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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时间:2022-05-23 13:21:04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共9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篇1: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川食药监发〔 〕35 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档案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规定,结合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管理实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档案局制定了《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档案局

3月23日

篇2: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真实、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引导、督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是指四川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包括行政许可、注册审批、质量检测、日常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是记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载体,贯穿食品药品研发生产、经营和监管工作全过程,是国家档案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市(州)、县(区、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的管理。

第二章 管理体制、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为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提供保障。

第六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的统一管理,接受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将其纳入本单位领导议事日程,落实分管领导,定期研究和及时解决档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在人员配备、经费开支、库房建设等方面给予保证,确保档案管理工作需要。

第八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应设立综合档案室,作为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和标准;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配备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利用等工作。

第九条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依法履行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职能,确保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整理规范、保管安全、利用便捷。

第三章 档案归档与整理

第十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按照“谁监管、谁建档” 的原则,将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载体的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确保归档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

各业务经办部门和人员均应按照规定,将有关业务档案收集齐全、规范整理后移交本单位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十一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形成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包括:

(1)行政许可文件材料;

(2)审评检查文件材料;

(3)监督检查文件材料;

(4)违法行为查处文件材料;

(5)其他材料。具体归档范围见《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档案保管期限表》(附件1)。

第十二条 归档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文件材料应为原件,并做到格式规范、字迹工整、图文清晰、材料齐全、手续完备。载体材料和书写材料应当符合耐久性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

第十三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形成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归入专业档案,档案分类应按照业务经办的规律和特点,以方便归档整理和检索利用为原则进行分类整理。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应按卷整理,执行《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 9705― )标准,采用软卷皮装订并装盒或硬卷皮装订的方式。业务档案软卷皮封面(附录1)、卷内文件目录(附录2)、卷盒脊背(附录3)、硬卷皮封面(附录4)、硬卷皮脊背(附录5)、备考表(附录6)应使用统一式样,采用计算机打印或使用钢笔(碳素、蓝黑墨水)、签字笔或毛笔书写,字迹应工整、清晰。

使用软卷皮组卷,其案卷各部分按下列顺序排列:软卷皮封面―卷内文件目录―文件材料―备考表―封底,按案卷号依序排列装入档案盒保存。

使用硬卷皮组卷,其案卷各部分的排列顺序为:案卷封面― 卷内文件目录―文件材料―备考表―封底。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中涉及非专业性、成套性材料可纳入文书档案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0 年、。各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的具体保管期限按照《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档案保管期限表》执行。整理完成的案卷质量应符合《文书档案案卷格式》的相关要求。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的保管期限,自形成之日的次年1 月1 日开始计算。

第十五条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形成的电子文件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电子文件的管理,并按要求做好收集归档工作。电子文件整理应符合《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 )等相关要求。

第十六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把数字档案室建设纳入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统一规划,同步实施。

第四章 档案保管与利用

第十七条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应当由各单位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各业务处(科、股)室应当在每年6 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形成的业务档案按要求规范整理后,移交综合档案室统一保管。移交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移交清册对档案进行清点、核对,并对需要说明的事项编写归档说明。移交清册一式两份,双方责任人签字后各保留一份。

第十八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配备档案专用库房、档案查阅室和档案工作人员办公室。档案库房应符合档案管理基本要求,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高温、防光、防尘、防鼠等功能,配备空调机、除湿机等符合档案保管保护要求的设施设备。

第十九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安全检查和清点,并作好相应记录。

第二十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的利用权限做出明确规定,建立档案借出、查阅登记簿,健全借阅登记、审批手续,做好利用效果反馈情况记录。

第二十一条 查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时须填写利用审批表,办理查阅手续。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原件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办案、审计等特殊情况须经严格审批同意、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借出,并须在3 个工作日内归还。确需延期借阅的,须办理续借手续。

第二十二条 档案利用者对所借阅、复制的档案负有安全、保密责任,不得遗失、污损,严禁涂改、抽换、圈划、批注、污染和损毁档案,严禁转借或将档案擅自带出单位。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档案的查阅利用,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 档案移交、鉴定与销毁

