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关于初恋的故事,本文共5篇,欢迎大家收藏分享。
篇1:关于初恋的故事:初恋是什么
初恋是指尖的烈焰,划燃这团火的引信是心间初萌的爱。
十指连心,心热,指燃,身心滚烫,好似火山爆发。遗憾的是,指尖的烈焰来得太快,窜得太高,烧得太猛,结局大都是熄灭得迅疾,且不易复燃。
初恋总是决恋。
朋友跟我说了一段她尘封已久的往事,颇为感人。
1
高三那年,她应征入伍,临行前,订了一个下午场的卡拉OK大包厢,呼啦啦,挤满了,男生女生,好生差生,都来了,班级不得不停课。小小空间,人头攒动,个个激情澎湃,在麦克风前飞扬青春。
事后,她从别的同学那里听到了班主任老师的感叹:“平时也没见她怎么样,没想到告个别,居然班上所有同学都去捧场,学霸也不能幸免,唉!”
这其中就有他,那个后来考上南开大学的文弱男孩。
她十分惊讶,这个超级学霸本应坐在高三教室,为即将到来的高考做最后的冲刺,怎么会错愕地来到骊歌四起的KTV?
对他的印象不好也不坏,只记得他斯斯文文,不爱说话。唱歌的时候,也是一样沉默,大家争相跟她道别,祝福的话堆满了那个青春午后,他始终不言不语也不唱歌,像美术课上的静物一样,立在人声鼎沸的欢场。
军营三年匆匆过,他像风一样消失在天尽头,杳无音讯。
退伍后,回到家里,同学们像花儿一样散落天涯,只有几个闺蜜还保持着当年的热度,维持那份从青春少年传递过来的亲密。
姻缘早来到。
20岁那年,她早早地披上婚纱,步入婚姻的殿堂。
新婚前一天,离奇的事发生了,那个学霸托她的闺蜜送来一枚钻戒,央求她戴在右手无名指上完婚。
她断然拒绝这一无理要求,原封不动,退了回去。这个令人不可思议的异常举动,让她非常生气,事后回想,却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她对我说:“后来,每次想到他给我送钻戒,提出那么荒.唐的要求,总会有一丝甜蜜的忧伤在心底荡漾”
这独属于青春的感觉,一度让她痴迷,却不敢声张。
久而久之,变成心头一弯残月,明晃晃的清冷,不绝如缕。
新妇的美,在她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她挂项链,戴耳环,戴手镯,做头发,染指甲,化各种各样的妆……
她和天下所有爱美的女人一样,想尽一切办法把自己打扮得漂亮一点,迷人一些。
但是,从来没戴过戒指。
她说——
“不戴戒指,不是因为我不喜欢,而是那次之后,总感觉左手无名指上有团蓝莹莹的火,如果戴上,就会有被灼伤的危险,所以不想戴。”
朋友的感受,看似夸张,实则真实得要命。
2
年少时,我曾偷偷地恋上一个正处豆蔻年华的女孩,把火热的感情写在一张纸上,折成能保密的同心锁型,揣进裤兜,伺机送给她。
可是,在教室不好意思掏出来,站在她回家必经的路旁等候,见到了她,又不敢递过去,机会多多,却怎么也抓不住。
每每手指碰到那封信,感觉滚烫的,像熊熊烈焰,只好把手放在外面,隔着裤子捂着,傻傻地捂,捂紧一张浓情的纸条,捂住内心滚烫的秘密。
如今我已过不惑之年,每每想到那指尖的灼热,初恋(严格地说,只能算是暗恋)的滋味,像刚倒进杯子里的啤酒泡泡,不断地往上冒。
那种感觉,一辈子也抹不掉,深深地刻在脑子里,常念常新。
3
初恋是指尖的烈焰。
不论是朋友还是我,感觉都一样,推而广之,不论男女,也不管现在,还是过去,大都这样吧。
著名作家铁凝在“中国—西班牙文学论坛”上,做了一番热情洋溢的演讲,其中讲了一个八路军女战士的暗恋故事,让人印象深刻。
那年,14岁的八路军女战士,暗恋一个比她大几岁的小士兵,一直不敢表白。他根本就没感觉到,两人就那么傻傻地交往。
一天,那个士兵被派往前往打仗,她和战友去送行。此去凶多吉少,这一别,或许就是永别。她心里很清楚,却没有勇气说出她潜藏在心底的爱和担心。
她内心的激情,翻江倒海,却隐忍不发,挤在送别的队伍中,沿着村口一户人家的院墙走,那是北方农村典型的“干打垒”式土墙,她一路走,一路下意识地用手指使劲在土墙上划,一直划到土墙尽头,暗恋的那个男孩消失在茫茫原野。
后来,她得知他牺牲的消息,一个人躲到村口哭,看见土墙上被她划出的指痕,仿佛他还在,沉重的悲情汹涌而来。
多年后,她也成了一名作家,年过八旬的时候,她对著名作家铁凝说——
“每当想起初恋,指间仍然升腾起一股灼热感。”
那股灼热,来自初恋激情燃烧出的熊熊火焰,记忆刻骨铭心。
4
初恋是指尖的烈焰,划燃这团火的引信是心间初萌的爱。
十指连心,心热,指燃,身心滚烫,好似火山爆发。
遗憾的是,指尖的烈焰来得太快,窜得太高,烧得太猛,结局大都是熄灭得迅疾,且不易复燃。
初恋总是决恋。
无疾而终,是它逃不掉的宿命,就像流星划破夜空,瞬间即永恒;又如指尖燃起的烈焰,灼热一生。
【本文作者:陈志宏(微信公众号:陈志宏美文馆)】
篇2:关于初恋的故事
关于初恋的故事篇一
神秘失踪
夏璐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职员。这天,她在公司加班直到晚上九点多。她离开公司,准备在路边拦一辆出租车回家。最近她和男朋友在闹别扭,两人之间断断续续地冷战,因此这样的夜里她也只能一个人孤零零地回家。想到这里,她忍不住给男朋友发了个短信,问问他这两天过得如何,也想借此缓和两人的关系。男朋友很快回复了夏璐,字里行间也透着想念和关心。夏璐心里一暖,又发出一条短信,一时都顾不上拦出租车,站在路边全神贯注地看着手机。这时,一个人忽然走到她面前,夏璐抬起头来,见到那人,吓了一跳,那人高高的,微微低下头朝她微笑。
“你好,我是佟冬。没打扰你发短信吧?”对方温文尔雅地说。
夏璐此时已经惊得说不出话来,佟冬!就是今年最热卖的畅销小说《舞蝶梦魇》的作者佟冬!就是那个让无数女孩着迷的佟冬!
