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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暴雪灾害应急预案

时间:2025-10-09 07:38:32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物业公司暴雪灾害应急预案,本文共19篇,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篇1:物业公司暴雪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粮食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黑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黑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哈尔滨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延寿县范围内暴雨、暴雪、大风、寒潮、大雾、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重大环境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专项应急预案。

1.4工作原则

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预防为主,防抗救结合、依法依规、协调有序、信息资源共享的原则。根据气象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实施分级负责,以属地管理为主,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本区域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延寿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是全县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最高决策和指挥机构,负责全县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指挥、决策部署、综合协调和督导检查。

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气象局局长

指挥部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工信科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延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气象局、国网黑龙江电力有限公司延寿供电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延寿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延寿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延寿县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突发气象灾害应对工作需要,指挥部将临时增加有关部门和单位。

2.2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气象局主要领导兼任。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各项决议、决策和工作部署;根据指挥部决定,启动、变更或终止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组织实施气象灾害的综合协调应对;及时进行信息收集、核实、传递和报送;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机制。

2.3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2.3.1县委宣传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做好气象灾害事件新闻发布。协调媒体弘扬各部门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采取的积极有效措施等正能量事件。

2.3.2县发展和改革局:做好气象灾害防御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和重点工程建设工作,负责安排灾损毁设施修复等相关工程项目,协调落实建设资金。

2.3.3县教育局:组织学校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进行校园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根据避险需要适当调整教学秩序,必要时根据气象预警防御指引和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部署学校停课或提前放学;组织做好气象灾害发生时学生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气象灾害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2.3.4县工信科局:保障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过程中协调通讯运营企业做好通信网络保障。

2.3.5县公安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灾区社会治安稳定,维护抢险救灾的现场秩序;组织警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协助灾区群众安全、快速转移;维护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车辆通行,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

2.3.6县财政局: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范,对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给予相应资金支持,负责筹措拨付严重气象灾害抢险救灾补助资金。

2.3.7县自然资源局:与县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组织开展由气象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必要时组织协调有关单位提供相关基础地理信息和测绘服务。

2.3.8延寿生态环境局:与气象部门加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业务会商,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负责气象灾害影响地区的环境监测,及时发布监测信息。

2.3.9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区范围内危险房屋隐患整改和居民安全撤离工作,及时组织人员排除道路和低洼地段积水;因气象灾害引发城市内涝时,负责管辖范围内排涝工作和城市排涝设施的安全。

2.3.10县交通运输局:督促运营单位做好气象灾害防御;负责优先运送抢险救灾、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为紧急抢险和受灾人员撤离提供交通运输工具;负责组织、协调水毁公路(桥梁)的抢修复工作,为抢险救灾提供运输保障。

2.3.11县水务局:负责水情、汛情监测工作,及时提供雨情、水情和工情信息;做好水利防洪设施的巡查和汛情预警。

2.3.12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和调运,协调化肥等生产资料供应,参与农作物旱情、墒情监测,开展病虫害监测分析,指导农民做好抗旱、防寒、防霜的灾前准备,及时发布农业灾情,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2.3.1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调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协调对救灾所需成品油料紧急调拨。

2.3.14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督促属地文化旅游管理部门,指导辖区内各旅游景区、酒店等采取应急措施保护景区游客安全;指导受灾旅游景区主管部门,做好景区内由旅行社组织的旅游者安全撤离工作;指导旅行社妥善安置旅游者;指导旅游企业对行程推迟、暂缓或取消的旅游者做好解释说明和相关服务工作。

2.3.15县卫生健康局: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做好医疗救护准备工作,负责灾区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2.3.16县应急管理局:建立健全灾害性天气联席会商机制及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及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充分利用网格员广泛宣传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进行灾害信息收集及应急情况反馈。逐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及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

2.3.17县林业和草原局:与应急、气象部门联合发布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负责森林草原火灾和森林病虫害的巡查、监测和预警,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护、野外火源管理、火情早期处置等工作

2.3.18县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和气象信息发布;承担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全程气象服务保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承担重大灾害性天气跨部门的联防工作;组织开展人工增雨抗旱和防雹减灾工作;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为县政府指挥应急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等。

2.3.19国网黑龙江电力有限公司延寿供电公司:负责电力设施检查、电网运营监控和电力调度,及时调集力量排除电力设施危险和故障,保障电力正常供应。

2.3.20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延寿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延寿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延寿县分公司:负责通信网络保障工作,对受损坏的通信设施和线路及时调集力量进行抢修。建立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的“绿色通道”,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众全网快速发送气象部门高级别预警信息。

2.4乡镇级应急指挥机构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要纳入乡镇级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制定本级政府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与本预案衔接。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和应急工作机制,组织和实施本区域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各乡镇社区、村屯设立气象灾害应急信息员或联络员队伍,负责气象灾害事件先期处置、动员以及负责气象灾害情报收集、应急宣传等工作。

2.5专家工作组

由气象部门及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负责对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和处置措施提出意见或建议,为政府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3监测预警

3.1监测预报

3.1.1监测体系建设

配合哈尔滨市气象部门组织综合气象观测系统的布局、建设和维护,各乡镇政府协助气象设施的选址,为气象设施安装、维护等工作提供便利,并配合做好相关气象设施及环境的保护,齐抓共管,共同实现监测预警信息的共享。

3.1.2信息共享

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并与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交通运输、住建、教育、水务、农业农村、工信科、文广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林业和草原、电力、通信管理等相关部门建立相应的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水务、林业、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应急等部门的监测信息实时提供气象部门共享。

3.1.3灾害普查

气象部门建立以社区、村镇为基础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组织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3.2预警信息发布

3.2.1发布制度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信号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3.2.2发布内容

气象部门根据各类气象灾害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划分为Ⅰ级预警、Ⅱ级预警、Ⅲ级预警和Ⅳ级预警,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Ⅰ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持续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防御指南等。气象部门根据气象灾害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气象灾害程度不符合预警条件时,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信息,终止预警。

3.2.3发布途径

县有关部门应通过网站、短信平台、广播、政务微博、微信等渠道准确、及时传播预警信息,实现预警信息全覆盖。同时,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相关媒体要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准确、及时、无偿向社会公众播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移动、联通、电信三大基础通信运营商应根据应急需求,在气象部门发布高级别暴雨、暴雪等预警信号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的“绿色通道”及时向公众免费发送预警信息。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等传播媒介的所属单位、企业或组织应落实专人负责关注预警信息发布情况,及时接收和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各相关部门、乡镇政府要在学校、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和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桥梁、涵洞、弯道、坡路等重点路段,以及山区等建立起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3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各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应做好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后,县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和社区要按照国家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逐级上报相关信息,按职责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要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4.2信息共享

气象部门负责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延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教育局以及电力部门与气象部门建立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灾情互通共享机制,实现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及时通报、实时共享。

5.应急响应

5.1响应级别

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分级,对应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的气象灾害分级,划定应急响应级别:

Ⅰ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发布了Ⅰ级预警,预测可能或已经造成特别重大气象灾害。

Ⅱ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发布了Ⅱ级预警,预测可能或已经造成重大气象灾害。

Ⅲ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发布了Ⅲ级预警,预测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气象灾害。

Ⅳ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发布了Ⅳ级预警,预测可能或已经造成一般气象灾害。

5.2分级响应

按气象灾害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各有关单位按照其职责和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县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应根据不同预警等级,执行相应预案,采取联动措施。

5.3响应升级

(1)因气象灾害影响加重,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升级,或者气象灾害次生或衍生出其他灾害,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不足以控制事态发展,需由多个部门(单位)增援参与应急处置的,应及时上报当地应急部门。

(2)当气象灾害造成的危害程度超出本县控制能力,需要哈尔滨市、黑龙江省、其他省或中国气象局提供援助和支持的,由县委、县政府报请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或党中央、国务院协调相关资源和力量参与事件处置。

(3)当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力量到达现场时,应急处置指挥权相应上移,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行动。

5.4现场处置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灾害发生地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各单位依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5.5社会动员

气象灾害发生地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可根据气象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力量,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灾害防御、紧急救援、自救互救、秩序维护、后勤保障、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心理疏导等处置工作。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5.6信息公布

气象灾害的信息公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情公布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等。

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5.7响应终止或解除

气象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气象部门发布灾害预警信号降低或解除信息,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或部门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

6.恢复与重建

6.1善后处置

县政府根据本地区遭受气象灾害损失的情况,制定和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

6.2调查评估

气象灾害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由县气象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气象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气象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6.3恢复与重建

气象灾害处置工作结束后,县政府应结合调查评估情况,立即组织制定恢复与重建计划,及时恢复社会秩序,修复受损的城市基础设施。

7.应急保障

7.1队伍保障

县政府、各应急救援职能部门应做好应急救援队伍保障,不断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通过经常性的培训、演练提高救援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7.2经费保障

财政部门要根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将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履行自然灾害应急保障职能所需必要经费,纳入同级政府部门预算统筹保障,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7.3物资保障

根据不同区域气象灾害的种类、频率和特点,按照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与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采购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分区域、分部门合理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7.4通信保障

建立互联共享、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的气象灾害应急通信保障系统、预警信息传播系统,确保应急期间通信畅通,预警信息覆盖面进一步拓宽。

7.5应急用电保障

担负重要应急机动处置保障的单位,应通过发挥移动发电装备的功能,结合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号提前部署,为应急处置提供电力保障。

7.6技术保障

开展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提高气象灾害应急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和水平。针对我县的气象灾害风险特点,鼓励和支持有关科研教学单位、学术团体和个人,开展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与方法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8.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政府制定并负责解释。

预案实施后,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和出现新情况,预案制定部门应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2:物业公司暴雪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全区应对暴风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暴风雪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辽宁省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锦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锦州市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锦州市凌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凌河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暴风雪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用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实行分级管理,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坚持军地联动,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共同完成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部组成

应对暴风雪灾害实行区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区政府成立凌河区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相关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区政府办、区住建局、区行政执法局、区监察局、区直机关工委、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机关作风监督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安监局、区卫计局、区畜牧局、区市场监督局、公安凌河分局、凌河交警大队、区消防大队、区环卫局、区征收办、区物业处等单位及11个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2.2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领导全区暴风雪灾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的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灾情并决定请求市政府支援等。

区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设立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兼任,副主任由区政府办主任、区住建局局长、区应急办副主任兼任。

2.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传达区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指示和命令;具体协调处理应对暴风雪灾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暴风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对暴风雪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暴风雪灾害信息的接收、汇总,起草灾情报告;完成区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除雪责任,明确责任区域、时限和标准;负责组织发动“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做好除雪工作;负责组织宣传动员社区居委会、社区志愿者和广大居民做好辖区范围内的除雪工作;负责及时收集和上报灾情信息,协调和调度各类应急资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建议;负责尽快对房屋倒塌和受损居民、受灾农户、养殖户等实施有效救助安置,帮助灾民重建家园;负责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情况、经验教训,及时向区政府和区指挥部报告。

区委宣传部: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区政府办:承担区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应对暴风雪灾害的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工作;及时传达区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处理有关问题;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城区除雪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和城区除雪的综合协调工作,迅速组织力量打通城区主要交通干道,尽快恢复城区交通;会同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组织对危险楼房、施工现场(由区级核发施工许可的建筑工地)临时建筑物及工地塔吊等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疏散人员,防止倒塌伤人;负责掌握系统内各种救援装备、设施信息,确保应急调动和使用。

区执法局:负责督促落实“门前三包”工作,及广告牌匾的安全工作;结合城市管理做好应对暴风雪的其他相关工作;负责掌握系统内各种救援装备设施信息,确保应急调动和使用。

区人武部:负责协调驻区部队参加全区除雪救灾工作;负责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灾民安置和灾后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核查、汇总和上报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开展救灾工作,做好有关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参与灾后恢复与重建规划的编制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救灾项目的安排,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救灾物资储备等;负责维护暴风雪期间物价稳定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学校险房、危房除雪加固工作,确保学生及学校的安全;根据灾情调整学校教学工作;负责协调大、中学校除雪工作。

区人社局:负责对应对暴风雪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程序进行表奖。

区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下拨、管理、监督;负责向上级财政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区安监局:负责所管理和监督范围内相关高危企业等的应对暴风雪灾害工作。

区卫计局:负责灾区的医疗救援和食品与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储备的管理工作。

区市场监督局:负责维护暴风雪期间市场正常经营秩序,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根据上级工商部门和区指挥部的有关部署,协助各街道和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暴风雪期间市场经营的各种紧急措施;负责掌握系统内各种救援装备、设施信息,确保应急调动和使用。

区畜牧局:负责组织制订和实施畜牧业雪灾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因雪灾被困畜禽的紧急救助工作;负责组织力量向重点场户运送饲料;采取措施预防动物疫病发生,对发现患病畜禽及时救治,对因灾死亡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紫荆街道:负责制订和实施农业雪灾应急预案;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业受灾情况,分析雪灾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提出措施建议;组织专家对受灾农户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统筹安排农业救灾资金;负责核实农业灾情,及时报区政府。负责水利系统和水利设施应对暴风雪工作。

区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安排机关各单位分派各街道开展除雪工作,并督促检查各机关单位除雪工作落实情况。

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除雪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

区机关作风监督局:负责对除雪工作中的作风拖沓,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进行查处。

区监察局:负责对除雪工作组织不力的单位和干部进行查处。

公安凌河分局、凌河交警大队:负责维护灾区治安和交通秩序。

区消防大队:根据区指挥部的指示参与抢险救援和除雪相关工作。

区环卫局:负责主次干道、桥梁、桥洞、广场的专业化除雪及运雪工作。并提前做好除雪设备的维护和物品储备工作。

区征收办:负责与各街道督促、落实各征拆施工现场及其对应的公共区域的除雪工作。

区物业处:负责督促、落实各物业管理小区的除雪工作。

3.应急准备

3.1资金准备

区政府要建立应急储备金制度,一旦发生暴风雪,财政部门要及时安排和下拨救灾资金,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3.2物资储备

