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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的名字叫喜欢为题的初三随笔

时间:2023-01-29 08:37:23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以我的名字叫喜欢为题的初三随笔,本文共16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以我的名字叫喜欢为题的初三随笔

篇1:以我的名字叫喜欢为题的初三随笔

以我的名字叫喜欢为题的初三随笔

“花开彼岸”是我最钟意的网名,我总是幻想着在那开满鲜花的彼岸,有一位倾国倾城的佳人在翩翩起舞,倾情绽放,挥洒自己的希望,播种自己的理想。我幻想有一天会有一本名字为《花开彼岸》的散文集摆放在我的面前,封面正是我想要的那种惊艳与唯美,明媚而不俗气,清丽而不黯淡。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又多了一个名字叫“喜欢”。有一次,一好友留言“是叫你花开呢?还是喊你彼岸呢?”我回复说:“无论什么,喜欢就好。”“那就叫你喜欢吧。”他善意的微笑。

居然发现“喜欢”原来是个很不错的`名字,有丰富的内涵在其中。比如,喜欢美好的生活,喜欢温暖的人生,喜欢善意的言行,喜欢热心的帮助,喜欢最美的相遇,喜欢心灵的邂逅,喜欢瞬间的感悟,喜欢思维的相通。由此,我很喜欢这个名字。

从此后,一个喊我喜欢的好友,无论自己有多忙都会来我空间一字一句认真阅读我的文字,还会在文字后面认真留下评论与建议。尽管我的文笔远没有他的顺畅与华美,可他却总是不忘记时时给我鼓励与认可。反倒是我,经常不知天高地厚地指出他的某篇文字结尾仓促,没有深挖,或者某个词运用不当。然而,事后经反复推敲,又感觉没有任何不妥,反而觉得唯有那样才更显深意。反正不管我说的有没有道理,他都会认真地参考,真诚地道谢。

有时候,我们会不约而同地打出某个词或某句话,然后会心的微笑。我的文字也经常因为他的留言而再次改动,才会变得逐渐完美。他总能读懂我想要表达而又感觉无法表达出的内心深处某种情愫。

有一天,因为什么话题引起,我说我很喜欢不动脑子的工作,比如说扫马路。我说我曾经在某个营业厅打扫过卫生,人们经常把我错当成里面的部门员工,干了两天,经理说这份工作不适合我,让我去他爱人那里帮忙卖服装。当我跟大家告别时,人们都说“还以为你是哑巴呢,两天来一句话也不说。不是哑巴,你来干这份工作干嘛?”我等着他笑,可是过了好一会儿,他发来信息,说:“我笑不出,我只感觉生活的悲凉与无奈……”

然后沉默。

我似乎能想象到他眼里的泪光及抽烟沉思的表情。在茫茫人海,在滚滚红尘遇到懂你的人很不容易,所幸我认识了这么多。有送我电脑的月儿妹妹;有《那时候》称呼我“坏三儿”的“傻二”;有一再坚持要四月份来看我的身体欠佳的姐姐;有那天在百忙之中单单为了我而隐身上线的某一位好友;还有以及那么多天天来我空间做客的朋友们。感谢大家,因为这份懂得我们相伴长久。

前几天,我陷入情绪的低谷,不肯打开空间,也不想回复留言,在强忍三天之后,我登录QQ,输入密码。收到了很多朋友的问候与祝福。其中有一条“牵念。问安。无论你遇到怎样的困境或无奈,都别忘了你的名字叫喜欢。”

我的名字叫喜欢,面对挫折,我引亢高歌;面对逆境,我毅然前行;面对风雨,我傲然挺立;面对冷漠,我热情回应;面对屈辱,我坦然接受;面对误解,我宽容对视。因为我的名字叫喜欢。

