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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剽窃英语范文

时间:2023-07-21 09:07:57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这次小编在这里给大家整理了反剽窃英语范文,本文共13篇,供大家阅读参考。

反剽窃英语范文

篇1:剽窃事件英语作文

For sever thousands of years, academia has been considered as an ivory tower. Such fine qualities as spirit of dedication, hard work and perseverance have always been associated with intellectuals involved in academic study. A renowned ancient scholar tied his hair to the house beam to keep himself awake in order to learn more. Another one pricked his thigh with an awl every time he started dozing off. Such stories have inspired generations of scholars to devote themselves to higher learning. What they get in re turn is respect for their knowledge and vision.

However, a national survey in the field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recently came up with a shocking result: almost half of the scholars polled claimed that plagiarism and fabrication are prevalent. Despite public anger over academic corruption, the cases of plagiarism exposed so far are only the tip of the iceberg. Writing dissertations is a way of training students on logical thinking and establishing their own creative argument. Imagine a world where degrees, diplomas, appraisals and professional titles could be obtained by means of cheating – plagiarism and fabrication. What would it matter who you are?

Cheating is dishonorable. Cheats know this. Obviously, they have no respect for rules and for principles of fair play and justice. Can students who cheat be trusted not to cheat again, and again, in their lives? What of the damaging effect it has on the career and psyche of honest and diligent students who toil to move up the social? Will these students, who succeed by dint of hard word, still believe in social just and equality, and values of self-development? Those unscrupulous people are destructive to the future of this country. Therefore, something must be done to stop cheating. Now.

切断数千年,学术界一直被视为一个象牙塔。等优良品质的奉献精神,努力和毅力一直与知识分子参与学术研究。著名的古代学者把头发绑在众议院梁保持自己清醒,以了解更多。另一个用锥子刺他的大腿每次他开始打瞌睡了。这样的故事鼓舞了一代又一代的学者致力于高等教育。他们在再保险将尊重他们的知识和视野。

然而,一项全国性调查领域的科学和技术最近想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结果:几乎一半的受访学者声称,剽窃和制造普遍存在。尽管公众对学术腐败,剽窃的情况下接触到目前为止只是冰山一角。写论文是一种培养学生逻辑思维和建立自己的创新观点。想象一下这样一个世界,学位,文凭、考核和职称可以以欺骗的手段获得——剽窃和伪造。什么事你是谁吗?

作弊是不光彩的。骗子知道这一点。很显然,他们没有尊重规则和公平和正义的原则。学生作弊可以信任不再作弊,再一次,在他们的生活中?的破坏性影响事业和心灵的诚实和勤奋的学生辛苦提升社会吗?将这些学生,他们成功靠努力的话,仍然相信社会公正、平等、自我发展和价值观?那些不道德的人破坏这个国家的未来。因此,必须采取措施来阻止作弊。现在。

篇2:剽窃事件英语作文

In order to get high marks, some students figure out all the ways, the worse situation is to plagiarize other student’s hard-working. Plagiarism is a big mistake, the teachers are always emphasizing it, but the lazy students go against the rule, they want to pass assessment easily. These students should be shameful about themselves.

为了得到高分,一些学生找到一切门路,最坏的情形是剽窃其他同学的辛勤劳动成果。剽窃是很严重的错误,老师总是强调这点,但是懒惰的学生总是违反这个规则,他们想要轻易地通过评估。这样的学生应该为自己感到羞愧。

On the one hand, plagiarizing means the lack of respect of other students’ hard-working. Students need to spend many hours and put a lot of effort to finish the paper; the outcome means their wisdom and paid, just as the old saying, “no pain, no gain”. While the lazy students destroy other students’ effort, they just get the job done without their own thinking; they can even get the more high marks. This is very unfair; every student should finish the task in their own wisdom, showing respect to each other.

一方面,剽窃意味着对其他学生劳动成果的不尊重。学生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来完成论文,成果意味着他们的.智慧和付出,就像古语有云,没有付出,就没有收 获。然而懒惰的学生破坏了其他学生的劳动,他们完成工作不费吹灰之力,甚至还能拿到更高的分数。这是很不公平的,每个学生都应该用自己的智慧来完成任务, 尊敬彼此。

On the other hand, the students who are used to plagiarism will end up hurting themselves. If the students’ such behavior is found by others, they will get bad record in their files, which means they will have problem on trust issues, it is hard for them to find a job. If they are lucky to not be found, they still learn nothing, they lack of ability.

另一方面,习惯剽窃的学生最终会伤害自己。如果学生的剽窃行为被别人发现,他们的档案上就会有不良记录,这意味着他们在诚信上有问题,很难找到工作。如果他们幸运不被发现,他们也没有学到东西,缺乏能力。

In conclusion, plagiarism is a shameful behavior; students should learn things by their own minds.

总的来说,剽窃是可耻的行为,学生应该用自己的脑子来学习东西。

篇3:论文剽窃英语作文带翻译

论文剽窃英语作文带翻译

In no field other than the university , it has been said, is the problem of plagiarism more serious.The deadline of their papers and lack of the instruction from their tutors make students be more inclined to copy some papers from the internet identically.

Students who are doing plagiarism will lose enthusiasm of creation. They can hardly find a favorable position in the near future in the more competitive market duet to their lack of originality. what’s more , Plagiarism will definitely hurt the originality-makers. This kind of activity will lead to the decline of the creativity of this society .

For one thing, it is essential that corresponding regulations be worked out and enforced to ban this issue. For another, the students should enhance their awareness of the importance of honesty

What’s more , the faithful academic attitude should be promoted on campus. With these measures taken, it is reasonable for us to believe that the problem will be solved in the near future.

