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律师协会工作计划,本文共2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篇1:市律师协会工作计划
xx年年,市律协在局党组和律协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广大律师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开放稳定大局,充分发挥管理和服务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带领广大律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律师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我市当年新增律师事务所14家,新增执业律师150人,分别比上年增长14%和10.9%,是增加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最多的一年。截止12月底,全市共有各类律师执业机构116家(其中,律师事务所112家,公司律师事务部3家,香港律师行驻济办事处1家),执业律师1556人(其中专职律师1422人,兼职律师116人,公司律师18人),律师共办理各类诉讼案件11501件,非诉讼法律事务1931件,代为书写法律文书及解答法律咨询68110件,法律顾问单位达到1955家,业务收费实现15656万元。
一、坚持不懈抓党建,夯实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基础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协会工作规划,坚持不懈地抓好律师队伍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夯实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基矗一年来,律协党委多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先后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学理论、强素质、树形象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意见》、《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等系列学习文件,引导广大律师牢固树立并认真践行“依法治国、公平正义、民主法治、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及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工作中,我们十分注重发现和总结先进典型经验,及时总结表彰了众成仁和律师集团(济南)事务所、君义达、德衡律师集团(济南)事务所、博翰、众英、常春藤、环周、科创等单位加强政治学习、促进律师工作的先进经验,并把众成仁和律师集团(济南)事务所在“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中”的好做法在全市律师行业进行学习和推广,确保律师行业的政治学习活动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协会高度重视新成立律师事务所的党建工作,在今年新建的14家律师事务所中,凡具有3名以上党员律师的成立了党支部,不具备单独成立党支部条件的通过挂靠等方式成立了联合党支部,对新加入律师行业和外地来济执业的党员律师,在办理律师执业手续时,一并办理党组织转入关系,确保每名党员律师都纳入党的组织生活中,进一步扩大了党组织在律师行业的`覆盖面。目前全市律师行业共有基层党支部36个,党员律师454人,占律师人数的29%。
今年6月,我们组织千余名律师参加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统一考试,无论是参加人数还是考试秩序,均得到盛市巡视组的好评。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后,律协党委立即制定学习方案,及时召开主任会议,迅速在广大律师中掀起了贯彻学习十八大精神的高潮。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学习教育活动,律师的政治素质明显提高,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盛市委组织部门和部、厅有关领导来济调研时,对我市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众成仁和律师集团(济南)事务所被评为济南市基层党建示范点,王广仁律师当选为山东省九届代表,成为全省律师担任代表第一人。
二、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为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市律协着眼于提高律师队伍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积极引导律师事务所走规模化发展、优势互补的强强联合之路,在更高层次、更大舞台上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篇2:律师协会律师工作计划
xx年北京市律师协会的工作思路是:以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为保障,引导全市律师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大力加强律师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以及行业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市律师管理和服务体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切实提高北京律协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推动北京律师行业自律管理水平上新台阶,为北京律师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积极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带动全市律师提高政治素质、强化大局观念
1、加强党建工作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律师党建工作例会制度、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及信息报送制度,不断完善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及律师事务所、司法所联系沟通制度,推动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党委办公室)
2、创新律师党员教育培训方式方法,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且行之有效的教育培训机制。整合培训资源,与相关院校、研究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打造一支律师行业党建的专业教育培训队伍;筹建北京律师党建教育培训基地,对律师党员开展常态化、专业化教育培训工作;改进培训内容,增加分类别、分专题培训比重,积极运用信息网络等技术手段,不断提高律师党员学习教育的信息化水平。(党委办公室)
3、畅通律协党委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及律师党员沟通联系的渠道,开设律师党建网站,丰富栏目设置,完善律师党员信息库建设,对基层党组织和律师党员实施动态管理;拓宽信息渠道,建立律师党建短信平台,不断丰富党建工作的形式和载体。(党委办公室)
4、以“五好党支部”评选为载体,在律师行业大力开展争先评优活动,通过表彰宣传基层党建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不断增强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党委办公室)
5、以党建为龙头,从坚定律师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律师队伍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认识的高度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引导全市律师树立大局意识、首都意识、发展意识和责任意识,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提供保障。(党委办公室)
二、深入开展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全面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行风建设、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
1、按照司法部的统一部署和市委政法委的要求,以汲取李庄案件教训为契机,以律师执业理念、近年来北京律师队伍中的先进典型事迹和违法违纪案例为主要内容,在全市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引导律师队伍的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使广大律师深刻认识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要求,切实增强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进一步强化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和尽职执业的观念。(秘书处)
2、以近年来北京律师队伍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为主要素材,辑印先进事迹学习材料汇编和警示教育典型案例汇编,组织先进事迹巡回宣讲和律师宣誓活动,大力宣传和弘扬首都律师服务大局、关注民生、热心公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深刻剖析律师违法犯罪、违规执业的典型案例,组织律师进行执业观、价值观的讨论,找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执业理念、执业能力、执业行为、职业道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澄清是非观念,增强执业风险意识。(宣传与联络委员会、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
3、邀请有关领导或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律师执业理念的宣讲或辅导报告,举办国家经济发展状况、北京政法工作概况及时事政治等专题讲座,开展国情社情教育,为全市律师及时了解国家政治经济形势、强化大局意识、增强执业责任感、使命感奠定基础。(会员事务委员会)
4、结合警示教育活动开展,分别组织青年律师、诉讼业务为主的律师、部分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就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执业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与当事人和司法人员的关系以及如何做一名合格律师开展专题讨论,统一思想认识,坚定理想信念。(秘书处)
5、针对警示教育活动发现的问题,引导和推动律师事务所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收结案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收费管理制度、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劳动合同制度、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所内律师执业监管制度等规章制度;就律师事务所依据《律师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律师进行执业年度考核的程序、内容及办法等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指引,为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提供范本。(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
6、结合行业纪律惩戒案件查处工作发现的一些应当引起重视的问题、投诉的热点及查处
篇3:的律师协会工作计划
市律协纪委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建设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科学发展观、群众观、政绩观,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较好地保障了律师行业拓展与规范,律师行业的党风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司法局党委的领导下,市律协纪委根据新时期纪委工作的需要和律师行业发展的实际,经过认真充分的调研和探索,初步形成了具有律师行业特色的“党风带行风,行风促党风,党风、行风同步发展”的工作思路。一年来,市律协纪委以教育和规范为突破口,狠抓律师行业党风、行风建设,为律师行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纪律和政治保证。
今年市律协纪委工作可以概括为:开展了四项教育,实施了四项规范,取得了三大成效。
开展了四项教育:一是高质量地开展了律师行业第二批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在律协党委的组织协调下,天册、星韵、浙杭、援手等16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200*年9月以后加入党的组织和进入杭州市律师行业的38名中共党员,统一集中在星韵、天册、凯麦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参加了此次教育。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从7月下旬正式启动到11月底结束,前后历时四个多月。在教育活动中,律协党委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原则,真抓实干,创新载体,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如在市法律援助中心设立了党员示范岗,天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专门邀请老红军子弟《体坛》报龚建平作《重走长征路》的报告等。9月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耀梁、市政法委副书记迟爱国视察了市律协党委第二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并充分肯定了本次先进性教育活动所取得的成绩。
二是以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在全行业开展“回头看”教育。各党支部按照律协党委年初工作部署,参照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七个一”工作:4月底组织律师党员参观杭州市历史展览;7月前举办了以“律师党员先进性”应体现在哪些方面的征文,并将获奖征文材料编印成册下发至每个党员;9月中旬,律协党委组织各党支部书记赴伟人故居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各党支部每季向律师事务所提合理化建议一次;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和群众座谈会等等。总的来看,绝大多数党支部都很重视“回头看”工作,充分地将支部工作融入到了律师事务所日常工作中去。
三是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提高律师职业道德水平,强化执业纪律观念,是律协党委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律协党委领导曾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执业纪律教育的重要性,并结合各种活动开展相应的教育。新出台的《杭州市律师继续教育培训暂行规定》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全体执业律师必须参加;11月18日市律协举办的`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律协党委书记方绍清同志就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等内容作了重要讲话。
四是加强了维护社会稳定的教育。引导党员律师致力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律师的应有贡献。5月,及时转发了中共杭州市纪委“关于共产党员信访行为的规定”。要求全市律师党员增强党性观念,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党章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自觉维护党的形象。特别值得提及的是,针对当前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这一重要课题,律协党委书记方绍清同志亲自带头,深入调研,撰写了《浅谈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之重要作用》,客观全面地评价了律师参与信访,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和意义,并多次获奖,较好地向外界宣传了律师为维护社会稳定所作出的贡献。
篇4:律师协会工作简报
律师协会工作简报
一、工作动态
1、我市律师积极参加社会法律服务
A我市律师参加 “法律公益进万家平台”启动仪式
11月2日晚,市司法局在全民健身广场举办“惠民生、促和谐,共圆中国梦”法律援助宣传月暨“中山市12348法律公益进万家平台”启动仪式大型法律宣传活动。副市长谭培安、省法援局副局长王剑、市司法局局长李庆等领导嘉宾出席启动仪式。市律协会长卢大文、廖祥平、程禹斌,理事吴让炜、罗春宝、黎小明,律协秘书处负责人以及我市律师李凯、郑文杰、陈德文、陈跃龙等参加了活动。
活动当晚除了启动仪式,还包括法律主题宣传展、普法文艺演出等活动内容。现场设置了“找律师”、“求法援”、“学法律”、“司法考试”、“法律天地”等展位,市民通过参加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活动,了解最新、最实用的法律知识。活动现场气氛热烈,派发礼品4000多份,娱教一体的普法方式受到市民好评。
B保衡所为“法治坦洲”举办两场专题讲座
根据坦洲镇政府安排,保衡所“法治坦洲”服务团队最近在坦洲镇政府大会议室分别举办了两场法律讲座。其中,10月28日由吴冠华律师为全镇执法人员主讲“行政执法与行政诉讼”,程禹斌律师解读疑难问题。11月4日由高丽敏律师为全镇村居干部主讲“婚姻法、继承法详解与案例分析”,陈家晓律师解读疑难问题。在讲授与互动中,保衡所律师注意结合实际问题,阐释相关法律的要点与比较,并与听众对实践中疑难问题的解决思路与方式进行了充分的探讨。
C凯行所承办我市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命题与审题工作
11月20日,中山市第六届“地税杯”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总决赛在中山广播电视台落下帷幕。本届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由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华侨工委、市依法治市办、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司法局、市地税局、中山广播电视台等8个单位联合开展。受市依法治市办委托和市司法局、市律协指派,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薛加冰律师团队负责本届“地税杯”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命题、审题工作。
D威格信所律师为企业高管开展法治宣讲
11月21日下午,威格信所律师黄杰仁应市聚英人才市场有限公司的邀请,开展劳动法律讲座。东凤、东升、阜沙等镇区40多家企业的高管、行政人员参加了讲座。
讲座现场,黄律师讲述了企业用工最常见的法律问题,其中包括工人工资的发放、社会保险的购买、企业调岗的合法性等,现场互动气氛高涨,多家企业代表针对自身遇到的用工问题积极发问,黄律师将现场人员提出的问题逐一融入到讲课内容之中,使每一位在场人员的劳动法律知识均得到相应的提高。
E德疆所在开发区开讲 “集体资产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11月27日,徳疆所陈小东律师受邀在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室举办“集体资产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法律讲座。来自开发区各片区60多名工作人员汇聚一堂,为有效防范资产管理风险问题进行深入学习与探讨。
陈小东律师结体资产管理中的实际工作问题,通过以案释法,对租赁合同的合同效力、价格条款、合同解除、违约责任、租金催收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详细剖析、讲解,以期增强讲座受众的相应业务能力、法律知识,减少开发区的管理风险。
2、我市律师参与构建工作成果显著
A我市律师担任政府顾问数量同比上升超50%
我市开展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三年多以来,已经取得较好成效,特别在政府采购法律服务方面。据统计,截至今年10月底,我市律师担任政府部门法律顾问数量较去年同期升了52.94%。
B 市律协在“新常态下法律服务创新”论坛宣讲构建经验
11月14、15日,由广州市律师协会、广州大学律师学院主办的“新常态下法律服务创新”论坛在广州举行。来自全国32个省、市、自治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律师界代表以及法学界、经济学界、企业界的代表近500人齐聚一堂,共商行业发展方向,探索行业发展新机。市律协会长程禹斌、廖祥平,理事罗春宝、邱爱山、黄烈、黎小明、胡冬勤及律协秘书处负责人等参加了论坛。
本次论坛以探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共设“‘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与律师业务开拓”、“混合所有制改革与资本市场发展”、“反垄断法律业务研究与拓展”、“家族(企业)保护、管理与传承法律服务体系构建与创新”、“社会治理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与创新”、“‘互联网+’对律师行业的启示与法律服务产品开发”6个分论坛,内容紧扣新常态下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向。
在11月14日下午的“社会治理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分论坛上,根据主办方的安排,市律协会长兼公共法律服务委员会主任程禹斌代表市律协,作了“律师协会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之路径”的专题演讲。程禹斌会长通过PPT展示,以“认识、思路、保障、成果、体会、思考”为主线,介绍了市律协从至今,在市司法局的统筹与指导下,发动全体律师主动、积极参与构建工作的探索与亮点。
演讲结束后,广州、贵阳、韶关等地律协的负责人与程禹斌会长进行了互动与交流,充分探讨了新常态下律师协会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方向与方法。省司法厅律管处陈建处长对中山律师参与构建工作的成效给予了积极评价,认为中山律协的实践经验很有启发意义。
C我市律师4篇文章入选《广东律师快乐行走村居路》
省司法厅、省律协编著的《智足情深——广东律师快乐行走村居路》近日出版,该书收录了全省律师参与村居法律服务的心得体会。经市律协推荐,我市有4篇文章入选,分别是:熊小薇、何卉律师的《多样服务模式并行》,熊小薇律师的《创新法律模式,推进村居法治建设》,陈小东律师的《提供符合口味的“法务套餐”》,国融所的《打造法治镇区、村居“国融模式”》。
3、我市律师参与构建工作的新亮点
A 市国资委引入律师担任市属国企外部董事
今年1月开始,市国资委向其监管的四大市属国企即兴中集团、中汇集团、交通集团、城建集团各派出1名外部董事。4位外部董事中有资深专家、高校教授,还有高级律师。市国资委分管领导表示,目前虽然国资委对国企的事前审批减少了,但国资委派出外部董事代表国资委参与到企业决策中,实际上是参与性提前了。
根据市国资委的安排,保衡所律师程禹斌出任中山市交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成为中山律师担任市属国企外部董事的第一人。
B保信所获聘市城乡规划局常年法律顾问
11月12日,市城乡规划局与保信所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该项目合作期为1年,约定由保信所凌焕彬、黄嘉焯、郑静霞、张继成、吴宇嘉律师及若干名律师助理组成的法律服务团队担任该局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其提供全面法律咨询、起草审查各类文件、协助法制宣传、出具法律意见、诉讼或仲裁代理等顾问服务。
C市律协助力市预防腐朽局编制《中山市非公企业预防腐朽指引》
近日,由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朽局)编印的《中山市非公有制企业预防腐朽指引》正式编印出书,这是我市针对非公有制企业编印的首本预防腐朽方面的书籍。今年3月,市律协受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朽局)委托协助编制该指引,并由市律协公共法律服务委员会成立专项组负责该项法律服务的具体落实。
公共委专项组由程禹斌、熊小薇、黄烈、吴冠华、何卉5名律师组成,经过挑选案例、配图、编制相关法律法规、提炼相关问题等各个过程,并反复与市预防腐朽局沟通和确认,历时半年,终于在今年10月底就指引的具体内容、版面设计等各方面确定完成了最终稿,并得到了市预防腐朽局领导的充分肯定。
该指引内容分为四个部分,分别是“前言”、“前车之鉴”、“学法修身”以及“制度建设”。前言介绍了指引编制的背景和目的;前车之鉴介绍了广东、中山本土的.相关案例并附相关法条以及对相关问题进行释明,案例分为六种类型,包括贿赂类犯罪、欺诈类犯罪、内部管理类犯罪、生产经营类犯罪、税务类犯罪、出资类犯罪,共收录了24篇案例;学法修身通过简问简答的方式,将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呈现出来。制度建设摘录了部分对企业有用的廉洁管理制度、保密制度、采购监控制度等文件。
本次指引编制是市律协根据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的部署,积极拓宽服务领域、增加服务产品、完善服务方式的又一动作。此举对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有着重大的标杆意义。
D市律协获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单位
11月6日上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工作联系机构)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雷于蓝出席并讲话。根据中山市人大的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国庆、甘建仁及我市律师程禹斌、殷坤仪等参加了会议。我市小榄镇人大获授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律师协会获授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单位。
这是市律协获得中山市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后参与立法工作的又一成果。市律协理事会与秘书处将把握机遇,加快推进市律协研究院的设立,汇聚中山全体律师的智慧,为中山乃至广东的立法工作作出贡献。
二、媒体报道
助力基层治理法治化(来源 11月9日《南方日报》A05版)
摘要:广东省委、政府在全国率先提出由党委政府主导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据统计,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21个地市总计25931个村(社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服务协议,实现了全省全覆盖。为保证律师进村居的资金来源,省司法厅在积极协调省财政部门落实省财政负担的经济补贴资金的基础上,会同省财政厅出台了《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了资金使用,还积极协调指导各地市落实地方财政负担的律师经济补贴资金。其中,中山除落实政府规定的补贴标准,还安排专项资金作为“以案定补”经费,鼓励律师充实服务内容,参与基层矛盾纠纷调解。
律师参与信访利于法治建设(来源 月10日《中山日报》F2版)
摘要: 中央政法委发布《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意见提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应当自愿平等。尊重信访人意愿,不强制化解,不偏袒政法办案单位、不误导信访群众。无偿公益。不以赢利为目的,向信访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引导信访人依法申诉。让律师参与到信访案件中来,无疑有利于信访公众和信访部门以及相关涉事部门和机构、企业等,以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专业人士解决专业问题,更专业也降低社会成本。此次中央政法委发布的律师参与信访意见,符合法治社会的发展潮流,是建设法治社会,普及和树立法治权威的必经之路。要让律师更好参与到信访案件中,就必须保障律师权益,发展更多的权益组织,让代议机制得到发展,各方权益表达才会更有力;同时,推进司法改革,树立司法权威,让司法机构敢于用法律方式解决信访问题。这样,律师的作用和价值也才能凸显。
中山律师权利保障走在全国前列 相关规定出台后律师执业环境进一步改善(来源 年11月13日《中山日报》A2版)
摘要:全省律师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研究部署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政策措施。我市律师充分肯定了我市的律师权利保障工作,同时也对进一步改善我市律师的执业环境提出了建议。
篇5:律师协会工作总结
各位领导、律师同仁:
20xx年,喀什律师协会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喀什地区律师行业实际,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司法厅、新疆律协、地区司法局党组的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贯彻司法部提出的“讲政治、抓业务、促改革、重自律”及“让律师协会挺在前面”和对广大律师“严管厚爱”的要求,群策群力、积极作为,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喀什地区律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应有作用。
一、喀什地区律师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及人员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底,目前,喀什地区共有43家律师事务所。喀什市区有19家律师事务所,其他24家律师事务所分布在各县市,英吉沙县2家、莎车县6家、泽普县3家、叶城县3家、巴楚县3家、伽师县2家、麦盖提县1家、疏勒县1家、疏附县1家、岳普湖县1家、塔县1家。43家律师事务所中国办所10家,合伙所7家,个人所26家。
本地区共有302名执业律师。其中262名专职律师、10名兼职律师、11名法援律师、19名公职律师,少数民族律师187名(其中维吾尔族182名,土家族1名、苗族1名、乌兹别克族1名、回族2名),汉族律师115名。新增实习律师20名。
(二)律师办理各类业务情况
截止今日,我区43家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705家,其中政府法律顾问单位211家,事业单位法律顾问89家,企业法律顾问381家。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2198件,其中公诉案件辩护1149件,申请取保候审14件,被告人委托辩护51件,法律援助辩护844件。民事诉讼代理992件,其中合同纠纷案件295件,侵权纠纷案件193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52件,劳动争议纠纷案件96件,其他纠纷案件173件。知识产权案件35件。行政诉讼代理10件。非诉讼法律事务16件。咨询法律文书3958件。仲裁业务24件。提供法律援助情况556件。参加公益事业和社会活动情况668人次。
二、一年来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党建工作,确保律师行业正确发展方向
1、根据律师行业党建工作“集中组建月”活动和“两个全覆盖”工作要求,认真组织专人对本地区律师行业党组织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对应建尽建、符合条件建立而没有建立党组织等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分析。按照“先建立、后完善、再提高”和“边建立、边巩固、边提升”的原则,努力实现党员3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建立党组织100%,3人以下成立联合党支部或派驻党建指导员100%,努力实现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地区共有党员律师89人,已成立党支部的3家,等待成立6家,(其中5家单独成立,1家联合成立)已完成组建工作,目前正在报批之中。
2、组织全地区律师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10月18日,根据司法厅、司法局的要求全区律师事务所组织本所律师通过电视收看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实况,在认真收看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盛况后,各所组织律师相互学习讨论。为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精神,11月中旬,结合新疆律师行业党委印发的通知,及时召开喀什律师协会会议,研究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就律师行业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进行安排部署,并组织喀什市律师进行了集中学习,同时,要求全区每位律师(包括实习律师)撰写了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心得体会。
(二)聚焦总目标,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树立良好队伍形象