夏璐的手机响起了一阵悦耳的铃声,是她的男朋友见她没有马上回复短信,心里一急便直接打来电话。
“不接电话么?不会是当着我的面不方便吧,那么我就不打扰了。”佟冬善解人意地说,却没有离开的意思,依然用热切的目光望着夏璐。在昏暗的路灯下,夏璐觉得佟冬更加英俊了,她轻飘飘起来,冲动地挂断手机。佟冬见了,温和地建议道:“不然,给对方发条短信?解释一下你为什么挂电话。”佟冬的笑容迷倒了夏璐,她飞快地给男朋友发了条短信:“我见到我的偶像佟冬了!先不跟你说了,再联系!”
佟冬仍然微笑地看着夏璐,并邀请她一同吃晚餐。夏璐幸福地头脑发晕,她一边跟着佟冬,一边偷偷打量他,他真人比杂志和电视上还要帅气,有些鬈曲的头发,留着颇具艺术家气质的络腮胡子,右耳垂上戴着一枚粗犷的藏银耳钉。没错,这就是佟冬,真真实实的佟冬!
夏璐一边乖乖跟着佟冬上了他的越野吉普车,一边脑海中重现出一幕幕她对佟冬的“追星”历程。她是佟冬最忠实和狂热的“粉丝”,每次佟冬签名售书,不管在全国哪个城市,夏璐都不惜任何代价千里迢迢奔赴现场,并会高举精心装饰的牌子。也正因为夏璐如此狂热,她甚至曾被媒体关注和报道,也上过几次杂志,还有一家媒体在报道中称她为“佟冬的影子”。当时夏璐为此还得意过一阵子,要知道,她长相不赖,身材也不错,这让她常常忘记了自己是个普通人。她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公司职员,有一个平凡的男朋友,过着平凡的生活。她对佟冬的“追求”让她工作业绩屡屡不佳,与男朋友的感情也出现裂痕,最让她痛苦的是,由于佟冬周围的花花草草太多了,她这个“影子”很快也就被人们遗忘了。
这天晚上,夏璐的男朋友再也没有收到夏璐的任何消息。夜里九点十八分是他收到夏璐最后一条短信的时间,夏璐说自己见到了知名作家佟冬。此后,夏璐的男朋友又给她发了好多短信,都没有回复。他打夏璐的手机发现已经关机。
第二天,警方接到报案:一个叫夏璐的女孩昨夜失踪。她见到的最后一个人是畅销书作者佟冬。
温柔审讯
因为那个女孩在失踪前发给男友的短信中提到佟冬,所以警方将佟冬请来。
负责这起案子的是刑侦队长苏强。因为佟冬是名人,开始时苏强挺客气,语气也很温和,他希望佟冬配合调查,说清楚自己昨晚八点后的所有活动,以及有何人能证明。
佟冬坚决否认自己昨晚见到过那个夏璐,但他又含含糊糊地掩饰自己昨晚在哪里,在干什么。
几个小时下来,苏强失去了耐心:“佟冬先生,如果你真连昨晚自己的行踪都说不清楚,那么我们有理由怀疑你与这起失踪案有关。”
“反正我昨晚肯定没有见过什么夏璐。”佟冬还是坚持。
佟冬最终还是打电话把陶玛丽叫到了警局。他告诉苏强,昨晚他在家里,始终和陶玛丽在一起,一直到天亮。
警方需要陶玛丽证明昨晚的情况。面对苏强的提问,陶玛丽没有马上回答。她回忆起昨晚的事,确实感到有些蹊跷。
陶玛丽在犹豫,该不该将这一过程如实地向警方述说,最后她还是决定不说。因为她相信佟冬,佟冬决不会犯法。当佟冬和陶玛丽走出公安局时,天已经黑了。上了佟冬的车后,陶玛丽突然紧紧地抱住头,呜呜地哭了起来。
陶玛丽,是当今小有名气的T台模特,曾在全国模特大赛上得过第十名。媒体一直关注她与佟冬的绯闻,并称她为“佟冬的女人”。她确实是这两年来佟冬身边最固定的女性朋友,但两人到底是什么关系,也总是说不清楚。在此之前,媒体一直传关于陶玛丽的另一则绯闻,那就是多年来一直在陶玛丽身后支持她的男人,造型师陆辉,一度认为陆辉是陶玛丽的“地下男友”。陶玛丽甚至有一次也当众默认,她与陆辉的恋情确有其事。
一次偶然的机会,陶玛丽在一个宴会上认识了佟冬。陶玛丽对佟冬几乎是一见钟情,在之后频繁的接触和交流中,陶玛丽和佟冬渐渐形影不离了。也许就是从那时候开始,佟冬有了新的灵感,接着写出了小说《舞蝶梦魇》。
其实昨天晚上佟冬确实和陶玛丽在一起,不过,大概到晚上八点多,佟冬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他接着就出去了。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佟冬回来了,随后就在她身边躺下了。
陶玛丽不相信佟冬和夏璐的失踪有关。她想如果她对警方实话实说,会给佟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东窗事发
几天来,警方对夏璐失踪一案展开了周密的调查,苏强反复回忆陶玛丽录口供时候的表情,他觉得有一种迟疑和不自然在其中。他叫助手沈薇约陶玛丽在一家茶楼见面。
