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城市道路绿地建设初探,本文共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篇1:城市道路绿地建设初探
城市道路绿地建设初探
道路是一个城市的走廊和橱窗,对城市的面貌与整体形象有重要的意义.而道路绿地则赋予道路以新的生命和勃勃生机.
作 者:董春艳 作者单位:伊春市乌马河园林局,153011 刊 名:现代经济信息 英文刊名:MODERN ECONOMIC INFORMATION 年,卷(期): “”(1) 分类号:U4 关键词:道路 道路绿地 景观篇2:城市道路绿地垂直绿化的设计
城市道路绿地垂直绿化的设计
本文所要研究的是道路两旁的`护坡、立交桥、高架桥和城市广场、停车场内部休闲园林小品或周边的建筑外墙和实体围墙的垂直绿化.并分析它们给城市带来的生态效益.
作 者:陈瑾 作者单位: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园林管理处,318050 刊 名:城市建设与商业网点 英文刊名:CHENGSHI JIANSHE YU SHANGYE WANGDIAN 年,卷(期): “”(13) 分类号:U4 关键词:城市道路绿地 垂直绿化 的生态效益篇3:城市道路建设的几点探讨
城市道路建设的几点探讨
城市道路建设,应该从道路规划、道路设计、道路景观、道路地下管网等多方面来构思.现代化城市道路必须是交通功能良好、各项市政设施完备,景观优美的`一个综合体.
作 者:张慧容 王新星 李莉 作者单位:天津市道桥管理处,天津,300171 刊 名:城市建设与商业网点 英文刊名:CHENGSHI JIANSHE YU SHANGYE WANGDIAN 年,卷(期):2009 “”(16) 分类号:U4 关键词:城市道路 路网规划 道路设计 景观绿化 管网综合篇4:城市道路绿地景观园艺作物设计理念浅谈
城市道路绿地景观园艺作物设计理念浅谈
将园艺作物应用于城市道路景观,旨在突显道路景现名的生态理念,从而达到丰富城市道路景观多样性的.目的,本文列举了常用园艺作物种类,针对它们的观赏性进行了阐述,并对它们在城市道路绿地景观设计中的作用予以提炼.
作 者:李玉凤 作者单位:信阳市新凯瑞园林工程有限公司,464000 刊 名:中国电子商务 英文刊名:CHINSES ELECTRONIC COMMERCE 年,卷(期): “”(10) 分类号:S6 关键词:园艺作物 城市道路 景观设计篇5:浅谈城市道路建设的协调管理
浅谈城市道路建设的协调管理
该文论述了城市道路建设中的`协调管理措施和相关注意事项,类似经验可供相关建设管理人员参考.
作 者:陈翰兵 Chen Hangbin 作者单位:汕头市城建工程设计院,广东汕头,515000 刊 名:城市道桥与防洪 英文刊名:URBAN ROADS BRIDGES & FLOOD CONTROL 年,卷(期):2009 “”(5) 分类号:U145.1 关键词:城市道路 协调管理 组织协调 人力资源篇6:城市道路建设与维护管理工作计划
城市道路建设与维护管理工作计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乡村道路管理。充分发挥乡村道路功能,根据国务院《乡村道路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乡村规划区内城市道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维修和管理。
指乡村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本条例所称城市道路。
第三条乡村道路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和建设、养护、管理偏重的原则。
第四条市乡村道路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乡村道路管理工作;区乡村道路主管部门依照管理权限负责所辖区域内的乡村道路管理工作。市、区乡村道路主管部门所属的乡村道路管理机构负责乡村道路管理的具体工作。
做好乡村道路管理工作。市、区城乡规划、建设、乡村管理行政执法、公安交通、园林、市容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乡村道路的义务。
对监督、制止和举报损坏、侵占乡村道路行为有功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给予惩办奖励。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乡村道路、城乡规划、公安交通等部门和供电、供水、通信、燃气等公用事业单位。
编制乡村道路年度建设计划,乡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乡村道路发展规划和乡村近期建设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并提前告知相关管线单位。乡村道路改建、扩建、大修工程应当制定年度计划。
第七条乡村道路的建设资金主要由政府投资。
第八条乡村道路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技术规范。
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承担乡村道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
第九条乡村道路建设应当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有条件的应当同步建设公共管沟。
沿途原设置的架空线应当同步埋设入地。新建的乡村道路原则上不得设置架空线。乡村道路改建、扩建、大修时。
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或者大修乡村道路。有关管线单位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将管线敷设计划报乡村道路主管部门,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实施。
