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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要交警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时间:2023-02-15 08:27:10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高要交警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本文共5篇,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高要交警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篇1:高要交警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交警大队于近日开展了一系列关于以预防和减少事故为核心,紧扣“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主题,针对危险驾驶违法犯罪行为集中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一:对有关单位开展《刑法修正案(九)》的宣传活动。以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为契机,在检查粤运汽车公司、通达汽车公司和校车单位时,重点从明责、追责、尽责三个方面对《刑法修正案(九)》涉及到交通安全方面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全面的讲解和分析,进一步提高了驾驶人及监管负责人对《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让《刑法修正案(九)》深入人心。在客运场所、校车单位等企业的显眼地方悬挂了《刑法修正案(九)》的宣传海报。让学生、家庭、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进一步提升整个社会的法治交通意识、文明交通水平。

活动二:对公路客运企业、校车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驾驶人举行培训学习班。在学习班上,重点讲授 “危险驾驶罪”的案例宣传,向广大驾驶人普及交通安全风险防范知识,进一步倡导通行规则意识、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倡导全民抵制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等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交通违法。

活动三:通过手机短信和邮寄信件等方式向广大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宣传“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温馨提醒驾驶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创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通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为广大驾驶人普及了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识,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注道路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

篇2: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总结

20**年12月2日是第x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和全国文明城创建工作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进一步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内蒙古赤峰市交警支队高度重视,提前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近百场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一、领导重视 科学谋划 提前做好122筹备工作

赤峰市高度重视 成立领导小组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此次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周活动,赤峰市交警支队联合赤峰市文明办,成立了以赤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白树森同志;赤峰市公安局副局长牛芳泽同志为组长,以赤峰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张立文同志;赤峰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杜延卓同志为副组长,以辖区内各旗县区交警大队大队长为成员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警支队六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六大队大队长刘莉同志、副主任由六大队副大队长李千同志担任。负责122主题宣传周各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和材料的汇总工作。

赤峰市交警支队提前谋划部署 赤峰市交警支队为做好122主题宣传工作,专门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会议以赤峰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制定并下发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周活动方案》。开展为期14天宣传活动,支队在总队方案要求基础上,加大时间量,拉长宣传点,创新开展为期14天的122主题宣传活动,决定在11月22日至12月5日期间开展122宣传活动。成立122宣传工作督导组,在活动期间,督导组深入各大队检查督导122宣传工作。通过督导使各部门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连续发文规范宣传活动,支队先后下发《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周活动方案》、《关于开展“最美企业” 、“最美驾驶人”、“最美交警”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关于规范使用“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标志(LOGO)的通知》等文件,确保122主题宣传活动规范、科学、有效开展。

二、有效措施 精彩纷呈 举全社会力量做好122宣传

法律知识竞赛,打响122宣传战役第一枪

11月22日,赤峰市交警支队在支队四楼会议室组织开展了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五类车整治”知识竞赛。拉开了第二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的序幕。赤峰市交警支队王志国副政委,李春华副支队长,杜延卓副支队长,宣传大队刘莉大队长,李千副大队长出席活动并担任评委,12个旗县区14支代表队10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参加此次竞赛的选手包括民警代表、运输公司客货运代表、学生代表、安全员。为确保此次竞赛活动顺利进行,支队宣传大队提前部署,精心策划,派专人负责出题,全力做好试题保密工作,确保竞赛公正,公平。此次竞赛共分三轮进行,每轮均包含选手必答题、小组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四种题型。竞赛中,评委现场打分、评比,在揭晓答案的同时,也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常识以实际案例的形式进行讲解。在总决赛中,各参赛选手积极应战,各显神通,经过激烈对决,最终巴林左旗交警大队代表队荣获第一名,新城区交警大队、宁城县交警大队代表队获得第二名,克什克腾旗交警大队、松山区交警大队、红山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代表队获得第三名。巴林左旗公安局交警大队荣获优秀组织奖。

十项活动打造赤峰122“大宣传”

(一)文明交通公益宣传活动。支队各大队高度重视文明交通公益宣传。活动期间各大队积极协调宣传部和文明办等部门,健全和完善文明交通公益宣传机制,围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及活动主题,结合“讲文明、树新风”,设计创作45条文明交通公益广告。整个文明交通公益宣传中各大队基本实现大范围、多时段播出,为122宣传营造了良好宣传氛围。

