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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长公开信

时间:2023-05-24 09:01:16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以下是小编整理了重庆市市长公开信,本文共9篇,希望你喜欢,也可以帮助到您,欢迎分享!

重庆市市长公开信

篇1:重庆市市长公开信

尊敬的许市长:

您好!

不知您百忙中能否看到我,一个普通老百姓的来信。虽然希望渺茫,但我还是给您写了这封信。

最近关于从6月6日开始在深圳禁止电动车上路的消息,几乎震惊了我所有身边的人和朋友。我理解政府所想,也支持政府为了交通畅顺所做的努力和尝试。

但不知许市长考虑过“禁电”对于我们低收入弱势群体是什么影响没有??

1.我们现有购置电动车所花的20xx元将永远闲置在家,这笔钱我想对于中国一般家庭都不是小数吧。

2.我们这批买不起小车或就算买的起也消费不起,今后出行,上下班,买菜,接送小孩等每月都增加了数百元交通费用,这笔钱对于我们也不是小数。

3.目前深圳很多路还没通行,或有些路转车麻烦。这些将极大增加我们出行难度。小孩上下学的时间也会延长,增加了很多风险。

4.很多小店送货上门也靠电动车,本来老人们一个电话就有送货上门服务。现在送货难了,难道让老人妇女们去提货?

而且从交通局所提理由也不够充分,“去年发生268宗“涉电”交通事故,占全市事故总数的15.66%,造成64人死亡,占死亡总人数的11.3%,233人受伤,占受伤总人数的12.3%,交通安全问题特别突出。”“由此看来因为“涉汽”交通事故,占全市事故总数的84.34%……交通安全问题就更加特别突出,难道要禁行汽车??这难道不是另一种因噎废食??

当然电动车造成交通隐患多,违章多,不好管理,我也能理解。但能这样一刀切吗?出台任何重大事项不是要先广泛征求意见吗?深圳既是成功人士的城市,同时也是普通市民的城市吧。我相信政府的能力是能处理好这个事情的,我这里也给点提议。

1.能否将安排全面“禁电”的人手去监管电动车遵守交通规则,最大限度扭转骑行电动车人员遵守交通意识。不要简单把低收入与低素质人群划等号,而简单粗暴的一刀切。

2.可考虑按家庭为单位,对确实需要电动车的家庭发放牌照,进行有照管理。

3.确实经多方认证和考虑后,一定要“禁电”可考虑对相关车辆给予回收处理,也使我们老百姓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恳请许市长看到这封信后,能充分考虑后尽早给我们答复。

xxx

xx年x月x日

篇2:重庆市市长公开信

尊敬的重庆市市长:

您们好!

我现居住在重庆,是一名参加过1979年对越自卫还击战的退伍兵。我首先申明我有这个服役参战的背景,就是要表达一个态度:对于我在网络上揭了您治下的渝中区政府,违反消防法和环保法种.种恶行之后,他们对我个人进行了一系列的打击报复。对此,我绝不会屈服。一个上过战场,经历过生与死考验的老兵,对于来自比我强大千万倍的政府的打压,我选择坚持相信法治,坚持弄清事实真相,坚持对一个区政府的无耻行径说不。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

20xx年左右,在渝中区政府策划推动下,在洪崖洞下边的江岸边,修建了一条商业街(建面约2100米,实际使用面积约3000米),名为蜜岸风情商业街,具体建设方为渝中区城投公司。这条街建成之后,在渝中区政府某些官员的授意下(没有进行招标),一家叫一至商业管理公司的新成立公司,就从城投公司手中把这条街全部租了下来,然后由他们加价约70%转租给各个商户。

20xx年10月左右,我在一至公司的一个股东介绍下,与一至公司签约,租了这条街的约450平米,用于开餐馆。

在签合同时,一至公司一再给商户保证,这条街是政府项目(在开街前后,渝中区政府的各大班子还反复来到这条街视察,政府部门的主管还组织过商家开会,一至公司给每家商户签合同时还附有政府关于这条街的相关文件),有固定停车位,同时一至公司还给商户很多承诺,如每家商户在公路边的独立店招,灯光有改造,经常性的推广活动,陈旧栏杆刷新漆等等。

但是事与愿违,一至公司招商时答应给商户的很多承诺,完全没有兑现。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这家公司换了5位总经理,让商户无法与一至公司作有效的沟通。对经营户最关键的停车位和广告位的问题,一至公司至今无法解决。

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这条街8家商户中的7家决定结伴维护自己正当的权利,成立了一个商家委员会,集体与一至公司交涉维权事宜。我在大家的信任推举下,成为委员会2名召集人中的一位,没想到这就成为我遭受政府接连迫害的开始。

我们从20xx年1月开始,反复与一至公司交涉,提出立即解决停车位、广告位等重点问题。同时商户们还从各个渠道了解到,渝中区政府做的这条商业街,没有取得规划许可,更为严重的是,这条街也没有消防许可和任何消防设施,连污水也是直接往嘉陵江直排。在得知这些信息后,商户觉得在消防存在这样重大隐患的情况下,一至公司必须立即给个说法,否则大家该交的房租就将延后支付,直到问题的解决。

鉴于这条街的消防、环保存在巨大隐患,7家商户开始去区政府集体上访,提出在这条街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消防环保问题。同时7家商户一致同意在网络上对区政府在在这条街消防环保问题上的不作为进行揭露,指出:“在全国,近期发生的多次严重火灾,很多原因就是消防设施不到位、没有经过消防验收,或者政府违规审批的情况下发生的。这样的案例非常的`多,区商委在明知道存在这个严重的火险隐患的前提下,就委托另外的公司进行招商,完全对市民的安危和投资人的利益于不顾,这个决定是哪位领导拍板同意的?请区党委进行追查,给市民和投资者一个交代。

我们最近还了解到,这条街的所有下水道都没进入市政管道(意味着污水没有进入污水处理厂),而是直接向嘉陵江直排,一个本来就位于嘉陵江畔的行政区政府,在口口声声打造美丽山城的同时,居然做出如此的事情,关键是你们事先完全知道这个污水直排的情况,试问:你们有何脸面面对治下的人民?宜居重庆、美丽山城就是这样的打造方式?”