在任何领域以外的其他大学,据说是剽窃的问题更严重。论文的最后期限和缺乏指导的导师让学生更倾向于从网上复制一些文件相同。

学生做剽窃将会失去创造的热情。他们很难找到一个有利的位置在不久的将来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合唱他们缺乏创意。更重要的.是,剽窃肯定会伤害originality-makers。这种活动将导致这个社会的创造力的下降。

首先,至关重要的是,相应的法规制定和执行禁止这个问题。另一方面,学生应该提高他们的认识诚信的重要性更重要的是,忠实的学术态度应该促进了校园。

有了这些措施,这是合理的我们相信这个问题会在不久的将来得到解决。

篇4:偷懒剽窃检讨书

偷懒剽窃检讨书

偷懒剽窃检讨书

尊敬的领导:

本人欧阳涛进入**烟草公司,现于市场客户分部担任客户经理一职。于2月27日,本人犯下了不该犯下的错误,其结果损害了多方利益,在公司造成极坏的影响。给部门抹黑,现在想起我当时的行为,可真是千般懊恼,万番悔恨。究其根本,平日里对自己过于放松要求,放低标准,从而导致了自己在不经意间犯错,对不起领导平日的.教诲。假如自己平时能像其他同事一样,对自己要求严格,对自身提高标准,想必就不会犯下此类严重错误。唯有以此教训为诫,以此事件为警戒,借作此次检查为契机,从现在起,提高对自身的要求,加强自我约束,强化自身责任感,提高我的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措施。以下是自己犯下错误的经过和改进措施。

自己知道2月份自己有一篇信息报道的任务,但马上月底了,自己头脑里还是一篇空白,不知道些什么好?于是想偷懒,就在百度里随便找一篇文章,本以为能上市局就好,后来在百度里找到了一篇标题为<品茶与饮酒>,署名为**市的文章,自己改了个标题为《茶酒人生》就丢给了文秘王定焕帮我投给市局,几天后得知文章被举报,得知这篇文章是**市**县局的,以在省局网站上投过的文章,事后领导对我进行一番教育,识到自己犯了很严重错误。

检讨人:AAA

篇5:偷懒剽窃检讨书的

偷懒剽窃检讨书

尊敬的`领导:

本人欧阳涛20进入**烟草公司,现于市场客户分部担任客户经理一职。于202月27日,本人犯下了不该犯下的错误,其结果损害了多方利益,在公司造成极坏的影响。给部门抹黑,现在想起我当时的行为,可真是千般懊恼,万番悔恨。究其根本,平日里对自己过于放松要求,放低标准,从而导致了自己在不经意间犯错,对不起领导平日的教诲。假如自己平时能像其他同事一样,对自己要求严格,对自身提高标准,想必就不会犯下此类严重错误。唯有以此教训为诫,以此事件为警戒,借作此次检查为契机,从现在起,提高对自身的要求,加强自我约束,强化自身责任感,提高我的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措施。以下是自己犯下错误的经过和改进措施。

自己知道2月份自己有一篇信息报道的任务,但马上月底了,自己头脑里还是一篇空白,不知道些什么好?于是想偷懒,就在百度里随便找一篇文章,本以为能上市局就好,后来在百度里找到了一篇标题为<品茶与饮酒>,署名为**市的文章,自己改了个标题为《茶酒人生》就丢给了文秘王定焕帮我投给市局,几天后得知文章被举报,得知这篇文章是**市**县局的,20XX年以在省局网站上投过的文章,事后领导对我进行一番教育,识到自己犯了很严重错误。

检讨人:AAA

篇6:也说剽窃散文

也说剽窃散文

这是一个文坛已经说烂的话题,是一个人人听闻都会耳朵疼的老旧话题。谁都说累了骂累了,有时候你不说它还真有点不行,躲都躲不了。

下午接到文友沧海英子从青岛打来的长途电话说,她的一篇老朽曾经编辑的文章被“热心人”拿去发表了,且发表时间标明的比樱子还要早。看来,这位是一个老手、高手级的“剽窃者”。

这叫我想起一段时间以来与之类似的几件事。

一是朋友文清女士,系一家大型站的总编,散文颇佳,文采飞扬令人叹羡。前一段发表一篇文章,读罢令人哭笑不得。她的一篇文章被剽窃了,孰知七扭八拐鬼使神差地又投到她的网站,可谓新鲜罕见,开创剽窃行道新的里程碑和新纪元。

二是好友加文友ggggjk深夜近乎零点给我留言说,在老朽做编辑的网站的“窝窝”里日志中他一发表的两首诗被另一会员重新组装后也在同一窝窝的日志中发表,颇感气愤异常。

三是老朽去年曾写了组《批判狗》的杂文分别在几家网站发表,某日一朋友说新浪网里有和你一摸一样的《批判狗》,且连标点符号都不差一个,只是作者不是你,能解释所以然么?