我放下所有尊严,低下倔强的脸面,卑微地与曾经喊我去死的老公和好如初,不是为了爱,而是为了生活,因为有人告诉我,我的名字叫“喜欢”。

篇2:以我喜欢为题诗歌

作者:山水蒙

笑是她的从容,她的给予

似一阵从西伯利亚刮来的寒风

在烈日炎炎的季节

轻轻地吹拂着游子的脸

恰是一个陌生的清晨

游子眼角的余光里

呈现了那深谙已久的笑容

炎热的天,冰凉了他的心坎

笑是她的善良,她的美丽

说来也怪,那一抹微笑如初绽放

久旱不雨的铁桥边

飘起了一股豆大的雨点

笑是她的灵魂,她的生命

当游子羁旅天涯,远去他乡

她把笑藏在了眼里

用一滴挂在眼角的泪———苦苦思念

篇3:以我喜欢为题诗歌

作者:春天清风

我喜欢淡淡的风,带着泥土的清香,轻轻拂过脸庞。

我喜欢淡淡的雨,潇潇洒洒,染绿了柳林润红了花香。

我喜欢淡淡的流云,自由自在漂浮在蔚蓝的天空,没有太多的约束和牵强。

我喜欢淡淡的小溪,川流不息,潺潺的流淌尽情的欢唱。

我喜欢淡淡的月光,皎洁如水清高透亮。

我喜欢在淡淡的雨中散步,微雨润湿衣襟时的清凉。

我喜欢在淡淡的黄昏随意徜徉,看白云逝成一抹淡淡的霞光。

我喜欢淡淡的意境,抹去淡淡的忧伤。

我喜欢淡淡的心情,来自内心的淳朴和善良。

我喜欢淡淡的性格,循规蹈矩但不卑不亢。

我喜欢淡淡的友情,不计得失不远不近但地久天长。

我喜欢淡淡的人生,与世无争豁达坦荡。

篇4:以我喜欢为题诗歌

作者:岩然

我喜欢在角落写字,

用稚拙的话语讲述,

我的人生,

并不完美却很真实,

虽然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

但简单又平凡的生活充满了乐趣。

我喜欢漫步在乡间小路,

感受生命,

聆听自然,

忘却生活的烦恼,

多一份平静和沉思。

我喜欢幻想,

幻想有一天

能让时间停驻,

幻想有一天

我拥有自已的城堡

幻想有时或许会给你带来,

奥运和乐趣。

我喜欢活着,

而且深深的喜欢,

给我的生活充满了情趣,

我喜欢!

篇5:以我为题目的随笔

以我为题目的随笔

下午总在思考萦绕在心头的事(恋爱),终于有了应对的策略,卸下包袱,心神气宁,可以写文章了。原来心情对写作的人那么重要。

这篇文章定在两天前,一共写了三次。第一天开头,弃掉;第二天写了千把字,弃掉。可能也受到不尽工作的影响,不能说前两次写得不好,只是今天第三次写时相对好些,心情影响,文风成熟老练,写文必定不能掺入无奇和激进。

有了《小记母亲》《想出书的父亲》才有此篇。写了第一、二篇之后想,何不出个第三篇,来个一家三口齐聚的子妹文,所以有很强的动力。压力、动力虽都是写作不可或缺的,但作品质量有所差异,写作的初衷不同,所以大多数人喜欢自由发挥,而不去写触命题文章和高压文章。幸好这篇原于动力,情感外流,不然还真要生生难为自己一把。

一个女人是要提到的。第二次写时在晚十点,电脑上,情绪激昂,受到让我透不过气的文风影响,那种声音,那种场景,深深地写出,写出语感的的深度,入木三分。当即感动,不过这篇文章再好也要舍弃,因为失态,心理失衡。全篇催人泪下的情感可能适合她,但不一定适合我。我需要的是平和,深藏不露的平和。果不其然,第二天,恢复常态的后我把那篇文章打入冷宫。

对别人我不乏其词,对自己却缺言短语。我不知道怎么写才算公正。这个年代太孱弱吃不开,太张扬又讨人烦;太执著事业易误居心叵测,太痴迷爱好被认不务正业。稍不留神一顶莫须有的帽子就会扣在头上,这种情况,我只有无奈的'把自己分成两个人。工作型:谦让、合群、腼腆、谨慎;爱好型:执著忘我。我也只有这样,能做的就这些。