第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乡村道路。有条件的应当建设港湾式停靠站,并预留绿化用地和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乡村道路。
第十三条乡村道路工程竣工后。
乡村道路工程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第十四条住宅小区内道路的规划、建设应当与城市道路的规划、建设衔接配套。
第十五条通过贷款或者集资建设的大型桥梁、隧道等。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收取通行费,用于归还贷款或者集资款,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章养护和维修
第十六条政府投资建设的乡村道路。
由业主负责养护、维修。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资建设的乡村道路。
第十七条政府投资建设的乡村道路。建设单位应当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料理工程移交手续,并将工程有关技术资料一并移交;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将投资建设的乡村道路自愿无偿移交乡村道路主管部门且符合移交条件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依照规定顺序接管。
第十八条负责乡村道路养护、维修的单位。定期对乡村道路进行养护、维修,确保养护、维修质量。
保证乡村道路完好。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对乡村道路养护、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养护、维修乡村道路应当围挡作业。有关管理部门和沿街单位、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修复竣工。施工时,养护、维修乡村道路应当躲避交通高峰时间。应当采用低噪声、防扬尘的施工设备和施工方法,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撤除围挡。作业期和养护期内。
第二十条乡村道路附属设施缺损时。
应当先行采取警示性措施,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发现乡村道路附属设施缺损时。并督促有关产权单位及时处置。
第二十一条乡村道路养护、维修专用车辆应当使用统一标志;执行任务时。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躲避。
由市乡村道路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定。乡村道路养护、维修专用车辆使用的统一标志。
第四章路政管理
第二十二条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乡村道路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和救援。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指挥,配合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道路的管理。设立监督电话,及时受理投诉。发现乡村道路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养护、维修单位进行修复。
第二十四条乡村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乡村道路;
(二)履带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乡村道路上行驶;
(三)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乡村道路上试刹车;
(四)擅自在乡村道路上设置台阶、坡道、站台、书报亭、电话亭、指路牌、井具、化粪池等;
(五)擅自在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六)向路面排水;
(七)擅自利用桥梁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围栏、吊装、牵拉等施工作业;
(八)人行地下通道内摆摊设点、露宿、通行机动车或者骑行电动车、自行车;
(九)其他损害、侵占乡村道路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严格限制占用和挖掘乡村道路。
不得挖掘;确需挖掘的应当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新建、改建、扩建的乡村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大修的乡村道路竣工后三年内。
以及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重大活动期间,元旦、春节、国庆节前十五日、后十日。不得开挖乡村主干道。
减少扰民。挖掘乡村道路应当集中施工。
第二十六条 因特殊情况。对临时占用乡村道路和挖掘乡村次干道的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书面答复,挖掘乡村主干道的应当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答复。临时占用和挖掘乡村道路涉及乡村防洪工程的还应当征得有管辖权的水主管部门同意。
第二十七条经批准临时占用或者挖掘乡村道路的应当依照批准的时间、位置、面积和要求占用或者挖掘。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占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清理现场,临时占用乡村道路期满后。恢复乡村道路原状;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占用期限的应当提前三日依照原审批顺序报经批准。
第二十八条 占用和挖掘乡村道路。