……

此类的例子,要板着指头数数,没数完你就得气个半死,不说气得吃不下饭,肯定得来个“夜不能寐”!但凡站写作熟手高手们,几乎无人幸免。

面对此等“荣幸”,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

古往今来,文坛窃贼不乏其人。恕老朽不引经据典,单说说这二三十年间的剽窃的发展变化和壮大吧。在往昔网络尚未问世纸质媒体统领天下独霸时代,哪里出现一宗剽窃事件,在文坛旋即一片哗然立刻响遍大江南北长城内外,且刊发的报纸杂志要指名道姓的予以公布剽窃详情,追缴剽窃者骗取的稿费等等,使之受到震慑和产生畏惧。那时媒体数量较少,一旦被揭出来转瞬间当事人臭遍全国,一般没几个大胆的敢于铤而走险的,弄不好说不准由此一举断送了一生的文学生涯。这等剽窃“成本”应该说是非同一般,是非常昂贵的,剽窃是根高压线,轻易不敢触及。前二三十年老朽曾见过几例因剽窃被揭出的事例,剽窃者“荣登”报纸副刊显赫位置,“先进事迹”公布于众,煞是夺目。可想而知,那剽窃者丢人现眼灰头土脸的狼狈相有多么荣光和可爱。说那时的报刊杂志主持正义,至少是公布于众的被揭丑事例来看,应该说是铁面无私不留情面的,对打击文字剽窃起到了相当的震慑作用,所见所闻的剽窃事例罕之又罕颇为鲜见,偶然一现,极为新奇颇为震撼。

网络来了,网络文学汹涌澎湃势不可挡,一夜间站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繁若星辰,现如今谁人一口能报出个全国共有多少家站?网络文学的春风眨眼的功夫催生出无以计数的网络写手。客观地说,这些写手都有自己的文学梦,皆是文学的爱好者和痴迷者,对文学一往情深,挤出点时间皆想把自己的文字在网站上一露风采一展身手,对网络文学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推动性作用。站的门槛儿较低,一些在纸质媒体发表不够格的新手新作,在这里也照样可见天可发表,以满足一些人的文学追求和圆其文学梦。纵观这些发表的文字,客观地说其质量和层次不尽人意,参差不齐,优秀的不亚于或甚至强于传统媒体发表的文章的质量和档次,质量平平的“大路货”居多,还有一些质量就不敢恭维了,其中不乏胡拉乱扯颠三倒四者,一篇大作从头到尾仔细拜读好几遍,仍云里雾里懵懵懂懂不知所云,更甚者标点符号的使用尚需回炉补课。有人瞧不起网络文学,称之为垃圾文字或大杂烩一锅煮,此话虽一棍子把所有网络写手打翻在地,甚是难听却不无一点道理。这是人人可观可睹的不争事实,随便到几个站溜达一圈儿便一切释然。尽管各家网站所设门槛定有种种“标准”,但比起传统纸质媒体的文章其差距差之绝非一二。在这种写手和文章呈三六九等的状况之下,并不意味着一些文学爱好者不辨文章优劣高下。一些人见识得越多其鉴赏辨别能力越强,自己又写不出他认为的精美文章,极其旺盛的虚荣心和及弱的自尊心撩拨得心里痒痒坐卧不宁食不甘味夜不能寐,在点灯熬油绞尽脑汁拍破脑门还是无济于事,美妙的文字就是自己“造”不出来,叹之爹娘生得脑袋瓜有点不尽人意了。咋办?个别者就走上了文学梁上君子之路。现在的剽窃不像过去那样费劲,又是誊写又是寄送稿件的,当一次窃贼比偷辆自行车还简单,只是分分钟毛毛雨个小事情,在电脑上来回几次小一捣鼓,粘粘贴贴的操作三两下,张三的文章就成了李四的新作,且立马发表面世,不知就里的网站再给予编审评级,授以优秀或精华,弹指一挥间一个网络新的写作高手闪亮登场。原作者辛辛苦苦点灯熬夜苦思冥想的结晶,就这么轻而易举变成了他人的“大作”,是人没有不愤慨之理。高科技带来的新气象真是可爱可心又如意,操作极其简单易行,几乎无需任何成本,二傻子才不干呢!更为令人无奈的是,网络千千万,被剽窃能发现的毕竟是少数,原作者大多是不知情还沉浸在乐滋滋悠悠然之中。还有一层最重要的当说是,即便发现,能耐剽窃者何?费尽精力与之理论或向其所在网站揭发,折腾到最后除网站删除该文,或注销其账户,个别做得好的网站公布一下其丑恶行径还能咋样呢?原作者岂能为此与其打官司不成?值得吗?有那份精力真不如在写几篇新作呢。这,有可能就是当下网络剽窃的真实写照,谁人能把它奈何?也正是由于这种剽窃成本极低,而被揭露出来后果微乎其微才导致剽窃者大大方方理直气壮毫无愧色,被剽窃者无奈多多无力也压根儿不愿与之较量的悲哀局面吧。因而使这些个窃贼们一而再再而三地连连得手而得不到应有的惩处,致使他们的存活空间不能消弭。今天碰到此类事,除了自我安慰还能咋样?

静思之,换个思维角度想想这也未必全是坏事和不幸。

其实,作品被剽窃是坏事也是好事,反映出一个事物的双重性。文章被剽窃,至少说明你的作品被这些剽窃者高看几眼,是他可望不可及的,如若臭不可闻谁会关注你、谁还会理你、谁还会剽窃你?是不是这个理?他偷,只能偷走你现有的文字,能偷走你所有的文字么?更主要是他能偷走你的.大脑和思维么?偷走的文字会满足一时他极度虚荣的心理和装潢其所谓的面子,却不会给他带来文学的源泉和智慧、文思和才智,反而极有可能以此折损了他的文学创作的路子。文学创作不比其它行道,他盗取剽窃别人名家的作品,他就真正成为名家吗?能把名家的灵感才智装到他的脑子里么?很显然,绝不可能。不要说他剽窃一次两次十次八次,就是穷尽其毕生精力也是枉然。不必为此动气或烦恼,无需找这些人理论一番,权当是,这些人拿着你的作品免费为你做广告做宣传好了。如此想来,一切由此带来的种种不快不就云消雾散了吗?老朽以此宽慰着自己,也劝解宽慰着文友。现时情况下,这可能也算自欺欺人的一颗有效的宽心丸儿吧。不这样,还能奈何?说这话,绝非为剽窃小人开脱丑恶之行径。

