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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相关者利益最大化”财务目标的异议

时间:2022-07-22 13:55:03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相关者利益最大化”财务目标的异议,本文共6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对“相关者利益最大化”财务目标的异议

篇1:对“相关者利益最大化”财务目标的异议

李云

财务目标是财务活动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是企业进行财务决策的出发点与归宿,它决定着财务管理主体的行为模式,对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顺利开展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许多学者提出了“相关者利益最大化”

的财务目标。所谓利益相关者,一般是指包括股东、债权人、员工、管理者、供应商、顾客甚至企业所在社区、社会公众在内的`、所有与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后果有利害关系的群体。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就是指企业的财务活动必须兼顾和均衡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使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尽可能最大化。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的提出是财务管理方面的一个创新,但笔者认为其作为财务管理的目标并不适宜。

一、相关者利益最大化财务目标理论上的不合理性

[1] [2] [3] [4] [5]

篇2:什么是“博弈各方利益最大化原则”

(在民主自由平等的背后――现代政治哲学解读 系列之1)

本研究系列之前言

本系列共有18篇文章,围绕民主、自由和平等这几个现代政治哲学的基本理念,阐释经典政治哲学家的观点,探究各自蕴涵的社会博弈意义。本系列从社会行为规范的意义上考察这些理念,从各方进行互利性博弈并达成均衡态的角度,来说明这些理念的社会发生学原理和被持续奉行的社会机制。

本研究系列之目录

篇3:什么是“博弈各方利益最大化原则”

2. 从争利性政府到互利性政府

3. 互利性社会规范形成的.三个阶段

4. 从互利性规范到政府的出现

5. 公民为什么有服从国家法律的义务

6. 民主如何界定了政府与国民的分工合作关系

7. 民主如何界定了国民之间的分工合作关系

8. 民主仅仅是一种立法和决策程序

9. 没有公共讨论,民主就只是空壳

10. “多数人暴政”在什么意义上才是真命题。

11. “宪政制约民主”为什么是假命题。

12. 什么是社会规范性的伯林式自由

13. 如何界定伯林式自由的界线

14. 广义和狭义的自由主义

15. 哈耶克政治哲学的若干矛盾之处

16. 为什么要建立平等性质的社会规范

17. 分配正义的三种类型

18. 罗尔斯说了些什么

一、概说

每一个生活在社会体中的人,都会面对着很多东西:锅碗瓢盆、房屋、自来水、法规、政府、舞蹈、卡拉OK。这中间有很大部分是自然物,河流山川土地空气之类;还有很大部分是人造物,人造纤维、人造皮革、法律、政府、学校等等。既然是人造物,那就一般是出于人的某种目的才造出来的。所以我们必须了解:某种社会政治法律体制和道德规范,是为了满足其成员什么样的目的和利益需求而被设计和制造出来;或者说:社会成员们为了满足某种目的和利益需求,应该设计制造出什么样的社会政治法律体制和道德规范。在这里,要点是两个:人的目的和需求的内容,社会政治法律体制和道德规范的内容。

这看起来不是很复杂的问题却因为以下的事实变得极为复杂:体制和规范要求所有社会成员思想一致、步调一致,但成员们的目的和利益需求却在很多情况下不一致、乃至相互冲突。

吴思在《血酬定律》“修改规则的代价”一章中,记述了清朝咸丰二年的一个社会事件。官府不仅向农民征税,而且还征各种苛捐杂税,农民闹事,最终取消了苛捐杂税。这样的故事在中国上演了几千年。面对这样一个特定的社会博弈的情形,政治哲学家应该说什么话?他如果是董仲舒之类的官方哲学家,当然会从官僚统治集团的利益出发,主张建立对农民严厉的管制政策和税收政策,但是,又不能太严苛,否则官逼民反,对统治者们也无好处。可是如果是一个站在农民立场上的哲学家,就应该主张农民们建立一个不交官税的政治规范吗?如果这样真的能实现,当然对农民利益有很大好处,可是,清朝能答应吗?正如吴思在他书里论证的,清王朝军事统治集团浴血奋战,究竟所为何来?在战场上流血搏命就是为了日后获得报酬,如果农民要求不收税清王朝就不收税,那不是在开玩笑吗?所以主张农民不交官税是一个空想,甚至可能害了农民。对于农民来说,最现实的有利于自己的规范只能是少交一些税。这样分析下来我们发现,虽然统治者们和百姓在利益需求上直接对立,全

