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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从生态科学的角度重新审视我国蜂业科技发展
从生态科学的角度重新审视我国蜂业科技发展
[本刊讯]11月18日,中国农业科学院蜜蜂研究所在北京举行了建所50周年庆祝大会,并召开了蜂业科技与生态论坛. 农业部副部长牛盾在讲话时说,在半个世纪的岁月中,中国农业科学院蜜蜂研究所努力发挥国家级科研院所的作用,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部署和科技工作方针,坚持走以科技服务“三农”为主的蜂业行业发展道路,造就了一批行业领军的'科学家,浓缩了大量在国内外领先的蜂业行业科技成果,为推动科技进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
作 者: 作者单位: 刊 名:中国牧业通讯 英文刊名:CHINA ANIMAL HUSBANDRY BULLETIN 年,卷(期): “”(23) 分类号: 关键词:篇2:从创新的角度重新审视课堂提问
在阅读教学中,有些教师总是先布置几个问题,让学生一边读一边思考,帮助学生理解课文,实施教学目标。它对教师讲学生听的“填鸭式教学”是一种革命,但随着素质教育的不断推进和创新教育的要求,上述教学又明显露出许多局限性。学生思考的问题都是教师根据对教材的理解和自己确定的教学目标、方法而设计的。不一定符合学生的学习水平、思维方式和内心需求。它似一只无形的手,控制着学生的思维方向,限制着学生的自主意识和创新精神,阻碍着学生思维、个性的健康发展。同时,对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也极为不利。离开了教师,学生不能自主确定学什么,不懂得怎样深入思考,说不出独到的见解,提不出值得深思的问题。对此,我认为教学时应给学生提供充足的思维空间,让他们自主地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爱因斯坦说过:“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因为解决一个问题也许仅是一个教学上或实验上的技能问题,而提出新的问题、新的可能性,从新的角度看旧问题,却需要有创造性的想象力,而且标志着科学的真正进步。”
小学生天生就有着一双智慧的眼睛,对世界充满了好奇,总爱“打破沙锅”。但,那些发现往往是浅层次的,无序的。教学时,我充分利用学生好问的优势,根据学生的认知水平和规律,从感知、感悟、鉴赏这三个层面引导学生掌握发现问题的方法,逐步形成善于发现问题的能力。
一、感知层面
感知是学生认知水平的最浅层面,它是客观事物通过感觉器官在人脑中的直接反映。教学时,引导学生以课文题目、事情的来龙去脉、作者的创作方法等为切入点,进行思考。以对课文内容在整体上有个大致了解,为进一步感悟作好充分准备。
1.紧扣文章题目。题目是文章的眼睛,有的精炼地概括了文章的内容,有的准确地揭示了文章的中心。它是发现问题的有效切入点。可引导学生紧扣题目思考。如初学《草船借箭》时,学生提出:(1)谁向谁借箭?(2)是怎样借箭的?(3)借到没有?又如初学《狱中联欢》时,学生提出:(1)监狱中怎么可以开联欢会?(2)有哪些人参加了联欢会?各表演了什么节目?
2.追寻事情的来龙去脉。事情的来龙去脉包括时代背景、事情的前因后果等,它能促使学生理清课文层次,全面把握课文内容。可引导学生以此为切入点进行思考。如初学《长征》时,学生提出:(1)红军是在怎样的情况下长征的?(2)长征途中红军遇到了哪些困难?是如何克服的?(3)长征胜利没有?
3.体会作者的创作方法。创作方法主要包括写作顺序、表现手法、修辞等,以此为切入点进行思考,有利于与作者产生共鸣。如初学《白杨》时,学生提出:(1)作者是按怎样的顺序记叙的?(2)作者采用了哪些表现手法?(3)作者使用了哪些修辞?
教学时,要给学生充足的朗读时间,让学生在读中整体感知,才能为进一步发现打下扎实的基础。否则,学生是很难有所发现的,必将使教学陷入尴尬的冷场。
二、感悟层面
感悟是学生认知水平的深层面,它是学生通过对获取的信息进行自我加工,而获得的具有鲜明个性的理性认识。在学生对教材有了充分的感知后,可引导学生以困惑、情结等为突破口,深入探究,准确把握文章内涵。
1.立足于自我困惑。学习过程中,学生总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惑,教师要及时引导学生提出。它是学生迫切需要解决的,极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如学习《那片绿绿的爬山虎》时,学生提出:(1)课文主要写的并不是爬山虎,为何以“那片绿绿的爬山虎”为题呢?(2)让我十五岁那个夏天富有生命和活力,仿佛夏天变长了。是什么意思?(3)那片爬山虎总是那么绿。是什么意思?(4)作者为何两次描写满墙的爬山虎?