说到剽窃者,老朽借此事再叨叨两句。这剽窃文字者和行窃偷盗财物者本质上没有多大的区别,已是公认的过街老鼠,遭世人鄙视、唾弃和贬斥,然这等事今天在站时不时地冒头显神威,屡屡得手,这种不劳而获的基因代代有传人,也是文坛的古新悲哀!在此,奉劝那些不敢见光亮苟苟营生的窃贼们几句,真想吃文字这碗饭或离了文字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的话,就该多多看看别人的好作品从中汲取养分提高自我,仔细琢磨细究高手文章的构思、结构、遣词造句甚至是每个标点符号的用法,老老实实学习。须牢记“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凭借小聪明一时得利,终究还是害了自己,且剽窃之事被揭穿那丢人显眼的滋味儿恐怕一时半会儿抑或终生都难以忘怀。何必呢?自己不行,可以向别人学习请教,既不丢人又增进友谊何而不为之呢?网络世界里求教熟手一分钱不花且热情直至,少有几个不愿给人帮忙的,比起现实世界里那些名家大腕儿们好说话的多了,不妨一试。

行文至此,也想给我们的站们进一言,一个网站,坚持正义应始终是第一位,绝不叫那些投机钻营不劳而获者哪怕有一点点市场和立足之地。对这种行径就应该“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不给他们任何生存空间。作者举报一经查实,就应立即予以严肃惩治,删掉被剽窃文章,同时封闭其账户,公布其丑恶行径,令其彻底丢人现眼遗臭万年,以此来保护作者的合法正当权益。是否把这条能列为各站的投稿须知之一呢?

篇7: 抨击剽窃行径的作文

抨击剽窃行径的作文

《北京戏剧报》发表了《新编乎、剽窃乎》的文章,揭露《血染长平》作者的剽窃行为,打击歪风,伸张正气,可谓一大义举。新编一出戏,作者是要搜索枯肠、绞尽脑汁的。有人说“编出一个戏,得脱一层皮”,此话虽然形容过甚,却说明编个戏诚非易事。如果按别人已经写出来的戏改编,则省了很多功夫少费很多劲。如果是把别人的戏加点、减点,略做改动,这种整理工作,就较容易了。可是很长时间以来,却一直存在着把整理说成改编,甚至创作的情况,为了突出自己,公然把原作者略去不提。这是鸠占雀巢。这种窃取别人劳动果实的'行为极不道德,十分可耻。然而干这种事的人并非个别,《血染长平》的“窃”者还有难兄难弟。

《望江亭》是元代大戏剧家关汉卿所著,很多人都知道。某团演出此剧的京剧本,竟在广告上刊登“编剧某某”,让人满以为这“某某”是关汉卿的笔名。其实这个京剧本还不直接根据关汉卿的元曲本,中间还隔着一个李明璋改编成的川剧本呢。《桃李梅》,原是吉林省吉剧团根据民间传说编写出来的,某团把剧中人物加加减减,情节做些更易。演出时则改变剧名,不提根据什么改编,只写“改编”二字,其后登上这位改编者的名字。某团演出的《无底洞》,本来是根据中国京剧院景孤血改编本;也略去改编者。某团采用云南京剧团《铁弓缘》本,演出时改用其他剧名,不提出处。某艺术院校根据北京曲剧《珍妃泪》本,改编演出,另易新名,只写新任改编者。某团向北京曲艺曲剧团学演的《王老虎抢亲》也都略去原出处。

还应该附带指出:一些在原本基础上弄出来的戏,多比原来逊色,其中有的甚为严重。损伤了原本精华,加上了狗尾。戏,改没了;增加进来的是驴唇不对马嘴的不合理情节。

我本孤陋寡闻,信手拈来,已经不少,受害者不知凡几。有鉴于此,十分希望《北京戏剧报》继往开来,再接再厉,抨击剽窃行径,以正风气。

篇8:剽窃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哪些权利

剽窃侵犯著作权人哪些权利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剽窃他人作品的,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剽窃他人作品要承担侵权的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篇9:剽窃创意不利于职业长期发展

从事广告行业的Susan亲自策划过不少成功的例子,但是在业界却没有适当的知名度和地位,5年做下来还是普通的策划。但是她的总监却是步步高升。Susan心里很郁闷,想要反抗,但是碍于以后在行业中的发展,敢怒不敢言

Tips:

■没有不透风的墙,以上压下的做法迟早会让你声名狼藉,威信扫地。

■冷静下来换位思考很重要,尤其是在不知所措的时候,更要停下来喘口气,“站”在全局的位置看一看。

篇10:对剽窃作业现象的反思

对剽窃作业现象的反思

剽窃作业,电脑术语叫复制,英文叫“copy”,是把人家的作业复制过来,变成自身的劳动效果.这种做法虽然不光彩,但很受某些同学的青昧.虽然有的教师对剽窃作业的同学再三惩办,甚至有的教师是磨破了舌头也无济于事,这些剽窃的同学就是浪子不回头.

