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情况汇报,本文共8篇,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篇1: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情况汇报
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情况汇报
各主席团成员:我受镇人民政府委托,就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情况做一简要汇报,请予审议。
一、强化法律宣传,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采取召开会议、书写标语、发放宣传资料、进村入户、执法检查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强对《土地管理法》的宣传,特别是大家普遍关心的新土地法中关于征占赔偿标准及农民建房的相关知识,进行了重点宣传,做到了家喻户晓;二认真组织有关业务干部学习《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政策规章,使其深刻领会其内涵,保证在执法及处理农村土地纠纷过程中能正确引用条款,掌握分寸适当;三加大执法力度。以执法促宣传,通过实际的执法效果给群众上土地法宣传课,能过典型事例教育群众学法守法。
二、严格依法办事,切实保护耕地。
1、实施“阳光”工程,公开办事程序。通过公开栏对农民建房办事程序及收费标准进行了公示,实行了“首问责任制”及周一周四坐班制,方便群众办理土地手续。
2、加强耕地保护,正确处理加快经济发展与严格保护耕地、农业结构调整与保护基本农田、加快城市化进程与合理利用土地的.关系。严把申报关,对农民建房建设占地的,严格按照用地标准及程序办理。对每一件农户的申请,按照“三到场”要求均要到现场勘查、测图,审核家庭人口,住房面积,严格把握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关。
3、强化土地整理开发。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支持,在月亮坡碗厂沟、刁家湾等地方对荒山荒坡进行梯级开发,并予以沟、池、路等设施配套,新增耕地500余亩。同时对沿山分水岭、月亮坡、山门口等土地进行了整理,并引进业主发展经果林,为附近群众增产增收提供强有力的土地资源保障。目前正在争取对襄渝铁路以西,城镇周边的土地进行整体进行改造,若获通过,届时全镇土地状况将会大大改观。
三、抓好安全稳定,办好实事工程
1、制定科学的安全监测机制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监测网络,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对观音岩、刁家湾、水朝门、狮子脑等地质灾害重点监测点确定了专门的监测人员。今年春,通过监测网络就及早发现了刁家湾滑坡险情,及时采取了应急措施,对涉险人员进行了妥善安置,对事故点进行了72小时不间断监测,直到地质状况趋于稳定,避免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强化矿山安全管理,督促业主严格按操作规程开采,始终做到“安全生产,质量第一”。并不断加强技改,采用切割取石,禁炮作业,既提高了效率,又降低了安全隐患。
3、积极做好禄市大道遗留问题处理。大道征地欠款27万元,但因政府财力有限,拖延至今。致使一些不理解甚至不怀善意的人,就此事不断形成上访,给全市的稳定局面造成不良影响。党委政府多次上门做好协调说服工作,但效果不大。考虑到拖欠农户款项已久,党委政府的确应该正视这个问题。今年上半年,于是向农户做出了两年内付清拖欠款项,力争一年内付清的承诺。通过信贷及处理盘活资产等多途径努力,在今年12月初,拖欠农户的土地款项全额付清。圆满解决了禄市大道这一最大遗留问题。
3、争取政策扶持,将红尘找水,土地整理,农改项目等利民惠政策引至禄市开发建设,仅就利用上级政策,给缺水群众打机压井170余口,整理土地1500亩,新增耕地540亩,修建蓄水池3口,配套水渠、便民路13.5千米。极大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四存在的不足及以后的发展方向
一是国土所工作人员少,变动大,工作量大,工作缺乏连续性,现有工作人员对以前情况不熟,工作被动;二是群众保护耕地意识不强,时有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现象发生。三是总体规划编制较早,多年没有修订,有的地方已不能适应经济发展要求。四是体制的原因,国土实行以条为主的管理模式,本身工作自成体系,与其他部门协调配合难度较大。
鉴于此,镇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土地法》的宣传力度,继续加大对国土方面的财力人力投入,加强国土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素质,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要求,加快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继续强化土地法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珍惜土地,节约用地,严禁侵占基本农田,同时要深入开展土地治理整顿,建立健全土地管理监控巡查长效机制。
篇2:《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关于《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各位主任、委员:我受市政府的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我市《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请予审议。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使全市的土地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深入贯彻宣传《土地管理法》,进一步增强基本国策意识
从提高全民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的国策意识出发,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一是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宣传。据统计,自新《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市乡两级召开土地管理专题会议400多场次,共举办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规培训班34期。二是对群众进行宣传。结合去年土地市场清理整顿和全民普法教育,在各乡镇(街道)组织讲法团,到各村巡回宣传,形成了“村村宣传到墙,户户材料在手”的宣传局面。每年“6.25”土地日都在全市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市政府分管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在诸城市报上开辟专版;在市区设立法律法规咨询站,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解答关于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三是对上进行宣传。注重总结经验教训,推动工作开展。《国土资源报》专版介绍了我市土地开发整理的做法及成功经验。仅去年一年,就在省以上国土资源报刊中发表了《整顿不影响发展》、《整顿规范土地市场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等3篇工作研究,新闻报道12篇,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新闻报道14篇,提高了我市在国土资源系统中的知名度。
二、加强耕地保护,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牢固树立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和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观念,积极推进土地管理方式的转变。 (一)认真落实土地管理目标责任制。与各乡镇(街道)签订了土地管理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市里每年两次对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市人大、市政协重视关心土地工作,多次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视察,专门听取情况汇报。通过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全市土地管理目标责任得到有效落实,连续2次被潍坊市政府授予“实施土地管理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
(二)从严保护耕地。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五个不准”,有效稳定了耕地面积。一是加强用地审批管理。正确处理好耕地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强化建设用地审批管理。能利用荒地的,不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占用好地;对确需占用耕地的,认真落实“占补平衡”措施,实行“占一补一”。二是加强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建立了高标准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107940.6公顷,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89.8%。同时,制定了六项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修编了《诸城市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确保基本农田的保护面积与保护率不变。
(三)大力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把土地开发整理作为稳定耕地面积的重要措施来抓。一是制定了《土地资源开发和土地复垦暂行规定》,坚持“谁开发、谁受益,谁使用、谁复垦”的原则,提高全民参与土地开发的积极性;二是编制了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完成了示范区开发整理任务。到目前,我市已申报国家级立项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1个,省级立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5个,市、县级以上项目近30个,县级以下项目200多个,共新增耕地面积4.4万亩。仅去年一年就安排各类开发整理项目108个,新增耕地1.7万余亩,连续五年实现了我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四)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用地需求。一是对各类建设项目严格把关,全方位提供优质服务,对符合要求的建设用地报批材料,简化办事程序,及时向上级报批。仅,我市就上报审批建设用地47个批次,面积9346亩,保障了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用地需求。二是提高办事效率。按照上级要求,把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23项精简到9项。向行政审批中心派驻了6名素质高、能力强的业务骨干,做到了“一门受理、一站批复、一口收费,限时办结”。特别是对市里调度的重点建设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提前介入,超前服务,为企业早日开工赢得了时间。近年来,先后荣获“全省土地管理先进单位”、“全省土地管理执法年活动先进单位”、“潍坊市土地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仅去年一年,共收到群众赠送的锦旗12面,表扬信30多封。