在茶楼,苏强、沈薇与陶玛丽见面了。
“陶玛丽,现在你能不能放松地谈谈,那天晚上佟冬是不是始终和你在一起,一步也没离开?”苏强问道。
陶玛丽的情商不高,不知道这个刑侦队长是厉害角色,没一个小时,她经不住心理压力,说出了真相。
攻破了陶玛丽的心理防线,苏强马不停蹄地着手下一步工作,他立马告别陶玛丽,转而去佟冬家拜访。
佟冬看见苏强,明显有些紧张。苏强开门见山地说:“陶玛丽已经说了,你在那天晚上八点多钟的时候曾经离开,之后很晚才回来。”
佟冬只好如实说出那天晚上的情况。
那天晚上八点多,他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她问了一声“冬冬哥,还记得我吗?”佟冬听到这句问候,吓了一跳。这熟悉的声音以及“冬冬哥”这个久远的称呼,让他并不愉快。没等他说话,对方忽然冷笑一声:“哼,你早就忘了我了吧,我是姗姗。”接着又用强硬的口气说:“我现在在你家附近,你马上来见我吧。否则……你现在也是名人,记者一定会对你多年前强奸少女的事感兴趣的!”
佟冬知道无法回避,只好硬着头皮去见姗姗。
佟冬认识姗姗是在十年前,当时他年少轻狂,二十出头,一无所有,总觉得自己有才华却无用武之地。郁闷之下,他一个人来到一座沿海小城散心,刚下火车,一个长相和声音都甜甜的小姑娘上来搭讪,她说她叫姗姗,刚刚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很郁闷,离家出走来到这座小城散心,没想到钱包在火车上被偷了,现在她身无分文。佟冬打量着姗姗,他对这个小姑娘有几分好感,便仗义地让姗姗跟着他。当天,他们一起看了海上日落,晚上,佟冬没有多想,找了家小旅馆,跟姗姗一同住下。
就在那个晚上,佟冬犯了这辈子最大的错误,他喝了几罐啤酒之后,一时没有控制住自己,强奸了十八岁的姗姗。
第二天早上,佟冬清醒过来,他一个劲地向姗姗道歉,请求她原谅。姗姗见佟冬也并非一个恶棍流氓,最后原谅了他。两人尴尬地在小城又逗留了几天。最终,姗姗要求佟冬负责任,做她的男朋友。
一段懵懵懂懂的初恋就这样展开了,姗姗和佟冬煞有介事地谈起了恋爱。然而,当时姗姗年少,佟冬又处于人生低谷。姗姗带佟冬去见自己的父母,面对姗姗父母不客气的猜疑和指责,佟冬无法忍受。两人又闪电般地分手了。
十年过去,佟冬现在是青年俊杰,他都快忘了姗姗,没想到那段让他尴尬和怀有负罪感的“初恋”重回他的视线……
姗姗对佟冬说,自己家里现在情况不好,她父亲病重,需要一大笔钱治病,自己之后也一直事事不如意,如今事业爱情都没有着落。她向佟冬索要二十万,算是对当年强暴她的精神补偿费。
为了自己如日中天的事业以及名声,佟冬答应了姗姗的要求。
这一切,佟冬本是绝不会对别人说的,但他如今对苏强不得不说。说完这些,他便瘫倒在沙发上。
浮露鱼腹
佟冬所叙述的关于姗姗的事情似乎与夏璐的失踪没什么关系。但为了证实他所说,苏强几经周折找到了姗姗。问过姗姗后,发现佟冬说的都是实话。苏强警告姗姗,向佟冬索要二十万元有敲诈嫌疑。谁知姗姗竟然说,她也知道这么做不好,可是她父亲确实需要钱救命。她还告诉苏强,她从电视上早就知道佟冬出名了,有钱了,但她一开始没想过要找佟冬。后来实在救父亲心切,才千里迢迢跑来找佟冬。佟冬的出版商拒绝透露佟冬的联系方式,姗姗灵机一动,她发现媒体经常报道陶玛丽这个模特和佟冬的绯闻,她便想,能找到陶玛丽就能找到佟冬。而女模特有可能会心软一些,能够见她这个一名不文的姑娘。姗姗后来打听到陶玛丽所在的模特公司,陶玛丽那天出席活动去了,不在公司,她却遇到了模特公司的造型师陆辉。陆辉得知她来找陶玛丽,很客气地给她倒了杯水,以为她是陶玛丽的“粉丝”,就好心告诉她陶玛丽今天出席活动的地点。姗姗觉得陆辉是个好人,便将她来这里的缘由告诉了陆辉。陆辉十分同情姗姗,他给她安排了住所,给了她一些钱。姗姗大为感动,在安排好住所之后,她一下子打开心门,将自己与佟冬的往事全部倾诉给陆辉……最后,陆辉一句不经意间的话提醒了姗姗,他感叹一句:“你父亲治病需要十万……唉,你少女的第一次,难道不值十万么?你现在还要忐忑不安地来求佟冬,跟他借钱,我看他其实欠你的是十万的十倍啊!”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满腹委屈的姗姗由此才生出勒索的念头……
“也就是说,这些事陆辉其实也是知情者。”苏强思索着。
“对。”姗姗说。
告别姗姗,苏强与沈薇开车回警局。苏强问沈薇:“看过《舞蝶梦魇》么?”。