这篇文字虽然是7户商家集体讨论通过和同意在网上发布,但是最后是由我发布在凯迪社区的“猫眼看人”上。据在区政府相关部门工作的朋友私下说,这篇文字让区主要领导很是不爽。确实,一个区政府搞的项目,居然不顾消防和环保这两项重要法规,故意漠视大众的人身安全和城市环境,这样的内幕被见诸媒体,这实实在在的打在了区政府的脸上,那种恼羞成怒谁都想象得出来。关键是渝中区区长扈万泰,曾经在政府规划部门呆过近时间,在着手这个项目试图在政绩上有所作为时,连起码的国家法律法规都不顾及,法治精神何在?

在我们上访之后和在网上发布文字之后,区政府下属的城投公司开始直接出面协调,然后由区城投公司让利给一至公司,一至公司再让利给各家商户,反正让出的条件相当诱人。这个让步实际上间接的证实了:一至公司在之前的种.种不作为确实给商户的经营带来损失,要不然这件事情不会得到这样的结果。城投公司同时提出要对这条街进行整修,把消防和环保设施进行完善。商户们的意见是,只要与一至公司签订了新的合同,把已经确定的让利内容在新合同里固话,施工方就可以进场,商户甚至与施工方在正式动工前也达成双方如何配合施工的协议(我是代表商家签署这个协议的2人之一)。

就在这个时候,据说有强大政府人脉背景的一至公司突然就不与商户们签新合同,本来约好的在6月8日签合同,但是商户们一直等了一个下午,一至公司也不露面谈具体合同的事情,而城投公司又要求立即进场施工。结果就是接下来的两天(6月9、10日),施工方进场要进场动工,商户们集体阻止进场,报警后警员到场,叫停现场施工,然后明确告诉施工方,在新的合同没有签订之前,这里不能动工。这样的报警出警2天里发生了3次,警方的态度从来都是一致的。

奇怪的是,一至公司在这几天里依然没有与商户们签署新的协议,只是给商户发文,确认将补签协议,并明确了要将让利条款写入新合同,其中关键的商户之前所欠房租的问题,也明确为可以有灵活的解决方式。

到了6月12日,警方派人来告诉商户,区政府要求对这个施工进行所谓“保护性施工”,商户们也明确表示,如果政府要把这个作为市政建设来做,那就由政府发通知,我们立即让施工方进场施工,然后由政府与我们谈赔偿问题。商户还提出,这个原本是一个商业纠纷,政府不应该在这个时候出来站队偏袒一方。当晚7家商户又决定在网络上公布事件的进程,文字的题目就是《重庆渝中区政府滥用权力强求警方在普通商务纠纷中站队》。而这篇文字还是由我在网上发布。

6月13日这天早上,我在现场与打算进场的施工方代表进行口头交涉,叫他们不要动工,十几分钟后我见双方人多,就叫一位另一位也在现场不让施工的商户女老板报警,很快警员就来到现场,警员把我与施工方的代表叫到旁边人少的地方,说坐下来了解情况。我就跟警员到现场20米之外的一处人少的地方坐下,准备再次向他们介绍情况。就在这个时候,施工方的突然开始动工,我就告诉警员说他们又在动工了,警员就走上去明确制止施工方不要动工。我就跟在警员后面往前走,就在这个时候,好几个警员和便衣以及身着特勤服装的人就冲上来,抓住我,抢走我的手机。然后就把我押到派出所,当天晚上半夜的时候,宣布对我行政拘留12天。这里我告诉大家,就在这不到20分钟的双方言语交涉中,我没有粗暴语言,没有肢体冲突,是我叫人报的警,而且当时被押到派出所的共有10人,别家商户的老板也有入围,但是最后就拘留了我一个人!而且派出所执法态度执法尺度的一百八十度转变,完全就是秉承了区政府的旨意。

6月14日,一至公司切断了我家餐馆的电源,使我们正常的营业被强行终止(这种情况是7家商户中的唯一一家),15日正式告知我们要与我们中断前面的合同(同样是商户中的唯一),你前几天还告诉我要新签协议,现在你又来强行终止合同,而且什么都冲我一个人来?打击报复的意味不言自明。

我出拘留所后,一至公司又表示要与我谈谈新的合同,但是一至公司明确告诉我,那些城投公司让出的优惠条件,我不能享受其中的很多,而且还说这是区政府的意思。我之前的餐饮形态(楼下的川菜)也不能继续了,拜托,你们邀请我来投资,就是要我在这里开一家与我拉萨同名同姓的川菜馆!别这样无耻好吗?之前楼上的营业面积他们也要全部收回,原合同内约定说变就变。