第二十三条 纳入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收集范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应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移交。

第二十四条 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鉴定。

鉴定工作应当由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档案管理人员及有关业务部门人员组成鉴定小组共同进行。鉴定工作结束后,提出鉴定意见,对仍需继续保存的档案应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对保管期已满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登记造册,填写销毁清册,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未经鉴定和批准,不得私自销毁任何档案。

销毁档案时,应当派两人以上监督销毁档案。监销人、销毁经办人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名,并注明销毁的方式和时间。销毁清册永久保存。

第二十五条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管理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清点档案,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六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相关规定,对在业务档案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七条 对于违反档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发生损毁、丢失或擅自提供、抄录、涂改、仿造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等行为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3月23日起施行。

篇3: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许可证档案管理办法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许可证档案管理办法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许可证档案管理办法》于3月22日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并于印发之日起施行,全文共二十一条,下面是详细内容。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许可证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许可证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许可证颁发和管理职责的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许可机关)。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许可证档案,是指许可机关在许可证颁发和管理过程中形成并归档保存的文字、图表、证照、电子数据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涉及的许可证种类有: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许可证档案是许可机关行使安全监管监察职能的历史记录,是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以下统称企业)获得相关安全生产、使用和经营资质的原始凭证,是国家专业档案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组织协调并依法保障许可证档案管理工作。各级许可机关负责本机关颁发的各类许可证档案管理工作,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许可证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指导。

上级机关委托下级机关实施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的,相关许可证档案由受委托许可机关管理。

第五条许可机关应保证许可证档案工作开展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库房、设施设备,确保档案安全。在建立、完善许可证网上审批系统时,要按规定做好电子文件归档及电子档案的管理。

第六条许可证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许可机关的承办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归档,档案管理部门对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许可证档案的接收、保管、利用、统计、鉴定、移交等。

第七条许可证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应根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6号)、《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7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4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中关于许可证申请与颁发、延期、变更的相关规定确定,保存企业提交申请文件、资料以及许可机关审批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办理许可证延期、变更手续时,上一有效期许可证正本和副本收回的,收回的正本和副本应与其他文件材料一并归档。

上述规章中相关条款调整时,归档范围也随之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许可证档案保管期限按颁证权限结合许可事项、办证程序等因素定为永久、30年、10年、3年四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监察局负责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机关审查材料和许可证申请书保管期限为永久,其他材料保管期限为30年;省级及以下许可机关负责颁发的各类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除外),颁证机关审查材料和许可证申请书保管期限为30年,其他材料保管期限为10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与其他未通过审批的许可证材料保管期限为3年。保管期限从许可证颁发年度的次年1月1日起计算。

第九条实现许可证管理全程网上申报和审批的,其通过行政审批系统形成的电子文件应当归档。归档电子文件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自形成起真实、完整、未被非法修改。许可证申请、流转审批、用印等业务行为,以及相应的责任人、行为时间等管理元数据应在日志文件中予以记录。

(二)归档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原貌保持一致,以开放格式存储,确保能长期有效读取。申报表归档时应转换为PDF格式,上传的文字材料采用TIFF、JPFG、OFD、PDF、PDF/A等格式,图纸材料采用DWG、Auto Cad格式,日志文件采用LOG格式。特殊格式的电子文件应连同其读取平台一并归档。

(三)同一事由形成的全部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齐全、完整,一般采用基于XML的封装方式组织数据。电子文件封装包应确定统一命名规则,封装的.编码数据不加密。

第十条电子文件可采用在线或离线方式归档。审批过程中形成纸质档案的,归档电子文件应与其相关联的纸质档案建立检索关系。

第十一条归档电子文件应在不同存储载体和介质上储存备份至少两套,并建立备份策略,包括增量备份或全量备份、备份周期、核验和检测机制、离线备份介质及其管理等。

第十二条具有重要价值的电子文件,应当转换为纸质文件同时归档。

第十三条一次办证审批形成的许可证档案,根据不同保管期限可立为正卷和副卷。正卷以件为单位整理,一次办证审批材料视为一件,副卷以案卷为单位整理。正卷、副卷分别排列,分类和档号保持一致。