“这么畅销的小说,当然看过了!是讲婚外情的,一个风情万种的有夫之妇,爱上了别的男人,但又舍不得自己的丈夫。于是,她在两个男人之间徘徊……”
沈薇正说得起劲,苏强的手机响了。紧急通知,市郊高速公路附近发现一具女尸。女尸是一个孩子放学后在附近玩耍发现的。苏强立即赶往现场。
这是一具衣衫不整的女尸,经辨认是已经失踪多日的夏璐。这里并非作案现场,而是凶手作案后将尸体抛在这里。经尸检发现,夏璐是被掐住咽喉导致窒息死亡的。她在临死前挣扎过。
当天晚上苏强通宵没睡,他连夜查看有关夏璐的资料,知道夏璐是佟冬的狂热崇拜者。在网络上搜索关于夏璐崇拜佟冬的信息时,他同时也无意中查到,最近和佟冬传绯闻的漂亮女大学生陈月,这个女孩简直是另一个夏璐,只是比夏璐年轻,漂亮。苏强感叹,崇拜和迷恋佟冬的女孩真不少啊,其中不乏美女。看着这些八卦新闻,苏强忽然眼睛发亮,有了头绪……
第二天,苏强给几个手下布置了任务。然后他带沈薇前去找陆辉。
刚见到陆辉,苏强眼前一亮,陆辉的身材和脸型也算得上帅哥了,他小声对沈薇说了自己的看法,沈薇奇怪:“你一个大男人注意什么帅哥啊!”
“打扰你了。为了一个案子,想问你几个问题。”苏强迅速展开审问:“那个姗姗,你应该知道这个人吧。她向佟冬索要二十万,你知道这事?”
“不,但我能想到她会这么做。”陆辉很干脆地回答,“我认为她向佟冬要二十万元并不为过。她告诉我,当初佟冬因为喝多了酒强奸了她。”
“这就是说,你知道姗姗那天晚上一定会去找佟冬,是吗?”苏强继续提问。
“她是说过。”陆辉面不改色。
苏强不想浪费时间,他站起身来和陆辉握手道别。
陆辉送苏强上车。苏强说:“再问你一个私人问题,你可以不回答。你是不是非常爱陶玛丽?”
陆辉看了苏强几秒钟,他没有回答。
驱除梦魇
这几天佟冬都联系不到陶玛丽了,问她的经纪人,他才知道陶玛丽去国外散心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最近百事缠身,佟冬心烦意乱,正在这时,他接到电话:“来海蓝酒店1612房间见我,我想你!”说话的是陈月。
陈月就是最近和佟冬传绯闻的女大学生。反正自己心烦意乱,去见见陈月,也能排解一下忧愁。
海蓝酒店的1612号房间,陈月穿着雪白的睡裙迎接佟冬。陈月是个富家女,她最大的兴趣爱好就是追星,佟冬这样的大帅哥,正是她喜欢的类型。
大胆热情的陈月让佟冬心情好了一些,他正要随手关上房间门,突然,苏强大步冲了上来。佟冬很是吃惊:“苏队长,你怎么来了?”陈月不解地望向苏强。
“佟冬先生,我是来解开谜团的。”苏强回答。
苏强走进房间,从随身的包里掏出两件东西,佟冬看了大吃一惊:那是一头酷似自己鬈发的假发和一枚与自己耳朵上一模一样的耳钉。
“你认识陆辉吧!”苏强说,“他和你的脸型还有身高挺接近的。”
佟冬一时还没明白过来。苏强看了看旁边的陈月,轻轻一笑:“小姑娘,劝你离这位大帅哥远一点,不然,搞不好会要你的命哦!”陈月吓了一跳,皱着眉头说:“胡说八道,你是干吗的?”
“我就直说了吧,真正的凶手就是陆辉,那天晚上他化装成你的样子,骗了夏璐,并杀害了她,嫁祸给你。”佟冬顿时愣在那里。
陆辉是一直默默陪伴在陶玛丽身边的造型师,她还没名气的时候,他就一直支持她。一路走来,他是真正了解陶玛丽的人,他也是她的医药箱和出气筒。
佟冬的出现破坏了他的爱情,佟冬轻而易举虏获了陶玛丽的芳心。而陶玛丽为什么要紧追佟冬不放?其实那并不是一种爱情,陆辉看得很明白,陶玛丽在明星圈里混得不容易,她渴望名利,她从佟冬身上看见名利的光环,并渴望分享那光环。她也是充满了竞争意识,在模特圈里她就是靠不断的和别人争,当她发现佟冬也是个拈花惹草的人,身边不乏狂热的女粉丝,甚至主动献身,那些女孩也有高学历的,也有漂亮的,也有千金小姐,陶玛丽的嫉妒和竞争欲被挑起来,她要和她们比个高下,她才是“佟冬的女人”。
因此,陆辉也恨那些狂热崇拜佟冬的女孩,他发现这些女孩在平凡的生活中也有自己的男朋友,却还去追逐佟冬,所以他认为她们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阴谋逐渐成形。姗姗的出现让陆辉认为时机成熟了,他经过一番自作聪明的精心设计,安排了此后的一切……
“陆辉是个优秀的造型师,在化妆方面他没得说,可是他在其他方面就缺乏考虑了……”苏强喝了口水,继续说:“我们在夏璐指甲缝里发现的皮肤碎屑以及在陆辉车上发现的蛛丝马迹,都是他的犯罪证据。”
佟冬听完这一切,缓了缓神问:“苏队长,你们已经逮捕陆辉了?”