[1] [2] [3] [4]

篇4:利益相关者理论研究论文

利益相关者理论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利益相关者”理论;股东至上;公司治理

论文摘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利益相关者理论对公司治理结构和企业战略管理产生了重大影响,使传统的“股东至上”理论受到了挑战。本文在分析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形成和涵义的基础上,阐述了利益相关者理论的理论进步性和存在的局限性。本文认为公司治理应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基础。

传统的企业理论认为,企业目标是追求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企业治理结构是“资本雇佣劳动”型的单边治理结构,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全部归股东所有。这就是所谓的“股东至上”理论。然而,在现代社会,特别是在知识经济初露端倪的时代里,随着物质资本社会化及证券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人力资本的专用性和团队性的不断增强以及企业之间战略伙伴关系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日益关注,致使“股东至上”理论受到了越来越强烈的挑战。利益相关者理论便应运而生,受到了人们越来越普遍的关注。

一、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基本内容

(一)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形成过程。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思想由来已久。20世纪中叶以来,知识经济引领社会发生巨大变革,对公司治理理论形成了巨大的冲击,直接促成了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产生。1929年,美国通用电气公司的一位经理曾在一次演讲中提到,不仅股东,而且雇员、顾客和广大公众都在公司中有一种利益,因此公司的经理人员有义务保护他们的利益。1932年,伯利和米因斯等也发表了相关论述,表明在“股东至上”理论盛行的同时,少数学者“已有了不同的声音”。

20世纪70年代以来,特别是美国经济学家Freeman的《战略性管理:一种利益相关者方法》这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著作问世后,学术界出现了讨论利益相关者概念的热潮。但是,真正使利益相关者理论成为当今企业和社会至少某一个重要方面主旋律的事实,则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国和国际组织对各利益相关者利益的普遍重视。1990年,美国商业圈桌会议发布的《公司治理声明》指出,对公司而言,善待员工、优质服务于消费者、鼓励供应商长期合作、偿还债务并拥有良好的社会责任声誉都是股东长期利益所在……事实上,美国一些州已经颁布法令以特别授权董事会要考虑股东及其他相关者的利益,还有少数州通过立法来要求企业要考虑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此后,英国、韩国、日本、德国、英联邦等国家的公司治理原则也对各利益相关者利益有着不同程度的关注,“股东至上”理论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利益相关者理论对“股东至上”理论的批判开始正式化了。

(二)利益相关者的涵义。自1963年美国斯坦福大学一个研究小组首次定义利益相关者以来,迄今经济学家已提出了近30种定义。米切尔(Mitchell,)归纳了其中的27种,可以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是最宽泛的定义,即凡是能影响企业活动或被企业活动所影响的人或团体都是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雇员、供应商、消费者、政府部门、相关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周边的社会成员等。第二类是稍窄的定义,即凡是与企业有直接关系的人或团体才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排除了政府部分、社会组织以及社会团体、社会成员等。第三类的定义最窄,认为只有在企业中下了“*注”的人或团体才是利益相关者。这个定义直接与主流经济学中的“资产专用性”概念相通,即凡是在企业中投入了专用性资产(如专用设备等,一旦挪为他用,便可能一文不值)的人或团体才是利益相关者。[1]

可以用潜在的利益相关者和真实的利益相关者两分法把三种定义协调起来,凡是符合第一类定义的都是潜在的利益相关者,只有当潜在的利益相关者向企业投入专用性资产时,才转化为真实的利益相关者。我们认为,作为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一般应符合如下四个标准:第一,向企业投入了专用性资产,如资本、劳动或服务等;第二,必须分享企业的收益,即从企业获得工资、奖金、股利等各种报酬;第三,必须承担企业的风险,当企业经营不善失败时会蒙受一定的损失。第四,分享企业的控制权。符合这四条标准的利益相关者就是目前主要经济学所关注的“真实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职工等。这些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生存和发展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作用,如果没有他们投入的专用性资产,构成企业经营的物质基础,企业就不可能作为一个经营主体而存在。[2]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进步性

