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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时间:2023-04-03 07:46:56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法律硕士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本文共1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法律硕士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篇1:法律硕士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题目:我国现行占有保护制度之检讨与完善建议

一、简况

论文摘要和关键词 摘 要

占有是民法的基本制度之一。占有制度不仅是所有权制度和他物权制度的基础,而且善意取得、取得时效、债权效力的强化均和其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都有关于占有的制度设计,而占有的保护更是其关注的核心,是整个占有制度的重中之重。我国也不例外,《物权法》对占有制度设专章予以了规定,这体现了我国立法对占有制度的重视。同时也应当看到,《物权法》中的占有制度过于简单,立法极为简略,法律条文仅有五条,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因此本文主要是通过对占有制度及其理论进行体系化梳理,通过比较研究,历史借鉴,系统分析,对我国现有占有制度的核心—占有之保护进行检讨,进而提出完善之建议。不敢奢求有突破性的见解与建树,只求对占有保护之见解合情合理,以期对将来之研究有所裨益!

关键词 主题词数量不多于三个,主题词之间空一格(英文用“/”分隔)

中文 占有保护 检讨 完善

英文 Possession Protection /Review /Recommendations

二、选题依据

1.阐述该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选题背景

占有制度是物权法上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在解决纠纷、维持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健全法制观念以及完善物权法体系等诸多方面都产生了极重要的影响。而占有保护则是占有制度的核心目的和重要内容,对占有的保护既可以稳定物的支配秩序和确认物的事实状态,也可以进一步促进和完善商品经济的发展。在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也涉及到占有保护的相关规定,但内容略显简单。表明我国学者以及相关人士对占有保护制度的研究还不够全面和深入,很多理论问题以及法律空白和盲点问题仍然亟待解决。

研究意义

对占有的民法保护制度进行较为深入的研究,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通过对占有民法保护制度的系统研究,进一步丰富物权法以及侵权责任法的相关内容,从而进一步完善物权法以及侵权责任法上的占有保护制度;二是通过对占有之民法保护的方法和内容的细致研究,对占有之民法保护法律规范的司法适用提供一些有益的建议。

研究现状

(一)国内的研究现状

我国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质影响,一直未建立一套完整的占有制度,《民法通则》中也只是简单规定占有是所有权的一项权能而已,学术界关于占有制度相关且系统明晰的论文也不多。的《物权法草案》为物权法的出台奠定了理论基础。《物权法》在争议中颁布了,它的问世对完善我国的法律进程产生了重要影响,对未来民法典的颁布也将起到推动作用,重要的是它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物权法律制度。但是据此想用简单的五个条文来涵盖整个占有制度的精华,此举实在令人难以信服。而且,关于占有保护的相关规定只有一条,即对占有保护请求权进行了具体规定。关于占有的其他规则也极其简略。我国台湾民法的占有制度是集德、日民法之大成,具有较为完善的理论基础和体系结构。台湾民法在占有的保护上设置了占有诉权、占有人的自力救济权、物上请求权三项权能制度,其中尤以占有诉权最为重要。

,西南政法大学的杨佳红在《民法占有制度研究中》对民法上的占有制度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对占有制度追根溯源,重新阐释了占有与相关制度的内在联系和衔接配合。20,郑州大学的刘付鹏在参考了国外立法例及学者的观点上,粗略的论述了占有保护体系。,苏州大学的李春丽通过对占有制度与所有权制度和他物权制度中占有规定的比较,阐述了占有制度的独特功能以及我国建立占有制度的现实意义,进一步对在实践中有很重要指导意义的占有种类进行区分,体现占有制度的'价值作用,在占有保护方面,她重点分析占有之诉与本权之诉的区分与冲突解决方法,以揭示占有制度独特的保护功能。同年,复旦大学的赵栋立足于我国的物权立法现状,分析了我国占有保护的相关制度设计以及立法过程中相关理论,通过对比来探寻我国物权立法中关于占有保护的理论基础与价值选择。以上研究对我国的占用制度产生了重要影响,但是对占有制度尤其是对占有保护的研究仍尚待深入。所以,本文试图以此为切入点进行学习研究。

(二)国外的研究现状

近代各国立法表明,占有制度是罗马法与日耳曼法的融合,许多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在很多方面得到了继承和发展。尽管两大法系在占有的法律理论和司法实践方面存在很大区别,但是也有共同的地方,即在《物权法》中把占有制度作为一个特殊问题给予特别的法律规定,进而完善物权法的调节功能和实际意义。德国民法典把占有放在了物权的篇首,这体现了德国民法典的立法编制体例是将占有视为物权的前提和基础来规定的;瑞士民法典将占有作为类似物权规定在各种物权之后,将占有作为对物或权利事实上的支配力来规定的;日本名古屋大学教授加货山茂指出,从占有的概念和其本质来看,占有并不是物权法的概念,也不

属于物权法的范畴,他实际上应该是一种保护,应该把它规定在民法总则中。德国、瑞士、日本等国家的民法在调整方法上,主要通过两方面的做法来拓宽占有制度的保护范围。一方面把占有与所有权分离开来,将占有制度成为调整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另一方面又通过赋予占有诸多法律上的功能,使占有相似于所有权,甚至在某种情况下可以直接转化为所有权,实现物权法对社会秩序、交易安全的调整功能,体现民法对本权的关注和保护。

然而,近年来,随着财产法的发展,特别是动产担保物权法的异军突起使得占有的重要作用受到质疑和冲击,便出现了国外的立法者及学者们对其讨论和研究的争议,此种情况下,我认为更应加强对此问题的深入探讨和研究,使之具体明晰。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我国《物权法》虽然对占有的民法保护制度予以了明确的规定。但是,与其他国家相比,现有立法尚有许多的缺陷,对此,有必要借鉴其他国家的规定予以完善。本文主要解决以下问题:

(1)民法对占有提供何种途径的保护;能否构建一个完整的占有民法保护体系;

(2)如何构建较为完善的占有物权保护和债权保护的体系;

(3)如何完善我国对占有保护的立法规定;

2.主要参考文献(列出作者、论文名称、期刊名称、出版年月)

论著类

[1]王利明著:《民商法研究第四辑:论占有》,法律出版社,。

[2]史尚宽著:《物权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3]王泽鉴著:《民法物权2—用益物权•占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4]王泽鉴著:《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三)》,中国政法人学出版社,。

[5]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研究》,法律出版社,。

[6]谢在全著:《物权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7]杨立新著:《物权法》,法律出版社,。

[8]王利明著:《侵权责任法研究上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9]王泽鉴著:《不当得利》,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10]史尚宽著:《债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论文类

[1]孙立峰:《占有保护问题研究》,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10)。

[2]薛启明:《占有制度三题》,载《研究生法学》,(3)。

[3]林琳:《论物权占有制度》,载《法制与社会》,2009(1)。

[4]余兵:《我国无权占有保护制度研究》,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3)。

[5]刘付鹏:《民法占有保护研究》,郑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5)。

[6]王洪亮:《论基于占有的物上请求权》,载《清华法学》,2007(3)。

[7]张攀:《<物权法>的占有制度探讨》,载《法制与经济》,(5)。

[8]李玉英:《从罗马法中的占有保护谈我国占有制度的完善》,载《法制与社会》,2011(11)。

[9]廖新仲:《关于<物权法>第245条占有保护适用范围的理解》,载《法律适用》,2011(9)。

[10]孙晓奇:《占有之侵权责任研究》,兰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4)。

[11]张茜:《占有制度研究》,湘潭大学硕士学位论文,(10)。

[12]赵栋:《物权法占有保护制度研究》,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3)。

[13]杨娜:《占有效力研究》,黑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5)。

[14]李春娜:《浅谈占有的保护》,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4)。

[15]张凌:《占有保护研究》,兰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10)。

[16]孙立峰:《占有保护问题研究》,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10)。

译著类

相关网站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阐明文章的主要内容与研究方法

主要内容

绪论

1 选题背景及其意义

2 国内外研究现状

正文

1 占有概论

1.1 占有的历史考察

1.2 占有的含义

1.3 占有的性质

2 占有保护的理论基础与制度价值

2.1 占有的构成要件

2.2 占有的分类

2.3 占有保护的目的和制度价值

3 占有保护的理论构架

3.1 占有的物权保护及其比较法研究

3.2 占有的债权保护及其比较法研究

4 我国现行占有保护制度的检讨及完善其建议

4.1 自力救济权之设立

4.2 占有之诉之构建

4.3 侵害占有的损害赔偿保护范围之完善

结语

参考文献

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有历史分析方法、实证分析方法和比较研究方法等。具体而言,在论述占有的性质以及在社会中的作用时将采取历史分析的方法,意在对占有进行追本溯源以及分析其历史发展过程,以及在历史上对于占有的保护方式;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探讨侵害占有的侵权责任构成和损害赔偿范围;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来探讨占有的不同保护方式;最后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对侵害占有后的侵权责任进行分析研究。

四、工作进度的大致安排

应包括文献调研、资料收集、内容设计及论文撰写等

20XX年12月-20XX年1月:相关基本理论知识加以认真学习,阅读相关专家、学者的著作和论文并对文献进行分析整理,确定写作的主题和基本思路,形成开题报告。

20XX年1月-20XX年2月: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与导师协商交流,根据导师的建议形成写作大纲和详细纲目。在写作大纲的基础上完成论文初稿。

20XX年3月-20XX年5月:进行初稿的修改,形成终稿。

五、创新之处

阐明论文在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等方面的创新

(1)对占有的保护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即从占有的物权法保护和占有的侵权责任法保护两方面进行了体系化以及比较法上的探讨。

(2)阐述了占有人有自力救济以及赋予占有人自力救济权的必要性以及它的内容及行使方式。

(3)详细阐述了侵害占有及损害赔偿的范围。

(4)对占有之诉之构建进行了初步的设想。

篇2:法律硕士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法律硕士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一、论文题目

试论当代中国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兼论宪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二、选题意义的研究