现在很多人不注重尊师重教,我是个例外。我把我所不及的人都称为老师,只有这样习人之长补己之短才能提高。几年来,一直遵行这个原则。当然也有评论和批评我的。无论对错我都感谢,天长地久的友谊并不是甜言蜜语,恰恰是善性批评和劝告的人。后来我交的朋友百分之八十都是习文或追求艺术的人,和他们交往,与他们戏言:“宁愿当婆娘,不愿握笑写文章。”有位快四十岁的姐姐,很久未见。我问候她,她对我先赞不绝口,我说自己差池和不过如此,她说要感谢我,感谢给她文章写得编者按,我抓耳挠腮坦白说:“我真的记不起来。”

说我做起了女人的事,不如说我做的事像女人。谁听说男人做家务和做一些琐碎的事情,而且是一位求婚男士。还真的其人,便是窃。已婚的做那些可能出于爱和责任,不足为奇,难得的是,我是一位没有家庭束缚的未婚男士。也不知道那根劲错了位,反正得空就给家里捎东西,捎得院里的人称奇。要不就是买衣服,然后洗衣服,这个星期六买了个新熨斗,把家里里里外外能熨的全熨了个便。直累得精疲力竭,母亲感慨地说:“家务是够累人的。”说我做的事像婆娘是一种玩笑,谁都知道这样的男人少有,怪不得认识的姐呀、姨呀一个劲地说:“谁嫁给光耀算是享福了。”我说:“那也不一定。”我不是完美的男人,有这样的优点,就有那样的缺陷,只求未来和我携手的人,在赞叹我的同时,有一颗包容的心。

篇6:以我喜欢为题的作文

我喜欢冬日里的阳光,喜欢它的温暖柔和,喜欢它的宁静淡远。

我喜欢田野里的泥土,喜欢它的肥沃湿软,喜欢它能萌发出新的芽儿。

我喜欢夏日校园里的那颗古榕树,喜欢它浓密苍翠的树冠,喜欢它那粗糙粗壮的树干,喜欢它能在夏日投下那阴凉的树荫,喜欢风儿吹动它,它那腼腆的舞蹈。

我喜欢童话,喜欢它在故事中能灵性的表达出主人公的喜怒哀乐,喜欢它能使动物变得有思想会语言,喜欢它能让哭闹的婴儿变得安静,喜欢它能让大人冷漠的心变得柔软。

我喜欢那生机勃勃的四季,喜欢那布满小花小草,正在冒芽的小竹笋的春天;喜欢那炎热的,可以吃冰激凌和吹空调的夏天;喜欢瓜果飘香,满满丰收的秋天;还喜欢那有着缕缕幽芳的梅花,下着纯洁雪花的冬天。

我喜欢夜晚,喜欢黑夜中的星星点点,喜欢在黑夜里,房间中依然闪烁着点点光芒,那是勤奋的人们还在努力学习。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下雨天陪我一起散步,阳光下一起游戏,喜欢她们的善解人意。

我喜欢生活,喜欢运动,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篇7:以我喜欢为题的作文

我喜欢春天,喜欢春天的阳光,还喜欢春天能让万物复苏的魔力。我希望我也能拥有这样的魔力,这样我就可以把寒冷的冬天变成温暖的春天。给小朋友们带来快乐。

我喜欢夏天,喜欢唱歌的小溪,喜欢一堆又一堆美丽的野花开在大山上,把大山装点的像仙境一样。有时我爬到山坡上向下眺望,不仅能看到美丽的景色,还能看到一群群羊在吃草。

我喜欢秋天,喜欢秋天奇异的感受。秋天树叶黄了,胡杨林里一片金黄,再配上沙子,简直就是一个绝美的天地。秋天,瓜果成熟了,稻子成熟了,随处都是一片丰收的景象。

我也喜欢冬天,喜欢冬天白茫茫的一片。小孩子在雪堆里打雪仗。这么冷的天也赶不走他们的兴致。他们欢呼着,跑着,笑着。冬天仿佛也动了童心,从空中撒下大把大把的雪花,和孩子们一起玩。

我喜欢开在路边不知名的花,红的,白的,紫的,蓝的,园形的,十字形的,半圆形的,我也喜欢我们常见的那些花,清瘦的秋菊,浓郁的玫瑰花,及悠闲的素馨。我以为她们享有同样的尊荣。