2.钟情于千千情结。情感总是与认知相互交织在一起,学习过程中,学生总会产生一定的情感体验,或是喜悦,或是悲伤,或是痛恨……教师应善于捕捉锲机,引导学生抒怀。如学习《我的战友邱少云》时,在教师的启发下,学生心潮澎湃,有的说:“我十分激动!”有的说:“我悲痛万分!”有的说:“我惭愧极了!”有的说:“我无比痛恨!”我紧接着有引导:“你的情感是如何产生的呢?”学生又投入了积极的思考之中。
三、鉴赏层面
鉴赏是学生认知水平的高级层面,它是人们对一个美好事物进行感受、理解、评判的过程,其内容主要包括语言、形象、情操等。在学生对教材有了准确的感悟后,可将欣赏和批判为立足点进行思考。在鉴赏过程中,学生的语文素养得以持续发展。
1.引导欣赏。欣赏就是感受美好的事物,领略其中的乐趣。它有利于学生吸取课文的精华,可引导学生从课文的成功之处进行思考,学会欣赏。如学完《落花生》后,学生提出:(1)作者在安排材料时,抓住议花生详细描述,突出了重点。(2)作者拿桃子、苹果、石榴和花生相比,鲜明地表现了花生默默无闻的可贵之处。(3)作者用朴素的语言生动地刻画出了各个人物的形象。(4)作者运用了借物喻人的表现方法,即借花生的品质表明自己的心迹。
2.鼓励批判。批判是对错误的思想、言论或行为做出系统的分析,加以否定。它是学生根据对课文的理解和生活经验进行评判教材。它有利于学生不迷信教材,批判性地学习知识。教师要鼓励学生敢于批判课文的不足。如学完《穷人》后,学生指出:第二小节桑娜的沉思中,用“她”不合理,应改为第一人称“我”。学完《草原》后,学生提出:作者表现了草原人民好客,但只选择了大人,代表的面不广,应增加孩子们的活动。学完《鸟的天堂》后,学生提出:作者十分喜爱鸟的天堂,结尾却只写感到有一点儿留恋,不太恰当。学完《我的战友邱少云》后,学生提出:课文开头写咳嗽一声或蜷一下腿都可能被敌人发现,而后面写我扭转头一看和一股浓重的棉布焦味,敌人并没有发现,不太真实。当然,学生的批判可能还很稚嫩,甚至是错误的。教师不能直接否定,应先给予赞赏,再引导学生讨论提出的问题是否合理。鼓励学生各抒己见,甚至形成争论。只有在思维的碰撞中,学生才能形成深刻的体验。
让学生发现问题,充分落实了学生的主体地位,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创新意识,增强了学生的创新技能和创新个性。然而,只有当发现的问题被提出时,一切才能成为可能。否则,那仅仅是发现而已。如流星,似闪电,再亮也只是瞬间,缺乏永恒的价值。教学中,许多学生正是如此,他们虽有新的发现,但往往羞于提出。学生不敢提问的主要原因就在于缺乏自信,不能确定自己的发现是否有价值,担心由于不足而造成笑柄。特别是能力较低的学生,他们经历了较多的挫折,自卑感强,自然不敢轻易表述。因此,只要我们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自我意识,创设言论自由的氛围,实现“对话”式教学,相信他们一定能敢于、勇于提出问题。
[从创新的角度重新审视课堂提问]
篇3:从税收法定主义角度审视我国税收优惠法律制度
从税收法定主义角度审视我国税收优惠法律制度
「摘要」我国当前的税收优惠呈现出浓厚的行政政策色彩,税收法定主义在我国税法体系中的不到位是造成现行税收优惠制度混乱、不稳定、不公平、优惠方式单一和效率低下的一个主要原因。本文将从税收法定主义角度剖析存在的主要问题,然后针对这些问题,在厘清税收优惠的法律属性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
「关键词」税收法定主义;税收优惠;税式支出「正文」
新一轮的企业所得税改革将重点调整优惠政策,该讨论草案似乎将对学者们指摘最多的内外资不公平竞争,不合理的区域优惠导向和单一的优惠方式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鉴于讨论草案的具体内容并未向外界公布,本人对税收优惠还有上述几点之外的其他想法,纂文略述之。
一、从税收法定主义角度剖析我国当前税收优惠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1994年我国进行税制改革、实行分税制以后,中央拥有各种税收立法权,包括税收减免权在内,而地方的税收立法权十分有限,但是由于税收行政法律关系本身的复杂性和多变性,也由于税收法律主义在我国税法中的长期缺位,现行税收优惠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和我国现行的民主、法治化进程是格格不入的:
(一)税收优惠政策化色彩浓厚,调整过于频繁,各种行政性文件过多。
中央的税收优惠措施的法制建设严重滞后。现行分税制下,税收立法权高度集中于中央,有关税收优惠的立法权就应当由全国人大来行使(除非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在税收立法上应严格贯彻税收法定原则。但从总体上看,我国针对税收优惠立法一直没能很好的贯彻税收法定原则,除有限的几部法律规定了税收优惠措施外,[①]其余的优惠措施则大量出现在行政法规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通知、规定和办法中,[②]使得行政机关事实上行使了税收立法权。大量的税收优惠措施既有为实现各种社会经济政策目标而制定,也有很多属于临时之举,而且各种税收优惠措施由于是在不同的历史阶段逐步形成的,相互之间缺乏协调和配合,有些甚至是冲突。这种情况一方面损害了税收优惠立法的规范性,另一方面也影响了税收优惠作用的有效发挥。