已过去的20对于法学界来说是…个不同寻常的年份,中共十五大报告曾指出要在2010年底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然而如何理解、怎么样建立和完善以及当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立之后如何运行等问题都将是我们不可回避需要回答的。每一位法律人都应做出属于自己的那份贡献。无论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还是资本主义法律体系,都无法摆脱“法律体系”这一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奥斯丁把“一种(条)法律视为主权者对其臣民所发布的一般性命令”,他将法律体系理论隐藏在法律定义之中,奥斯丁认为一种法律体系是山一个人(或者由若干人)组成的机关所颁布的法律,一个既定的法律属于一种法律体系,而后者包括了制定这一法律的立法机关所颁布的所有法律。‘凯尔森认为一种法律体系就是一套通过运用被授予的权力而创造出来的法律,他们直接或问接地来自于一个基本规范,他认为,“所有其有效性可以追溯到?个站本规范的全部规范构成一种规范体系,或者一种秩序,这种越本规范,凯尔森将它理解为根据历史上第一部宪法和依据该宪法而创造的规范之规定,简而言之,一个人应该根据宪法之规定。“而我国学界一般认为“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基础,以宪政法律体系为核心内容、山实体法、程序法以及公法和私法的各个法律部门有机构成的内部层次分明、协调一致的科学体系。”由以上不同的定义可知法律体系理论中应包含宪法、法律部门、法律部门划分标准等内容,研究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决不可背离对基本内容的讨论。因此笔者从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入手,探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部的法律部门的划分,同时着重回答宪法不能以部门法的身份和地位存在的原因。

法律产生便会因自我发展而逐步形成体系化,并且追求更多的独立性,形成法律体系是人类法治文明和立法进步的重耍标志。我国是成文法国家,屮共“十五大”所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法排体系只是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或者说阶段性立法律标而提出来,并没有明确法律体系的科学内涵与具体构成。李鹏同;作为人大委员长时率先提出构建以宪法为统帅的七个法律部门,但对这样一个法雄体系,部分学者表示昇议,然而在争议过程中理论界也形成了相对统一的认识:认为法排体系是一个国家现行企部法律规范,按照一?定原则和要求,根据不同法律规范调整对象的不同以及分类所采取的不同原则和调整方式,划分为若干法律部门,并且由这些法律部门与部门内所包含的法律规范共同组合而形成辨证统一的整体。因此作为学科问题,作为学科研究的对象——探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就必须首先明确法律体系内部法律规范的划分即法律部门的确立,而这也就意味着研究法律体系理论的关键点在于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和原则。学界对于法律部门划分所依据的标准和原则至今尚未形成一致的观点,故给予我们研究这一领域提供了较为广阔的讨论空间。同时法律部门是法律体系的基本组成要素,各个不同的法律部门的有机组合,便成为一国的法律体系,因此对这一基本要素——法律部门如何划分进行探讨具有理论与实践意义。

法律体系的主要功能在于以法律规范的形式,实现对社会价值的法律指引、对社会关系的法律调整、对社会利益的法律分配、对社会秩序的法律规制和对社会文明进步成果的法律确认,其屮最根本的.是以国家意志的形式,确认和保护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成果。因此作为中国特色社会:fe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和越础的宪法应运而仰着似绝对真理的“宪法是一国根本大法”的概念,在改革幵放之后,尤其是物权法制定过程中受到臣大冲击——国内法学界_绕着宪法与民法之I、⑴的关系展J「了激烈的争辩。因此本论题的研究既是对法理学、宪法学本理论知识的总结与反思,也是对现实问题的忧虑与论述,它涉及到对未来中国法治该往何处去的回答,也关系到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的构建,可以说它是一个政治话题,更是一个法律问题,而且是法治发展的前提性问题,其研究意义不言而喻。

三、课题的基本内容

2010年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作为国家各方面、各层次、各领域全部现行法律规范的集大成者,它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对于组成法律体系的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问题,学界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因此各种观点争相出现、百家争鸣,有的学者提出要恢复到最为原始的公私法划分上来,认为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只有一个;有的学者以法的价值目标作为划分法部门的标准;部分学者也转换思路提出划分法律部门的因素;甚至存在标准中增加划分原则的方法。传统的以调整对象和调整方式作为划分部门法的依据违反了逻辑规则,致使研究陷入了瓶颈,掩盖了事物的本相。

归本溯源,目的才是全部法律的创造者,每条法律规则的产生都源于一种目的。法律规范的目的不是制定者主观臆造的产物,亦或山外界强加的形式。法律制定的直接目的来源于人的需要,即立法需要。每当人们对时下父种现女不满足,或调整某种社会关系的法律已经过时、须以新的立法収代时,人们便根椐巳冇的经验,以及当时已经具备或可能具备的各种条件,提出充实和完善某一法律规范,使之具冇敁大的现实可能性。这种目的是理性的,立法者在实现其所要达到的0的(作刖、价值)时,以人的端求为价值尺度,对这种需求的选择或収舍实际上就是一个有目的的行为过程,而为了避免该行为的肓目性给人类自己造成损害,又必须事先预定目的,继而按照设定的行为i卜划,实施目的行为。法律目的贯穿于立法过程,也表现于立法之后法律规范的运行过程。实证主义角度讨论法律目的并以此为标准划分法律部门更具有现实性意义。

同时作为法律体系中至关重要的宪法,因其特殊目的所形成的根本法地位促使其在法律体系中不能以部门法的“身份”存在。无论是在部门法的产生、部门法的划分、还是在部门法的实际运用中都应该体现尊重宪法的粘祌,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以法律部门为组成单位的法律体系的内部层次分明、协调一致。宪法应在法律体系尤Jt是法诈部门的划分中发挥其统领性作用,以保障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部法作规范的--致件、和谐性。

四、课题的重点和难点

目前关于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学者众说纷纟云,有的提出要恢复到最为原始的公私法划分上来,认为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只有一个——调整对象,该说的代表是经济法学界的着名学者杨紫桓教授;李剑华教授“把人们理解法律的圾优化作为‘制造’法律部门的目的”视为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所在;而屮_政法大学的李爱军、刘少军教授在其《论法的目标与法部门的划分》中提出“必须以法的价他H标为核心,只有以法的价值目标作为划分法部门的标淮,才能够使法学研究具有实质意义,才能使法学研究真正起到指导司法实践的作用”;叶必丰教授却认为“部门法划分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社会关系即利益关系”;有的学者在持传统二分标准上加了划分的则;打的学者$々换恐路提出划分法排部门的因素,最早提出此观点的学者是沈宗灵教授,他在早期论文《两论街代中国的法律体系》中认为“划分部门法寸,首先应考虑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同寸也应考虑法律调整的不同方法,其中包括确定法律制裁的不同方法、法律关系的不同主体以及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不同权利义务关系的形式,以上这些因素可以说是划分部门法的标准”。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究竟是什么?至今还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五、论文提纲

摘要

Abstract

1 导论

1.1 研究目的与意义

1.2 研究现状

2 法律部门

2.1 法律部门概述

2.2 法作部门划分意义

3 法律部门划分现有标准

3.1 划分标准的历史变迁

3.2 现有标准之评析

3. 3 小结

4. 目的论--法律部门划分新理论

4.1 法律目的

4.2 实证义法法律目的

4.3 目的理论指导下的划分标准

5 法律体系中的宪法地位

5. 1 宪法至上

5. 2 宪法之地位以及与其他部门法关系之理论及其评价

5. 3 小结

5. 4 宪法可否为部门法

5. 5 宪法性法律部门

6 结束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主要学术成果

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写作方法:

一、选题及目的

撰写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首先要有选题。 选题就是学生学位论文的研究题目。 选题有几种来源,要么来自于个人的生活经验或专业经验,要么来自文献阅读,要么来自于老师的建议。

选题还会涉及选题的大小、选题的范围。它们都是相对而言的, 这也视研究队伍的大小和研究能力强弱来确定。 我们举个例子就可以说明,“课堂教学有效性研究” 可以缩小为 “小学课堂教学有效性研究”, 还可以缩小为 “小学数学课堂教学有效性研究”,甚至再缩小为“小学数学几何课堂教学有效性研究”,由此可以看到选题由大到小的变化。

选题意义可以理解为研究目的, 选择了一项研究到底要达到什么目的, 这是研究者首先需要明确的目标, 通常选题意义或研究目的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第一是学术意义,第二是理论价值,第三是实践价值,第四是个体目的,第五是知识发展。 任何一项选题都可能从以上几个方面来设定其意义,但并不是每一个选题都要达到这些目的, 这要视选题大小、范围和类型而定。 在选题意义上,作为一种科学研究, 论文的意义在于填补知识的空白或探索新知识、找到一些现象的起因、描述一些现象、解决一个实际问题或验证一个假设。

二、概念和理论框架

为什么研究需要概念或理论框架呢? 这是因为一个概念框架、模型或理论可以帮助提出一个科研问题或对某个问题做出解答。 科学研究实质上是为了发展或验证能解释自然界和社会生活的理论、假设、模型、猜想或概念框架。 研究问题和理论之间的联系是直截了当的。 一个研究问题可能需要多个理论,不同的理论可能对一个问题作出不同的解答,如“班级人数和学生成绩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这样一个研究问题可以用多种理论来回答。另外,观察什么与如何观察是由该问题或选题的一个核心概念来驱动的。那么什么是概念?什么是概念框架?什么是理论?什么是理论框架?概念或理论从哪里来?如何在研究设计中构建概念或理论框架? 如何在研究设计中应用概念或理论框架? 这些问题都是我们在研究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研究的理论框架其实还与研究的假设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每一个开题报告都会有研究的假设,或者说,做研究首先要有假设,然后去找证据证明这个假设是成立的。如一个研究生提出了一个假设,说一个人的数学成绩取决于他的语言能力, 语言能力强则数学成绩就高,这就是一个假设的理论模型。

三、研究问题

什么是“研究问题”? 研究问题说明研究者想要知道什么,想要通过研究理解什么,因此研究问题一定是指向知识和理解。 研究问题与研究假设是有区别的,研究假设是研究者对这些问题的尝试性回答。

四、研究方法

通过对研究内容的建构, 确定了研究的对象和方向, 但任何研究都需要利用一定的研究方法来完成。研究方法,即收集数据的方案和对数据的测量和分析,应根据研究问题来选用,并应该能直接回答该问题,将问题和方法直接相联系,可以在调查方法、数据、假设的互相作用基础上进行一系列逻辑推理,从而得出合理的结论。 包括教育学在内的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通常会有四种,如历史研究法、内容分析法、个案研究法、统计和调查研究法.