我方代表说你把这些说的写到新合同里,我们可以拿回去供股东讨论,但是一至公司不给我们新合同样本。我们要求恢复供电,先把经营恢复起来减少损失,一至公司也不同意。就在与我们谈具体条件的同时,他们却到法院去告我们了(这次成为被告,我还是享受了全部商户中的唯一待遇)。而一至公司陆续与其他商户谈成新的合同。这就是渝中区政府通过一至公司对我所采取的连续不断的打击报复。

这个投资决定,本来的打算在外漂泊多年后回到重庆,做一件比较得心应手的生意,到我这个年纪也不愿再折腾什么了,结果把多年的积蓄投入了这个险恶的投资环境里,这就是我这个越战老兵在重庆渝中区得到的投资回报。

我现在一直在寻求法律的途径解决问题,但是在我去渝中区行政综合执法局反映情况后,他们给出的答复实在让人惊讶(见附件),其中的关键点,是把这个项目的责任,推到了重庆市政府的身上。好吧,那我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请黄奇帆市长安排您的部下,来回答我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

1、请公布重庆市政府当时对这个商业街项目的规划、建筑、设计批准的相关文件全文。我们关心的内容是,这个文件中对这个“试验段”项目涉及国土、规划、水利、消防和环保的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这个涉及市区重要的城建项目,建成之后政府可以不通过招标,想给谁经营就给谁经营?

2、根据市政府哪个文件、或者国家那部法规规定,这样的文件在什么情况或前提下,可以上升为法律法规?因为我们理解的行政执法局是按国家法律法规执法,我们举报的建筑是违反国家规划法。(我们曾去渝中区规划局举报,他们答复说这个项目没有经过规划,像这样的违章建筑的查处,应该由渝中区行政执法局负责查处。)

3、根据市政府哪个文件、或者国家那部法规规定,只要有政府正式文件,一处沿江建筑可以违背国家规划法(不用取得规划许可),可以违反之前已经制定并在执行有效期的防洪法规(我查询过重庆市水利局的相关法规)?

4、根据市政府哪个文件、或者国家那部法规规定,只要有上级政府文件,区政府制定发布的分区规划就可以任意更改(按渝中区政府自己官网上发布的规划图,这一片是绿地用地)?

5、根据市政府哪个文件、或者国家那部法规规定,一处大型商业街可以在设计建设和长期经营中,不用取得消防手续,也不用拥有消防设施?(紧邻江边的就是一条加油船,一条输油管道就从商业街经过)。

6、根据市政府哪个文件、或者国家那部法规规定,一条大型商业街在长达近2年的时间里,一直向市区主要生活水源取水的嘉陵江里长期直排污水,相关决策、知情的政府官员、相关的招商执行者可以不受到任何法律法规的处罚?

7、渝中区执法局复函中提及的相关合法手续正在办理中,请问市政府有什么文件规定,一个没有取得规划许可的违法建筑,可以在什么时限内补办相关的手续然后就可以合法化?

我曾经在重庆的一家报社做调查记者,对读者来信中涉及的社会不公等现象进行调查,并在报纸上进行公开报道。但这次,重庆当地的媒体没有人敢跟进关注此事,我不能不说这是作为重庆人的一种悲哀。所以只有采取写公开信的方式,来传递这个信息。不过我仍对国家法治进程抱有希望,也心怀侥幸在国家法治的光环下我们一般民众也享有它的辉映,但是我所遇到的困难是空前的,我也预备再次被拘留或者受到更严厉的处罚。但是只要有一丝可能我就不会放弃努力。请黄奇帆市长在百忙中关注一下此事。

xxx

xx年x月x日

篇3:重庆市市长公开信

尊敬的重庆市市长:

您们好!

我现居住在重庆,是一名参加过1979年对越自卫还击战的退伍兵。我首先申明我有这个服役参战的背景,就是要表达一个态度:对于我在网络上揭了您治下的渝 中区政 府,违反消防法和环保法种种恶行之后,他们对我个人进行了一系列的打击报复。对此,我绝不会屈服。一个上过战场,经历过生与死考验的老兵,对于来自比我强大千万倍的政府的打压,我选择坚持相信法治,坚持弄清事实真相,坚持对一个区政府的无耻行径说不。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

左右,在渝中 区政 府策划推动下,在洪崖洞下边的江岸边,修建了一条商业街(建面约2100米,实际使用面积约3000米),名为蜜岸风情商业街,具体建设方为渝中区城投公司。这条街建成之后,在渝中区政府某些官员的授意下(没有进行招标),一家叫一至商业管理公司的新成立公司,就从城投公司手中把这条街全部租了下来,然后由他们加价约70%转租给各个商户。

10月左右,我在一至公司的一个股东介绍下,与一至公司签约,租了这条街的约450平米,用于开餐馆。

在签合同时,一至公司一再给商户保证,这条街是政府项目(在开街前后,渝中 区政 府的各大班子还反复来到这条街视察,政 府部门的主管还组织过商家开会,一至公司给每家商户签合同时还附有政 府关于这条街的相关文件),有固定停车位,同时一至公司还给商户很多承诺,如每家商户在公路边的独立店招,灯光有改造,经常性的推广活动,陈旧栏杆刷新漆等等。

但是事与愿违,一至公司招商时答应给商户的很多承诺,完全没有兑现。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这家公司换了5位总经理,让商户无法与一至公司作有效的沟通。对经营户最关键的停车位和广告位的问题,一至公司至今无法解决。

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这条街8家商户中的7家决定结伴维护自己正当的权利,成立了一个商家委员会,集体与一至公司交涉维权事宜。我在大家的信任推举下,成为委员会2名召集人中的一位,没想到这就成为我遭受政府接连迫害的开始。

