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致动迁安置户慰问信,本文共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篇1:致动迁安置户慰问信
各位动迁安置户:
****年元旦、春节将至,在此,镇党委、政府向你们致以节日的祝福和亲切的慰问。
****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为了落实“****”重要思想,推进农村“****”,我镇加快了经济发展步伐,实施较大规模的工业园区和道路建设。在亭林镇进入了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阶段,农民动拆迁及安置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使我们倍受感动的是你们顾全大局,积极配合政府,为了道路建设,工业园区建设,完成了动迁任务。正是有了你们的那份理解和支持,才使我们动拆迁工作顺利开展;正是有了你们的那份付出,才使我们完成了***户的`动迁安置任务;正是有了你们的那种舍小家,顾大家,才使我们的建设工作有了一个较好的局面。为此,镇党委、政府对你们由衷地说声“谢谢”。
****年,是我们完成“三年翻番”的最后一年,我们要进一步发扬“团结奋进,开拓创新,负重拼搏,敢于争先”的亭林精神,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的任务更加艰巨。我们相信,在新的一年里,有你们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们亭林的明天会更加灿烂、更加美好!
最后,祝你们节日快乐、万事如意、身体健康、合家幸福!
****镇委
****年**月**日
篇2:致动迁安置户的慰问信
尊敬的被拆迁户:
您好!
近年来,随着我旗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乡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城乡面貌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一座人居环境优美、民族文化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镇正以崭新的面貌屹立在我们的面前。
但放大视角,我旗的城镇建设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求相比、与县域经济百强县的形象相比、与广大群众对生活环境的更高要求相比,差距仍然很大,特别是旧城区由于长期的历史原因规划滞后、功能布局不合理、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排污不畅、卫生脏乱差、消防设施不配套等,已严重影响了广大居民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影响了城镇的整体形象和品位。为了让广大城区居民能够充分享受我旗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所带来的成果,彻底改变旧城区脏、乱、差的落后面貌,给城区居民创造一个舒适、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旗委、旗人民政府决定全面启动旧城改造和拆迁安置工程。
在城区拆迁改造中我们将充分尊重广大居民的意见,以改善民生,提高人居环境为根本出发点,我们承诺一定严格执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内政办发〔20xx〕66号文件、内建房〔20xx〕116号文件和赤政发〔20xx〕11号文件精神,依法拆迁、“拆一还一”、和谐拆迁、妥善安置,真正做到“十公开”。即法律文书公开、政策口径公开、拆迁补偿程序公开、拆迁公司和工作人员公开、被拆迁人情况公开、评估结果公开、安置房源公开、安置结果公开、特殊困难群体认定条件和认定结果公开、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公开。尽最大努力想被拆迁户之所想,解被拆迁户之所难,以真诚的服务、勤奋的工作、良好的信誉赢得你们的支持和拥护。
阿旗是我家,建设靠大家。建设新阿旗离不开您的理解和关注,更需要您的支持与配合,真诚希望您以一个主人翁的态度,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支持天山镇旧城改造建设,让我们携起手来,同心协力,努力将天山镇建设为山水林城交相辉映,现代文明与自然景观比肩竞秀的新型森林城市,共同开创天山镇旧城区更加灿烂美好的明天。
篇3:动迁安置房买卖合同
第壹次支付 元(以下称购房款壹) 第贰次支付 元(以下称购房款贰) 第叁次支付 元(以下称购房款叁)
乙方在交购房款壹时,甲方把拆迁安置协议书和甲方的身份证明交给乙方。乙方在交购房款贰时,甲方应将交款收据,房屋契税证书,房屋测绘图,入户通知单,维修资金交款证明,水煤两气设施交换证明,物业费交款证明(以下称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要件)壹并交给乙方。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更名过户后,即房屋所有权确属乙方,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款叁。
第五条
费用承担:1.办理买卖合同公证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税由甲方承担。
3.办理房屋登记及转让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不可预料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均摊。
第六条
违约责任:当甲方在乙方交齐购房款贰后,因房屋价格上涨或其他任何原因,欲撤销交易需退还所有已交的购房款并补上与当时房价的差额与装修补偿款,另交违约金 元。
第七条
变故:1.当房屋因城市规划再次面临拆迁安置时,拆迁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2.当出现因继承、赠与或其他涉及房屋产权所有人变化时,新的产权所有人承担甲方全部责任。
当此房满足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条件时甲方应在贰十个有效工作日内办妥双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证)取得双证后,甲方无条件的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如不予配合将独自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乙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动迁安置房买卖合同范文三
转让方:xxx(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xxx(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愿将xx二期工程超迁安置卡搬安字第xx号安置房转让给乙方.