财政部门应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为城区除雪和道路除雪购置配备必要的专用车辆和专用除雪设备,保证除雪工作需求。

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购置和储备除雪专用工具,为全民参加除雪行动提供保障;掌握系统内各种救援装备、设施信息,确保应急调动和使用。

民政部门应储备棉帐篷、棉被等必要的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3.3预警发布

与市级各相关部门密切联系,按相关规定及时发布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

3.4应急队伍

公安、住建、行政执法、畜牧等部门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类应急行动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实施。

3.5应急联络

建立暴风雪灾害应急联络机制。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应急值守制度、信息报告制度、领导外出请假报备和重大暴风雪灾害预警期领导在岗值守指挥等相关制度,确保联络畅通、指挥有力。区除雪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明确应对暴风雪工作负责领导和具体联络员及联系方式,并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4.预警级别

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方法》将暴风雪灾害分为四个等级,按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从重到轻依次为暴雪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号。

4.1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2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3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4.4蓝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5.应急响应

5.1响应原则

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对可能出现的暴风雪灾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坚持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密切配合,军地联合救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5.2响应条件

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各街道和各有关部门应当做好充分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雪情发生后,对雪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面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5.3应急行动

雪灾发生后,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下发紧急通知,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除雪救灾工作。

各有关部门应按本预案明确的职责,组织开展除雪救灾工作,同时完成区政府和区指挥部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各街道和各有关应急管理部门,要及时收集和掌握灾情信息,传达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和调度各类应急资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建议。

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单位及时播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广泛宣传抢险救灾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正面舆论引导作用,宣传和动员群众参加除雪救灾行动。

住建、行政执法等部门要组织力量,调动除雪资源,及时打通城市主要交通干道,保障城市道路畅通。

民政部门要迅速查灾、核灾,汇总和上报灾情;及时向重灾地区下拨救灾款物,切实解决因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和对口申请专项救助物资和资金支持。

财政部门要及时汇总灾害损失情况,根据区政府决定及时安排和下拨救灾资金,根据灾情及时向上级报告和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发改部门要及时安排救灾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并做好督促和检查工作,维护灾区物价稳定。

教育部门要加大对校园的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对险房、危房进行除雪加固,确保在校人员安全;根据灾情调整学校教学工作;组织学校师生参加除雪工作。

公安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部署警力,加强灾区的治安和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维护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交警部门要加强城区干道、普通道路的交通疏导工作,维护正常交通秩序,避免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向被困在路上的车辆及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

畜牧部门要指导畜牧企业和养殖业户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开通饲草、饲料绿色运输通道,保障畜禽安全度灾。组织力量预防和控制动物重大疫病发生,及时消除动物疫情隐患。

紫荆街道农业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设施农业受灾和损失情况,组织力量深入农村指导农民开展生产自救,及时了解和掌握气象预警信息,并及时提出气象决策建议,按规定发布预警和防范信息。

卫生部门要组织医疗救护力量,配备必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时救治受伤和冻伤人员。

驻军部队在区政府的请求下,按有关程序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国有、民营等各类企业要积极履行应尽的社会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主动参与抢险救灾。事业单位、学校、街道、社区、村屯等基层组织要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参加抗击暴风雪行动。

5.4响应终止

暴风雪天气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灾情报告和评估

6.1灾情的责任报告和评估单位

各街道是暴风雪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民政、发改、教育、财政、住建、行政执法、卫计、畜牧、公安、交警等部门,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上报灾情评估报告。

6.2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雪灾发生后,各街道及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

灾情报告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

6.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伤亡情况,交通、供电、农业、通信等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和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地区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街道组织救灾的基本情况。

救灾工作结束后,各街道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情况、经验教训,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7.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各街道要尽快对房屋倒塌和受损居民、重点受灾企业、受灾农户、养殖户等实施有效救助,帮助灾民重建家园,恢复生产。

民政、财政部门要全面启动灾情核查机制,统筹安排救灾资金,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对损毁校舍进行修复,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经济局等部门要积极组织工业企业抗灾自救,尽快恢复生产。

畜牧部门要组织畜牧企业和养殖户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确保饲草、饲料及时供应。要采取有效措施,监测、预防、控制灾区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卫生部门要做好因雪灾冻伤、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及受损医疗卫生场所的恢复工作。

8.附则

8.1奖励

(1)区政府对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因参与雪灾抢险救援工作中致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8.2责任追究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8.3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1)本预案是区政府指导暴风雪灾害应对工作的专项预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2)各街道办事处应制订本行政区域内的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区政府备案。

(3)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和街道、社区、村屯应当制定雪灾应急行动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

(4)本预案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5)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3:冰冻暴雪灾害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以国家《安全生产法》为依据,以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积极开展各种应对大风、雨雪极端天气的预防应对工作,确保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

(二)以防为主,防救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

(三)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力量参与

三、组织机构

成立极端天气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全面负责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工作)

执行组长:x(具体负责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工作)

成员:xx(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xx

四、应对措施

根据本地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具体情况,采取严格有效措施,严防事故发生。一是提前做好应急准备。配齐抗灾救灾物资,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及时妥善应对。二是加强交通安全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开展一次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出行安全教育,提醒家长做好孩子的监护工作。要妥善安排好在校学生的校园生活,及时做好校园内主干道路及学校周边冰雪清扫,切实做好师生交通安全工作。三是确保校舍安全。学校要对校园内所有建筑物以及围墙、车棚、电气线路等区域和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在建工程要采取防范措施,设立隔离区,明确警示标牌;做好停水停电停气的应急预案,保障校园正常用水用电用气。四是严防火灾事故。做好安全工作检查,收缴热得快、电热毯、火炉等违禁器具,杜绝私拉私接电线现象,严防师生因用电不慎而引发火灾、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

五、应急值班

低温雨雪冰冻气候应对工作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完善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上报县教育局。

篇4:乡镇暴雪灾害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重大暴雪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重大暴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和《巨鹿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依靠科学。建立健全监测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重大暴雪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巨鹿县行政区内出现重大暴雪灾害的应急工作。

1.5预案启动条件

巨鹿县行政区内出现重大暴雪灾害,根据重大暴雪灾害的影响范围、灾害程度,适时启动本预案。

第二章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应急组织机构

启动重大暴雪应急预案时,成立宾县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县政府主管农业副县长

副组长:县农委主任 县交通局局长 县气象局局长

成员:财政局、民政局、水务局、环保局、药监局、粮食局、卫生局、公安局、国土局、建设局、各通信公司等单位负责人。

2.2职责任务

2.2.1巨鹿县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巨鹿县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确定应急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指导乡(镇)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做好重大暴雪灾害的应急工作;处理其他有关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2.2.2县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巨鹿县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气象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气象局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贯彻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和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为县应急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承担县应急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气象局负责提供重大暴雪灾害的实时监测、预警和预报,为救灾工作提供气象保障服务。

农委负责指导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财政局负责应急资金安排和拨付,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民政局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做好避险和受灾群众的安置、救助工作,加强对救灾款物分配、发放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卫生局负责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护、抢救,开展疫情和环境卫生监测、预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采取卫生防疫和应急处理措施,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扩散和蔓延。

各通信公司负责应急救援通讯保障和通讯设施抢修工作。

交通局负责应急救援人员、应急物资、疏散群众的运输保障工作;负责被毁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抢修工作;负责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线的安全,确保道路畅通。

环保局负责灾区的环境监测,指导处置现场危险废物,控制对周边环境的进一步污染。

药监局负责对紧急救援扬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和国外捐助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检验。

国土局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

建设局负责帮助灾区制定恢复重建规划,帮助和指导灾后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的修复重建工作。

林业局负责林业灾害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防治工作。

粮食局负责灾区的粮食保障工作。

公安局负责突发事件事发区的社会治安,组织事发区群众的紧急疏散转移,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持社会政治稳定。

交通局负责应急救援人员、应急物资、疏散群众的运输保障工作;负责被毁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抢修工作;负责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线的安全,确保道路畅通。

第三章监测机制

3.1监测体系建设

县政府和各乡(镇)政府要尽快建立重大暴雪灾害监测体系,建设加密自动气象站,开展重大暴雪监测业务与服务,形成覆盖全县的暴雪灾害监测体系。

3.2监测行动

重大暴雪应急预案启动后,立即成立由多部门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进行应急监测、应急跟踪服务,随时向县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为县应急领导小组指挥抗灾、救灾提供决策依据。由县委宣传部协调,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发布应急信息。

第四章应急响应

4.1响应程序

各乡镇政府要将因重大暴雪对本行政区内的人民生命财产可能造成一定危害或损失,或因重大暴雪已经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情况,在第一时间向县政府应急办和县气象局上报,提出启动建议。县应急委主任或副主任根据造成的重大危害或损失情况,确定响应级别,发布启动命令。

应急预案启动后,县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重大暴雪应急指挥系统,部署全县的暴雪灾害应急救灾工作。指挥、协调、组织农委、民政、气象等部门的人员和专家,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实地调查,详细记录受灾面积、受灾程度、受灾区域,写出调查报告。同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4.2群众的安全防护

暴雪灾害危及区域和可能危及区域的基层行政组织负责把群众疏散撤离到安全场所。

4.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发生暴雪灾害事件时,可由灾害危及区域和可能危及区域的行政基层组织动员社会公众配合、支持应急工作。

4.4新闻报道

县应急领导小组设立新闻发言人,由县应急领导小组领导担任,统一对外公布应急信息,统一新闻报道口径。

4.5应急结束

启动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预案后,县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态发展的控制程度,适时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宣布应急结束。

第五章 应急保障

5.1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

县政府和各乡(镇)政府要加强重大暴雪灾害专业应急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救灾力量及时到位。

重大暴雪灾害应急费用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执行。

县政府和各乡(镇)政府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品等必要的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5.2通信与信息保障

由各通信公司负责全县的通信和信息传递保障。

5.3应急支援

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各部门立即成立相应的战斗组,进入紧急状态,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工具和手段,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服务和支援。

5.4重大暴雪灾害研究和技术开发

县政府和各乡(镇)政府要加大对重大暴雪灾害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工作力度和投资。

第六章附则

6.1暴雪的定义

24小时降雪量大于10毫米为暴雪。

6.2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气象局负责制定,适用期为5年。此期间,如无特殊情况,不再编制、印发预案。

6.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篇5:乡镇暴雪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立足应急管理新体制,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协调联动,保证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特别是迅速消除因冻雨导致地面严重结冰对道路交通和居民生活造成的影响,全力保畅通、保运行、防控次生(衍生)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正常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黑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黑龙江省暴雪灾害应急联动机制》《黑河市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预案》《孙吴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坚持生命至上、注重预防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3.2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的原则。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应急管理部门、气象部门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资源信息共享,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工作合力,协同做好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对工作。

1.3.3坚持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根据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灾害实施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政府负责本地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3.4坚持信息支撑、高效应对的原则。运用“互联网+”、“数字化+”等手段,依托应急指挥平台、气象监测预警平台等载体,健全调度指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运行机制,全面提高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对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做到及时监测、预警、响应和处置。

1.4适用范围

1.4.1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发生或即将发生的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县级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工作,由县政府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统筹指挥。

2.1.1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

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对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预警、响应救援和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委宣传部、国网黑龙江孙吴县电业局有限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黑河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车务段孙吴站、中石油孙吴经营部、县人民武装部、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森林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领导组成。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传达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具体协调处理在实施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工作中的有关事项;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完善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防御预案;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气象局局长担任,联合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

基本指挥场所设在县应急管理局,依托应急局应急指挥平台系统,指挥全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工作;重大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发生后,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设立重大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现场应急指挥部。

2.1.2发生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并造成重大危害时,由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指挥长决定启动本预案。统筹组织开展好本辖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积极组织辖区乡镇、社区居委会、村屯、企事业单位全力清雪除冰;组织好附近村屯及志愿者为被困车辆人员送热水、食品,做好临时安置工作;加强对幼儿园、中小学校舍、医院、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防灾减灾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密切关注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对困难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及时开展救灾和救助工作。

2.2乡镇、有关单位应急指挥机构

各乡镇、有关单位要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在县级启动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预案后,视灾情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开展好本辖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做好灾害事故信息报告和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3成员单位职责

(1)县应急管理局:承办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全县防御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的协调和综合情况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御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工作;根据报道需要,向宣传部门提供相关信息;督查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严格执行24小时政务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灾害事故信息报告和突发事件应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加强工矿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灾情严重时,采取限产、停产措施;发生灾害事故时,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和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安置工作;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和因灾遇险群众。

(2)县气象局:负责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雨雪冰冻及暴雪等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灾情严重时开展现场应急监测和预报服务工作。

(3)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维护灾区救灾秩序、做好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撤离和转移;负责发布道路交通情况,视情况对局部地区实行交通管制,建立交通绿色通道,保证抢险救灾队伍、车辆优先通行;加强道路交通实时监控,及时发布交通指引信息,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协同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做好高速公路通行管制工作;必要时关闭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积雪结冰路段,严防各级公路发生大面积、长时间交通拥堵和重特大交通事故。

(4)县交通运输局:及时组织人员、机械采取措施做好道路清雪和融冰工作;指导道路客、货运输企业调整运输计划,及时疏导滞留旅客、抢运救灾物资;做好公路救援、抢险工作;协调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做好清雪除冰工作,及时组织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调集人力和机械设备除雪铲冰,保障全县高速公路交通畅通;及时上报交通系统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损失情况。

(5)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加强城市道路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防御工作,制定应急预案,组建抢修队伍,储备机械设备和消冰除雪防滑物资,快速清理城市路面结冻和积雪,确保城市道路安全运行。

(6)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本级防御雨雪冰冻及暴雪救灾资金,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对受灾严重的区域给予重点和优先安排应急经费。