三、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推进土地市场建设
近年来,我们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土地市场体系为目标,努力探索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新路子,达到了“以地生财、以地聚财、以地兴城”。去年共实现土地收益2.6亿元,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任务目标。
(一)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去年以来,对城区内的存量闲置土地、旧城改造土地、“退二进三”土地以及新增经营性用地,全部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对城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一律停止办理使用手续,统一纳入政府储备库,确保了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高度垄断。去年,对14宗面积1827亩集体土地进行了储备,到目前,土地储备已达4440亩。
(二)对经营性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全面落实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对商业、金融、旅游、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招拍挂”;对同一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纳入了“招拍挂”范围,给所有单位或个人提供公平的竞争机会。20拍卖、挂牌出让13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总面积449.79亩,实现政府土地收益9000多万元。
(三)稳步推进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积极抓好存量建设用地的有偿使用工作。对企业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采取出让、租赁等形式进行处置;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划拨土地改变用途的,全部纳入有偿使用范围。去年以来,共收缴有偿使用费2652万元,走在了潍坊市前列。
四、坚持依法行政,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
土地执法监察是土地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的重要保证。
(一)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坚持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对各类违法用地行为的.查处力度和对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有效地打击了扰乱土地市场秩序行为。对破坏耕地的重大违法案件,从严予以查处。如昌城镇孙二村砖瓦厂违法占用耕地取土烧砖,我们多次进行说服教育,并先后下达了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对方拒不执行,继续破坏土地,市政府决定从严处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公安部门对责任人依法进行了刑事拘留,并在全市进行了通报。
(二)扎实开展了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去年以来,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组成了专门的清理队伍,制定出台了《实施办法》和《工作制度》,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对全市所有土地进行拉网式清查。措施上,突出了五点,一是抓清查摸底,掌握全市违法用地的情况;二是抓协调调度,推动面上工作开展;三是抓处理,对违法用地,抓紧按规定完善手续,确保不留尾巴,不留后患;四是抓典型,对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过程中发现的大案、要案,进行公开曝光、公开处理;五是抓巡回检查,杜绝新的违法用地的发生。全市共清查出各类违法占地792宗,1888亩,已全部处结完毕,处结率100%,罚款256.8万元,得到了省、潍坊市的肯定。
(三)积极落实征地补偿。在征用土地时,严格按《土地管理法》规定标准落实补偿安置费,并实行征地补偿公告、安置公告、补偿登记“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同时,对群众关于土地补偿的来信来访,都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从速、从快进行了调查处理,确保了没有发生侵犯农民权利、引发群众集体到省进京上访问题的发生。
前段,我们通过严格实施《土地管理法》,在保护耕地、保障用地、经营土地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依然不足,土地利用率不高,招拍挂的力度还不够大,违法用地现象仍时有发生。为了更好地贯彻和实施好《土地管理法》,把土地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下步我们要突出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集中培训、专题研究、开辟专栏、电视广播、发放宣传材料、印发明白纸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宣传普及《土地管理法》,增强全民土地基本国策意识。
二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的“五个不准”。同时,抓好国家、省重点项目的开发整理,有效增加耕地面积,确保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三是加强土地规划管理。抓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宏观调控各类用地布局,优先保证市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用地,把好单位用地面积的投资强度关,提高土地利用利用率。
四是保障经济发展用地需求。进一步用足用活政策,积极争取用地指标。对市里的重点建设项目,千方百计争取列入国家、省级项目计划,尽量不占用现有指标。同时拓展实施建设用地指标置换、农用地整理指标折抵、小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周转政策渠道,以挖掘增加用地指标的潜力,尽而满足建设用地需求。
五是进一步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坚持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动态巡查、重点检查和立案查处的工作力度。同时,加强土地管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秉公执法,热情服务,为全市经济的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以上汇报如有不当,请批评指正。
篇3:建委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的汇报
建委关于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的汇报
行政许可法是一部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行政许可法的施行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许可制度改革,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创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我委自行政许可法出台以来,将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积极推进行建设行政许可制度建设与完善作为一项重要的年度工作来抓。现根据市监察局《关于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池监6号文要求将我委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行政许可法的主要精神和基本内容 行政许可法对政府行为的设定和实施规定了一系列新的制度和程序,也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这是对以往模式的行政许可制度和行政管理方式的重大改革。为了贯彻执行好行政许可法,于5月成立了建设系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并向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提出了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的原则要求,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有关通知精神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同时,我委积极采取“走出去学,请进来教”相结合的模式开展行政许可法学习活动,多次派人参加省建设厅、市法制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三次邀请市行政许可法宣传员、市委党校法律教授有计划地组织机关全体和委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委党政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行政许可事项办理人员进行分类培训,使参训人员能够理解和掌握行政许可法的主要精神,准确把握行政许可法的有关条文,熟知法律所赋予的各项责任、权利和义务,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做好行政许可有关文件清理,抓好行政执法主体建设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不少以往实行的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予以修改或者废止。为此,我们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在市政府法制部门的指导下,对现行的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行政许可的规定作系统全面清理,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精神的有关内部规定,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对确需保留并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抓紧提出处理意见上报省建设厅。清理工作在去年6月份圆满完成,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凡与行政许可法精神不相一致的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自行政许可法施行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经清理,市建设系统行政许可项目由38项缩减到25项。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对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程序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去年9月,组织了43名新进和换证工作人员进行了执法资格认证考试,41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去年底,我委根据市法制办的安排,积极组织全委系统78名已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工作人员进行了年检培训,确保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合法。 