11月26日至29日,阿旗交警大队抽调专人先后到旗文明办、驾校、企业等单位通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并在新老城区主干道沿街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学校以及城区公交车、出租车车载显示屏上播放“122”主题宣传字幕;在新城文化广场、老区新华书店户外LED显示屏上播放文明交通宣传片;在旗宾馆、医院户内广告机循环播放宣传片;联系电视台在新闻时段播放宣传专题片,利用宣传车循环播放交通警语。进一步扩大社会宣传面。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

(二)文明交通进企业活动。支队各宣教小分队在活动期间组织宣传民警深入伊利乳业、大牧场、中昊公司等辖区内的大型企业,为企业职工上一堂交通安全教育课,并结合近期辖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进行细致的分析。共进入企业80家,教育职工10500余人。

11月25日,赤峰市中昊运输公司五楼会议室座无虚席,由松山交警大队组织开展的主题为“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的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准时开始。精彩的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结合一线交警多年的工作经验,详细分析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行车带来的影响和危害,并号召大家要从自身做起,坚决做到不无证驾驶、超员超速超载行驶、疲劳驾驶和逆向行驶。参加宣传活动人员在国旗下宣誓,所有人员精神饱满,右手握拳,声音高亢,与民警一起许下了庄重的承诺。

(三)文明交通进学校活动。赤峰交警进入辖区内的中小学校,为同学们上一堂交通安全教育课。活动期间,各地各部门共出动警力500余人,走进40所学校,教育师生50300余人。

11月26日,宁城县交警大队组织民警来到宁城职教中心,结合近年来发生在本县学生身边的道路交通案例,从步行、横穿公路应注意的交通安全问题,要求学生树立遵守法规。专题讲解结束后,学校专门安排学生代表现场宣读了《交通安全行为规范》,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推向了高潮。11月26日,松山交警组织开展12.2第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暨“交通安全知识有奖问答”活动。活动中碱厂小学学生、校车驾驶人在村委会门前广场集合,排好整齐方队,学习交通警察指挥手势操;小学生代表以“交通安全连着你我他”为题进行了精彩的演讲;在交通安全知识有奖问答环节中,学生们踊跃抢答,气氛异常热烈,全场掌声雷动。整场活动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四)文明交通进农村牧区活动。11月27日,各宣教小分队组织民警深入农村牧区,利用发放宣传材料、讲解交通安全法规、展出交通事故展板、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等方式使广大农牧民认识到超速、超载、酒后驾驶、不带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以图板展出、交通事故残骸展示和派发宣传资料的形式,向村民、牧民宣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教育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参与交通行为,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同时,在现场设立咨询台,为广大农牧民提供关于“新交法”的有关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等相关问题的法律咨询。仅右旗交警大队在11月27日当天发放《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读本》等交通安全宣传材料7600余份,深入16个乡镇,7个嘎查乡。

(五)文明交通进社区活动。为搞好进社区活动,支队组织宣传民警,采取设置宣传站、服务咨询台,开办交通事故图展,发放宣传材料等宣传形式,深入到辖区内社区的每街每巷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在现场设立咨询台,回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巴林左旗、巴林右旗、元宝山区、松山区、克什克腾旗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其中,11月27日,左旗交警大队深入辖区北新街社区,组织社区干部及居民共100余人,举办了一场警民同乐的文艺演出。快板《交通安全无小事》,寓教于乐地阐明了酒驾的种种危害,赢得了广大群众的热烈反响。演出穿插进行了交通安全知识问答互动、现场赠送交通安全知识画册等环节,增加了晚会的知识性和趣味性。

(六)文明交通进机关活动。在文明交通进机关活动中,在全市各地组织开展公务车驾驶人“文明交通我先行”倡议活动。通过发放2100余册机关文明交通倡议书、开展40余场文明交通知识讲座、播放近30余部交通安全宣传片和万人签名活动等,切实增强机关公务人员的文明交通意识,号召机关公务人员带头遵规守法,文明出行。

11月28日,宁城县交警大队组织宣传民警走进宁城县交通局为该单位的干部职工讲授交通安全课。培训中,民警以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发生的交通事故案例为引子,深刻讲解了冬季行车安全驾车技巧、安全行车注意事项以及车辆行驶过程中保持良好的安全技术状况的重要性等安全知识,并进一步引申分析了其它典型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例,讲授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同时,民警还向与会人与提出了开展公务车驾驶人“文明交通我先行”主题倡议活动,号召机关公务人员带头遵规守法,文明出行。