(7)县民政局:负责灾害期间妥善安置乞讨及无家可归人员,保障安全。保障敬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社会福利机构灾害期间的吃、住、衣、取暖等生活所需,落实福利机构防范灾害事故措施。

(8)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供水、供热、管道燃气等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防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的危旧房屋内的人员,督导户外施工单位采取防范措施或停止施工。

(9)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停止室外活动;灾情严重时,采取停课措施,做好危险地域在校师生的抢险救援和转移安置工作。

(10)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对农作物(棚室栽培)、畜牧业、水产养殖采取必要的防寒除冰、除雪措施。

(11)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相关疾病预防知识宣传教育,做好灾害现场救护、医疗救治和疾病控制工作。

(12)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启动生活必需品监测、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和供求信息,必要时动用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或紧急调运商品调剂余缺,保障市场供应。协调相关通信机构,保障通信畅通。

(13)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及时向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发布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监督其做好灾害防御工作;灾情严重时,监督关闭旅游景点(区),做好游客的转移安置工作及旅游景点(区)的抢险救灾工作。

(14)县委宣传部:按照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抢险救灾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15)国网黑龙江孙吴县电业局有限公司:负责加强电力设备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查危险、排查故障;做好电力设施设备覆冰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灾区供电系统抢修维护,确保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期间抢险救灾的正常供电,及时抢修灾损电力设施、线路,防止大面积、长时间停电事故发生。

(16)县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负责组织做好通信线路除冰维护工作。尽快恢复因灾毁坏的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保证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期间气象信息传递、报送和救灾工作的通信线路畅通。

(17)黑河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车务段孙吴站:负责加强铁路沿线的巡视,组织铁路沿线除冰扫雪,保障铁路运营;及时通报预警信息及运营信息,必要时铁路停运,及时疏导滞留旅客。

(18)中石油黑龙江黑河分公司孙吴经营部:负责应对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的油料供应工作,确保油料供应安全、充足。

(19)县人民武装部:参与组织指挥抗冻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部队、民兵支援地方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及执行重大抗冻救灾措施等工作任务。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社会秩序,协助地方人民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根据县政府的指示,向市请求派部队增援受灾地区。

(20)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森警大队:负责随时接受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参与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要加强消冰除雪应急队伍建设,做好消冰除雪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工作,特别是要按照本预案要求,完善各自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预案,在各自预案中要明确每一级别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预警信号(雨雪冰冻预警信号3个级别;暴雪预警信号4个级别)具体的、针对性强的应对措施,把责任落实到人头,组织好灾害应急预案演练。当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造成群体性人员伤亡或可能导致突发事件时,有关部门要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将启动预案情况向县应急管理局通报。

3监测预警

3.l监测预报

3.1.1气象部门会同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快气象监测预报设施、站点及网络建设,提高对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加强对雨雪冰冻及暴雪等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

3.1.2气象部门要及时发布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并与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

3.2预警信息发布

3.2.1发布制度。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预警信息。

3.2.2发布级别。气象部门要根据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发展态势,分析确定预警信号级别。道路结冰预警信号级别分为三级,由强到弱分别用红、橙、黄3种颜色标示,红色为最高级别;暴雪预警信号分为四级,由强到弱分别用红、橙、黄、蓝4种颜色标示,红色为最高级别。

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号: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雨雪冰冻;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雨雪冰冻;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雨雪冰冻。

暴雪蓝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暴雪黄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暴雪橙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暴雪红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3.2.3发布途径。建立和完善气象系统、公共媒体、短信群发系统等多种手段互补的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发布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预警信息。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等媒体及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灾害预警信息。涉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要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平台向相关部门发布,建立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

3.3预警准备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研究气象部门发布的道路结冰及暴雪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完善各自应急预案。有关责任人员、应急队伍要及时上岗到位,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地、本单位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消冰除雪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各项准备工作。

3.4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做好道路结冰及暴雪灾害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按职责收集和提供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发生、发展、损失及防御等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向上报告灾害信息,特别重大、重大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信息,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4.2启动响应

当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即将发生或已发生时,由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依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道路结冰及暴雪灾害预警信号级别,提出启动相应灾害应急响应建议,经县政府同意,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发布应急响应启动命令。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启动各自相关应急预案,按照本预案确定的相应职责,加强应急值守,密切监视灾情,针对预警信号级别、灾害影响程度采取应急响应措施。综合救援队伍处于临战状态,随时按指挥部指令出动力量参加应急抢险救援行动。军警部队以及民兵预备役等应急力量,接到县政府出兵请求后,协助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气象部门在进入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响应状态后,要加强天气监测、组织专题会商,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情况,随时更新预报预警信息,并及时通报相关单位,依据乡镇、各单位需求提供专门气象应急保障服务。新闻媒体要按要求随时播报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预警信息及应急处置相关措施。

4.3现场处置

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各单位依照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威胁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等。

4.4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县政府或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可根据灾害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灾害处置,在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公共场所、沿街店铺等应当积极为公众提供避雪场所。

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发生后,灾区乡镇或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要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邻近的乡镇政府要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

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后,各乡镇、有关单位应当服从县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县政府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4.5信息公布

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的信息公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情公布由有关单位按规定办理。

雨雪冰冻及暴雪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雨雪冰冻及暴雪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4.6应急终止或解除

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气象部门要发布灾害预警信号降低或解除信息,经县政府同意,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适时宣布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

5恢复与重建

5.1制定计划

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发生后,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尽快组织修复因雨雪冰冻和暴雪灾害破坏的学校、医院等公益设施及交通、电力、通信、排水、供热、输油、输气、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使受灾地区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5.2调查评估

雨雪冰冻和暴雪灾害发生后,县政府组织有关单位,对灾害造成的损失及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灾情核定由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按照有关灾情直报系统和规定程序上报。灾害结束后,根据灾害程度由县减灾委办公室统一组织或由县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灾害调查评估,并将灾害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报送县政府和市应急管理部门,重大、特别重大灾害调查评估情况向省应急管理厅报告。

5.3征用补偿

雨雪冰冻和暴雪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县政府应及时归还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大型机械、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应按有关规定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6应急保障

应急管理部门要通过基本指挥所可视化电视会商系统进行实时指挥和调度。

发展和改革部门及通信运营部门要采取措施,恢复灾区遭破坏通信线路和设施,确保灾区通信畅通。要配备现场紧急通信系统,保障应急抢险救援现场与县雨雪冰冻及暴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之间的通信畅通。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负责协调落实灾害现场应急处置通信保障工作。

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要完善抢险救灾、灾区群众安全转移所需车辆、火车的调配方案,确保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畅通。

发展和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抢险救灾需要的救援装备、医药和防护用品等调用及制订重要工业品保障方案。

应急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完善应急采购、调运机制,妥善安置和救助受灾人员。

公安、交警部门要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和救助、服务群众等工作。

财政部门要根据常年灾情和财政能力,编制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年度预算,并配合有关单位加强资金监督和管理。

7附则

7.1名词术语

7.1.1暴雪。一般指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1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6毫米或以上的固态降水,会对牧业、交通运输、电力、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7.1.3冰冻。指雨、雪、雾在物体上冻结成冰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林业、交通运输和电力、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7.2预案管理

预案实施后,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和出现新情况,由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气象局适时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7.3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2乡镇暴雪灾害应急预案】

篇6: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预案

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预案

第1章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暴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和《牡丹江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依靠科学。坚持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重大暴雪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

(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事发地县、镇两级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牡丹江市行政区内出现的重大暴雪灾害,根据重大暴雪灾害的影响范围、灾害程度,启动相应的县(市、区)、市级应急预案,县(市)、区负责本辖区内的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市负责全市的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及协调跨县行政区划的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

第2章 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2.1组织体系

突发暴雪灾害发生后,超出事发地政府处置能力或出现严重损失和人员伤亡时,立即启动本预案,并成立市重大暴雪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和部署暴雪灾害的应急救援、抢险及善后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总 指 挥:市政府主管副市长

成 员:市政府秘书长,市农委、市委宣传部、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驻牡各通信公司、市建设局、牡机场公司、牡城投公司、市畜牧局、驻牡部队、武警支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市政府秘书长作为总协调人,市气象局局长协助开展工作。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气象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气象局分管业务工作副局长担任。

发生暴雪灾害时,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立即成立暴雪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2.2职责任务

市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牡丹江市重大暴雪灾害应急救灾工作;确定应急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指导县(市)、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做好重大暴雪灾害的应急救灾工作;处理其他有关重大暴雪灾害应急救灾的重要工作。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贯彻市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为市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承担市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3章 暴雪灾害监测预警机制

3.1监测体系建设

全市气象部门测站稀少(目前只有7个测站),难以全面监测暴雪天气,满足不了我市防灾减灾的需求。牡丹江市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尽快建设加密气象站,开展气象监测业务与服务,形成覆盖全区的暴雪监测体系。

3.2预测预警机制

市、县气象部门对监测、预测到的暴雪天气,要严密监视天气变化,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同时与省气象台、有关台站进行会商。通过综合分析监测得到的各类信息,对暴雪天气的未来发展及可能影响进行预测分析,发布暴雪预警,同时根据前期的气候条件,提出防灾建议。暴雪预警发出后,立即组织监测,提供预报、情报跟踪服务,并随时报告市政府应急办,为市应急指挥部指挥抗灾、救灾提供重要气象参考,同时向各有关县(市)气象局发布指导预报。

3.3预警信息的制作和发布

由市气象台负责预警信息的制作,通过“12121”气象热线向公众发布,并根据需要由市政府应急办协调,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发布。

3.4监测行动

重大暴雪应急预案启动后,事发地政府立即成立由多部门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进行应急监测、应急跟踪服务,随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为市应急指挥部指挥抗灾、救灾提供决策依据。

3.5暴雪灾害速报制度

3.5.1速报原则

暴雪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和乡(镇)政府为信息上报的责任单位,要求情况准确,上报迅速,续报完整。

3.5.2速报程序及时限要求

(1)发生小型暴雪灾害,所在乡(镇)政府应及时向县政府和县气象局报告,由县(市)政府向市政府和市气象局报告。

(2)发生中型暴雪灾害,所在县(市)政府应在2小时内速报市政府和市气象局,以后每12小时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直至调查结束。

(3)发生大型暴雪灾害,所在县(市)政府应在2小时内速报市政府和市气象局,以后每12小时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直至调查结束。必要时可越级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3.5.3速报内容

负责报告的部门应根据已掌握的灾情信息,尽可能详细地说明暴雪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和失踪人员、直接经济损失和发展趋势等,同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应采取的对策和应急措施。

第4章 暴雪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暴雪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大型、中型、小型暴雪灾害险情和暴雪灾害灾情三级:

4.1小型暴雪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暴雪灾害险情为小型暴雪灾害险情。

未发生人员死亡或因灾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暴雪灾害灾情为小型暴雪灾害灾情。

4.2中型暴雪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暴雪灾害险情为中型暴雪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和失踪1人以上,5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较大的暴雪灾害灾情为中型暴雪灾害灾情。

4.3大型暴雪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或潜在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暴雪灾害险情为大型暴雪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和失踪5人以上(含5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社会影响严重的暴雪灾害灾情,为大型暴雪灾害灾情。

第5章 暴雪灾害应急响应

暴雪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暴雪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5.1各等级暴雪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

当暴雪灾害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和市、县气象局要迅速确定暴雪灾害等级,立即分级启动《暴雪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同时实行暴雪灾害速报制度,向市政府和市气象部门报告,并做好跟踪监测和防治应急工作。

(1)发生小型暴雪灾害险情和小型暴雪灾害灾情的县(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由本县(市)重大暴雪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农委、建设、交通、水务、民政、气象、畜牧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市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县(市)人民政府做好暴雪灾害应急工作。

(2)发生中型暴雪灾害险情和中型暴雪灾害灾情的县(市)人民政府及市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重大暴雪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农委、建设、交通、水务、民政、气象、畜牧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3)发生大型暴雪灾害险情和大型暴雪灾害灾情的县(市)人民政府及市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及时上报省政府及省气象部门。

暴雪灾害应急调查报告的内容包括: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灾情;发展趋势;已采取的防范对策和措施;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

5.2应急通讯

市、县(市)两级暴雪灾害防治指挥部门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建立指挥部与应急单位负责人间的不间断通讯联络。

暴雪灾害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应及时向总指挥和指挥部成员汇报,并立即启动突发事件通讯保障方案,确保事发地与市应急指挥部和市应急委的有线、无线通讯联系畅通,保证图像、监控系统的信号实时传输。

5.3安全防护

暴雪灾害发生后,应急指挥部要尽快组织抢险救援人员奔赴现场。抢险救援人员包括:抢救灾民、医疗救护、消防、抢修生命线工程和重大工程等人员。根据应急指挥部安排部署,乡(镇)村干部组织灾害危及区或可能危及区的群众疏散撤离,紧急避难所一般设置在乡(镇)、村的学校和办公室,同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民政、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灾区的社会治安、医疗防疫、物资供应等具体工作。

5.5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由市重大暴雪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依据灾害地点、等级等具体情况,请示市政府后,明确动员范围,包括动员机关干部、周边群众、武警、部队等人员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5.6应急结束

由市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专家对灾害地进行详细评估,形成评估报告,确保险情已经解除后,由市应急指挥部公开发布信息,撤离抢险救援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第6章 部门职责

6.1紧急抢险救灾

暴雪灾害发生后,由市应急指挥部根据灾害等级报请市政府后,启动本预案。由市应急指挥部按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驻牡解放军部队、武警支队负责组织指挥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围困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调动公安消防部队,协助市政府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被压埋人员进行抢救;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

市农委负责指导农村抗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应急救援人员、应急物资、疏散群众的运输保障工作;负责封闭主要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