我们从1月开始,反复与一至公司交涉,提出立即解决停车位、广告位等重点问题。同时商户们还从各个渠道了解到,渝中区政府做的这条商业街,没有取得规划许可,更为严重的是,这条街也没有消防许可和任何消防设施,连污水也是直接往嘉陵江直排。在得知这些信息后,商户觉得在消防存在这样重大隐患的情况下,一至公司必须立即给个说法,否则大家该交的房租就将延后支付,直到问题的解决。

鉴于这条街的消防、环保存在巨大隐患,7家商户开始去区政 府集体上访,提出在这条街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消防环保问题。同时7家商户一致同意在网络上对区政 府在在这条街消防环保问题上的不作为进行揭露,指出:“在全国,近期发生的多次严重火灾,很多原因就是消防设施不到位、没有经过消防验收,或者政 府违规审批的情况下发生的。这样的案例非常的多,区商委在明知道存在这个严重的火险隐患的前提下,就委托另外的公司进行招商,完全对市民的安危和投资人的利益于不顾,这个决定是哪位领导拍板同意的?请区党 委进行追查,给市民和投资者一个交代。

我们最近还了解到,这条街的所有下水道都没进入市政管道(意味着污水没有进入污水处理厂),而是直接向嘉陵江直排,一个本来就位于嘉陵江畔的行政区 政 府,在口口声声打造美丽山城的同时,居然做出如此的事情,关键是你们事先完全知道这个污水直排的情况,试问:你们有何脸面面对治下的人民?宜居重庆、美丽山城就是这样的打造方式?”

这篇文字虽然是7户商家集体讨论通过和同意在网上发布,但是最后是由我发布在凯迪社区的“猫眼看人”上。据在区政府相关部门工作的朋友私下说,这篇文字让区主要领导很是不爽。确实,一个区政府搞的项目,居然不顾消防和环保这两项重要法规,故意漠视大众的人身安全和城市环境,这样的内幕被见诸媒体,这实实在在的打在了区政府的脸上,那种恼羞成怒谁都想象得出来。关键是渝中 区 区长扈 万泰,曾经在政府规划部门呆过近10年时间,在着手这个项目试图在政绩上有所作为时,连起码的国家法律法规都不顾及,法治精神何在?

在我们上访之后和在网上发布文字之后,区政府下属的城投公司开始直接出面协调,然后由区城投公司让利给一至公司,一至公司再让利给各家商户,反正让出的条件相当诱人。这个让步实际上间接的证实了:一至公司在之前的种植蛔魑肥蹈袒У木此鹗В蝗徽饧虑椴换岬玫秸庋慕峁3峭豆就碧岢鲆哉馓踅纸姓蓿严篮突繁I枋┙型晟啤I袒堑囊饧牵灰胍恢凉厩┒┝诵碌暮贤岩丫范ǖ娜美谌菰谛潞贤锕袒埃┕し骄涂梢越。袒踔劣胧┕し皆谡蕉で耙泊锍伤饺绾闻浜鲜┕さ男(我是代表商家签署这个协议的2人之一)。

就在这个时候,据说有强大政府人脉背景的一至公司突然就不与商户们签新合同,本来约好的在6月8日签合同,但是商户们一直等了一个下午,一至公司也不露面谈具体合同的事情,而城投公司又要求立即进场施工。结果就是接下来的两天(6月9、10日),施工方进场要进场动工,商户们集体阻止进场,报警后警员到场,叫停现场施工,然后明确告诉施工方,在新的合同没有签订之前,这里不能动工。这样的报警出警2天里发生了3次,警方的态度从来都是一致的。

奇怪的是,一至公司在这几天里依然没有与商户们签署新的协议,只是给商户发文,确认将补签协议,并明确了要将让利条款写入新合同,其中关键的商户之前所欠房租的问题,也明确为可以有灵活的解决方式。

到了6月12日,警方派人来告诉商户,区政府要求对这个施工进行所谓“保护性施工”,商户们也明确表示,如果政府要把这个作为市政建设来做,那就由政府发通知,我们立即让施工方进场施工,然后由政府与我们谈赔偿问题。商户还提出,这个原本是一个商业纠纷,政府不应该在这个时候出来站队偏袒一方。当晚7家商户又决定在网络上公布事件的进程,文字的题目就是《重庆渝中 区政 府滥用权力强求警方在普通商务纠纷中站队》。而这篇文字还是由我在网上发布。

6月13日这天早上,我在现场与打算进场的施工方代表进行口头交涉,叫他们不要动工,十几分钟后我见双方人多,就叫一位另一位也在现场不让施工的商户女老板报警,很快警员就来到现场,警员把我与施工方的代表叫到旁边人少的地方,说坐下来了解情况。我就跟警员到现场20米之外的一处人少的地方坐下,准备再次向他们介绍情况。就在这个时候,施工方的突然开始动工,我就告诉警员说他们又在动工了,警员就走上去明确制止施工方不要动工。我就跟在警员后面往前走,就在这个时候,好几个警员和便衣以及身着特勤服装的人就冲上来,抓住我,抢走我的手机。然后就把我押到派出所,当天晚上半夜的时候,宣布对我行政拘留12天。这里我告诉大家,就在这不到20分钟的双方言语交涉中,我没有粗暴语言,没有肢体冲突,是我叫人报的警,而且当时被押到派出所的共有10人,别家商户的老板也有入围,但是最后就拘留了我一个人!而且派出所执法态度执法尺度的一百八十度转变,完全就是秉承了区政府的旨意。