第十四条许可证文件材料应于审批事项结束后的次年完成归档。由许可机关的承办部门按要求整理并编制移交清册后,向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由承办部门临时保管的,应经档案管理部门同意,推迟移交期限最多不超过3年。

第十五条许可证档案的保管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档案装具,需要具备防盗、防光、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高温等条件专用的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

第十六条许可机关应建立许可证档案利用制度,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监察、司法、审计等机关因公务需要查阅档案时,应持单位介绍信和查阅人身份证明办理查阅手续。律师应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查阅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档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办理。

许可证档案一般不得出借。确因工作需要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借出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归还。

第十七条许可机关应成立档案鉴定工作小组,在机关分管负责人领导下,由档案管理部门会同相关许可证承办部门人员组成,并可根据不同情况,吸收信息系统管理部门人员参加,定期对已达到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

第十八条档案鉴定工作结束后,应形成鉴定意见。经鉴定涉及未了事项或仍有保存价值的档案,重新确定保管期限。保管期满,确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应遵循保密原则和有关规定进行销毁。

需销毁的许可证档案,应编制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档案的年度、档号、案卷题名、许可证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经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查批准后销毁。电子档案的销毁还应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档案管理的规定。

第十九条销毁档案时,档案管理部门和许可证承办部门共同派员监销。涉及电子档案销毁,还需要信息系统管理部门派员监销。监销人员应按照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现场监督整个销毁过程,销毁工作完成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字。销毁清册永久保存。

第二十条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纸质档案整理程序和方法

2.案卷编目说明及式样

篇4: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度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镇村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思想,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主题,加强领导,真抓实干,紧紧围绕食品药品这一中心任务,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和药品监管工作,着力解决食品药品领域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尽我们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根据镇领导班子的变动情况,对食品药品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进行相应的调整,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党政办公会议制度,讨论落实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的人员构成、工作职责、全年工作计划,成立由镇长刘琴任组长,宣传统战委员贺青贞任常务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成成员的领导班子。村一级明确了信息员,同时,分别与各村、企业、事业单位签订了责任状,真正做到了责任到人,组织网络健全。

二、真抓实干,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20,我镇紧紧围绕县政府的年初具体工作部署,结合本镇实际,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1、进一步完善各类台帐资料。在前面已建的基础台账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食品行业、药品经营企业、医院等单位调查见底,补全、补齐各类台账资料,(www.fwsir.Com)加强对流动摊贩的'管理,做到心中有数,台面有帐。

2、搞好硬件建设。镇财政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经费预算,添置好电脑等硬件设施,落实好协管员、信息员等相关人员的补助经费。

3、开展专项整治,消除重大隐患。以创建卫生乡镇为契机,对全镇食品药品的生产、加工、销售、流动,消费企业和个人进行专项整治,特别是对各类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制订整治方案,落实整治措施,确保整治效果。

4、建立应急机制,控制事故危害。

5、强化属地责任,加强家宴管理。积极配合食品、卫生主管部门、工商所、派出所对农村流通宴席经营者进行体检、培训,建立相应的基础台账,做到每经营一次都有详细记录,并督导卫生院跟踪抽检。特别是夏季高温季节及中考、高考录取后的“谢师宴”,防止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使家宴经营更加安全有序。

三、加强制度建设,实施长效管理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措施;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激励与奖惩机制,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引导企业加强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增强源头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加强社会宣传和舆论宣传,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究责任

年初,镇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各村、企业、事业单位文明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严明工作纪律,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定期不定期组织抽查,对查出的问题都逐一记载,拿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除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以外,取消该村全年综合评奖资格,从而保证全年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镇人民政府