“对,我手下的人已经逮捕他了……”忽然,苏强的手机响起,他接听了几秒的电话,马上转头对陈月说:“小姑娘,我手下的人刚刚告诉我,陆辉向他们说起,他正有谋杀你的打算呢!我不是胡说八道吧!以后,多花些时间在学习上,别当什么粉丝了。”
陈月已经被吓得说不出话来。
这时,苏强又想起了什么,对佟冬说:“对了,顺便说一声,陶玛丽留给你一封信,不好意思,因为涉及案件,那信先被我们拆开看了,现在物归原主。说完,苏强把一封信递给佟冬。”
佟冬默默地看着信,上面写道:“其实真正爱我的人是陆辉,可惜我明白得太晚了,无论如何,谢谢你以我为主角写了一本小说,我以后不会再与你见面了。”
篇3:关于校园初恋故事
关于校园初恋故事篇三
虽说真爱能让折翅的天使重生,而胸怀和见识更能让天使飞翔得更高。
正是情窦初开,青春绽放的季节。
她叫菊桑,是一个矮矮胖胖沉默寡言的丫头。
她与他在同一个班级读书,并且,他从她那羞怯的小鹿般的眼神中看出她是喜欢自己的。然而,装作未知,并不说破。
是的,她确是非常非常的喜欢他,1。80的个子,一张干净的脸,迷人的笑容再加上风趣的笑谈,都足以让她倾心,更重要的,他有着神奇的数学天赋,有时那个数学教师难以解答的问题,他竟然可以思路清晰并条理清楚的说出简解法,这在她看来既神秘又充满着无尽吸引力的。
而她,却是个脑袋里充满着各式各样幻想的女孩,内心善良但极其自卑。
她个子不到一米六,却对别人有一米六一;
体重早已超过55公斤,却告诉别人至多有50公斤。
这种谎言说的多了,甚至连她自己也开始相信自己是窈窕淑女,等着君子好逑了。
然而,没有。至少,他没有对自己表达任何有意思的讯息。
班上一些胆子大些的女生都开始和男朋友“老公老婆”的叫着,她却依然守候着他,就那样,安静地,淡淡的喜欢着他。
那已经是秋天了。午后的课间,她拿了一本语文书去操场上朗诵。她就是喜欢语文,确切的说她喜欢写字,她把很多在现实中不敢说的不敢爱的不敢做的统统写在那本带着锁的日记里,当然包括对他的情感。
正朗诵得酣畅淋漓时,一记足球砸在了她的太阳穴上,她努力的保持着平衡,但依然没站稳,以最难看的四仰八叉的姿势倒在了地上,意识有些模糊。
恍惚间,她看到好像是他背起自己进了校医室,并且语气急急的跟校医说着什么。再后来,她就觉得眼皮好重,渐渐睡去了。
醒来的时刻,她缓缓的睁开眼睛,看到坐在自己床前的就是他,不敢相信!再眨眨眼,是的,就是他!意外的惊喜瞬间传遍了她的全身,麻酥酥的,醉了一般。随即,她为自己这种感觉感到羞耻,脸烧了,耳朵也开始跟着烧了。
他看到她醒了,脸上的表情先是捉摸不定,随后脸又变得通红。
他有些疑惑地说:你是不是觉得有点烧啊?我去找校医给你量量体温吧?
她急急地摆手:不是不是,我只是一时有点不舒服,不碍事的,你别多心!
他看着她的样子,觉得好笑,嘴角不经意间露出一丝不知道是嘲笑还是其他意味的笑容。
在她看来,这个笑容就是他对自己友好的表示:天哪!他该不会也喜欢我吧?还是不要喜欢好了,他那么优秀,我怎么配得上呢?
这一刻,她想起了张爱玲的那句名言:遇见你我变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去,但我的心是欢喜的。并且在那里开出一朵花来。她想她大概就是那朵正在开放的花吧。
正胡乱思忖间,他又开口了:昨天的事真的对不起,让你受惊了,我不是故意的,都怨自己技术不好,连累了你。
顿了顿,他拿出一个食品袋说:这是我去早点铺买的早点,你喜欢吃吗?
牛奶和烧饼——
她忙不迭的点点头:喜欢!当然喜欢!我每天早上吃的都是这个。
事实上,她对牛奶不是很感冒,对烧饼就更是讨厌,那股浓烈的大葱的味道是会让她彻底反胃的。
但是,她依然开心的吃掉这顿在以前看来绝对难以下咽的早餐,她认为这是他对自己仅有的体贴,不接受难道还要抛弃吗?她是绝不会允许自己做出任何讨厌他的行为的。
看到她吃的津津有味,他起身告辞:今天还有很重要的数学课,我先去上课了,你好好休息,完了我给你讲一下讲义。
她再一次感觉到幸福满满,这是多么让人沉醉的早晨啊!
