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下岗职工提前退休消息(共6篇),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篇1:2022下岗职工提前退休相关消息
根据国家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的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满十五年以上的,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女职工55岁。其中原为国有或集体企业正式职工的女职工,其退休年龄可根据本人自愿,选择50岁或55岁退休。
国家现行相关政策规定,40、50下岗失业人员符合条件者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具体业务办理机构为市劳动就业局。
新政策还规定只要还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的,就可以购买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一部分钱,以后按年缴费至退休,缴满20xx年,以后就可以享受退休金。
下岗职工享受养老保险的新政策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20xx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20xx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20xx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20xx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下岗职工提前退休20xx年最新消息:
下岗人员提前退休只能是特殊工种和因病不能劳动人员,其他人员只能达到女50周岁、男60周岁才能退休。现在国家实行的是退休年龄和退休金双轨制,公务员可以,工人不行,下岗的也不行。
国家关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要不断开拓新的就业领域,拓宽分流安置下岗职工和再就业渠道。抓住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的机遇,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强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地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扩大就业。第三产业,特别是商业、饮食业、旅游业、家庭和社区居民服务业等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岗位的基本增长点,是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主要方向。把发展中小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作为促进再就业的重要途径。大力发展集体和个体、私营经济,鼓励下岗职工自谋职业或组织起来就业。国家扶持和鼓励各类企业主动吸收安置下岗职工,扶持和鼓励企业利用现有场地、设施和技术发展多种经营,多渠道分流本企业富余人员和安置下岗职工。
对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简化工商登记手续,3年内可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以及行政性收费。对下岗职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家庭手工业或开办私营企业的,工商、城建等部门要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开业一年内减免工商管理等行政性收费。对符合产业政策、产品适销对路的,金融机构应给予贷款。
篇2:下岗职工提前退休消息
日前从市人社局获悉,省人社厅近日下发了湘人社发[]4号文件,对企业职工退休出台了新的政策规定。根据文件精神,在原国有企业生产岗位工作的累计时间短于在管理岗位工作的累计时间和从事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的累计时间的女职工,退休年龄从原来的55周岁可提前至50岁,符合条件的女职工从3月起便可到人社部门重新申报,按照新文件精神办理退休。
【解说】文件明确,女职工确定退休年龄时,用人单位应提供本单位岗位认定资料或证明材料,以及女职工在职时所属岗位性质。因关闭、破产、改制而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原国有企业女职工,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已按统一政策参保缴费(不含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一次性补缴人员)、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且缴费5年以上的,经本人申请,在年满50周岁时可以办理退休。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已超过45周岁的原关闭破产改制国有企业女职工,在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且未中断缴费的,经本人申请,也可在年满50周岁时办理退休。符合上述条件且已年满50周岁而尚未退休的,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可申请退休,以办理退休审批手续的当月作为退休时间,并从办理退休手续后的次月起发放基本养老金。
【解说】文件规定,在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时,各地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对已参保人员从事特殊工种的信息进行提前审核,并将审核确认信息录入经办业务信息管理系统,退休审批时以信息管理系统记录信息为依据。如档案记载不全,在审批退休时,经本人书面说明并申请、单位提供原始辅证材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单位或档案管理单位公示无异议的,可以作为从事特殊工种的依据。
什么是下岗职工?
下岗职工是指在原企业已没有工作岗位,没有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有就业要求,尚未就业的人员。失业人员与下岗职工的主要区别是:失业人员已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档案已转入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而下岗职工虽然无业,但未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档案关系仍在原企业。
下岗职工优惠政策
(1)税收减免政策。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符合规定免税项目范围的下岗职工取得《再就业优惠证》(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列项目),在规定期限内给予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项税收优惠政策。
(2)工商登记优惠政策。下岗职工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开办私营企业的,在开业一年内,减免工商管理行政性收费;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三年内可免收工商管理行政性收费等。
(3)行政性收费优惠政策。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3年内可免收行政性收费。下岗职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家庭手工业或开办私营企业的,工商、城建等部门要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开业一年内减免工商管理等行政性收费等。
(4)信贷优惠政策。对积极吸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中小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等就业实体的,以及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济或组织起来兴办服务型企业的,只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适销对路、符合贷款条件,有关商业银行和信用社要积极给予贷款支持,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要优先安排此类贷款。
另外,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失业人员在再就业时可以享受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优惠政策。
篇3:下岗职工提前退休政策
最新下岗职工提前退休政策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女职工55岁。其中原为国有或集体企业正式职工的女职工,其退休年龄可根据本人自愿,选择50岁或55岁退休。
国家现行相关政策规定,40、50下岗失业人员符合条件者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具体业务办理机构为市劳动就业局。
新政策还规定只要还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的,就可以购买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一部分钱,以后按年缴费至退休,缴满,以后就可以享受退休金。
下岗职工享受养老保险的新政策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篇4:事业单位提前退休消息
事业单位提前退休最新消息介绍,相信今天最火的话题肯定离不开养老退休问题了,现在就为大家介绍一下今年的事业单位提前退休最新消息吧。
目前网上很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都在疑问,如何才能提前退休,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呢?其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要满足一下条件。
工作年限满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小于5年(含5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事业编制人员,本人自愿申请,经批准可以提前退休。提前退休仍按原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养老金。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或工龄25年以上的人员,如本人自愿,经组织批准,可以提前离岗。在法定退休年龄内,领取离岗时的基本工资,档案工资享受在职人员的增资待遇,到法定退休年龄,一并计算工龄,计发退休费,在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医疗保险享受原单位待遇,住房公积金以离岗时的标准工资为基数进行交纳。
凡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年满53周岁、女年满48周岁(女性工人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经本人申请,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后,允许提前退休。
目前事业单位提前退休或许将进入改革试点,主要是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引来很多的争议,当然也有专家认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没有必要提前退休!