篇5: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近年来,xxxx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区食安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构建街道食品药品安全体系为重点,以预防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为主线,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卫生和健康安全为目的,狠抓落实,强化监督机制,加大检查力度,完善机构,不断提升食品药品监督能力,切实提高了街道食品药品安全整体水平,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街道食药监管基本情况

xxxx街道辖西塘、回龙、南塘3个村和东马社区,户籍人口26430人(流动人口万余人),总面积25.33平方公里。共有餐饮服务门店、机关食堂76家;食品摊贩39家;学校、托幼机构11家;食品经营商31家;农家乐3家;农贸市场1家;医疗机构13家;药店12家;乡村流动厨师xxxx人;食品安全监督员1人,食品安全信息员8人。

二、食安工作开展情况

街道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将食药品安全工作列为创建“平安xxxx、和谐xxxx”的一项重要内容。辖区上下认清做好食药品安全工作与建设和谐社会的关系,认清食药品安全与经济健康发展的关系,把食药品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

高度重视,食安工作走在全区前列。参照区食安办的考核依据,街道对村、社区制定了食品安全考核细则,与各村、社区签订了责任书。各村、社区有食品安全领导机构,阵地建设规范,能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农村聚餐备案率达到100%,街道成立以来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每年都将食品安工作纳入街道对村(社区)和单位考评工作中,切实保障食安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管理,建立食药安全组织网络。成立了由街道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街道党政办、社会事务办、财贸办、综治办、城市管理办、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xxxx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了一名办主任、一名专干、一名指导员。同时明确各村(社区)书记或主任为各行政村第一责任人,并配备了一名专职专干和1—2名信息员。形成“一专三员”的食品药品安全体系,在辖区上下形成村(社区)、各职能部门联动的全方位食药安全监管网络,并按区食安办要求,各村(社区)设立了食药安全管理办公室,悬挂牌子,张贴一系列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

扎实推进,各项食安制度不断完善。按照早发现、早反映、早调查、早控制、早处理的要求,针对食药安全突发事件,专门制定了食药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源头上规范管理,推进食药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xxxx街道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制度》、《xxxx街道餐饮店开业备案制度》、《xxxx街道厨师资格审查与体检制度》、《xxxx街道食品药品蔬菜采购台账制度》等多项制度,针对农村聚餐管理难问题,及时与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进行对接,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流程,10桌以下由村卫生室把关,10桌至50桌由街道卫生院把关,50桌以上必须报街道食安办及区食安办,由区卫生部门现场指导把关,各村、社区成立红白理事会,管理和经办村、社区各户的红白事务,切实增强农村聚餐管理的有效性。为确保食药安全责任人人有责,建立了责任追究制,街道与各村(社区)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责任。并签订了农村集体聚餐信息报送承诺书,明确各村(社区)食药专干具体负责该责任区域内的农村集体聚餐上报,提前介入,及时指导,有效地加强了农村聚餐管理。多年来,我街道无农村聚餐安全事故发生。

齐抓共建,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根据区食安办《创建全国饮食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的文件精神制定了《xxxx街道饮食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道的实施方案》,围绕工作方案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从去年7月召开了村(社区)、卫生院食品安全专干、信息员工作会议开始,与辖区餐饮门店签订了《xxxx街道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承诺书》,发放了《全员参与争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道的倡议书》,并对餐饮门店经营人员进行了创建工作业务培训与指导。各村、社区配合街道开展示范创建工作,经过一个多月的上户督促、检查、指导,辖区门店在积极准备相关资料进行办证。特别是东马社区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的创建工作,配合街道食安办一户户上户,耐心细致做工作,为街道示范创建打下坚实基础。xxxx3年,xxxx街道被评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道。今年6月,为了进一步巩固创建效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街道开展了一次食安创建回头看活动,对辖区所有餐饮门店的办证情况进行了一次复查,对符合办证条件但没有办理好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门店派专人进行业务指导,并协助他们办理好相关证件。目前街道范围内的餐饮门店备案率为100%,办证率达95%以上。