按照我国现行的税法制度,除中央政府有明确授权的减免之外,各级地方政府均无权制定“土政策”;某些税种是所谓中央、地方共享税种,地方如果擅自减免就等于变相剥夺了中央收入。然而现实情况是,一些地方为招商引资,越权制定了各种减免税“土政策”,而又没有相应的约束和监督机制。7月针对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清查结果令人心惊:国税总局在全国2527个开发区共查出1000多家企业存在区内注册、区外经营问题,接近全部被查企业的一半。检查中还发现了扩大税收优惠适用范围、提高优惠比例、延长优惠期限、违规减免税收等问题。违规企业累计少缴税款达4.3亿元。税务机关同时还清理出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地方违规涉税文件88份。[③]
(二)税收优惠方法单一,未能够起到预期的激励作用,税收优惠制度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税收优惠的形式有很多种,可以概括为税率式优惠、税基式优惠和期限式优惠等几个方面[④],而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偏重于低税率和定期减免税两种形式。
低税率优惠只能使那些只实行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国家(地区)的外商投资者受益。[⑤]定期减免税优惠形式只有在外国投资者签有双边税收协定的所在国同意其“税收饶让”的情况下才能得到实惠。而且因定期减免一般用于新办企业,容易促使企业发生短期行为和发生免税期将满时改变企业性质的逃避行为。因此对那些投资大、获利小、见效慢的交通、能源、农业等基础投资项目的激励作用不大。
减免税的实质是财政收人的绝对减少,在地方财政吃紧的情况下,地方政府还擅自扩大减免权限,加剧了地方财政的困难。而且并非所有的减免税都转化为投资资金,有相当部分转化为消费基金,从而对需求拉动型通货膨胀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究其原因,既有税收立法技术不纯熟和配套会计、财政制度方面的因素,也不乏税收法定观念的淡薄,一个税收法定主义观念深入人心的国度不会轻易放弃税款的征收权。
(三)地区性的税收优惠较多,对国家需要优先发展的产业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并无特别的鼓励措施,对产业结构的引导能力不强,背离了税法公平原则。
中央制定的某些减免法规存在着“过时”的问题。仅以企业所得税为例,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经形成了一个以地区倾斜为主,产业倾斜为辅,交错使用降低税率、定期减免税和再投资退税等多种优惠手段的涉外税收优惠体系。目前实行的针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上的差异已表现出导致地区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另一方面,同地区倾斜相比,涉外税收优惠政策的行业倾斜度却明显不够,除对农、林、牧、石油、天然气等少数行业给予了一定的税收优惠鼓励外,只笼统地鼓励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对投向国家重点发展的能源、交通、原材料等产业部门的外资却没有给予应有的税收优惠。
相当数量的外商投资集中在投资额小、回收期短、回报率高的轻工、电子等行业,投资结构轻型化、短期化的倾向十分明显。实际上许多短期的投机性项目无需税收刺激,优惠的税收成了外商的额外收入,加剧了我国产业结构的不合理。
在税收法定主义缺位的状况下,“税收优惠政策”成为政府调控一种比较纯粹的经济工具,随着国家区域产业发展政策的变动而变动,而没有体现税法作为法的公平属性。
二、从税收法定主义角度厘清税收优惠的属性
在前面的行文中,本人一直避免在表达观点性的语句中使用税收优惠政策一词,而用税收优惠制度或者税收优惠待遇代替。“税收优惠”在我所查阅的几乎全部文献中都称为税收优惠政策。是政策属性还是法律属性呢,这是一个首先要明确的问题。否则我们的争论和建议就毫无意义可言。要明确税收优惠的法律属性,首先要厘清税收立法权的主体问题。
从税法的角度出发,税收立法权是一项综合权力,它既包括了议会或立法机关制定税收法律的权力,也包括了行政机关制定税收行政法规的权力。但由于对税收立法实行法律保留原则和法律优位原则,税收法律应为税收法律体系中的绝对主力。我国税收征管法第三条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学者们认为这是对我国宪法中税收法定原则缺失的一种有缺陷的弥补,但是这种用辅助性的程序法规定来弥补宪法规定的不足降低了税收法定原则的地位和效力,直接导致了执法主体认识和执法上的偏差。从该条的字面意思看我国税收立法权主体还包括了行政机关,而这样的规定实质上违背了税收法定原则的本意。
税收法定原则,不仅意味着课税要素法定原则和课税要素明确原则,还意味着国家立法机关对于税收的立法事项不得随意放弃,不得随意地授权其他机关进行税收立法活动。税收法定原则还意味着税收立法权对税收行政权的限制。税收行政权(税款征收权和税务管理权),它由政府来掌握和运用的。政府在运用经济手段管理社会政治经济事务和对国民进行经济的宏观管理过程中,对于财政收入的需求有一种无限扩大化的倾向,如果对其不加控制,就会导致政府在征税上的无限膨胀。因此,税收法定原则一方面通过确立法律保留原则和法律优位原则使国家立法机关获得了对税收立法权的独享,从而限制或剥夺了政府随意制定税收法律设定税收的权力,使政府只获得了税收法律的执行权和税收事务的管理权。这样,政府就不得随意制定税收法律,不得随意决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不得随意调整税率,变更征税范围,增加或减少税收征收与缴纳环节等。另一方面,又通过税收要素明确原则的规定使由其所制定的税收法律在内容具有确定性和明确性,从而使政府在征税活动中不得根据自己的需要随意解释税收法律,也使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有了可预测性,以使纳税人能够合理地安排自己的经济活动,以求得最大的税后利益。