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千学网!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实用文 > 其他范文

意见征询函 范文

时间:2025-11-21 07:46:58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意见征询函 范文,本文共1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热水器的意见征询

太太,我是××大学学生(提示证件),

我们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实习,想要打扰您几分钟的时间,请教您一些关于热水器的意见,这是我们赠送给的一点小礼物(送礼物)。

1.请问您家有没有热水器?

(1)―

①有

②没有(径问第10题)

2.请问您家的热水器是那一种型式的?

(2)―

①电热式热水器牌子是:

②液化气热水器牌子是:

③锅炉热水器牌子是:

④煤油热水器牌子是:

3.请问您家热水器是多久以前装置的?

(3)―

①最近半年内

②最近半年以上一年以内

③一年以上,一年半以内

④一年半以上

⑤属于原来房屋设备之内

4.请问您家购买热水器是由谁提议或推荐的?

(4)―

①先生

②主妇

③子女

④亲朋

⑤其他(请注明)

5.您家现在使用的热水器的品牌是由谁决定的?

(5)―

①先生决定的

②主妇决定的

③先生和主妇共同决定的.

④全家人共同决定的

⑤听取亲朋的推荐而决定的

⑥其他

6.您家的热水器,其主要用途如何?

(6)―

①供应洗脸及洗澡用水

(7)―

②除供应洗澡用水外,还供应大厨房用水。

③全天候供应热水

④其他

7.请问您家购买热水器的原因是什么?

(8)―

①冬天洗澡较为方便

(9)―

②可以省去烧热水的麻烦及时间

③家里人多,用热水器烧热水简单方便

④因为经销商店极力推荐

⑤建造房子时,营造商推荐装置

⑥附近邻居都已装置热水器了

⑦看了电视及报纸广告觉得热水器很值得购买。

⑧从亲戚朋友处得知热水器的好处,产生购买欲望

⑨其他

8.请问您对于您家所使用的热水器满意程度如何?

很满意  满意  尚满意  不满意

(10)―(a)对于供应热水时,水温与水量的控制:

(11)―(b)对热水器之使用及操作方面:

(12)―(c)对热水器在使用上的安全性:

(13)―(d)对热水器的可靠性:

(14)―(e)对热水器所给予您全家的舒适感觉:

(15)―(f)对热水器机件的坚牢性:

(16)―(g)对于操作费用的经济性:

9.如果您目前使用的热水器,将来报废了,您是否准备再购买

(17)―

①准备购买(续问9a题)

②不准备购买(径问9b题)

9a

(如果准备购买)请问您购买时会考虑哪些因素?

(18)―

①购买目前使用之品牌

(19)―

②注意热水器有无自动调节设备

③注意机件是否牢固耐用

④比较各品牌的价格,选择一种价格比较合理或便宜的品牌

⑤比较各品牌的性能或特点,选择一种具有优越特点的热水器

⑥其他

9b

(如果不准备购买)请问您为什么不购买?

10.请问您家的洗澡用水是如何准备的?

(20)―

①用大锅烧热了,再倒出来使用

②在洗澡盆内烧热水

③用日本式风吕烧热水

④其他

11.您家最近有没有计划购买热水器?

(21)―

①有(续问11a)

②没有(径回11b)

11a(如果有)请问您要购买热水器时,考虑哪些因素?

(22)―

①考虑使用热水器是否费液化气或费电

(23)―

②询问经销店有关热水器的性能

③比较类似品牌的价格

④请教已购买热水器的人之意见

⑤注意热水器是否经常发生机件故障

⑥考虑热水器是否会发生危险性现象

⑦看看有没有分期付款办法

⑧考虑购买名牌

11b(如果没有计划)请问您为什么没有计划购买?

(24)―

①因购买热水器,须付出几千元,经济不许可

(25)―

②家里房间太小,装设热水器不便

③家庭人数不多,不必使用热水器

④因为自来水压太低

⑤据人家说热水器常有煤气外溢现象,缺乏安全性

⑥没热水供应之水管系统

⑦其他

12.请问您家的供水来源是:

(26)―

①自来水

②抽取之井水

③自来水附加井水

④其他

13.请问您家所使用之燃料属于那一种

(17)―

①大台北煤气

②罐装煤气

③柴火

④其他

14.请问您家有没有使用液化气炉?

(18)―

①有品牌:

②无

15.请问您家之浴室有无澡盆或淋浴设备

(19)―

①有

②无

16.请问您家有几人?

(30)―

①1―3人

②4―5人

③6―7人

④7―8人

⑤8―9人

⑥21人以上

16a

其中十八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人

17.请问您的芳龄是多少?

