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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为话题的议论文

时间:2025-11-04 07:55:50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时尚为话题的议论文,本文共10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篇1:时尚为话题的议论文

何为“时尚”?其实自己还没认真的查过词典,不了解其后面含义,估计就是一些流行的东西,或者是比较“先进”的吧!估计归估计,但说起这个词,大家应该不会不明白它的意思吧!

通常的说他这个人,是个“时尚”的人,则多为物质上的,诸如,衣服、化妆品、所用物品等等,人家说你“时尚”,你口里不说,但心里肯定会偷着乐一番,似乎证明了你没有落伍,已是个“前卫”人了;还有一种可想而知,当然就是精神上的了,所谓精神时尚,就是干出的总是随大流的行为或风度等等,当然能被称为“时尚”的人得有足够的家底作保障。

然而,不管你穿得如何潇洒,打扮得如何漂亮,用的是如何流行的东西,干的是如何疯狂的事,也要理智的明白:“不能出格!”近来读到一则报道,有家影楼以日军服装为卖点招揽生意,居然有一对新人就冲着这来了。新郎说:“就是为了图个新鲜,玩个开心,赶上时尚。”我真想扯掉他的衣服质问他:“难道这就是时尚?”也许他是个文盲吧,并不太了解中国的历史,难道能开影楼的老板也是文盲,这我确实有点怀疑,他竟公然的在影楼里挂出日本侵略军官的服装,马刀、马靴来供人摄影,这使我不禁想起去年的一件事,我国一位当红的女明星,竟然穿着印有侵华日军军旗的衣服拍时装照,结果遭到了国人的唾骂。

悲夫,“时尚”!

诸如此类可谓“盲目时尚”,或者说,他们根本不是“时尚”。商家只有利用一切手段来获得利益,不管其意义的好、反;消费者则盲目的追求新鲜,也不管其意义的好反,认为新鲜的就是时尚,其实他们才是叫最不“时尚”的人。

其实“时尚”正如前面所说,你得有个格,不能出格,要有一定的原则,那篇报道反映了如今社会的一个现象,部分人的思想觉悟仍不高,所以你要想做一个真正“时尚”的人不仅要钱包鼓鼓,更要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做一些有意义的事,这才是真正的时尚。

篇2:时尚为话题的议论文

时尚是社会的审美风潮。我们说一个人很时尚,并不代表他很有个性,只能说他(她)是风潮先锋。

比如牛仔裤,最早不过是抗磨的粗布工装,忽然间就有几个颇有鉴赏力的艺术家抛掉了贵族气息,开始向往山寨版的风格。这样的艺术家多了,便成了社会认同。所以,当更多的脖子吊上金银首饰,金银首饰便成了时尚,人也就跟着时尚起来。

想当年爷爷辈的人对牛仔裤是嗤之以鼻的,谓之“不正经”。时过境迁,爷爷们见得多了,也不怪了,一夜之间也忽然陆陆续续穿起来。可惜啊,最早穿牛仔裤的叫个性,而后来穿长衫马褂的才算是个性,牛仔裤不过是大众时尚。

多少年以前筒裤很流行,直上直下,似乎很周正很正统。没过多久,满大街都换成了上窄下宽的喇叭裤。再后来,弹力裤紧身裤应运而生,就像一场革命,将人体从窝藏中释放出来,凸现肉体之美。如今,满大街黑丝袜、超短裙和光腿的诱惑,人类个性裸奔的欲望终于得到了恰当的表达。

这正是时尚。不断变化,不断出新,同人类的审美、个性需求息息相关。

在那万恶的旧社会,封建条条框框限制个性的张扬,天生内敛的中国人只好用宽松肥大的衣服遮蔽一切欲望,特别是女性。这是那个时代的风尚,集中反映了顽固保守的个性风向,不像欧美诸国活色生香,呼之欲出,看得前清的遗老遗少们目瞪口呆、心惊肉跳。但金发碧眼的外国娘们却扭着胯撅着臀大摇大摆、谈笑风生地过去了。在这些开放风潮的多次冲击下,中国人假正经的性格才多少有些松动。

这同时反映了改革开放的成果,反映了文化的借鉴、融合、和谐。

融合不等于没有个性。于是,在集体审美认同的大树上,也开出了个性的花枝。瞧那些青年,为了追求个性,可以在好好的牛仔裤上掏上几个洞,可以将好好的黑头发染成屎黄,甚至不惜代价击穿自己的耳垂,戴上花里胡哨的饰品,男不男女不女的在大街上晃。还有更自残的行为:刺青,隆胸,卡通版装束,人体彩绘。人类追求时尚个性几乎达到了无所不能的高度,在公共场合大搞前卫艺术,这在30年前是不敢想象的。

