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小学暑假防溺水包联责任书,本文共6篇,希望大家喜欢!

篇1:暑假防溺水责任书
学生的安全工作重于泰山,面对即将来临的炎热夏季和暑假,学生的安全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防溺水及安全教育工作,保证夏季和暑假期间学生的安全,学校特与幼儿园签定本责任书。
一、注重预防,加强教育,提高学生防溺水安全意识和保护能力。
提高认识,注重预防。各幼儿园要切实提高加强对学生游泳安全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将安全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预防上来。
加强教育,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各幼儿园应严格贯彻执行防溺水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进一步依法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坚决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幼儿园要利用发放防溺水安全宣传材料、展板、家长会、家访、电话等多种形式,对学生深入开展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让学生牢记预防溺水“四不一会”,并使这项工作制度化、常规化、经常化,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切实降低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率。
二、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不断增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实效性。
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强化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要求学生做到:上学、放学家长接送,按时回家;不准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玩耍、到水边嬉水;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不会游泳的未成年学生不可盲目下水施救。特别向学生强调,汛期来临,任何人不得到河(池塘)边玩耍,更不得下河下湾,对于违犯以上规定的学生及时进行教育批评。
三、私立幼儿园办学者对幼儿在园和上、放学途中负安全管理和教育责任,如因教育不当,或管理不到位,学生发生溺亡事故,均由幼儿园全权负责。
四、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幼儿园各执一份。
学校校长(签字):
幼儿园负责人(签字):
看了暑假防溺水责任书的人还看
篇2:暑假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夏季,气温炎热,少年儿童不慎溺水身亡的悲剧时有发生。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我校特制定家长、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请家长协助学校加强对学生暑假安全的监护和教育,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学校以下规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一、家长、学生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二、学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到河边钓鱼、捉虾等。
三、到校园后不得随意外出,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私自外出。
四、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回家。
五、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
六、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七、学校设立私自游泳举报电话,鼓励学生积极举报,互相监督。
八、家长必须并且时刻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监护学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行为,家长、学生要全部承担学生在校外的一切溺水事件的责任。
九、学生家长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按以上规定教育孩子认真遵守本责任书。
十、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生、家长、班主任签字后,家长留存一份,学校留存一份。
篇3:暑假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为了增强学生的防溺水意识,有效遏制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我校特与家长签定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请家长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与监管,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教育学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沟渠、水库等地方玩耍和游泳,不到河边钓鱼等。
二、学生游泳必须在家长陪同并有安全保障的条件下进行。
三、如果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教育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四、家长要加强对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午休、双休日等时间段的监管。
五、学生在校期间若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必须由家长陪同并履行请假手续后方可离校。
学生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家长要按以上规定教育学生认真遵守本责任书。如有违反后果自负。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生、家长、班主任签字后,学生家长留存一份,学校留一份存档。
篇4:关于防溺水责任书
学生的安全工作重于泰山,面对即将来临的炎热夏季和暑假,学生的安全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防溺水及安全教育工作,保证夏季和暑假期间学生的安全,学校特与幼儿园签定本责任书。
一、注重预防,加强教育,提高学生防溺水安全意识和保护能力。
提高认识,注重预防。各幼儿园要切实提高加强对学生游泳安全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将安全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预防上来。
加强教育,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各幼儿园应严格贯彻执行防溺水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进一步依法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坚决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幼儿园要利用发放防溺水安全宣传材料、展板、家长会、家访、电话等多种形式,对学生深入开展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让学生牢记预防溺水“四不一会”,并使这项工作制度化、常规化、经常化,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切实降低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率。
二、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不断增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实效性。
