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工作方案 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本文共11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一起分享。

篇1: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工作方案 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
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动员全局上下积极参与,有效利用各类资源,向全体干部职工宣传全县上下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际成效,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确保斗争取得实效。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着力提高政治站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作用,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反映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效反响,努力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营造氛围、引领舆论,聚集正能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县上下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宣传重点
充分利用舆论宣传的重要作用,把中央和关于扫黑除恶的文件精神、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展情况和实际成效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精心谋划,认真组织,把舆论宣传贯穿于扫黑除恶全过程。主要抓好以下重点内容宣传:
1.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相关精神,宣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等;
2.宣传县委、县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大部署,宣传县委政法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算和举措;
3.宣传政法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推进情况,选取的典型案列及相关报道等集中教育;
4.宣传各级各部门在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工作成效及先进典型人物事迹;
5.适时宣传我县开展的“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活动,及时宣扬我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感人事迹等;
6.宣传国家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宣传形式和任务
各股室要围绕中心工作大局,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舆论引导和宣传策划,积极探索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全面开展宣传工作。
1.张贴《通告》和《办法》。在局办公楼显目位置或公示、公开栏内张贴《通告》和《办法》,并通过办公平台发布,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及时熟悉了解。
2.选取人口密集地、公共区域、及局院墙外等重要阵地悬挂不少于2条宣传横幅和标语,充分利用局大厅led大屏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视频或宣传标语。
3.充分利用召开党员集中教育学习等有利时机,传达中央和省市关于扫黑除恶的文件精神和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宣讲扫黑除恶有关精神,努力夯实群众基础,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安排。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综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把此项任务作为重点摆上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坚持正确导向,不虚不空不偏。此次专项斗争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各级要切实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领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准确体现中央和及我县委、县政府的坚强决心,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纪律意识,严格组织管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加强舆情研判,及时发现、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稳妥把握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查删有害信息,防止负面情绪发酵扩散。严格管理信息播发流程,拿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涉及重要问题的稿件按照规定送审,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和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系列通知精神和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县教育系统的扫黑除恶工作,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和我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摸排举报扰乱、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黑恶势力线索,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切实维护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任务
经过三年认真的摸排举报线索,使全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平安校园创建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根本改善,广大师生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营造良好环境。
三、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四、摸排举报线索重点内容
各校(园)要结合学校实际,发动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认真摸排、发现,并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举报教育系统内的涉黑涉恶线索,重点为以下涉及黑恶势力线索。
(一)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敲诈勒索学生,向学生索要财物的黑恶势力人员。
(三)黑恶势力参与渗透的体罚、虐待、性侵、欺凌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情况。
(四)学校建设施工过程中,黑恶势力干扰、阻挠学校建设施工等违法犯罪情况。
(五)在教育服务方面,学校商店、食堂承包及物资采购,学生保险购买、教辅资料征订黑恶势力渗透、强买强卖现象。
(六)在办学办园方面,黑恶势力渗透、强制参与办学办园现象。
(七)黑恶势力参与的“校园贷”、电信诈骗等涉及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八)其它涉校涉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下旬)。县教育体育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教育系统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方案、动员部署。
(二)摸排举报实施阶段(207月1日至6月30日前)。各校(园)要广泛发动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全面开展涉黑恶势力线索的摸排举报并建立台账。对摸排出的案件线索,要及时向县教育体育局和县公安部门举报,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校涉生黑恶势力犯罪。