一些学者认为:如果仅仅强调经理人对股东负责,那么势必导致经理人为了股东的利益而侵害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由于公司的经营决策影响到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经理人就应该对所有利益相关者负责,公司决策应该是平衡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而不是仅仅最大化股东的利益。

近几年来,国内的一些学者也提出了与利益相关者理论类似的观点。他们认为,随着企业关系复杂程度的加深,利益关系的多元化,一个企业的经理人也应该对其他利益相关者负责。现代社会几乎成了“公司社会”,大量处于统治地位的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偏离“股权至上”逻辑的,是新经济环境下公司治理理论的必然选择,他们的具体理由如下:

(一)从理论上说,出资者购买股票,成为公司的股东,其资本所有权就转变为股权。股权是公司赋予股东的权利,无论适用范围还是自由度都大大弱于原先的资本所有权。这意味着所谓股东对公司的绝对权威是不存在的,因为股权的运用受到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制约。再者,出资者投资形成的资产与债权人的债权,以及公司运营过程中的财产增值和无形资产共同组成公司的法人财产,公司凭借法人财产获得相对独立的法人财产权,由此得以成为人格化的永续的独立法人实体。显然,公司行为的物质基础是法人财产,而不是股东的资产,其权利基础是法人财产权,而不是股权。公司的目标是确保法人财产的保值与增值,那么不仅仅是股东,债权人、经营者、工人等等都为法人财产的保值和增值做出了贡献。因此,公司应归利益相关者共同所有,他们通过剩余索取权的合理分配来实现自身的权益,通过控制权的分配来相互牵制、约束,从而达到长期稳定合作的目的,而这种双边或多边的合作模式称为“共同治理”。

(二)从现实中来看,20世纪70年代左右,出现了企业伦理问题、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和环境管理问题等一系列现实问题,这些问题都与企业经营时是否要考虑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密切相关。再次,其他利益相关者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使他们承担了比以往更大的风险和责任。股东作为物质资本的所有者拥有企业的控制权,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实际上,股东只承担了有限责任,随着现代资本市场的发展,股东所承担的风险可以通过投资的多样化来分解,同时股票的自由转让也降低了股东的风险,一旦企业发生危机状况,出资人往往可能一逃了之,而不是考虑怎样挽救企业于危难之中。相比之下,其他利益相关者承担的责任风险越来越大,成为真正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操心者。[3]所以应该设计一定的契约安排和治理制度来分配给所有的利益相关者一定的企业控制权,即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应参与公司治理。

(三)利益相关者理论强调对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的保护。我们把企业看作是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合约,仅仅对股东的利益进行保护是远远不够的,对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的保护也是不容忽视的,而利益相关者理论所倡导的就是这种理念。

1.对雇员利益的保护。人力资本的兴起,使以人力资本所有者为代表的利益相关者(如企业的雇员)的作用和重要性逐渐超越股东。企业的所有参与者中,股东投入的是物质资本,企业雇员投入的是人力资本。人力资本的专用性表明其需要其承担公司的剩余风险。[4]在过去的'工业经济时代,物质资本相对短缺,企业对物质资本高度依赖,在企业资源中物质资本最具有重要性,企业属于物质资本所有者天经地义。然而随着只是经济时代的来临,占有知识的人力资本在企业活动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正在成为财富创造的核心动力。按照“拥有企业最有价值资源的所有者是企业真正的控制者、所有者”这个原则,人力资本的拥有者当然有权利参与公司的治理。

2.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从企业筹资的角度来看,企业的资金一般都是由权益性资金和债权性资金构成,只是构成比例不一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扩大再生产的内在要求与竞争规律的客观作用,必然导致企业内部的积累额不能满足内外投资的需要,从而外部筹资成为一种客观的必然要求。债权人作为企业资金的主要提供者,其地位和作用不容忽视。[5]因此,与贷款人建立稳定的信誉关系,让债权人参与公司的治理是十分必要的。首先,有利于对经营者形成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有利于降低“代理成本”。其次,有利于保护其合法权益,激励他们为公司长远绩效的提高而努力。对公司而言,在治理中鼓励债权人进行专用性资产的投资是极为必要的。

