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河南:打破身份地域界限面向全国考录公务员(共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河南:打破身份地域界限面向全国考录公务员
河南省政府决定,今年将打破身份、地域界限,面向全国招录公务员。
河南省人事厅25日在河南省政府常务会议上汇报情况时说,据统计,目前河南省省直单位,省属监狱、劳教系统,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省辖市直单位,一些县(市、区)和乡镇机关均出现缺编。因此,省政府决定面向全国招录公务员。
据介绍,这次招录公务员的报考范围、对象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在职人员和其他社会人员。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18岁至35岁,根据岗位需要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
河南省有关部门将于3月下旬发布招考公告,4月中旬组织报名,4月底至5月初组织笔试,7月底完成招录工作。
篇2:新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待遇打破户籍身份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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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医保缴费基数下月起调整
某相关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从7月1日起,社保缴费基数模式将从原来统一缴费基数,调整为分别按各险种规定基数来申报缴费。养老、失业、工伤3个险种将分别按照不同缴费基数、费率申报。
其中,养老保险的申报工资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最低缴费基数为1960元。失业保险的申报工资不得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工资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以3倍为基数计算缴费,最低缴费基数为1310元。而工伤保险的申报工资为职工工资总额,最低缴费标注为1310元。
另外,中山市医保缴费基数7月1日起也进行调整。其中,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至2240元,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至2200元。
[算笔账]
目前待遇:如果农民合同工按照目前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1960元缴费满一年,那么他失业后可领取392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
新《条例》:按中山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310元,可以领取一个月的1048元失业保险金,相比原来的增加了600多元。
篇3:新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待遇打破户籍身份界限
新修订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山市人社局昨日就新《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解读。新《条例》的最大突破是打破了户籍和身份的界限,参保农民合同工将与城镇职工享受同样的失业保险待遇,待遇标准也将大幅提高。同时,新《条例》增加了多个促进就业的补贴项目,包括求职补贴、生育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科长张锦宁表示,随着新《条例》大幅提升待遇标准,申领的人数预计会大幅增加。
农民合同工失业保险待遇大幅提高
“即将实施的新《条例》具有重大意义,最重大的突破是打破户籍和身份的界线,目前农民合同工和城镇职工参加失业保险执行不同的缴费和待遇标准。“张锦宁说,“新《条例》消除两个群体的差异,统一了农民合同工和城镇职工的失业保险缴费及待遇。”据了解,按原来的规定,参保农民合同工失业后只能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待遇标准为: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的,按其本人失业前月平均缴费工资的20%发给一次性生活补助;以后每多参加一个月加发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的2%”。
而按照新《条例》,农民合同工将和城镇职工一样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为缴费每满一年可领取一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缴费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增加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另据张锦宁透露,由于农民合同工原来的失业保险待遇较低,又嫌办理手续麻烦,一些农民合同工失业后干脆放弃申领。这就导致中山此前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农民合同工人数较少,每年仅有两三千人。不过,他表示,随着新《条例》大幅提高了农民合同工的失业保险待遇,未来申领的人数预计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新增求职补贴等三项待遇
张锦宁表示新《条例》还突出了促进就业的功能,新增了求职补贴、生育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三项待遇。
根据新《条例》,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领取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5%,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而为保障女性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新《条例》规定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三倍。
另外,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可以领取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为当次职业技能鉴定费。