(三)督导检查,建章立制(207月1日至年底)。要对各校(园)扫黑除恶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黑恶势力线索摸排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健全源头预防、预警预测、专项治理、考核奖惩机制。通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全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制。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校长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学校领导和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工作落实。要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确保省、和我县对此次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举报不到位,发生涉校涉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篇2: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老师们、家长们、孩子们:
小海幼儿园坚决拥护以 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自治区、银川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创建和谐平安幼儿园竭尽全力。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
小海幼儿园欢迎全体师幼及家长朋友们积极行动起来, 配合幼儿园检举揭发涉及校园违法犯罪的以下黑恶势力性质行为的线索:
1、侵占幼儿园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2、非法侵入幼儿园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3、在幼儿园周边敲诈勒索家长、教室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4、校园欺凌行为;
5、干扰、阻挠幼儿园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6、各类非法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7、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8、幼儿园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的情况;
9、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防止他们被黑恶势力唆使,充当黑恶势力的马前卒;
10、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我们倡议:
人人争做扫黑除恶的参与者。要旗帜鲜明地与涉黑涉恶等各项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敢于发声、敢于亮剑;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辨是非,分清善恶,坚决不参与黑恶势力;要深刻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危害性,自觉树立远离违法犯罪的主动意识。
人人争做扫黑除恶的宣传员。要引领身边家人、同学、朋友弘扬时代新风,推进移风易俗,让黑恶势力、腐朽文化无孔可入;要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举措,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扫黑除恶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树立文明新风尚,传播青春正能量。
人人争做扫黑除恶的监督员。要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涉黑涉恶线索,自觉与黑恶势力作坚决斗争,为彻底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支持,形成全社会同仇敌忾的浓厚氛围。
为了让我们的社会更和谐、美好,让我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以雷霆万钧之势向黑恶势力亮剑,尽力扫除黑恶阴霾,尽快扫出风清气正,尽早扫来朗朗乾坤。
我园一直以来不断加强园所安全建设,严格按照“凭卡接送”制度,保证幼儿在园所的安全。而家长朋友们在外遇到涉及黑势力的人员或活动,应保持镇定,保证自身安全后及时通知警方,避免以身试险。对于违法犯罪行为要加以防范,警惕被动机不良的人以哄骗方式走入违法犯罪泥潭。从多途径学习了解扫黑除恶,加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1. 扫除黑恶势力 巩固基层政权
坚决打击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及保护伞!
2. 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不准黑恶欺行霸市
坚决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迫交易、收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3. 扫除黑恶犯罪 促进经济发展
坚决打击非法高利放贷、讨债、非法拘禁、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4. 出重拳 除黑恶 保平安
坚决打击以威胁、恐吓等手段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黑恶势力!
5. 黑恶是毒瘤 一个不能留
坚决打击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黑恶势力!
6. 黑恶必扫 除恶务尽
坚决打击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的黑恶势力!
7. 邪不压正 正义必定战胜黑恶
坚决打击随意殴打他人、恐吓他人、强拿硬要,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的黑恶势力!
8. 全民参与 扫除黑恶 稳定团结 和谐小康
坚决打击操纵、经营“黄赌毒”,组织强迫妇女卖淫,开设赌场,贩卖、运输、制造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9. 扫黑恶 净环境 促稳定 保平安
坚决打击堵门堵路、医闹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扰乱交通秩序的黑恶势力!
共建和谐社会、美好家园需从娃娃抓起希望家长做到以下几点
1. 监督幼儿不带尖锐的危险物品进园,来园前要检查幼儿的口袋!
2. 及时与教师沟通幼儿的一些行为和表现,保持良好的家园沟通。
3. 教育幼儿认识常见的安全标志,知道遇到危险时需要正确的求助方式。
4. 正确处理孩子间的矛盾冲突,切记威胁对方孩子,出现一些过激行为,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5. 接送幼儿期间,遵守交通规则,别乱停放车辆,遵守幼儿园接送制度,按时接送。
6. 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控制好自己的情绪,用正确的方式耐心教导孩子。
7. 教育幼儿不要跟陌生人走、不要吃陌生人的东西,学会保护自己。
篇3: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自1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以 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党的决策部署,是每位党员、干部必须履行的义务,对此,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倡议,全区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示范带动作用,积极主动作为,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整体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扫黑除恶重点打击范围:包括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欺压 残害群众、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讨债、组织或雇佣“水军”进行网上威胁恐吓、在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拉帮结派盘踞一方等涉黑涉恶情形。
广大党员、干部主要义务:要带头遵纪守法,切实管好自己和亲属,坚决不参与涉黑涉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坚决不收受黑恶势力贿赂或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编织“关系网”、寻求“保护伞”可乘之机;要勇于与黑恶势力斗争,对扫黑除恶态度坚决,对黑恶势力敢于亮剑,树立一身正气,勇于制止周边涉黑涉恶违法行为,积极向政法纪检机关检举揭发涉黑涉恶问题;要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原则要求,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举措,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动引导广大群众打消顾虑,积极提供涉黑涉恶线索,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参与。
长乐区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中共长乐区委政法委员会举报电话:
110
篇4: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老师们、家长们、同学们: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学校欢迎全体师生及家长朋友们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治安乱点线索,对举报线索的机关会严格保密和保护。为了让我们的学校更和谐、更美好,广大师生、家长,让我们行动起来!给校园扫黑除恶尽一份力!