(七)文明交通媒体行活动。赤峰市交警支队统一在11月30日开展文明交通媒体行活动。各地组织辖区内主流新闻媒体记者在各大队的办公地点举行新闻媒体座谈会。各大队全体班子成员、宣传中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各地宣传部、电视台、报社、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负责人及记者参加了座谈,会上,各大队向与会人员通报了大队以来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宣传工作情况。

各新闻媒体负责人纷纷谏言,积极为谋划公安交管宣传工作献计献策。并在会后录制播出“最美企业”、“最美驾驶人”、“最美交警”等节目,宣传文明交通示范企业、安全文明驾驶人、优秀文明交通志愿者、优秀交通民警等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典型交通交通事故案例,揭示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剖析交通陋习深层次原因,大力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和倡导文明交通理念;从多个视角开展持续性报道,不断强化公众摒弃交通陋习,文明安全出行的自觉意识。

(八)文明交通体验教育活动。12月1日,支队联合市教育局组织十一所中小学,1600余名师生到赤峰市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交通安全体验。活动中,交警支队讲解员向师生介绍了道路交通发展史和斑马线、信号灯等交通常识。利用交通安全出行宣传展板,告知学生怎样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如何过马路、骑车,规范交通安全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能力。在3D演播大厅,为孩子们播放了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在儿童交通安全游戏体验区,学生们实地操作。认知交通标识、标线的运用,亲身体验道路交通规则,切实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体验结束后,学生们签字留言,留下了这次体验的心得和感悟,决心遵守交规并劝说同学及家人文明出行。

(九)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赤峰市交警支队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23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400人次,受教育群众进13000余人。通过志愿者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全民交通安全意,使广大群众对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12月2日,松山区交警大队组织各执勤点志愿者头戴小红帽,手拿小黄旗,身披志愿者背心,与民警各负其责,齐心协力,积极向周边群众宣传文明出行,倡导文明交通,劝阻各种不文明交通行为的过程。在发放交通安全资料的同时,还对前来咨询的群众,耐心地进行解答,并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牢记交通法规,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十)文明交通阵地宣传活动。宣传期间,支队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阵地,在客运场站、窗口单位摆放、悬挂交通安全展板、挂图、播放宣传片;通过LED宣传车、电子显示屏、情报信息板、户外广告牌、楼宇电视等媒介,传播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LOGO、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通过手机短信、交警官方微博、微信等方式,密集宣传122 “全国交通安全日”的活动主题、内容和交通安全提示等,进一步提高了“全国交通安全日”的群众知晓率和社会认同感。

12月3日上午,林西交警大队民警把交通安全宣传“大篷车”深入公路沿线村镇及集市,开展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常识,解答群众询问。通过播放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面对面的沟通交流,使农村群众深刻认识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醒和警示农民群众注意交通安全,严禁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认真履行“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进一步提升了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亲民近民 赤峰122宣传主战场“出城下乡”

赤峰市交警支队打破惯有的思维模式,按照交通安全下基层的方针,12月2日上午,将主会场设在巴林右旗城区中心广场,联合巴林右旗旗委、纪检委、宣传部、文明办、交通局、安监局、教育局等单位开展了规模宏大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巴林右旗纪委书记李国军、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周立祥、赤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杜延卓、六大队大队长刘莉等领导同志及千余名出租车驾驶人代表、中小学生代表。文明交通志愿者代表共同参加了本次活动。

活动中出租车驾驶人代表、中小学生代表、文明交通志愿者代表分别上台,宣读倡议书,并带领全体参加活动的人员进行了宣誓。随后参加活动的领导与文明交通志愿者一起,向过往行人和驾驶员发放了冬季交通安全册、交通安全教育光盘等宣传材料,倡议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做到安全文明行车。

12月2日下午在大板中心小学进行比赛,同学们用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事和亲眼目睹的道路交通事故阐述了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好处和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带来的严重后果。经过讲演赛共决胜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2名。中间穿插着文艺节目和《交法》知识竞赛。此次活动有200多名师生、30多名家长参加,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并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必将交通安全理念传播到家庭,辐射到社会,强化人民文明出行、礼让出行和守法意识。

打造122特色宣传 赤峰“最美”评选有亮点

经赤峰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委派,由赤峰市主流新闻媒体代表组成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122活动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最美企业”、“最美驾驶人”、“最美交警”评选活动。11月20日确定了赤峰市“最美企业” 、“最美驾驶人”、“最美交警”候选人及单位各10名,将候选人及单位的先进事迹在赤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网站、赤峰市交警支队新浪、腾讯官方微博上公示,并于当日开展了投票工作。社会各界群众及广大交通参与者踊跃投票,形成了全民参与的热潮。