三、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局限性

尽管持有以上观点的学者的论述有一定的道理,也有实践表明,与利益相关者理论相适应的公司管理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的确能给公司带来更理想的传统意义上的业绩指标,但利益相关者模式所面临的问题决定了其最终无法成为公司治理的效率标准。

(一)利益相关者理论无法解决各个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加总问题,也就是说企业在决策时,无法明确知道以什么样的目标为决策目标。作为多个人的集合,企业的决策必须以一定的目标为前提,目标越单一可量化,决策就越有效。按照利益相关者理论,所有利益相关者都是企业的委托人,经理人必须在不同委托人的利益之间进行平衡,但是我们不禁要问:管理层真的能做到吗?这显然有相当大的难度,不仅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偏好和目标差异很大,甚至截然相反。例如股东偏好投资的收益;债权人偏好债权的安全和可回收性;员工偏好高工资和就业稳定;客户偏好物美价廉;当地居民偏好优美的环境和就业机会;政府偏好稳定增加的税收。因此,管理层在偏好差异很大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之间进行加总是十分困难的。但是尽管不同的股东之间的偏好不完全一样,但股东相对于其他利益相关者而言,他们的利益更加容易加总。股票的价值是企业未来利润的贴现值,不论股东持有的股票数量多少,股票的价值与企业的总价值是成比例变化的,股东们都乐于看到未来企业步入良性循环和股票价格持续上涨。但是,对于其他利益相关者来说,内部的偏好不一致程度要大得多,比如,同为企业的员工,新员工渴望企业能够扩大规模,以提供更多的个人发展空间,老员工则希望把扩大规模的资金用来提高退休工人的福利等。[6]因此,股东利益的相对容易加总使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这个缺陷表现得更为明显。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另外一个局限性就是相关者利益本身具有相互竞争性。一方利益的实现必然是以牺牲另一方的利益为代价。比如员工希望获得更高的工资,而在企业利润率一定的前提下,高工资必然会影响到所有者的利益,而如果要同时保障所有者的利益和员工的高工资,企业必然要提高价格,这时,消费者的利益又会受损,但如果考虑消费者的利益,则企业的利润必然会有相应的下降,此时,国家的税收就会随之减少。[7]由此可见,在相关者的利益存在竞争性的情况下,要同时兼顾他们的利益是不现实的。

(三)相关利益人的价值具有不可计量性,虽然目前有学者用“顾客满意度”、“平衡积分卡”等理论来测量利益相关人的价值,但这只是局限于定性分析,很难量化。至于建立决策理论模型也是十分困难的。

(四)利益相关者理论所主张的对所有的利益相关者负责,使经理人的责任归属问题难以衡量。利益相关者利益目标的各异性导致企业管理的不确定性。一方面,如果公司采用利益相关者理论提供的多重目标,那么,决策者也就是经理人不可能做出理性的选择和科学的理财行为。可以说,让经理人对所有人负责就是对所有人不负责。不同的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着冲突,在这些冲突当中,一部分需要并且可能由经理人通过自身的努力来协调,而另外一部分冲突,则非单凭经理人的努力所能企及。要求企业同时实现短期利润、市场份额、利润增长率最大化,这只会让经理人不知所措,无从下手。同样,如果让他们同时对工人、客户、消费者、地方政府等所有利益相关者负责,而每一方的利益又不一样,这样,经理人就很容易逃避责任。

(五)利益相关者理论对传统的企业理论不是替代,而只是一种补充,最大贡献就在于提醒公司应该更多地关注股东以外地其他利益主体的利益,以确保实现公司价值长期的最大化。但是,在董事或董事会代表谁的利益这个问题上仍然有着较大的争议。在传统的理论中,董事的角色被定义为所有者的“自己人”,与股东之间在利益关系上高度一致。董事及董事会至高无上的权力源自股东的绝对信任,因此他们首先必须忠于所有者,而不是雇员、经理、消费者或政府部门等其他主体。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董事以及董事会应该代表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因而应该由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团体任命和选举自己的代言人进入董事会。也就是说只要属于利益相关者,就可以有自己的代言人进入董事会,参与决策过程。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董事会必须以某种方式平衡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这误解了董事会的职责,也是不合理不实际的。如果潜在的投资者知道自己用来增加利润、承担市场风险的资本将会被董事会用来协调其他主体的利益,那么作为一个理性人,他是不会向这样的公司投资的。