所以,时尚也是妍媸兼有、美丑杂陈的。只有合乎人类共同审美取向的个性才能最终成为时尚。比如唐装的盛行,不是复古,而是推陈出新,连外国娘们也喜欢。

在时尚中领跑的只有那么几个先知,我们都是盲目跟风的。在风云变幻的时尚面前,我们要找到属于自己的东西,跟着心走,既表达自己的个性,又不失时尚美感,也就是说:适合自己的才是最时尚的。

篇3:以时尚为话题的议论文

“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你无声黑白……”一首《千里之外》唱遍大江南北,把周杰伦这个演艺界的大众宠儿又一次推向了时尚的最高潮。耳边响起这熟悉的旋律,眼前总会闪过一张充满活力的年轻脸庞。但是你知道吗?还有一个与此形象大相径庭却又家喻户晓的人物,也曾演绎过这首流行音乐——著名的中央电视台播音员:罗京。

“观众朋友们大家好,这里是中央电视台……”每天晚上七点整,那亲切的面容总是准时出现在荧屏上,那熟悉的嗓音总是回响在亿万观众的耳边。他的庄重、大方、不苟言笑的播音风格,牢牢地抓住了无数人们的心。

这个广受人们爱戴的播音员,其实也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1月20日,综艺节目《欢乐中国行》中,一贯严谨的罗京一展歌喉,大唱《千里之外》。将这首时尚的歌曲演绎得酣畅淋漓。看着他那投入的表情、醉人的微笑,俨然是一个追赶时尚浪潮的“时尚达人”。我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这还是那个严肃的播音员吗?惊讶之余,我才想到:原来他也和我们一样,拥有一份感知和追逐时尚的热情。

我们看到了一个崭新的罗京、一个与往日荧屏上截然不同的罗京、一个同样充满活力的时尚的罗京。

但是,他的工作不允许他以这样的形象出现在我们面前。一时间,各种各样的批评潮水般涌来。是啊,他是国家形象的代表,华夏之音的传达者。这份沉甸甸的责任,不允许他做出哪怕一丝的改变。于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又变回从前的那个庄重严肃的罗京了。直到08年8月31日,从那天之后,他就彻底从电视上消失了。一道不幸的消息传来:因为身患淋巴癌,罗京不得不离开《新闻联播》的播音室,入院治疗。

10个月后,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播音事业的优秀播音员罗京与世长辞,永远地离开了他所钟爱的播音事业,离开了亿万喜爱他的广大观众。

罗京就像一首巴赫的《十二平均律》,严谨得几近刻板。是真的缺少贝多芬的狂放、肖邦的写意、爵士乐的自由、拉丁音乐的奔放吗?一曲《千里之外》,给了我们最好的答案。

因为工作和公众形象的原因,他做出了巨大的牺牲。今天,他永远地离开了我们。看着浩如烟海的悼念和祝福,我突然意识到:罗京那般的沉稳、严谨、勇于牺牲和隐忍,其实一点也不逊于周董之流。希望这种精神,可以永远成为激励我们积极向上的新的时尚。

篇4:以时尚为话题的议论文

两代人的时尚距离仿佛有一光年。起码我妈的时尚在我眼里是“老掉牙”,我的时尚在妈眼里是“走火入魔”。

在公交车上,我抚摸了我好不容易长出的头发。唉,茂密的`草原要夷为平地了。等待我的又是平顶头。

这是我住宿后第一次回家。

到了门口,我就听到家中放的邓丽君《甜蜜蜜》的旋律。但当我的钥匙插在孔里时,我听到曲调变成了一个我熟悉的,但又忘了名的曲调。我打开门后,妈很惊异地说:“儿子,比你说的到家时间早一刻钟啊!”我此时无心回我妈话,因为我发现电视上竟放着我的最爱———林俊杰的新歌《醉赤壁》!

难怪曲子这么熟,我在同学的手机里听过一次。我诧异地问妈妈:“你怎么会买他的CD?”我妈竟然吐了吐舌头说:“我最近渐渐迷上他了。嘿,歌还不错吧?”