8月至10月,喀什律协积极配合地区司法局组织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熟悉群众工作的维、汉律师共300余人开赴喀什市、莎车、疏勒、英吉沙、叶城、巴楚等地,累计宣讲23298户,教育群众56349人次。宣讲律师围绕“八个讲清楚”、“五个一样”等宣讲内容,以“宣讲政策、打消疑虑、化解心结、消除情绪”为指导,宣讲律师用真情帮教,用真心感化,有效化解了抵触情绪,消除了隐患,解开了心结,发挥了律师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在宣讲过程中,始终将引导群众增强感恩意识贯穿始终,通过律师面对面宣讲教育,使家属明白了亲人犯罪事实和经过,同时也为家属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提升,感恩意识明显增强。在此次法治宣讲教育活动中,全区广大律师不计得失,不讲条件,不辞辛劳,克服困难,出色地完成了地委交给我们的任务,彰显了我区律师忠诚担当、敢于奉献的本色。
(三)严抓日常工作不放松,推进律协工作有序进行
1、做好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
根据新疆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xx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律师事务所上报的律师考核材料进行审查,根据考评分数来确定考核等次,确保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科学、公平、有效的开展。办理全地区294名律师的执业年度考核工作。通过对我区42家律师事务所的254名专职律师、10名兼职律师、5家法律援助中心的11名法援律师及全地区18个政府职能部门的19名公职律师,共计294名律师的考核,本地区278名律师考核“称职”,16名律师因新执业不评定等次。
2、加强实习人员的管理。
对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严把审核关,将《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作为集中培训结业考试和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今年,共办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申请28人,举行实习律师面试考核4期,考核实习律师通过25人。
3、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年初,召开律协办公会。在总结回顾工作的基础上,合力谋划全年重点工作和行业发展方向。做好律师业务登记,及时了解业务受理情况,促进律师事务所发挥好基础管理作用。采取走访律师事务所、查律师卷宗、案件登记簿和档案管理、听取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意见、走访公检法等部门的形式,做好律师执业行为的日常监管。
4、进一步完善行业惩戒工作,做好投诉个案查处。
认真做好投诉案件的受理、批转、督查、听证等工作,严格依法依规按时完成投诉案件的调查与办理,并完成对投诉当事人的答复程序。20xx年度喀什律协共接待来访投诉7起,调解撤诉4起,其中立案调查3起,其中一起并给予了通报批评,其余两起在调查当中。同时律师因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两起,目前正在由司法行政部门启动吊销程序,犯罪原因和事实与律师执业无关。
(四)多措并举,努力改善执业环境,切实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
维护广大律师的执业权利,是律师协会的首要职责。协会以切实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为工作重点,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营造各部门共同发力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良好氛围。
1、维护律师权利联动保障机制。
根据中办、国办发《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的要求,喀什律协与喀什地区司法局及公检法召开了首次律师工作联席会议。明确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联合督查工作方案》中关于联合督查的时间、范围等内容,制定了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方案。
2、抓好“两个中心”建设,促进行业有序发展。
20xx年5月21日,喀什地区律师协会举办“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和“投诉受理查处中心”揭牌仪式。喀什地区《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和《投诉受理查处中心》正式成立,更好地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五)主动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广大律师充分发挥专业特长,积极参与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纠纷,凭借办理业务过程中同社会各个层面的广泛接触,对社会矛盾的形成原因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技巧,以及在法律的理论和社会的实践中总结出的丰富经验,喀什律协积极推动律师参与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和企事业单位、民团组织等法律顾问。为构建法治社会、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防范了经济及社会领域的各类风险,为实现喀什经济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加强业务建设,不断提高律师执业水平
组织全方位多角度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和法律服务能力。20xx年喀什律协选派10名少数民族律师前往乌鲁木齐参加全国律协举办的双语培训班,选派6名律师到乌鲁木齐市律师事务所实践培训,选派4名律师前往上海在上海的律师事务所参加律师实践训练。之前由于各方面的限制不能举办相关超过30人的培训班,但20xx年喀什律协协调相关部门同意喀什地区律师协会举办人数150人左右的培训班,但每次需要到相关部门备案,在这情况下律师我们喀什律协举办5场次的培训,我们邀请到上海律协、新疆律协的业务能力强专业领域业绩突出的律师亲临喀什给我讲座,上海律协给我们推荐了4名优秀律师前往喀什给我们律师做了3场培训,新疆律师律师协会直属分会也选派了优秀律师为我区律师讲座授课,培训内容涉及刑事业务、民事业务、公司诉讼实务等,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律师的专业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
(七)对外交流方面
20xx年喀什律师协会与上海律师协会、北京律师协会达成了相关相关战略协议。同时根据新疆律师协会制定“南疆二十条”的要求,本着“深化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与新疆律师协会直属分会也签订相关战略合作协议。
三、喀什律师协会荣获新疆律师协会授予“特殊贡献奖”。
喀什律师在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过程中无私奉献,无怨无悔,长期深入乡村入户和集中法律宣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四、喀什律师协会20xx年财务收支情况
上年度余额:408434.46元
20xx年会费收入合计317941.34元,其中:会费及互助金收入:314906元,结息收入:1517.67元。
20xx年支出:213250.95元,其中:
1.向新疆律协会费:176943元,全国律师协会缴纳会费未查询。
2.刘刚去乌鲁木齐参加理事会费用报销:1000元
古丽巴哈去乌鲁木齐参加理事会费用报销:980元
3.新QR5116车保险费:4000.94元
4.王先平副会长去乌鲁木齐开会往返机票:5130元,王先平去乌鲁木齐开会差旅费:800元。
5.工资开支1元,其中王峰20xx年5月(上班半个月)工资:1500元,雷雪英20xx年8(半个月)、9、10、11月工资10500元。
6.其尼瓦格宾馆培训场地费、餐费:11716元。
7.开户证明等复印费:200元,银行账户年费:420元,跨行转账手续费61元。
胡志翔会长为律协参加相关活动出差及相关交流的费用没有在律协报销,会长自行承担。
截止到20xx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511611.28元
五、20xx年工作计划和要点
20xx年,喀什律师协会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和自治区“两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治疆方略和新疆工作大局,结合本区律师行业发展实际,进一步加强各项行业服务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司法部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自身建设,并着力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强化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为“法治喀什”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努力推进本区律师事业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以党建工作为抓手,切实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确保行业正确的发展方向
(一)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一是严守政治底线。
继续推动本区律师行业“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建设”活动,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通过党支部和政治联络员加强本区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是保持队伍稳定。
组织党支部书记和党员律师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律师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做社会和谐的润滑剂、稳定器。
(二)提升律师业务能力和执业水平
根据律师业务发展动向和需求,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律师的培训培养,结合实际,提升业务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操性。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等多种形式的律师培训活动,加强与经济发达地区律师行业的交流学习,积极开展对重点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研究、学习,提升律师业务能力。
加强专委员会建设,丰富专委会活动形式,适度扩大活动覆盖范围,让专委会活动惠及更多律师。加强专门专业委员会与自治区律协专门专业委员会的对接,联合举办高质量的业务研讨会或学习交流活动。
(三)加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
落实司法部修订后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完善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机制。有机会组织1次本区律所主任去其他先进省份学习律师事务所管理与服务创新,拓宽律师事务所创新发展思路,促进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品牌化建设。
积极打造规范管理示范律师事务所,通过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区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建设。
(四)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
加强对律师事务所职业道德建设的指导督查,及时整改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在职业道德教育中的基础性作用。将律师职业道德作为实习人员培养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实现律师职业道德教育常态化。
二、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
(一)引导律师服务改革发展
发挥律师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主体的作用,统筹安排和推进各项律师服务工作,引导律师在社会管理活动中发挥更大作用。增强律师法律顾问业务水平能力,提升律师在政府、企业、村(居)法律事务中的参与度。组织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健全完善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律师在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中的积极作用。
(二)引导律师推动法治建设
深化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切实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高度重视维稳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我区律师在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中的重要作用。
组织引导律师积极履行职责,鼓励其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建言献策。加强与政法各家和有关部门的有效沟通,积极争取各部门更加重视律师行业的发展,推动解决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政策扶持问题。
(三)引导律师服务经济发展
尝试组织律师开展三项主题活动:“一带一路”战略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律师乡村(社区)行”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和“小微企业免费法律体检”活动。
三、改善律师执业和发展环境
(一)深入实施行业领军人才工程
加大对本土律师领军人才的'培养和推荐,完成领军人才培养对象补充申报工作,积极选派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参加自治区律协组织的区域性、国际性业务研讨交流会和大型论坛,提升培养对象业务水平。
(二)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
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上律协将站在前面,快速反应,出实招,当好“娘家人”。建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受理平台,公布受理电话和网络申请窗口,及时受理律师关于保障执业权利的申请。切实提高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的有效性。
(三)加强宣传提升行业影响力
引导律师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讲座、扶贫助学等公益活动,提升律师的社会责任意识。通过电视、报纸、杂志、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丰富行业宣传形式和载体。建立信息员队伍,推进喀什律协微信的公众号的建立和宣传作用,确保及时更新,并及时将信息报送相关部门,让社会各层面更多了解律师行业。挖掘先进人物典型,对于党员模范律师、参加涉法涉诉案件化解和代理的律师、参加乡村(社区)公益法律服务等公益性事务的律师进行重点宣传和鼓励,加大律师正面形象的宣传力度,提升喀什律师整体形象和品牌效应。
四、强化行业自律管理
(一)加强律师行业纪律惩戒工作
从理事中选派部分优秀律师,充实惩戒委员会工作力量,加大对惩戒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健全完善投诉受理、调查、听证、处理工作程序,提升惩戒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协调性。加强行业惩戒与行政处罚的工作衔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完善律师不良执业信息记录披露和查询制度,及时发布律师失信惩戒信息。
(二)切实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严格执行司法部修订后的《律师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规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配合地区司法局进一步严格律师执业许可,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
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建立违法违规行为披露制度,及时公布对违法违纪律师的处罚结果,起到震慑作用。加强对行业的舆论引导,规范律师通过自媒体开展宣传、发表评论的行为。
积极采取措施,对行业内一些律所故意压低法律服务费用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制、查处。
(三)完善实习管理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
完善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有效发挥年度考核对规范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发展的积极作用。
加强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在开展实习律师培训、新律师上岗培训、年度培训中,都要把职业道德和执业风险防控纳入培训内容,并且严格条件,守住门槛,保证行业的入门关。
五、加强协会自身建设
(一)强化协会秘书处能力建设。
进一步加强协会秘书处能力建设,解决秘书处人力资源不足问题,提质增效,发挥秘书处作为执行机构和决策机构的作用。
(二)有效增强喀什律协宏观指导能力。
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的意见》,切实提升喀什律协的管理、协调、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喀什律协行业管理的性。
继续完善喀什律协决策、议事、监督机构建设,通过邀请律协监事、理事列席会长办公会等方式,调动监事、理事参与律协重大事项决策的积极性,有效发挥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的职能作用。
(三)加强专门专业委员会的建设。
规范和加强专门、专业委会员建设,充分发挥专委会在促进业务交流、推进行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与自治区律协专门业委员会的对接、联动,共同举办业务研讨、论坛等活动,为本区律师提升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创造条件。
(四)提升协调交流能力。
增进与各地市州律师协会、其他行业协会的交流,通过举办论坛、对接会、座谈会等形式,积极为律师拓展服务领域、提高业务水平搭建平台。
各位律师,过去的一年,尽管做了不少工作,但我们清醒地知道,我们的工作距离本区广大律师的要求和期望还很远,与其他地区先进律师协会相比差距还很大,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尚有死角。比如:个别法院对律师违规安检问题、法院绿色通道设立难问题、一些看守所会见难、一些执法单位调查取证难等问题,都需要持续努力予以解决;二是对影响行业发展的一些突出问题工作力度不大。比如行业不正当竞争等问题长期存在,我们采取的措施不够得力、效果不够理想;三是业务指导和培训的基层惠及面小,针对性差;四是协会组织开展活动的主动性与广大律师的需求不匹配;五是本区行业整体发展水平不高。管理水平低,专业化程度低,组织形式单一,人员流动大,凝聚力不强,高端人才少,大型业务外流多等等;六是律协自身建设跟不上律师行业发展要求。人员创新能力不足,执行力不够,信息化水平低,办公条件落后。
上述问题的成因较为复杂,有协会主观努力不够的原因,亦有客观体制和本地发展环境限制等原因。但原因再多,都无法成为不解决的理由。对于这些制约我区律师行业快速健康发展的问题,必须下大力解决,而且刻不容缓。
20xx年对我们喀什广大律师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但尽管面对重重困难,大家都能全力克服,尽职尽责,积极支持喀什律协的组织工作,也彰显了我们喀什律师是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法律队伍,在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推进喀什法治建设中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在此,我要代表喀什律师协会向喀什全体律师表示衷心的感谢!
6720xx年是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关键一年。让我们以创新引领发展,凝聚行业力量,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和喀什的法治建设,促进新时代喀什律师业的新发展。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引领下,不忘初心,砥砺奋进,开启新征程,把握新思想,担当新使命,勇于新作为,再创新佳绩。
篇6:律师协会章程
律师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律师管理体制,发挥律师协会的作用,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律师协会是依法设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律师实施行业管理。
全国设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设区的市、自治州(盟)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市(州、盟)律师协会。
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分会。
第三条 律师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和教育会员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忠实于律师事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会员的执业素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进步而奋斗。
第四条 律师协会接受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一级律师协会接受上一级律师协会的指导。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为律师协会的个人会员。律师事务所为律师协会的团体会员。
下一级律师协会为上一级律师协会的团体会员。
第六条 个人会员的权利:
(一)享有律师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向律师协会提出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的要求;
(三)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学习、培训;
(四)参加研究和经验交流活动;
(五)享受律师协会举办的福利;
(六)使用律师协会的图书、资料等;
(七)通过律师协会向有关部门提出立法和执法的意见和建议;
(八)对律师协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七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遵守律师协会章程,执行律师协会决议;
(三)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行业规范和准则;
(四)接受律师协会的指导、监督,履行培训义务,完成律师协会委托的工作;
(五)按律师协会规定交纳会费;
(六)履行律师协会规定的法律援助义务;
(七)自觉维护律师职业荣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
第八条 团体会员享有第六条第一项以外的其他权利,承担第七条规定的义务。
第九条 个人会员应当到所在地的律师协会办理会员登记手续。
会员转所到异地执业,必须到新执业地律师协会办理转移会员关系手续,提交原所在律师协会出具的会员关系转移证明并填写会员登记表。
第三章 律师协会职责
第十条 律师协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支持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二)制定并监督实施律师执业规范;
(三)负责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
(四)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提高会员的执业水准;
(五)组织律师业务培训;
(六)处理对会员的投诉;
(七)制定并监督实施会员奖惩办法;
(八)组织会员开展对外交流;
(九)调处会员在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
(十)参与立法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法制建设及律师制度建设的建议;
(十一)宣传律师工作,出版律师刊物;
(十二)举办律师福利事业;
(十三)组织与实施全国律师资格考试的具体工作;
(十四)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五)司法行政部门及上级律师协会委托行使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 律师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 律师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律师代表大会。
律师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必要时,由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决定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十二条 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从个人会员中选举产生,也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理事会从个人会员中推选产生。
地方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从个人会员中选举或推选产生,选举或推选办法由地方律师协会理事会规定。
根据需要,律师协会可以选举或推选特邀代表,参加律师代表大会。特邀代表的职权由律师协会理事会确定。
第十三条 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修改律师协会章程,监督律师协会章程的实施;
(二)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听取和审议本会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四)选举、罢免本会理事;
(五)审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经审计的会费收支情况报告;
(六)审议大会主席团提出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地方律师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向全国律师协会提出修改章程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建议;
(二)讨论决定本地区律师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听取和审议本级律师协会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四)审议本级律师协会经审计的会费收支情况报告;
(五)选举、罢免本级律师协会理事;
(六)审议大会主席团提出的其他事项。
第五章 理事会与常务理事会
第十五条 律师协会理事会由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是律师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律师代表大会负责。
律师协会理事由律师代表大会从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业务水平、执业三年以上的代表中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 理事会全体会议选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和常务理事若干人。
根据工作需要,理事会可推举名誉会长和聘请顾问若干人。
必要时,经理事会通过,可增选或罢免个别理事、常务理事。
第十七条 司法行政部门可以指派一名具有律师资格的律师工作管理人员作为候选人参加选举,担任律师协会的领导职务。
地方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推荐律师工作管理人员作为候选人时,应报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 地方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名单应报上一级律师协会备案。
第十九条 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必要时,经常务理事会决定可延期或提前举行。理事会全体会议听取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审查会费的收支情况,审议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计划,讨论、决定律师协会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二十条 常务理事会为理事会的常设机构,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的职权。
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三个月举行一次会议,研究、决定律师协会工作的重大事宜,部署律师协会的工作。
会长召集并主持常务理事会会议。必要时,可以委托副会长召集、主持常务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 会长办公会议负责督促、落实常务理事会部署的工作。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副会长组成,由会长召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第六章 执行机构与专门委员会、业务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 律师协会设立执行机构,具体负责落实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律师协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四条 律师协会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由常务理事会聘任,副秘书长由秘书长提名,常务理事会通过。
秘书长在常务理事会的授权范围内,领导组织协会的执行机构开展工作。秘书长、副秘书长列席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议、会长办公会议。
第二十五条 律师协会执行机构的工作部门由常务理事会根据需要设置。
第二十六条 律师协会应当设立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委员会、律师纪律委员会。
律师协会经常务理事会决定,可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律师协会可以设立若干业务委员会。各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业务委员会的设置、调整和主任、副主任人选由常务理事会决定。
业务委员会按照设立时的要求和工作目标,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和业务交流活动,起草有关律师的业务规范和标准。
常务理事会可以聘请专家、学者和有关领导担任业务委员会的顾问。
第七章 奖励与处分
第二十八条 律师协会可以对模范履行会员义务并在律师事业发展中有突出贡献的会员予以奖励,对违反法律和律师行业规范的会员给予处分。
第二十九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律师协会分别给予通报表扬、嘉奖、授予荣誉称号,并可给予物质奖励:
(一)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
(二)在民主与法制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成功办理了在全国或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成绩显著的;
(四)积极开拓律师业务领域,成绩显著的;
(五)被党委、政府部门及工、青、妇等社会团体授予荣誉称号的';
(六)其他应予奖励的情形。
第三十条 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律师协会视情节分别给予训戒、通报批评、取消会员资格等处分:
(一)违反《律师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违反本章程和律师行业规范的;
(三)不履行会员义务的;
(四)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
(五)严重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影响律师职业形象和荣誉的。
对于会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律师协会有权向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提出处罚建议。
第三十一条 会员因违法违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停止执业处罚的,在停止执业期间,不享有律师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等会员权利。
第三十二条 奖励和处分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会制定。
第八章 经费
第三十三条 律师协会经费来源包括:
(一)财政拨款;
(二)会费;
(三)社会捐赠;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条 会员必须履行交纳会费的义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向本地区会员收缴会费,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收缴会费。