(六)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对于任何一个机构而言,最重要的事情是首先弄清楚它存在的目的是什么。要建立一个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同样要解决一个最基本的问题,那就是企业经营存在的目标是什么。按照传统的企业理论,追求利润是企业得以与其他非盈利组织相区别的一个最大特征,企业是因为投资者的投资而存在,实现价值增值是企业的动力源泉。利益相关者理论主张公司的目标是协调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即使不能做到多赢,也应采取中立的解决方案。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运作的目的将有可能会把保证就业、保护环境甚至保护人权等政治性的责任放在股东价值最大化同等重要的地位,从而迷失方向。

(七)在理论与实践的联系方面,体现在利益相关者治理与企业绩效的关系上,还没有确定的实证依据。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利益相关者治理有助于企业绩效的提高,与客户和供应商之间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促进企业发展。而这些是所有企业为了在商业竞争中生存所必须考虑的,不能作为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与企业业绩之间呈正相关的依据。事实上,由于利益相关者的制约,企业会缺乏高效决策和适应性,有可能丧失必须的效率和竞争力。

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局限性表明,一旦企业失去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商业性目标,就会变成企业不像企业的奇怪结局,在实施的实际效果上,可能对每一个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都无法做到有效保护,从而导致所有利益相关者被“锁死”。

以上的原因表明,与利益相关者模式相比,选择股东主导模式对所有利益相关者而言是一种帕累托改进。如果一个利益相关者担心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在股东主导模式下,他完全可以通过成为股东而使自己的利益得到保护。股东价值最大化对于不同的利益相关者而言,不仅满足了他们的个人参与理性,而且是激励相容的。

四、结束语

本文并没有对利益相关者理论或“股东至上”理论孰好孰坏做出定论,但是通过以上的分析看出,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主要思想实际上是经济理论中早已论述的东西。因为对公司而言,善待员工、向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鼓励供应商长期合作、偿还债务并培育良好的社会剩余都是股东长期利益之所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是以公司为载体的,只有确保公司持续、健康运营,这些利益才能兑现,而股东以及潜在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是这一逻辑过程的必备前提。从长期来看,股东利益最大化与协调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并不一定存在冲突。为了股东的长期利益运营公司,管理层和董事必须考虑公司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但日常指导经理人决策的最高准则必须是股东价值的最大化。所以,笔者认为只要企业在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同时,更多地考虑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价值,就能使企业进入以下的良性循环:设定股东价值最大化,企业进行健康的经营,从而实现企业股东价值最大化,利益相关者合理的价值分配,然后企业声誉不断提高,创造更高的企业价值。

参考文献:

[1]杨瑞龙,周业安.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及其应用[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张兆国.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治理效应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3]姜涛.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必然性分析[J].商场现代化,,(11).

[4]黄少安,宫明波.共同治理理论评析[J].经济学动态,,(4).

[5]陆庆平.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导向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J].会计研究,2006,(3).

[6]张维迎.产权、激励与公司治理[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7]宋其美.正确审视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J].管理科学文摘,2006,(12).

篇5:利益相关者财务论-财务范畴的新探索

利益相关者财务论-财务范畴的新探索

学术界关于财务范畴的观点主要立足于不同的财务主体,从不同的财务层次阐述财务理论问题,但是,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分权、分治、分层次财务理论是一种不切实际、难以付诸实施的财务理论。如何认识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务理论问题,关键在于看问题的角度,如从企业本质的角度来透视财务问题,会得出一种全新的财务范畴――利益相关者财务。

一、企业的本质:利益相关者的契约集合体

财务的根本问题是通过财权的合理安排,最优化生产要素的配置,借以实现要素的高效使用和财产利益的公正合理分配。财权的安排是企业治理结构中的基本问题,而企业治理结构的本质是企业所有权安排的合约或契约制度,企业所有权的安排直接触及企业的本质。因此,研究财务问题必须首先认识企业的本质。