五、研究文献综述

在确定了选题和确定了研究的问题之后, 必须要做的一件重要的、不可或缺的研究工作是文献综述。文献综述虽然是一种研究方法,但它是一种最基础的研究方法, 是任何研究都必须要使用的一种研究方法。

文献种类有哪些? 通常我们可能需要的文献有教育学术专着、教育学术期刊论文、教育学术会议论文、教育政策文本、教育学术学位论文、教育学术研究手册、教育学术工具书(百科全书、辞典等),但要注意不包括教材。

有学者指出,“针对某个问题所作的相关的文献综述可能会发现这个问题尚未被解答。 当发现这个空白之后, 文献综述通过分析该问题和相关假想是如何被讨论的,以及发现过去所用的抽样、选址和其他重要背景, 可以帮助提出各种不同的答案及研究的设计和执行方案。 ”由此可见,在进行文献综述的时候必须以问题为中心, 也就是要针对研究中所提出的问题进行综述, 这样可以避免罗列文献的简单做法。

篇3: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题目: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研究------以杨某和何某离婚纠纷案为例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为适应改革开放来社会发展的新情况,立法机关于修改了1980年的《婚姻法》。修改后的婚姻法从基本原则到具体制度都加强了对妇女、老人和儿童等弱势群体的保护。其中,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这方面的一个明显例证。19瑞士的民法典率先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该法第151条规定:(1)因离婚,无过错的配偶一方在财产权或期待权方面遭受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支付合理的赔偿金。(2)因导致离婚的情势,配偶一方的人格遭受重大损害的,法官可判予一定金额的赔偿金作为慰抚。其后法国、日本等国也在其民法典中作了类似规定,由此可见,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并非我国首创,当前,现实生活中包”二奶“、养小蜜、找情人等现象的出现,对婚姻家庭关系危害极大,社会急切呼唤立法予以规制。据此,新婚姻法顺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从而确立了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制度的确立对于维护正常婚姻家庭关系,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意义重大。我国20修正后的婚姻法在第五章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是我国法律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但是这并不能满足司法实务操作的需要,在立法技术上也还存在缺陷,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设计也就不可避免的不尽完美。

本文试以杨某与何某离婚纠纷案为例,阐述我国的立法规定,分析其不足,提出若干完善建议。

二、研究内容及研究重点

通过对杨某与何某离婚纠纷案的分析,以及参考同类案件,分析我过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问题。本文拟对离婚损害赔偿的三个方面重点研究:

1.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概述和法律适用

2.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缺陷和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3.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和问题的解决

三、研究方法及写作框架

研究方法:

通过对杨某与何某的离婚纠纷案作为案例,运用相关法律理论对此进行分析,同时运用比较分析方法,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进行研究,找到解决问题方案

写作框架:序言

第一章: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介绍和本案的概况

第一节:离婚损害赔偿的介绍

第二节:本案审理情况

第二章: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分析

第一节: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概述

第二节: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性质

第三节: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构成要件

第四节: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与国外的比较

第五节: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适用

第三章: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缺陷和完善

第一节: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缺陷

第二节: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

结语:总结

四、国内外研究现状(文献综述)及主要参考文献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传统的家庭观念越来越受到挑战,家庭暴力、第三者插足、“养情妇”等现象不断涌现,并成为婚姻家庭纠纷中的新热点。,因夫妻一方与他人通奸、娇居、重婚或虐待、遗弃对方而导致婚姻破裂的离婚案件增多。不少离婚无过错方当事人因离婚过错方的违法行为致使婚姻关系破裂而离婚,造成身心的严重摧残。如何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设立也就显得尤为必要了。在西方国家亲属法中,早已普遍设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婚姻中受害方的权益,实现公平正义。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我国年我国新《婚姻法》所确立的一项新的离婚救济制度。同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也就如何实行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作了具体规定。这是我国法律首次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确认,它体现了对婚姻家庭关系中弱者和无过错方的法律保护,是我国婚姻法修改中的一个突破。该制度运行十余年来,确实维护了婚姻中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制裁了过错方。可以说,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该制度设置的目的。但是,由于婚姻家庭问题的复杂性和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缺陷,当前司法实践中存在重重困难,使得我们不能过分满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在目前立法上取得的成就。相信通过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理论研究的深入和司法实践的发展,该制度必将日趋完善,发挥其应有的法律作用。

参考文献:

1.林淑菁:《论我国离婚制度与妇女权益保护》,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2.薛宁兰:《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法律适用》,第10期。

3.孙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研究》,黑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4.刘秀、胡绵娓:《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探微》,《西南政法大学学报》,第3期。

5.夏吟兰,薛宁兰.离婚损害赔偿制度[J].《法学研究动态》,11:10

6.杨颖:“婚姻法实施中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研究”,华东政法学院硕士论文,206月。

7.于东辉:《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研究》,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

8.杨颖.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济南:山东大学,.3

9.殷根生、王燕译.《瑞士民法典》.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第42页

10.罗结珍译.《法国民法典》.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出版第46一50页

11.于东辉著:《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年3月第1版

12.洪朱丹:《离婚财产分割与赔偿计算标准》,中国法制出版社,3月第1版

13.巫昌祯主编:《中国婚姻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年版

篇4:法律硕士开题报告

论文题目

浅谈索债型非法拘禁罪

论文选题意义、实践意义

近年来,人民法院审理的非法拘禁案件呈现逐年上升趋势。,我市基层法院审理非法拘禁案件数量比上年增长达111.1%,索债型非法拘禁犯罪率的明显上升,犯罪人的年龄较低,平均25.3岁,共同犯罪居多,占索债型非法拘禁犯罪的94.74%,并多伴有暴力犯罪,这一社会问题的严重性,反映出我国民间借贷市场的不规范以及公民法律意识的淡薄。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以非法拘禁罪处理。对于索债型非法拘禁罪中债的性质,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只规定: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即使索取的是非法之债,只要“债”的关系确实存在,都应以非法拘禁论处(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按牵连犯从重以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处理)。至于债务是否到期,非法扣押、拘禁他人中“他人”的范围,索要超过真实债权数额的债务如何定性等相关细节问题,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对此应认真进行研究,加以有效防范。

国内外研究状况与发展趋势

对于索债型非法拘禁罪中“债务”是否到期的问题,我国现在刑法学界普遍认为索债型非法拘禁罪中“债务” 只限于已经到了清偿期的`债务,不可以是对于未到期的债务和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

非法扣押、拘禁他人中“他人”的范围,并不只能是与行为人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当事人本人,其既可以是债务人本人,也可以是债务人的近亲属、合伙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关于索债的数额超过债务数额的部分应如何定性的问题,在实践中有的认为,超过部分达到数额较大(一般以元)的,则以绑架罪或者抢劫罪论,如果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则仍以非法拘禁论处。

对于违法性认识是否是本罪故意的内容的问题:第一种观点是肯定说。这也是目前我国刑法理论界的通说,认为非法拘禁罪的故意必须是“明知是非法而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第二中观点是否定说。该说认为从当前实际情况出发,不能再把违法性认识作为故意内容而衡量非法拘禁罪是否成立。

论文写作提纲

1、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概况

1.1我国刑法对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规定

1.2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特点

1.2.1起因民间借贷

1.2.2犯罪年龄较低、文化水平低,外来人口、无业者居多

1.2.3共同犯罪居多

1.2.4伴有暴力行为

1.3索债型非法拘禁罪频发的原因

1.3.1宏观经济环境影响

1.3.2地下机构暴力倾向

1.3.3讨债有理无视法律

2、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

2.1客体

2.1.1索债型非法拘禁罪关于债务性质的认定

2.2客观方面

2.2.1行为方式

2.2.2行为对象

2.3主体

2.4主观方面

2.4.1 违法性认识是否是本罪故意的内容

2.4.2非法拘禁罪可否由间接故意构成

3、索债型非法拘禁罪中的“共同犯罪”问题

4、“索债型”非法拘禁罪与“勒赎型”绑架罪的区分

5、对索债型非法拘禁行为的刑事立法

主要参考文献

1、阮齐林,绑架罪的法定刑对绑架罪认定的制约「J」,法学研究,

2、杨萍娟,论非法拘禁罪,中国政法大学硕士论文,年5月

3、赵秉志,妨害司法活动罪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4年

4、高铭暄,新编中国刑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5 、夏自卫,《索债型非法拘禁罪行为的刑法问题》,月

6、邓定远,邓定永,《索债型非法拘禁罪若干问题研究》,《政法学刊》,年第6期,第20卷

7、夏成福,白宗钊,《“索债型”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区分》,《人民法院报》,2006年第6期,第006版

8、周笑竹,《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研究》,204月

9、高明暄,刑法学(第三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10、张士宝,何家弘,《法学家茶座》,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1月

11、刘树德,《绑架罪案解》,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5月

12浅析索债型非法拘

现有理论基础

本人认为,索债型非法拘禁中“他人”的既可以是债务人本人,也可以是债务人的近亲属、合伙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当债务人为单位时,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成员也可能成为被拘禁的对象。这样的理解更符合司法解释的精神。但行为人为了索取债务,而将与债务人没有共同财产关系,扶养、抚养关系的第三者作为人质拘禁的,则应认定为绑架罪。

本人认为,如果行为人再追索债务的过程中,索取的财物大于实际存在的债务时,对行为性质的认定要具体分析,分不同情况以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或抢劫罪定罪处罚:

第一, 若行为人索取的数额略高于债务数额,说明其主观目的主要是为了索取债务,而不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其主观的恶性并无实质性的改变,所以,仍应按非法拘禁罪定罪量刑。这也符合罪行相适应原则。行为人索取债务数额虽然明显超出其债权总额,但如果行为人在索取钱财时,考虑了其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受到的经济损失及其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因素时,说明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仍是为了索取财物,而不是勒索他人财物。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对于该行为仍应以非法拘禁罪定罪论处。

第二,若行为人借索取债务之际向债务人或其亲属索要明显超过其债权总额及其为实现债权所花费的费用等经济其他损失的,说明行为人的犯罪目的已不再局限于索取债务,而是同时具备了勒索财物的目的。对此,应该按照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想象竞合犯的法律适用原则来处理,择一重罪论处,即应认定为绑架罪。

在考虑“超额”部分合理性时,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应该考虑债务中本金存在的合理利息及其收益;二是要考虑为讨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侵权之债中债务数额除了实际支出即实际损失的数额外,侵权之债还包括误工费,在一定情况下还包括护理费和营养费。总之,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分析确定“超额”部分的合理性。

对于违法性认识是否是本罪故意的内容的问题,本人赞成否定说,即违法性认识不应该成为非法拘禁罪故意的内容。原因是:首先,将违法性认识纳入行为人认识范畴,与现行立法对故意犯罪的规定不符。因为现行刑法所规定的故意犯罪的概念只以行为人认识到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为已足。其次,普通人很难区分拘禁行为的合法性和违法性不应成为其理由。比如在正当防卫中,一般人很难把握正当防卫的合法限度,但并不妨碍防卫过当者承担应承担的刑事责任。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人权观念已得到极大地普及。侵犯他人人身自由的严重危害性已为绝大多数社会成员所认同。有危害性认识,也就有违法性认识。总之,从保护人身权利的角度,否定说更为合理。

篇5:法律硕士开题报告

最新法律硕士开题报告范例

课题名称:反性别歧视的法理分析

1、选题意义和背景。

首先、理论意义

在今天,平等原则在法律文本上早己确立,但社会生活中仍广泛存在着性别歧视现象。这种法律的承诺与事实上的性别不平等一度引起了学者们对性别歧视问题的思考,但就目前查找文献资料的情况来看,国内学界关于性别歧视的研究多是一种基于歧视现状的实证研究和对策研究,就性别歧视问题本身较为系统深入的法理研究还存在不足,尤其是对反性别歧视法律政策的价值评价标准及其具体适用等法理问题的讨论还不充分,而这无疑对于反性别歧视行动的成败意义重大。因此,关于反性别歧视的理论基础研究还留有较多的学术空白,有待于我们继续填补和完善。

也许是性别歧视的谈论己经太过平常,承认性别歧视的存在及其存在的不合理性己经为大多数人所接受,问题的关键自然而然就落到了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具体实践上。国内一些学者倾向于将性别歧视视为一种客观实在和认知的既定前提,而忽视了对性别歧视问题本身的关注;将男女平等的朴素观念视为指导反性别歧视的核心价值指引,而忽视了对社会发展过程中必然出现的不平等的反复追问;将研究的重心放置于研究对策之上而忽视了对反性别歧视指导原则先进性和适用性的深刻反思。当平等和禁止歧视被置为一种当然的认知前提,关于歧视的理论探讨则很容易被局限在平等的框架下而放弃了对平等价值本身的深入思考以及对平等价值之外其他重要价值的合理注意,由此可能造成平等原则适用的任意扩大化,甚至造成在特定的环境中对平等原则的不正当利用。在神话世界里,也许我们只要说声“男女必须平等”、“人人应当平等”之类的咒语,所有的祈愿就能够实现,但问题是我们并不生活在那样的神话国度里。我们需要一种可靠的思想和一套可靠的制度去建构合理的人间秩序,并且反复运用制度实践的结果来检验思想和评价制度,从而使思想日臻先进、制度日益完善、行动日趋合理。总之,我们需要不断反思、设计和改革制度。

其次、现实意义

目前很多人对性别歧视问题还存在理解上的偏差。在性别歧视对日常生活的渗透和影响下,每个人对性别歧视问题都形成了一定的个人主观见解,但每个人都无法断言其个人见解是一种理智的、可靠的进而具有普遍性的认识。事实上,日常生活中人与歧视情境关联性的强弱、个人的善感能力、个人的知识结构、个人的世界观价值观等因素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人们对歧视问题的判断,也致使每个人对性别歧视这一问题的理解不尽相同。社会就如何理解和把握性别歧视以及如何有效消除性别歧视的问题还远没有达成共识,也没有提出一种十分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解决路径。但是,歧视问题又与我们的生活这么近,与每个人在社会交往结构中可能取得的发展机会和发展质量息息相关,与社会整体的公平正义和文明进步紧密相连。那么,性别歧视、男女不平等的问题己经存在很久了,人们却不能够充分准确地认识它和有效应对它,而且在不久的将来,随着它自身形式的发展和变化,人们将面临越来越难确切地认识它和把握它的风险,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我们应当尽量避免它!

2、论文综述/研究基础。

(一)国外研究情况国外学者关注和研究平等和性别歧视问题的时间早于国内,目前主要有三大类书籍:第一类是教科书性质的,主要针对学生和执业人士群体,介绍了当前国际社会、欧洲以及主权国家国内反歧视相关的法律实践情况,表达基本的.法律观点。20第二类是理论性很强的学术着作,深入探讨和研究反歧视法涉及的核心概念、指导性原则等重要内容,以美国学者居多。还有一类是对反歧视法做比较性研究,主要是对国内外在反性别歧视方面的立法和政策作比较研究,如国际的、区域性的与国内的反歧视法律制度之间的对比研究。此外,还有一种重要的研究趋势是研究反歧视理论,反歧视的目标、功能和基本原理。

(二)国内研究进展国内有不少学者研究性别歧视问题,关注当前中国的社会现实,对中国社会面临的歧视现状给予了大量关注和描述,并对如何消除歧视,解决现实问题进行了制度性的对策探讨。但其中存在不足的一点是,己有的这些研究多是一种实证的和政策性的理论研究,而缺乏较为系统的深入的法理研究。很多学者倾向于将性别歧视当作一种既定的事实(客观实在)和既定的概念前提,把主要精力集中放在对不同情境下的具体歧视问题(如就业歧视、教育歧视、年龄歧视等问题)做现实层面的探讨,而对性别歧视的概念、法律内涵及反歧视的理论指导等问题的研究仍存在不足。这表明性别歧视问题本身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掘,对它的理论探讨还不充分,有待我们继续加强和完善。

3、参考文献。

国内着作及论文,中文译着,英文文献

国内着作:

[1]白桂梅。法治视野下的人权问题[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2]白志红。女性主义与人类学[M].知识产权出版社。.

[3]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公意的边界[M].上海人民出版社。.

[4]蔡定剑。中国就业歧视现状及反歧视对策[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5]蔡定剑。海外反就业歧视制度与实践。[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6]陈明侠。黄列。性别与法律研究概论[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7]陈方正。在自由与平等之外[M].北京大学出版社。.

[8]陈波。马克思主义视野中的人权[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9]邓正来。转型中国的社会正义问题[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

[10]董云虎、张晓玲。西方妇女争取妇女人权的斗争[M].新华出版社。.

[1l]代水平。政府产权的理论逻辑及其边界约束[M].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4.

[12]段忠桥。为社会主义平等主义辩护:G.A.柯恩的政治哲学追求[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

[13]冯祥武。反就业歧视法基础理论问题研究[M].中国法制出版社。.

[14]冯玉军。法律的成本效益分析[M].兰州大学出版社。2000.

[15]付翠莲。在平等与差异之间:女性主义对自由主义的批判。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4、论文的理论依据、研究方法、研究内容。

在盛行依法治国的当代,彻底消除性别歧视、实现性别平等从根本上还必须诉诸于制度,一套具有可行性的完善的社会制度是切实保障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和实践权利坚实有效的武器,而制度的建设必须依靠法治。

这篇论文的重要目标在于进行反性别歧视法律政策的价值基础研究。论文的主体写作主要围绕反性别歧视的价值目标(即反歧视应该树立怎样的价值观,平等还是自由,公平还是福利,尊严还是差异?不同的价值目标发生冲突时反歧视政策的制定者和行动实施者该如何权衡与取舍?)问题展开。换言之,我们必须对指导社会进行反性别歧视的法律政策的评价标准(也就是法律政策的价值导向)是什么加以明确,从而推动反性别歧视行动卓尔有效地实践下去,促进性别平等在价值层面和现实层面的切实实现。因此,文章在对传统的以平等为核心价值指引的反性别歧视制度规范评价方法所取得的实际成效进行考察分析的基础上,对新的时代背景条件下反性别歧视应该确立的价值观进行重新深入的思考,以期进一步阐释性别平等的科学内涵。

反性别歧视的价值观,从根本上来说,要解决的是在以推动实现性别平等为基本目标的反性别歧视过程中应该树立一种怎样有益于推动社会整体趋向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念和操作路径的问题。千百年来,无数伟大的思想工作者们都在孜孜不倦地探讨这样一个关乎社会生存与发展的终极性命题,探索人类社会可欲的平等的样子27、社会不可逾越的不平等的底线2”以及可欲的平等在实践中可能的具体表现形式29,当今社会的研究者们对这一问题也在不断继续给出多方的回应,这些探索与回答共同构成了这一时代属于我们并支撑着我们去建构和发展我们生存其中的社会的思想宝库,也在等待我们从中分辨、择取并加以改造最终适用于本国国情和社会基本现实的思想精华,实现对公平正义的追求。

放眼看去,当代社会各种思潮风起云涌,自由主义、女性主义、马克思主义、功利主义、多元主义以及社群主义等理论思潮纷纷对如何建构公平正义的社会提出了不同见解以及多元的平等实现策略。我们在消除不平等、解决社会公平性不够的反歧视过程中所涉及的公平正义观念其实也是这些公平正义观念当中的一种。