经评选,赤峰天安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市公交总公司21路驾驶员吕亚军同志、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中队长蒲玉峰同志分别以3281票、20669票和76155票的成绩在“最美企业”、“最美驾驶人”和“最美交警”的评选中名列第一位。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将对最终当选的候选人及单位予以表彰奖励。此次评选活动的开展,调动了广大群众关注交通安全、文明参与交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力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传递122精神 “城市青年志愿活动”延续122温暖

12月5日是赤峰市交警支队组织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的最后一天。在过去的10余天宣传活动中,赤峰交警已形成了一套独具赤峰特色的宣传思路,并在宣传中集成具有赤峰特色的122精神。为了将122的余热在赤峰每个角落继续传递,赤峰市交警支队联合团市委、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市文明办、新城区党工委,在玉龙广场发起城市青年志愿者“暖心行动”。行动以关爱他人传递温暖为主题,集中开展赤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青年志愿者“暖心行动”。 其中“温暖回家路”志愿服务活动以安全驾驶、文明出行为主题,在长途汽车站、火车站等集中开展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条幅等活动。通过志愿者的暖心传递,把文明出行,遵章守纪的城市文明精神传递到百姓手中。122宣传活动的精神在志愿者手中传递,也在每一位赤峰人心中扎根。

三、成效显著

在整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中,赤峰市交警支队全警全力,扎实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举办集中统一宣传活动近百场,出动警力1450余人次,宣传车120余辆,悬挂宣传标语横幅300余条,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28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140000余份,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片420余场次,交通安全警示语6000条,在内蒙古电视台播出节目2期,与内蒙电视台《说道说道》栏目开展连线8次,在赤峰市电视台《交警在行动》专栏,制播节目5期,在赤峰交通文艺台《交警直播室》栏目录制节目7期,开展连线11次;在《内蒙古日报》、《内蒙古晨报》、《内蒙古商报》及《内蒙古法制报交通安全周刊》等自治区级报刊上稿4篇,在《赤峰日报》、《红山晚报》等市级媒体上稿5篇;在短信平台及赤峰交警微信公众平台向全市驾驶人群发交通安全提示信息10余万条,在腾讯微博、新浪微博发布信息87项,回复信息43项,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赤峰市交警支队通过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法制意识,推进了和谐交通稳步发展。同时集中策划大规模新闻宣传报道,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注文明交通,在全社会营造“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的浓厚氛围,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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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总结

XX市交警支队邀请十多家媒体记者召开XX市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新闻媒体策划会。会上,各媒体代表积极发言,为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积极献计献策,全力做好此次宣传工作。

进社区家庭

11月23日9时,鸡东县公安交警大队宣教中队民警联合城镇二中队民警走进警民社区以“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宣传民警通过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面对面宣讲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形式,向社区工作者和社区居民详细讲解了驾乘车辆、步行等方面的日常出行安全常识,以及有关道路交通违法处理、机动车及驾驶证定期审验、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方法等交通安全知识,并通过例举近期冬季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广泛宣传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等严重违法行为危害性。此次宣传活动,大队共出动警力12人,摆放安全宣传展板4 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0余份。通过宣传,进一步提升了该社区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深入人员密集场所

11月25日上午9时,交警大队民警深入人员相对密集的鸡东煤矿市场,为百姓宣讲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预热宣传,活动中,大队宣传中队民警向广大群众讲述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并结合农村、矿区道路实际情况,重点宣传拖拉机、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后驾驶及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教育农民群众要学会自我安全防护,重视交通安全,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同时还向人民群众发放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资料,告诉他们要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充分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家人,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鸡东煤矿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营造了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

深入农村群众

11月26日上午8时,交警大队南线中队民警深入鸡东镇石河北村和光荣村,为农村百姓宣讲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预热宣传。大队宣传民警和南线中队民警以走家串户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同时教育广大群众提高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活动中,民警以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抵制危险驾驶行为”等与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内为重点,并通过重点宣传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及后果,告知群众不乘坐超载违法车辆,不乘坐货运汽车、农用车、拖拉机,发动群众自觉抵制、举报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使他们能从身边的人和事中,更深刻地认识到安全出行的重要性,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致农村驾驶员的一封信》、《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宣传单共 400份,受教育群众达350余人次,在农村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走进校园