市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电业局、市城投公司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设施免遭损坏;组织抢修受损坏的供水、供电、供气等设施,保证正常运行。

市旅游局负责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和排险,组织修复被毁坏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

市教育局负责修复受损毁校舍或应急调配教学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

市政排水总公司负责城区的排水工作,以防内涝成灾。

6.2应急调查

暴雪灾害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奔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及调查工作,形成应急调查报告,报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

6.3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

暴雪灾害发生后,应急指挥部请示市政府按灾害的级别启动相应的救护和医疗预案,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医疗救护和传染病控制等工作有序进行。

6.4主要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市民政局负责向灾民提供救援,并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市交通局、市电业局、市城投公司、市通信公司等部门负责灾区的交通、通讯、供电、供水问题等的抢险恢复工作,保证人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负责灾区的医疗救护、药品供应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市公安局、武警支队负责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和重要场所、救灾物资的安全保卫工作;市财政局负责防治应急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防治应急与救灾补助资金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市农业局、市畜牧局负责动物疫病的防止、控制和扑灭工作,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的暴发流行。

第7章 应急保障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为确保应急期间信息畅通,在应急状态下,由市政府启动《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保障预案》。

7.2应急队伍、资金、物资和装备保障

7.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暴雪灾害发生后,灾害现场所需的推土机、清雪机、铲车、运输车等应急设备的供应与存放位置由市建设局、市交通局负责。

7.2.2应急队伍、物资、资金保障

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应急抢险队伍、人员及后勤保障由事发地政府负责,在超出事发地政府承受能力时,可报请市应急委和市政府批准,由市应急指挥部依据灾害地点、等级等具体情况,动员机关干部、周边群众、武警、部队等人员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市民政局、商务局落实和安排救灾物资的采购、储备、管理,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需要。

救灾所需要的资金,由市政府统一安排,在应急资金中调拨,具体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

7.3重大暴雪灾害预报方法技术研究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对重大暴雪灾害预报预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工作力度和投资。

7.4宣传与培训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暴雪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7.5信息发布

在出现暴雪灾害的情况下,由应急指挥部根据灾害的具体情况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决定,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灾害报道。以利于抢险救援、减少恐慌、保持社会稳定等积极导向作为新闻报道的发布原则,新闻报道的审查、发布时机、方式、内容、途径等均由应急指挥部负责向市政府请示后执行。

7.6监督检查

市气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各项暴雪灾害防治应急工作进行有效的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暴雪灾害防治应急工作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市政府负责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相关责任。

第8章 预案管理与更新

8.1预案管理

各县(市)政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暴雪灾害应急预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8.2预案更新

本预案由市气象局负责制定,并依据变化后的情况适时进行修订,报市应急委审定后发布执行。

第9章 责任与奖励

对及时发现暴雪灾害发生并及时上报有关信息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由市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对擅离职守、隐瞒灾情、谎报灾情导致发生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10章 附则

10.1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暴雪的定义:24小时降雪量大于等于10毫米为暴雪。

测站的定义:专指牡丹江市气象部门所属的观测站,现有7个:牡丹江市气象局观测站、林口、穆棱、绥芬河、东宁、海林、宁安县(市)气象局。

10.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气象局负责解释。

10.3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篇7:暴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一、成立学校暴雪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暴雪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中层处室负责人、各班班主任。

二、应急措施

1、利用学校网站、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宣传雨雪天气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对暴风雪天气的`预测预警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马上组织一次校园安全拉网式大检查。对校内体育设施,围墙栏杆、楼梯扶手、景观雕塑、文化设施、厕所内隔墙等部位重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有记录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3、加强对校舍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组织人员对建筑物顶棚、校内公共场所和主干道(如校门、通道、楼梯、厕所、食堂、宿舍等)等区域的积雪进行清除,防止坍塌事故,并在重点区域采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防护措施。同时,要对水电气等设施加强防护,如易燃易爆的危化品、自来水管、消防栓等做好防冻裂措施,防止因冰冻、渗水等造成的安全事故。

4、加强应急人员力量和除冰扫雪工具等物资准备,要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及时了解雪情、灾情,根据上级的信息预报和预告,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布署。

5、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重要时段领导带班制度并保持通讯联络的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及时做好信息互通和工作互动。要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确保通讯畅通,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一旦出现灾情或紧急重大情况,应立即反应,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在第一时间如实上报(1小时内)。

6、严格执行上级应对雨雪天气相关决定与要求。

篇8:乡镇暴雪灾害应急预案

为确保出现暴风雪恶劣天气时,能够及时、有效的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师生伤害和学校财产损失,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有序进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此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全体教职工要高度树立“生命无价,安全至上,责任如山”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将应对恶劣天气和学校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成立暴风雪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陈文超:负责应急处置工作总体指挥。

曹汝彬: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翟昌龙:负责应急处置命令上传下达和信息报告工作。

顾俊娟:负责课程调整或停课安排、向班主任传达学校应急处置安排。

周庆丰:负责清扫积雪工作。人员为田开祥、孟庆昌、陈永强、刘贺明、殷克宜。

姚宝红:负责组织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应急疏散工作。

四、具体措施

1、加强校舍安全检查。学校对校舍、围墙、厕所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安排专人每天巡查。尤其是恶劣天气时要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同时加强对校内电气线路以及各种教育教学设施与设备的检查,杜绝安全事故。采取保暖防风措施,保证学生正常的活动及学习条件。

2、加强安全教育。利用校会、广播等形式,加强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防止上下班期间发生各类事故,提高雨雪天气、大风天气师生安全意识。各班级对学生进行恶劣天气的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及时添加衣物,防冻防寒,预防感冒。

3、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各班主任要利用办公室电话等通讯手段,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共同做好学生上放学途中的安全工作,及时了解学生迟到或未到校的情况及原因,要将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通知家长。

4、加强值班,保障安全信息畅通。学校实行教师值日执勤,校长带班制度,要求值勤人员及班主任教师保证通信畅通,提前到校,确保能够及时报告和迅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5、大雪天气,要组织人员及时清除校内道路的积雪,加强后勤保障工作,提前准备好除雪所要使用的扫帚、推雪板、铁锹等工具,准备好地毯、纸版等防滑用品。

6、如突遇灾害天气,必要时,学校可采取停课、延迟上学时间、提前放学、临时放假等措施,避免师生出现安全事故(采取措施前,应提前通知家长)。我校师生要认真加强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恶劣天气下师生的安全工作。

篇9:暴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上级防雪灾通知,为应对我市大范围降雪降温天气,全面加强辖区道路防雪灾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雪天对道路交通的影响,确保道路畅通,全力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胜利路街道应对雨雪天气领导小组,主任担任组长,纪工委书记、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办公室主任、社居委书记为成员。在区政府的领导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街道的防雪灾工作。

三、雪前准备工作

1、成立防雪灾应急小分队。应急小分队以组织一定数量人员,以清扫积雪为主并及时处置扫雪工作突发问题。

2、扫雪铲冰工具准备到位。街道准备了充足的扫帚,预备了至少50把铁锹等铲冰工具。

3、认真辖区危旧房进行排查。街道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危旧房、车棚等进行认真的排查,在排查中,对部分危旧房、车棚进行登记,防止因积雪损坏房屋设施,危及人身安全。

四、保障措施

1、当出现雪情后,要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快速响应,积极投入防雪灾工作。

2、遇有雪量较大时,迅速集中人员,调集扫雪力量,以保证积雪能迅速清除。

3、街道机关、社居委所有工作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夜间安排一定数量的人员值班,出现雪情,立即进行清扫。

4、市容执法大队负责督促各驻地单位、企业门前三包地域的扫雪工作。

5、扫雪工具配备到位,工具摆放在显见易取的位置,便于取用。

篇10:乡镇暴雪灾害应急预案

一、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总结我局以往抗击暴风雪所取得的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以构建“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属地化为主,公众参与”的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坚持“早部署,早行动”的工作原则,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并把抗击暴风雪、强降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予以高度重视,以科学的手段和有效的措施,维护500千伏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及财产安全。

二、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500千伏乌海变电站因暴风雪、强降温所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包括:

(一)我站因暴风雪、强降温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二)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三、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建立:

(一)重大暴风雪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在运行所统一领导下,我站各值人员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

(二)为了使应急救援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成立乌海变电站重大暴风雪、强降温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负责我站变电设备突发性重大暴风雪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1、应急救援组职责:

1)及时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经过,及时向上级和当地有关领导及部门汇报,做好抢修准备;

2)根据救援指挥部的命令进行事故处理工作,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努力减少事故灾害损失;

3)初步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提出事故处理的有效方案,提交救援指挥部审批后实施;

4)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处理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进行应急救援工作;

5)协调组织做好恢复送电工作,对受损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及恢复使用,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三)预防预警机制

预防重大暴风雪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实行预防预警机制,对一周内的天气预报进行灾害预测分析,对本市及全区造成的影响进行及时传报。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明确影响范围。

四、应急救援及保电预案的启动程序:

(一)500千伏变电站发生事故时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

1、我站发生事故时,变电站站长或当值值班员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并第一时间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2、指挥部办公室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前往事故变电站进行应急抢修指挥。

3、由局应急指挥部及时上报内蒙古电力公司生产处、安监处和内蒙古电力公司紧急救援指挥部。

4、必要时请求电力公司紧急救援指挥部协助进行事故处理。

五、暴风雪气候条件下输变电设备采取的防范措施。

1、在重大暴风雪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的领导下,各值在暴风雪来临前对变电站各类设备、设施进行详细检查,同时休班人员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2、如在检查中发现有存在因暴风雪冻害可能的设备设施,要及时进行处理;对于不能及时处理的安全隐患和设备缺陷,要立即上报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协调解决。

3、变电设备的检查重点应为:变电站露天设备、互感器、避雷器、套管等密封设备、高压断路器液压或气动操动机构、瓷质支柱绝缘、房屋建筑的供暖系统、保温设施、通信线路等。

4、对断路器机构加热器进行检查,对电缆沟、室外配电盘柜密封进行堵漏,同时,对需要保温的设备进行修补和处理。

5、组织人员检查电缆沟,封堵控制室电缆,并做好电缆桥架清扫、缆沟敷设干稻草确保电缆的保温。

6、做好站内及周围的悬浮物的清理工作,同时组织人员做好红外测温工作,重点是载流接头及充油设备的油位测试工作。

7、在暴风雪天气过后,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及时对变电设备、进行巡视,检查设备及架构是否存在悬浮物,进行红外测温工作,检查充油设备的油位情况,及时清理设备区积雪。同时对变电设备覆冰情况进行检查。如果设备及导线的覆冰严重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支援。

8、站内要储备好线路的必备物资以及碘钨灯、绝缘拉闸杆、合格的绝缘靴和绝缘手套、万用表、导线、事故应急灯等防护措施,一旦发生暴风雪而造成的冻害要保证能立即对通信设备进行可靠防护,避免设备遭受侵害。

9、设备如遭受侵害,救援组应积极准备抢修材料。若是救援人员在作业时受伤,应立即通知当地医院迅速赶往现场及时抢救治疗。

六、紧急事故抢修材料的调配:

在节假日必须将事故备品材料库房钥匙保存在值班负责人手中,一旦发生事故应迅速根据事故现场所需材料领取,备用材料要充足。

篇11:冰冻暴雪灾害的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全县应对暴风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暴风雪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市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县除雪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我县所辖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暴风雪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应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实行分级管理,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坚持军地联动,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共同完成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部组成

应对暴风雪灾害实行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行政领导负责制。县政府成立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城建、公安、民政、交通、农业、工业方面的领导担任,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应急办),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应急办)、县城建局(县除雪指挥部办公室)、县交通局(县除雪指挥部办公室)、县委宣传部、人武部、县公安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工商局、县气象局、县农电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经济局、县农村经济局、县物价局、县卫生局、县粮食局、县旅游局、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县广播电视总站、中国网通公司分公司等通讯部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县自来水公司、县房产管理处。

2.2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领导全县暴风雪灾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有关部门的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灾情并决定请求市政府支援等。

2.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传达县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指示和命令;具体协调处理应对暴风雪灾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暴风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对暴风雪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暴风雪灾害信息的接收、汇总,起草灾情报告;完成县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应急办):负责综合协调全县抢险救灾资源,及时传达县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负责灾情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承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县城建局:负责县除雪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城区除运雪的指挥、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汇报灾情及除雪抗灾情况,适时提出抗雪救灾建议及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专业力量清除城市主要桥梁和交通干道积雪,确保城市交通畅通;协调保障城市供水、供热等市政设施正常运行;对临时建筑物、工地塔吊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疏散人员,防止倒塌伤人。

县交通局:负责县除雪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公路除运雪的指挥、协调、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组织调配好足够的客、货车辆,并根据需要确定运营时间;安排调度好客运公交车辆,确保不因车辆滞留造成除雪阻碍;负责向被困在公路上的车辆及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

各地区除雪指挥部:要及时贯彻落实县除雪指挥部命令;负责发动本地区力量,调集足够的人力、车辆战胜雪灾;遇有紧急情况时,负责对各类事件和事故组织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县除雪指挥部上报;按照县除雪指挥部的要求,定时反馈所辖区域内的除运雪进展情况。

县委宣传部: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人武部:负责指挥所属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根据灾情和地方政府(管委会)需要,协调驻军参加除雪救灾。

县公安局:负责消除灾区和除运雪工作中的不稳定因素,参加除雪联合执法队伍的检查处罚工作;负责交通疏导和调流工作;按照县除雪指挥部要求,对必要的桥梁、街路实施封道除雪。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救灾项目的安排,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县经济局:负责救援物资、药品和医疗器械储备的综合管理,负责组织救援物资的生产和调运,组织县农电局制定电力系统暴风雪应急预案。负责保证灾区各类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及时报告监测情况;会同物价部门做好市场监管和平抑物价,维护市场稳定。负责统计中小企业的受灾情况。