静下心来,细细地考虑一翻,于是有了对这些剽窃作业同学调查的念头.经过笔者的调查,发现同学剽窃作业原因有三:

一是这局部同学上课大多不喜欢听课或者说听不懂老师讲的课,激不起他们的听课的'兴趣,因而学不到知识,不懂得做就发生剽窃;

二是初中同学正处于好玩的年龄,而局部同学往往迷于玩电脑游戏或者上网聊天,为了应付教师安排的作业,腾出更多的时间玩,他们就选择了复制;

三是由于各科的作业太多,同学为了按时完成,就想到了节省时间的“copy”.

如有时语文一个晚上安排一篇作文;数学分发了一张提纲;英语除了一些书面作业要交外,还要背诵单词,还有其他学科安排的作业等,这些作业加起来,你说同学累不累 这也就难怪局部自觉性不高的同学要“copy”.调查完后,我突然觉得同学有太多的“苦衷”,学习也够辛苦的,同时也让我对教学进行了反思:

反思一:在目前新课程的环境下,在实施“减负”的今天,为什么同学的学习还会如此辛苦 这固然有同学自身自身的原因,如学习态度,自觉性等,但我们的教育工作者是否也要有所反思呢 同学不喜欢听课,激不起听课的兴趣,教师是否要反思自身的教学行为呢 为什么同学会不爱听课,老师的教学方法是否得当,老师的促进者,合作者,参与者,指导者的角色是否到位等都需要教师好好反思,有些教师对教材研究得很透彻,语言点讲得很仔细,可是对同学的学情分析得不够,心中没“装”有同学,因而就形成教与学的脱节,同学学不到知识,不懂得做作业,也就难怪同学会想到“复制”了.

反思二:反思同学的学习方式,有些同学的自觉性不高,自主合作学习不到位,他们往往迷上电子游戏等,出现这种情形,老师就有必要对同学加以学习方式的指导,对那些自主合作学习不强的同学,正确地引导他们,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使他们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这样他们也就不会“复制”作业了.

反思三:新课程强调教师之间的合作,要求教师之间要互相沟通,协调发展,因此教师在安排作业时,要讲究实效性,要求质不求量.教师之间在安排作业时要考虑到同学的接受能力,使同学的学习不会感到压力很大,教师安排的作业不一定都是书面作业,也可以是同学喜爱的一些动手制作,绘画,上网搜集资料等作业,这样也就可防止某些同学“复制”作业了.

在新课程的教学中,教师要加强学习,努力改变教学方法,发明让同学乐于学习的气氛,要关心保护同学,对同学加以学法指导,让同学享受到学习的乐趣,使同学能自主合作学习,同时教师之间要加强协作,各学科之间要协调发展,只有这样,同学剽窃作业的现象才干得到遏制,也就不会再出现局部同学 “复制”作业了。

篇11:剽窃尊严的践踏优秀作文

剽窃尊严的践踏优秀作文

这个世上,爱好文字的人视其如朋友。

这个世上,钟情文字的人视其如知己。

这个世上,撰写文字的人视其如伴侣。

写文,是一种爱好;写文,是一种心境;写文,是为了反映心灵的独白;写文,是为淘洗人世的纤尘;是为充实枯燥的生活;是为丰盈短暂的人生。文字,是心灵的窗口,它可以恰当的彰显出内心最质朴的情感和最真挚的内心。每一个钟情于文字的人,在文学创作的过程中,享受着无尽的思索和乐趣。

每个人创作的过程都不同,有的需要先构思意境,打腹稿;有的则是边写便想;有的善于捕捉生活的点滴,酝酿成文……不管是怎么写出的原创文章,其中都包含着作者点点滴滴的心血和精力,创作路上的`艰辛,创作路上的挫折,创作路上一次次的思索……一篇文章写好了,要改错,要打磨,要看文章过度和润色的优劣……我想说每个作者都有自己的写作方式,不同的高度不同的感悟,这是人家努力换来的劳动成果,我们都应该尊重才是,不是吗?

自从与文字结缘以来,喜欢用文字记录生活的点点滴滴,也喜欢去朋友的空间品评文章,最近在空间,在网站经常见到无论笔锋、内容、格式都是似曾相识的文章。于是,我开始查阅近一段时间我翻阅过的文章,终于找到了与此文一样的那篇原创。当时我很愕然,一片纯净的文学天空,心灵的桃花源却被那些剽窃者见缝插针,无孔不入的剽窃,只要是自己喜欢的,就信手复制黏贴,当读者看到相同的文又一次在网站更新中显示,第一反应就是愕然,第二反应是就是百度查找,证实,当结果显示属于剽窃时,内心就是愤愤不平……

记得一次,我去了一个刚加的好友空间,当时去她空间只是想了解一下“新朋友”,进去之后就看日志,第一篇文章竟然是我前两天看过的,这篇文章无论是题目还是内容,我都很熟悉,这是一个别人的原创作品,因为对她添加了特别关心,所以只要她发文章是电脑就是提示,可是那天去了新朋友空间才发现这篇文章又一次“诞生”,当时心里一阵愤怒,我就去给这个“新朋友”点评了:“此文早已拜读过,出自某人笔下,几月几号创作!”当时“新朋友”回复:“好眼力,文章相同,美图音乐不同吧?”呵,“新朋友”故作镇定的回复,在我看来那是心虚,诡辩,生怕空间好友发现这一丑闻,试问纸能包的住火吗?既然怕丢脸,怕掉面子为何还要做出如此勾当?没过几分钟,她就发了一条说说:“看破即可,不要完全点破”哎!只是让人哭笑不得啊!自己剽窃了别人的东西,还不想被别人发现,既要做贼又要尊严,鱼与熊掌岂能兼得?有失必有得,在做出这种无耻行为的时候,就已经把自己的尊严踩到了脚下……本来我想只要她知错改错,事情就过去算了!可是没想她压根不承认自己的错!若是当时她承认错误了,也许我不会将她拉黑,可是没想到她剽窃的不仅仅是这一篇文章,很多别人的原创当被一一复制,更改署名。怒火之下将“新朋友”删除,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不喜欢这样没有素养和道德人做朋友!你能模仿,你能剽窃的只是文字,别人的情感你能模仿吗?别人的智慧和头脑你能盗取吗?