三、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加强对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工作 行政许可法强化了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其责任作了明确规定。为将这些规定落到实处,建立行政许可自我监督检查相关制度非常必要。为此,我委在将清理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管理项目全部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后,又及时编印了《池州市建委办事指南》,做到了行政许可项目项目名称、办事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七公开。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发文通知各有关单位,明确要求按审批程序修改工作流程,公开审批程序和办事制度,加强事后监管。自去年9月份起在建设服务中心窗口实施“五个一”制度,即实行一个窗口受理、规范一个运作程序、加强一支队伍建设、完善一套考评机制、建立“一口”值班制度,变“跑部门”为“部门跑”,切实加强对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积极探索网上审批,今年2月份起与市行政服务中心合作在全市市直部门中第一个开展网上审批试点。 四、不断深化细化 “窗口”工作,树立部门良好形象 一是培训上岗,一专多能。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现有工作人员2名,上岗人员除精通本行业的业务外,上岗前还接受包括法律法规及礼仪教育的强化培训。在受理工作中对大部分行政审批、政府信息的咨询均能直接给予答复。二是建立制度,规范服务。受理窗口按照规范、便民、利民和可操作原则,对委系统原使用的各类行政审批申请书示范文本和审批表格进行清理,重新编制行政许可、行政事项及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表示范文本;受理、办理工作格式文本及受理登记簿,初步建立了一套比较规范的行政许可法律文书制度。三是联系各方,服务全程。窗口的职责除统一受理行政许可、行政事项申请和发送行政审批决定外,还提供有关行政审批事宜的查询、服务,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的督办和协调。受理窗口对所有申请事项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记录。对一些审批程序比较复杂繁琐的事项,及时与委系统相关单位和科室联系协调,了解进展情况,并与申请人交流沟通,收到较好的效果。运行10个月来,没有发生申请人投诉的情况,建设窗口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获“年度红旗窗口”光荣称号。 贯彻行政许可法,推进行政许可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任务,目前工作才刚起步,不少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改善。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做好这项工作,以公开、透明、便民、高效为目标,依法规范,推动审批流程科学简化,进一步做好网上公布、网上咨询工作,探索推进网上备案、网上审批工作,将这项现代政府为市民提供的公共服务,通过 “厅堂化设施,规范化操作,人性化服务”的形式具体体现出来,真正树立起为民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良好形象。
篇4:贯彻执行法规工作汇报
贯彻执行法规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
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湄洲岛海洋环境保护进行执法检查,这充分表明了省人大对湄洲岛海洋生态环保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同时,对湄洲岛来说也是一次认真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增强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的极好机会。在此,我代表湄洲岛党工委、管委会向省执法检查组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受党工委、管委会的委托就湄洲岛贯彻执行《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主要工作成效
几年来,湄洲岛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进一步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搞好海洋资源保护,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民健康,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了海岛生态特别保护区。为了维护海洋生态系统平衡,科学、合理、安全持续地利用各种海洋资源,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复,湄洲岛建立海岛生态特别保护区。依据《湄洲岛海岛生态特别保护区建区报告》,我们重点对八个保护区实施保护。一是鹅尾海蚀地貌特别保护区。该区面积20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0.48平方公里。主要保护鹅尾神石园内的海蚀地貌、奇岩怪石等自然景观,严格控制自然资源的开发活动密度,推行生态旅游。鹅尾神石园本着保护与利用的原则要求,充分利用天然地貌,合理布设人行道等设施,加强绿化美化,形成天然风景区。二是牛头尾生态系统特别保护区。该区海岸线长4公里,面积9平方公里。主要保护沿岸海蚀洞穴、海蚀沟槽和岸礁上繁衍生长的海鸟群等。三是猴屿生态系统特别保护区。该区面积10平方公里。主要保护猴屿及周围岩礁,利用天然岸礁养殖“坛紫菜”,红毛菜,严禁电捕和炸鱼活动。四是虎狮列岛生态特别保护区。该区面积22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0.02平方公里。主要保护虎狮列岛岛礁地形地貌和周围海域海洋生物多样性,以备开展垂钓、海上观赏等休闲旅游活动。五是莲池澳海滨沙滩特别保护区。该区沙滩长2公里,面积5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0.5平方公里。主要进行蚀退岸的调查与研究,进行海岸侵蚀灾害的防治,保护海滨沙滩。六是九宝澜海滨沙滩特别保护区。该区面积8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0.5平方公里。主要是加强周围海域监管,严禁采砂,保护沙滩资源,同时控制滨海旅游开发活动密度,防止海滨浴场的污染。七是白波面红树林生态系统特别保护区。该区面积21.9平方公里。主要是加快红树林营造和保护,适度发展滩涂养殖。八是湖石果淡水生态系统特别保护区。该区面积 0.2平方公里。主要控制污水排放,大力开展植树造林,保护淡水资源。通过建立生态特别保护区,有效保护珍稀物种,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恢复和改善海洋生态平衡;有效控制和保护海岸线,保护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促进野生动植物物种的繁育,实现生态良性循环;有效实施和推广生态旅游、生态养殖、清洁生产等发展模式,树立环保意识,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2、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工程,改善了生态环境。我区从开始,每年实施主题绿化工程努力推进造林绿化上新水平。先后完成的绿化项目有:妈祖庙景区、黄金沙滩景区、湄屿公园、鹅尾神石园、鹅尾四季公园、刺桐公园、湄洲大道、环岛南路、环岛东路、环岛西路、朝圣路、上林路、文甲码头港区、宫下码头港区、3000吨码头港区、后巷村休憩园、东蔡村休憩园、花街花巷10条、单位庭院绿化12个、绿化示范户约300户,营造防护林8620亩,其中营造滩涂红树林600亩。共完成投资4020万元,完成绿化面积 68.5万平方米、人均园林绿化面积18.03平方米,绿化覆盖率49.8%,绿化率44.8%,绿化程度93%。先后被评为“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区)”、“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全国绿化模范县”等荣誉称号。今年重点实施营造防护林900亩,其中红树林300亩;实施80户示范户庭院绿化;推进8个项目绿化有:2个小区绿化、2个单位达标绿化、2个村休憩园绿化、2条路绿化,新增绿化面积15.3万平方米。通过造林绿化,抗台风等防灾能力有效增强,水土流失明显减少,蓄水大幅度增加,净化和制造新鲜空气功能较好,动植物品种逐渐增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3、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保护了生态资源。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湄洲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炸渔、非法电捕等违法行为,确保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7月,国土资源部和海洋总局组织力量进驻湄洲岛打击非法采砂行动;1月16日,莆田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依法打击采砂活动的通告》;208月14日,莆田市人民政府又批准实施《湄洲岛海砂治理整顿工作方案》,专门成立了海砂治理整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小组,开展打击非法采砂案件。湄洲岛党工委、管委会也成立了湄洲岛制止非法采砂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打击海面抽砂),湄洲镇成立了制止非法采砂巡查队(主要负责打击岛上采砂),并把海砂保护管理列入目标责任管理内容。层层签订海砂年度管理目标责任书,把海砂管理列入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出台了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奖惩办法,对在治理整顿和打击非法采砂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执法人员进行补助,对举报人员进行奖励,激发干群齐抓共管。通过精心组织,周密布置,打击了一批典型的非法采砂案件,共查获非法采砂船舶10艘,涉案人员26人被移送拘留15天,刹住了违法采砂行为,起到了威慑作用,教育全区群众自觉保护海砂,自觉保护海洋生态资源,促进海洋生态可持续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主要做法
1、强化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明确以湄洲岛管委会为主,以市海洋与渔业部门为执法主体,依靠公安、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标本兼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各部门立足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海洋与渔业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别查处陆、海域非法采砂活动;公安和边防机关及时查处移送的涉案人员并保护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交通部门及时查处无证运输船舶;交警部门及时查处无证车辆;船检与工商部门及时取缔无证的船舶修造厂(点);湄洲岛管委会负责层层建立护砂专业队,配合打击非法采砂执法工作,并教育广大群众自觉保护海洋资源,形成了一个海洋环境保护人人抓、人人管,齐抓共管的局面。
