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国籍公证书(共5篇),欢迎大家分享。

篇1:国籍公证书
国籍公证书
字第号
根据××省××市户籍管理机关发给号码为居民身份证(或××省××市户籍管理机关档案记载),兹证明(男或女,×年××月××日出生)现户籍地在××省××市路号,具有中国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篇2:国籍
国籍
国籍guó jí[释义]①(名)指个人具有的属于某个国家的身分。
②(名)指飞机、船只等属于某个国家的.关系。
[构成] 偏正式:国(籍[例句] 他的~在中国。(作主语)篇3:国籍是什么
根据出生取得国籍
大多数人都是通过这种方式取得国籍。根据出生取得国籍分为:依血统和依出生地原则。
依血统:不论出生在何地,只要其父母一方为本国人,则子女就获得父母一方或两方的国籍,这种原则称为:血统主义(jus sanguinis),又称为属人主义。
依出生地:无论父母是哪国人,只要出生在该国的领土内,即自动获得该国国籍,这种原则称为:出生地主义(jus soli),又称为属地主义。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通过加入取得国籍
根据出生取得国籍,并非是按照个人意愿的一种方式,而通过加入取得国籍的方式,则是根据个人意愿或某种事实,并具备相关条件,才可取得它国国籍。
婚姻:一国男子和另外一国女子结緍,如果女子愿意申请,则获得男子所属国的国籍,如女子所属国的法律规定,不允许双重国籍,则女子必须放弃本国国籍才可申请男子所属国的国籍。
收养:一国国民收养无国籍或另一国的.儿童,被收养者的国籍会发生改变,或者继续保持收养者的原国籍。
自愿申请:又称归化,是指一国国民自愿申请另一国国籍。在入籍条件方面,许多国家都有一定的限制。
出生国籍
出生国籍方式:或采用血统主义原则即以一个人出生时父母的国籍为依据确定其国籍;或采出生地主义原则即以一个人的出生地所属的国家为依据确定其国籍;或采用血统主义与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其国籍。我国采用以血统主义为主、出生地主义为辅的混合主义原则,包括三项内容:一是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的具有中国国籍;二是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的,具有中国国籍;但若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且定居外国,本人出生即有外国国籍的,则不具有中国国籍;三是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的,具有中国国籍。
继有国籍
根据我国《国籍法》第七条,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申请加入中国国籍须具备两个前提:一是申请人须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二是须出于本人自愿。同时必备条件如下:①申请人是中国人的近亲属;②申请人定居在中国;③有其他正当理由。若本人未满18周岁,可由监护人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手续。在国内,可以向当地市、县公安局申请;在国外,可向中国外交代表机关或领事机关申请。上述机关负责受理申请并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然后由中国公安部审批。公安部批准并由有关公安机关发给证书后,申请人取得中国国籍,同时丧失外国国籍。
篇4:各类公证书
【继承权公证书样本】
字第号
被继承人:(应写明姓名、性别、生前住址)
继承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继承人:(同上,有几个继承人应当写明几个继承人)
经查明,被继承人于×年×月×日因(死亡原因)在地(死亡地点)死亡。死后留有遗产计:(写明遗产的状况)。死者生前无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和第十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由其、(继承人名单)共同继承。(如果有代位继承的情况应当写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如果放弃继承,应当写明谁放弃了继承,放弃部分的遗产如何处理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出生公证书样本】
(××字)第号
根据××省××市(县)××户籍管理机关××年×月×日档案记载(或××单位公务人员档案记载或知情人提供的材料),兹证明,男(或女)于××年×月×日在××省××市出生。父亲是,母亲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收养公证书样本】
()字第号
于×年××月××日被收养。养父是,养母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篇5:公证书
( )×××字×××号
兹证明债权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与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于×××年×月×日,在××(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还款(物)协议》。
经查,债权人××××与债务人××××年×月×日在××(地点)签订了《××××合同》,并经×××××公证处公正〔公证书编号( )××字××号〕;由于××××(原因),该合同未能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为此,双方签订了上述《××××还款(物)协议书》;双方当事人签订协议的行为和协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四条第十款的规定,特证明:债务人××××应按上述协议的规定,于××××年×月×日前,将欠款本金×币×××元、利息×币×××元,合计×币×××元(或 ××物品)偿还给债权人××××。
逾期不付,债权人××××可持本公证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
××××年×月×日
注:
1、 此格式适用于依据经过公正的合同签定的还款(物)协议:
2、物品应写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交付地点、方式等;
3、债权人或债务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住址;
4、如协议并非在公证员面前签订,证词中“在我面前”一句不写;
5、装订公证书时,应将原公证书放在后面。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