逸夫小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电话:029—36225840或直接拨打“110”
下附《泾阳县教育系统13个涉黑涉恶线索及8类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线索》
一、13个涉黑涉恶线索方面
1、侵占学校公有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2、干扰教育工程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围标串标、阻工扰工、强装强卸的黑恶势力;
3、在学校设备设施、教学器材、生活物资采购等方面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
4、在学校食堂、超市经营承包、食堂食材供货采购方面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
5、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干扰教学秩序、阻塞交通、损坏学校财物、威胁师生安全的黑恶势力;
6、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敲诈勒索,威胁师生安全的“校霸”“地痞”,寻衅滋事的黑恶势力;
7、干扰学校正常秩序,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长期无理缠访的黑恶势力;
8、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9、面向在校学生非法诱导和发放贷款行为;
10、教育系统内部拉帮结派,为所欲为,对抗组织,幕后组织、煽动、策划师生聚众闹事的黑恶势力;
11、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12、支持非法办学、非法办班的“保护伞”;
13、与教育有关联的其他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二、8类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方面
1、距离中小学幼儿园200米范围内开设的网吧、电子游戏厅等经营性娱乐场所;
2、校园及周边书店、音像制品店销售带有、、邪教等内容的违禁书籍和音像制品;
3、校园及周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生活失意对社会不满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等特殊群体;
4、校门口周边乱摆、乱放、乱停、乱卖、乱搭、乱建等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乱点;
5、发生在学生之间的欺凌与;
6、上放学期间高峰勤务和“护学岗”落实情况;
7、校门口防撞墩、隔离栏和交通警示牌设置情况;
8、非法营运车辆运载学生和“校车”未按规定路线行驶情况。
泾阳县逸夫小学
篇5: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致团员青年助力扫黑除恶倡议书
广大团员青年们: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自1月起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狠抓不懈,一批批黑恶势力被绳之以法,一顶顶保护伞被强力打掉,已经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扫黑除恶是一场全民战争,全市广大团员青年是受益者,更应是践行者。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攻坚年,团市委号召全市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行动起来,助力扫黑除恶,为建设平安安庆贡献青春力量,特发出如下倡议:
争做扫黑除恶宣传员。带头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带头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积极向家人、同学、朋友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原则要求。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文明新风尚,传播青春正能量。
争做线索摸排情报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需要全民参与。我们倡导广大青年紧紧围绕黑恶势力打击重点,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自觉与黑恶作斗争,为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支持。
争做遵纪守法示范员。自觉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深刻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危害性,远离违法犯罪;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辨是非,分清善恶,坚决不参与黑恶势力,做新时代的好青年。
扫黑除恶,民心所向。青少年朋友们,让我们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打赢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共青团安庆市委员会
篇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民政局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根据中央、省、州、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的土壤、条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城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及时报党委审批,重大部署、重大措施、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请示。
(二)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坚持打早打小,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坚决打击涉黑犯罪组织和涉恶犯罪团伙,依法从严打击黑恶势力,依法从严从重惩处首恶和骨干分子。
(三)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政干部“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参与涉黑涉恶犯罪以及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四)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防范打击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与打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相结合,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目标任务
经过三年努力,使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黑恶势力及其首要骨干分子受到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治理,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被彻底摧毁,涉黑涉恶犯罪大幅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制度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涉黑涉恶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日常监管、动态管控、排查整治制度机制健全完善;软弱涣散基层组织得到整顿,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乡村组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基层清风正气普遍形成。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201月至底,为期三年,排查、打击、监管、建设等工作压茬推进、滚动开展。
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全镇各村、镇所属站所、学校、企业要迅速落实、动员部署。全面开展线索排查,建立台帐,确保依法处理。全力配合专案侦查,对重大涉黑案件重点攻坚。宣传发动群众,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打管结合,边打边建。坚持打、管、建并重,持续保持专项斗争高压态势,缉捕潜逃的黑恶分子及幕后操纵者、策划者,深挖“保护伞”。全面梳理、严格整改重点行业领域的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滞后等问题,初步建立主动防范、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持续加强地方和行业的基层组织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
20,督导检查,建章立制。对各村镇直各单位健全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确保基层党组织号召力、组织力、战斗力明显提升,属地管控责任落实到位,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运行良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为做好全镇村两委换届提供有力保障、创造良好环境。
五、重点打击对象