2、扩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结合湄洲岛实际,充分利用宣传舆论媒介,大力宣传《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广泛宣传特别保护区的内涵、价值、目的、意义及保护措施,在重要的位置上悬挂与整治内容相关的横幅30条,张贴宣传标语50张,发放宣传材料1200份,出动宣传车15天,在湄洲岛有线电视台上播放整治的内容、成效和有关法律法规1个月,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表明了建立海洋特别保护区的理念和意志以及打击非法采砂活动的态度和决心,激励全社会各阶层人士不断增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同时,根据特别保护区的各自特点,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制定体现海岛风土人情与当地文化自然景观相协调的保护区管理制度,积极引导当地居民参与保护区的建设管理,最终使当地居民自觉投身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行动中。
3、科学监测,严格控制污染。定期对特别保护区内的海洋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价,做好环境承载力分析,实行容量控制。制定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切实保护如岛礁、沙滩、生物、水、景观文化等资源。统筹兼顾海洋资源持续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认真组织开展湄洲岛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试运行,以确保科学、合理、安全、持续有效地利用各种海洋资源,最终达到最大社会经济、生态环境效益的目的。实施海洋生态工程建设,开展海洋生态恢复整治,保护和恢复已遭破坏的脆弱生态环境。严格执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加强对船舶排污、水产养殖污染的监管。严禁具有高度污染性、破坏性、干扰性、低效能、高消耗项目上马。
4、严格管理,打击违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海洋资源开发基本方针,坚决制止一切导致海洋生态功能继续退化的开发活动和人为的'破坏活动。加强对野生生物资源的开发管理,逐步制定准采区、规定采捕方式、严禁乱采滥捕,严厉打击电、毒、炸鱼。加强对无居民岛礁的保护管理,严禁改变岛礁自然属性的开挖作业和建筑施工,保护好珍稀贝类、藻类和甲壳动物繁衍生长场所。开展开发项目对特别保护区的生态影响评价,做到资源开发必须与特别保护区的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做到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与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对可能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严格评审,合理选取有利于生态保护的开发建设工期、区域和方式,把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降到最低程度。逐步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执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负责,谁使用谁付费”制度。坚决刹住违法行为,维护海洋生态平衡和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随着湄洲岛开发开放的深入发展,湄洲岛的决策者和建设者的生态意识和生态定位已经明确。在新一轮的湄洲岛总体发展规划中湄洲岛环境总目标是:以“环保立岛”为战略,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完善环境管理体系,坚持旅游开发与生态环境并重,把湄洲岛建设成青山碧海、舒适宜人的生态型海岛旅游度假区。一是加大《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宣传和执法力度,确保湄洲岛海洋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二是明确目标,重点开展湄洲岛生态特别保护区保护工作,坚决打击非法采砂等破坏生态资源行为,促进湄洲岛生态、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三是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工程,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旅游环境,创造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请求协调解决的问题
1、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打击破坏湄洲岛海洋生态资源行为。治理和解决湄洲湾临海工业污水污染破坏湄洲岛周围海域问题,惠安渔船到湄洲岛海域非法电、炸鱼活动和岛外船舶到湄洲岛海域非法采砂活动等问题。
2、在湄洲岛设立市海洋与渔业局派出机构。在打击非法采砂等执法中,由于湄洲岛管委会没有相关的执法机构和执法权,造成执法难的局面,建议在湄洲岛设立市海洋与渔业局派出机构,赋予执法权,并请求上级配备海上巡逻艇等执法工具,便于巡查执法等。
3、关于明确打击非法采砂适用法律条款问题。按照《矿产资源法》第39条、第44条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和“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依照刑法第156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该法引用的罪名是原刑法中“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刑法修订后,该罪名在修订后的刑法中已变更为第343条“破坏矿产资源罪”,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尚未相应修改。鉴于湄洲岛周围海域已被市政府划为海岛生态特别保护区和禁采区,为此,建议在该条例未修改前,对未经批准在湄洲岛海域开采海砂的,一律按盗窃罪论处,加大打击力度,有效保护海砂资源。
以上汇报,不足不对之处,敬请指正。
原稿
湄洲岛贯彻执行《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
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工作情况汇报
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5月10日)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首先,欢迎各位莅临湄洲岛进行执法检查指导,这次省、市人大联合组织对湄洲岛海洋环境保护进行视察检查。这充分表明了人大对湄洲岛海洋生态环保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同时,对湄洲岛是一次认真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增强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的极好机会,在此,我代表湄洲岛党工委、管委会向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湄洲岛开展《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湄洲岛基本概况
湄洲岛位于台湾海峡西岸中部的湄洲湾口,是海上和平女神妈祖的故乡、闻名遐迩的妈祖文化的发祥地。全岛陆域面积14.35平方公里,人口3.8万,年均气温21℃,海岸线长30.4公里。1988年被辟为福建省对外开放旅游经济区,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旅游度假区。千年氤氲的妈祖祖庙是2亿妈祖信众心仪神往、魂牵梦萦的朝拜圣地,被誉为“东方麦加”,在海内外有着广泛的影响,尤其是对台湾同胞具有异乎寻常的吸引力,构成了湄洲岛开发建设和旅游产业发展独具特色的人文资源。湄洲岛地理优越,海陆交通便捷,离大陆仅1.8海里,东距台湾台中港72海里,南达厦门港100海里,北抵福州马尾港70海里,自古以来就是闽台民间交往的桥梁,已拥有轮渡码头、3000吨对台客运码头一类口岸等便捷的对外交通设施,以及通达全岛各地的公路网。大自然赐予湄洲岛得天独厚的滨海资源,岛上分布着13处金色沙滩和5公里长的海蚀地貌,拥有各类风景名胜20多处。碧海蓝天、金沙绿林、青山怪石交织成一幅幅俊秀多姿的画卷,是旅游度假、滨海观光、休闲保健的理想乐园。
湄洲岛以旅游业、海洋渔业和种植业为主,经济结构单一。在以旅游业为动力,以外向型经济为导向,发展海洋捕捞、海水养殖和种植业的基础上,开展以旅游养岛,搞好基础设施建设,绿化美化环境,大力挖掘旅游资源,完善服务行业。20,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完成国内生产总值2.2亿元,全年接待境内外游客66万人次,全社会旅游收入达1.4亿元,全区财政收入51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199元,全区11个行政村全部实现小康,正向宽裕型小康目标迈进。
二、执法主要成效
几年来,湄洲岛认真实施《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进一步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搞好海洋资源保护,防止污染,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民健康,促进旅游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建立了湄洲岛海岛生态特别保护区。为了维护海洋生态系统平衡,科学、合理、安全持续地利用各种海洋资源,我们根据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编制的《莆田市湄洲岛海岛生态特别保护区建区报告》,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复通过并予以实施,取得明显成效。湄洲岛海岛生态特别保护区建设的重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一是鹅尾海蚀地貌特别保护区,面积20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0.48平方公里。主要保护鹅尾神石园内的海蚀地貌、奇岩怪石等自然景观,严格控制自然资源的开发活动密度,推行生态旅游。鹅尾神石园本着保护与利用的原则要求,充分利用天然地貌、合理布置人行道等设施,加强绿化美化,形成天然风景区,供游人观赏。二是牛头尾生态系统特别保护区,岸线长4公里,面积9平方公里。主要保护沿岸海蚀洞穴、海蚀沟槽和岸礁上繁衍生长的海鸟群等。三是猴屿生态系统特别保护区,面积10平方公里。主要保护猴屿及周围岩礁,利用天然岸礁养殖“坛紫菜”,红毛菜,严禁电捕和炸鱼活动。四是虎狮列岛生态特别保护区,面积22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0.02平方公里。主要保护虎狮列岛岛礁地形地貌和周围海域海洋生物多样性,以备开展垂钓、海上观赏等休闲旅游活动。五是莲池澳海滨沙滩特别保护区,沙滩长2公里,面积5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0.5平方公里。主要进行蚀退岸的调查与研究,进行海岸侵蚀灾害的防治,保护海滨沙滩。六是九宝澜海滨沙滩特别保护区,面积8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05平方公里。主要是加强周围海域监管,严禁采砂,保护沙滩资源,同时控制滨海旅游开发活动密度,防止海滨浴场的污染。七是白波面红树林生态系统特别保护区,面积21.9平方公里。