(31)―

①20岁以下

②21―29岁

③30―39岁

④40―49岁

⑤50岁以上

18.请问您家户长的职业是什么?

(32)―

①自由业及民营企业,军公高级主管

②小企业资本主及大中型企业,军公中级主管,中小学教师

③技术性职工,农人及基层军公企业从业员

④半技术人员、店员、摊贩

⑤半技术工人

⑥其他

18a主妇的职业

(33)―

①家庭管理(包括参加家庭事业工作)

②职业妇女(在外正式就业)

③兼作有酬工作

19.这里有几种访问者表示的家庭每月收入,您家大约属于那一组?

(34)―

①1500元以下

②1500―2500元

③2500―3500元

④3500―4500元

⑤4500―5500元

⑥5500―6500元

⑦6500―7500元

⑧7500以上

20.访员观察:

(35)―

房屋结构:

①―高楼公寓式

②―高级独立下房

③旧式平房

(36)―

生活程度:

①上②中③下

谢谢您的合作,再见!

被访者姓名:

地址:市区路(街)段

巷弄号

访问员姓名:时间:年月日午

编校员姓名:时间:年月日

访问经过

一次访问:结果不在家无结果

可能在家时间:

二次访问:结果不在家无结果

篇2:酒店英语:禁止规定和征询意见

酒店英语:禁止规定和征询意见

每个酒店里都有一些禁止规定。这些规定一般是为了给顾客们提供更好的服务。酒店也会征询客人的.意见以便提供更好的服务。下面是一些禁止和征询意见的常用表达。

1. Please don't smoke here.

请不要在这边抽烟。

2. I'm afraid it's against the hotel's regulations.

这是违反饭店规章制度的。

3. What do you think of our service?

您对我们的服务有什么意见?

4. Thank you for your comments (compliment, suggestions).

谢谢您给我们的意见(赞扬、建议)。

5. In our hotel we don't accept tips.

我们饭店是不收小费的。

It's our pleasure to serve our guests well.

我们为能为客人服务好而感到高兴。

Thank you all the same.

然而,还是要谢谢您。

6. I'm afraid you'll have to pay for the damage.

您必须赔偿。

7. Thank you for telling us about it.

谢谢您告诉我们。

8. I'll look into the matter right away.

我马上去处理这件事情。

9. I assure you it won't happen again.

我保证此类事情不会再发生。

篇3:进行小区物业服务意见征询的通知

进行小区物业服务意见征询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您的`信赖是我们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您的需要是我们努力的方向。为了更好地贯彻XX物业 “精心管理、周到服务”的质量方针,营造温馨、祥和的社区,不断提升我们的服务质量。管理处拟于20**年3月中旬在小区进行一次全面的物业服务意见征询,届时将会有工作人员登门发放或回收《物业服务意见征询表》,希望能得到您的配合并认真填写表格。为此给您带来的影响还请多多谅解。

服务工作永无止境,小区的建设需要您的积极参与和支持,我们真诚希望您能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携手共建温馨、祥和的美好家园。

XX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zz花园物业服务中心

二O**年三月*日

篇4:教职工意见建议征询表

教职工意见建议征询表

一、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

(一)、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1、办学条件有待改善。

2、对一些关系到校风学风的问题做到行之有效,不要只走形式。

3、安排落实工作应大量征求意见,力争最优,在做好理论学习后,应把重点放在学校中心环节教学上。个别教师有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

4、校历安排内容过多,执行困难,个别流于形式。

5、按部就班多,与时俱进少;关注上级多,倾听意见少。

6、重教书,轻育人,会议多,内容重复,落实少。工作细节抓不实。

7、领导很团结,但领导和老师交流不够。

8、学校活动多而乱,应精简、精搞,多数活动流于形式。

9、应把教育教学工作放在第一位。

10、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文件落实文件现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够,校风不正,学风差。

11、紧紧围绕以学生为主体,提升教学质量。

12、课堂教学不扎实,教研氛围不浓厚,教学质量长期裹足不前。

13、加强对学校微机室,微机的管理与维护。

14、有些活动太注重形式,使活动目标的`实现受阻,应追求实效。

15、扎实开展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校务公开。

16、开展的活动虽多,但取得的效果不明显。

17、教导处工作人员过多。

18、开展部分活动有安排,没有督查,落实不够。

19、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

20、部分工作未见实效,过程性资料收集过多。

21、班子成员间缺乏沟通,有官僚主义倾向。

22、班子工作执行力不强。

23、要把学习质量关,一切活动以提高学生成绩为重。

24、校领导听课过多,影响上课进度。

25、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紧迫感不强。

26、在学校改革建设发展中缺少忧患意识和创新精神。

27、小学生在校时间超过六小时。

(二)、对开展好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1、广泛征求教师意见,由下往上制定方案,扎实开展活动。