第三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按定额收缴会费,具体收缴会费的标准和收缴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但全部收缴会费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当地律师业务总收入的3%。
地方律师协会确定的会费标准,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备案。
第三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交纳会费的标准,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根据各地律师人数、业务发展状况、业务总收入等确定。
第三十七条 会费按年度收缴,会员必须于每年登记注册前交纳会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应于每年律师注册结束后一个月内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交纳会费。
第三十八条 各级律师协会应加强对会费的收缴和管理,制定会费的预、决算计划,单独建立会费收支帐目,每年就会费收支情况发布会费审计公告,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三十九条 会费应主要用于:
(一)召开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以及工作会议、业务研讨会、表彰大会、交流活动等;
(二)维护律师合法权益、会员奖惩工作;
(三)律师专门委员会、业务委员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四)律师协会执行机构的各项支出;
(五)为会员提供学习资料和培训;
(六)举办会员福利事业;
(七)支援贫困地区团体会员;
(八)其他必要的支出。
第四十条 会费收支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报财政部备案。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办事机构的外国律师事务所常驻律师,及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在内地设立办事机构的港、澳地区律师事务所的常驻律师,应当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所在地律师协会登记,接受律师协会的监督。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全国各级律师协会。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本章程由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修改。必要时,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提议,经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通过,可对本章程作补充性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自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八日起施行,各级律师协会原有的章程同时废止。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篇7:律师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律师协会管理,保障律师的合法权益,规范律师行业管理和律师执业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律师协会是由律师组成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律师实施行业管理。
全国设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设区的市(自治州、盟)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市(州、盟)律师协会。
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分会。
第三条 律师协会的宗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忠实于律师事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提高律师的执业素质;维护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进步而奋斗。
第四条 律师协会接受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级律师协会接受上级律师协会的指导。
第二章 职 责
第五条 律师协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支持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二)制定律师执业规范和律师行业管理制度;
(三)指导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工作;
(四)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提高整体执业水准;
(五)负责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
(六)负责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日常管理和登记,受司法行政机关委托进行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年检注册工作;
(七)制订律师教育规划大纲,开展律师执业前培训和执业后的继续教育,制订实习律师的培训大纲和教材;
(八)处理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投诉;
(九)调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
(十)宣传律师工作,出版律师刊物;
(十一)组织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开展对外交流;
(十二)开展律师福利事业;
(十三)建立并完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保障律师依法执业;
(十四)协调与相关司法、执法、行政机关的关系,提出立法和司法建议;
(十五)司法行政部门及上级律师协会委托行使的其他职责;
(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会 员
第六条 律师协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为律师协会的个人会员。依法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为律师协会的团体会员,下一级律师协会为上一级律师协会的团体会员。
第七条 个人会员的权利:
(一)在律师协会内部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享有合法执业保障权;
(三)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学习和培训;
(四)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专业研究和经验交流活动;
(五)享受律师协会举办的福利;
(六)使用律师协会的图书、资料、网络和信息资源;
(七)提出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
(八)对律师协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九)通过律师协会向有关部门反映意见。
第八条 个人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律师协会章程,执行律师协会决议;
(二)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行业规范和准则;
(三)接受律师协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四)承担律师协会委托的工作,履行律师协会规定的法律援助义务;
(五)自觉维护律师职业声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
(六)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九条 团体会员的权利:
(一)参加律师协会举办的会议和其他活动;
(二)使用律师协会的图书、资料、网络和信息资源;
(三)对律师协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 团体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律师协会章程;
(二)传达、学习和执行律师协会的各项决议;
(三)教育律师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四)组织律师参加律师协会的各项活动;
(五)制定和实施内部规章制度;
(六)为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提供必要条件;
(七)组织和参加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八)按规定交纳或代收会费;
(九)承担律师协会委托的工作。
第十一条 个人会员应当在本人执业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办理会员登记手续。
个人会员到异地执业办理转所、变更执业登记时,必须到新执业地律师协会办理会员关系转移手续,提交原登记地的律师协会出具的会员关系转移证明并填写会员登记表。
第四章 律师代表大会
第十二条 律师代表大会是律师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代表由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组成。
律师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必要时,经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决定,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律师代表大会必须有超过半数的代表出席始得举行。
第十三条 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从个人会员中选举产生,也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理事会从个人会员中推举产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中由执业律师担任的会长或副会长一人为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的当然代表。
地方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从个人会员中选举或推选产生,选举或推选办法由地方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规定。
根据需要,律师协会可以邀请有关人士作为特邀代表参加律师代表大会。特邀代表的职权由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确定。
代表应当出席律师代表大会,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代表大会上行使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提议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定期联系会员、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权益;
(三)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 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修改律师协会章程和重要规章制度;
(二)讨论并决定律师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听取和审议律师协会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规划;
(四)选举、罢免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
(五)审议经审计的会费收支情况报告;
(六)审议大会主席团提出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地方律师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向全国律师协会提出修改章程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建议;
(二)讨论决定本地区律师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听取和审议地方律师协会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四)审议地方律师协会经审计的会费收支情况报告;
(五)选举、罢免地方律师协会理事;
(六)审议大会主席团提出的其他事项。
第五章 理事会与常务理事会
第十六条 律师协会理事会由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是律师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律师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任期三年。
律师协会理事成员应从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业务水平,执业三年以上,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律师行业公益活动的执业律师代表中选举产生。
理事应当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维护律师协会利益,接受对其履行职责的合理督促和建议。
理事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理事会议者,其理事资格自动取消。
第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由执业律师担任的会长或副会长一人为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的当然理事候选人,并经过等额选举,代表团体会员担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
第十八条 理事会职权:
(一)召开律师代表大会;
(二)选举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
(三)在律师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四)增补或更换理事;
(五)审议理事会常设办公机构职能部门设置;
(六)审议、批准理事会常设办事机构的年度会费收支报告;
(七)其他应由理事会行使的职权。
第十九条 理事会全体会议选举会长、副会长及常务理事若干名组成常务理事会。每届常务理事的更新应不少于三分之一。
会长可以连选连任,但连续任期不得超过两届。
理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增选或罢免常务理事。
根据工作需要,理事会可聘请名誉会长和顾问若干人。
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律师代表大会;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三)督促和检查理事决议的执行;
(四)签署律师协会重要文件;
(五)行使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必要时,可受会长委托,召集、主持常务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条 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理事会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由会长指定的副会长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为理事会的常设机构。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经常务理事会决定或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议,可以举行理事会临时会议。
常务理事会至少四个月举行一次会议,研究、决定、部署律师协会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 律师协会实行会长办公会议制度,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副会长组成,由会长定期召集开会。会长办公会议负责督促、落实常务理事会决议和决定。
第二十三条 地方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名单应报上一级律师协会备案。
第六章 秘书处与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
第二十四条 律师协会设秘书处,负责具体落实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律师协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五条 律师协会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由常务理事会聘任,副秘书长由秘书长提名,常务理事会决定。
秘书长在常务理事会的授权范围内,领导秘书处开展工作。秘书长、副秘书长列席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议、会长办公会议。
秘书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主持办事机构日常工作;
(二)组织实施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
(三)拟定办事机构设置方案;
(四)制定、实施办事机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聘任或解聘除应由常务理事会聘任或解聘的其他部门负责人员;
(六)完成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协调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关系。
第二十六条 专门委员会是律师协会履行职责的专门工作机构。律师协会应当设立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委员会、律师纪律委员会、规章制度委员会、财务委员会等。经常务理事会决定,可以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律师协会可以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各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专业委员会的设置、调整和主任、副主任人选由常务理事会决定。
专业委员会按照专业委员会活动规则,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和业务交流活动,起草律师有关业务规范。
常务理事会可以聘请专家、学者和有关领导担任专业委员会的顾问。
第七章 奖励处分与纠纷调解
第二十八条 律师协会可以对团体会员、个人会员进行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九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律师协会分别给予通报表扬、嘉奖、授予荣誉称号,并酌情给予物质奖励:
(一) 对在民主与法制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 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
(三) 成功办理在全国或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成绩显著的;
(四) 对完善立法和司法工作起到推动作用,为律师事业的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 其他应予奖励的情形。
第三十条 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律师协会视情节分别给予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取消会员资格等处分:
(一)违反《律师法》和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违反本章程和律师行业规范的;
(三)严重违反社会公共道德,损害律师职业形象和信誉的;
(四)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
(五)其它应受处分的违纪行为。
对于会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律师协会有权建议有处罚权的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一条 律师协会作出处分决定前,应认真听取当事人的申辩。作出暂停会员资格、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决定前,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律师协会应当组织听证。
第三十二条 会员因违法违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停止执业处罚的,在停止执业期间,不享有律师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等会员权利。
第三十三条 律师协会可以调解会员间的纠纷、会员与当事人的纠纷。
第三十四条 对会员奖励和处分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会制定。
第八章 经 费
第三十五条 律师协会经费来源包括:
(一)会费;
(二)财政拨款;
(三)社会捐赠;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六条 会员必须履行交纳会费的义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收缴本地区会员的会费,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收缴会费。
对截留、拖欠律师协会会费的下级律师协会及其会员可给予通报批评的处罚。
第三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按定额收缴会费,具体收缴会费的标准和收缴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但会费收缴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当地律师业务总收入的3%。
地方律师协会确定的会费标准,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备案。
地方律师协会负责为上一级律师协会收缴当地律师会费。
第三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交纳会费的数额,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会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各地律师人数、业务发展状况、业务总收入等确定。
第三十九条 会费按年度收缴,会员必须于每年登记注册前交纳会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应于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交纳会费。
第四十条 各级律师协会应加强对会费的收缴和管理,制定会费的预、决算计划,单独建立会费收支帐目,每年将会费收支情况提交有资格的审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理事会报告,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四十一条 会费应用于下列开支:
(一)工作和业务研讨会议支出;
(二)律师协会执行机构的各项支出;
(三)开展律师国内和国际交流活动;
(四)进行律师舆论宣传;
(五)律师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活动的开展;
(六)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奖惩会员;
(七)为会员提供学习资料和培训;
(八)对特殊困难会员给予补助;
(九)会员福利事业;
(十)经常务理事会通过的其它必要支出。
第四十二条 会费收支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办事机构的外国律师事务所常驻律师和在内地设立办事机构的港、澳地区律师事务所的常驻律师,应当受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所在地律师协会的监督、管理。具体规定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另行制定。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全国各级律师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可以根据本章程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地区律师工作的情况、行业管理的需要以及律师协会机关的工作等情况制定省级律师协会章程,经同级律师代表大会通过后报全国律师协会备案。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由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修改。出现下列情形时,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的规定与《律师法》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
(二)律师代表大会决定修改章程时。
章程的修改,必须有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并经出席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章程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自xxxx年五月二十一日起施行。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篇8:律师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和规范律师协会行业管理,履行行业管理职能,保障律师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xx省律师协会(下称本会),英文名称,是依法设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xx省律师的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全省律师行业实施行业服务和管理。
本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分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设立律师协会。市、州律师协会根据需要可在所属区、县(市)设立分会或联络站、组。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团结带领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和行业整体利益;提高会员执业素质,规范会员执业行为,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为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第四条 本会接受xx省司法厅的监督、指导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指导。
第五条 本会精神是:开放、自律、维权、服务。
第六条 本章程对本会全体会员和所属各组织机构具有行业约束力。
第二章 职 责
第七条 本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支持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二)制定本省律师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及完善律师执业规范、准则和律师行业管理制度,推进行业规范化建设;
(三)鼓励和支持会员参政、议政;
(四)组织律师业务培训,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提高律师整体执业水准和社会形象;
(五)负责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
(六)组织实施、监督律师的执业宣誓,对律师执业活动进行考核;
(七)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开展执业前培训和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
(八)处理对会员的投诉,负责调处会员在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
(九)制定并监督实施会员奖励与处分办法;
(十)宣传律师工作,出版律师刊物;
(十一)组织律师和律师执业机构开展对外交流;
(十二)组织律师和律师执业机构开展社会公益活动;
(十三)举办律师福利事业;
(十四)建立并完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防范律师执业风险;
(十五)协调与相关国家机关的关系,提出立法和司法建议;
(十六)指导市、州律师协会工作;
(十七)司法行政机关及上级律师协会确定的其他职责;
(十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会 员
第八条 本会会员由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组成。个人会员分为正式会员、预备会员。
第九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在本省司法行政机关登记执业的律师为本会正式个人会员。经本省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登记设立的律师执业机构为本会的团体会员。本会正式个人会员、团体会员同时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会员。
第十条 已依法领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书并在本省律师执业机构实习的人员,应在律师协会备案,成为预备会员。预备会员的预备期与实习期相同。预备会员不交纳会费。
第十一条 正式个人会员的权利:
(一)享有本会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会员被停止执业期间不享有本项权利;
(二)享有合法执业保障权;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学习和培训;
(四)参加本会组织的专业研究和经验交流活动;
(五)享受本会提供的福利;
(六)使用本会的图书、资料、网络、设施和信息资源;
(七)提出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
(八)对本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九)通过本会向有关部门反映意见;
(十)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正式个人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行业规范和准则;
(三)接受本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四)承担本会委托的工作,履行本会规定的法律援助义务;
(五)自觉维护律师职业声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
篇9:市律师协会工作总结
在杭州市司法局的领导和杭州市律师协会的指导下,作为杭州市律师协会下属的人数最多的专业委员会,20新一届民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民委会)领导班子积极进取、团结协作,通过全体委员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全面完成了年初提出的工作计划和目标,沿续了民委会原有的优良工作传统,有声有色地开展着各种活动,在行业协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现将民委会20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内部分工
年民委会对委员进行了重新确认,吸收了一批专业律师为新委员,调整了长期不参加活动的委员,使委员包括秘书在内人数从xx年年的53人增加到现在的83人。民委会的队伍得到了进一步壮大,而且在新加入的委员中,有许多年轻的执业律师,有着很高的参与热情,为民委会新的发展增添了活力。
楼韬律师被选举为新一届民委会主任,面对新颁法律众多、专业分工细化,业务研究领域扩大,民委会活动增多的实际情况,精选了副主任人选。经民委会主任会议决定,聘任童松青律师、王全明律师、郑剑锋律师、许戍枫律师4位律师为民委会副主任,秘书长由许戍枫律师兼任,秘书处秘书共5名,民委会的组织结构基本满足了工作需要。
民委会自xx年开始就以新颖的业务论坛模式吸引着广大律师的参与,2017年民委会对七个专业论坛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重新调整:
一、侵权法论坛(由王全明分管)
二、金融与票据业务论坛(由许戍枫分管)
三、合同法论坛(由郑剑锋分管)
四、婚姻家庭业务论坛(由童松青分管)
五、非诉讼和法律顾问实务论坛(由王全明分管)
六、物权法论坛(由童松青分管)
七、民事诉讼程序业务论坛(由郑剑锋分管)
每个论坛各设一个坛主和一个副坛主,通过这种形式,形成了主任、副主任领导、秘书处配合,各论坛坛主、副坛主分工负责,全体委员共同参与研讨、进行专题研究的管理机制,使民委会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得到了组织保障。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研讨活动,完成律师继续教育活动,为律师业务交流提供多种平台
民委会在2017年克服任务繁重的困难,在杭州市律师协会的领导下,在民委会楼韬主任的带领和几位副主任和各位秘书的共同配合之下,举办了多次论坛研讨活动,2017年度共举办了以下活动:
(一)举办了2017年第一届全体委员大会暨物权法论坛研讨会