他走了,她还兀自躺在校医室那简陋的床上,做起了迤逦的梦。
因为她的受伤,他们的接触慢慢多了起来。他帮她补数学,她帮他补语文,慢慢的,慢慢的,她开始试着进入他的视线。
青春期的躁动是最瞒不过旁人的眼光的。班内流言四起,都在说他和她好上了,而且是学习互补型的情侣,真让人羡慕。
她喜欢大家这样的误会,这样的误会让她满心欢喜。
而他,内心充满了厌恶:她又矮又胖的身材,脸上还时不时露出傻里吧唧的笑容,有时候真叫人倒胃口,若不是自己语文太烂,怎么都不可能和她有任何瓜葛,谁让她是语文高手呢?作文几乎次次拿满分,那个语文老头读起她的文章更是赞不绝口,没办法。
这时,他想起了他那漂亮的初恋女朋友:那才叫一个美丽!身高一米七,体重也就40多公斤,模特的身材加上一张略显成熟的脸,太完美了!但最终,还是因为异地求学而没能将这段美好的往事继续。
转而,他又开始想着:班上那个号称年级十大美女之一的芯也不错,身材长得亭亭玉立,那是公认的美不说,学习成绩又好,能找她当女朋友也是不错的选择呢!
唉。他失落的叹了一口气。被敏感的她捕捉到了,轻轻的问了一句:怎么了?有心事?
他给一个她苦笑:没事,我就是有心事也不能说出来烦你啊!她又是欣喜:他是这么的体贴,连烦恼都自己扛着,不让自己担心,真的是内外兼修的好男孩啊!
她想着想着,忽的,就将心里默念了千万遍的一句话冲口而出:我可以喜欢你吗?
他听了吓了一跳:什么?她被自己的鲁莽吓到了,赶紧抿着嘴,一言不发。
他不再看她,口中继续背着枯燥无味的古文,但内心却翻腾了起来:跟她做情侣?要不要笑死人?走在一起也太不搭调了!不行,不行!
她的内心也是纠结着责怪自己:怎么可以那么没脸面跟男孩子说这个?自己喜欢他的心思,如果被他知道了岂不是要丢死人了?自己什么时候变成这个样子?太不矜持了!
事情并非像她想的那样可以一成不变的一路顺利的走下去,就像是电影里演的那样,那次联考给她带来了一个无法预测的巨变,让她的人生彻底转弯。
那次,他考得很不错,语文尤其进步的快,几乎要超过芯了。因此,他自信满满的去找芯表白,却被芯拒绝了。
芯还说了他最不想听的话:你不是和桑儿在一起吗?怎么还来找我?你这样的三心二意,桑儿会伤心的,你知道吗?随后,芯甩下一句:别再来烦我,好好待桑儿。
他生气,他绝望,他转念一想:都是因为她!都是她害的!我要去找她说清楚,我们根本不是什么男女朋友!
他愤怒的,气急败坏的走到她的桌子边上,一言不发,拉起她朝操场走去。她被他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懵了,心思转了很多圈,却始终没有想到他究竟是怎么了。
他几乎是咆哮着对她说:你以后不要再来给我讲题了,我不需要你了,我们的交易到此结束。你以为你用那点破语文水平就可以笼络我吗?休想!你先看看你的长相:水桶体型,大盘脸,头发还那么的一根根竖起来,像个男生,谁会喜欢你?别做梦了!我只会喜欢像我初恋女朋友那样的女孩子,漂亮高挑,又或者像芯那样才貌双全的校花!你一样都不占,还想着和我一起?别做梦了!从此以后,别再来烦我,我讨厌你!
他一口气说完了这些话,没有停顿,没有犹豫,只有愤怒和激烈。
她听呆了,也惊呆了,一连两个“别做梦”像炮弹一样狠狠地砸在她的心上,痛到麻木。
他说完话就像甩掉包袱一样,迈着大步走了。留下她一个人,杵在冬天无情的风里,泪流满面,竟不知是该伤心还是该解脱。
她只是站着,也不知站了多久,晚自习也没去上。她不敢放纵自己坐下,她怕坐下以后就再也没有力气爬起来。脸上的泪也不知何时被风吹干了,有的地方还结了冰块。她的脑袋里一片空白,不知道以后该如何面对这一切,去死吗?她甚至这样想着。
后来,她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回到家的,也不知是怎样睡着的,也不知梦里她又哭了多久,很多不知道……
她没有心情再应付高考了,她只想睡觉,因为睡着了可以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做,只是静静的忧伤。
她休学了,没有参加高考。
他考上了,是省内的一所普通高校,也去读了。
关于他的讯息,都是一些关心她的人跟她说起的。她总是对这些人报以微笑,并且说谢谢。
但这些讯息,对她来说,已经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悲哀过后,她废寝忘食的重新走过高三那段路程:每天五点钟就起床开始背古文和英语,中午从不休息,晚上更是几乎次次都躺在台灯下睡觉。父母劝她不必如此搏命,随便考个什么大学就好了,她只报以微笑,继续苦读。
等到发榜,她的名字排第三:北京大学。很多人都为这个结局而感到惊喜,更多的是感到意外。因为,学校的老师甚至没有注意到她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学生,她太过于安静和沉默了。
只有她自己知道,从他对她咆哮那篇话开始。
她要告诉他,她不是一个仅仅可以利用的小丑角色,她是有才华的,她也不再是他眼里的水桶女孩,她也变得亭亭玉立了:一米六三的个子和45公斤的体重,那是备战高考给压的。但总归,还是符合了他眼里的标准。
不过,这一切都不重要了,他并不知道,她也不想让他知道。
上大学,拿奖学金,谈恋爱,她走的大学之路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
毕业后,与大学恋人结婚,买房,买车,奔小康生活,相夫教子,她过着平淡的安静的幸福生活。
在平淡安静的生活过程中,她依然会在深夜睡不着觉的时候想起他,想起自己曾经是多么的喜欢他,想的时候依旧是甜蜜参杂着苦涩,她会捶打着告诫自己:不该有这些想念。
但是,回忆仍是一个坚忍不拔的丝藤,缠绕在她的心间,不肯离去。
偶然一次,她回乡探望父母,遇见他。
大热天,他穿着一件很破旧的夹克衫,磨得没颜色的牛仔裤,面容憔悴,胡子也没刮,头发散乱着像是几年没洗过的样子,颓废的蹲在超级百货的门口,与街景极不协调。如果不是同行的高中同学捅了捅她告诉那个人就是他的话,她是决计不会认出他的。
此时的她,已是一个知名的青年作家,文章的频频发表,数不清的文学巡讲,参观不完的实地写生,以及应付不完的文学笔会。
这一刻,穿着紫色长裙的她变得成熟了,高贵了,更加出落了,没人会认出她就是当年那个矮矮胖胖沉默寡言的丫头。
她缓步走向他,像当年似的,小心的轻轻的问了一句:你是杰吗?你还认得我吗?