一:转让价格:每平方900元,按实际平方计算.
二:门窗.水电及光纤不计价.天然气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尽可能在国土局交房前将户头转给乙方,经努力,实在转不了户头就形成买卖关系所产生的费用,按规定甲乙双方各承担自己的缴纳费用.
四:付款方式:乙方在8月9日向甲方缴纳二万元整,8月10日缴纳二万元整,作为该房定金.在月低付房款四万元整,余款在交房时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第四条按期履行付款,所缴纳四万元定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在国土局交房后一月内未将该房交给乙方,甲方将乙方所缴纳四万元定金退给乙方,并再赔偿四万元违约金给乙方.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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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动迁安置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 (甲方):
买受人 (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壹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购买甲方拆迁安置配购房屋(以下简称房屋),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1.房屋系 为 由 建造,属个人产权。
2.房屋位于营口市西市区南海小区8号楼2单元1楼 号。
3.房屋面积 M2。已交纳进户费,未装修。
第二条
甲方即房屋的共有人,明确表示同意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乙方应付给甲方购房款共计 元。 (以下称购房全款)分叁次交齐。
篇5:动迁安置房买卖合同
动迁安置房买卖合同
动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现住址:
电话: 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市有关行政管理规定,依据甲乙双方达成的买卖协议,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双方诚信守约、按期如约完成房屋过户手续,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尊重公序良俗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易内容)
20 年 月,甲乙双方在上海 的居间介绍下达成动迁房买卖协议,约定甲方将其动拆迁补偿安置配购的位于上海市××区××镇××路××弄(×××苑)×号×室的动拆迁安置房(配套商品房,以下简称“动迁房”)一套出售给乙方,房屋总价为 万元( 万 仟圆整)。该房屋房型结构:×室×厅,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类型:公寓;权属为产权房,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式:出让 。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编号:沪 ( )第 号,签订日期: ; 房屋座落:上海市××区××镇××路××弄(×××苑)×号×室。 第二条(乙方付款方式)
乙方于20 年 月 日向甲方交付 万元( 圆整)作为定金。双方约定主要购房款 万元( 圆整)于 月 日交付(分 期交付,第一笔主要购房款・・・・・・ ;第二笔主要购房款・・・・・・ ;尾款・・・・・・)。交付购房款后两日内甲方将房屋腾空交付给乙方,并结清该房屋的有关费用。交易限制期满后,双方共同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转移登记(过户)手续。
(有关费用的交割)在双方交割房款房屋后,甲方将该房屋物业维修基金赠送给乙方。物业管理费・・・・・・;公用事业费・・・・・・ 。
第三条(房屋总价问题)
1. 经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充分协商确定,该房屋出卖(转让)总价款为 万元( 圆整)。该总价款包括房屋及其室内装修、生活配套设备、附属设施、甲方已缴纳的进户费、物业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公用事业费等费用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 买卖双方约定的房屋总价款以套计价,不因房屋实测面积与现在所知面积的差异而变动。
3.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之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要求增加或者减少双方约定的房屋总价款。
4. 甲方不得在过户给乙方之前的任何时间内提出增加该房屋的总价款。若甲方要求提高房屋总价、增加购房价款,构成重大违约,除该要求不得成立外,并须赔偿・・・・・・给乙方。
第四条(基本约定)
1. 本合同签订之后、该房屋过户给乙方之前的过渡期(以下简称“过渡期”)内,甲方不得再对该房屋・・・・・・・・・・・・,也不得进行任何・・・・・・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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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甲方交付义务)
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应交付的包括但不限于该房屋所有钥匙、门卡、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收房相关资料、房屋面积测量资料、房屋交接书、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业主手册(物业服务手册)、房屋维修合同、甲方已缴纳的进户费、物业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和公用事业费票据等文件资料。