而当前反歧视行动成效不显着也在不断提醒我们当前反歧视法律政策的价值指导还存在有待完善的地方,而西方社会这些多元的公平正义观确有很多值得借鉴和吸收的精华。因此,论文重点回顾和梳理了当代西方社会具有代表性的这些重要公平正义观念中所包含的社会建构逻辑和建构路径、对如何实现性别平等和社会平等的不同见解以及多元的平等实现策略,在对当代自由主义和另外几种公平正义理论的平等哲学进行系统阐释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找到了这些重要理论思潮背后所蕴含的共识以及争论的焦点,发现不同价值观念背后产生分歧的症结归根结底就在于其所持价值标准及价值目标的实现路径在认识层面的不统一,主要表现为在推动实现人类社会性别平等的过程中如何理解和证成平等这种价值,对自由与平等、公平与效率、差异与尊严这几组价值目标如何看待和取舍,从而厘定社会正义能够容忍的不平等限度。由此,进一步在结合我国社会现实的情况下,对反性别歧视过程中遇到的自由与平等、公平与福利、差异与尊严这几种价值的冲突时如何分析和作为进行深入的法理思考,从中总结形成正确而全面的价值观念以及具有可行性的性别不平等解决方案用于指导我国社会进行反性别歧视。这种先进的价值观念为反性别歧视行动提供可靠而全面的价值指引,也构成了反性别歧视的法理内核。

5、研究条件和可能存在的问题。

性别歧视就是这样一种基于性别因素而存在的不公正对待,这种不公正对待首先是对性别平等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消解和破坏,其次是它的发生进一步造成社会不平等恶化的结果。因此,性别歧视问题在本质上是性别不平等的问题,也是社会不平等问题的子问题。这种歧视不仅使人的发展潜能在社会生活的很多领域受到严重抑制,阻碍了人类平等而自由的发展,同时也制约了社会整体的发展和进步。反性别歧视的根本目标就是要通过消除不合理的性别区别对待,促进性别平等在实际层面得到切实实现。所以,反性别歧视究其本质来说是这样一个以实现性别平等和社会平等为主旨、与所有社会成员在同一社会环境中可能取得的生存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对促进人们生活其中的社会环境趋向公平正义的建构意义重大、根本在于推动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和社会总体福利水平全面提高的重大社会平等课题。

6、预期的结果。

性别平等是社会平等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平等的实现就其本质而言是一个社会建构的问题,也是一个由社会决策者依托法律和政策的手段对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人与社会环境的相互关系以及不同群体环境之间的关系加以建构从而维持社会整体架构的稳定、和谐和高效,并使社会交往趋向大体公平正义的过程。

反性别歧视的根本目标在于实现性别平等进而推动社会平等,反性别歧视的实质其实也是这样一个社会性别建构的过程,通过反歧视的立法执法等制度措施对男人和女人失衡的社会性别关系进行重新建构,促进男女性别关系朝着健康、和谐和公正的方向进步,实现两性发展的均衡。如同社会建构的完成最终需要诉诸于正义的观念来对社会的本质和社会制度的品格进行评判,两性关系的社会建构最终也需要接受性别正义的检验。树立正确的性别价值观和找到一种有助于指导社会进行性别正义建构的先进的两性平等哲学无疑是相关理论研究者的重要使命。

篇6:法律硕士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

法律硕士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

根据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现就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内容和开题程序作出如下规定:

一、开题报告的性质

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是我校法律硕士研究生在全部课程结束后,由导师指导,在阅读文献和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基础上,对拟撰写学位论文的题目向有关导师组作出的选题性论证报告。

开题报告是法律硕士研究生教学与学位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发挥导师和导师组对毕业论文的指导作用,确保法律硕士研究生论文质量的重要步骤;也是所有法律硕士研究生进入毕业论文写作和答辩环节的必需程序。

法律硕士研究生未经开题报告或者开题报告未获通过,则不能进入毕业论文写作和答辩阶段,亦即不能获取学位证书。

二、开题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开题报告应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并根据拟写的论文类型(专题研究、调查报告或者案例分析报告)进行具体设计。

开题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1、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2、选题在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及你个人的新见解;

3、论文的结构、基本框架、主要论点、论据和研究方法等;

4、参考资料(书目、文章和其他素材)及其来源;

5、论文进度安排、操作方式;

6、需要特别向导师组请教的问题。

开题报告应以书面(打印)方式向导师和导师组提供,字数不少于字。

三、开题报告的`程序

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的开题,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末进行。

开题由导师组组长主持,全体导师组成员和有关研究生参加。

开题程序为:

(1)开题人汇报自己的选题情况,重点介绍论文题目、选题意义、论文结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等内容;

(2)导师组对选题及论证提出问题和意见;

(3)指导教师发表意见。开题报告会应有记录。

四、开题报告的审核

通过以上程序,如果导师组半数以上成员认为选题适当、设计可行,应当通过开题报告;如果认为开题报告存在不足,有可能影响论文写作的,经导师组提出具体修改建议后,可以通过开题报告;如果认为选题不当或者存在其他致命缺陷,难以一时解决的,则不能通过开题报告。

由于研究生本人的原因致使开题报告未能如期进行或者未获通过者,可在一个月内再进行一次开题。如果再次开题仍未获通过,则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以结业处理。

开题报告通过后,由开题人填写《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在导师和导师组长分别签字后,报法律硕士办公室存档。

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

专业: 开题日期: 年 月 日

研究生:

姓名:

联系电话:

单位:

手机:

工作单位:

邮政编码:

指导教师:

论文题目:

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含论文选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目前研究状况、研究目标与计划、论文的总体结构、参考文献等)

导师意见: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导师组意见:

导师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篇7:法律硕士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写作指导

根据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现就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内容和开题程序作出如下规定:

一、开题报告的性质

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是我校法律硕士研究生在全部课程结束后,由导师指导,在阅读文献和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基础上,对拟撰写学位论文的题目向有关导师组作出的选题性论证报告。

开题报告是法律硕士研究生教学与学位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发挥导师和导师组对毕业论文的指导作用,确保法律硕士研究生论文质量的重要步骤;也是所有法律硕士研究生进入毕业论文写作和答辩环节的必需程序。

法律硕士研究生未经开题报告或者开题报告未获通过,则不能进入毕业论文写作和答辩阶段,亦即不能获取学位证书。

二、开题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开题报告应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并根据拟写的论文类型(专题研究、调查报告或者案例分析报告)进行具体设计。

开题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1、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2、选题在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及你个人的新见解;

3、论文的结构、基本框架、主要论点、论据和研究方法等;

4、参考资料(书目、文章和其他素材)及其来源;

5、论文进度安排、操作方式;

6、需要特别向导师组请教的问题。

开题报告应以书面(打印)方式向导师和导师组提供,字数不少于2000字。

三、开题报告的程序

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的开题,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末进行。

开题由导师组组长主持,全体导师组成员和有关研究生参加。

开题程序为:(1)开题人汇报自己的选题情况,重点介绍论文题目、选题意义、论文结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等内容;(2)导师组对选题及论证提出问题和意见;(3)指导教师发表意见。开题报告会应有记录。

四、开题报告的审核

通过以上程序,如果导师组半数以上成员认为选题适当、设计可行,应当通过开题报告;如果认为开题报告存在不足,有可能影响论文写作的,经导师组提出具体修改建议后,可以通过开题报告;如果认为选题不当或者存在其他致命缺陷,难以一时解决的,则不能通过开题报告。

由于研究生本人的原因致使开题报告未能如期进行或者未获通过者,可在一个月内再进行一次开题。如果再次开题仍未获通过,则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以结业处理。

开题报告通过后,由开题人填写《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在导师和导师组长分别签字后,报法律硕士办公室存档。

篇8: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写作规范

一、开题报告的性质

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是我校法律硕士研究生在全部课程结束后,由导师指导,在阅读文献和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基础上,对拟撰写学位论文的题目向有关导师组作出的选题性论证报告。

开题报告是法律硕士研究生教学与学位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发挥导师和导师组对毕业论文的指导作用,确保法律硕士研究生论文质量的重要步骤;也是所有法律硕士研究生进入毕业论文写作和答辩环节的'必需程序。

法律硕士研究生未经开题报告或者开题报告未获通过,则不能进入毕业论文写作和答辩阶段,亦即不能获取学位证书。

二、开题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开题报告应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并根据拟写的论文类型(专题研究、调查报告或者案例分析报告)进行具体设计。

开题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1、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2、选题在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及你个人的新见解;

3、论文的结构、基本框架、主要论点、论据和研究方法等;

4、参考资料(书目、文章和其他素材)及其来源;

5、论文进度安排、操作方式;

6、需要特别向导师组请教的问题。

开题报告应以书面(打印)方式向导师和导师组提供,字数不少于2字。

三、开题报告的程序

篇9: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写作规范

开题由导师组组长主持,全体导师组成员和有关研究生参加。

开题程序为:(1)开题人汇报自己的选题情况,重点介绍论文题目、选题意义、论文结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等内容;(2)导师组对选题及论证提出问题和意见;(3)指导教师发表意见。开题报告会应有记录。

四、开题报告的审核

通过以上程序,如果导师组半数以上成员认为选题适当、设计可行,应当通过开题报告;如果认为开题报告存在不足,有可能影响论文写作的,经导师组提出具体修改建议后,可以通过开题报告;如果认为选题不当或者存在其他致命缺陷,难以一时解决的,则不能通过开题报告。

由于研究生本人的原因致使开题报告未能如期进行或者未获通过者,可在一个月内再进行一次开题。如果再次开题仍未获通过,则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以结业处理。

开题报告通过后,由开题人填写《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在导师和导师组长分别签字后,报法律硕士办公室存档。

篇10: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学术型研究生)