县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下拨、管理、监督;负责除运雪物资、机械设备资金的筹措,追加除运雪资金投入,并保证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负责向上级财政部门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县工商局:负责加强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对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掺杂使假、缺尺少秤、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及时查处。

县气象局:负责暴风雪的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为启动和终止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提供政策依据和建议;根据指挥部指示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县教育局:负责学校险房、危房除雪加固工作,确保学生及学校的安全;根据灾情调整学校教学工作;负责协调中、小学校内除雪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灾民安置和灾后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核查和上报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参与灾后恢复与重建规划的编制工作。

县农村经济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农村雪灾应急预案;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业受灾情况,分析雪灾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提出措施建议;组织专家对受灾农户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统筹安排农业救灾资金;负责核实农业灾情,及时报县政府。

县物价局:负责灾区各类生活必需品的物价监管工作,维护市场物价稳定。

县卫生局:负责灾区的医疗救援和食品与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县广播电视总站:负责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发布暴风雪预警信息和宣传报道救灾工作,恢复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等工作。

县粮食局:负责向灾民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的粮、油等物资保障工作。

县旅游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对因雪灾滞留在景区内的游客和工作人员的救援工作;负责向本行业发布雪灾预警信息;负责组织制定旅游系统防御雪灾应急预案。

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畜牧业雪灾应急预案;组织因雪灾被困畜禽的紧急救助工作;负责组织力量向重点场户运送饲草、饲料;采取措施预防动物疫病发生,对患病畜禽及时救治,对因灾死亡的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网通分公司等通讯部门:负责通信系统的抢险和恢复工作,确保救灾指挥系统和重要部门的通信畅通;及时恢复雪灾损毁的通信设施。

县农电局:负责组织实施电力系统雪灾应急预案;负责电网供电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工作;保障城市居民及工农业生产安全用电。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做好社会化除雪工作中的执法检查工作,对拒不除雪和除雪质量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县自来水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自来水系统雪灾应急预案;负责自来水管网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工作,防止跑、漏水事故的发生;保障城市居民的正常用水。

县房产管理处:配合城建部门工作,指导住宅小区的除雪工作,对危房进行安全检查,防止房屋倒塌事故的发生。

3、应急准备

3.1资金准备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要建立应急储备金制度,一旦发生暴风雪,要及时安排和下拨救灾资金,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3.2物资储备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应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购置和储备一定数量的除雪机械设备,为所在地除雪和道路除雪配备必要的专用车辆、专业除雪物资和设备,保证除雪工作需要。

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购置和储备一定数量的除雪专用工具,为全民参加除雪行动提供保障。

民政部门要储备棉帐篷、棉被等必要的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交通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优先调用交通工具,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到达。

能源电力部门要做好正常供热、供电所需物资和设备的储备工作,确保在雪灾中供热、供电正常运行。

通信部门要储备必要的应急通信设备,保障抢险救灾行动通信畅通。

3.3应急联络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建立联络员制度,明确联络员的工作职责、通信方式、报告程序、报告内容等,确保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沟通联络畅通。

3.4预警发布

气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按相关规定及时发布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广播电视、网通等公共事业运营企业及城管等部门和单位,应按有关要求及时、无偿播报和转发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

3.5应急队伍

公安、交通、城建、城管、电力、通信、卫生、农业、动物卫生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种应急行动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实施。

4、预警级别

根据中国气象局6月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暴风雪灾害分为四个等级,按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依次分为暴雪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号。

4.1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2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3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4.4蓝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5、应急响应

5.1响应原则

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对可能出现的暴风雪灾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坚持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密切配合,军地联合救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5.2响应条件

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级政府(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充分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雪情发生后,对雪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面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5.3应急行动

雪灾发生后,县政府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下发紧急通知,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除雪救灾工作。

各有关部门应按照本预案明确的职责,组织开展除雪救灾工作。

各地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及时收集和掌握灾情信息,传达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和调度各类应急资源,组织专家对灾情进行分析研判,汇总和起草灾害报告,编辑灾情专报,做好灾情评估总结工作。

各地区除雪指挥部要及时发布所在地除运雪预警,全力以赴做好除运雪的指挥、调度、监督、检查及预警规定的各项工作。

城建部门要认真落实除雪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快速调集一切除运雪力量和资源,在48小时内打通城市主要交通干道。要迅速组织协调自来水、供热等部门及时抢修受损公共设施,保障城市供水、供热等市政设施正常运行。

交通部门要认真落实除雪指挥部的工作部署,迅速调集人员和除雪机械设备,清除公路积雪,72小时之内打通辖区内国道、省道,保证主要交通干线畅通,对被困公路上的车辆和人员提供必要的救援。

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单位及时播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广泛宣传抢险救灾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正面舆论引导作用,宣传和动员群众参加除雪救灾行动。

公安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部署警力,加强灾区的治安和交通疏导工作,维护灾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城区干道、高速公路、普通公路的交通管制和疏导,维护正常交通秩序,避免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气象部门要加强监测、预报、会商和研判工作,及时提出气象决策建议,按规定发布预警和防范信息。

财政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灾害损失情况,根据县政府决定及时安排和下拨救灾资金,根据灾情及时向上级报告和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除雪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开展社会化除雪执法检查工作,对拒不除雪质量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发展和改革局要及时安排救灾项目,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并做好督促和检查工作。

经济局要制定实施物资保障计划,协调有关单位按时完成所需保障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拨。

教育部门要加大对校园的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对危房进行除雪加固,确保在校人员安全;根据灾情调整学校教学工作;组织学校师生参加除雪工作。

民政部门要迅速核查、汇总和上报灾情,及时向重灾地区下拨棉帐篷、棉衣等基本生活保障物资,解决因灾困难群众吃饭、取暖等问题;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对口申请专项救助物资和资金支持。

旅游部门要及时向旅游经营单位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妥善安置被困游客;组织协调有关专业力量对遇险游客实施紧急救助。

电力部门要适时监测电网运行动态,组织专业力量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和恢复,全力保障电网正常运行,保证居民和企业正常用电。

通信部门要组织调动通信专业抢修队伍和电信运营企业,及时恢复雪灾损毁的通信设施,确保通信畅通。

动物卫生监管部门要指导畜牧企业和养殖户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开通饲草、饲料绿色运输通道,保障畜禽安全度灾。组织力量预防和控制动物重大疫病发生,及时消除动物疫情隐患。

经济局和粮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启动肉、蛋、菜和粮油等市场监测机制,密切跟踪上述商品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做好货源组织和调运,保证市场供应,维护价格稳定,防止出现断档、脱销。

农业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设施农业受灾和损失情况,组织力量深入农村指导农民开展生产自救。

卫生部门要组织医疗救护力量,配备必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时救治受伤和冻伤人员。

需驻军部队支援的,由人武部协调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企事业单位、学校、乡镇(开发区)、村屯(社区)等基层组织,要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参加抗击暴风雪行动。

5.4响应终止

暴风雪天气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并立即向社会发布。

6、灾情报告和评估

6.1灾情的责任报告和评估单位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暴风雪灾害报告的责任主体,县发改、公安、经济、教育、民政、财政、城建、城管、房产、交通、物价、工商、农村经济、卫生、广播电视、粮食、旅游、动物卫生监管、气象、通信、电力、自来水等部门,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上报灾情评估报告。

6.2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雪灾发生后,各级政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并跟踪了解、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

灾情报告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

6.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伤亡情况、交通、电力、农业、通信等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和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地区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当地政府(管委会)组织救灾的基本情况。

救灾工作结束后,各级政府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情况、经验教训,及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7、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一)灾区政府(管委会)要尽快对房屋倒塌和受损居民、重点受灾企业、受灾农户、养殖户等实施有效救助,帮助灾民重建家园,恢复生产。

(二)民政、财政部门要全面启动灾情核查机制,统筹安排救灾资金,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三)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对损毁校舍进行修复,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四)发改、城建、房产、自来水、交通、电力、广播电视等部门要组织做好灾区供电、供水、供暖以及交通、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的恢复工作。

(五)县经济局等部门要积极组织工业企业抗灾自救,尽快恢复生产。

(六)经济、粮食、物价、工商等部门要做好粮油及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供应和调控工作,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维护价格的基本稳定和正常的市场秩序。

(七)农村经济、动物卫生监管等部门要组织畜牧企业和养殖户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确保饲草、饲料及时供应。要采取措施,有效控制灾区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八)卫生部门要做好因雪灾冻伤、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及受损医疗场所的恢复工作。

8、附则

8.1奖励

(一)各级政府(管委会)对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因参与雪灾抢险救灾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8.2责任追究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8.3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一)本预案是县政府指导暴风雪灾害救援工作的专项预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县政府应急办备案。

(三)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和乡镇(开发区)、村屯(社区)应制定雪灾应急行动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

(四)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12:冰冻暴雪灾害的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做好全市应对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严重影响,科学应对极端天气事件,规范和强化公安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提高公安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辽宁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暴风雪应对及员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的框架下,各级公安机关统一组织指挥、社会广泛参与,促进我市经济全面、协调、有序发展,为我市城市建设创造和谐安全环境。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履行公安职能,把保障公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充分依靠群众自救,与各部门共同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暴风雪给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

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对暴风雪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基础工作。做到预有准备、信息畅通、报告及时、指挥灵便、保障有力,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各负其职、属地为主的原则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应对暴风雪灾害工作指挥部”。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公安局局长

副总指挥:其他党委成员

成员单位:办公室、指挥中心、政治部宣传科、督察、警务保障部、法制、信访、国保、治安、经保、刑侦、经侦、技侦、特警、交警、网安、出入境管理、边防等部门。

办公室设在市局经保分局,总指挥部设在市局指挥中心指挥大厅,负责灾情期间市局领导批示、指示的传达,督办反馈、协调落实。以及信息的收集、分析、管理、上报、发布等工作。

前线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

前线指挥部副总指挥:灾情发生地市、县(区)公安(分)局局长

前线指挥部下设由市、县(区)公安(分)局相关警种部门共同组成的8个工作组:

情况综合组:市局办公室牵头。成员单位:指挥中心、国保、经保、治安、特警、刑侦、技侦、网安等警种部门。负责全局性情况汇总,筹备综合性会议,拟制全局性的通知、通报、报告、公告等。

信息研判组:市局情报科牵头。成员单位:指挥中心、国保、治安、特警、刑侦、经侦、经保、网安、技侦、法制、信访、出入境等警种部门。负责组织各类情报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传递、上报。

现场处置组:特警支队牵头。成员单位:经保、治安、交警、指挥中心、宣传科等警种部门。负责传达和督促落实各项命令;指导部署进行现场处置;掌握现场事态发生、发展过程;协调调度各地警力、装备、车辆。

舆情控制组:网安支队牵头。成员单位:网安、宣传等部门。负责指挥全市和协调市外互联网信息监控、侦控和舆情控制工作,在非常时期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有效实施舆情引导、控制。

指挥调度组:指挥中心牵头。负责警力、装备、物资调动,现场指挥部通信平台、无线通信网、卫星通信网、图像传输系统的搭建,全市电视电话会议保障。

交通管制组:交警支队牵头。负责各市、县(区)警力向事发地开进沿途的交通保障,指挥现场处置期间道路交通疏导和实施交通管制工作。

治安防控组:特警支队牵头。成员单位:特警、经保等警种部门。负责指挥开展社会面控制,做好社会面及重点部位巡逻防范工作。

后勤保障组:警务保障部牵头。负责联系提供外援警力集结地点、住宿地点、食宿保障、医疗救护和所需武器警械、防护装备、照明设备、摄录设备、交通工具,以及市局本级后勤保障工作。

宣传报道组:政治部宣传科牵头。负责联系媒体对外发布正面信息,集中报道公安机关和一线民警斗风雪保畅通的工作情况和为受灾群众服务的感人事迹。

发生气象灾害后,按照市政府发布的四色预警信号,各级公安机关应立即做出应急反应,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抢险救灾,维护社会安定。

四、预警

(一)预警信号总体上分为四级(Ⅳ级、Ⅲ级、Ⅱ级、Ⅰ级),按照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同时以中英文标识,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根据不同的灾种特征、预警能力等,确定不同灾种的预警分级及标准。

(二)暴风雪灾害发生后,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气象灾害速报制度要求的内容和程序及时上报。设立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各部门发现灾害线索都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指挥部接到报警后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对灾情、灾害等级做出判断并及时反馈给应急指挥机构。

(三)灾情确认分级。

根据暴雪发生强度、范围、影响程度划分为2个级别。

Ⅰ级:发生日降雪量在15毫米以上。

Ⅱ级:发生日降雪量在10毫米以上。

根据大风发生强度、范围、影响程度划分为2个级别。Ⅰ级:瞬时风速达到或超过17.0m/s或目测估计风力达到或超过8级的风称为大风;大风将地面积雪吹起,使空气混浊,水平能见度小于500米的天气。

Ⅱ级:瞬时风速达到或超过11.0m/s或目测估计风力达到6级的风称为强风;强风将地面积雪吹起,使空气混浊,水平能见度小于1000米的天气。

1、经保分局加强重点单位、关系国计民生的水、电、气、热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时排查并消除因极端天气带来的安全隐患。对接市应急管理局具体组织开展、实施相关工作。

2、交警支队根据灾情发生地实际情况,对受灾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封闭有关道路,疏导车辆,维护交通秩序,确保执行救援任务的车辆出入灾情路段畅通。开展灾情调查,抢救灾情伤者。组织实施现场清障工作,尽快恢复交通。

3、特警支队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力度、维护灾情发生地治安秩序,担负灾情区警戒、人员疏散及撤离工作。开展因灾情发生的群死群伤事故的搜索救援工作。

4、治安、社区警务支队开展对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及中小学校舍等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排查。