甲方拒绝交付部分器物或资料的,除应继续履行交付义务外,须视具体情形赔偿乙方・・・・・・的违约金;甲方迟延交付的,每迟延一日,向乙方支付・・・・・・的逾期违约金。
第六条(该安置房产权问题)
甲方保证在今后该房屋申办房地产权证时,・・・・・・,・・・・・・,・・・・・・。如果甲方在报送做房产证的资料时加上其他任何人的名字,导致该房屋有××× 之外的其他共有人,影响到本次房屋转让的买卖合同的`效力或者影响到该房屋如期顺利过户,甲方作为重大过错方将承担全部的・・・・・・,分别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如果乙方愿意继续履行买卖合同接受该房屋,甲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 。
如果乙方不愿意接受该房屋,主张解除买卖合同,甲方按照该房屋・・・・・・ 赔偿给乙方,并赔偿乙方・・・・・・费用的・・・,并且不得对・・・・・・提出任何主张。
第七条(处分权)
甲方承诺对所售房产・・・・・・・・・,保证・・・・・・。
若甲方隐瞒其・・・・・・的事实,如・・・・・・、・・・・・・、・・・・・・,・・・・・・等,导致在该房屋交易限制期届满后不能过户给乙方,须按照・・・・・・赔偿给乙方;同时以乙方支付的 万元( 万 仟圆整)购房款为基数,按照・・・・・・计算利息支付给乙方。
若甲方隐瞒其・・・・・・的事实并未导致不能过户给乙方,该房屋仍然有效过户给乙方了,但是给乙方造成了其它损失,则甲方须赔偿・・・・・・・・给乙方。
第八条(逾期违约责任)
如无正当理由、非因不可抗力和客观不能,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购房款,则每逾期一日,向甲方赔偿・・・的逾期违约金。
如无正当理由、非因不可抗力,甲方未及时腾空房屋交付给乙方,则每逾期一日,支付乙方・・・的逾期违约金给乙方。
在××动拆迁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通知办理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人的“小产证”)后,甲方须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向动迁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报送办理房产证的材料。如甲方在动迁公司、开发商通知之后一个月还未报送材料,视为甲方拖延申办房产证,须自动迁公司、开发商发出通知的第32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
第九条(户口)
甲方保证在过渡期内不将本人及任何家属、亲友的户口迁入该房屋。 如甲方在过渡期内将本人及任何家属、亲戚好友或者任何其他人的户口迁入该房屋,须赔偿・・・・・・ ,并加付・・・・・・的违约金。
若经乙方同意或者要求,甲方应将其本人或者亲属的户口迁入该房屋,在房屋产权过户时迁出。
第十条(婚姻状况的变化)
过渡期内,若甲方×××离婚再婚,或者甲方×××结婚,・・・・・・,・・・・・・。若在该房屋房产证颁发之前×××再婚或者×××登记结婚,在动迁公司通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和×××仍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只・・・・・・,不得・・・・・・;若在该房屋房产证颁发下来之后×××再婚或者×××登记结婚,在过户给乙方之前・・・・・・,不得・・・・・・。
若×××或×××因自己婚姻状况的变动而・・・・・・,导致该房屋交易限制期届满后不能过户给乙方,须按照・・・・・・・・・・・・・赔偿给乙方,同时赔偿乙方・・・・・・和・・・・・・・・・。
若・・・・・・,・・・・・・・ ;・・・・・ 。
第十一条(甲方的继承问题)
甲方的继承人不得对该房屋做任何・・・・・・・・・处分。继承问题发生后,继承该房屋产权的继承人履行・・・・・・,本合同・・・・・・・・・。・・&m
篇6:动迁安置房买卖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篇7:黑龙江省城市建设动迁安置暂行办法
黑龙江省城市建设动迁安置暂行办法最新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城市建设和改造的顺利进行,妥善处理建设用地中的动迁安置问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令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动迁安置中既要考虑国家需要,又要考虑群众利益,体现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兼顾的原则。
第三条 凡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动迁、安置、补助、补偿等事宜,除征用农田和动迁军事设施外,均依照本办法办理。一切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业、事业、农业生产等单位和所有居民、外国侨民,都要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城市建设用地动迁安置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主管动迁部门负责。
第二章 动迁居民房屋的安置
第五条 在建设用地范围内,有合法的承租或自建手续、有正式户口、有粮食关系、有常住人口的住户,为被动迁户。被动迁户的家庭人口,以与户口、粮食关系相符合的常住人口为准。但未就地安家和未被招工的下乡知识青年,未婚的现役军人,在校学生,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以及夫妇一方在外地者,均按常住人口对待。
第六条 对被动迁户的安置原则