2、公开课教学活动应少而精,有安排、有落实、有评价。

3、在做好理论等学习后,应把重点放在教学工作上,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践行活动精神。

4、认真学习,扎实查找问题,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5、精简会议,开短会,讲重点,少强调,领导要以上率下。

6、开展活动应有始有终,活动评价应公平公正。

7、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完善考核考评方案,改善办学条件,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8、多开展一些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可利用阳光体育活动进行。

9、举行民主座谈会。

10、加强对学生的德育教育。

11、注重抓落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常

12、精简会议,提炼内容。

13、六一儿童节应作为学校的重点节日,为学生营造气氛。

14、多学“怎么做”,少学“怎么学”。

15、合理计划时间,使学生学习、活动两不误,课外活动应丰富多彩,展现校园活力。

16、在做教学,搞科研上多下功夫。

17、重过程,也重实效,加强师德修养。

18、学习应张驰结合,多搞各种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提学习效率,激发学习兴趣。

19、担当精神有待加强,工作要努力做到实处。

20、严格安上级部署开展活动。

21、部分活动安排不合理,时间安排过于仓促。

22、经常性进行安全讲座和演练。

23、能及时安排检查。

24、开展有效的活动。

25、为了学校今后的发展,多启用青年教师,有组织的到兄弟学校交流。

26、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

上一篇:一九七六年逝世讣告  下一篇:没有了

篇5:教改公开征询意见引关注 要改高考指挥棒

教改公开征询意见引关注 要改高考指挥棒

素质教育如何落地?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的出路究竟在哪里?如何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的消息昨日通过媒体发布后,引起各方人士热烈关注,积极献计献策。

教学“满堂灌”,课业负担太重一定要改

“女儿的课业负担太重了,除了语、数、外课本作业以外,还有厚厚一沓各式各样辅导性教材,每天晚上都要熬到十来点,看着实在心疼。”女儿上小学三年级的胡先生说。

从教的倪老师指出,目前一个高中生每天在校时间16个小时,从周一到周六都是如此,而这16个小时的时间多是坐在教室里由老师“满堂灌”,根本没有阅读、思考、动手的机会,这样的现实亟需改变。

她认为,实施素质教育要改变评价方式。省教育部门一再强调不要考试、不要排名,可现在考试之风愈演愈烈,全市都要统考,还美其名曰“调研”。因此,教育部门应该加强督导,最好是不打招呼,直接检查,可以走访教师、群众和学生,这样才能查出实效。她建议,要不分重点学校、重点班级,严格执行学生在校时间不超过规定,在单位时间内提高师生的效率,老师授课方式从学生的兴趣出发,遏制教辅用书在学校泛滥成灾的趋势。

中小学“减负”,应从改革高考“指挥棒”做起

“高考‘指挥棒’如果不改革,素质教育、减轻中小学生负担,都只会流于空谈。”在省级机关工作的张女士快人快语。

张女士的女儿高一时在美国的学校进行了一年的文化交流学习。她分析说,国外的中小学生为什么不像我们国家的孩子压力这么大呢?跟他们的高考制度有很密切的关系。以美国为例,高校录取学生不仅仅看分数,还要看做义工的记录、课外活动等素质指标。所以学生和家长的兴奋点都不全放在分数上,加上美国高校实行“宽进严出”,高考的门槛不是太高,高考分数对学生的压力就相对轻多了。相比之下,我们的高考门槛太高,高校录取学生基本上还是以分数为标准,家长、学生怎么能对分数不趋之若鹜呢?兴趣、爱好全顾不上,实践力、创造力怎么能不萎缩呢?

“孩子能否全面发展,直接关系到国家和每个家庭的未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应该对高考制度的改革、完善有更加明确的导向,找准应试教育和素质教育的结合点。”张女士建议。

教育公平,“重头戏”是缩小城乡差距

省淮中教育集团的李双明老师认为,当前影响教育公平的主要因素之一是城乡之间教育发展差距较大,其中又集中表现在师资水平上。教师的专业水平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我省的大部分学校在农村,因此提高农村教师的专业水平尤为重要。她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帮学,通过举办各级各类的培训来实现;导学,对教师业务学习提出明确而具体的要求;乐学,对业务学习投入大收效好的老师在使用、奖励等多方面倾斜。另外,我省近年实施了“千校万师支援农村教育工程”,李老师建议将对象扩大到学校的.高层领导上,“因为校领导观念的转变直接影响学校发展的方向。”

破骄气娇气,重在加强思想品德教育

“现在的孩子学习太苦太累很可怜,但有时也让人生气。”