创业可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此外,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方式上,新《条例》也做了多项修改。其中,原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要求在解除劳动合同60天内办理,新《条例》则取消了这一规定,即失业人员在未重新就业前都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同时,为促进就业和创业,新《条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其中,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重新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可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一半的失业保险金。
“如果失业人员经核定可以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领取了一个月他就重新就业了,那么他可以申请领取余下5个月一半的失业保险金,尚未领取的期限则与再次失业时的领取期限合并计算。”张锦宁说。
同时,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开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的,凭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及纳税证明,可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篇4:中山市失业保险或将打破户籍和身份界限消息
中山市人社局昨日就新《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解读。新《条例》的最大突破是打破了户籍和身份的界限,参保农民合同工将与城镇职工享受同样的失业保险待遇,待遇标准也将大幅提高。
新修订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山市人社局昨日就新《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解读。新《条例》的最大突破是打破了户籍和身份的界限,参保农民合同工将与城镇职工享受同样的失业保险待遇,待遇标准也将大幅提高。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科长张锦宁表示,随着新《条例》大幅提升待遇标准,申领的人数预计会大幅增加。
失业保险待遇打破户籍身份界限,这当然是一种权利平等与权利归位。不难设想,当外来工业有望享有与当地市民同等的事业保险待遇,其实才是对外来工的真正接纳,外来工真正感受到了权利平等,也才有望更好地融入城市。
不过,赋予外来工同等失业保险待遇,固然不无必要,但仅有待遇保障,的确还并不足够。毕竟,事业保险待遇其实是以参保作为前提的,而现实的情形则是,即便是有权参保的外来工,参保率也并不高。而之所以参保比例低,其实也并不能全归咎于用工单位违反劳动法。现实中,既然不少外来工的工作并不稳定,几乎不大可能在一个地区长期待下去,即便是在当地参保,也完全可能难以享受的长期的保障,而一旦换了地方,或是返回家乡,参保账户里的资金能否取出或是迁回原籍,倒反而成了麻烦事。于是乎,对于外来工而言,相比把钱拿来参保,倒是不如拿在自己手上来的安全和划算,一些地区甚至不乏参保外来工退保的现象。
可见,对于外来工而言,除了赋予其与本地人同等的劳动保障待遇之外,更应确保这一权利能够顺利兑现,以及退出出口的通畅,否则的话,仅仅是待遇平等了,形式上拥有了同等的权利,但这一权利实际上却仍然可能因为外来工的身份差异及其流动性,而对应着完全不同的权益,甚至有着额外麻烦的话,形式上的平权,还不能算是实质意义上的权利对等。
基于上述视点,失业保险待遇打破户籍身份界限,让外来工得到公平的事业保险待遇,无疑令人欣慰,但真正意义上对于外来工的权利保障,其实仍需参保制度以及推出方式的进一步完善。
篇5:宜春市考录公务员下周报名
12月15日下午,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宜春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共有258个,其中市直单位54个(含公安35个,检察院2个,中级法院3个),县(市、区)乡镇机关77个,县(市、区)公安、检察机关127个(其中公安113个,检察机关14个)。
据了解,度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于12月18日8时至12月28日16时报名,于201月28日进行公共科目考试。
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和20中央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或江西省录用公务员考试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篇6:新考录公务员年终总结精选
20XX年12月,我通过公务员考试被录用到XX,成为一名光荣的国家公务员。转眼间,一年的试用期已满,期间在领导的培养关心、同志们的帮助支持下,我逐步完成了从学校到政府机关、从学生到国家公务员这种环境和角色的双重转变和适应,比较圆满地完成了自己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在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工作能力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和提高,为今后的工作和学习奠定了良好基础。现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作如下总结:
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增强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
理论学习是我们的立身之本。近年来,我一直将理论学习作为自身的重要任务,自觉做到勤学多想,努力增强党性观念,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系统地学习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身体力行,激发自己的政治责任感和奋发进取的精神,不断朝着新的目标奋进。在工作和事业面前,我历来顾全大局,从不争名夺利,不计较个人得失,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上、业务上不断地完善自己,更新自己,使自己真正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育人观。
二、注重求真务实,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