由建设用地单位按照原住房的面积,就地或移地进行安置。承租公、私房的,以一个房产承租证为一户,以承租面积为准。自建自住的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面积为准。原住房面积过小,可按每人平均居住面积不超过五平方米进行安排。持有独生子女证的住户,独生子女本人按不超过十平方米进行安排。对两代以上同居一室的(包括年满十四周岁以上的异性子女),给予分室安置。
新房按单元立体分配,根据具体条件确定楼层。
第七条 凡居住在违章建筑内的住户,不算被动迁户。但确属居住二年以上,有正式户口,有粮食关系,又确无其他住处的,可由建设用地单位在不考虑人口构成的情况下,适当安置。
本办法实施后的违章建筑,一律无偿拆除,不予安置。
凡借住、强占房屋和虚挂户口的住户,一律不算被动迁户,不予安置。
第八条 被动迁户和临时安置和补助标准,按下列原则办理:
临时住处,原则上自行解决。
自行解决住处的,自搬迁之日起,至通知新房进户时止,按常住人口每人每月的补助标准:头十二个月六元,第十三个月开始八元,第二十五个月开始十二元。确有实际困难自行解决不了的,由被动迁户职工所在单位积极帮助安置。由职工所在单位安置住处的,补助费发给单位,由单位从中发给动迁户搬迁费一百元。凡由建设用地单位安置住处的,不给补助费,只发给搬迁费一百元。
第九条 房屋拆除和补偿按下列规定办理:
1.拆除私有房屋,经房地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评价,由建设用地单位予以补偿并拆除收回旧料。房屋所有者需要原房旧料,可自行拆除,建设用地单位只给拆房工费,不给房屋补偿费。拆除出租的私有房屋,其拆除补偿费给产权所有者。
2.拆除由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代管的私有房屋,无合法继承人或产权不明的房屋,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评价,建设用地单位征购,房款交房地产管理部门代存。
3.凡拆除自行附设的门斗、棚厦、围墙、板障、仓库、禽舍、畜圈等附属设施,由被动迁户自行处理,不予补偿。
被动迁户在庭院内栽植的树木,按园林部门有关规定补偿。
4.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按省人民政府城市建设主管部门的制订的《黑龙江省城市建设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执行。
第十条 被动迁的农业户自住房屋(包括半工半农户),要本着充分利用旧料,按照原拆原建的原则,由建设用地单位补助工费和材料,由农业户自行迁建或由建设用地单位负责迁建。门斗、仓房、院墙、畜圈、禽舍等附属设施和占地范围内当年的青苗,由建设用地单位给予合理的补偿。
对自行迁建或由建设用地单位负责迁建的农业户住房,由建设用地单位发给每户一次性的搬家补助费二百元。
迁建农业户房屋所需地基,由农业生产单位负责在现有宅基地或非耕地中解决。确需占用耕地,要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由建设用地单位按征用土地有关规定办理。
迁建确有实际困难,必须由建设用地单位安置的,按本办法第九条处理。
第三章 动迁单位房屋的安置
第十一条 被动迁的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营业用房,下同)原则上按原建筑面积就地安置。必须迁建的,由建设用地单位负责迁建或拨给相应的投资和材料,由被动迁单位自行迁建。
第十二条 被动迁单位自行解决临时用房的,建设用地单位按拆除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发给一次性补助二十元。由建设用地单位解决的,不给补助。
第十三条 拆除房地产管理部门直管公产房屋,新建房屋产权仍归房地产管理部门的,不给补偿;新建房屋产权归其他单位或个人的,经房地产管理部门评价,由建设用地单位给予补偿;对属于危房改造,并负责安排原住户的,不予补偿。拆除三级以上房屋,需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用地单位要按规定给房地产管理部门换建费。
拆除单位的房屋,经房地产管理部门评价,由建设用地单位予以补偿,按拆除面积给房。产权不变的,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 全民、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搬迁期间造成的停产、停业的经济损失,视其具体情况,予以合理补助。
第十五条 拆除临时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由被动迁单位自行处理。临时用地未超过批准限期的,建设用地单位合理补助拆除损失费;超过临时用地限期的,不给补助。
违章建筑和过期临时建筑,一律限期无偿拆除,逾期不拆的,由建设用地单位拆除,以料抵工。
第四章 动迁中其他问题的处理
第十六条 凡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进行建设或改造的地区、地段,从发出通知之日起,非经批准的建设用地单位和个人不准新建、扩建、改建和翻建地上地下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准变更房屋承租关系或改变房屋用途;不再办理房屋调换和交易手续;停止落户和分户。
第十七条 动迁工作中,对名胜古迹、革命纪念建筑物、园林绿地和有特色的建筑物,必须严加保护。在拆迁中发现的文物,由建设用地单位报请主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因动迁而砍伐树木,损坏草坪,占、挖道路,移动各种管线(沟)、杆柱等市政设施、人防工程时,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建设用地单位按有关规定给予修复或补偿。动迁公用厕所,建设用地单位应事先向环卫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并指定重建地点后,按照“先建后拆”的原则,就地或移地复建后再行拆除。
第十九条 被动迁单位和住户,由动迁部门发给房屋拆迁证明,新房建成后,由动迁主管部门或建设用地单位换发正式迁入证,方准迁入新房。建设用地单位安排的新房,不准倒卖、私自串换和涂改新房分配证。