有着教龄的李老师回忆说,10年前的学生会发自内心地主动给老师让座,现在的学生在校车上见到教师不让座的现象时有发生。“一方面课业负担重,孩子们一个个都成了考试机器;另一方面,学校、家长都把眼睛盯在孩子的成绩上,忽略了对孩子的思想品德教育和素质教育,孩子在学校里动手能力差,骄气、娇气兼而有之,老师都快成了保姆。”

一位学生家长抱怨说,儿子都快成人了,可是一点不知道感恩和敬重父母,家长为他花钱、做事好像都是应该的,脏衣服、脏袜子带回家洗,连个“谢”字也不会说,真不知道在学校学了什么,这种状况应该改变。

篇6:采购与药物管理意见函

药物监督管理意见函

国务院法制办:

12月28日收到你办转给我部征求意见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药品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执法主体问题的通知(代拟稿)”。我部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一、省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组建,应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原则,将省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药政、药检和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监督管理职能集中统一起来,组建新的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管理职能应移交经贸部门。

二、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现由卫生行政部门承担。为保障在机构改革期间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在新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之前,药品管理法的监督管理工作暂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多年来在药品管理法实施过程中形成了一支药政药检队伍,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方面具有较强的实力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从国家利益出发,避免国家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的.浪费,地方在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组建时应充分重视和利用现有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和人员,根据人随事走的原则,发挥他们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保障药品管理法的实施,为人民健康负责。

以上意见,请予考虑。

篇7:采购与药物管理意见函

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为加强对定点供应商的监督管理,完善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市财政局把征求采购人意见工作列为专题.现请你单位对目前我市xx年度政府采购定点供应的供货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提出你宝贵的意见,并请将《征求意见函》于20xx年10月15日前寄回,或通过传真方式反馈,谢谢合作!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签章

日期

篇8:采购与药物管理意见函

药物监督管理意见函

国务院法制办:

12月28日收到你办转给我部征求意见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药品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执法主体问题的通知(代拟稿)”。我部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一、省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组建,应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原则,将省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药政、药检和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监督管理职能集中统一起来,组建新的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管理职能应移交经贸部门。

二、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现由卫生行政部门承担。为保障在机构改革期间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在新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之前,药品管理法的监督管理工作暂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多年来在药品管理法实施过程中形成了一支药政药检队伍,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方面具有较强的实力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从国家利益出发,避免国家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的浪费,地方在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组建时应充分重视和利用现有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和人员,根据人随事走的原则,发挥他们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保障药品管理法的实施,为人民健康负责。

以上意见,请予考虑。

采购定点征求意见函范文

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为加强对定点供应商的监督管理,完善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市财政局把征求采购人意见工作列为专题.现请你单位对目前我市xx年度政府采购定点供应的供货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提出你宝贵的意见,并请将《征求意见函》于20xx年10月15日前寄回,或通过传真方式反馈,谢谢合作!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签章

日期

篇9:ACCA就新的持续职业发展方案征询会员意见

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正就将于推出新的持续职业发展方案(cpd)向大中华地区的四万名会员与学员征询意见,这是acca全球性咨询活动的一部分。

acca目前仅对拥有执业证书或破产执行资格的会员在持续职业发展方面有强制性的要求。acca倡议从201月起,将持续职业发展作为对全体会员的一项要求,不论会员是新近获得资格的初级会计师,还是cfo、ceo、大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深合伙人和高级政府官员。

为筹备这一重大变化,acca作为在160个国家拥有超过30万学员和会员的规模最大、发展最快的国际性专业会计师组织,已经就持续职业发展方案向其会员、雇主、培训机构和监管机构第一次进行全球性的咨询活动。

此次咨询活动的一个关键内容就是向全世界的会员进行问卷调查,已经收到了一万多份反馈。这次调查将找到持续职业发展的全球趋势,确定人们拓展经验与技能、跟上行业发展和在职业道德问题上获得信息的各种方式,以及他们达到这些目标所倾向的方法。

雇主也被要求就acca这一旨在提高工作技能的设想提出建议。acca提议工作中发生的、范围很广的活动都可以算作持续职业发展,acca可以认可雇主成为持续职业发展活动的提供者。

acca会员可以以多种方式自我发展,包括工作培训、网络与沟通、指导与顾问、自学、技术更新、参加专业课程、以及完成mba等更多资格认证。持续职业发展方案认同acca专业人员角色的多样化以及他们自我发展的各种方式。

acca教育培训及发展执行总监马克﹒普洛若夫(mark protherough)说:“雇主们认识到我们在与他们分享员工发展的设想和最佳实践。促进员工发展的公司可以增加员工的凝聚力,而员工可以实现他们的职业抱负,这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acca会长黄敬安说:“acca一直致力于会员的继续教育与发展。持续职业发展是责任感和职业精神,这与对会计师的要求相一致。会计师需要能证明他们在不断更新技能并确实服务于公众利益。重要的是,在我们的方案中,acca会员能够显示出他们确已获得了必需的技能与知识,而非只是参加了几门课程。”