我喜欢生长在大地上青青的小草,青青的颜色不但对我们的眼睛好,还给绿化田野。我还喜欢大草原上的松树,它高大粗壮的树干,仿佛在向人们展示自己的壮硕。

我喜欢结在平平坦坦的山上的草莓,她们红彤彤的,像被人给一个一个挂上去的小灯笼一样,美丽极了。

我喜欢小猫,不仅是因为它的可爱,还是因为它高超的本领。我喜欢小狗,喜欢它的忠诚和可爱。

我喜欢小鸟,喜欢听小鸟唧唧喳喳的唱歌,那歌声婉转动听。

我喜欢绵羊,它在一眼望不到边的草原上点缀上许多洁白的云朵。

我喜欢马,喜欢它们飞驰的样子。

我喜欢在睛天的时候和姐姐下楼打羽毛球,我们认为生命在于运动。

我喜欢在周末时写日记。不管什么事,我都会向我的日记本默默倾吐。

我还喜欢在学校,因为学校有我最好的朋友和老师。

我也喜欢大山,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中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篇8:以我喜欢为题的作文

我喜欢春天的生机勃勃,喜欢春风吹拂我的脸颊,清爽而又柔和。我喜欢看那嫩绿的小芽,这嫩绿中带着顽强和希望。

我喜欢踏着秋天的落叶,走过那幽静的小路,看那枫叶像火红的精灵慢慢地在空中飘落。

我喜欢冬天里那一抹阳光,那是冬天里一种暖暖的希望,一种深深的期盼。

我还喜欢书,喜欢神奇的科幻书,喜欢精彩的童话书,喜欢情节曲折的探险书……只要是书,我都喜欢看。我幻想自己能拥有美人鱼的尾巴,幻想能和蓝精灵一起去探险,幻想自己能拥有神奇的魔法,让这个世界永远洋溢着爱的光芒。

我喜欢大海,喜欢在沙滩上自由快乐的奔跑。我喜欢追着海风,嗅着海的味道,开怀一笑,一切烦恼都会烟消云散了。

我更喜欢花。我喜欢清新飘逸的兰花,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以及不知名的小野花,我还喜欢绽开在老师脸上的花。我喜欢当我考完试,不管我考得成绩如何,老师总笑着对我说:“你已经尽力了,你是最棒的!”这时,我的心花也会怒放。

我喜欢很多的美的事物,我喜欢生活,喜欢美食,喜欢旅游,喜欢一切的一切……

篇9:以我喜欢为题的作文

每个人都应该珍惜时间,时间是不能重来的,时间给勤勉的人带来智慧和力量,给懒散的人只能留下悔恨。时间一分一秒地从你身边悄悄溜走,就看你怎样对待。“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格言使我懂得了时间的珍贵,浪费了时间是什么也换不回来的。

以前,我总是不珍惜时间,整天只顾着玩,无所事事。因为我觉得时间是很长很长的,过了今天还有明天,过了明天还有后天,我总是玩不够的。有时,姐姐提醒我赶快去读书。我说:“赛车好好玩呀,明天再读书也不迟。”因此,我的学习成绩一直不好,落后别人一大截。有一天,我看到一篇文章《时间老人的礼物》,里面的主人公明明整天只顾着玩,到老的时候只落得两手空空,一事无成。这时他才明白小时候老师说的格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真正含义,但是已经晚了,丢失的时间再也找不回来了。我看了受益匪浅,要是再这样不努力学习,到老的时候也会像文中的明明一样后悔莫及。从那以后,我努力学习,上课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抓紧时间读书写字,今日事今日毕,从不拖延。因此,我的学习进步了,现在我的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格言改变了我从小贪玩的习惯,它激励着我不断前进我铭记在心。

我最喜欢的一句格言 我最喜欢的一句格言是――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这句格言是我国儒家创始者――孔子所说。孔子,是我国春秋末年的思想家、教育家,在世上被誉为“天纵之圣”“天之木锋”。是当时社会上的最博学者之一,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选为“世界十大文化名人”之首。

这句格言的意思是:只是学习一些表面知识,而不加进自己的思考和判断,就会惘然无知而没有收获,只是一味的去思考,而不向外界书本学习知识,会更加疑惑不解。

我们想要提高语文成绩,应该学与思结合起来,上课认真听讲,多动脑思考,积极回答问题,多发表自己的观点,做课堂笔记,并不是单单只背几篇课文,写几个生字就可以了。

这句格言告诉我们:只有把学习和思考结合起来,才能学到真正的知识。并且,要学会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这句格言,我真喜欢!