5、各市(县)区公安(分)局组织派出所民警深入居民小区,广泛宣传防范因极端天气期间家庭取暖容易造成煤气中毒、火灾事故等相关知识。

五、应急响应

公安机关根据实际需要部署警力,加强灾区的治安和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维护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城区干道、高速公路、普通公路的交通疏导工作,维护正常交通秩序,避免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一)暴风雪灾害的应急处理。

Ⅰ级暴风雪灾害发生后,各级公安机关启动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灾情发生地暴风雪灾害处理指挥部应立即采取措施,判定暴风雪灾害级别,规模等,并立即将灾情报告给市局应急指挥部,必要时,请求市局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派专家组支援。在应急过程中,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应急工作结束。灾情发生地公安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灾情调查,并按规定将调查结果上报市局。

Ⅱ级暴风雪灾害发生后,各级公安机关启动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灾情发生地暴风雪灾害处理指挥部立即采取措施,安置疏散灾民;组织群众进行自救互救;平息谣传或误解,维护社会安定。在1小时内将灾情向市局报告,并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应急工作结束。组织人员进行灾情调查,并按有关规定将调查结果上报市局。

(二)联合救援

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调集各有关部门力量和装备组成救援工作组,赶赴受灾区参与救援行动。接到应急指挥部指令后,各有关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员和救援装备集结,选择便捷交通路线和运输工具,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救援现场,实施现场处置、救援等工作。

(三)宣布解除暴风雪灾害预警和应急工作结束。

发布暴风雪预警后,根据天气预报未来3-5日内没有大雪以上降雪,灾情发生地人民生活安置妥善,生活稳定后应急结束。市局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及其它途径,及时向公众发布警报解除信息。由市局暴风雪灾害处理指挥部提出突发事件调查报告和应急经验总结及改进建议及上级上报情况。

六、措施保障

(一)资金和物质保障。

各级公安机关设立暴风雪灾害应急资金和必要的物资,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应急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

(二)技术保障。

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成立专家组,由气象、农委、公安、交通、卫生、电业、民政等相关部门选派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对灾害的各项要素进行综合分析,为指挥部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依据。

(三)信息保障

公安机关完善110、122接处警系统,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紧急情况的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环节的工作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七、工作要求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

接到灾情应急指挥部指令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车辆、装备在第一时间到达灾情现场,实施抢险救援措施。

2、服从指挥,分工协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需在灾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灾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完善预案,加强合作

各市(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开展灾情应急救援工作方案,加强备勤工作。抢险救援中,应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篇13:冰冻暴雪灾害的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健全完善全县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提高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迅速、有序、有力、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控制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95号)、《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马鞍山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当涂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应急工作。

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由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现象并发引起的自然灾害,或者可能造成储备仓库和储备物资损失、职工伤亡的气象灾害。在本单位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遵守本预案的规定。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因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同时确保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

1.4.2预防为主、防灾与救灾并举的原则。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对全县生产生活和运输造成的重大影响,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情况,细化应急预案,落实保障措施,切实做到有备无患。要认真做好工业生产原材料和人民生活必需品的储备,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和技术措施,提高对突发、紧急情况的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水平,避免和防止出现严重后果。

1.4.3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应急处置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在县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由各乡镇、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灾害的严重性、影响范围、所需动用的资源等,分级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责权范围。

1.4.4快速反应、及时有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有效将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4.5资源整合、统一指挥的原则。各乡镇、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对已有的各类应急处置系统进行资源整合,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能。必要时对有关人员、物资、车辆、设备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机构组成

2.1.1指挥部组成

县政府设立县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统一领导我县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各项应急工作。

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县应急管理局、县人武部、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同志。

成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委、县城市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县武警中队、县融媒体中心、县总工会、县重点工程建管中心、县供电公司等单位部门负责同志。

2.1.2指挥部主要职责

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工作,做到统一领导、集中指挥、组织协调,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危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督促检查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情况;负责紧急调运抢险救灾所需的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根据气象情况成立抢险救灾现场指挥部,及时组织人员疏散、物资转移等工作;研究解决其他有关重大问题。

2.2成员单位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负责领导和组织本辖区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

县政府办:负责信息报告和综合协调工作,在本预案Ⅱ级响应启动后,承担综合协调组作用。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重大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信息,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协调处置一般及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突发事件,收集、汇总有关信息,按规定上报省(市)应急管理厅(局)。适时启动自然灾害应急响应,迅速开展救灾救助工作,及时将救灾救济款粮和棉衣棉被等救灾物资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组织有关部门进村入户,深入灾区查核灾情,重点了解受灾群众特别是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情况,帮助修缮损坏房屋,转移安置人员。

县发改委:加强电力调度和电力供应协调,确保居民生活、抗雪救灾和要害部门、重点单位的电力正常供应;负责灾害期间电煤及重点企业生产用煤调运组织协调,保证抗雪救灾物资的优先运输;与生猪、蔬菜经营大户建立采购信息联系机制,及时掌握生猪、蔬菜调入进度,加大物资调配力度。建立肉类、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制度,保障持续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生活必需品的市场有效供应。适时启动市场价格每日监测制度,开展对价格变动的预测、预警和走势分析,及时召开价格政策提醒会、告诫会,落实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县教育局:负责和督促乡镇、开发园区做好校园校舍的除雪排险工作,确保师生安全;根据灾情适当调整教学计划安排,并妥善安排好因灾滞留学校的学生生活;做好因灾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

县经信局:积极组织工业企业抗灾自救,指导帮助企业克服困难尽快恢复正常生产;负责组织协调电信、移动、联通等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对因灾受损的通信设施进行抢修,保障公用通信网正常运行,指导灾后公用通信网的恢复重建工作。

县公安局:加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及时处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道路交通事故,做好交通指挥疏导;对运送应急物资、人员的车辆,采取间断放行、警车带路等方式,保障应急运输安全通畅。

县民政局:建立群众互助机制,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保证每一名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加强滞留人员的应急救助工作,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承担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

县财政局:研究提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监测预警、物资储备、应急救助款物和应急组织等工作所需资金的建议,并按批准意见将有关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县生态环境分局:收集、分析、监测灾害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防范、消除因灾造成的环境污染。

县住建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清除城区主干道冰雪,保证城市主要干道的正常交通;组织力量及时清除主干道绿化上的冰雪,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清除公园、游园、广场等公共绿化上的冰雪,并及时修理清运断折树枝,督促各物业公司及时清扫小区内道路、绿化积雪;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配合乡镇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开展危旧房的查险排险工作;及时修复、重建因灾损毁的市政基础设施。

县交运局:强化干线公路养护,及时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重点公路的除雪、除冰、解冻和清障工作,对公路急弯、陡坡、桥梁、渡口上下车道及山路等重要路段实施24小时监控,保证干线公路、农副产品基地公路的畅通。强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的公共客运组织,重点做好交通中转枢纽与城乡公共交通体系的衔接,确保人员及时疏散,有序流动。组织落实能够随时调度使用的机动应急运输车队,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有关政策,对因恶劣天气造成滞留我县境内的旅客、驾驶人员实施救援。境内各大型桥梁要根据交通通行和冰雪灾害情况,采取各种有效的应急措施。必要时发布通行信息,打开备用车道,免费放行车辆,指挥疏导交通。

县农业农村局:结合主要农作物苗情长势和特点,制定防寒预案,组织农民和大户清扫积雪。组织农业科技人员深入一线和田间地头,分片包干,对口服务,对农业园区、大户集中区、养殖小区、蔬菜基地和广大农民现场开展技术服务,从组织、技术、政策等方面采取措施,做到人到地头、技术到户、服务到项目,指导防寒抗冻、抗雪保温和生产恢复等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抓好重要水利设施的除险工作,及时组织因灾损毁水利工程的恢复重建;加强农村供水安全管理;加强对畜禽、渔业生产应急管理。

县商务局:负责生活必需品的现场供应工作,具体承担肉类等重要商品的应急救灾储备管理和县市场调控工作;协调落实救灾及灾后重建的国内外合作项目。

县卫健委:加强健康教育,重点做好急救和传染病防治常识宣传,积极组织对因灾伤病人员的医疗救治,加强生活饮水安全的卫生监督管理,及时开展受灾群体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对各级、各部门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县城市管理局:加强冰雪灾害期间市容管理和卫生保洁,及时收集和清运生活垃圾;督促责任单位抓好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监管和除险工作;组织力量参加主干道冰雪清除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牵头指导冰雪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预警工作,并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负责做好灾后重建设施的规划服务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冰雪灾害期间的市场管理,打击各种违规行为,保障市场供应。对市场商品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打击哄抬物价、趁机乱涨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县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气象服务,提出防御气象灾害的对策与建议;负责组织做好全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农业气象技术服务、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宣传等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险情、灾情,按照县指挥部安排,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有关工作,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突发事件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保持广播电视网络的正常运行,加强对抗雪救灾的宣传报道,及时播发预警信息,加强防灾减灾常识的宣传。

县总工会:结合“两节”送温暖活动,开展因灾困难职工的生活救助和帮扶工作。

县重点工程建管中心:动员相关施工单位组织人员、设备参加该局在建及建成未移交的主干道冰雪铲除工作。

县供电公司:加强对供电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加大巡线力度,及时清除电网线路、供电设备设施上的冰雪;加强电网运行动态监测和调度,及时抢修受损电力设施,全力保障电网正常运行,保证市民生活和重点行业、单位、企业正常用电。

2.3工作机制

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为县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的工作要求,研究重要事项,协调解决灾害防范和应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能职责抓好责任落实,共同做好灾害的应对工作。负责向县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报告灾情信息、灾害发展趋势、应对工作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启动Ⅱ级(含)以上响应后,县指挥部立即成立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生活救助组、交通工作组、煤电油运组、市场保障组、医疗卫生救治组、恢复重建组、宣传报道组、督查组10个工作组,处置较大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各工作组实行集中办公,办公地点设在县应急管理局。

综合协调组:由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指挥部副指挥长)兼任组长,县政府办为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交运局、县卫健委、县民政局等为成员单位。负责有关材料起草、文电办理、会议通知、信息整理与报送、对外联络、气象预测预报等,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指挥部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来宾接待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抢险救援组:由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委办)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委办)为牵头单位,县人武部、县公安局、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运局、县市场监管局等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由冰雪灾害引发的重特大突发公共安全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生活救助组:由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应急管理局为牵头单位,各乡镇、开发园区、县民政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安排和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灾情的核查上报,救灾款物的分配下拨,组织发动和接收管理社会捐赠的救灾款物。

交通工作组:由县交运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交运局为牵头单位,各乡镇、开发园区、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县重点工程建管中心、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等为成员单位。负责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道路冰雪铲除工作。城市主干道由县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国道、省道由县交运局负责;次干道、小区道路、农村公路由乡镇政府负责;开发区内的道路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行道由临街单位、企业、社区按“门前三包”划分的范围各自负责。

煤电油运组:由县发改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发改委为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交运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供电公司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做好铁路、公路、水运和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输保障协调工作,做好电力、煤炭以及其它抗雪救灾重要物资、产品供应调度和综合协调,保障公共通讯正常运行。

市场保障组:由县商务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商务局为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做好基本生活必需品的货源组织和调运,保证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水、气、油等公共产品的供应,启动市场监测机制,及时掌握基本生活必需品供求状况和价格变化情况,防止出现断档、脱销,保持价格基本稳定。

医疗卫生救治组:由县卫健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卫健委为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做好受灾群众伤病救治、疾病防控、药品市场供应等工作。

恢复重建组:由县发改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发改委为牵头单位,乡镇、开发园区、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运局、县教育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卫健委、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供电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做好灾后重建的相关工作。

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融媒体中心、县应急管理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抗雪救灾宣传工作、信息发布等工作。同时负责向当地有关部门、联防单位联络,请求增援。向各小组传达指挥部的指示精神。事故结束后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部门上报有关材料。

督查组:由县督查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对全县各单位部门的抗冻救灾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对县机关干部的到位情况进行督查、处罚和通报。

3、预防与监测预警

3.1预防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从思想认识、组织管理和技术保障上充分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宣传动员,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各相关部门人员履职能力,增强全民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提高极端灾害常态化认识,做好“防大灾、抢大险、救大灾”的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组织体系,理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完善监测预报、指挥调度、会商研判、值班值守等制度,落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责任人。

3)预案准备。及时编制、修订本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按规定报批或备案。开展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提升预案的可操作性。

4)物资队伍准备。明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物资品种、数量,足额补充和储备抢险救援救灾物资,确保急需时可调可用。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救灾队伍建设,统计梳理掌握全县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武警部队、专业救援队伍和各类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情况,理顺各类队伍日常管理、灾时调用、任务分配等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相关单位成立志愿服务队伍,鼓励和支持个人提供专业志愿服务。

5)隐患排查。采取多种方式对存在风险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设施进行详细调查和评估,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管控风险、治理隐患,不能及时处置的,要落实好相关责任人,并采取针对性应急措施。

6)科技准备。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强化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科技支撑,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科学化、专业化和智能化水平。

3.2监测预报

县气象局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报信息的提供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建立和完善监测站点,在提供大范围中长期预报的同时,加强小区域短临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和提高准确度,及时向县应急管理局提供监测预报结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交运、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管理、通信、电力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分工,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报信息,对本行业可能受威胁的对象进行分析预测,并开展相关监测预报工作,及时向县应急管理局报告相关情况。

3.3预警信息发布

3.3.1预警级别

根据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按从高到低,将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1)Ⅰ级预警

全县出现持续10天以上的低温雪冻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0℃,全县累计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重大影响,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预计未来24小时内辖区降雪量将达到15毫米以上,预计未来48小时内,低温雪冻天气仍可能持续。省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省交通运输厅通报的红色预警信号,气象台发布包括辖区在内的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2)Ⅱ级预警

全县出现持续8天以上的低温雪冻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0℃,全县累计积雪深度超过15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较大影响,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预计未来24小时内辖区降雪量将达到12毫米以上。预计未来48小时内,低温雪冻天气仍可能持续。