11月26日下午,交警大队宣传民警来到鸡东县新建小学,给该校师生上了一堂安全课。授课民警从“交通信号灯的指示、路面标志标线的作用、上下学途中过马路的注意事项、不乘坐超载车辆和无证驾驶机动车和刑九新规”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讲述,并引用近些年来发生在全国中小学生身边的典型学生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说法,教育警示学生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从小养成文明交通习惯,远离事故,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同时要将交通宣传资料带回家向家长、亲戚朋友作宣传,当一名交通安全宣传员。宣传民警通过发放《文明出行倡议书》《致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与学生一起制作“交通安全手抄报”等宣传资料的形式,提醒学生们对交通事故危害性的认识,增强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学生安全出行奠定坚实基础。

走进军营

11月27日上午,交警大队组织民警走进公安边防大队机动中队训练基地,为120余名官兵上了主题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的交通安全课,大队宣传民警运用简洁、通俗、生动的语言,针对广大官兵日常执勤工作的实际,详细讲解了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涉及到“特种车辆”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尤其是在执行抢险救援过程中的一些行车安全常识和紧急停车应注意的事项。提醒官兵在驾驶中,一定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特别在执行各种紧急任务时,坚决不开特权车、霸王车。之后,又详细讲解了《刑法修正案九》和官兵们对一些不常见的交通标识和车道的识别,以及交通安全行驶应注意的问题,阐述了在城市干道、高速路、乡村道路等基本通行情况,列举了近年来全国发生的典型交通案例。使大家充分认识到无证驾车、酒后驾驶、违法超车、违法载人、占线行驶、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让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切身感受因违规驾驶酿成的惨剧。广大官兵纷纷表示:今后一定更加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规,自觉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通过开展此次活动,增强了广大官兵对交警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推动了和谐军警关系建设。会后,宣传民警们还热情地为战士赠送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并表示将积极协助部队加强官兵们日常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携手共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篇4: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总结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深入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形成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良好秩序、携手治理交通环境、切实提升文明交通水平的社会氛围,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今年将以“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在全国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公安部提出,此次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各级公安交管、司法行政、教育行政等部门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让学生、家庭、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进一步提升整个社会的法治交通意识、文明交通水平。要将涉及百姓生活、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的《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法规宣讲纳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着重开展“危险驾驶罪”的案例宣传,利用普法宣传阵地,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警示教育。要对公路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校车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覆盖的宣讲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大量印制、发放、展示带有“122”标识的宣传品,组织重点群体参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体验式宣传教育。

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要以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为契机,针对在道路上驾驶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驾驶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在城市道路着重整治追逐竞驶、酒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驾驶行为,在高速公路着重整治超速、货车占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在农村道路着重整治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行为。要加强大数据信息研判互通,并依托辑查布控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准确掌握违法行为发生量大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严处突出违法行为;在源头上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管理漏洞多、违法违规突出的运输企业,要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动态监控制度、内部安全教育制度和“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制度;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

各级文明办、共青团、妇联、工会等要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结合地区实际,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引导、扶助事故受害者等公益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出行、礼貌乘车,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各级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要集中宣传、公开表彰文明驾驶先进个人、集体和示范村、学校,广泛展示“好交警”、“好司机”的故事,大力传播文明交通正能量。各地各部门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名人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参加文明交通倡议等主题活动,积极参与“降速五公里”、“系上安全带”、“送头盔下乡”等公益活动。

另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宣传力量、拓展宣传手段,在农村地区、客货运输企业、驾校组织开展“拒绝危险驾驶”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排查修缮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设施,依托行政村出入口、村委会(村民服务中心)、国省道沿线自然村醒目位置宣传牌、农村交通安全服务站(劝导站)集中展示主题海报、宣传画和宣传标语,依托县电视台、广播站、乡村广播(大喇叭)开展集中宣传,组织交通安全宣传队深入农村地区宣讲危险驾驶行为的法律责任和现实危害,争取覆盖到全部乡、镇和行政村。各级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要结合驾驶考试制度改革,组织驾驶培训机构对驾校学员深入开展文明交通理念集中宣传、强化培训。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客货运输企业向每一位驾驶人告知刑法新规定、发送一次主题短信。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连续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形成集中报道声势。相关部门领导要走进直播间参与宣传活动,要以滚动字幕、公益广告等形式播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相关消息和主题提示;在报刊杂志开辟专版、专栏,结合违规企业、危险驾驶典型案例曝光,持续宣传危险驾驶行为的法律责任和现实危害;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统一组织“全国交通安全日——危险驾驶随手拍”、“全国交通安全日——交法微课堂”等主题活动,与群众广泛互动;在“百城百台”交通专业媒体策划组织主题联播,并通过电子显示屏、户外标语、电视游走字幕、网站弹出框、手机短信等方式密集宣传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创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篇5: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总结