课课

题名题来

大学生和谐就业问题研究

√导师研究课题 □自选课题 源 □

□其它

√基础研究 □应用基础研究 项目所属性质 □

□综合研究 □其它

姓层

赵海连 S10030505017

学 号

次 硕士研究生

所在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科专业 指导教师 开题时间

思想政治教育 金玉秋

20xx年11月6日

燕山大学研究生学院制

注:以下1-8项内容,如填写不下,均可加页。

1、立论依据

篇11: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东南大学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论文题目

我国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探究

专业名称 年级 学生学号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职称)

公共事业管理

填表时间

教务处制

填表说明

一、开题报告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逐条认真填写,表达要明确、严谨。

外来语应用中文和英文同时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写词,须注出全称。

二、开题报告需用计算机打印,一律为A4开本,于左侧装订成册。各栏空

格不够时,请自行加页。

三、开题报告需在第八学期开学之前完成。

篇12: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一、开题报告的目的

开题报告是研究生毕业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为阐述、审核、确定研究生毕业论文选题及内容而举行的报告会,旨在监督和保证研究生毕业论文的质量。

二、开题报告的内容

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的内容包括审核和确定论文选题依据和研究方案。选题依据包括:选题的学科性质、理论意义及实践意义;国内研究现状的分析。研究方案包括:研究内容、研究中所要突破的难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有何特色与创新之处以及与选题有关的参考文献等内容。

三、开题报告的时间和步骤

脱产研究生在第2学期末,在职研究生在第3学期末进入毕业论文开题报告阶段。可先由教研部提供选题指南,在研究生提交选题意向后,由教研部批准。为确保研究生毕业论文的写作时间,开题报告会应在脱产研究生的第2学期结束前、在职研究生的第3学期结束前举行。

四、评审小组的组成

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评审小组由本学科研究生导师和秘书组成。评审小组的组长由教授或副教授担任。

五、开题报告的方式和成绩评定

开题报告评审小组的成员在听取研究生的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后,对选题依据和研究方案进行审查,提出修改或补充意见。研究生根据评审小组的意见,在对研究方案进行修正、补充和改进后,按规定程序审批备案和存档,并正式进入论文写作阶段。论文开题报告成绩按合格、不合格两级评定。不合格者不得进入毕业论文写作阶段。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后,需变动论文题目和基本内容时,需本人申请,导师批准并重新填写《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表。

六、开题报告材料的备案和管理

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进行后,评审小组秘书填写《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表,经评审小组组长签字后交研究生部备案。《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表必须用钢笔填写,不得打印、剪贴。研究生开题报告的有关材料归入学籍档案。

注意:开题报告以书面(a4纸打印,左侧订)方式向导师组提供,字数不少于3000字。请在规定时日之前,按照各导师组成员数提供相应开题报告份数并交到jm办公室。

开题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第一、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第二、选题在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及你个人的新见解。

第三、论文的结构、基本框架、主要论点、论据和研究方法等。

例:基本内容(研究框架):

序言一、纽伦堡审判。

二、法律家阶层与实证主义。

3。xx结语参考文献:拟参考资料(书目、文章和其他素材)及其来源 ——请注意:著作部分不少于20个,论文部分不少于20个后记。

第四、论文进度安排(时间起止)。

第五、需要特别向导师组请教的问题。

篇13: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s 一、选题意义

朗诵是声乐学习过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在声乐教与学的过程中忽略朗诵一味追求声音这一现象实属多见。朗诵和歌唱二者是相融相通、不可分割的,歌唱中有朗诵的读白,朗诵中又夹带有歌唱的韵律。从歌唱的角度看,朗诵是声乐艺术的造型基础和创造艺术形象的核心。朗诵过程中可充分发挥表现歌词的意义,抒发歌词的感情,使歌词与曲谱情调互相配合,相辅相承。用真挚的“情”结合自己的审美标准和个性特点选择自己的声音形式和表现手法,生动、准确地表达歌曲的内容和情感。因此,在声乐学习中借鉴朗诵的一些训练方法,可以加深歌唱者对歌曲的理解和把握,对提高声乐表演者的声乐表演水平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论文综述

朗诵是一门源远流长的艺术,在人类的语言产生之际,朗诵也就诞生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朗诵实践有了更大的发展,许多学者在理论领域也进行了深入全面的研究,取得可喜成果。因为朗诵和我们日常的语言更接近,使声乐演唱者感觉更放松,通过一阶段的练习渐渐在气息方面做到“深、稳、通、活”。有了“深、稳、通、活”的气息支持便为歌唱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歌唱是一种特殊的语言表达方式,它通过音调的抑扬顿挫把语言的含义表达出来,朗诵艺术在国外也有着悠久的历史。亚里士多德说过:“要把声调加以适当的安排,借以表达不同的情绪,什么时候说得响亮,什么时候说得柔和,或者介于两者之间,什么时

候说得高,什么时候说得低,或者不高不低,根据不同的主题,采用不同的节奏,这正是应当记在心中的三件事——音量、音高和节奏。文中根据歌唱和朗诵的共同特点对咬字、吐字、气息、共鸣腔体的运用、情感等方面进行研究,说明这几点在歌唱和朗诵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论文的理论依据、研究方法、研究内容

本文通过网上搜寻资料,相关书籍的学习以及自身近年来所积累的经验相结合,对声乐学习过程中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进行分析。

四、研究条件和可能出现的问题

本文通过网上搜寻资料,相关书籍的学习以及自身近年来所积累的经验相结合。由于自身水平有限,供参考的资料较少,可能存在一些论述不够准确的问题。

五、预期的结果

笔者希望此论文完成后,能使读者正确认识和了解朗诵在声乐学习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六、论文提纲

(一)前言

声乐是语言和音乐相结合,来表达人们思想感情,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时间艺术。朗诵是用清晰响亮的声音,结合各种语言技巧来表达作品思想感情的一种比较精细、高级的有声语言艺术,歌唱就是把语言附加到音乐上去,使情感表达得更为妥当。从歌唱的角度看,朗诵是声乐艺术的造型基础和创造艺术形象的核心。因此,在声乐学习中借鉴朗诵的一些训练方法,可以加深歌唱者对歌曲的理解和把握,体会情调韵味,提高声乐演唱水平。

(二)提纲

一、朗诵与歌唱的特征

1、朗诵

2、歌唱

二、朗诵与歌唱的区别和联系

1、发声技巧方面

2、艺术表现方面

三、朗诵在声乐学习中的作用

1、朗诵有助于歌唱时共鸣腔体的打开

2、朗诵有助于歌唱气息的平稳、自然

3、朗诵有助于声乐演唱时“咬字吐字”的清晰及作品的情感表达

(三)结论

综上所述,在声乐学习中朗诵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朗诵歌词在声乐学习过程中是一项不可缺少的的环节。在声乐学习中借鉴朗诵的一些训练方法,可以加深歌唱者对歌曲的理解和把握,体会情调韵味,提高声乐演唱水平。让声乐演唱者能够正确的理解声乐的学习方法,为歌唱打下良好的基础。

七、论文写作进度的安排

201 年10月12日——201 年11月20日 选题,开题,收集资料

201 年11月20日——201 年 3 月15日 完成初稿

201 年 3 月16日——201 年 5 月15日 修改,定稿,上交论文

八、参考文献

[1]赵兵、王群.朗诵艺术.中国戏剧出版社,1988.

[2]曾卫星.浅论朗诵与歌唱[J] .贵阳师范学报,20xx.

[3]胡敏、林速韵.朗诵 主持 演讲.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4]余开基.音乐强化训练(声乐卷).湖南文艺出版社,.

九、导师评语

篇14: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摘要:随着英语课的逐步推广,随着新课程的推进,作为英语教学的实施者,英语教师应该切实加强教学素质的提高。那么,在新形式下该如何提高英语教师的创造素质呢?我们需要从创新教育理念的树立、知识通识性的具备、教师教学思维的诗意化以及做研究型教师四个方面入手。

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更是竞争的时代。在这些竞争中,人是最活跃也是最关键的因素。学校作为培养人才的主阵地,开展创造教育、培养创造性人才已成为新形势下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而创造教育的实施、创造教育体系的建立最直接的要素是建立一支创造型的教师队伍。那么,新形式下,如何塑造自己的创造素质,做一名创造型的教师呢?

树立创新的教育理念

教育观念是教育者从理性上认识教育的切入口,我们说,创造教育的实施依赖于教师,但并非所有的教师都能胜任这项教育,必须是具有创造意识、能够进行教育教学创新的教师方可。因为实现创造教育的目标必然要依赖教师的创造性素质和教育创新的实施,教育教学创新意识已成为塑造具有现代教师风采的核心要素。

创新的教学观

传统的教育观以知识传授作为教学的主要目的,以培养能熟练掌握已有知识的人才作为教育的主要目的,而创新的教育观则针对传统教育观实现了三个转变。

第一,将知识传授为主的教育目标转变为增长经验、发展能力为主的教育目的 使学生通过以教材为基础而展开的学习活动,获得认识和理解,并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在知识的应用中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创造力。

第二,将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方法转变为注重学生学习主动性的教学方法。创造性的教学鼓励学生对学习的主动参与,使教学成为在教师的引导下,学生对知识主动探索的过程。

第三,将严格遵守常规的课堂转变为生动活泼、主动探索的课堂氛围。对于活泼好动的学生,要是过分强调对课堂纪律的遵守,便容易束缚学生的天性,使学生丧失了自由表现的机会和激情。所以英语尤其强调课堂氛围的轻松与活跃,因为只有在这样的氛围中,学生的心理得到放松,思维处于积极状态,创造潜能才能达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

具有知识的通识性

创造性的学习和教育教学创新都离不开知识作为载体。以往,人们常常将 博古通今,学富五车 等形容学者或教师等拥有的知识量,教师往往成了知识的化身。然而在以信息化为特征的今天,人们拥有知识的途径是多种多样的。因而可以这样认为,对于现代人来说,缺乏的并非主要是知识,而是形成知识的知识能力,即知识的创新能力。那么,这种 知识的知识 怎样获得、如何形成呢?