3月1日,在黄龙恒励宾馆隆重举办了杭州市律协民事业务委员会2017年第一次全体委员大会暨物权法论坛研讨会,探讨物权法实施以后对律师业务产生的影响。会议共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民委会全体委员大会,第二阶段为物权法论坛研讨会。共有来自杭州市的71名律师和实习律师(包括民委会初始委员及热衷于物权法业务的非民委会委员)参加了此次会议。大会由民委会副主任王全明主持,会议特别邀请了市律协的马骏副会长、省律协民委会主任吴清旺和上届市律协民委会副主任杨五荣出席了本次会议,会上,马骏副会长和吴清旺主任作了重要讲话,本届民委会主任楼韬作工作报告,介绍了民委会的领导班子成员及秘书处成员,汇报了本届民委会三年的工作思路和计划,同时还汇报了本届民委会已经在开展的一系列工作。
这次论坛活动,旨在通过专题研讨,提高律师的专业理论和执业水平,增进律师之间对“物权法”的相互探讨与交流。研讨会由民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许戍枫主持,“物权法论坛;坛主凌为建律师作了主题发言, 5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表上台作了精彩的专题演讲。研讨会采用先主题发言,再专题演讲,会议采用提问交流、自由发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评委对律师的演讲进行评分,本次评委共5人,分别由民委会的5位领导成员组成,民委会副主任郑剑锋对每位律师的发言作了精彩点评,每位律师的演讲都各有特色, 精彩的演讲不断博得阵阵掌声,本次研讨会通过评分方式共产生了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和鼓励奖一名,马骏副会长对本次研讨会作了点评并提出了一些建议。这次研讨会通过多视角的透视,探究物权法实施以后对律师业务产生的影响,许多律师感觉到开阔了视野。
(二)举办合同法论坛研讨会
6月22日,在西溪海外海宾馆举办了“合同法论坛”研讨会,来自民委会的全体委员及其他非委员律师共112人参加了研讨会,研讨会旨在为增进对“合同法”的理解,提高律师的执业水平,降低律师的执业风险。上午安排专家讲课,讲课邀请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魏新璋老师作了关于“如何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问题” 的讲解,讲解的内容和律师实际操作业务息息相关,比较贴近律师工作
实际。下午由富有经验的5位民委会主任、副主任及秘书长和其他4位擅长合同法业务的律师共9位律师分别就 “合同效力风险问题”、“合同审查和修改问题”和“合同纠纷代理实务”等三个专题作了精彩的演讲。
篇10:律师协会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理事:
过去的一年,为了更好的组织会员进行学习交流,不断提高深圳律师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开拓深圳律师业务,我们以规范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积极探索加强执业律师业务培训的途径,不断开拓律师业务为核心,根据年初的工作安排开展了以下的工作:
一、继续完善相应规章制度,加强工作的计划性和规范化,落实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根据我们规划的规范体系,本年度,我们通过深圳律师网上广泛征询了全市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先后制定并实施了《深圳市律师事务所教育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深圳市律师协会业务培训费用使用标准》,对律师事务所内部培训、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经费使用进行了具体规定,继续建立和完善业务培训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发展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都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并能很好的实施,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本年度是《深圳市律师协会业务培训计分办法》实施的第一个年度,我们对平时的考核登录都作了具体要求,在今年年检注册前,我们对全年的情况进行了统计,统计显示大部分律师都能积极参与、认真完成《计分办法》的各项要求。但是,也有一些律师未能完成继续教育的积分要求,甚至有个别律师全年没有参加过一次培训。为此,我们紧急召开了发展委员会主任会议进行协商,把律协全年组织的培训情况向全市律师进行通报,并组织律师进行补课,在规范考核工作的情况下,保证了年检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实习律师岗前培训和执业律师继续教育,积极探索全面加强律师业务培训的途径和方式,构建多层次培训体系
(一)××年月,我们举办了为期五天的“××年度实习律师岗前教育培训”,我们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新执业的律师进行了系统化专项培训,这次岗前培训包括名香港律师在内共有名实习律师参加并全部通过了结业考试。我们还就培训课程设置、任课教师授课效果等进行了问卷调查,收集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本年度共举办由专家学者针对新法颁布、理论前沿、律师实务热点等重大课题所作的大型讲座场,各专业委员会研讨会场。公司、知识产权、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委员会这方面的工作比较突出,另外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积极参与进行刑事律师的执业环境的改善工作,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金融法律业务委员会对零售商与银联的纠纷把握时机及时召开研讨会讨论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市大部分律师事务所都提交了教育培训计划,业务部也参加了一些律师事务所的内部培训,基本上已经通过《深圳市律师事务所教育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把律师事务所内部培训纳入到律协业务培训体系
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实习律师岗前培训、大型讲座、专业委员会研讨会、律师事务所内部业务培训为主线,并且通过《业务培训学分计分办法》鼓励律师参加全国性、地区性业务培训、研讨的多层次、多方位培训体系。
(二)本年度,我们加强了涉外法律业务的培训交流和研讨,先后邀请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席、副主席,联系英国格拉斯哥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部主任、美国洛杉机县高等法院法官分别进行了国际仲裁、英美证据法、公司法及美国律师制度的主题讲座,与美国律师协会等机构联合举办了房地产交易研讨会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些讲座大多数主讲人都不要报酬,作为相互交流进行的。另外,我们还开展了关于深圳律师留学人员情况问卷调查,希望在律师队伍中发现、培养一批涉外法律及法律英语的师资人才。
(三)为更好的服务会员,我们联系中法图深圳分公司在举办大型讲座时进行主讲人专著及与专题讲座相关的著作展销。中法图还现场向律师免费赠送会员卡,对购书的律师进行折优惠,并向律协资料室赠送了一批价值近元的法律图书,为律师购买专业图书、到会所查阅资料提供了便利条件,受到律师们的欢迎。
×年月,我们面向全市律师进行了××年度大型讲座综和评价问卷调查和业务培训征询意见问卷调查,共收回问卷余份,律师对一年来律协组织的业务培训认为满意的为%,对律协的培训工作不满意的为%。业务部及时对相关数据进行了统计,我们对数据进行了分析,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依据。
三、加强对律师的业务指导,积极开拓律师业务新领域
我们不断加强专业委员会对律师的业务指导,组织专业委员会对一些疑难案件进行研讨,提供咨询意见。同时,推动制定律师业务操作规范和律师收费指引。我们还确立了以律师在国企改制,农村城市化建设中发挥作用,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为切入点逐步确定重点课题深入研究、不断拓展深圳律师业务新领域。我们向市政府、国资委提交了《关于申请律师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的请示报告》、律师在国企改革中的具体业务规范、《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依法推进国企改革的报告》。目前,国资委正在起草《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介机构聘用管理暂行规定》,我们也组织专业委员会对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我们计划联络深圳国资委联合举办一次关于深圳律师参与国企改革方面的研讨会,加强双方的沟通积极推进深圳律师参与国企改革。我们通过组织律师为行业协会和市民讲课,专业委员会联系各行业协会举办研讨会、律师所参加香港“中小企国际市场推广日”博览会等方式,扩大交流,为开拓律师业务创造条件。我们推荐律师参加深圳市政府采购专家团,扩大深圳律师影响面,积极开拓律师业务新领域。
四、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性立法及政策制定活动。
我们组织专业委员会先后协助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的修改意见;接受广东省律师协会委托起草《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组织专业委员会召开主题研讨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送审稿)》、《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学者拟制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国务院《专利代理条例修改草案(送审稿)》、中国证监会《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深圳房地产条例(代拟稿)》出具修改意见,为法治建设添砖加瓦,受到社会好评。;
五、组织“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与管理:经验与问题”第二届深圳律师论坛,积极推动深圳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
去年,深圳律师事务所出现了重组整合的趋势,不少律师事务所在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国际化方面进行了的尝试。为了积极引导,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与交流,××年月,我们组织召开了“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与管理:经验与问题”第二届深圳律师论坛,此次论坛共有深港两地十三名律师进行了发言,就各律师事务所发展中的经验与问题进行广泛交流和深入研讨。此后,在徐建会长的倡导和直接领导下,律协先后组织多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专业化发展的交流会,前不久还召开了晟典律师事务所内部分配模式经验交流与研讨会,积极推动深圳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
六、编撰、筹备出版深圳律师论文集、案例集
为加强深圳律师对理论及实务方面的研究,我们决定编撰出版深圳律师论文集,在去年月份和月份就发出通知,面向全市律师公开征集论文和案例,还对各专业委员会做了具体要求。此次共征集到到论文篇,案例篇,由发展委员会和各专业委员会进行审稿,并将刊登的文章进评定为优、良、一般三等,论文集最后选稿共篇,保证了深圳律师论文集的质量。期间,业务部联系了海天、民主法制、法律等四家出版社,会长办公会从整体费用、影响力等各方面考虑,决定将文集交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现文稿已送至法律出版社,不久就可以与大家见面。
七、成立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业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全面推动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的精神,为了大力推动深圳律师参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同时积极树立深圳律师正面形象,我们于××年月日成立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业务委员会。其主要的工作在于推动和指导全市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组织律师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犯罪预防进行专门的研究与实践,组织深圳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立法、宣传和咨询活动,研究和推动深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和发展未成年人保护深圳律师志愿者网络,关注公益事业,积极树立深圳律师正面形象。
八、建立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工作站
×年月份,深圳律协成为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在全市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首批挂牌成立的家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工作站之一,深圳律协事务工作站的工作重点包括:一是业务培训,包括举办大型讲座、专业研讨会,加强与其他行业协会的联系,组织有执业经验的律师对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的培训;二是反倾销与产业损害预警信息传递;三是相关情报收集,由律师收集客户即相关行业、企业的在贸易过程中的不公正待遇等信息,由律协传递到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为政府部门制定政策、采取应对措施、收集相关数据提供依据。我们积极依托事务工作站,加强与政府部门与相关行业协会的交流与沟通,扩大深圳律师的影响,以更好的为政府、行业协会及企业提供服务。
九、加强交流与合作,积极学习港台地区的先进经验
我们积极落实深港两地律师协会合作协议,与香港律师会联系将港方律师所专业特长进行收集整理,为深圳律师办理相关案件提供可选择的合作对象。经协调沟通,我们将选派名律师赴香港实习;组织深圳律师赴台湾考察,加强交流与沟通,积极学习港台同行的先进经验,以促进深圳律师的发展
回顾过去一年所作的工作,我要感谢各位理事的大力支持,特别要感谢发展委员会郭星亚、张改梅两位主任、各专业委员会的主任们和秘书处的同志,是他们做了大量的具体工作,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我们的工作才取得了较大的成效。同时,还要看到我们的工作还有一些不足,主要包括:
一、业务培训工作方面有:其一:业务培训专业化、系统性不够,非法律专业知识的讲座也鲜有涉及;其二,对律师事务所内部培训的监督不够,有些律师事务所的内部培训流于形式;其三,建立由深圳律师组成的自己的业务培训师资队伍的工作进展比较缓慢。
二、业务研究、制定业务规范及业务拓展工作还比较薄弱,需要大力加强。
三、由于业务部人员紧张,业务培训、业务拓展的调研工作只能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不够深入。另外,工作人员也缺乏接受培训、学习的机会,制约了有关工作的开展。
以上不足也是我们××年度改进工作的重点,下一年度,我们将继续加强工作的规范化,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完善教育培训体系。组织有较强针对性的工作调研,积极探索切合深圳律师实际的业务培训方式和途径,开拓律师业务新领域。抓住今年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年的有利条件,继续推进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的进程,探索适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发展的管理模式。
以上报告,请各位理事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谢谢。
篇11:律师协会述职报告
律师协会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
各位理事:过去的一年,为了更好的组织会员进行学习交流,不断提高深圳律师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开拓深圳律师业务,我们以规范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积极探索加强执业律师业务培训的途径,不断开拓律师业务为核心,根据年初的工作安排开展了以下的工作:
一、 继续完善相应规章制度,加强工作的计划性和规范
化,落实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根据我们规划的规范体系,本年度,我们通过深圳律师网上广泛征询了全市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先后制定并实施了《深圳市律师事务所教育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深圳市律师协会业务培训费用使用标准》,对律师事务所内部培训、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经费使用进行了具体规定,继续建立和完善业务培训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发展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都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并能很好的实施,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本年度是《深圳市律师协会业务培训计分办法》实施的第一个年度,我们对平时的考核登录都作了具体要求,在今年年检注册前,我们对全年的情况进行了统计,统计显示大部分律师都能积极参与、认真完成《计分办法》的各项要求。但是,也有一些律师未能完成继续教育的积分要求,甚至有个别律师全年没有参加过一次培训。为此,我们紧急召开了发展委员会主任会议进行协商,把律协全年组织的培训情况向全市律师进行通报,并组织律师进行补课,在规范考核工作的情况下,保证了年检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实习律师岗前培训和执业律师继续教育,积极探索全面加强律师业务培训的途径和方式,构建多层次培训体系
(一)9月,我们举办了为期五天的“实习律师岗前教育培训”,我们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新执业的律师进行了系统化专项培训,这次岗前培训包括3名香港律师在内共有290名实习律师参加并全部通过了结业考试。我们还就培训课程设置、任课教师授课效果等进行了问卷调查,收集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本年度共举办由专家学者针对新法颁布、理论前沿、律师实务热点等重大课题所作的大型讲座22场,各专业委员会研讨会28场。公司、知识产权、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委员会这方面的.工作比较突出,另外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积极参与进行刑事律师的执业环境的改善工作,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金融法律业务委员会对零售商与银联的纠纷把握时机及时召开研讨会讨论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市大部分律师事务所都提交了教育培训计划,业务部也参加了一些律师事务所的内部培训,基本上已经通过《深圳市律师事务所教育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把律师事务所内部培训纳入到律协业务培训体系
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实习律师岗前培训、大型讲座、专业委员会研讨会、律师事务所内部业务培训为主线,并且通过《业务培训学分计分办法》鼓励律师参加全国性、地区性业务培训、研讨的多层次、多方位培训体系。
(二)本年度,我们加强了涉外法律业务的培训交流和研讨,先后邀请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席、副主席,联系英国格拉斯哥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部主任、美国洛杉机县高等法院法官分别进行了国际仲裁、英美证据法、公司法及美国律师制度的主题讲座,与美国律师协会等机构联合举办了房地产交易研讨会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些讲座大多数主讲人都不要报酬,作为相互交流进行的。另外,我们还开展了关于深圳律师留学人员情况问卷调查,希望在律师队伍中发现、培养一批涉外法律及法律英语的师资人才。
(三)为更好的服务会员,我们联系中法图深此文来源于文秘家园圳分公司在举办大型讲座时进行主讲人专著及与专题讲座相关的著作展销。中法图还现场向律师免费赠送会员卡,对购书的律师进行8.5折优惠,并向律协资料室赠送了一批价值近元的法律图书,为律师购买专业图书、到会所查阅资料提供了便利条件,受到律师们的欢迎。
208月,我们面向全市律师进行了20大型讲座综和评价问卷调查和业务培训征询意见问卷调查,共收回问卷1000余份,律师对一年来律协组织的业务培训认为满意的为68.8%,对律协的培训工作不满意的为2.2%。业务部及时对相关数据进行了统计,我们对数据进行了分析,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依据。
三、加强对律师的业务指导,积极开拓律师业务新领域
我们不断加强专业委员会对律师的业务指导,组织专业委员会对一些疑难案件进行研讨,提供咨询意见。同时,推动制定律师业务操作规范和律师收费指引。我们还确立了以律师在国企改制,农村城市化建设中发挥作用,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为切入点逐步确定重点课题深入研究、不断拓展深圳律师业务新领域。我们向市政府、国资委提交了《关于申请律师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的请示报告》、律师在国企改革中的具体业务规范、《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重要作用,依法推进国企改革的报告》。目前,国资委正在起草《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介机构聘用管理暂行规定》,我们也组织专业委员会对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我们计划联络深圳国资委联合举办一次关于深圳律师参与国企改革方面的研讨会,加强双方的沟通积极推进深圳律师参与国企改革。我们通过组织律师为行业协会和市民讲课,专业委员会联系各行业协会举办研讨会、律师所参加香港“中小企国际市场推广日”博览会等方式,扩大交流,为开拓律师业务创造条件。我们推荐律师参加深圳市政府采购专家团,扩大深圳律师影响面,积极开拓律师业务新领域。
篇12:律师协会工作总结报告
20____年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在遵义市司法局、桐梓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遵义市律师协会帮助和业务指导下,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全所律师脚踏实地、齐心协力,奋力拼搏,努力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这一年,我们实现了新办公楼的装修和搬迁入住办公;这一年,我们实现了律师人数的快速增长,律师业务的不断增加;这一年,我们取得了遵义市第三届优秀辩护词评选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律所“规模化”发展初见成效。
1、律所装修搬迁工作如期完成。按照年初的发展规划,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在20____年度工作中,首先要解决好完成的是,启动对新办公楼的装修和乔迁办公。该项工作于20____年3月初正式启动,通过几个月的不懈努力,现办公楼装修工作已经于20____年12月底完成,并于20____年1月2日正式搬迁新办公室办公。实现了现代化律师发展和办公的需求。
2、律所人数实现了较快发展。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成立之初,仅有执业律师4人。通过为期9个月的发展,现已有突破20余人。其中:有执业律师5人,实习律师6人,律师助理及工作人员10余人,搭建了老中青三结合的律师服务工作团队。
3、律师业务发展实现了较快增长。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名刚刚诞生的婴儿,虽然现在只是刚刚学会牙牙学语,但是,我们的各项律师业务已实现了较快增长。20____年全所共办理各类案件350余件,其中办理民事经济案件300余件,刑事案件50件,法律援助案件12件,担任政府、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10余家,实现了预期目标。
二、政治业务学习不断加强
律所组织开展了其他业务学习。20____年,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开展了所务工作学习,律师业务学习,执业风险和法律顾问单位日常法律事务学习,提升律师业务能力,提高律师执业水平。
三、社会公益活动更加凸显。
1、积极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为了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20____年10月27日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宏、张冰燕与桐梓县政府法制办、县医院、等单位共同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宣传仲裁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帮助村__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引导村民自觉在合同纠纷中约定仲裁条款,证老百姓养成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律师行”活动。根据遵义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律师行”活动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桐梓县司法局的相关工作要求。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认真落实,及时安排,全面部署,积极开展了“以案释法—律师行”系列活动。在活动中,全所广大律师结合实际,积极参与,并选择身边的典型案例,结合时事热点,针对群众是法律需求,先后举办了法律公益咨询、法律专题讲座,以及送法下乡活动,律师们通过“说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达到了以案说法的目的和效果。
3、积极开展涉诉涉诉案件化解和评查工作。贵州省政法委及遵义市政法委于开展律师参与代理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以来,贵遵律师事务所全体工作人员始终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成立了律师参与代理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小组,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积极参与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4件。其中:新站镇陈树全信访案,该案较为复杂,且时间跨度长达22年,经过本所张绍明、赵雪锋、张冰燕、娄俊等5名律师为期两个多月的团队努力,信访人陈树全在律师的努力下最终签订了《息方承诺书》,终结信访请求和信访事宜。另外,有两起案件,本所梁宏律师正在办理审查中,律师们的艰辛工作,取得了委托单位的好评。
4、积极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法律宣传活动。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进一步推动学雷锋活动深入发展和常态化建设的要求,大力学习、弘扬和践行雷锋精神,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20____年3月3日,在全国第54个学雷锋纪念日来临之际,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组织4名律师走上街头,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法律宣传活动,义务为市民解答法律咨询,普及法律知识。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与司法局联合,共发放宣传资料800余册,义务解答涉及土地、工伤、劳资、婚姻、继承、道路交通事故等领域的法律咨询20余起,为倡导树立民主、法治、文明、诚信的社会新风尚发挥了律师应有的作用,受到了广大市民的好评。
5、积极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20____年3月6日,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走上街街头开展了以“建设法治桐梓·巾帼在行动”为主题的“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在活动现场,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在桐梓县司法局、桐梓县妇联等单位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下,悬挂了妇女维权宣传标语,开设了法律咨询服务点,免费接受群众咨询。
6、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暨“送法进乡村”助力脱贫攻坚活动。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法律,助力脱贫攻坚。20____年12月4日,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选派张冰燕、丁小垭等2名律师参与了“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暨“送法进乡村”助力脱贫攻坚活动,为活动现场的人员发放法律宣传手册,解答法律咨询。
7、积极参与地方脱贫攻坚和赡养纠纷案件诉讼代理工作。20____年11月初,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接受桐梓县司法局和桐梓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指定张绍明、张冰燕律师就本案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张某某提起诉讼,将三个子女告上法庭。20____年11月15日,桐梓县人民法院到当地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了判决,判决三个子女每人每月各支付张某某生活费、医疗费、租房居住费用等赡养费用500元,切实解决了张某某的的赡养问题,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为全县脱贫攻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律所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
1、律所党建工作扎实开展。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我所成立了中共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原有党员律师3人,现已经发展到5人,支部选举傅攀律师担任党支部书记,现相关批复已经完成,正在等待县直属工委及县司法局批准成立律师党委,然后再书面行文。
2、五名律师荣获遵义市第三届律师优秀辩护词获奖。20____年12月29日,遵义市第三届律师优秀辩护词评选揭晓,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张绍明、娄俊律师提交的《蒋某某被控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案一审辩护词》,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梁宏、张冰燕律师提交的《范某某涉嫌保险诈骗罪案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意见书》,以及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傅攀律师提交的《余某某涉嫌诈骗罪案逮捕阶段律师辩护意见书》,分别荣膺遵义市20____年度全市十佳优秀辩护词,成为本次比赛作品获奖篇数(人数)最多的律师事务所。本届优秀辩护词的评选,展示了遵义律师的刑事辩护水平。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三篇5人获奖,更是彰显了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对刑事辩护的专注与执着,展示了贵遵律师刑事辩护团队风采。
五、团队活力更加彰显。
1、开展20____年春季踏青户外运动活动释放工作压力。为让大家在工作之余感受大自然的风光,感受春天的魅力,放松紧张的心情,加强体育、体能锻炼,团结律所感情、联谊家属情怀。20____年3月18日,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组织全所律师及工作人员家属开展了20____年春季踏青户外运动活动。律师们带上家属、带上小孩、带上亲人,一行38人参观了松坎镇三元村“十里桃花”,观赏了桃花美景,感受春暖花开;参观了尧龙山镇“天域极地”樱花长廊,开展了“登尧龙仙山,观农家梯田”活动,徒步攀登了尧龙佛山;观赏了尧龙山镇沿岩村“万亩梯田”,并让律师们在尧龙一院共进晚餐,感受田园春色、体验农家风情、品尝农家小菜。
2、举办了“心怀感恩,满意贵遵”家属联谊会。为感恩家属对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的信赖与拥戴,对律师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举办了“心怀感恩,满意贵遵”家属联谊会,来自律所的50多名律师及家属参加了当天的活动。
回首一年的工作,我们虽然小有收获,卓有成效。但是,我们也应当清楚的看到,我们的各项工作,与司法行政部门的要求,与客户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距离。新时代、新要求、新作为、新形象。风疾方知草劲,担当创造未来。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将主动作为、真抓实干、扎实工作,带领全所律师努力开创新时代律师法律服务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作出贵遵律师应有的贡献!