不得挪用和减免。乡村道路占用费和挖掘修复费用于乡村道路养护、维修和管理。
第二十九条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应当停放在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内。
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设置。
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
第三十条经批准挖掘乡村道路。
(一)施工现场应当围挡作业。夜间应当设置施工标志灯或者反光围挡;
(二)施工现场的明显位置设置标示牌。
(三)能够采取非开挖技术施工的应当采取非开挖技术施工。
(四)与地下其他设施发生抵触时。演讲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五)施工资料应当在批准的范围内堆放。
(六)施工完毕。及时清理现场,并书面告知乡村道路主管部门。
第三十一条乡村道路主管部门接到挖掘施工完毕的演讲后。主干道应当在七日内完成,其他道路应当在十五日内完成。
第三十二条 因管线发生事故需要紧急抢修的管线单位可以先行挖掘乡村道路抢修。并在二十四小时内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第三十三条沿街单位需要开、改乡村道路道口、降坡或者改装人行道板的应当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其建设以及维修经费由申请单位承担。开、改乡村道路道口、降坡或者改装人行道板应当委托专业单位施工。
第三十四条因废弃或者交通管理等原因。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调整或者封闭。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专项列支。
第三十五条公共汽车、电车以及其他固定线路的客运车辆站点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乡村道路技术规范。新增、迁移客运车辆站点需要加固乡村道路的应当采取加固措施。
第三十六条建设工程施工可能损坏乡村道路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采取防护措施;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
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封闭乡村道路的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布通告。
第三十七条履带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乡村道路上行驶的应当经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同意。并依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第三十八条乡村道路出现塌陷、断裂等情形。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并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九条需要在桥梁上架设管线的应当先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影响交通平安的还应当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确保平安。管线单位应当对架设的管线进行定期检查。
第四十条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桥梁、隧道的平安维护要求。
制定可行性演讲和平安维护方案,桥梁、隧道平安维护区域内从事河道疏浚、挖掘、打桩、地下管道顶进、爆破、基坑开挖等作业的应当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与桥梁、隧道产权人签订维护协议,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可能危害桥梁、隧道平安的还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河道中从事上述作业行为的还应当报有管辖权的水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十一条负责桥梁、隧道养护、维修的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桥梁、隧道检测评估制度。
桥梁、隧道的平安检测评估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承当。
第四十二条经检测评估为危险桥梁、隧道的负责桥梁、隧道养护、维修的单位应当采取紧急措施。
第四十三条桥梁、隧道遭遇车船撞击事故或者其他损坏的有关责任人员应当立即演讲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给予警告:
(一)未执行乡村道路养护、维修技术规范。
(二)养护、维修乡村道路时未设置警示标志的
(三)未按照规定的期限修复竣工的
擅自占用或者挖掘乡村道路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予以制止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逾期不恢复原状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组织代为恢复,费用由责任者承当,并处以乡村道路占用费或者挖掘修复费二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逾越二万元。
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一)履带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乡村道路上行驶;