科斯在其著名论文《企业的性质》中提出“企业的显著特征就是作为价格机制的替代物”。“通过契约,生产要素为获得一定的报酬同意在一定的`限度内服从企业家的指挥。契约的本质在于它限定了企业家的权利范围。只有在限定的范围内,他才能指挥其他生产要素”。企业是各生产要素所有者为了取得一定的经济利益而彼此之间签订的契约集合体,是在共同经济利益的基础上形成的新的经济利益主体,并且归生产要素所有者所有。

生产要素所有者包括非人力资本的所有者和人力资本的所有者。人力资本的拥有者包括经理、员工,非人力资本的拥有者包括只投入实物资本的股东和投入金融资本的债权人。资本的本性就在于追求增值,然而,资本的本性不过是理性经济人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外在表现。传统的资本增值观点仅仅局限于非人力资本,却忽略了非人力资本的“人格化”。对于非人力资本而言,“人格化”是它的灵魂,没有“人格化”的非人力资本,是一种缺乏主体,没有活力的资本,从而资本的本性也就无法体现。所以,市场经济中资本是实现要素组合的枢纽。资本是始发的生产要素,它拥有取得和粘合各个生产要素的重要功能。

在共同经济利益基础上形成的经济利益主体企业,其内部各经济利益主体之间的冲突不可避免。按照现代企业理论,企业组织实质上是协作群生产,代表一组合同关系,通过合同关系,实现企业内部不同要素所有者之间的合作,在任何合作组织和协作群组织中,只要有不同的经济利益主体,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利益冲突。“人总要使其创造性的经济活动从属于自身的目的”(马克思,但是,各经济利益主体在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却要受到其他经济利益主体的制约,不能无限度地任意扩展而侵犯其它经济利益主体的利益,否则;合约所约定的条款就会遭到破坏,企业就会从新组合,签订新的合约,从而形成一个新的经济利益主体。

如何避免合约的非合理终止,影响多数经济利益主体的利益,需要一种企业治理结构。企业治理结构就是一组联结并规范企业内部不同权利主体之间相互权力和利益;责任关系的制度安排,要旨在于恰当处理不同权利全体之间的监督、激励和风险分配问题。权利主体之间的合约合理安排,说明权利主体之间具有一种相关利益;相关利益是在一个企业中的利益关系或份额,相关利益也是一种权利要求,是对自认为是应得物或者应得权利的要求,只不过这种要求是权利主体之间彼此制约的结果。权利主体基于一定的共同经济利益,但彼此之间又存在一定的利益冲突。各权利主体都意识到其自身的利益与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密切相关,各权利主体实质上是利益相关者。利益相关者就是宣称在某一企业里享有一种或多种利益关系的个体或群体,包括投人人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的生产要素所有者。从这种意义上说,企业就是一个以资本为纽带,以平等的主体产权为前提,由利益相关者以签订合约方式而组建的一个利益相关者的契约集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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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司经营过程利益最大化经济学论文

公司经营过程利益最大化经济学论文

摘要:本文在考虑综合因素的情况下,根据调查取得的资料进行分析,分别从折旧年限以及折旧方法的选择入手,比较不同情况下对税收所产生的影响,从而针对目前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管理措施提出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固定资产折旧税收筹划

1固定资产折旧的基本含义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规定对固定资产原值扣除其残值(计提的固定资产累计金额)余额进行每月摊销,是计入生产成本的过程,它反映了固定资产在当期生产过程中转移的价值,以折旧的形式在产品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并转化为货币资金的过程。

2设计思路

为了更好的理解固定资产折旧的管理和有关税收的优惠政策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分别从折旧年限以及折旧方法的选择入手,比较不同情况下对税收所产生的影响。并发现较为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固定资产折旧管理措施,使公司减轻税负,增加利润。本文主要是以A公司在本年获利购进的设备检测仪器和办公用的一辆高档的小轿车为例。