篇10:以我喜欢为题的作文

那一节课没有太多空空的大道理,就仅仅是那理解与安慰,就仅仅是那感动的蔓延,就足以让我喜欢你-―――那堂精彩到无与伦比的课堂。

“同学们,对不起!”那声音从远远的地方传过来,声音充满了坚定,似乎将这种声音付诸于更多的勇气与爱的力量!那声音带来了阵阵惊叹,安慰与谅解。

刚刚还在玩弄铅笔盒的我瞬间呆住了,手中的动作也不断放慢了。“对不起?是小x老师能说出来的么?他平时可是从不低头认错的,可他今天怎么会……?”我充满了疑惑,立即抬起头来不解的望望。意想不到的终于发生了,只见小x老师竟然红着脸悄悄地把头低下。我们可以看得见的,那手微微地颤了几下,脸上挂满了惭愧。

又在刹那之间,他好像意味到了什么,抬起头望望我们这一群被他震撼的孩子,几滴泪水含在深深的眼眸中,他似乎没有明白我们抬起头来所表达的敬意,充满了疑惑。

其实下面得我心中不知有多愧疚,还记着那一场篮球赛,我们的惨败。气急败坏的我们将所有的罪恶都推之于小x老师身上。“这老师也真是的,凭什么,其他班的掌声尖叫声连成一片,别提有多激动!而我们呢?只是几个替补球员在竭力的喊着,脸上充满了被迫于无奈……”虽然我们都知道那是他想让我们好好学习,但依然不能理解那真挚的爱意,依旧破口大喊着。”

此时此刻,我好像不再是那个冲动的不懂人心的孩子,我开始慢慢回想他的好,于是记忆的海洋被冲刷。那是我们生病时他给予我们的关心,那是他不顾白天的疲劳,在接近凌晨的时刻不顾一切地把我们送进医院,那是他在上课是他用最轻松愉快的方式把知识传递给我们,那是我们失败时他不断的鼓励……

此刻的我似乎充满感动与欣慰,想着刚才那一句对不起,包含了多少他对我们的宽容,包含了他对我们多少过激行为的谅解,那一声对不起包含了多少他对我们的爱啊!

听,同学们不约而同的鼓起了掌,那是我们对老师的谅解,那是我们被老师所有的感动与欣慰。

他又抬起头来,眼泪不受控制的留下来,他抽抽噎噎地说:“孩子们.谢谢!”接着他在我们的掌声和眼泪中离去……

那是我最喜欢的一堂课,不是眼泪,不是掌声,是那一片理解的心。是感动,是震撼……

篇11:以我喜欢为题的作文

有时候有时候/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

第一次听见王菲的《红豆》,是在一个朋友家里。那时候刚看完斯托夫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感动得泪流满面,低落的情绪持续了好几天,无意中听到这首歌,“有时候有时候/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心中荡起一圈圈涟漪,陶醉于人类自身脆弱的情感里不能自拔,一种迷迷糊糊的微妙感觉,于是默默地记住这句歌词,抹不去。

恬然、舒适的安静环境下,昕着这首绵长的抒情曲,回味着这句富有哲理气息的歌词,歌词似乎是在抒发着青春过后一连串悲伤的叹息。叹息着青春的稍纵即逝;叹息着本应该刻骨铭心的事情却随着时间推移,慢慢地磨灭,直至消失得无影无踪;叹息着世界在不动声色地改变。

清丽的歌词里却有着像杜拉斯《情人》里的悲伤,让人难以释怀,荡漾起心灵的吟唱,执迷不悔。就如歌词中所说那样,真的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郭敬明说:物是人非,是他所见过的最狠毒的词语。我想,正值似水年华的他也经历过歌词中所描绘的那样,世间万物在变,变得太快以致适应不过来,悲哀与无奈纠缠着。