在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扫除黑恶势力同时,重点打击以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对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村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干扰阻碍全镇重大项目建设的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工程、沙石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滥盗滥伐的黑恶势力;在农贸市场、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讨账队”和“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公职人员。
六、主要措施
(一)全面宣传发动。各村要召开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并持续深化“红袖标行动”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悬挂刷写标语、口号、发送手机短信、小手拉大手、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全方位、无盲点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组织好宣传,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除黑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及时宣传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宣传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鼓舞斗志,壮大声势,营造氛围。通过采取不同形式的宣传,做到街上有标语、村组有专栏,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迅速动员全镇上下参与专项斗争,营造扫黑除恶氛围。
(二)广泛收集线索。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力量深入黑恶犯罪活动活跃的地区访民声、听民怨,收集线索;要结合脱贫攻坚驻村工作,包村镇干、村组干部、帮扶责任人,一手抓脱贫攻坚,一手抓走访摸排,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对象,逐户走访,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要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核实处理,对举报人以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采取必要的保密保护措施。镇派出所要把排查发现黑恶势力线索作为基层民警的重要工作职责,深入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区域进行摸排调查。重点围绕林、矿、砂、交通、建筑、征地、拆迁等领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纪检、信访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提供给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专班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案件侦办。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审查,立案后成立由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案组,抽调专门力量组织侦办,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及时抓捕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彻底摧毁黑恶犯罪的组织基础;依法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涉恶财物、账户,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深挖细查背后的“保护伞”,彻底打掉黑恶犯罪的社会基础。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镇纪委要把扫黑除恶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要和政法机关建立对涉嫌充当“保护伞”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建立联动办案机制,同步彻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与“保护伞”案件。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把扫黑除恶与基层组织建设和完善村级治理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带支部活动,所有党员干部全部分片包村,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镇所属站所、学习、企业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加强组织领导、检查督促,旗帜鲜明地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及时督导涉黑涉恶重特大案件、党政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的侦办查处等重大事项。成立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派出所长任副组长,镇其他班子成员、村支部书记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派出所,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镇党委部署,全力推进专项斗争。
(二)加强配合协作。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打击合力。镇派出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全面收集固定证据。镇司法所加强对涉黑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和代理工作的指导,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侦办协调机制,镇综治委牵头,协调派出所、司法所对办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办案效率,对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按照备案规定上报县政法委协调研究。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村支部书记、镇直各单位负责人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村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是专项斗争的直接责任人,要亲自组织、指挥、协调重大黑恶案件侦办,对黑恶势力诬告陷害、打击报复政法干警的坚决依法追究。专项斗争期间,镇党委将组织督导组到各村、镇直各单位和企业进行督导,发现镇、村干部对专项斗争重视不够、组织不力、不履行扫黑除恶职责,对黑恶犯罪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彻底、打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纪依法问责。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严禁党政干部插手案件干预司法活动、司法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办案人员与特定关系人不正当交往”的三项规定,党政干部尤其是政法干部对涉黑涉恶案件,不准通风报信、说情干扰办案,不准拖延、推诿压案不办,不准降格处理、宽纵罪犯。(五)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负面清单制度、黑名单制度、资质审查制度等行业监管制度,加强行业准入管理和资格管理。要加强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建筑、运输、山林、采沙等重点行业监管防控机制,建立健全涉黑涉恶重点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建立健全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场所日常排查整治机制,确保长治久安。
民政局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更好地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省、州关于扫黑除恶的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基层群众自治领域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干扰基层政权、插手基层公共事务、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破坏社会稳定的黑恶势力,铲除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实现我县基层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和破坏社会治安秩序,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方式干扰破坏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垄断集体经济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斗争的宣传力度,采取制作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led电子显示屏集中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意义、方式和方法,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同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相结合,聚焦关键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功能,广泛宣传宪法、刑法、社会治安方面的法规以及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营造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提升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揭发检举“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二)摸排线索,全面掌握情况。