6月14日,一至公司切断了我家餐馆的电源,使我们正常的营业被强行终止(这种情况是7家商户中的唯一一家),15日正式告知我们要与我们中断前面的合同(同样是商户中的唯一),你前几天还告诉我要新签协议,现在你又来强行终止合同,而且什么都冲我一个人来?打击报复的意味不言自明。

我出拘留所后,一至公司又表示要与我谈谈新的合同,但是一至公司明确告诉我,那些城投公司让出的优惠条件,我不能享受其中的很多,而且还说这是区政府的意思。我之前的餐饮形态(楼下的川菜)也不能继续了,拜托,你们邀请我来投资,就是要我在这里开一家与我拉萨同名同姓的川菜馆!别这样无耻好吗?之前楼上的营业面积他们也要全部收回,原合同内约定说变就变。

我方代表说你把这些说的写到新合同里,我们可以拿回去供股东讨论,但是一至公司不给我们新合同样本。我们要求恢复供电,先把经营恢复起来减少损失,一至公司也不同意。就在与我们谈具体条件的同时,他们却到法院去告我们了(这次成为被告,我还是享受了全部商户中的唯一待遇)。而一至公司陆续与其他商户谈成新的合同。这就是渝中 区政 府通过一至公司对我所采取的连续不断的打击报复。

这个投资决定,本来的打算在外漂泊多年后回到重庆,做一件比较得心应手的生意,到我这个年纪也不愿再折腾什么了,结果把多年的积蓄投入了这个险恶的投资环境里,这就是我这个老兵在重庆渝中区得到的投资回报。

我现在一直在寻求法律的途径解决问题,但是在我去渝中 区行政综 合执法 局反映情况后,他们给出的答复实在让人惊讶(见附件),其中的关键点,是把这个项目的责任,推到了重庆市政 府的身上。好吧,那我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请黄奇帆市长安排您的部下,来回答我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

1、请公布重 庆市政 府当时对这个商业街项目的规划、建筑、设计批准的相关文件全文。我们关心的内容是,这个文件中对这个“试验段”项目涉及国土、规划、水利、消防和环保的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这个涉及市区重要的城建项目,建成之后政府可以不通过招标,想给谁经营就给谁经营?

2、根据市政 府哪个文件、或者国家那部法规规定,这样的文件在什么情况或前提下,可以上升为法律法规?因为我们理解的行政执法局是按国家法律法规执法,我们举报的建筑是违反国家规划法。(我们曾去渝中区规划局举报,他们答复说这个项目没有经过规划,像这样的违章建筑的查处,应该由渝中区行政执法局负责查处。)

3、根据市政 府哪个文件、或者国家那部法规规定,只要有政府正式文件,一处沿江建筑可以违背国家规划法(不用取得规划许可),可以违反之前已经制定并在执行有效期的防洪法规(我查询过重庆市水利局的相关法规)?

4、根据市政 府哪个文件、或者国家那部法规规定,只要有上级政府文件,区政 府制定发布的分区规划就可以任意更改(按渝中区政府自己官网上发布的规划图,这一片是绿地用地)?

5、根据市政 府哪个文件、或者国家那部法规规定,一处大型商业街可以在设计建设和长期经营中,不用取得消防手续,也不用拥有消防设施?(紧邻江边的就是一条加油船,一条输油管道就从商业街经过)。

6、根据市政 府哪个文件、或者国家那部法规规定,一条大型商业街在长达近2年的时间里,一直向市区主要生活水源取水的嘉陵江里长期直排污水,相关决策、知情的政府官员、相关的招商执行者可以不受到任何法律法规的处罚?

7、渝中区执 法局复函中提及的相关合法手续正在办理中,请问市政府有什么文件规定,一个没有取得规划许可的违法建筑,可以在什么时限内补办相关的手续然后就可以合法化?

我曾经在重庆的一家报社做调查记者,对读者来信中涉及的社会不公等现象进行调查,并在报纸上进行公开报道。但这次,重庆当地的媒体没有人敢跟进关注此事,我不能不说这是作为重庆人的一种悲哀。所以只有采取写公开信的方式,来传递这个信息。不过我仍对国家法治进程抱有希望,也心怀侥幸在国家法治的光环下我们一般民众也享有它的辉映,但是我所遇到的困难是空前的,我也预备再次被拘留或者受到更严厉的处罚。但是只要有一丝可能我就不会放弃努力。请黄奇帆市长在百忙中关注一下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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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月x日

篇4:给重庆市市长的一封公开信

给重庆市市长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重庆市市长:

您们好!

我这是第二次因为二手房交易乱收费的问题投诉了,第一次20,4月,17日晚在市政府公开信箱里留了八个字:二手房交易乱收费。七个工作日后,南岸区工商局建议我到法院起诉。我留下了:一面之词,非常不满意的评价(渝交委 号邮件)。现将我的意见及事情经过叙述如下:

一,二手房交易有无收费标准?任何一个社会体制,对商品的交易买卖都是有收费标准的。我的房子在南坪响水路,长航小区。60平米的房子,卖房款共45万元,中介收3万。叫啥子标准?工商营业执照是工商所办理的,办了执照叫合法经营,不办执照叫街头炸骗;自称“陈*房产”的中介,是陈**开的,二个业务员,和陈*无关系。陈**趁人之危,漫天要价,进行价格欺诈,是什么行为?工商所监管吗?处理吗?3.15在行动,动了吗?都是国家公务员,自己工商办的执照,往法院推。