专项整治,食安工作成效明显。近年来,我们开展了以“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为主题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村聚餐、农贸市场、小餐馆等进行了重点监管,协调组织派出所、卫生、工商、农业、畜牧、安监等部门,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大检查,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规模种植养殖基地按规定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配合区农业、环保、卫生等部门上门督查。对辖区内潲水喂养生猪的养殖户认真进行了排查摸底,去年两次联合区直部门对非法炼制潲水油的养殖户进行了大规模的整治,查处了“潲水油”非法提炼户15户,收缴提炼油桶41个、炼制锅29口、潲水桶60余个。两次行动取得显着成效,现辖区内已无提炼潲水油现象,绝多数养殖户已使用饲料喂养生猪。4月,由街道牵头,每天组织食安、城管对东马沿线的夜宵摊贩进行集中整治,切实保障了辖区群众的食品安全。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学校、幼儿园食堂、路边餐馆的安全卫生,制度的'落实及台帐的完善等加大检查力度。元月和7月在街道校园周边分别开展了一次查处“魔爽烟”类食品的紧急行动;11月联合街道劳动保障站对辖区5家幼儿园开展了社保购买情况和食堂安全情况的专项检查行动;将校园食品安全纳入常态监管,每月进行督查,现场指出了一些问题并限期整改,切实保障了辖区师生和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广泛宣传,营造食安浓厚氛围。为确保全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街道年初制定宣教方案,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宣传资料,在辖区设立宣传展牌、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咨询活动、通过短信平台群发信息、利用街道广播站集中宣传等形式,在辖区内形成了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良好的舆论氛围。我们通过举办 “食品安全进社区,欢欢喜喜闹元宵活动”的宣传活动,开展了街道食品安全抢答赛活动。向村民发放《日常饮食用药安全宣传手册》400余册,《食品安全指南》及各种宣传资料xxxx0余份,制作宣传横幅20余条、宣传标语xxxx条、专题展板12块、设立街头宣传咨询5处,大大提高了居民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每年召开一次以上村(社区)专干和乡村医生培训工作会议,以会带训了《食品药品安全法》、《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农村自办宴席注意事项》、农村聚餐报送指导等法律法规,增强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经营者守法诚信的经营意识,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贴近了生活、贴近了实际、贴近了消费者,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提升了全民健康的意识。

总之,xxxx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和困难,如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创新力度不够,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有待提高等等。

篇6: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据介绍,年初以来,xx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狠抓督查指导,坚持从严监管,严防死守食品药品安全底线。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目标责任压力传导到位。州政府组织召开州食安委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全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副州长、州食安委主任魏贺生安排部署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与各县市政府签订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对工作滞后的东乡县、积石山县政府分管县长和食药局长、食安办专职副主任进行了集中约谈。州食药局组织召开重点工作培训交办会,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进一步靠实县市食药局的监管责任。

二是强化督查指导,推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州食药局深入实施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随机成立3个督导组,深入8县市开展随机检查,通报县市3次,约谈县市食药局2家,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证书2家,强力推动工作后进县市监管部门到位履职尽责,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三是强化专项整治,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认真贯彻省局决策部署,先后组织开展元旦春节食品药品安全整治、春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整治、清查天津“假调料”暨调味品市场整治、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检查等5个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深入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从严从重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全州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四是强化宣传培训,提升基层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州食药局对全州352家大中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开展集中约谈培训,组织全州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参加“3·15”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展示销毁2.51万袋不合格食品药品,向社会表明打击假劣食品药品的坚定态度。部分县市对基层协管员进行集中培训,选派乡镇食药所工作人员到县局跟班学习,着力提升基层监管人员的能力水平。

五是强化基础建设,补齐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短板。制定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将全州剩余27家基层食药所全部纳入规范化建设范围,在此基础上创建3家示范所,进一步夯实基层监管基础。大力推广康乐县基层监管“局所联动、所所互动”的经验做法,盘活有限的基层监管资源,全面加强基层监管工作。