设置举报通道,畅通举报途径。通过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和公开举报电话,发动村(居)民通过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等形式来反映问题和线索,收集整理举报信息。通过调研、座谈、走访等形式,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对涉及基层群众自治领域中涉黑涉恶总体情况及成因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移交线索,依法严厉打击。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受理发现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或充当“保护伞”,视情节轻重移交相关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审查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基层政权建设,重点督导各地整治软弱涣散党组织、村(居)委会,提高村(居)“两委”班子的战斗力。把好村(居)“两委”换届入口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条件人员进入村(居)“两委”班子。
四、组织领导
为更好地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成立民政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将思想统一到省、州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把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基层政权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精心组织部署,强化落实,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严格考核。把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情况纳入民政综合评估和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中,严格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表彰的重要依据,通过专项督查、情况通报、重点约谈等方式,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严格问责,责任追究。对因重视不够,问题线索摸排不到位、不彻底,或者发现问题不报告的,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篇7: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省、市、县系列安排部署,扎实有效地推进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优化社会法治环境,营造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浓厚社会氛围,为进一步加快加快发展提供良好法治保障和舆论环境。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要求和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精神,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信心决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采取的重要举措,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声势,形成强大时打击合力,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专项斗争动态。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中央、省、市、县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弘扬正气,提振广大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二)宣传上级部署要求。持续加大对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重要思想,中央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依法治省重要要求和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列部署要求。
(三)宣传重要法律法规。加大对《宪法》的学习宣传力度,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广泛开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人民群众真正做到知法、守法、信法、护法。
三、宣传方式
(一)媒体宣传。镇文广新站要办好法治宣传专题广播,村(居)、各单位部门要办好专栏,加大版面和黄金时段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信息的发布。各村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部门要认真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上的主动性。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宣传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效、经验及涌现的先进典型等。
(二)社会宣传。各村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要在公路要道口、街道、临街墙体等重要区域和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广场、景区、车站、商场、市场、药店等公共场所,设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益广告,张贴专项打击通告和线索举报通告,开设宣传专栏(板报),发放宣传资料,发送手机短信,广泛开展以案说法、基层宣讲等主题活动,确保氛围浓厚、家喻户晓。
(三)舆情管控。对办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加强与同级或上级宣传部门、网信部门的密切配合,及时发现、引导、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防止负面舆情扩散蔓延。加强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核查反馈实名举报,严格落实保护措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四、工作要求
各村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吃透中央精神,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持续性,服从大局,结合职能职责,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宣传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实效。
篇8: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各直属单位,机关各股室: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为全力做好人社领域法治宣传、信访维稳、劳动维权等各项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打造“美丽幸福,建设丘陵地区经济强县”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实施步骤
(一)精心组织部署。切实履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职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专题研究、专题宣传动员,传达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部署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二)营造浓厚氛围。采取设立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集中宣传等形式,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家喻户晓。同时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功能,结合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工地、送法进乡村等活动、送法进社区等活动,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与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三)形成工作合力。结合工作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对信访稳定、劳动维权、社会保险等领域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领域、特殊群体的安全监管,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劳动监察执法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直属单位及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政策法规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系统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强化部门配合,坚持协同作战,持续有效推动扫黑除恶工作。