主要是加快红树林营造和保护,适度发展滩涂养殖。八是湖石果淡水生态系统特别保护区,面积 0.2平方公里。主要控制污水排放,大力开展植树造林,保护淡水资源。通过建立生态特别保护区,有效保护珍稀物种,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恢复和改善海洋生态平衡;有效控制和保护海岸线,保护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促进野生动植物物种的繁育,实现生态良性循环;有效实施和推广生态旅游、生态养殖、清洁生产等发展模式,树立环保意识;有效保护和开发利用生态资源,创造生态实现效率。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2、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工程改善生态环境。我区从20开始,努力推进造林绿化上新水平。先后完成的绿化项目有:妈祖庙景区、黄金沙滩景区、湄屿公园、鹅尾神石园、鹅尾四季公园、刺桐公园、湄洲大道、环岛南路、环岛东路、环岛西路、朝圣路、上林路、文甲码头港区、宫下码头港区、3000吨码头港区、后巷村休憩园、东蔡村休憩园、花街花巷10条,单位庭院绿化12个,绿化示范户约300户,营造防护林8620亩,其中营造滩涂红树林600亩。共完成投资4020万元,完成绿化面积 68.5万平方米、人均园林绿化面积18.03平方米,绿化覆盖率49.8%,绿化率44.8%,绿化程度93%。先后被评为“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区)”、“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全国绿化模范县”等荣誉称号。今年重点实施营造防护林900亩,其中红树林200亩;实施80户示范户庭院绿化;推进8个项目绿化有:2个小区绿化、2个单位达标绿化、2个村休憩园绿化、2条路绿化,新增绿化面积153000平方米。通过绿化美化,抗台风等防灾能力有效增强,水土流失明显减少,蓄水大幅度增加,净化和制造新鲜空气功能较好,动植物品种逐渐增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3、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保护生态资源。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湄洲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炸渔、非法电捕等违法行为,确保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207月,国土资源部和海洋总局组织力量进驻湄洲岛打击非法采砂行动;年1月16日,莆田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依法打击采砂活动的通告》;2002年8月14日,莆田市人民政府又批准实施《湄洲岛海砂治理整顿工作方案》,专门成立了海砂治理整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小组,开展打击非法采砂案件。湄洲岛党工委、管委会也成立了湄洲岛制止非法采砂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打击海面抽砂),湄洲镇成立了制止非法采砂巡查队(主要负责打击岛上偷砂),并把海砂保护管理列入目标责任管理内容。层层签订海砂年度管理目标责任书,把海砂管理列入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出台了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奖惩办法,对在治理整顿和打击非法采砂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执法人员进行补助,对举报人员进行奖励,激发干群齐抓共管。通过精心组织,周密布置,打击了一批典型的非法采砂案件,共查获非法采砂船舶10艘,涉案人员26人,刹住了违法采砂行为,起到了威慑作用,教育全区群众自觉保护海砂,自觉保护海洋生态资源,促进海洋生态可持续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主要做法与措施
1、强化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明确以湄洲岛管委会为主,以海洋与渔业部门为执法主体,依靠公安、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标本兼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各部门立足职责分工负责通力协作,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海洋与渔业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别查处陆、海域非法采砂活动;公安和边防机关及时查处移送的涉案人员并保护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交通部门及时查处无证运输船舶;交警部门及时查处无证车辆;船检与工商部门及时取缔无证的船舶修造厂(点);湄洲岛管委会负责层层建立护砂专业队,配合打击非法采砂执法工作,并教育广大群众自觉保护海洋资源,形成了一个海洋环境保护人人抓人人管、各抓共管的局面。
2、扩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结合湄洲岛实际,充分利用宣传舆论媒介,大力宣传《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广泛宣传特别保护区的内涵、价值、目的、意义及保护措施,在重要的位置上悬挂与整治内容相关的横幅30条,张贴宣传标语50张,发放宣传材料1200份,出动宣传车15天,在湄洲岛有线电视台上播放整治的内容、成效和有关法律法规1个月,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表明了建立海洋特别保护区的理念和意志以及打击非法采砂活动的态度和决心,激励全社会各阶层人士不断增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同时,根据特别保护区的各自特点,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制定体现海岛风土人情与当地文化自然景观相协调的保护区管理制度,积极引导当地居民参与保护区的建设管理,最终使当地居民自觉投身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行动中。
3、科学监测,严格控制污染。定期对特别保护区内的海洋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价,做好环境承载力分析,实行容量控制。制定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切实保护如岛礁、沙滩、生物、水、景观文化等资源。统筹兼顾海洋资源持续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认真组织实施ISO14000环境体系论证,以确保科学、合理、安全、持续有效地利用各种海洋资源,最终达到最大社会经济、生态环境效益的目的。实施海洋生态工程建设,开展海洋生态恢复整治,保护和恢复已遭破坏的脆弱生态环境。严格执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加强对船舶排污、水产养殖污染的监管。严禁具有高度污染性、破坏性、干扰性、低效能、高消耗项目上马。
4、精心管护,刹住违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海洋资源开发基本方针,坚决制止一切导致海洋生态功能继续退化的开发活动和人为的破坏活动。加强对野生生物资源的开发管理,逐步制定准采区、规定采捕方式、严禁乱采滥捕,严厉打击电、毒、炸鱼。加强对无居民岛礁的保护管理,严禁改变岛礁自然属性的开挖作业和建筑施工,保护好珍稀贝类、藻类和甲壳动物繁衍生长场所。开展开发项目对特别保护区的生态影响评价,做到资源开发必须与特别保护区的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做到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与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对可能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严格评审,合理选取有利于生态保护的开发建设工期、区域和方式,把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降到最低程度。逐步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执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负责,谁使用谁付费”制度。坚决刹住违法行为,维护海洋生态平衡和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5、多方筹资,确保生态建设。海洋生态保护和建设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我区通过深化改革,配套优惠政策,建立政府投资引导,各方投入的投融资体制,积极筹措资金。采取中央及省拨一点、市补助一点、地方自筹一点的办法,筹集资金。另外,充分利用海洋资源,发展海洋生态旅游,增加海洋生态保护投入,保证海洋生态保护费用到位,特别是保证开展专项整治违法破坏海洋资源行为的经费,确保海洋生态得到长效保护。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随着湄洲岛开发开放的深入发展,湄洲岛的决策者和建设者的生态意识和生态定位已经明确。在新一轮的湄洲岛总体发展规划中湄洲岛环境总目标是:以“环保立岛”为战略,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完善环境管理体系,坚持旅游开发与生态环境并重,把湄洲岛建设成青山碧海、舒适宜人的生态型海岛旅游度假区。一是加大《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宣传和执法力度,确保湄洲岛海洋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二是明确目标,重点开展湄洲岛生态特别保护区保护工作,坚决打击非法采砂等破坏生态资源行为,促进湄洲岛生态、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三是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工程,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旅游环境,创造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
1、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打击破坏湄洲岛海洋生态资源行为。治理和解决湄洲湾临海工业污水污染破坏湄洲岛周围海域问题,惠安渔船到湄洲岛海域非法电、炸鱼活动和岛外船舶到湄洲岛海域非法采砂活动等问题。
2、成立湄洲岛海洋监察大队。在打击非法采砂等执法中,由于湄洲岛没有相关的执法机构和执法权,造成执法难的局面,建议成立湄洲岛海洋监察大队,赋予执法权,并请求上级配备海上巡逻艇等执法工具,便于巡查执法等。
3、补助湄洲岛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费用。湄洲岛海洋特别保护区保护共需投入1000万元,近年来,湄洲岛已投入100万元,资金缺口大、加上本岛财政困难,请求中央、省各补助400万元,不足部分由湄洲岛自筹解决。
今后,我们将以这次省、市人大开展《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为契机,在人大监督和指导下,在省、市各级政府正确领导和各有关部门指导下,进一步总结经验,寻找差距,不段加大工作力度,搞好管理和服务,狠抓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把海洋环境保护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逐步把湄洲岛建设具有海岛特色的旅游生态岛。
以上汇报,不足不对之处,敬请指正。
篇5:质监局贯彻执行计量法情况汇报
质监局贯彻执行计量法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上午好!