(二)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乡村道路上试刹车;
(三)擅自在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四)占用乡村道路期满或者挖掘乡村道路后。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清除或者撤除。
(一)擅自在乡村道路上设置台阶、门坡、站台、书报亭、电话亭、指路牌、井具、化粪池等的处以乡村道路占用费二倍的罚款。
(二)擅自利用桥梁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围栏、吊装、牵拉等施工作业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三)人行地下通道内摆摊设点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一)作业期和养护期内擅自撤除围挡的
(二)未及时处置缺损的乡村道路附属设施的
(三)施工完毕未依照乡村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回填密实的
(四)擅自开、改乡村道路道口、降坡或者改装人行道板的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用途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用于非经营性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用于经营性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二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属于乡村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及其乡村道路管理机构或者其他有关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奖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顺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组织不符合条件的单位负责乡村道路养护、维修的
(三)未依照规定对乡村道路进行监督检查。
(四)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7:城市道路景观设计
1.植物的色彩及观赏特性
植物材料的质感特征是由景观植物的枝干特征、叶片形状、立叶角度、叶片质地、叶面颜色等构成。植物景观设计中,景观植物材料的质感必须与体量、形态、色彩、线条等密切配合,才能形成良好的景观质量。在某些情况下,景观植物材料的质感本身可以作为景观中表现的主题。
2.植物的芳香及观赏特性
一般艺术的审美感知,多强调视觉与听觉的感赏,唯有景观植物景观中的嗅觉观赏具有独特的审美效应。人们嗅觉感赏景观植物的芳香,得以绵绵柔情,引发种种醇美回味,产生心旷神怡之感。所以熟悉和了解景观植物的芳香种类,包括绿茵似毯的草坪芬芳,远向益清的荷香;编排好景观植物开花的时间对植物景观芳香设计是至关重要的。
3.植物的季节变化及观赏特性
植物随着季节的推移而时刻变换着外貌。在城市公共空间景观植物景观构图中,对于这种景观的季节变化,并不是听任自然,不经安排的。把植物景观在一年四季中的变化,根据城市公共空间多种功能的综合要求与艺术节奏结合起来,做出多样统一的安排,就能形成丰富多彩的季相图。
4.植物的文化内涵
植物具有一定的文化内涵,它们构成了景观植物的潜在的特征。中国文人多喜欢在自家庭院中种植一些特定景观植物,比如竹子,其原因就在于竹子在中国文化中代表了虚心和气节,做人要有气节。景观植物的文化含义一直是我国园林景观的基本内核之一,熟悉并且掌握某些景观植物的文化寓意,是对景观植物特征的更深理解,巧妙利用这一点可以使城市特色景观空间具有更高的文化品位。
篇8:城市道路景观设计
城市道路在城市中有着重要的功能和作用,它是城市的骨架,反映一个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水平,体现着城市形象,承载了一个城市的过去、现在和未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观念的转变,城市道路建设逐渐受到社会的重视。而城市道路环境创造更是是一个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文化环境、物质环境等多种环境因素共存互动、相互交错的复杂
过程。只有全面系统地将各种要素融合在城市道路环境建设之中,才能取得较好的效应。
1城市道路园林植物景观设计
由于树木是有生命的有机体,是在不断的生长变化,能产生各种各样的效果。所以道路的园林植物景观设计要综合考虑其功能性质、车行和人行的 要求,道路立地条件、周边建筑、市政设施等。根据园林植物的立地条件,土 壤条件,背景条件等进行合理配置,做到适地适树。
1.1自然式手法
城市道路绿化景观的类型比较丰富,在路侧较宽的绿化带常应用自然群落 式来营造良好的景观和遮阴效果。也就是在靠近人行道边缘等距种植行道树, 从人行道至道路边界采用草皮、花灌木、小乔木、背景树进行自然过渡,它具 有园林植物层次丰富、种植密度大 郁闭度高、隔离效果显着等特点。在道 路绿化地较为宽阔的区域,园林植物配植不再是墨守成规,更多是在规范框架中寻求行的搭配,逐渐向自然群落式布置过渡,不仅美化道路,而且深层次的寻 求富于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配置方式。
1.2规则式的手法
在城市的主干道或迎宾大道,为了强调整洁,大气的视觉效果,中央分车 绿带及花坛景观等常用规则式的手法,或在较宽的中央分车绿带交替列植乔木和灌木球,下层设计地被植物或重复整齐式的模纹花坛,这会使人感到节奏感强、色彩明朗、视线通透、层次分明。人行道绿带以等距、单穴、单株、两列等方式定植,树种多选用冠大荫浓的乡土树种以及选用经长期驯化的并具有较高观赏价值的外来乔木树种,其下种植灌木绿篱及地被植物。
1.3多层次综合手法