(二)强化督促指导。各直属单位、相关机关股室要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实际相结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及工作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人员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个人进行大张旗鼓地表扬奖励。
(三)落实工作责任。建立班子成员联点(重点企业),相关干部包片(各建筑工地)、第一书记联村(精准扶贫帮扶村)联点工作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工作不主动,导致黑恶势力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追责。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篇9: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工作方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
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乡实际,现制定如下宣传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以“扫黑除恶”为主题,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为主线,以增强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为目的,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教育活动,着力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提升干部职群众的法纪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加强法治建设,深入开展综合整治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为全县经济社会环境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使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得到普遍增强,市场竞争意识和法纪观念明显提升,依法维权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有所提高,市场经济秩序明显改善,全县经济社会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三、方法步骤
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3月15日)。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
第二阶段:排查摸底阶段(3月16日—4月30日)。结合部门实际,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要求,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排查找准原因,认真梳理归类,制定工作措施。
第三阶段:集中宣传阶段(5月1日—11月30日)。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要求,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第四阶段:自查分析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对所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工作进行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并形成自查报告按时上报。
第五阶段:总结巩固阶段(12月16日—12月底)。分析总结宣传成果,建立健全法治教育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为了确保发展宣传教育活动顺利实施,经乡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成立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二)广泛宣传,突出重点。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大力地宣传法治教育活动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整治重点和工作措施,在全乡上下迅速掀起宣传工作热潮。丰富宣传内容,宣传重点主要是:一是与正当方式保障法权益相关的程序性法律法规,即》《行政复议法》、《劳动仲条例》、《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信访条例》等。二是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即《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入“扫黑除恶”的典型案事例等。三是与广大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相关的方针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等。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开展“环境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乡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配合的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安排好宣传教育工作。
(四)严明纪律,确保实效。不断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服从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确保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要严格按照县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宣传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项宣传工作,力争通过大力宣传,使全县环境明显改观,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切实扫除文化旅游市场黑恶势力,保障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成效,有效文化旅游市场资源力量,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文化旅游市场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实施步骤
204月起部署,正式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直推进到,不断深化治理成果,形成常态化。通过展开宣传发动,自查摸排文化旅游市场违法案件、信访举报件情况,一旦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立即确定工作方案和责任人员,将涉黑涉恶问题解决在萌芽。同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在全县文广新系统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三、主要措施
(一)以宣传促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1.会议宣讲
一是相关股室要主动组织学习并传达国家、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文件精神;
二是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主动深入基层,全面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媒体宣传。
文化场所要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以营造良好的文化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效果。
3.新媒体宣传
要求全局党员、干部利用手机微信、微博参与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
(二)加强线索摸排,全面掌握情况
1.畅通举报路径
广泛采取宣传展板、悬挂警示提示牌等多种方式,确保“扫黑除恶”工作信息在各类文化旅游场所全覆盖;畅通举报渠道,大力宣传旅游文化市场(扫黄打非、扫黑除恶)举报电话,专人负责处理举报线索;建立媒体信息直报机制,广泛发动各类力量拓展线索来源,为推进“扫黑除恶”工作营造良好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环境。
2.深入走访服务对象
及时走访调查,从文化旅游市场服务对象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3.集中研判深挖
对近年来涉及文化旅游市场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
1.强化责任意识,精心部署和大力文化旅游领域“扫黑除恶”工作专项整治
进一步加强专项监管和巡查排查,准确研判、科学发现、及时移交本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线索,配合公安部门重点打击文化旅游市场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确保全县文化旅游领域市场环境根本好转和安全有序。
2.进一步加强各股室“扫黑除恶”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采取有效举措加强文化旅游领域涉黑、涉恶、涉乱突出问题的研判分析