第二十条 动迁工作中涉及新旧建筑物发生挡光问题的处理原则:凡因新建筑物与原有建筑物纵侧面间距小于新建筑物高度一倍;纵侧面与山墙间距小于十米;新旧建筑物山墙间距小于六米,遮挡了原建筑物居室主采光(以批准的原设计为准)或唯一采光窗户的,均视为挡光。超出上述规定的,均不作挡光处理。
对符合挡光条件的,由建设用地单位给予适当的一次性补助,对遮捎非居室主采光窗户的,不予补助。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一条 对积极支援城市建设,在被动迁时,自愿少于原居住面积的单位和住户,由建设用地单位按减少面积投资额的百分之二十给予奖励。对积极主动在限期内搬迁的被动迁户,视其搬迁的快慢程度,给予不同的奖励。奖励费用由建设用地单位负责。
第二十二条 被动迁单位和住户,已由建设用地单位按本办法进行合理安置,又经其上级机关和所在单位动员,仍借故拖延、拒不搬迁或阻挠破坏工程建设者,按下列各款处理:
1.对借故拖延、逾期不搬者,视其具体情况,由建设用地单位扣发临迁补助费。
2.对违反本办法,无理取闹,拒不搬迁,影响施工的单位和个人,由主管动迁部门限期迁出。期满不搬迁者,强行拆迁,以料抵工。凡被强迁的单位和住户,按原住房面积安置,个人损失,自行负责。
3.在动迁安置工作中,有煽动群众闹事,破坏国家建设,辱骂、殴打动迁工作人员者,按治安管理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建设用地单位要认真执行动迁协议,对不执行协议,欺骗被动迁单位和住户的,动迁主管部门要追究建设用地单位的经济责任和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者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第四章第十九条规定,无正式迁入证擅自迁入新房的,由主管动迁部门强行迁出。私自串换住房或涂改新房分配证,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收回被安置的住房。对倒卖者,收回住房,没收其全部非法所得,并给予惩处。
第二十五条 动迁工作人员要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接受群众监督。对认真执行本办法,成绩显著者,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接受贿赂、敲诈勒索或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按照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如与国家有关规定有抵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各市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依照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各县可参照本办法的原则,制订相应的行政措施。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城市建设的含义
城市建设以城市规划为依据并最终服务于城市运行,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建设的内容包括城市系统内各个物质设施的实物行态,是为管理城市创造良好条件的基础性、阶段性工作,是过程性和周期性比较明显的一种特殊经济工作。城市建设通过建设工程对城市人居环境进行改造,对城市系统内各物质设施进行建设。
城市经过规划、建设后投入运行并发挥功能,提供服务,真正为市民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保障市民正常生活,服务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城市建设是以城市规划为依据最终服务于城市运行。
篇8:安置帮教新年慰问信
致给解教人员新年慰问信
xx解教人员及家属:
你们好!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值此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我们谨代表县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向你及家人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美好的祝愿!
在过去的一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关心支持下,积极履行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司法行政各项职能,有力的促进了我县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20XX年,XX县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五五”普法先进县,县司法局被省综治委表彰为全省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你们的充分理解、大力支持和无私奉献。
旧岁已展千重锦,新年犹进百尺竿。20XX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xx发展振兴新跨越的重要一年,也是“六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和xx司法行政工作加快发展、继往开来的关键之年。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诚恳希望你,继续积极努力学法懂法,希望你们能在保重身体的前提下,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司法行政工作,协助我们做好各项工作,共同努力奋斗,不断创造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辉煌!
最后,我们祝愿广大xx节日愉快!祝大家新年快乐,健康长寿,阖家幸福,吉祥如意!
司法行政机关部门
xx年x月x日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