主干道上大部分快慢分车绿带跨度较大,建设已经从抽象的植物色块逐步 走向植物生态群落营造。为充分发挥道路绿化的生态效益,利用有限的空间进 行绿化,市内其他主干道两侧绿化带多采用速生树种和慢生树种相结合。背景 树、主景树、灌木群、花境、草地多层次手法进行绿化,以保证良好的视线效果及足够的绿化量。在较宽的人行道绿带。尽量做到层次丰富,上层高大乔木有效的为行人遮阴,中层的开花小乔木和常绿的修整绿篱有效的吸附,阻滞汽车尾气和道路的尘埃,并减少行人随意穿越马路的情况,较好的达到功能与景
观兼顾的效果。分车绿带形式较为灵活。不再是一味的整形设计,而是尽量以有限的立地条件创造多样的绿化景观,布局手法从抽象走向生态。分车绿带以规则式和自然群落式两种设计手法为主,做到按不同功能的分车绿带、自身宽度、周边环境状况进行植物配植。
1.4因地制宜的手法
城市道路园林植物的配置,更凸显地方特色,就应因地制宜的根据当地气候、土壤、地形,采用乡土树种来营造,重视乡土树种的推广和应用。另外再用香花植物,色叶植物、观花植物的层次搭配,使道路形成连续的景观效果。只有这样才能改善环境条件起到很好的作用,并在植物的景观表现期(如开花、结果、叶色变化等期间),给行人带来美好的享受
2道路绿化中行道树的种植设计形式
行道树绿带是设在人行道与车行道之间的绿化带,以种植行道树为主的绿 带,又称人行道绿化带 步行道绿化带。它主要的功能是夏季行人和非机动车遮阴 美化街景、装饰建筑立面,也是城市街道绿化的主要形式之一。
2.1树带式
交通人流不大的路段,在人行道和车行道之间,留出一条不加铺装的种植带,一般宽不小于1。5米,植一行大乔木和绿篱,如宽度适宜,则可分别植两行或多行乔木与绿篱;树下铺设草皮,留出铺装过道,以便人流或汽车停站。
2.2树池式
在交通量较大,行人多而人行道又窄的路段,设计正方形、长方形或圆形 空地,种植花草树木,形成池式绿地。正方形以边长1.5米较合适,长方形长、宽分别以2米,1.5米为宜,圆形树池以直径不小于1.5米为好;行道树的栽植 点位于几何形的中心,池边缘高出人行道8厘米一lO厘米,避免行人践踏,如 果树池略低于路面,应加与路面同高的池墙。这样可增加人行道的宽度,又避免 践踏,同时还可使雨水渗入池内t池墙可用铸铁或钢筋混凝土做成,设计时应当 简单大方。
3城市道路绿化植物的选择
城市道路绿化植物的选择,主要考虑艺术效果和功能效果
3.1乔木的选择 乔木在街道绿化中,主要作为行道树,作用主要是夏季为行人遮荫、美化 街景,因此选择品种时主要从下面几方面着手: (1)株形整齐,观赏价值高,最好叶秋季变色,冬季可观树形、赏枝干: (2)生命力强健,病虫害少,便于管理,管理费用低,花、果、枝叶无不良气味; (3)树木发芽早、落叶晚,适合本地区正常生长,晚秋落叶期在短时间内树叶即能落光,便于集中清扫;
(4)行道树树冠整齐,分支点足够高,主枝伸张,角度与地面不小于3O度,叶片紧密,有浓荫;
(5)繁殖容易,移植后易于成活和恢复生长,适宜大树移植,
(6)有一定的耐污染。抗烟尘的能力;
(7)树木寿命较长,生长速度不太缓慢 目前在天津市应用较多的有法桐、国槐、合欢、白蜡等。
3.2灌木的选择
灌木多应用于分车带或人行道绿带,可遮挡视线、减弱噪音等,选择时应
注意以下几方面:
(1)枝叶丰满 株形完美,花期长,花多而显露,防止过多荫孽枝过长妨碍交通;
(2)植株无刺或少刺,叶色有变,耐修剪,在一定年限内工人修剪可控制它的树形和高矮;
(3)繁殖容易,易于管理,能耐灰尘和路面辐射。应用较多的有大叶黄杨、金叶女贞、紫叶小檗、月季、紫薇、丁香、紫荆、连翘、榆叶梅等。
3。.3地被植物的选择
目前。北方大多数城市主要选择冷季型草坪作为地被植物。根据气候、温度、湿度、土壤等条件选择适宜的草坪草种是至关重要的;另外多种低矮花灌木可作地被应用。
3.4草本花卉的选择
一般露地花卉以宿根花卉为主,与乔灌草巧妙搭配。合理配置:一,二年生 草本花卉只在重点部位点缀,不宜多用。 道路绿化作为城市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在现代城市建设中的作用15t益突 出,道路绿化也直接关系到一个城市的精神内涵,因此,城市的道路绿化是应作 为城市建设的一个重点问题,相信只要我们能在这个问题上多努力,我国的城市道路建设将出现新的面貌,城市景观得以发展,城市内涵也会得到提升。
篇9:城市道路景观设计
该文根据城市道路的特点,从道路空间的划分、道路本体及附属物、路侧环境三个方面阐述了城市道路景观的设计要点以及设计经验,对一些例子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建议,为城市建设提供参考.
作 者:李翔 Li Xiang 作者单位:广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广东广州,510060 刊 名:城市道桥与防洪 英文刊名:URBAN ROADS BRIDGES & FLOOD CONTROL 年,卷(期):20xx “”(1) 分类号:U418.9 关键词:道路空间 道路本体 道路附属物 路侧环境篇10:公园绿地
特制公园中的花草树木,
绿地公园广场,是500强企业——绿地集团2010年进驻北上海中心的鼎力之作。
绿地公园广场地处最适宜居住地区——顾村板块核心,北至规划河道,南至顾村公园,东临华山医院北院,西临大型居住区。周边环伺立体化交通网络, 800米内快捷链接沪太路、环城立交,驾车约40分钟抵达市中心。7号线地铁口就在社区内,33分钟抵达静安寺。
绿地公园广场,直面上海城市绿肺——顾村公园。轻拥435公顷绿海,体验呼吸新空间。地铁口,生态园,进可繁华,退可自然。
绿地公园广场整个项目总建筑面积近23万平方米,为集40—60OSOHO、55—165O生态办公、30—500O时尚商铺于一身的地标性综合体社区,
毗邻四高小区,菊太路商业街、绿地北郊广场环伺。多重升值业态互补,驱动升值潜力。
优享自在空间,助力顶峰事业,品味时尚生活。绿地公园广场,载动城市新贵的梦想人生。
公园绿地在未来的开发将变得巨大,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对于生活有着新的认识,空气的清新是对健康的巨大保障,公园绿地的规模极大的影响人们的生活,健康,乃至心情,而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促使人们有能力在保障物质生活的同时追求更好的生活。
公园绿地在未来是一个很好的投资目标,开发商为了适应顾客的口味,开发公园绿地有利于人们生活的的进步,让人们的生活健康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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