故从这种意义上来讲,征管法第三条第一款中所作出的“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的规定,就是既有悖于税收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也与我国立法法的规定相矛盾的。因为根据《立法法》第八条第八款的规定,“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等“事项只能制定法律”。另外,这一规定本身在现实执行中还存在着授权范围不明的缺陷,容易导致授权范围的扩大化,造成行政机关自定法律自已执行的结果。[⑥]这样做的结果,就理论上来讲,就导致了税收立法授权过多,税收依据的法规化等,从而不符合税收法定原则的基本规定;从现实上来讲,就导致了我国目前的税收立法出现“自己制定自己执行”、税收法律中税收立法档次太低、税收执法机关立法权力膨胀等现象。
税收优惠法律制度作为一国税收制度的一部分,也就理所应当地属于一国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规定权也应当归属于一国的立法机关,这也是国际上比较通行的做法。美国1981年通过的《经济复兴税法》[⑦] 、《经济再生法》[⑧]等都是以法律的形式来给予企业税收优惠。法案必须经过众议院或者国会通过。[⑨] 意大利也是以立法的方式确立对中小企业实行减免优惠。[⑩]
三、现行分税制下税收优惠制度的完善
(一) 税收法定主义统领下的税收优惠制度法制化。
法制化是WTO的基础,WTO要求中国税收制度实现法制化、规范化,提高税收执法透明度,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我国的税收制度也必须符合WTO法制化的要求,将税收法制化作为改革的目标之一。
1.尽快确立税收法定原则在税法中的统率作用。
税收法定原则,即国家每开征一种税必须先立法,税法要素必须由法律明确;征税机关应依法定程序征税;征税机关无征税自由裁量权;纳税人有权获得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每一项税收优惠措施必须得到法律的确认,未经法律的许可,任何机关、个人不得制定和实行税收优惠。我国如果不尽快从宪法的高度确立税收法定主义,就很难确保税法作为法的天然属性,更容易成为税收政策和税收工具,也就无法从根本上提高税法的法律层次。缺乏这一最高的税法原则,要实现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的法定化,稳定化和公平化就只会是一个美好的那喀索斯倒影。
2.在税收法定原则下,明确税收优惠制度立法权的主体,提高税收优惠制度的法律层次,保证税收优惠措施的合法性。现行的分税制下,应当仍然由中央统一税收优惠立法权,限制甚至取消当前地方政府的税收优惠权利,以维护税法的尊严。
3.在税收法定原则下,对税收优惠的内容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和固定下来。规范税收优惠的法律属性,必须以“税收优惠法律制度”来取代“税收优惠政策”的提法,使得我国的税收优惠制度和其他的税收制度一样成为透明、具有可预见性的规范,而不是自由裁量度较大的行政手段。
(二)从WTO的公平竞争和税法公平的价值角度,消除歧视的不公正待遇,行业导向(产业结构调整)和地区导向兼顾,优惠方式实现多样化。
有些学者认为现阶段没有完全取消涉外税收优惠的必要,他们认为税收优惠并不违反WTO的国民待遇原则,认为“不低于”就可以了。本文不在文字面上争论,讨论一个原则的内涵应当从制定规则的本意角度考察。WTO的几个基本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市场准入原则、透明度原则)都主张公平,反对歧视,体现了现代市场经济对公平竞争的呼唤。而且税法的公平价值包含了三个层次:形式正义――税法的平等适用;实质正义――税法的征税公平;本质公平――税法的起源。基于WTO的公平竞争原则,我认为中国税收政策应当体现公平原则,为国内外企业营造一个公平税负的环境。基于税法的公平价值内涵,此次企业所得税改革将从现行的“区域优惠为主”转变成“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除保留对西部等少数地区给予区域优惠政策,其他的区域优惠政策将一律取消,而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凡鼓励发展、促进投资的产业,将不受地域和企业所有制限制,都可以享受相应的产业优惠政策。
在税收优惠方式上也将实现从直接优惠为主向间接优惠为主的转换,采用多种优惠方式。因为间接税收优惠的特点是对税收的间接减免,表现为延迟纳税行为。这种形式是允许企业在合乎规定的年限内,分期缴纳或延迟缴纳税款,是资金使用在一定时期内的让度,其税收主权并没有放弃。
(三)提高税收优惠的效果,引进税式支出的有效监管模式
前面从事前、事中探讨了如何完善税收优惠制度,最后讨论的是从事后监督评估的角度,从税收杠杆的经济学角度提高税收优惠的经济实效。税式支出概念是由税收优惠概念发展而来,所涉及的对象基本相同,但两者绝不是同义反复。税收优惠是从纳税人的角度来讲的,是从孤立的、分散的、个别的角度去认识税式支出的,没有与公共财政收支安排有机地联系起来;而税式支出则是站在公共财政的角度来讲的,是从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和效益分析等方面认识税收优惠的。表面看,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属于财政收入的范畴,不同于财政支出,在管理上也不像政府财政支出那样受到严格的审查和控制。但由于这些特殊条款使得政府收入减少,最终使政府财政支出规模受到限制,在本质上与政府财政支出是相同或类似的。因此应把这些税收优惠看作是政府的一种支出,并按照管理财政支出的方式予以量化和监督。税式支出可作为对税收优惠效果进行评价的可靠尺度,防止和克服税收优惠的盲目性和失控性,力争以最可能小的税式支出成本换取最大的社会经济效益。[?]税式支出理论强化了人们对于税收优惠的成本意识,使人们更加重视税收优惠的效果,有利地提高税收优惠的效率。