专项排查存在严重问题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尤其要重点排查歌舞娱乐、文化演出、游戏游艺、网吧、印刷复制、网络传播等重点领域和城乡结合部、偏远农村等区域存在的各类涉黄赌毒、欺行霸市、违规违法经营等黑、恶、乱问题,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和违规违法多发企业“黑名单”,加强“点穴式”监控管理和清查整治,有效发现线索、加大打击力度。
3.建立完善工作责任落实和一级抓一级的压力传导机制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要采取专项检查、日常巡查、“双随机”抽查相结合工作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和暗访检查,及时掌握辖区内文化旅游市场情况,及早发现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织牢织密“扫黑除恶”工作网,逐步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文化旅游市场监管体系。
4.充分发挥“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职责职能作用
要强化公安、网信、工商等单位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切实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全年“扫黄打非”五大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加强对过往“扫黄打非”领域各类案件线索的再梳理、再排查,对新发现的“扫黄打非”线索要准确研判、深挖源头,确保一个线索也不漏过、一个苗头都不放过,形成“扫黑除恶”工作的强大震慑力。
(四)全局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1.健全全局上下齐抓共管机制,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
文化旅游市场执法支队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项目、领域监管,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工作、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2、组织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局扫黑除恶办要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的实名举报,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的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3.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违法案件等方面,要加强日常监管,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及“一张网”工作,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办的文化企业及相关业务等,应依法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市场监管。
(五)结合反腐“拍蝇”,深挖黑“保护伞”
1.加大监督力度
局机关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地位,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宣传部纪检组。局扫黑除恶办要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
2.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局机关要坚持惩前毖后,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目常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要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文旅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办全办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局机关各股室、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为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公安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督导考核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局机关各股室、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适时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
(三)严格责任追究
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文化旅游市场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局机关纪委、局办公室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严格落实项目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相关领域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篇10:扫黑除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的开展是一场人民的战争,要打赢这场“战争”,只有认真贯彻落实扫黑除恶的相关政策和方针,认真做好扫黑除恶的工作。
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运行机制。围绕重要场所、重点人群、重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有组织、有成果的摸排行动;街道综治办在全街道多次开展专项行动推进会,将各阶段工作重点抓稳抓实;成立专项小组,与社区直接联系,将责任分化细化,落实到人头。
加大纪检监察力度,铁面执纪执法。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监察的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打蛇要打七寸”,黑恶势力的“七寸”就是掌握一定权力为其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只有及时清除这些“保护伞”才能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注意收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线索,聚焦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建立线索排查举报机制,加大宣传范围、加强宣传力度,发动广大群众投入到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中来,深挖黑恶病灶,严肃查处行业性、系统性的串案窝案,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
提高对扫黑除恶的思想认识。纵观历史,黑恶势力一直是阻碍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毒瘤,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今天,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召开动员会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动员再部署推进会、制作宣传栏、张贴通告、悬挂横幅标语、发放扫黑除恶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向村民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公开举报内容、打击重点、举报方式、奖励范围和标准。组织群众进行扫黑除恶百人签字活动,通过宣传及活动的开幕,积极发送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安全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基础,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和归宿。只有坚持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才能有效铲除黑势力滋生土壤,让人民赋予的权利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用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切实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驾护航”。
篇11:扫黑除恶
为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落实县健委对扫黑除恶工作的有关部署,奉节县岩湾乡卫生院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活动。
一是迅速排查。组织职工围绕易滋生涉黑涉恶问题的插手医院纠纷、组织、实施医闹事件,垄断药品(械)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
二是营造氛围。通过悬挂横幅、刷写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精神,同时公开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检举。
三是强化督导。把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年终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奖惩有则,鼓励职工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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