每当听到这句歌词,不经意地会想到一些人或事,但都犹如烟雾般散去,剩下稀薄的空气,或许它讲述着“伤感而优美的青春,多情而孤独的年代”吧。有时候给我的感觉却又像洗干净的柠檬,散发着清香。

青春正如这旬歌词,是有尽头的,不能常驻。相见和别离,悲伤和眼泪,交织在一起,这一切都将会过去,成为冗长、明灭可睹的回忆。固执得像个耍脾气的小孩般喜欢它,即便是令人伤感,穿肠蚀骨。泰戈尔--那是位伟大却沉默的诗人,在他神采飞扬的青春年华里,完成了带有几声悲叹与奇妙幻想的处女作《暮歌》,里面的青春夹杂着叹息与苦闷。在他中年时期,诗中写道:“我决不伤心迷梦于那些已经风流云散的年代,但我为那岁月俱逝的玛尔瓦姑娘们再三叹息。”我曾为这句诗夜不能寐,像歌词般叹息青春,共同阐述着短暂的青春里,一切都不动声色地颠覆。在深夜,关了灯,黑暗中听着这首歌,重复着这句歌词,悲伤汹涌滂沱,渗进五脏六腑,慵懒、肆无忌惮地听着。

篇12:以我喜欢为题的作文

记得我小时候住在武昌的某个小房子里,这些房子都是矮矮的,最高的也只有三层高,但在那里的生活却是很欢愉,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我们搬了出来。几年之后,当我再次路过这里时,这里的景象让我非常吃惊,仅仅几年而已,那些矮矮的房子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座高耸入云的楼房,给人一种雄伟的感觉。看到这,我心中突然冒出一个成语,一个我最喜欢的成语―沧海桑田。

以前最先听到这个成语,是在一个故事里,说有一个叫麻姑的人,年轻时出去办事,后来过了很久,她回来后得知,这里东海三次变为桑田,又三次变回东海,而她的容貌却与年轻时一模一样,沧海桑田这个成语由此而来,这虽然只是一个传说,但却给人以遐想,我曾经就发出过质疑,三次变为桑田,又三次变为东海,这中间需要多少时间啊!而麻姑却容貌未变,这也需要怎样高深的境界。

时间是存在于这个宇宙最好,也同样是最坏的东西,它创造了生命,创造了我们,同时它也毁灭了生命,毁灭了我们。生与死,是每个生命的必须命运,它们在时间的漩涡中不断轮回,无休无止,东海轮回成桑田,而桑田又轮回成东海,反反复复。沧海桑田,世事都在改变,时间每过一秒,便是改变一次,世事便是新的,我们也与前一秒的我们有所不同,所以,我们怕了。太阳每时每刻无不在移动,它的升起象征着它的落下,只是时间没有积累足够而已,人也是一样。我们怕自己像太阳一样会落下,所以开始关注我们的变化,我们的容貌便与我们的心一起改变了。

麻姑为什么容貌未变?因为她的心未曾改变,无论这个世界怎样沧海桑田,她依然以一种淡然的心态去看待,沧海桑田,其实本来就是世界的一种轮回常态罢了,这只是时间的力量,可时间却只可改变物质,为什么人是最高级的动物?正因为人有智慧,人有灵魂、人有心,这些全是时间无法改变的,只有自己去操守、改变。所以在面对沧海桑田、世事轮回时,要以一种淡然心去面对,也许我们也会像麻姑一样―未曾改变。

再次望向那耸立的高楼,心中想着,它还会变成什么样呢?

沧海桑田一瞬间,麻姑容貌未曾变。世界轮回无极限,只愿淡然在心间。作文

篇13:以我喜欢为题的作文

在元代关汉卿所写的《陈母教子》一书中关汉卿对他的'兄长说:“二哥,你得了官也。我和你有个比喻:我似那灵禽在后,你这等笨鸟先飞。”