篇13:律师协会工作总结报告
各位代表、各位同志:
我受____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年来的工作情况
过去的一年是第四届理事会任期内的第二年,也是全面实现第四届理事会任期目标的重要一年,是____律师业发展最快的一年。截止200__年6月30日,全市律师事务所从去年同期的195家发展到202家,其中外地律师事务所分所49家;注册执业律师从2772人发展到3200人,增长了428人,增长率达15.4%,这样的增长速度在全国也是罕见的。全市律师业务创收首次超过10亿,达10.6亿,全市律师的纳税总额达9767万元,比去年上升了22%。去年,市律协被广东省政府授予“全省先进民间组织”的称号,____律师正在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创造着____律师业的辉煌。
在过去的一年里,第四届理事会在市司法局的监督指导下,在上级律协的关心支持下,在广大律师的配合参与下,积极履行《____市律师协会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能,围绕“监管与服务”的宗旨,求真务实、卓有成效的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发挥律师职业特长、积极履行社会职责
(一)召开担任____市人大常委法律助理的17名律师座谈会,组建了人大常委法律助理律师团,选举了正、副团长,充分发挥律师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特殊作用,使法律助理的工作重心从协助人大常委立法向“一府两院”的监督延伸;(二)积极鼓励律师参政议政,推介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今年____律师担任省人大代表1名,市人大代表5名,区人大代表5名,担任市政协委员10名,区政协委员15人,两会期间,他们提交了20余宗具有建设性的议案和提案,表达了____律师的呼声,引起各级政府部门的广泛关注,部分已得到落实;(三)引导律师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如在“银商事件”中,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与金融法律业务委员会分别联系零售商协会和____银联召开研讨会,发表律师意见,调解双方法律纠纷;组织律师配合政府对城中村改造进行调研;为____地铁
一、四号线、机场扩建工程提供法律服务;代理适用清朝法律处理涉香港政府对____边民土地征收的赔付案件;在西部通道建设项目的群访事件中,代理律师及时向政府反映群众要求,成为政府与群众之间协调的桥梁,最终使决策机构改善相关方案,平息了争议;今年两会期间,代理律师及时劝解新华苑小业主放弃上广州游行的极端作法,引导业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端,并得到胜诉,维护了社会安定,得到了政府的赞扬;(四)先后组织律师召开研讨会,分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律师执业保障条例》、《____房地产条例》等十几部法律法规草案出具修改意见,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五)印度洋海啸发生后,律协及时组织了赈灾捐款活动,现场拍卖律师提供的拍卖品募集捐款13.4万元,全市律师共为海啸捐款达30.9万元,捐款数额位于全省各市律协之首。律协还发动全市律师为省教育基金、延安“____律师希望小学”捐款,组织律师参与公益事业,关注弱势群体。律师全年提供法律援助案件2987宗。如有位老律师九次赴贵州,义务为当地农民代理土地纠纷案件;有位律师奋不顾身协助民警抓获逃犯,捐助贫困失学儿童;(六)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业务委员会,建立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协作网。华商律师事务所已经开通“12355”全市青少年免费维权热线,设立了____市义工联工作站,担任义工联常年法律顾问,深宝律师所为妇联、总工会担任义务法律顾问,为广大妇女儿童和800多名外来女工维护权益,开通了爱心热线“27780979”,积极参与到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的公益事业中。
二、 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一)根据司法局的部署,组织开展了全市律师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围绕“三项教育”和“三个规范”的要求,全面配合市司法局在学习动员、自查自纠、集中查处、建章立制、整改验收等各项工作中,组织八个小组对全市律师所进行检查验收。在教育整顿中,成绩突出的25家律师事务所得到了表彰,省司法厅组织全省律师代表参观了晟典、星辰、君道三个规范化建设较好的律师事务所,万商、金唐、仁人三家律师事务所还获得了“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荣誉称号;(二)加大对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力度,全年受理148件投诉案件,全部进行了调查处理,其中调解结案49件。决定不予处分和撤销案件的63件,对8名律师、4家律师事务所予以“通报批评”或“训诫”处分,对6件涉嫌违法的案件移交司法局处理,提请司法行政机关对4名严重违法违规的律师吊销了执业证书;(三)全年调解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纠纷12件,其中调解结案8件,及时化解了律师间矛盾。原创文章,尽在文秘知音wm338.com网。
三、支持依法执业,维护律师合法权益
(一)全年共受理个案维权15件,其中处理完毕10件。有位律师在海南被当地派出所违法扣留,律协闻讯后,立即与当地公安部门协调,使律师得以释放。某律师反映在律师会见当事人过程中受到不公平对待,律协立即与市公安局协调,使问题得以及时解决;(二)《关于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草案)在市政法委的主持下,经过多次的沟通协调,八易其稿,得到了公、检、法、司、海关五家单位的基本赞同,有望尽快出台。在第六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____律师代表提交的 “关于要求公安部修改《看守所建筑设计规范》拆除律师会见室隔离网的议案”,得到全国31个省市代表团代表的附议,法制日报对此进行了跟踪报道;(三)经律协与保险公司多次交涉,今年律师保险费为86.4万元,人均保费为288元,比去年下降10%。赔付额却比去年提高了1000万元,赔偿最高额达1.7亿元;(四)制定《____市律师协会个人会员救助办法》,使律师的救助有了制度保证,使部分律师得到及时救助;(五)关心新入行律师的执业状况,召开 “新入行律师座谈会”,广泛听取他们的心声,以便律协更有力的扶持;(六)关注老律师的现状,召开了“在深执业二十年老律师座谈会”,倾听他们对律协工作的意见,征集____律师发展的历史资料,为纪念____律师发展25周年纪念活动增加了素材;(七)组织理事与____中院召开座谈会,就加强律师对法官办案质量的监督机制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一些具体建议,受到了法院的重视;(八)邀请市地税局领导和各律师事务所财务人员召开研讨会,反映了律师在税收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特别就聘用律师的纳税问题进行了探讨,坚定了税务部门实施固定税率的决心。
四、 强化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开拓律师业务领域
(一)举办专家学者就新法颁布、理论前沿、律师实务等重大课题所作的大型讲座22场,各专业委员会研讨会30多场,全年参加这两类培训的律师达21,100人次;(二)制定《____市律师事务所教育培训实施办法》,规范了律师事务所内部培训模式。全市大部分律师事务所都提交了教育培训计划,把律师事务所内部培训纳入到律协培训体系中,使得培训工作更具有针对性、灵活性、开放性;(三)举办了的“____年度实习律师岗前教育培训”,邀请资深律师对290名实习律师进行了系统化的上岗培训;(四)加强了涉外法律业务的交流和研讨,先后邀请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席、英国格拉斯哥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部主任、美国洛杉机县高等法院法官分别进行了国际仲裁、英美证据法、公司法及美国律师制度的主题讲座。与美国律师协会、美国房地产协会、北京大学等机构联合举办了房地产交易研讨会等;(五)加强对律师理论及实务方面的研究引导,编撰《____律师论文集》,共征集到论文73篇,案例26篇,即将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六)组织律师参加第四届中国律师论坛,律协代表对____律师的制度改革作了主题发言,得到与会代表的关注和肯定。(七)年检注册前,组织未达到积分要求的律师以看讲座录像的方式进行补课,使业务培训工作在规范考核的基础上,加强了对会员专业需求的服务。《业务培训计分办法》实施一年来,初步形成了以岗前培训、大型讲座、专业研讨、律所培训为主,全国性业务培训研讨为辅的多层次、多方位的培训体系;(八)向市政府、国资委提交了《关于申请律师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的请示报告》、《律师在国企改革中的具体业务规范》、《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重要作用,依法推进国企改革的报告》。组织律师对国资委正在起草《____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介机构聘用管理暂行规定》提出修改意见,积极推进以立法的形式使律师参与国企改革;(九)组建____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律协工作站,为政府、行业协会及企业提供wto事务法律服务;(十)组织律师为行业协会和市民讲课,组建律师讲师团,与有关行业协会举办业务研讨会。通过网上公开报名,推介律师担任国资委控股公司法律顾问,参与____市政府采购中心专家团,应聘____市工商银行法律顾问职位,参加广东省华资企业律师顾问团,直接为律师业务拓展创造条件。
五、 打造专业品牌,推进规模化建设
(一)举办以“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与管理:经验与问题”为主题的第二次____律师论坛,来自____、香港的律师就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运作、分配模式、文化品牌等问题进行了深层次的探讨,为____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二)组织召开了房地产、刑事、民事、公司、婚姻家庭、知识产权、金融保险专业律师见面交流会,房地产专业律师人才交流会,促进专业化规模化律师事务所的设立。有的律师所已逐步向专业化律师所转型,有的还成立了组建专业律师所的筹备组,专业从事劳工赔偿的劳维律师事务所已获省司法厅批准开业;(三)邀请专业化建设较为成功的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树英律师作“建设专业律师事务所需注意的问题”主题演讲会,为____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四)就律师提议借鉴香港大律师制度,建立____律师诉讼中心事宜,向全市律师进行调查,并就律师提出个人开办律师事务所的要求向省司法厅提出专题报告;(五)召开“律师事务所内部分配模式” 研讨会,以晟典律师所的内部分配模式为基础,进行推介和研讨。
六、 加强宣传力度,提升律师职业形象
(一)建立与新闻媒体的交流机制,定期举行媒体记者座谈会,包括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及海外媒体在内,对____律师业的报道达100多次,去年律协被评为司法行政系统优秀新闻报道单位,同时获得三项个人优秀报道奖;(二)与____法制报推出了“律师周刊”专栏,对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建设等活动进行了深入报道;与____商报社共同合办每周一次的“法律在线”专栏,力求系统全面的宣传____律师的良好形象;(三)出刊六期《____律师》杂志,引导律师关注社会热点,鼓励律师进行课题研究,不断提高杂志质量和可读性;(四)对____律师协会网的版块进行了增改,增设了案件合作、服务指南、律所推介、律师风采等互动性强、贴近律师生活的栏目,由律师自荐担任了许多栏目的版主;(五)组织百名女律师“庆3.8义务普法宣传活动”,展示了女律师风采;(六)庆祝我国律师制度恢复25周年,义务法律咨询等活动;组织律师参加____市政府组织的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宣誓宣传活动;(七)与广东省南粤之声电台合办普法节目《说法》,节目覆盖珠三角、港澳地区,扩大了____律师的影响;(八)组织____律师艺术团开展了全市律师音乐舞蹈大赛,为律协年会提供了文艺演出,赴____监狱,为数千名服刑人员和坚守在一线的监狱干警,举行了“关爱行动”的演出和法律咨询活动,《人民日报》、《南方日报》、广东电视台、____电视台等各大媒体均进行了报道,得到社会一致好评。
七、 加强交流与合作,促进律师业的发展
(一)积极履行与香港律师会签定的《关于扩大业务交流、强化业务合作协议书》的规定,组织律师代表团访问香港律师会,组织获得内地律师资格的三名香港律师参加了实习律师
岗前培训。在全市律师中公开选拔了12名律师前往香港知名律师楼实习,学习香港同行的先进经验;(二)组织十多家律师所参加香港贸发局主办的“中小企国际市场推广日”博览会,加强与香港企业界的交流;(四)开展深港穗三地女律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举办“深港穗婚姻家庭法律问题研讨会”,就婚姻家庭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地探讨;(五)全年接待美国律师协会、美国房地产协会、新加坡仲裁委、香港专业教育学院以及天津、陕西、内蒙古、浙江、四川、中山、惠州等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境外来访20余次,宣传____律师业发展状况,学习兄弟律协的先进经验。
八、 强化律协自身建设,积极服务广大律师
(一)《律协章程》的修改是加强律协自身建设的重头戏,也是巩固律协改革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的根本。律协成立了章程修改小组,前往香港考察学习,借鉴各地律协章程,经八易起稿,五次理事会讨论,两次公开征集意见,力求制定一部能促进____律师业稳定发展的“小宪法”,修改后的《律协章程》将在本次代表大会由各位代表审议;(二)制定《____市律师协会业务培训费用使用标准》、《____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及业务培训的经费使用;(三)全年共召开会长办公会14次、召开理事会8次,审议讨论了章程修改、规章制定等数十起重大事项,理事均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理事职责,全年无一理事无故缺席会议;(四)继续强化秘书处履行服务职责的能力,加强秘书处自身建设,营造了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解决了长期困扰律协的人事立户权问题,免除了55万购置房产税,树立了秘书处服务意识,增强了秘书处的执行力;(五)全年共办理律师事务所机构办更事项201件,办理律师市内转所事项291件,办理执业证遗失、损坏补证事项55件,申领和发放新律师执业证636本。独立承担了今年的年检注册工作,在人手少、任务重、时间紧,并且在保证秘书处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年检注册顺利进行,目前已经完成第一批201家律师事务所和3075名律师的年检注册;(六)关心律师健康,组织全市律师进行年度体检,邀请保健专家为律师举办医疗和健身讲座,传授保健知识,邀请形象顾问为律师着装提供专家意见;(七)开展丰富多样的文体活动,组建____律师足球队、羽毛球队等八个律师运动队。组织深港律师足球对抗赛,组织首届律师高尔夫球赛,举办第四届律师运动会,组织律师参加市司法行政单位首届运动会,并取得单项冠军和总奖牌冠军的好成绩,丰富了律师的业余生活,为律师提供了相互交流的机会,增强了律协的凝聚力。
九、加强党的建设,完成党委换届工作
根据中共____市委组织部深组党〔200__〕3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了____律协党委隶属于市民营工委领导后,律协积极配合市民营工委及律协党委,尽可能提供便利条件,开展党的建设工作,全面梳理律师党员的组织关系,健全各律师所基层党组织;高度重视律协党委换届工作,特邀市民营工委领导向理事会通报了律协党委的换届事项,配合筹备和组织了中共____市律师协会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律协党委和纪委领导班子,为即将开展的的律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奠定了组织基础。
过去的一年,经过理事会的努力和律师们的广泛参与,律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律协工作与广大律师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集中表现在:推介律师参政议政的力度不够;对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指导监督不够;制度维权机制建立不够;推进律师所专业化、规模化建设效果不够;律协自身建设和会员管理工作的质量不够;对律师的宣传力度和提高行业的社会公信力不够;为律师开拓案源和对新入行律师的扶持力度不够。
下一步的工作设想
各位代表,律协下一步的工作指导思想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律师业整体素质,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完善律师队伍长效机制建设,推动____律师业的新一轮发展。为此,我们将做好如下工作:
一、开展律师所规范化建设活动,加强对律师所规范化建设的检查督导,继续探索“两结合”体制的最佳途径,建立健全律师队伍学习教育机制,解决好律师的职业道德观念和执业思想问题。
二、努力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争取公检法司海关《关于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早日出台;启动《____经济特区律师条例》的修改工作;争取解决好聘用律师的定额纳税问题和律师档案保管权的问题。
三、鼓励律师执业为民,履行社会职责,推进律师参政议政工作,增强和扩大人大常委法律助理律师团的作用,使律师的作用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四、不断提高专业定位意识,努力打造专业品牌,推动更多的专业化律师所开业;加强对设立律师诉讼中心建议的调研;鼓励律师所之间的合作合并;不断提高____律师的综合竞争力。
五、不断改进培训模式,邀请从事实务的司法人员和律师举办讲座;加强对律师所内部培训的监督力度;健全专业委员会例会制度,吸收优秀律师加入专业委员会;加快制定《业务收费指引》和《业务操作规范指引》的工作进度;尽快使律师参与国企改制法定化;以专业委员会为龙头,建立专业律师讲师团,运用普法的形式开拓律师业务。
六、 健全律协的行业监管和服务体系,完善以听证为中心的纪律查处程序规范;组建律师执业纠纷调解委员会,聘请德高望重的律师担任调解员;完善律协与会员的沟通渠道,加强理事会与律师代表的联络;强化秘书处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总结纠正会员管理工作的不足,打造团结和谐、业务精通、高效运作的执行机构。
七、继续办好《____律师》杂志;做好____律师网的改版后续工作;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落实“律师说案”电视栏目;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旅游活动,发挥律师艺术团的作用,争取在全省的文艺汇演中取得优异成绩。
八、开展____律师成立二十五周年的纪念活动,回顾总结____律师的发展史,收集____律师发展史料;积极沟通协调,解决在律师业改制中遗留的老律师工龄及社会保障的问题,表彰一批对____律师业做出贡献的老律师。
九、配合律协党委的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律师前往延安,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看望延安“____律师希望小学”的师生。
各位代表:
促进律协的和谐发展、高效发展的重任摆在了我们面前。我们坚信,只要以一种敢负责任的精神,敢闯敢试,敢抓敢管,齐心协力,踏实工作,必将使会员真切感受到身边的积极变化,获得更多的关爱和实惠。让我们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司法局和上级律协的支持下,依靠全体会员,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创造____律师更加美好的明天!
篇14:律师协会理事会工作报告
律师协会理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各位同志:
我受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年来的工作情况
过去的一年是第四届理事会任期内的第二年,也是全面实现第四届理事会任期目标的重要一年,是深圳律师业发展最快的一年。截止××年月日,全市律师事务所从去年同期的家发展到家,其中外地律师事务所分所家;注册执业律师从人发展到人,增长了人,增长率达%,这样的增长速度在全国也是罕见的。全市律师业务创收首次超过亿,达亿,全市律师的纳税总额达万元,比去年上升了%。去年,市律协被广东省政府授予“全省先进民间组织”的称号,深圳律师正在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创造着深圳律师业的辉煌。
在过去的一年里,第四届理事会在市司法局的监督指导下,在上级律协的关心支持下,在广大律师的配合参与下,积极履行《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能,围绕“监管与服务”的宗旨,求真务实、卓有成效的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发挥律师职业特长、积极履行社会职责
(一)召开担任深圳市人大常委法律助理的名律师座谈会,组建了人大常委法律助理律师团,选举了正、副团长,充分发挥律师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特殊作用,使法律助理的工作重心从协助人大常委立法向“一府两院”的监督延伸;(二)积极鼓励律师参政议政,推介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今年深圳律师担任省人大代表名,市人大代表名区人大代表名,担任市政协委员名,区政协委员人,两会期间,他们提交了余宗具有建设性的议案和提案,表达了深圳律师的呼声,引起各级政府部门的广泛关注,部分已得到落实;(三)引导律师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如在“银商事件”中,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与金融法律业务委员会分别联系零售商协会和深圳银联召开研讨会,发表律师意见,调解双方法律纠纷;组织律师配合政府对城中村改造进行调研;为深圳地铁一、四号线、机场扩建工程提供法律服务;代理适用清朝法律处理涉香港政府对深圳边民土地征收的赔付案件;在西部通道建设项目的群访事件中,代理律师及时向政府反映群众要求,成为政府与群众之间协调的桥梁,最终使决策机构改善相关方案,平息了争议;今年两会期间,代理律师及时劝解新华苑小业主放弃上广州游行的极端作法,引导业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端,并得到胜诉,维护了社会安定,得到了政府的赞扬;(四)先后组织律师召开研讨会,分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律师执业保障条例》、《深圳房地产条例》等十几部法律法规草案出具修改意见,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五)印度洋海啸发生后,律协及时组织了赈灾捐款活动,现场拍卖律师提供的拍卖品募集捐款万元,全市律师共为海啸捐款达万元,捐款数额位于全省各市律协之首。律协还发动全市律师为省教育基金、延安“深圳律师希望小学”捐款,组织律师参与公益事业,关注弱势群体。律师全年提供法律援助案件宗。如有位老律师九次赴贵州,义务为当地农民代理土地纠纷案件;有位律师奋不顾身协助民警抓获逃犯,捐助贫困失学儿童;(六)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业务委员会,建立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协作网。华商律师事务所已经开通“”全市青少年免费维权热线,设立了深圳市义工联工作站,担任义工联常年法律顾问,深宝律师所为妇联、总工会担任义务法律顾问,为广大妇女儿童和多名外来女工维护权益,开通了爱心热线“”,积极参与到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的公益事业中。
二、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一)根据司法局的部署,组织开展了全市律师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围绕“三项教育”和“三个规范”的要求,全面配合市司法局在学习动员、自查自纠、集中查处、建章立制、整改验收等各项工作中,组织八个小组对全市律师所进行检查验收。在教育整顿中,成绩突出的家律师事务所得到了表彰,省司法厅组织全省律师代表参观了晟典、星辰、君道三个规范化建设较好的律师事务所,万商、金唐、仁人三家律师事务所还获得了“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荣誉称号;(二)加大对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力度,全年受理件投诉案件,全部进行了调查处理,其中调解结案件。决定不予处分和撤销案件的件,对名律师、家律师事务所予以“通报批评”或“训诫”处分,对件涉嫌违法的案件移交司法局处理,提请司法行政机关对名严重违法违规的律师吊销了执业证书;(三)全年调解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纠纷件,其中调解结案件,及时化解了律师间矛盾。
三、支持依法执业,维护律师合法权益
(一)全年共受理个案维权件,其中处理完毕件。有位律师在海南被当地派出所违法扣留,律协闻讯后,立即与当地公安部门协调,使律师得以释放。某律师反映在律师会见当事人过程中受到不公平对待,律协立即与市公安局协调,使问题得以及时解
决;(二)《关于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草案)在市政法委的主持下,经过多次的沟通协调,八易其稿,得到了公、检、法、司、海关五家单位的基本赞同,有望尽快出台。在第六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深圳律师代表提交的“关于要求公安部修改《看守所建筑设计规范》拆除律师会见室隔离网的议案”,得到全国个省市代表团代表的附议,法制日报对此进行了跟踪报道;(三)经律协与保险公司多次交涉,今年律师保险费为万元,人均保费为元,比去年下降。赔付额却比去年提高了万元,赔偿最高额达亿元;(四)制定《深圳市律师协会个人会员救助办法》,使律师的救助有了制度保证,使部分律师得到及时救助;(五)关心新入行律师的执业状况,召开“新入行律师座谈会”,广泛听取他们的心声,以便律协更有力的扶持;(六)关注老律师的现状,召开了“在深执业二十年老律师座谈会”,倾听他们对律协工作的意见,征集深圳律师发展的历史资料,为纪念深圳律师发展周年纪念活动增加了素材;(七)组织理事与深圳中院召开座谈会,就加强律师对法官办案质量的监督机制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一些具体建议,受到了法院的重视;(八)邀请市地税局领导和各律师事务所财务人员召开研讨会,反映了律师在税收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特别就聘用律师的纳税问题进行了探讨,坚定了税务部门实施固定税率的决心。
四、强化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开拓律师业务领域
(一)举办专家学者就新法颁布、理论前沿、律师实务等重大课题所作的大型讲座场,各专业委员会研讨会多场,全年参加这两类培训的律师达人次;(二)制定《深圳市律师事务所教育培训实施办法》,规范了律师事务所内部培训模式。全市大部分律师事务所都提交了教育培训计划,把律师事务所内部培训纳入到律协培训体系中,使得培训工作更具有针对性、灵活性、开放性;(三)举办了的“××年度实习律师岗前教育培训”,邀请资深律师对名实习律师进行了系统化的上岗培训;(四)加强了涉外法律业务的交流和研讨,先后邀请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席、英国格拉斯哥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部主任、美国洛杉机县高等法院法官分别进行了国际仲裁、英美证据法、公司法及美国律师制度的主题讲座。与美国律师协会、美国房地产协会、北京大学等机构联合举办了房地产交易研讨会等;(五)加强对律师理论及实务方面的研究引导,编撰《深圳律师论文集》,共征集到论文篇,案例篇,即将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六)组织律师参加第四届中国律师论坛,律协代表对深圳律师的制度改革作了主题发言,得到与会代表的关注和肯定。(七)年检注册前,组织未达到积分要求的律师以看讲座录像的方式进行补课,使业务培训工作在规范考核的基础上,加强了对会员专业需求的服务。《业务培训计分办法》实施一年来,初步形成了以岗前培训、大型讲座、专业研讨、律所培训为主,全国性业务培训研讨为辅的多层次、多方位的培训体系;(八)向市政府、国资委提交了《关于申请律师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的请示报告》、《律师在国企改革中的具体业务规范》、《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重要作用,依法推进国企改革的报告》。组织律师对国资委正在起草《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介机构聘用管理暂行规定》提出修改意见,积极推进以立法的形式使律师参与国企改革;(九)组建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律协工作站,为政府、行业协会及企业提供事务法律服务;(十)组织律师为行业协会和市民讲课,组建律师讲师团,与有关行业协会举办业务研讨会。通过网上公开报名,推介律师担任国资委控股公司法律顾问,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专家团,应聘深圳市工商银行法律顾问职位,参加广东省华资企业律师顾问团,直接为律师业务拓展创造条件。
五、打造专业品牌,推进规模化建设
(一)举办以“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与管理:经验与问题”为主题的第二次深圳律师论坛,来自深圳、香港的律师就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运作、分配模式、文化品牌等问题进行了深层次的探讨,为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二)组织召开了房地产、刑事、民事、公司、婚姻家庭、知识产权、金融保险专业律师见面交流会,房地产专业律师人才交流会,促进专业化规模化律师事务所的设立。有的律师所已逐步向专业化律师所转型,有的还成立了组建专业律师所的筹备组,专业从事劳工赔偿的劳维律师事务所已获省司法厅批准开业;(三)邀请专业化建设较为成功的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树英律师作“建设专业律师事务所需注意的问题”主题演讲会,为深圳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四)就律师提议借鉴香港大律师制度,建立深圳律师诉讼中心事宜,向全市律师进行调查,并就律师提出个人开办律师事务所的要求向省司法厅提出专题报告;(五)召开“律师事务所内部分配模式”研讨会,以晟典律师所的内部分配模式为基础,进行推介和研讨。
六、加强宣传力度,提升律师职业形象
(一)建立与新闻媒体的交流机制,定期举行媒体记者座谈会,包括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及海外媒体在内,对深圳律师业的报道达多次,去年律协被评为司法行政系统优秀新闻报道单位,同时获得三项个人优秀报道奖;(二)与深圳法制报推出了“律师周刊”专栏,对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建设等活动进行了深入报道;与深圳商报社共同合办每周一次的“法律在线”专栏,力求系统全面的宣传深圳律师的良好形象;(三)出刊六期《深圳律师》杂志,引导律师关注社会热点,鼓励律师进行课题研究,不断提高杂志质量和可读性;(四)对深圳律师协会网的版块进行了增改,增设了案件合作、服务指南、律所推介、律师风采等互动性强、贴近律师生活的栏目,由律师自荐担任了许多栏目的版主;(五)组织百名女律师“庆义务普法宣传活动”,展示了女律师风采;(六)庆祝我国律师制度恢复周年,组织多名新执业律师在莲花山邓小平塑像前举行宣誓仪式及大型法律讲座、义务法律咨询等活动;组织律师参加深圳市政府组织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宣誓宣传活动;(七)与广东省南粤之声电台合办普法节目《说法》,节目覆盖珠三角、港澳地区,扩大了深圳律师的影响;(八)组织深圳律师艺术团开展了全市律师音乐舞蹈大赛,为律协年会提供了文艺演出,赴深圳监狱,为数千名服刑人员和坚守在一线的监狱干警,举行了“关爱行动”的演出和法律咨询活动,《人民日报》、《南方日报》、广东电视台、深圳电视台等各大媒体均进行了报道,得到社会一致好评。
七、加强交流与合作,促进律师业的发展
(一)积极履行与香港律师会签定的《关于扩大业务交流、强化业务合作协议书》的规定,组织律师代表团访问香港律师会,组织获得内地律师资格的三名香港律师参加了实习律师岗前培训。在全市律师中公开选拔了名律师前往香港知名律师楼实习,学习香港同行的先进经验;(二)组织十多家律师所参加香港贸发局主办的“中小企国际市场推广日”博览会,加强与香港企业界的交流;(四)开展深港穗三地女律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举办“深港穗婚姻家庭法律问题研讨会”,就婚姻家庭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地探讨;(五)全年接待美国律师协会、美国房地产协会、新加坡仲裁委、香港专业教育学院以及天津、陕西、内蒙古、浙江、四川、中山、惠州等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境外来访余次,宣传深圳律师业发展状况,学习兄弟律协的先进经验。
八、强化律协自身建设,积极服务广大律师
(一)《律协章程》的修改是加强律协自身建设的重头戏,也是巩固律协改革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的根本。律协成立了章程修改小组,前往香港考察学习,借鉴各地律协章程,经八易起稿,五次理事会讨论,两次公开征集意见,力求制定一部能促进深圳律师业稳定发展的“小宪法”,修改后的《律协章程》将在本次代表大会由各位代表审议;(二)制定《深圳市律师协会业务培训费用使用标准》、《深圳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及业务培训的经费使用;(三)全年共召开会长办公会次、召开理事会次,审议讨论了章程修改、规章制定等数十起重大事项,理事均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理事职责,全年无一理事无故缺席会议;(四)继续强化秘书处履行服务职责的能力,加强秘书处自身建设,营造了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解决了长期困扰律协的人事立户权问题,免除了万购置房产税,树立了秘书处服务意识,增强了秘书处的执行力;(五)全年共办理律师事务所机构办更事项件,办理律师市内转所事项件,办理执业证遗失、损坏补证事项件,申领和发放新律师执业证本。独立承担了今年的年检注册工作,在人手少、任务重、时间紧,并且在保证秘书处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年检注册顺利进行,目前已经完成第一批家律师事务所和名律师的年检注册;(六)关心律师健康,组织全市律师进行年度体检,邀请保健专家为律师举办医疗和健身讲座,传授保健知识邀请形象顾问为律师着装提供专家意见;(七)开展丰富多样的文体活动,组建深圳律师足球队、羽毛球队等八个律师运动队。组织深港律师足球对抗赛,组织首届律师高尔夫球赛,举办第四届律师运动会,组织律师参加市司法行政单位首届运动会,并取得单项冠军和总奖牌冠军的好成绩,丰富了律师的业余生活,为律师提供了相互交流的机会,增强了律协的凝聚力。
九、加强党的建设,完成党委换届工作
根据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组党〔〕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了深圳律协党委隶属于市民营工委领导后,律协积极配合市民营工委及律协党委,尽可能提供便利条件,开展党的建设工作,全面梳理律师党员的组织关系,健全各律师所基层党组织;高度重视律协党委换届工作,特邀市民营工委领导向理事会通报了律协党委的换届事项,配合筹备和组织了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律协党委和纪委领导班子,为即将开展的的律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奠定了组织基础。
过去的一年,经过理事会的努力和律师们的广泛参与,律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律协工作与广大律师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集中表现在:推介律师参政议政的力度不够;对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指导监督不够;制度维权机制建立不够;推进律师所专业化、规模化建设效果不够;律协自身建设和会员管理工作的质量不够;对律师的宣传力度和提高行业的社会公信力不够;为律师开拓案源和对新入行律师的扶持力度不够。
下一步的工作设想
各位代表,律协下一步的工作指导思想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律师业整体素质,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完善律师队伍长效机制建设,推动深圳律师业的新一轮发展。为此,我们将做好如下工作:
一、开展律师所规范化建设活动,加强对律师所规范化建设的检查督导,继续探索“两结合”体制的最佳途径,建立健全律师队伍学习教育机制,解决好律师的职业道德观念和执业思想问题。
二、努力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争取公检法司海关《关于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早日出台;启动《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的修改工作;争取解决好聘用律师的定额纳税问题和律师档案保管权的问题。
三、鼓励律师执业为民,履行社会职责,推进律师参政议政工作,增强和扩大人大常委法律助理律师团的作用,使律师的作用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四、不断提高专业定位意识,努力打造专业品牌,推动更多的专业化律师所开业;加强对设立律师诉讼中心建议的调研;鼓励律师所之间的合作合并;不断提高深圳律师的综合竞争力。
五、不断改进培训模式,邀请从事实务的司法人员和律师举办讲座;加强对律师所内部培训的监督力度;健全专业委员会例会制度,吸收优秀律师加入专业委员会;加快制定《业务收费指引》和《业务操作规范指引》的工作进度;尽快使律师参与国企改制法定化;以专业委员会为龙头,建立专业律师讲师团,运用普法的形式开拓律师业务。
六、健全律协的行业监管和服务体系,完善以听证为中心的纪律查处程序规范;组建律师执业纠纷调解委员会,聘请德高望重的律师担任调解员;完善律协与会员的沟通渠道,加强理事会与律师代表的联络;强化秘书处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总结纠正会员管理工作的不足,打造团结和谐、业务精通、高效运作的执行机构。
七、继续办好《深圳律师》杂志;做好深圳律师网的改版后续工作;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落实“律师说案”电视栏目;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旅游活动,发挥律师艺术团的作用,争取在全省的文艺汇演中取得优异成绩。
八、开展深圳律师成立二十五周年的纪念活动,回顾总结深圳律师的发展史,收集深圳律师发展史料;积极沟通协调,解决在律师业改制中遗留的老律师工龄及社会保障的问题,表彰一批对深圳律师业做出贡献的老律师。
九、配合律协党委的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律师前往延安,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看望延安“深圳律师希望小学”的师生。
各位代表:
促进律协的和谐发展、高效发展的重任摆在了我们面前。我们坚信,只要以一种敢负责任的精神,敢闯敢试,敢抓敢管,齐心协力,踏实工作,必将使会员真切感受到身边的积极变化,获得更多的关爱和实惠。让我们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司法局和上级律协的支持下,依靠全体会员,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创造深圳律师更加美好的明天!