他茫然的抬起头,傻呵呵的笑着:嗯,是呀!你是仙女吧?你知道我老婆去哪里了吗?她不回家了,我好想她!说完竟像个小孩子一样,兀自哭了起来。她被这一连串的问话和突如其来的哭声吓了一跳,正不知该如何是好。
还是同学走了过来,拉起她,匆匆的走开。
咖啡厅,她听同学讲起他的遭遇。
大学时代,他又追回了初中女朋友,而且痴情无比,对那女的极其宠爱。但那个女的似乎对他没什么感情,如流水般花他的钱,还动辄就发脾气打骂他,可他,竟然都可以容忍。毕业后,那女的说只要他肯给她家里拿出一百万,她就跟他结婚。你也知道,这并不难,他家开酒店,有的是钱。给了钱,这女的就嫁过来了,但是整天跟他闹得鸡飞狗跳,家无安宁。
那女的嫌他没出息,只会做家务来讨好她;嫌他没本事,只会靠老子生活。他也觉得这么窝囊也不好,也是被老婆骂心虚了,便去外地创业,结果,你想,像他那样被老婆损成是老实巴交没有任何闯劲的人怎么可能创业成功呢?欠了一屁股债,还是他老子还的。这期间,他老婆找了一个相好的跟着人家私奔了。他无法承受这么大的打击,疯了。
她听着他的遭遇,像是看着《当代故事》一样,觉得是那么的不真实。但,这一切又是从同学嘴里讲出来的,那确是,确是真的了。
逛街此刻也变得无味了,匆匆结帐,回到母亲家里,夫君正在沙发上笑盈盈的看着她归来:累了吧?玩得开心吗?她勉强的笑笑:还好啦!
回卧室,夫君跟着进来,轻搂着她: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这样的无精打采?
她说:没什么。稍停了停,抬头问了一句:你觉得我有才吗?漂亮吗?
丈夫被她问得一愣一愣的,继而哈哈大笑:你是知名作家,货真价实的才女啊!说你没才,给鬼听,鬼都不信!你当然是极漂亮的呀,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哥们儿嫉妒我娶了个如花似玉的老婆呢?
听着丈夫这样的肯定和赞扬自己,她的心突然又回了位。
是啊,当爱已成伤,一切都不需要再留恋再回忆了。或许,你不断回忆的念念不忘的美好早已经被时间无情的彻底的打碎,面目全非,无从辨认。
那么,就让它永远的,永远的,随风飘散吧……
掌心里纵横着诗行,血脉里涌动着不息的向往,人与人都一样,淡定、真实、善良是人生唯一的方向。
篇4:初恋的故事短篇
上中学时,我爱上了班上的一个女同学,我必须承认,我被她迷住了。甚至十多年过去之后,我再次偶遇到她,依然心跳加速鼻尖冒汗。我始终认为并非我少年多情,而是我一直把心中的这份隐秘的情感看得那么纯洁,那么神圣。
她是一个来自青岛的女孩儿,清丽脱俗,走到哪里都会叫人眼前一亮,几乎令我不敢仰视,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她很喜欢和我说话,我也不知为什么。我那时正青春勃发,满脸的青春痘,被一种自惭形秽的自卑感深深压抑着。
那份令我流泪的单恋带着这种自卑、惶惑,还有一种莫名的兴奋,直到初中毕业,她转学走了。目送她飘然逝去的身影,我的心就像幽碧深潭投下的一颗石子,悠然地沉去,沉去。
上高中时,我几乎没有一个要好的女同学,因为那个青岛女孩一直牵动着我的思念,她是我心中的维纳斯,我忘不了她。我也曾有过一段失败的恋爱,是人家把我甩了,但丝毫未能给我以伤害。她们怎么可以和我心中的美神相比,世界上的女孩加起来,也未必有她好吧!
就这样浑浑噩噩,一直到大学。
我是在青岛的火车站再次见到她的。那天,我就要踏上西去的列车,开始我的大学生涯。突然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发现她那亮丽的身影。当时那份令我痴迷的惊喜,真是不能用语言表达。是她,肯定是她!我不顾一切一路狂奔到前面的路口堵她。是她,真的是她啊!
她家就住在车站附近。我谎称是第二天的车次,好不容易搞到的车票已经无足轻重了。
她的房间纤尘不染,洁净而高雅。最醒目的是,墙上挂了一幅歌星翁倩玉的巨幅相片。她热情地招待我,而我,在她安然的目光里面,恍惚又回到三年以前了。自卑、惶恐,不知所措。我说:“真像!真的像你。”她便抬头看翁倩玉:“真像?真像吗?”然后便是无言的笑。
无形的压抑使我找个借口逃似地离开了她的家门。不能平视她的目光,叫我如何表达我心中那份神圣的眷恋?