因为网络四通八达,无意间在一个好友空间看到,她针对我为她写的评论特写了一篇文章,文中写道:“人与人相处靠的是一颗真诚善良的心,朋友犯了错不要直接点破指出他的错误,伤他的自尊心。做人的第一步就是先做好自己,再尊敬他人,爱待他人。现在很多年轻人喜欢也流行追星族,喜爱,崇拜,敬仰一个明星或者一个演员,痴迷的就会默默地去模仿他的动作,声音等,这都是一种出于赏识友好的举动,就如网络里某个朋友写了篇优秀的文章一般,他的文章写的越是优秀就会越有更多的好友去欣赏,甚至喜爱到了编辑到了自己的空间,那不属于占为己有之说,那叫爱莫及深的一种表现,他想好好细细品味这篇优秀文章的美感,只好一字一字地编辑,好让自己深深地记住它的美,它的韵涵。今天居然有人这样崇拜,敬仰你的佳作,甚至把它珍藏在自己空间,那足以证明那个人爱你爱到极点,欣赏你的优秀之处,从而默默地关注着你当你的作品被人剽窃就证明你成功,你应感到高兴才对啊?就算你不喜欢别人去模仿你,也不要直接了当的一下子刺破了那个人心中的梦,尊重你我,快乐你我,为人处事,不论是现实还是网络都是一个样,没什么区别,如果你身边有些事情,千万不要在朋友们的面前直言突出,要侧面跟你的朋友好好辩说,就算你看破了他,也不要完全点破,伤人自尊,让他人在朋友们面前丢掉面子,抬不起头来,做一个知理懂理的人,别人会感激你的行为,绝不会说你没礼貌,不知青红皂白乱下结论,发言之前要考虑你的话会不会对人所不利,要三思而后行。快乐你我,不要一点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弄的彼此不开心!用一颗平常心看淡一切,善待他人!”

此等事情在那种人嘴里还被称之为微不足道的小事,文中所谓的“哲理”我无法苟同,既然懂的尊重,为何用不法手段剽窃?既然口口声声说:人要真诚善良,可为什么为了自己的一己之私去伤害他人?既然说要善待他人,为什么还要侵犯他人的人身权益?我只想说这些剽窃者,还没学会做人,所以不懂自重,真诚善良为何物?我想没有尊严的人根本不懂,更没有资格在这高谈阔论何为人格,何为人品。试想一下,当别人十月怀胎生下孩子,你却在母亲不注意时用一双黑手偷了去,你会是一种怎样的心情?喜欢别人的美文,佩服别人的才华都没有错,现在不论空间还是站,都具备分享阅读的功能啊!何必多此一举,用龌龊的剽窃行为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满足自己的欲望呢?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当你不尊重别人时,就已经失去了被人尊重的资格,丧失了做人的尊严!此等愚蠢的事情都是自己一手制造,留下的只有悲哀!这样行为应该严惩,否则只会疯狂泛滥!

网络是一场雾,朦胧又模糊,你的面目我看不清楚,但是,当阳光刺破浓雾,你越墙时,仓皇逃逸的足迹清晰显现,看在眼里,让我失语,这个世界,你掠夺的不仅仅是文字,还践踏了自己的人格,尊严……虽然尊严的力量无坚不摧,但那需要自己用良知来维护!

我想说:文学的天空应是纯净无暇的,它把人性的美好与丑恶跃然纸上。文字是一面镜子,映照出人类真实一面,人类的哀乐悲喜、人生世事沧桑都一一彰显其中。然,有光明就有黑暗,当文学在这现实的世界里逐步成为主流,一些不和谐的声音随之而来,抄袭,剽窃充斥其间,一双黑手无时不刻的伸进这片纯净的天空,让人愤怒而又失语,只能叫人感叹唏嘘——文品和人品,彼此对应,没有好的道德素养,自然写不出好文章!一个剽窃者,文字永远登不上大雅之堂,就算侥幸登上一小会儿,也是位子还未坐稳,就被别人直截了当的拉下来,或者自己羞愧的掉下,摔得很痛,很惨,剽窃,本身就是对尊严的践踏!

篇12:高中英语作文:剽窃是可耻的

高中英语作文:剽窃是可耻的

In order to get high marks, some students figure out all the ways, the worse situation is to plagiarize other student’s hard-working. Plagiarism is a big mistake, the teachers are always emphasizing it, but the lazy students go against the rule, they want to pass assessment easily. These students should be shameful about themselves.

为了得到高分,一些学生找到一切门路,最坏的情形是剽窃其他同学的辛勤劳动成果。剽窃是很严重的错误,老师总是强调这点,但是懒惰的学生总是违反这个规则,他们想要轻易地通过评估。这样的学生应该为自己感到羞愧。

On the one hand, plagiarizing means the lack of respect of other students’ hard-working. Students need to spend many hours and put a lot of effort to finish the paper; the outcome means their wisdom and paid, just as the old saying, “no pain, no gain”. While the lazy students destroy other students’ effort, they just get the job done without their own thinking; they can even get the more high marks. This is very unfair; every student should finish the task in their own wisdom, showing respect to each other.