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强化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要求学生做到:上学、放学家长接送,按时回家;不准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玩耍、到水边嬉水;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不会游泳的未成年学生不可盲目下水施救。特别向学生强调,汛期来临,任何人不得到河(池塘)边玩耍,更不得下河下湾,对于违犯以上规定的学生及时进行教育批评。
三、私立幼儿园办学者对幼儿在园和上、放学途中负安全管理和教育责任,如因教育不当,或管理不到位,学生发生溺亡事故,均由幼儿园全权负责。
四、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幼儿园各执一份。
学校校长(签字):
幼儿园负责人(签字):
篇5:各种防溺水责任书
学校防溺水安全管理防范内容一、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指导思想,树立“安全无小事”的观念。
学校开展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专题活动,进行预防溺水事故警示教育。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好学生防溺水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自护自救技能教育,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学校防溺水安全管理防范内容二、建立学生防溺水安全管理机构:
校长→德语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
学校防溺水安全管理防范内容三、切实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题教育。
各班要落实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制度,通过主题班会、安全教育、班级黑板报设立专栏等多种途径和方式,组织开展专题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运用集会广播、橱窗展览、发放告家长书等方式广泛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学生及幼儿家长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及家长对溺水危害的认识。
学校防溺水安全管理防范内容四、明确规定与要求
1、学生要去游泳必须经过家长同意,并且要有会游泳、负责任的大人陪同,选择水浅、河底硬而平整的、熟悉的水域游泳。
2、学生不得擅自下水游泳,不得私自结伴去游泳,不得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山塘、水库、深潭等水深的地方游泳,不到水流湍急的河流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如果看到同伴掉到水里,不要盲目下水救人,而是呼喊旁边的成人帮忙。
学校防溺水安全管理防范内容五、对学生进行经常性教育:
1、不要到池塘,河边、水池等有溺水危险的地方玩耍。
2、到游泳池,游泳馆游泳必须经家长同意。
3、遇溺水发生,要大声呼救。
4、在游泳池内游泳要注意:
(1)入水前按规定清洗身体是很重要的。
(2)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
(3)睡眠不足,身体过于疲劳,或情绪激动,都不宜游泳。
(4)选择辅助器材,如救生圈和潜水镜等。
(5)不要冒险跳水。
(6)遵守游泳池规则。
(7)饭后45-60分钟内不要游泳。
5、在天然水域游泳要注意:
(1)要充分了解水域的水底情况。
(2)在海中游泳时,必须了解潮汐情况。
(3)总是与海岸线平行游。
(4)注意同一海域的其他船只。
(5)了解水温,最理想的是27摄氏度。
学校防溺水安全管理防范内容六、做好对学生家长的防溺水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家长会”、“家访”等途径,通过印发《告家长书》、《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及时提醒和教育学生家长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要求家长特别注意“节假日”期间孩子的游泳安全。
学校防溺水安全管理防范内容七、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
要从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好学生死亡事故上报制度,以及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学校防溺水安全管理防范内容八、防溺水具体预防措施,
1、认真落实上课期间每一天的学生考勤制度,对迟到缺席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和去向。我们规定,任何班级不得随意停课和提前放学。
2、在学校周边的鱼塘、水库,设立“水域危险”的警告标牌。而且要求,各条线路方向来往的教师时刻关注沿途水域情况。
3、节假日提前告之家长,与家长取得联系,争取校外力量的支持和配合,严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4、建立“学生安全小组”,学生与学生相互提醒和监督。
5、严格信息通报制度,遇有私自下水游泳的情况和溺水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把隐患和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6、利用墙报、课堂,以及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反复多次的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学习相关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营造珍爱生命氛围,增强预防溺水意识。
7、围绕“杜绝溺水事故”这一主题,开展一次全校性教育动员大会。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要从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好学生死亡事故上报制度,以及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篇6:防溺水责任书
防溺水工作责任状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会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学生安全保护工作,增强教师安全防范意识,特对我校全体教师明确以下责任: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教师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教师组织学生参与教育教学活动或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
(二)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教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三)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病,或者受到伤害,教师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四)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五)教师在岗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六)班主任教师发现学生擅自离校,但未及时告知学生监护人的。
(七)教师无视学校规定,擅自在校外补课造成学生伤害的。
(八)任课教师在上课期间及课后十分钟,擅自离岗的。
(九)班主任应加强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中毒的教育,未尽到教育职责的。
(十)学校安全管理人员擅自离岗,未尽管理职责的。
(十一)教师有辱学生人格,伤害学生自尊心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二)其它方式,因教师自身行为,造成学生伤害的。
甲方(教师):
乙方(学校):
会龙乡中心学校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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