篇10:幼儿园家长意见建议征询表怎么写

幼儿园家长意见建议征询表怎么写

对幼儿园的意见和建议

自从陈胡鑫 上幼儿园以来,做为家长的我能感受到孩子每天都在成长,从不和其他小朋友交流、玩耍、游戏到认识很多朋友;从一做集体活动就哭到回家有模有样的学在学校里学的集体活动;从个人发展到有集体意识;从胆子小到能玩学校伦理的大型玩具等等。孩子的一点滴进步 都和幼儿园和老师的细心的教育工作密不可分,做为家长的我,发自内心的感谢学校和老师。

不过,人无完人,再好的学校和管理体制都会有不足之处,本着把幼儿园越办越好,为了给孩子们一个更好的.学期教育,我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和建议:

1、少一些形式主义,多做一些实实在在的事情,最好是让老师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教学上,而不是为了迎接检查去做各种各样的表格,挖空心思去想怎么样让检查过关。

2、各种管理制度要落到实处而不是做做样子走走过常

3、加强家园之间的联系,多与家长 沟通,经常介绍孩子在幼儿园的情况及教育方法,形成一致教育家校路路通是一个很好的平台,要充分利用,不应该只是发发通知,应该对每一个孩子在校一天的表现做出点评?好让家长及时了解孩子在校的表现。

4、希望定期举办家长会和家长 讲座会,讲授或交流教育 幼的经验和体会。

5、多举行一些活动,如家长开放日、幼儿运动会、节日文艺活动等。让孩子在各种各样的活动中得到锻炼和成长。

6、对幼儿多一些各种安全教育。

1、不要让孩子在幼儿园看电视看动画片。看电视对视力不好,这是众所周知的,全班五十多个孩子,一台29寸的老式电视,孩子有的坐在角落里,有的坐在最后面,不可能每个孩子都看的是正面,对视力的影响可想而知,所以建议,不要让孩子看电视。老师播放动画片,纯粹是为了便于哄孩子,对孩子一点的好处也没有。

2、建议增加自由活动时间,多户外活动。孩子都喜欢在外面玩,一年四季除了冬天较冷,其他三季都适合户外活动,多活动,更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

3、建议增加新玩具,新教具。从小班到中班,孩子的玩具基本上就那么一些,太单调,而且都很旧,蒙氏的一些教具不错,虽然我们不是蒙氏教育,但那些教具也可以当成是孩子的玩具,每天孩子玩玩具的时间挺长的,多一些玩具,也多一些乐趣。

4、建议增加绘本阅读课,现在非常提倡给孩子阅读,特别是经典绘本,幼儿园可以这方面进行一下投资,自由活动时间,孩子不只可以挑选玩具玩,也可以让孩子选择读绘本。

以上是我站在个人角度的部分不成熟观点,不妥之处请谅解。

上一篇:奶奶过世讣告  下一篇:客户意见及建议

篇11:关于报送对《环境保护法修正案》意见和建议的函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20xx年8月对《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一审之后,及时公布,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环境保护部高度重视,先后召开省级环保部门、市县级环保部门、企业代表、环保专家、环保组织代表等各类座谈会,并通过环境保护部门户网站和《中国环境报》等平台,组织专题讨论,征求系统内外意见。各方面人士对草案做了认真分析和研究,提出了许多重要意见。在此基础上,我部形成了关于《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1.关于《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的主要意见

2.社会各界和环保系统关于《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的具体建议

环境保护部

20xx年10月29日

附件1:

关于《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的主要意见

全国人大环资委通过调研、座谈等多种方式,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做了大量工作,提出了《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环保部门对环境保护法的修改态度始终是积极的,并配合环资委做了前期基础性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草案一审之后,及时公布,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环保系统对此高度关注。环境保护部先后召开省级环保部门、县市级环保部门、企业代表、环保专家、环保组织代表等各类座谈会,并通过环保部门户网站和《中国环境报》等平台,组织讨论,征求系统内外意见。大家对草案做了认真分析和研究,提出了许多重要意见。

综合环保系统和有关方面的意见,普遍赞成修改环境保护法,对其充满期待。各级环保部门和大多数专家学者认为,目前的草案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在科学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上,缺乏切实有力的措施保障

回顾过去30多年的发展,展望今后发展方向,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必须统筹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原则和要求,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走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道路,努力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草案虽然提出了有关理念,但并未提出具体的保障措施和程序规则。