二,国有企业职工,水上跑的和陆地上跑的待遇不一样?我是长航职工,四十几岁下岗无工作,公交公司职工陈**,可以拿国有企业的全勤全额工资开中介公司,上班不出勤,有公交公司司机给他挣工资,每月往他工资卡上打钱就是了。

三,卖房合同是中介老板欺诈钱财的合法工具,租房合同同样是中介老板为满足自己私欲的工具。没有保护消费者的任何条款。

中介是租的房开的中介,二房一厅,大的一间开的中介,里面有间小房,中介老板和对门的女娃住在里面,我租房的时候,不知道这个情况,陈**没有给我讲他住在里面,也没有人给我讲;陈**把外面的一间小房租给我,十几平方,月租500元,我当时跟中介老板讲好,我申请公租房还差两年时间,申请到公租房我就搬走,我不会欠他房租,他是同意了的。房子很脏,我自己花800元钱间单装修了,买了几件简单家具;陈**给我签合同不写租房期限。

我住进去后,陈**在陈*房产召开会议(二个业务员),要给跟他一起睡觉的女娃找后妈,叫个业务员跟我讲;我今年62岁,不同意。陈**租房给人家的目的没有达到,马上要赶我出门。我在解放碑住了一年,我都知道那间出租房换了三个女娃,陈**的说词是:人家付不起房租。

四,有了钱的中介老板蔑視党纪国法。陈**的前妻多次到公交公司反映及到中介骂陈**,说他开了中介找了钱,就怎么怎么的?公安局110的警车都到了中介的,陈**陈*房产的陈总和中介对门的一个推拿按摩洗脚的一个叫张*的女娃睡在里面,不开门,还制止我,不准我去开门。满条街的邻居都知道,陈*房产中介的陈总,管二个业务员的陈总,是公交公司的共产党员。张*找他结婚,他不结。

五,房屋中介公司老板,私自进租赁户的房间,撬门扣及锁,甚至盗取物证。我租住在中介里面,我多次向陈**提出我卖房子,他多收了我的钱,12月8日左右,陈**趁我外出,私自进了我的房间。我回来后发现后我问陈**,他说没有我房间的钥匙。直到现在我才发现,我的重要物证被盗。2016年2月28日,我晚上十点多钟回家,房门的门扣被撬开了,这次又盗走了什么,陈**想盗走什么,还是个迷。南岸区工商局说我无房 无家庭 无小孩 无存折(渝交委2016 2009号邮件)。我无房 无家庭 无小孩是客观存在,我无存折你南岸区工商局是怎么知道的?

我今年62岁了,卖房款还了银行,加上年老多病,需要治疗,还要租房等,要求市政府严肃处理陈**,退还多收我的中介费15000元。

上面是我要向陈**退还费用的理由,下面我再向重庆市人民政府提点如何规范重庆市二手房交易市场的建议和意见:

一,在重庆市范围内统一使用由市政府牵头,由工商行政管理局起草,规范印制的买卖二手房屋交易合同,及租赁房屋合同。工商行政管理局站在第三方的立场上,保护房屋中介方的利益,更要保护消费者的权利和利益。合同是卖给所有中介工司的,不是免费的。合同书上应有房屋买卖过户价格的`投诉电话。

二,市工商局要定期公布二手房交易市场及中介的收费标准,并要严格审核房屋中介的买卖合同,每个月或每个季度按照房屋中介的买卖平方总和,由工商行政管理局计提对房屋中介的管理费。审核后的房屋中介买卖合同,要工商行政加盖公章,方可办理过户手续。

三,市政府要出台新政策,重庆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要凭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规范合同及审核后加盖的公章,才能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

四,房屋产权交易中心所办理的过户费及所有的契税发票,应归房屋的买方及卖方持有;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我买房花了多少契税,我卖房花了多少契税。接到消费者投诉,工商所应对中介公司作出经济上的重罚。

五,房屋租赁合同在权利与义务中,应添加一些条款,例如:

1,房屋的清洁问题。房主在将房屋交给中介公司出租时,要将房屋的清洁做好。有的房主和中介是老客户,只图收钱;第一个租赁户走了,马上租给第二个,第二个走了,马上租给第三个。。。。。。有的甚至不光是脏,还长满了虫,不仅影响了楼层清洁,还影响了小区清洁。例:渝中区地母亭。

2,电器应该有使用年限,国外的电器使用年限是八年,中国的国情不一样,可以适当放宽年限,但是不能无止境的使用。例如热水器问题,重庆有很多房子是90年后修的装的热水器,一直使用到现在还在用,房老板不修也不换,交给中介公司,中介只图赚中介费,把租赁户的租金拿到手就不管事了。例如康德国会山的热水器爆炸,那个房子还是以后的房子。

3,要保护租赁户的利益。现在租房住的人,都是买不起房的人或农民工,租住房屋要有一个稳定的期限,年限要定好,不能因为房主或中介,因为某种目的达不到,两三个月赶走一个,换一个几个月又赶走,再换一个,无止境的伤害不了解情况的租赁户;租房不是挖陷阱,让人往里跳,毁约也是要付赔贘金的。

综上所诉,实属近两年来,自己的一些卖房租房的实际经历,南岸区工商局在渝交委2016 2009号邮件中说我“心理失落多一些”,我的评介是不够准确,准确一点,应该是义愤填膺。

此致

篇5:市长的公开信

尊敬的市长同志:

您好!