欢迎各位领导来我局视察指导工作,x质量技术监督局前身为x技术监督局、计量局,目前,有职工60名,下设监督与法制科、综合业务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和办公室“三科一室”及稽查队、计量测试所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三个事业机构,主要承担计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执法等工作。其中,计量工作是我局核心工作之一。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不断加大计量工作力度,积极履行职责,将计量工作融于服务社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中去。现将x质监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情况汇报如下。
计量在中国历史上称为“度量衡”。中国古代用人体的某一部分或其他的天然物、植物的果实作为计量标准,如“布手知尺”、“掬手为升”、“过步定亩”、“滴水计时”来进行计量活动。公元前2,秦始皇统一度量衡,计量学在历史上首次引起重视。随着几千年的历史发展,计量学得以不断完善,而且在社会发展中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新中国成立后,建立了适应经济发展的新计量种类,实现了计量事业由传统向近代的转变,中国计量在法制化的道路上,进入了标准化和国际化的新阶段。
今天,计量已经成为所有科学赖以发展的支柱,成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基础,成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手段和工具。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计量更是无处不在:买布用尺,称米用秤,量血压用血压计……“准确”是对所用计量器具的最基本要求。而计量的失准,会严重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破坏社会的正常秩序。可以说,离开了计量,我们的日常生活寸步难行,人的每一天都与计量相伴,人的一生都与计量相连。计量关爱着每个人,计量呵护着每一天。
质监部门作为计量工作的主管部门,早在70年代就在辖区实施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工作,但在当时,开展计量工作主要停留在计量器具的检定和维修上,其监督管理依据也只有《全面推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等地方性法规。到1986年7月1日,国家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自此,《计量法》成为了质监部门履行计量监管职能的主要法律依据。
在计量工作中,我局立足职能,主动融入地方发展大局,以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为出发点,以计量行政执法、服务民生、服务企业为着力点,全面推进我市计量工作提升,有效推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一、大力宣传《计量法》,力求《计量法》深入人心
为宣传好《计量法》,我们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利用好“一个节日”、搞好“一个讲座”、开展“一项活动”,多措并举,点面结合,力求《计量法》深入社会各个层面。
一是抓好节日宣传工作。,第二十一届国际计量大会把每年的5月20日确定为“世界计量日”。每年的五月二十号,我们充分利用这一节日前后一周时间,悬挂大型标语,组织计量工作人员走上街头,散发宣传材料,宣传《计量法》等相关法规,为市民免费加测血压表,讲授计量生活常识。今年“5.20”期间,免费接受咨询60余次,为群众免费检测计量器具100余台。
二是搞好一个讲座。每年都在临清电视台举办专题计量知识讲座,对群众关心的电表、水表、血压计,“柴米油盐酱醋茶”的计量标示问题进行详细介绍,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计量知识,强化计量法制意识。
三是积极开展计量进校园活动。制作图文并茂的计量常识画册,计量人员进课堂,上讲台,面向广大师生普及计量知识,联合医疗机构对学生开展免费视力筛查活动,帮助广大学生增强计量意识,关心计量生活。
二、履行职责到位,确保量值传递可靠
做好量值传递是贯彻实施《计量法》工作中的重要一环,也是维护市场公平公正的必然要求,尤其按照《计量法》规定,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方面工作的计量器具都必须强制检定。如大众所熟知的出租车计价器、加油机、水表、电表、压力表、血压计、ct机、x光机等计量器具都需要强制检定,我局立足职能,依法依规,从以下四个方面做好我市量值传递工作。
(一)突出计量检测实验室建设,为量值传递提供强有力的技术平台。计量测试所是我局面向社会承担计量量值传递工作的`重要技术机构。该所现有实验室面积270平方米(恒温实验室220平方米),拥有各种检测设备120余台套,建有23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4项定量包装商品检验项目;实验室划分为长度室、出租车计价器检定室、压力室等十一个工作室;开展有长度三项、燃油加油机、血压计、压力表、出租车计价器等二十几项计量器具的检测工作,各实验室检测配备合理充足,基本满足了我市现有检测工作的需要。
(二)突出抓好民生计量,服务百姓生活。深入开展了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工作,按照周期对涉及到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出租车计价器、台秤、电子汽车衡、血压计等计量器具进行强制检定,对水表、电表、燃气表、热能表等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民用四表”进行首次检定,今年以来,我局共检定电表XX余块,出租车计价器290余台,加油机xx00余台,各类衡器1200余台件,血压计600余件,确保消费者利益,为广大消费者营造良好的计量环境。
(三)突出抓好工业计量基础性工作,提高企业计量意识和能力。一是深入企业生产车间、实验室,严控计量环节,对企业在用计量器具开展检定校准服务。二是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强检计量器具登记台账,完善计量管理制度,建立计量管理体系。近年来,累计为企业建立健全计量管理制度20多项。三是对企业在用的强检计量器具进行登记备案,掌握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并按照周期进行检定,确保计量器具的量值准确。四是加大对企业的计量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加强计量管理的自觉性,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计量意识,主动做好计量器具的配备、日常管理等工作。并根据企业的需求,组织企业计量人员学习班,帮助企业制定计量管理标准,提高企业计量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
(四)突出能源计量,力保节能降耗。节能降耗是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之一,为此,我们把加强能源计量管理促进节能降耗工作作为工作的新抓手和新推手,一是帮助高耗能企业建立节能减排计量管理体系,督促企业节能降耗。指导12家重点耗能企业完善了《山东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信息平台》的建设。定期对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从企业用水、用电、用煤等方面把好节能降耗关。二是帮助42家企业通过了能源效率标示备案工作,提高我市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三、抓好《计量法》的行政执法,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计量法》实施目的是为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对此,我局依法开展了各类计量行政执法活动,维护国家、人民的利益。
一是依法对加油机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在用加油机是否按照强制检定周期进行检定,加油量是否在国家规定误差范围内,严防加油机作弊行为。二是依法对新建小区“民用四表”开展计量检查,查看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首次检定,保障小区居民的切身利益。三是春秋两季,对农资产品进行计量检查,严防农资计量坑农害农。四是对超市商场的计量器具和商品进行计量检查,严防短斤少两损害消费者利益。五是打造计量投诉和服务通道。设立了“12365”计量投诉服务热线电话,所谓“12365”是指:一年12个月365天,天天为社会提供计量案件的受理和维权服务。热线电话的设立,既为人民群众举报计量作弊行为打造了绿色通道,也有效宣传了计量职能。20xx年以来,我局共查处计量类违法案件23起,其中办理涉及加油机类案件12起;“民用四表”类案件8起;电子汽车衡擅自破坏铅封案件1起,超期未检定案件2起。
随着时代发展,计量作弊的手段也不断提高,为确保执法水平与时俱进,今年上半年,我们邀请到全国质检系统执法打假“办案能手”王二锋同志来局做了为期3天的讲座,面对面学习计量执法经验,破解计量作弊伎俩,打击计量违法行为。通过学习,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执法水平有效提高,办案效果显著,例如,在加油机执法领域中,今年以来,我局成功查处了4起加油机芯片作弊案件,遏制了加油机芯片作弊的泛滥,净化了我市加油市场。《中国质量报》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山东、河南、河北等11个兄弟县局来我局学习经验。
以上是我局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开展的主要工作。通过这几年的扎实工作,我市企业及社会各界的计量意识不断提高,企业自身也越来越重视计量工作,广大消费者的计量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我市的计量工作在聊城市八县市区中连续多年名列前茅,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在总结经验的同时,也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一是宣传还没做到家喻户晓,企业的计量意识和百姓的维权意识有待加强。二是由于技术、机制等因素,电表、电话计费器等一些涉及民生的计量器具检定工作,尚未实质性介入。三是针对b超机、心电图、ct机等设备的“医用三源”的监管工作,近几年也在加强,但是由于涉及部门比较多,致使“医用三源”定检工作存在一些阻力,监管工作不尽人意。下一步,我局将总结经验,扬长补短,确保把《计量法》宣传贯彻落实到位,全力提高计量执法和服务水平,为我市发展大局提供计量技术支撑,为我市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再做新的贡献!