草案在第4条提出了“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理念。如能得到具体的制度保障,这无疑是一个进步。但是,在具体制度设计上,这一理念没有得到充分贯彻。比如,草案删除了现行法律第4条关于“环保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规定,并在第12条规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国家环境保护规划”。

二、在合理界定环境保护法与专项法的关系上,基本定位不够清晰

《环境保护法》在环境保护法律框架体系中处于基础性、综合性地位。《环境保护法》与各专项法律在调整对象上,应当有合理的区分。具体来说,各专项环保法律应当以企业事业单位为其主要调整对象,而《环境保护法》则不宜再以企业事业单位为其主要调整对象。

在此基础上,《环境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环保理念、基本原则、基本体制、政府责任、公众权益保障、社会参与机制、企业的基本义务、环境经济政策、通用的处罚规则等,而针对企业的具体监管措施应当主要留由其他专项环保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

目前草案的定位不够清晰,法律之间的衔接问题没有合理解决。草案的整体架构和规范内容没有体现“综合法”的特点,其调整对象与水、大气、固体废物等专项环保法律存在交叉,规定的主要制度与专项法律的相关规定重叠,在若干具体条款上出现冲突情形。

三、在配置环保监管职能上,会对现行体制造成冲击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确定的“三定”方案,环保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环境保护方面,形成了一整套监管体制,总体上看是有效的,当然也存在一些职能交叉问题。从未来的改革方向看,环保部门更多地履行综合宏观的职能,主要应当体现在环境标准、规划、监测、信息等方面的统一监管上。

目前草案对监管体制做了重大改变。如第10条规定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排放标准、第11条规定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监测制度、第19条规定由“发展改革部门”提出总量控制指标分配意见等修改条款,不仅与现行有效的职责分工和管理体制相违背,而且弱化了环保部门的综合宏观职能,将对环保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四、在对待各地方各部门的环保实践上,草案没有充分吸收成功经验

目前草案没有将那些应当用法律规范来调整、立法条件比较成熟、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现实中又迫切需要的、修改后对环境保护工作能产生显著成效的实践成果和国际经验,纳入到修改后的《环境保护法》中。比如可持续发展、市场手段、排污许可、战略环评、公众参与、环境权益、公益诉讼等。目前草案对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收费、限期治理、现场检查等制度措施的有关修改内容,与水、大气等单项环保法律的规定、与目前环境管理工作实际不一致。

建议全国人大立法工作机关,统筹考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最新部署,广泛体现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新期待,充分吸收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目前草案做进一步修改、论证和完善。

附件2:

社会各界和环保系统关于《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的具体建议

一、需要补充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10项)

1、保障公众环境权益

2、跨部门、跨区域的环保协调机制

3、乡镇政府的环境管理

4、政策制定过程的环境影响论证

5、环境质量状况评价指标体系

6、环境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

7、污染物总量控制与环境质量管理

8、排污许可、排放指标交易

9、环境保险、绿色信贷、环境税等经济政策

10、生态补偿机制

二、需要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及相关规定(14项)

1、环境标准:由草案规定的“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恢复为现行法律关于“环保部门制定”环境标准的规定。

2、环境基准:建议表述为“国家鼓励开展基准研究”,或者表述为“环保部门组织制定环境基准”。

3、环境监测:由草案规定的“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监测制度和规范”,恢复为现行法律规定的“环保部门制定监测制度和规范”。

4、环境信息发布:补充规定县级以上地方环保部门统一发布本辖区环境信息。

5、环保规划:建议恢复和保留现行法律第四条关于“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规定;或者将草案中“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环保规划”,修改为“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同步编制国家环保规划”。

6、总量控制指标分配:由草案规定的“由国家发改委提出”,按照历史和现实,改为“由环保部提出”,从而维护国家现有的环保工作格局,保持总量控制工作的一致性。

7、排污收费:现草案中“征缴费用”的表述不准确,改为“缴纳排污费”或“缴纳环境税费”。关于排污费的使用方向,增加用于监察、应急等能力建设。

8、“三同时”:一是将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改为“环境保护设施”;二是删除擅自拆除、闲置污染防治设施只有“超标”才能处罚的限制条件。

9、限期治理:删除限期治理计划的规定,并明确限期治理后的法律后果。

10、现场检查:删除检查内容的规定,留待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规定。

11、环境应急:明确和突出企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

12、土壤环境保护:增加污染场地再开发利用的环保规定;增加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的规定。

13、国际合作:增加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原则和国内履约的规定。

14、生态保护:修改“环境”的定义,适当扩展和包容部分先前没有纳入的环境要素;增加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安全的内容;增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的内容。