篇5:起海南特殊工种可申请提前退休消息
10月30日,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社保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核确认程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国家和海南省有关政策规定制定了《海南省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报审核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本《规程》自1月1日起施行。
《规程》要求,个人人事档案应由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托管机构提交,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不得受理已开封或个人自行携带的档案。凡人事档案中对从事特殊工种年限记载不清、材料不全的,应要求补充提供相关原始证明材料。对没有原始档案记载特殊工种经历的,或所从事工种不符合原劳动部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名录的,不得做出同意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处理意见。
据介绍,特殊工种是曾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长期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的参保人员,距离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不足3个月,且累计缴费年限已满的,可按规定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手续。
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手续流程:
(一)市县参保人员
1.在职职工
(1)提出申请
职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海南省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审核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审核表,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审核表信息及有效身份证、户口簿、人事档案等申报材料一并进行审核,在审核表上签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2)市县初审
用人单位于每月1日-10日向所在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提出本单位2个月后到龄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名单,并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县人社局。市县人社局组织当地社会保险事业局(以下简称社保局)进行初审,对拟提前退休人员从事特殊工种的类别、特殊工种岗位工作年限、出生年月、累计缴费年限等,提出初步确认意见,于当月11日-24日在市县人社局网站及用人单位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在审核表上签具初审意见,并于当月30日前派人将人员名单、审核表及其他申报材料等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行政审批办(以下简称厅行政审批办)。
(3)复核审批
厅行政审批办在25个工作日内,组织厅有关处室及省社保局,对申报人员的从事特殊工种类别、特殊工种岗位工作年限、出生年月、累计缴费年限等进行复核,报厅领导审批并签具确认意见。复核过程中,发现职工转正定级表、调资升级表、工种变动单、工资发放表、职工花名册、劳动合同等有效原始资料不齐全的,厅行政审批办书面下达补充申报材料的通知,由市县人社局通知单位或职工进行补充。
(4)核发待遇
厅行政审批办审批后通知市县人社局领回经审批确认的审核表及其他申报材料。对批准提前退休的人员,市县人社局将审核表及其他申报材料交给市县社保局,由市县社保局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发手续;对不符合条件未被批准提前退休的人员,市县人社局要及时将审批情况反馈用人单位或个人,退还申报材料。
2.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
(1)提出申请
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于每月1日-10日向参保所在市县人社局提出申请,填写《海南省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并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失业证等申报材料;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原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国资委或其他主管部门),或当地就业局负责提交其个人人事档案。
(2)市县初审
市县人社局组织当地社保局进行初审,对拟提前退休人员从事特殊工种的类别、特殊工种岗位工作年限、出生年月、累计缴费年限等,提出初步确认意见,于当月11日-24日在本局网站及原用人单位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在审核表上签具初审意见,并于当月30日前派专人将人员名单、审核表及其他申报材料等,报送厅行政审批办。
(3)复核审批、待遇核发的程序比照在职职工办理。
(二)省本级参保人员
1.提出申请
在省社会保险事业局(以下简称省社保局)参保的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于每月24日-30日直接向厅行政审批办申报,填写《海南省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一并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失业证等申报材料。在职职工要由用人单位对审核表信息及有效身份证、户口簿、人事档案等申报材料一并进行审核,在审核表上签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原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国资委或其他主管部门),或当地就业局负责提交其个人人事档案。
2.复核审批
厅行政审批办组织厅有关处室及省社保局开展联审工作,对拟提前退休人员从事特殊工种的类别、特殊工种岗位工作年限、出生年月、累计缴费年限等,提出复核意见,报厅领导审批,在厅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再次报厅领导审批并签具确认意见。无特殊情况,复核审批工作应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
3.核发待遇
批准提前退休的人员,厅行政审批办将其审核表及其他申报材料送省社保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发手续;不符合条件未被批准提前退休的人员,厅行政审批办要及时将审批情况反馈用人单位或个人,退还申报材料。
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洋浦经济开发区可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本规程执行。
篇6:提前退休申请书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领导:
您好!
我叫xxx,男性,于1963年10月出生,于1979年12月参加工作,现为劳动局挂档人员,连续工龄已达34年,每年能够如期交纳满额社会保险金。
本人于20××年初始出现口干多饮、多尿、消瘦乏力,患病后因经济困难而未及时就诊。后经检查诊断为“糖尿病”,始服用“二甲双胍、优降糖”等药物治疗,经治病情不稳定,且逐年加重。半年前又出现双下肢水肿,腰膝酸软,活动后明显力不从心,并多次以“糖尿病肾病(4期)、2型糖尿病、高血压病、三叉神经痛”住院治疗。日积月累,导致身体情况每况日下,已丧失劳动能力。
根据xx市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的文件精神要求,特申请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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