我叫贾晋蜀,是一个行者诗人,媒体称我是流浪作家。我于12月19日到达贵市,开始卖书(卖我自己写的散文集和诗集),至1月5日,我的书已卖完。在贵市的这十几天,我坐了几回地铁,坐了一回朝天门的轮渡。我感觉最强烈的有两点:

第一、是重庆的地铁票价太贵了,简直贵的没谱,是我去过的所有城市中最贵的,最低3块钱,最高7块钱!我相信,这个价格是一般那些贫困老百姓难以承担和接受的。真的太贵了!希望您把这个价格降低,如果不能降到像北京地铁那么便宜——2块钱随便坐多远多久——至少也应该降到3块钱随便坐多远多久。原因是:地铁是公共设施,是为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服务的,本身就不应该完全以商业的方式来运营,换句话说,就不应该拿地铁来赚钱,能自负盈亏就当然好,不能也不应强求,政府应该补贴。地铁的建设来源于纳税人,就应该服务于纳税人。希望以后国家所有的公共设施都能以此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为老百姓服务。毛主席不是说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吗?

第二、就是重庆市的水上交通大可开放和开发。比如朝天门那里,全是大油轮和轮渡,不仅不方便,而且耗能高,效率低。那么大的轮渡,每一次只坐大概不到一半人,而且还得等待很久,让游客很不耐烦,收费也不便宜,看样子轮渡公司也支撑的很艰难。大油轮也差不多是这样。为什么就不能改成小一点的船、汽艇或者小舟呢?这样既方便、快捷、经济实惠,又可以随时出发,人少亦可,两江来往,让游客玩得尽兴,仿佛回到了古时候的那种江上泛舟的美妙时刻。甚至都可以开嘉陵江和长江的公交船,比如从沙坪坝上面的嘉陵江上游建一个码头,定时开一班公交船到朝天门码头;或者从巴南区那边开一班公交船到朝天门码头等等,只要选择一段人来往比较多的江段,开设不要太大的公交船即可,这样还可以缓建陆上交通压力和拥堵。只要多往这方面想和规划,就会有许多好成果。外地的游客来了,玩了也肯定会喜欢的。英国伦敦好像就有这样的公交船,他们的水上交通利用的可好呢。当然也可以参考江南、杭州等地的水上交通和游玩设施。

这就是我向您——市长同志写这封公开信的原因。希望您能多多考虑,多多为老百姓服务。我想您也应该知道中国老百姓的困难,尤其是底层的老百姓更困难!作为市领导应该设身处地的多为老百姓想想!

但愿这个封信您能看到。希望有渠道的网友和重庆市民把这封信转到市长同志手里。

此致

敬礼

XXX

201X年1月8号

篇6:市长的公开信

杨市长:

你好!

我是朱纪民,这是我第三次给你写信了。据今天报道,本市老年综合津贴政策正式出台。对市政府制定的优老惠老政策,我表示拥护和赞同

但对其中从6月下旬取消7旬老人免费乘车的规定表示并不赞同。要知道,我们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和做人的尊严不是能用金钱可以替代的。更何况老人免费乘车的阳光政策是当今中共中央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同志在时任上海市委书记时力排众议亲自拍板定下的,并得到了上海数百万老人衷心拥护和支持的这么一项好的政策怎么说变就变了呢。这不仅易失民心,而且与全国许多大中城市都有老人免费乘车的惠老政策相比,也显得不合时宜。更谈不上与上海这个全球闻名的国际大都市的地位相匹配了。好在新政的出台与正式实施还有一个时间差,还可以作适当修正的余地。为此,我再次向杨市长提出5点紧急建议,望考虑

第一,凡政策制定不宜一刀切,应区别对待。对65到69岁年龄段的老人拟实行领现不能免的政策。即按规定领取老年综合津贴的同时,乘车不能免费。70到89岁这2个年龄段的老人拟实行领现又能免的政策。即按规定领取老年津贴的同时,可以享受免费乘车。让这部分老人在有生之年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并不为过吧。90岁以上老人年事已高,單独免费乘车确有诸多不变,在按规定领取老年综合津贴的同时,免费乘车卡届时废止。

第二,拟请杨市长在电视台公开宣布,70到89岁这2个年龄段老人免费乘车卡不予作废,可以继续永久使用,以安民心。

第三,拟请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继续认真做好1946年出生今年已满70岁的老人免费乘车敬老卡的发放工作。

第四,拟请市政府指定某保险公司承担免费乘车老人在免费乘车时间发生的意外交通安全事故的保险理赔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公交司售人员的工作负担心理负担和经济负担。

第五, 拟请市政府出面,邀请懂行的学者,通过媒体宣传指导老人如何做到安全走路安全乘车,把交通事故的发生降到最低限度,真正把优老惠老新政落到实处。

杨市长,借此机会,我想与你讲几句心里话。恕我直言,70到89岁年龄段的老人和即将步入这个年龄段的老人是一个英雄的群体。他们支过疆,支过内。他们上过山,下过乡。在那个极端艰难困苦的年代,他们用无悔的青春和一腔热血为国家为民族作出了无与伦比的贡献。他们用擎天的巨手拖起了上海这座伟大的城市。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他们创造天文数字般的财富足可以创建几个新上海。对于这一点,你杨市长不会否认吧。如今他们老了,这不过享受这么一点儿免费乘车的待遇,和他们惊天的贡献相比,他们完全享之无愧。而今天出台的新政,却把亲自定下来的并得到本市父老乡亲拥护的阳光政策给取消了。

请问杨市长天理何在,良心何在。我真诚希望杨市长能真心听取老百姓的意见和看法。恢复7旬老人能免费乘车的阳光政策。谢谢拜托了。

一个有良心正直的中国共产党党员XX

XXXX年XX月XX日

篇7:致市长公开信

尊敬的杨市长:

您好!我叫xxx(139xxxxxxx),是xxxxx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将公司有关情况以写信的方式汇报予您,说的不对之处请批评指正!

xxxx公司是以招商引资的方式进驻耿马,9年来公司的成立和发展壮大是在你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的'长期关心支持帮助生长起来的企业,如今拥有林地36万亩,人工种植树种有海南英花犁、黑木相思、桃花心木、桉树及经济林核桃、茶叶等,加工厂区面积近60亩,主要产品有实木家具、地板、拼板、建筑模板、刨切板等。宏观经济下行,转型调结构,银行抽贷缩贷,公司深陷困境,面临债务重组困难,坏人倒乱使坏、蛊惑人心、挑起事端,主管职能部门及个人作怪,企业生死存亡的事情拖着不办 ,合法合规企业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己向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反映情况。

为此,仅代表公司及林农,请杨市长帮助协调一下:

1、请县林业局依法依规尽快办理公司的2。7万亩桉树砍伐手续(林权是公司的、人工林可以砍、银行己出具证明)。

2、请县法院及执行庭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不要袒护偷奸耍滑的举证,使干实事的老实人蒙受冤屈和损失。假以时日,耿马泰兴公司和我们团队会用实绩及林农收入增加说明一切。

此致

敬礼

最后祝您及家人中秋快乐!工作顺利!

xxxx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罗权万

二Oxx年九月二十四日

篇8:重庆市长公开信

尊敬的市长同志:

您好!

我叫贾晋蜀,是一个行者诗人,媒体称我是流浪作家。我于12月19日到达贵市,开始卖书(卖我自己写的散文集和诗集),至1月5日,我的书已卖完。在贵市的这十几天,我坐了几回地铁,坐了一回朝天门的轮渡。我感觉最强烈的有两点:

第一、是重庆的地铁票价太贵了,简直贵的没谱,是我去过的所有城市中最贵的,最低3块钱,最高7块钱!我相信,这个价格是一般那些贫困老百姓难以承担和接受的。真的太贵了!希望您把这个价格降低,如果不能降到像北京地铁那么便宜——2块钱随便坐多远多久——至少也应该降到3块钱随便坐多远多久。原因是:地铁是公共设施,是为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服务的,本身就不应该完全以商业的方式来运营,换句话说,就不应该拿地铁来赚钱,能自负盈亏就当然好,不能也不应强求,政府应该补贴。地铁的建设来源于纳税人,就应该服务于纳税人。希望以后国家所有的公共设施都能以此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为老百姓服务。毛主席不是说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吗?

第二、就是重庆市的水上交通大可开放和开发。比如朝天门那里,全是大油轮和轮渡,不仅不方便,而且耗能高,效率低。那么大的轮渡,每一次只坐大概不到一半人,而且还得等待很久,让游客很不耐烦,收费也不便宜,看样子轮渡公司也支撑的很艰难。大油轮也差不多是这样。为什么就不能改成小一点的船、汽艇或者小舟呢?这样既方便、快捷、经济实惠,又可以随时出发,人少亦可,两江来往,让游客玩得尽兴,仿佛回到了古时候的那种江上泛舟的美妙时刻。甚至都可以开嘉陵江和长江的公交船,比如从沙坪坝上面的嘉陵江上游建一个码头,定时开一班公交船到朝天门码头;或者从巴南区那边开一班公交船到朝天门码头等等,只要选择一段人来往比较多的江段,开设不要太大的公交船即可,这样还可以缓建陆上交通压力和拥堵。只要多往这方面想和规划,就会有许多好成果。外地的游客来了,玩了也肯定会喜欢的。英国伦敦好像就有这样的公交船,他们的水上交通利用的可好呢。当然也可以参考江南、杭州等地的水上交通和游玩设施。

这就是我向您——市长同志写这封公开信的原因。希望您能多多考虑,多多为老百姓服务。我想您也应该知道中国老百姓的困难,尤其是底层的老百姓更困难!作为市领导应该设身处地的多为老百姓想想!

但愿这个封信您能看到。希望有渠道的网友和重庆市民把这封信转到市长同志手里。

xxx

xx年x月x日

篇9:市长致市民公开信

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为民办实事是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是践行群众路线的应有之义。近年来,市政府坚持问情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承诺办好十大民生实事。通过为民办实事,我们既解决了一大批民生热点难点问题,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又进一步健全了城乡公共服务体系,让群众得到了实惠。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在20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工作启动之际,为更好地倾听民声、集中民智、贴近民心、顺应民意,请您对明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及具体要求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事项要与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市政建设、住房保障、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城乡统筹等民生领域相关,项目建议要一题一事、具体可行。

您可以拨打“###”热线反映;可以邮寄信函至XXX,邮编:),信封上请注明“为民办实事”字样;可以登录**网站访问“201*年十大民生实事征集”栏目留言,或发电子邮件到***@126.com。截止时间为201*年11月15日。在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同时,请留下您的姓名、职业、联系电话和地址,以便沟通联系。

对您的意见建议,市政府将按照“旨在为民、重在办事、成于务实”的要求,予以认真考虑,梳理出明年为民办实事的主要目标任务,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后公布实施。

市民朋友们,热忱期待您的积极参与!

重庆市劳动合同

重庆市高考作文

市长讲话稿

市长发言稿

企业公开信

公司公开信

计划生育公开信

申论公开信

无车日公开信

人大代表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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