3)Ⅲ级预警

全县出现持续5天以上的低温雪冻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0℃,全县累计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影响,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预计未来24小时内辖区降雪量将达到8毫米以上,预计未来48小时内,低温雪冻天气仍可能持续。

4)Ⅳ级预警

全县出现持续3天以上的低温雪冻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0℃,全县累计积雪深度超过5厘米,预计未来48小时内,低温雪冻天气仍可能持续。预计未来24小时内辖区降雪量将达到5毫米以上。

3.3.2发布制度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由县气象局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

3.3.3发布内容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预警级别、发展趋势、防御指南和发布机构等。

3.3.4发布途径

冰雪灾害预警信息由县气象局发布。县气象局应及时将冰雪

灾害预警信息通过应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小区广播系统、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广泛发布,相关单位应予以积极支持。

4、应急响应

4.1Ⅰ级响应

4.1.1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Ⅰ级响应。

(1)因灾县境内2/3(里程)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48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人以上;

(2)灾紧急转移安置3万人以上;

(3)因灾死亡6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6000间以上。

4.1.2启动程序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县指挥部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县政府向市政府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由市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4.1.3响应行动

(1)县指挥部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向市政府及市有关单位报告,请求支持。

(2)县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指挥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县指挥部负责人分别带领有关部门,赴受灾严重的地区和路段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3)县指挥部10个工作组分别由县长召集,实行联合办公。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4)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

(5)各乡镇、开发园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辖区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报县指挥部,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辖区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

(6)必要时,部分受灾较重乡镇、开发园区可向县指挥部报告,由县指挥部请求驻当部队和武警部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4.1.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政府向市政府提出终止Ⅰ级响应建议,由市长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4.2Ⅱ级响应

4.2.1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Ⅱ级响应。

(1)因灾县境内1/2(里程)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1500人以上、2000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3万人以下;

(3)因灾死亡4人以上、6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1500间以上、6000间以下。

4.2.2启动程序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县指挥部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县政府向市政府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市分管救灾工作的副市长(市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启动Ⅱ级响应。

4.2.3响应行动

(1)县指挥部及时向市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召开指挥部会议,部署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县指挥部10个工作组分别由县长召集,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3)各乡镇、开发园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辖区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向县指挥部报告,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辖区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

(4)必要时,部分受灾较重乡镇、开发园区可向市指挥部报告,由县指挥部请求驻当部队和武警部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4.2.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政府向市政府提出终止Ⅱ级响应建议,由市分管救灾工作的副市长(市指挥部总指挥)决定终止Ⅱ级响应。

4.3Ⅲ级响应

4.3.1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Ⅲ级响应。

(1)因灾县境内1/2(里程)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12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1000人以上1500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4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

(3)因灾死亡2人以上、4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600间以上、1500间以下。

4.3.2启动程序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县指挥部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及时向县政府汇报,由县长宣布启动Ⅲ级响应。

4.3.3响应行动

(1)县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由指挥部向县政府报告。

(2)县指挥部视情派出若干工作指导小组,到受灾较重的乡镇、开发园区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3)县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灾情信息报告工作,并对受灾较重乡镇、开发园区的救灾工作进行指导。县经信局负责组织协调煤炭调运和电力供应。县交运局负责全县道路冰雪铲除工作,保障全县公路交通运输畅通。县公安局增加执勤备勤力量,加强对重点道路、路段的交通组织和管理,加强社会面的治安巡查和要害部门、重点单位的警戒保卫。县发改委、县商务局负责做好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协调石油生产企业保证成品油市场供应。县卫健委组织做好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受伤群众的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县教育局及时调整学校教学计划,全县各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可视情临时停课。县供电公司加强对电网的维护,组织专业人员及时清除电网线路杆塔上的冰凌,组织专业力量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恢复,保障电网正常运行。

(4)各乡镇、开发园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辖区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属地政府主要负责人要直接指挥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辖区内的国省道积雪,做好物资供应保障,确保城乡居民生活正常。

4.3.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指挥部向县政府提出终止Ⅲ级响应建议,由县长宣布终止Ⅲ级响应。

4.4Ⅳ级响应

4.4.1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Ⅳ级响应。

(1)因灾县境内1/5(里程)的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发生交通受阻或中断6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000人以上、4000人以下;

(3)因灾死亡1人以上、2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300间以上、600间以下。

4.4.2启动程序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县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报告,经县长同意后宣布启动Ⅳ级响应。

4.4.3响应行动

(1)县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向有关部门和乡镇、开发园区传达指挥部有关指示要求。

(2)县有关部门积极指导受灾较重地区开展应对工作。

(3)乡镇、开发园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辖区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将灾情和应对工作情况报县指挥部办公室,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辖区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积极做好居民生活保障工作。

4.4.4响应终止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政府宣布终止Ⅳ级响应。

5、信息发布

5.1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按照稳定、团结、鼓劲、正面为主的要求,为抗雪防冻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2灾情发生后,县委宣传部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组织有关部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将灾情、灾害发展趋势、应对措施、应急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交通状况、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情况等,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

6、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6.1灾情报告内容和时间要求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乡镇、开发园区和县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县委、县政府,书面信息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对于较大及以上级别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先电话报告,后书面报告。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伤亡情况,其他受灾受损情况,以及组织开展抢险救灾的基本情况等。随后应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坚持实行日报制度,启动应急响应后至响应结束前,乡镇、开发园区和各相关部门单位每日16:00时前将当日信息报指挥部办公室,特别重大和紧急的信息及时报告。报市政府抗雪救灾信息由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协调组负责起草,按程序审定后上报。

6.2灾情总结评估

抗雪救灾工作结束后,应当组织开展灾情评估和应对工作总结。乡镇、开发园区负责本辖区内灾情的总结评估工作,县相关部门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核查、整理后,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报县指挥部,并按程序报市有关部门。

7、应急保障

7.1资金保障

政府应合理统筹预备费,一旦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财政部门要及时安排和下拨资金,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7.2物资保障

县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通过多种方式认真做好基本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物资的储备。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提前购置和储备抗雪除冰必备物品和用具。交运、公路、公安、卫健、住建等部门要准备足量的车用防滑设备,应急管理部门应储备适量的棉被等必要的救灾物资。

7.3应急力量

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委办)、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运局、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供电公司、县卫健委、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要制定完善相应的应急方案,加强专业应急队伍建设,不断改善应急装备条件,不断提高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技能水平。同时,积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7.4宣传、培训和演练

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预防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等相关知识,增强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防灾减灾能力。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防范和处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相关应急人员的素质。县教育局应指导学校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相关部门(单位)制订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培训和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应对处置专业知识、技能和管理培训,定期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提高专业技能和应对处置能力,最大限度保障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县指挥部要适时举行不同类型的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专业应急队伍要针对易发的险情开展应急演练。

8、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8.1救济救灾

县应急管理、发改等有关部门要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仓储,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生活救济救助;做好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8.2医疗治疗与卫生防疫

县卫健部门要加强灾害现场消毒与疫情监控的组织和指导工作;负责调配医疗卫生力量,做好因灾伤病人员的后续治疗,对灾区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对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导致受害人群、滞留旅客等群体性人员进行心理干预,防止产生灾后心理障碍。

8.3基础设施恢复

县水利、交通、住建、通信、电力等部门(单位)要组织力量对受损的电网、变电站、水利基础设施、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和通信基站进行抢修,尽快恢复正常功能。

8.4灾后重建

受灾地区乡镇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抓紧统计和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加紧组织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和方案,尽快恢复工农业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

8.5保险理赔

县财政局要组织协调保险企业做好防灾、减损和灾后赔付工作。气象等有关部门应当为保险企业的理赔工作提供灾情鉴定等服务。各保险企业要依法及时进行赔付。

9、附则

9.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县政府组织和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的专项预案,由指挥部负责管理并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和本预案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9.2监督检查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对本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各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县政府有关部门以及重点企事业单位完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准备,确保防范应对措施到位。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指导、监督本行业内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9.3责任与奖惩

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表扬和奖励。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应对处置不力,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9.5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当涂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当政办〔〕44号)同时废止。

篇14:暴雪应急预案

为确保全园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防范冬天下雪、冰冻引起的事故发生,确保我园防冻防雪工作做到快速、高效、合理有序的应对,确保本园保教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x、xx、xx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主班教师

二、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分工

1、组长:负责召开防雪防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防雪防冻安全事宜。

2、副组长:负责组织对本紧急预案的落实,未雪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园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各成员:具体负责冰冻、下雪时全园各班级、各部门防冻、铲雪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做好下雪、冰冻时的校园安全。

三、灾情汇报及处理

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通讯组、铲雪防冻组、抢救组、水电维修组、安全教育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铲雪、铺设防滑设施、抢救伤员、抢修水电设施、安全教育等工作。

1、通讯组

组长:xx

发生下雪、冰冻时,及时电话通知本园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以便小组快速得到信息,视雪情及冰冻情况,通知铲雪、防冻小组进行防雪防冻工作的进行。做好安全信息的反馈工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则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相关领导报告。保卫处要与交警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以便在关键时刻取得交警部门的支持。

2、铲雪防冻组

组长:xx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

具体负责校园内主要干道、行路及园门外主要通道的积雪、积冰的清除,保证道路的.畅通、安全。

3、抢救组

组长:xx

组员:xx、医务室负责人

负责下雪、冰冻时受伤师生的紧急处理和救护,情况紧急直接与120救护联系。

4、水电抢修组

组长:xx

组员:后勤负责人

负责对全园水电安全进行检查,对水管全面进行保暖,以防水管冻裂结冰造成师生滑倒事故的发生。对电力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冬天低温下的用电安全。在出现水电故障时,要迅速在第一时间抢修,保证水电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同时,后勤处及保卫处要对全园的校舍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大雪压蹋校舍事故的发生。

5、安全教育宣传组

组长:xx

组员:各主班教师

要运用多种形式和渠道,有针对性的开展交通安全、防冻防滑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雨雪天气的安全意识,提高对防范恶劣天气的认识,了解防寒、防冻、防滑、防火灾、防煤气中毒等知识,掌握遇路面结冰、积雪时乘车、骑车、行走的安全措施。要及时掌握天气变化的第一信息,及时告之师生,做好防范准备。

四、铲雪防冻工具及领取地点

铲雪工具为铁铲与大扫帚,防冻防滑工具为防滑布、工业用盐,工具存放地点在仓库保管室,保管人:xx。在遇有下大雪或冰冻发生时,各小组组长要按防雪防冻工作小组要求到仓库领取工具,进行铲雪防冻工作。

篇15:暴雪应急预案

今年9月份起,我县已全面进入秋冬季防风防火防雪戒严期,为了全面贯彻县局的有关要求,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切实把秋冬季防风防火防雪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特制定《秋冬季防风防火防雪应急预案》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今年夏季,由于我县降水分布不均,柴草茂盛,进入秋冬季以来,降雨量偏少,柴干物燥,致使我县秋冬季防风防火防雪隐患剧增。秋冬季防风防火防雪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生态环境建设大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因此一定要认清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增强秋冬季防风防火防雪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秋冬季防风防火防雪工作放在全盘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早安排、早检查、早落实。要认真按照相关规定,由领导亲自负责,明确重点,确保我县秋冬季防风防火防雪工作万无一失。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一)要进一步充实完善组织机构,成立秋冬季防风防火防雪领导小组,抓紧健全预警、调度、信息、抢险快速反应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分工,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合作,以便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值班人员要确保24小时到岗,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回报。

(三)统计应急救援物资,随时备战秋冬季防风防火防雪抢险工作:

应急物资:

铁锹20个;搞头8个;污水泵1台;雨披20个;雨鞋20双;手电筒20个。

三、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各项防汛措施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安排部署,结合险情和单位实际,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需实行24小时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援,做到有备无患,万无一失。

(二)注重安全生产,及时收集和掌握汛情工作动态,做好防风防火防雪保畅的组织协调和紧急情况的准备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纪律性,一切行动听指挥,所有抢险人员必须无条件地抢险的统一调度,以保证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掌握现场情况,并能及时到现场指挥工作。

(二)各人员必须恪守岗位,忠于职守,要做到24小时开机提高警惕,密切关注险情变化,确保秋冬季安全生产。

(三)积极做好宣传上报工作,对秋冬季的工作动态及时上报。

篇16:大暴雪应急预案

为加强盱眙城区扫雪除冰工作,确保降雪后城市道路畅通、交通安全和环境整洁,结合县城管局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盱眙县城管局扫雪除冰保障道路畅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银林

副组长:

成 员:

二、工作目标

动员全局人员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体现城管队伍关键时候“拉得出 打得响”的责任担当,振奋精神、科学调度,积极做好扫雪除冰工作,及时清扫、铲除城区主次干道、重点交通路口、坡道的积雪和冰块,消除隐患,保障城区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

三、人力、物资及装备保障

(一)人员保障:除值班值守人员外,全局全员上阵。

(二)车辆保障:铲雪车7辆、撒盐车4辆、拖盐保障车1辆。

(三)物资保障:铁锹(锨)500把、扫帚200把、工业盐50吨。

(四)宣传保障:局办公室、数字城管。

四、区域分工

局办公室负责掌握气象信息,及时预警,重大降雪启动预案。

(一)由北向南,交通路口

1.盱马线(十里营大街)(90人)

领队:潘顺利 责任部门:市容市政

——县政府红绿灯及周边

西北角(近中央公园一侧):侯士强带领三中队、错时办、停车中心及办公室共25人;东北角(近山水商务大厦一侧):尤建军带领二中队共25人;西南角(近中澳生态游园、锦绣乾城一侧):王锋带领一、二中队共40人。

2.山水大道(97人)

领队:高永斌 责任部门:环卫中心

——龙虾城红绿灯(47人)