决;(二)《关于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草案)在市政法委的主持下,经过多次的沟通协调,八易其稿,得到了公、检、法、司、海关五家单位的基本赞同,有望尽快出台。在第六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深圳律师代表提交的“关于要求公安部修改《看守所建筑设计规范》拆除律师会见室隔离网的议案”,得到全国个省市代表团代表的附议,法制日报对此进行了跟踪报道;(三)经律协与保险公司多次交涉,今年律师保险费为万元,人均保费为元,比去年下降。赔付额却比去年提高了万元,赔偿最高额达亿元;(四)制定《深圳市律师协会个人会员救助办法》,使律师的救助有了制度保证,使部分律师得到及时救助;(五)关心新入行律师的执业状况,召开“新入行律师座谈会”,广泛听取他们的心声,以便律协更有力的扶持;(六)关注老律师的现状,召开了“在深执业二十年老律师座谈会”,倾听他们对律协工作的意见,征集深圳律师发展的历史资料,为纪念深圳律师发展周年纪念活动增加了素材;(七)组织理事与深圳中院召开座谈会,就加强律师对法官办案质量的监督机制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一些具体建议,受到了法院的重视;(八)邀请市地税局领导和各律师事务所财务人员召开研讨会,反映了律师在税收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特别就聘用律师的纳税问题进行了探讨,坚定了税务部门实施固定税率的决心。
四、强化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开拓律师业务领域
(一)举办专家学者就新法颁布、理论前沿、律师实务等重大课题所作的大型讲座场,各专业委员会研讨会多场,全年参加这两类培训的律师达人次;(二)制定《深圳市律师事务所教育培训实施办法》,规范了律师事务所内部培训模式。全市大部分律师事务所都提交了教育培训计划,把律师事务所内部培训纳入到律协培训体系中,使得培训工作更具有针对性、灵活性、开放性;(三)举办了的“××年度实习律师岗前教育培训”,邀请资深律师对名实习律师进行了系统化的上岗培训;(四)加强了涉外法律业务的交流和研讨,先后邀请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席、英国格拉斯哥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部主任、美国洛杉机县高等法院法官分别进行了国际仲裁、英美证据法、公司法及美国律师制度的主题讲座。与美国律师协会、美国房地产协会、北京大学等机构联合举办了房地产交易研讨会等;(五)加强对律师理论及实务方面的研究引导,编撰《深圳律师论文集》,共征集到论文篇,案例篇,即将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六)组织律师参加第四届中国律师论坛,律协代表对深圳律师的制度改革作了主题发言,得到与会代表的关注和肯定。(七)年检注册前,组织未达到积分要求的律师以看讲座录像的方式进行补课,使业务培训工作在规范考核的基础上,加强了对会员专业需求的服务。《业务培训计分办法》实施一年来,初步形成了以岗前培训、大型讲座、专业研讨、律所培训为主,全国性业务培训研讨为辅的多层次、多方位的培训体系;(八)向市政府、国资委提交了《关于申请律师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的请示报告》、《律师在国企改革中的具体业务规范》、《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重要作用,依法推进国企改革的报告》。组织律师对国资委正在起草《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介机构聘用管理暂行规定》提出修改意见,积极推进以立法的形式使律师参与国企改革;(九)组建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律协工作站,为政府、行业协会及企业提供事务法律服务;(十)组织律师为行业协会和市民讲课,组建律师讲师团,与有关行业协会举办业务研讨会。通过网上公开报名,推介律师担任国资委控股公司法律顾问,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专家团,应聘深圳市工商银行法律顾问职位,参加广东省华资企业律师顾问团,直接为律师业务拓展创造条件。
五、打造专业品牌,推进规模化建设
(一)举办以“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与管理:经验与问题”为主题的第二次深圳律师论坛,来自深圳、香港的律师就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运作、分配模式、文化品牌等问题进行了深层次的探讨,为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二)组织召开了房地产、刑事、民事、公司、婚姻家庭、知识产权、金融保险专业律师见面交流会,房地产专业律师人才交流会,促进专业化规模化律师事务所的设立。有的律师所已逐步向专业化律师所转型,有的还成立了组建专业律师所的筹备组,专业从事劳工赔偿的劳维律师事务所已获省司法厅批准开业;(三)邀请专业化建设较为成功的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树英律师作“建设专业律师事务所需注意的问题”主题演讲会,为深圳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四)就律师提议借鉴香港大律师制度,建立深圳律师诉讼中心事宜,向全市律师进行调查,并就律师提出个人开办律师事务所的要求向省司法厅提出专题报告;(五)召开“律师事务所内部分配模式”研讨会,以晟典律师所的内部分配模式为基础,进行推介和研讨。
六、加强宣传力度,提升律师职业形象
(一)建立与新闻媒体的交流机制,定期举行媒体记者座谈会,包括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及海外媒体在内,对深圳律师业的报道达多次,去年律协被评为司法行政系统优秀新闻报道单位,同时获得三项个人优秀报道奖;(二)与深圳法制报推出了“律师周刊”专栏,对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建设等活动进行了深入报道;与深圳商报社共同合办每周一次的“法律在线”专栏,力求系统全面的宣传深圳律师的良好形象;(三)出刊六期《深圳律师》杂志,引导律师关注社会热点,鼓励律师进行课题研究,不断提高杂志质量和可读性;(四)对深圳律师协会网的版块进行了增改,增设了案件合作、服务指南、律所推介、律师风采等互动性强、贴近律师生活的栏目,由律师自荐担任了许多栏目的版主;(五)组织百名女律师“庆义务普法宣传活动”,展示了女律师风采;(六)庆祝我国律师制度恢复周年,组织多名新执业律师在莲花山邓小平塑像前举行宣誓仪式及大型法律讲座、义务法律咨询等活动;组织律师参加深圳市政府组织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宣誓宣传活动;(七)与广东省南粤之声电台合办普法节目《说法》,节目覆盖珠三角、港澳地区,扩大了深圳律师的影响;(八)组织深圳律师艺术团开展了全市律师音乐舞蹈大赛,为律协年会提供了文艺演出,赴深圳监狱,为数千名服刑人员和坚守在一线的监狱干警,举行了“关爱行动”的演出和法律咨询活动,《人民日报》、《南方日报》、广东电视台、深圳电视台等各大媒体均进行了报道,得到社会一致好评。
七、加强交流与合作,促进律师业的发展
(一)积极履行与香港律师会签定的《关于扩大业务交流、强化业务合作协议书》的规定,组织律师代表团访问香港律师会,组织获得内地律师资格的三名香港律师参加了实习律师岗前培训。在全市律师中公开选拔了名律师前往香港知名律师楼实习,学习香港同行的先进经验;(二)组织十多家律师所参加香港贸发局主办的“中小企国际市场推广日”博览会,加强与香港企业界的交流;(四)开展深港穗三地女律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举办“深港穗婚姻家庭法律问题研讨会”,就婚姻家庭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地探讨;(五)全年接待美国律师协会、美国房地产协会、新加坡仲裁委、香港专业教育学院以及天津、陕西、内蒙古、浙江、四川、中山、惠州等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境外来访余次,宣传深圳律师业发展状况,学习兄弟律协的先进经验。
八、强化律协自身建设,积极服务广大律师
(一)《律协章程》的修改是加强律协自身建设的重头戏,也是巩固律协改革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的根本。律协成立了章程修改小组,前往香港考察学习,借鉴各地律协章程,经八易起稿,五次理事会讨论,两次公开征集意见,力求制定一部能促进深圳律师业稳定发展的“小宪法”,修改后的《律协章程》将在本次代表大会由各位代表审议;(二)制定《深圳市律师协会业务培训费用使用标准》、《深圳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及业务培训的经费使用;(三)全年共召开会长办公会次、召开理事会次,审议讨论了章程修改、规章制定等数十起重大事项,理事均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理事职责,全年无一理事无故缺席会议;(四)继续强化秘书处履行服务职责的能力,加强秘书处自身建设,营造了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解决了长期困扰律协的人事立户权问题,免除了万购置房产税,树立了秘书处服务意识,增强了秘书处的执行力;(五)全年共办理律师事务所机构办更事项件,办理律师市内转所事项件,办理执业证遗失、损坏补证事项件,申领和发放新律师执业证本。独立承担了今年的年检注册工作,在人手少、任务重、时间紧,并且在保证秘书处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年检注册顺利进行,目前已经完成第一批家律师事务所和名律师的年检注册;(六)关心律师健康,组织全市律师进行年度体检,邀请保健专家为律师举办医疗和健身讲座,传授保健知识邀请形象顾问为律师着装提供专家意见;(七)开展丰富多样的文体活动,组建深圳律师足球队、羽毛球队等八个律师运动队。组织深港律师足球对抗赛,组织首届律师高尔夫球赛,举办第四届律师运动会,组织律师参加市司法行政单位首届运动会,并取得单项冠军和总奖牌冠军的好成绩,丰富了律师的业余生活,为律师提供了相互交流的机会,增强了律协的凝聚力。
九、加强党的建设,完成党委换届工作
根据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组党〔〕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了深圳律协党委隶属于市民营工委领导后,律协积极配合市民营工委及律协党委,尽可能提供便利条件,开展党的建设工作,全面梳理律师党员的组织关系,健全各律师所基层党组织;高度重视律协党委换届工作,特邀市民营工委领导向理事会通报了律协党委的换届事项,配合筹备和组织了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律协党委和纪委领导班子,为即将开展的的律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奠定了组织基础。
过去的一年,经过理事会的努力和律师们的广泛参与,律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律协工作与广大律师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集中表现在:推介律师参政议政的力度不够;对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指导监督不够;制度维权机制建立不够;推进律师所专业化、规模化建设效果不够;律协自身建设和会员管理工作的质量不够;对律师的宣传力度和提高行业的社会公信力不够;为律师开拓案源和对新入行律师的扶持力度不够。
下一步的工作设想
各位代表,律协下一步的工作指导思想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律师业整体素质,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完善律师队伍长效机制建设,推动深圳律师业的新一轮发展。为此,我们将做好如下工作:
一、开展律师所规范化建设活动,加强对律师所规范化建设的检查督导,继续探索“两结合”体制的最佳途径,建立健全律师队伍学习教育机制,解决好律师的职业道德观念和执业思想问题。
二、努力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争取公检法司海关《关于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早日出台;启动《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的修改工作;争取解决好聘用律师的定额纳税问题和律师档案保管权的问题。
三、鼓励律师执业为民,履行社会职责,推进律师参政议政工作,增强和扩大人大常委法律助理律师团的作用,使律师的作用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四、不断提高专业定位意识,努力打造专业品牌,推动更多的专业化律师所开业;加强对设立律师诉讼中心建议的调研;鼓励律师所之间的合作合并;不断提高深圳律师的综合竞争力。
五、不断改进培训模式,邀请从事实务的司法人员和律师举办讲座;加强对律师所内部培训的监督力度;健全专业委员会例会制度,吸收优秀律师加入专业委员会;加快制定《业务收费指引》和《业务操作规范指引》的工作进度;尽快使律师参与国企改制法定化;以专业委员会为龙头,建立专业律师讲师团,运用普法的形式开拓律师业务。
六、健全律协的行业监管和服务体系,完善以听证为中心的纪律查处程序规范;组建律师执业纠纷调解委员会,聘请德高望重的律师担任调解员;完善律协与会员的沟通渠道,加强理事会与律师代表的联络;强化秘书处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总结纠正会员管理工作的不足,打造团结和谐、业务精通、高效运作的执行机构。
七、继续办好《深圳律师》杂志;做好深圳律师网的改版后续工作;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落实“律师说案”电视栏目;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旅游活动,发挥律师艺术团的作用,争取在全省的文艺汇演中取得优异成绩。
八、开展深圳律师成立二十五周年的纪念活动,回顾总结深圳律师的发展史,收集深圳律师发展史料;积极沟通协调,解决在律师业改制中遗留的老律师工龄及社会保障的问题,表彰一批对深圳律师业做出贡献的老律师。
九、配合律协党委的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律师前往延安,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看望延安“深圳律师希望小学”的师生。
各位代表:
促进律协的和谐发展、高效发展的重任摆在了我们面前。我们坚信,只要以一种敢负责任的精神,敢闯敢试,敢抓敢管,齐心协力,踏实工作,必将使会员真切感受到身边的积极变化,获得更多的关爱和实惠。让我们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司法局和上级律协的支持下,依靠全体会员,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创造深圳律师更加美好的明天!