篇6:乡镇工会法贯彻执行情况汇报
乡镇工会法贯彻执行情况汇报
xx县人大常委会:《工会法》修订颁布实施后,xx乡基层工会联合会把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作为“让工会走向社会,让社会了解工会”的大好时机,积极组织全乡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工会法》,真正达到了“每位职工皆知,全社会广知”的目标。现将《工会法》贯彻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会组织发挥作用情况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颁布实施后,xx乡基层工会联合认真分析乡情,紧紧围绕全乡工作大局,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不断加大宣传贯彻力度,结合工会工作实际,依法构建有效机制,突出维护职能,狠抓工作落实,积极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工会工作得到长足发展,不断推动全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一)工会组织建设明显加强
充分认识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基础性和长期性,按照“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组建工会”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最大限度的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截至目前,我乡共有83名会员。通过两条途径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一是依托事业单位工会组织。林业、水利、农科等单位,在成立基层工会之时,就把在本单位务工的农民工直接组织到工会中来。已建立有工会组织的事业单位在招工时,坚持做到同时招工,同时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二是在私营企业成立工会。在县、乡两级工会的指导下,xx林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了工会,把在厂内务工的农民及时吸收到工会中来。拿到工会会员证的他们高兴地说:“想不到俺农民也能加入工会!以后有工会撑腰,心里就踏实多了”。
在以上两条途径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的基础上,提倡多途径、灵活多样、点面结合、宜单则单、宜联则联、因势利导、别具一格的建会形式,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为适应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在工会会员管理中推行流动会籍管理制度。农民工凭县总工会统一核发的《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证》到劳动关系所在地工会办理会员接转手续,实现农民工工作关系到哪里会员组织关系到哪里,以便为农民工维权和服务提供组织保证。
(二)不断提高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民主大会等多种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xx林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十分重视职工的生产条件和人身安全,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环境对人体的危害。林业、水利、农科等单位把德才素质优秀的农民工放到领导岗位,在评优表先评模中,农民工和其他工人一样进行同等条件评比;坚持实施帮扶救助机制,通过帮扶解决农民工的实际困难。经常组织农民工外出学习,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提高农民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
(三)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
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要求,坚持“抓机制,不断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抓培训,努力提高职工代表素质;抓落实,务求职代会和厂务公开实效”的思路,切实保障职工的民主政治权益。
(四)切实加强职工业余文化建设 在每年的“七.一”建党节,工会组织积极融入到乡党委、政府主办的文体活动中,不断丰富乡级机关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进一步增进团结与友谊。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工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由于缺乏经费保障,工会组织在帮助解决困难职工生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与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宗旨上有一定的差距。
2、企业组建工会难度大。一是一些领导认识的偏差。在工会的组建上,考虑更多的是投资环境,忽视职工组建工会的正当要求;二是一些企业经营者怕花钱、怕找麻烦。担心建立工会后不仅要拨交经费,还给自己找了个对头;三是职工自主入会意愿不强,工会组建缺乏内在动力。加入工会无利益驱动,没有吸收会员的硬措施,使职工入会积极性不高;四是法律法规的缺失,导致工会组建成为无源之水。如《工会法》第十条规定“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但究竟属于基层工会还是地方工会,法律定位没有明确,由此引发的一系列如人员配备、经费留成比例等都没有明确规定。五是工会干部的地位和经营者的地位实际上不平等。所以在职工权益维护上显得软弱无力,有依附于行政和上级领导的现象。
3、存在着“一张纸”工会。部分单位虽然工会组织健全,有上级工会的批文,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工会工作停顿,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是典型的“一张纸”工会。
(六)意见和建议
1、坚持不懈地抓新《工会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全面贯彻落实《工会法》,维护工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工会工作健康发展,必须提高全社会特别是企业经营者、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的思想认识。大力宣传《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党对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在企业各个层面树立“劳资双赢”的.理念,消除业主的思想顾虑,增强尊重工会工作、尊重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工会干部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职工群众的团结意识,使贯彻《工会法》,做好工会工作真正成为全社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行动。
2、加大督查力度。建议人大和相关部门加大督查力度,每年组织一次对《工会法》的执法大检查,对在《工会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对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部门进行纠正,情况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工会工作纳入党建目标考核内容,年初有安排,年终有检查,这样才能使工会工作步入良性循环。
3、坚定不移抓建会。要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和贯彻落实《工会法》为契机,大力推进建会工作。积极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建会的路子,加强协调,努力保障职工参加工会组织的权利,真正使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良好格局,最大限度的把职工尤其是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通过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协调劳动关系的各项制度。一是完善职代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二是坚持企务公开制度,把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热点、职工群众关心的焦点、企业廉政建设的关键点,继续作为企务公开的重点。三是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劳动法律监督组织的作用,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5、加强工会干部培训,推动工会工作健康发展。做好新时期工会工作,关键在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工会干部队伍。认真贯彻落实好人才强国战略,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思想意识,积极组织参加工会干部培训。
二、工会经费收缴使用情况
针对各类新情况、新问题,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在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贯彻“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工作原则,使工会经费做到了收支平衡,尚有结余。
(一)工会经费收支情况
至,乡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如下:总收入为11574.14元。其中:县总工会拨入活动经费1400元,乡财政补助经费6490元,会员会费收入2651.99元,其他收入1032.15元。
三年总支出为9939元。其中:上交县总工会经费3800元,职工活动费4900元,其它支出1239元。
截至20底,经费结余为2036.17元。
(二)存在的困难
1、工会经费收缴阻力大。一是部分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对工会缺乏足够的认识,以困难为由拒交工会经费。二是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经费收缴问题一直是个难点,认为工会经费是额外负担,是一种摊派,甚至认为是对工会的恩赐、施舍。三是按照《工会法》的规定,个人上缴工会费比例是工资总额的2%,而财政补助经费又不能按时拨付到位,导致个人工会费收缴难度非常大。
2、工会经费未能实现专户管理。工会经费的管理没有按《工会法》规定的,实行专户管理,虽然单独建帐,但工会没有专户。
3、财政补助经费不到位。由于乡财政困难,未能按照《工会法》的规定拨付工会经费,工会工作难以正常开展,工会活动次数较少。
(三)意见和建议
1、结合实际,制定全县《工会经费收缴使用办法》。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础和保证,经费不能正常和按时上交,工会工作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对恶意拖欠和拒交工会经费的单位和个人加大处罚力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确实上缴有困难的单位,经过上级工会认定后,必须签订分期上缴协议。明确规定会费上缴比例,特别是农民工会费上缴办法,从制度上保障会费收缴。严格按照《工会法》的规定,加大征收个人上缴会费工作力度。
2、实行工会经费专户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财政法规,遵守财经纪律,不断加强内部财务制度建设,规范财务工作管理,实行专户管理,并积极组织经费收入,将各项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3、逐步提高财政补助经费。将工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经济增长速度,制定科学合理的递增机制,从经费上保障工会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篇7:医院贯彻执行档案法情况汇报
医院贯彻执行档案法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随着社会发展的不断进步,档案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档案作为一种特殊的财富,其“存史鉴今”的作用也逐渐得到了发挥。我院一直对档案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中。最近,根据县档案局“大档12号”文件要求,我们对档案管理的各项工作又进行了认真细致地自查,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医院档案室一般情况:
院档案室占地近100O,分有综合档案室、陈列室、病案室和档案管理人员办公室等。档案室归属院办公室,由院办主任负责管理,一名工作人员专门对每季度、每年的文书、会计、基建、照片、病历等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和利用等。至目前,室藏档案卷宗共计3060卷。其中:文书档案584卷、会计档案1843卷、基建档案50卷、照片462张5册、设备档案78卷、荣誉档案43件。医院自筹资金10万元,购置了新档案柜65套和部分办公用品,同时还配有灭火器、温湿度计及防鼠、防虫、防潮药剂,保证了档案资料的安全。
二、认真贯彻实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和《××省实施<档案法>办法》和《×市档案管理办法》。
1994年医院进行过一次大规模档案整理,又对文书档案进行了整理,但存放、归档和管理工作不规范,档案存放库房、管理、利用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自20起,我院将档案建设工作列入医院工作要点,认真学习《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省实施<档案法>办法》和《×市档案管理办法》,并按照《×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把综合档案管理工作纳入了具体工作计划中。
年,为进一步认真贯彻档案管理法规和办法,加强医院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县档案局的要求和我院业务需求,我单位专门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院办主任、几位职能科室主任、档案管理员为成员的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20,在县档案局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帮助指导下,由院办组织抽调8人对1968年以来的文书档案、1966以来的'会计档案以及1980年以来的病历档案等进行了认真细致、严格的整理。先后三次召开档案工作会议,解决档案整理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院领导每周过问一次整档进展情况,办公室主任随时参与整档具体工作,并及时对抽调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档案法规、档案建设规范和要求的学习培训,增强了责任感。、2005年我们又及时对当年的各类档案进行了整理归档。整理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业务规范要求,根据医院的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工作计划,确定个人的工作任务。一方面,邀请档案局专业人员现场培训指导,边整理、边学习、边提高;一方面,根据实际情况到县档案局、农业局等学习建档经验。工作人员不怕苦、不怕累,较好地完成了档案整理工作任务。整理中未发现丢失、损毁、涂改和伪造档案现象。
为加强档案管理,防止档案资料流失或损毁,我院从管理制度入手,制定了《档案综合管理制度》、《文件材料归档制度》、《档案利用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综合档案库房制度》等七项制度。档案管理工作已基本迈入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的轨道。
年经×市、县档案局联合验收认定我院综合档案室达到省一级标准。
三、档案的开发利用情况。
1994年编制了《医院管理文件汇编》,、2003年编写了《全宗介绍》、《组织机构沿革》、《医院大事记》,2003年还编写了《历年处理医患纠纷专卷》、《历年违纪职工处理决定专卷》和《发文汇集》等。配合县志编委会,积极实施了1986年至县志・卫生志的编写工作。这些,为服务和推动医疗卫生工作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四、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打算。
我院的档案工作和文书整理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距省、市、县档案局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如: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低,档案资源开发利用不够等。今后,将进一步学习贯彻实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地进行档案管理和建设,使我们的档案管理工作水平更上一层楼,更好地为医疗工作服务。
篇8:关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汇报(民政局)
关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汇报
民政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与民政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有100多部,其内容大都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优抚安置、军休、评残追烈、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救灾救济、社团管理、地名区划、殡葬管理、财务管理等等。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
把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与各项民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民政法律和政策规章,正确处理各种矛盾和利益关系,坚持依法行政,注重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了三个群体(弱势群体、困难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为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婚姻法》贯彻执行情况
为更好地宣传贯彻《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推动全州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州有关要求,我们督促各县市结合自身实际,将一部分乡镇婚姻登记收回到县市局实行集中登记。新《婚姻法》和《登记条例》颁布后,州民政局专门组织八县市婚姻登记人员先后到省、州集中培训,各县市也采取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培训,同时,积极协助配合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加大对基层乡镇办新《婚姻法》的宣传,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以及人民群众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累计发放《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册10万多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近几年来,在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中,没有出现一例违法登记的现象。在加大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我们还进一步加大了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的力度,规范婚姻登记机关建设和管理,依法设置了婚姻登记机关,规范了婚姻登记机关名称和印章,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婚姻登记政务公开,坚持依法登记,文明服务。去年,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婚姻登记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快婚姻登记信息化硬件建设。目前,全州集中办理婚姻登记全部实现了网上登记、电脑出证,做到了程序规范、办事高效,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收养法》贯彻执行情况
收养登记是国家的一项民事登记,是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工作,对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收养登记工作中,我们严格落实了“一切为了孩子”的收养登记工作宗旨,明确收养登记机关的性质职责、管辖权限、办理程序,建立和完善了收养登记管理制度,以来,全州共办理弃婴收养159例,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
我州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45.7万人,其中,60岁以上的26.8万人,70至79岁的15.3万人,80岁以上的3.6万人。老年人口占全州总人口的11.95%,高于全国老年人口比例(10.96%)近1个百分点,提前进入了老龄化社会。5月,省政府对1999年第181号令进行了修订,重新颁布了《湖北省关于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的规定》(省政府301号令),州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州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的通知》,州、县市调整充实了老龄委成员。作为州老龄委工作机构,我们积极协调和推动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老龄工作的政策、法规,遵循“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年工作方针,全面落实《老年人保障法》,积极为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努力推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目标的实现。为了加大对301号令的宣传,我们翻印10000册发放到县、乡、村,广泛宣传老年人优待政策;在今年政风行风评议期间,我们又翻印了10000册分发到州直相关单位、州、县市党政领导以及行评督查员、服务对象等。今年,我们组织各县市对省政府301号令所涉及的17项老年人优待项目进行了逐项检查督办和落实。
四、《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执行情况
去年,通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州顺利完成了第七届村委换届选举工作,2540个村依法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村委会班子,村委会成员8711人,其中主任2519人,副主任963人,委员5229人。在选举工作中我们成功推行了改“登记选民”为“选民登记”,改“候选人在选举大会中演讲”为“竞选人在选举大会前演讲”,改“两委分选”为“两委统选”,改“外部监督”为“内部监督”等六项创新,同时在选举中积极指导各村推广和借鉴市“1+4+”村务公开模式,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不断深化。今年,全州各级对新任村干部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培训。全面实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四位一体”的工作模式,目前,全州2540个村均按要求扎实开展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基本消除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全州村委会以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体系已基本形成。同时,积极推进居委会换届。截止目前,全州已有94个城镇居委会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换届完成率90.38%,其余将在年内完成。5—6月,州人大副主任冯国亮率领调研组,深入宣恩、利川等县市对城镇社区居委会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办公和服务设施、居民自治等情况进行
了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我们为州委、州政府代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推进城乡社区工作的意见》,已经州领导批示,目前正在办文过程中。
★汇报
★信访汇报
★汇报结束
★学生汇报
★公司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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