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年过四十的老妈居然会爱上我的偶像。

我和妈妈坐下来,边听歌边聊最近的事。我发现妈妈知道的“八卦”新闻竟然比我还多!我妈真的“返老还童”了?

下午,我妈带我到一个发型设计店,我听到妈对师傅说:“留点短的刘海”时,我差点晕倒。

晚上,我抚摸着帅气的新发型,想着:妈怎么变得这么时尚?难道她对时尚换口味了?她不是喜欢那种清静平淡的类型吗?但是现在……

“装了一天嫩好累啊!”“你也老大不小了,怎么还陪儿子玩时尚!”“值了,你没发现儿子离我越来越近了吗?一天突击娱乐新闻换我儿子快乐的一天,值了。”“你打算一直装下去吗?”“儿子乐意有我这个时尚老妈的话……”

我心中的感动凝成一种晶莹的液体在眼眶中泛起、滚动。妈妈,你对我真是太好了。

第二天,妈妈在客厅看着我。因为我正在放邓丽君的《甜蜜蜜》。“你今天没事吧!”妈妈用手碰碰我的额头,又摸了摸自己的。

“这叫品味时尚!你不知道现在流行复古风吗?”

嘿,其实仔细听听,邓丽君唱得真的也很好听啊。

甜蜜蜜,我心中真为有这样的“时尚老妈”而甜蜜。

篇5:以时尚为话题的议论文作文

走上街头,不时与浓妆女孩相遇,有人说那是做作,有人说那是时尚;打开电视,常常与长发男人“邂逅”,有人说那是招摇,有人说那是时尚;有人整日迷恋在网吧,有人说那是浪费青春,有人说那真够时尚。一夜之间,“时尚”之风吹遍了社会的大街小巷。不知何时,它悄悄地跑进了我们的校园,引得无数的少男少女追逐着“时尚”的脚步。

有同学认为时尚是最新潮的流行。有同学看到电视里影星们那任意所为的“酷酷发型”,就认为那是时尚;有同学把喝酒吸烟作为时尚;有同学把拉帮结派作为时尚;甚至有同学不顾校规规定,把违反纪律作为时尚。其实,他们根本不懂得“时尚”的真正,他们的做法恰恰践踏和玷污了“时尚”这个美丽的词语。

什么是时尚呢?我眼中的时尚不等同于流行,“时”是流行,“尚”是否含有“高尚”的意思呢?时尚,我们是否可以理解为当时流行的、好的风气和习惯呢?既然这样,对于流行的东西我们要一分为二地看待,千万不要去盲从。追求流行的不一定就是对的。如果“光头”真的流行起来,满大街不都成了和尚、尼姑?如果真的每个人都跳“街舞”,那大街岂不成“舞场”,交通还如何畅通?

我眼中的时尚有着它深刻的,每个人的身份不同,个性迥异。当前流行的、时尚的并不一定适合你。刻意地模仿时尚,说不定会被人笑为“东施效颦”。所以每个人还应该做回自己。

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应该是共产党员的时尚;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应该成为领导干部的时尚;精心播种,培育人才应该是教师的时尚;救死扶伤,服务患者应该是医护工作者的时尚;努力拼搏,为国争光应该是运动员的时尚;在我眼中专心学习,刻苦努力,用知识来装扮自己才是我们中学生的时尚。

篇6:高二作文时尚为话题

走上街头,不时与浓妆女孩相遇,有人说那是做作,有人说那是时尚;打开电视,常常与长发男人“邂逅”,有人说那是招摇,有人说那是时尚;有人整日迷恋在网吧,有人说那是浪费青春,有人说那真够时尚。一夜之间,“时尚”之风吹遍了社会的大街小巷。不知何时,它悄悄地跑进了我们的校园,引得无数的少男少女追逐着“时尚”的脚步。

有同学认为时尚是最新潮的流行。有同学看到电视里影星们那任意所为的“酷酷发型”,就认为那是时尚;有同学把喝酒吸烟作为时尚;有同学把拉帮结派作为时尚;甚至有同学不顾校规规定,把违反纪律作为时尚。其实,他们根本不懂得“时尚”的真正内涵,他们的做法恰恰践踏和玷污了“时尚”这个美丽的词语。

什么是时尚呢?我眼中的时尚不等同于流行,“时”是流行,“尚”是否含有“高尚”的意思呢?时尚,我们是否可以理解为当时流行的、好的风气和习惯呢?既然这样,对于流行的东西我们要一分为二地看待,千万不要去盲从。追求流行的不一定就是对的。如果“光头”真的流行起来,满大街不都成了和尚、尼姑?如果真的每个人都跳“街舞”,那大街岂不成“舞场”,交通还如何畅通?