笨鸟先飞是什么意思?成语字典上是这样解释的:比喻能力差的人害怕落后,做事比别人提早行动。鸟因为笨,所以先练习飞翔,最终早早地飞向蓝天;人也因为笨拙,所以才会比别人多付出几倍的努力最终先一步迈向成功。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听到有人叹息自己天生笨拙,成不了大器。而我认为,笨与失败一样,从不是自己没有成功的借口。小时候曾听过梅兰芳大师的故事:梅兰芳小的时候拜师学艺,师傅说他的嗓音不好,眼神不够灵活。他为了改变它们,每次唱戏时都用心思考,反复练习,别人唱几遍就不练了,他总要坚持练习二、三十遍,最终练就了一副圆润、甜美的嗓子;他还养了几只鸽子,在它们起飞时紧紧地盯着鸽子看,久而久之,他的眼神灵活起来。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梅兰芳最终成为一代京剧大师。

世界上从不乏天资聪颖的人,但事实却证明往往是那些有些“笨拙”的人成为其中的佼佼者,这是为什么?京剧大师梅兰芳少年时缺少“音”与“眼神”两个唱戏的重要因素,可他的成就却比同年代的任何一名戏剧家都大得多,这是为什么?勤能补拙,天底下还有什么做不到的事情呢?做得好与不好,就在于一个“勤”字。笨不是理由,只是借口,只要勤奋,必能弥补天资不足。一个人知道自己的笨拙,却又不肯努力,就等于放弃了自己。就像在山脚徘徊的人,是永远到不了山顶一样。

世界级的大发明家爱迪生不也是如此?在小学时因“智能低下”被迫离开学校,但他从不灰心丧气,反而以顽强的毅力勤奋学习,花费比常人多几倍的时间来学习、工作与研究,最终成为了举世闻名的大发明家。

由此可见,伟大的成功和辛勤的劳动是成正比的。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即使是再笨拙的人也会创造奇迹,阿甘不也是如此?埋怨自己天资不足终究只是徒劳,何不认真勤奋地做好自己能做好的每一件事?当勤勉成为一种习惯时也就意味着你在向成功的方向大步迈进。

现在同学们的学习竞争十分激烈,想要变得更优秀,就得付出多几倍的努力,更加用心地对待学业。我相信,凭借着正确的学习方法和坚持不懈地努力,能够让我的学习成绩不断进步,让平凡的我脱颖而出。

“笨鸟先飞”早入林,我会将“笨鸟先飞”铭记于心。

篇14:以我喜欢为题的作文

曾经,有人告诉我,一本书的好坏不是由别人评论出来的,而是由自己看出来的。而我却觉得书的好坏是“感受”出来的!

日落时分,拖着疲惫的身体,爸爸回来了,手中仍然是拿着一叠报纸,爸就是那样,“报纸的魅力”总可以冲破一切。他认为读书不如读报。报纸上,仍然是“烦闷”的重大会议的召开;某某女大学生怎样怎样了!我看了就直犯困,爸爸却说:“看一份报纸,不仅是看,而更重要的是用心去感受――感受党对我们的好;感受某某女大学生的苦!正如你看一本书,不但要看,h要感受书中情感,体会书中情节,那才是真正的读书!”

新学期开始了,妈妈总爱开着车到一条老书街上,帮我买练习册。我却满脑子疑问。“为什么不到大书店买书,而要到这里买书呢?”最后,理所当然的,满载而归啦!在车上,妈妈对我说:“也许你认为买书应该去大书店吧!不错,大书店里有你要买的书,这里也有。但是,你到大书店里,看到许多人都买这本,你就想买;然后,那边有人说那本书好,你又想买;到了最后,你只会人云亦云,却没有真正了解到自己需要什么书,想要什么书,什么书适合你自己,什么书不适合你,你走进旧书店里,安静的环境、同样的书,不会随波逐流,认证思考买什么书。感受哪本书更适合你,不是更好吗?”

我喜欢坐在黑夜里开着灯,开着桌前的窗,一阵阵清风微微地吹进来后,一段段钢琴声伴随着清风钻进我的耳朵里,看着各个大师写的作品,虽然我的鉴赏文章的水平还需要进一步的提高,但是我所感受到的是人间最真最美的感情。那是一份感动,一份激情。

看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一首诗,它们的哪些内容对我们有启发,使我们受到教育。要让人感受到,看了觉得这确实是读了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一首诗的感想。如果不紧扣住所读的书或文章,空泛地议论,不知道自己的感想从何而发,那么就需要不断地锤炼自己,还有就是看看行家对文章的评写。

一本书、一篇文章的某一点写得好,使你受到启发。那你就该讲讲:好在哪儿,使你受到什么启发,或是在写作上很有特色,“特”在哪里,“妙”在哪里,把这些感受有分析地具体写出来,这篇读书心得的内容就丰富、充实了读书就是要感受其中的情感,才是真正的读书。

人生中,要看的,不仅仅是书的本身,而是书中的感情,而读书的真谛就是感受书中情感!

