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山东省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会议通知,本文共3篇,希望大家喜欢阅读!

篇1:山东省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会议通知
鲁教体处函〔〕11号
各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处):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山东省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鲁教体字〔2015〕1号),目前各市已基本完成节目光盘、作品、论文等报送。按照方案,近期准备开始初审并筹备现场展演,为保障评审和现场展演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于8月初在青岛市召开山东省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第一次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8月4日-5日(4日中午12点前报到,5日上午离会)。
二、会议地点:青岛八大关宾馆(山海关路19号 电话:0532-83871942)。
三、与会人员:每市2名。1名体卫艺科(处)长,1名为艺术专干或者本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相关专家。
四、会议内容
(一)介绍各市上报的节目光盘、艺术作品、科研论文和征文整理情况;对初评标准和比例等进行说明;部署集中展演相关事宜。
(二)实地考察现场展演场地。
(三)围绕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进行座谈。
五、其他事项
(一)与会人员差旅费自理,住宿费用按照300元/人/天标准自行承担。
(二)会议不安排接送站,请代表自行前往。
(三)请各市务必于7月31日前将会议回执(见附表)发送到青岛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地址:青岛市延安一路29号乙,邮编266023,联系人:许文本 ,电话及传真0532-81703657,82751007(传真);电子邮件:shitiweiyichu@163.com。
篇2: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美育工作,创新活动载体,展示、交流我镇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成果,提升中小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中心校决定举办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一、指导思想
本次展演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坚持“立德树人”的育人宗旨,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培养青少年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展示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促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
二、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为“阳光下成长”。
三、活动原则
(一)以育人为宗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生动丰富的美育活动之中,让更多学生在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过程中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
(二)面向全体学生,让每个学生能根据自身兴趣爱好自愿选择参加艺术实践,能够参加至少一项艺术活动,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
(三)完善工作机制,以展演活动为抓手,不断丰富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三位一体推进美育工作机制的内涵,推进美育教学改革。
四、展演分类
展演活动分为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等;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手工制作等。
1、表演类节目要求
表演类节目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主题鲜明,服装和谐统一,鼓励编创新作品。
2、艺术作品的要求
艺术类作品必须是本学校20xx年学生新作品,不得装裱,作品标注完成日期,标签贴在右下角(样式见附件)。
五、展演安排
第一阶段:(20xx年4月至5月3)
1、各学校采用灵活多样的艺术形式和活动时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与”的局面。并且将本校活动音像资料发本校博客。
2、调动教师积极性、创造性,也可寻求社会各界艺术专家的指导,打造精品,提高活动质量和效果。
3、各学校要精选优秀艺术表演节目和书画作品,并上报展评名单。
各学校报送展演评比的表演节目3个(原则上声乐、器乐、舞蹈节目等各1个)、书画作品2-4幅;务于5月3日前将电子报名表发送至。
第二阶段:(20xx年5月5-11日)
在班级、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中心校对上报的书画及表演类节目,组织评委进行展演评比(详见展评安排表)。
1、各学校提前将节目单,发到指定邮箱。望各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制定预案,确保节目表演紧凑,活动安全顺利。2、表演时各单位自行报幕。按规定时间到达演出地点,专人提前拷贝伴奏做好演出准备,做到有组织、有纪律,保持环境卫生。
3、展演评比安排表
时间
展演项目
参加单位
地点
5日上午
书画类(现场作画)
各中小学幼儿园
待定
11日上午
表演类
各中小学
张村中心小学
11日下午
表演类
各幼儿园
张村中心小学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Xx区20xx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表演类节目报名表
报送单位:责任人:手机:
学校
节目名称
类别
人数
辅导教师
手机
最多2人
Xx区20xx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书画类作品报名表
报送单位:责任人:手机:
序号
学校
作品名称
类别
作者
年龄
辅导教师
只限1人
篇3: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设计
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设计
一、项目分类
展演活动的类别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阳光下
成长”征文、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艺术作品
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和征文的具体要求见附件2。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方案见附件3。
二、对象和分组
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
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以少年宫、少儿艺术团等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学生,中学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艺术专业学校的学生和以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中学生。
“阳光下成长”征文的参加对象为参加本届艺术展演活动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
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的参加对象为全国中小学艺术教师、中小学校长、教研科研单位研究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高等学校音乐教育和美术教育专业教师,以及从事中小学艺术教育的相关人员。
三、分阶段工作要求
(一)第一阶段活动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鼓励学生艺术社团走进社区、深入基层、宣传展演。
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县(市)和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展演活动。
(二)第二阶段活动
在基层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省级集中展演和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
20XX年10月中下旬各省(区、市)将评选出的本省(区、市)优秀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征文、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送全国展演活动组委会(报送办法另文通知)。
(三)第三阶段活动
20XX年11月全国展演活动组委会对各省报送的节目、作品、征文和论文进行评选和认定,12月组织编印艺术作品集、征文集和论文集。
20XX年2月在青岛市举行现场集中展演活动,主要内容:举办中学组艺术表演节目现场展演;举办优秀艺术作品展览;举办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举办现场展演开幕式和闭幕颁奖晚会。
四、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创作奖、艺术教育论文奖等六类奖项。
优秀组织奖:设省(区、市)和地(市)、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指导教师奖:奖励获艺术表演节目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和艺术作品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优秀创作奖:奖励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优秀艺术表演节目。艺术教育论文奖:设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一、二、三等奖。
(二)评选办法
1.优秀组织奖
地(市)、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由各省(区、市)按本地参加展演活动的地(市)、县(市)总数20%的比例评选推荐名单,报全国展演活动组委会认定。要求组织工作扎实,有活动实施方案,学校和学生参与面广,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效果显著,并有开展活动的相关材料。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由全国展演活动组委会根据各省(区、市)展演活动的组织情况进行评选。要求活动指导思想正确,有省级组织领导机构,有活动实施方案、宣传方案和安全工作方案,有活动专项经费并列入省财政年度预算,认真组织各阶段展演活动,学校参与面广,举办省级集中展演,有活动专题简报、总结等书面(音像)材料。
2.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有关奖项
小学组的节目和作品,采取省级评选和全国展演活动组委会认定相结合的方式:各省(区、市)按规定报送数量的30%、40%和30%的比例,将本省报送参加全国展演活动的节目和作品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创作奖(获一等奖的节目中,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节目,即获优秀创作奖)。奖次名单同节目、作品一并报全国展演活动组委会认定。
中学组的节目和作品,各省(区、市)按规定数量报全国展演活动组委会统一评选。
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按规定报送数量报全国展演活动组委会统一评选。
★会议通知
★会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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