一方面,剽窃意味着对其他学生劳动成果的不尊重。学生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来完成论文,成果意味着他们的'智慧和付出,就像古语有云,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然而懒惰的学生破坏了其他学生的劳动,他们完成工作不费吹灰之力,甚至还能拿到更高的分数。这是很不公平的,每个学生都应该用自己的智慧来完成任务,尊敬彼此。

On the other hand, the students who are used to plagiarism will end up hurting themselves. If the students’ such behavior is found by others, they will get bad record in their files, which means they will have problem on trust issues, it is hard for them to find a job. If they are lucky to not be found, they still learn nothing, they lack of ability.

另一方面,习惯剽窃的学生最终会伤害自己。如果学生的剽窃行为被别人发现,他们的档案上就会有不良记录,这意味着他们在诚信上有问题,很难找到工作。如果他们幸运不被发现,他们也没有学到东西,缺乏能力。

In conclusion, plagiarism is a shameful behavior; students should learn things by their own minds.

总的来说,剽窃是可耻的行为,学生应该用自己的脑子来学习东西。

篇13:如何认定抄袭、剽窃行为的探讨论文

如何认定抄袭、剽窃行为的探讨论文

抄袭、剽窃行为侵犯创作者的著作权益,损害传播者的邻接权益,欺骗和误导目标受众。如果说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制度是“为天才之火增加利益之薪”,抄袭、剽窃无疑是窃其火、盗其薪,是对版权制度的根本违反和最严重践踏。长期以来,抄袭、剽窃行为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多有发生。“天下文章一大抄,就看会抄不会抄”甚至成为了一些人的“至理箴言”。那么抄袭、剽窃有哪些外在表现?如何认定抄袭、剽窃?在提倡创新发展、加强学术规范的大背景下,在反对、防范和治理抄袭、剽窃之前,有必要首先明确这些问题。

一、抄袭、剽窃行为的基本概念

抄袭、剽窃(又称剽袭、剽取),在作品创作、使用和著作权保护语境中,本质是相同的,就是“非法地将他人所有的智力成果占为己有”。尽管也有细心的学者对这两个词汇的细微区别进行过深入研究,但通常被视为同一概念,按照国家版权局的权威解释,即“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笔者认同将这两个概念混同使用的做法,并基本认同国家版权局的这一界定――对于将“发表”作为抄袭、剽窃行为构成要件的观点,笔者持保留态度(具体后文详述)。

尽管如此,相比较而言,“抄袭”无疑是相对生活化的概念,除“把别人的作品或语句抄来当做自己的”这一与“剽窃”基本相同的含义外,还有“绕道到敌人侧面或后面袭击”等其他含义[1];而“剽窃”则是我国《著作权法》明确采用的概念――“剽窃他人作品”是我国现行《著作权法》明确规定的侵权行为。有鉴于此,且为简略起见,笔者更倾向于使用“剽窃”一词,在下文中也将统一使用“剽窃”这一现行法律所采用的概念。

二、抄袭、剽窃行为的客观构成要件

相对于主观过错、损害事实、因果关系等民事侵权行为的其他构成要件,剽窃行为的复杂性主要在于其客观表现。具体来说,剽窃行为的构成在客观上需要满足如下全部要件:

1.在自己作品中使用了他人作品或他人作品的.片段。所谓他人作品是指由他人享有署名权、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至于原作品是否仍在著作权保护期、是否为原作品著作权人所创作,在所不论。不仅如此,甚至于,相关行为人对自己所创作的其他作品的使用,在该作品的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或协议约定归属他人所有的情况下,也可能构成剽窃。但如果原作品或原作品相应部分的署名权仍然归属于实际创作者――例如,某些职务作品由实际创作者享有署名权、其他著作权归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则不属于剽窃。

所谓“由他人享有署名权”,既包括由他人完全享有署名权的情形,也包括由他人部分享有署名权的情形。例如在汇编作品、合作作品中,他人享有相关作品某一部分的署名权,或者是共同署名权人之一;相关行为人在对相应作品中他人创作或者与他人共同创作的部分进行使用时,如果不恰当说明作品作者、原作品名称,也会构成剽窃。

2.使用他人作品或他人作品片段但未予恰当表明。这是剽窃行为性质恶劣、危害性强的根本所在,也是剽窃行为区别于合理使用、演绎使用的显著特征:合理使用制度是以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为前提的;而任何在自己作品中参考、使用他人作品相应内容却没有予以恰当说明的行为,均属于剽窃而不能构成合理使用;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等演绎行为而言,不论被演绎作品是否超过了著作权保护期,都应当指明被演绎作品的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否则,就不是演绎行为而可能构成剽窃行为。何谓“恰当”?按照剽窃行为“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的定义,笔者认为,是指相应意思表示应当足以表明具体哪些内容非相关行为人自己所独创。至于是否必须准确无误地表明相关内容具体出自何人的何作品,从剽窃行为本身的含义来看,并没有此项要求。换言之,只要没有“窃为己有”就不构成剽窃。以论文写作为例,假如作者甲在自己的A作品中转引了作者乙在其B作品中援引的作者丙在其C作品中的相应内容,由于作者乙没有恰当表明最初援引的情况,而使得作者甲误将作者丙在其C作品中的独创性内容当成了作者乙在其B作品中的内容而予以援引,尽管作者甲没有正确地指明他人作品的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但是,由于其没有将相应内容“窃为己有”,其相应行为就不构成剽窃。如果作者甲据此不加考证地将他人观点一概胡编乱造,笔者认为,这涉及的只是治学严谨性问题,既然没有“窃为己有”,就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剽窃”。当然,本文关于剽窃行为的这种讨论,并不排除从学术规范、方便受众进一步查阅的角度要求相关行为人表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也并不排除相应行为可能构成的对他人署名权、复制权等相应著作权的侵犯。