三、关于法律责任部分的修改建议(10项)

关于《环境保护法》中法律责任部分的修改,应当注意处理好适用对象和适用规则两个基本问题,从两个方面进行合理设计和安排。

第一,避免重复性规定:针对企业事业单位的常见环境违法行为,由于各专项环保法律中对其法律责任已有具体规定,《环境保护法》无需作重复性的规定。

第二,补充通用性处罚规则:作为环境保护领域的基本法律,《环境保护法》的法律责任部分应当主要规定通用性处罚规则,这些规则同时也应当是对各专项环保法律中的法律责任部分的补充性规定。

建议在法律责任部分补充以下10个方面的通用性处罚规则:

1.“双罚制”:不仅处罚违法企业,而且处罚企业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

2.按日计罚:针对连续性环境违法行为的“按日计罚”规则。

3.生态损害:明确将生态损害纳入环境污染损害的赔偿范围。

4.民事责任形式:补充环境污染损害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明确恢复原状、生态修复、环境功能替代等责任形式。

5.举证规则:明确环境污染损害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6.损害评估鉴定:增加环境污染损害的评估鉴定机制。

7.环境公益诉讼:根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关于公益诉讼的授权性条款,明确规定有关环保机关和社会组织针对损害环境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资格。

8.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和环境执法监管的实际需要,增加对某些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

9.治安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破坏环境行为的条款,作出衔接性的规定。

10.环境犯罪: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关于严重污染环境犯罪行为的条款,作出衔接性的规定。

篇12:报送对《环境保护法修正案》意见和建议的函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8月对《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一审之后,及时公布,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环境保护部高度重视,先后召开省级环保部门、市县级环保部门、企业代表、环保专家、环保组织代表等各类座谈会,并通过环境保护部门户网站和《中国环境报》等平台,组织专题讨论,征求系统内外意见。各方面人士对草案做了认真分析和研究,提出了许多重要意见。在此基础上,我部形成了关于《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1.关于《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的主要意见

2.社会各界和环保系统关于《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的具体建议

环境保护部

月29日

附件1:

篇13:报送对《环境保护法修正案》意见和建议的函

全国人大环资委通过调研、座谈等多种方式,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做了大量工作,提出了《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环保部门对环境保护法的修改态度始终是积极的,并配合环资委做了前期基础性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草案一审之后,及时公布,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环保系统对此高度关注。环境保护部先后召开省级环保部门、县市级环保部门、企业代表、环保专家、环保组织代表等各类座谈会,并通过环保部门户网站和《中国环境报》等平台,组织讨论,征求系统内外意见。大家对草案做了认真分析和研究,提出了许多重要意见。

综合环保系统和有关方面的意见,普遍赞成修改环境保护法,对其充满期待。各级环保部门和大多数专家学者认为,目前的草案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在科学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上,缺乏切实有力的措施保障

回顾过去30多年的发展,展望今后发展方向,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必须统筹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原则和要求,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走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道路,努力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草案虽然提出了有关理念,但并未提出具体的保障措施和程序规则。

草案在第4条提出了“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理念。如能得到具体的制度保障,这无疑是一个进步。但是,在具体制度设计上,这一理念没有得到充分贯彻。比如,草案删除了现行法律第4条关于“环保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规定,并在第12条规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国家环境保护规划”。

二、在合理界定环境保护法与专项法的关系上,基本定位不够清晰

《环境保护法》在环境保护法律框架体系中处于基础性、综合性地位。《环境保护法》与各专项法律在调整对象上,应当有合理的区分。具体来说,各专项环保法律应当以企业事业单位为其主要调整对象,而《环境保护法》则不宜再以企业事业单位为其主要调整对象。

在此基础上,《环境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环保理念、基本原则、基本体制、政府责任、公众权益保障、社会参与机制、企业的基本义务、环境经济政策、通用的处罚规则等,而针对企业的具体监管措施应当主要留由其他专项环保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

目前草案的定位不够清晰,法律之间的衔接问题没有合理解决。草案的整体架构和规范内容没有体现“综合法”的特点,其调整对象与水、大气、固体废物等专项环保法律存在交叉,规定的主要制度与专项法律的相关规定重叠,在若干具体条款上出现冲突情形。

三、在配置环保监管职能上,会对现行体制造成冲击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确定的“三定”方案,环保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环境保护方面,形成了一整套监管体制,总体上看是有效的,当然也存在一些职能交叉问题。从未来的改革方向看,环保部门更多地履行综合宏观的职能,主要应当体现在环境标准、规划、监测、信息等方面的统一监管上。