3固定资产情况说明及该企业可能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一般而言,一个企业所拥有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经济用途分为两大类:生产经营类固定资产和非生产经营类固定资产。A公司也无不例外。其中:该企业中的生产袜子设备、设备检测仪器、生产车间、运输车辆、定型机,加弹机,以及相关生产经营有关的工具等均属于生产经营类的固定资产,而该企业中的职工宿舍、职工餐厅、办公楼以及办公用车等均属于非生产经营类的固定资产。该公司约有固定资产2000万元,占总资产的70%左右,制作袜子全电脑自动化且对固定资产管理采用了相当好的内控,并且还配备了相关的专业人员对其进行维修以及技术操作的指导。

A公司在本年获利年度购进的设备检测仪器和办公用的一辆高档的小轿车为例,会计人员采用公司往常的折旧方法。由于该公司生产流程全电脑自动化,而且不断投入资金研发新的产品和设备的改善问题,将产品销往美国、西班牙、法国等地方,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享有税收优惠政策。

4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筹划案例比较分析本文主要从两大方面进行比较分析说明利用固定资产折旧来进行税收筹划:第一方面,对该公司刚购入的设备检测器从不同折旧年限和是否享有税收优惠政策入手,从横向和纵向的角度进行比较和分析;第二方面,对办公用的高档小轿车从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来进行纵向的比较和分析。通过以上两个方面,进一步来阐述该公司应当如何正确、合法、合理的进行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筹划,并且在企业不断发展的角度上,积极争取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4.1不同折旧年限的抵税效果的分析(平均年限法下)案例:A公司在年度购入设备检测仪器一台,该设备的原值为1500万元,按照国家政策的规定,该仪器的折旧年限不低于5年,经税务主管机关审核批准可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现公司对该设备的折旧计提面临对折旧年限的选择,由于政府只规定了下年限,所以可以在5年及5年以上年限进行选择,而该公司的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会计人员将以10年作为该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为了进行比较分析,在此以10年和5年两年限为例,并从该公司享受和没有享受到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情况下,对这两种情况下的抵税差额进行进一步的比较分析。分析中不考虑残值因素,假设公司的资金成本率为10%,优惠所得税税率为15%。

4.1.1在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下虽然现阶段该公司在政策上还不能享有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是该公司为规模企业,很有发展的前景,在未来很有可能达税法规定的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条件,因此,本文以公司享有两免三减半进行固定资产折旧。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是从自投产的获利年度开始实施的,前两年为免税,后三年为减半征收,即该公司在获利年度购进该检测仪器投产后,前两年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后三年需要按照7.5%征税,之后的年度按照15%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①使用年限为10年时,前2年的抵税额为0,后3年的抵税额为11.25万元,之后5年的抵税额为22.5万元。

②使用年限为5年时,前2年的抵税额为0,后3年的抵税额为22.5万元。

156年折旧额(10)抵税额年折旧额(5)抵税额115003000215003000315011.2530022.5415011.2530022.5515011.2530022.5615022.5715022.5815022.5915022.51015022.5表1年份12345合计折旧额100×0.4=40(100-40)×0.4=24(100-64)×0.4=14.4(90-78.4)÷2=5.8(90-78.4)÷2=5.890应纳税所得额40-40=040-24=1640-14.4=25.640-5.8=34.240-5.8=34.2110所得税(15%)02.43.845.135.1316.5表2双倍余额递减法的所得税计算表单位:万元年份12345合计折旧额90×5÷15=3090×4÷15=2490×3÷15=1890×2÷15=1290×1÷15=690应纳税所得额40-30=1040-24=1640-18=2240-12=2840-6=34110所得税(15%)1.52.43.34.25.116.5表3年数总和法的所得税计算表单位:万元考虑到资金时间价值的存在,现将计算的两种情况下的抵税额折算为现值进行比较:按照10年计提折旧的抵税额现值=22.5×[(P/A,10%,10)-(P/A,10%,5)]+11.25×[(P/A,10%,5)-(P/A,10%,2)]=76.08万元按照5年计提折旧的抵税额现值=22.5×[(P/A,10%,5)-(P/A,10%,2)]=46.22万元纵向分析可得:在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和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情况下,两者的抵税额现值差额为29.86万元(76.08-46.22);由此可见,如果A公司在享受到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时候,应该选择折旧年限越长的,这样才能使抵税效果更加来的明显,对企业来说更加有利。