3.将含有他人作品内容的新作品以自己作品的名义向第三人展示。严格来说,剽窃而得的新作品一经完成,剽窃行为也随之完成。然而,剽窃行为的侵权效果此时尚未发生。即便原著作权人第一时间发现了剽窃作品的存在,但要立即追究相关行为人的所谓法律责任,于真正著作权人则由于举证困难而无法实际追究,于相关行为人则显得过于严格而缺乏理性基础。但是,有关把新作“发表”或“公开使用”作为判定剽窃标准的观点――就像很多学者乃至国家版权局文件所界定的那样――笔者又认为过于严格。这是因为,“发表”要求向不特定的人公开,“公开”本身又要求不隐蔽、有一定的开放性,而实践中类似于学年论文、毕业论文以及很多职务作品、委托作品等并不见得公开,有些甚至还专门签订有保密协议。在这些情况下,相关行为人只要将依据前述两个条件而得的新作品以自己作品名义向第三人作了展示,即便第三人没有相信该作品是相关行为人的作品,相关行为人也已经构成了剽窃。例如,某学生将含有他人作品内容的论文在没有恰当说明的前提下以自己创作的名义提交给了学校,尽管学校根据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查出该论文系剽窃之作,该学生的行为也已足可被认定为剽窃。这是因为,该学生上述一连串的行为已经在客观上具备了让他人误以为文章系其独创的可能性。当然,这种简单“向第三人展示”的行为在情节上可能相对比较轻微;对于已经构成违法、需要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剽窃行为而言,“发表”、“公开使用”一般来说更为贴切。但是,也并非所有尚未发表、未经公开使用的“向第三人展示”剽窃之作的行为都不会启动法律责任的追惩机制――在委托作品情形下,受托方依据委托协议也有可能追究有剽窃行为的受托人的相应法律责任。

三、抄袭、剽窃行为的认定

业内关于剽窃及其他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规则,那就是:接触+实质性相似。根据这一规则,要认定某人的行为构成剽窃,有两个问题需要证明:第一,其接触过被剽窃的作品(以下简称被侵权作品),换言之,不存在独立创作情况下“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的可能性;第二,其所创作的作品(以下简称被控侵权作品)与被侵权作品实质性相似。

就接触而言,目的是要排除涉嫌剽窃人独立创作、与被剽窃人“不谋而合”的可能性。众所周知,著作权是独创性权利,更强调“独立完成”创作;只要是独立创作的作品,即使与他人作品相似乃至相同,也不构成剽窃。这一点与专利权、商标权明显不同,后者是在先性权利,更强调在先申请、在先使用。以商标权为例,《商标法》第29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在作品创新的实践中,确实存在“不谋而合”、“异曲同工”、“英雄所见略同”的可能性。例如对于同一处风景,使用同样的摄影器材,在同一时间段、从同一角度进行拍摄,完全有可能拍出常人难以辨别的高度“雷同”的照片。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因为有类似作品存在,就简单认定相关行为系剽窃行为。

就实质性相似而言,在著作权保护界限问题上有一个著名的原则即“思想/表达二分法”,意即著作权法只保护作者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保护作者的思想本身。在对剽窃与否进行研判时,不能仅看相应观点、主题思想是否相同,还要看在具体内容上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有人据此可能会认为,将他人作品的语言表述方式、逻辑表达次序、相关故事的主人公姓名、相关事件的发生时间或地点以及相关场所的具体名称等加以改变后作为自己创作的作品使用,就不会构成对原作品的剽窃。这种僵化理解“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的观点是错误的。事实上,思想表达形式既包括“外在形式”,也包括“内在形式”;换言之,一部作品已经表达出来的内容是受到著作权保护的,在此基础上,诸如根据他人小说创作连环画的行为,也可能构成对著作权的侵犯。[2]正是在此意义上,《国家版权局关于抄袭行为的认定》明确指出,剽窃行为既包括“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低级剽窃行为),也包括“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分窃为己有的行为”(高级剽窃行为)。

从举证责任的角度来说,作为力主构成剽窃的一方,在“接触”问题上,原告既可以

实质性相似的认定有一个逻辑前提,那就是需要明确哪些内容受著作权法保护,具有“可剽窃性”,需要作出相同或相似与否的认定。这方面可以参照1992年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在著名的阿尔泰案例中所确立的“三步法”:第一步,“抽象法”。先把原告、被告作品中不受保护的思想本身删除出去。第二步,“过滤法”。即把原告、被告作品中,虽然相同但又都是属于公有领域中的内容删除出去。第三步,“对比法”。在前两步的基础上,再将被告与原告的作品剩下的部分进行对比,判断是否实质性相似。[4]此外,即便同样的实质性相似,在不同情况下也可能有不同的剽窃认定标准。这是因为,不同作品的独创性标准不同,同样是两部作品在某些方面相同或相似,或者同样程度地相同或相似,在此种情况下可能构成剽窃,在彼种情况下可能又不构成剽窃。具体作品的题材、体裁、类型不同,剽窃认定标准也不相同。例如通用专业教材与科幻小说、美术作品与模型作品在剽窃与否的性质判断上显然是有差别的;五言绝句的20字小诗与上百万字的长篇小说在剽窃与否的性质判断上也是有明显差别的。总之,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而不能简单、轻易地结论。

《故事会》要命的剽窃

文章被剽窃的随想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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