目前草案对监管体制做了重大改变。如第10条规定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排放标准、第11条规定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监测制度、第19条规定由“发展改革部门”提出总量控制指标分配意见等修改条款,不仅与现行有效的职责分工和管理体制相违背,而且弱化了环保部门的综合宏观职能,将对环保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四、在对待各地方各部门的`环保实践上,草案没有充分吸收成功经验

目前草案没有将那些应当用法律规范来调整、立法条件比较成熟、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现实中又迫切需要的、修改后对环境保护工作能产生显著成效的实践成果和国际经验,纳入到修改后的《环境保护法》中。比如可持续发展、市场手段、排污许可、战略环评、公众参与、环境权益、公益诉讼等。目前草案对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收费、限期治理、现场检查等制度措施的有关修改内容,与水、大气等单项环保法律的规定、与目前环境管理工作实际不一致。

建议全国人大立法工作机关,统筹考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最新部署,广泛体现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新期待,充分吸收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目前草案做进一步修改、论证和完善。

附件2:

社会各界和环保系统关于《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的具体建议

一、需要补充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10项)

1、保障公众环境权益

2、跨部门、跨区域的环保协调机制

3、乡镇政府的环境管理

4、政策制定过程的环境影响论证

5、环境质量状况评价指标体系

6、环境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

7、污染物总量控制与环境质量管理

8、排污许可、排放指标交易

9、环境保险、绿色信贷、环境税等经济政策

10、生态补偿机制

二、需要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及相关规定(14项)

1、环境标准:由草案规定的“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恢复为现行法律关于“环保部门制定”环境标准的规定。

2、环境基准:建议表述为“国家鼓励开展基准研究”,或者表述为“环保部门组织制定环境基准”。

3、环境监测:由草案规定的“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监测制度和规范”,恢复为现行法律规定的“环保部门制定监测制度和规范”。

4、环境信息发布:补充规定县级以上地方环保部门统一发布本辖区环境信息。

5、环保规划:建议恢复和保留现行法律第四条关于“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规定;或者将草案中“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环保规划”,修改为“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同步编制国家环保规划”。

6、总量控制指标分配:由草案规定的“由国家发改委提出”,按照历史和现实,改为“由环保部提出”,从而维护国家现有的环保工作格局,保持总量控制工作的一致性。

7、排污收费:现草案中“征缴费用”的表述不准确,改为“缴纳排污费”或“缴纳环境税费”。关于排污费的使用方向,增加用于监察、应急等能力建设。

8、“三同时”:一是将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改为“环境保护设施”;二是删除擅自拆除、闲置污染防治设施只有“超标”才能处罚的限制条件。

9、限期治理:删除限期治理计划的规定,并明确限期治理后的法律后果。

10、现场检查:删除检查内容的规定,留待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规定。

11、环境应急:明确和突出企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

12、土壤环境保护:增加污染场地再开发利用的环保规定;增加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的规定。

13、国际合作:增加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原则和国内履约的规定。

14、生态保护:修改“环境”的定义,适当扩展和包容部分先前没有纳入的环境要素;增加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安全的内容;增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的内容。

三、关于法律责任部分的修改建议(10项)

关于《环境保护法》中法律责任部分的修改,应当注意处理好适用对象和适用规则两个基本问题,从两个方面进行合理设计和安排。

第一,避免重复性规定:针对企业事业单位的常见环境违法行为,由于各专项环保法律中对其法律责任已有具体规定,《环境保护法》无需作重复性的规定。

第二,补充通用性处罚规则:作为环境保护领域的基本法律,《环境保护法》的法律责任部分应当主要规定通用性处罚规则,这些规则同时也应当是对各专项环保法律中的法律责任部分的补充性规定。

建议在法律责任部分补充以下10个方面的通用性处罚规则:

1.“双罚制”:不仅处罚违法企业,而且处罚企业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

2.按日计罚:针对连续性环境违法行为的“按日计罚”规则。

3.生态损害:明确将生态损害纳入环境污染损害的赔偿范围。

4.民事责任形式:补充环境污染损害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明确恢复原状、生态修复、环境功能替代等责任形式。

5.举证规则:明确环境污染损害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6.损害评估鉴定:增加环境污染损害的评估鉴定机制。

7.环境公益诉讼:根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关于公益诉讼的授权性条款,明确规定有关环保机关和社会组织针对损害环境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资格。

8.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和环境执法监管的实际需要,增加对某些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

9.治安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破坏环境行为的条款,作出衔接性的规定。

10.环境犯罪: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关于严重污染环境犯罪行为的条款,作出衔接性的规定。

回复意见 函格式及范文

摘选方案征询建议书

转业干部函

催促函

承诺函

请示函

征求意见函

函-公函

函模板

《意见征询函 范文(精选13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