4.1.2横向比较分析

通过计算可以看出,该公司在所得税方面享有和不享有自投产获利年度起两免三半的税收优惠政策,对这两种情况下的抵税差额进行比较分析可得在不享有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下,企业的会计人员应当选择折旧年限较短的,而在享有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下,企业的会计人员应当选择折旧年限较高的。

4.2不同折旧方法的抵税效果的分析案例2:A公司取得一辆价值100万元的高档小轿车,残值按原价的10%估算,估计使用年限为5年,公司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五年内,该公司未扣除折旧的税前利润为40万,该公司资金成本为10%。现公司面临对折旧方法的选择,是采用加速折旧法(其中包括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额法)还是平均年限法,下面为对不同折旧方法下的税收情况作一个分析:①直线法(平均年限法)的所得税为:年折旧额=100×(1-10%)÷5=18(万元)年应纳税额=(40-18)×15%=3.3(万元)5年总计纳税额=3.3×5=16.5(万元)②双倍余额递减法的所得税为:③年数总和法的所得税如表3所示:④如果考虑资金时间价值,比较各种折旧方法下的纳税总额现值:平均年限法纳税总现值=3.3×(P/A,10%,5)=3.3×3.7906=12.51(万元)双倍余额递减法纳税总现值=2.4/(1+10%)2+3.84/(1+10%)3+5.13/(1+10%)4+5.13/(1+10%)5=11.56(万元)年数总和法纳税总现值=1.5/(1+10%)+2.4/(1+10%)2+3.3/(1+10%)3+4.2/(1+10%)4+5.1/(1+10%)5=11.86(万元)由以上计算可看出,虽然三种不同方法计算出来的累计应纳所得税额的量是一致的,均为16.5万元,但采用加速折旧计算的第一年应纳税额最少;双倍余额递减法下第一年不需要缴税,年数总和法下第一年缴纳税额为1.5万元,而直线法的平均年限法下则需缴税3.3万元。如果把多年应纳税额折算成现值,进行累计,比较应纳所得税额现值大小,双倍余额递减法纳税现值最小,为11.56万元,直线法纳税总现值最多,为12.51万元。由此可知,A公司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对该高档车进行加速折旧法,可以使该公司在最初年份提取较多的折旧,冲减较多的税基,从而减少了应纳税款,可达到合理避税的功效。因为税法上规定,一般企业相关的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是无法随意变更的,所以企业在对固定资产确定折旧方法时,需要谨慎考虑,尽可能的选择有利于企业节税的方向发展。

5固定资产折旧税收筹划时应注意的事项及建议注意事项:通过对固定资产折旧透视对该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对固定资产折旧筹划时应注意的事项:一是折旧的税收筹划不一定使该公司的某一年度的所得税款支付最小化;二是折旧的税收筹划不一定需要使用加速折旧方法来达到节税的方法;三是折旧税收筹划不一定就是尽量缩短折旧年限;从侧面所反映企业存在的问题的注意事项:一是相关财会人员的相关会计专业和税收筹划知识有待提高;二是相关财会人员对企业应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的了解有待提高;三是固定资产的相关保管措施有待加强。

建议:在对A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进行税收筹划时,首先该公司相关的财务人员应当明确该公司有哪些固定资产需要计提折旧,以及该公司享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其次是看政府部门或有关税务主管部门是否对该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进行了约束,以及在计提折旧的方法上有没有进行限定;若没有的话,企业的财务人员需要对某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和年限进行合理的选择,在遵守相关税收财务法规时,真正利用好国家给予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减少企业税负,绝不能利用非法的手段减少税收,从而变为偷税,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新的会计制度及税法规定,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没有做出相关的规定,只要求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所以财务人员在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选择时便可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选择对企业有利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方法对企业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以此来达到节税及企业的其他理财目的。对于相关的财务人员应当定期进行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并且对财务人员进行不定时的专业知识考察。

参考文献:

[1]孔祥玲.我国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分析及发展对策[J].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2004,(6):45.

[2]张源.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筹划分析[J].会计之友(中),2006,(200):37-38.

[3]郜帆.浅析折旧费用的税收筹划[J].山西财税,2008,(12):37.

[4]程坚.也谈固定资产折旧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J].会计之友(中),2007,(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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