税式支出是税收优惠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是现代国家财政税收制度法制化的结果。我国作为一个正在完善市场经济制度的.国家,在建立和完善现代财政税收制度的过程中,必然要将税收优惠列入预算范围,建立严格意义上的税式支出制度,并以相关法律制度对其进行约束。[?]鉴于我国财税主管部门尚未建立减免税的有效监控机制,税收优惠没有纳入预算和政府的有效控制中,难以开展“成本效益分析”,无法对税收优惠政策的效果进行科学评估和管理,特提出如下建议:
(1)建立税税式支出预算管理制度,提高税收优惠的效率。
不加预算控制的税收支出不仅对税基造成侵蚀,而且给预算法带来缺漏,对社会政策也带来了压力,因此将税收优惠列入政府财政援助支出系列,与直接的财政支出一起,成为政府预算法案中不可或缺的内容,这不仅是完善国家预算支出法律制度的需要,同时也是更快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
(2)税式支出的监测和评估。税式支出以政府让渡当期财政收入为代价,就要求达到以尽可能少的收入减少,取得最大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在管理上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对一定时期一个地区某一纳税人税式支出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分析,以监督政策实施,对各类骗取国家税式支出政策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惩。
对税式支出进行评估是一项比较艰巨的工作,其关键是正确地选择评估的方法。一般而言,用税式支出与预算直接支出进行比较尽管不是一种专业性的工作,但常常是有效的。因为一项税式支出若可以用预算直接支出取代,且政府支出成本不变或有所降低,就可以考虑取消相应的税式支出政策。同理,若取消一项税式支出带来的税收收入超过税式支出额,也可以考虑取消这项政策,因为它是低效的。若在税式支出评估中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则要在净效益现值法、效益成本比法和内部收益法之间进行比较选择。在改革初期,我们仍倾向于采用简便的方法。但需要注意的是,在税式支出总量固定的情况下,欲在各方案之间进行最佳分配,宜采用效益成本比法来进行评估,而当税式支出方案是一个整体,与其他方案没有关联时,则宜采取净效益现值法来进行评估。因为效益成本比法更适用于税式支出的宏观评估,而净效益现值法则适用于税式支出的微观评估。每年根据经济发展和产业政策的需要,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适当调整,并对每项税收优惠的效果进行评估,对没有效果和没有达到目的的税收优惠政策予以取消,从制度上加强对税收优惠效果及支出规模的控制。
(3)加强对税式支出的研究,开发适合我国国情的税式支出管理技术。在管理的具体步骤中,我国建立税式支出管理制度所需的统计资料和所需的技术手段还很欠缺。因此,我国的税式支出管理制度建设不能急于求成,只能采取由简到繁,分段进行,逐步规范的模式。可先从某一部门或某些支出项目开始进行税式支出的统计、测算、分析和评估,并编制简单的税式支出报表,类似于国外的非制度化的临时监督和控制。在积累一定经验后,再扩大到主要税种和重点项目,并作出较确切的定量分析,编制较正规和系统的税式支出报告,附在年度预算报告之后公布于众,类似国外的税式支出报
告制度。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编制全面的税式支出统一账户,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程序,形成完整的税式支出预算控制。
「注释」
[①] 针对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主要是根据1991年4月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②] 如 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1994年3月29日财税字第01号文件下发的《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1994年6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的“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如何适用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具体通知。1994年、1995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又陆续下发了关于出口货物免、抵、退等有关税收优惠的规定
[③] 税收优惠制度隐患多,我国减免税将进行大变革 中国经营报 (新华网) 信息化办公室207月27日www.kaifaqu.com.cn/cms/web/info/showinfo?mainInfoId=10605