自己在目前的工作岗位上已工作了一年,经过不断学习、不断积累,以及向老干部请教,具备了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比较从容地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在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办事能力等方面,经过一年的锻炼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保证了本岗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在日常的各项工作过程中,没出现过错。在工作期间,我做到思想,讲到做到,善于发现问题,并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三、敬业爱岗,勤奋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勤勉敬业是对一名国家公务员起码要求。我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总是想方设法、竭尽所能予以解决,始终能够任劳任怨,尽职尽责。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没有无故迟到、早退的现象,始终坚守在工作岗位上,我始终认为,一个人苦点累点没有关系,人生的价值在于奋斗、在于创造、在于奉献。我必须以勤奋的理念去实现人生的价值。
四、尽职尽责,扎实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无论在何地工作,我都本着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 坚持任劳任怨,刻苦钻研,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均取得优异成绩。
五、不断改进作风,无私奉献,注重廉洁自律
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能维护大局,注重团结,以诚待人。平时工作中任劳任怨,扎实细致。在任职期间,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思想上、政治上时刻与党中央及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在廉政建设中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时刻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励,自觉加强党性修养。通过加强自身的建设,进一步坚定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把廉政建设变成自觉行动,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坚决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养成奉公守法,以清廉为荣的作风,做到拒腐蚀永不沾。
当然,工作中也有一些不足和问题,这些问题和不足,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克服,努力改进。
篇7:新考录公务员年终总结精选
一、刻苦学习政治理论,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站稳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认真学习领会二十次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参加理论学习,坚持到课认真记笔记。通过这些学习不断提高了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丰富了政治头脑。
我还郑重的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希望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虽然我现在还不是一名党员,但我始终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学习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相关内容,做到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努力钻研业务知识
在单位里我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学习了宪法、人民警察法、刑法、行政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在学习中能够突出重点,结合我队的实际工作有针对性的进行学习。用法律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不徇私枉法,不刑讯逼供,尊重违法嫌疑人的人格尊严、人身权利等。严格做到知法守法。
还通过各种途径来提高自己的学习热情,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学习中我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做到相互促进,互有提高。我经常向单位业务强,经验丰富的同志学习。不懂就问,并坚持记工作笔记,不断总结工作中的成败得失。
三、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
平时坚持按点上下班,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严格遵守公安部的“五条禁令”,从没做过任何违规违纪的事情。能够服从领导、尊重同志、顾全大局。工作中能够服从各级领导的安排,不讲客观条件、不消极怠工,有问题能与领导及时勾通。我本着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的原则,工作中不计较个人得失,尊重同志,乐于助人,努力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一切工作能够以大局为重、以全局利益为重,坚决贯彻个人利益服从于集体利益的原则,以高度的责任感高标准地完成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一年来,我在学习和工作中逐步成长、成熟,取得了一些的成绩,在此我仅向局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大家在这一年里对我的关怀和帮助。但我清楚自身还有很多不足,比如政治理论水平有待提高,工作能力不足,工作方法有待改进,从事业务工作时间短,实践经验还不多等。我将正视自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在今后加以改正。衷心希望领导和同志们继续给予关心和帮助。
篇8:公务员考录工作操作方式的探讨
关于公务员考录工作操作方式的探讨