篇7: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一是强化领导,落实具体责任。结合辖区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二是突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采取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街道食药监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购进渠道、储存设施设备、养护记录、质量管理、重点部位制度落实等情况,严防问题食品、药品流入市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加大宣传,提高安全意识。通过发放宣传页、设立宣传栏、悬挂宣传横幅、LED屏幕滚动播放等形式,大力宣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经营企业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四是畅通渠道,强化应急值守。制定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专人值守应急,保障信息畅通,切实做好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篇8: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20xx年年初,山西省局强化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采取有力措施,严防严管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全力营造安全的食品药品消费环境。

一是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结合节日期间食品药品消费特点,紧盯米面油、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品、酒类、饮料、调味品等重点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机场、车站及其周边的药品零售企业和个体诊所,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截至目前,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08098人次,检查各类企业43748家,责令整改6293家,停产停业76家,立案查处2373件,罚没款483万元,及时发现和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

二是组织开展高风险单位飞行检查。该局针对群众消费集中、风险相对较高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中央厨房、连锁餐饮企业、农村集体聚餐和年夜饭供餐单位等,加大监督检查和管理力度,省局抽调全省监管骨干组成12个检查组,采取暗访暗查、突击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分赴11个市及部分县区开展督查检查,直接检查企业180余家,特别是对年夜饭供餐餐饮单位进行集体约谈,告诫企业加强过程管理,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食品留样制度,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三是加强对重点品种的'监督抽检。该局突出问题导向,以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多、消费者投诉举报多以及节日大宗消费食品、地方特色食品、节令性食品和节日期间热销产品为重点,加大监督抽检力度,节前将在全省开展米面油、生鲜畜禽肉、豆制品、调味品等19大类食品502个批次的抽检工作,对抽检发现不合格或存在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的产品,及时依法查处,并适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警示,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和科学饮食用药,确保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

四是加强应急值守和处置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全员保持通讯畅通,实行零报告制度,对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第一时间上报,并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核实、研判、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进一步畅通12331投诉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值守,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和来信来访,做到有报必查、及时反馈。

五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引导。充分利用年货市场、农村大集、民俗活动等节日特色场所以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渠道,普及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充分发挥媒体的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作用,及时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动态,提高食品药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注、支持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篇9: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20xx年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沈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前安排,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制定下发工作通知,对春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管任务进行全面部署和周密安排,结合前期隐患排查、风险会商查找的29个风险点,有针对性地提出28项具体监管措施,要求区、县(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化保障措施,层层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是注重风险防控,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通过新闻发布会、xx日报民生连线、局政务网站等媒介和平台,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注意事项、消费者如何购买食品、选择安全卫生的就餐场所、避免食用食品安全高风险菜肴等重点内容进行了风险提示,帮助百姓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意识,预防和控制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重点监管和抽检监测。强化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关键环节的飞行检查和不间断巡查,加强对节日期间各类食品展销促销活动,团圆饭、家宴、农村宴席等重点活动,乳制品、肉类及肉制品、蛋制品、米面及其制品、糖果、炒货及坚果制品、酒类、食用植物油、调味料、元宵(汤圆)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进一步加大抽检监测范围、频次和查处力度,已抽样637批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净化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四是加大抓实力度,强化日常督查指导和飞行检查。由局领导带队,组成6个督导调研组,对各区、县(市)“两节会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并征询各地区对明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及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召开局长办公会(扩大)会议,通报各督导调研组实地督查情况,听取业务处室的风险防控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特别是对基层反映的42条意见建议进行逐一研究和任务分解,全力保障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

五是有效协调应对,妥善处置百姓投诉和突发事件。发挥省民心网、96123市民服务热线、12331投诉举报电话在解决百姓诉求、解答问题咨询等方面的'作用,20xx年1月份以来共受理各类咨询投诉举报794件,认真核实,依法查处,高效快捷地解决了群众反映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同时,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值班人员在岗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执行重要情况信息报告制度,做好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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