首先,作为教师,要具有广博的学科知识基础和合理的知识逻辑结构。所谓学科知识基础是指教师掌握的知识面不能局限于自己的专业之中,在知识分类越来越细的今天,如果教师只重视 专业知识 ,将自己陷于狭窄的专业领域,思维很难有开阔性、发散性。如果一名教师,要教学 red,yellow,blue,green,purple,orange等颜色单词,他该采用什么方法?仅仅是照本宣科,将单词悉数教给学生,还是巧妙运用学科知识基础,渗透美术教学。引导学生做三原色的加法实验(what sredandblue/redandyellow/blueandyellow?),寻找实验结果,从而引出purple,orange,green三个单词。从这儿可以看出,知识的广博性是形成创造思维、创造性教学的广阔原野。

其次,在教师获得的知识中,还要形成知识的逻辑结构灵魂 知识的融会贯通,即通识性。通识的要义在于强调 识 与 通 ,即见识与智慧的通性,强调智慧及其对人类文化的 统摄 。在施教过程中,通识不能理解为单一的知识教学,它的核心问题,是要解决文化在人格中的整合,这种文化精神是具有创造精神的教师应具有的内在素质。

追求思维境界的诗意化

所谓思维境界的诗意化,是指审美性和情感性为主要特征的一种心理氛围。创造是一种美。美与创造从来都是密不可分的。人的创造活动与终身的创造激情和创造冲动是分不开的,教师要善于营造一种创造思维的心理氛围,只有这样,才能感染学生、影响学生。在英语教学中,教师创设一个和谐的英语氛围,无疑会激发学生在课堂里运用自己的情感开展多种活动,从而极大的激发学生的创造激情和创造动机。

做一名研究型的教师

一位学者说过:成功的教师就是:经验+反思。每个教师都有这样的体验,一堂课能激发学生的思维能力,并使学生学有所得,会感到莫大的快慰;反之,一堂不成功的课也会使有反思意识的教师作总结分析,寻找原因和对策。而经常性、有针对性的反思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教育研究。通过教育研究可以对教育教学实践做出总结、概括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评价自己教育教学活动的得失,提出新的想法,发展和创造丰富的教育教学观点。总之,随着创造教育实践的不断深入,作为英语教师,必须树立新的教育教学理念,提高知识的通识性,注重思维的情感性和审美性,勤于动笔,勤于反思,积极投入教育实践,做一名新形势下的创造型教师,为培养创造型人才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 1] 《英语课程标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xx 年.

[ 2] 《中小学英语教学与研究》华东师范大学主办20xx

篇15: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1、本课题的研究目的和意义

主要研究莱州市草艺品出口贸易的优势,及其所在地人文地理优势,还有生产加工的过程介绍和改进建议,并对其进一步发展前景观望,提出一些建议和发展方向研究。

2、本课题的主要研究内容(提纲)

1.介绍莱州市的人文地理环境

2.介绍草编艺术品的历史及文化底蕴

3. 对其加工材料的来源做研究

4.对其市场生存能力做研究介绍

5.草编艺术品的生产加工过程

6.举例研究齐生产成本和利润

7.对其销售和出口竞争力进行对比分析

8.分析与其他草艺品出口地(国)的产品对比

9.对其销售.加工流程做分析研究

10.通过分析研究找出其生产销售的问题

11.对生产和销售提出改进意见

12.对草编艺术品的发展前景展望

3、文献综述(国内外研究情况及其发展)

1. 根据国内的一系列研究情况综合

我国加入WTO后,中国外贸企业已经在一个全新的开放的环境中发展对外贸易。我国加入世贸组织,遵守世贸组织规则。并按照其宗旨和基本原则进行经济改革和发展对外贸易。履行谈判中承诺的市场开放的义务,将为各国、各地区的贸易伙伴提供更好、更稳定的市场准入机会。对外开放的投资领域将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企业将逐步享受国民待遇,投资环境将更为宽松、透明、稳定。这毫无疑问将为国外的投资者带来更多的收益,同时也会对国内经济产生重大影响,特别是对我国外贸企业的发展有着两面效应,后一点是我们尤其要引起注意的地方。

从中国加入WTO以后,不同的行业所受的影响各不相同,就中国外贸企业而言, “ 入世”既带来了机遇又带来了挑战,无论是机遇还是挑战,都和中国法律环境进一步改善有关。中国自1979年五届全国人大会议颁布第一部调整外国投资的法律——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至中美达成关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双边协议用了整整时间。到20xx年法律框架已经日渐成熟,总的来看,中国外资法已经与国际惯例接轨,朝更开放自由的方向转变或转型时期,中国的外资法的重大变革对中国的外贸企业也有一定的优势可占。

理论上讲外贸企业应具有进出口功能,但由于某一时期中国特定的环境因素,假如人民币无法完全自由兑换,政府的政策导向等,使得出口功能对中国外贸企业显得更为重要,由于大部分外贸企业无法自己生产产品出口,它们必须寻找中国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力的产品,并组织出口。出口产业竞争力属于国际竞争力范畴,国际竞争力是一个国家在世界市场经济竞争的环境和条件下,与世界整体中各国的竞争比较,所能创造增加值和国民财富的持续增长和发展的系统能力水平。

按照迈克尔(E波特的产业竞争理论,一国的特定产业是否具有国际竞争力,取决于要素条件、需求条件、相关和辅助产业的状况、机遇和政府行为等6个因素。参考产业国际竞争力的6个因素,我们根据海关统计数据, 采用贸易竞争指数评价指标,对中国出口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进行筛选评价。 贸易竞争指数=Xi-Mi/Xi+Mi,其中Mi、Xi为某i产品的进出口额)。 此指标主要反映一国(地区)在国际市场上的某i产品的竞争优势;其数值越大,竞争优势越明显。

统计分析表明:目前,中国最具出口竞争力的外贸企业类型依然是劳动资源密集型产品。所不同的是,我们将纺织品与资源性产品分开,得出基本相同的结果,存在的差异是,纺织品的竞争力要远高于其它产品,也高于资源性产品,但其竞争力呈下降趋势,这一点与国内的分析结果一致。从总体上讲,目前中国的化工品及有关产品、机械及运输设备产品的贸易竞争力还尚无巨大优势可言,但必须看到,机械及运输设备产品的贸易竞争优势要高于化工品及有关产品,而且机械及运输设备产品的实际竞争力可能要高于其贸易竞争指数所反映的状况。因为在这些产品的出口额中,三资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的产品占了相当的比重,这些企业作为中国机电等资本、技术密集型出口产品的生力军,一方面极大的提高了这些产品的贸易竞争力,另一方面又造成了这些产品生产设备及零部件对国际市场的高度依赖,相关进口额高居不下。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中国目前具有国际贸易竞争力的产业依然是劳动资源密集型的产业,但其比较优势在逐年下降;机电产品的国际贸易竞争力还不具有比较优势,但其竞争力在逐年上升。在今后一段时期中,中国外贸企业的出口产品的选择空间,很可能被继续局限在劳动资源密集型的产业。

篇16: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题目:日本大地震对国人的影响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大自然是无情的,自然灾害是每个国家都无法避免的。日本是个多地震的国家,

但是日本每次都能在震后迅速恢复,并且站起来。就拿刚刚发生的日本大地震来说,日本那么小的一个国家,本来应该是经不起那样严重的地震的,就算是恢复也应该需要很长时间的。

但是,日本却以顽强的生命力生存下来了。其中有很多值得我们去学习的地方。如果,我们能够将日本的这种精神以及防灾的方法学习到,那么我们国家在防灾减灾这一块也会有很大的进步。我们不只要学习日本的这种对抗自然灾害的方法也要学习日本人在自然灾害面前那种临危不惧,依旧保持原有秩序的精神。

既然自然灾害是无法避免的,那么,我们就要努力在自然灾害之后迅速崛起。因此,学习那些有效的防灾减灾的措施是相当有必要的。

二、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

日本是如何对受灾人员进行救援的,又是如何安排受灾人员的受灾人员所必须

的物资又是如何第一时间运到安全地带的地震中人们做了哪些事情,如何有序的进行撤离以把伤害降到最低的灾后,日本采取了哪些措施进行灾后重建。以及哪些措施进行预防。对失去了家园的人们是如何进行安置的我们可以从日本大地震中学到哪些东西。包括日本国民的面对地震临危不乱的精神,在地震面前依旧井然有序的素质,以及日本在灾后所采取的种种措施。反观我们本身防灾系统存在哪些不足之处,只有学习了别的国家的长处,我们自身才能得到发展。

三、主要研究(设计)方法论述:

本文将采用文献本文将采用文献研究、理论逻辑分析、实证分析三种方法。、理论逻辑分析、实证分析三种方法。

1.文献研究:先对己有的关于日本大地震的一些资料进行学习和阅读。归纳整理日本大地震中政府以及救灾人员和人民群众做了哪些事情。

2.理论逻辑分析:日本所做的这些事情使得日本在灾后迅速恢复,我们需要借鉴他们的一些做法,从而健全我们自身的防灾减灾体系。

3实证分析:

分析日本防灾减灾所处的背景。

分析日本防灾减灾的特点及可以借鉴之处。

提出我国该如何借鉴日本的这些方法,以及学习日本人的精神。

四、设计(论文)进度安排:

时间(迄止日期) 工作内容

20xx年10月10~28日确定毕业设计学生名单;确定指导教师及其所负责指导的学生名单

20xx年11月10~20日指导教师制定毕业设计指导计划,明确与学生的联系和指导方式

20xx年12月1~18日结合顶岗实习岗位,搜集相关论文资料,确定毕业论文选题,并提交审核

20xx年12月19~30日校内指导教师下达毕业设计任务书,指导学生填写开题报告

20xx年1月5~15日学生完成开题报告

20xx年1月16~3月10日校内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提交初稿;学生毕业论文进行中期检查

20xx年3月11~30日校内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评阅、修改二稿;