篇15: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
最新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律师管理体制,发挥律师协会的作用,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律师协会是依法设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律师实施行业管理。
全国设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设区的市、自治州(盟)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市(州、盟)律师协会。
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分会。
第三条 律师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和教育会员维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忠实于律师事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会员的执业素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进步而奋斗。
第四条 律师协会接受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一级律师协会接受上一级律师协会的指导。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为律师协会的个人会员。律师事务所为律师协会的团体会员。
下一级律师协会为上一级律师协会的团体会员。
第六条 个人会员的权利:
(一)享有律师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向律师协会提出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的要求;
(三)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学习、培训;
(四)参加研究和经验交流活动;
(五)享受律师协会举办的福利;
(六)使用律师协会的图书、资料等;
(七)通过律师协会向有关部门提出立法和执法的意见和建议;
(八)对律师协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七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宪法和法律;
(二)遵守律师协会章程,执行律师协会决议;
完成律师协会委托的工作;
(三)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行业规范和准则;
(四)接受律师协会的指导、监督,履行培训义务,完成律师协会委托的工作;
(五)按律师协会规定交纳会费;
(六)履行律师协会规定的法律援助义务;
(七)自觉维护律师职业荣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
第八条 团体会员享有第六条第一项以外的其他权利,承担第七条规定的义务。
第九条 个人会员应当到所在地的律师协会办理会员登记手续。
会员转所到异地执业,必须到新执业地律师协会办理转移会员关系手续,提交原所在律师协会出具的会员关系转移证明并填写会员登记表。
第三章 律师协会职责
第十条 律师协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支持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二)制定并监督实施律师执业规范;
(三)负责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
(四)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提高会员的执业水准;
(五)组织律师业务培训;
(六)处理对会员的投诉;
(七)制定并监督实施会员奖惩办法;
(八)组织会员开展对外交流;
(九)调处会员在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
(十)参与立法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法制建设及律师制度建设的建议;
(十一)宣传律师工作,出版律师刊物;
(十二)举办律师福利事业;
(十三)组织与实施全国律师资格考试的具体工作;
(十四)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五)司法行政部门及上级律师协会委托行使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 律师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 律师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律师代表大会。
律师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必要时,由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决定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十二条 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从个人会员中选举产生,也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理事会从个人会员中推选产生。
地方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从个人会员中选举或推选产生,选举或推选办法由地方律师协会理事会规定。
根据需要,律师协会可以选举或推选特邀代表,参加律师代表大会。特邀代表的职权由律师协会理事会确定。
第十三条 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修改律师协会章程,监督律师协会章程的实施;
(二)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听取和审议本会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四)选举、罢免本会理事;
(五)审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经审计的会费收支情况报告;
(六)审议大会主席团提出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地方律师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向全国律师协会提出修改章程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建议;
(二)讨论决定本地区律师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听取和审议本级律师协会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四)审议本级律师协会经审计的会费收支情况报告;
(五)选举、罢免本级律师协会理事;
(六)审议大会主席团提出的其他事项。
第五章 理事会与常务理事会
第十五条 律师协会理事会由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是律师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律师代表大会负责。
律师协会理事由律师代表大会从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业务水平、执业三年以上的代表中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 理事会全体会议选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和常务理事若干人。
根据工作需要,理事会可推举名誉会长和聘请顾问若干人。
必要时,经理事会通过,可增选或罢免个别理事、常务理事。
第十七条 司法行政部门可以指派一名具有律师资格的律师工作管理人员作为候选人参加选举,担任律师协会的领导职务。
地方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推荐律师工作管理人员作为候选人时,应报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 地方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名单应报上一级律师协会备案。
第十九条 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必要时,经常务理事会决定可延期或提前举行。理事会全体会议听取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审查会费的收支情况,审议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计划,讨论、决定律师协会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二十条 常务理事会为理事会的常设机构,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的职权。
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三个月举行一次会议,研究、决定律师协会工作的重大事宜,部署律师协会的工作。
会长召集并主持常务理事会会议。必要时,可以委托副会长召集、主持常务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 会长办公会议负责督促、落实常务理事会部署的工作。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副会长组成,由会长召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第六章 执行机构与专门委员会、业务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 律师协会设立执行机构,具体负责落实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律师协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四条 律师协会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由常务理事会聘任,副秘书长由秘书长提名,常务理事会通过。
秘书长在常务理事会的授权范围内,领导组织协会的执行机构开展工作。秘书长、副秘书长列席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议、会长办公会议。
第二十五条 律师协会执行机构的工作部门由常务理事会根据需要设置。
第二十六条 律师协会应当设立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委员会、律师纪律委员会。
律师协会经常务理事会决定,可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律师协会可以设立若干业务委员会。各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业务委员会的设置、调整和主任、副主任人选由常务理事会决定。
业务委员会按照设立时的要求和工作目标,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和业务交流活动,起草有关律师的业务规范和标准。
常务理事会可以聘请专家、学者和有关领导担任业务委员会的顾问。
第七章 奖励与处分
第二十八条 律师协会可以对模范履行会员义务并在律师事业发展中有突出贡献的会员予以奖励,对违反法律和律师行业规范的会员给予处分。
第二十九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律师协会分别给予通报表扬、嘉奖、授予荣誉称号,并可给予物质奖励:
(一)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
(二)在民主与法制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成功办理了在全国或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成绩显著的;
(四)积极开拓律师业务领域,成绩显著的;
(五)被党委、政府部门工作及工、青、妇等社会团体授予荣誉称号的`;
(六)其他应予奖励的情形。
第三十条 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律师协会视情节分别给予训戒、通报批评、取消会员资格等处分;
(一)违反《律师法》第 四十四条、第 四十五条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违反本章程和律师行业规范的;
(三)不履行会员义务的;
(四)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
(五)严重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影响律师职业形象和荣誉的。
对于会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律师协会有权向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提出处罚建议。
第三十一条 会员因违法违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停止执业处罚的,在停止执业期间,不享有律师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等会员权利。
第三十二条 奖励和处分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会制定。
第八章 经费
第三十三条 律师协会经费来源包括:
(一)财政拨款;
(二)会费;
(三)社会捐赠;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条 会员必须履行交纳会费的义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向本地区会员收缴会费,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收缴会费。
第三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按定额收缴会费,具体收缴会费的标准和收缴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但全部收缴会费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当地律师业务总收入的3%。
地方律师协会确定的会费标准,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备案。
第三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交纳会费的标准,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根据各地律师人数、业务发展状况、业务总收入等确定。
第三十七条 会费按年度收缴,会员必须于每年登记注册前交纳会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应于每年律师注册结束后一个月内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交纳会费。
第三十八条 各级律师协会应加强对会员的收缴和管理,制定会费的预、决算计划,单独建立会费收支帐目,每年就会费收支情况发布会费审计公告,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三十九条 会费应主要用于:
(一)召开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以及工作会议、业务研讨会、表彰大会、交流活动等;
(二)维护律师合法权益、会员奖惩工作;
(三)律师专门委员会、业务委员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四)律师协会执行机构的各项支出;
(五)为会员提供学习资料和培训;
(六)举办会员福利事业;
(七)支援贫困地区团体会员;
(八)其他必要的支出。
第四十条 会费收支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报财政部备案。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办事机构的外国律师事务所常驻律师,及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在内地设立办事机构的港、澳地区律师事务所的常驻律师,应当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所在地律师协会登记,接受律师协会的监督。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全国各级律师协会。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篇16:律师协会春节慰问信
律师协会春节慰问信
全市律师、实习人员、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
四海龙腾盈门喜气临春到,九州蛇舞满面春风报喜来。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深圳市律师协会向你们以及你们的家属致以诚挚的问候和美好的祝愿!向各位对我市律师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的一年,在、市政府的领导关怀下,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上级律协的正确指导下,八届律协团结全市7000多名律师,秉承求真务实、锐意创新的工作理念,发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强化服务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的大局意识,以引领行业快速发展为立足点,在推动我市律师业发展及深圳民主政治、社会管理建设积极探索并取得一定成效:书记王荣视察“公益法律服务超市”,高度肯定律师参与社会创新管理成效;推动“大力支持法律服务业发展”写入市政协会议一号提案,为律师业提供难得的发展契机;全国首个《共建诚信诉讼体系公约》在深签署,建立法官与律师工作良性互动机制,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步入新的发展阶段;全市律师掀起学习十八大精神热潮,坚定律师队伍社会主义方向;《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修改工作有序推进,保障律师业持续、健康发展;多举措确保律师税收新政平稳过渡,以《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修改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创新举办“前海深港合作高端法律论坛”,为律师业开拓新的业务空间;探索完善实习人员考核机制,致力建设高素质律师队伍;第二期深圳青年律师研修班、首期“深圳青年律师民事诉讼训练营”和“深圳青年律师刑事诉讼训练营”相继举办,努力打造行业领军人物;律师参与“1+1”中国法律援助行动成效显著,得到社会各界高度赞誉……在此,市律协谨向爱岗敬业、辛勤付出、激情奉献的.全市律师、实习人员及律所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致以崇高的敬意!
世盛承龙势,春归策马行。党的十八大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新的历史高度,为律师业开辟了施展拳脚的新天地。新的历史时期,让我们在、市政府的领导和关心下,在市司法局的监督指导下,精诚团结、开拓创新,携手努力,紧抓前海开发、法律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等历史机遇,务实做好深圳律师业执业环境改善、队伍建设以及业务开拓等重要具体工作,书写深圳律师业发展新篇章!
最后,衷心祝愿全市律师、实习人员、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和你们的家人身体健康、阖家幸福、龙马精神、大展宏图!
深圳市律师协会
篇17:中国律师协会工作简报
中国律师协会工作简报
一、工作动态
1、我市律师积极参加社会法律服务
A我市律师参加 “法律公益进万家平台”启动仪式
11月2日晚,市司法局在全民健身广场举办“惠民生、促和谐,共圆中国梦”法律援助宣传月暨“中山市12348法律公益进万家平台”启动仪式大型法律宣传活动。副市长谭培安、省法援局副局长王剑、市司法局局长李庆等领导嘉宾出席启动仪式。市律协会长卢大文、廖祥平、程禹斌,理事吴让炜、罗春宝、黎小明,律协秘书处负责人以及我市律师李凯、郑文杰、陈德文、陈跃龙等参加了活动。
活动当晚除了启动仪式,还包括法律主题宣传展、普法文艺演出等活动内容。现场设置了“找律师”、“求法援”、“学法律”、“司法考试”、“法律天地”等展位,市民通过参加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活动,了解最新、最实用的法律知识。活动现场气氛热烈,派发礼品4000多份,娱教一体的普法方式受到市民好评。
B保衡所为“法治坦洲”举办两场专题讲座
根据坦洲镇政府安排,保衡所“法治坦洲”服务团队最近在坦洲镇政府大会议室分别举办了两场法律讲座。其中,10月28日由吴冠华律师为全镇执法人员主讲“行政执法与行政诉讼”,程禹斌律师解读疑难问题。11月4日由高丽敏律师为全镇村居干部主讲“婚姻法、继承法详解与案例分析”,陈家晓律师解读疑难问题。在讲授与互动中,保衡所律师注意结合实际问题,阐释相关法律的要点与比较,并与听众对实践中疑难问题的解决思路与方式进行了充分的探讨。
C凯行所承办我市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命题与审题工作
11月20日,中山市第六届“地税杯”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总决赛在中山广播电视台落下帷幕。本届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由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华侨工委、市依法治市办、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司法局、市地税局、中山广播电视台等8个单位联合开展。受市依法治市办委托和市司法局、市律协指派,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薛加冰律师团队负责本届“地税杯”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命题、审题工作。
D威格信所律师为企业高管开展法治宣讲
11月21日下午,威格信所律师黄杰仁应市聚英人才市场有限公司的邀请,开展劳动法律讲座。东凤、东升、阜沙等镇区40多家企业的高管、行政人员参加了讲座。
讲座现场,黄律师讲述了企业用工最常见的法律问题,其中包括工人工资的发放、社会保险的购买、企业调岗的合法性等,现场互动气氛高涨,多家企业代表针对自身遇到的用工问题积极发问,黄律师将现场人员提出的问题逐一融入到讲课内容之中,使每一位在场人员的劳动法律知识均得到相应的提高。
E德疆所在开发区开讲 “集体资产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11月27日,徳疆所陈小东律师受邀在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室举办“集体资产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法律讲座。来自开发区各片区60多名工作人员汇聚一堂,为有效防范资产管理风险问题进行深入学习与探讨。
陈小东律师结体资产管理中的实际工作问题,通过以案释法,对租赁合同的合同效力、价格条款、合同解除、违约责任、租金催收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详细剖析、讲解,以期增强讲座受众的相应业务能力、法律知识,减少开发区的管理风险。
2、我市律师参与构建工作成果显著
A我市律师担任政府顾问数量同比上升超50%
我市开展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三年多以来,已经取得较好成效,特别在政府采购法律服务方面。据统计,截至今年10月底,我市律师担任政府部门法律顾问数量较去年同期升了52.94%。
B 市律协在“新常态下法律服务创新”论坛宣讲构建经验
11月14、15日,由广州市律师协会、广州大学律师学院主办的“新常态下法律服务创新”论坛在广州举行。来自全国32个省、市、自治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律师界代表以及法学界、经济学界、企业界的代表近500人齐聚一堂,共商行业发展方向,探索行业发展新机。市律协会长程禹斌、廖祥平,理事罗春宝、邱爱山、黄烈、黎小明、胡冬勤及律协秘书处负责人等参加了论坛。
本次论坛以探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共设“‘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与律师业务开拓”、“混合所有制改革与资本市场发展”、“反垄断法律业务研究与拓展”、“家族(企业)保护、管理与传承法律服务体系构建与创新”、“社会治理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与创新”、“‘互联网+’对律师行业的启示与法律服务产品开发”6个分论坛,内容紧扣新常态下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向。
在11月14日下午的“社会治理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分论坛上,根据主办方的安排,市律协会长兼公共法律服务委员会主任程禹斌代表市律协,作了“律师协会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之路径”的专题演讲。程禹斌会长通过PPT展示,以“认识、思路、保障、成果、体会、思考”为主线,介绍了市律协从至今,在市司法局的统筹与指导下,发动全体律师主动、积极参与构建工作的探索与亮点。
演讲结束后,广州、贵阳、韶关等地律协的负责人与程禹斌会长进行了互动与交流,充分探讨了新常态下律师协会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方向与方法。省司法厅律管处陈建处长对中山律师参与构建工作的成效给予了积极评价,认为中山律协的实践经验很有启发意义。
C我市律师4篇文章入选《广东律师快乐行走村居路》
省司法厅、省律协编著的《智足情深——广东律师快乐行走村居路》近日出版,该书收录了全省律师参与村居法律服务的心得体会。经市律协推荐,我市有4篇文章入选,分别是:熊小薇、何卉律师的《多样服务模式并行》,熊小薇律师的《创新法律模式,推进村居法治建设》,陈小东律师的《提供符合口味的“法务套餐”》,国融所的《打造法治镇区、村居“国融模式”》。
3、我市律师参与构建工作的新亮点
A 市国资委引入律师担任市属国企外部董事
今年1月开始,市国资委向其监管的四大市属国企即兴中集团、中汇集团、交通集团、城建集团各派出1名外部董事。4位外部董事中有资深专家、高校教授,还有高级律师。市国资委分管领导表示,目前虽然国资委对国企的事前审批减少了,但国资委派出外部董事代表国资委参与到企业决策中,实际上是参与性提前了。
根据市国资委的安排,保衡所律师程禹斌出任中山市交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成为中山律师担任市属国企外部董事的第一人。
B保信所获聘市城乡规划局常年法律顾问
11月12日,市城乡规划局与保信所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该项目合作期为1年,约定由保信所凌焕彬、黄嘉焯、郑静霞、张继成、吴宇嘉律师及若干名律师助理组成的法律服务团队担任该局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其提供全面法律咨询、起草审查各类文件、协助法制宣传、出具法律意见、诉讼或仲裁代理等顾问服务。
C市律协助力市预防腐败局编制《中山市非公企业预防腐败指引》
近日,由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编印的《中山市非公有制企业预防腐败指引》正式编印出书,这是我市针对非公有制企业编印的首本预防腐败方面的书籍。今年3月,市律协受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委托协助编制该指引,并由市律协公共法律服务委员会成立专项组负责该项法律服务的具体落实。
公共委专项组由程禹斌、熊小薇、黄烈、吴冠华、何卉5名律师组成,经过挑选案例、配图、编制相关法律法规、提炼相关问题等各个过程,并反复与市预防腐败局沟通和确认,历时半年,终于在今年10月底就指引的具体内容、版面设计等各方面确定完成了最终稿,并得到了市预防腐败局领导的`充分肯定。
该指引内容分为四个部分,分别是“前言”、“前车之鉴”、“学法修身”以及“制度建设”。前言介绍了指引编制的背景和目的;前车之鉴介绍了广东、中山本土的相关案例并附相关法条以及对相关问题进行释明,案例分为六种类型,包括贿赂类犯罪、欺诈类犯罪、内部管理类犯罪、生产经营类犯罪、税务类犯罪、出资类犯罪,共收录了24篇案例;学法修身通过简问简答的方式,将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呈现出来。制度建设摘录了部分对企业有用的廉洁管理制度、保密制度、采购监控制度等文件。
本次指引编制是市律协根据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的部署,积极拓宽服务领域、增加服务产品、完善服务方式的又一动作。此举对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有着重大的标杆意义。
D市律协获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单位
11月6日上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工作联系机构)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雷于蓝出席并讲话。根据中山市人大的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国庆、甘建仁及我市律师程禹斌、殷坤仪等参加了会议。我市小榄镇人大获授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律师协会获授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单位。
这是市律协获得中山市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后参与立法工作的又一成果。市律协理事会与秘书处将把握机遇,加快推进市律协研究院的设立,汇聚中山全体律师的智慧,为中山乃至广东的立法工作作出贡献。