[④] 主要有减税、免税、出口退税、先征后退、延期纳税、加速折旧(加成折旧)、投资抵免和技术开发费加成摊销这些具体的优惠方式。
[⑤] 对那些来自实行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国家(地区)的外商投资者在来源国因低税率所减轻的税负,实际上被其居住国政府补征了,外商投资者得不到实惠。
[⑥] 我国在税收立法领域,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外,其他有关各税种的法律依据都是根据1985年4月10日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可以制定暂行的规定或者条例的决定》的授权作出的暂行条例,就连1994年的税制改革也是在这个授权下进行的。
[⑦] 对以往的税法作了较大的修订,其中涉及中小企业的个人所得税下调了25%.税法还特别规定,对雇员在25人以下的企业,公司所得税按个人所得税率缴纳。
[⑧] 规定对部分R&D费用可以免税:(1)通常的R&D费用如果在课税年度超过过去3年平均发生额,其超过部分25%给以减免;(2)在从事基础研究时把各种税收率的R&D费用的65%作为非课税对象。
[⑨] 5月,美国众议院又通过了一项法案,将禁止征收网络税的时间从延长到。
[⑩] 杨春娇、胡艺红:《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探讨》 www.cftl.cn/show.asp?c_id=24&a_id=2915
[11] 邢树东:《税式支出优化理论研究》,载《当代经济研究》年第7期,第66页
[12] 董玉明、赵杰:《税式支出法律问题研究》,载《经济问题》第6期,第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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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赵莉萍:《我国对外资税收优惠的法律分析》,《重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综合版)》,2003(4)。
17.秦艳:《中国加入WTO应调整涉外税收优惠政策》,《辽宁财税》,2000(8)。
18.杨妙华:《对国民待遇原则与涉外税收优惠的理性思考》,《市场经济研究》2003(1)。
19.杨慧芳:《外资税收优惠问题探析》,《外交学院学报》,2003(1)。
20.邢树东:《税式支出优化理论研究》,《当代经济研究》,2004(7)。
21.董玉明、赵杰:《税式支出法律问题研究》,《经济问题》,2003(6)。
刘莺
篇4:从历史语境角度重新审视花间词阅读理解及答案
①《花间集》对民间曲子词过渡到文人词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花间词”既有文人“长短句之诗”的文学性,又兼具民间曲子词的娱乐性。我们重新解读花间词,是从文学的动态视野来观察花间词,给予合理的评价。
②苏、辛的豪放是对婉约的超越,但婉约却是词的大宗。花间词作为婉约词的源头,其地位是不应忽视的。
③再看看常被人所诟病的花间词的“艳”。这一美学特性正是从《花间集》而来的。实际上,在《花间集》的影响下,“词为艳科”已成为指导两宋词人创作的主导思想。而这一点正改变了中国传统诗歌的严肃面目,使诗歌更加贴近生活、贴近个人的感情世界,从而才能使中国古典诗歌能够在唐诗繁荣之后再一次创造新的高峰。
④花间词奠定了词的基本特质,影响深远。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没有花间词就没有后来的晏(殊、几道)、欧(阳修)、柳(永)、秦(观)、李(清照)、苏(轼)、辛(弃疾)。虽然花间词处在稚嫩的发展阶段,但作为词体的缘情特征、抒情内容、抒情方式、抒情手段都已基本奠定。传统中国的诗歌以“言志”为中心,花间词则以“缘情”为中心,从而极大地丰富了中国传统抒情文学。
⑤花间词本身也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在文艺上,它们在描摹景物、模拟人物情感上具有高超的技巧,将人物的内心世界刻画得真切感人。同时,由于这个时期妇女不可能像现代职业女性那样参与广泛的社会工作,因此,词中的女主人公的活动范围往往局限在一个狭小的空间。所以,叙述过程便在一个特定的画面内展开。因此,花间词发展出了一种与唐诗迥然不同的叙述性抒情风格。即使在花间词人中也并非一个模式,也有各自的特点。比如作为花间派词人代表的温庭筠、韦庄,虽是同一时代、同一流派的作家,但其词风绝非秾艳一体,而是同中有异,具有独特的艺术风格。而且,在题材上也并非如人们认识的只是花前月下,甚至有了咏史怀古的内容。同时,为借景传情,花间词又采用拟人、双关、比拟、象征、反衬、烘托、暗示、联想、对比、借代等种种手法,从而形成深婉简约的风格特点。
⑥在花间词中抒写最多的主题是绮情闺怨,其主要原因是花间词多为应歌而作。它适应了晚唐五代仕宦贵族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的风气,也因此提供了了解这个时代士人心态和社会的文本。花间词人往往预先有满足读者期待的创作心理,所以形成了与传统诗人不同的表现闺情的方式,在意象方面有独特之处。花间词在意象选择上充满浓郁的富艳气息,其共性是侧重表现富艳景物的盛衰变化,往往同时衬托着女性的孤独哀怨,这从侧面透露出士人对政权变迁无常的厌倦和及时行乐的颓废情绪。
(选自《现代语文》,有删节)
10.下列对文中对“花间词”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花间词”既有文人“长短句之诗” 的文学性,又兼具民间曲子词的娱乐性。
B、“花间词”改变了中国传统的诗歌以“言志”为中心,使诗歌更加贴近生活、贴近个人的感情世界。