杨兆军带领汪月、张远清队:西北角(近龙虾城一侧)12人;东北角(近水韵长淮一侧)13人;西南角(近中澳生态城一侧)12人;东南角(近中央公园一侧)10人。

——都梁大道(凤悦天晴)红绿灯(31人)

袁忠禄带领秦文队:西北角(近海通建材城一侧)11人;东北角(近中澳生态城一侧)8人;西南角(近海通时代广场B区一侧)6人;东南角(近凤悦天晴一侧)6人。

——淮河明珠路(於氏龙虾)红绿灯(19人)

万立志带领张晓莉队:西北角(近新建家具城一侧)5人;东北角(近红胖胖龙虾一侧)4人;西南角(近於氏龙虾一侧)5人;东南角(近帝景国际一侧)5人。

3.甘泉西路(107人)

领队:张海明 责任部门:路灯场馆、渣土办、环卫中心

——新马中学红绿灯(路灯场馆29人+渣土办12人)

西北角(近农商行一侧)、东北角(近新马中学一侧):董启伦带领渣土办12人;西南角(近奥体一侧):薛勇带领葛超等共14人;东南角(近山水广场一侧):郭月明带领毕书超等共15人。

——中央商场红绿灯及泵站路坡道(环卫中心66人)

魏东带领周维芳、丁艳队:西北角(近国税一侧)21人;东北角(近四季华庭一侧)15人;西南角(近中央商场一侧)20人;东南角(近金源花苑一侧)10人。

4.金鹏大道、五墩西路(111人)

领队:何海 责任部门:环卫中心、执法大队

——三分校红绿灯(环卫中心24人)

戴莹莹带领杨琴队:西北角(近八岔小区一侧)8人;东北角(近春梅卤菜店一侧)5人;西南角(近九龙广场一侧)5人;东南角(近金海柏樾一侧)6人。

——五墩红绿灯(执法大队45人)

西北角(近电信大厅一侧):李文、蔡进带领张贵龙等共12人;东北角(近万润发一侧):仲军、蒋宇带领吴宗良等共12人;西南角(近海澜之家一侧):汤习文、卢星宇带领黄业坤等共12人;东南角(近五墩广场一侧):张宏、张天宁带领史慧等共12人。

——中医院路口(环卫中心42人)

王正贵带领莫从梅、蒋春华队:西北角(近中医院停车场一侧)12人;东北角(近中医院一侧)10人;西南角(近宝诺丽婴一侧)10人;东南角(近中行一侧)10人。

5.淮河东路、淮河北路(153人)

领队:张滢滢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执法监督科、数字城管、环卫中心、山城市场

——都梁公园红绿灯及迎宾路坡道(环卫中心50人)

周勤带领赵明月、叶丽队:西北角(近怡和家园一侧)10人,东北角(近鼎鼎烟酒店一侧10人;西南角(近农行一侧)15人;东南角(近执法岗亭一侧)15人。

——新华书店红绿灯(机关各科室24+数字城管8)

杨正军、李琼带领32人。

——斩龙涧坡道(山城市场12人)

吴双会带领李新天等共59人。

6.城区各公园场馆及出入口周边道路(65人)

——中央公园及其周边:王根群带领袁翠珍、汪新武等共9人。

——山水广场及其周边:刘静带领吴娟、刘树秀等共8人。

——南苑广场、明珠广场、世纪游园及其周边:徐生勇带领侯卫芳、钱厚芹等共7人。

——洒金桥及其周边:洪萍带领高翠香、王华等共10人。

——奥体中心及其周边:邹怡带领余银花、万岁娥等共9人。

——城市桃源及其周边:李静带领陈红梅、葛桂琴等共8人。

——象山公园及其周边:王保娟带领侯娟、李保安等共4人。

——迎宾公园及其周边:王万兵。

——中澳生态园及其周边:毕娟带领曹方方共2人。

——淮河馆及其周边:王艳带领李艳玲等共4人。

——地质馆及其周边:赵雪梅带领倪红艳、杨静等共3人。

——历史馆及其周边:暂不安排。

7.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及周边(环卫中心59人)

——城区58座公厕及其周边:周宏带领张加琴、张红、茆志鲜、孙创业等共45人。

——城区6座垃圾中转站及其周边:谈志进带领中转站操作工共14人。

——圣元环保及其进场道路:林建武带领圣元工作人员共20人。

(二)由主到次,车辆路线(34人)

1.铲雪车7辆

2.撒盐车4辆、拖盐保障车1辆

五、工作要求

(一)所有人员雨雪冰冻期间不得请假,24小时手机畅通,服从领导小组统一调配,迅速行动。

(二)在清扫冰雪时,应按照先背阴后朝阳、先重点路口后一般道路的顺序,完成清扫。

(三)提前做好相关车辆的`防滑工作,所有垃圾运输车辆应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垃圾转运工作。

(四)工业用盐对道路、土壤以及绿化均会产生不同程度的伤害,使用应必要且适量。

篇17:暴雪应急预案

冬季易遭受暴风雪袭击,为了做好我校对预防暴风雪恶劣天气应对处理工作,保障师生人身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积极开展各种应对暴风雪恶劣天气的预防应对工作,确保学校师生冬春季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管理,整体联动,落实到位

三、组织机构:

成立防暴风雪灾害指挥部: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四、应急措施:

1、落实责任制

校长主要领导负责全面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指导各年级工作,各班主任负责落实各班具体工作。

2、实行灾情一日一报制度

学校及时与教育局办公室及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气象部门沟通,了解灾情预警信息。每位负责人都要二十四小时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保持联络,一旦发生灾情,在最短的时间内逐级上报,为指挥决策提供快捷有效的支持。

负责人:王英

3、实行安全检查制

总务处及时检查学校校舍、道路以及所有不安全因素,及时掌握和处理因雪灾造成的安全隐患,包括学校建筑物、学校附近建筑设施、学校设备设施和校园树木等出现损坏的维修。并及时将学校除雪工具分发到师生手中,及时清扫校园积雪,随时随地保障师生的安全。

负责人:周生海

4、自救减灾制

暴风雪过后,全体师生要立即开展自救减灾工作,及时组织教职员工清扫校园积雪,确保校内通道畅通。校园内的重要部位设立警示牌,高危险部位人员撤离,必要时设专人看管,确保万无一失。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五、几点要求:

1、加强冬季的值班值宿和安全保卫工作,做到24小时有人坚守岗位。

2、做好其他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政治工作,预防次生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3、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保持24小时通讯和信息畅通。

4、实行责任包保和责任追究制度。因渎职行为产生的不良后果,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篇18:大暴雪应急预案

为减少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保障道路畅通,完善我区交通系统应急预案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市、区相关要求,结合《古城区交通运输系统自然灾害应急保障组织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应急机构:成立古城区交通系统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全区范围内公路交通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下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李兆强(局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联系电话:

职责:

1、保障公路运输的安全畅通。

2、保障应急用车和救灾车辆的统一调配。

3、保证救援人员、救灾物资的及时运送及人民群众的及时疏散。

二、灾害分级

按照雨雪冰冻灾害影响范围和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Ⅰ级)、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Ⅱ级)、较大雨雪冰冻灾害(Ⅲ级)和一般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Ⅰ级)

监测或预报全区大范围积雪深度在30厘米以上,或持续3天以上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或者监测或预报全区大范围出现雨淞、冰凌直径在20毫米以上或道路结冰厚度在3厘米以上;或者监测或预报全区大范围日最低气温在零下10℃以下。

2、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Ⅱ级)

监测或预报全区大范围积雪深度在20厘米以上,30厘米以下;或者监测或预报全区大范围出现雨淞、冰凌直径在10毫米以上、20毫米以下,或道路结冰厚度在2厘米以上、3厘米以下;或者监测或预报全区大范围持续2天以上日最低气温在零下8℃以下、零下10℃以上。

3、较大雨雪冰冻灾害(Ⅲ级)

监测或预报全区大范围持续2天以上积雪深度在10厘米以上,20厘米以下;或者监测或预报全区大范围出现雨淞、冰凌直径在5毫米以上、10毫米以下,或道路结冰厚度在1厘米以上、2厘米以下。

4、一般雨雪冰冻灾害(Ⅳ级)

监测或预报积雪深度在10厘米以上;或者监测或预报出现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属地管理、分工负责、条块结合为主的管理体制,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应对合力。

3、强化基层,提高能力。认真抓好基层站所、企业、客运场所等基层单位和组织的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各项防范措施,提高基层防灾避灾能力。

4、依靠科技,有效应对。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现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四、工作重点

1、道路运输行业和公交行业运输安全,尤其是公交、危险品运输、长途客运、集装箱运输、车辆维修等。

2、水运企业、渡口渡船、港口码头运输安全,组织出航船只回渡口,保证安全。

3、水运设施和公路设施的安全完好。

4、在建工程的安全施工。

5、恶劣自然条件下,被堵塞公路或被毁(损)公路、桥梁、隧道、涵洞等设施的抢通、抢修等,确保公路的畅通。

6、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设备的疏送及滞留旅客的疏散工作。

五、应急预案的启动和解除

启动: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报发布后,按市、区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启动应急预案。

解除:符合下列条件的,在经市、区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解除。

1、险情排除,道路恢复通畅。

2、现场抢救活动已经结束。

3、受危险威胁人员安全离开危险区并得到良好安置。

六、应急准备

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及各有关单位在2小时内做好以下准备:

1.安全办负责与市交通运输局、区政府办、区安监局、区公安局等部门和有关领导的联系和协调,指导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应急救援的有关事宜。

2.地方公路管理段负责组织人员做好道路的抢修准备工作,集中道路抢修队伍,调用道路抢修的物料和设备,采取在冰雪道路上撒盐撒沙等措施除雪除冰,在桥梁和其它重点路段加铺麻袋、草袋、秸秆等措施对公路通行进行及时修复,难以及时修复的,应当向区人民政府或市局请求支援。

3.地方海事处、古城区交通运政管理所负责按照应急客货运输的要求,组建运输队伍,落实运输车辆、装卸设备和相关救灾工具满足应急救援的需要。

4.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处置指挥协调工作所需车辆、人员和设备的后勤保障,确保与市、区有关领导和部门的信息畅通,所报信息涉及县相关部门的,要征求意见,报局领导审查后上报。

5.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加强信息调度,掌握紧急情况,做好人员和物资的`运输指挥和疏散工作,维持交通秩序,对公路、水路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及时处置。

6.需要其他单位支援的,向区人民政府申请。

七、应急行动

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反应的主要行动是:

1.在市、区相关部门的统一领导安排下,迅速进入岗位,随时待命。特别是道路抢修队伍、道路运输队伍,要由单位的主要领导带队,做到人员齐整、装备精良。

2.按照市、区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首先保障抢险救灾道路的安全畅通,及时对公路进行抢修、加固,并提前制定出科学的绕行方案。其次保证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紧急调运,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派出道路运输抢险救灾车队。救灾车队按指定路线进入重灾区或指定位置,迅速展开救援,抢救运送受灾群众和国家重要财产,调运受灾群众急需的生活必需品。

3.根据灾情变化和救灾需要,适时因地制宜,对其他社会车辆进行调度,满足道路运输需要。

八、应急工作要求

(一)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地方公路管理段、路政大队要进一步加强公路的安全巡查及养护管理,及时对路面坑凼、公路塌方、泥石流、路基缺口等病害进行抢修,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要加强安全管理,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二)各部门及时补充储备抢险物资、抢险机具,做好准备工作。

(三)严肃纪律,做好节假日值班安排。严格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记录,发生灾情、险情,及时按程序上报。

(四)服从统一调度,一旦出现严重灾情,各部门人员应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五)加强抢险救援现场管理,确保人员安全,科学分工,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九、责任追究

本预案启动后,凡与执行应急任务有关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命令。对拒不执行上级命令,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直接责任人和工作人员将严肃处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十、本预案由古城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19:大暴雪应急预案

为了及时妥善处理佩服系暴风雪灾害的安全紧急事件,提高暴风雪来临时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有效保障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校暴风雪安全应急预案。

一、成立学校暴风雪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学校成立安全紧急情况处理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安全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由学校行政及年级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

1、暴风雪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 xxx

副组长: xxx

成 员: xxx、xxx、xxx

2、暴风雪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

成 员:xxx、xxx、xxx、xxx、xxx、xxx

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老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老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及时 报请上级有关部门。

4、根据需要对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二、应急措施

1、根据冬季雨雪较多的情况,经常宣传雨雪天气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对暴风雪天气的预测预警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经常性地开展校舍、场地、山坡、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预警,切实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学校在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6、在学校领导的指挥下,各班主任和教师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7、及时掌握和处理因雪灾造成的安全隐患,包括学校建筑物、学校附建筑设施、学校设备设施和校园树木等出现损坏的排查和维修。

8、实行灾情 一日一报制度,直接上报到东庄乡教育局办 公室。办公室电话:xxxxx。

9、雪灾之后要及时组织教职员工清理清除校园积雪,为学生正常开学做好准备。

10、加强预防瞬时飓风带来的灾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屋顶 、校标、校牌和各种宣传标语被暴风雪造成的损坏。

11、及时掌握学生上放学途经路段的安全状况,并及时向东庄教育办公室做以汇报。

12、全力以赴预防雪后解冻带来早汛灾害,做好预测和防范工作。

13、根据现在发生的灾害情况,学校要做好学生及其家长的稳定工作。

三、几点要求

1、要加强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做到24小时有人坚守岗位。

2、做好其它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预防次生和其它安全事故的发生。

3、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保持24小时通讯和信息畅通。

4、实行责任包保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校长钟元强是防灾抗灾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防灾抗灾工作,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班的防灾抗灾工作。

四、台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课。对影响师生安全的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

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放,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也可以报警求助。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并将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暴雪灾害应急预案

暴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冰冻暴雪灾害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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