篇15:以我喜欢为题的作文

在我的人生格言字典里,有一句格言使我一生受益无穷。“只要有恒心,铁杵磨成针”,这句话既简短又深奥。只要有持之以恒之心,再粗的铁杵也可以磨成细小、别致的针。

“只要有恒心,铁杵磨成针”,我喜欢这句格言,因为我要为了这句格言努力向人生转折点进发。在我小学四年级时,看别人都去学书法,我也哀求着爸爸带我去报名,爸爸说不过我只好“顺从天意!”,我像心口挂了三把钥匙――开心、开心、真开心!刚开始,我写得火热,把吃饭都忘了。俗话说得好:热度三分钟,我写了几天,就觉得乏味,无聊了!在老师那儿依然如此,可一回到家,直接把书法用品扔在一旁置之不理了。到了后来,更把写毛笔字当作爸爸强迫我做的事情,每天都要在父母的念叨下写完一张毛笔字,不过过了几星期父母也忘了,也不去写毛笔了。那些书法用具摆在书桌上一年后,当垃圾扔了。从那以后,我要上兴趣班父母都不同意,都说我玩过几天就不感兴趣了,白花钱,要干嘛!这成为了我的遗憾!现在已经六年级的我,字写得不好,也写得一般般。弄得我一事无成、十事九空。

“只要有恒心,铁杵磨成针”这句格言一直交织在我的耳际。为了不再让遗憾再次发生,我决定按照格言的指南努力前进。上了六年级,父母终于决定让我参加兴趣班了,我绝对不能让同样的事再次发生!爸爸对我说:“双,如果在像上次进书法班一样的话,我决不会让你“逍遥法外”的。”我心里暗暗的对爸爸说:爸爸你别门缝里瞧人----把人看扁了,这次我一定要拿一个好成绩给你,我们骑驴看唱本----走着瞧!

我刚进兴趣班时,基础知识还算稳定,跟好的同学比起来还差一大截,跟差的同学比起来还好些。上课不敢举手发言,写作文时思路不清晰,作文常常没有被当成范文在班上念,差的同学都进步了,而我一直在原地踏步。到了后来,我感觉“形势不妙,”想到“只要有恒心,铁杵磨成针”我就更加努力,课余时间复习、多看些课外书,有时从书上找出一些背一背,上课认真听讲,积极举手发言。现在,我每次写的作文都被当成范文念给同学们听。我被同学们那赞赏的目光所包围着。这次,使爸爸对我刮目相看。

“只要有恒心,铁杵磨成针”我要像李白一样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在着句格言的指引下,我会更加努力,向人生的第一个转折点快速前进。

篇16:以我为题

我是一个活泼好动了,调皮可爱的男生。我叫岳崇浩,我有一个弟弟叫岳崇正。我们兄弟俩都爱武术,人称混合双打。

电视说

我的小主人每天最少有一个小时的时间在我的面前,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的身体。有时候小主人会拿着遥控器聚精会神地按来按去,偷偷地玩游戏。这时要是听见一点动静,小主人就会马上把我给关了,要不然女主人会发出河东狮吼般的怒吼,足足有200分贝呢!

椅子说

小主人天天都坐在我的头上写作业,他十分爱护我。从来不在我身上乱涂乱画,每天都会拿毛巾把我给擦一遍,所以一天到晚我都是干干净净的,有这样的小主人我可真幸运呀。

手表说

我的小主人对我十分好。因为我是小主人过生日的时候,爸爸送给他的。小主人平时不舍得把我带在手上,只有一些比较隆重的场合才会把我给带在手上。有一次,我被小主人粗心大意弄丢了,小主人着急地找了我好几天,吃不下睡不着,终于在沙发缝里找到我了。

看来我在我的伙伴的眼里有缺点也有优点呀,希望这样的我你们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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