按照“122”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精神,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加大了交通安全的宣传力度,增强了全体学生的交通安全观念,牢固树立了“文明交通,告别陋习”的思想。现把活动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落实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责任。

我校成立“学校交通安全日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安排学校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把学生的交通安全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居李良校长助理在行政会上传达了文件精神,提出开展活动的方案;在教职工会议上部署工作,开展全校性的教育活动,通过国旗下讲话宣传的同时,政教处与班主任签订交通安全日宣传责任书等。

二、强势宣传,切实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精心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校外,亲身感受,培养学生的自护能力。为开展交通安全日实践活动,锻炼学生的实际能力,组织德岗学生外出“交通安全日在行动”活动,学生外出维护校外主要交通道路秩序,感受交通存在的潜在危险,身临其境,让学生感受“文明交通,告别陋习”的重要性。同时,我们聘请新桥交警中队的交警为校外辅导员,请他们帮助学校进行交通法规等方面知识的教育。让学生掌握了有关交通安全法规常识,对维护学校秩序,疏导交通,宣传交通法规起到了积极而有效的作用。

(二)校内,轰轰烈烈开展学生交通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1、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课。我们利用班会课,专门设置“新桥中学学生冬季交通安全知识”为内容的课程,备好课,上好课,使全校师生受教育率达100%,实现了交通安全教育进学校的目的,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使全体学生深受教育。

2、组织学生观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交通安全宣传片,通过电影中一些场景感染学生,并通过写观后感提升安全意识。此外,我们与交警中队联系,索取有关交通安全的图片资料、电影片,并将交通安全有关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交通标志牌和事故案例图片等展板,在学校橱窗内进行展览。

3、利用各种载体,广泛开展“文通安全日”活动。具体做好以下工作:在学校电子大屏上宣传“122”交通安全日和它的主题,各班黑板报出“交通安全专版”进行宣传;校园都设置了交通安全教育标语和宣传画;进行题为“文明交通,告别陋习”征文比赛;学习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4、加强对学校师生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汽车的管理,教育师生严格做到“安全行车、规范停车”,通过教育、检查等形式制约师生遵守交通法规以及校纪校规。

5、通过发校讯通、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下发至学生,每生人手一份等形式,对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要求家长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必要的走路和行车安全提醒,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并决不乘坐“黑校车”和超员的校车,并要求家长接送孩子上下学或出行时遵守交通法规,保障孩子安全,这样,不仅提高了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而且辐射到家长,规范了家长的交通行为。

通过交通安全日活动的开展,交通安全意识已深入人心,老师、学生和家长都深有感触。学生了解了交通安全常识,提高了遵守交通法规意识。安全走路,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己成为学生们的自觉行动。开展此活动以来,我校的交通安全工作到位,没有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通过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开展,广大家长对孩子的在校学习感到放心,同时,社会对学校的满意程度有了较大提高。可以说,我们开展的特色活动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学校各项工作起了支撑和推动作用,成为学校德育工作的支点和杠杆。

为了学生的健康发展,为了减少意外伤害事故,提高防范意识,创造“人人讲安全,人人受教育”的良好氛围,根据上级关于开展12.2交通安全日活动精神,我校开展了相关活动。本次活动安排精密,形式多样,教育性强。通过这次活动,创建了一个安全的教育教学环境,在全体师生中进一步形成了“安全第一,人人有责”的意识。现将活动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1)开展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

(2)充分利用晨间广播、宣传栏、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对师生及家长开展交通安全常识、法规的宣传和普及。

(3)园长利用多媒体给全体师生上一堂交通安全教育课,使同学们时刻注意交通安全,做到知法守法,确保安全,避免事故发生。

(4)各班开展以不同形式的教育活动、知识竞赛等活动,把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学校日常的重点工作,寓安全教育于活动中,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养成安全习惯。

通过这次“交通安全日”活动,强化了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增强了自我防范能力,提高了交通法制观念,今后,我校决心在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继续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为创建平安校园而努力。

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总结

兴仁县“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4.30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宣传活动主题

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心得体会

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方案

开展学校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总结

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标语

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口号

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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