作为推行公务员制度的一面旗帜,实行考试录用制度,即:“凡进必考”称得上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突破口。这一制度的推行,规范了公务员的“进口关”,实现了公务员进入机制的科学化、规范化,为公务员队伍建设注入了生机与活力,提高了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实现了“伯乐相马”到 “赛场选马”的过渡,不仅促进了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形成,而且有力地遏制了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树立了党政机关选贤任能、公正廉洁的新形象。近年来,县乡通过考录,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员进入各条战线,给公务员队伍输入了新鲜的血液,注入了新的活力,已成为县域经济建设的生力军,但由于考录制度起步较晚,缺乏足够的实践经验,发展速度又较快,在考录工作中不免还存在着一些亟需完善之处。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考录制度执行力度缺乏严肃性。经过7年的耕耘,“凡进必考”现已成为公务员录用的共识。但是一些地方,仍然还心存侥幸,对考录工作认识不够深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是为了吸引人才,对高学历、高职称、稀缺专业人员实行免考或随意简化考试科目和程序,以考核代替考试,以考调代替考录。二是“钻政策的空子”,利用考试与调任领导干部的空间,个别“庸才”不经考试披上公务员的“外衣”,堂而皇之登上领导干部的舞台,出现了“考不进来调进来”的现象。三是考录工作缺少透明度,考生、家长心存疑虑,对考录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缺乏可信度。 二、录用要求“门槛”过高,缺少平等性。一些部门用人要求过高,使很大一批考生“望门兴叹”,也让他们失去了平等竞争的机会。一是学历要求过高,只招收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这样就把一批同等学历的自考生排斥在外。这既违反了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关于“平等竞争”的规定,也违反了我国教育法关于“自考文凭和普通高校毕业文凭同等待遇”的规定。二是制定“土政策”,实行地域限制,只招收本地籍考生。这让公务员招考面向社会成为空话。 三、考录工作未实现定期化、缺乏连续性。一是公务员考录信息“闭塞”。由于考录工作未定期,考生不知道招考工作何时举行,县级人事部门又很难给一个明确答复,等有一个明确信息后,又由于来得比较突然,时间、空间衔接上又相对紧凑,缺乏有效准备,往往不得不放弃考录机会,因此很多考生抱怨考录信息“闭塞”。二是考录工作无连续性。县市没有招考公务员的主动权,一些地方、部门严重缺人,上报审批、考试录用“战线”太长,急需人员得不到及时补充,致使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与知识结构的更新与交替出现断档,这样既不利于公务员队伍的正常新陈代谢,又因人员配备不足而影响了某些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考录缺乏针对性,用人单位难找想用的人。在当前的招考方式中,特别是在笔试、面试工作中实行“千人一卷”的模式,不能突出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具体专业要求,致使录用对象虽然通过层层考试选拔,但仍存在着“高分低能”现象,即符合招考职位的条件,却不能胜任岗位工作。 五、考录工作缺乏灵活性,考录成本较高。乡镇、县、市机关考录公务员由市地级人事部门向省级人事部门上报考录计划,待审批后,全省统一组织实施。一是缺乏灵活性。基层机关补充公务员唯一途径只能考录,而考录工作全省一个步调,个别地方、部门因特殊情况也不能有特批计划,只能等待。二是现行考录政策成本较高。考试结果只在一次考录中适用,而报名、考试由省、市、县分级组织,这不仅加大了工作量,无形中增加了考录成本,而且由于没有形成有效的机制,相同职位、相同科目的考试结果,因试卷命题、考试标准不同,难以重复有效利用。 对策及建议 一、实行分级分类制度。为了避免“千人一卷”、“高分低能”的尴尬局面,实行分级分类制度。调整笔试内容,在公共科目的基础上,根据不同职位、不同行业增加相对应的专业知识考试。公共知识作为测评机关工作者应具备的基本常识;专业知识考试以招考职位为核心,主要测评本岗位应掌握的基本技能。专业知识可根据实际需求设置文秘、政法、人事管理、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技术等,并在成绩的计算上要突出专业知识所占比重。 二、建立定期连续的公务员考试制度。考录制度是打开国家行政机关面向社会的`一条“独木桥”,唯一通道开或关的时间应该为世人所共知,也即应该有一个开门关门的具体时间供人们去选择。因此,以省为单位进行定时定期的公务员招考工作,既可以降低考试成本,又可以统一考试程序、考试内容,还能由于考生的精心准备而保证考试质量。一是规范笔试内容、形式以便考生更能够较系统全面地查找资料、进行复习。二是借鉴普通高考、自学考试、计算机、英语、司法考试的组织方式,建立定期连续的公务员考试制度。每年确定具体固定的报名时间、考试时间、面试时间,做到有章可循。三是采取“一次考试、多个专业、结果适用”的途径,对公共知识以划定合格分数线,不计入考试总分,测试结果各个职位有效,全省适用。凡参加公共知识考试合格者,可相应的公务员考试公共知识合格证书,并规定有效期。这样既可减轻考生的负担,又可减少考录的成本。 三、坚持面向社会招考的机制,打破地域、身份界限。“不拘一格降人才”、“唯才是举”是选人、用人应把握的原则。但是一些用人单位由于“门槛高筑”,设定地域、限定身份、学历,把一部份优秀人才拒之门外。因此必须坚持公务员面向社会招考的机制,打破地域、身份、学历界限,解放思想、克服障碍、打破框架、突破束缚,促进人员的大流动、大开发、大跨越,真正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四、增强考录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的监督。考录工作是否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是广大考生、社会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是关系考录工作成败的关键。因此,整个考录工作必须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一是坚持“五公开”。即公开:考录政策、录用计划、资格条件、考试成绩、录用结果,通过对考录工作的公开,消除考生的疑虑,让考生明明白白报名,高高兴兴考试,真正使公务员的考录成为“玻璃房子里的竞争”。二是自觉接受监督。对编制录用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和录用等关键环节实行责任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特别是面试,群众相当关注,人的主观因素较大,考官的组成人员可邀请纪检、监察、人大、政协的同志参加并面向社会实行“旁听制度”;也可市与市之间交叉临时组建,并对面试的全过程进行录像监测。通过监督彻底让“卷子”代替“条子”,“才干”代替“关系”,让考录制度真正成为优秀者的“通行证”。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