状等;

(2)工伤者的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工作证、员工证或可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等证据;

(3)工伤者在受伤前12个月的工资收入证明;

(4)工伤者经有关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确认为工伤的职工工伤确认表;

(5)工伤者医疗终结后经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的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6)工伤者受伤住院期间确需人护理、补充营养以及需要继续治疗的医院证明;

(7)工伤者住院、在门诊治疗的病历和有关的有效的医疗费用凭证、购买残疾用具发票等;

(8)工伤者需要抚养、赡养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抚养、赡养人员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会证明;

(9)护理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发票以及护理人员所在单位、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会证明护理人因从事护理工作耽误工作而减少经济收入的证明(计算护理人员有关费用的人数不超过3人为限);

(10)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拓展阅读:没有劳动合同工伤索赔怎么办

(一)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虽然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只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依然可以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

“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定劳动合同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多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有利的证据: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清楚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篇2:发生工伤时如何申请工伤待遇?

在我们工作中,意外是无法避免的,那当我们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时,怎么申请工伤待遇呢?下面CN人才网给大家收集了相关案件和分析说明,还不懂这方面的小伙伴赶快来看看。

【案例】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因为不了解申请工伤待遇的程序,导致纠纷的事情时有发生。那么职工遇到这样的问题,到底应该怎么处理呢?

11月,李先生进入湖州一家汽车部件公司从事弯管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12月30日,李先生在工作过程中,因为操作的机器出现故障,手臂受伤。治疗一个多月后,伤情基本稳定,但李先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处理,于是来到湖州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法律服务窗口进行咨询。

【分析】

《工伤保险条列》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本案中,李先生首先应当询问单位是否给予申报了工伤,如果单位在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30日之内未给李先生申报工伤,李先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由本人直接向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能够认定为工伤,待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并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达到等级的,可以向单位要求工伤待遇。

【工会提示】

关于职工工伤问题,还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向工伤认定部门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二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三是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拓展阅读:工伤保险待遇调整

一.调整1-6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标准

1.一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月增加255元;二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月增加245元;三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月增加235元;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月增加225元;五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月增加215元;六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月增加205元。

2.伤残津贴调整后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补足至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二.提高有护理依赖伤残人员的生活护理费标准

对于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完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的伤残人员,按照我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调整生活护理费。

三.提高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每月增加110元。

工伤鉴定标准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鉴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鉴定办理流程

1.电话申报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电话申报。

2.书面申请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鉴定申请。

3.审核材料

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工伤鉴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鉴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4.鉴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鉴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鉴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

篇3:劳务派遣职员发生工伤由谁申请工伤认定?

劳务派遣职工发生工伤由谁申请工伤认定?由派遣单位还是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工伤可以获得哪些待遇?带着这些问题,我们一起到下文寻找答案。

案情回放:

208月,小王入职某劳务公司后被派遣到某公司做保安工作,月工资3000元,但公司未给其缴纳社会保险。年11月份,小王在夜间值班时不慎摔倒,致左臂骨折。小王被送往医院治疗,住院30天,花去医疗费2万余元。在小王住院期间,其家属向人社局工伤认定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小王被认定为工伤,后又被鉴定为工伤9级。小王出院后,就工伤待遇问题与劳务公司和所在工作单位进行协商,但两公司相互推脱且均不认可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无奈之下,小王提起劳动仲裁。经仲裁裁决,某派遣公司向小王支付工伤医疗费、护理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共计5万余元。

案件评析:

谷艳艳律师认为,本案值得评析的法律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点:1、劳务派遣职工发生工伤,由谁申请工伤认定?2、由派遣单位还是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3、工伤可以获得哪些待遇?

一、劳务派遣职工发生工伤由谁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单位主体为劳动者所在单位。但是该条规定针对的是劳动合同制用工,劳务派遣用工是否适用该条规定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造成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在工伤认定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责任主体不清、相互推诿,导致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伤保险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而3月1日实施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解决了这个问题,该规定第十条明确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也就是说,在劳务派遣职工发生工伤时,派遣单位是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如果在派遣单位拒不申请的情况下,受伤职工也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规定,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二、由派遣单位还是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0XX年9月1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据此,劳务派遣单位是承担工伤保险的责任主体,对被派遣员工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只是这种双方约定不能对抗派遣单位的法定义务。

三、工伤可以获得哪些待遇?

因派遣单位未为小王缴纳工伤保险,小王可以直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的规定,向派遣单位主张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待遇,如果小王与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主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

综上,劳务派遣职工发生工伤时,派遣单位是法定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和支付工伤待遇。另外,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可以协商补偿办法。

篇4:职工发生交通事故要申请工伤赔偿需提交的材料

职工发生交通事故要申请工伤赔偿需提交的材料:

1、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地点的书证(证人、证言)、物证(一般事故责任认定中会有基本的描述和确认)。

2、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医疗部门就诊的证明。

3、医疗部门的所有诊断证明、处方、病历及各项医疗费用单据,包括:挂号费、检查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4、医疗部门出具的陪护证明、转院证明、病休证明。

5、单位出具的垫付医疗费用证明、误工损失(受害人工资、奖金、误工天数、固定补贴)证明。

6、就医交通费用单据。

7、如要求伤残赔偿,需提供伤残鉴定及赔偿数额依据。

8、被损害财产所有权的证明。

9、被损害财产的品名、规格、数额、数量、质地、新旧程度、价值(贵重物品需有关部门的鉴定书)。

10、被损害财产的毁损程度或灭失等证据。

11、交通管理部门有关事实及责任的认定(如果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应该准备相关证据争取推翻认定,不过,实践中很难)。

12、肇事司机是否系职务行为。

13、车辆的行车、运营执照,司机的驾驶执照。

14、被损害车辆的保险证明。

工伤认定申请委托书

个人申请工伤延期范文

法律援助申请书

法律援助工作制度

法律援助条例

天津怎样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法律援助申请书格式

法律援助申请书范文

社区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工作转正申请

《工作发生工伤怎么申请法律援助?(精选4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