C、“花间词” 在文艺上,它们在描摹景物、人物情感上,将人物的内心世界刻画得真切感人。
D、“花间词”中主题多是绮情闺怨,其主要原因是花间词多为应歌而作,这是由中国传统抒情文学决定的。
11.本文作者针对“常被人所诟病的'花间词的‘艳’”,从那些方面进行了辩证的分析与肯定?(结合文本分条回答)(3分)
12.“传统中国的诗歌以‘言志’为中心,花间词则以‘缘情’为中心。”这句话如何理解?(3分)
10.D(“这是由中国传统抒情文学决定的”,错;原文作者的观点为“它适应了晚唐五代仕宦贵族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的风气”“这从侧面透露出士人对政权变迁无常的厌倦和及时行乐的颓废情绪”)
11.(1)承认“词为艳科”已成为指导两宋词人创作的主导思想;但是肯定这一点正改变了中国传统诗歌的严肃面目;(2)花间词奠定了词的基本特质,影响深远。没有花间词就没有后来宋代出现的那些大词人;(3)花间词虽然主题多是绮情闺怨,但它适应了晚唐五代仕宦贵族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的风气,因此提供了了解这个时代士人心态和社会的文本。(4)花间词本身也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在文艺上表现手法多样化,它们在描摹景物、模拟人物情感上具有高超的技巧,将人物的内心世界刻画得真切感人。(答出3点满分)
12.这里运用了对比的手法。中国传统的诗歌以“言志”为中心,这是从《诗经》以来,特别是以唐代诗歌为例而言的;而花间词则以“缘情”为中心,是以宋代《花间集》里的作品与作家的风格、流派,在题材与表达技巧等方面而言的,准确、鲜明地概括出了“花间词”的艺术特点。
篇5:时代呼唤电视新闻深度报道:从历史发展角度看我国的电视新闻
今年――1993年是我国新闻事业大发展的一年,报纸扩版,广播电视增播,且无论从内容和形式上都有很大改进,呈现出一派繁荣兴旺的景象。
以中央电视台的节目为例,根据《中国电视报》4月19日的节目表匡算,第一、二套节目一天总播出为1985分钟,比去年(511月2日为对照)增加约6.2%;两套节目中播出的新闻类(包括信息、专题节目)节目为605分钟,占总播出量的30.5%(教育类节目为490分钟,占24.2%,文娱节目为599分钟,占30.2%;服务类节目为75分钟,占3.8%;其余为广告时间,约为216分钟,占10.9%)。详见下表:(注)新闻类教育类文娱类服务类广告总计
播时一355秒180秒370秒45秒120秒1070秒
所占比例(%)33.216.834.64.211.2100.0
播时二250秒310秒229秒30秒96秒915秒
所占比例(%)27.333.925.03.310.5100.0
(注1:由于杂志、板块节目增多,有些内容划分不太清楚,如午间新闻加气象共20秒全算是新闻类了。)
(注2:(一)为第一套节目,单位为分钟,下同)
从播出比例看,第一套节目新闻、娱乐并重,第二套节目教育节目比例最大。与去年相比,两套节目中新闻共增加了190分钟,节目比例增加了8.3个百分点。首播(非整个节目重播的)的新闻节目从去年的每天200分钟左右猛增到近400分钟,新闻的地位提高不少。
当新闻节目占有相当比例之后,应如何设计好新闻节目的结构,提高新闻报道的质量。
从现状来看,电视新闻中增加较多的是动态新闻(综合新闻节目)。动态新闻的播报是电视的长处,即反应迅速、声画并茂;但也存在不足,即简约、肤浅,对事物的反映不够深入、全面。这一缺点在我国新闻中一度表现更为突出。外国专家约翰.沃伦曾在分析了我国的电视新闻后指出:在新闻报道中“中国电视……没能提供多少比一闪而过的电视图像更多的东西。……一次又一次送到电视观众眼前的是在国际舞台上发生冲突的战斗群体的画面,而有关冲突的原因和意义的线索却几乎没有。即使是有关政府官员及其活动的新闻,着重点都放在单纯的活动和会议上,几乎完全忽视了要把单纯的访问放到易于理解的上下文中”。(见《上海广播电视研究》1989年第一期)这段话主要针对的是动态新闻质量低下的`问题,同时也隐含着对新闻报道形式单一的看法。
对于动态新闻质量如何提高,本文不做探讨,只想从报纸发展和外国电视新闻的发展历程中,对新闻深度报道做一些论述。
17世纪出现现代意义的报纸新闻后,经过一个多世纪,到本世纪初报纸上开始出现了深度报道(又称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分析报道等)。深度报道,顾名思义,是一种全面、深入的新闻报道形式。它不仅交代事实,更侧重于揭示、说明事实产生的原因、发展过程及其后果,它对事实进行解释、分析,使受众对新闻事实的本质与意义有全面、纵深的理解。
种报道形式在代末30年代初震撼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危机中蓬勃发展起来,到40年代趋于成熟。有人对19到1970年的《纽约时报》进行了抽样调查;在这70年报纸的头版新闻中,深度报道的比例从13%增加到43%。这一数字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报纸新闻从单纯注重动态新闻向动态新闻与深度报道并重的变化。电视新闻虽出现较晚,但在发达国家电视发展史上也走了一条由浅入深的道路。
50年代上半叶开始加强电视新闻报道,同时在美国电视上就出现了与动态新闻配合的深度报道,如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现在请看》节目。60年代和70年代是电视新闻深度报道蓬勃发展的时期,这时期的佼佼者是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创办于1968年的《60分钟》新闻时事杂志节目。节目在内容与形式上都吸取新闻杂志的长处,扩大报道面,及时反映社会热点;使此前美国电视新闻中存在的报道面窄、不能反映社会面貌,及新闻内容肤浅,使人不知所云等问题得到一定的改善。美国一些社会学家甚至这样说:要想了解美国现今社会和人民就去看《60分钟》。节目推出后在很短时间内就创收视率最高记录。随后美国其他广播公司也相继推出了各自的深度报道节目。