20xx年4月1~30日校内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评阅、修改三稿;

20xx年5月1~16日校内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评阅、修改、定稿;学生提交毕业论文报告以及成果材料;

20xx年5月25~6月9日答辩准备,9日论文答辩

20xx年6月12日前成绩评定

20xx年6月20日前形成本届毕业设计工作总结、毕业设计所有资料(含子文档)归档保存。

五、指导教师意见:

日本是个地震多发的国家,在防灾减灾方面有丰富的经验,日本人在大震灾面前所表现出的互助精神和有序的行为让我们感动,本论文深入挖掘应对震灾的措施,为我们提供参考。查阅资料丰富,研究方法恰当,结构安排合理,同意开题。

目次

【要旨】

【キーワード】

はじめに7

1.日本人の防灾

1.1日本人の防灾バック

1.2日本政府と国民の防灾

2.地震中日本人の対応方法

2.1日本国民の対応方法

2.2日本政府の対応方法

3.地震后日本政府がすること

4.日本地震から勉强すべきところ

4.1日本の建物

4.2日本人はルールを守る

4.3日本のメディア

5.结论

终わりに

参考文献

谢辞

篇17: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题目: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研究

一 、选题背景和意义

背景:我国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才开始发展起来的,虽然经过了将近的发展,但目前依然处于起步阶段,在产品、服务、管理和创新等方面均存在着不完善之处。近两年来,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使得居民对于个人理财业务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同时,高通货膨胀导致的负实际利率也是居民理财需求增强的重要因素之一。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后,国内外金融市场遭到重创,股市震荡下行,一系列可投资的衍生产品遭到投资者的质疑,如何将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收益高的有效投资将是潜在投资者最关心的问题。在这种金融背景下,理财产品以其独特的设计赢得了投资者的认可,发行数量一度增加,理财市场成为未来金融创新的重要领域。

意义:随着全球化、网络化和金融自由化浪潮的展开,个人理财业务己经成为一个国际金融业公认极具潜力的新领域。从国际视野来看,大力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符合当今国际金融业的发展潮流,以个人理财为主的个人金融业务己经成为国外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而随着国内经济结构的加速转型、资本市场的发展、投资渠道的多元化和个人财富的迅速增长,为我国商业银行带来丰厚收益的传统业务正在收缩,而能给商业银行带来丰厚收益的个人理财业务逐渐成为银行的新的利润增长点。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业务范围广、经营收入稳定,属于高附加值的“黄金业务”。个人理财业务的开展对实现银行资产结构多元化、缓解银行体系流动性过剩压力和降低存贷款结构性风险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它已成为发达国家很多大商业银行的主导产品和重要的收益来源,在商业银行业务发展中占据重要位置。此外,随着入世后我国金融市场的全面开放,国内商业银行仅靠传统的存贷业务,己难以与外资银行竞争,必须开辟新的利润来源。在这种机遇与挑战并存的背景下,深入分析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状况、存在问题及其问题根源,联系当前国内商业银行实际情况提出可操作性的发展建议,对国内商业银行加快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正是本文选题的意义之所在。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外研究

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金融创新浪潮的冲击下,西方发达国家的个人理财业务获得了快速发展。西方发达国家,对个人理财研究非常深入和广泛,相关研究的文章和著作可以说涉及到个人理财的方方面面。

“霍尔曼和诺森布鲁门(20xx)详细论述了个人理财计划 的制定、多种理财工具的介绍及如何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工具。该书用平实、易懂的语言阐述了个人理财的原理及运用,对个人一生的理财计划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夸克·霍和克里斯·罗宾迅(20xx)对个人理财策划进行了详细系统地论述,有助于我们系统的了解西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基本框架,加快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步伐。”

“休斯和卡普尔等(20xx)从各个方面详细介绍了个人理财的基础知识,包括理财的重要性、理财决定的步骤、理财的各种工具、方法和投资理财的各种手段。该书全面完整的介绍对人们运用理财工具保障自己的财富安全具有很大的指导意义。”

从国外的研究著作中我们可以看出他们主要研究对象是针对理财工具,侧重于理财业务的应用,充分利用理财工具为个人服务,达到其理财增值的目的。

(二)国内研究

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起步较晚,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才开始逐步发展起来的,进入21世纪后,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因此,国内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方面的研究文章和专著也越来越多。

通过对国内研究的文章和专著进行整理分析后,我们可以发现国内研究的文章和专著主要侧重对个人理财基础知识、存在的问题和提出的对策进行研究。而对现状的研究相对比较简单,都只是进行了简单的介绍。此外,对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问题讲了很多,但没有指出关键问题是什么,也没有提出切实可行高效的解决方法。不像国外的理财著作的应用性那么强。

三、设计(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

主要研究内容:文章首先作了个人理财的概述,阐述了其概念、内容及理论基础。然后介绍了国内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的现状、特点及趋势,对国内和国外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进行了对比分析,得出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并找出导致这些问题的根源。最后针对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及问题产生根源提出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有效对策。

全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是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概述,主要介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概念、主要内容及理论基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指“理财师通过收集整理个人客户的收入、资产、负债等数据,倾听顾客的希望、要求、目标等,为顾客制定投资组合、储蓄计划、保险投资对策、继承及经营策略等财务设计方案,并帮助客户的资金最大限度地增值。”个人理财业务的核心是合理分配资产和收入,实现客户资产的安全性、稳定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目标以及客户生命周期内消费水平、生活质量的综合提高;从银行角度而言,个人理财业务主要包括四大类业务,即个人结算业务、个人贷款业务、个人投资业务和咨询类业务。“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的理论基础包括生命周期理论、投资组合理论、资本资产定价理论、金融创新理论。”

第二部分是国内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概述,主要介绍国内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状况、必要性及发展趋势。在分析必要性时先进行了个人理财业务需求现状分析;其次分析了个人理财业务对银行自身的影响,有利于扩大收益来源,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个人理财的个性化服务将提高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增强竞争实力,应对加入WTO后外资银行的挑战。

第三部分是从国内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与国外的比较中分析存在的问题及问题产生根源。“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发展存在如下的主要问题:组织机构设置存在问题、产品同质性强、差异化和个性化严重不足、市场推广与开拓不足、营销渠道单一、科技手段落后、高素质的综合理财人员匮乏。”

第四部分是提出推进国内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对策。针对国内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及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相应的对策,分为内部对策和外部对策。银行内部根据其自身特点改善组织结构、改进产品、加强科技创新等,宏观外部环境,包括完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的市场监管和法律规范、加快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步伐。

创新之处:在研究对策时将会根据人口老龄化这一社会现象对老龄人口及未来几年将步入老龄人口的潜在用户进行调查,针对他们的消费习惯、收入情况设计出符合他们要求的理财产品。老龄人口比例在未来几十年甚至更远的时间里将不断增加,这将会是一个很有开发潜力的市场。建立人口老龄化计量模型将会发现人口老龄化与GDP有关,根据这一特点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的地区根据地区特点设计理财产品。

预期目标:深入了解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概况及现状,发现其存在的问题并找出解决方案,使我国的银行理财业务能够更好、更快的成长发展起来,同时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利用个人理财业务达到保本增值的效果。

篇18: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学生姓名

李娜

学号

071651006

题 目

浅议我国中小企业实施ERP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

选题类型

理论型

选题来源

自选项目

一、选题意义和背景

计算机的普及和经济的日益全球化,简单的会计电算化在现在的经济环境中显得有点逊色了,所以正确运用ERP全方位的控制企业,使得企业的可利用资源合理高效的运用起来是很有必要的。目前在我国大部分企业对ERP并不陌生,并且有很多企业在运用它,然而效果却有些不尽人意。其中有些问题是可以避免和解决的,只有正确认识这些问题并去解决它,才会收到实施ERP真正的效果。由于去年的经济危机,对我国的中小企业冲击很大,由此我想到我国中小企业必须要改变思路,摒弃旧的思想,大胆的改革创新,正确合理的运用ERP,找到自己企业适合的ERP。

ERP作为一种先进的管理信息系统,是中小企业实现信息化,提高管理信息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的有力武器,虽然在实施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但是企业人员共同的努力,肯定会开创出适合我们自己的ERP。我国中小企业实施ERP的成功率会越来越高,必将带来中小企业信息化的飞速发展。通过写这篇文章,让我自己对ERP也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希望通过这篇文章能对我国的中小企业的发展带来一些帮助,同时我相信我国的中小企业能够在这次全球金融危机中更好的把握和运用ERP,让我国的企业在浴火中重生,在未来能更好的发展。

二、参考文献资料

2.周玉请。ERP理论方法与实践[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xx年第一版

三、主要内容和预期目标

本文准备从我国中小企业实施ERP必要性入手分析我国企业与ERP的关系,从而引出当前我国中小企业在实施ERP存在的一些大众问题,根据这些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建议如何正确实施ERP。

希望能通过写这篇文章能够让自己对ERP有更深刻的认识,同时也希望能给我国中小企业的信息管理方面带来一些帮助。

四、论文大纲

1.ERP的概述

(1)ERP的概念

(2)我国中小企业实施ERP的必要性

2.我国中小企业实施ERP存在的问题

3.解决思路

(1)总体思路

(2)如何正确实施ERP

五、研究方法

初步打算采用因果论证和理论论证,并采用实证和规范分析对文章进行构思,在资源和效益追求最优化的理论基础上展开论述。

六、总体安排与进度

本论文将利用14周的时间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周、第二周确定论文题目,并完成开题报告,与老师进行交流。

2.第三周—第七周根据题目和开题报告搜集相关资料。

3.第八周完成初稿,并交于老师批阅,听取老师的意见,进行修改。

4.第九周二稿完成,并交于老师批阅,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完善。

5.第十周三稿完成,交于老师批阅并定稿。

6.第十一、十二周在老师的组织下进行模拟答辩,找出问题并解决问题。

7.第十三、十四周准备并完成正式答辩。

学生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指导教师意见:

教师签名: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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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毕业论文提纲

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银行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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