我眼中的时尚有着它深刻的内涵,每个人的身份不同,个性迥异。当前流行的、时尚的并不一定适合你。刻意地模仿时尚,说不定会被人笑为“东施效颦”。所以每个人还应该做回自己。

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应该是共产党员的时尚;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应该成为领导干部的时尚;精心播种,培育人才应该是教师的时尚;救死扶伤,服务患者应该是医护工作者的时尚;努力拼搏,为国争光应该是运动员的时尚;在我眼中专心学习,刻苦努力,用知识来装扮自己才是我们中学生的时尚。

篇7:请时尚为话题写作文

在一个强大的帝国中,有一座小城市,叫做休览城。顾名思义,这座城里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喜欢阅读。就在这样的城市里,分别住了两种人。一种人,便是“时尚”的人,另一种人,便是被时尚的人认为‘’落伍‘’的人。

新的一天开始了,人们纷纷走进了“时尚”的书店和“落伍”的书店,开始阅读自己喜爱的“书本”。“时尚”书店里的人打开电脑,开始阅读。“落伍”书店里的人打开一本破旧的书开始阅读……

“女士们!先生们!今天,是小城市长竞选日!市长候选人的代表有托米金(标准时尚人)和泰尔托(标准落伍人)。这次的竞选规则如下:请大家阅读!”这是三年一度的市长选拔,因为小城市里的人都喜欢阅读,所以竞选规则肯定和书有关。果不其然——规则:谁能提出更好的读书建议,谁就是本次的市长!

竞选开始,首先由托米金演讲:“大家好,我是托米金……以后由我担任市长的话,我一定会推荐去“时尚”书店!打开电脑就立刻能看到书,多方便……我的演讲到此为止,谢谢!”下面一片掌声,现在由泰尔托演讲了,他一上台,下面就出现了许多议论声。“大家好,我是泰尔托……我觉得在“落伍”的书店读书很好!他能带给大家不一样的感受,是电脑无法做到的。阅览书本更有味道,会让你身临其境。而且大家想过吗?在那自认时尚的书店中用电脑读书真的好吗?既会伤害眼睛,其蕴含的辐射更加恐怖。不说这些,你连个舒服的坐姿都找不到!”大家沉默了……

现实中的时尚确实好,但并不是所有都好。有些错误的时尚,反而会让你承受更大的损失,甚至灾难!

篇8:守望为话题议论文

青春是个守望者,守望着自由,却得不到自由,有时候失去了自由,就是青春的表现。

青春是个守望者,她守望着快乐,却得不到快乐,因为青春伴随的不一定是快乐,而是忧伤。

而这个守望者是迷茫的,无助的,有谁能在青春时向你指路,在无助时给你帮助,难道不是镜子前的你吗?

你愿意在青春时,让别人给你规划了一条平坦的大道,还是独自一人在崎岖的道路上,快乐的前行。

你愿意在青春时,一点伤痕也没有的走过吗,不希望,因为那些伤痕就是你人生的勋章。

守望者因为责任而守望,也可以说青春是因为守望而快乐。

青春的责任就是要享受忧伤,品尝痛苦,就是要伤痕成为你的勋章。

让我们自己去,独独自一个的去吧,也只有自己,才能给原本无色的的青春,涂上属于自己青春的,绚丽的色彩。

篇9:守望为话题议论文

曾几何时,我伫立凝望,以为那便是守望,今日才发觉,守望似乎是坚守着的期待。

守望的可以是一段情感。绫纱窗里,有故人的身影,秋千架下,似乎还有昔日的笑意,然而昔人已经远行,往事种种化为今日的守望。于是十里长亭,落日楼头,白苹洲上,纵然望尽春山,也忘不到远行的征人,即使鱼传尺素,水面也只空泛起粼粼波纹。闲潭落花,春光也如春花般流逝,西楼望月,不知月亮送回几位故人。辗转反侧,牵肠挂肚,守望终究饱含泪光,然而多少离人仍愿望穿秋水,默默守望。或许是因为那寻觅不得的无奈,那对于未知的牵挂,让心中那剪烛西窗般朦胧的画影成了一种痛着的幸福。