电视新闻这一由浅到深的变化不能说是与报纸发展的巧合,而应看作是一种规律:媒介的社会消费量达到一定规模,有了相当的社会接触率之后,受众对它的传播内容的质量要求就会突出出来。受众对新闻的要求不仅有更迅速、准确、接近的方面,更重要的还是对新闻事实进行深入加工,使之更利于理解、利用的新要求。也就是说,当动态新闻大量增加以后,人们就会渴望得到更深入的报道,对事实有进一步了解。
深度报道是新闻发展到较高水平的产物,是适应受众的更高要求而产生的。它在电视荧屏上出现标志着电视新闻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同时也说明,无论什么新闻媒介,动态新闻与深度报道已成为新闻报道的两翼,不可偏废。
篇6:时代呼唤电视新闻深度报道:从历史发展角度看我国的电视新闻
从目前我国电视新闻节目的构成来看,以中央电视台为例,动态新闻及信息类节目占新闻播出总时数的几乎三分之二;余下三分之一分为两类,一类为专题片,其中又分为不定栏目的和有固定栏目的两种。后者有如《华夏掠影》、《祖国各地》、《民族之林》、《地方台30分钟》等。另一类属于杂志性节目,而这些节目又多为某专门内容而设,如《社会经纬》(法律行)、《科技时代》、《世界各地》等。只有《观察思考》是社会主题的综合性内容的节目。
从这一新闻格局上可以看出,我们目前缺乏的是综合性电视新闻深度报道栏目。我个人认为深度报道从形式讲接近专题片,在内容上也有交叉,但却并不等同于专题片。它的内涵比专题要小,只有有关社会热点与新闻热点的深入报道才属彼列。而它同时也就分为社会主题的深度报道与新闻主题的深度报道两种。前者侧重于社会意义而与具体新闻可近可远;后者则是与新闻报道紧密相连的,是对重要新闻事件的展开报道。从时间安排上看,前者可一周一次,单篇篇幅可较长;而后者宜多,最好一两天一次,每篇篇幅可稍短。在报道上,后者应比前者较少主观因素。这作为一种较为理想的报道格局。
只有长短搭配才能使迅速与深入相得益彰,使得新闻对生活的反应更全面、完整、更有利与观众的接收理解,保证靠电视获得新闻的人的信息结构合理,详略得当。我国受众对信息高度系统化的深入报道的需求,左翼从《话说长江》、《话说运河》以及后来的其他政论片播出后引起的轰动中表现出来。另一方面,从电视新闻采编机构来说,只作动态报道,也对采编人员构成很多限制,使他们常有无法施展的感觉。而目前我们的专题片,虽然也不乏长篇大作,有些也受到欢迎,但是总的来说内容形式与现实生活都还有一定的距离,因而使它们的接收率受到影响,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
我国改革开放十几年来,社会与受众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1.受众增多,接触媒介时间增加。电视机的社会拥有量已达到两亿多台,即全国三分之二以上的家庭拥有有接收机,形成了一个独特的大市场;受众接触电视媒介的时间在逐天增加。2.社会变动速度加快、幅度加大、新事物不断涌现,新观念层出不穷,社会信息量骤增。3.群众的社会参与程度提高。他们走出原先的狭小天地,走向社会,投身改革,建立起越来越广泛的社会交往,给予政治、经济生活以越来越深入的影响。4.社会管理方法改变,舆论监督地位上升,群众实施的对方方面的监督越来越重要。
在这种情况下,电视要适时转换功能,反应社会要求并予以恰当引导;否则就会降低舆论作用的力度,从而降低社会控制能力,甚至会给改革带来麻烦。
社会变革对于媒介发展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历史上第一次世界大战和70年代末的全球性经济危机孕育成熟了报纸的深度报道。我们也应该抓住我国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的时机,使我国的电视新闻早日成熟。
从世界范围来看,电视文化具有很强的国际化倾向。报刊很难走出国门,而国际间电视市场的争夺却异常激烈。现在竞争的热点已从美洲、欧洲渐渐转向了亚洲。这个大北京对我国电视形成了内外夹击之势:一方面是受众的“饥渴”;另一方面是发达国家电视节目的大量涌入,这些节目的精湛技法及表现力更强化了国人的要求。
对此,我们电视界要有清醒的认识、有危机意识,并要下决心背水一战。我们要拿出高水平的作品满足国人的要求,并投入国际电视竞争,在世界电视市场上争得我们的一席之地。这里面既包括戏剧,文艺作品也要有新闻节目。以此振兴民族文化,引导社会舆论,在变革中引导全国人民健康地走向小康生活。这是历史赋予电视界的重任。而电视新闻发展的重点应是深度报道,时代在呼唤电视新闻深度报道。
时代呼唤电视新闻深度报道:从历史发展角度看我国的电视新闻
篇7:从美国90年代以来科技政策的发展谈我国21世纪科技政策的制定
从美国90年代以来科技政策的发展谈我国21世纪科技政策的制定
本文分析了美国90年代以来科技政策的发展过程,认为可分为三个阶段,并对每个阶段美国的'科技政策及其背景、研究开发的技术重点与科技发展有关的重大计划作了介绍,把重点放在了对美国布什新政府的科技政策的论述上.最后,文章就美国科技政策演变过程对我国的启示进行了讨论,并指出了对于美国当前科技政策中的国防科技内涵,我国在科技政策中应制定出相应的策略.
作 者:许航宇 作者单位: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 刊 名:世界科技研究与发展 ISTIC英文刊名:WORLD SCI-TECH R & D 年,卷(期):2001 23(4) 分类号:F12 关键词:美国 中国 科技政策 制定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