二、媒体报道
助力基层治理法治化(来源 11月9日《南方日报》A05版)
摘要:广东省委、省政府在全国率先提出由党委政府主导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据统计,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21个地市总计25931个村(社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服务协议,实现了全省全覆盖。为保证律师进村居的资金来源,省司法厅在积极协调省财政部门落实省财政负担的经济补贴资金的基础上,会同省财政厅出台了《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了资金使用,还积极协调指导各地市落实地方财政负担的律师经济补贴资金。其中,中山除落实省政府规定的补贴标准,还安排专项资金作为“以案定补”经费,鼓励律师充实服务内容,参与基层矛盾纠纷调解。
律师参与信访利于法治建设(来源 月10日《中山日报》F2版)
摘要: 中央政法委发布《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意见提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应当自愿平等。尊重信访人意愿,不强制化解,不偏袒政法办案单位、不误导信访群众。无偿公益。不以赢利为目的,向信访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引导信访人依法申诉。让律师参与到信访案件中来,无疑有利于信访公众和信访部门以及相关涉事部门和机构、企业等,以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专业人士解决专业问题,更专业也降低社会成本。此次中央政法委发布的律师参与信访意见,符合法治社会的发展潮流,是建设法治社会,普及和树立法治权威的必经之路。要让律师更好参与到信访案件中,就必须保障律师权益,发展更多的权益组织,让代议机制得到发展,各方权益表达才会更有力;同时,推进司法改革,树立司法权威,让司法机构敢于用法律方式解决信访问题。这样,律师的作用和价值也才能凸显。
中山律师权利保障走在全国前列 相关规定出台后律师执业环境进一步改善(来源 年11月13日《中山日报》A2版)
摘要:全省律师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研究部署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政策措施。我市律师充分肯定了我市的律师权利保障工作,同时也对进一步改善我市律师的执业环境提出了建议。
篇18:律师协会领导讲话稿
同学们,大家下午好,今天非常高兴能有这个机会和大家讲一讲法律职业伦理方面的知识。
司法伦理方面我认为很重要的一块是法律的职业共同体,这个职业共同体包括律师、法官、检察官,这三者共同构成了司法伦理这个大概念。我想法官、检察官我本人没有发言权,今天我从律师这个职业角度谈谈律师的伦理道德、律师的职业规范。
每次回到学校,我感到非常亲切,毕竟我在华政学习工作了近十年。长期从事律师职业,我认为律师的伦理道德是非常重要的。任何一个职业要想做的好,我觉得从我们这个职业内在要求的职业规范、伦理道德是分不开的,这一点非常重要。
我想今天我们谈一下几个问题:
第一个先从律师说起,律师是什么;
第二就是我们为什么要做律师,为什么要从事法律工作,这个问题看似很大,其实和我们学习生活和工作的过程息息相关;
最后我再讲讲我们怎样做好一名法律工作者,这里面又很多道德的要求。
我首先讲律师是什么。大家都看过《律师法》,在《律师法》上对律师从法律角度做了一个界定。它给律师提了一个要求,这个要求可以用三句话来总结。第一句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律师的立业之本,律师职业道德的所在。在律师服务的过程当中只有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才能获得收益,实现我们这个职业的对价。大家做律师,国家不会发一分钱的工资,我们所有的收入来自于向当事人提供的服务,这里面既有法律性又有经济性。为什么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第一句呢?我认为这是个基础,换句话说没有当事人就没有律师这个行业。第二句是律师要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这个问题很重要,你为当事人服务不能超越法律的规定,你为当事人提供的是解释法律的服务、贯彻法律的服务而不是超越法律的服务、违反法律的服务,否则我们就会走向违法犯罪的歧途。最近大家关注比较多的重庆打黑案,里面涉及到一个涉黑律师李庄,这里面就有一个很清楚的法律界限。可以说律师提供服务的过程就是宣传法律服务法律的过程,就是促进法律实施的过程。第三句话是我们的使命,就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这是一个整体概念,我们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的同时,我们要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个神圣的使命感。最近温有很多重要的讲话,我感到很重要的一是他讲到的尊严,“我们所做的一切,就是让人民活得有尊严”;另外一个就是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像阳光一样,像空气一般”。所以我说,我们所做的一切就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不是一个大口号,它贯彻于我们每一个人的职业当中。如果我们把握不到这一点,我们就会犯错误。所以说我们要研究我们的职业道德、伦理道德,很核心的问题就是我们的定位,你是什么。如果定位不清,方向就会不明,我们的发展就没有目标。有地位,才会有作为。这个地位是谁赋予我们的?大家注意,这是律师法赋予我们的。这个地位是非常高的,《律师法》是国家基本法,不是地方法规,不是行政规章。而且《律师法》不纯粹是管律师的,它还是维护律师权利的,我们的任何权利不单单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我们要维护你所代表的当事人的利益,所以我们这部法是部维护公民权益的法,是在维护人权,我们要有这种神圣感。没有这种神圣感,我们的工作就做不好,我觉得这就是我们最大的伦理道德,这就是我们最大的职业道德,这就是我们最大的权利义务。
第二个问题,我想给大家谈一谈我们为什么要选择这样一个职业。大家有时可能会感觉到我选择这个律师职业只是找个工作而已,先就业再择业。我们说律师工作者首先来说它是一个职业,职业是个什么概念,它是个工作、是个谋生的手段,是我们养家的本事。因此我们从事这个职业,我们要获得对价,我们要获得收入,这既是一个经济基础也是一个社会基础。所以我们不能回避律师要赚更多的钱,律师是个现代服务业的概念,既然是个服务业就要有对价。这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资要拿出来晒一晒,政府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因为每一分钱都是人民的血汗钱。律师赚更多的钱意味着律师这个职业更有吸引力,古今中外在选择专业职业上往往把律师排在前几名。我们不忌讳谈钱,因为你钱赚的越多,说明事业做的越大。当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你必须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除此之外,我们还应改认识到它还是个专业,律师是要靠专业取胜。因此我们必须成为一个专业律师,过去做律师都是包医百病,这是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中产生的。但问题在于,时间到了21世纪,社会问题错综复杂,经济现象千奇百怪,因此必须诞生一批专业律师。拿上海来讲,上海定位为四个中心,现在两个中心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第一个是金融中心,第二个是航运中心。我们从事法律工作不能抱残守缺,我们必须从上海的发展需要中找到突破口。传统的领域已经被瓜分殆尽,后来者只有另辟蹊径才能成功。你要研究上海的发展、研究时代的发展、研究市场的特点、研究经济政策。我们这个职业要求我们必须专业,比如说金融,上海缺的就是金融人才,金融人才里面缺的一大类就是金融法律工作者,这里面包括金融律师和金融法官,这就是我们的机会,我们的突破口。现在我们就要找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核心问题,找突破口,别人还没有研究或者别人发现问题还没有研究出来,这才是社会需要的东西。你研究出来了,这就是你的敲门砖。再说一下上海建设的国际航运中心,现在就国际航运中心的硬件而言,可以说上海不比任何一个世界港口差,但是我们的软件不足,软件中很重要的就是法律服务不足。伦敦是国际公认的国际航运中心,有最好的保险服务所、最好的仲裁机构、最好的指数发布中心、最好的航运律师事务所。我们统计过,上海做航运服务的专业律师事务所不超过5家,现在也差不多,这就是我们的机会。因此我说我们为什么要选择这个职业,因为这个职业有专业的要求,因为它专业所以它有机会。就我本人而言,我1993年开始做律师的,那时就有很多新兴的机会,比如说资本市场的大幕刚刚拉开,我们抓住这个机会,我们做到了资本市场律师事务所全国第一而且我们参与立法、参与规则制定。在新的机会面前,老律师、新律师处在一个起跑线上。所以我说专业性是我们职业的立足之本,律师是全世界最老的职业之一就在于它的专业性,在于它的不可替代。所以作为学生,我们要学会思考,思考我们怎么在这个专业里异军突起,要在一个细分市场里做到第一。拿其他法律来说。比如刑法,你可以在刑法某个细分领域做到专家,例如金融犯罪;也可以做劳动法专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再比如说,做婚姻法、继承法,只要你专业就会成功。大家不要觉得婚姻法赚不到钱,现在的婚姻都和财产的分割密切相关,动辄上千万,可以按标的额收费。所以对这个专业我们要深刻理解,在传统业务领域里你也可以找到突破口。作为学生我们现在就是要做好准备,蓄势而发。
除了职业、专业,我们还要把它当成一种事业来看待。这里面和我们的司法伦理,和我们的职业道德联系的更加紧密。如果只是为了职业,你就会不择手段,到时候你越是专业对社会的危害越大。所以我讲我们要专业的从事这份职业外,我们还要把这份职业当成我们毕生的事业,这个时候你才会有信仰,你才会有目标。
关于事业我想从一下几个角度来谈:
第一个政治角度。最近几年,世界上有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叫北京共识。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中国政府的力量和共产党的力量。我们从事律师职业不能不关注政府的职业性要求,这是不容回避的。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最基本的就是遵守宪法和法律。我们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来实现我们的目标,否则我们就会迷失方向。我们是律师,律师是要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第二个是法律角度。刚才我讲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这里不纯粹是谋生,不纯粹是做好法律服务这份工作。
第三个是从社会角度。十一届六中全会以来,国家文件都谈到了和谐社会的建设,里面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发挥社会主义的作用。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律的工作者,有三句话:反映诉求、提供服务、规范行为,这就是在和谐社会建设当中律师的功能和职责。反映诉求,是向政府反映老百姓的诉求,可以这么讲,上到国家立法,下到百姓的就业、就医等民生问题,没有一个职业向律师这样和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产生如此密切的联系。有一句诗叫:春江水暖鸭先知。律师就是先知春江水暖的鸭,社会百态问律师。这里的问,一是问询的意思;还有就是问计于律师的意思,律师不光能发现问题还要能解决问题。律师战斗在第一线,有大量鲜活的案例。提供服务大家都懂,规范行为,最主要的是规范政府的行为,规范行为的目的就是为了老百姓的利益。举个例子,媒体经常报道的法律工作者郝劲松,专门给政府部门挑毛病,比如坐火车买东西要发票,告铁道部春运涨价等等。我们需要这样一批法律工作者站出来,来撑起社会的脊梁,唤醒社会的良心。有人说打这样的公益诉讼是为了出名,但出名有什么不好呢?我认为律师就应改成为知名的社会活动家。你要反映诉求、提供服务、规范行为,因此你不能默默无闻,你必须张扬。不是什么人都能叫做低调的,他低调是因为他随时都可以高调。所以作为律师,该高调时就应该站出来。什么时候高调?体现良知的时候。这点很重要,因为你维护的是社会的公平正义。
第四是从经济的角度。其实刚才我也讲了,作为现代服务业、专业服务业,我们要做大规模,做强产业。只有把行业蛋糕做大,你作为行业的一份子,才会有社会的认知度。律师这个行业作为服务业,必须要做大做强。去年全中国律师的GDP人民币323亿元,和电影工作者(100多亿元)贡献相比,律师工作者贡献不可为不大。北京、上海、广东三地占到了65%左右,体现出强烈的地域不平衡状态。但这个我觉得也正常,这个和律师从业的特点是相适应的,因为它要服务于经济发展。区域经济发展越好,这个地方法律服务业也就越好。只有从现代服务业这个角度来理解,你才知道律师这个行业的前景在哪里,你才知道我们这个行业的方向在哪里。举个例子,前年金融危机到来时,我们起草了律师要为处于金融危机企业服务的意见,我们要指出现在企业最需要做的是什么,一句话,企业必须要转变经济发展的方式。这个与我们关系太大了,全社会的企业都在转变经济发展的方式,我们作为服务业如果不及时把握市场的动向,发现市场的走势,那么我们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做大做强只是空谈。我们也要转变发展方式,这里面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提高职业的专业性。比如说金融危机来了,大量的企业需要通过破产重组的方式重生,但我们现在研究破产问题、重整问题的律师还非常少。所以我们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紧盯第一线的经济动态。再者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需要提高国家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能力。大家想想,我们对知识产权这门课了解多少,我们所里了解的太少了,知识太匮乏了。特别对上海而言,要想成为国际金融中心、航运中心,必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我们还要提高对三农服务的能力,这里面太值得研究了,机会太多了。村镇银行的问题、农村信用合作社的问题、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农村林权问题等等,这里面商机无限。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还要金融创新,这里面律师要做到专业化、精深化,就像华尔街的律师一样。所以我说,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之下,有很多的机会,现在是后金融危机时代,机会更多当然挑战也更大。我们要想做好这门职业,必须眼界开阔,从现代服务业的角度、专业服务业的高度来认识它。我们要关注行业,热衷于行业建设。律师这个行业和其他行业还不完全一样,我们现在实施的是两结合管理,就是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的结合。我们要关注行业的发展,关注你身边同行的发展。
最近出了一个事情,就是重庆的李庄案。李庄到底有没有问题?我说问题大了。第一,从做律师的角度他是有问题的,既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又违反律师法。不管证据充不充分,关键是你自己承认了。当然在一审判决之后,理论界的评价各不相同。其中有位专家说,李庄有没有罪并不重要,关键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来认他的罪和治他的罪,这说的有道理。第二,他做人也有问题,他是个强烈的机会主义者。一审时还信誓旦旦,二审就认罪了。我们要引以为戒,他在二审认罪之后,我认为他给律师这个行业无疑是当头一棒。当然这是个案,从重庆市委书记到重庆公安局长到重庆高院院长,都认为是个案,这不影响律师在打黑中的作用。我们律师协会要讲纪律,要清除这害群之马。所以说,我们这个行业是个有规矩的行业,是有战斗力的行业,你不是一个人在奋斗,你代表这个行业,所以你不能做有损行业的事情。我们行业规范就是要强调行业的道德,行业的伦理。说到底就是四个字:德技俱佳。
首先我们讲德,德就是指职业道德。在德里面要处理好几大关系,第一就是要处理好与当事人的关系,最核心的是你必须要保守当事人的秘密。因为你了解当事人太多的秘密,你如果去记者报料去了,那谁还相信你,谁还相信我们这个行业?所以保守当事人的秘密是处理你与当事人关系的第一准则。当然,我们有但书规定,如果是危害国家公共安全不在此限。这就是诚信,这就是职业诚信、行业诚信。这就需要你的独立判断,独立就在于他和你之间,你是法律服务提供者,又是法律实施提供者,你和当事人不是同伙,你有自己的独立性判断,有自己的界限。第二就是要处理好和同行之间的关系,这是我们的行业道德,就是要公平竞争,我们律师协会有大量的反不正当竞争的条款要求。第三就是要处理好和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之间的关系。这是一大难题,在这过程中,律师经常成为受害者,当然也经常成为被指责者。经常有领导说,一个腐朽法官的背后总有一群律师的影子。但是现在有很多专家都做了评价,不是律师把法官拉下水,二者是相互的。法官如果想要找一个媒介,律师是最合适的人选。所以这是我们特别要关注的问题,矛盾的主要方面不在律师而在法官。我们经常讲法官和律师在组织上多往来,私人上慎交往,这就是一个准则。第四就是律师和自己律师事务所之间关系。律师要依托律师事务所作为协会会员来执业,所以我们他别要关注行业特点,行业的伦理道德。第五是律师和律师协会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同时我们对律师律师职业以外的业外行为也有要求,我们有一条就是律师要按照公共道德和律师自己职业特点对自己业外行为有所约束。我们上海也曾经发生过一件事情,说是一律师晚上加班回家,在路上将一老太太撞到后扬长而去,被后面一出租车司机发现后,出租车司机把老太太送到医院。这一比较,就发现这位律师道德败坏到一定程度,损害了律师的形象,律师协会给其纪律处分。所以我们讲这个行业是有规矩的,我们必须要理解。
下面我再谈一下,律师是一大产业。前面我也说过,律师是现代服务业,我们必须再服务经济的过程当中获得更多的经济回报,要有把这个产业做大的气质。当我们行业的GDP能构占到城市整个GDP百分之一的时候,这个行业才会有话语权,现在我们上海只占到百分之零点三,还需要努力。而且,我们律师这个职业可以解决大量的就业问题。所以我们必须对这个职业有全面的了解,你必须很职业,而且又很神圣,但你又要小心翼翼,因为它太专业了。我们说作为律师,同行不是你最大的敌人,你的客户才是你最大的敌人,你必须在气势上压倒他,在知识上战胜他。所以我们说这是一个富有挑战性的行业,正因为如此,我们这个行业才会有更高的道德要求,更高的伦理要求。
我再来谈第三个问题,如果我们选择律师这个行业,选择法律工作者,我们该怎么做,怎样才能做好。
我觉得还是两句话,第一个叫时刻准备这着,就是要打好基础。机遇总是垂青有准备的人,这句话永远是对的。学生的主业是学习,为什么而学习?从最功利的角度,为了你未来所选择的那个事业而学习,所以你要时刻准备着。在学校里学习,我觉得要打好基础,这点非常重要。还有就是培养法律意识,知识并不等于技能,技能是依赖于基础知识的但又是高于基础知识的。技能里面最核心的就是你的思维方式,培养一个理性的法律思维方式非常重要。基础知识和思维方式俱佳的话,你才具备做一名好律师的资格。
这一点我体会很深刻,有一年我们做了一个大的并购案,北方的一个国有企业大港油田来收购一个上海的爱仕股份公司,这是一个敌意的收购或者说是一个恶意的收购。当时还没有《证券法》,按照《股票发行监管条例》的规定,收购到10%左右,就变成第一大股东。然后大港油田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改选董事会,我国《公司法》有规定,股东有选择管理者的权利。结果爱仕股份公司拿出公司章程,说章程有规定,一共三句话,第一句话说:推荐人选进入董事会,必须持有股份10%以上。第二句话:股东持有股份的时间必须在六个月以上。第三个:股东更换换董事会人员,只能更换董事会总人数的一半一下。大港油田因为不符合章程规定,改选不了董事会。所以,大港油田必须想办法推翻这三句话。对大港油田来说,时间紧迫,不容再有拖延,时间久了就实现不了收购目的,采用诉讼方法时间耗费更长。这就涉及到这三句话合法不合法的问题,作为收购方的律师,我们做了研究。我们在华政找了专家教授,包括吴弘教授、顾耕耘教授、徐世英教授来发表专家意见,认为这三句话不合法。对方也到复旦找了一批专家,说这是合法的,古今中外有很多这样例子,这种约定合法。后来,我们又到北京开研讨会,请了最核心的专家,包括江平教授、王保树教授等商法方面的权威学者。我们开了一下午,最后,江平教授一锤定音,只用了两分钟说了两句话,事情得到解决。他说,第一,《公司法》第四条关于股东权益的规定是个强制性规定,按照当时的《公司法》股东或出资人按照出资的分额享有资产受益权、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和重大决策权,所以并没有任何数量的、时间的、被推举人的限制。第二句话,股东权是一个固有权,即法定权,不得以非法律的方式予以限制或剥夺。后来,我们把专家们的意见,特别是江平同志的观点登在报纸上,并给中国证监会发函,最后证监会让对方改章程。
所以通过上面这个例子我们说法律之战就是法律基础和法律思维之战,让法院支持你,让你的对手不得不服。为什么讲专业的问题,因为专业的问题是支撑我们伦理道德的基础,你再高的伦理道德但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也不行,这只能证明你是个好人,但不能说明你是个好律师,所以我讲德技俱佳。
第二就是做人。要做一个好人,作一个好的人。就是要会做人,一个人的人品和职业道德是有结合的地方。我们经常讲。大学之大,要有大楼,还要有大师。一个道理,律师界的大师绝对是品德高尚的人,这才能做好一份大事业。所以说你要想获得同行的认可,必须按照行业规范的要求做事,约束自己,才能做好这份职业。所以说一个人做人做到多大的程度,他的事业也就能做到多大的程度。事业成功和你的道德规范是有太多的联系,所以说怎么做,以前打好自己的基础,以后用心做好自己的这份职业。
最后,我再讲一点。我们在座的都是法律硕士,我想针对在座的各位而言,我们的优势在哪里?我们是复合型人才。因为我们本科不是学法律的,我们本科学的其他专业,现在我感觉到法律服务业的细分市场对我们的知识结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说为什么我们中国律师做知识产权做不好,很重要的是因为基本上都是法律专业出身的,都有文科背景,但知识产权这个行业需要太多理工科背景的人才。我们的方向在哪里,我们要找复合化的专业,我们的优势就出来了。海事海商也一样,对非法律专业的要求很高,你做银行、基金等等,这里面有大量的金融的、证券的、管理的、信息的等等复合型、交叉型的东西。所以我们要把握住我们的优势和特点,以自己之长攻别人之短,包括我们在写毕业论文时的选题,我们要找复合型的题目,因为纯法理的东西我们是没有优势的。我们的优势其实就在我们手上,关键是我们要认真思考、认真琢磨。我们现在讲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还有就是我们现在环境保护、能源方面的律师奇缺,这也是我们复合型人才的机会。我们本科的专业可能五花八门,但和法律专业嫁接之后,就会诞生出灿烂的前景。问题是我们要认识到这一点,并通过自己的实践强化这一点。
我今天谈的就是这些,希望对大家有些帮助,谢谢大家!
篇19:律师协会领导讲话稿
各位领导、来宾,各位出席今天宣誓仪式的新老律师:
大家下午好!
首先,我代表杭州市律师协会,以及作为一个从业超过30年的律师,向新加入行业的律师,表示衷心的祝贺!真诚地、热烈地欢迎各位加入我们律师队伍,成为正在蓬勃发展中律师行业的光荣一员!
在大家加入这个神圣的行业时,我们为什么要有今天这样一个宣誓仪式?仪式就是把本来单调普通的事情,变得不一样。仪式是让我们对所在意的事情,怀有敬畏心理。
我们的人生之所以充满意义,都是与不同时期的仪式有关。出生有满月仪式,开学有开学典礼,毕业有毕业典礼,成人结婚有婚礼,去世了有葬礼,就算是每年的生日,祝福时还有许愿的仪式。我们未来要从事律师执业,要把法律作为我们重要的人生职业与事业。这样一个仪式无论是隆重还是简洁,都应当赋予它不寻常的意义!
我们非常有必要有一个的仪式,来沉淀你们为之付出的多年心血与努力。
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律师这个行业,越来越被政府与社会所重视。你们各位能够坐在这里,面对国旗与宪法时,已经做出了许多艰辛的努力。你们至少经过四年大学的苦读、为通过司法考试的奋斗、为职业选择的纠结、以及经历一年实习的磨练,终于拿到了梦寐以求的执业证。在面对即将开启的律师执业生涯之际,我们愿意和你们一起庆祝,这个来之不易的成果!祝贺你们!
我们也需要这样一个仪式,来树立对律师这份职业敬重。
今天取得律师证,只表明你们获得了许可,可以以一个律师的身份去做事,但并不表明你们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律师了,今天只是你们走向一个成熟律师的第一步。律师这个职业是需要不断锤炼,不断积累,更多的是在不断的教训中获得领悟的行业。梦想通过捷径轻松获得成功,在律师这个行业中是不可能实现的。律师这个行业是一个实践出真知的行业、是一个必须倾注心血不断体会的行业、是一个不折不扣地遵循1万小时成熟规律的行业。也有人梦想通过律师这个阶梯,很快地进入一个高收入的行业,在有了三十多年的从业经历后,我要遗憾地告诉大家,律师这个行业不是一个低投入高收益的行业。我们只有在为客户与社会提供了高质量的服务后,我们才会有一份微薄的收入。如果我们是为了获取收费而把律师服务当作商品出售给客户时,客户基本上得不到满意的服务,我们更得不到想要的收入。所以,律师这份职业,需要我们对它敬重。这份职业,是以它独特的方式拒绝着金钱对它纯洁的亵渎。
我们也需要这样一个仪式,来表明对于律师这份事业的敬畏。
律师是一个以法律作为职业内容的行业,它关乎着人类社会文明的传承、人类社会和谐与高效率的运行、关乎着民族的兴衰、也关乎每一个人的自由财富与喜怒哀乐。我们律师虽然没有国家财政傣禄、没有国家权威机器作后盾,但我们却肩负关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责任。我们律师是一个自觉面对社会经济生活不断变化、更多地体恤民间甘苦、用我们的热忱与法律智慧帮助民众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力与利益的行业。从事律师执业,是需要我们把它当成一份事业去敬畏。在法律智慧与执业技巧以外,我们需要用高于常人的道德修养与操守来获得国家政府、司法机关、社会民众对我们的信任与期待。我们需要用对法律正义的敬仰,来理性面对、忍受、包容可能受到的暂时的不公平、不公正、甚至不合法行为与结果。我们律师的良好行业形象与社会地位,是需要每一个律师用他们的执业与非执业的行为来展示、树立与维护。在我们未来漫长的职业生涯中,需要用“敬畏”二个字来守护、珍惜我们的法律理想。
让我们时刻牢记,我们的职业是社会良知与理性的所在,是社会矛盾冲突的缓冲器与减压阀,是社会公平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
在这个神圣的仪式上,如果需要用简短的话,来寄语告诫新律师未来的执业生涯,我想应该是:助人为乐、诚实敬畏。
谢谢大家!
篇20:律师协会领导讲话稿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值此“WTO与法律服务国际研讨会”召开之际,我谨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向出席本次盛会的全体代表,表示诚挚的欢迎!向对本次大会的召开给予关心和支持的各级领导、各界朋友和作出辛勤努力的各位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WTO是当今世界规范和调整国际贸易政策和贸易关系的全球性贸易组织,在经济发展市场化和全球化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WTO规则不仅仅是一个国际组织的规则,实际上是国际经贸领域中的全球性的重要法律规则。研究和适用WTO的有关规则,是当前中国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对于正确适用和实施WTO的有关规则,法律服务业无疑起着一分重要的作用,在有关研究和探索方面更需要走在前面。在这种背景之下,本次会议选择“WTO与法律服务”这一主题作为我们研讨的切入点,是有着特别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的。
尊敬的各位嘉宾、各位代表,中国入世之后,将遵守WTO的有关规则,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中国的法律服务市场也将进一步呈现国际化的特点。面对这一国际化的趋势,中国律师界愿意并有信心与国际律师界携手合作,共同发展。回顾中国律师业的发展历程,应当说这样的信心是有充分根据的。在过去仅仅2O多年的时间里,中国律师业便在健全法律法规、发展队伍、提高素质、拓展业务、加强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目前,中国律师队伍已发展到12万人,律师事务所已发展到1万多家,业务领域涉及刑事、经济、金融、证券、房地产、高科技等各个领域,并且服务质量在不断提高。在律师的国际化方面,已有109家外国律师事务所在中国设立了代表处,有40家香港律师事务所在内地设立了代表处,我国的19家律师事务所也在不同国家设立了办事处。加入WTO为中国律师业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把握住这一历史机遇,是中国律师界在新时期面临的新的使命和考验。
尊敬的各位嘉宾、各位代表,正如一句格言所言:“机遇是为有准备的人存在的”。我们并不讳言,加入WTO其实也给中国的法律服务业,给中国的律师界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中国律师的整体素质、律师事务所的整体实力和管理模式等,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综合竞争力方面与国际同行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方面,我们积极拥护中国政府关于继续扩大开放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政策,另一方面,我们也要主动采取切实行动,提高素质,优化管理,并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争取在国际法律服务领域塑造良好的中国律师形象。
尊敬的各位嘉宾、各位代表,世界在前进,中国在变化。年轻的中国律师业正在焕发出勃勃生机和无限活力,在与国际律师界的交流与合作中,充满着热情和真诚。我衷心希望,在本次会议上,各位代表能够围绕会议所设的各项议题,积极参与讨论,贡献知识,奉献思想,使本次会议结出丰硕成果,为中国和国际法律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为促进国际经济技术和文化的交流与合作做出贡献。
最后,祝大会圆满成功!并祝各位在北京生活愉快!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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