直到我娶妻生子,这个秘密一直深藏于我的心海,对多年来的这份单恋,我百倍呵护,像是怀抱一个初生的婴儿。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知道了她在青岛一家大企业做秘书,就利用一个出差的机会绕路去看她。她还是那么漂亮,那么优雅。裹在长绒大衣里的娇躯和挂在嘴角的浅笑,更是平添了一分成熟女性的风情。但这次她对我却是淡淡的,像是接待公司的一个普通客户。我委婉地约她吃饭,被她礼貌地拒绝了。
和这家公司的一个朋友,在一家小酒馆里小坐,沮丧的我很快就醉了。朋友同情地看我,斟酌再三才说:“她当然不会和你出来了,你大概不知道吧,她一直没有结婚,却和我们老总关系非同一般,为这事,老总的老婆都闹到公司来了……”
从小酒馆出来时,我清醒多了。此时,夜色已深,悄然降临的一场雪驱尽了城市的一切喧嚣,路上已经没了行人。我信步踱到市中心的广场,空阔的广场只有我孤零零的一个过客,四周一片洁白,天地间只剩下宁静和安详,充满了一种超然的情愫。
站在广场中心,我打通了她的电话:“你好吗?”“怎么是你?你还没走?”我无言。我说:“下雪了。”“下雪?下雪怎么了?”“出来看看雪吧!”说完我就扣上了电话。
后来那家公司的老总出事了,她离职嫁给了一个大她十多岁的个体老板,搞服装的。我走进她的服装店时,她正和一个顾客砍价,右手还握着一块啃了一半的“肯德基”。那顾客终于被她宰跑了,她走过来和我寒暄。我送给她一本以翁倩玉作封面的杂志:“随便翻翻吧!上面有我的一篇文章。”“你又搞写作了?你可真能,什么来钱搞什么。”她边说边把鸡块递到左手,右手的拇指一下把翁倩玉印了个满脸油污。
回到家里,妻又上来和我唠叨。妻单位效益不好,这阵子常嚷着跳槽:“我可真去了!那家公司条件真的不错,再说干接待有什么不好,……”我转身不理她,她又上来抱我的脖子:“要不我就辞职下来开店!别人能发大财挣大钱,我们为什么不能?”我粗暴地推开她:“你辞职不干我就休了你!”妻惊愕地看着我,眼泪无声地落下来。我无奈地摇了摇头,伸手摁她的鼻尖,抱她:“好了好了,你不知道我有多么爱你!”
突然有种想哭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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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初恋的故事文字
他和她在一场招聘会上相识,他来自乡下,大学毕业,她的情况也不比他好到哪儿去,出生在农村,下有弟妹,大学四年是靠亲戚接济读完的。离开校园后的头二年,他们不停地跳槽,是为找一个能多发几百元工资的单位,这样,就不用愁房租了,还好,上帝很眷顾他们,很快找到不错的单位。
大学时,他们都没有谈情说爱过,因为每天除了学习,还要为学费的事不停地打工。那时的爱情对别人来说是打发寂寞与时光的消费品,对于他们来说却是奢侈品,这是他们第一次正经八百的恋爱,是在毕业的第三年,他28岁,她27岁之后发生的。为了省房租,他与她搬到一起住,三年后,女儿出生。
面对只涨不跌的房价,他们只好租房住,日子波澜不惊,转眼,女儿读了初中,他们也人到中年,他和她再次失业。这一次找工作没年轻时那么容易,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去了一家建筑公司,为老板负责一些工地上的事情,他做得很努力,早出晚归,深得老板赏识。渐渐的,他们的感情由老板与员工变成了兄弟,他叫老板大哥,一次酒后,他仗着胆,对老板说起自己的家庭情况,妻子失业在家,女儿上学需要花钱,父母需要照顾,老板二话不说,让他妻子来公司上班,利用她的财会专业,管理公司的账目。事后,他知道,老板辞退了另外一个会计。他和妻子非常感激老板的义举,在妻子的提议下,请老板吃饭。他们去了一家很有档次的地方,饭后,老板早已经埋单,他和她的感激在眼里变成了泪水。他更加敬业,加班也不要加班费,一天到晚奔波在各个工地间。直到有一天,与同事喝酒时,因为工作细节不统一,理论起来,同事指着他的鼻子摇摇晃晃地说他是吃软饭的男人,他抡起拳头,以证明他不是吃软饭的!两个男人一个说他是,一个争辩说自己不是,开心的是众人。晚上,回到家里,已经半夜,他大醉。
日子波澜不惊,他和她早出晚归,像所有平凡夫妻一样,为生存忙碌着。这天,他回来得早,心情不错,喝了一点酒,也不知道多久没有与妻子温存了,夜里,他宠爱地将她搂在怀里,她推开了他,她看出他的失望,但也没有多余的温柔。他的心瞬间沉了下去,与同事争论面红耳赤的那晚再次浮现在他的眼前……
她提出离婚。他问为什么?她没有说为什么,不爱了,爱不起来了,也许,这是很多夫妻太过熟识以后的感觉,他不同意。之后,她搬出了和他生活十五年的家。带走了他们的女儿。他不甘心,每天偷偷地跟踪她,发现,她已经有了新车……
找那同事喝酒。同事问他,此生最大的心愿是什么?他醉醺醺地说:买彩票中奖。中奖后第一件事干吗?同事循循善诱。中奖后我要买一套很大很大的房子。第二件事呢?同事知道他有些喝多,但没醉。第二件事是换个老婆……
同事听后哈哈大笑,酒后真言,没错,说完,只见他的眼睛里已经涌满了泪水。
★初恋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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