守望,可以不仅仅是一个款款的回眸,守望也可以大气磅礴。

守望的,可以是一个信念。欣赏那“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的飒爽,敬佩那“八百里风麾下炙,五十弦翻赛外声”的豪情。故国的破碎,多少次勾起他心中深沉的伤痛,唤起他那收复失地的志向。然而拍马催刀,驰骋沙场只化为好梦一场,拍遍栏杆,看尽吴钩,也无人会知心意。临江水,望长安,纵然心有不甘,他仍坚守着,守望着,即使失去了钢刀利剑,一只羊毫软笔也要笔走龙蛇,泪洒宣纸,心怀希冀,他一遍遍哭诉,一次次表白,他可以不是一代名将,建不了盖世奇功,然而他的守望,已将他的泪,他的叹,他的呼喊与无奈,更是那一颗拳拳的报国心定格于人们心中,守望,成就了他的价值。

守望的,可以不仅仅是一个信念,有的守望本身便成了信念,便成了人生的态度。

种下一粒花籽,纵然黑色的土壤盖住了生命的气息,然而小小花农却坚守在它的身旁,灌溉,等待,只为心中花芽绽放的期待,这便是守望,坚守而又饱含期望。人生便当守望,坚守内心的善念,坚守心中的理想。人生漫漫,总不过为人、做事两件事,但这一路之上,或许风雨飘摇,难免身世浮沉。山风欲来,当懦弱爬上我的心头,黑云压城,当绝望弥漫我的心间,何妨用一颗坚守执着的心去面对,用一腔满怀期待的热情去生活。该来的终会到来,该去的也须离去。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我心有主,又何惧哉?守望,变成了一种人生的态度和品质,万事万物,我坚守而又饱含期望。

用守望的心对待生活,坚守,种下坎坷与颠簸的轨迹;期待,那深藏的勃发的希望。当守望变成生活的态度,收获的便是人生,或许一日,你猛然发现,清晨的露珠已折射出朝阳朗润的辉光。

篇10:最美为话题议论文

一声春雷,惊扰了桃花的清梦。殊不知窗外的庭院,竟成了与生命最美的邂逅。“那是怎样的新绿啊!”我如此叹道。

她同青山绿水一起伸了伸懒腰,从昏沉的冬日里醒来。和煦的春阳让她情不自禁地鼓起了苞。粉扑扑的,稚嫩如婴儿一般,以一种安详的姿态,枕在枝头抽出的新芽上。早春的风在她身边柔和地吹着,就这样,带不走丝毫最美的绿意生机……

我俯下身,拾起老院栏边那把它专属的铁锹。我该为她松松土了。我小心拔去她周围的杂草,轻轻地同她低语:——“春天来了。”我搬走周围的石块,只是希望一点对绿色的呵护。我急急地走回屋里,为他打好水,又充分地浇灌在桃树每一节的根部,湿润每一寸土壤。我半蹲着,热忱仰望着高大的英雄。我帮她拍打着松动的土壤,让它汲取生命的源泉,我第一次尝到了添绿的乐趣,是一种对生命的敬重。

老树根毫不吝啬喝着这般最美的灵魂:桃花的苞也愈发红润了,点缀在嫩黄的枝叶间,像豆蔻年华的少女含苞待放,仿佛随时要把春日的芬香带到人间。她的色彩中衬着别样的嫩绿,交融春的柔情,已然成了这片新添绿叶中最美的,最净化人心的“武陵绝色”。

我久久站立在树下,无声。我望着她带着倾世的芬华,她的笑靥绽出了近乎于完美的桃红色,在枝头轻轻摇曳着,每一片柔嫩的花瓣都跳出美丽的华尔兹。是她听见了小施特劳斯的《春之声》吗?这不禁让人想起杜甫的《江畔独步寻花》:“黄师塔前江水东,春光懒困倚微风。桃花一簇开无主,可爱深红爱浅红。”杜甫只是望见一簇桃花,我却是望见灼灼桃花十里,春意开满枝头,并有绿叶作伴。这样的最美,让昔日的时光亦婉转动人……

桃花朵朵开,庭院外路上的行人也渐渐慢下了脚步。树下,我回首,正见每个人的眸子里都开满了倾世的桃花,满眼对绿的欣喜。

“也许,这就是添绿的乐趣。”春风故里柳桃依旧,庭院深深伴君左右。这就是我寻到的最美,是星星点点的绿意相衬,是有温度的添绿生活……

春醒,柳绿,桃夭,人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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